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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御工作总结汇报(优秀5篇)

作者:琴心月 防御工作总结汇报(优秀5篇)

总结是对某一特定时间段内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够使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总结吧。优秀的总结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总结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防御工作总结汇报篇一

第一条为了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云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雷电灾害防御(以下简称防雷),是指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活动,包括对雷电灾害的监测预警、调查研究、评估鉴定和防雷活动的组织管理、风险评估、科普宣传、雷电防护工程的专业设计、施工监督、验收以及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与维护等。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工作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防雷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雷工作的领导,制定防雷规划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防雷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防雷工作应当纳入政府的安全生产责任、消防安全责任和绩效考核内容。

第六条 市、县(市、区)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防雷工作。

第七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防雷减灾技术培训,广泛开展防雷知识宣传,增强公民的防雷意识。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结合实际,做好本单位、本区域群众性的防雷知识宣传教育。

学校应当将防雷知识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内容,增强学生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防雷工作,推广农村住宅建设防雷安全适用技术标准,在雷电灾害易发区建设防雷设施,提高防雷减灾能力。

第九条 对在防雷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等有关部门按照合理布局、信息共享、有效利用的原则,组建雷电监测网,研究、开发和利用先进防雷技术。

第十一条雷电灾害预警信息由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统一向社会发布。

第十二条下列场所或者设施应当安装防雷装置:

(二)石油、化工、燃气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贮存场所;

(三)风能、太阳能、垃圾发电等能源基地;

(五)轨道交通和车站、机场、码头等交通枢纽;

(六)其他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行业标准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场所或者设施。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项目的防雷装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并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的单位,应当取得省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证。禁止无资质或者超出资质范围从事防雷装置检测。

第十五条防雷装置设计实行审核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建设工程防雷装置设计方案报送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气象主管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未经审核,不得开工建设。变更或者修改防雷装置设计方案,应当重新报审。

第十六条 防雷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审核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委托具有气象主管机构颁发资质的防雷检测机构根据施工进度进行跟踪检测,工程完工后出具防雷检测报告。

第十七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申请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受理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未通过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第十八条建设或者管理单位在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气象主管机构认证的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单位进行评估,并编制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

第十九条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一)学校、医院、旅游景区和其他城乡雷电灾害易发区域;

(二)石油、化工、燃气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贮存场所;

(三)风能、太阳能、垃圾发电等能源基地;

(四)轨道交通和车站、机场、码头等交通枢纽;

(五)大型商业、住宅等人员密集的建设工程项目;

(六)国家《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类防雷建(构)筑物。

第二十条防雷装置应当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其中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和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至少检测一次。检测由具有防雷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防雷装置的使用单位应当持防雷检测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第二十一条防雷检测机构在检测中发现防雷装置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通知被检测单位,并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由气象主管机构监督整改。

第二十二条 防雷装置的使用单位应当制定防雷安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完善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第二十三条单位和个人使用的雷电防护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并符合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损毁和擅自移动防雷装置;确有必要移动或者拆除的,应当征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同意。

第二十五条市、县(市、区)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定期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雷电灾害情况,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

第二十六条 雷电灾害发生后,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抢险救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立即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二十七条 市、县(市、区)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及时开展雷电灾害调查和鉴定,查清雷电灾害原因和性质,提出整改措施。调查和鉴定报告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

第二十八条 遭受雷电灾害应当及时向气象主管机构报告,任何单位不得瞒报、谎报。

(二)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四)防雷装置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验收或者未取得验收文件,擅自投入使用的。

(一)应当安装防雷装置而拒不安装的;

(二)使用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防雷装置或者产品的;

(三)已有防雷装置,拒绝进行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

(四)对重大雷电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xx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由市、县(市、区)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建议发证机关吊销其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书。

第三十四条气象主管机构工作人员在防雷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导致雷电灾害重大事故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本条例所称的防雷装置,是指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他连接导体等构成的,用以防御雷电灾害的设施或者系统。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自20xx 年3 月1 日起施行。

防御工作总结汇报篇二

一、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我重视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在工作中,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水平。

二、努力工作,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1、一周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自己平凡而普通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努力做好服务工作。

2、领导交办的每一项工作,分清轻重缓急,科学安排时间,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防御工作总结汇报篇三

