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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工作汇报(优质8篇)

作者:梦幻泡 集团工作汇报(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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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工作汇报篇一

去年对深圳、厦门两地的调研表明,推进工程担保制度,有助于防范工程风险、保障合同履约、规范建筑市场、维护市场主体各方的合法权益。在去年调研的基础上,建设部于20xx年8月份印发了《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试行)》(即建市〔20xx〕137号文件,以下简称137号文件),对工程担保的种类、契约形式、有效期、担保金额、担保责任做出了详细规定,成为建设行业推行工程担保的第一部规范性指导文件。试行137号文的目的,意在使各地推行工程担保的工作有章可循,减轻工程建设各方对工程担保责任的误解和争议,减少当事人的交易成本。

两地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时间不同,推进方式、工作进度分别体现出了地方特点,出现的问题也有所区别。

(一)成都市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情况

同厦门市相比,成都市推行工程担保制度较晚,但是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20xx年6月,该市以清理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为切入点,由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切实解决和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强化项目资金到位的核验监督”、“建立工程备料预付款制度”和“建立民工工资制度保证金和担保制度”。在新建项目开工之前,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都应按工程合同价格的5%预交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或提供保函,才能获取施工许可证,并同时与银行、劳动保障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监管协议。同年,成都市建委又印发了《关于加强成都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强调了“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和担保制度的执行”,规定除重点监控建筑业企业和建设单位必须采取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形式外,其他非重点监控企业或建设单位可采取担保或定额缴纳保证金的形式,以及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担保公司保函等方式。

从以上调研信息来看,成都市工程担保正处于起步阶段,其工作重点是解决建设行业工程款拖欠问题,以维护处于工程建设链条最末端的劳动者利益。所采取的措施主要是:对于重点建设项目,让业主和承包商同时向建设管理部门提供相应民工工资支付保证,提交的担保金额是工程合同价格的一定比例,该比例足以保证支付该项目的工人工资;对于非重点建设项目,可以采取定额缴纳的方式。主要担保形式是现金保证,由业主和承包商分别向政府建设管理部门缴纳现金作为支付担保,目前为止已有427户缴纳;其次是第三方担保,即业主和承包商向建设管理部门提供银行保函和担保公司保函。这种形式已经很接近137号文件规定的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承包商付款担保。目前,有近80户提交了保函形式的担保。

此外,成都市已经开始推行工程投标担保和承包商履约担保,重点是政府投资项目,主要依靠招投标监督推动。

成都市在清欠工作中推行担保制度取得初步成效后,根据137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成都市建设工程担保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准备修改完善后在下半年施行,全面推进工程担保制度。

(二)厦门市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情况

厦门市推行工程担保制度较早,其特点是在全国率先实施工程招标最低价中标制度。20xx年4月,厦门市对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工程项目全面实行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厦门市建设工程最低价中标实施办法》规定,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实行中标人低价风险保证担保制度,即中标人(承包人)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除向招标人(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金外,还应提交低价风险担保金。低价风险担保金数额为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市造价站发布的最低控制价之差额和评委会认定的不可靠的低价金额。最低价风险保证担保制度通过经济手段、保险机制化解工程风险,保证了最低价中标工程的质量和安全。20xx年3月,厦门市印发了《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对工程担保的担保方式、有效期等细节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针对担保有效期普遍少于实际工期,导致担保过早失效的现象,该通知明确规定了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截止到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工程款支付担保的有效期应截止到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款结算之日。

厦门市自20xx年以来,新建项目共有457个,需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的工程中,绝大部分均按规定办理了工程担保。同成都市相比,厦门市基本上实施了137号文件规定的各项工程担保制度。此外,相比上次调研,厦门市担保市场出现多家专业担保公司,承揽工程担保业务,改变了银行担保一家独揽的局面。

(一)加强立法,强化137号文件的推行力度

为推行工程担保制度,两市分别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法规和配套文件。厦门市政府于20xx年11月5日颁布了《厦门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暂行规定》(厦门市政府令第103号),其中明确规定了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标准,以及工程款支付保函和履约保函与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最低比例和金额。起步稍晚的成都市从监管民工工资支付入手,颁布了《关于切实解决和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初步确立了工程担保模式。

实践证明,137号文件颁布的意义重大,该文件成为地方政府推行工程担保的纲领性文件,两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该文件的指导下,通过制定一些实施办法,对实行工程担保的具体过程、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的权利和责任、索赔机制等进行了详细规定。这些办法的制定,为工程担保制度的顺利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初期必须依靠政府强制推行

