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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应急预案(优秀18篇)

作者:笔尘 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应急预案(优秀18篇)

在应急预案中,需要明确各个岗位的责任和职责,以确保各项应急工作的有序进行。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应急预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学校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爆发以来,总务处在学校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多措并举,全力做好学校防疫物资储备,为早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迎接复学奠定坚实基础。具体方案如下:

一、建立并落实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责任体系。

强化责任,明确分工,抓好落实,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动态掌握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情况。

建立学校防疫物资储备情况日报告制度,及时盘点疫情防控物资库存,建立台账,动态管控,科学使用,合理测算,坚决杜绝物资浪费。

三、扎实做好防疫物资采购工作。

在物资紧缺的大环境下,自一月底开始,总务处积极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力争学校所需防疫物资储备到位,为开学做好充分准备,确保开学后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迅速步入正轨。

四、储备情况。

和教师提供口罩和体温计,具体储备情况如下:

五、储备措施。

1、目前储备物品能满足九年级复课的需要,九年级复课后,学校计划在学校配备一定数量的`口罩为师生备用。

2、现在主要的防疫物资是一次性医用口罩,我们已经联系好供应商,随时供给。为1至8年级开学做好充足的物资准备。

学校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为进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使管理,切实发挥防控物资在保障师体健康与命安全的重要作,现就应急防控物资保障使管理有关方案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急防控物资的管理。

1.经检验合格的应急防疫物资,按照防疫物资的不同属性,实分区、分类存放。

2.应急物资应妥善保管,做好防潮防作。尤其是84消毒液、医酒精等消毒品,都有定的`腐蚀、易燃性,存在保存和使风险,要严格操作规程,切实做到安全使。

3.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定期检查防疫物资使情况,防应急防疫物资被盗、揶、流失和失效。

应对最严峻疫情需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防控物资应急准备作,加防控物资储备度,确保紧急状态下能调得出、得上,最限度保障好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学校安排定的专项经费于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储备量的防护品:罩、套、护镜、防护服、消毒液、洗液、额温枪、电体温计、消毒具等,物资储备量应达到个星期使量。学校保障每个班级标配把额温枪、个电体温计、免洗消毒液、消毒液及喷壶等。

三、应急防疫物资发放使。

发放使原则。

(1)厉节约。在前防疫物资紧缺的现状下,要牢固树“科学使、厉节约”的思想,尽可能发挥最佳防疫效果。

(2)严格使范围。应急防疫物资专项于当前学校疫情防控作,律不得擅改变、扩使范围和途,不得出售、出租防控物资。

(3)统筹调配。学校总务处结合现有防疫物资实际存量,以及各班级防疫物资需求,确定防疫物资使发放数量。

应急防疫物资发放。

1.严格发放程序。发放疫情防控物资要做到账清楚,续完备,谁签字、谁负责。要对发放情况登记造册,建台帐,总务处负责管理使情况。

2.严格回收管理。对未使或者可回收利的防疫物资(体温计等)在疫情结gq后要进清理消毒,及时组织回收,按照要求交总务处。

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和**月**日省市县疫情防控调度会议精神,为确保我县新冠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供应,特制定本方案。

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场监管、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一)组织机构。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设生活物资保障组,由发改委、经信(商务)局牵头,粮食、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城管、宣传、教育、民政、财政、应急、统计等部门参加,协调解决我县疫情重点地区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二)工作职责。

负责督促超市卖场、农批市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水电供应、物流企业等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的实时监测和需求预测;加强对居民用水用电的供应保障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进行基本生活救助;做好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控,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统筹做好生活物资运输工作,为配送、调运创造条件,确保运输通畅;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信(商务)局:牵头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建立蔬菜、食用油、食盐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足额保障疫区生活物资;搞好电力、通信保障工作,保障疫区电力供应,通信通畅;保证疫区成品油足额供应。

粮储中心:负责粮源的组织安排;按规定程序动用粮食储备;建立粮食市场信息监测日报制度;及时掌握粮食供应、库存情况及价格变化情况,及时作出预警;加强统筹调度,做好粮食加工、配送、供应等环节的有效衔接、确保各环节运行畅通,保障高效;加强舆论引导,通过主流媒体及时发布准确粮食市场供求信息,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排队抢购行为。

交通运输局:全力做好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保障工作,疫情防控时期,粮油、蔬菜、肉蛋奶、畜禽及产品、水产品等重要生活物资及种畜禽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落实生活物资运输“绿色通道”制度,确保生活物资优先顺畅通行;统筹做好生活物资运力保障工作,充实完善道路货运应急运力库,摸清**公司、**物流等企业运力状况,提前做好车辆运行检查,并保持企业负责人和车辆驾驶员的通信畅通,确保能够随时投入应急运输任务,加强对市场生活物资运力情况监测,遇有生活物资运力困难时,及时组织运力补充,确保生活物资及时送达;及时做好生活物资运输途中协调工作,加强与生活物资来源地、运输行经地交通运输部门联系,确保我县生活物资快速运达。

农业农村局:积极组织农业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开展农业生产;摸清粮食、蔬菜、畜禽等产品生产情况;配合做好农产品市场保供应急工作。

市场监管局:做好生活物资的价格监管和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生活物资特别是粮油、蔬菜、肉蛋奶等的价格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价格违法行为。

公安:坚决遏制和打击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对于故意造成社会恐慌情绪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

城管局:加强居民用水用气监测预警,协调做好供应保障。

宣传部: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组织志愿者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活动。

民政局:掌握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生活必需品需求情况,及时进行基本生活救助;指导各类养老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精神福利机构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财政局:负责市场供应应急处置相关的财政资金保障工作。

应急管理局:做好相关生活应急物资的调配工作,及时调拨物资,完善相关手续,并对物资的是用提出明确要求,使用完毕,清洗、消毒后入库。

生活物资保障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本部门职责任务,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沟通情况,形成工作联动,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县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稳定社会秩序。同口寸,各相关职能部门或系统依据各自职责,必须细化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疫情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潍坊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青州市范围内因新冠疫情突发造成或可能造成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蛋品、奶制品、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关系突变,导致商品脱销供应不畅,影响社会稳定,需对突发情况立即处置的应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商务局成立商务系统应急保供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及分管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副科级领导干部及各保供企业(商超)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秩序和市场运行科,负责日常工作。各镇街区分别成立应急保供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必需品的保障供应,市商务局做好联系包靠。市直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助执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直各相关部门,各镇街区)。