防汛抢险工作实行单位个人负责制,成立以于陈东旭同志为组长,李开志同志为副组长,各组人员为成员的防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水库防汛抢险工作的统一指挥、布置防汛抢险工作各项要求。库区内各施工单位的负责人为本单位的防汛抢险第一职责人。领导小组的建立,明确了防汛职责体系和运转机制,为做好库区防汛防洪工作带给了可靠的组织保证。

结合库区实际,对《防汛预案》进行了修改完善,此次修编更加突出了防汛重点,进一步完善了防汛指挥体系,明确了防汛职责,并按新的汛情预警及颜色制订了应急预案的具体实施步骤。使其针对性、操作性更强,监督施工企业建立防汛体系并将项目防汛职责人和防汛值班人联系方式上报防汛办公室备案。

今年,项目部对防汛抢险队伍进行了调整充实,组建了以专职防汛人员为队长的专业防汛抢险巡查队和具有必须专业技术的工程抢险队共计30人。4月8日,组织专业防汛抢险巡查队伍进行演练,提前练好内功,为防汛抢险工作做好充分的人力准备。与此同时,建设局按照管委的有关要求,用心储备防汛物资,并在汛前逐项检查防汛物资的完好状况,及时更换、补充,并建档立卡,做到有备无患。

对库区的重点防汛部位,制定了专门的防汛预案,并落实专人巡查,及时发现和掌握汛情。对人工围堰、泄洪排水沟渠等重点部位实行严防死守,进一步加强对上游巡查力度,并做好安全巡查记录,及时发现大坝及围堰可能存在的渗漏、裂缝、滑坡、垮塌等安全隐患。同时科学合理调节水位,指定在水库上游设立水位监测员,实行24小时水位监测,明确了水位监测员的工作职责,强化职责意识,做到了早预测、早监测、早报告,为确保安全度汛创造了有利条件。

制定并完善干部防汛值班制度,在汛期,项目部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各相关施工职责单位设置固定防汛值班室,并持续24小时畅通。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准时到岗,按照区防汛办要求及时将雨情、汛情向施工单位通报并做好相应应对措施。做到了一般事务自我处理,特殊事件或遇紧急汛情、灾情及可能发生的重大隐患立即向管委领导报告。并认真做好了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专业防汛队员坚持对库区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防汛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职责单位,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解决难度较大且影响防汛安全的重要问题,先采取临时保护措施,并向局防汛指挥领导小组汇报,确定处置方案。督促有关部门重点职责部门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项目部督促施工单位抓紧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排查整治。

20xx年的汛期结束,但防汛工作还远没有结束。在来年的防汛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根据项目要求,早动员,早部署,层层检查,狠抓落实,不松手不停步,常抓不懈,不折不扣地把防汛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注重提高建设局干部和群众的防洪防汛意识。为下游人民带给良好的环境和有力的保障。

防御工作总结汇报篇四

二、查找不足反思改进

1、有时候在一些突发故障比较集中时,没有分清轻重缓急,科学的去安排时间,导致少数问题处理不及时。

三、提高认识持续进步

2、领导交办的每一项工作,分清轻重缓急,科学安排时间,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xx年的工作已顺利完成,有收获也有缺憾,本岗位作为公司一个服务性岗位,在工作中如果存在的一些问题望领导及同事指出并指导!在来年,我会继续秉着兢兢业业,恪尽职守的态度,把工作做得更好,让自己的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防御工作总结汇报篇五

指示是领导机关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要点及要求、步骤和方法时所使用的一种具有指导原则的下行公文。下文是加强防御台风工作的指示,欢迎阅读!

