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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沟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作者:韩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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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沟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篇一

为迅速处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造成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负责统一组织、监督和检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负责人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主要任务是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领导组的各项决策、命令;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

(一)抢险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当地公安派出所、武装、民政、卫生等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及时了解、控制现场情况,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随时与县领导组办公室保持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二)救护组:由县卫生局负责,县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各医疗、医药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车辆赶赴现场,设立现场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调动医疗人员、器械、药品参加伤员抢救工作。

(三)事故调查组:由县公安局负责,县公安局局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交警、消防等部门及当地公安派出所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疏导现场周围交通,勘查现场,调查取证,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排除险情,恢复道路交通秩序,积极参加救护和理赔等工作。现场勘查可根据需要商请县人民检察院和县监察局派员参加。

(四)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保险公司、事故车辆单位或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转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损失的群众,接待和安置前来参加事故处理的遇难者家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和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

三、处置原则和要求

(一)事故发生地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在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的同时,要在1小时内核实清楚情况并向县公安局报告,县公安局迅速报告县委、县政府。

(二)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或接到县委、县政府的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参加现场处置工作。

(三)首先到达事故现场的部门,要在尽量保护现场的情况下,全力抢救伤员和财物,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及违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四)县事故调查组要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事故赔偿由相关保险公司及事故责任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理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写出书面总结报县领导组办公室。

地沟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篇二

为加强校车运行监督管理,防范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乘车学生人身安全,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及诸城市人民政府《接送学生车辆配备管理实施方案》、《关于成立校车管理工作委员会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制定本方案。

适用于发生在接送学生途中(有学生在车上)的校车交通事故。

1、学校成立学生宿舍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负责协调指挥,包括:人员救护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沟通协调组。要求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2、人员救护组负责为受伤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并在第一时间就近送至区级以上医院;疏散引导组负责疏散其他学生;通讯联络组负责对内对外的联络汇报工作;沟通协调组负责与家长的沟通协调安抚工作、与交警部门、校车租赁公司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1、环境因素,如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或道路湿滑等;

3、没有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

6、未配备随车照管人员,或随车照管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7、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交通安全知识不足;

8、其他可能造成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

3、驾驶员必须为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思想素质好,安全意识强;

5、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

6、校车驾驶人严禁酒后驾驶校车;

7、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随意变更行车路线;

8、照管人员应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认真履行职责;

10、如遇恶劣天气,学校及时提醒校车驾驶人、学生及家长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校车接送学生安全。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事故,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一旦发生校车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110、120电话报警,同时向服务学校报告。

2、学校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向中心校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报告,镇街学校应同时向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3、学校要立即派人到达现场,了解伤者情况,判断伤情,先行急救,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有伤亡要及时联系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家长或者家属。

5、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

6、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取证。

7、及时通知校车保险机构,配合保险机构做好对交通事故的评估和理赔工作。

8、妥善处理好其他善后事宜。

1、学生伤害事故的善后处置参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置预案",注意在与家长协调时要求事故涉及的其他方责任人(如:校车租赁公司等),一同参与协商解决。

2、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立案后,由交警部门依法解决。

地沟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篇三

  (1)幼儿应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幼儿应走路边。

  (2)过马路时,必须走人行横道。通过由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时,必须遵守信号规则;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时,要注意车辆,不得追逐、横冲直撞。如果没有人行横道,你必须直接穿过。车辆驶近时,不允许突然横过。如果有立交桥或地下通道,必须走人行立交桥或地下通道。

  (3)不得在人行道、车道、铁路道口的护栏上横过或斜靠。

  (4)在道路上,不得对车辆拾取、追赶、强行停车或抛抛物线。

  (5)幼儿在街道或道路上行走,必须由大人或老师带领。

  2、幼儿在乘车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公共汽车、有轨电车和长途汽车必须依次在站台或指定地点和家长一起等候,待公共汽车稳定停车后随大人一起上车。