(二)明晰保供网格。城区确定12家商超作为重点保供企业,对应划分12个网格;全市13个镇街区确定54家重点商超作为保供单位,对应划分54个网格,确保城乡保供全覆盖。严格执行市场供应情况报告制度,加强趋势预测。对全市66家保供商超及6家生活必需品承储企业加强监管,确保储备物资数量充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镇街区)。

(三)明确保供流程。

城区保供流程。城区各保供商超根据划分的网格区域,将保供任务细化到人、到物资、到车辆,做好保供演练。接到指挥部保供指令后,立即启动保供程序,商务局包靠人员、街道联络员、商超联络员迅速联动,由街道联络员提供物资明细,保供商超分装消毒后,由商超工作人员装车配送至指定地点,街道联络员负责做好交接和结算。

镇街区保供流程。镇街区联络员负责收集村(社区)生活必需品明细,对接网格内保供商超,保供商超分装消毒后,由商超工作人员装车配送至指定地点,街道联络员负责做好交接和结算。镇街区总联络员、商务局包靠人员做好协调。

(四)强化隔离点保障。城区隔离点生活必需品的保障由城区对应网格内保供商超负责;镇街区隔离点生活必需品的保障由各镇街区辖区对应保供商超负责。

(五)做好全市统筹和储备。因封控等原因超市停业或进货渠道受阻,按照“就近补位,全市调配统筹”的原则进行调剂和补充。城区网格内保供商超出现暂停营业时,由商务局包靠人员协调就近商超补位;镇街区网格保供商超出现暂停营业时,由镇街区总联络员负责协调就近商超补位。做好商超现有供货渠道与从我市采购两手准备。

(六)启用市级储备。蔬菜由青州市南小王晟丰土地股份合作社、青州祥丰果蔬专业合作社、高柳镇九州农庄和何官镇天禄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组织车辆和人员供配;猪肉由青州市凯佳食品有限公司供配;牛羊肉由青州邦诺清真食品有限公司供配;米面油由市级粮油储备库供配。(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

(七)规范市场秩序。对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缺斤短两等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经营活动进行打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八)畅通绿色通道。部门联动,确保物资运送畅通。(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商务局)。

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为准时、有效地保障宽敞人民群众的生活物资供应保障,保证百姓民生物资供应,制定本方案,本方案将依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准时更新。

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平安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遵循“依法、科学、规范、统一”的原则,依据“有力、有序、有效、有度”的防控方针,加强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作用,依法、科学、规范做好全镇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由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支配部署,依托各村、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党员骨干、志愿者、爱心人士作用,切实保障全镇百姓生活物资供应,满足百姓日常生活需要。

1.指定商超。镇疫情防控办公室依据辖区各类商超规模,指定3家超市(福联商店、帅帅超市、镇供销合作联社)作为全镇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商超,并上报县防控办备案。

2.需求上报。辖区百姓将各自生活物资需求向所在村、社区具体网格信息员反应,由各网格信息员汇总百姓各类生活物资数量、规模,并上报各村、社区二级网格长(即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由各二级网格长统一上报至镇疫情防控办公室。

3.物资配送及发放。由镇疫情防控办公室统筹各村、社区物资需求,通知各村、社区民兵连长,在指定时间到具体商超领取生活物资并运输至各村、社区。各村、社区依托网格化管理模式,组织网格员、信息员、党员骨干、志愿者等对各网格内百姓逐家进行配送。

4.商超物资保障。各指定商超依据各自生活物资储备实际状况,提前向镇疫情防控办公室反馈,如需外出至县内进行选购,由镇疫情防控办公室向县防控办沟通,并准时进行物资选购。

1.全部进行物资安排、外出选购物资的车辆、人员必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物资的消毒,尤其是各指定商超要做好选购物资的消毒工作。

2.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因物资供应保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有失职行为和重大过错,造成百姓物资供应不准时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责,对于不执行有关规定或相互推诿、工作不力的人员依法予以严峻处理。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应急预案

为做好成品油紧缺情况下的市场供应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我县经济社会健康、稳步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县内出现成品油供应紧张时适用本预案。

(四)原则。

按照“确保公共事业,关注重点企业,统筹兼顾一般”的原则,科学合理配置成品油资源,做好成品油紧缺情况下的市场供应工作。

(一)组织机构。

成立xx县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县成品油供应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3)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5)应急预案启动后,组织和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工作;

(6)在成品油供应恢复正常时,决定解除成品油供应应急状态。

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2)落实应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执行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

(3)督促中石化浙江湖州xx支公司制定应急预案,并监督其执行;

(5)负责信息发布工作。

3、应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职责:

县商务局:负责成品油市场应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以及向县政府报送进入或解除紧急状态的相关信息资料,负责向县政府提出预警的启动和预警解除的建议,分析市场形势、提出应对措施,并负责成品油资源的配置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协调相关部门有序开展应急工作,加强对加油站及仓储设施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县委宣传部:负责成品油市场供需情况的宣传报道;指导协调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县发改局:负责跟踪监测成品油及其他关联商品价格变化,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负责协调重点工程建设用油。

县经信局:负责协调工业生产用油。

县教育局:负责协调学校(单位)用油。

县信访局:协调督促有关单位抓好成品油应急情况下的社会稳定工作。

县公安局:督促指导主管部门和业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厉打击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处置因抢购油而引发的各类治安事件,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县财政局:负责及时审核拨付国家、省、市安排的专项补贴资金以及县政府安排的应急专项经费和专项补贴资金。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公路长途旅客运输、客运出租、城市公交、城乡公交行业用油,及时组织协调成品油的公路、水路运输。并做好国、省干线公路保畅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农业生产用油。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协调各类医疗、卫生单位用油。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会同相关部门打击取缔未取得证照的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和超出核准登记经营范围、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的非法经营行为;加强流通领域油品质量抽检,依法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油品行为。负责加油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及时处置消费者对成品油质量和加油计量的投诉,严厉查处、打击违规行为。

