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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卫生管理制度医院卫生管理制度范文(12篇)

作者:XY字客

规章制度包括了对员工权利和义务、考勤纪律、工作责任等方面的详细规定。规章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挑战和问题,我们可以通过案例学习来解决。

医院卫生管理制度

为全院职工及患者创造一个优雅、舒适、安静、祥和的工作环境,让医护人员舒心,病人放心,温馨的场所。对院内各办公场所、门厅、走廊、卫生间、病房等区域卫生,特作如下管理制度,望全院职工人人遵守,努力做好。

1、院内各办公室、值班室、各类工作间,需要职工自己打扫,整理的`区域,都有职工负责清理打扫。

2、门窗较完整,损毁及时修理,纱窗齐全,窗明几亮。室内并无灰尘、污渍、水垢、地面洁净、物品放置整齐、有序、并无卫生死角。

3、室内无蚊、蝇、鼠害,无与工作无关物品,办公用品干净整齐,墙壁无乱挂物品,室内卫生无死角。

4、桌面维持干净卫生,并无与工作毫无关系物品。风扇、照明设备等并无灰尘。门窗玻璃光亮,并无污点、浮尘。

5、室内美化要讲究整齐效果,庄重,高雅,整齐,不准乱贴乱挂医院有统一规定的除外。

6、多人办公室、值班室,理应卫生值日表,区域分割明晰,责任至人,张贴上墙。

1、门诊部。

导医组:一楼大厅、一楼楼梯及所属区域的花、窗户玻璃等;收费室:一楼诊断室卫生及所属区域的花、窗户玻璃等;中药房:二楼大厅、二楼楼道及所属区域的花、窗户玻璃等;西药房:三楼窗户玻璃;门诊护理组:输液厅、二楼楼梯及所属区域的花、窗户玻璃等;综合办公室:三楼楼道及所属区域的花。

2、住院部。

杨丽:餐厅、淋浴室、二楼大厅、楼道及所属区域的花、窗户玻璃等;。

餐厅按时开关由杨丽和当天值班的人负责:

早上:7:30上开9:00关10:30上开13:30关。

下午:17:00开19:00关。

3、门诊及住院部公共卫生间按轮班值日表。

1、大门光亮并无灰尘,各科室门窗洁净,光亮并无灰尘。

2、地面清洁无污染物、垃圾、烟头、纸屑等,窗台干净无杂物、垃圾、烟头、纸屑等,窗台干净无杂物。暖气管道,水管无灰尘污物。

3、废为纸篓、痰盂整洁并无污渍,清扫及时。

4、洗手盆无污垢、菜渣、水渍,镜面光亮无水渍污物。

5、扳手池并无积水、污物、水垢、内外整洁,拖把放置整齐,各类花草艳丽,并无灰尘。

6、楼梯,扶手光亮无灰尘。

7、墙壁、墙转无蜘蛛网,并无灰尘,无乱贴乱挂。

8、室内设施各角,面无灰尘、污渍,无卫生死角。

9、卫生间洁净无残留小、小便,并无水垢、尿渍,并无异味。

10、室内无蚊、蝇。

医院保洁卫生管理制度

一,卫生管理准则,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场所环境卫生,特制定本准则。

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发出臭气或有碍卫生的垃圾、污垢或碎屑。

各场所走道,阶梯及广场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痪的飞扬。

各工作场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勿使有所掩蔽。

各工作场所应保持适当的温度,温度的调整以暖气、冷气或通风等方法进行。

各工作场所应使空气充分流通。

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包装,运送,必须合乎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意乱倒堆积。

全体人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并确实遵行。

二,医院清洁流程表见表三,实施细则见附件实施细则(一)、保洁范围:

保洁对象具体对象f地面、服务台、柜台、玻璃、墙面、前台f—f地面、服务台、柜台、玻璃、,墙面卫生间—f男女卫生间地面、墙面及饰物、蹲坑及隔断面、小便池、间外台面及附属物(洗手巾、洗手液、卷纸盒等)、洗手台面、玻璃镜框。

