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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书心得感悟(实用15篇)

作者:雨中梧

写读书心得可以培养我们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写作水平,提升自己的语文素养。接下来,我们一起来欣赏一些关于读书心得的范文,看看别人的写作经验。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感悟作文

我怀着对社会学的极大热情看了这本昂贵的《乡土中国》。看完之后,我感触很深。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对“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地方社会是一个怎样的社会”这一问题的一种尝试性回答。这里所说的乡土中国,不是具体中国社会的草图,而是具体中国基层传统社会所包含的一个特殊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本书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叙述:乡土色彩、书写下乡、重写下乡、不同秩序格局、维护私德、亲情、男女之别、礼治、无讼、无为政治、尊长统治、地缘血缘、名实分离、从欲到需等。生动而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章都有很多感触。这里我们将分别阐述关于“地球”的思考。“我们说乡下人很土气,虽然看起来有些轻蔑,但这种土气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含义是指土壤。

关于风土人情和现代社会“我们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还需要多说吗?”这种话是我们形成的地方习俗,却成了现代社会的障碍。现代社会是由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并不知道个人的所有细节,所以要搞清楚。乡土社会是从熟悉中获得信任,现代社会是要签一个字,签了字才能形成法律。地方社会的信用并不重视契约,而是发生在一种行为的.规则为人们所熟知的可靠性而不加思考的时候。我觉得这很明显。当我们走出故土,来到大城市北京,会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我们会欣然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我们同意了,却没有遵守。我们不明白为什么不熟悉,还是要笑得满脸都是。所以,我们会被人欺骗,被人伤害,被人说成愚蠢。然而,真的很蠢吗?只是我们的本土习惯已经不适合这个现代社会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历史进程不断被记录下来。回顾上个世纪中国社会学的发展,总会有很多名字刻在人们的脑海里。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者的楷模,几十年来在学术生涯中一直为之奋斗,毕生致力于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学。可以说,他的作品是平等的,他的知识是深刻的;而他的代表作《乡土中国》影响深远,堪称经典。它仍然有益于年轻一代的学者,引导他们探索中国传统社会的特征,探索中国文化的深刻内涵。

这是我第一次看《乡土中国》,我会看第二遍第三遍…希望每次都能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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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书心得

不论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熟人社会即乡土社会,还是陌生人社会,都是由人组成的。而这个社会所体现的特性,从根本上说也就是这个社会中大多数人所共同拥有的特点。是这些特点决定了这个社会的特性。所以要谈社会的特点,就必须先了解人。

世界上民族众多,但几乎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特点。这些特点就是他们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逐渐形成的,包括风俗,宗教等等。但是最重要的还是人的性格特点。一个民族的性格是他们在特定的地理环境中长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古希腊是西方文明的发源地。希腊位于南欧,两侧分别是地中海和爱琴海,地形高低起伏,加上地中海气候,是不适宜发展农业的。当雅利安人迁移到希腊时。面对不同的生存环境,他们选择了不同的发展道路。适宜农业发展的地方,后来就建立起“半权力社会”。多数则选择了航海贸易的行当,形成了“城邦社会”。航海就意味着不断的变化移动,不可能长期和固定的人交往,同时也得不断的和陌生人打交道。航海和贸易也不可能完全依附某一样东西,所以他们之间表现出更多的竞争。不断的移动和竞争最终带来了一种崇尚自由的品性。在《圣经》中,时常可以看到先知们带着自己的部落迁移,同时也由于自由和反抗压迫等不断地进行战争。

希腊是“城邦社会”他们的城邦是由不断从外面迁移来的人组成的,而不是土生土长的,对城邦事务进行管理时,就必须协商,最后妥协,这就形成了名著的传统。不仅城邦内部如此,各城邦之间由于力量相当,不能形成专断,所以也表现出一种协商和妥协。

与中国一衣带水的日本。由于地处岛国,土地稀少,且多火山地震,生态环境恶劣,所以日本人对土地有着特别的渴望,同时也有很深的危机感,这也就造就了二战时日本的“大陆计划”,企图征服中国,征服世界。在一部日本影片中,日本即将沉入海底,而多数国家对此置之不理,对日本移民也不断排斥。这些都体现了日本民族沉重的危机感。也是由于这个原因,日本人给人以心胸狭隘之感,喜欢剖腹自杀的也只有日本比较常见。日本也是世界上压力的民族之一。

所以一个国家所处区域的环境和天气等对民族性格的形成有很大影响,中国也不例外。中国地处亚欧大陆东部,有长江和黄河两条大河,同时是季风气候,适宜发展农业,这使中国成为古代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东部有漫长的大海,南部大多是高大的山地和丘陵,北有蒙古高原和黄土高原,西部则更有世界第一的青藏高原,在加上后来修的万里长城,中国几乎处在一个完全封闭的环境之中,而中国人也体现出更多的保守性。当然这只是大环境,最重要的原因依然是对土地的依赖,也就是处在农业社会中。农业对土地,气候,水利有着特别的要求,一旦选择一块地后,人们便不愿意迁徙。由于人口的增加等带来的粮食的增加,也很少有人另外去开垦土地,而是通过精耕细作来增加产量。而精耕细作的技术也是祖上传下来的,所以安土重迁,重传统,不愿对外开放。

东西方文明的不同,从根本上说是农业文明与工商业文明的不同。在氏族社会向国家转化的时候,不同的文明选择了不同的道路。社会制度是生产生活资料的分配方式,在氏族社会靠的是“武力”,在向国家转化时,以中国为代表的农业文明选择了”权力“为主导的分配,形成了高度集权和_封建社会,而以希腊为代表的工商业文明则选择了“财力“为主导的分配方式的社会。除了性格和制度上的不同,在文化方面也有很明显的表现。以哲学为例,西方的哲学是思辨的,中国的思辨和保守二者兼有,而印度的哲学则是思辨性性最弱。

乡土社会即熟人社会,有自己独有的特点。

首先是一个人为中心的框架型社会关系。在乡土社会中的社会关系,是以个人为中心而发散出去的一系列社会关系。社会没有给人安排具体的权利义务,在这个基础上由个人自主形成各种社会关系,而是安排了一个框架,每个人把不同的人往这个框架上放。每个人都有父子,母子关系,但是每个人又都是不一样的。社会对具体的社会关系进行管理,是通过对一类社会关系制定了规则来实现的。儿子必须顺从父亲,但是不会说某个人必须顺从自己的父亲。典型代表就是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是一种等级秩序的体现,但从本质上说就是这个社会的规则,规范着所有人。在这个基础上又进一步衍生出了远近亲疏。春秋战国时的”礼“要求别内外,定亲疏,序长幼,明贵贱,这就要求在社会中分出远近亲疏,即区别对待。在《红楼梦》中,贾宝玉说林黛玉和他是姑表,而薛宝钗是姨表,所以林黛玉不薛宝钗亲,可见远近亲疏的深入人心。

其次是无诉。在古代,进衙门先打三十大板,刑讯逼供更是常事,善恶全凭那个高高在上的县老爷的眼睛。乡土社会的人怕打官司,出了官司不好打外,更重要的是几乎没有官司可打。由于生活在熟人社会中,谁是谁非大家自有明鉴,有过错的人必然要受到_道德的谴责,所以打官司几乎没有必要,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都不会进衙门打官司,法律也因此而失去了生长的土壤。

再次是男女有别。男女有别是保持男女之间的距离。大家子的男女分分房别院的居住,平时也很少往来,像贾宝玉那样的则叫封建社会的叛逆,在日常生活中也是男女授受不亲,否则就是越礼。在农村中则表现为不可偈越的男女分工,女的就呆在家里干活,交往的永远都是婆婆大娘之类的人物,男的有空时也很少呆在家里。在中国社会中同性关系亲密,异性生疏,在西方社会是恰好相反的。

最后是“长老制“。长老制的普遍体现就是”孝“,家里的老人永远都是,任何人不得侵犯。在一个家族,就体现为族长,从以前那些浸猪笼的事例来看,族长的权力是非常大的,而且这种私刑也是受到官方认可的。在一个乡里,则表现为那些特别有的人,比如说阿q正传中的赵老太爷等人物,他们没有任何职位,却人人都听从他。

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中国固然不能再叫乡土中国,但中国的乡土性却依然存在,特别是农村,依旧还是熟人社会。

_力量。以前曾听说过一个案例。一个外出务工的女青年回家后钱借给了同村的人,因为是熟人没有打借条。后来那人赖账不还,并且还不承认借过钱,女青年没办法只好挂上一块牌子在街上哭闹,希望大家为她主持公道。这就是乡土社会的一种特性,寻求道德和_帮助。却很少想到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直到现在很多人仍有很多人借钱不打借条,认为熟人这样做显得生疏,足以可见维权意识的淡薄。

重远近亲疏。人在社会中必然有远近亲疏,但如果不分场合的运用就是一种错误。在社会中走后门,找亲戚的风气很严重。许多人刚上大学工作都已经安排好了。提拔自己的亲戚,通过别人拉近关系,以获得某个职位,这样的例子数见不鲜,贪污_因此而多了不少。“有关系“是对大多数人的一种不合理中的排斥和挤压,是一种不公平竞争,和现代社会的公正平等是格格不入的。

自私自利。在《丑陋的中国人》中柏杨老先生提到的“臭鞋大阵“,就是自私自利的体现。在每家的门前,除了一堆鞋外,还有很多乱七八糟的杂物,整个公共过道几乎被完全占用,家里面却干净的一尘不染。当然这种状况随着公共意识的提高和物业公司的进驻有所好转,但在公共场所吐痰,乱扔垃圾,破坏公物等依然随处可见。可见公共意识的淡薄。

现在的农村了解法律的人越来越多,但是对法律的观念依旧没有转变过来。法律只是一个工具,一个可以帮助自己把要不会来的钱要回来,得到应有赔偿的工具。这相对于权利义务观念还有还有很远的距离,不仅要懂得维护自己的权力,还要知道自己有那些权利和义务和有积极维权和履行义务的态度。美国的一位90岁的老太太为了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走了几千里路,最后终于到达了美国国会,被称为“90老太的长征“。她的行为不一定可取,但是她身上所有的这种意识确是非常值得敬佩的,美国联邦_称赞她说,”美国民主和法治的进步,就是靠像她这样的千万万人推动的。“所以对于真正的法治,不是单靠普法就能实现的,还有最重要的权利义务观念的培养,中国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在改革的大潮下,各种观念纷纷入主中国,中国再也没有几十年前那样全国统一的观念。熟人社会也就是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逐步解体,陌生人社会逐步完善。

熟人社会在中国了这么久,它也并非一无是处。熟人社会重道德。我们都知道,道德和法律是社会的两大制约机制,法律只约束人的外在行为,而道德则更注重人内心的自我约束和社会_谴责。在熟人社会,道德发挥着良好的作用,做事讲究对得住自己的良心,乡邻之间的_是一种很好的监督。在陌生人社会里,道德的作用明显降低,穷凶极恶的犯罪也越来越多。可以说乡土社会很有利于良好人性的培养。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道德对法律的盲点有很好的描补作用。

现在在城市里大多数人是各过各的,人与人之间的接触很少,那种远亲不如近邻的生活越来越少,这也造成了人情的冷漠。随之而来的焦虑症,忧郁症等也越来越多。

所以在面对熟人社会时,必须采取一种辩证的态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对现代社会的发展将会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

大家就是大家,这么谦逊,这么年轻的时候为讲课写的稿子都能成书,还是经典的社会学启蒙书籍,真是让人再次感慨:自古英雄出少年。

对于中国的婚姻关系讲的很对,就是干事业型的,男女结合为的是传承血脉,抚育子女,而感情的波动对稳定婚姻关系不利。所以当我们现在也学着让理解和亲密关系成为婚姻的基础时,离婚率越来越高。这种变化到底给个人带来的幸福更多还是不幸更多呢?其实很难讲,太复杂了,每个人所拥有的资源不同,也决定了新的变化对他个人是更幸福还是更不幸。

时代的潮流永不停歇,个人为了活的更好只能适应,而且还不能适应的太慢,不然就会被时代的车轮压过!

