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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贫搬迁新闻稿件(精选5篇)

作者:XY字客 易地扶贫搬迁新闻稿件(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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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贫搬迁新闻稿件篇一

丹凤县狠抓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管理,以敬业、精业、乐业为出发点,以“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可融入”作为落脚点,有效提高了搬迁群众的获得感、归属感和满意度,极大的巩固了全县脱贫攻坚成果。

一是全面做好服务管理接续保障。加强搬迁群众户籍分类管理,按照自愿原则,能迁则迁,不愿迁入的及时发放“居住簿”。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衔接,各司其职做好搬迁群众的户籍、土地、林地权益、安置房不动产权登记、就医就学、大病保险、低保救助供养等政策落实和权益接续保障。

二是积极争取项目补齐设施短板。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积极争取财政专项资金、行业对口资金及社会帮扶资金,主动对接项目,统筹建设安置点党群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广场、文体活动中心、红白喜事场所、垃圾处理设施等公共服务配套,补齐安置点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短板。

三是整合各类资源吸纳群众就业。精心谋划建设一批配套产业项目,加快推进扶贫园区建设,吸纳搬迁群众就近就业。持续加大安置点周边的社区工厂和扶贫车间的跟踪服务,引导经营主体实施技术创新,不断提升社区工厂和扶贫车间的运营效益,进一步提高带动搬迁群众就业的能力。利用苏陕协作项目、以工代赈、生态修复等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企业、产业扶贫项目,为搬迁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同时,适度开发特设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带动弱劳群众和就业困难群众就业。

四是加强就业指导提高就业质量。围绕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强的家政服务、养老服务和物流配送等,加大对搬迁群众的就业创业培训力度,同时,加强对搬迁群众的动态监测,做好“就业”和“招工”双向对接和对搬迁群众的就业服务指导工作,送岗位、送信息、送服务、送政策上门,提升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质量。

五是公共文化倾斜促进融入融合。大力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推进公共文化资源向安置点倾斜,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扶志扶智活动,引导社会力量、慈善组织为搬迁群众提供文体活动、法律咨询、健康医疗等服务,增强搬迁群众“主人翁”意识,促进感情、生活融入。

六是党建引领治理完善长效机制。制定出台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1+7”长效机制,建立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镇办)工作职责。加强安置点组织建设,单独设立移民小区党组织,采取联合、挂靠等方式进行组织管理,社区管理服务正在逐步规范。对搬迁规模较大、基础较好的安置点,通过面向社会招聘的方式,引进物业公司进驻搬迁安置点小区进行管理服务,进一步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长效管理机制。

易地扶贫搬迁新闻稿件篇二

随着人们自身素质提升,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技巧。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报告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工作的情况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乡有易地扶贫搬迁户xxx户,现均已竣工,做到了识别对象精准、应纳尽纳、选址安全科学、自筹资金未超标、资金及档案管理规范且每户均落实了后续帮扶措施。但个别对象户仍然存在部分问题,突出表现为面积超标及拆旧复垦不到位。

(一)建房面积超标准。

1、个别对象户在面积标准未明确前提前启动搬迁,导致未按图修建且超面积。李宗强、刘尧强两户均在面积标准未明确前房屋已基本完工导致面积超标。

2、个别对象户因户型不实用,未按图修建超面积。周太平(旱拱桥村五社)、周国从、杜元丛、万文彬、万文学、万昌银、冯秀国等户均按照农村传统建房方式自建住房导致面积超标。

3、个别对象户混淆了生产用房的概念,将厨房建在了生产用房内导致超面积。按照原来县上要求,对象户确有养猪等生产需求的可以修建层高在x.x米以下的生产用房,我乡也原样进行了传达,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部分对象户又自行加建了土灶、灶台、水缸、碗柜等,成为了事实上的厨房,将生产用房性质变为了生活用房导致面积超标。