当地政府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强制推行是成都、厦门两市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取得成效的主要原因。成都、厦门两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针对本地实际,不断完善工程担保制度的各项措施和办法,有效保证了这项制度的顺利实施。虽然是否要求提供工程担保应当是建立在市场主体自愿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的一种市场行为,是市场主体的自发行为,政府的强制措施只是暂时的和过渡性的。但是鉴于我国的实际国情,在推行工程担保的初期,这种强制措施是必不可少的,有利于确立机制,培育、引导和保护市场,规范当事人的行为。

(三)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共同培育担保人市场

在座谈中,我们了解到,成都、厦门两市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十分支持,积极性很高。尽管工程担保的手续费等收入不大,但他们认为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扩大了自己的业务范围,提供了一个新的、比较优良的经营品种,形成了金融机构新的利润增长点,扩大了吸储的范围,促进了自身信贷业务量的增长。特别是在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初期,有能力开展相关业务的担保人为数不多,担保公司尚处在培育发展阶段。因此,一些以往与建设领域接触较多的金融机构,如成都、厦门两市的各家银行就纷纷抢占市场份额,业务量迅猛增长,尤其是两市的建设银行依靠原有优势,承接了绝大部分的担保业务,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并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尽管成都和厦门两市开展工程担保制度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推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进行认真地思考,以便进一步完善这项制度。

(一)担保人市场尚未形成,对担保机构缺乏必要的监管

工程担保制度的推行,必须拥有相当数量并符合资格条件的担保人,形成具有一定竞争力的担保人市场。目前,由于保监会暂时禁止保险公司开展工程担保业务,专业担保公司还处于发育阶段,数量较少,承包商之间的同业担保还没有开展起来,银行作为单一的承保主体几乎包揽了整个担保人市场。市场竞争不足影响到担保服务水平,如担保手续时间过长,担保手续费偏高,保单形式单一,缺乏灵活性,不能适应市场和工程建设的要求。另外,虽然137号文件允许“专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但目前还缺乏对担保公司在信用等级、担保能力、专业化水平、风险管理措施等方面的要求,一些担保公司不具备相应的担保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没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力量和风险管理制度,往往采取不规范运作,引起市场不正当竞争,影响了工程担保的作用和声誉。

(二)工程担保形式单一,现金担保比例过重

137号文件规定的工程担保类型共有投标担保、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承包商履约担保、承包商付款担保4种,基本涵盖了对工程建设中各个环节各方当事人责任的保证。由于担保市场不成熟、推进工作侧重点不同等原因,这些类型的担保业务尚未全部开展起来,有的即使开展起来,也不够规范。

工程担保的意义在于担保人以其自身的实力和信誉为被保证人作担保,保证被保证人履行义务,被保证人的代价只是购买担保的费用。而在现金保证的方式下,业主或承包商的财务负担会大大加重。以处于萌芽阶段的成都市工程担保市场为例,成都市重点推行的民工工资支付保证,就是不够完善的。成都市对工程项目的业主和承包商分别规定了支付保证金,但在实际操作中,后者往往采取现金保证的方式,动用自己的资金向有关部门提供现金保证,而不是从担保机构那里寻求第三方的担保,与真正意义的工程担保还有一定距离。即使能够提交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的企业,也会由于信用记录不全,被收取较高比例的现金保证,同样加大了财务负担。

(三)反担保形式单一,信用担保机制远未建立

目前,政府投资工程有财政资金作后盾,能够以较低比例的保证金,甚至不提交保证金也能取得银行出具的支付保函,比如厦门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只要有发改委财政资金安排计划,就可取得担保。但是对于其他业主和建筑业企业,作为主要担保人的银行一般不接受现金保证以外的其他反担保形式,而且现金保证的比例偏高,给投保人带来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反而降低了投保人的支付能力和履约能力。工程担保应该是建立在信用制度基础上的一种个性化的制度,以授信额度决定保证金的比例,甚至可以不用任何抵押,就可授予担保。但目前社会上缺乏独立的征信机构,不能对所有投保人的信用情况、财务状况等进行评估并提供给担保人。虽然银行对投保人都建立了相应的资信等级评估制度,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不同等级的授信额度,但是这种评估一般只对平时与自己有业务往来的企业,难以做到对所有投保人一一评估,而对无业务往来的企业,银行要求对方必须提交担保金额50%-100%的保证金。同时,一些银行为避免承担风险,在给予相应的授信额度时,也要求企业抵押相应数额的保证金或资产。