各单位: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警惕,克服麻痹思想,把防御台风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严格要求,全面落实各项防御责任。要坚持领导到岗到位,以身作则,靠前指挥,把防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做早、做实、做好,确保把防御措施落实到台风到来之前。

二、加强管理,确保通知到位。目前,正值学校进入期末阶段,学生部门和各学院要通过手机短信、网络等途径,及时向本单位师生,特别是暑期留校的学生,发出台风警报,通知他们做好防御台风的准备,特别是不要到江河等危险的地方游玩。一旦出现当地气象部门停课级别预警信号时,全面停止由学校组织的培训班、实习和社会实践等户外集体活动。学工部、研工部和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确保台风期间每一幢留有学生的宿舍楼都有政工干部值守。

三、立足防范,落实防御措施。各单位要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盯防安全隐患点,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组织人员关好门窗、水电等,保证教学、办公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基建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等相关单位要切实做好防范工作,加强对校园户外广告牌、树木、地下库、车辆、用电设施、排水道、施工工地和易产生洪涝灾害等部位的巡查。要根据台风形势变化,及时启动学校防汛工作应急预案,加强应急调度,积极应对防抗台风。

四、加强值班,保持信息畅通。各单位要强化24小时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加强巡查力度,及时掌握信息,千方百计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要建立快速反馈机制,保证信息联络渠道畅通无阻,发现险情灾情要及时处理,并立即向学校总值班室、学校办公室和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报告。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当前防台风形势十分严峻,各地各部门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迅速传达、贯彻、落实省、市领导重要指示精神,把防台抗灾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以最坏的打算做最充分的准备。各级领导要按照防台预案要求进岗到位,停止一切与防台工作无关的外出活动,抓紧部署落实各项防台措施。各级责任人要坚守岗位,切实加强防汛值班。各新闻媒体要加大防台宣传力度,将台风动态和防台部署及时向公众发布。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海上防台工作。水上防台分指挥部和沿海地区要及时对船只避风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类船只按要求在8月1日14时前全部进港避风。同时要加强港口、码头、航线和沿海施工作业、无动力船只的安全监管,做好沿海养殖人员的防台保安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三是要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各地要加强水库、海塘等水利工程排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加固危险地段、非标准海塘及标准海塘薄弱段。要加强洪水调度,做好水库、河网的预泄、预排,处于高水位运行的要立即降低水位,腾出库容,提高防洪排涝能力。

四是要加强城市防台风工作。城市防台分指挥部和各地要切实加强城市、城镇特别是城市新区、开发区的防洪排涝工作,全面排查地下空间设施和低洼易涝区域,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同时要加强电力通信、施工工地及工棚、户外广告牌等市政公用设施、高空设施和城乡危旧房等安全管理,严防发生伤人事件。

五是要做好山洪与地质灾害防御工作。“苏拉”很可能给我市带来强降雨,强降雨容易引发山洪地质灾害。各地要充分发挥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和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作用,各类责任人要及时进岗到位,加强对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易发点等危险区域的巡查监测,发现险情,及时预警并转移危险区域的群众,确保人员安全。

体情况, 结合群众经验,定出各项具体有效的防御办法。

二、各级气象部门,应进一步提高台风警报的时效和准确性,详细分析所有可资利用的情报资料,发掘气象记录的潜在力量,加强学习先进理论,及时总结经验,克服各方面的困难,以便及早发出更为准确和具体的警报,并应注意监视情况的变化发展,随时加以必要的补充与订正。全体气象工作人员,应加强责任心,以提高预报的准确性,加速提前预报警报,坚决消灭一切责任事故。

三、邮电部门应加强对气象预报警报的传播工作,力求缩短传播时间。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沿海各地的暴风警报站和散布各处的收音站等,以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各种防御台风的设备,如海塘海堤、灯标信号设备、港口的避风锚地、 防风防汛器材以及船只上的救生、 消防医药等安全设备等,应立即组织检查,必须加强的均应加强。

五、贯彻防御台风工作的统一领导。经常遭受台风袭击的地区,当地政府在台风季节以内,应按具体情况和需要,组织专门机构或指定一个机构负责统一指挥防台工作。所有停泊在海军基地或水警区各港口的国内外船只的防台工作,应服从海军统一指挥;所有停泊在非海军基地或无水警区以上指挥机关各港口的国内外船只的防台工作,应服从港务局统一指挥。各港务局与海军应相互密切协作,海防公安部队更应努力协助。一切有通讯设备的部队、企业、机关,当得知台风将向本地区袭击时,都应负责通知当地区公所、乡人民委员会和群众团体等机关;并应检查所属各部门的防台工作、拟定警报的传递办法、救护组织等,以便在台风袭击前能迅速做好必要的准备和事后做好善后工作。在防台工作中应百倍提高警惕,防止分子的一切破坏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