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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保障应急预案(模板16篇)

作者:文轩

应急预案的更新和完善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不断跟进和修订,以适应不同环境的变化。在以下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实施过程,并从中学习到一些经验和教训。

疫情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为加强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监测供给,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居民生活必需品需求,保持市场价格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保障范围。包括粮食、面条、食用油、肉类、鸡蛋、蔬菜、方便面、糖、盐等9种重要生活必需品,以及保障供水、供电、供气。

(二)储备要求。按照省粮食和物质储备局下达的储备计划要求,原粮储备规模达10000吨,储备成品粮945吨、成品油250吨保证10天储备量,(成品粮消耗按每人每天一斤计算,成品油消耗按每人每天25-30克计算)。肉类、蔬菜、鸡蛋、方便面、糖、盐等按照日平均消耗,达到3-7天的临时储备要求。

当接到市委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立即启动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预案,重点抓好落实五个机制。

(一)落实快速响应机制。市生活必需品保障组即日恢复工作协商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和三张清单调度,即:对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盐等9种重要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力、储备量、需求量清单调度;对生产、储备、销售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企业清单调度;对每类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产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清单调度。各成员单位及时会商市场供应情况,迅速摸清生活必需品储备供应情况,并对重点生活必需品生产、流通、库存等情况实行“一日一报”。

(二)落实市场供求预警机制。市发改委、市农粮局、市商务局即日开展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和市场巡查工作,第一时间掌握重要商品市场供求重大变化,一旦出现储备下降较多情况,立即提出预警,并督促企业及时调货补货,确保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符合规定天数。

(三)落实重点企业调度机制。市商务局、市农粮局要加强蔬菜生产基地与大型批发市场和重点超市的产供销衔接,开展蔬菜、速冻食品市外调运,落实一批应急保供企业、商品投放网点,做好生产企业的调度工作,在确保疫情安全的情况下,做到生活必需品生产销售企业不停工、不停产;保障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安全运营,确保水电气供应充足。

(四)落实特殊区域供应机制。各地要落实属地责任,做好网格化管理,针对封闭封控区域,实行社区配给制度,各地须在预案启动后24小时之内出台封闭封控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方案,加强封闭封控区域人员生活物资保障供给,市商务局积极协调相关零售和物流配送企业,开展多样式的网上采购,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充分保障隔离人员的生活物资需求。

(五)落实应急物资运输中转机制。市交通局要成立市应急物资中转工作领导小组,当接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性运输任务时,市应急物资中转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物资运输中转站实施预案,应急启动的车辆数量根据疫情的风险等级范围,灵活启动各单位应急车辆进行保障,所有应急运力待命(确保12小时内随时启动),同时按照应急物资中转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运力征调程序,指导各应急物资运输单位合理安排运输计划、运输路线和中转接驳方式,保障应急物资在中转站及时中转运输。

1.市委宣传部:负责强化舆论引导,针对局部区域出现生活必需品抢购现象,通过权威媒体、新媒体及时发布一系列信息,介绍生活必需品保供情况,增强群众信心,稳定社会预期。

2.市发改委:牵头协调调度生活必需品需求动态和生产、运输、流通、库存及资源保障等综合情况,及时汇总整理上报。每日组织人员深入城区农贸市场、商超开展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加强电力、油气等能源供应运行态势监测,督促电力、油气等能源企业做好供应保障。

3.市工信局:负责加强对食用盐、糖的生产及供应的调度管理,督促方便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相关生产企业组织生产,每日报送食用盐市场供求情况。

4.市公安交警大队:负责生活必需品运输道路畅通,建立生活必需品运输绿色通道。

5.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疫情防控保障安排生活必需品等相关专项资金。

6.市住建局:负责燃气企业的安全稳定运行和城镇天然气的保障供应及应急储备,做好居民生活燃气供应和安全供水保障,每日报送供水、供气情况。

7.市交通局:负责积极协调处理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对辖区内封闭封控区域生产生活资料运输实行通行证管理,确保畅通有效;做好应急运输中转站运行管理工作。

8.市农粮局:负责加强对粮食、蔬菜、肉蛋、水产品等农产品生产的监测,制定完善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应急预案,指导农产品应急加工生产,保障主要粮食产品、“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协助做好主要农产品应急调运相关工作。每日报送肉类、鸡蛋、蔬菜市场供求情况。

9.市粮油流通服务中心:负责政策性粮油供应管理,发挥地方粮油储备功能,强化应急保障供应网络管理,指导做好粮油市场供应,督促粮油生产企业组织生产。每日报送粮食、食用油市场供求情况。

10.市商务局:负责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和调控,及时掌握市场供需状况,强化成品油市场供应及库存的监督管理。督促、协调抓好应急生活必需品市场投放,及时组织市场短缺且市内无法生产的生活必需品的采购,保障市场供给。负责协调城区大中型超市、批发市场做好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每日报送面条、糖、方便面市场供求情况。

11.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农粮局确定救灾粮食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报请市政府下达动用指令。

1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监督检查,打击以次充好、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违纪行为。

13.市卫健委:负责指导生活必需品保供单位(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4.市供电公司:负责加强电力的安全运行调度和供应保障工作,并做好相关统计报表工作。制定应对疫情保障供电应急方案。

15.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生活必需品保障供应,并做好封闭封控区域生活物资供应应急预案,做好网格化管理,加强对隔离人员生活物资保障供给,实行社区配给制度,积极协调相关零售和物流配送企业,开展多样式的网上采购,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充分保障隔离人员的生活物资需求,稳定隔离人员情绪。

(一)提高工作认识。各地、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做好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在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上给予必要支持。

(二)强化统筹协调。围绕重点生活必需品生产、供应、流通和市场价格稳定等关键环节,及时采取果断有力措施,统筹谋划各项应对准备,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保障策略。

(三)形成工作合力。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与会商,主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单位责任领导及联络员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保障组将视情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支持。

救灾重要物资应急保障预案

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国粮仓〔20__〕330号)和山东省减灾委员会的相关要求,立足省粮食和储备局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职能,为进一步提高省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能力,确保关键时候救灾物资调得出、用得上,确保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各类突发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涉及职能领域内省级救灾物资保障工作。

1.3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原则。

2领导机构及工作职责。

2.1领导机构。

省粮食和储备局成立省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办公室、物资储备处、仓储与产业处、规划财务处、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物资储备处,负责日常工作。

2.2工作职责。

(1)组长:担任突发自然灾害省级救灾物资保障总指挥并下达省级救灾物资调运行动指令。

(2)副组长:具体协调指挥各成员处室和单位执行省级救灾物资保障任务。

(3)办公室:负责新闻宣传。

(4)物资储备处:负责与省应急厅救灾与物资保障处的沟通联系,指导协调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及6个代储库做好相关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履行协调管理职责。

(5)仓储与产业处:负责指导物资储备仓储管理工作,承担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6)规划财务处:按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及时指导相关处室(单位)提出应急资金预算,协调省财政厅申请资金。