县消防大队:负责加强成品油供应企业、场地的监督检查,消除消防隐患。

中石化浙江湖州xx支公司:负责调配和保障成品油的供应资源,维护所属加油站的秩序和安全,落实加油站加油的应急措施,确保油品供应;负责在成品油供应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向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积极向上争取计划配置,加大供油力度。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预案和自身职责制定成品油供应应急状态下的子预案。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制度,不得将保密内容向外泄漏,防止引发社会混乱。

(一)县成品油供应应急状态预警等级划分: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黄色预警(相对紧张):部分社会加油站出现停止供应;全县成品油市场需求量明显超过中石化xx支公司的正常供应量,成品油市场出现剧烈波动,明显影响全县经济安全运行和社会稳定的情况。

橙色预警(比较紧张):全县社会加油站停止供应,中石化xx支公司属下的加油站有二分之一的加油站出现成品油断档脱销,加油站出现排队加油,加油秩序难以维持的情况。

红色预警(极度紧张):由于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中石化浙江湖州xx支公司属下的加油站有四分之三的加油站出现成品油断档脱销,市场剧烈波动,需要向市级相关应急机构报告,申请市际调剂。

(二)成品油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中石化浙江湖州xx支公司要密切关注我县成品油供应情况,当本公司成品油总库存柴油、汽油其中一种不足5天的消耗量,且后续油源出现短缺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全县情况向县应急办和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在达到预警等级时按程序进入应急状态。

当成品油市场波动趋于平稳时,各加油站基本能保证24小时有品种齐全的成品油供应,且后续油源能够保证市场需求时,结束执行应急预案,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进入预警程序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协调中石化浙江湖州xx支公司做好成品油供应、库存、油源落实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研究制定解决办法,防止事件进一步扩大。

(一)进入黄色预警的应急措施。

4、县消防大队要加强对各加油站、点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

(二)进入橙色预警的应急措施。

6、县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密切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联系,正面报道成品油相关信息,引导群众在紧缺状态下合理消费。

(三)进入红色预警的应急措施。

2、确保重点工程、重点企业和交通用油,确保县城正常供应;

5、县新闻媒体随时报道各加油站、点成品油供应情况,正面报道成品油相关信息,引导广大市民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一)信息监测报告制度。

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供应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对成品油购、销、存的动态监测,及时掌握成品油供应和价格动态变化情况。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全县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定期向县人民政府书面报告,应急状态下实行日报告制度。

(二)信息发布制度。

应急领导小组在成品油应急期间定期向社会发布成品油市场供应信息。

(三)通信保障。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反映成品油市场应急情况,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四)成品油最低储备保障。

中石化浙江湖州xx支公司汽油、柴油最低库存量必须保持在1天的消耗量以上。最低储备库存未经应急领导小组同意不得动用。

(五)运输保障。

各平台、镇(街道)和公路、交通、经贸等相关部门做好成品油运输道路保畅协调工作。

3、公安部门要维护正常治安秩序,当出现由于成品油紧缺而引起的加油秩序混乱,甚至出现哄抢、冲击加油(点)和政府机构以及出现暴力行为等突发事件,公安机关要迅速介入,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人员、车辆,保护加油站(点)及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对不法分子的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七)安全保障。

在应急状态下,中石化浙江湖州xx支公司要加强对加油站、点和油库供油设施的安全检查和安全保卫工作。商务、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安全检查,排除可疑因素,防止加油设施人为破坏,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八)合理调配油源,实施限量定点供应。

在应急状态下,中石化浙江湖州xx支公司要服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调度,配合应急领导小组保证成品油市场稳定有序供应,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油源增加库存。

根据成品油供应应急状态的预警等级,中石化浙江湖州xx支公司要按照“先公共、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向应急领导小组上报定点加油站名单,重点保证重点项目、客运车辆和政府公用车等用油。

如采取以上措施仍不能稳定市场,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实行全县成品油资源统一配置,定向、定量、凭证供应等必要的非常行政管制措施。

(九)新闻宣传保障。

1、在应急状态下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发布我县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和最新油源信息以及定点加油站、点加油状况,以便合理疏导加油车辆,避免交通堵塞。

2、县委宣传部加强对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报道的管理。新闻媒体要本着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实事求是地报道有关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防止不实报道。

(十)奖惩制度。

1、有下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应急领导小组建议县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在处置成品油应急事件工作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出色完成任务的;及时准确报送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预警信息和动态信息,为应急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的;为成品油应急事件出谋划策,成效显著的;其它特殊贡献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和危害后果,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事件发生前后,没有按预案要求及时提供情报,玩忽职守,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造成后果的;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事件发生后,没有按预案规定及时采取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理应急事件中不听从指挥,或在紧要关头临阵脱逃的;对因信息沟通不及时和组织协调不力等原因,导致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事件情况对外报道不利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或严重后果的;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其他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一)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预案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文档为doc格式。

社区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根据《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隔离区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疫指发〔20xx〕20号)、宜宾市翠屏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翠屏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隔离区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20xx〕-67)要求,为深入总结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经验,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补短板、强弱项,针对可能出现的聚集性疫情,未雨绸缪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和应急准备工作,满足群众日常生活需要,切实抓好全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深刻汲取省外因生活物资供应不到位引发隔离区群众生活困难的教训,举一反三,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合优化力量,建立基层配送工作组织体系,压紧压实责任,强化隔离区群众生活物资供应“最后一公里”保障,畅通居民生活必需品配送渠道,确保配送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生活物资投放、调运、应急运输、配送等职能部门定期沟通会商机制。充分发挥镇、村(社区)、社(小组)三级基层治理网格体系,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小组(网格)、小组(网格)包户的三级包保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镇干部、村(社区)干部、公安干警、镇村两级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

(一)统筹调度力量,建立多元配送模式。各社区要迅速建立和完善物业小区党组织、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三方联动”机制,发动小区自治组织、楼栋长、志愿者和居民骨干等成立工作专班。非物业小区和农村院落要明确村(社区)干部牵头,发挥志愿者、驻村干部和热心党员群众等各类群防群控力量的作用,完善组织动员机制,通过巡逻走访、村(社区)和小组微信群等,及时收集隔离和居家观察人员生活所需物资信息。建立线上订单、团购、网格员配送等多元模式,提供代购、周转、送货等服务,就近设置居民生活必需品临时取件点,并做好环境卫生、消毒杀菌等工作,实现精准采购配送,确保群众安心居家,生活正常运转。

