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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范文(14篇)

作者:FS文字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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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消防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卫生院消防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单位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知科室负责人,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月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月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科室的消防器材由本科室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1、各科室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乡镇卫生院卫生管理制度

3.担负一定的科学研究和教学任务,做好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    4.掌握x线机的一般原理、性能、使用及投照技术,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工作,严防差错事故。

5.加强与临床科室密切联系,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 

请 示 报 告 制 度 

4.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应向医务科主任报告; 

11.各部门、科室的负责人均应就重要问题及时向主管院长和主管职能部门报告。 

质 量 管 理 制 度 

1.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 

5.医院要加强对全体人员进行质量管理教育,组织其参加质量管理活动。 

6.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 ,定期、逐级上报。 

7.质量的检查结果与评优、奖惩相结合,并纳入医院评审。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医疗文件管理制度 

4.病人出院或死亡后,病历须按规定排列整齐,由病案室负责保管。   5.病房交-班报告须按要求记录,并妥善保存一年以备查阅。

病案管理制度 

交 接  班  制  度 

(一)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1、为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进行,各科室必须建立和完善值班、

交接-班制度。 

7、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可在正常班下班前一小时用膳,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地进行。 

(3)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清洁、整齐、安静、安全的情况。 

术 前 讨 论 制 度 

危重病人抢救工作制度 

4.各科室接到抢救急会诊通知,应由主治医师资格及以上人员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参加抢救工作,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如因其他医疗工作需要无法及时会诊,应由总住院医师或者值班医师先到达现场参加抢救,同时将情况向上级医师汇报,上级医师在其他医疗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到达现场,指导抢救工作。

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

1、卫生院的管理模式,卫生院管理实行法人代表院长负责制,负责卫生院全面工作。

2、执行工资分配与劳动纪律、服务态度、工作表现,贡献大小挂钩的形式实行分配。

院长可根据全院实际情况,协调平衡处理各科组人员工资、奖金及补贴的具体分配。

3、要搞好政风行风建设,树立良好医德医风,维护完善院容院貌,建设“三型”团队,即学习型、团结协作型、求真务实型。

厚德精业,群策群力推动实现卫生院的可持续发展。

6、严肃财经制度,各科室及各位职工如需购置办公等日常用品,须先向院长请示报告,否则不予报销。

报销单据须经会计审核后,交院长批准签字后方可报销。

7、要开源节流,节约卫生材料费支出,各科室要添置任何设备物品,需报院长批准,由院长开具购买单交后勤科购置,否则不予开支报销。

8、做好药库、仓库的进出库管理。

药品管理人员要严格管理材料费支出,要设材料进出账,各科室领取的材料费用要逐日登记签名,各科室要搞好成本核算。

(办公用品、办公耗材、设备、设备耗材等物资管理同上)。

9、全体职工要勤俭节约,离开科室或房间要注意关灯,要节约用水。

10、搞好专科建设和人材培训,不断学习,掌握新知识新技术,不断提高学历层次,更好的应用于医疗工作中。

11、一旦发生传染性疫病流行,医务人员要全力做好救治工作,防疫人员要做好个案调查、消毒隔离和协助上级部门搞好各项工作,不得推委。

若临阵脱逃,造成不良后果,要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12、要注意做好医疗安全防范,确保医护质量。

如果发生医疗差错事故或医疗纠纷,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若是发生责任事故,如擅离岗位,工作马虎应付,责任心不强,造成病人伤亡或加重病情,所产生的医疗事故,当事人要负完全责任,赔偿一切经济损失,直至负法律责任,取消当年一切奖金。

属技术事故而发生医疗纠纷的,当事人要负责30%的经济赔偿费,取消当年一切奖金,并要写书面检讨。

属不可抗拒的危重病人,要马上将病情报告病者家属,要上送上级医院,并报告医务组长和院长。

若是家属不上送,经管医生要叫其家属写保证书,以备家属无理闹事。

若医患双方没有沟通,造成的医疗纠纷,视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以上各种情况,各位医务人员都要高度警惕,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在工作中要认真写好病历、病情记录、观察日志和门诊日志等举证文书。

13、严格计划生育政策。

严禁非医学胎儿性别鉴定。

14、要认真搞好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要按农村合作医疗的各种政策措施要求搞好工作。

埔寨镇卫生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一、上班制度:1、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4:30,值班时间中午11:30—2:30,夜间4:30—次日8:00。

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离岗,不得在上班和值班时间打扑克麻将。

不得在院内公共场所喝酒、打扑克麻将。

2、临床科室(医生、护士、妇产科)、药房、收费处应保证24小时有人上班,辅助科室在临床科室有需要时随叫随到。

3、医生、妇产科、护理组设副班,在下班时间有必要时到卫生院协助工作。

院方安排总值,由院长、副院长轮流,在有重大特殊情况时到场处理。

科室安排二值,由组长、副组长轮流,下班时间遇有危重、疑难病人时应呼二值到场会诊,共同解决问题。

4、妇产科顺产接生应有二位医生到场,遇有危重产妇时,应呼妇产科组长会诊。

新生儿遇有危重情时,应请临床医生会诊,临床医生应予配合。

护理组应随时配合抢救等各项工作。

5、遇有危重抢救病人时,各科室人员应全力以赴,积极参与抢救工作。

6、严格执行劳动纪律。

各科组要如实填写考勤登记表,不准弄虚作假。

每月各组长要于当月最后一天将本组考勤情况上报院长办公室。

二、假期制度:1、每位职工每月六天假期,不得积假。

2、科室成员休假前一天应向组长请假,经组长同意方可休假。

休假超过三天者应告知院长。

组长休假时,应在休假前一天向院长请假,组长休假期间组内事务由副组长负责。

3、请假未经批准或未请假擅自休假者,按旷工论处。

4、请假人员在休假期间应保持通讯通畅,如卫生院有特殊重大任务,应在接到通知后赶回卫生院参加工作。

5、院内工作人员一般不得请长假,遇有特殊情况,在不影响卫生院工作开展的情况下,方准予请长假。

6、职工休假时如有在院外发挥业务专长,引起不良后果或造成医疗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三、收费制度:1、杜绝乱收费现象,所有收费均按收费标准及院方规定收取,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