(四)业主的强势地位造成与建筑业企业工程担保义务的不平等

通过此次对两地工程担保市场的调研,我们发现建筑市场存在明显的市场主体地位不平等的问题。处于弱势地位的建筑企业不得不从项目投标开始就接受业主各种苛刻的条件。在成都,市属的建筑业企业就有1538家,再加上省属企业和中央驻成都的企业,建筑企业总数已经突破了3000家。数量如此之多的乙方追逐有限的工程项目,势必成为甲方的鱼肉对象。建筑市场主体地位的不平等,对工程担保制度的实施所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业主主观上漠视工程担保的作用,不愿承担工程款支付保证的责任,所以在工程招标中,对承包商的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设置苛刻条件,比如只接受业主客户银行开出的保函,而不接受担保公司保函,甚至要求投标人必须用现金担保,使工程担保成为变相的承包商垫资;二是许多业主工程款支付保函是由受益人即建筑业企业代业主向银行提供反担保,实际上是业主强迫建筑业企业为其承担违约的风险,使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失去了应有的作用;三是对于应该购买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项目,业主通过与中标人私下协商,依靠自己的强势地位,迫使建筑企业在中标后,代替业主承担工程款支付担保的费用,从而将业主的工程担保费用转嫁给建筑业企业;四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下,即使业主方能够按照工程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义务,其工程进度款的拨付都会在主观上产生延迟,从而极大的影响了承包方的利益。在市场结构不够健康、监管力度不够的情况下,业主施加给建筑业企业的或明或暗的不平等条款,实际上加重了建筑业企业的财务负担,极大削弱了工程担保积极意义。

(一)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推行工程担保制度

通过调研,我们深刻认识到,加强立法,制定相关的法规,因是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取得成功的根本保障。137号文件对工程担保的实施提出了一个基本的框架,规定了投标担保、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履约担保等制度。但仅有这部部门规章是不够的,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政府部门规章若带有强制性的内容,必须有现行法律明确的规定才能执行,而现行的《担保法》对工程担保并无明确规定,因此,各地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推进工程担保制度时,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如果将工程担保的有关规定写入《建筑法》修正案,将会极大地推动工程担保制度建设。目前我们能做到的就是大力宣传推广建设部刚刚印发的《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建市〔20xx〕74号文件)。该文件对投标保证、业主支付委托保证、承包商履约保证、总承包商付款保证等重要环节做出了示范,这将成为担保行业为工程建设行业提供担保服务的重要参考文件,有助于担保人统一工程担保格式,避免不平等条款的出现。

(二)积极培育和规范担保人市场

推行工程担保制度,除了继续发挥银行的作用外,还应当积极培育其他具备条件的机构担当担保人,以形成有一定竞争的担保人市场。要积极培育和发展专业担保公司,规范其运作,我部应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工程担保行业准入门槛,根据担保公司自有资金实力、专业技术力量等,确定允许开展工程担保的业务范围,对担保机构的资本充足率、准备金和经营业绩等指标作出规定,并对其开展工程担保业务的信誉状况等作定期评估。鉴于目前的专业担保公司自有资金实力一般不强,应主要为中小型项目提供担保,并要形成竞争机制,不能搞垄断。建议与保监会等部门积极协商,争取保险公司尽快开展工程担保业务。同时,还应当发展承包商的同业担保,由实力强、信誉好的承包商为其他承包商提供第三方担保。这样做,既可以有效地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又比较简便易行。但必须严禁两家企业交叉互保,以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三)加快诚信体系建设,推动担保快速发展

建立工程担保制度的目的不是为了“赔偿”,而是为了“不赔偿”。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必须要以现代信用体系为基础,工程担保制度正是通过信用机制的办法规范市场主体各方的行为,强化守信受益,违约受罚的准则,从而实现防范风险的目的。因此,应尽快建立建设市场的信用管理系统。一是培育和发展独立的征信机构,建立动态的资信数据库,搜集、涵盖市场主体各方的资产负债情况、纳税情况、银行信用状况、履约记录、业绩等各种信息,根据这些数据和担保人的信用规范及评估标准,完成对市场主体各方的信用评分、评级,为担保人的授信提供可靠的依据。二是建立激励和惩罚机制。使守信者得到酬偿,信誉高的业主或建筑业企业,担保人愿意为其担保,费率低,甚至免保费。让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市场主体必须以极高的代价获取担保,甚至得不到担保,无法在建筑市场中生存。

(四)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经验,推动各地开展试点工作

从此次调研的情况来看,成都、厦门开展工程担保制度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推进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我们应认真总结两市好的经验和做法,分析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指导和推动全国其他地区的试点工作。据了解,目前江苏、山东、河北等省市也在积极筹备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我们要在适当时机,扩大调研范围,加大《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的宣传和培训力度,认真总结137号文件和《工程担保合同示范文本》的实施效果,使全国的工程担保工作有序地、规范化地进行。

集团工作汇报篇二

企业(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为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分(子)公司、部门考勤管理基本制度。各分(子)公司依照执行或参照本制度自行规定,自定的考勤规定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核准后生效。

二、考勤人员及考勤方式

第三条考勤人员

(一)各公司、部门均要设一名兼职考勤管-理-员,负责本部门考勤的管理和汇总工作,对本部门考勤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二)各部门考勤员应于每月5号前将上月考勤表递交人力资源中心,以备核查。