(7)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调运及费用结算相关事宜。

3应急准备。

3.1预案启动。

省应急厅启动省级救灾应急响应后本预案立即启动。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各成员根据工作职责进入应急工作状态直至省级救灾响应结束。

3.2物资准备。

预案启动后,物资储备处加强值班值守,密切跟踪灾害发生情况,积极与省应急厅衔接,对可能需要调用的省级救灾物资品种、数量,灾害发生地或附近储备库物资库存、交通条件等进行综合调度。

3.3调运准备。

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及各代储库应安排专班24小时值班值守。提前与物流公司、交通运输部门沟通,做好省级救灾物资调运出库准备工作。

4应急调运。

4.1指令下达。

收到省应急厅下达的救灾物资调拨函后,物资储备处立即起草调运出库通知,按照调运工作流程报局长、分管副局长签发,同时通知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立即组织物资调运工作,调运出库单发至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因情况紧急,来不及下达书面指令,物资储备处报经局长、分管副局长口头同意后,立即电话通知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实施物资调运工作,调运出库书面手续后续补发)。

4.2现场督导。

调运指令发出后,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安排人员赶赴仓库,现场协调、指导、监督救灾物资应急保障事宜。

4.3物资装运。

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接到调运通知(电话)后,立即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物资装运,确保数量足额、质量良好,并及时与申请使用单位有关人员取得联系,确定物资运送地点及接收方式,及时完成调运任务。

4.4综合协调。

调运过程中,物资储备处与省应急厅救灾与物资保障处及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实时沟通衔接,及时协调解决救灾物资调运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确保物资高效及时运抵目的地。

5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

局办公室按照信息发布程序规定,采取适当形式向社会发布中央及省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信息,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做好跟进发布工作。

6应急结束。

7评估与恢复。

7.1预案评估。

应急结束后,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对应急预案的作用、效果和损失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完善预案。

7.2补办手续及核报费用。

应急结束后,局相关处室(单位)应及时补办应急收储、动用手续,按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7.3补充物资。

物资储备处根据救灾物资应急出库情况,及时与省应急厅会商补充省级救灾物资,尽快恢复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应急保障能力。

8预案管理。

8.1预案培训。

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预案和应急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时组织开展预案培训,增强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8.2预案演练。

本预案应急演练,由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相关职能处室(单位)应按照预案要求,熟悉工作流程,做好应急准备。

8.3预案修订。

如有以下原因,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处室(单位)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级预案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或其他重要环境因素发生变化的';。

(4)重要应急救灾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通过应急预案演练或经突发自然灾害检验,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8.4责任和奖惩。

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保供工作,落实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责任,确保本地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运行,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永新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等,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江来华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刘俊杰副镇长

刘丹华人大副主席

胡法林综合执法队队长

成员单位:小屋岭派出所、埠前卫生院、小屋岭市监局、埠前邮政所、供电所、职业技术学校、镇综合执法队、镇党政办、镇党建办、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村(居)等。

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刘丹华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村(居)要成立物资保障组,由支部书记任组长。

主要工作职责:

1.党政办:负责协调各组、各单位、各村(居)、各部门的防疫工作;负责生活物资应急保障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生活物资配送车辆通行证发放工作。

2.经济发展办:负责生活物资资金保障、协调生活物资应急物资供应储备、生活物资应急保障综合协助工作。

3.党建办:负责相关新闻发布,舆情监管及引导等工作。

4.交通办:协调解决生活物资运输进入我镇、村之间交通物流不畅等问题;

5.市监分局: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进行市场监管,严厉查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负责市场价格监督管理,打击价格违法行为:负责确保医保定点药店正常营业等工作。

6.镇卫生院:负责统筹和协调防控应急和医疗救治物资保障工作,研究并综合协调防控物资保障中的重大事项:负责防护物资、医疗设备、医疗耗材药品、消杀产品等物资储备、调运和保障工作。

7.综合执法队:负责全镇市场供应等生活资源的日常保障工作。

8.各村(居):落实属地责任,负责统筹本辖区内防控应急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及时了解、全面掌握与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动态,落实各项生活物资保障措施,统筹做好防控应急生活物资的运输工作。

(一)启动和中止条件

根据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启动和中止生活物资保障机制。

(二)监测预警制度

1.每日监测菜肉蛋奶等重点生活物资价格。

2.跟踪监测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鸡蛋、奶类、生猪等生产和流通相关情况,及时掌握供销状况和存在问题。

(三)报告处置制度

1.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本乡镇的生活物资保障情况。

2.高风险区粮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供给、需求、库存、价格等动态情况实行日报制度。

3.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协调处置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生活物资保障有关情况。

(一)物资需求及存储数量

1.粮油方面。成品粮、食用油保证10天储备量,并提高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比例。

2.肉类方面。肉类储备规模至少要保证常住人口3天消费量,原则上要达到7天消费量。充分利用我镇中源、宏城等商超的现有冷库,加大猪肉政府储备(根据当前每日商超供应量及生猪屠宰量估算3天消费量)。

3.蔬菜等其他方面。蔬菜、鸡蛋、方便面、糖、盐等按照日平均消耗,达到3-7天的临时储备要求,并根据实际存量加强调运。

(二)做好物资采购及保障

1.加大生活物资采购力度。指导督促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活物资批发商等积极组织货源,建立重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名录,每日监测重点生活物资消耗、库存量,加大采购力度,保障市场供应。

2.推动物流运输资源共享。支持有条件的重点物流企业正常运行,全面梳理和精准对接物流信息,推动加工、商贸、物流企业物流资源共享,保障重要生活物资运输畅通、配送及时。

3.组织应急生产。建立涉及群众生活物资保障的重点企业名单,根据市场供需情况,督促相关企业开展应急生产,确保商品应急保供。

4.积极调运县外商品。相关成员单位要建立与上级部门的联系通道,确定专人及时汇报我镇相关生活物资的异常情况,一旦本地供应出现紧缺,立即与上级商务、农业农村、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衔接紧急调运商品事宜,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保证群众生活必需品不断供。

5.调配物资储备。当市场供应出现异常,按规定程序调配储备物资投放市场。

6.实施阶段性紧缺物资紧急会商制度。每日跟踪监测生活物资储备、销售情况。建立物资保障预警机制与快速处理机制,对可能出现阶段性紧缺的监测反馈进行提前预警,相关成员单位根据预警情况开展快速处置,通过紧急调配、替代保障等方式,平抑供应波动,稳定市场预期。

7.加大价格监测与执法力度。加强生活物资特别是禽、肉、蛋、菜等生活物资价格巡查力度,有效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必要时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确保市场价格稳定。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为牟取非法利益,非法控制、垄断相关物品的生产、运输、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

8.采取定量或限量销售。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重要商品物资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一)生活物资分区保障

管控区实施区域封闭措施,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在不接触不见面的前提下开展生活物资配送到户;静态管理区采取“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实施生活物资定点供应,群众在做好个人防护情况下分户自提。

(二)多种形式保供

1.组建村组代购团。组织大型商超配送平台、生产基地等直接对接街道,由村(居)组团购牵头人(临时党支部、热心志愿者等)组团建群,征集本域内居民采购需求、代收货款、按团下单、按团配送至村组,提高购买配送效率。原则上每两天采购一次物资包。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由村组帮扶。