这个快速变化的时代,虽然乡土社会残留的特质还在中国依旧强大,但也继续在走向衰退,这证明了文化基因和传统的强大惯性,也说明我们终究会创造新的传统来应对这个陌生人的现代社会。

“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了”。中国社会的乡土气息在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中一览无余。中国在飞速发展中,无论是社会制度、民间风俗,还是人情关系,无不受到这种乡土气息的深远影响。

我也有过这样的疑问:为什么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不懂得反抗的我们总是在无理的矛盾中先约束自己,再用谦让解决矛盾。费孝通先生给了我明确的解释: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我们祖辈的顺应,这种顺应是骨子里的含蓄和人情味。乡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私人关系就是效率的替代品,人与人之间愿意花更多的时间去干没有实际目的的事,或者说迟迟不进入话题的最终目的,开门见山的中国效率倒是颇为稀少。

中国的文化,稳中求胜,安于现状,儒学中的谦让礼仪让一个民族从此烙上了“圣人”的人格取向,君子之道由古至今,皆为文人雅圣所向。乡土不易变的特点使得这种烙印顽固恒久,就这样一代代顺延下来。

在当代中国的乡土社会,这种熟悉感和不变性渐渐淡化,取而代之的是因社会变迁、移风易俗、生活节奏加快而催生的焦虑和被动陌生,乡土社会中那淳朴的民风正在改变,乡村的变迁,城市的发展,新的元素在融入且占领传统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在新元素的融入后将“生于斯,死于斯”的终老是乡思想割裂,落叶归根对现代社会即将成为一个难以实现的念想,对于契约,人们再也没有“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

然而,一个民风如黄土般淳朴敦厚的国家,无论社会怎样更替,这个自身带有几分“土气”的国家不变,那个含蓄,面对问题首先想到“克己”的传统在中国人的骨中烙印,传承至今。

首先,愚的意思有两种:一种是笨,蠢;另一种则是大智若愚的愚。相信很多人对于乡下人的看法就是不识字,粗鲁野蛮。但是现在一定没有人会不愿意识字了,因此他们只是缺少环境让他们学习罢了。

在我的老家——一个普通的小农村,无论是去年还是今年,都有许多哥哥姐姐考上了重点高中或是一流大学。每次回到乡下,听家里的人说起,我总是羡慕不已。可见,乡下人并不愚蠢,只要拥有学习的机会,他们一定不比别人差。

小时候,听到方言,我常问母亲,这个字怎么写呢?她总是笑笑,然后我又问,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然后母亲狠狠地拍了下我的头就走掉了。现在,我慢慢地了解,每次当他们讲方言的时候,总会有一种莫名的情愫围绕着他们,尽管我还是不能理解我为什么会这样进行交流,但是我却能体会到其中的感情。

一天中午吃完饭,外婆坐下来慢悠悠地说,“我帮他们家捡了几颗青菜去,没到他们今天拿了这么多菜过来,真的是……”说着外婆便起身拿了几个鸡蛋要我给他们送去。这青菜、鸡蛋的迎来送往便是乡下人的语言,里面透着浓浓的邻里乡情。

那时我才真的明白什么叫做淳朴,厚道了。而这就是乡土社会的“愚”,没有算计,不懂世故,睦邻相亲。真好!

这样看来,认为乡下人“愚”的精明能干、识文断字的城里人倒显出了几分愚来了!

思修课的老师给我们推荐了几本社会研究学的书,我的眼球就被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所吸引了,费孝通先生在这本书中分别从乡村社区、文化传递、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规范、社会变迁等各个方面分析、解剖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和本色,他让我懂得了中国乡土社会有着太多的思想羁绊,人们固执地认为他们所在地社会很安定、美好,不愿意做出改变。

费孝通先生说种地的人搬不了地,长在土里的庄稼也行动不了,所以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像是半身插在了地里不流动。对于这句话我深有体会,我总想让我妈在闲暇时多出去走走,但她总不愿意,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在农村种地的人,不在家种地还能干什么。我想现在还有挺多人还在受着土地的束缚。

在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每个人都是在一个熟悉的社会里成长,没有陌生人。在经历了长期的共同生活,慢慢的衍生出了各种各样的规矩,“这不是见外了吗?”这是在我们生活中经常听到的语句,这是出于一种对于熟悉的规矩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中国乡土社会的信用不是建立在契约之上的,而是建立在熟悉的规矩之上,如果社会的信用是建立在一种熟悉地规矩之上的,什么事都是约定俗成,这就跟我们现在说所的道德绑架有些类似,这对于我们要去建立一个信用社会和一个法治社会是很不利的。

还有些乡土社会里的规矩慢慢演变成了乡土社会里的传统,人们从上一代学到的知识不假思索就运用到自己的身上,周而复始,只知道到了什么时间该做什么样的事,只要方法有效就不必问原由,这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定性思维,思想的不到扩充,思想就局限在了一代传授给一代的思想之中,这是可悲。

不是说中国的乡土社会就是那样思想落后、固执不前,其实只是说中国乡土社会知识的匮乏。不过现在的乡土中国传媒工具的普及,乡土社会的思想较以前来看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还是有些固执的思想存在,我们要想社会能够全面的发展,我们什么东西都不能落下,一起进步、成长,我们才更容易去构建我们想要的社会。

作者首先从语言———乡村与城市的一大差异开始。在生活中,语言看似是必不可少的一样工具,但是在乡村,几乎很少有新增的常住人口。彼此熟识,语言就显得没那么重要了。归有光在《项脊轩记》中写道,他日常接触的总是那些人,久而久之,就可以用脚声来辨别来者。“贵姓大名”是因为不熟悉才用的词。熟悉的人大可不必如此,足声、声气、甚至气味,都可以是足够的“报名”。

许多人说乡下人“愚”,无非是城里的物事他们没见过而已,绝非与智力相关。而我们去到向下,见到狗吠不免惊慌,未必不会被耻笑为“无见识奴”罢。

但这绝不是阻止推行文字下乡的借口。在现代化过程中,我们已经开始抛离乡土社会,文字是现代化的工具。我要辨明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我而且愿意进一步说,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一个社会中人和人的了解程度是不够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的工具,而且这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传的情、达的意是有限的。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

当下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城镇化进程日益加快。借这篇报告的写作之机,我想就寒假返乡的所见所闻和《乡土中国》的阅读理解,对这个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差序格局”是费孝通先生针对中国乡土社会结构与西方社会提出的新概念。中国的乡土社会的乡土性、不流动性和地方性,造就了由私人社会关系远近决定社会范围的独特社会结构,进而衍生出了因时因地富于伸缩的社会范围。

然而,在城镇化刻不容缓,乡村边界一退再退的今天,“差序格局”的产生原因——取资于土地的传统农业社会已经不复存在,更多的是没有土地、转向现代社会谋生的“新农民”。

答案是否定的。他们仍然聚村而居,垦地种菜,生活并未因远离土地发生较大改变。我返乡后的经历或许可以为此做出一定解释。

本次春节撞上新冠疫情,作为外地返乡人员的我自然在回家路上遇到了一定的困难,而其中又以在门禁上发生的一系列琐事典型性。

我所居住的商品房小区主要为回迁的原李家壕村村民,我祖父母所居住的另一个小区则主要由我所隶属的原红庙坡村民构成。问题就出在我出于必要往返于两个小区之间的时候。

我首次返回小区时被保安拦下,签了一份居家隔离承诺书并测了体温,确认无明显症状后居家隔离十四天,顺利拿到出门条。但在我持有出门条和身份证的前提下,保安仍然拒绝放行并与我发生争执,说什么都不肯放我——这个对他而言完完全全的陌生人——出村。此时,我在这个小区居住已久的姑姑为我解了围:她认出了我,并向保安确认了我的身份。保安顺利放行。

而在另一小区,保安认得我,因而简单查看出门条之后就爽快地挥手放行。同样的剧情发生在两天之后我出门买菜时,不过这次的关键人物换成了同样认识我的另一位村民。

这很有趣:一个试图进入社群的陌生人,会因为不熟识而被排斥,但在另一成员确认他处在以自己为中心的社会关系网里后,又能被迅速接受——这实际上是社会关系的绵延。如同两个石块投入水中泛起的涟漪,本就不甚清晰的界限被迅速模糊、抹平,两个以个人为中心,社会关系为主线的社群自然而然地在同一点相交。

关于我和保安之间产生的纠纷,其实可以用差序格局下的伸缩性来作出解释:规矩既然可宽可严,那么自然应有作出伸缩的标准:这标准就是社会关系的远近,往往以血缘、业缘、地缘三大关系为限。远到“一表三千里”,近到父系一方的祖父母,都可以划归血缘;业缘和地缘的边界则更加模糊。

这实际上可以作为“差序格局”仍然存在的又一证据——这就是扎根实际研究的理论魅力。即使时移世易,但经典不会蒙尘:它永远历久而弥新。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

上次看完《万历十五年》后,我就一口气把《乡土中国》也看完了。说实话,对我这样一个不爱看书的理科生来说真的是一个挑战。不过相比《万历十五年》,我觉得《乡土中国》更易懂。原因有二:一、我不太喜欢历史类的书籍。其次,《乡土中国》是从农村的角度解析中国的乡土性。我来自农村,书中许多事深有体会。

这本书写于一九三七年,距今已七十余年,但在看这本书时,我丝毫感觉不到时代的阻隔带来的距离感。这也恰恰说明我们仍没有从乡土社会中完全蜕变出来,而乡土社会是稳定的,人们的思想观念也是相对稳定的。今天的中国还在从乡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转变之中,不可否认它还带有很强的乡土性,也正因为如此,《乡土中国》这本书直到今天还是很有价值的一本书。《乡土中国》是一本社会学的著作,但包含的内容却远远超越了社会学。这本书是作者对本民族文化社会学层面上的重新审视。他解释了很多问题,也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新概念,比如差序格局。在这本书中作者主要是通过与西方社会的比较凸显乡土社会的特点,进一步论证乡土社会的文化是由乡土社会的本质和特点决定的,是由乡土社会的整个历史地理环境决定的。本书共包括十四篇,从各个角度论述了乡土中国的形成、特征与本质。第一篇《乡土本色》,开宗明义,点明中国社会的乡土性。

这里讲的乡土社会,并不是具体的简单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中国社会的本质是乡土性的,这是一种传统,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在外来文化与中国乡土文化发生碰撞的今天,也许在中国农村依然保持着原有的乡土社会的特征,但这座“堡垒”并不再像以往那样坚不可摧。中国社会的乡土性首先在城市发生了变化。城市是现代化的产物,吸收了许多现代社会的特点,同时又留有一些乡土性。

第二篇《文字下乡》,从文字的产生与功用的角度说明在乡土社会,文字是多余的。

第三篇《再论文字下乡》,从时间格局中说明乡下人没有文字的需要,进一步为被指作“愚”的乡下人作辩护。

“文字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不仅不唯一,而且有很多缺陷。”文字固定了声音,但却是声音的异化。我们通过文字所唤醒的,往往是间接的、与我们生命有距离感的观念,而非情感。文字的间接性使多余的东西或相寄生从而离真诚越来越远。卢梭曾谈到,“越是面对生动、具体的东西,词就愈加无奈,但人的文化却向着无奈的方向发展,说话抛弃了姿态,写字代替了说话,这意味着人类的堕落”。在乡土社会,人们更多使用的是“特殊语言”,它比文字更有效的传情达意,摆脱了语言这个筛子,使情感表达的更加天真自然。尽管如此,文字仍是现代化的必要工具,作者只是在以一种客观中带有肯定的态度为被指作“愚”的乡下人做辩护。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

看完乡土中国,对我的影响很大,我思考了好多问题。最主要当然是从法的角度想了好多。法也是一种传统,在中国这样一个情大于法的社会,的确,要想实现法治,还得经过我们漫长岁月的奋斗,前赴后继的法学家的奋斗。

费先生所描述传统基层的乡土社会与我的生活环境有很多的相似之处,甚至可以说它将我的生活环境用简单而明了的文字抽象之后,再还给我。原来以为是个例或是当做笑话的事情也有其必然性,生活中墨守成规的风俗、惯例也有深刻的成因,最重要的是它让我感受到:学术与生活在我的脑海里第一次这样紧密的联系起来。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改革开放的当代中国,“乡土中国”这一符号有着实实在在的研究意义。费孝通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

在这样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他还说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这一点其实我是不太同意的,中国人团队意识也挺强啊。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

读费孝通先生之《乡土中国》,虽仅粗读了一遍,但已收获颇丰。接下来谨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三个部分简略谈一些话,有发自内心的感悟,也有引名家之言作为支撑,思路混乱,望谅之。