(三)递交考勤表时,员工当月的请假单、出差单、异常出勤处理单及相关证明等作为附件汇总备查,若手续不完备,将视做旷工。

第四条考勤方式

(一)员工采取上、下班打卡或签名登记方式考勤。

(二)所有员工必须遵照其服务岗位所规定的工作时间,按时间准时上、下班,做到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

三、上、下班考勤

第五条员工打卡或签名考勤记录出勤时间。

(一)员工如果未按规定打卡,将视为缺勤,(在考勤总天数不足的情况下?)扣除相应的基本工资。

(二)除经公司领导批准,可免打卡、签名考勤外,所有员工均须亲自签名、打卡,不允许出现代签、代打的现象,否则将视为旷工,并被视为严重违纪行为。

因工作性质不能严格执行公司规定上下班时间的部门、人员可作适当调整,但须到人力资源中心核准、备案。

第七条迟到(早退)

(一)超出正常规定上班时间到达(以打卡或签到时间为准)视为迟到;员工非工作需要,擅自提前下班者为早退。

(三)因公务关系而迟到(早退)者,须提前请示所属部门主管,并在当日填写员工异常出勤处理意见表交部门主管签批,再交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人核准,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四)因公外出不能打卡或忘记打卡的员工,处理同本条三,否则按事假处理。

(五)员工经常迟到或早退,月累计达5次者,或年内累计12次者,予以辞退,而不需事先通知并不给予任何补偿。

第八条旷工

(一)未经请假无故不上班或假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职者为旷工。

(二)员工如无故旷工1天,扣除当天基本?工资,另扣款100元。

(三)员工一个月内旷工3日,或年内累计旷工7日者,公司予以立即辞退,而不需任何事先通知或给予补偿。

第九条出差考勤

(一)离开公司办公超出24小时,称为出差。

(二)员工因公出差须填写出差单,经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公司部门负责人(含副总)以上管理人员出差,须事先填写因公出差单经总裁审批或口头同意。

(三)审批后的因公出差单需交考勤人员处登记,若未填写因公出差单,扣款10元/次。

四、请假、休假管理

第十条假期类别

公司假期分为休假、法定节假、事假、病假、补休假、婚假、丧假、产假、陪护假、工伤假等。所请各假,如遇休假日,不另补假。

第十一条休假

休假是指休息日,员工每周至少可享有1天休息日,以周为原则,员工调休应提前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安排好工作方可休假。

第十二条法定节假日

员工每年享有共计十个工作日的法定休假: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

第十三条请假规则

员工请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按规定审批权限呈报,批准后将假条报考勤人员作考勤凭证。特殊情况,应先用电话申请,并于复工当日填写请假单交部门主管补签后,递交人力资源中心核准。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请假审批权限如下:

(一)部门第一负责人以上(含副总)人员请假必须经总裁批准。

(二)部门负责人以下员工请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部门负责人核准。三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经人力资源中心核准备案生效。

(三)病假须有医院病历及医生开具的休息证明,并须经直接领导审批方可。

第十五条事假

(一)员工请事假应事先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事先未得到批准的缺席,按旷工处理。

(二)因事必须本人处理者可请事假,一年累计不得超过七天,超过七天的须经总裁批准,事假期间不发放薪资。

第十六条病假

(一)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在规定医疗时间内,医疗时间1个月内的,工资按50%发放;超过1个月的,仅发放基本工资的50%。(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

(二)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康复,但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作换岗或解聘处理。超出期限仍未复工的.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七条婚假

(一)员工本人结婚,可准假15天。

(二)婚假工资按基本工资的50%发放,但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结婚证明。

第十八条丧假

(一)如员工的父母(含配偶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凭医院《死亡通知书》,公司将给予员工最长3天的丧假,路程假另计。

(二)员工请丧假,需提前通知人力资源部。

(三)丧假期间工资按基本工资的50%计发。

第十九条产假

(一)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可请假15天,晚育者增加假期30天。

(二)难产多胎等根据政府规定给假。

(三)所有女员工必须于怀孕后一个季度之内告知部门负责人。

(四)休产假必须于预产期前十周向人力资源中心申请,并出示医院出具的证明。

(五)男员工可请陪护假3天。

(六)产假工资按政府规定生育保险办理。

第二十条补休假

(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在法定节假日不能安排休假的,只能在当月补休,不能跨月累计补休。

(二)员工补休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未获批准强行休假者,按旷工论处,情节严重的,按公司奖惩制度处理。

(三)当月不能补休的,在年终考评时给予适当加分。

第二十一条工伤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其期限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工伤处理与工伤待遇按《企业工伤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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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工作汇报篇三

1、收到建设局等政府有关部门发放的文件后,工程部资料员做好《文件收文登记表》,如须发放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复印后及时发放并做好《文件发文记录》。