(二)强化物资供应,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引导商超、农贸市场等骨干流通企业加强产供销运衔接。隔离区属地要积极配合区发改局(国有粮食储备企业)、区商务经合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生活物资批发商及城区大型超市骨干流通企业,及时调配小包装成品粮油,组织安排蔬菜采收上市,加大生活必需品投放力度。配合相关部门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做好应急运输车辆准备,必要时启动应急物资中转站,保障主要生活物资运输通畅。隔离区属地提前做好风险预警预判,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的行为。

(三)加强关爱服务,做好特殊群体保障。各村(社区)要做好居家观察人员的管理服务,通过提供镇、村干部联系方式等,畅通群众求助渠道,及时回应居家观察人员合理诉求。对失能或独居老人、留守老人儿童、散居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孕产妇、特殊困难群体以及低收入家庭,由镇、村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配合李端镇卫生院做好急诊患者、慢性病患者和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保障,对急需送医送药病人,积极协调开通“绿色通道”,组织上门服务。

各村(社区)要积极落实封闭隔离区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完善隔离区生活物资保障制度机制,确保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为疫情防控奠定良好基础和条件。镇属各部门、村(社区)要严格落实保供工作责任,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镇应急指挥部将加强督促检查和暗访督查。

应急物资保障应急预案字

根据《xx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省疫情防控〔20xx〕5号)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当前,我区生活物资供应充足,供需总体平稳,但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非常形势下,不确定性因素较多,物资保障面临的困难风险和挑战增多。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粮油肉蛋菜等生活物资供应保障面临的复杂性、严峻性和紧迫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保供工作的确定性应对社情的不确定性,保障全区居民生活物资供应充足,确保不断档、不脱销。

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总社、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单位的生活物资保障组。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商务局,抽调发改、商务、经信、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供销总社、交通运输等单位人员1人到区海关大楼二楼214室与区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市场整治稳定组、物资调配组集中合署办公,建立日例会调度制度和日报告制度,形成省市县联动、产供销协作、政企协同的生活物资保障格局。

2.明确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区商务局牵头负责做好工作组的日常指挥、综合协调和统筹各部门工作,同步加强对全区商贸流通企业经营情况监测分析,加强对全区消费情况、进出口情况监测分析,做好商贸企业复工复业的防疫管控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疫情期间新闻宣传、政策解读等工作;区发改局负责做好对相关商品实施价格监测、核定以及粮油供应等工作;区经信局负责全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业单位的防疫管控工作,协调组织防治物资的供应、发放、储备和资金使用监管,指导物资采购,协调、监控、调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物资生产企业的生产情况,做好物资调拨调配以及收集整理物资储备、供应、需求信息等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做好疫情防控各类资金保障工作;公安分局负责做好社会面稳控工作,及时处理涉及社会稳定的负面信息和不实消息,协助交通部门保障各类物资运输车辆安全通行;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各类物资运输畅通等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组织本地农业企业、农产品基地有序生产保供应以及农业企业复工复业的防疫管控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相关产品的质量和管理,对全区集贸市场内的动物类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加强对相关商品价格实施监督和检查,指导和督促乡镇街道做好属地集贸市场的垃圾、废弃物的收集处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区供销总社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做好集贸市场的垃圾、废弃物的收集处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指导开展市场野生动物交易的取缔;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隔离观察区域生活垃圾应急处置,负责医院污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监管,向卫生健康部门通报环境污染事件;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明确属地职责。

各乡镇街道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准备工作做得更充足一些,抓紧完善相关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方案,加强定期分析会商,强化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遇到重大突发紧急事件时,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采取果断应急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安全、价格平稳。

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要完善生活物资保障供应体系,尤其是要注意农村粮油、猪肉、蔬菜等生活物资的保障供应,加强对生活必需品生产、流通、销售等企业的重点保障,做好粮油肉蛋菜等重点生活必需品的货源调度和补充。

充分发挥我区产业优势,支持重点农业生产企业正常经营,释放保障供应的强大产能。

发挥好地方物资储备服务保供稳价“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大生活必需品的储备,重点做好粮油、猪肉、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政府储备和商业储备,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及时启动投放,指导商场、超市等增加进货补架的频次,稳定市场价格和预期。

各地无正当理由不得关停粮油批发市场、农贸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不得缩短营业时间,确保生活物资供应渠道畅通。

加强煤电油气等的安全供应保障,尤其是居民正常生活需求、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需要,以及医院、商超、农贸市场等重要用户的需要。

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要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对装载粮油和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简化查验手续和程序,提高查验效率,确保通往大型农贸市场、蔬菜交易市场、粮油批发市场、粮油加工企业、养殖基地、蔬菜基地、生活必需品仓储基地等关键场所的公路畅通,优先保障生活必需品和疫情应急物资的运输需求,促进产地到零售超市的供应链顺畅运行。

要加强与大型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对接,发动重点物流企业和物流平台,落实生活物资运力,优先保障生活物资需求,避免出现断货断供。

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生活物资保障监测体系,突出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商场和超市、物资储备、价格变化、能源供应等六方面的监测,启动日报告制度,密切关注粮食、食用油、猪肉、鸡蛋、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供求关系变化情况和生活必需品产量、调入量、投放量和日消费量等动态变化情况。

要切实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生活物资供需风险的分析研判,深入开展调查排摸和模拟推演,重要情况及时向物资保障工作组办公室报告。

要加强预警,做好预案,抓紧完善生活必,需品保供、能源保障供应、价格调控等应急预案方案,结合市场监测及时预警,遇到抢购囤货等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要加强新闻宣传和政策解读,适时组织新闻发布,及时报道生活物资保供措施,引导消费者不信谣、不传谣,科学理性采购,促进居民均衡消费。

要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准确发声,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及时妥善处置不实信息和负面舆情。

加强价格监管,加大对疫情防控期间日用品特别是肉禽蛋、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巡查和监测力度,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传谣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好市场秩序,确保市场价格稳定。

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应急预案精选

  (一)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并按确诊患者所在定点救治医院对应的医保报销标准予以报销,充分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我县辖区内指定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定点救治县人民医院对确诊患者救治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现场及时结报”。