在读到开头,我就被费孝通先生对于教师这一光辉职业的看法所吸引,特于此引先生之言,此部分算个开头,大抵是和“乡土中国”这个名词无关的。“我并不认为教师的任务是在传授已有的知识,这些学生们自己可以从书本上学习,而主要是在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的领域进军。作为教师的人就得带个头。”费孝通先生作为大儒大家,在上世纪四十年代提及在当今看来都如此前卫的观点着实让我惊讶。初读此书,竟难有陌生之感,若非书中所述之人、之事、之言皆为早期之物(此处的早期可追溯至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我都难以发觉此书出版至今已有七十余年。

先生在序言中提到,他做出了一种不成熟的、局限于客观条件的尝试。“尝试什么呢?尝试回答我自己提出的‘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按先生所陈观点,大抵可以说乡土中国,是生长在中国基层的传统社会的骨子里并从骨子里散发出的能够影响、支配、作用于中国社会的体系之说。那么接下来,我将说一些关于乡土中国的“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方面的内容。

谈及“乡土本色”,农耕应该可以是我们民族确和泥土分不开的文明乃至成就,它深刻地存在于我们的观念之中,不论时间、不论区间,我们的思想中总会对农耕青睐有加。耕作离不开土,老农也就如半截身子长在了土里。从土里长出来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会受到土的束缚。土如同中国众生的血液,联结了上亿人,像宗族血亲般,只是各立门户,各具情结,其差异最重表现不外乎地域上的、以山川河流勾勒分壑的各自乡土文明。

但其中家庭总是最基本的抚育社群。与工业文明及游牧文明不同,中国的群居社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的是上千年的农耕社会所独有的一种聚合性的生产特征和扎根于土地的文化乡土气息。因为农耕,所以人口流动性很小,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域性的。而说到这种乡土社会,可以说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无需选择的生活环境,意味着没有陌生人的规模内的社会,逐渐形成了中国格局地域特色又充满浓厚人情的乡土社会。费孝通先生特此提出在乡土社会中法律(也可以说是成文的规则)是无从发生的。乡土社会的信用并非对于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

论“文字下乡”时,费孝通先生着重强调了农村人(一为乡下人,无贬义之意)并非无学习文字之天赋,实为乡土社会是个面对面的社群,在这个社群的范围内有惯常使用或约定俗成的特殊“语言”,或称为“方式”,文字在表达意思时具有相当的局限性,并非在乡土社会中最为合适的交流方式。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不是传情达意的唯一象征体系。

“再论文字下乡”算得上是费孝通先生在乡土社会中文化符号之基础与其发展的补充。我个人对费孝通先生所提及的“先有了语言,构建了交流的象征体系”的理解是:先有象征体系再有概念,然后积累经验,在唯物论里是不成立,但在文化中这种认识是可行的。象征即是语言,先有了说,才在后来有了存在的体系,之后再有了概念和经验的出现及积累。我个人认为,说是对现实事物的客观反映,不管真不真实,它都是对存在着的客观实在的一种带评价或不带评价的映像。如果从这一点出发,费孝通先生所表述的象征一说就不是唯心之论了。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感悟作文范文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的一本影响颇大的书,全书仅五万多字,可谓“大家小书”,描写了一个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土中国》读书心得感悟。

作文。

《乡土中国》此书,余早有耳闻,惜乎锐进之气已减,加之事务缠身,故于20xx年11月方粗略浏之。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解读中国传统社会,是费孝通的一个大胆而又成功的尝试。书名中的“乡土”二字,既表明了传统中国之基本属性,当然,从另一种角度来讲,也是作者观察传统中国的立足点。

传统中国是一个以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的社会,土地是固定在地球上而不可移动,由此,以此谋生的中国农民也在日常的言谈举止不免带有种种“乡土气息”(非贬义,仅仅只是一种客观的描述)。乡土社会,强调的是一种静止的、固态的生活秩序。处在这种秩序下的人们,对于秩序服从的原动力既不是横暴权力,也不是契约社会中的同意权力,而是在经年累月反复训练积累出来的传统。传统,在相对静止的社会中,具有压倒一切的权威性,这也是所谓礼治社会产生的根源。

与西方的团体格局不同,传统国人社会生活结构偏向于以血缘和地缘为基础的差序格局。所谓差序格局,指的是以父系亲属关系为主轴,异性亲属关系为辅轴的网络关系。这种格局通常需要考虑血缘、地缘、政治地位等因素的影响。对于该概念的研究在现代广告传媒学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

此书还研究了文字下乡、男女有别、无为政治、长老政治、名实分离等问题,可以说,此书以乡土中国为基本论点,进而将研究领域扩展到了传统中国的社会结构及国民特性等问题。

本书语言朴实而又立意深远,篇章结构看似纷繁复杂实则自成一体,是不可多得的大家之作。

看完乡土中国,对我的影响很大,我思考了好多问题。最主要当然是从法的角度想了好多。法也是一种传统,在中国这样一个情大于法的社会,的确,要想实现法治,还得经过我们漫长岁月的奋斗,前赴后继的法学家的奋斗。

费先生所描述传统基层的乡土社会与我的生活环境有很多的相似之处,甚至可以说它将我的生活环境用简单而明了的文字抽象之后,再还给我。原来以为是个例或是当做笑话的事情也有其必然性,生活中墨守成规的风俗、惯例也有深刻的成因,最重要的是它让我感受到:学术与生活在我的脑海里第一次这样紧密的联系起来。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改革开放的当代中国,“乡土中国”这一符号有着实实在在的研究意义。费孝通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

在这样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他还说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这一点其实我是不太同意的,中国人团队意识也挺强啊。

现下的农村也不是当初那个封闭自守的鸟笼村,由于改革开放的影响和西方经济的带动下,农村人也不得不走了出来,为何农村和城镇都有私的现象,其实根本原因还是竞争带来的副产品,费孝通先生说的认为,打个比方来理解,就是说明“当一群鸟是一个团体的,因为熟识而在无形中有了一种关系,有了这个关系就减少了不良竞争”,而一只只不相联系的鸟之间,由于没有这种关系,就容易产生“私”的现象,人也一样,俗话说的好,“芸芸众生,皆为利来”,这里的“利”是泛指对自己有好处的事物,如果没有好处的事,从相反角度就是无益之事,试想谁愿意做对自己无益的事呢?有句话也说的蛮有意思,就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如果连自己也吃不饱,又怎能照顾到别人的肚子呀。要人做好事,也必须先自己做好事,做表率,当人人做好了自己的本分事,国家地区也就达到兴盛繁荣了,而一些对个人无益的事,对群体有益的事,有时也不得不舍小为大,建立制度,法律,建立一种关系,强行实施。

长久以来,人们总认为凡事要按惯例行事,却不曾想到要依法行事。乡土自身的礼仪和秩序有效的应付着生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但是并不决断于个人专断的权力,或者呆板的法规条文,秩序的维护者是漫长的上下五千年的历史传统,以及在此传统中为人们所认同的风俗、人情、习惯、礼仪等等。因此我认为,中国的法治事业要得到发展,必须先改变人们的思想,树立法治观念。

费老推论,既然是礼治社会,那么礼就不仅仅是礼貌,不懂礼就简直是个道德问题,如果有官司非打不可,那必然是因为有人破坏了规矩。我非常赞同他的观点,中国乡土社会的理想是没有法律和政治的,因为一切都按照祖先流下来的规矩进行,政府的统治以教化为主,苛政猛于虎,来到这个世界的新生儿自有父母教化他们适应这些规矩。这就实现了无为而治的理想。

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还谈到当时一些人提倡的文字下乡。很多人认为乡下人愚,但是费老认为不应该这么说,乡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识上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的生活,而对于城市的文明生活当然不甚了解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韭菜、不会爬树、不会抓鱼一样,没什么值得取笑的。作者进而探讨了语言的产生以及和人类生活的关系。文字的产生原是为了不同空间和时间的人交流的,但是在乡土社会,由于生活的一成不变和空间的稳定性和封闭性,口头语言完全可以满足他们的生活需要,这使得乡土社会对文字的依赖性大大减弱,而且人们通常认为面对面的交流远比书面语言表达的东西丰富准确。

总之,中国现在正处在转型阶段,是一个现代性与乡土性矛盾着的国家。中国的法制化还需要努力,很艰苦的努力,中国要进行现代化国家建设,必须处理好乡土性的问题。加强人们的规则意识,完善法律法规,推行依法治国,提高人们的综合素质,这些都是我们国家必须要面对的事情,值得我们进一步去思考。这也是读完费老先生的乡土中国,我能想到的,在我们这样一个情大于法的有这太沉重的历史积淀和文明传统的国家实现法治社会所要做的最关键的一面。

费孝通先生把这本小册子称为“不成熟的果实”,但这本小册子却是展现中国乡村图景、研究中国传统社会不可或缺的一份参照。费先生用自己的亲身经历与感悟,将自己在乡村实践中的所见所感融合在了社会学这一偌大的智慧体系中,将中国乡村社会中的一幕幕具体情境抽象成一些符号和概念,或许正如他自己所说,“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勾勒成像的色彩线条背后更为凝练点睛的笔道与风骨,是乡村社会生活习俗背后的文化沉淀与精神承载。

乡土中国以《乡土本色》开篇。的确,用“土”字来形容乡下人是最恰当不过的,土地不仅养育着一方人的成长,还寄托着他们的终老;不仅寄栖着他们的一生,还替他们养育繁衍着世世代代。生活在乡村的人以土地为生活的根基,丝丝缕缕都牵扯着泥土,怎么能不沾染点土气,又怎么不是乡土本色呢。中国人历来安土重迁,这也是因为以农业为生的农民是附着在土地上的,土地是根本,是搬不动也离不开的,只有当一个地方繁衍至人口到了极限,才会有一部分人去开拓新的地方。正是这种与土地相依相息的生活方式,成就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特有文化。乡土就是本色,即便随着现代化的推动乡土早已成为粗俗、野莽的象征,在国际化中的经济较量中农村总是作为城市化进程的阻碍被挤压、贬低,谁也改变不了,多少年前的我们祖上先辈都是依存着土地代代相传的事实,谁也否定不了,当今社会再先进发达也离不开靠着一身乡土气耕种收获的衣食父母。

说起乡村社会的不变求稳,从小在农村长大的我是深有体会。这种不变的心理不仅在个人中、一个家庭中,而是在整个农村的普遍观念中、在代际相传中,根深蒂固。以前我将这理解为传统、保守,因为农村社会圈子封闭,对外来事物和变动的接受能力差,只是想着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过着知足的生活,大概实在是没什么可失去了,所以即使日复一日地碌碌无为,他们也乐得求个平平淡淡。于是乎,乡村中的许多生活习惯于模式都由这个不变而衍生出了来。

因为不变,空间的固定和时间的简单复制,文字在乡土社会成了多余的东西。当今社会,人们把不识字、不会写字的人叫做文盲,现代教育的发展目标之一就是全面扫除文盲,但是在乡土社会,文字这个东西却是可有可无、不见得受待见。很多农村人文化水平低,被城里人嘲笑愚蠢,费孝通先生却认为乡下人不是因为“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决定其不需要文字,在《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中他分别从空间和时间两个角度论证了这一点。首先从智力上说,乡下人和城里人是没有高下之分的,这一点有过亲身经历的费老在文中就以自己孩子的例子做比。所不同的是,城里的孩子受教育的机会、和文字打交道的机会更多,见的世面更广,所以在学习上容易显得更胜一筹;乡下的孩子没有有文化的父母,没有接触更好教育的机会,但同时他们也没有养尊处优的条件,而是从小见惯十分接地气地生活技巧,学做各种农活,积累了不少生活经验,所以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上看,乡下孩子不一定比城里孩子低。在这个基础上再看文字在乡村的应用也就不用扯到智力问题了。农村其实是一个个小圈子社会,是一种熟人社会,圈子里的人都是世代生于斯、长于斯的,是天天都能见面的,是互相了解得不能再了解了,在这种面对面的直接接触中,语言就已经足够满足交往的需要,作为间接工具容易产生歧义又多有不便的文字就显得没那么必要了。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我进入大学后课余读的第一本书。可能是由于第一次涉足人文社会科学,对这一大类学问很是陌生,书读得不是太顺利,加之日常学习和时间的安排上不合理,一个学期快结束了,我总共才读完了前3章。对此,我感到非常羞愧,费孝通老先生的“差序格局”都还没有读到,真是惭愧万分。不过,我还是会利用课余时间把全书看完。