装饰物品所有公区花台(坛),楼道间饰物,踢脚线,墙体边缝,消防设施,监控设备,灯线盒,墙面饰物,室内花坛,玻璃镜面。

楼道消防通道、内部通道外围停车场(自行车、汽车)广场部分区域等。

f—f室内常规清洁说明:

l、地面:地面清洁及清洗,地面打蜡,踢脚线及地角线;

顶棚:顶棚面、顶棚灯具、顶棚附属物如报警器、通风口等;

墙面:墙体表面、消防箱、消防栓、灯线盒、门窗等;

装饰物品:if大厅服务台及各楼层走道,装饰品,广告牌、拉圾箱外表;

楼道:梯步、扶手、栏杆的处理,不锈钢亮光处理;

外围:停车场(自行车汽车),广场,雨棚,出入口等

玻璃:大厅玻璃,楼层玻璃内侧面,办公区玻璃内侧面;

其他:各医用诊室、病房、办公室的清洁、垃圾的统一处理。

(二)、保洁质量标准和细则及操作规程:

a质量标准:

b。室外地面(广场、展台等):

室外地面清洁要达到的标准是:地面无杂物、积水,无明显污渍、泥沙;距宣传牌半米处目视无痪、污迹。

每天两次,用扫把、垃圾斗对室外地面进行彻底清扫,清除地面果皮纸屑、泥沙和烟头等杂物。

每天上班时间每隔一小时巡回清扫保洁一次。

发现污水、污渍、口痰,应立即冲刷、清洗干净。地面粘有口香糖,要用铲刀消除。

(垃圾桶每天上、下午各清倒一次,并用长柄刷子沾水洗刷一次。

随时用水冲洗地面、墙面。

室内地面(大堂、公地面)地面清洁的要求是:地面无烟头、纸屑等杂物,无污渍,大理石、花岗石地面、墙面有光泽。公设施表面用纸巾擦拭无明显痪。不锈钢表面无污迹。玻璃门无水迹、手迹、污迹。

每天上午及下午分两次重点清理地面,平时巡视保洁,重点清理地面的垃圾杂物。用排拖进行日常维护。

用扫帚清扫地面垃圾,用长柄刷沾全能水清除地面污渍,后用拖把拖地面。每天循环拖抹、推尘。

用干毛巾和不锈钢油轻抹大厅内各种不锈钢制品,含门柱、镶字等。

用湿毛巾拧于后,擦抹大厅门窗框、防火门、消防栓柜、内墙面等设施。,

医院卫生管理制度

一、严格划分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二者之间需设置缓冲区。

二、凡进入手术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统一穿手术专用衣、帽、鞋、口罩;外出时必须更衣,并换鞋或穿鞋套。

三、无菌手术应放在污染手术前做。

四、感染手术一律谢绝参观。

五、手术室洗手、护士铺台、刷手、戴手套和手术配合均应符合无菌操作要求。巡回护士进行各种治疗注射、拿放无菌物品。应符合无菌操作要求。

六、接送病人的'手术平车必须注意及时换轮或消毒,并保持清洁,平车上的铺单应一人一换。

七、各种无菌包及无菌容器中的消毒液,由专人负责定期灭菌或更换。碘酒、酒精等消毒液应密闭存放,每周更换二次,容器每周灭菌二次;2%的戊二醛使用效期不得超过二周;无菌包有效期不得超过7天;开启的无菌敷料罐等应每日更换。

八、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各种消毒液的浓度、配制及使用方法,并可根据其效能定期检测。

九、无菌物品的存放应严格按照消毒技术规范执行。

十、手术室清洁用具必须严格分区使用,不得混用。

十一、用紫外线杀菌灯消毒时,应有消毒时间、操作人员签名等项目登记和紫外线强度监测登记。

十二、手术室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广泛预防措施作好个人防护。

十三、所有手术后的垃圾,必须按照岳西县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定收集、转运和最终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放,避免回流社会。

