首页>报告>年度绩效评价报告(专业15篇)

年度绩效评价报告(专业15篇)

作者:纸韵

新的一年即将来临,是时候回顾过去一年的成绩与不足了。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年度总结的典型案例,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写作上的灵感。

年度绩效评价报告

为全面落实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权益,依据国发〔xx〕52号《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及省、市《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实施办法》要求和具体部署,现将xx年我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xx年未我县残疾人两项补贴8108人,年度发放资金541.4853万元,其中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740人、265.644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368人、284.8413万元,全年动态调整新增享受两项补贴777人、退出417人。全年拨付残疾人两项补贴541.4853万元,其中中央、省下拨资金171.2万元,县财政安排383万元,xx年“两项补贴”资金全部通过金融机构发放到位。

(一)健全管理制度。为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落到实处,我县民政、财政、残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xx县xx年度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明确我县两项残疾人补贴发放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对此两项工作进行了提前谋划和部署。

(二)严格审核审批程序。各级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进行申请、审核和审批。按照本人或者委托法定监护人向村级申请、乡镇政府初审并公示、县级残联审核、县级民政审批、财政部门打卡发放的程序规范化管理,确保城乡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全覆盖。

(三)公开公示。乡镇政府每月将审定合格名单在乡镇政府公示栏和申请人所在村(居)委员会、村民小组、社区醒目位置公示7天以上。同时公示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宣传单(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申请所需材料和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县级民政局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公示在本级网站上。卡贫困人口数据于两残系统未能实现对接,如能有效衔接,各级审核部门就能节约部分审批时间。

(二)进一步加强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力量,明确民政、残联、财政等部门具体的职责分工,力争缩短审批时间,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账。

(三)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民生工程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网、村(居)公开栏、入户宣传等多种渠道,加强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的宣传,让补贴政策家喻户晓。确保“两项补贴”政策落实到位,让“两项补贴”民生工程惠及更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切实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

学校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祁东县教育局。

2、项目名称:衡阳师范学院祁东附属中学二期新建工程项目。

3、项目承建单位:衡阳保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4、建设性质:新建。

5、项目概况。

20xx年7月,经祁东县人民政府批准组建并成立祁东县新区学校建设指挥部,具体负责衡阳师范学院祁东附属中学二期新建工程工作的计划、组织与实施,协调解决项目新建中的重大问题。

衡师附中学校新建工程是由祁东县教育局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校园的排洪渠、科技楼、教学楼、艺术楼、办公楼、图书信息楼、食堂、学生公寓等,二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主大门、次大门、围墙、配电房、垃圾房、体育馆、运动场、篮球场、道路、景观、管、网、沟等,工程施工方均为衡阳保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20xx年4月开工,20xx年底完工。

本次绩效评价的内容为衡师附中二期新建工程。

(二)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收到资金情况。

20xx年,衡师附中学校二期建设工程项目预算总金额5,469.00万元,实际收到县财政拨款5,469.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度衡师附中学校二期建设工程项目总支出5,418.31万元。项目资金用于:

(1)付工程款3908.36万元;

(2)付设备款516.38万元;

(3)归还贷款本金200万元;

(4)付贷款利息651.21万元;

(5)付待摊工程支出142.37万元。

根据此次专项资金现场绩效评价和项目单位上报情况,资金支出基本上按照项目计划和项目要求执行,资金支出基本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重大资金截留、挪用的现象。

3、项目资金结余情况。

20xx年度衡师附中学校二期建设工程项目结余50.69万元。

4、专项组织管理。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方面,衡师附中学校制定了《衡师附中项目及资金管理制度》,项目资金在使用管理中基本实行了专款专用。

5、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成立祁东县新区学校建设工作组织体系。祁东县新区学校建设指挥部设在县教育局,项目主管单位为县教育局,负责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衡师附中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工作的监督推进。祁东县新区学校建设指挥部是项目的实施单位,负责衡师附中学校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确定施工单位,组织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前,对达到招投标要求的项目,组织招投标程序确定施工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项目建设完成后,由项目主管单位牵头,组织相关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组织验收,超过规定限额的由县财政局评审中心审批。

(三)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项目目标。

为提高祁东县教育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的需要,建立一所高规格、现代化、示范性的公办完全中学-衡师附中学校。

2、具体项目目标。

(1)完善学校除主要教学楼外的其他附属配套建筑设施。

(2)建设内容包括主大门、次大门、围墙、配电房、垃圾房、体育馆、运动场、篮球场、道路、景观、管、网、沟等配套用户及设施。

(3)二期完成后,则学校整体可以交付验收使用。

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通过对教育局衡师附中学校二期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衡量项目资金的产出与绩效,了解、分析、检验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有效,为以后年度安排财政资金提供重要依据。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探索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办法、制度,逐步形成绩效评价的体系和机制,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效益。

根据20xx年6月下发的《祁东县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度预算安排的部分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祁财绩〔20xx〕77号)的要求,祁东县财政局委托湖南鼎臻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xx年6-8月,湖南鼎臻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组织项目组进行现场评价工作。绩效评价主要采取以下的方式:一是与项目单位进行沟通、询问,听取项目单位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及项目组织实施等情况介绍,了解资金使用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等;二是通过审查政策文件、项目管理制度、合同、账簿、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和项目收支明细账等资料,以了解项目具体情况;三是实地考察项目实施后现场;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数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等材料进行分析,全面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为提出评价结论提供了依据。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和《祁东县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度预算安排的部分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祁财绩〔20xx〕77号)等文件规定,我们对本项目的总体评价是:制定了项目部分相关的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对项目组织体系建设、考核监督等工作,强化对项目承担单位业务管理等措施,保证了教育局衡师附中学校二期项目涉及的各个项目顺利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也存在制度不完整、绩效目标设立欠明确、立项变更欠规范、自评意识薄弱,自评结果未公示、项目管理欠规范、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根据《20xx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评分,得分66.8分,评价等级为“中”。

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值和等级可根据评价内容设定。总分为100分,参照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

衡师附中二期工程建设的内容包括主大门、次大门、围墙、配电房、垃圾房、体育馆、运动场、篮球场、道路、景观、管、网、沟等,项目进展基本顺利。

2、项目完成质量及进度。

衡师附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由衡阳保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建,20xx年4月开工,20xx年底完工。目前学校已正常交付使用,但评价人员未收到二期竣工验收相关资料。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经济效益分析。

衡师附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是建立在党中央、国务院上世纪末提出“科教兴国”的战略基础上,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衡师附中二期工程建设是合理配置教学资源、完善扩大教学规模的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完善办学规模和教育设施,更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2、项目实施社会效益分析。

衡师附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人口素质的提高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就业能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源使用率,缩小收入分配差距都具有积极的重要作用。

(三)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20xx年6月18日-20xx年6月22日衡师附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满意度调查问卷收到有效问卷60份,调查问卷显示群众满意度达到了99%。

(一)绩效目标设立欠明确。

县教育局存在未申报绩效目标情况,未针对该专项资金设定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分散在各项目工作方案、考核办法中,绩效目标设立不明确,预期效益指标未量化。

(二)立项变更欠规范。

总投资超投资计划,无变更文件。

(三)资金使用管理欠规范。

部分费用开支未提供文件依据,

绩效指标未细化量化,绩效自评反映的问题不够具体,截至评价现场结束日,未公示绩效自评报告。

(五)制度欠完整。

评价过程中未收到县教育局针对衡师附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中除《衡师附中项目及资金管理制度》外其他相关制度,且《衡师附中项目及资金管理制度》中重大事项中的工程款支付流程不够清晰、不明确,评价人员只能以财务的角度评价项目核算情况。

(六)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1、支付工程款支付附件不齐全。

2、未按《政府会计制度》的相关要求将基建账务并入学校大账中。根据《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基建账务处理应并入单位账内进行核算。

3、无法核实是否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本次评价人员未取得相关工程合同,无法核实是否按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项。

4、评价人员未收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及银行贷款合同相关资料,无法核实基建账务情况。

5、部分监理费支付给个人,不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

(一)规范项目立项工作。

项目应依规申请,事前应经过必要的集体决策等。应编制经费预算明细,项目工作计划等规范项目立项工作,如果超出立项概算,应写出书面说明,报请相关部门对立项总额进行变更。

(二)建立健全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设立应针对专项资金设立,全面反映项目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及预期效益,按明细项目内容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可量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这有利于对实施单位进行阶段目标考核和监督。在此基础上,做到预算明细化,细化资金支出计划等。

建议财政部门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对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安排预算。建立预算资金绩效运行监控机制,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对存在严重违反政策问题的项目要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督促及时整改落实,加强预算执行监控,科学调度资金,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三)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一是加强报账资料的审核,严控财务风险,保证合同方、开票方、付款方一致。二是严格按预算批复的资金用途使用资金,确需调整的履行调整程序。三是严格专款专用,专项资金不能用于项目以外的支出,严格按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专项资金。四是建立财务监控机制,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保证专项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的规范性。

(四)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将政策、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作为政策执行和项目实施的落脚点。坚持“花钱办实事,小钱办大事”原则,专项资金的设立和新增严格执行事前评估、程序报批和项目台账管理。教育局负责公开预算绩效自评结果,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公开的内容必须详实、准确,主要包括预算绩效评价的基本情况、预算绩效评价结论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根据需要可全部公开,也可只就评价结论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公开。

(五)制定相关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加强监督管理。

梳理各项制度,完善并制定符合实际、可执行的相关制度,严格按制度定期、不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监督与考核。

(六)全面清理项目资料与账务账目。

应以合同招标文件、施工合同、银行贷款合同为依据,对项目已发生的资金收付重新进行基建会计账务的清理,所有工程款(含一期、二期)支付附件中应有合同及工程进度,以保证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完整性。并于各年末将基建资产并入学校账务的“在建工程”科目,如实反映项目的整体状况。

债券绩效评价报告

受贵局委托,我们组成评价组于20xx年6月8日至20xx年6月16日对涡阳县20xx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绩效进行评价(自评报告)。我们的考评工作是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54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增债券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皖财债〔20xx〕84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考评过程中,我们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查阅了与项目有关的工程及财务等相关资料,并查看了工程建设现场。现考评工作已完成,考评情况报告如下:

1、项目立项审批情况。20xx年省财政厅共转贷涡阳县新增政府债券资金205226万元,涡阳县财政局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增债券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皖财债〔20xx〕848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分别制定了《关于下达20xx年新增债券(第一批)资金的通知》(财债〔20xx〕18号)、《关于下达20xx年新增专项债券(第2批)资金的通知》(财债〔20xx〕63号)、《关于下达20xx年新增专项债券(第3批)资金的通知》(财债〔20xx〕131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第4批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通知》(财债〔20xx〕308号),共分配债券资金205226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资金7626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97600万元。该项目资金计划经涡阳县人民政府同意,报请涡阳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列入县本级财政预算。