  (三)我县异地确诊患者务必在当地定点救治医院就医,实行先救治后结算,相关医疗费用按照我市经转诊医保报销政策规定予以报销,不需要另行办理转诊手续。

  (四)对卫键部门指定的集中收治确诊患者定点救治县人民医院,根据县人民医院申请,县医保中心向其预付一定资金,减轻医院垫付资金压力,并及时支付患者医保费用,确保确诊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五)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产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控费指标控制。

  (六)对于确诊的未参保患者,由各收治定点医疗机构先行救治,涉及的乡镇医保办做好后续参保工作。

  (七)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若发现确诊病例,要立即向县医疗保障局汇报。县医疗保障局统一将定点医疗机构报备情况向市医保局进行报告。

  (八)上级有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保障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贯彻落实。

物资保障组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出现的聚集性疫情,未雨绸缪做好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和应急准备工作,保障群众的日常生活,切实抓好全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全镇社会大局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深刻汲取省外因生活物资供应不到位引发隔离区群众生活困难的深刻教训,举一反三,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合优化力量,建立基层配送工作组织体系,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强化隔离区群众生活物资供应“最后一公里”保障,畅通居民生活必需品配送渠道,确保配送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县镇村社四级城乡基层治理网格体系作用,完善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组长包户的四级包保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镇干部、村(社区)干部、公安干警、镇村两级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

(一)统筹调度力量,建立多元配送模式。各村(社区)应迅速建立和完善物业小区党组织、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三方联动”机制,发动小区自治组织、楼栋长、志愿者和居民骨干等成立工作专班。非物业小区和农村院落要明确村(社区)干部牵头,发挥志愿者、驻村干部和热心党员群众等各类群防群控力量的作用,完善组织动员机制,通过巡逻走访、村(社区)和小组微信群等,及时收集隔离和居家观察人员生活所需物资信息。建立线上订单、团购、网格员配送等多元模式,提供代购、周转、送货等服务,就近设置居民生活必需品临时取件点,并做好环境卫生、消毒杀菌等工作,实现精准采购配送,确保群众安心居家,生活正常运转。

(二)强化物资供应,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各村(社区)引导商超、农贸市场等骨干流通企业加强产供销运衔接。骨干流通企业要及时调配小包装成品粮油,组织安排蔬菜采收上市,加大生活必需品投放力度。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做好应急运输车辆准备,必要时启动应急物资中转站,保障主要生活物资运输通畅。启动主要生活物资市场价格日监测日报告制度,提前做好风险预警预判,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的行为。

(三)加强关爱服务,做好特殊群体保障。各村(社区)要做好居家观察人员的管理服务,通过提供镇、村干部联系方式等,畅通群众求助渠道,及时回应居家观察人员合理诉求。对失能或独居老人、留守老人儿童、散居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孕产妇、特殊困难群体以及低收入家庭,由镇、村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永兴中心卫生院、新太卫生院要做好急诊患者、慢性病患者和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保障,对急需送医送药病人,积极协调开通“绿色通道”,组织上门服务。

各村(社区)要以组为单位,制定封闭隔离区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经常性实战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镇督导组将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完善隔离区生活物质保障制度机制,确保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为疫情防控奠定良好基础和条件。

物资保障队伍应急预案

为了及时、妥善地组织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全面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促进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应急和通信恢复工作的需要,合理配置救灾资源,减轻灾害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甘肃省电信传输局网络应急恢复总体预案》版

本预案适用于甘肃行政区域内,下述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重大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等事件;地震、火山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等事件;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事件。

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根据自然灾害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和通信恢复的实际需要,分为一般自然灾害、重大自然灾害、特大自然灾害通信恢复。

(一)一般自然灾害通信恢复: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受灾人口为全县总人口20%以下,农作物受灾面积为全县当季播种面积的30%以下,转移安置人口为全县总人口1%以下。居住房屋倒塌在100间以下(自然间)。

(二)重大自然灾害通信恢复: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受灾人口超过全县总人口的20%以上;农作物受灾面积超过全县当季播种面积的30%以上;转移安置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1%以上,居住房屋倒塌在100―500间以下(自然间)。人员伤亡严重,在国内或国际造成一定影响;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三)特大自然灾害通信恢复: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受灾人口超过全县总人口的40%以上;农作物受灾面积超过全县当季播种面积的50%以上;转移安置人员占全县总人口的3%以上,居住房屋倒塌在500间以上(自然间)。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在国内或国际造成一定影响;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

(一)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甘肃省电信传输局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省自然灾害的通信应急保障工作。成员组织有:运行维护部、财务部、综合部、人力资源部、局工会、车辆管理中心、相关分局等部门。

(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省自然灾害的通信应急抢通工作,宣布启动和结束应急预案。

2、协调有关部门听取全省受灾地区通信恢复情况汇报。

3、组织会商,分析、评估灾情,研究落实通信恢复方案。

4、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赴灾区指导开展通信恢复工作。

5、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三)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运行维护部:牵头制订本预案,并组织演练和实施,组织协调全省通信恢复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通信恢复抢险,对主要干线进行调度,配置资源。指导做好灾后恢复和恢复重建。分析灾情统计数据及对通信产生的主要影响。组织、指导应急通信恢复器材和材料的调拨。救灾储备建设和救灾捐赠。

2、综合部:负责通信恢复情况报道和汇总、汇报。

3、财务部:按照相关要求提供经费保障。

4、人力资源部:负责抗灾救险人员的调派。

5、局工会:负责与相关捐助组织联络,并统计传输局捐助情况。

6、车辆管理中心:负责全省抗灾救险通信恢复中车辆的及时调派。

7、受灾地区所在的分局:及时开展自救,报告灾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恢复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四)领导分工一般灾害救助工作由运行维护部牵头负责,受灾地区维护单位具体负责,有关部门给予支持。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由传输局分管副局长指挥,视情成立若干工作组,明确主要职责和相关人员,开展自然灾害通行恢复工作。

(一)各维护单位要切实做好灾害的预警工作,对可能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的重点地区,要严密监测并及时报告,落实防范措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各维护单位要掌握本维护单位维护光缆电路路由等情况,制订应急调度预案,确保在灾害来临时能及时恢复县以上光缆通信。有计划地组织基础设施恢复和抢救等工作的模拟演练。