2、所有收费均应交收费处,杜绝科室、个人自行收费和故意不收费行为。

3、本院在职职工需要在本院诊治的,免收检查费、住院费、治疗费,药费和材料费按实收取。

4、职工的直系亲属在本院诊治,可有如下优惠:辅助检查及住院治疗费按30%收取,药费和材料费按实收取。

非直系亲属一律按收费标准收取。

5、各项收费优惠措施的执行须经院长审核同意。

四、服务制度:准时上班,坚守岗位,方便群众看病和办事。

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

1、实行首问负责制,即群众来院看病或办事时,询问院内人员时,被询问者应清楚告知情况,并帮忙找到有关人员。

2、每位职工应按组内安排,做好份内工作。

如遇工作较忙,组内其他人员无条件协助,不得推委。

3、群众办事时,如手续完备,应予办理,不得拖延。

4、病人呼叫时,反应迅速,问清情况后,及时进行处理。

5、详细诊疗病人,合理用药,规范操作,对病人认真负责,杜绝差错事故,确保医疗安全。

6、医务人员应多与病家沟通,使病家及时了解病情和医学处理情况。

与病家沟通时力求不亢不卑,柔声细气,耐心解释。

不得无故顶撞指责病家,不得与病家争吵。

五、奖罚制度:1、上班时间不在岗位,造成群众看病办事不方便,每次扣10元;2、辅助科室、药房值班人员不到位每次扣30元;3、医生、护士、妇产科、收费处人员离岗每次扣30元;4、有旷工行为者,每次扣50元,旷工累计超过三次者予停岗处理;5、科室收现金者,每次扣当事人100元,所收金额交公。

累计三次以上,予停岗处理,并报告卫生局;收费处多收费和科室故意不收费者按收现金处理;6、自行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者,处当事人双倍罚款;7、群众办事看病时,相关人员有故意刁难拖延推委行为,每次扣30元;8、与病人或家属争吵,或被投诉服务态度差,每次扣50元,向院方做书面检查,并向病家说明情况;9、违反诊疗原则,以致出现不良后果,停发当月劳务费;引起纠纷者,停发当月的所有工资福利;造成医院损失者,当事人按一定比例分担;10、出现差错现象,每次扣50元,造成损失按实赔偿。

六、财务管理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财务岗位责任制,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

2、根据工作计划,正确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上报会计月报、季报和年报表。

加强经济管理,做好经济核算管理工作。

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务和债权,防止拖欠,避免呆账。

3、医院对外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

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

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院长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4、财务人员应和其它有关科室密切配合,管好本院一切财产。

5、收入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编制日报表。

收款收据存根及时复核,并签章。

现金库存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6、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核算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等均按财政部门规定办理。

7、收费处与药房认真做好对帐工作。

乡镇卫生院药房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机关各中心和部门管理,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推进效能建设,节约行政和办公经费。经党政联席会讨论,制定xx-x机关后勤管理制度。现将制度印发给你们,希望全体人员遵照执行。党政办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制度的督促、检查、落实。

一、来客接待制度。

1、政府公务接待(含中心、部门)由党政办统一安排。接待用餐原则上由机关食堂承办,根据来客数量、级别由分管领导把关,党政办开具用餐通知单,标准为20元/人、25元/人、30元/人。如果需要超过30元/人标准接待的,必须报经主要领导同意,一般陪客数不得超过来客数,用餐结束后由经办人当场签字确认,事后一律不得补签。如村(居)人员因公办事或机关部门人员加班,开展突击性工作需在食堂就餐,由党政办开具零伙用餐通知单在食堂就餐。

2、中午用餐严格执行五条禁令。确因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需要用酒,必须事先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并在用餐单上注明品名、数量,到党政办领取。

3、特殊情况确需在本镇其他饭店接待的必须由分管领导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再由党政办办理相关手续后到饭店接待,需用酒水,由主要领导确认品名、数量后到党政办领取,事后不得补单。在本镇以外接待的必须报党委书记同意后安排接待。

4、来客接待原则上不用水果和瓜子等,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报请主要领导同意后由财政所负责购买。

5、来客接待原则上不安排纪念品,确需安排的,必须事先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由财政所购买。

6、政府招待用香烟一律经主要领导同意到财政所领取登记签字。任何人不得在商店购买,否则不予报销。因需要用烟招待的经请示领导后由党政办开具领用单,品种为玉溪、黄南京香烟,3人以下一包、3-5人两包、5人以上最多不超过三包。除上级来人或召开专项会议,方可领取香烟外,其他一律不予领取。因需要提高规格接待的必须事先报经主要领导同意。

来客接待所发生的招待费用,必须于次月5日前到财政所结清账目,逾期不结视为放弃。

机关公务员车改后市内交通费用全部自理。各中心、部门人员按以下规定执行。

1、因公去市内开会(公务员除外)或办理公务,由党政办根据书面或电话通知,出具会议通知单或办事通知单,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后到财政所领取25元车费补助,不再报销车费。