2、投资计划下达情况。涡阳县20xx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共分配12个项目,其中:涡阳县五馆二中心提升改造项目33000万元、亳州市涡阳县第二中学新区项目18000万元、涡阳县地表水厂建设项目36000万元、涡阳县龙马污水处理厂工程5000万元、涡阳县城区供水全覆盖工程5000万元、20xx-2020年棚改项目(涡阳县20xx-2020年棚改天静宫街道马棚、桑楼社区等周边地块及涡阳县20xx-2020年城关街道东风、紫光社区等周边地块)82000万元、涡阳县社区民政康养服务中心建设项5000万元、亳州市涡阳县中医院新院内科综合楼建设项目4365万元(含中医院新建内科综合楼365万元)、涡阳县中医院医共体应急能力提升工程3000万元、涡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应急能力提升工程6980万元(含县医院改扩建项目一期380万元)、s245线新兴至涡阳城区段公路建设工程3447万元和涡阳县扩面延伸工程3434万元。

3、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涡阳县20xx年新增地方债券资金253624万元,于20xx年9月已全部到位,资金均通过财政资金管理平台下达项目实施单位或通过国库直接拨至项目单位账户,资金到位率100%。

截止20xx年5月31日,使用20xx年涡阳县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的12个项目共使用新增地方债券资金163049万元。

4、项目组织管理情况。涡阳县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较为规范,一是纳入地方预算管理;二是注重制度监管,对项目进展及资金支付情况实施月报制,工程类项目实施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制、监理制、质量检测制、竣工验收制、决算审计制,补偿类项目实施第三方机构评估制;三是实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所有项目资金按规定实行信息公开,补偿类项目在补偿前张榜公示,补偿对象对补偿评估结果签字认可。

5、项目建设完成情况。截止20xx年5月31日,涡阳县新增债券资金项目产出情况一般,其中:涡阳县五馆二中心提升改造项目、涡阳县城区供水全覆盖工程和涡阳县扩面延伸工程均已竣工验收;涡阳县社区民政康养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和s245线新兴至涡阳城区段公路建设工程部分子项目完工;剩余项目均按计划实施中。具体产出见下表:

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确定。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增债券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债〔20xx〕848号)的要求,涡阳县财政局制定了《涡阳县20xx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财债〔20xx〕89号)和评价体系。遵循客观、公正、规范、透明的原则,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进展、财务管理、资金到位、项目产出和效益共4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19个三级指标。本次绩效评价以所有子项目的加权平均值作为20xx年度涡阳县新增地方债券资金的定性与定量总体绩效评价得分。

2、绩效评价方法的选择。本次评价以涡阳县20xx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所涉及的12个项目为评价对象,采用了资料审查、现场查看、综合评价等评价方式,使用了比较法、调查问卷、因素分析法等绩效评价方法。绩效评价工作组先集中审查项目资料,包括项目建议书、资金计划文件、工程建设档案、账务处理资料等。同时,为了了解项目实施进展以及项目使用效果等情况,深入项目区,踏勘12个项目现场,并对项目受益人作了有关项目社会效益和公众满意度的问卷调查。

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涡阳县交通运输局、涡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和涡阳县民政局、对已完工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按照《涡阳县20xx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等情况进行了逐一对比分析,通过加权平均数计算,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经综合分析考评,按照新增地方债券资金总额进行加权计算,本次评价得分为91.83分,评价结果为优秀,情况如下:

(一)资金投入指标(满分20分),得分20分。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有关政策规定;项目经立项批复后,项目实施基本上公开招标(或按程序实行了政府采购),符合相关要求。项目法人制、合同制、监理制、质量监督制、竣工验收制、补偿项目第三方评估制执行情况符合要求;债券资金纳入地方预算管理。

1、项目立项合规性(满分3分),得分3分。

涡阳县12个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均严格按照规定实施,由财政部门根据省分配下达的资金额度,组织项目的申报、评审,形成年度项目安排计划,并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2、建设类政府采购(招标)合法性、补偿类项目第三方评审制执行情况(满分3分),得分3分。

所有建设项目均按要求实行了公开招标(或按程序实行了政府采购),补偿类项目实行了第三方评估制。

3、绩效目标合理性(满分4分),得分4分。

涡阳县财政局制定的《涡阳县20xx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目标设置相对合理,绩效评价体系较为完整。

4、资金是否纳入地方预算(满分2分),得分2分。

涡阳县20xx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均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

5、资金到位率(满分4分),得分4分。

涡阳县20xx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自20xx年1月至9月全部下达,资金到位率100%。

6、资金到位及时率(满分4分),得分4分。

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拨付及时,未发现拖延拨付的情况。

(二)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指标(满分38分),得分33.48分。

在所有12个项目中,4个项目已按计划竣工验收、8个项目尚未完成,已按项目计划完成时间、进展比例或工期延迟情况扣减得分。

1、项目法人制、合同制、监理制、质量监督、中期检查、竣工决算制执行情况(满分6分),得分6分。

已实施的12个项目基本上按照法人制、合同制、监理制执行,在工程质量控制上采用专业监理机构进行施工监理,同时报请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质量检验。已竣工项目实行了决算审计制。

2、项目进展情况(满分6分),得分3.51分。

根据已完成的工程投资与计划实施的实际工程总投资的比值,经综合测算,该项扣减2.49分。

3、工期控制情况(满分3分),得分3分。

在所有12个项目中,有4个项目已竣工验收,剩余项目按计划实施中。

4、制度建立情况(满分3分),得分3分。

涡阳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对使用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项目,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制度,如《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涡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涡政[20xx]20号)文等相关制度。

5、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7分),得分7分。

所有项目不存在违反财债〔20xx〕673号文件中“严格控制安排能够通过市场化方式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坚决杜绝用于楼堂馆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的规定。

6、政务公开情况(满分3分),得分3分。

新增债券资金安排的项目通过涡阳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并纳入预算管理,并在涡阳县政务公开网公示。

7、投资完成(支付)情况(满分10分),得分7.97分。

根据投资完成情况,各项目资金均按照工程实施进度,依照合同约定、扣除质量保证金后足额支付。

(三)产出指标(满分25分),得分21.39分。

项目基本按照建议书或规划建设,因12个项目中,有4个项目实施结束并验收完毕,剩余项目基本按计划实施。

1、按《项目建议书》建设情况(满分10分),得分10分。

在已实施的12个项目中,基本上按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的内容建设。

2、项目完工与验收情况(满分15分),得分11.39分。

所有12个项目中,因大部分项目尚未完工,但考虑大部分工期在2年以上,参照视同项目完工进行考评,综合该项扣减3.61分。

(四)效益指标(满分17分),得分16分。

涡阳县20xx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已竣工项目的效益目标实现情况、工程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公众满意度、相关社会环境改善情况、惠及的受益人群情况等调查结果较好,基本实现了预期效果。未完成的项目效益按照绩效评价办法酌情扣减得分。项目后期管理有待加强,个别项目管理不到位,已酌情扣分。

1、项目基本目标实现情况(满分3分),得分2分。

根据完工项目建产出情况以及未完工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基本目标实现,该项扣减1分。

2、社会环境改善情况(满分5分),得分5分。

项目的实施强化了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治理了城市水系,完善了县乡交通网络,促进了棚户区改造、提升教育基础设施、社会及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3、受益群体满意度(满分4分),得分4分。

本次评价对受益人群进行了现场调查询访,询访人数为10人,满意程度达到100%。

4、工程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满分5分),得分5分。

已投入使用的项目已建立了依据手续及管护办法。

1.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资金拨付较低,部分项目实施进度未能达到计划目标。如涡阳县龙马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实施方案中项目建设计划显示项目完工实际20xx年3月、竣工验收时间20xx年5月,截止20xx年5月31日,该项目尚未完工,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4%。

加强项目实施进度管理。建立进度控制的组织系统;监测计划的执行情况;实现项目进度计划的资金保证措施;采取加快项目进度的技术方法;协调参与项目的各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之间的关系,使之有利于项目进展。

2、项目未及时进行财务竣工决算编报。

评价小组以询问各部门财务负责人及抽查项目的方式,确定涡阳县20xx年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4个已完工项目均未进行财务竣工决算编报。根据《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者试运行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中小型项目不得超过2个月,大型项目不得超过6个月。”的规定,建议各部门在项目完工后,尽快编报竣工财务决算。

学校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芙蓉学校地块位于靖州县城西部。场地东临拥军路,南靠体育路,北面和西面为规划住宅。拥军路东侧为靖州文体中心。学校规划用地面积58108.42平方米,合87.16亩。基地整体略呈长方形,南北长约250米,东西宽约233米,整体地势略呈东高西低的态势。整个校区场地较规整,内部无较大高差,多为田土和少量民宅。场地与周边道路平顺相接,有利于校内道路和城市道路的交通组织。

根据通靖发改〔20xx〕4号《关于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芙蓉中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拟建的芙蓉学校校区需满足全日制学生1800人学习,合36个班。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7808.00平方米。新建建筑包括科技及艺术楼、教学楼、学生宿舍楼、食堂,建设期19个月。

(二)项目绩效目标。

绩效总目标:为了适应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形势,合理调整学校布局,提高城区办学水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芙蓉学校(中学)刻不容缓。一是可以缓解城区学校学位紧缺的压力;二是解决“上学难”、“大班额”等社会热点问题;三是满足教育长远发展的需求。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加速靖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扎实芙蓉中学工程建设,确保芙蓉中学建成标杆工程、廉政工程、优质工程。

(三)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县财政安排,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奖补资金1000万元、芙蓉学校建设省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共计20xx万元,实际下拨金额为20xx万元,项目资金已全部安排到位。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xx-20xx年度芙蓉学校收到靖州县财政局拨入征拆及建设资金20xx万元,支付芙蓉学校征拆及建设20xx万元,收支持平。

3、资金管理情况。

芙蓉学校负责征拆及建设资金的收付和使用,并记录专项款项的使用情况,征拆及建设资金的`拨付是根据征拆及建设实际情况标准,列入财政预算。

芙蓉学校征拆及建设项目当年财政预算实现了专款专用,专账管理的原则,由靖州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局集中支付,最大程度上避免了违规情况发生,审计中没有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芙蓉学校负责征拆及建设资金的收付和使用,学校设股室3个,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室和工程管理及征拆办公室。征拆管理办公室负责拆迁及工程部负责建设管理,办公室制定了专门的考评考核制度,每月情况全方位定期考评,根据考评改进征拆建设措施。

目前项目已基本完工,新校已投入使用,相关验收、结算等手续正在进行中。

绩效评价目的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总结项目的建设成效,查找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累资金项目管理的经验,探索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的办法、制度,逐步形成绩效评价的体系和机制,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效益。

