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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试题及答案(实用5篇)

作者:FS文字使者 2023年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试题及答案(实用5篇)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优秀的报告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试题及答案篇一

1、药品不良反应实行逐级、定期报告制度,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

2、各科室科主任负责使用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详细记录、调查、分析、评价、处理,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每月向院报告一次,院集中向上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其中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须及时报告。

3、《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的填报内容应真实、完整、准确。

4、新药(投入使用5年内)监测期内的药品应报告该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新药监测期已满的药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5、进口药品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5年内,报告该进口药品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满5年的,报告该进口药品发生的'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6、如发现群体不良反应,应立即报告院办,由院向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以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7、个人发现药品引起的新的或严重的不良反应,可直接向医院或所在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8、科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医院的有关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无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本科室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

(二)未按要求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的;

(三)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匿而不报的;

(四)因为工作不规范,由药品不良反应引起医疗纠纷的;

(五)隐瞒药品不良反应资料。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试题及答案篇二

一、 划分缺点、不良事件的标准

1、 工作欠细致发生的误差,因及时发现,未造成不良后果者视为缺点。

2、 发出未经灭菌的物品,无菌包缺少主要的器械,发错物品未及时追回,但还未造成严重后果者及发出未经灭菌的物品,无菌包缺少主要的器械,发错物品未及时追回,造成严重后果者属不良事件。

二、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 建立不良事件上报登记本,由本人及时登记的经过、不良事件法生的`原因、后果。

2、 发生不良事件时,责任者要立即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要在24h内口头或电话报告护理部。重大不良事件要立即报告护理部、院领导。发生不良事件责任者应在三天内提交书面检查材料。

3、 科室一周内组织讨论、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4、 发生不良事件不报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护理不良事件是指与常规的治疗护理所产生的预期结果不相符合的非正常事件。对所有发生在医院内的护理事件均应及时填写护理事件报告表并汇报。护理事件包括:给药差错、饮食差错、术前准备差错、辅助检查差错、针刺伤、护理投诉、护理事故、压疮、烫伤、坠床/跌倒、药物外渗、管道滑脱等。可分为一般护理事件、严重护理事件和护理事故。

1.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当事人要立即向护士长和当班医生汇报,本着病人第一的原则,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尽量避免和减轻对病人健康的损害,或将损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2.上报时间、途径及处理

(1)发生一般护理不良事件,当事人必须立即报告护士长,护士长了解情况后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于一周内上报到护理部,并在一个月内召开病区护理不良事件讨论会,提出整改措施。

(2)发生严重护理不良事件,当事人必须立即报告护士长,护士长了解情况后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在24小时内口头及书面报告护理部,3天内召开科室护理不良事件分析会,提出整改措施。

(3)发生重大护理事故争议必须立即通过口头及书面报告护理部及医务科,并逐级上报至分管院长.医院必须在6小时内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4)执行非惩罚性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并鼓励积极上报。逾期

未按上述程序处置,作隐匿不报处理,经查实,将追究护士长和当事人的责任。

3.各护理单元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对护理工作中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作如实登记,护士长按规定时间进行分析、讨论和提出整改措施。

4.护理部建立全院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档案。根据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的情节、性质与后果的严重程度,全面分析,既要注意责任因素,又要考虑技术因素和难以预料的意外情况,实事求是提出定性和处理意见。对重大护理事件,根据情况酌情处理。发生护理事故的由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处理。

5.护理部建立护理安全教育与护理事件分析讨论制度,每季分析讲评一次,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每年对年度护理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汇总分析,找出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教育,完善管理。

6.对有严重安全隐患的科室,发出护理不良事件预警告知书,起到警示告知作用。

7.对发生护理不良事件的护士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温馨提示信息,起到警示提醒作用。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试题及答案篇三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xx:校长,设置为我校责任疫情报告人,负责本校疫情信息收集汇总。

本校各班班主任为各教学班第一疫情报告人,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午检工作。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疫情日报告制和零报告制。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中心学校报告,由疫情报告人逐级向教体局和疾控部门报告。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由责任老师通过测量体温、询问等方式将异常学生情况做好记录。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特殊时期的晨检,由行政值周、值周教师、门卫在学校门口制定区域进行。不能让患有传染病的学生带病进入学校,第一时间切断传染源,并及时送医。