(二)落实应急救灾资金,备足各类应急通信保障材料。备好应急通信设备及应急交通工具,以便灾害来临时紧急调用。六、应急反应灾情发生后,受灾地区维护单位应当迅速做出反应,统一指挥辖区内的通信恢复工作,按程序启动本级通信恢复应急预案。受灾地区维护单位在灾害发生1小时内,向传输局运维部报告灾情;传输局运维部等有关部门在灾害发生2小时内,及时向省公司运维部上报灾情核实情况和抢险救灾情况。受灾地区维护单位按照灾害发生情况,每天早上8点钟以前向运行维护部等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实行零报告制度,待灾情稳定后,在两天时间内,将灾情核实完毕,上报省公司和相关部门。同时,财务部安排应急款、运行维护部调拨其它为受灾地区抢险队伍赶赴灾区进行抢险。

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根据《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隔离区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疫指发〔〕20号)、宜宾市翠屏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翠屏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隔离区生活的通知》(〔2021〕-67)要求,为深入总结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经验,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补短板、强弱项,针对可能出现的聚集性疫情,未雨绸缪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和应急准备工作,满足群众日常生活需要,切实抓好全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深刻汲取省外因生活物资供应不到位引发隔离区群众生活困难的教训,举一反三,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合优化力量,建立基层配送工作组织体系,压紧压实责任,强化隔离区群众生活物资供应“最后一公里”保障,畅通居民生活必需品配送渠道,确保配送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生活物资投放、调运、应急运输、配送等职能部门定期沟通会商机制。充分发挥镇、村(社区)、社(小组)三级基层治理网格体系,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小组(网格)、小组(网格)包户的三级包保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镇干部、村(社区)干部、公安干警、镇村两级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

(一)统筹调度力量,建立多元配送模式。各社区要迅速建立和完善物业小区党组织、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三方联动”机制,发动小区自治组织、楼栋长、志愿者和居民骨干等成立工作专班。非物业小区和农村院落要明确村(社区)干部牵头,发挥志愿者、驻村干部和热心党员群众等各类群防群控力量的作用,完善组织动员机制,通过巡逻走访、村(社区)和小组微信群等,及时收集隔离和居家观察人员生活所需物资信息。建立线上订单、团购、网格员配送等多元模式,提供代购、周转、送货等服务,就近设置居民生活必需品临时取件点,并做好环境卫生、消毒杀菌等工作,实现精准采购配送,确保群众安心居家,生活正常运转。

(二)强化物资供应,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引导商超、农贸市场等骨干流通企业加强产供销运衔接。隔离区属地要积极配合区发改局(国有粮食储备企业)、区商务经合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生活物资批发商及城区大型超市骨干流通企业,及时调配小包装成品粮油,组织安排蔬菜采收上市,加大生活必需品投放力度。配合相关部门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做好应急运输车辆准备,必要时启动应急物资中转站,保障主要生活物资运输通畅。隔离区属地提前做好风险预警预判,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的行为。

(三)加强关爱服务,做好特殊群体保障。各村(社区)要做好居家观察人员的管理服务,通过提供镇、村干部联系方式等,畅通群众求助渠道,及时回应居家观察人员合理诉求。对失能或独居老人、留守老人儿童、散居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孕产妇、特殊困难群体以及低收入家庭,由镇、村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配合李端镇卫生院做好急诊患者、慢性病患者和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保障,对急需送医送药病人,积极协调开通“绿色通道”,组织上门服务。

各村(社区)要积极落实封闭隔离区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完善隔离区生活物资保障制度机制,确保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为疫情防控奠定良好基础和条件。镇属各部门、村(社区)要严格落实保供工作责任,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镇应急指挥部将加强督促检查和暗访督查。

疫情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为积极有效做好抗疫情、助三农、惠民生、保春耕工作,保障我县春耕农资供应,维护农资市场稳定,根据全国、省市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社抗疫情保春耕农资供应领导小组要求,特制订本预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负责制订农资应急供应数量、品种计划;

3、负责协调落实农资储备相关政策;

4、掌握全县春耕农业生产进展情况及其对农资的需求情况;

5、掌握春耕期间供销社农资企业销售进展情况,监测全县农资市场供应动态,当出现供应异常、价格异常的情况,及时报告县政府办、市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疫情防控期间我县供销社农资应急供应网点为:

1、农资公司安美肥药门市;

2、靖城供销社尚寨肥料点;

3、和溪供销社南街肥料点;

4、南坑供销社南坑供肥点。

1、疫情防控期间春耕农资供应出现的应急状态为:县级区域市场出现主要化肥、农药品种断供,或主要化肥、农药品种价格短期内急速上涨超过20%:

2、当应急状态出现时,农资应急工作小组启动应急响应,对应急供应实体下达应急供应指令。

各基层社、农资公司应根据当地抗疫情保春耕实际,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春耕农资供应量足质优价稳。

物资保障队伍应急预案

着眼于快速响应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准备、调运和管理,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物资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试行)》《雅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结合雅安市突发事件特点,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生突发事件,需调配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救援的情形。

1.4 工作原则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研判、高效应对,属地为主、多级联动,储备为先、平战结合的原则。

1.5 预案体系

雅安市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市级部门预案、县(区)、经开区预案组成。各有关单位要在本预案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各自预案。

2.1 组织体系

在市级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对应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以下简称市突发事件指挥部)下,成立市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2.2 市领导小组

市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决策和部署。

(2)承担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交办的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有关工作。

(3)指挥、协调、研究部署市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4)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和市突发事件指挥部汇报相关工作实施和进展情况。

(5)组织制定市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相关办法。

2.3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任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分管副局长担任。主要职责:

(1)处理市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负责与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有关部门及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的对接和协调。

(2)负责成员单位间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协调,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分析评估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形势,落实市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指导全市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

(3)负责承接市突发事件指挥部下达的应急物资装备需求指令,分析、核实和研判需求情况并制定保供方案,向市领导小组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4)经市领导小组批准,启动、调整、终止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响应等级。

(5)按照市领导小组的指令和批示,组织协调跨区域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

(6)对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工作有关保障方案进行综合评估,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2.4 市领导小组成员

市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

(1)市发展改革委:拟定市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组织实施突发事件应急粮食及帐篷、棉被等生活类救灾物资体系规划,按应急部门指令负责生活类救灾物资的采购、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2)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编制《雅安市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情况下重要物资、装备的生产;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和宣传培训;配合做好应急物资、装备综合调控、紧急调度。