我所对靖州县教育局20xx年度芙蓉学校建设及征拆项目成立了绩效评价组。绩效评价主要采取以下方式:一是召开座谈会,听取项目单位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及项目组织实施管理等情况介绍,了解资金使用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等。二是对项目单位评价基础数据资料、辅证材料等进行审查核实。三是实地察看项目进展情况并进行了实地拍照。通过以上方式全面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为提出评价结论提供了依据。

我们对本项目的总体评价是:项目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监管到位,项目完成较好,项目完成质量较高,运行保障有力,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对提高城区办学水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有较好的推动作用,根据《靖州县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表》评分,得分88分,财政支出绩效为“良”。

(一)经济效益。

项目征拆及工程成本控制在预算内,工程资金的按时投入使项目进度得到了保障,目前芙蓉学校建设已完工,现正处于财评阶段,项目建设达到预期,项目成本控制在总投资限额以内。

(二)社会效益。

项目的实施进度按照计划如期完成,完成质量良好。城乡学生上学环境得到改善了,受到了广大市民的好评。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资金拨付较迟,芙蓉学校建设省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实际下拨时间为20xx年9月24日。

2、部分合同要素不全,经查,与湖南省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总承包(epc)合同及补充合同,合同订立时间未填写,履约担保书未填写盖章,部分合同、协议及补充合同承包方未填列日期。

3、未根据合同约定付款。根据合同约定,发包方应每月按工程进度的70%支付工程款,经检查发现,实际实付未按合同执行。

4、20xx年9月4号凭证支付第七期工程款,工程形象进度支付申请表施工方报送的支付金额与工程项目部审核后的金额不一致,检查中未见双方就工程进度核减金额达成一致的协议、资料。

(二)建议。

1、加强合同管理,严格合同审查程序,确保合同要素齐全,权责分明。

2、明确教育局对芙蓉学校项目的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工程项目质量。

3、严格付款程序管理,建议严格审查合同付款条件,加强付款资料的审查。

建设绩效评价报告

20xx年省下达我县2个农村“厕所革命”示范村项目改造目标任务1021户、建设农村公厕6个,项目资金343.08万元,其中户厕224.08万元(20xx年上级补助183.7万元,20xx年厕所革命结余上级补助25万元,级县级配套15.38万元)、公厕119万元(县级配套资金)。重点补助农村户用厕所新(改)建、厕污共治、运管维护或农村公厕新(改)建,以及农村户厕粪污管网、粪污池等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建设。我县按照示范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基本实现农村厕污共治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总体要求,各项目村由所涉及镇人民政府以村为单位编制实施方案,报县农业农村局,经县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批复后组织落实。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我县农村“厕所革命”示范村项目与农村公厕项目建设资金343.08万元(县级配套134.38万元,其中户厕配套15.38、公厕县级配套资金119万元)。根据每户不同情况,具体建设内容分为仅室外改造、仅室内简单改造、仅室内复杂改造、室内简单改造+室外改造、室内复杂改造+室外改造五种不同的改造类型,所有建设内容已全面完成,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基本实现所改农村“厕所革命”示范村厕所普及率达100%,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90%以上,公厕建设通过验收符合相关标准。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在申报、实施一系列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并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前期通过精准摸排,按照“厕所革命”示范村厕所普及率达100%,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90%以上的要求,摸清每户需建内容,以村为单位召开村民代表一事一议大会,按照绝大部分村民意愿将此项目委托与该村村集体公司,由村集体公司代领项目补助资金,同时有劳动力的农户可投工投劳并领取相应部分报酬,项目建设完成后通过镇村全覆盖验收,验收合格后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公示,公示期届满后申请县级抽查验收,县级抽验合格后兑现补助资金。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xx年省下达我县2个农村“厕所革命”示范村项目改造目标任务1021户,实际所改村为6个(示范村2个、非示范村4个)我局按照示范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基本实现农村厕污共治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总体要求,全县6个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新建、改建无害化卫生厕所1030户,完成任务101%,其中胜天镇安和村174户、可久镇南红岩村264户、庆岭镇太源村197户、庆岭镇印田村124户、庆符镇小靖村235户、落润镇公益村36户。完成6个村的农村公厕6个,完成任务的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方面:一是改厕可以改善旅游环境和投资环境,提高村庄整体形象,吸引更多的游客,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二是提供优质高效的有机肥,可提高农作物的收益,通过无害化处理的粪污对于农作物肥效更好,利用价值较高,其次可以减少农民对有机肥采购的支出。

2、社会效益方面:一是增强群众卫生意识,提高健康水平。二是提高了农户家庭生活质量。

3、生态效益方面:一是环境得以美化,人民群众居住环境得以改善。二是控制粪污乱排乱放的.情况,控制污染源,减少疾病传播。

4、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小厕所涉及大民生,实施“厕所革命”是推进乡村振兴大工程中的重要一环,推进厕所改造、环境整治为人民群众打造美丽宜居环境,获得广大农户一致好评。

(一)存在问题。

1、农民改厕积极性不强。一是农户对新修建无害化设施(三格化粪池)接受度较低,认为有储粪池就不应该修建化粪池;二是部分农户受传统思想和落后生活习惯影响,卫生意识差,不能完全理解“厕所革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愿意接受改造。

2、改厕经费投入不足。一是现有补助经费较少,各农户情况不一,需因户施策;二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户要求各样,个性化需求增大,导致改造经费尚显不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扩大政策影响。“厕所革命”是一项民生实事和惠民工程,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消除农户心中疑虑,广泛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引导农户转变观念,让农户真正愿意去接受厕所改造,打造整洁舒适人居环境。

2、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保障资金要素。一是加大县级财政投入,将示范村厕所改造项目化,充分发挥财政的杠杆作用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到项目建设;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同时发动群众自筹,形成多元投入机制。

乡镇年度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将资金分配落实到位。

(二)各村和帮扶工作组按照计划认真组织,确保配套资金和自筹资金到位。

(三)公告公示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各村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情况按笔进行了公开公示,得到了全镇居民的监督,力争做到使扶贫资金的使用公开透明、落到实处。

(四)财政资料及财政报账制度执行情况。

各村的扶贫资金实行专人报账,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镇级报账制。扶贫资金由镇经管站代理做账并进行原始凭证等会计档案的管理,所有账目及原始凭证等会计档案资料真实、准确、完善、全面。

(五)监管、检查制度。

为确保把扶贫资金使用落到实处,发挥最大效益。我镇财政所、经管站、扶贫办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通过查看账目、看现场等方式对我村扶贫资金进行监管,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居民的监督。县级审计、财政局、纪委等相关部门对我村的扶贫资金也定期或不定期的通缩查看账目等方式对扶贫资金进行监管。

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20xx年下达桂东县扶贫办涉农整合资金共计530万元,其中职业教育补助资金共430万元、实用技术培训资金50万元,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资金50万元。

2.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20xx年从项目库桂扶领字〔20xx〕20号文件批复下达桂东县扶贫办项目3个,其中包括职业教育补助、实用技术培训,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

调整后的20xx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批复文件桂扶领字〔20xx〕28号,下达桂东县扶贫办项目资金计划300万元,其中职业教育补助250万元,实用技术培训50万元。20xx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批复文件桂扶领字〔20xx〕29号,下达桂东县扶贫办职业教育补助180万元,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资金50万元。

包括自评工作开展范围、对象、时间及方式等。

以省市相关文件和乡结合,上级文件制订了当地的专项资金管理规定,项目实施情况已达到了规划预期效果。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到位530万元,全部为财政涉农整合资金。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自桂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文以后,所有资金都已经全部及时安排到位,并按项目建设要求和进度全部落实到位。截止目前实际总支出为336.3675万元,结余193.6325万元。因为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项目正在审核公示阶段,计划在12月30日前将结余资金全部支付到位。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各项经费的开支。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财务资料完整。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单位较好地完成了20xx年初设定的工作任务,各项项目得到有序开展。到年底完成全部项目的100%,资金拨付达到100%,完成项目验收率达到100%。

2.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自20xx年以来,我单位对全部项目实施和整体社会效益及满意度等各项指标调查,基本情况是群众对项目实施满意度达98%。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达到了预期效果。

20xx年度秋季职业教育补助处于审核阶段,暂未拨付到位,我们将在审核完成后及时拨付到位。

1、我单位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95分。

2、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按项目实际支出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自评得分100分,所有项目均与批复下达相符。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专项资金预算下拨后,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分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二是管理愈加规范。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制度,明确了资金付款流程,统一了资金申请手续,做到了层层审核、层层负责、层层把关,付款中全部要求请款单位提供正规发票,没用白条入账现象。

通过对近几年项目总体情况分析和自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项目申报不精准,从而使项目资金结余。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用制度管项目,用制度管资金,杜绝一切腐败现象。

为确实做好20xx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宜章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和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宜财绩字〔20xx〕46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单位组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专项资金有关账目,收集整理专项资金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部门(股室)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总结,现将我单位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20xx年我单位狠抓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根据我单位的工作职能和职责、按照项目资金的使用内容和用途,本单位项目资金支出主要有2项:

1、港房屋协管经费。

2、保障性住房工作经费。

这2个项目是续建项目,资金来源为年初财政预算或年中财政预算追加。

我单位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22万元,其中用于社区、居委会房屋协管的相关费用2万元;用于保障性住房工作经费20万元。

20xx年我单位项目支出决算为22万元,具体如下:

1、房屋协管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居委会房屋协管的相关费用。

2、保障性住房工作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作等方面支出。

项目所有开支均按照国有建设单位制度执行,资金的使用全部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把关,整个项目的运行完全按照我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县委、县政府及财政的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内部不定期进行抽查,严格人员作风,不存在违规违法的问题。各个项目资金使用与具体项目实施内容相符,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都已按照计划完成,未逾期。

我单位2个大专项工作均已完成当年计划,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所有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均按照我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获得了社会公众的好评100%。

我单位20xx年2个大专项,从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到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6项二级指标得分都很高,总分达到97分。

1、项目立项(12分):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设定的`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细化、明确、清晰、可衡量。

2、资金落实(8分):资金落实到位情况良好。

3、业务管理(9分):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

4、财务管理(20分):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规、财务监控有效。

5、项目产出(29分):项目完成率100%、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成本节约率100%。

6、项目效益(19分):项目实施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好,是发展民生、改善民生需要,使得区域内住房的保障,为区域内经济创造了条件,生态效益都较好,可持续影响对当地经济发挥更好效益、社会公众的满意度非常高。

为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我局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能实现预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予以充分肯定,对进展缓慢,预期绩效目标较差的项目,及时进行协调和提出整改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工作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

2、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1、市监分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承担辖区市场主体从业监管、行政执法检查和企业非公党建牵头工作;

(三)承担辖区流通领域市场主体行政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四)承担辖区流通领域消费者投诉受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