2.传统商超门店网上购。指导连锁超市等线下实体商业网点通过发布微信小程序、公众号、建立顾客群等多种途径,支持居民在家单独或组团、建群线上购物下单,由商家配送到村组物资配送点。

3.电商网上购。积极引导本地配送电商企业与超市、生产基地(合作社)开展合作,引导本地居民通过电商采购生活必需品。

(三)生活物资配送标准化模式

1.配送物资标准化。主要以配送生活必需品为主(蔬菜、肉、蛋和粮油等),根据居民需求,按每户3至5人标准,将肉蛋菜等配搭为三种(50/100/150元)套餐包,固定价格和品种,按2-3日量/次进行标准化配送。

2.供需对接信息化。每个村组应建立至少1个“生活物资配送群”,进行供需信息沟通、协调解决相关事宜。

3.配送流程网格化

(1)定网格:以网格化分工为最小网格,组建代购配送专班,负责各个网格内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代购配送。

(2)定点:按照网格设置生活物资配送站点,集中由志愿者分发到各户门口。

(3)定向:整合保供企业、商超、快递等企业配送资源,向生活物资配送站点定向提供生活物资配送,实行无接触配送。

(4)定人:村组在各生活物资配送站点,组建村组生活物资对接工作小组,负责收集报送住户需求、接收配送生活物资以及收付款等相关工作;保供企业安排相对固定团队与各物资对接工作小组进行对接,负责生活物资配送。

(5)定车:每个行政村安排一辆配送车辆,要实行“定人定车、无接触、点对点”闭环管理。配送人员每天一次核酸检测。

4.配送保障严格化

(1)严格标准。商超、企业只能接收套餐、母婴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的订购与配送,其他无关物资需求不接收订购和配送。

(2)严格程序。统一通过团长订购、接收、分送物资以及收款。(居家隔离居民不直接下单到相关商超、企业,相关商超、企业不单独为居民送货)。

(3)严格时间。每户家庭通过微信群向团长申购物资,原则上2天及以上报1次购物需求,避免短时间多次下单,加剧商超、企业配送量,延误配送时间。

(4)严格频次。当天下单,次日或隔日配送。

(5)严格诚信。商家承诺按时保质保量配送物资,尽量避免订而不购、订而不买的行为。

(6)严格疫情防控。开展村组生活物资配送,要按照各项防控要求,高标准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做到配送顺利、人员健康安全,及早恢复村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四)做好困难群众帮扶

1.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可结合实际,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或粮油菜肉蛋奶等民生商品。

2.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居民,由村组或物业收集汇总居民购物需求信息,统一下单代购。

3.对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群众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安排专门人员按时、足量配送相关生活物资。

4.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保障保供药店正常营业,建立村组居民和药店联动保供机制,向村组公布保供药店名单及联系方式,引导群众通过微信群向村组报送急需慢性病常用药品清单,由志愿者跑腿代购药品;通过线上“下单”,由保供药店工作人员或物流平台配送至各村组门口。

(一)建立应急配送机制。科学精准、严谨细致做好突发疫情应对处置,及时、高效、规范做好封闭、封控区域生活物资供应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封闭、封控区域生活物资保供应急配送机制,采取“市场主体+区域配送”方式提供封控区群众和企业最基本生活必需物资配送服务。

(二)加强重点企业联系。建立县重点应急响应企业联系制度,通过定期报表,及时掌握重点企业销量、库存量等有关情况。建立资源动态数据库,形成应急处置快速反应体系。

(三)强化县外供应基地、货源组织对接。通过市场化运作,加强与市内县内主要供货商沟通联系,支持我镇市场保供稳定。

(四)加强物资储备。建立和完善生活物资的储备制度,加强储备物资的监管。鼓励重点企业加强物资储备。

(五)加大宣传力度。多途径发布生活物资市场保障信息,及时辟谣,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散步市场恐慌的行为予以从快从重打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六)加强经费保障。政府负责组织的生活物资保障行动和采取措施的所需经费,由相关单位提出,报镇财政局审核,给予合理保障。

(七)加强交通运输及人员保障。建立生活物资“快速通道”,指导企业按需分类及时办理民生物资运输专用通行证。健全完善货物运输问题现场协调机制,建立工作联系微信群,及时协调交通管制、村(社区)管制、人员隔离导致的车辆通行受阻、驾驶员及超市员工无法出行等问题,确保镇内重点物流企业正常运营,有效加强县内运力调配,开展保供保畅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进一步畅通应急商品运输通道。

救灾重要物资应急保障预案

建立健全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制度和应急预案,保障一旦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有效提供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消除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绵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和品种。

本预案适用于因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突发环境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处置所需的各类抢险救灾物资。主要包括:

救生器材类:救生衣、救生艇、防护服、防护面罩、防护手套、口罩、灭火器等;。

救灾物资类:对讲机、发电机、铁丝、铁锹、绳索、钉子、编织袋、塑料布等。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由市级有关部门组成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由市级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市级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确定的各部门职能为基础确定,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1、组织机构。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成立绵阳市抢险救灾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由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协助分管商务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商务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商务局、宣传部、经委、农委、财政局、民政局、交通局、公安局、卫生局、粮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物价局、统计局、工商局、质监局、建设局、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及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

2、协调小组职责。

(1)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及工作分工;。

(3)决定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信息发布的有关事宜;。

(4)研究、落实市政府和省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有关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5)其他工作。

3、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商务局会同粮食、盐业等部门负责生活必需品供应:即肉及肉制品、大米、面粉、食用油、蔬菜、水果、食盐、方便面、矿泉水、奶粉、净水剂(片)、取暖器、手电筒、干电池、清洁用品、应急灯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购买到上述商品;完善物资投放网络建设,会同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报告省商务厅组织部分重要抢险救灾物资的进口。

市民政局负责重大生活用品类:即帐篷、毛毯、毛巾被、蚊帐、净水器、棉服、棉鞋、雨衣、雨鞋、棉被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购买到上述商品。

市经委负责燃气、成品油(汽油、柴油)、发电机等商品数据库建立,协调应急处理所需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运输,协调供电部门保障应急商品重点生产企业的应急用电。

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安办负责救生器材类:即救生衣、救生艇、对讲机、防护服、防护面罩、防护手套、口罩、灭火器、消毒喷雾器、火药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购买到上述商品;维护应急物资发放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犯罪活动。

市供销社负责救灾物资类:即铁丝、铁锹、绳索、钉子、编织袋、塑料布(彩条布)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购买到上述商品。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单位,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口径,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的原则组织好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建设部门负责组织疏通交通所需设备的数据库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征用。

市财政局负责处置应急物资应由财政安排的经费保障工作。

交通(含铁道、机场)部门根据调运方案,及时组织应急物资的铁路、公路、飞机运输,并协调集装箱等大型物资的征用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质监和检验检疫部门负责生产环节、进出口环节应急物资储备的质量监督管理。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配合相关工作。