2、出差市外的差旅费,凭会议通知(事先要有主要领导批示),凭票经主要领导审批后报销。

3、原则上出差不得使用出租车,如因招商引资等特殊公务出市需用车的,必须请示主要领导同意,由党政办出具派车单,同时应注明出差人、往返地点、金额。差旅费月清月结,逾期不结视为放弃。

三、机关物品采购领用制度。

1、机关所需物品一律由财政所专人负责集中采购,明确专人负责登记入库和管理,党政办开具物资领用单到财政所领取。每月底对账一次,共同把关。

2、所需日常小件办公用品如笔、墨等,由财政所集中购买,明确专人负责登记入库。大件或大量的办公用品如电脑耗材、复印纸张、办公桌椅等,一律实行市场询价、按质论价、同质比价。不能集中采购的,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由财政所开具物品采购单进行采购。

3、对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照相机、空调等大宗物品,具备招标条件的一律招标购买,不能招标的一律通过询价集中购买。各部门凡需购置上述大宗办公用品,一律由各部门事先书面申请,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后,实施政府采购。凡大宗物品采购一律由纪检、党政办、财政所主要责任人参加,不得擅自购买。

4、对烟酒物品的购买,由财政所填报物品采购单,由镇长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原则上一律通过批发途径购买,不能批发的通过采用多家竞价的方式,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低价购买。

1、机关财产物资(含市级以上部门划拨赞助、捐赠和其他单位捐赠的财产物资)统一由财政所管理。

2、对所有公共财物清理登记、造册、编号、建档。属固定资产范围的,列入固定资产的管理;属低值易耗品,专项登记,办理领用保管手续;领用手续一式三份,保管人、财政所、党政办各一份。

3、机关人员调离时,所领用保管的'公物应主动移交,否则不得开具工资转移证并停发工资。

4、一切公物任何人不得占为己有,需要调度使用的,由财政所会同党政办统一安排,并办理移交手续。

5、一切公物严格执行保管、使用责任制,谁保管、谁负责,谁损坏或遗失谁赔偿。

五、支出报销制度。

1、机关各项支出费用一律实行复式审批,即财政所长审核,分管领导复核,镇长(常务副镇长)审批。超过5000元以上报党委书记审阅。重大支出如道路、桥梁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必须先编制预算,镇长(常务副镇长)签字,按招投标程序进行。工程经验收合格后,凭验收报告开据正式发票(20万以上工程必须送审),报政府盖章后,视工程进度、合同标明的付款方式,结合资金情况统一安排,任何人不得随意表态。

2、差旅费凭会议通知单或办事单领取车费补助。

3、招待费凭正式发票,来客接待通知单报销。

4、工程支出凭正式发票,竣工验收决算单、合同复印件报销,(20万元以上必须附审计报告)。

5、机关维修、购置(5000元以上按工程结算程序)凭正式发票、维修购置申报单报销。

6、机关各项费用支出,一律在次月的5日前报财政所登记,会议通知单、来客接待通知单一律不得事后补发,报销凭证由财政所所长审核,分管领导复核,镇长审批后,视资金情况统一安排。无预算,不及时结报的支出费用,财政所一律不予认可。

7、凡在镇财政预、决算的中心、部门均按本制度执行。各部门的支出报销参照机关支出报销制度执行。

乡镇卫生院院感管理制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农业(农牧、农林)厅(局、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卫生院管理,完善和发挥其功能,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经济、便捷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现将《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卫生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部

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坚持乡镇卫生院的公益性质,明确乡镇卫生院功能和服务范围,规范乡镇卫生院管理,更好地为农村居民健康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5〕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5〕62号)等有关文件,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在乡镇设置、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院。

乡镇卫生院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枢纽,是公益性、综合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

卫生部负责全国乡镇卫生院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镇卫生院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乡镇建设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考虑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地理交通条件以及行政区划等因素,编制乡镇卫生院设置规划,经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在本行政区域内发布实施。

在制订和调整乡镇卫生院设置规划时,应当为非公立医疗机构留有合理空间。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负责办理乡镇卫生院的设置审批、登记、注册、校验、变更以及注销等事项。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于每年2月底前,将上一年度乡镇卫生院名册逐级上报至卫生部。乡镇卫生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

乡镇卫生院的命名原则是:县(市、区)名+乡镇名+(中心)卫生院(分院)。乡镇卫生院的印章、票据、病历本册、处方等医疗文书使用的.名称必须与批准的名称一致。乡镇卫生院不得使用或加挂其他类别医疗机构的名称。

乡镇卫生院标识采用全国统一式样,具体式样由卫生部另行发布。

 乡镇卫生院以维护当地居民健康为中心,综合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并承担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管理职能。

中心卫生院是辐射一定区域范围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并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开展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大力推广包括民族医药在内的中医药服务。

承担当地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助实施疾病防控、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卫生应急等任务。

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和住院诊治,开展院内外急救、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提供转诊服务。

受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职能,负责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有条件地区可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临床和公共卫生等部门。临床部门重点可设全科医学科、内(儿)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急诊科和医技科。公共卫生部门可内设预防、保健等科室。规模较小的卫生院也可按照业务相近、便于管理的原则设立综合性科室。具体设置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批准的执业范围确定。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聘乡镇卫生院院长。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管理。

乡镇卫生院实行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并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优先聘用全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服务。

实行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定期召开院周会、例会和职工大会,听取职工意见与建议。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完善社会监督,严格遵守《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医务人员着装规范,主动、热情、周到、文明服务。服务标识规范、醒目,就医环境美化、绿化、整洁、温馨。

转变服务模式,以健康管理为中心,开展主动服务和上门服务,逐步组建全科医生团队,向当地居民提供连续性服务。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规范,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业务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规范医疗文书书写。

