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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农业普查总结(优质8篇)

作者:GZ才子 第三次农业普查总结(优质8篇)

围绕工作中的某一方面或某一问题进行的专门性总结,总结某一方面的成绩、经验。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总结很难写?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总结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三次农业普查总结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湘政发〔〕42号)、《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衡政发〔〕1号)文件精神和《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蒸政发〔2016〕4号)相关要求,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县农业普查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查清我县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县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对象

衡阳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登记对象是衡阳县内的农业经营户、农业经营单位、居住在农村且有确权(承包)土地的住户;填报对象是列入农业普查范围的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遥感测量对象以农作物种植地块为主,并包括其他与之相关的普查区土地覆盖要素。

三、普查行业范围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四、普查内容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农业从业者情况;

(二)土地利用和流转情况;

(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情况;

(四)农业现代化进展情况;

(五)农业生产能力和结构情况;

(六)粮食生产安全情况;

(七)农产品销售与农村市场建设情况;

(八)村级集体经济与资产状况;

(九)乡村治理情况;

(十)乡镇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十一)农民生活状况;

(十二)建档立卡贫困村与贫困户情况;

(十三)主要农作物种植等空间分布情况。

五、普查表种类及登记原则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共设6张普查登记表,包括农户普查表、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表、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表、行政村普查表、乡镇普查表和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实地调查表。

(一)《农户普查表》。用于登记农业经营户、居住在农村且有确权(承包)土地的住户。登记原则是在乡镇的普查区范围内居住,以居住地为原则登记;不在乡镇的普查区范围内居住,但在普查区内从事农业经营活动,以生产地为原则登记。

(二)《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表》。用于登记符合规模农业经营户标准的'住户。登记原则与农户普查表相同。

(三)《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表》。用于农业经营单位的登记。以在地原则登记,地域范围为县域。在县域范围内的农业法人单位以及所属的全部农业产业活动单位作为一个对象在普查区登记;如果其所属的农业产业活动单位在本县域范围之外,则在该产业活动单位经营所在地的普查区登记。

(四)《行政村普查表》。用于登记所有的村民委员会,以及有农业经营活动的居民委员会和具有村级行政管理职能的管理机构。由普查区农业普查工作组收集相关信息直接填报。

(五)《乡镇普查表》。用于登记所有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有农业经营活动的街道办事处和具有乡镇政府职能的管理机构。由乡镇农业普查办公室收集相关信息直接填报。

(六)《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实地调查表》。用于对农作物遥感影像的实地核实和调查。

六、普查组织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组织原则为“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县、乡(镇)设立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县属农、林、牧、水等场(所)设立农业普查办公室。行政村和列入农业普查范围的居委会设立农业普查工作组。县农业普查领导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制定规划并组织领导全县的农业普查工作,负责全县农业普查业务指导、数据汇总和事后数据质量评估检查。乡镇农业普查办公室主要任务是做好辖区内农业普查宣传发动、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培训、普查表现场数据采集等各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对本乡镇普查数据质量负责;同时,按照普查经费分级负责的原则,确保本乡镇普查工作经费及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工作待遇的落实。村级农业普查工作组的主要任务是做好农业普查宣传动员、摸底调查、普查表现场数据采集等具体工作。

主要农作物面积遥感测量工作在县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下,由县统计局具体组织实施,相关乡镇农业普查办公室协同配合。

七、普查区划分及普查人员配备

(一)普查区划分。按村(居)委员会所辖地域划分,每个村(居)委员会划分为一个普查区,至少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普查指导员原则上从乡镇干部、乡镇农口站所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回乡创业(待业)大学生、教师中选任,必须熟悉pda操作和有农村工作经验,普查指导员由乡镇农业普查办公室选任和统一调配。

(二)普查小区划分。普查区下设置普查小区,原则上以村(居)民小组划分普查小区,每个普查小区户数控制在100户以内。没有村民小组,或村民小组的住户居住交叉、分散时,参照地理标识划分普查小区。每个村组成1个现场数据采集小组,根据行政村规模不同,按每1000人配备1名普查员的标准配备相应数量的普查员。普查员由村、组干部担任,也可由从事过会计、统计或人口普查工作的人员,或者文化水平较高且经过培训的其他人员担任。