然而,只这前三章,就已让我获益匪浅。读完以后,我对中国的乡土社会有了基本的了解,也认识到世代生活在乡村的居民身上的一些性格和特质,这是我以前不曾知道、也不曾想过的。作为一名大学生,我对大师的著作没有资格做评论,在这里仅就《乡土中国》的第一章《乡土本色》谈一谈个人的一点体会和感悟。

费孝通先生是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和社会活动家。他于1947年根据所讲“乡村社会学”写成《乡土中国》。本书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

关于“乡土中国”这个概念,费先生在书中指出:“这里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换言之,“乡土中国”是中国特具的一种体系,它包含在具体的百姓生活里,老百姓遵循它而生活。

在第一章开篇,费先生开宗明义的提出:“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为“乡土中国”下了定论——中国社会的基层(基本)是土生土长的乡村人。

在这一章,先生着重阐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主要特征,即乡土的本色是什么。我把它总结概括为下面的四点。

首先,在习俗上,乡村人和其居住的乡村有着很强的传统性,而且这种传统性很难被改变。也就是说,在乡村居住的人都有一个“根”在身体里边。这个“根”,这种传统性是源于人们世世代代和泥土打交道而形成的。比如费先生讲他妈妈给他一包家里灶上的泥土,让他在想家的时候煮一点吃。这种方式现在看来很荒谬了,但对世代与土分不开的农村人来说,这无疑是一种心灵的寄托。就像余光中先生在《乡愁四韵》中写的那样:“给我一朵腊梅香啊腊梅香,母亲一样的腊梅香。母亲的芬芳,是乡土的芬芳,给我一朵腊梅香啊腊梅香。”漂泊在外,思念家乡,想到的一草一木都散发着乡土的芬芳,乡土跟母亲又紧紧联系在一起,泥土是母亲,母亲就像泥土。从中可见从农村走出去的中国人对生于斯长于斯的家乡,对踩在脚下的泥土的强烈依赖和深厚感情。我们常说“落叶归根”。树高千丈,叶落归根;人在旅途,哪怕海角,哪怕沧海桑田,心中日夜萦绕着的永远都是故乡,永远也放不下扎在心里的这个“根”。这个情结可以说是所有传统中国人的一种特质。像美国就不行,美国的居民是从世界各地移民过去的,才两百多年历史,没根!所以说,“土”在我们的文化里占着最重要的地位。这就是所说的传统性,很难改变的,它源自农民们(当然这是最初的发源、基层,后来扩大到不仅是农民)对泥土的依赖。

这个传统性产生的原因在我看来有两点。第一点,农民以种田为业,天天与泥土打交道,自然而然产生了感情。第二点,农业是世世代代的工作,从上面不知多少代一直传下来,几千几万年,一直延续下来,不曾断过,是完完整整的一个整体,一个脉络。满足这两点,传统性就逐渐产生。这是个长久的过程,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可能形成。

中国乡村的第二个特征,我总结为不流动性。费先生在书中说:“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是变态。”因为种地的人的地是不容易搬动的,你需要一年四季守着你的“一亩三分地”,有许多农活要去干。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人口不流动的特点。一个家族的人住在这里,那么他的后代一般也会在此定居。举个简单明了的例子,就是农村的姓氏。虽然不断有外来人口的迁入,但这只占少数的比重,微乎其微。所以看家谱,上面一代一代从上到下,还是同一个姓占主线。如果一旦到哪一代的哪一家突然改姓了,那么人们就会认为这一支断了,没办法再延续下去了。农村里现在依然很重视这个。所以,你不出去,别人也很少进来,这是不流动——反映到生活起居上就是“安土重迁”这个词。

这样也就自然而然引出了第三个特性——聚村而居。聚村而居——村与村之间相互较为孤立、隔膜。上面说的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上说的,这个是从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上说的。两者有一定关联,我认为是有点因果的关系。因为村子里的人世代定居,不怎么流动,因此导致村与村的交流、联系变少了,村子就孤立存在了。这有些像国与国的关系:可以合作,但都自己独立。

聚村而居的原因,费先生讲得很明白,也很有道理:“一、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谓小农经营,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二、需要水利的地方,他们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件一代的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由于大量的聚村而居,因而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即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每个地方有各自不同的风俗。即便在同一个省内,也会有所不同。我是山东人,山东省内一共有17个地级市,各市无论是语言、居民的性格、还是生活习惯、风俗风貌,都有很大不同。你要我讲一讲山东话,什么叫山东话?这个问法本身就不对。山东话多了,每个市的话都不一样,你叫我怎么讲?要我讲,我只会讲莱芜话,还讲得不好(从小就说普通话,莱芜话一直没学好)。莱芜市和泰安市,这两个城市是挨着的,口音上却有很大差异。莱芜话音调较平,很少有儿化;泰安话音调起伏较大,儿化音更多一点。济南和烟台,口音更是天壤之别。这就是非常明显的地方性。

第四个特征,我称之为“熟悉”与“规矩”。亦即约定俗成。这个比较好理解。农村正是由于它的不流动性,人口性质很少发生变化,“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因此,许多习惯就慢慢约定俗成,不言自明了,这又叫作规矩。“规矩不是法律,是‘习’出来的礼俗。”“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我的老家我回去过一次,在那里我看到,一家结婚,大半个村子的人都跑去参加、去吃酒席;一家死了人,差不多全村人前往悼念。这种自发的不假思索的行为完全是源自长年累月的熟悉,这不是规定出来的结果。

以上便是我对于费孝通先生所论中国乡土社会的主要特征的一些理解和想法。这四大特征,回答了什么是乡土的本色。尽管本书我只看了很少一部分,但对乡土社会、乡土文化我已经有了很多想法,对不少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现象也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分析,我觉得这是个好的开端,我会在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

我觉得我是一个特别幸运的人,本来是以戏谑的心理拿起这本《乡土中国》,想着我在湘潭看这本书真的是非常应景。但是没想到这是一本特别专业严肃认真的书,我断断续续地看了一个月,很多地方都还是不是很懂,但是还是感觉受益颇多。

这本书年代久远,作者是从上个世纪20xx年代开始研究中国的乡村社会学,经过了十多年的研究才定稿出版。总之在那个年代,有一个学者专心致志地去做这样的一个研究,是一件让我特别感动钦佩的事情。

乡土社会是相对静止,稳定的,所以它的发展进程就相对比较缓慢,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很多突然迅速涌入的东西无法用乡土社会的根生于土地的习俗来应对,所以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词汇,乡再也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而且我觉得作者说的很对,不同的社会环境不能用同一种标准去衡量,什么是愚什么是聪明,这是一种相对的关系。而且愚是一种智力缺陷,这样去描述乡村孩子是非常侮辱的。如果同样是连学习和接受教育的机会都没有,那这种嘲笑才显得相对公正,但是并不见得绝对的知识是衡量的标准,还有身体素质和动手能力。

农村与土地的关系密切相关,溶于骨子里,血缘决定地缘,地缘就有排斥性,人口不流动,所以新客想要融入一个村子是非常难的事情,除非他有土地,但是土地又是氏族的受着保护。

作者对于乡土社会的不成文的秩序特别推崇,他认为这是一种出乎与道德上的礼制,现代社会的法律会破坏会误解,是一种被动和强制。但是我觉得传统固然可贵,稳定的社会结构不代表不发展,在剧烈的时代大冲击上看,新问题的涌出会加剧,那么按照原有的进程,相关秩序的出现是会落后的,法治是必然的趋势和进程,这是需要协调和认可的。

他过于否认农村中夫妇两性之间的作用,乡土社会固然是一个大的团体,但是也是以一个个男耕女织的小家庭组成,我觉得这种两性之间的联系不是淡漠的,而是牢固的,以这种联系作为轴才能促进宗族和谐。

总之社会学社会现象是非常深奥的东西,是一种综合的学科。

在上世纪四十年代的云南乡村中,有一所聚集了全中国最优秀的知识分子的学府,名曰西南联大。在联大里教书的,都是各个科目的顶尖专家。费孝通先生就是其中之一,他教授乡村社会学。十四讲的乡村社会学讲义结成册,就成了我手中这本《乡土中国》。

不得不说,这本书的语言并不算是极佳的典范,逻辑性也有待商榷,但是其中蕴含的许多思想,经过了七十年的沧桑变迁,仍然历久弥新。

作者首先提到了中国社会的乡土性,他说中国的基层是乡土性的,而这一说法,即便是经历了改革开放、生产劳动力向城市显著迁移的当今,仍是正确的。新闻联播里总提到“走基层”,领导人走的便是农村农户小作坊小工厂,可见中国的基层便是乡土社会。城市里的人,多半也都是由农村迁移而来,他们的思维模式也具乡土性,总想去寻找土地。譬如说我的父母亲,他们便来自湖南的小村庄里,现在在北京享受着城市的各种便利,却总想去整一块地种,喜欢去近郊的田野山区,最爱的大概是回老家吧。作者提到中国人具有以土地为根基的文化思想,一点不错,我认为这是因为土地给人安全感。现在许多人期望在城市里买一套自己的房,明明只是租一套房可以省下更多钱、甚至有更好的居住环境,人们还是乐意住在一套完全属于自己的五十平米的小屋里,这便是因为安全感。这种对安全感的渴望,来自于农耕民族的文化根基。若是天天东奔西跑,住在蒙古包里的游牧民族,恐怕也不会这么地对“房子”有追求。鄂尔多斯能成为鬼城,除去规划的不合理外,游牧民族的文化也是重要的因素。蒙古族的人往往爱花大价钱买越野车,恐怕也是祖上遗留的文化基因吧。

作者也提到了乡土社会是长老社会,也一点不错。在我的老家,人去世后,葬礼是异常重要的。乡下人办丧事,有很多习俗要遵循。有的人,儿孙都到城市去了,西去之后还能按规矩办事,便是靠着村里“长老”们的帮忙。该请多少桌,做什么菜,进行什么仪式,长老们都谙熟于心,他们是乡土文化的传承者。

不过,国家发展到现在,作为第一产业的农业早已不再是几亿人生活的唯一依靠,没有多少人面朝黄土背朝天地生活,农村里的年轻人大多外出打工,也就诞生了“农民工”一词。领导走基层,见到的多数是留在村子里的老人和小孩,青壮年很少。农业工业化,农村人口城市化,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因素,而未来的逆城市化,则是我国步入发达国家的重要一步。所以说,乡土中国面临着消失的局面。当农业不再需要很多人拿着锄头牵着黄牛的时候,乡土社会也便消失了。

如若费先生在此,必会哀叹传统的消失,而我却不这么认为。一方面,人类的文化是随环境、生产力而产生变化的。另一方面,人类的发展的方向是多元、高效,也即物理中的熵增焓减论。两相结合,不难看出乡土社会的慢慢消失是一种自然。就如同北京的城墙,当年梁思成先生竭力主张不要拆除,却还是被国家拆掉了。这其实很正常,我们的社会由君主专制转向民主集中,从封建主义变为社会主义,安能保留那象征封闭的城墙?政府最终留下紫禁城作为文化单位,选择在旁侧的中南海办公,与明人焚毁元朝宫殿相比,好得太多。

有人曾表达过自己对乡土社会的向往:“我想闻一闻村口的垃圾,听一听村头老汉的争吵,我相信那一定是真实的”不错得很,村口的垃圾真的很脏很臭,裹同着牛羊鸡豚的粪便味,变质腐烂的猪饲料味,真实的无可附加。村头老汉的争吵也真的无聊至极,无非就是昨天你打牌少给了我两块钱这类事情罢了。乡土社会,绝不是什么理想。两千多年前的老子愿小国寡民,但那时没有工厂,没有汽车,没有计算机,没有互联网,没有核弹头,也没有高效的农业技术,两千多年以后拥有这些的我们,自然对这个世界应该有不同的期许。但不管怎么发展,乡土社会“无争”的思想,都会为世人所铭记,老子渴求的和平,也永远不会被人忘却。因为世界上,最宝贵的永远是和平。

在读完费孝通老先生的《乡土中国》后让我体会到了乡土社会与一般的社会一样,社会与社会之间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费先生的看法是,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其实说实话,我个人认为城市人和农村人应该是没有差别的,城市人的先辈们,不也是从农村里走出来的吗,当代的社会,不论是少了这二者的任何一方,这个社会都无法长久,应为这二者应该是密不可分的。