(六)积极协助园区有关部门作好招商引资服务工作和科技型企业培育及发展工作;

(九)作好人才培训、科技创新、服务创新和工商信息化建设;积极作好智慧工商和学习型、服务型工商创建工作。

(十)承办上级及辖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绵府办发〔2015〕3号文件),设立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科创园分局(简称工商分局),为绵阳市工商局派驻园区工作机构。下设三个工商所,其中在科创区设科园和园艺两个工商所;在仙海区设仙海1个工商所.现在在编正式职工18人(在科创区工作公务员15人,行政高级工1人,仙海区公务员12人),其中公务员17人,行政高级工1人,另报经科创区管委会同意聘有临聘人员18人,经仙海区管委会同意聘有临聘人员2人,临聘人员20人均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绵阳弘阳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派遣分局使用,分局按相关合同和经费管理规定支付相关劳务费用及其他支出;所聘人员主要从事国家商事制度改革后注册登记岗位和消费维权以及市场监督检查等辅助工作,所需费用从年度预算的市场监督管理专项、市场监管执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项目的劳务费中列支。根据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目前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市级以上部门已整合并完成机构改革三定,分局2021年6月底按照中共绵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21】20号文件《关于调整市属园区市场监管机构相关编制事项的批复》才完成机构改革,三定方案正式确定,分局属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名称从2021年6编办出台文件起正式更名为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创园分局。

一、财政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全年经费收入489.18万元,其中科创区439.61万元含上级转移支付药品事务补助经费:4.62万元,仙海区:49.58万元;全年总体收入较上年496.20万元递减7.02万元,基本保障了分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全年经费决算支出总额为48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1.32万元,项目支出77.86万元。,项目支出77.86万元(包括市场主体管理20万元、市场秩序执法20万元、信息化建设20万元、药品事务17.86万元),重点保障了分局春雷行动2020、事中事后监管、企业个体年报工作、信用信息公示、流通领域质量抽查、互联网网络交易监管、打击非法集资、打击非法传销、消费者维权网点建设、基层市监所规范化建设以及国家省市组织的市场监督管理实务培训、完成对上马望蜀苑、华润中央公园商业示范街等两处双心示范街区建设、“长江禁渔”专项行动以及园通智慧农贸市场打造等主要工作。

二、财政收入情况。

全年经费收入489.18万元,全年经费支出总额为489.18万元,全年收支平衡,无结余。但纵向相比2019年分局收入496.20万元,减少收入7.02万元,主要原因在于年内上级补助经费及仙海区补助经费均在2019经费预算中有不同幅度压缩。同比,分局全年支出相比2019年支出496.20万元减少支出7.0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在于年内上级补助经费大幅压缩,分局以收定支所致。全年科创区预算收入439.60万元,完成预算收入439.6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上级补助收入4.62万元,相比2019年61万元,大幅减少56.38万元,充分反映了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年内大幅压减了对市场监督管理相关业务的投入。

三、财政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分局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9.6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9.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12万元包括行政运行收支293.50万元,(其中用于人员经费2363.91万元,公用经费55.5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0.2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11万元,住房公积金及34.67万元,购房补贴16.48万元);项目支出64.62万元包括市场主体管理收支20万元,市场秩序执法收支20万元,信息化建设收支20万元,药品事务收支4.6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分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9.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12万元,包括行政运行收支293.50万元,(其中用于人员经费2363.91万元,公用经费55.5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0.2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11万元,住房公积金及34.67万元,购房补贴16.48万元);项目支出64.62万元包括市场主体管理收支20万元,市场秩序执法收支20万元,信息化建设收支20万元,药品事务收支4.6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全年分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为374.98.1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93.50万元,包括公用经费支出56.60万元,人员支出236.10万元(其中包含分局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21.9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9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2.8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11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15万元(包括公积金支出34.67万元、购房补贴支出16.48万元)。

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0年度分局三公经费总计支出66987元(年内分局无人员出国,因此无因公出国费用发生),相比2019年度32695.30元增加支出34291.70元,增幅达104.88%,主要原因是年内行政办案及行政执法检查频繁,造成公车运行维护费用明显增加,增幅达199.02%,近两倍,主要原因在于年内执法检查、执法办案增多导致车辆使用增多,相应费用增加。分局年内公务接待费8127元,相比上年13011元减少4884元,反应了年内系统单位之间交流学习业务减少,全年共计接待人员12批90人次。

(2)会议费支出情况:2020年度分局会议费用7315元,相比2019年2700元增加支出4615元,降幅达170.93%,原因在于年内机构改革,职能整合增加后业务会议明显增加所致。

(3)培训费支出情况:2020年度分局培训费用93350元,相比2019年26100元增加支出67250元,增幅达257.66%,主要在于年内安排人员及批次相比上年度大幅增加所致。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20年分局上年无结余,本年收支平衡无结余。

九、资产负债信息分析。

(1)资产信息情况。

2020年度分局全年年末银行存款327307.47元,全部为应付未付往来款项,分局现存大众途安城市越野执法车两台,价值358600元,分局年末固定资产总值1561935元,相比上年1524385元增加37550元;新增办公设备采购37550元,按照新的会计制度分局固定资产净值为695179.77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为866755.23元。

(2)负债信息情况。

分局2020年末流动负债合计252712.25元(其中包括其他应付款252100.92元,应缴财政款611.23元(银行存款利息),流动负债大幅下降的原因在于年内清理结算了部分往来款项所致。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市场监管工作,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规范市场监管资金管理,强化资金使用效益意识,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案。根据各所、股室的情况汇报和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资料,评价小组现场进行询查和核实,根据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统一打分,形成自评结论。

2020年度,绵阳市市场监管局科创园分局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要求,设置预算绩效目标,准确编制预算,确保资金使用及管理规范,制度落实到位,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打分得出结果为96分。

3.绩效运用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年内,市监分局在绵阳科创区、仙海区两区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着力推进市场监管改革,积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扎实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强化理念武装,通过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学习计划等形式。聚焦机关文化建设,以定期开展专题党课形式,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做到信念、政治、责任、能力、作风5个过硬。从严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筑牢全体干部思想防线。加强队伍建设,组织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市场监管综合业务能力。

(二)是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持续发力,打造高效便捷登记环境。

(1)着力培育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截至2020年10月31日,科创区辖区各类市场主体10283户,其中各类内资企业5239户、个体户5044户。今年科创区新办市场主体1689户,其中企业695户、个体户994户。仙海区辖区各类市场主体1265户,其中企业361户,个体户904户。今年仙海区新注册市场主体189户,其中企业67户、个体户122户。

(2)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严格贯彻落实《绵阳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建立企业开办“全市通办、小时办结”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其中营业执照办理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小时。

(3)优化线下窗口办理。在区政务办的支持协调下,分局设立了企业开办和注销服务专区,对受理服务窗口重新进行了设计、布局,与税务部门一道入驻专区,为科创区办事群众提供快捷的开办与注销服务。

(4)持续推进绵阳市企业开办协同服务平台应用。充分利用“绵阳市企业开办协同服务平台”集成了企业开办涉及的登记注册、印章刻制、银行开户、涉税事务和社保登记一体化协同办理的优势,为办事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企业开办服务,目前科创区已经有997条申请信息,办结信息746条。

(5)打造企业登记“不打烊”新模式。分局着力打造24小时智能办照区,将企业服务延伸到工作日之外。截至目前,今年已有537户企业在24小时智能办照区现场打印领取了营业执照。这个全天候服务模式是全市首创。

(6)主动承接市级下放事项。今年3月1日,分局主动承接市局下放的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以及股份有限公司和市本级国有企业登记委托事项,共办理药品零售新设10户、变更4户、延续1户;第三类医疗器械新设8户、变更6户、延续23户;股份公司新设1户、变更3户、备案6户、增补换照1户。

(7)全面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今年我局完成全程电子化登记户数为1213户,其中设立登记631户,变更登记569户,备案登记13户。

(8)持续开展政银合作。目前我局共有6家银行机构开展了导办企业登记注册服务,其中三家实现了现场打印营业执照,全年打印并颁发营业执照54份。

(9)推进企业集群注册登记。分局辖区共有9户企业发展为集群托管机构,共托管小微企业690户(含注销113户)。

(10)以年报为契机,把好市场准入关。今年我局企业年报率97.7%,个体年报率41.2%,农专社年报率100%,以上均超过全市平均数。

(三)是围绕职能职责做好各类专项治理。

(1)扎实开展“春雷”专项行动。科创园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60人(次),检查企业和个体户1169户,检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80个(次),整治重点区域6个(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92件,案值5.6万余元,处罚没款8.26万元,大要案(1-10万元)3件。其中,与疫情相关案件为14个,另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案件1件。

(2)分时分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及时叫停部分业态。疫情之初,一方面及时叫停各类除涉及居民必备生产生活物资的市场主体。另一方面加强监管,保障市场秩序稳定。关停了茶楼、儿童游乐、洗浴、ktv等容易引发人群密集接触的休闲娱乐场所274家,劝关酒店宾馆80户(次)、网吧44户(次),暂停1237户(次)餐饮店堂食经营,关停鸡、鸭、活禽宰杀点7个(次),下发各类通告及宣传画1200余份,深入药店、超市等经营场所指导疫情防控、消杀100余次。二是做好复工复产工作。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分局多措并举,积极推进辖区各行业有序复工复产。一是分类别、分步骤、分人群复工复产,确保社会经济平稳运行。二是开发了“人员实时追踪”小程序,重点在超市、药店与集贸市场等行业进行推广使用。三是会同相关部门对1137户(次)服务业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四是创新工作思路,结对帮扶有困难中小企业。向上争取防疫物资,口罩3000个、消毒酒精300瓶、84消毒液300瓶全部送到150户小微企业手中,并与之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切实解决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在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具体困难。三是做好常态化防控阶段,督促辖区市场做好基本防控措施。要求市场经营者做好口罩、消毒液等日常防控物资储备;市场开办单位及大型商场、超市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工作;保持市场内清洁卫生,市场内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推荐消费者使用非接触式扫码支付,提醒消费者佩戴口罩等。组织各市场开办单位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4次、共清理垃圾2.5吨。

(3)今年扫黑除恶工作重点聚焦辖区市场流通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行业乱象规范:一是加强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联合区教育部门持续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加强疫情防控,确保食堂食品安全;二是强化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不明码标价、捆绑收费、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价外加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三是针对群众关切的民生领域消费品、食用农产品、防疫物资领域竞争状况,加大案件摸排查办力度,对不法分子形成强力震慑;四是强化瓶装液化气和成品油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垄断、无证经营、非法充装、掺杂掺假、短斤缺两等违法行为,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4)“长江禁渔”专项行动。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分局多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行动。执法人员将相关餐饮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的同时,亦要求水产经营户严格落实各环节的索票索证和记录工作,禁止采购不明来源的食材,严禁经营长江流域等地的野生水产。截至10月底,共检查360户(次)经营主体,其中242户(次)餐饮店、58户(次)水产经营户、60户(次)渔具经营户,向经营者宣传“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获物专项行动方案”,检查过程中和各经营主体签订“保护长江生态承诺书”,并在店内公示。