医院药房卫生管理制度

1、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2、配方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照“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3、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调配。

4、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规定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5、散剂及胶囊的重量差异限度及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含有毒药、限剧药及麻-醉-药的处方调配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钻的规定办理。

7、配方时必须使用符合药用规格的原料及辅料,遇有发生变质现象或标签模糊的药品,需询问清楚或鉴定合格后方可调配。

8、中药方剂需行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9、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调剂室要有二人以土工作时处方配好应经另一人核对,成由发药人核对,对剂型、色、嗅味等遇行检查,在可能情况下,做快速分析。处方调配人及核对检查人。均须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10、投药瓶的容量要准确,瓶及瓶塞要干净,包装要结实、清洁、美观。

11、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12、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13、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14、调剂室内储药瓶补充药品时,必须细心核对。

15、调剂台及储瓶等应保持清洁,并按固定地点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放回原处。

16、其他人员非公不得进入调剂室。

医院卫生管理制度

规范本医院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防止药品污染变质,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办公室、销售部门、仓储部门对本制度的事实负责。

2、营业场所应宽敞明亮、整洁卫生;

3、药品包装应无尘、清洁卫生;

4、资料样品等陈列整齐、合理;

5、禁烟标志的场所严禁吸烟;

6、拆零药品的`工具、包袋应清洁卫生。

3、库房区墙壁和顶棚应光洁、平整、不积尘、不落灰,地面应光滑、无缝隙,门窗结构严密,并采取防虫、防鼠、防尘和防止其他污染的设施,保证药品不受损害。

4、库房、仓间墙壁、顶棚、地面应光洁平整,定期强扫,保持环境卫生和药品卫生。

5、验收养护室应整洁明亮,配备有温湿度监测调控设备,符合药品验收的卫生要求;

6、中药饮片分装用具和质量养护检查用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7、各单位的卫生工作应定期检查,详细记录,奖惩落实。

医院保洁卫生管理制度

医院的科学管理,需要高素质的管理人才。为适应医学科学和医院建设发展的需要,提高医院卫生管理干部的素质,特制定本干部培训制度:

一、培训管理:

由医院继续教育委员会负责医院卫生管理干部培训的管理工作。医教科具体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落实、培训情况的登记备案、学分的记录及考核。

二、培训对象:

医院中层以上卫生管理干部。包括医教、护理、门办、防保、质量监督、医疗纠纷处理等职能部门管理干部、各临床、医技、药剂科室的主任和护士长。

三、培训要求:

通过系统的理论知识和务实性的专题内容的学习,使卫生管理干部基本掌握现代管理的理论、技术和方法。带着问题学习,要求能够通过学习就卫生行业深化改革和加强、完善医院现代化管理方面,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提出观点、建议和设想,达到提高医院管理水平的目的。

四、培训内容:

1、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及时了解党的方针政策,上级部门改革与发展的动态、思路,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与医疗纠纷有关的法律法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权益保护的法律依据等。

2、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方面的.培训。如管理学基础、管理心理学、社会医学、卫生经济学方面的知识以及医院组织管理、质量控制、医疗服务管理等。

3、医学及科学文化知识方面的培训。除了不断更新医学知识外、还要不断熟悉本岗位的业务要求、以及信息技术、公共关系、企业文化、写作沟通等方面的知识。

五、培训形式:

采用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式、多种方法进行培训。

1、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管理培训班。通过短期的脱产培训,使卫生管理干部业务管理素质得到提高。

2、定期组织全院性管理干部进行集中专题培训。通过外请或本院讲师进行内部培训,方法可有讲座、游戏、研讨会,观看录像等。

3、选送干部到区卫生局挂职锻炼。既给他们提供了解卫生局各部门管理工作的机会,又给他们创造了参与各方面管理实践锻炼的条件,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协调能力。