(3)市公安局:维护工作现场秩序;组织指导事发地的社会治安管理和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

(4)市民政局:负责指导突发事件保障中的困难救助、社会捐赠等工作。

(5)市财政局:负责应急物资装备保障资金的筹集和落实;负责突发事件中应由市级财政安排的经费保障及其管理;参与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体系建设规划、标准编制。

(6)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参与地质灾害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做好本行业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工作。

(7)市交通运输局:及时收集报送保障工作中交通设施受损情况;及时组织协调抢修损毁的公路、水路交通设施,确保畅通;组织协调应急运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物资、装备的运输工作;做好本行业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工作。

(8)市水利局:负责水情、汛情的监测预警预报;负责相关水域的水文监测及水量调度工作;做好本行业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工作。

(9)市商务局:负责突发事件期间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做好全市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10)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应急医疗物资、装备供应管理;提出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建议。

(1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供地震活动数据和趋势判断意见;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参与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为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物资装备的运输、安装、运行、维护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做好社会各界捐赠物资装备的管理。

(12)市国资委:负责督促指导市属监管企业应急物资、装备的统计和管理。

各成员单位除完成赋予的职责任务外,负责完成市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5 市领导小组工作组

市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技术支持组、交通运输组、治安维稳组),工作组由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组长由牵头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工作组或成员单位可根据突发事件实际需要增减或调整。

2.5.1 综合协调组

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和事发地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组成。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承办市领导小组会议、活动和电文工作;负责全市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装备保障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市领导小组各工作组之间的协调工作;负责市领导小组后勤保障工作。

2.5.2 技术支持组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事发地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单位、相关行业专家组成。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提出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处置技术措施建议;为应急物资装备的运输、安装、运行、维护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5.3 交通运输组

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事发地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组成。主要职责:负责交通道路抢通保畅和应急物资装备运输保障工作。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抢修维护交通设施,维护交通秩序;制定救援队伍、设备和物资运送方案;组织协调各类运输力量,做好抢险救援队伍、受灾人员、应急救灾物资装备以及基本生活物资的运输工作。负责市内外有关交通设施抢险救援队伍、交通运输队伍的协调工作。

2.5.4 治安维稳组

由市公安局牵头,事发地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组成。主要职责:维持应急物资装备运输、使用期间秩序稳定,必要时组织开展重要目标的临时转移、搬迁工作;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2.6 市现场指挥部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按照市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协调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供应工作。

2.7 县(区)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发生一般突发事件,由事发地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参照市级组织指挥架构设置,明确或成立相应机构提供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市级给予支持指导。

3.1 日常联络

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关于做好应急物资装备供应保障工作要求,研究重要事项,协调解决应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按照职能职责抓好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应急物资装备保障的应对工作。

3.2 会商研判

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工作组负责人,对全市应急物资装备供应形势进行会商研判,将会商情况向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发送。

3.3 预警分级

由市突发事件指挥部确定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和信息发布,预警级别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一级为最高级别。

3.4 预警信息报送

做到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市突发事件指挥部报送应急物资保障预警信息。

3.5 预警行动

全市各级各部门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机构要积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供应,当保障需求可能超出本行政区保障能力时,事故发生地政府要及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预案要求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4.1 响应级别

响应级别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一级为最高级别。

4.2 响应条件

按照突发事件响应的等级启动相对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响应等级。

4.3 分级响应

(1)一级响应: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影响程度和发展态势,提出启动一级响应建议,市领导小组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决定后,由市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二级响应: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影响程度和发展态势,提出启动二级响应建议,市领导小组决定后,由市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3)三级响应: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影响程度和发展态势,提出启动三级响应建议。市领导小组决定后,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4)四级响应: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影响程度和发展态势,提出启动四级响应建议。市领导小组决定后,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给相关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5)各成员单位按照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协同应对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4.4 响应行动

4.4.1 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按程序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向上一级领导小组报送相关信息,同时应报送已投入应急处置工作的应急物资装备、属地具备的应急物资装备保障能力以及后续应急救援工作需求支援的应急物资装备等信息。一级响应时,每日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报送4次信息;二级、三级响应时,每日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报送2次信息;四级响应时,每日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报送1次信息。

4.4.2 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当地应急领导小组应紧急就近调配应急物资装备用于应急处置。

4.4.3 启动应急

按照突发事件响应等级,市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响应等级。

4.4.4 应急物资装备需求研判

负责承接雅安市突发事件指挥部应急物资装备需求指令,核实、分析和研判需求情况并制定保供方案,向市领导小组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4.4.5 应急决策

市领导小组按照市突发事件指挥部指令列出物资装备需求清单,应急部门与发展改革部门按照物资装备需求清单,提出保障具体意见和建议,市领导小组根据意见和建议,下达物资装备保障指令。

4.4.6 物资装备调配

应急和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列出的物资装备需求清单,就近调配物资装备至需求地。当物资装备储备不足时,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物资装备生产企业应急生产。全市物资装备储备以及生产能力不能满足需求时,市领导小组向上一级指挥机构请求支援。

4.4.7 装备运行维护

对装备进行安装调试、维护,保障正常运行。

4.5 响应终止

根据事态发展,按照“谁发布、谁终止”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市、县(区)应急物资装备成员单位要从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着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供应能力。

5.1 人员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装备操作和维保专业队伍、装备及人员清单;加强人员技能培训,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物资装备保障能力。各级政府根据需要组织当地企事业单位建立属地应急物资装备保障队伍。

5.2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按照属地原则,政府部门与救援物资存储及装备使用、制造、经销企业签订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征用协议,建立临时征用工作机制。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加强应急物资装备的紧急生产、调拨和紧急调配保障工作,保障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供应能力。

5.3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市、县(区)政府及通信主管部门、通信运营商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市领导小组加强与突发事件指挥部沟通、协作,做好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所需人员、物资装备等的运输;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开辟应急物资装备保障“绿色通道”;公安部门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5.4 技术保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为应急物资装备运输和使用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等服务。

5.5 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和县(区)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提供必要资金保障。

6.1 善后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征用物资、装备补偿,购买物资、装备支付款项等事宜。

6.2 总结评估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市领导小组应组织成员单位及其他参与应急物资装备保障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专家等人员对应急响应全程进行评估、总结、提出改进意见,持续改进、完善预案。