统筹协调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规范公共卫生服务。及时、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乡镇卫生院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禁止从非法渠道购进药物。强化用药知识培训,保证临床用药合理、安全、有效、价廉。

落实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管理措施。加强消毒供应室、手术室、治疗室、产房、发热门诊、医院感染等医疗安全重点部门管理,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进行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卫生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执业资格。包括全科医学在内的医疗、护理、公共卫生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业。临床医师的执业范围可注册同一类别3个专业,不得从事执业登记许可范围以外的诊疗活动。

建立健全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培训。新聘用的高校医学毕业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

乡镇卫生院药品管理制度

1.为加强本院药品价格管理,保持药品价格水平的相对稳定,更好的保护医患双方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的价格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药剂科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法》、《药品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增强法制观念,严格遵守价格法,做到有法必依、依法必究。

3.本管理制度中所称'药品价格'系指:国产和进口的化学药品、中药、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等药品的价格。

4.对纳入国家管理价格的药品、其他药品以及自制制剂的零售价格均执行《山东药品价格专刊》中的价格。

5.医院药品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接受患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6.采购员在购进新药时,要及时了解新药的产地、质量,对外省药品要在第一次采购时,要求医药公司同时出示'价格备案'文件。

7.药剂科要及时接受国家、省、市物价部门的价格信息,及时根据《山东药品价格专刊》调整药品价格,并对每次的药品调价依据,在调价时做好详细的记录。

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

1、选用抗菌药物应严格掌握适应症:

(1)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应尽可能早地多次按操作规程采集标本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并按药敏试验结果,选择或修正原使用的抗菌药物。药敏结果获知后调整用药应以经验治疗的临床效果为主。

(2)病情急、危、重者或细菌培养失败者,可按血清学诊断或临床估计的病原菌选用相应的抗菌药物。

(3)抗菌药物除因掌握其抗菌谱外还必须明确各种抗菌药物的药物动力学及其毒副反应、用药剂量、给药途径和感染部位的药物浓度及其有效浓度的持续时间等。

(4)一般情况下,尽可能避免使用广谱药物和抑制厌氧菌的抗菌药物,以防止宿主自身菌群失调而造成外来细菌的定植和耐药菌株的生长。

(5)使用抗菌药物时应避免与降低抗菌效力或增强毒性的其它非抗菌药物联用。

(6)对新生儿、老年人、孕妇及肝、肾功能损害者,应酌情选用抗菌药物及调整给药方案,并定期做好临床监测。

(7)抗菌药物的疗效因不同感染而异,一般宜继续应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但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骨髓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布氏杆菌病、溶血性链球菌咽峡炎、结核病等不在此列。

(8)急性感染如抗菌药物的临床疗效不明显,在48―72小时内应考虑改用其他药物或调整剂量(血清杀菌效价有重要参考价值)。

(9)病毒性感染合并细菌感染时,可根据不同情况适当使用抗菌药物。

2、病毒性疾病或估计为病毒性疾病者不使用抗菌药物。

3、发热原因不明者不用抗菌药物,以免导致临床表现不典型或影响病原体的检出而延误诊断和治疗。病情严重同时高度怀疑为细菌感染,虽然细菌培养阴性仍可有针对性的选用抗菌药物,否则均按最近药敏试验的情况指导用药。

4、尽量避免皮肤粘膜等局部使用抗菌药物,尤以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氨基糖甙类等不得使用。必要时可用新霉素、杆菌肽和磺胺胺酰钠、磺胺嘧啶银等。

5、联合使用抗菌药物必须有明确的指征。联合使用抗菌药物应能达到协同作用和相加作用的治疗效果、减少毒性、防止或延缓耐药菌株的产生等目的。但不可无根据地随意联合用药,尤其是无协同、相加作用的甚至是拮抗作用,并可加重毒、副作用及导致耐药菌株生长的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

6、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预防性使用。

7、抗菌治疗的`同时应重视综合治疗,特别是提高机体免疫力,不过份依赖抗菌药物。

8、注重研究药物经济学,努力降低药费支出,防止浪费。

1、抗菌药物给药方案(包括种类、剂型、剂量、途径、间隔时间、配伍等)应根据各类抗菌药物的抗菌谱、抗菌活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特点、细菌耐药情况,不良反应及价格等因素综合考虑,并要根据患者的生理特点(如高龄、小儿、孕妇和哺乳妇等)、病理特点(如肝肾功能损害、过敏体质等)、感染部位等具体情况制定经验性给药方案;有细菌培养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的,则调整个体化给药方案。

2、对于轻中度感染,如选用口服药物有效,尽量不用注射剂;静脉用药除治疗需要外一般用点滴法;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抗菌药物的皮试,保证用药安全;更换药品要慎重,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在用药三天以上无效时方可考虑更换。

3、对于严重特殊的细菌感染病人,除必须及时送标本做细菌培养和药物敏感试验外,还应及时进行血药浓度、联合药敏、血清杀菌效价等项指标监测,以供临床用药参考。

4、药敏试验结果报告后,可结合临床对原来使用的抗菌药物进行必要的调整。选用抗菌药物同时要注意药品来源及价格。静脉滴注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细菌性感染所致发热,抗菌药物一般使用至体温降至正常,主要症状消失后72―96小时。

6、明确诊断的急性细菌性感染,在使用某种抗菌药物72小时后如效果不显或病情加重者,应多方面分析原因,确属抗菌药物使用问题时应调整剂量、给药途径或根据药敏试验,改用其他敏感药物。