参照市商务局牵头成立的抢险救灾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协调小组机构职责,成立地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同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机制及程序。

在接到市人民政府应急办要求启动应急程序的指令后,以最快的速度启动本方案;各县市区在接到同级人民政府应急办要求启动应急程序的指令后,启动本地应急方案。

(二)信息共享和处理。

1、信息收集。

县市区人民政府启动应急程序后,应及时向市商务局通报。

2、信息报送。

市级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和报告有关信息,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并抄告有关部门。

3、信息处理。

启动应急程序后,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汇总分析所有信息,向协调小组报告,并确定向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社会公众等通报或公布。

四、控制措施。

(一)信息引导。

宣传部门及时组织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应急物资供应状况,消除人们心理恐慌。

(二)企业供应链采购。

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督促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动用企业库存,保障物资供应。

(三)组织进出口。

当国内应急物资不足时,报告省商务厅迅速组织进口或控制出口。

(四)依法征用。

国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一)经费保障。

由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绵阳市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二)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应急储备物资铁路、公路、航空运输“快速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各部门按其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六、结束。

应急储备物资事件处置完毕,由协调小组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并由办公室通知有关单位。

事件处置完毕后,由市商务局商其他部门写出总结报告,上报市政府和省商务厅,并通报有关单位。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部门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应急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供销社疫情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我市农业生产也即将进入春耕备耕季节。目前一些化肥、农药等农资工业企业停工停产,个别乡村道路截断,运输不畅,为了保障疫情期间农资有效供给和市场稳定,供销社系统提高紧急情况下的农资应急供应能力,维护正常的农业生产秩序和社会安定,特制定市供销社系统应急预案。

(一)按照农资供应管理的要求,建立农资应急机制,当我市区域性或全市性农资市场紧张情况时,立即报告市委、政府及省供销合作社,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农资市场稳定。

(二)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供销合作社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

(一)特急状态:疫情期间农资市场供应极度紧张,部分县(市)、区出现农资脱销,已完全不能满足农民生产之用,农资市场价格在持续上涨;各级农资储备库存以及全社会农资周转库存在正常值的10%以下。

(二)紧急状态:疫情期间农资市场供应紧张,农资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各级农资储备库存以及全社会农资周转库存在正常值的l0%~30%。

(三)紧张状态:疫情期间全市或局部区域农资供应较为紧张,农资市场价格上涨30%~50%;各级农资储备库存以及全社会农资周转库存在正常值的30%~50%。

市供销合作社,负责全市疫情期间供销社系统农资市场应急供应工作。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市社理事会主任朱丽珍同志任组长,分管副主任马峰同志担任副副组长,成员由市供销合作社业务协调科、经济发展科、办公室、财会科、市农资公司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社业务协调科,联系电话:xxxx。

(一)根据农资市场形势,判断农资紧急状态,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行动。

(二)协调市、县(市)区供销社开展农资应急工作。

(三)及时向市政府、省总社报告事态发展情况。

(四)根据应急情势,积极筹措化肥等农资应急物资和资金。同时,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申报应急工作物资和资金支持。

(一)掌握全市农资市场动态,建立信息平台,向组长提出应急行动意见。

(二)综合有关情况,起草有关文件。

(三)提出对实施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

(四)协同有关部门核定实施预案各项费用开支。

(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农资企业要按照供销社安排,及时足额落实农资储备品种、数量,以确保农资市场平衡供应。要采取信贷、自筹、员工集资等多种方式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积极组织货源,合理安排库存量。要将农资淡季储备及备耕情况及时主动地向当地政府汇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各级政府淡储贷款贴息或补助。

根据应急需要,建立健全市农资应急供应保障系统。

(一)正常情况下的农资供给由各级农资企业确保。

(二)协调建立农资应急调剂系统。如当地或在一定区域内的农资储备能力不能满足应急需要的,可报请市供销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调剂解决;由相应农资公司承担应急补给任务。

(三)建立农资应急供应系统。根据当地农民生产需要,各级供销社应健全农资应急销售网络,大力加强农资经营服务网络建设,延伸和完善基层网点,健全供应体系。

(四)建立农资应急储运系统。根据农资储备、基层网点的布局,科学规划、利用和整合社会资源,建设农资应急储运体系,提前确定好运输线路、运输工具、临时存放点等,确保应急条件下农资运输的畅通、有序。

根据农资市场出现不同程度的波动状况,相应采取不同范围、不同力度的应急措施。

当出现紧张状态时,领导小组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启动应急供应系统。立即组织农资经营企业动用储备或紧急调剂农资商品,并通过指定应急网点、基层门店投放和供应市场。

(二)立即组织购进和调配农资商品供应市场。由市供销社组织农资部门,使农资商品进入应急网点、基层门店,并认真做好各地农资调配计划,安排好运输线路和运输工具。

(三)及时正确引导有关新闻单位进行宣传报道,尽快消除不实传闻和农民恐慌心理,同时组织有关部门依法打击造谣惑众者。

(一)办公室在接到农资紧急情况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赴现场了解相关情况,分析原因,掌握事态发展趋势,提出采取应急措施的意见,及时向组长报告;领导小组视农资紧急程度适时向市政府及省社报告。

(二)出现特级、紧急状态时,县(市)、区供销社立即向市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提出申请,启动本预案,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记录并反映有关情况。

(三)出现紧张状态时,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24小时监测农资市场动态,重大情况要在第一时间报告领导小组,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四)引导新闻媒体做好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

(一)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农资企业要及时进行总结,对实施应急预案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农资应急机制。

(二)按原计划规模,紧急事件发生后一个月内及时补充已动用的各级储备农资。

(三)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1、完成应急任务出色的。

2、及时准确报送农资市场预警和动态信息,为应急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的。

3、对应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及时提供应急农资或节约开支,成绩显著的。

5、有其它突出贡献的。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及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有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本预案规定要求实施农资应急措施的。

2、违抗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命令,拒不承担应急任务的。

3、没有足额完成本级储备农资任务的。

4、贪污、挪用、盗窃应急工作经费或物资的。

5、有特定责任的工作人员在应急期内不坚守岗位,玩忽职守的。

6、对农资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它行为。

各县(市)、区供销社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相应预案,并报市供销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疫情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潍坊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青州市范围内因新冠疫情突发造成或可能造成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蛋品、奶制品、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关系突变,导致商品脱销供应不畅,影响社会稳定,需对突发情况立即处置的应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商务局成立商务系统应急保供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及分管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副科级领导干部及各保供企业(商超)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秩序和市场运行科,负责日常工作。各镇街区分别成立应急保供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必需品的保障供应,市商务局做好联系包靠。市直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助执行。(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直各相关部门,各镇街区)。

(二)明晰保供网格。城区确定12家商超作为重点保供企业,对应划分12个网格;全市13个镇街区确定54家重点商超作为保供单位,对应划分54个网格,确保城乡保供全覆盖。严格执行市场供应情况报告制度,加强趋势预测。对全市66家保供商超及6家生活必需品承储企业加强监管,确保储备物资数量充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镇街区)。