(5)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为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推动我区商标与专利化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分局以服务加监管相结合。一是对知识产权、商标代理机构实行台账监管。辖区字号名称、经营范围涉及知识产权、商标代理机构的97户市场主体逐户走访。二是对可能涉及地理标志注册的企业提出建设性意见。三是查办知识产权侵权相关案件3件,其中一件已移动公安部门。

(6)价格监管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减税降费”的重要举措,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的用电成本,更好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对辖区33家物业进行了摸排,其中涉及转供电收费项目的企业17家,分局监管人员对这些物业一一进行了检查,并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企业开展自查自纠。通过整改,辖区内大汇商运、天滋物业、天天佳兴物业、锦府物业等先后下调了电费价格,并进行了退费核算,共计应退费金额75万余元。

(7)网络监管工作。分局利用绵阳市网络市场监测平台,完成“春节”期间、“五一”期间、“6.18”、“国庆中秋”期间网络交易定向监测工作4次,监测网络交易平台12个次,企业自营网站486个次,网店260个次,责令改正网络违规信息46条。

(四)是以当前消费热点及态势为重点,提升消费信心。

(1)开展线上“3.15”活动,助力园区消费环境回暖。上半年,因受疫情影响,各行业消费环境萎靡,为提升消费者消费信心,分局采用非聚集式的网络直播方式进行,市局领导、管委会领导及政府部门,协会代表、企业代表共计七人,通过网络向全社会宣传315消保维权工作,宣传科创区消费复工信息,回复辖区商气人气,消费者通过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快手等多个平台实时观看今年的宣传活动,直播当日网络点击率超11万余次。

(2)做好消费投诉维权工作,提升消费者满意度。2020年分局受理各类举报投诉843件;其中12345市长信箱、来函430件,各类来电投诉、网络平台投诉、消费者本人直接投诉案件413件。843件均已处理完毕,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3.75万元。

(五)是积极推进特色亮点和分局重点工作。

(1)打造绵阳市首个智慧农贸市场。2020年9月,科创区试点打造了绵阳市首个智慧农贸市场---元通农贸市场后,经过两个多月的运行,该市场实现了公平计量、电子支付索证索票、销售数据可查、产品朔源,但对于现金支付索证索票及市场管理等方面问题的推进存在困难。

(2)“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工作。科创区作为全市首批“双心”工程示范区,经过一年来的大力推进,“双心”工程环境建设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现已完成14个大中型餐饮企业明厨亮照升级工程,15个智能摄像头全部调试安装,实现了odr三方视频通话调解消费纠纷。

(3)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9月2日至23日,分局实行全员参与文明创建,共参与志愿服务460余人(次),分片到人,一周7天,早7晚6,全天候守护,全方位管理。完善农贸市场各大入口所有要素创建,并涵盖市场周边背街小巷,对五小企业等重点区域进行零距离监管。争分夺秒补短板,精益求精对标达标,圆满完成了文明创建工作。

(4)拓宽法制宣传渠道。分局与绵阳中院行政庭、市局法规科联合推出法制宣传栏目《廖帅小秋来帮忙》。通过收集整理群众办理注册登记咨询的问题为主,其他法律咨询为辅,采用电话问答、视频讲解等方式,对群众咨询的问题进行耐心细致地解答。该栏目开办以来推出语音、文字各5期,视频7期,共计12期。其中2期获省局转播点赞。

在2020年的预算执行中,我局还存在预算资金使用相对滞后、内控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的问题。虽然我单位内部机构进行了相应的优化,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费用报销规程等制度,但仍需进一步强化财务约束监督体制。

在2021年的我单位的绩效管理中,一是要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到位率,做准做全基本支出预算,做全项目支出预算,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提高预算编制严谨性和可控性。二是要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实行项目管理程序化,实现项目申报、实施、拨付、评价全流程监督与控制,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效能,更好地履行科技城新区直管区市场监管部门应有的职能。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2月,对“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公路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改善公路使用质量,确保国民出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状态”。

为加快建立天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天津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前者明确提出由市公路主管部门根据各区近三年平均资金使用水平和设施量核对区级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大中修资金后,市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的公路养管资金分配方法;后者明确提出“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20xx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延续申请设立“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用于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滨海、蓟州、宝坻、武清、宁河和静海10个区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大中修工程支出,提升区级公路路域环境优美整洁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2.主要内容。

根据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等设施量,按照“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路面日常养护4.2元/平方米、桥梁日常养护16元/平方米、道路中修55元/平方米、道路大修188元/平方米”等补助标准,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用于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

市交通运输委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其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资金补助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交通运输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区级匹配资金申报,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20xx年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244万元用于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根据“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配套资金要求,各区配套资金合计应不低于23244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至各区末级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分别为11523.03万元、0万元,资金到位率分别为49.57%、0%。

(3)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9288.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61%。

通过对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定期巡视、养护、维修,改善区域内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降低行驶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6个涉农区进行了现场评价、对4个涉农区进行了非现场评价。

经过综合评价,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得分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其中,项目决策14.35分,项目过程13.06分,项目产出24.22分,项目效益15.95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市级层面立项程序较规范,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公路和桥梁日常养护面积达到预期目标,居民满意度较高。但存在以下方面问题:决策方面,部分区大中修工程立项前期未进行路面技术状况检测、部分预算测算内容不够合规、测算数据不够准确、绩效目标设置质量不高等;过程方面,资金到位率低、资金使用不够合规、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公路大中修面积产出较低、部分工程存在延期、部分区养护巡查频次不达标、成本控制不够有效;项目效益在降低运输成本、改善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

(一)项目产出情况。

1.养护公路面积。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计划养护公路面积为1204.8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和各区提供的数据,20xx年度各区养护公路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2.公路大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各区计划公路大修面积为60.26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5%)。根据各区提交大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大修面积为33.08万平方米,全市大修完成率为54.9%,仅西青和武清2个区公路大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津南、北辰、滨海、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大修,实际完成率为0%。

3.公路中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计划公路中修面积为96.4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8%)。根据各区提交中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中修面积为32.2万平方米,全市中修完成率为33.40%,仅北辰区公路中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东丽、津南、西青、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中修,实际完成率为0%。

4.养护桥梁面积。根据《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项目计划养护桥梁面积为27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日志和各区提供数据,实际养护桥梁面积为25.3万平方米,各区养护桥梁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5.路面技术状况。《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函〔20xx〕49号)中规定“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xx年对各区区级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报告显示,仅蓟州区和宁河区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低于80%,分别为74.9%、64.8%。

6.养护质量达标率。各区针对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进行了整改。评价组对武清、西青、北辰、津南、宝坻、蓟州等6个区养护设施查看,养护设施状况良好,达到规定的养护标准,但部分区路面存在坑槽、裂缝,积水和保洁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如北辰区。

7.工程验收合格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的验收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凡是组织了验收的养护工程均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8.成本管控有效性。项目主体业务为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工程。通过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各区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性价比最优的服务商,较好地实现了源头成本控制。但各区在机械设备租赁方面的定价方式、定价标准上有一定差异,如津南区水车、装载机、双排等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项目总体层面缺乏行业统一规范标准,不利于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

9.养护巡查频次。根据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部分区未达到规定的养护巡查频次。如静海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每月仅对辖区列养公路设施开展了3次巡查、宝坻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对部分列养公路设施每周开展了2次巡查,均未达到制度规定的每周完成2次辖区列养公路设施的全覆盖巡查的要求。

10.工程完工及时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资料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工程完工不够及时。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工程计划工期45天,实际工期168天;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合同工期为45天,实际工期141天;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工程合同工期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18日,实际工期为20xx年2月19日至4月18日。

1.经济效益情况。

日常养护公路的车辆行驶环境必然比不进行养护的更优良,实际上在隐形条件下降低了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了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能够为不同地区经济的互动与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起到助益,形成社会性的经济效益。但从市对区开展路况检查结果看,尚有2个区路面技术状况(pqi)不达标,说明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进而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降低运输成本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2.社会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工作,能够及时发现路面坑槽、裂缝、拥包等病害并及时整治,提高公路使用的便捷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也能够间接提升人们工作生活的质量和效率。20xx年度,各区未发生因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所产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但评价组针对县道行驶舒适、安全性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津南区5%、蓟州区10%、宝坻区18.75%的居民评价为一般,宝坻区12.5%的居民甚至表示不满意,说明相关工作尚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3.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评价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津南、西青、北辰、蓟州、宝坻、武清6个区,共120位居民开展了区级公路养护方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上述6个区的居民满意度分别为98.13%、97.74%、98.75%、79.38%、80.19%、95%,综合平均满意度为91.53%,说明居民对整体工作满意。

(一)市级层面统筹管理不足。

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在市区两级层面未实现有效同步,信息不够对称。调研发现,市级层面用于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量基础数据来源于始建移交后的养护投资台账及后续年度发生等级或数量等变更后的上报文件,但各区填报的数据采集表(评价组设计)中计划任务量与投资台账不一致。初步了解的原因有:从区到市经手台账数据(含年度变动)上报工作的责任人不清晰,从市到区下拨切块资金时也未明确统计确认的投资台账数据,各区在制定养护计划任务量时未能与投资台账数据进行有效对标;当年新接收或原道路降级为县道产生的新增,原道路升级不再按县道标准养护产生的减少等。该问题导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与实际需求不够匹配。

(二)大中修切块资金分配方式欠合理。

大中修切块资金按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欠合理。其一,通过分析开展大中修区近5年的数据发现,切块划拨大中修资金采用的计量数据大修为5%、中修8%,跟各区实际差异较大,如蓟州、武清区大中修面积占比明显不足5%、8%,北辰区的大中修(20xx和20xx年大修、20xx年中修)明显超5%、8%,滨海新区20xx年仅有1项中修(以前年度数据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无法获取),占比为6.29%,低于8%。总体上,全市每年大中修的量未达5%、8%。其二,各区同一类型维修的单价因工程结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但均价明显高于市级补贴标准188元/平方米、55元/平方米,特别是在各区财政资金无法按要求配套的情况下,不足资金由后续年度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补齐。其三,在当年没有实施大中修的情况下,各区将切块下拨的大中修资金用于管理人员经费分摊。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情况差异较大,分配方式有待改进。

(三)区级配套资金未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各区未按照“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到位率0%。

(四)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

1.部分资金支出方向不合理。津南区在20xx年度没有实施大中修工程的情况下,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531.85万元用于人员和各项公用经费支出;静海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32.37万元用于后勤管理人员工资和各项公用经费;东丽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238.55万元用于机关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公积金等;宁河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88万元用于支付帮扶沿河路社区建设楼新建自行车棚及晾衣架;武清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1.14万元用于购置大米、油、食品类等。