4、参加岗位有关的各种专业培训。根据岗位职能,参加对口的各种专业培训。如各种质控管理、科研管理、信息安全等。

5、外出考察学习。组织干部到兄弟单位参观学习,取长补短,有条件也可安排部分干部到外地或出国考察,学习同行的先进管理思想和方法。

6、鼓励通过不脱产的各种本专科学历教育以及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课程等途径,提高管理干部的科学文化素质。

7、自学。指定部分管理方面的参考书,以自学的方式进行学习,并写出学习心得。

四、考核奖惩:

卫生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纳入医院继续教育的范围。根据《安亭医院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与管理培训有关的内容作为继续教育的必修部分,每人每年必须达到10个学分以上,由医教科备案、记录,作为年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汇总后报人事科,作为干部考评、聘用的参考依据之一。

医院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1、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个体开业医生为责任疫情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 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区卫生防疫站报告,必要时做订正死亡报告。

2、各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要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熟练掌握传染病诊断、报告、隔离消毒及疫情处理的程序,切实增强传染病疫情报告意识,发现传染病例要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规定时限内向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3、在各医疗机构防保科设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员。传染病报告员接到临床医生的`传染病报告要进行核实诊断,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当地卫生防疫机构。认真开展疫情主动监测工作,对临床有关科室的门诊日志和住院登记至少每旬开展一次疫情搜查,发现漏报的传染病病例,要及时进行补报。

4、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城镇于2小时内,农村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对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镇于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5、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接到疫情报告的卫生防疫机构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上级卫生防疫机构和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政府。

6、流动人员中的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的传染病报告、处理由诊治地负责,其疫情登记、统计由户口所在地负责。

7、区卫生防疫机构应当对辖区内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的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情况定期进行核实、检查、指导。

8、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

9、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或者疑似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时,必须在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区卫生防疫站报告。区卫生防疫站发现疫情或者接到疫情报告,应当立即报告上级防疫机构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10、区卫生防疫站疫情管理人员应定期编发疫情简报,对重大疫情进行预测、预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县、区)宗教的实际情况,特订立宗教活动场所卫生防疫制度。

一、建立卫生防疫管理小组,明确一名管委会成员专门负责卫生防疫工作,做到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二、组织信教公民学习宣传卫生防疫常识和有关规定,贯彻执行国家卫生防疫方针政策,做到“讲究卫生,人人有责”、“控制疾病,预防为主”。

三、环境卫生落实分组包干,责任到人,经常性进行卫生大扫除。物品堆放要整齐,保持宗教活动场所的卫生清洁。

四、后勤(食堂)工作人员须每年进行体检,身体健康方可上岗,严禁患有传染病的人员上灶台,作业时要穿整洁的工作服、戴工作帽。

五、信教公民在场所内聚餐时,事前应对餐具进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禁止酶烂未熟食品上桌。

六、伙房、配菜操作间须安装纱门(窗),地面、灶台、炊具、桌面等保持清洁。做到整洁无油腻、无老鼠、无蚊蝇、无蟑螂。

七、严禁采购“三无”食品及霉烂、变质、过期、污染等食物,严禁生、熟混储。

八、宗教活动场所内如发生传染性疾病的情况,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包括乡镇政府、卫生局、防疫站、民宗局、统-战部)报告疫情,保留、封锁现场(包括食品、餐具等),迅速将病人送医院治疗,暂停信教公民聚会等活动,防止疫情扩散。

乡镇医院卫生管理制度

1、在公卫院长的领导下和县卫生监督所的指导下,全面负责本辖区卫生监督工作,承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卫生条件卫生行政许可前现场审查。

2、承担公共场所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前现场审查。

3、督促食品及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到有体检资质的县疾控中心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4、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对辖区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

5、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设施、生产经营活动及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人员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6、对化妆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及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7、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及其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9、对辖区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10、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

防疫专干职责

2、及时准确地掌握本地常住、暂住和流动人口中的接种对象;

3、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疾病预防和控制、计划免疫工作;

4、负责乡村计划免疫冷链设备管理,正确使用、保养冷链设备和接种器材;