(三)明确保供流程。

城区保供流程。城区各保供商超根据划分的网格区域,将保供任务细化到人、到物资、到车辆,做好保供演练。接到指挥部保供指令后,立即启动保供程序,商务局包靠人员、街道联络员、商超联络员迅速联动,由街道联络员提供物资明细,保供商超分装消毒后,由商超工作人员装车配送至指定地点,街道联络员负责做好交接和结算。

镇街区保供流程。镇街区联络员负责收集村(社区)生活必需品明细,对接网格内保供商超,保供商超分装消毒后,由商超工作人员装车配送至指定地点,街道联络员负责做好交接和结算。镇街区总联络员、商务局包靠人员做好协调。

(四)强化隔离点保障。城区隔离点生活必需品的保障由城区对应网格内保供商超负责;镇街区隔离点生活必需品的保障由各镇街区辖区对应保供商超负责。

(五)做好全市统筹和储备。因封控等原因超市停业或进货渠道受阻,按照“就近补位,全市调配统筹”的原则进行调剂和补充。城区网格内保供商超出现暂停营业时,由商务局包靠人员协调就近商超补位;镇街区网格保供商超出现暂停营业时,由镇街区总联络员负责协调就近商超补位。做好商超现有供货渠道与从我市采购两手准备。

(六)启用市级储备。蔬菜由青州市南小王晟丰土地股份合作社、青州祥丰果蔬专业合作社、高柳镇九州农庄和何官镇天禄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组织车辆和人员供配;猪肉由青州市凯佳食品有限公司供配;牛羊肉由青州邦诺清真食品有限公司供配;米面油由市级粮油储备库供配。(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

(七)规范市场秩序。对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缺斤短两等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经营活动进行打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八)畅通绿色通道。部门联动,确保物资运送畅通。(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商务局)。

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中要求,为做好全市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在状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当养老机构内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各镇及养老机构应按照以下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1.养老机构应建立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养老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机构内的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划片分区,责任到人。建立院内感染控制和隔离制度、流程并组织实施。当养老机构出现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时,养老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启动养老机构疫情应急预案,并向属地镇报告。

2.当接到养老机构的疫情报告后,应迅速成立疫情应对领导(工作)小组,及时联系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请求指导,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3.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当养老机构发生疫情时,属地镇应立即向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上级民政部门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1.各镇及养老机构对床位总数、入住老年人数、工作人员数以及防控物资储备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统筹养老机构各类资源储备,当养老机构内发生疫情时,能迅速调度相关资源给予援助。

2.各镇要建立有防疫、医护专业人员指导或参加的养老护理员应急支援队伍,统筹养老服务人力资源储备,当养老机构内发生疫情时,能迅速给予相关养老机构疫情处置、专业照护支持。

1.当养老机构中发现有老年人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肺炎可疑症状时,养老机构应严格按照我省《转发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的通知》(皖疾控办(20__)136号)执行。

2.当养老机构中有老年人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时,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在当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开展排查,实施14天隔离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其他处置工作。不得接收新入住老人。疑似病例在排除后,其密切接触者可解除隔离观察。

3.养老机构内应预设隔离观察室,隔离观察室应配置相应防护用品(防护服、医用口罩、手套等),配备必要生活和护理服务条件,有条件的设置隔离区和消毒室。隔离观察室(区)应设置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有独立厕所的单人房间,并处于养老机构的下风向。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时,应避免与其他非隔离人员的接触,严禁外出。做好隔离观察场所的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隔离观察室(区)的生活垃圾应统一处理。

4.不具备设立隔离室(区)条件的养老机构,应报告属地镇,在本级联防联控机制统筹下,通过当地政府指定的集中医学观察点、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或新设立的专门场所,对拟进行隔离观察的养老机构人员进行集中观察隔离。

5.做好养老机构内其他非密切接触者的观察防护工作,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除需要进行隔离观察者外,其他所有人员均应在院内实施观察,单间安置观察,观察期不得少于14天,观察期间不得外出。疑似病例在排除后,院内观察解除。做好院内观察人员的体温检测、健康状况监测及日常消毒等工作,发现疑似症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实施隔离观察。

1.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主阵地作用,当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无法满足院内需要隔离观察者的隔离要求时,首先由能够提供隔离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承接隔离任务;当公办养老机构无法满足隔离观察条件时,统筹属地养老机构自有资源,选择有隔离条件的养老机构承接隔离观察任务;当养老机构自有资源无法满足隔离要求时,需报请当地政府征用社会资源解决需要隔离老年人的隔离问题。

2.统筹养老机构服务人力资源,当疫情发生时,所在养老机构服务人员无法满足疫情应急防控、服务老年人的需求时,当地民政部门应统筹调动属地养老机构服务人力资源,并发动社会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支援,确保发生疫情的养老机构人员保障到位。必要时,可报告当地政府请求相关部门、机构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根据《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隔离区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疫指发〔2021〕20号)、宜宾市翠屏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翠屏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期间隔离区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2021〕-67)要求,为深入总结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经验,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补短板、强弱项,针对可能出现的聚集性疫情,未雨绸缪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和应急准备工作,满足群众日常生活需要,切实抓好全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深刻汲取省外因生活物资供应不到位引发隔离区群众生活困难的教训,举一反三,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合优化力量,建立基层配送工作组织体系,压紧压实责任,强化隔离区群众生活物资供应“最后一公里”保障,畅通居民生活必需品配送渠道,确保配送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生活物资投放、调运、应急运输、配送等职能部门定期沟通会商机制。充分发挥镇、村(社区)、社(小组)三级基层治理网格体系,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小组(网格)、小组(网格)包户的三级包保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镇干部、村(社区)干部、公安干警、镇村两级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

(一)统筹调度力量,建立多元配送模式。各社区要迅速建立和完善物业小区党组织、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三方联动”机制,发动小区自治组织、楼栋长、志愿者和居民骨干等成立工作专班。非物业小区和农村院落要明确村(社区)干部牵头,发挥志愿者、驻村干部和热心党员群众等各类群防群控力量的作用,完善组织动员机制,通过巡逻走访、村(社区)和小组微信群等,及时收集隔离和居家观察人员生活所需物资信息。建立线上订单、团购、网格员配送等多元模式,提供代购、周转、送货等服务,就近设置居民生活必需品临时取件点,并做好环境卫生、消毒杀菌等工作,实现精准采购配送,确保群众安心居家,生活正常运转。

(二)强化物资供应,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引导商超、农贸市场等骨干流通企业加强产供销运衔接。隔离区属地要积极配合区发改局(国有粮食储备企业)、区商务经合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生活物资批发商及城区大型超市骨干流通企业,及时调配小包装成品粮油,组织安排蔬菜采收上市,加大生活必需品投放力度。配合相关部门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做好应急运输车辆准备,必要时启动应急物资中转站,保障主要生活物资运输通畅。隔离区属地提前做好风险预警预判,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的行为。