费先生认为:“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磨擦里陶炼出来的结果。”。因此,乡土社会里的人们彼此特别熟悉,大家彼此之间往往都能很好的打成一片。但是,与由众多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相比,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解释的,因为大家在现代现代社会中生活久了总认为自己或许比乡土社会中的人们高一个档次。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我们应该认识的“乡”了。

在“文字下乡”里,费先生认为:“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我而且愿意进一步说,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一个社会中人和人的了解程度是不够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而且这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能传的情、能达的意是有限的。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我认为的确如此,文字的确是工具,因为人们之间增加感情或表达感情的方式并不是完完全全依赖于文字的,也可以通过自身的行为举止或者语言去表述,人与人之间的交际并不只是通过文字去实现的,就是放到现代社会也是如此。现代社会与乡土社会在人与人之间的交际上是基本一样的。也可以说,现代社会的交际是从乡土社会中传承下来的。

在文章中费先生打了个形象的比喻:“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在这个格局里,费先生认为只有“礼”才可以维系每个人的关系,并在文中大量地引用孔子的话语和例子。费老先生先生认为:“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关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总之,乡土社会就是这样一个稳定的格局,每个网格之间彼此存在着差异,同时也存在着交集。

在“男女有别”中,费先生认为:“同性组合和家庭组合原则上是交错的,因为以生育为功能的家庭总是异性的组合。因之,乡土社会中“家庭”的团结受到了这同性组合的影响,不易巩固。于是家族代替了家庭,家族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中国乡土社会里,以家族为基本社群,是同性原则较异性原则为重要的表示”和“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深刻地展现了乡土社会的性心理,但是,我认为这在现如今已经改变了许多。只是,男女之间多了些平等,并没有“有别”。

费先生认为乡土社会是没有法治的,但是,这并不影响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社会。“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生活各方面,人和人的关系,都有着一定规则。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是孔子两千多年来对中国社会的影响。这就让我明白了,乡土中国的乡土性质其实是受孔家思想影响的,而且影响深刻。

正因为礼治惯了,所以,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讼师”,大家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乡间看到坏的行为却是合法的行为,于是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中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了。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的建立起法治秩序。所以,费先生倡导:“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

我看了之后觉得费先生思想很激进,看待现实中的一些缺陷的眼光很犀利,大胆地揭露社会上的弊端与各种缺点,飞老先生在最后一篇中说到:“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对于欲望的解释费老先生用孔子的一句话解释——食色性也,“那是深入生物基础的特性。这里似乎有一种巧妙的安排,为了种族绵续,人会有两性之爱;为了营养,人会有五味之好。”作者认为乡土社会中的欲望是人类生存的条件的,认为这是自觉的产生的,不需要计划,这就有别于现代社会了,现代社会往往是从某一目的出发的。

乡土中国的情结是扎根于每个中国人的心底,是一种民族心理。虽然有人从思想方面排斥这种情结,但是应当承认这种情结是传统文化传递的结果,是一种共通意识,不会因为部分人的意识的缺失和丢弃而不复存在,这只是为了通过民族的文化底蕴传承下去。费孝通先生正是深刻体验到了这种这种情结的力量,从而从社会学层面试图进行分析。从而让我们真正意义上的去了解什么才是社会,什么才是乡土中国。

在费孝通的《乡土中国》中,主要看到两条线索,一是定位中华本土文化,二是看待外来文化。在世界全球化的今天,《乡土中国》无疑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既要反对崇洋媚外,又要反对盲目排外,立足本土文化,正确看待外来文化的影响,之所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我为本,为我所用”。此书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私人关系的道德、家族、礼制等方面,由表至里,浅至深层层剖析中国乡土社会。

此书的精华所在,及影响我最深的,无疑是一个“土”字。中国社会未完全意义上摆脱自己的乡土性,本人也觉得无需改变,乡土一次或许与中国现代化的道路些许有些相悖,但是“乡土”,是我国如此本色。

全书有目录十一,我选下对我影响深刻的内容做出自己的见解,详如下:

一、土的重要性: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这样说来,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了。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中国是农业大国,大河文明的滋养下,中国的农业很早以前便领先于世界。而农业的根基在于土,中国人离不开土,就像孩子离不开母亲的道理一样,正是这片神州大地,孕育着代代炎黄子孙。家立于土之上,国也立于土之上,土为我们所居,是一个大概念的家,由此而生“生于斯,死于斯”中国自古有“落叶归根”一说,人死后,总要把尸骨带回出生地安葬,“一生取给于这块泥土,死了,骨肉还得回入这块泥土。”此观念一直影响着我们,当代,四面八方的农民放下锄头,来到东南沿海发达地区谋生,成为农民工,赚的钱不是为了在城市买套房子安居在此,更多的是吧钱寄回老家建房子,就算在城里有什么不测,家人也要千方百计把在外打工的人送回老家。

二、聚而居: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我在上文所说的孤立、隔膜是以村与村之间的关系而说的。”出于农业原因,乡下有大大小小的聚居地,说也奇怪,中国习于聚居,但是孤立和隔阂是明显存在的,大家在同一个村子里,生活在彼此熟悉的环境中,把信任和深度交往局限在自己的生活圈子里,放眼到都市中这样的生活圈子由一村缩小到一家,在高楼大厦中,门对门的两户家庭可以说是几乎“老死不相往来的”。再者,中国虽然地大,但是人口都集中在个发达地区,形成人口的过于集中,人就不得不聚而居了,此情况多为都市所有。而美国乡下则很少出现聚居现象,美国人少地多,个人家庭自成单位,独来独往。我想美国等西方国家国民的冒险,个别负责精神也是由此而来的吧。

三、乡下人的“愚”: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里是‘愚’的。”“土”也成了骂人的名词。乡里人到了城市不会看红路灯和城里人到乡下分辨不出包谷和麦子的道理是一样的,是知识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国家处于各种原因,人为性的把人们划分为“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除了户口上的区别,农民和城市人世无差别的。只是因为硬件软件上的差异导致农村人接受知识的机会比城里人弱,导致他们知识不及人。习惯性地把乡下人称为“文盲”,不能是“愚”的表现,而是乡土社会的本质。乡土社会不用文字,“用另一句话来说,他们生活上互相合作的人都是天天见面的。在社会学上我们称之作facetofacegroup,直译起来是面对面的社群。”于是他们不习惯用“间接地说话—文字”。就算如此理解,乡人还是被戴上愚的帽子。,乡下人和城里人总会受到不同的待遇,前者总充当弱势群体角色,如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责任事故发生后政府“全力调查”后找出相关“责任人员”—8名无牌烧焊的农民工!因为所谓的“愚”,没有足够的维权意识,这八名农民工被“光荣”推上负责人的位置,成为民符其实的代罪羔羊。而相关的工程负责人,那些批准无牌作业的领导班子,责任人在?他们当然是聪明的,把责任推卸地一干二净,但这聪明明显是道德败坏恶心的产物。在孩子身上,这种不公平也是明显存在的,有些城里,政府会建立农民工子女学校,此做法有利也有弊。特意建立的农民工子女学校,可以方便管理,也有利于孩子的安全问题,这是对待留守儿童问题的较好做法。由于城乡孩子受教育的起点不同,分开学校有利于安排学习进度,但是这人为地分割会使孩子从小形成“我很城里人不同”的思维。其实大家都是平等的,认为乡里孩子“愚”学习能力不如城里孩子,人为地分割在某种程度来说,是一种危害。

四、无讼。

“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讼师’,大家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在中国这个乡土社会里,教化总是取代折狱,打官司在村人眼里是一件不光彩的事,除非非不得已,否则都不会对簿公堂。中国传统崇尚“礼制”非“法制”,以礼为先,法制传播受传统中国社会的文化影响。像在张艺谋的《秋菊打官司》中,秋菊为“讨个说法”把村长告上市的法院,在村里人看来,秋菊是可鄙的,根本无人理解秋菊的做法,最后秋菊赢得了官司,却输掉了中国千百年来形成的人情世故文化。中国传统文法与现代法制形成的矛盾,非一日之时可以解决。“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的建立起法治秩序。乡间认为坏的行为却正可以是合法的行为,于是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中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了。”由此可见,要让法制深入人心,并非要盲目照搬国外法律条文,而要结合中国的传统文化,人情世故,灵活变通,“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让法律被人们所服膺。

通过对《乡土中国》的阅读,让我了解到中国乡土社会的方方面面,更好地认识到我们所处的位置,定位于中国本土趋势,更好地展视未来。

本人比较喜欢中国的乡土气息,看到这书名时候就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它,《乡土中国》写于解放前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是一本通俗易懂的社会学著作。《乡土中国》不足五万字,是一本典型的“大家小书”。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费孝通,对于费孝通这个名字,我是陌生的,通过查资料知道他1920xx年11月2日生于江苏吴江。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和社会活动家。4岁起在母亲创办的蒙养院开始接受正规教育。就读于东吴大学医预科、燕京大学社会学系、清华大学研究院,后留学英国伦敦经济政治学院。其所著的《江村经济》被认为是我国社会人类学实地调查研究的一个里程碑。论著甚丰,主要著作有:《江村经济》(英文版,1939)、《禄村农田》(1943)、《生育制度》(1947)、《乡土中国》(1948)、《乡土重建》(1948)、《从事社会学五十年》(1983)、《费孝通社会学文集》(1985)、《记小城镇及其他》(1986)、《边区开发与社会调查》(19xx)、《费孝通民族研究文集》(1988)《行行重行行——乡镇发展论述》(1992)、《费孝通文集》(1999)等,论文多篇。19xx年3月,国际应用人类学会授予他该年度马林诺夫斯基名誉奖;1981年11月,英国皇家人类学会向他颁发了该年度赫胥黎奖章。

《乡土中国》这本书里面反映出当代中国农民的朴素真善美,在生长的土地上努力的拼搏和奋斗虽然农村的生活没有城市生活那样富裕但是每天过的开心和快乐,看完书之后我也想了很多在当今社会发展科技日益的进步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人民生活的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但是贫富差距也明显存在着,我是来自西北农村的一个女孩在农村里生活真的特别的辛苦,我的父母和家乡的人民都是日升而作,日落而歇,有的时候遇上干旱或者遇上水灾就会颗粒无收生活的基本问题的成了困难,农村从事农耕的全都靠天吃饭,当全年气候好的时候收获很多,遇到自然灾害的时候就会导致颗粒无收。这几年农村发生深刻的变化在国家的的扶持下农村建设不断的前进和发展,建设新农村、医疗保障、税收、等各方面的改革,在农村这片广袤的大地上养育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华儿女,赋予了他们智慧、善良、充满活力。

印象中,我应该没有读过一本社会学的专著,更没有想到有朝一日,我能主动地去品味社会学这门熟悉又陌生的学问。自然,无穷的好奇心与有限的既有知识催生了强烈的新鲜感。而这一切新鲜感,就是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带给我的第一感官。

初识《乡土中国》这本书,完全出于偶然。就像我刚才所说,因为以前从未涉猎过社会学这一领域,当然就不会在自发状态下突然来了阅读这方面专著的激情与灵感。不过,我想很多事情都是因果联系的。天意安排我在此时偶然遇到这本书,真如邂逅一般,只怕这是萍水相逢,恨不得铭刻永久。于是,这篇文章就呼之欲出了。

言归正传。作者在序言中就明确了本书想要回答的问题,即“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以此为基础,本书从乡土社会的结构、意识等方面系统的阐述了作者眼中传统的中国乡土社会。在民国以城市为中心的时代,能够有这样一本专门解析乡土社会的著作出现,也着实体现了作者的高瞻远瞩。

乡土社会说到底,一切的文化思维、行为方式等的产生,都离不开几千年赋予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粘着在土地上的”,这种与土地千年的朝夕相伴为独特的乡土风貌的产生提供了土壤。作者在书中反复强调的一点就是,正是由于千余年这种束缚在土地上的生产方式具有相对稳定性,导致了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而诸多乡土社会的元素,均与这“熟悉”二字相关。

比如作者提到了文字下乡的问题,由此联想到了乡土社会是否是运用文字的良好土壤。作者眼中,因为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空间上具有孤立性,面对面的交谈显然胜于以文字为载体的沟通,又传统的生产方式经验即作者所谓的“记忆力”是不必通过文字作为传递载体的,因此,文字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中是没有生存土壤的,这也导致了为什么乡土社会有如此之多的“文盲”。因为熟悉的社会导致文字的相对多余,所以孕育现代商业社会的契约、法律条文等自然不可能凭空产生。