6.3 物资装备补充

针对应急处置消耗的物资装备,市、县(区)政府结合总结评估意见,分级筹措、及时补充。

7.1 预案演练

采取实战演练与桌面演练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贴近实际、形式多样、广泛参与、联动性强的应急演练。结合雅安市突发事件特点及其对应急物资装备需求,市领导小组至少每2年对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进行一次演练。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2 预案评估与修订

不定期对预案评估,分析评估预案针对性、可操作性,实现预案的动态科学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能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物资装备发生重大变化的;

(5)在实际应对和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6)预案中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7)其他应当修订的情况。

8.1 奖励和责任追究

8.1.1奖励

在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任务,成绩显著的;

(2)对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3)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8.1.2责任追究

在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件真实情况的;

(3)盗窃、挪用、贪污、损坏应急物资装备的;

(4)有其他危害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行为的。

8.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预案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物资供应部门防汛应急预案

为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中水旱灾害防范和处置工作,以保障抗旱、防洪安全、农业生产粮食安全,建立快速、协调、高效的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应急处置机制,做到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映及时,保证抗旱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县供销社依据《西双版纳州供销社防汛抗旱物资供应应急预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保证农业生产资料调运及转移工作,保障灾区所需农业生产和物资的储备供应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供销社防汛抗旱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组长:刀建军县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赵祖良县供销社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员:xx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供销联社资产管理中心。物资储备调运日常工作由毛学华负责,防汛抗旱的上报的相关材料由杨海丽负责。各县直企业和基层供销社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分解任务,保证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供应。

县供销社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县供销系统防汛抗旱工作农业生产物资储备调运工作。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调运具体由县农资公负责储备、调运、供应。

县社主要领导在汛期间带队到县直各企业、各基层社开展防汛抗旱安全检查。检查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把防汛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的有效途径。

除做好抗旱防汛农业物资储备外,各企业要充分依托自己的网点,做好饮用水和方便食品的储备工作,为灾区群众提供服务。县社及各基层社在汛期均要按当地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做好值班等其他防汛抗旱工作。

出现防汛抗旱重大灾情后,灾区需要防汛抗旱农业生产资料物资时,而当地物资储备不足。县供销社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有权调配勐腊供销系统的农资储备至需要地方救灾供应,保证灾区农用物资的供应。

建立健全跨行业应急管理合作日常工作机制。今后供销社要主动与政府汇报,在政府的指导下充分发挥涉农相关部门的作用,保证灾后农业生产资料的应急供应。

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应急预案精选

  组长:

  成员:

  副主任由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兼任,负责政务服务中心及窗口单位疫情防控工作;

  副主任物业公司经理,负责一楼监测点扫码测温、业务引导和维稳工作;

  其他各科室负责本区域内疫情防控工作。

  (二)设整应急处置预备队。

  队长:

  成员:综合科、政务服务中心、物业公司全体人员。

  承担协调维稳、人员监控检测组、消杀防护、应急处置等项工作职责,明确综合科负责人具体负责总体协调工作。

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应急预案精选

  1、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主体,实行流通企业主要质量负责人应急管理制度。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总指挥迅速组织将遭遇事故人员送往最近的医院进行积极救治。

  3、副指挥负责封存事故现场,马上通知防损部迅速调取并保存相关视频资料备查。

  4、在班组长马上联系销售对象,实行食品召回;对召回食品实行就到封存,等待处理结果。

  5、总指挥负责组织调查事故原因,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相关的'人员,弄清事件的起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把事故人员控制在最小的范围。

  6、对可凝食品进行封存,并收集相关证据资料,马上联系所在地的工商分局报告,对已经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商品进行检查。

  7、积极配合工商人员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进一步追食品来源追查。

  8、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管理体制,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杜绝事故发生。

物资保障组应急预案

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指示精神,落实疫情处置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部署,做好相关应急物资采购、管理、分配工作,实现“迅捷高效、保障有力”的工作目标。

(一)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应急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应急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城乡交通运输局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名单附后,附件1)。

负责疫情防治所需医用防护用品、药品、及医疗器械等的供应、采购、调拨;组织提供区级集中留观场所;完成领导小组(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区医用防护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的综合协调,牵头组织成立24小时工作专班,并建立与市应急保障组和各街道办事处的信息联动机制,确保信息通畅。

2、区财政局:负责全区应对疫情防控所需资金,指导区卫健局优化医用防护应急物资采购流程和资金支付方式。

3、区卫生和健康局:负责制定医疗、疾控等单位医用防护应急物资需求清单、提供采购渠道以及全区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组织协调相关采购事宜等。

4、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按需组织好我区医用防护应急物资的生产工作,对上争取相关医用防护应急物资调拨,提供医用防护应急物资采购信息。

5、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区医用防护应急物资的质量安全、价格监督及相关项目审批等工作。

6、区城乡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全区医用防护应急物资运输保障方案,确保医用防护应急物资运输迅捷、畅通,负责制定交通卡口医用防护物资需求清单、发放相关通行证等。

1、区财政加强资金保障,拨出专款,专门用于处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需要。

2、协调区民政局、发改局调拨全区应急物资。广开门路、社会市场化筹集,多渠道、多方式地联系市内外厂家,争取购置更多的药品器械,满足急需防疫物资需求。

3、通过区慈善总会、区红十字会等接受捐赠主体发布接受社会捐赠款物的公告,动员全区各企事业单位、个人以及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参与这场疫情防控战。

4、全面对接上级应急保障组和省、市卫健部门,争取上级支持,调拨、采购各类防护用品、生活用品及其他应急保障物资。

5、及时了解搜集处置疫情所需防护用品、生活用品及其他应急物资供应情况,确保合理分配补充所需物资。原则上区应急保障组负责区级防疫物资的应急保障;各街道办事处发挥主观能动性,不等不靠自行筹备采购所需防疫物资,区应急保障组适当拨付财政专项资金予以补贴。

6、为进一步做好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严格规范应急物资储备、保管和发放等工作,确保各类物资依规高效保障到位,现制定《济南市历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应急保障物资管理制度》。(附件2)。

7、按照省、市要求,设立符合条件、规定的疫情留观场所。目前,已设立山东鸿腾三馆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山大北路宾馆)、锦江之星(闵子骞路20号)、泉之润商务宾馆(工业北路25-1号)作为我区留观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