1、单一药物不能控制的混合感染。

2、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

3、需用药时间较长有产生耐药可能者。

4、联合用药可以减少毒性较大的药物剂量者。

5、需联合用药的严重感染(如消化道穿孔性腹膜炎、细菌性心内膜炎等)。

6、病原菌末明的严重感染,可先采集标本进行细菌培养后,即可开始联合用药,以后根据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联合用药应选择协同或相加作用的组合,多数病人应选择二联用药为宜,一般不用三联或三联以上用药,如选用三联或三联以上用药,应适当减少各药的剂量,以减轻不良反应。联合用药中至少一种对致病微生物具有相当抗菌活性,另一种也不应为病原菌对其高度耐药者,最好按联合药敏试验结果指导合理用药。

1、总原则:

(1)必须目的明确、针对性强、选用对微生态影响小的窄谱抗菌药物,禁止无针对性地以广谱抗菌药物作为预防感染手段。

(2)已确诊的病毒感染未合并细菌感染者不用抗菌药物。

(3)无感染迹象的昏迷、脑血管意外、非感染性休克、恶性肿瘤、糖尿病及接受导尿插管术者不必采用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

(4)只针对某一种或二种最可能的细菌进行预防用药,不能无目的地用多种药物预防多种感染。

(5)微生态失衡时应进行菌群调查,可根据优势菌选药。

(6)尽量避免局部应用抗菌药物。不常规应用抗菌药物进行膀胱冲洗。

(7)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不能放松诊疗操作、手术技巧及严格的消毒隔离。

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而有明确指征者仅限于下列少数情况:

a、选用适宜抗菌药物以防止风湿热的复发,并对风湿热等慢性疾病病人如拔牙、扁桃体摘除术、保留导尿等过程中适当应用抗菌药物以防止感染性心内膜炎的发生。

b、预防流脑。

c、烧伤后应用抗菌药物以防止败血症。

d、外伤或创伤后应用抗菌药物以防止气性坏疽。

e、新小儿眼炎的预防。

(8)器官移植及直肠结肠手术病人在术前肠道准备时的选药原则是:

a、口服不吸收;

b、肠道药物浓度高且受肠内容物影响少;

c、对致病菌和易于肠道异位的革兰阳性和阴性需氧菌、真菌有强大杀菌活性的药物。

(9)围术期预防用药必须根据手术部位、可能致病微生物、手术持续时间选用抗菌药物。

2、围手术前预防应用抗菌药物指征:

i类切口,原则上不使用预防用药,对出现感染可能性大的可以选择应用。

如(1)远处有感染灶;

(2)心脏瓣膜病或已植入人工心脏瓣膜;

(3)应用人造血管或移植物;

(4)估计分离组织广泛,手术时间较长,局部组织血供不良;

(5)有易患感染的伴随疾病、营养不良,接受激素治疗或全身情况差者。

预防应用的方法是:

(1)手术前在麻醉诱导期或手术前30―60分钟给予一次足量的抗菌药物,以保证在手术中血液及组织内有足够的血药浓度。

(2)手术时间超过4―6小时或超过已给予的抗菌药物的半衰期的;应在手术中再给予一次足够量的抗菌药物,以维持术中及手术部位有足够的血药浓度。

手术后回病房后应再给一剂足量抗菌药物或分次给药,但最多不超过48小时。

3、内科系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指征:

(1)对内科病人进行介人性(有创伤性)检查、治疗不一定都要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确有指征应用者,也要严格掌握疗程和剂量,不应超过外科手术预防应用范围,即在术前30―60分钟给予―次足量的抗菌药物,以保证在介入性治疗和检查期间血液及组织中有足够的血药浓度;介入检查和治疗超过4―6小时即超过已给予的抗菌药物的半衰期可在术中再追加给予一剂足量的抗菌药物,以保持血液和组织中有足够的血药浓度。介入检查和治疗后回病房应用一剂足量抗菌药物,最多给药也不应超过48小时。这样足以保证介入(有创性)检查和治疗不会发生感染。术后无感染的和无明确的感染诊断不得随意应用抗菌药物。无指征的长期应用抗菌药物,尤其是广谱药物不仅达不到预防目的,而会引起菌群失调、二重感染、毒副作用和其他的药物不良反应。

(2)对于免疫功能低下病人的感染预防应用抗菌药物,要有足够的认识,抗菌药物不能长期预防一切可能发生的感染,只能在特定的应激状态或针对某些专门的致病菌进行短期有效的预防。

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

卫生院医疗后勤保障制度(通讯、车辆、设备、药品、物资保障制度)

(1)、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的物资保障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通讯、车辆、医疗设备、药品和防护物资的需求计划和分配计划的制定,沟通与属地突发事件工作指挥部物资保障组的`联系渠道,保证医疗应急救援一线工作的需要。

(2)、掌握本医疗机构应急处置工作的医疗设备、常用药品、防护物资的基本情况,了解相关的供求状况,多渠道组织资源。

(3)、对部分采购困难的药品,制定采购预案,疏通供应渠道,确保药品的供应。

(4)、对紧急需求的物资、药品、设备提出调配的方案,并负责落实。

(5)、必须保持车辆24小时处于待命状态,不得用于非救援工作,驾驶员必须做好出车前、途中、完成任务后的车辆自检自查工作;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常规急救药品和急救器材,急救设备、急救药品和器材使用要纪录完整。

(6)、物资保障成员要保障通讯畅通,不得因通讯因素影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

首先,非常感谢卫生部人事司张闽元副司长专程来我省指导工作,并作了重要讲话。因昨晚飞机延误5个小时,他今天凌晨才赶到镇安,上午不顾疲劳和大家一起参观,晚上又要返回北京,这种工作精神使我本人和大家都深受感动,我们再次表示感谢。