既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乡土社会又是靠什么来维持秩序呢?这就是“礼”。也是因为乡土社会的相对稳定性,长期以来社会生活经验的积累孕育了伦理观念的产生,即“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自然,传统的流动性小的乡土社会更有其生存空间。而依靠传统经验的传授,一个人完全可以解决乡土生活当中出现的诸多问题,这也是由于长期以来稳定性造成的。所以,人生经验往往掌握在年长的人手中,年轻人不必去面对新情况,只需要听从教化,就能解决人生问题。由此,形成了乡土社会独特的权力结构——长老统治。

乡土社会同时也是一个差序的社会。人与人的关系很大程度上靠亲疏远近来分别,所以这种社会关系始终都是以私人关系为主导的,并未形成一种凌驾于团体至上的关系与观念,也就无法催生高于人际关系的社会契约关系。所以,作者诙谐道,也许中国人最能体会到世态炎凉这四个字的感觉了。同时,这关系也决定了乡土社会实际上是以血缘为纽带的社会。因为以土地为经济基础的非流动性,促进了家族势力的产生与发展。在家族中,血缘的亲疏催生了差序格局,也形成了整个乡土社会的家族伦理体系。而在此时,地缘不过是血缘关系的投影。

当然,还有诸多方面的特点,限于时间和笔者个人总结能力有限,不一一叙述。总而言之,一切都离不开土地带来的独特的经济方式。

其实写到这里,我想作者在本书中并不仅仅是想回答他在序言当中想要回答的问题,更多的是希望通过对乡土社会的深度剖析,让人们更加了解乡土社会,了解它的诸多特点以及由这些特点带来的诸多弊病。当然,也有优点。不过,就当时而言,乡土社会的组织结构与生产方式必定会成为现代化的阻碍。作者也常常把中国的乡土社会与孕育现代文明的西方社会做比较,也足见作者实际上是想通过这样一种阐释,反思我们的乡土社会状况,为近现代化能够在乡土社会实行下去寻找有利的条件与合适的土壤。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

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中国,一个发源于两河流域的农业大国,在漫长的岁月中逐渐形成了特有的乡土文化。这种文化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渗入了每个人的毛孔,融于血脉中。即便在工业化大发展的今天,这种乡土气息仍处处可见。中国人有着自己一套独特的处世之道:办事爱讲关系;讲究安土重迁与落叶归根;对陌生人和对“自己人”有截然不同的道德标准;法律意识淡薄;男女有别……这些我们可能习以为常的东西已经在我国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产生了阻碍a作用,而我国广大的农村整体上依然处于贫穷落后阶段,这些都是有原因的。而在费孝通的《乡土中国》里,我们都能找到详细的答案。

为何我们的道德水平比欧美低?我曾不止一次地思考过这个问题。其实我们的经济和制度都没有什么大的缺陷,那么我们就把问题放到文化的角度去看。我们今天的很多思考方式和文化都是传承自我们农业时代的祖先,纵使百年前的新文化运动和新中国几十年的教育发展使我们的基础知识水平得到了较好的提升,但乡土社会的那一种习俗却在农民占人口总数一半的中华民族里口耳相传,每个新一代的孩子也在耳濡目染地学习着——克己中庸,长幼有序,天人合一等。

可是,乡土文化就一定是错误的吗?当然不,只是它与现代化不能很好地兼容罢了。例如,在乡下,流动性低和交通不便使几代人不出乡,而在缺少变化的土地上,人们就更看重习惯和情面。但在当下,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现代社会更看重创新和法律,这就使那些乡土人在面对着转型发展时“水土不服”,产生诸多矛盾。比如:我们过去的道德观念都是以自己为中心,讲究“克己”,对别人的标准随亲密度变化。现在我们学到的自由平等博爱的观念,都是讲求人人平等的,要求我们能“大义灭亲”,不偏不倚。这是显而易见的应当人人遵守的规矩,可直到现在我们又有多少人真正做到了呢?这种难以动摇的社会观念,大概就是我们保留下来的乡土性的体现吧。

全书仅仅六万字,被分成十四章,每章所分析与讲述的事情都极有代表性。没有晦涩难懂的理论,只是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穿插着鲜活的实例,对现象进行剖析。读完后,读者会有种醍醐灌顶之感,妙不可言。

费孝通虽然是在19__年出版的此书,但书中很多现象直至今天都发生着,他的观点也能依旧可以对今天的农村现状加以解读。可见其研究功底之深厚,以及我国乡土习性积累之深。

这是一本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共有14篇文章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的社会结构、道德体系、礼法、乡村权力的分配、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各篇之间相互联系递进,费孝通先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于当时中国基层社会进行了分析与概述,并由此提出了一些具有创造性的想法与观点。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作者的核心观点是表达了中国的乡土社会受传统儒家观念的影响,是一个追求稳定的、变化漫长的熟人社会。但在这种社会中也在不断孕育出新的概念,权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发展产生的变化,对于乡土社会的冲击等等,但我们并不能否认,作为中国社会基层的乡土社会仍然是当今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部分。无论我们的社会如何发展,都离不开对这个最基本的问题的研究与探索。

该书主要描绘的是四十年代后期中国基层社会的现状,以及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的一种展望。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中国的基层社会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对于这本书的学习,不仅仅是透过费孝通先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了解社会学的知识,更加是通过这些文章的阅读,结合现在发展的现状,感悟出新的观点和主张,同时要做到温故而知新。

受到地理环境、文化作用的影响,乡土文化是一种我国独特的文化状态,几千年来文化形态的培养造就了我们独特的国民性和文化性格。至今,我们还是一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我们并不能否认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至今还在直接影响着我们。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不断地“打怪升级”,赋予了它一些新的内涵,乡土社会也意识到了思想解放与学习的必要性。经济的发展也不仅仅单纯的依靠土地,现代工业的下乡提升了农民的效率,农产品深加工提升效益,新经济形式的出现和快递产业的发展,拓宽了交易的范围等等,乡土社会保留下来的精华我们仍在继承,同时乡土社会为适应现代新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努力。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阅读《乡土中国》这本书,不仅仅是为了了解当时的基层社会的状况,更加是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

我们是不是经常给一些国家或是民族贴上标签?比如战斗民族俄罗斯、开挂民族印度。而当谈到我们自己的标签时,知乎上的一个答案很有趣。我们天生爱种菜。我们的外交官在非洲大使馆种菜,维和部队自己种菜,中国小区的周边空地也常常变为菜地。

正是看到这个答案,深感认同,我才开始阅读《乡土中国》。费孝通老先生所作的《乡土中国》是人文社科经典之一。对当今中国社会、人际关系、人文有很重要的启示价值。

二、稳定造就熟人社会:在我们拜访亲戚,邻居的时候,敲门。主人问:“谁啊?”经常听到这样的答案:“我。”熟人社会里,我们可以让对方用声音判断我是谁。

三、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差异格局:我们在介绍一个人时会说他是我朋友、我同学,强调这个人与我们的关系。这种关系用费先生的比喻来说,一个人是水波圈的中心,其他人根据和这个人的亲疏程度分别分布在一层一层圈的不同圈层上。根据势力的强弱,这个圈可伸缩自如。比如在《红楼梦》中的贾家大院宏盛时能有关系的亲戚都攀关系。而当后来衰败时。只剩下几个人,所以中国人常说,世态炎凉。

四、礼崩乐坏,无所适从。

在这样的熟人关系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靠传统来维持的。人们之间的行为准则,是上几辈所留下来的,你不用去思考为什么,只需照做就是了,这就是传统。而在现今变迁很快的社会,传统是无法维持的。所以出现了很多礼崩乐坏的现象。其实这说明有些传统的确不适合当今社会。

我们每个人都有农耕社会的文化基因,同时又接受了现代教育,民主意识、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人们之间的观念差异很大。我们和社会一样矛盾。

五、两性关系。

“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知的摸索,这和友谊不同,友谊是可以停止在某一种程度上的了解,恋爱却是不停止的。恋爱是追求这种企图并不以实用为目的,是生活经验的创造,也可以是生命意义的创造。恋爱的持续依赖于推陈出新。”这是费老先生对两性关系的一种畅想,但他也知道,在传统社会中,这种关系是不可能存在的。传统社会更提倡两性关系是一种被安排的、不必发生激烈情感的关系。即是“包办婚姻”。

这些都让我对传统社会有了很深刻的了解,在我的脑中形成了目前中国人很多行为的原因,很有时代价值和借鉴意义。

《乡土中国》作者费孝通,这本书收集了14篇文章,根据他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的“农村社会学”的内容,分阶段连载,考察了中国农村社会的特点。这本书是对社会结构本身及其性质的分析,偏向于一般性质,把它作为发展中国社会学的方向。

印象最深的是关键词“本土”,这至少是当时整个中国社会的线索。农村人是中国的基层。从基层来说,社会是地方性的;当地社会的本质是当地文盲的根本原因。只有这种乡土性改变了,文字才能下乡。作者在这一部分使用的分析方法似乎更为普遍,即从现象中看本质。人的社会环境的差异导致了社会行为的差异,这种差异体现在我们不同的秩序模式上:中西方社会生活中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不同的,我们每个人都是他的社会影响力所推出的圈子的中心,而西方人则是独立平等的个体,融入集体。秩序也有差异,包括礼治、法治、人治。就中国传统而言(可能受儒家影响),礼治更为明显,而西方秩序是法治的;另外,政治体制和权力结构要更上一层楼,这是我需要进一步研究的。

看完《世纪评论》,再看农村和城市,中国和西方,这两对差异或矛盾似乎是有道理的。人与人的关系,社会与人的特点,都可以在这本书里找到。

作为社会学入门书,《乡土中国》很容易被读者接受。看了之后真的感触很深,相信大家看了之后都会有一些体会。

《乡土中国》一书是社会学巨擘费孝通老先生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后期根据他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期间所讲“乡村社会学”课程内容讲稿整理编写而来。这本书虽然历经七十余年,但栖它的研究却仍然具有现实意义,是中国传统文化特质的重要思路,书里自对我国的很的社会现象进行了深层次剖析。

我对该著作的认识是逐步加深的,我认为这部社会学巨著不应在当今社会受到冷落。反复读了《乡土中国》后我有三点感想:

一是中国人的安土重迁。由于中国传统文化是属于农业文明,中国是以农业为根基的文明古国。整个中原文化都建立在对土地深厚的依赖之上,所以我们和许有外国、游牧民族、水上民族不同。我们每个人都希望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我们不随意更换自己的住房。如果遇到拆迁这样的事情,我们门会较抗拒,中国人对房子有自己的情结,这也是我们房价居高不下的一个社会除原因。

二是“熟人社会”,由于乡土社会传统,从而着成了一个生于斯,长于斯的社会。

乡土社会发源子村落。在一个村子里,周围的人都是熟悉的,没有陌生人的,大家都依靠着同一块土地生活,彼地相互信任、依赖。也由比形成了一个由私关系引由面出的“差序格局”的人际关系。

就像一块石头投入水中激荡出涟漪一样越靠水波中心的地方关系越紧密;越远的地行关系就越疏远,因此而形成的熟人社会。关系近的风事好商量,工作开绿灯;不属于自已人的,便什么事都很难有真正意义展开和作为。

三是婚烟关系。中国的家好做似事业组织,弱的大以做事业大小决定。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婆媳之间:夫妻关系只是配抽。而这恰恰与西方夫妻关系是主轴,夫妻感情主要凝聚力不同。因此在中国社会。夫妻间的感情淡泊是常见的现象。因为乡土社会要求的是稳定,男女之间激烈的情感容易破坏这种稳定,所以中国人不喜欢离婚。因为大多数人对婚烟的就是一种稳定的合作关系,即使没有爱情也不影响彼此方间的合作。

以上是我对《乡上中国》主要的感受,。

这本书被列入了高中必修课本中的整本书阅读的推荐书目,而另一本必修课本的推荐书目是《红楼梦》,是在好奇能够和《红楼梦》一起并列必修课本推荐书目的书是什么样的作品,于是买了这本书打算细细品味。初听书名,还以为是写中国乡土风味的散文集或是小说、杂文集,后来才知道是学术作品。

