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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村水库承包合同 鸭河口水库承包合同(通用5篇)

作者:ZS文王 2023年农村水库承包合同 鸭河口水库承包合同(通用5篇)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农村水库承包合同篇一

反映情况:邓州市高集乡高岗村村部旁边有一养鸡场,开办多年,气味难闻,蚊蝇成群,排出的粪便对当地的环境造成极大的污染。最近几年,政府又在该养鸡场旁边修建一自来水厂,除向全村3000多人供水外,还向其他村供水,养鸡场排出的污染源已严重影响全村人的吃水,并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多次举报无果。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群众反映的养鸡场位于邓州市高集镇高岗村西边,全称为邓州市涂显法养鸡场,法人为涂显法。该养鸡场始建于2006年,养殖类型为蛋鸡,现存栏5400只,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有:630立方左右沉淀池池一座,140平方晾粪棚一个。该养鸡场西边约150米为居民,东边紧邻村部,村部东边有两户人家。(村部及附近居民住房是2014年建的)

经现场核查:“养鸡场排出的污染源已严重影响全村人的吃水,并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不属实,现场检查未见该养鸡场外排粪污。废水、粪便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经过对该村自来水取样监测,符地下水质量标准。未对地下水造成污染。“气味难闻”属实。养殖场粪污沉淀池露天储存,鸡舍外排风口未采取除臭措施,产生的气味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

处理及整改情况:邓州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养鸡场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其采取有效的除臭措施,消除臭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目前该养鸡场已按要求对沉淀池加盖封闭,对鸡舍外排风口采取湿法喷淋,并对鸡饲料添加了除臭菌种,基本消除了臭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问责情况:无。

农村水库承包合同篇二

反映情况:平顶山市汝州市米庙镇镇政府东300米,用彩钢瓦围起来的一个厂,制作水泥管道,夜间生产噪声扰民,粉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反映问题属实。

(一)群众反映的制作水泥管道厂的基本情况

经调查,该厂即汝州市星佑管厂,位于米庙镇镇政府东约300米,企业负责人许顺堂。汝州市星佑管厂年产10万米预制水泥管项目,于2013年7月开工建设,并于2013年9月建成投入试生产,总投资90万元,占地面积1500平方,主要设施:生产车间(水泥制管机,搅拌机,滚焊机,切割机,锅炉)原料堆棚,成品区,办公室。该厂有营业执照、环保等证照手续。于2016年11月按照市政府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要求,进行环保备案。

(二)关于反映的夜间生产噪声扰民,粉尘污染严重的情况调查

现场调查时,发现该企业生产设备已闲置多时,地面荒草丛生。企业因生产经营问题,一直未能正常生产,在2017年6月28日已向汝州市环保局递交了书面停产报告,之后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经过走访群众,了解该厂确实长期停产,未发现夜间偷生产现象。但是厂区存在部分地面破损未硬化、生产车间未完全密闭等问题,要求该企业未整改到位前不得恢复生产。

处理及整改情况:停产整改

问责情况:“无”

农村水库承包合同篇三

反映情况:南阳市南召县云阳镇有一家向东厂,在施工维修污水处理池期间,违法排放化工污水至鸭河口水库上游河道内,污染水源;如果有检查或投诉,南召县环保局都向该厂透漏消息,存在通风报信的行为。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反映的向东厂,全称为南阳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治污系统(即污水处理站)分别设置了含铬废水化学处理工艺、磷化废水化学处理工艺、含铬废水与磷化废水经混凝沉淀后的处理工艺,经过数道中和池、沉淀池、过滤池、离子交换器等处理后达标排放。