(三)遥感测量实地调查。调查样方数量以省队相关要求为准,县统计局在国家统计局衡阳调查队统一安排下组织实施。

八、普查时间安排

普查时点为12月31日24时。凡是年末资料,均以普查时点数据为准。

普查时期为201月1日至12月31日。凡是年度资料,均以普查时期全年数据为准。

清查摸底结果上报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前。农户普查表、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表、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表,使用pda进行数据采集,即时访问登记,即时上报,于2月20日前完成。行政村普查表和乡镇普查表上报时间为204月底前。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到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重要性。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农村改革与发展进入了新阶段,“三农”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对详实、全面、准确的统计数据提出更加迫切的需求。同时,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艰巨性,与其他普查相比,农业普查对象范围广、指标繁杂、调查成本高;农民文化程度普遍不高,调查配合度较低,普查取得真实数据难度更大。因此,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并将农业普查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畴,精心组织,确保普查工作取得成效。

(二)坚持依法普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在普查期间,县普查办将组织实施辖区执法检查活动,受理普查的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转办、督办案件。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保证普查数据质量。严格执行统计资料保密制度,普查取得农户和单位资料,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

(三)运用现代技术。广泛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准确测量主要农作物的时空分布,查清现代农业生产设施状况,建立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系统,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四)加强宣传引导。主动联系协调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单位,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要通过公示栏、广播、宣传标语、互联网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大力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十、其它事项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具体登记表表式、指标解释及工作细则按国家统一标准执行。本方案由县农普办负责解释。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第三次农业普查总结篇二

各区、开发区、街办农业普查办公室,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自去年12月1日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市农业普查的通知》(鄂州政发【2015】22号)文件后,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第三次全市农业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扎实推进农业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各地农普工作进度情况通报如下: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严格按照省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了农业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完成农业普查机构组建工作。一是组建领导小组。市政府发文成立了以副市长程少云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易春明和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鄂州调查队、市财政局、市农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等15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二是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设主任1名,由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鄂州调查监测分局副局长许金桥担任;副主任6名,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统筹办、市财政局等17个部门的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各成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农业普查工作,建立联络员制度,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调查与培训指导组、数据处理组、遥感测量组、联络宣传组、执法检查组等6个内设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实施。

(二)落实农业普查工作经费。为了保障全市普查经费的落实,确保农业普查工作圆满完成,2015年11月25日,市统计局向市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第三次全市农业普查经费预算的请示》,根据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普查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编制了第三次全市农业普查三年工作经费预算308.56万元。目前,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市政府已经批准市级农业普查2016年度经费预算按总预算的60%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已到位185万元。

(三)明确工作职责。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根据全市农业普查工作需要并结合市级各成员单位的工作特点,制定了《鄂州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市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讨论稿) 》,对17个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并将于近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进行讨论,从而形成最终的文件,下发至各区、开发区、街办农普办及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遵照执行。

(一)农业普查机构已基本组建情况。目前,全市3个区、2个开发区和3个街办中,有7个地区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先后下发了政府指导性文件,对农业普查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组建了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梁子湖区农普机构正在组建之中。已组建机构的地方都能按市政府要求,由政府统一发文,政府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并且由统计部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二)农业普查经费落实情况。目前,全市3个区、2个开发区和3个街办中,有7个地区的普查经费已基本落实。其中: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开发区和鄂州开发区2016年分别预算了普查经费256.91万元、222.12万元、23.5万元和40万元;凤凰街办、古楼街办和西山街办2016年普查经费实行实报实销。鄂城区普查经费正在落实之中。

(一)召开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讨论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开展普查工作。

(二)加强对区、开发区、街道办事处普查工作的检查督办,确保区街预算经费落实到位,办公室人员组织到位,乡镇普查机构3月底以前组建到位。

(三)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试点工作,按照普查工作的要求,选取基础工作较好的乡镇的一个村开展普查试点,通过试点找出正式普查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研究解决的办法,为正式普查提供经验和借鉴。

第三次农业普查总结篇三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三农普”领导小组的安排,华容县积极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及早汇报,部署到位。

自20xx年下半年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会议后,县统计局及时启动华容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第一时间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了我县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有关情况,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蔡勋华和分管农业的副县长张大宏对农普工作非常重视,要求县统计局认真按照国家、省、市统计局的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全面做好全县第三次农业普查各阶段的工作,为确保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顺利开展,县政府将在人、财、物等方面全力保障,20xx年1月,我县就把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作为一项工作要点列入年度《政府工作报告(草案)》,并纳入县政府督查事项和乡镇考核目标,做到农业普查与各项工作统筹安排、齐头并进。

二、营造氛围,宣传到位。

及时关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动态,组织有关人员重点学习《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xx〕3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xx〕42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把握文件精神实质,做到心中有数,并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台、网络、县手机报等新闻媒体和广播、标语、宣传车等载体,广泛深入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方法和内容等,使我县农业普查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断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本次农业普查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领导,机构到位。

根据国家“三农普”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县人民政府于20xx年1月27日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华政办发〔20xx〕2号),并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蔡勋华同志为组长,县政府办、宣传部等8个单位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县民政局、司法局等9个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农业普查的日常工作。