3.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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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9日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试题及答案篇四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为维护学校师生人身安全,有效处理学校突发治安事件,使学校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领导

小组组长:陈景顺,副组长:蒋先遥。成员:李镇培、杨迎军、廖少山、龙福春、刘国顺、柏小明、龙柏平、文华、谢林舟、吕为民、各班主任、保安员。

二、统一调度

根据突发应急事件的具体情况和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全校教职员工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三、突发治安事件的报告

(1)报告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发现突发治安事件后,相关人员在3分钟内向领导报告,学校在5分钟内向教育局报告,并及时向所在镇政府、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学校接到突发治安事件报告后,组长负责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及时向教育局分管领导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领导小组成员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组长负责全面指挥,副组长负责人员调集,检查到位和工作落实,配合组长工作;协调各处室工作、协调镇政府、公安派出所、村,安抚家长,劝退群众,隔离现场,并监督总务处工作的落实以及对电水、财产保护、卫生局联络工作和人员安全、救援、通道等,以及指挥和监督政教、教务处的工作落实及师生安全撤离路线,做好宣传工作。其他成员负责综合协调、联络监督、通信联络,车辆调度、现场任务调整,调度、检查人员到位和任务落实情况,现场勘察,保护和监察的早期介入,督查学生撤离的组织、稳定和安全工作,学生救援工作的检查和落实以及财产保护,协调公安、救护车辆进入通道畅通等。所有人员到现场后,按职责分备就位立即开展工作。

(4)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将从严予纪律处分和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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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报告程序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等事件后,应及时﹙半小时内﹚向教育局及当地卫生、公安、安监等相关部门报告。除口头报告外,还要在12小时内作书面报告。

二、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

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校内或校外)、中毒人数、中毒原因、主要症状等。传染病流行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传染病开始流行的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症状、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

三、及时报告事故进展情况

四、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1、各校要把及时、准确地报送学校事故信息放在信息工作的`首位。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哪一级发生迟报、漏报、瞒报问题责任由哪一级负责。对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和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必须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对擅自将事故情况通报社会、新闻媒体及网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章进行处理。

五、建立事故通报制度

为了吸取发生事故的经验教训,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学校的安全工作,教育组将定期对全街道学校发生的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等情况进行通报。做到警钟长鸣,努力减少并杜绝学校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的稳定。

2、对社会和新闻媒体的事故通报统一由街道办或区教育局负责,学校和托幼园所在没有得到批准情况下,不得善自对外通报。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幼儿园突发事件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幼儿园的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吉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园工作实际,制定本报告制度。

1、幼儿园组建突发事件报告信息网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报告体系。

2、各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马上报告园主管领导,园领导要在一小时内向市教育局和市防疫站报告。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流行的。

(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疫病。

(3)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在报告的同时,幼儿园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确定,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

3、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试题及答案篇五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就餐卫生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等有关规定,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集体健康,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我园特制订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1、认真统计每天在园就餐人数,并做好记载。

2、平时细心观察学生身体状况,特别是对在校就餐的个别学生有腹痛、腹泻、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要给予关心,及时送保健进行检查,作好记载。

3、发现学生在校就餐后3人以上有腹痛、腹泻、头晕、恶心、呕吐且症状相同等,及时就近送医院检查治疗并作好记载,同时向园领导报告。

4、通过医生检查后确认是食物中毒后,马上向上级主管部门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等打电话报告,然后写出书面报告。

5、学校食堂立即对食物样品封存,积极协助、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查明事故原因。为他们提供第一手资料。

6、成立事故处理领导专班,统计中毒人数和中毒情况,建立中毒幼儿医疗记载档案。

7、跟踪了解食物中毒事件的进展和中毒幼儿的康复、救护情况。

8、查明事故原因后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人责任,并进行处罚。

一、总则

(一)工作目的

为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突发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指导和规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将危害程度降到最低。

2、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对各类各环节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要建立、完善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3、全县统一领导,各镇人民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和职责分工,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反应及时、运转高效。对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反应,准确决策,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开展应急工作。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食物(食品)养殖、种植、生产加工、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县应急指挥部

县上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副任总指挥长,宣传部副部长张德庄、县政府办副主任马之正、县卫生局副局长陈慧任副指挥长,成员有宣传部、县计划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农发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监察局、县林业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粮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各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2、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研究确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预案;