2、对发放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通知等,须保留一份在工程部,做好《文件发文登记》、《文件存档记录》。

3、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交的文件、报告等,做好《文件收文登记》,如要回复的,经办人应及时呈有关领导批阅处理回复。

4、所有文件,须经资料员同意后方可借出,并应填写《借阅登记》。

1、设计院发放到本公司工程部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要做好《图纸(设计变更)收文登记表》。

2、在收到设计院发放的图纸(设计变更)后,应及时把图纸(设计变更)及时放发到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并做好《图纸(设计变更)发文登记表》,但须保留一份在工程部存档。

1、对于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质量报监登记书、安全监督登记书等,原件留在公司存档,工程部保存一份复印件并注明原件的去处。

2、如须借出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质量报监登记书、安全监督登记书等原件,须经工程部经理同意方可外借。

1、要求施工单位在每栋楼的基础、主体、竣工验收前把施工技术资料交工程部检查验收通过后方可提交县监督站申请验收。

2、对于图纸会审、开工令,基槽、主体、竣工验收的通知书、验收报告,质量保修书等需要我公司签字、盖章的,在领导签字、盖章后保留一份在工程部并进行归档。

3、在竣工验收后,督促施工单位提交两套竣工资料,一套交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套留本公司工程部存档。对于备案资料应及时办理,备案后把通过备案的`《备案表》留一份工程部存档。

4、工程部定期(每月一次)对工程资料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资料完整。

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质量缺陷、问题、事故,要求施工单位提交《质量缺陷(问题、事故)处理方案》,处理方案经工程部经理同意后进行存档。

六、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技术资料按现行国家文档规范收集、整理、归档。

签证单主要按签证规程操作,但要求做好《签证单(签证申请表)收发登记表》及《签证单存档记录》。

工程部的每一位员工须把每天工地施工现场情况、遇到问题及解决方法记录到工程日记上,每月5日前把上月的施工日记交予资料员提交工程部经理审查并做好存档。

1、对本公司工程部所购买的书籍,资料员须编号并做好《书籍目录》。

2、所有的书籍,须经资料员同意后方可借出,并应填写《借阅登记》。借阅人须妥善保管所借书籍资料,如有遗失应原价赔偿。

集团工作汇报篇四

“形式复杂,顶住压力,稳步向前,创新共赢,”是我在阅读完20xx年集团工作报告的感受精髓。去年,是我们集团成长的第九个年头,通过短短近乎十年的努力,大明宫实业集团及其旗下的各个分公司,在席总的带领之下,从一个小小的建材市场,发展到了今天如此大的规模,我以其中一名小小员工的视角仰望这令人敬佩的创业之路,和对今天集团成绩发展的骄傲。

近几年建材家居行业,较前几年的行业热已经有所减退,但是我们集团却能够在市场形式比较减弱的情况下,仍然保持住行业龙头领先的地位,确实不易。俗语说:打江山易,坐江山难!在集团各项业务已经步入正轨的情况下,要稳中求胜,主要靠的是售后客户服务过硬、管理团队优质、大明宫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提高,才能使得顾客选择在众多建材家居卖场消费的过程中,因为大明宫给予的良好印象而产生的消费刺激欲。良好的品牌信誉与印象,是集团多年发展的无形资产,我们可以不谦虚的说:大明宫就是建材的代表,就是品质的保证。

营业务以外,新开辟的房地产相关项目。是先锋村全体村民委托集团全权进行管理的项目,目前项目定位是购物中心,这将是集团传统业务外的一个开拓,也会为集团创造更大的利润价值,为西安市北郊地区营造一个新的商圈。我们先锋置业的每一位成员,脚踏实地的按照集团、公司制定的项目计划,认真完成每一个阶段的任务,为前期招商做好充分的准备。

集团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还不忘记关心员工,这是最值得我们欣慰的。有了优厚的薪金政策和标准,促使我们更加努力地工作来回报集团对于我们的关心,至此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来达到同心同赢的良好愿景。

20xx是未来更加重要的一年,是超越的一年,是腾飞的一年,是百花齐放的一年。我们每一位大明宫人都将继续努力,众志成城,携手开创新篇章。

集团工作汇报篇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是对公司全体职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

第四条 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职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已,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领导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规定的实施。

第二章 考 勤

第五条 根据岗位不同,工作时间分为四种:

1、常日班。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00-5:30。

2、特殊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时间,报公司经理审批。

第六条 迟到、早退

1、于规定上班时间五分钟后三十分钟内到职为迟到;

2、于规定下班时间前三十分钟内离去为早退;

3、月迟到/早退三次以旷工一日计。

4、员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准时到职,可呈请分管领导核准后,办理请假手续,不列入缺勤记录。