5、做好疫苗的计划、接收、贮存、分发工作;

6、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接种和疫苗使用情况;

7、定期召开村卫生室工作例会,培训乡村医生;

8、监督、管理、指导村级乡村医生各项工作;

9、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各项爱国卫生运动,改善环境,提高健康意识;

10、及时准确收集、整理、上报辖区疾病控制工作信息;

11、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及管理工作;

12、及时报告、处理或协助上报、处理异常接种反应、疫情及突发卫生事件;

13、完成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业务单位交办的工作任务。

医院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规范餐厅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和管理,加强员工卫生控制,以确保食品卫生和安全。

2 适用范围

本餐厅的所有员工。

二 员工健康检查管理

1 餐厅员工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

2餐厅所有从业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健康检查分为新进员工健康检查与员工定期健康检查两类。

3 应聘人员必须在餐厅指定的医院检查身体,合格后方可录用。

4 在职员工每年由餐厅组织一次身体健康检查。凡发现员工患有传染病或不适合工作岗位的疾病,餐厅将视情况调整岗位或予以辞退。

5 健康档案管-理-员每月对餐厅员工的健康证进行核对,发现过期、无效证件应及时报告主管安排员工体检。

6 员工的体检费用由餐厅承担。

7 餐厅应建立员工职业健康档案,按规定妥善保管。

8 员工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职业健康档案。

三 员工个人卫生管理

1 员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餐厅卫生管理规定,执行餐厅卫生操作规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 员工工作服应合体、干净,无破损。

3 厨房厨师工作时应戴正发帽,头发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内。

4 工作前后、处理食品原料前后、大小便后、清洁卫生后都要用流动清水洗手,保持双手的清洁。只要离开过厨房,回来后一定要先洗手消毒。厨房员工应每隔一小时洗手一次。

5 不得面对着食物或烹饪用器具说话、咳嗽、打喷嚏。万一打喷嚏时,要背向食物用手帕或卫生纸罩住口鼻,并随即洗手。

6 不可在工作场所内吸烟、饮食、嚼槟榔、嚼口香糖,以免造成食物污染。

7 岗前不饮酒、不吃异味较大如葱、蒜等食品,保持口腔清洁。用餐后要刷牙或漱口。

8 要勤洗澡、更-衣,勤理发、洗头、修面,勤剪指甲,勤洗手。

9 发型大方,男员工不留长发,女员工长发应盘起来;不留长指甲。

10 不随地吐痰。

11 患病报告制度

厨房员工患有疾病,应及时向主管报告,主管应立刻安排进行休息或者前往医院检查。如呼吸系统的.任何不正常情况(感冒、咽喉炎、扁桃体炎、支气管疾病和肺部疾病),肠疾,如腹泻;还应报告任何皮肤发疹、生疖等疾病;报告受伤情况,包括被刀或其他利器划破和烧伤等;手部有创伤、脓肿时应更换工作范围,不可烹饪食物或接触食物。

12 对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五种疾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患者,治愈前不得上岗。