其次,非常感谢镇安县和商洛市,从去年8月到现在,近一年时间的努力工作,为我们开好这次会议进行了前期有益的探索。大家今天跑的路程虽然远一点,但同时我们也看到了一个山区老百姓看病,要是从乡上到县上又有多远!如果乡镇卫生院没有建设好,老百姓要到县上来看一次病,确实是难上加难。所以,镇安县下决心来解决这个问题,对于缓解农村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很有益处。

刚才,听了三个县的介绍,有两个县进行的一些探索,还有省卫生厅等三个部门如何做好这项工作都作了很好的讲话,希望大家抓好落实。

今年上半年,省政府以召开现场会的形式在卫生方面推动三件事:第一个是村卫生室建设。四月份已经在南郑县召开过现场会,下半年准备在全省开始验收。这次会议结束之后,首先在铜川市进行验收。请省卫生厅做好准备工作,要探索一个验收的办法,把参加验收的人员培训好,然后再在全省进行验收。相信用不了两年时间,陕西的农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一定能建好,而且能真正在当地为老百姓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这是第一个要推动的工作。第二个是药品的“三统一”,即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这项工作已经在宝鸡和榆林两个市先行试点,现在正在挑选配送公司,招标在等国家的基本药物目录,如果药物目录到的快,我们网上就公布的快。我们现在解决的问题都是老百姓“看病难”的问题,还没有深入探索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用药才是老百姓“看病贵”问题的症结所在,因此,招标是解决老百姓“看病贵”问题的有效途径。第三个就是乡镇卫生院的改革。乡镇卫生院经费全额保障以后,如何为老百姓看好并服好务?这是摆在我们面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内部机制不变化,这个作用就发挥不了,所以我们要积极推动乡镇卫生院改革。“看病难”问题主要集中在乡镇和村级,“看病贵”主要是药品价格贵,如果我们上半年把村卫生室问题、乡镇卫生院问题、药品问题这三个主要问题都能解决好,那么应该说,我们将为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在基层建立一个很好的服务平台。解决好这三个方面,就是落实好卫生体制改革的内容。卫生体制改革就是落实这些问题,就是要老百姓看病不难、看病不贵,如果把这个问题解决好,改革就成功了。如果把这个问题没解决好,说的再好、研究的再多也没有用。所以这是研究改革的问题,也是落实改革的问题,也是改革里面最基础的问题。我们只有把基础的问题解决好了、夯实了,才能为改革提供一个支撑点,不然,我们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就没法改革。所以,我觉得,研究好这三个方面的问题,就是改革中最基储最突出的问题,只有把这三个方面的问题真正解决好,才能真正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乡镇是中国政权最基层的单位,乡镇政府是中国最基层的政府,乡镇卫生机构承担的是最基层的卫生工作,具有五位一体的功能,不仅承担着看病的功能,还肩负着预防、妇幼、卫生监督、合作医疗的功能,这些功能都要在乡镇卫生院把它承上启下地完成好,所以乡镇卫生院的工作对老百姓太重要,建好乡镇卫生院就是给老百姓干事。我们今天去的地方,要是没有那样一个卫生院,老百姓看病就要去县上,很不方便,小病就会拖成大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就会不断发生。所以我们解决乡镇的问题就是解决农民的问题,就是研究解决大多数人的问题。

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不是目的,目的是通过改革树立起和以前不同的一种理念,从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的改革入手,建立起一种以人为本的理念。乡镇卫生院公益性事业单位性质不会改变,但是在内涵和服务上要改变,要把以前以创收为主变为以服务为主,以前差额要创收,现在全额,要真正变成提高服务,这是和原来最大的不同,这就要求我们基层卫生工作者要树立一种新的理念,就是以人为本。第二个从个人上来说,以前是终生制,现在要改变为聘用制。听了介绍以后,我想,将来可能要研究:在一个地方,以后的编制只起一个作用,就是用编制核定经费,核定财政给多少钱,编制和用多少人没有关系,编制是要钱的基础,这个观念从现在一定要树立起来。现在一定要只出不进,不能一直进人,否则要走回头路。在分配问题上,不论是以前在岗的、还是招聘上岗的,在工资分配上要一个标准,没有差别。以后人全部都是聘用的了,但是事业编制性质不变,编制数不变,钱不能减少,还要增加。这样性质不变,投入不减,用人/要变,一个按市场机制用人的机制就会建立起来。第三个要从传统管理变为绩效考核管理。我觉得这次我们搞改革,从理念上树立起以人为本,从内涵上,三个地方要起质的变化:一是从创收变到服务,原来是要搞创收,要把钱挣够,这一次没有了,要变到主要是服务;二是从个人身份终生制变到聘用制;三是从传统管理变到绩效考核管理。这三个方面要有一个大的变化。这三个方面工作扎扎实实推进的话,就要研究一套办法,这一套办法就是这一次镇安县给我们提供的学习 的办法。好的理念要推行,要有办法来保证,没有保证,开一场会就结束了,是达不到预期效果的。实行好、推行好这个办法就是我们这次开会的目的。必须用制度来保证,用四个方面的制度来保证:第一个是人事制度改革,第二个是分配制度改革,第三个是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有三个内容,一是管什么 、怎样 管;二是考核的办法;三是探索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我觉得在管理里面人事、分配我们研究的比较清晰了,但是在管理制度方面,我们还要继续探索,这方面还有很大完善的空间。第四个是提升服务,也有很大的空间。如果把这四个方面都能研究好、提炼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和制度,这个理念就树立好了。镇安给我们提供了他们探索研究的很好的经验,但是我们还有探索研究的空间,主要是管理制度和提升服务的空间。这两个问题希望大家回去后,结合我们的'改革,继续研究、探索完善。