第七条 事假

1、职工人员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可以申请事假;

2、事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事假年累计达14天者取消其,达20天者取消当月基本工资外的一切待遇。

第八条 病假

1、职工因疾病、非因公负伤必须休养时,可以申请病假;

2、病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申请一天以上病假需出示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4、员工因患病或工伤不能工作并进行医疗期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旷工

1、未经准假或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到职者,以旷工论处;

2、迟到、早退超过三十分钟者视为旷工半日;

3、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十条 值班

1、领导安排非工作时间守岗者为值班。

第三章假期

第十一条 国定假日

1、元旦:一天;

2、春节:三天;

3、劳动节:三天;

4、国庆节:三天。

第十二条 休假

1、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均可按规定享受休假。

2、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定时间,按下列规定给予休假:

l 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者十天;

l 五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给一天,最多不超过二十天;

l 如有其他安排者,另行协定。

3、休假最小额度为一天。

4、休假不得跨累计,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公司将按规定给予补偿。

5、职工休假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6、休假可优先用于抵扣事假。

第十三条 婚假

1、员工晚婚休婚假十个工作日,非晚婚休婚嫁三个工作日。

2、申请婚假须附结婚证明。

3、婚假不可分次申请。

4、婚假需在结婚一年内使用,由于工作原因经公司特殊调整者除外。

第十四条 产假

1、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5、申请产假需复医院证明或预产期证明;

6、女职工在其婴儿一周岁内,每天授乳两次,每次30分钟。

第十五条 工伤假。

1、工伤假依据医院诊断书核给,期限按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丧假

1、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三天;

3、申请丧假须附医院死亡证明或讣告或户籍注销证明;

4、需赴外地的员工可增加路程假二天。

第十七条 公假

1、公司指派参加公司外的集会、训练或其他活动;

2、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与工作有关的考试、技能鉴定;

3、依法律规定应给予公假的;

4、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第四章请假、调班、消假、计划外值班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十八条 职工请假应由本人填写《请假单》。一天以下(包括一天)的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一天以上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后交公司总经理审批。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请。

第十九条 职工调班应由本人及代班人员填写《调班单》。节假日值班调班由部门领导审批,夜间值班调班由办公室主任审批。

第二十条 职工将经过审批的《请假单》、《调班单》交到考勤人员处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二十一条 员工因特殊情况当天无法出勤且未事先请假的,须在上班后30分钟内电话报备上级领导,并在上班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

第二十三条 员工因工作需要,申请计划外值班,须事先填写《计划外值班登记表》,经部门领导审批后交与考勤人员,否则不记入考勤记录。

第五章 考勤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考勤。

1、记录员工出勤情况。

8:30~8:40 前台每天记录已到公司员工

8:40前台将考勤交给考勤人员。

8:40~9:00 考勤人员核对前台未记录人员的出勤状况、请假单、调班单。

2、每周一考勤人员根据周末考勤状况、调班单、请假单、计划外值班登记表核对周末值班出勤。

3、每月26、27日统计当月公司考勤,28、29日汇总公司其他办公地点的考勤,30日下班前将考勤资料上报审批。

第二十五条 其他办公地点

1、各办公地点考勤人员每日记录员工考勤。

2、每月27日下班前将考勤资料交本办公地点负责人审批后,连同所有考勤资料交公司考勤人员。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考勤,应随时掌握、经常检查职工出勤情况。

负责考勤工作的同志要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考勤登记和统计工作。

第六章 工资的扣发及处罚

第二十七条 迟到、早退者,每次扣发一小时薪资。

第二十八条 旷工者,扣发旷工时间三倍的薪资。

第二十九条 事假者,扣发事假期间薪资。

第三十条 病假者,在本公司工作五年以上者扣发薪资的50%;三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扣发薪资的70%;三年以下者扣发薪资的90%。

第三十一条 负责考勤者和有关人员有意隐瞒或弄虚作假,发现一次,处以伍拾元罚款。第三十二条 考勤延误或薪资核算延误对主要责任人处以贰百元罚款。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今后若法律法规变更将作相应的调整。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集团工作汇报篇六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做好事故预防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各部门。

3 管理内容和要求

3.1 执行原则

本制度所指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包括劳动合同制职工、劳务工)在生产岗位上,从事与生产劳动相关的工作,或者由于劳动条件、作业环境等原因引起的人身伤害事故或职业病。

3.1.1 公司全体职工参加天津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

3.1.2 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3.1.3 工伤事故管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3.1.4 公司和相关生产部门必须建立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3.1.5 公司和相关生产部门应建立工伤事故档案。

3.1.6 公司实施工伤事故考核制度,同时实行工伤事故举报奖励,禁止工伤事故瞒报、迟报或虚报。

3.1.7 公司鼓励职工为搞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于坚持原则、敢于管理纠正“三违”行为以及发现重大隐患、避免事故的职工给予奖励。