县普查办还根据普查工作需要组建了业务指导组、数据处理组、后勤保障组、工作督查组,分工协调处理好“三农普”各项工作。

各乡镇普查机构也已全面组建,目前各村级普查机构正在紧锣密鼓的筹建之中。

四、编制预算,经费到位。

三农普调查范围广、难度大、任务重,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根据县情和本着“三农普”工作需要,以节约为原则,在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有关三农普经费预算培训会议精神、充分征求意见基础上,借鉴经济普查、1%人口抽样调查等经验,做细做实做足经费预算,三农普工作经费已经列入年度预算,20xx年华容县农业普查经费已经到位70万元。

各乡镇三农普工作经费按照本乡镇农业人口人均1-1.5元标准确保到位。

五、依照流程,落实到位。

4月27日,省政府召开全省第三次农业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县政府分管农业的张大宏副县长参会后,作出指示,要求相关部门迅速将三农普精神落实到位。

县农普办按县长指令,迅速开展工作。

二是自行出台了华容县三农普综合试点方案,准备在注滋口等2个乡镇开展试点工作;

四是成立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协调小组后,及时刻制了我县第三次农业普查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及办公室两枚公章,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通过对乡镇、村场的调研,初步划分了普查小区,按省局要求采购了一定数量的pda。

印制三农普文件头、宣传简报文件头,印制专用笔记本、专用信笺,购置三农普办公用品;

六是扎实开展农作物遥感测量工作,严格操作要领,严格定位清查,严格时间节点,切实把遥感测量的各项基础工作做好做实,为全县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开好了局。

第三次农业普查总结篇四

如实申报是你的义务,真实普查是我的责任

农业普查家家参与,农村发展户户得益

农业普查,福到农家

农业普查,情系三农

1、农普进农家,利国又利家

2、普查三农,聚焦三农,情系三农

3、搞好农业普查,“数”说三农实情

4、农业普查惠万家,如实填报莫出岔

5、农业普查利万家,提供信息靠大家

6、“农”缩中国乡村美,“普”写山水田园歌

7、农业普查知根知底,农村发展有理有据

8、数猪数牛数鸡鸭数出农家朝气,计果计菜计田地计出农业根基

9、可读可耕,编成一部丰收卷;精盘精点,绘出三农富裕图

10、上联:查三农实情定强国之策;下联:访民生民意兴中华之梦;横批:人人有责

第三次农业普查总结篇五

国家定于20xx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佳木斯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入户登记工作将于11月20日正式入户登记。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查清我市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市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佳木斯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佳木斯市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xx年12月31日。

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我市成立了佳木斯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市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各部门将按照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于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各级普查机构将充分发挥县(市)、乡(镇)政府(社区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居民)委员会的作用,从乡、村干部中选调现场组织和调查人员。地方有关部门将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普查工作中,佳木斯市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加强宣传引导,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为确保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朱沱镇坚持“有户就查”、“有地就查”原则,多措并举全面部署普查工作。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该镇成立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小组人员由班子成员组成;各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为“三农普”指导员,村副主任、村网格员为摸底登记员,镇驻村工作组长为督查员,明确了工作职责及责任追究。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11月2日,朱沱镇组织召开了全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培训会,共233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会上对农普“两员”的工作任务、时间要求、表格填写、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系统讲解。

三是重视宣传引导。采取张贴宣传标语、播放宣传录音、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营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良好氛围,提高群众的参与度。

四是扎实推进普查。通过现场询问、实地察看,对调查户家庭成员、农业生产、土地流转、特色种养等进行详细了解等,全面扎实推进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11月21日,两名佩戴“普查指导员”证的德令哈市统计局农业普查人员,深入德令哈市光明小区和陶尔根家园农牧户家中,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入户登记工作。

在农户家中,普查员一边送上《给调查对象的一封信》,一边耐心的向他们说:“农业普查就是为了摸清农村家底,为咱们农民制定好政策,让农民的日子过得更好。”诚恳的言辞打消了农户的顾虑。

简短的寒暄后,开始入户调查。“你家共有几口人?耕地面积有多大?有没有家人外出务工?”面对询问,颜全一一作答。在近半小时调查后登记,他郑重地在普查表上签了名。

“这次农业普查,与以前的相比普查项目增多了。这说明国家对我们农民各方面的需求考虑得更加全面。”颜全告诉记者,普查员不仅了解他家的农业生产情况,还对他家中的房屋建筑面积、人口数量、生活状况进行了仔细调查登记。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进行的一次国情国力调查。”德令哈市统计局农业普查员李发启告诉记者。德令哈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入户登记,重点查清农业从业者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农业生产能力和结构、新型经营主体、农业现代化和新业态新产业模式、农产品销售渠道和农村市场、农民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变化等方面的情况。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将从20xx年1月1日零时起,全面开展入户调查。由于我省特殊的气候条件,海西、海北、果洛、玉树、黄南等五州已于20xx年11月1日正式开展农业普查入户调查工作。德令哈市近7个乡镇的51个行政村参与调查,预计于20xx年12月30日完成农业普查入户调查工作。