  (2)禁止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等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

  (4)机动车行驶时,不得将车身任何部位伸出车辆外或跳跃。

  (4)加强师生日常安全、行为规范和法制教育,提高自卫意识、自卫能力和自救能力。

地沟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篇四

1、学校电路老化或乱拉乱接临时线;

2、违章或不当使用电器;

3、食堂人员操作不当;

4、实验操作不当或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及管理不当;

5、违章点燃明火;

6、乱扔烟蒂、小孩玩火等等。

1、校长为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校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根据消防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3、加强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组织消防演练,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以及掌握逃生的方法。

4、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栓及消防通道符合要求;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立即拨打119、110报警外,并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即刻指挥各组行动,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并立即拨打119、110报警电话,并火速报告学校领导。

2、校领导在接到报告后,应即刻向区教育局领导汇报。

校领导接警后,在报警的同时应立即组织灭火行动组灭火;初起火点的教职员工要就地取材用各种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1、起火点有学生时,发现者和听到报警者(教职员工),应迅速打开通道,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如火势已蔓延,要稳定学生情绪等待救援。

2、疏散引导小组立即到达各指定位置(楼梯口、转弯口等),引领学生快速到达疏散集中地,尽量安慰管理好学生,不使学生走失、走散。

3、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如有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1、领导小组成员的通讯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

2、通信联络组接警后,应速到达现场,将相关情况通知各有关方面,向有关领导汇报情况,联系引导110到达现场扑救,联系医疗部门实施医疗救护。

3、安全救护组要就地对伤员展开施救,并迅速送伤员到医院救治。

1、火灾后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2、火灾发生,领导要到一线指挥,人、财、物要及时到位,迅速传递有关信息,尽最大可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使损失减少到最小。

1、组织领导: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一旦发生事故,实行逐级负责,校长在由校长指挥,校长不在由分管校长指挥,以此类推。

2、工作小组:

总指挥:z

副指挥:zz

(2)安全救护组:(东)z(南)z(西)z以及各校区卫生指导师;

(4)通信联络组:z

地沟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篇五

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在发生火灾事故的紧急情况下,能快速做出响应,采取应急与救援行动,控制并消除火灾事故,最大限度降低因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关于建筑工程工地防火措施》及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文件精神,制定项目部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队长:牛宝成(项目经理)

队员:李晓翘赵建兵何怀建杜洪发付振华

1、应急救援分队负责火灾发生后应急救援的领导、指挥与协调工作。

2、应急救援分队负责定期组织演练,火灾发生时保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迅速开展应急灭火救援工作。

3、义务消防员负责切断电源和灭火扑救工作。

4、材料部门负责应急设备和应急器材供应及物资、资料的抢救工作。

5、调度员负责安全警戒和外部消防部门联络。

6、安全员负责火灾现场的保护。

7、管理员负责人员的疏散及伤员的救治。

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值班电话:0915—3318455

火警:119

急救:120

现场紧急医疗救援所:上津镇孙家湾门诊部。

1、项目部火灾事故应急分队接到火情报告后,应迅速做出判断,如火情的严重程度不大,且依靠项目部力量完全能解决的,应迅速启动现场(项目部)火灾救援预案。上报公司后,公司则不启动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重大火灾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迅速带领其成员奔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并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各种(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支持;项目部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分队做到迅速出击,开展事故侦测、警戒、疏散、人员救助、灭火抢险等有关应急救援工作。当事态超出公司救援能力,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向外部救援,尽可能,尽快地控制并消除事故,营救受害人员。

3、火灾扑灭后,立即清理现场、人员清点和撤离、警戒解除,随后进入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阶段。

4、上述工作完成,执行应急关闭程序。由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长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1、项目部、各工班自备消防铁锨数把。