(二)有一户对象户入住时间少。

xx村xx因距离土地较远,耕作不便,导致在新房住的时间较少。

(三)拆旧复垦不到位。

xxx两户因对旧房有感情,且认为旧房仍然有利用价值,拒绝配合拆旧。

我乡对排查出的问题实行了逐户制定整改方案、落实专人跟进、倒排工期、限期整改,xx户问题户中已有xx户整改完毕,分别为xxx。对x户生产用房变为生活用房的,动员其先自行整改,限期恢复生产用房功能,限期未整改的将由乡、村、社、帮扶责任人帮助整改。对拒绝拆旧的两户,我乡已落实人员通过讲政策、对比已拆旧的户做其思想工作,争取主动配合拆旧。对入住时间少的冯正佐户,已通过其子女做其思想工作,争取按时入住。

我乡将严格按照方案中关于巩固提升阶段的工作要求,严守面积红线,确保在xxxx年底前,确保无一户增(扩)建人均住房面积;同时对有修建生产用房需求的对象户有序引导,尽量满足其生产生活需要并确保不突破面积红线;继续完善落实好后续帮扶措施,确保科学可行,做到因户施策、精准滴管。对本次摸排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逐户整改、逐一销号,同时建立日常巡查机制,确保问题被消灭在萌芽状态。

易地扶贫搬迁新闻稿件篇三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管理工作,实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自主管理和科学管理,提升搬迁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确保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个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振兴〔2019〕1156号)、《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的若干意见》(湘扶发〔2019〕13号)等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原则,明确职责,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第三条 后续管理坚持依法治理与群众自治相结合,体现依法办事和群众自主原则,保障群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调动搬迁群众参与管理的积极性。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规范和指导全县易地扶贫安置点的后续管理。

第二章 后续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在跨行政村30户以上统规统建的集中安置点,设立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主任1名、委员2-5名组成,具体产生办法和任期由乡镇指导各安置点制定相关制度。管理委员会接受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和管理;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安排专人负责工作联络、指导和监督。

3户以上30户以下出组未出村统规自建的小集中安置点,由所在村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

分散安置户实行“村干部包片,组长包点,党员包户”属地管理。

第六条 集中安置点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负责安置点环境卫生、综治维稳、政策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等日常社会管理,配合做好搬迁群众户籍、就业、就学、就医、社保、法律咨询等各项协调服务,落实好各项帮扶政策。

(二)定期召开安置户会议或安置户代表会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聘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实现自主管理。

(三)负责安置点物业管理。组织保洁员保持安置点周边的环境卫生,与安置户签订“门前三包”协议,督促安置户搞好公共卫生。

(四)处理好安置户家庭内部和邻里之间的矛盾,促进邻里和睦相处,确保安置点文明、和谐、稳定、有序。

(五)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后续管理服务到户建档工作,建立完善“一户一档”资料,协助有关部门抓好计划生育、义务教育、民政、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等工作,组织安置户落实乡镇、村(居)委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不得损害安置户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一)管理委员会主任要履行好管理委员会领导职责,协助乡镇、村(居)委会落实各项管理工作,对安置户开展多种形式的“扶志”教育和宣传引导。

(二)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要及时了解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协助乡镇、村(居)委会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三)管理委员会主任定期召开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议,选聘楼栋长、保洁员。

(四)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要主动处理好安置户的日常矛盾纠纷,帮助安置户化解家庭矛盾,促进邻里和睦。

(五)管理委员会主任及委员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规定,不得损害安置户的合法权益。

(一)履行好管理委员会赋予的职责,组织管理好本楼栋安置户,协助管理委员会落实各项管理工作,对安置户进行宣传教育。

(二)经常、及时了解本楼栋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协助乡镇、管理委员会、村(居)委会做好突发事件处置。

(三)定期参加管理委员会会议,组织安置户落实乡镇、管理委员会、村(居)委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服从管理委员会管理。

(四)按照自主管理原则,主动处理好安置户的日常矛盾纠纷,帮助安置户化解家庭矛盾,促进邻里和睦,实行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营造“守望相助”的邻里关系。

(五)组织保洁员做好本楼栋的环境卫生,引导安置户树立保洁意识并保持安置点和房屋内外的环境卫生。

(六)楼栋长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规定,不得损害安置户的合法权益,合法合理管理本楼栋。

第三章 安置户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安置户的权利:

(三)接受人社、农村农业等职能部门和乡镇、村(居)委会组织的劳动技能培训。

第十条 安置户的义务:

(一)服从乡镇、村(居)委会及集中安置点管理委员会的管理,严格遵守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管理规章制度。

(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损害其他安置户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后续管理主要内容

第十一条 加强安置点后续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做好各项管理工作,确保管理规范到位。

(一)户籍管理。尊重搬迁户意愿,妥善做好户口迁移登记。搬迁后转为城镇居民的,享受当地城镇居民同等教育、医疗、养老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政策。迁入集镇后仍保留农村户籍的,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解决搬迁户子女入学、就医、社会保障等管理服务,在原居住地享受的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养老保险等政策不变,进一步加大对无劳动力搬迁家庭的兜底保障力度。

(二)计生管理。计生管理服务按户籍所在地管理原则进行。搬迁对象要执行好计生政策,计生管理服务部门要加强计生人口的档案管理,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三)治安管理。加强安置点治安管理,因地制宜设立警务室、执勤点等,加强治安综合防控。公安、消防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到安置点开展相关培训和业务指导,提高安置点居民综合防控意识。

(四)土地山林权益管理。确保搬迁户原有土地(林地)承包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其他惠农政策权益不变。引导鼓励经营主体、农户开发经营搬迁户原有承包的土地(林地)等,乡镇可对流转土地(林地)的经营主体或农户给予适当奖励。搬迁户原有宅基地,按有关规定实行拆旧复垦或将产权收归集体。

(五)产权管理。依法依规及时做好搬迁对象安置住房的不动产权登记和发证工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应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为搬迁对象登记发证,并免收工本费用。易地搬迁安置住房20年内不得出售、转让(依法继承的除外)。

(六)质量管理。严格落实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质量保修责任。从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内发现的住房质量问题,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督促相关责任人限期解决。积极探索设立易地搬迁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加强安置住房后期质量维护。加强安置点控建、控修管理。2020年12月31日前,严禁任何搬迁对象以任何形式私自加建房屋;之后,搬迁对象加建房屋,需经县住建部门鉴定、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同意,方可进行。搬迁户装修和使用安置房,不得损坏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影响房屋安全。

1.公共部位、公用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2.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

3.公共绿地、景观和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

4.车辆停放服务管理;

5.安置区内的安全防范和秩序维护;

6.住房装饰装修管理;

7.物业各项费用的收支、账目管理和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8.安置点管理委员会、业主委托的其他公共性服务内容;

9.其他事务。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十二条 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成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管理工作机构,并把本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全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搞好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主动配合,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

第十四条 落实经费保障。县人民政府统筹安排易地扶贫搬迁后续管理经费,为统规统建的集中安置点管理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相关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并实行全程监管。

第十五条 严格督查问责。要加大督查问责力度,严格落实考评和责任追究。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将对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创业帮扶、产业帮扶等后续帮扶方案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制定。

第十七条 各乡镇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制定安置点后续管理实施细则或实施方案。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易地扶贫搬迁新闻稿件篇四

镇2016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103户277人,有4个集中安置点,集中安置共85户218人,分散安置共18户59人,同步搬迁6户16人。2017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建房35户105人,投亲靠友2户2人,有2个小集中安置点,集中安置7户20人,分散安置共28户85人。2018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建房86户264人,投亲靠友1户2人,有4个集中安置点,集中安置共25户79人,分散安置共61户185人。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以党委书记任组长,包村党委成员、镇扶贫办、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各村两委干部等为成员镇易地扶贫搬迁自查领导小组,召开镇村干部大会,明确在6月12日前各村完成易地扶贫搬迁自查,并将自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报镇扶贫办。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镇党委政府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脱贫攻坚自查方案,包村领导、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分组分片进行自查;检查人员进村入户严格按照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自查参考标准贫进行逐户核查。全镇村干部用3天时间进村入户逐户核查后,对我镇易地扶贫搬迁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整改,取得显著成效。

(三)查找问题及整改措施。

1、搬迁对象识别不精准。经镇、村干部逐户核实,未发现识别不精准情况出现。

2、住房超面积、自筹超标准。我镇2016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按全县统规统建要求实施,已按统一要求以置换资金的方式进行整改;经镇财政所核对,我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未发现贫困户自筹资金超标收取情况。