2.部分资金拨付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北辰区养护合同中明确全年养护费用的80%分4个季度进行支付,北辰区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7月一次性将四个季度的80%款项支付给乙方。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合同中明确按照40%、40%、20%的支付比例分三批进行合同款支付,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12月16日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86.64%给乙方。

3.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12月129#、132#凭证支付设计费和养护工程款时,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显示支付日期均早于支付审批单经办日期。

4.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审批手续不够完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4月16#凭证支付农村公路(区县级)运营阶段安全生命防护情况评价费用时,资金支付审批单的审核人和单位负责人未签订审核日期。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7月94#、107#、108#凭证后附的《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资金支付审批单》中无分管领导意见,《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票据审批单》无业务分管领导意见及签字。

5.财务记账不够合理。部分材料费、机械费未按养护公路类型(国省干线、县道)、项目来源(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自营创收)等进行费用分配,如蓟州区。

(五)制度建设和执行有效性不足。

1.制度建设滞后。津南区路产路权保护“三员”人员虽已在各区、乡、村中配备,但区级路产路权保护“三员”管理制度尚未正式发布。

2.调整手续不完备。调研发现,蓟州区未对计划开展而实际未开展的“军蓟路边沟整治工程”履行内部备案手续。

3.部分工作组织实施未严格按照制度或合同执行。蓟州区公路管理所与5个公路站签订《县级设施养护协议书》中明确实行日抽查、百分制月考核等检查考核办法,但实际未制定与该协议内容相匹配的奖励办法,也未见百分制考核落实相关材料。津南区未按照机械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前,乙方提供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并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开展相应工作。津南区20xx年区级公路养护项目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未经中心党总支会或领导班子办公会讨论批准,与《“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大额资金使用(年度资金的使用预算)应通过三重一大讨论决定”不符。西青区未按照《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细则》中规定的“区公路管理机构每年开展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去开展相应工作。武清区青上路、河大路和梅石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的验收报告中设计单位均未参与验收工作,与《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规定“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不符。

4.支付资金来源与合同内容未保持一致。蓟州区交通局塘承高速延长线综合整治合同协议中明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实际结算时将3项合同总金额166.01万元全部在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5.资料或审批手续不完备。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监理合同中未约定计划开竣工时间、投资额,缺少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签订日期等内容,同时该工程施工合同未签署日期且工程最终支付证书等资料缺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东丽区津汉支路维修工程(大修)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等合同盖章处均未签署日期。

6.合同签订时间晚于服务开始时间。如津南区机械租赁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

7.资料归档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资料缺失。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由于人员调整,未见相关资金支出相关“三重一大”会议纪要或记录。

(六)项目产出及效益实现尚有不足。

除因缺少大中修计划采取切块下达资金时核定的大中修工程量对标实际完成量导致的`产出数量完成率的评价结果较低外,项目其他产出及效益实现尚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北辰区路面养护不达标;津南区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静海区、宝坻区列养公路设施养护巡查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养护工程、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工程未及时完工;蓟州区和宁河区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市民对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以及整个项目实施满意度等的调查数据显示养护服务工作尚有改进空间。

(七)绩效目标表整体填报质量较差。

各区绩效目标表填报质量整体较差。一是西青区和宁河区未编制区域绩效目标。二是部分区指标设置不够清晰、量化,如东丽区数量指标值设置不够明确具体;滨海新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静海区数量指标的指标值可衡量性不足。三是部分区效益指标概念混淆,如津南区和静海区经济效益指标中出现社会效益相关的内容描述等。四是部分区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或计划数不够对应,如蓟州区、静海区、滨海新区、武清区、北辰区未体现大中修工程的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五是部分区绩效目标未体现产出或效益,如蓟州区、东丽区、津南区、宝坻区、静海区、武清区。

(一)加强市级层面统筹管理,完善项目顶层部署。

一是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后续年度严格按照《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7号)中相关要求,落实全市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和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分区目标和项目目标编制工作,并保障区级目标、项目目标与全市绩效目标有效衔接。

二是建议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完善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的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市区两级数据高效同步。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区两级数据变更信息统计、系统上传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晰的工作汇报和管理机制。

三是建议在“津财绩效〔20xx〕17号”基础上,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监控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加强对区级部门资金使用的指导;另一方面针对专项资金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跟踪资金使用,促进监管工作常态化。

(二)调整优化大中修资金分配方案,提升分配结果的合理性。

建议将大中修切块下拨资金由因素分配法调整为项目分配法,在市财政承受范围内,多干多补,少干少补。“津政办函〔20xx〕97号”已明确“到20xx年,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区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采用项目分配法一方面能够避免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差异较大的情况,另一方面能够避免区将切块资金用于管理人员支出,同时又从区财政获得管理经费导致的多渠道重复收入情况。

(三)严格落实区级配套责任,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建议各区在市级层面调整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后,严格落实“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财政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资金配套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保障,确保各区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影响公路养护质量,无法实现市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的联动效益。在区级落实支出责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多渠道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作用,促进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增强资金使用合规意识,提升区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效能。

建议各区级资金使用单位增强财务管理规范和资金使用合规意识。一是正视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杜绝资金拨付不按合同条款执行,随意更改支付方式或支付额度的现象。二是加强资金支出审批手续管理,做到审批单据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清楚,避免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三是专款专用、单独记账,杜绝国省干线和县道养护,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自营创收项目材料费、机械费等混用。

(五)完善养护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

一是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或养管单位,结合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机构改革所带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变革,及时修订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相关改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确保改革工作任务顺利高效完成。

二是建议各区养护主管部门或养管机构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养护管理制度或合同约定条款等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履行项目内容或预算金额调整备案手续;加强资料和审批手续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做到凡签字必审核、凡审核必签字,涉及重要节点事项落实的资料签署具体日期等。

(六)加强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提升项目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和养管机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中目标设置、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关注重点以及对应环节的成果输出,并做好及时归档整理。针对此类多层级服务下放代办的项目,建立自上而下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通过逐级管理、层层把关的方式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xx年7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明确路面、桥梁、附属设施、道路大中修养护单价标准,提出“今后,将根据市财力状况相应调整公路养护单价”,以及“以20xx年6月底公路设施等级台账为依据,综合考虑道路技术等级、交通流量、重载交通影响等因素,参照公路养护平均单价,计算资金分配数额”的养管资金分配方式。20xx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提出“市区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评价发现,市交通运输委一直采用“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县道路面、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单价标准,且在分配各区养管资金时仅将路面、桥梁等设施量作为唯一分配因素。对于已持续使用10年的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强化调研分析,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规范和加强“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全面评估该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根据奉化区财政局财政监督局评价工作方案,秉着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和绩效相关的原则,现对20xx年度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经费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具体如下:

根据“消防安全品质提升”民生工程要求,20xx年度追加了“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专项。总预算242万元,包括消防器材采购132万元、电动消防巡逻车采购110万,用于我区已建成的30个社区微型消防站进行装备优化,提档升级,阳光、锦山、南溪和绿都社区新增设4个微型消防站;同时在全区人员集中、消防车道布局不合理、偏远的农村、老城区等人员集中的区域设立23个片区微型消防站,由属地街道直接管理,配备电动四轮消防巡逻车,随车携带消防水泵,水带、水枪、灭火器、对讲机等消防设施。

“标准化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按计划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20xx年度完成消防器材招标采购,合同价131.3634万元,并按合同约定支付第一次货款39.409万元。电动消防巡逻车采购公开招标将于20xx年1月完成。项目资金结转202.591万元。

“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应急管理部消防局党委结合现阶段消防工作实际作出的重要部署,微型消防站最基本的要求是“有人、有器材、有战斗力”,主要目的是一旦发生火灾,微型消防站力量能够在3分钟内赶到现场,快速处置或控制火灾蔓延,并组织人员疏散。项目建成后能有效稳定我区火灾形势、减少人员伤亡具有重要意义。

微型消防站弥补了我区消防队站不足。受城市集约化用地制约,近年来新建消防队(站)多数在建成区以外,布点不合理。微型消防站建设有效改善消防队接警出警速度,同时能有效补充我区消防救援力量,更好发挥消防救援作用。

事前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立项情况、实施主体项目、资金及主要内容。

预算单位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的项目儋州市滨海新区医院属于部门项目。

主管部门为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负责人为:李林森。

项目概述如下:建设一家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153亩,设置500张床位,总建筑面积为148842平方米的综合性医院。主要建设内容为4层门诊医技楼、13层病房楼、4层行政办公楼和15层值班楼,1层发热门诊五个主体建筑,以及连廊、门卫、垃圾站房等相关配套用房。项目开工时间为20xx年11月,计划竣工时间为20xx年10月。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指标、标准等)。

总体目标:洋浦“环新英湾”港产城一体化发展,视为市政府主动找准定位,积极谋划和推动滨海新区及“环新英湾”地区配套项目建设,打造面向洋浦的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中心和宜居、宜业、宜游城市,结合西部区域医疗中心发展规划,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儋州滨海新区建设一所用地面积为153亩,设置500张床位,总建筑面积为148842平方米的综合性医院。

20xx年年度目标是洋浦“环新英湾”港产城一体化发展,视为市政府主动找准定位,积极谋划和推动滨海新区及“环新英湾”地区配套项目建设,打造面向洋浦的'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中心和宜居、宜业、宜游城市,结合西部区域医疗中心发展规划,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儋州滨海新区建设一所用地面积为153亩,设置500张床位,总建筑面积为148842平方米的综合性医院。

当年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包括决策过程和结果)。

(二)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预算情况如下:

资金总额-年初预算数0元,资金总额-全年预算数60000000元,

财政资金-年初预算数0元财政资金-全年预算数60000000元,

专户-年初预算数0元,专户全年预算数0元,

单位年初预算数0元,单位全年预算数0元。

(三)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资金执行情况如下:

资金总额-全年执行数59991504.02元,资金总额-执行率0元。

其中:

财政资金-全年执行数59991504.02元,财政资金-执行率99.99%。

专户全年执行数0元,专户-执行率0。

单位全年执行数0元,单位全年执行率0。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等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将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申报的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对项目绩效进行量化、具体分析。

其中:项目的经济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成本(预算)控制、节约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效率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实施(完成)的进度及质量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有效性分析主要是对反映项目资金使用效果的个性指标进行分析;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和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一)后续工作计划。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包括资金安排、使用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等)。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针对20xx年整体绩效自评报告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单位对自评结果高度重视,召开绩效管理工作会议,已进行认真检查,切实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1、年末追加资金下达,使得资金使用率有所降低;由于年末集中下达各项资金,有的资金未及时利用,导致有不少资金结转到下年,资金使用率有所降低。