3.1.8 各部门应用计算机进行伤亡事故资料管理、信息反馈和事故统计分析、预测工作,防止重复事故发生。

3.2 工伤事故范围及其认定

3.2.1 工伤事故范围及其认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和《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执行。

3.2.2 公司各部门工伤的认定由工伤管理中心负责申报。各部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要立即上报安全管理部并同时通知工伤管理中心,工伤管理中心在24小时内报送属地工伤管理部门认定。

3.3 工伤事故划分和报告程序

3.3.1 工伤事故按照严重程度分为:

3.3.1.1 轻伤: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的伤害。

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3.3.1.2 重伤: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或者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失能伤害。

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重大人身险肇事故:指险些造成重伤、死亡或多人伤亡的事故。

3.3.1.3 死亡:指事故发生后当即死亡,或者负伤后在30日以内死亡。

3.3.1.4 急性中毒:是指生产性毒物一次或短期内通过人的呼吸道、皮肤和消化道大量进入人体,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导致职工立即中断工作,须进行急救或死亡的事故。

3.3.1.5 特别重大事故: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3.3.2 工伤事故报告程序:

3.3.2.1 工伤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班组长报告作业长,作业长报告本部门安全部门或本部门负责人(同时,还应立即报告调度室)。事故部门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3.2.2 轻伤事故由作业区负责人负责组织分析;事故所在安全部门应在当天向安全管理部报告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人员受伤情况等。

3.3.2.3 重伤事故、重大人身险肇事故由所在部门主管安全生产领导负责调查处理。重伤事故、重大人身险肇事故发生后,所在部门要立即上报安全管理部、总调度室(晚上、节假日亦同)。

3.3.2.4 死亡事故发生后,所在部门在上报安全管理部、总调度室的同时,要立即上报公司总经理、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管理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上报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司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3.2.5 发生紧急情况时,发现者可直接向安全管理部、总调度室报告。

3.4 工伤事故调查

3.4.1 工伤事故调查:

3.4.1.1 轻伤事故,由事故所在作业区(科室)领导组织进行调查分析,事故所在安全部门参加;涉及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人等情况,相应职能部门要参加;事故涉及两个作业区以上的,由事故部门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组织进行事故调查。

3.4.1.2 重伤事故、重大人身险肇事故,应由所在部门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组织生产技术、安全、工会、设备、人事、保卫等有关部门成员组成调查组及时进行调查,安全管理部参加。

3.4.1.3 一次重伤三人以上(含三人)或死亡事故,按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执行,公司组织生产技术部、人力资源部、工会、设备部、保卫部、安全管理部等有关职能部门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3.4.2 事故调查组组成和工作要求:

3.4.2.1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具备两方面条件: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与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3.4.2.2 事故调查组职责: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3.4.2.3 事故调查组向事故发生部门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事故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情况后,如果对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由安全管理部做出结论性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参加事故调查组成员必须在事故调查报告书上签字。

3.4.3 事故调查工作内容:按国家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有关要求执行。

3.4.4 事故原因确定: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正确分析,确定事故直接原因、事故间接原因、事故主要原因。事故分析按国家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有关要求执行。

事故直接原因:即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

事故间接原因:即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管理原因-管理缺陷)

3.4.4.1 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

3.4.4.3 劳动组织不合理;

3.4.4.4 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3.4.4.5 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

3.4.4.6 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预防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

集团工作汇报篇七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项目建设与使用全过程中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项目档案是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二章项目档案管理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项目档案工作管理机构,配备项目兼职档案人员,建立项目档案管理网络。落实项目档案工作所需经费;坚持“四同时”管理,即下达项目任务的同时下达归档要求,检查工程进度的同时检查文件形成情况,项目竣工验收的同时验收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情况,上报项目评优和有关人员提职考核的同时,档案部门出具专题档案归档证明材料。

第五条项目档案工作管理机构和人员的主要职责:

(一)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四)档案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参加档案专业培训,具有专业技术技能。

第六条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材料、构件及设备供应单位应根据相关要求,完成各自职责范围与合同规定的项目文件资料的编制、整理、归档工作。

第三章项目档案的管理

第七条集团公司与各承包单位签订的项目承包合同,应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与标准,明确项目文件资料的归档、整理、移交等工作要求。

第八条实行总承包的项目,各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分包范围内的项目档案资料,项目竣工时,由项目总承包单位负责汇总整理项目全部档案资料,并提交集团企业;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项目,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所承包范围内的项目档案资料,项目竣工时,由集团企业或由集团企业委托一个承包单位负责汇总整理项目全部档案资料。

第九条归档的项目文件材料要求字迹清晰、图面整洁,载体及书写材料符合档案保管要求。

第十条集团企业应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将项目开发建设前后的新旧面貌和开发建设过程进行记录,制作、形成音像档案,及时归档保存。