我有时候就琢磨,光靠我们国家投入和行政手段,把这项工作做好是非常费劲的,而且要长期搞好,需要探索。我从宁夏来,宁夏人说,品牌东西是陕西便宜,我就奇怪,宁夏落后,消费水平低啊,怎么还贵呢。后来别人说,陕西商家多,竞争激烈,竞相打折,宁夏只有一家,没有市场竞争,就不打折,所以就贵。医疗服务也是一样,如果我们这乡镇还有一个卫生院,互相竞争,老百姓看病有选择,有选择的自由,可以选择到其他乡镇卫生院去,服务就会提高。现阶段在乡村医疗资源短缺的情况下,如何提高服务也需要大家研究。我也觉得非常困扰,我们用行政命令的方式推行这样的改革,时间长了也有问题,一定要形成竞争机制,由病人、市场来评判。卫生院向病人发放意见卡,每个就诊的病人来投票,收集起来看看,老百姓的真实评价到底是怎样的?改革的目的不是做样子,一定要以老百姓满意为原则。这方面一定要研究。我们花费这么大力气,保障问题研究了,改革问题研究了,下一步研究标准化,解决乡镇卫生工作者有地方吃,有地方住,有地方洗澡,这样才能留住人才。所以,解决老百姓怎样才对乡镇卫生院满意的问题,对我们是很大一个考验。

我去年8月检查防汛时到过镇安,看了防汛工作以后,听到镇安县汇报计划生育和卫生工作,然后我开始思考,镇安这样一个地方,经济不够发达,但是在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建设和改革已经起步。听了汇报以后我非常受感动,在这样一个山区贫困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能达到75%,而且想进一步深化改革,比我们思路超前。我当时提出两个问题,一是改革,第二是人才培养。这一年来,他们在这方面确实是扎扎实实工作,我觉得体现在三方面:第一是执政的理念。、市政府和、县政府以及乡镇这三级领导非常重视,而且是重视解决实际的问题。各级卫生行政机构、卫生局长非常熟悉情况,而且有一套办法,工作非常认真,这次办这个会非常辛苦。人干一件事没有认真的精神是不行的。镇安目前能干到这个程度,在、市政府领导下能干到这样,没有为群众服务的执政理念是不行的。目前农村老百姓最大的困难就是看病的问题,上学的问题已经解决的比较好了。第二是领导的重视。这个重视不是表表态,不是去看看,是针对问题,认真研究解决,他们的分管,书记、,我觉得他们是真正在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你看这么一大本子文件汇编,说明他们是针对什么问题,发什么文件,解决什么问题,这些都是近一年的探索才总结出来的,所以没有这一种精神是推动不了的,是做不到的。第三是不断地研究解决问题。问题千差万别,每个乡镇都不一样,必须针对出现的问题提出具体解决办法,才能把问题解决好,所以他们是在不断地研究问题,不断地在解决问题,从实践中探索出了一套解决问题的办法,拿出来指导实践。

今天我想讲的是理念的问题,具体工作刘厅长讲了,我不讲了。总之到年底,把第一轮改革工作搞完,明年我们搞乡镇卫生院建设,工作搞得好的,乡镇卫生院建设先启动,把有地方注有地方吃饭、有地方洗澡,作为标准化建设的保障问题解决了,这样才能确保卫生工作者安心工作。然后在服务内容上要研究,要有一套办法,真正把我们乡镇卫生院建设成老百姓看并防病这样一个基层的服务平台。

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二、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湖北省病历书写规范》、《湖北省病案管理规范》、《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病历资料承担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和法律诉讼举证责任。

三、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查对制度、医嘱制度、交接班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病例讨论制度、手术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分级护理制度以及请示报告制度等有关制度和规定。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四、按照卫生部、湖北省卫生厅、黄冈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技术准入有关规定,规范医疗技术准入和医师、护士的执业行为,执行医院有关规定。

五、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应当用患者能够理解的.语言,将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或家属,及时解答其咨询;并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要让病人对手术、麻醉、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条款,新开展技术项目及某些非常规治疗项目风险了解清楚,并于检查或治疗前履行患者同意签字手续。

六、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病历和实物封存和保管。按规定保管和复印病历资料,严格遵守病历回收和病历借阅制度。

七、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患者死亡后尸体处理和尸检。凡医患双方当事人对患者死亡原因有异议的,应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并有死者亲属同意签字。

八、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当班医务人员及科室领导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九、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争议时,应当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院相关职能部门报告,职能部门接报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主管院长报告,并按规定向市卫生局报告。

十、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医务人员要积极做好患者或亲属的解释,化解矛盾,并主动配合医院处理善后工作。

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

一、加强档案的治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健康档案要采用统一表格,在内容上要具备完整性、逻辑性、正确性、严厉性和规范化。

二、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居民健康档案安全。居民健康档案要按编号顺序摆放,指定专人保管,转诊、借用必须登记,用后及时收回放于原处,逐步实现档案微机化管理。

三、为保证居民的.隐私权,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在病人转诊时,只写转诊单,提供有关数据资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时,才把原始的健康档案转交给会诊医生。

四、健康档案要求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现,要科学地运用健康档案,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总结报告保存。

五、居民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

六、达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禁止擅自销毁。

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

一、乡镇卫生院是直接向所在社区居民群众提供医疗、防疫、保健和康复服务的农村基层卫生事业机构,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的中间层次,是连接县级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的枢纽。

二、乡镇卫生院技术上接受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的指导;受乡镇政府和县卫生局委托,对村卫生室进行管理和指导。

三、乡镇卫生院的任务是:树立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服务思想,全心全意为所在社区群众提供医疗、防疫、保健和康复服务。具体包括:

1.发动群众,开展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

2.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尤其是向幼儿、中小学生、家庭主妇和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普及卫生知识。