四 员工操作卫生管理

厨房操作卫生管理的目的是防止工作人员因工作时的疏忽而导致食物、用具遭受污染。

1 员工必须严格执行餐厅的服务规范,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

2 主管应及时督导员工按规范要求进行服务操作。

3 端送食物时,要用托盘,并且避免用手直接接触食物或盛食物的器皿内缘。

4不用手直接抓取食物,必须用手操作时,须戴塑料手套。品尝食物要使用清洁的匙;准备食物时要尽可能地使用各种器皿用具,例如用夹子、匙、叉等来取冰块、馅料、面包等。

5 工作时不能把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

6 工作时不能用手摸头发、抠耳朵。

7 不可在工作场所内吸烟、饮食、嚼口香糖,非必要时不互相交谈。

8 不使用破裂器皿。

9 工作时间内不接触钱币等物。

10 不把工作裙、衣裤当手巾用,擦手、擦脸。

11 餐具要拿柄,玻璃杯要拿底部,拿盘子时拇指只能接触盘子的边缘部分。

12 熟食掉落地上则应弃置,不可使用。

13 掉落的餐具要洗净消毒后,方可使用。

14 一旦在操作中出现了水渍、油渍、汤渍及污物,要及时清理,用墩布擦干,千万不要再用水冲洗。

15 若未按卫生规范操作而引起不良后果,将会受到纪律处分。

医院放射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行为,加强对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和《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5〕104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为医疗机构提供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放射卫生防护检测,提供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个人剂量监测等技术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  从事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必须取得卫生部或者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第四条  卫生部负责全国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应当遵循合理配置原则。

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

第六条  申请从事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或法人授权资格;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从事相应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工作场所及工作条件;

(三)能独立开展相应的技术服务工作;

(四)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明确;

(五)有完善的质量管理控制体系。

第七条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人员配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当有与其申请技术服务项目相适应的管理、技术和质量控制人员。

2.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3.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当掌握本专业业务,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与申请的技术服务项目相一致。

4.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正规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二)具体条件。

1.申请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甲级资质的,放射卫生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是本单位职工且未在其他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中任职。放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数不少于总数的60%,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10人。

2.申请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资质的,放射卫生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是本单位职工且未在其他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中任职。放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数不少于总数的40%,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7人。

3.申请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乙级资质的,放射卫生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是本单位职工且未在其他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中任职。放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数不少于3人,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5人。

4.申请放射卫生防护检测资质的,放射卫生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是本单位职工且未在其他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中任职。放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数不少于2人,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5人。

5.申请个人剂量监测资质的,放射卫生专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是本单位职工且未在其他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中任职。放射卫生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3人。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其批准权限内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具体条件。

第八条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具备的仪器设备应当满足申报项目检测工作的需要。不同检测项目应当配备的仪器设备见附件1。

第九条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实验室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二)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严格按照文件开展质量控制工作;

(七)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应当按照各自的要求,包含有足够的信息,并且按照有关规定书写、更改、审核、签章、分发和保存。

第十条  卫生部负责下列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

(一)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甲级);

(二)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

第十一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下列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

(一)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乙级);

(二)放射卫生防护检测;

(三)个人剂量监测。

第十二条  申请从事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申请表;

(二)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申请单位简介;

(四)质量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目录;

(五)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

(六)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培训考核证明(复印件);

(七)相关仪器设备清单;

(八)工作场所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九)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复印件)。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申请表、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与相关仪器设备清单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申请材料的样式见附件2。

第十三条  卫生行政部门自接受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对符合受理要求的,卫生行政部门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申请单位,一份存档备查。

对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卫生行政部门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不予受理决定书一式二份,一份交申请单位,一份存档备查。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申请单位,一份存档备查。

第三章 技术评审

第十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组织技术评审专家组进行技术评审。

卫生部组织的技术评审专家组由国家级放射卫生技术评审专家库中抽取的5或7名专家组成;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技术评审专家组由省级或国家级放射卫生技术评审专家库中抽取的3或5名专家组成。技术评审专家组的专业组成应当能够满足技术评审的需要。

第十五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指定1名技术评审专家组成员担任组长,负责主持技术评审工作,在技术上对技术评审工作负总责。技术评审专家组应当按照技术评审要求(附件3)、技术评审项目和判定标准(附件4)开展评审工作。

评审结论分为“建议通过”、“建议整改后通过”、“建议整改后现场复核”和“建议不通过”。

技术评审专家组应当在技术评审结束后5日内将技术评审报告提交卫生行政部门。

第十六条  技术评审结论为“建议整改后通过”和“建议整改后现场复核”的,申请单位应当自接到整改意见通知书(附件5)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整改报告。

第十七条  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整改报告之日起20日内完成资料复核或现场复核。资料复核和现场复核由原技术评审专家组成员完成,并作出复核结论。

第十八条  申请单位在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和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核发资质证书。