(三)加强关爱服务,做好特殊群体保障。各村(社区)要做好居家观察人员的管理服务,通过提供镇、村干部联系方式等,畅通群众求助渠道,及时回应居家观察人员合理诉求。对失能或独居老人、留守老人儿童、散居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孕产妇、特殊困难群体以及低收入家庭,由镇、村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配合李端镇卫生院做好急诊患者、慢性病患者和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保障,对急需送医送药病人,积极协调开通“绿色通道”,组织上门服务。

各村(社区)要积极落实封闭隔离区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完善隔离区生活物资保障制度机制,确保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为疫情防控奠定良好基础和条件。镇属各部门、村(社区)要严格落实保供工作责任,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镇应急指挥部将加强督促检查和暗访督查。

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全力做好xx街道办事处集贸市场疫情防控应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处置由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体人员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度。具体处置过程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各负其责,相互配合。

(二)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以职工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防止因处置不当而造成疫情蔓延事件发生。

(三)正确疏导,说服教育。注重教育疏导,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广泛宣传有关政策,释疑解惑,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解决矛盾,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快速反映,协同应对。疫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上报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同时上报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与有关单位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

1、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培训工作。向职工群众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护知识,疫情的特征和后果。以及正确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持办公区域空气畅通,不参加人流密集的公众活动等,减少疫情传播。

2、加强对疫情排查报告。每天进行排查,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进入市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检测体温,发现有体温升高、咳嗽的人员,要进行留观,并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备。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疫情,第一时间将信息报送主管部门。

3、正确引导疫情防控舆论,不传谣。党群工作部加强对员工舆论的正确引导,教育职工不传谣,不在微信、微博乱发虚假信息,树立正确的宣传观,以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减少社会负面舆论影响。

4、加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每天对市场进行消毒,积极联系对所需应急物资的采购,尤其近期市场紧缺的口罩、测温仪器等物资的采购,为有效控制疫情提供物资保障。

(一)要采取多种方式,提高相关人员对疫情的正确认识,积极预防,力争将疫情消灭于萌芽阶段。

(二)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关乎生命与社会稳定大局,任何单位和个人面对疫情发生时,都要认真妥善处置,不能互相搪塞、推诿,更不能置之不理,任由事态发展,确保各项预防措施落实到位。

(三)研究对策,妥善处理。在处置疫情时,要服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全力配合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的扩大和蔓延。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理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对在处置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要研究防范措施,预防疫情的再度发生。

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业务部、化制室、锅炉室、机修部、收运部等部门干部职工随时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坚决服从工作安排。

(一)加强对全厂干部职工的教育和动员,做到全厂上下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团结一致。

(二)科学统筹,合理分工,各部门职责明确,协调一致。

(三)密切与农业、工商、防疫等部门的联系,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掌握情况。

(四)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卫生防护措施。职工在死禽畜收运、打捞、处理过程中严格做好戴口罩、手套,穿雨鞋、防护服等安全防护措施以及消毒灭源工作,确保不发生感染事故。

(五)建立处理情况报告制度。业务部门每天做好处理数量、病猪来源等情况登记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市环卫局报告。

(六)做好职工健康监测。每天班前对参与一线作业的员工进行体温检查,对有发烧、眩晕、呕吐等症状的员工立即进行隔离并送医院诊治,做到及早预防、及早治疗。

(七)做好化制室各类处理工具的保养和维修工作,确保状态良好;劳动防护用品储备充足,质量良好。

(八)合理调配调度车辆,确保车辆性能良好,以利于随时出车收运。

(九)做好锅炉蒸汽供给工作,确保死禽畜处理彻底,实现无害化。

(十)做好宣传工作。及时收集关于猪流感疫情的信息和预防知识,制作宣传小册,出版专题墙报,增进职工对疫情的了解,提高职工防范意识。

(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组长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应急责任管理机制。

(二)坚决服从指挥。坚决服从市局的部署安排,从讲政治、保安全的角度将防猪流感工作严抓落实,做到领导率先带头,部门积极响应,职工积极参与。

(三)确保死禽畜处理安全及时。各部门要密切注意相关信息动态,反应要迅速,配合要到位,行动要果断,处理要安全及时。

救灾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国粮仓〔20xx〕330号)和山东省减灾委员会的相关要求,立足省粮食和储备局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职能,为进一步提高省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能力,确保关键时候救灾物资调得出、用得上,确保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各类突发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涉及职能领域内省级救灾物资保障工作。

1.3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原则。

2.1领导机构。

省粮食和储备局成立省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办公室、物资储备处、仓储与产业处、规划财务处、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物资储备处,负责日常工作。

2.2工作职责。

(1)组长:担任突发自然灾害省级救灾物资保障总指挥并下达省级救灾物资调运行动指令。

(2)副组长:具体协调指挥各成员处室和单位执行省级救灾物资保障任务。

(3)办公室:负责新闻宣传。

(4)物资储备处:负责与省应急厅救灾与物资保障处的沟通联系,指导协调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及6个代储库做好相关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履行协调管理职责。

(5)仓储与产业处:负责指导物资储备仓储管理工作,承担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6)规划财务处:按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及时指导相关处室(单位)提出应急资金预算,协调省财政厅申请资金。

(7)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调运及费用结算相关事宜。

3.1预案启动。

省应急厅启动省级救灾应急响应后本预案立即启动。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各成员根据工作职责进入应急工作状态直至省级救灾响应结束。

3.2物资准备。

预案启动后,物资储备处加强值班值守,密切跟踪灾害发生情况,积极与省应急厅衔接,对可能需要调用的省级救灾物资品种、数量,灾害发生地或附近储备库物资库存、交通条件等进行综合调度。

3.3调运准备。

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及各代储库应安排专班24小时值班值守。提前与物流公司、交通运输部门沟通,做好省级救灾物资调运出库准备工作。

4.1指令下达。

收到省应急厅下达的救灾物资调拨函后,物资储备处立即起草调运出库通知,按照调运工作流程报局长、分管副局长签发,同时通知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立即组织物资调运工作,调运出库单发至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因情况紧急,来不及下达书面指令,物资储备处报经局长、分管副局长口头同意后,立即电话通知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实施物资调运工作,调运出库书面手续后续补发)。

4.2现场督导。

调运指令发出后,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安排人员赶赴仓库,现场协调、指导、监督救灾物资应急保障事宜。

4.3物资装运。

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接到调运通知(电话)后,立即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物资装运,确保数量足额、质量良好,并及时与申请使用单位有关人员取得联系,确定物资运送地点及接收方式,及时完成调运任务。

4.4综合协调。

调运过程中,物资储备处与省应急厅救灾与物资保障处及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中心实时沟通衔接,及时协调解决救灾物资调运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确保物资高效及时运抵目的地。

局办公室按照信息发布程序规定,采取适当形式向社会发布中央及省级救灾物资应急保障信息,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做好跟进发布工作。

省级救灾应急响应终止后,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

7.1预案评估。

应急结束后,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对应急预案的作用、效果和损失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完善预案。

7.2补办手续及核报费用。

应急结束后,局相关处室(单位)应及时补办应急收储、动用手续,按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7.3补充物资。

物资储备处根据救灾物资应急出库情况,及时与省应急厅会商补充省级救灾物资,尽快恢复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应急保障能力。