第十一条存放项目档案的库房应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的基本要求,采取防火、防盗、防高温、防潮湿、防光、防尘、防鼠、防虫、防污染等有效措施,保证项目档案的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要逐步提高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并切实落实相关规范、标准和规章制度,确保其真实、完整和有效。

第四章项目档案的登记和验收

第十三条建立项目档案登记制度。凡新开工、续建、收尾和竣工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应及时做好档案登记工作。

第十四条项目档案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十五条申请项目档案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二)项目试运行指标考核合格或者达到设计能力;

(三)完成了项目建设全过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

(四)基本完成了项目档案的分类、组卷、编目等整理工作。

(一)项目建设及项目档案管理概况;

(二)保证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所采取的控制措施;

(四)档案在项目建设、管理、试运行中的作用;

(五)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第十七条凡档案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应限期于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负责复查工作。造成档案损失的,应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项目档案的移交

第十八条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建设单位与业主单位、生产使用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办理项目档案移交手续,明确移交档案的内容、数量等,并有完备的清点、签字等交接手续;建设单位转为生产单位的,按企业档案管理要求办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集团工作汇报篇八

现在,我代表集团公司团委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xx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是集团公司“**年”和“企业文化建设年”活动深入推进、准军事化管理等管理创新活动全面推行的一年,是集团公司成立以来经济发展最好最快的一年,是三个文明建设实现同步协调快速发展的一年。一年来,在集团公司党委和团省委的正确领导下,集团公司各级团组织紧跟企业改革发展形势,围绕党政工作大局,紧贴生产经营中心,坚持服务企业改革发展、服务青年成长成才工作思路,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各项决策部署,勇于进取、锐意创新、扎实工作、争创佳绩,在推进集团公司创新发展、实施“****”战略、建设小康和谐矿区的伟大实践中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年来,通过在五个方面狠下功夫,使共青团工作取得了五个新成效,整体呈现出特色更加突出、服务更加有效、影响更加广泛、组织更加活跃的新局面,集团公司团委获得了“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殊荣。

——在增强针对性上下功夫,团青思想政治工作取得新成效

——在发挥服务功能上下功夫,团员青年在服务企业经济建设中有了新作为

一是青年志愿者活动传播了文明新风。围绕“雷锋精神永放光芒、青春共建和谐矿区”主题,组织开展了青年志愿者“爱心奉献促和谐行动”。各级团组织通过进小区开展便民服务活动,进厂区开展植树绿化、清理卫生、安全宣传等活动,弘扬了志愿精神,打造了志愿文化。二是青年文化建设提高了团组织的凝聚力。坚持“以文化促团建、以文化活团建”的工作思路,不断掀起青年文化活动高潮。成功举办了集团公司首届青年文化艺术节,艺术节共设10大项活动,历时33天,参加人数达600余人,观众人数达5000余人,活动反响强烈,影响深远。组队参加了“青春中国——**省青少年才艺大赛”总决赛,举办了元宵灯谜活动,参与了春节社火表演等活动。各级团组织从竭诚服务青年、满足青年文化需求出发,积极开展了各类青年文化体育活动,丰富了青年文化生活,陶冶了青年道德情操。三是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促进了管理水平的提升。集团公司团委对历年各级青年文明号进行了复查、梳理,对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进行安排,并制定了创建、验收、命名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青年文明号申报、创建、管理工作,实现了青年文明号活动的规范化、经常化。**煤矿选煤厂荣获“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

——在实施“青工技能提升计划”上下功夫,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

——在提升战斗力上下功夫,团的自身建设得到新加强

总之,20xx年,在集团公司党政的关心关怀和各级团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团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团的活动在围绕安全生产、紧贴中心上深度还不够,生力军突击队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二是基层团组织的工作进展不够平衡,团的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个别单位团的基础资料不全,支部工作瘫痪,存在“空壳支部”现象;三是部分团干部不注重学习、研究和思考,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总结过去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得到了以下三点体会和收获:一是共青团工作要有新进展,必须要“服务大局”。要紧紧围绕党政工作大局来开展,紧紧围绕生产经营中心来设计,紧紧围绕服务青年成长成才来展开。二是共青团工作要有新突破,必须要“借力发力”。借助一切可利用的有形和无形的资源,提升共青团的能力,壮大共青团的实力,形成党政主导、部门支持、职工关注、团青活跃的良好格局。三是共青团工作要有新成绩,必须要“注重特色”。共青团工作领域广、战线长,但是基层团干兼职较多,工作精力相对较少,所以必须选择几项党政所想、青年所盼、企业所需的工作,坚持抓下去,抓出成效,使之产生良好的整体效应,成为共青团的主打“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