2、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有待进一步明确、细化和量化。因为资金下达有时差,有时候往往需要从专项支出,而资金未到,不得己只能用公用经费,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争取在20xx年底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更好地完善绩效管理。

2、严格执行资金安排。

1、规范资金使用制度。

一是强化资金管理意识,加强与财政局的沟通,确保及时下达专项资金,合理、科学地使用资金,提高其使用效率。

二是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加强本单位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努力提升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业务技能,保证财务水平的.不断提高,采取有效的措施合理分配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率。

2、严格执行资金安排。

资金安排结合实际分析研究、科学测算、合理安排,统一支出标准,指标专项专款专用,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切实分指标支付,不混用挪用,有效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对资金实施跟踪管理和预算控制,做到资金科学合理地安排和分配。

医疗绩效评价报告

20xx年,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指导下,以扩大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覆盖面、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目标,经过努力,全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有序推进,救助效果日益显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县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6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政办秘〔20xx〕56号)、《安徽省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皖民社救字〔20xx〕112号)和《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宿医保秘【20xx】21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该项目实施主管部门为灵璧县医疗保障局。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xx年,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资助困难群众参保,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应救尽救,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看病贵”问题。

经综合评分,该项目总得分100分,评价绩效等级为“优”。

(一)投入(满分20分,实得20分)。

1、项目立项(满分10分,自评10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满分6分,自评6分)。

根据《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设定的绩效目标合理。

(2)绩效指标明确性。(满分4分,自评4分)。

我县目前执行《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设定了清晰、细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有效地保证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2、资金落实(满分10分,自评10分)。

(1)资金到位率。(满分6分,自评6分)。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实际到位资金总额与规定补助资金总额相一致。

20xx年,医疗救助资金实际到位4011、64万元,其中:中央配套3367、00万元、省财政配套235、00万元、市财政配套72、80万元、县财政配套336、84万元。

(2)补贴资金到位及时率。(满分4分,自评4分)。

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到位率为100%。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将中央和省级资金按规定拨付,同时及时拨付县级补贴资金。

(二)过程(满分30分,自评30分)。

1、项目管理(满分20分,自评20分)。

(1)政策宣传。(满分3分,自评3分)。

我县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图文详解、知识问答、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医保政策咨询热线、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及各级政务公开栏、发放宣传单、明白纸等方式,加大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全社会都了解社会救助相关政策,使党的政策惠及千家万户。

(2)救助管理。(满分6分,自评6分)。

我县严格按照《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规定,对救助对象属性严格把关,补助标准、比例计算准确,救助范围与城乡医疗救助规定相符,申请材料齐全,救助及时,拨款手续及档案管理规范。基金的筹集使用能定期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布。

截止20xx年10月份医疗救助累计受益208689人次,其中资助参保94672人、住院救助16789人次、门诊救助97228人次;资金共支出4490、62万元,其中:资助参保支出2386、72万元、住院补偿支出1753、45万元、门诊补偿支出350、45万元。

20xx年11—12月份医疗救助支出缺口资金根据民生工程考核规定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3)信息平台管理。(满分4分,自评4分)。

我县以脱贫人口数据为基础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平台;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平台,与脱贫退出机制相衔接,实行对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日常动态管理,实时进行调整;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贫困人口综合医保、疾病应急救助、商业保险等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

(4)档案管理。(满分3分,自评3分)。

我县根据《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规定档案管理方面严加管理,对通过一站式系统进行结报的医院,要求他们按月把结报材料装订成册,并盖章签字;对于在非定点医院回乡手工进行报销的材料,我们严格按照《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规定,要求农户提供相关材料、民政部门出具相关核查证明等,并按规定装订成册。

(5)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满分4分,自评4分)。

我县20xx年初根据《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与定点医疗机构重新签订了城乡医疗救助协议书。城乡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是在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的,并实行了委托合作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诊疗费用优惠减免等严格按合同要求执行,无违规现象。

2、财务管理(满分10分,自评10分)。

(1)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6分,自评6分)。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资金拨付有完善的手续和严格的审批程序。项目配套资金纳入年初预算管理,对于在非定点医院回乡手工进行报销的材料,能及时兑现,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以及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2)监督检查有效性。(满分4分,自评4分)。

我县针对脱贫人口涉及医疗助资金的大额材料,每月组织县财政局、抽调部分医院审核人员,由二个医共体牵头进行集中汇审,保证了资金支出的合规性。另外我县对部分民营医院进行了医疗救助资金专项检查,同时,要求被查医院要严格按照协议进行规范收治病人,严禁私拉病人、小病大治、冒名顶替等现象发生。

(三)产出(满分25分,实得25分)。

1、项目产出(满分25分,实得25分)。

(1)目标任务完成率。(满分9分,自评9分)。

按年度目标任务,20xx年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各项任务目前均已完成。

(2)救助覆盖率。(满分9分,自评9分)。

我县20xx年脱贫人口全部纳入了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并为他们代缴了参保资金。同时,按要求将全县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做到了应救尽救,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看病贵”问题。

截止20xx年10月份医疗救助累计受益208689人次,其中资助参保94672人、住院救助16789人次、门诊救助97228人次;资金共支出4490、62万元,其中:资助参保支出2386、72万元、住院补偿支出1753、45万元、门诊补偿支出350、45万元。

20xx年11—12月份医疗救助支出缺口资金根据民生工程考核规定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3)完成及时性。(满分7分,自评7分)。

20xx年,对符合医疗救助对象,我县做到了应救尽救,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按规定资助了参保,并按时间及时拨付及兑现了医疗救助款。

(四)效果(满分25分,自评25分)。

1、项目效益(满分25分,自评25分)。

(1)社会效益。(满分9分,自评9分)。

近年来,通过实施城乡医疗救助民生工程,对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及对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有了很大的'改善,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控制。该项目的实施得到了救助对象的肯定和好评。

(2)可持续影响。(满分8分,自评8分)。

我县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以来,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脱贫人口的一致好评。单位制度建设健全、人员分工明确、工作程序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出现过影响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

(3)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满意度。(满分8分,自评8分)。

为提高群众对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的知晓度、满意度,我县安排工作人员随机对城乡医疗救助进行了民意调查,切实掌握各乡镇政策落实情况和群众满意度,为接下来的工作方向提供了指导。

(一)、健全领导机制,组织保障到位。

我县在设立医疗保障局后,在局机关专门成立了城乡医疗救助领导小组,明确了专人进行城乡医疗救助日常工作,确保了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制度,政策保障到位。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县先后出台了《灵璧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监管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完善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规范开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三)、严格执行方案,规范实施救助。

我县严格按照《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规定,明确将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脱贫人口作为城乡医疗救助的重点救助对象,同时兼顾低收入家庭、困病致贫重病患者以及其他困难人群。同时,根据患者所患病情及人员性质,严格执行救助标准,既保证救助对象享受最优惠的救助政策,又使资金合理均衡使用。

(四)、进一步推行“一站式”管理服务工作。

我县医疗保障局成立以来,在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方面,着重推进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扩大联网医院,全面推行网络化管理,定期与医院结算,及时足额将救助资金拨付定点医疗机构,极大方便了救助对象就医。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工作的监管,会同卫健部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对“一站式”即时结算流程、救助对象住院情况、费用清单和档案建设等进行全方位零距离的监督。

1、目前手工审核材料较多,手工审核压力较大。

2、城乡医疗救助政策需加大宣传力度。

1、加强巩因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强与财政、民政、卫健、乡村振兴、人社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大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人口的资助、救助力度,切实做到应助尽助、应救尽救。

2、规范程序,强化城乡医疗救助。一是优化和完善即时结算申报审核程序,加强对医疗救助“一站式”定点医院的监督和管理,巩固和提升一站式服务成果。二是继续抓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规范开展,简化救助程序,提升救助质量。三是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

3、加强对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及各级政务公开栏、发放宣传单、明白纸等方式,加大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全社会都了解社会救助相关政策,使党的政策惠及千家万户。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68号);

4、《安徽省农村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制度实施方案》(皖卫财〔20xx〕22号)。

5、《宿州市20xx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宿医保秘[20xx]21号)。

6、市政府与各县政府签订的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

7、《安徽省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9、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民生工程的通知;

10、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的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

事前绩效评价报告

(一)概况。包括主要职责职能,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等基本情况。当年部门(单位)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武定县白路镇卫生院位于武定县白路镇108国道贯穿而过,距离县城62公里,占地5.35亩,主要医疗设备有b超、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血球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中药离子导入仪、中药熏蒸机、煎药机、针灸专业设备、急诊急救抢救设备等,下设综合医疗科、药剂科、公共卫生科、妇产科门诊、检验科,超声心电图室、中医科等业务科室,能开展简单外科、顺产接生、中医诊疗和理疗服务、各种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及危急重症抢救治疗。开设病床20张,病床使用率达80%以上,主要进行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全乡镇共10个行政村(其中白路村就在乡政府所在地,其医疗服务由卫生院负责实施与开展),设立村卫生室9家,村医18人,担负着全镇人口的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纳入20xx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武定县白路镇卫生院,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事业编制17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7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当年单位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是进一步贯彻执行卫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一步保持医疗业务稳定增长;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确保患者满意;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等化水平,规范公共卫生服务行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全面完成20xx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各项任务指标;统筹规划卫生院及下辖各村卫生室的各项服务能力提升工作。

(二)部门预算管理、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积极试点,稳步推进;程序规范,重点突出;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宣传绩效理念,培育绩效文化。基本构建起“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和覆盖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有效促进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提高。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实现全覆盖。积极拓展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在预算部门全面覆盖管理。本年度所涉及的收入及项目均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共申报绩效目标6个,涉及财政资金111.44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进一步推进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全覆盖。按要求对我院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以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部门资金投入、预算执行和管理情况;为实现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所制定的制度、采取的工作措施;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及效果;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社会公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全面反映我院整体支出情况。

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加强预算绩效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绩效信息公开机制。财政重点评价报告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逐年扩大向社会公开绩效信息的范围,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四)部门整体收支预算及执行情况。

我院20xx年年初预算34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32.6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11.44万元。基本支出实际执行232.65万元,用于上半年人员工资薪酬支出、日常办公经费运转支出等;项目支出实际执行111.44万元,本年共申报绩效目标项目6个,分别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艾滋病防治项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省级基本药物制度乡村医生补助项目、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省级补助项目。

(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白路镇卫生院20xx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xx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xx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xx年一致,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万元。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预算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武定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确定绩效评价组成员并对绩效评价组成员进行培训,结合单位实际明确了评价的实施方式、目的、内容、依据、时间及要求方面的情况。

2、组织实施。

根据年度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单位职能职责、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工作主要成效等,围绕年初制定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任务开展自评,撰写自评报告。