(2)统一协调全县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

(3)组织指挥对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4)定期听取各成员单位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汇报,督促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

(5)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态的进展情况。

县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是县食品安全协调监管的决策领导机构。根据食品安全预测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

3.各成员单位及职责

(1)宣传部: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宣传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的新闻报道工作。

(2)县教育局:协助有关部门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协调因学生在校用餐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调查以及善后处理事宜。

(3)县民宗局:协助有关部门对涉及少数民族集体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和事后的`协调工作。

(4)县公安局:负责对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对事件的调查和事发地的监控工作。

(5)县财政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突发事件发生后资金的到位及管理。

(6)县农发局:负责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7)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对畜禽屠宰点单位的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对注水肉、病害肉源头的查处工作。

(8)县卫生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医疗救治和技术支持,依法开展对食物中毒事故原因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9)县监察局:负责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

(10)县林业局:负责组织林产品、野生动物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林产品、野生动物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11)县工商局:负责流通、经营领域内的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12)县质监局:负责生产、加工领域内的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并协助相关部门对重大、特大食品案件的查处工作。

(13)县粮食局:负责做好县级粮油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会同工商部门对粮食购销市场粮食质量的管理、监测和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14)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对重大、特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15)各镇人民政府:对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根据本预案研究制定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根据县政府的部署启动辖区内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和群众落实食品安全预防措施;负责本辖区一般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协助和配合县相关部门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二)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是县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局局长兼任。

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县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统一指挥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3)负责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4)研究、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5)根据处理食品安全事故需要,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6)组织建立和管理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

(7)向县政府、县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8)完成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应急处理小组职责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下设事故调查组、事故处理组、医疗救治组、案件查办组、专家咨询组、综合组。

1、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的性质和程度,按照职能界定,由相应部门牵头开展工作。其职责是: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2、事故处理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为主负责。其职责是: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3、医疗救治组由卫生部门牵头组成。其职责是:组织协调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4、案件查办组由公安部门牵头组成。其职责是:迅速侦办案件,追踪源头,查处违法当事人。

5、专家咨询组由事故调查处理组的主要牵头单位和有关部门组成。其职责是: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提供技术帮助。

6、综合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成。其职责是: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有关情况。

三、预警和预警机制

(一)建立监测系统

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农发部门发布有关初级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检测信息;质监、工商、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4个部门联合发布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分析整理,定期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

(二)预警机制与支持

县农发、教育、商务、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系统,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装、运输、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对食品安全事故风险及时预警,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三)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县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向当地政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上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下级向上级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1)各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政府相关部门;

(2)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餐饮单位;

(3)食品检验机构及学校、科研院所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

(4)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

(5)消费者;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四)通报制度

有关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同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报;经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确认后,在2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通报。

(五)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政府相关部门举报食品安全事故及其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或者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或者通报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四、应急查处、救援状态的级别和启动

(一)应急查处和救援状态的级别

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和查处救援工作状态分三级:

一级应急查处和救援状态:主要涉及全县特别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需要对全县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源头以及流通渠道进行全面监控。一次食物中毒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一人以上事故;或引起中毒的食品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不断增加,以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发生重大影响的其它食品安全事故。

二级应急查处和救援状态:主要涉及全县重大、突发食品安全问题,需对全县已经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源头以及流通渠道进行重点监控。一次食物中毒超过30人或发生一般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但引起中毒的食品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不断增加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级应急查处和救援状态:主要涉及我县发生的区域性、临时性食品安全问题,需对部分区域进行监控。发生食物中毒,一次达10-15人,陆续发生在30人以内、无死亡病例报告或发生在学校内、内区性及有关重要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应急查处和救援状态启动

1、发生危害性和蔓延性较强的一般突发事件或者重大突发事件,进入二、三级应急查处和救援状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发生了特大突发事件,进入一级应急查处和救援状态,立即启动应急查处和救援预案。

3、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启动应急查处和救援预案。

五、善后处置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六、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县上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技术平台,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承担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和通报等工作。

(二)人员保障: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县食品安全监察专员及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故处理。各镇人民政府应当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所需的医务、公安、交通等人员保障。

(三)物质保障:各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必要时由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

(四)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资金,该项资金由县财政局和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共同管理。

(五)宣教培训

各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培训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七、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一)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三)领导小组确认必须启动应急程序的,应立即派出应急小分队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处理。同时应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争取配合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