说实话,这本书对我来说,读起来是困难的,不是说理解上有多困难,而是读起来,能够全身心的投入,抛去一切杂念来读,实在太不容易了。可能是学术作品的原因,又是社会学的书籍,涉及不少专业词汇和专业问题,给我的感觉总是把简单问题复杂化,把复杂问题高难度化,读来有些难以消化或者说难以产生阅读的快感。

前面的乡土中国读来稍微好一些,有原生态的乡土情味、风味,也细数了不少从古至今一直存在的乡村观念、乡土问题,后面的乡土重建则涉及到了经济、社会、制度等问题,越读越觉得晦涩,也不太提的起兴趣。

可能也是我个人便好文学类的书籍,更是因为我的水平和阅历不够,所以没有特别大的收获和感悟。不过,作为教育类的研究生,我不得不考虑,这样的书籍推荐到中学生的整本书阅读中有何意义,作品本身的价值和学术高度这是不用质疑的,但是让高中生来阅读这本作品,老师要花费一定的时间来完成这样的整本书阅读的教学任务,是否真正的对学生有帮助。能不能读懂是一个问题,能否学会读学术类作品,学会学术文章的写作方法又是一个问题。

这本书中提到了很多次云南,也提到了很多次云南的呈贡,就是我现在生活的地方,有熟悉感,有陌生感,作者笔下的乡村,和我们现在所了解的乡村,有本质上的相同,也有形式上的不同。因为书中的论文及所涉及的调查大多在五十年代左右,距离现在过去了太多个日新月异的年头,不过,作者很多关于农村建设,乡土工业的建设似乎在今天看来,得到了实现,说明作者的调查的问题是非常有代表性的,同时提出的解决措施也是非常有前瞻性的。

写不出什么有质量的书评,因为我实在读不懂、进不去这本书,可能需要历练可能还需要多沉淀,才能了解乡土中国,而不是把乡土仅仅局限于我童年成长的的乡土风俗。

《乡土中国》此书,余早有耳闻,惜乎锐进之气已减,加之事务缠身,故于15年11月方粗略浏之。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解读中国传统社会,是费孝通的一个大胆而又成功的尝试。书名中的“乡土”二字,既证明了传统中国之基本属性,当然,从另一种角度来讲,也是作者观察传统中国的立足点。

传统中国是一个以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的社会,土地是固定在地球上而不可移动,由此,以此谋生的中国农民也在日常的言谈举止不免带有种。种“乡土气息”(非贬义,仅仅只是一种客观的描述)。乡土社会,强调的是一种静止的、固态的生活秩序。处在这种秩序下的人们,对于秩序服从的原动力既不是横暴权力,也不是契约社会中的同意权力,而是在经年累月反复训练积累出来的传统。传统,在相对静止的社会中,具有压倒一切的权威性,这也是所谓礼治社会产生的根源。

与西方的团体格局不一样,传统国人社会生活结构偏向于以血缘和地缘为基础的差序格局。所谓差序格局,指的是以父系亲属关系为主轴,异性亲属关系为辅轴的网络关系。这种格局通常需要研究血缘、地缘、政治地位等因素的影响。对于该概念的研究在现代广告传媒学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

此书还研究了文字下乡、男女有别、无为政治、长老政治、名实分离等问题,能够说,此书以乡土中国为基本论点,进而将研究领域扩展到了传统中国的社会结构及国民特性等问题。

本书语言朴实而又立意深远,篇章结构看似纷繁复杂实则自成一体,是不可多得的大家之作。

看完乡土中国,对我的影响很大,我思考了好多问题。最主要当然是从法的角度想了好多。法也是一种传统,在中国这样一个情大于法的社会,的确,要想实现法治,还得经过我们漫长岁月的奋斗,前赴后继的法学家的奋斗。

费先生所描述传统基层的乡土社会与我的生活环境有很多的相似之处,甚至可以说它将我的生活环境用简单而明了的文字抽象之后,再还给我。原来以为是个例或是当做笑话的事情也有其必然性,生活中墨守成规的风俗、惯例也有深刻的成因,最重要的是它让我感受到:学术与生活在我的脑海里第一次这样紧密的联系起来。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改革开放的当代中国,“乡土中国”这一符号有着实实在在的研究意义。费孝通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

在这样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他还说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这一点其实我是不太同意的,中国人团队意识也挺强啊。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

我得到了社会学系的同学的推荐,阅读了费孝通先生的著作《乡土中国》。作为我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泰斗,虽然费先生已故,但他的思想仍然对学术界和社会产生着深远的影响。我对费先生怀着敬重的心情,读完了这本书。

阅读完毕后,我深感这本书不仅仅是一部关于社会学的著作,它更是一部近代中国社会的缩影和哲学书。每一句话都富含哲理,令人深思和回味。我不禁感慨民国时期学者治学之严谨。书中分别探讨了以下主题: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私人道德、家族亲友、男女关系、礼治秩序、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地缘、名实分离以及欲望需要。尽管知识有限,我将从熟人社会这个方面来阐述我的读后感。

费先生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其特点是人与人之间存在一种私人关系,通过这种关系将人们紧密联系起来,构成一张张关系网。因此,可以把熟人社会形容为“关系社会”或“背景社会”。在乡土等“熟人社会”,法律并不适用,因为“大家都是熟人,相互打个招呼就可以解决问题,还需要更多的话语吗?”只有在现代社会中,随着社会的变迁,人们在更大范围内活动,大多数人并不了解对方,都是陌生人,所以为了解决问题,需要遵循明确的程序,需要签署协议和合同,因此法律才有产生的必要。基于此,费孝通先生总结了熟人社会的一系列特点,包括私人道德、家族、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血缘、地缘等。

正是因为“背景”和“关系”是熟人社会的典型词汇,有些人将其称为“关系社会”或“后门社会”。熟人社会强调的是人治而不是法治,处理事务多个人之间的熟悉度和感情深度有关,关系越亲密,被核心成员利用实现其“利益目标”的可能性就越大。在这种社会里,责、权、利的界线往往比较模糊,他人的权利容易被侵犯,公共事务中也容易发生论资排辈、任人唯亲等不公平现象。

费先生认为,“熟人社会”运行的基础是信用和规则。但是,并不一定是熟悉程度来判定是否可信,真正能够产生信任感和推动规则形成的是“自己人认同”。因为无形和有形的“内部机制”存在和制约,人际关系使得面子、信任和规则成为熟人社会内部的恒定规则。

中国一直都是一个十分重视人情的'社会,在“礼尚往来”的观念下,有时候甚至是将礼仪看得比法律更加重要,这也是“熟人社会”盛行的原因之一。现在,在中国的方方面面都可以看到熟人社会的影子——从为子女安排就业到寻求医疗帮助,从买票买号到行政审批,从聚会到组织地方社团。事实上,熟人社会在中国农村社区里已经无所不在,托人和寻求人的帮助已经非常普遍。因此,熟人社会已经成为了一个能让人们感到放心轻松解决问题的地方。

然而,在现代法制社会的建设进程中,这种“关系社会”的行为模式已经成为了一大阻碍,影响了我国的现代化进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

首先,它弱化了法律的作用,把“契约”换成了“关系”,用“熟人”的情感代替了法律的严格约束,使得社会正义和公平面临更多的挑战。通过“关系”进行的干扰以及“人情网”,使得制度执行时常常能够受到影响。其次,这种模式淡化了竞争的激励效应,用亲情、友情等来管理企业、管理国家以及管理社会,导致经济和社会管理中缺失利润动力和积极性。更为严重的是,这种做法还可能引发社会矛盾,败坏社会风气。因此,“熟人社会”如果过度发展,将会腐蚀法制社会,破坏市场经济,瓦解和谐社会。

费先生认为,只有当社会变迁使人们变成陌生人的时候,法律才有必要产生。法律规定了契约和制度,通过规定的制度和规则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信任。在这样一个“生人社会”中,熟人社会也会因此被打破。不过,仅仅通过社会自身的发展来打破熟人社会只会是漫长而不可预知的过程。因此,我们必须通过建立一系列制度来推动“生人社会”的形成。

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们必须健全民主法制。民主法制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核心特征,也是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和谐、人民幸福安康的重要保障。熟人社会并不需要民主和法制,因为一旦按照民主的程序和法制的原则办事,熟人社会的熟人关系、潜规则等就会成为多余。因此,要打破熟人社会,首先我们就必须实现民主和法制。要实现民主和法制,我们必须要有透明的制度,要制定非是即否的处理标准,健全有力的监察机制,不给层层“关卡”留下漏洞,不让建立关系网成为可能。

重写后的文章如下:

其次,应建立和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在熟人社会中,公共权力一方面被部分人视为可以为所欲为,从而导致行政行为的商品化;另一方面,则为图谋个人私利的人提供了机会,他们通过权钱交易、权情交易满足私欲。熟人社会与权力私用的关系,需要政府加强对公共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建立和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割断公共权力与熟人社会的联系,使公共权力不能和不敢被用于处理私人事务和谋取私利,使熟人社会回归于民间,实现公共权力用于处理公共事务的理想。

再次,应建立和完善公民权利保障机制。公民的个人权利是限制公共权力滥用的有效手段。如果没有公民身份的个人权利得到保障,他们就无法在社会中获得应有的地位,也就无法建立起“陌生人社会”。政府应该重视公民权利的保障,建立一套完善的机制,向公民们保障他们的个人权利、良好的社会地位和高质量的生活,以构建一个公正、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社会。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

《乡土中国》是社会学家费孝通的代表作,现在是作为高中生整本书阅读的必备书目,也是我们教学中的重要内容。然而,如果仅仅以高中生的阅读来看待它,显然是低估了它的社会价值和时代价值。全书共14张,从乡土中国的社会结构到权力结构,从中西方文化的对比等多个角度着眼,探讨了中国文化形成的基本形态。

作为一个从泥土里摸爬滚打长大的泥娃娃,乡土带与我的,是清新的芳草味与幽幽的炊烟香;但除却那些自然的馈赠,乡里人与乡土的陋习则带给了我无尽的反感。

乡里人不识字,也没见识。明明没读过几份报,没看过几本书,却要装成高深莫测的样子聚在一起聊民生谈天下。

乡里人斤斤计较,睚眦必报。今天这家的鸭子闯进了自家的田,明天就必须把自家的鹅赶到他家的地里去;明明是鸡犬相闻的邻居,偏偏结了八辈子的仇;妇人们没事就爱串门,对别家新嫁过来的媳妇品头论足,又说说自家的婆婆的坏话,咒这家笑那家,乐此不疲。

乡里人迂腐讲究,忌讳多。作为坚信科学的二十一世纪唯物主义者,倒不是我不尊重祖宗的规矩,只是有些太过离谱,损人不利己的东西,早早抛弃才好。乡里人不仅要求自家人遵守,还要别人认同,遭到了否定还摆一副臭脸色。

难怪城里人会嫌弃乡下来的,没见识、自私、胆小懦弱、迂腐落后。书中讲的有道理。没见识是因为不识字,不识字是因为没必要识字;自私是常态,是为了更小的“公”而自私;陈腐规矩是老祖宗传下来的,那些讲究如同印度妻子殉葬,缅甸成年礼杀人一样,是传统。这些能成为乡土社会不适应新格局的原因,也能当做乡土社会几千年沉淀的结果,但绝不能成为乡土社会就此止步不前的理由。

“从土里长出过的光荣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

乡土的落后已是现存的事实,如要正本清源,须得下一番狠功夫。面对泥沙俱下的乡土社会,在好的改革也会出现漏网之鱼。我爱这一方乡土,也希望它能改头换面。而都市在前领跑,乡土却止步不前。乡土改革进行得热火朝天,重点放在了发家致富上,但私以为,思想的改革着实是刻不容缓呀!

正如艾青所说“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我依然深爱那片田地。那片让我驰骋其中的,留下烂漫笑声的天地。

如今,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了新阶段,城市化进程有条不紊逐步推进。但是,我们的文化却长久地承袭于乡土中国。研究乡土文化,就是研究我们国家和我们自己。我们从何处来,所以将向何处去。

我生于田垄,长于稻泥;我愿环住一湾秋水,拥紧一簇稻花;我在烈日之下奔跑,于长空之间遨游;我躺在雨后的泥土上,嗅着新雨的清香;我与跳水的鲫鱼作伴,我以偷食的斑鸠为友;我同乖巧的家犬嬉戏,我随回程的水鸭同归。我守在这一方泥土上,传诉着浓厚的乡情,所以,乡土呀,怎可抛弃得下!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提高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我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可是,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此刻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样花钱,吃的自我都能够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必须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齐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齐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齐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齐做工,效率也高,今日一齐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那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一样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齐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仅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我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明白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一样,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并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家里的”能够指自我的太太一个人,“家门”能够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能够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我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一样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此刻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靠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如此,期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期望乡村的生活更加完美!