3.做好计划免疫的组织实施和卫生监督管理。

4.在医疗康复方面要认真做好社区内群众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和家庭病床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对一些复杂的急、危、重、难病人,及时护送转院治疗,向群众普及急救知识水平,开展社区康复医疗服务,做好老年保健和慢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5.承担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

四、乡镇卫生院的设置应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布局,方便群众,有利生产的目的,原则上一个乡镇设置一所卫生院。

五、建设规模要根据当地群众的卫生服务需求和防病治病的任务大小来确定,一般可按每千人设一张病床、一张床配备1.3个工作人员的比例计算。

六、在卫生服务方面,要坚持防治结合,发挥整体服务功能,发展适宜技术,实施综合服务,防止盲目与城市医院攀比,任意扩大规模,发展不适宜技术。

乡镇卫生院药房管理制度

为优化乡镇卫生院人员结构,使乡镇卫生院集中精力抓好本职工作,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xx县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卫生局成立卫生后勤业务社会化服务管理中心(暂名,以下称管理中心),乡镇卫生院不再设保洁、洗涤、水电、保安、汽车驾驶、维修等工勤岗位。25所乡镇卫生院后勤管理工作,包括保洁、洗涤、水暖电照、绿化、保安、汽车驾驶、维修等统一由卫生后勤业务社会化服务管理中心提供。管理中心要为乡镇卫生院提供优质后勤服务。

第二条乡镇卫生院后勤社会化服务工作,实现原服务模式与现服务模式的自然衔接,确保过渡期间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先实行后规范,逐步达到服务质量的统一化、标准化。

第三条卫生后勤业务社会化服务管理中心,对乡镇卫生院后勤服务实行“三化、四定、五制”的管理模式。

“三化”是服务队伍专业化、服务质量标准化、服务管理规范化。

“四定”是根据每所卫生院的实际情况,定任务、定人员、定成本、定奖惩。

“五制”是指后勤服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的工作任务“限时复命制”、服务访查制、目标考核制、考核监督验收制。

第四条所有乡镇卫生院后勤服务人员,由县卫生后勤业务社会化服务管理中心统一招聘、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付费;卫生院负责对后勤服务的内容及质量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每服时反馈给管理中心。

第五条县卫生后勤业务社会化服务管理中心,隶属卫生局领导,制定管理细则与考核标准,作为管理中心执行的标准与卫生院考评的依据,并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第六条由县卫生局依据管理中心的管理人员数和各乡镇卫生院后勤服务的人员数、工作量确定付费基数,由管理中心对后勤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及群众和职工的满意度进行综合考评,依据考评得分确定支付管理中心的总费用(即:每月支付中心的费用=确定的付费基数×月考评得分)。管理中心根据考评结果具体分配,充分体现“多劳多得、奖优惩劣、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第七条卫生后勤业务社会化服务管理中心,为差补事业单位,管理中心人员经费和后勤服务人员薪金及社会保障费用,由县财政承担50%,各乡镇卫生院承担50%。各乡镇卫生院后勤服务人员的薪金,考核后由管理中心统一发放。

第八条卫生后勤业务社会化服务管理中心应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对突发事件应及时处理,确保卫生院正常运转。

第九条县卫生局对管理中心制定考核标准,管理中心与卫生院签定服务合同,明确卫生局、管理中心、乡镇卫生院的责、权、利。

第十条管理中心制定规范工作交接程序及工作流程后,与各卫生院进行工作衔接,保证工作人员连续性。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乡镇卫生院管理制度

1、院务会:

由院长、副院长、科主任组成,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

研究讨论卫生院发展规划和重大的业务、财务工作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宜。传达上级工作安排,小结上月工作,安排布置本月工作。

解决预防、保健、医疗和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题目,研究制定对策措施。

2、全体职工会:

全体职工参加,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

传达学习上级工作指示和文件精神,公布本院上月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

3、工作座谈会:

每季度召开一次,由院长主持,邀请医护职员、乡村干部、乡村医生、门诊住院病人参加,征求对卫生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进团结,改进工作。

以上会议均应有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参加职员、会议议题、发言内容和会议结论。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县(市)卫生行政部分或乡镇政府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中毒、甲乙类传染病以及必须动员全院气力抢救的病人时;

2、凡有重大手术、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时;

4、收治涉及法律题目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人时;

5、发生房地产与周边单位居民争执和纠纷,发生自然灾难危险和安全题目时

6、财务开支,药品、卫生材料和设备采购,房屋维修、基本建设时;

7、补充、修改卫生院规章制度、技术操纵常规时;

8、工作职员因病、事请假、因公出差、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1、政治学习:

每一周或二周利用工余时间集中学习一次,由院长(或科室主任)主持,全院或全科职工参加,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法普法,进行形势教育。

2、业务学习:

每一周或二周利用工余时间集中学习一次,分别根据卫生院或科室业务学习计划进行,并根据不同专业组织职工参加,定期考试考核。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进卫生院工作的议事日程,卫生院应成为卫生模范单位。

2、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按规定做好一次性医疗用具的毁形、消毒和销毁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3、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的卫生清洁活动,建立逐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要认真搞好室内外环境和个人卫生。

4、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选,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5、有计划地种草、植树和栽花,绿化美化环境。

1、院长或工作职员因工作失职渎职、不负责任或违反操纵规程,致使卫生院财产损坏、损毁或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部分赔偿或全部赔偿。

2、凡属使用太久以及在抢救病人时损坏之器材,经有关职员证实可免予赔偿,但要填写报损单。

3、遇有大批财物遗失或霉烂,药品失效、虫蛀时,应调查原因,按责任大小和情节,部分赔偿或全部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