8.1预案培训。

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预案和应急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时组织开展预案培训,增强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8.2预案演练。

本预案应急演练,由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相关职能处室(单位)应按照预案要求,熟悉工作流程,做好应急准备。

8.3预案修订。

如有以下原因,局救灾物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处室(单位)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级预案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或其他重要环境因素发生变化的;

(4)重要应急救灾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通过应急预案演练或经突发自然灾害检验,发现应急预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8.4责任和奖惩。

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为应对各种突发自然灾害和社会公共安全事件,保障人民群众非常时期粮、油、饮用水、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充足供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畅通信息,避免出现抢购、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正常运行的事件发生,红旗区商务局特制定应对突发事件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预案。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市场调节和政府调控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形成协调有序,高速、高效运转的应急管理体制,当我区遇到自然灾害和社会公共安全事件(如:水灾、雪灾、地震、疫病传染等)时,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粮、油、肉、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充足供应,确保信息畅通,避免出现大范围的群众抢购行为,坚决打击商家哄抬物价等事件的发生,各部门能够迅速反应,确保社会的稳定和谐。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周密部署以应对各种自然灾害和社会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

成立红旗区商务局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领导小组,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韩智聪(商务局局长)。

副组长:

成员:

红旗区商务局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办公室,电话:2048713。

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统一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信息;随时监测生活必需品市场并加以预测,出现价格异常波动和供销异常等情况,立即上报,并提供监测分析建议、拟定决策建议;协调区有关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紧急处置,随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或请求。

2、应急储备企业:新乡市胖东来百货有限公司、郑州丹尼斯百货公司新乡分公司、新乡市万德隆商贸公司、新乡市银基服饰连锁百货等为红旗区应对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企业,在特殊时期负责提供和销售应急粮、油、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

发生突发事件(包括大范围的群众抢购行为、商家故意哄抬物价、生活必须品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等),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和处置,以最快的时间,研究采取应急处置行动。

(一)、先期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控制势态,防止秩序混乱,防止造成更大的影响。要迅速调查事件性质、种类、危害程度及涉及范围,迅速启动应急保障工作,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情况。

(二)、派出商务局工作人员对全区库存的日用品、粮油、肉食品等生活必需品进行摸底调查,以掌握以上生活用品的确切数量,对于紧缺用品,要通过应急渠道协调解决。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公共事件的宣传报道和市场规范化管理,稳定民心,防止不法商贩哄抬物价,造成市场运行混乱。

(三)、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对外信息发布工作,本着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市场有序的原则,在局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准确地报道事实真相。

(四)、处置工作结束后,确认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由局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结束应急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工作,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总结,完善应急预案并将善后情况报告区人民政府的应急小组。

1、我局制定基本应急物资储备计划,保障基本应急物资和粮食等主要生活资料有充足的储备。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要根据我局制定的保障计划,落实有关储备物资并加强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储备物资。

2、建立健全我区应急物资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定期派出市场监察人员对全区的各项日用物资进行摸底调查,掌握日用物资流通的各项基数,以确保应急所需物资的供应。

3、应急物资的供应实行局分级负责制。区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区或跨地区应急物资的调控和调度。局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应急物资供应,必要时,可向上一级政府请求援助。

4、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和物资储备所需的资金,由我局制定计划,区财政列入预算予以保障。

镇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领导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等

组员:xx等班主任任成员

4、制定疫情防控时期教职工和学生晨、午检制度

5、制定疫情防控时期严格的门卫管理制度

在各楼下设置用于收集废弃口罩及废弃消毒物品的垃圾桶

在门卫室的里间设置留观室,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要科学合理有效使用物资、经费,安排专人进行管理,避免滥用和浪费

(二)建立信息台账

对隔离期未满或身体不适师生须延迟到校时间

对存在疫情传播风险的个人要密切关注并给予人文关怀

对未出隔离期及身体不适教职员工和学生须延迟到校时间

(三)做好教学安排

2、根据教师身体健康情况,及时调配好师资,确保开学后教学需要

(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洗手间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

要对电梯间等封闭常用空间和部位,不间断开展消毒工作

2、做好健康卫生教育

科学指导学生在家开展适度的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3、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

身体不适者及有发热症状人员严禁进入食堂

提倡自带餐具,分段错峰采取打包方式自行带走,不在食堂集中就餐

进入食堂人员要带好口罩,进入食堂后先洗手后取餐

并在所有的水龙头边配备洗手液或肥皂供师生使用

(一)严格执行各项预案

及时了解因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学生和其他原因未到校学生在家情况,给予关心关爱

(四)加强教育教学秩序管理

坚持以一个班级及以下为单位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5、持续深入开展健康教育,鼓励师生加强体育锻炼,保证正常作息,增强身体素质

6、原则上不召开学校教职员工大会,可利用网络平台或学校广播召开会议

(五)持续保持校园环境卫生

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场地一律暂停对外开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聚集性活动一律暂停

物资保障队伍应急预案

为了及时、妥善地组织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全面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促进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应急和通信恢复工作的需要,合理配置救灾资源,减轻灾害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甘肃省电信传输局网络应急恢复总体预案》版

本预案适用于甘肃行政区域内,下述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重大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等事件;地震、火山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等事件;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事件。

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根据自然灾害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和通信恢复的实际需要,分为一般自然灾害、重大自然灾害、特大自然灾害通信恢复。

(一)一般自然灾害通信恢复: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受灾人口为全县总人口20%以下,农作物受灾面积为全县当季播种面积的30%以下,转移安置人口为全县总人口1%以下。居住房屋倒塌在100间以下(自然间)。

(二)重大自然灾害通信恢复: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受灾人口超过全县总人口的20%以上;农作物受灾面积超过全县当季播种面积的30%以上;转移安置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1%以上,居住房屋倒塌在100―500间以下(自然间)。人员伤亡严重,在国内或国际造成一定影响;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三)特大自然灾害通信恢复: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受灾人口超过全县总人口的40%以上;农作物受灾面积超过全县当季播种面积的50%以上;转移安置人员占全县总人口的3%以上,居住房屋倒塌在500间以上(自然间)。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在国内或国际造成一定影响;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

(一)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甘肃省电信传输局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省自然灾害的通信应急保障工作。成员组织有:运行维护部、财务部、综合部、人力资源部、局工会、车辆管理中心、相关分局等部门。

(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省自然灾害的通信应急抢通工作,宣布启动和结束应急预案。

2、协调有关部门听取全省受灾地区通信恢复情况汇报。

3、组织会商,分析、评估灾情,研究落实通信恢复方案。

4、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赴灾区指导开展通信恢复工作。

5、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三)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运行维护部:牵头制订本预案,并组织演练和实施,组织协调全省通信恢复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通信恢复抢险,对主要干线进行调度,配置资源。指导做好灾后恢复和恢复重建。分析灾情统计数据及对通信产生的主要影响。组织、指导应急通信恢复器材和材料的调拨。救灾储备建设和救灾捐赠。