很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有人对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么评论:“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是这段颇高的评价使我萌生了对《乡土中国》的兴趣,果然,读毕,感触良多.

《乡土中国》对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描述和分析,它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庭、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师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地描绘出乡土中国的基本概况.

《乡土中国》开篇第一句“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正如费老先生所说的,中国的基层社会的确具有浓浓的乡土味.那里的“乡土味”并不是都市人眼中给乡下人冠上“没认识多少字、听到汽车喇叭鸣不明白往左还是往右的”的愚昧,并且经过实践证明,乡下人的学习本事并不比都市人差,只是对于知识和城市生活规律的需要没有都市人强烈.我们都明白,传统的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能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中国社会的封闭性和保守性制约了中国人民尤其是基层人民思维方式、思想文化的发展.再加上乡土社会是一个社会变迁速度十分缓慢的社会,人民已经习惯了乡土社会里安稳的生活,以致于不能适应其他快速变迁型的社会,这个才是“乡土社会”之所以“乡土”的原因.

费老认为“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也仅有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语言和文字都是表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可是这并不是唯一的工具,在乡土社会里,人们有属于自我的语言和交流方式,有时候大能够不必使用文字,表情、动作、声音都是人们独特的交流方式.除非乡土社会的本质改变,要不然,文字下乡进程将会相当缓慢.

的现象.这一个比喻浅显而又深刻,在看待人的私心问题上,让我感触至深.

当代社会所强调的德治依旧是源于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维系着私人的道德”需要靠个人的内在克制来遵守,于是很多应当遵守的规则便成了“礼”,“礼是公认适宜的行为规范.”当代社会应当是一个法治社会,可是“礼治”依然存在.在农村,遇到矛盾的时候都是请一些长者或权威人士来评评理,实在调解不了才选择诉诸于法律手段.久而久之,也就构成了“无讼”的社会.

在一成不变的乡土社会里,保守封闭的特征构成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即使是在当代的民主社会,人们依旧不重视自我的权力,敷衍地对待选举活动,对政治大事也不闻不问.仅有当自身利益受到威胁时,才会寻求政治或者法律上的庇护.在乡土社会中,长老的生活经验是最为丰富,所以长老具有权威性,年轻一代对长老只可惟命是从.

虽然乡土社会的社会变迁速度慢,可是乡土社会毕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旧的社会制度不贴合实际情景、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时候,“名实分离”的情景就会出现.“名”是老祖宗定下来的规矩,是不能够轻易改变的,所以人们只好依旧采用这个“名”而在实际的操作上采用自我的那一套“实”.这可能也折射出传统中国人们保守封闭的特点.

写到那里,不禁感叹费孝通先生孜孜不倦,敢于探索的精神,虽然《乡土中国》的创造时间离现今已经65年,可是这本书里所研究出来的理论依然是经久不衰,对于传统中国的基层社会本质看的如此透彻.我还要把这本著作精读几次,加深自我对乡土社会的理解.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

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形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己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个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而现代社会口说无凭,还要签个字,画押,形成法律。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我想这点体现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北京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么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可是,真的是傻吗,只不过我们的乡土习惯已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

这才是我读了《乡土中国》的第一遍,我还会读第二遍、第三遍希望每一次都会有收获!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

《乡土中国》是当代社会学家费孝通创作的社会学著作,是学界共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重要代表作之一。本书主要著述了中国农村的乡土社会,以及蕴含其中的乡土文化。

《乡土中国》主要由十四个篇章组成,这十四个篇章分别为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而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

在这十四章中,令我最印象深刻的是《乡土本色》和《男女有别》这两章。起初读到《乡土本色》这一章的时候真的觉得十分简练且完整精确的讲述了乡下人与土地的关系。《乡土本色》中有一句话令我有很深的感触: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这些生了根在一个小地方的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熟每个人地生活,像母亲对于她地儿女一般。这句话让我想到从古至今乡下人与土地都是紧密地联系着的,我们生于那片土地,并从那片泥土中长出,向下生根,向上发芽开花。绝大多数的农村人都是持着“生于斯,死于斯“的信念。他们都对土地有着深深的情感。就像我自己的家庭一样,在我的记忆中打从我爷爷那辈起,就一直扎根在那片土地上。我父亲这一辈也住在与自己父辈相同的土地上。这么多年在那片土地上发生的至多是些建筑的变化罢了。而且,尽管我们一家人居住在城市中,我父亲依然会时时刻刻地惦记着老家地那一亩三分地。由此不难看出一个农村人对土地眷恋。对于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这一点我是再同意不过的。在乡村中,人家与人家之间极少有不相识的,并且在逢年过节之时还会互相上门拜访,哪一户人家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会拿出来分享,大家都十分相熟。乡土社会绝对是一个由熟人组成的社会,在其中你难以见到根本不了解、不认识的人。人与人之间哪怕没有血缘关系,熟识度也在世代中逐渐积累,就如同书中所说: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男女有别》这一章中,费孝通先生向我们阐释了乡土社会中感情的不激动恰恰好维护了乡土社会的秩序与规则,男女之间得以产生下一代,社会关系更加稳定,就如同《男女有别》中的那一句:纪律是必须维持的,纪律排斥了私情。男女有别这一点,就是男女天生生理上的不同以及社会传统无形中赐予他们的不同,令男女之间的互相了解存在一个极大的障碍,这障碍恰好使得一个家庭中男女之间感情不易激动,私情被排斥。乡土社会是亚普罗式的,这与现代社会的浮士德是十分不同的。乡土社会的男女有别使得男女之间的隔阂加大,使得他们可以在自己的家庭中各司其职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加固了社会的稳定性。这在现代社会的角度上看起来是有些许荒谬的,现代社会的男男女女对于爱情大多都具有美好的向往,若想让他们不去了解对方,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加深两人之间的.隔阂,只是扮演好自己的社会角色,失去自己对于爱情的追求是很不可能的。

最后说说本书中除了章节我最喜欢的段话:为什么我们这个最基本的社会单位的名词会这样不清不楚呢?在我看来却表示了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洋的格局是不相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起初刚刚看到这个比喻的时候觉得整个人醍醐灌顶,眼前仿佛出现了石子掉入平静的水面中所泛起来的涟漪。这句话表达的意思很像儒家学说里孔子所说的的人与人之间是由近及远的,从自己出发,离自己最近的那一圈中的人是最亲近的,之后的每一圈都变得慢慢疏远,人与人之间都或多或少的存在联系。因此我们会去推己及人。圈子是动态的,界限是模糊的,圈子是以人的个体为中心而非团队,圈子是有丰富交集的,在不同地时间不同的地点,我们的圈子在发生着变化,我们在别人圈子里的位置也在发生着变化。这让我想到哪怕掉入水中的石子消失,但泛起的波澜也不会立马消失,就像一个人从世界上消失了,他的故事仍然活在认识他的人的记忆之中,他还有在这个世界上的痕迹。直到最后一个与你有联系的人从世上离开时,你才算真正的离去了,这让我想起了电影《rememberme》。电影中死去的人在另一个世界生活,当他们活着的亲人将他们忘记时,他们才彻底消失。联系消失了,我们也就真正的消失了。那段话中的比喻非常有意思,不仅清晰地整理了中国和西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我们社会格局与结构的不同,还可以让人联想到许多与之相关地话题,值得好好地研读。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

今天读了一本小书,书虽然小,但是很有启发。有一个词,叫醍醐灌顶,大概如此,本来有很多模糊的想法,经他一说,便清晰起来。

这本小书是《乡土中国》,属于中国社会学领域的名著经典。虽是经典,读起来却很轻松,因为这本书原是费孝通1946年在西南联大教书时的讲义,后来应杂志之约,改写成了系列xx,集合成了这本书。

费孝通在这本书里所做的,不是田野调差或者个案分析,而是对中国基层传统社会进行解剖。

中国历来是农业社会,我们的文化生长于这样的社会中,我们的行为和社会结构也受到这一条件的影响。虽然我们早已宣称现代化,但是还有很多传统的习惯残留在我们的生活细节中,读这本书,可以看到它们的由来和原因。

鲁迅总是批判国民性,可是光是批判并不管用,找出其中何以至此的原因,才更科学。标题不是噱头,如若想要了解中国,特别是中国社会的形态,这本书确实帮助很大。

下面是我的读书笔记。大概整理了每一章节的要点。

一乡土本色。

中国历来是个农业社会,老百姓大多靠土地谋生。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种地的人因为庄稼长在土里动不了,便常常定居一处。种地的.人聚居在一处,便有了村子。村子是中国乡下常见的聚居社群,这和美国很不一样,美国乡下大多是一户人家自成一个单位,中国甭管是三五户还是上千户总是聚村而居。

但是,这样的村子又往往是很封闭的,村与村之间来往很少,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形成了一种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很多乡下人一辈子都没有出过远门。

正因为大家基本是固定的生活形态,便产生了一个熟悉的社会,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社会学里,我们常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没有具体目的,只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项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土中国便是一个礼俗社会,根本用不上法律,大家都是熟人,知根知底,由传统形成的礼俗便起到了规矩的作用。

在熟悉的环境里生长的人,不太需要抽象的普遍原则,他只要在接触所及的范围之中知道手段到目的间的个别关联就够了。

二文字下乡。

在这一篇xx里,费孝通驳斥了“乡下人愚笨”的观点,他认为,乡下人和城里人的心智并无不同,不过是生长的环境不同,所需要面对和学习的知识不同,我们不能以城里人的知识去考乡下人,便认定他愚不可及,如果乡下人考一考你何时插秧,何时收割,可就要轮到你一无所知了。

对城里人来说,知识靠文字来承载,但是乡下人不识字,很多属于文盲。对此,费孝通提出了一个观点:乡下人不习文字,是因为在乡土社会中文字并没有什么作用。

文字是一种符号,语言也是,在乡下不一定非要把语言形成文字,在乡土社会中一个人所需要记忆的范围和现代都市的人是不同的,乡土社会是生于斯、死于斯的,生活经验大多是同一方式的反复重演,一年四季,春夏秋冬。

在一个常常变动的环境中,我们感觉到自己的记忆力不够用,需要文字这样的外在象征,但在乡土社会中,这一切是多余的。

在这种社会里,语言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了,当一个人碰到生活上的问题,他必然能在一个年长的人哪里得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因为大家在同一环境中,走同一条路,前人的经验可以发挥作。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

这是一本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共有14篇文章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的社会结构、道德体系、礼法、乡村权力的分配、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各篇之间相互联系递进,费孝通先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于当时中国基层社会进行了分析与概述,并由此提出了一些具有创造性的想法与观点。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作者的核心观点是表达了中国的乡土社会受传统儒家观念的影响,是一个追求稳定的、变化漫长的熟人社会。但在这种社会中也在不断孕育出新的概念,权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发展产生的变化,对于乡土社会的冲击等等,但我们并不能否认,作为中国社会基层的乡土社会仍然是当今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部分。无论我们的社会如何发展,都离不开对这个最基本的问题的研究与探索。

该书主要描绘的是四十年代后期中国基层社会的现状,以及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的一种展望。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中国的基层社会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对于这本书的学习,不仅仅是透过费孝通先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了解社会学的知识,更加是通过这些文章的阅读,结合现在发展的现状,感悟出新的观点和主张,同时要做到温故而知新。

受到地理环境、文化作用的影响,乡土文化是一种我国独特的文化状态,几千年来文化形态的培养造就了我们独特的国民性和文化性格。至今,我们还是一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我们并不能否认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至今还在直接影响着我们。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不断地“打怪升级”,赋予了它一些新的内涵,乡土社会也意识到了思想解放与学习的必要性。经济的发展也不仅仅单纯的依靠土地,现代工业的下乡提升了农民的效率,农产品深加工提升效益,新经济形式的出现和快递产业的发展,拓宽了交易的范围等等,乡土社会保留下来的精华我们仍在继承,同时乡土社会为适应现代新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努力。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阅读《乡土中国》这本书,不仅仅是为了了解当时的基层社会的状况,更加是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