3、前期未进行地质勘察。按上级文件要求,我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均严格按要求、依步骤实施,在编写实施方案前均通过有资质的测绘公司、地勘公司对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进行了测绘和地勘工作,地勘公司的报告反映该地块地质结构安全后我镇才请设计公司到实地进行房屋设计工作。

4、资金使用不规范。我镇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的资金管理和使用,经工作人员到镇财政所核实,我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严格实施转账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无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情况出现,项目资金严格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上,没有用作为贫困户采买生活用品的情况出现。

5、配套设施建设未及时完成。我镇2016年、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均按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完成附属施工后进行竣工验收。2016年、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所有贫困户均已及时入住新房。

6、后续脱贫举措没跟上。我镇高度重视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户搬迁入住后续稳定脱贫情况,并通过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村干部对每一户制定了后续稳定脱贫办法,确保每一户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能够持续稳定脱贫。

易地扶贫搬迁新闻稿件篇五

扎西加,男,藏族,1981年9月生,2002年7月加入中国xxx,现任共和县切吉乡莫合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作为一名基层干部,他始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立足本职,勇挑重担,狠抓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带领党员群众共同脱贫致富奔小康,全村呈现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

作为一名白手起家且小有成就的普通农牧民,考虑到需要肩负起全村百姓脱贫致富的重担,对自己的生意也有一定的影响,扎西加起初不愿意担任党支部书记。与他风生水起的事业相比,莫合村这个一村一社的贫困小村,仿佛没有任何出路。2014年,村“两委”开始了换届选举,思路清晰、能力出众的扎西加成为了群众的希望,在群众期盼的目光和老书记再三的邀请下,一粒渴盼家乡脱贫致富的种子,悄悄发了芽,经过几天的辗转反侧,他最终还是接过了老书记手中的接力棒。多年来,扎西加以舍小家为大家的xxx员品格,克己奉公,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前面,兢兢业业做出实实在在的业绩。

上任伊始,扎西加就认识到,要想带动群众脱贫致富,党的引领是发展壮大的“生命线”,从最基础的规范“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等制度开始,他广泛与全村党员群众交心谈心,把自己在外地看到的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分享给大家,共同谋划脱贫致富的工作思路。在努力统一全村思想认识的同时,他积极协调乡党委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争取各类惠民项目,在他的不懈努力下,莫合村异地扶贫搬迁项目得以顺利实施。

“实践其所信,励行其所知”。改善了群众的居住条件还不够,还要强化大家增收致富的能力,但迫于切吉乡地广人稀的实际,全村党员群众讨论来讨论去,仍旧没有很好的发展途径。在与朋友一次偶然的交谈中,扎西加了解到切吉乡将作为全州重要的新能源基地,实施风电建设项目,善于把握机会的他,从中嗅到了全村脱贫致富的商机。他当机立断,发动24名党员带头,引领全村138户入股创办村级企业,成立了共和县健美思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生产水泥制品、建筑用材,为周边建设项目提供建设用材,目前,每年收益达10万元。

作为一名党员,扎西加始终牢记初心和使命,在工作生活中处处作表率。异地搬迁后,老村土地荒废严重,满眼都是残垣断壁,部分群众因老屋中建有“本康”,不愿意拆掉旧房屋。为了改变村民的观念,他带头推平了自己家的旧屋,为全村群众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在老村的位置上,扎西加积极鼓励全村党员群众以土地、草场入股,开办畜牧业种养殖合作社,整合耕地草场资源,集约化规模化养殖黄牛、种植青稞、豌豆等农作物,截至目前,合作社已初具规模,年底村集体预计收益达7万元。时值109国道建设之际,扎西加又想到马路经济,在乡党委政府的帮助下,他日夜奔波争取各类项目,最终争取到资金392万元,实施了旅游扶贫产业园项目,目前,已建成产业楼2栋,收益12万元;剩余7栋将在年内完工,全村村集体经济正在蓬勃发展。

在扎西加的带领下,莫合村党支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调动农牧民以多种形式参与村集体经济发展,形成规模效应,带领群众谋发展、谋转变,让牧民由原来的“单打独斗”到共同出谋划策参与经营,真正享受村集体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实惠,全村走上了健康可持续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