2、各人员自备水箱、脸盆。

3、以伞河水为水源取水。

项目部在事故发生后,编写火灾事故报告,落实责任,提出改进意见,完善应急计划。

地沟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篇六

本方案适用于疫情防控期间实际生产经营地址在本镇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一)防疫防控措施到位。申请复工的生产企业要制定好防疫防控方案,并严格执行,确保不发生疫情。

(二)属地监管责任到位。申请复工生产企业所管辖的公司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做好企业防疫防控措施执行情况的指导、监管和协调,做到严控、有序复工,全过程监管。

(三)事前事后管理到位。对于复工的生产企业,将防疫防控工作从事前审核到复工后的日常生产贯穿始终,确保措施到位、行之有效。

(一)严格落实各项防疫防控措施,达到复工基本要求(附件1)

(二)原则上应属于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不属于上述类型的企业原则上不予批准复工。

(一)企业申报。向所管辖的公司递交复工申请(一式四份,法人签字、加盖公章)。申请材料包括:《青浦区生产企业复工审核报备表》(详见附件2),复工方案(包括防控防疫方案),相关说明材料。

(二)管理单位初审。各公司审核应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在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进行初审,并出具相关意见,初审合格报镇经发办。

(三)镇审核。镇经发办收到初审合格企业的材料后,牵头相关部门到企业进行核查,符合有关要求的`,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经镇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报送区经委。

(四)区经委备案。收到镇审核同意复工的材料后,区经委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查看,对符合防疫防控要求的予以备案。

(五)区经委信息汇总报市经信委备案。每天16时前,区经委将《本区域内经各区经委核查批准企业复工汇总表》以及当天批准的《青浦区生产企业复工审核报备表》一并报市经济信息化委备案。

(一)各复工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增强防疫防控意识和责任,做到“三个全覆盖”,即人员管理全覆盖、防疫过程全覆盖、生产环节全覆盖。建立保长制度,落实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长制度》相关工作要求,成立防疫应急小组,负责对企业员工、供应商(食堂、保安、物流送货等)、客户、来访人员等所有需要入厂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厂区和宿舍进行定期消毒,做好相应的台账记录。要严格加强返沪人员管控,原则上湖北籍员工不允许返沪,对于来自重点疫区的员工,应按规定隔离,禁止复工;对于其他省市返沪以及本市户籍外出返沪的员工,要全力落实防疫防控要求,房东要履行房东责任制。取消聚会或社交活动,加强员工健康宣传教育,督促做好员工个人防护,佩戴口罩,保持个人卫生,不随地吐痰,勤洗手等。一旦出现不符合规范的情形,应立即停产,逐级上报情况,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发现确诊病例的,采取上述措施之外,按照“一人确诊,全厂停产,全员隔离”的要求,积极配合市、区、镇三级相关部门采取有效防护隔离措施。

(二)各经济公司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增强源头把控意识,严格把关、严格审核、严格上报。要做到每报必查,做到“三进三查三确保”(即进大门、进厂区、进车间,查进出厂区管理、查防疫应对措施、查往返员工名单,确保安全、确保供应、确保信息畅通)。在同意企业复工申请后,要落实督查职责,定期检查企业防疫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督促企业及时整改。要强化信息报送意识,及时将复工相关信息、企业检查信息报送镇相关部门。一旦出现不符合规范的情形或发现确诊病例,应立即要求企业停产、采取有效防护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镇相关部门。

(三)成立练塘镇企业复工领导小组,按照“严控、有序复工”的要求,对拟申请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对市征用、区急需的行业和企业予以支持,尽快上报区经委,核发复工通知书。对于不符合复工要求的申请不予备案。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存在擅自复工等现象的,由综治办牵头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区级部门。要合理安排调配人员,对复工企业开展全覆盖、“三不一直”抽查(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插现场),落实“三进三查三确保”要求。要形成部门合力,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有关检查情况要及时通报所属公司,落实整改要求。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后续如有与上级部门最新通知不一致的情况,按照上级部门有关通知精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