第四章 审核和批准

第十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技术评审专家组技术评审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对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条  申请单位凭受理通知书、申请单位介绍信和领取人身份证件领取资质证书。

医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发出臭气或有碍卫生的垃圾、污垢或碎屑。

2、各场所走道,阶梯及广场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痪的飞扬。

3、各工作场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勿使有所掩蔽。

4、各工作场所应保持适当的温度,温度的调整以暖气、冷气或通风等方法进行。

5、各工作场所应使空气充分流通。

6、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包装,运送,必须合乎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意乱倒堆积。

7、全体人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并确实遵行。

(一)、保洁范围:

保洁对象具体对象f地面、服务台、柜台、玻璃、墙面、前台f-f地面、服务台、柜台、玻璃、,墙面卫生间-f男女卫生间地面、墙面及饰物、蹲坑及隔断面、小便池、间外台面及附属物(洗手巾、洗手液、卷纸盒等)、洗手台面、玻璃镜框。

装饰物品所有公区花台(坛),楼道间饰物,踢脚线,墙体边缝,消防设施,监控设备,灯线盒,墙面饰物,室内花坛,玻璃镜面。

楼道消防通道、内部通道外围停车场(自行车、汽车)广场部分区域等。

f-f室内常规清洁说明:

1、地面:地面清洁及清洗,地面打蜡,踢脚线及地角线;

2、顶棚:顶棚面、顶棚灯具、顶棚附属物如报警器、通风口等;

3、墙面:墙体表面、消防箱、消防栓、灯线盒、门窗等;

4、装饰物品:if大厅服务台及各楼层走道,装饰品,广告牌、拉圾箱外表;

6、楼道:梯步、扶手、栏杆的处理,不锈钢亮光处理;

7、外围:停车场(自行车汽车),广场,雨棚,出入口等

8、玻璃:大厅玻璃,楼层玻璃内侧面,办公区玻璃内侧面;

9、其他:各医用诊室、病房、办公室的清洁、垃圾的统一处理。

(二)、保洁质量标准和细则及操作规程:

a、质量标准:

1、室外地面(广场、展台等):

室外地面清洁要达到的标准是:地面无杂物、积水,无明显污渍、泥沙;距宣传牌半米处目视无痪、污迹。

每天两次,用扫把、垃圾斗对室外地面进行彻底清扫,清除地面果皮纸屑、泥沙和烟头等杂物。

每天上班时间每隔一小时巡回清扫保洁一次。

发现污水、污渍、口痰,应立即冲刷、清洗干净。地面粘有口香糖,要用铲刀消除。

垃圾桶每天上、下午各清倒一次,并用长柄刷子沾水洗刷一次。

随时用水冲洗地面、墙面。

2、室内地面(大堂、公地面)地面清洁的要求是:地面无烟头、纸屑等杂物,无污渍,大理石、花岗石地面、墙面有光泽。公设施表面用纸巾擦拭无明显痪。不锈钢表面无污迹。玻璃门无水迹、手迹、污迹。

每天上午及下午分两次重点清理地面,平时巡视保洁,重点清理地面的垃圾杂物。用排拖进行日常维护。

用扫帚清扫地面垃圾,用长柄刷沾全能水清除地面污渍,后用拖把拖地面。每天循环拖抹、推尘。

用干毛巾和不锈钢油轻抹大厅内各种不锈钢制品,含门柱、镶字等。

用湿毛巾拧于后,擦抹大厅门窗框、防火门、消防栓柜、内墙面等设施。

医院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级有关科室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系统。

2、各有关部门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医务处在院长的领导下要组织相关科室,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4、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应立即用电话通知疫情管理人员,疫情管理人员要立即报告院长,同时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5、医院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有权要求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采取医学措施时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并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6、对传染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的法律法律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7、医院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并定期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

8、发现人畜共患传染病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农、林部门应当互相通报疫情。

9、发现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对其主要领导、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态恶化等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医院公共卫生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