(一)投入管理情况

本年度共投入34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65万元,项目支出111.44万元,共申报绩效目标项目6个。

(二)履职完成情况

门诊服务人次及出院病人服务人次较上年有所增加;基本医疗服务水平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确保在本年度完成各项指标工作;基本费用总成本控制在344.09万元左右。

(三)履职效果情况

确保辖区内基本医疗服务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

体现政策导向,保障基层卫生工作长期平稳进行;努力提升相关部门及群众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服务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满意度。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有待提高。目前,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功能科目细化到项级,经济科目细化到款级,但在实际编制过程中,由于有的预算支出项目具有预测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造成实际支出与预算编制不符,需要对预算进行调整。

2、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对滞后。近年来实施财务精细化管理后,我院预算编制工作由财务人员统筹,财务工作者除应对单位日常工作及财务管理外,无更多精力承担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培训、预算编制审核和预算管理绩效跟踪管理。

(二)整改情况

一是增强部门绩效管理意识,强化绩效管理工作队伍建设。对部门全体人员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培训内容涵盖前期绩效目标编制、过程绩效跟踪、后期绩效自评及结果应用等方面,增强部门人员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增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和绩效评估。三是对本单位当年度的各项工作开展做到心中有数,统筹安排,合理配置,不断完善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率,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体制,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完成。

绩效考核定在一定期间内科学、动态地侧重工作状况和效果的考核方式,通过制定有效、客观的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评定,以进一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基本素质。

绩效考核使各级管理者明确了解下级的工作状况,通过对下级在考核期内的工作业绩、态度以及能力的评估,充分了解医院职工的工作绩效,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薪酬调整、人事变动等激励手段。

不断健全完善各项预算管理制度,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不断出台的各项制度,制定和修订预算管理的各项制度,强化资金的预算、管理和使用,正确执行财务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和财政法规,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绩效管理,落实资金管理措施,加强事前审核,达到事前控制的目的,理顺资金管理体系,切实做到规范理财,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资金执行情况的检查。

建设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市农业局系隶属于韶山市政府的正科级工作部门,为韶山市20xx年度农村厕所革命建设项目的实施单位和主管单位,20xx年机构设置办公室(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股)、法规和综合执法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政策改革和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农田建设股)等9个股室;截至20xx年末,在编在岗人员40人;单位负责人:成早阳;注册地址:湖南省韶山市清溪镇英雄路1号行政中心。

职能职责: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等。

(二)项目资金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农村厕所革命是进一步落实关于“美丽乡村”战略,推动民生改善,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短板,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20xx年全省农村改厕目标任务安排方案》(湘农发〔20xx〕18号)、《韶山市农村“厕所革命”20xx年实施方案》(韶农治组〔20xx〕2号)等文件要求,目标建设农村无害化户用厕三格式化粪池2200座(省农业农村厅农村改厕考核合格任务调整为1650座)。项目安排在韶山乡韶山村、韶前村,清溪镇石湖村、长湖村,杨林乡团田村、双和村,宣传发动2500户,落实选址2286户,建成2231座。

按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商请调整今年农村改厕民生实事任务及评估验收标准的函》要求,聘请湖南国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xx年7月26日至11月30日对20xx年新建的2125座厕所进行审核验收。根据“湘国评咨字(20xx)第013号”验收报告结论:本次实施完工的2125座厕所全部无产品厂家、建设单位信息;未联通住宅的有33座,粪便处理效果不佳、明显有蚊蝇和臭味的有9座,尚未完工的有2座。

2、项目资金基本情况

项目总概算630万元。根据韶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第一批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资金的通知》(韶财发〔20xx〕14号),安排农村厕所革命建设项目第一批一般债券资金300万元,专项用于民生项目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得用于偿还债务和楼堂馆所等中央命令禁止的项目支出,确保债券资金合规、安全、高效使用。

(三)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实施依据

(4)韶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韶山市农村“厕所革命”20xx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韶农治组〔20xx〕2号)等。

2、项目实施概况

新建任务:20xx年全市任务2200座,共计完成2231座,在韶山乡韶村、韶前村,清溪镇石湖村、长湖村,杨林乡团田村、双和村实施,在优先安排项目村整村推进的基础上,以前年度实施的村未实施户也可纳入。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20xx年全省农村改厕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及验收标准的通知》,我市完成审计认定1650座,圆满完成年度省市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全部正常使用并聘请第三机构进行验收。

摸排整改工作:韶山市2013年-20n8年各级财政厕改项目乡镇为韶山乡、清溪镇、杨林乡、银田镇四个乡镇19个村,厕改户3891户。经各村逐户排查,2945户在使用,946户存在各种问题(其中长期无人居住22户,废弃不能使用119户,查无此人254户,未建131户,常年在外22,重复名45户,征收户117户,粪池、管道损坏其他问题305户,重建覆盖46户)

(四)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计划,按照“有序推进、整体提升、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基本思路,推动农村厕所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监督社会化,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年度目标:对照中央和省市要求,20xx年全市建设农村无害化户用厕所2200座(省农业农村厅农村改厕考核合格任务调整为1650座)、目标是确保完成率、合格率、群众满意率100%。

6、韶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市本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韶财发〔20xx〕8号)。

根据制定的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主要方法和过程如下:

(一)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项目目标、决策过程、资金分配使用、资金管理、组织实施、项目监督、财务管理和项目绩效中社会效益、时效质量、预算成本、可持续影响、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进行了综合评价。

(二)评价过程

1、前期准备。包括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初稿,形成正式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等。

2、实地调查。通过与项目主管部门市农业局充分沟通,了解关于韶山市20xx年度农村厕所革命建设项目实施的基本情况;通过实地调查,对项目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核查,确认项目的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3、数据采集。收集与项目有关资料,并认真复核,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

4、分析核对。通过对财务数据、考核文件等资料内容进行分析核对,核实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5、问卷调查。对参与项目的社会群众、服务对象及单位员工等进行问卷调查。

6、归纳汇总。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收集的.各项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包括整理资料、数据分析、交流补充资料、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等。

7、形成正式报告。包括与被评价单位交流、修改报告、提交正式评价报告等。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韶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第一批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资金的通知》(韶财发〔20xx〕14号),安排农村厕所革命建设项目第一批一般债券资金300万元,实际拨款到位300万元。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300/300x100%=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市农业局申报的20xx年农村“厕所革命”专项债券资金实际使用金额300万元,无结余。

资金使用率=(实际支出资金/财政拨付资金)×100%=300/300x100%=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农村厕所革命项目设置了专项科目进行核算,但是300万债券专项资金未设置专项科目进行核算。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20xx年全市任务2200座,共计完成2231座,在韶山乡韶村、韶前村,清溪镇石湖村、长湖村,杨林乡团田村、双和村实施,在优先安排项目村整村推进的基础上,以前年度实施的村未实施户也可纳入。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20xx年全省农村改厕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及验收标准的通知》,聘请第三机构进行验收,审计验收的结果为:韶山20xx新建厕所2125座,其中清溪镇734座,杨林乡756座,韶山乡635座,全部进行验收,其中完成验收无质量问题的1245座,未实地验收的132座,质量不达标的748座。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项目支出完全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及市财政预算要求执行。按照《韶山市农村“厕所革命”20xx年实施方案》(韶农治组〔20xx〕2号)和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支出。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根据韶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第一批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资金的通知》(韶财发〔20xx〕14号),安排农村厕所革命建设项目第一批一般债券资金300万元,实际拨款到位300万元。市农业局申报的20xx年农村“厕所革命”专项债券资金实际使用金额300万元,无结余。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该项目属于农村“厕所革命”补助项目,在市政府领导和相关单位密切配合下,实现了农村“厕所革命”政策的落实,促进了韶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项目完成质量

市农业局通过各种举措,在市政府领导和相关单位密切配合下,实现了农村“厕所革命”补助优惠政策的落实,节约了财政资金,促进了韶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实施效果较好。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该项目在市政府领导和相关单位密切配合下,实现了农村“厕所革命”优惠政策的落实,促进了韶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实现了项目预期目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20xx年,市农业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政府领导和相关单位密切配合下,实现了农村“厕所革命”优惠政策的落实,促进了韶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项目的持续实施,具有深远的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四)绩效评价结果

本次预算支出绩效评价,严格按照《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并结合项目特点,设置了3个一级指标(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6个二级指标(项目目标、决策过程、资金分配、资金管理、组织实施、项目产出效果);23个三级指标。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项目管理流程所包含的“项目决策—过程管理—产出效益”环节为依据,将绩效评价指标划分为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个方面,作为一级指标,每个指标均明确了评价标准、分配了相应的权重。评价内容包括了从项目决策到项目管理再到项目产出绩效的全过程。

市农业局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了韶山市农村“厕所革命”专项债券资金项目,是推动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促进市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的迫切需要,项目切实可行。评价人员关注到部分新建农村厕所存在审计验收质量不合规等问题,但在整体项目工作完成过程中克服了人少事多、任务繁杂、点多面广的困难,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本次绩效考核采用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的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和项目绩效情况等方面进行总体评价,项目综合评分为88.00分,评价等级为“良”。

(一)存在的问题

1、竣工验收合格率不达标。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商请调整今年农村改厕民生实事任务及评估验收标准的函》规定“各市州、县市区目标任务(改新建数量)完成率为不低于总任务的50%,按各地上报的完成数量据实验收;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根据湖南国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韶山市农村厕所革命建设20xx年新建农村三格式户厕所验收报告》(湘国评咨字(20xx)第013号)审计验收结果,韶山20xx新建厕所2125座,其中清溪镇734座,杨林乡756座,韶山乡635座,全部进行验收,其中完成验收无质量问题的1245座,未实地验收的132座,质量不达标的748座,整体竣工验收合格率仅为64.80%(其中:未实地验收的131座视为验收合格;否则验收合格率仅为58.59%),未达到省政府文件要求标准。

2、农村厕所革命项目设置了专项科目进行核算,但是300万债券专项资金未设置专项科目核算,不符合《韶山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韶政办发[20xx]11号)相关规定。

(二)有关建议

1、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新建农村厕所全部质量验收合格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商请调整今年农村改厕民生实事任务及评估验收标准的函》要求,应始终坚持好字当头、质量优先,严格落实“首厕过关带动每厕过关”制。避免今年上半年,辽宁、湖北、河南等地相继出现农村改厕负面舆情等。完全听从20xx年7月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坚决反对劳民伤财、搞形式摆样子,扎扎实实向前推进。

20xx年度,韶山市农村厕所革命新建2125座,总投入资金550万元,平均2588元/座,已经达到省农业厅有“2500-2700元/座”的投资标准,接下来的工作应加大新建厕所的整改力度,确保新建农村厕所全部质量验收合格,实现群众满意度100%的目标,实现农村“厕所革命”优惠政策的落实,促进韶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对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或专门科目)核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