第三次农业普查总结篇六

按照成农普办及新三农普办下达的通知及文件的精神,方兴镇政府积极地开展农普前期准备工作,现将所做工作做如下报告:

一是成立普查组织机构。方兴镇人民政府于2016年4月12日印发《新津县方兴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2016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名单通知》(新方府发[2016]12号),成立了方兴镇2016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是落实普查经费问题。按照成农普办于2016年4月15日印发的《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准备工作“五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成农普办字[2016]3号)的通知精神,方兴镇党委于2016年3月24日召开方兴镇第14届党委会议,落实方兴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经费问题。

三是做好普查学习工作。按照成农普办于2016年3月30日印发的《关于组织系统学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成农普办字[2016]2号)的通知精神,方兴镇人民政府于2016年5月9日在政府作战室召开“方兴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学习会议”,镇第三次农业普查全体成员参加会议,集体学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

四是提前做好宣传工作。方兴镇政府按照成农普办于2016年4月15日印发的《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准备工作“五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成农普办字[2016]3号)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在镇政府及下属各村、社区委员会门口拉起“2016年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时间:2016年12月31日”的横幅。

第三次农业普查总结篇七

xx月xx日,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前期准备工作向区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谭德利做了专题汇报。

一是成立普查组织机构。江夏区人民政府于1月28日印发《江夏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区农业普查的通知(夏政〔〕1号),成立了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并要求各办事处、梁子湖风景区管委会、区农委、区林业和园林局于203月底前相应成立本级普查领导机构,5月底之前完成村级农业普查工作组的组建工作,认真做好辖区内农业普查组织实施工作。

二是做好普查经费预算。按照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印发《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规定》(国统字〔〕74号)的通知精神,普查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级负担,以地方为主的原则,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经费预算。

三是早宣传,早部署。2016年1月27日,江夏区统计局在召开的`整体推进全区村级规范化建设现场观摩会上,传达了省、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会议精神,针对江夏区第三次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做出重点安排。2016年2月3日,下达了《关于第三次全区农业普查有关前期准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办事处,梁子湖风景区管委会统计站、区农委、区林业和园林局统计科抓紧组建完成街村两级普查组织机构、对普查人员的配备、普查经费的落实、建立完善的普查机制给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

四是印发相关文件。2016年2月18日,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相继印发《关于启用江夏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和江夏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夏农普组〔2016〕1号)、《江夏区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关于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夏农普组〔2016〕2号)、《关于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包片责任制的通知》(夏农普办〔2016〕1号)。2016年2月26日,江夏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全区农业普查工作报告制度的通知》(夏农普办〔2016〕2号)。

在听取区农普办前期工作汇报后,谭德利对区农普办积极作为,紧跟国家农普办和省、市农普办的工作节奏,有序有效推进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前期准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第三次农业普查总结篇八

各单位、社区: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3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川府发〔2015〕54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达市府发〔2015〕39号)、通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通区府发[2016]2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委农业普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意义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我委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查清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村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新政策,促进农业健康、安全、可持续发展,实现“加快建设新通川,率先全面达小康”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文件精神,本次农业普查对象:辖区内的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它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管委会。

普查范围:莲花湖管委会境内所有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内容: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普查时间:普查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

四、普查的组织实施

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管委会专门成立镇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我委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各社区、有关部门要按照管委会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各社区要设立相应的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管委会农普办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认真做好本地区农业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到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重要性。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农村改革与发展进入了新阶段,“三农”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对详实、全面、准确的统计数据提出更加迫切的需求。同时,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艰巨性,与其他普查相比,农业普查对象范围广、指标繁杂、调查成本高;农民文化程度普遍不高,调查配合度较低,普查取得真实数据难度更大。因此,各社区及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纳入本社区、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确保普查工作取得成效。

(二)坚持依法普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在普查期间,管委会普查办将组织实施辖区执法检查活动,受理普查的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转办、督办案件。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保证普查数据质量。严格执行统计资料保密制度,普查取得农户和单位资料,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

(三)运用现代技术。广泛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准确测量主要农作物的时空分布,查清现代农业生产设施状况,建立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系统,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四)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管委会宣传部门提供情况。要通过社区公示栏、广播、宣传标语、互联网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大力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