反映“南阳市南召县云阳镇有一家向东厂,在施工维修污水处理池期间,违法排放化工污水至鸭河口水库上游河道内,污染水源”问题,不属实。经调查,2014年该公司污水处理系统曾委托河南一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原污水处理系统进行维修、改造,2015年维修改造完成,同年8月由南阳市环保局组织清洁生产验收审核通过。2018年3月6日,该公司组织内部专项检查时发现污水处理站的处理池内壁防腐层有脱落现象,污水处理系统有环境安全隐患,于4月28日主动向南召县环保局申请报停污水处理设备,对污水处理池等部分设备进行维修。南召县环保局接到报告后,批复同意其停产整改。该公司5月4日停产,5月21日签订施工合同并开始施工。5月29日,南召县环保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了现场检查,系统仍然处于停产维护中,自5月4日以来该公司没有进行过生产,目前还处于停产状态,不存在生产和污水直排现象。

反映“如果有检查或投诉,南召县环保局都向该厂透漏消息,存在通风报信的行为”问题,不属实。经南召县纪委走访调查,并未发现有通风报信的行为。

处理及整改情况:南召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将南阳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列入重点监管范围,定期进行巡查,确保企业在今后的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技术操作规程,杜绝发生环境污染行为。

问责情况:无。

农村水库承包合同篇四

反映情况:禹州市古城镇岗王村,村西侧有7家活性炭厂,烧煤冒黑烟产生污染,用煤量共计几十吨。向许昌市、禹州市环保局反映没有解决。个人信息被泄露,厂方男、女老板、村会计、三名党员一共19人,殴打诉求人住院。向乡政府举报,乡政府不管。厂方后找社会上的人恐吓。现在一来检查就停产。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2018年4月20日,7家活性炭企业因厂区环境脏、乱、差等问题,被古城镇政府采取断电停产措施,至今,7家企业一直处于停产状态。6月21日,接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交办件后,再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未发现7家企业有生产迹象。

投诉人反映“许昌市禹州市古城镇岗王村,村西侧有7家活性炭厂,烧煤冒黑烟产生污染,用煤量共计几十吨。向许昌市、禹州市环保局反映没有解决”不属实。经查,2017年9月20日,许昌市环保局受理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后转派禹州市环保局,对问题进行调查处理,针对7家企业环境脏乱差及原料未入库现象,曾责令7家企业进行停产整治,投诉人对处理结果表示同意。

投诉人反映被该厂老板及家属殴打一事基本属实。2017年8月,当事人与企业家属因信访纠纷发生殴斗事件,双方人员均有受伤,经^v^门及乡村两级干部介入调解,双方签定调解协议书,七家企业对当事人进行了赔偿。

整改及处理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农村水库承包合同篇五

反映情况:南阳市社旗县李店镇栗盘村大谢岗组一家大型养殖场,在2016年被中央环保督察组已经治理并搬迁,现在场房还存在,诉求人担心场房老板回来继续养猪,因为养猪场老板多次在村里扬言要回来。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举报反映的养殖场,实为一养猪场,位于李店镇栗盘村大谢岗自然村西南角,占地约3亩地。

反映“南阳市社旗县李店镇栗盘村大谢岗组一家大型养殖场,在2016年被中央环保督察组已经治理并搬迁,现在场房还存在”问题,属实。该养猪场2016年已搬迁取缔完毕,养猪场内已断水断电,养殖设施已拆除完毕,房屋未拆除。

反映“诉求人担心场房老板回来继续养猪,因为养猪场老板多次在村里扬言要回来”问题,不属实。在调查过程中,经与养猪场业主沟通,其在适养区内已建成标准化养殖场并已投入使用,不存在再回老场养殖现象。养殖场业主也向李店镇政府做出书面保证,保证永远不会再回老场养殖。李店镇工作人员走访了已拆除养猪场附近群众,根据左邻右舍证言,并没有诉求人反映的多次扬言要回来继续养猪情况。

处理及整改情况:社旗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将加大监管巡查力度,确保该养猪场业主不出现返回老场养殖行为的发生,如有苗头及时予以制止,同时向广大群众做好相关解释维稳工作。

问责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