2、综合部:负责通信恢复情况报道和汇总、汇报。

3、财务部:按照相关要求提供经费保障。

4、人力资源部:负责抗灾救险人员的调派。

5、局工会:负责与相关捐助组织联络,并统计传输局捐助情况。

6、车辆管理中心:负责全省抗灾救险通信恢复中车辆的及时调派。

7、受灾地区所在的分局:及时开展自救,报告灾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恢复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四)领导分工一般灾害救助工作由运行维护部牵头负责,受灾地区维护单位具体负责,有关部门给予支持。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由传输局分管副局长指挥,视情成立若干工作组,明确主要职责和相关人员,开展自然灾害通行恢复工作。

(一)各维护单位要切实做好灾害的预警工作,对可能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的重点地区,要严密监测并及时报告,落实防范措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各维护单位要掌握本维护单位维护光缆电路路由等情况,制订应急调度预案,确保在灾害来临时能及时恢复县以上光缆通信。有计划地组织基础设施恢复和抢救等工作的模拟演练。

(二)落实应急救灾资金,备足各类应急通信保障材料。备好应急通信设备及应急交通工具,以便灾害来临时紧急调用。六、应急反应灾情发生后,受灾地区维护单位应当迅速做出反应,统一指挥辖区内的通信恢复工作,按程序启动本级通信恢复应急预案。受灾地区维护单位在灾害发生1小时内,向传输局运维部报告灾情;传输局运维部等有关部门在灾害发生2小时内,及时向省公司运维部上报灾情核实情况和抢险救灾情况。受灾地区维护单位按照灾害发生情况,每天早上8点钟以前向运行维护部等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实行零报告制度,待灾情稳定后,在两天时间内,将灾情核实完毕,上报省公司和相关部门。同时,财务部安排应急款、运行维护部调拨其它为受灾地区抢险队伍赶赴灾区进行抢险。

物资保障组应急预案

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指示精神,落实疫情处置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部署,做好相关应急物资采购、管理、分配工作,实现“迅捷高效、保障有力”的工作目标。

(一)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应急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应急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城乡交通运输局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名单附后,附件1)。

负责疫情防治所需医用防护用品、药品、及医疗器械等的供应、采购、调拨;组织提供区级集中留观场所;完成领导小组(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区医用防护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的综合协调,牵头组织成立24小时工作专班,并建立与市应急保障组和各街道办事处的信息联动机制,确保信息通畅。

2、区财政局:负责全区应对疫情防控所需资金,指导区卫健局优化医用防护应急物资采购流程和资金支付方式。

3、区卫生和健康局:负责制定医疗、疾控等单位医用防护应急物资需求清单、提供采购渠道以及全区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组织协调相关采购事宜等。

4、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按需组织好我区医用防护应急物资的生产工作,对上争取相关医用防护应急物资调拨,提供医用防护应急物资采购信息。

5、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区医用防护应急物资的质量安全、价格监督及相关项目审批等工作。

6、区城乡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全区医用防护应急物资运输保障方案,确保医用防护应急物资运输迅捷、畅通,负责制定交通卡口医用防护物资需求清单、发放相关通行证等。

1、区财政加强资金保障,拨出专款,专门用于处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需要。

2、协调区民政局、发改局调拨全区应急物资。广开门路、社会市场化筹集,多渠道、多方式地联系市内外厂家,争取购置更多的药品器械,满足急需防疫物资需求。

3、通过区慈善总会、区红十字会等接受捐赠主体发布接受社会捐赠款物的公告,动员全区各企事业单位、个人以及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参与这场疫情防控战。

4、全面对接上级应急保障组和省、市卫健部门,争取上级支持,调拨、采购各类防护用品、生活用品及其他应急保障物资。

5、及时了解搜集处置疫情所需防护用品、生活用品及其他应急物资供应情况,确保合理分配补充所需物资。原则上区应急保障组负责区级防疫物资的应急保障;各街道办事处发挥主观能动性,不等不靠自行筹备采购所需防疫物资,区应急保障组适当拨付财政专项资金予以补贴。

6、为进一步做好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严格规范应急物资储备、保管和发放等工作,确保各类物资依规高效保障到位,现制定《济南市历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应急保障物资管理制度》。(附件2)。

7、按照省、市要求,设立符合条件、规定的疫情留观场所。目前,已设立山东鸿腾三馆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山大北路宾馆)、锦江之星(闵子骞路20号)、泉之润商务宾馆(工业北路25-1号)作为我区留观场所。

救灾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建立健全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制度和应急预案,保障一旦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有效提供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消除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绵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和品种。

本预案适用于因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突发环境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处置所需的各类抢险救灾物资。主要包括:

救生器材类:救生衣、救生艇、防护服、防护面罩、防护手套、口罩、灭火器等;

救灾物资类:对讲机、发电机、铁丝、铁锹、绳索、钉子、编织袋、塑料布等。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由市级有关部门组成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由市级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市级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确定的各部门职能为基础确定,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1、组织机构。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成立绵阳市抢险救灾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由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协助分管商务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商务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商务局、宣传部、经委、农委、财政局、民政局、交通局、公安局、卫生局、粮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物价局、统计局、工商局、质监局、建设局、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及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

2、协调小组职责。

(1)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及工作分工;

(4)研究、落实市政府和省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有关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5)其他工作。

3、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市商务局会同粮食、盐业等部门负责生活必需品供应:即肉及肉制品、大米、面粉、食用油、蔬菜、水果、食盐、方便面、矿泉水、奶粉、净水剂(片)、取暖器、手电筒、干电池、清洁用品、应急灯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购买到上述商品;完善物资投放网络建设,会同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报告省商务厅组织部分重要抢险救灾物资的进口。

市民政局负责重大生活用品类:即帐篷、毛毯、毛巾被、蚊帐、净水器、棉服、棉鞋、雨衣、雨鞋、棉被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购买到上述商品。

市经委负责燃气、成品油(汽油、柴油)、发电机等商品数据库建立,协调应急处理所需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运输,协调供电部门保障应急商品重点生产企业的应急用电。

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安办负责救生器材类:即救生衣、救生艇、对讲机、防护服、防护面罩、防护手套、口罩、灭火器、消毒喷雾器、火药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购买到上述商品;维护应急物资发放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犯罪活动。

市供销社负责救灾物资类:即铁丝、铁锹、绳索、钉子、编织袋、塑料布(彩条布)等商品数据库的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购买到上述商品。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单位,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口径,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的原则组织好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建设部门负责组织疏通交通所需设备的数据库建立,确保一旦需要,能马上征用。

市财政局负责处置应急物资应由财政安排的经费保障工作。

交通(含铁道、机场)部门根据调运方案,及时组织应急物资的铁路、公路、飞机运输,并协调集装箱等大型物资的征用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质监和检验检疫部门负责生产环节、进出口环节应急物资储备的质量监督管理。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配合相关工作。

参照市商务局牵头成立的抢险救灾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协调小组机构职责,成立地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同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一)分级响应机制及程序。

在接到市人民政府应急办要求启动应急程序的指令后,以最快的速度启动本方案;各县市区在接到同级人民政府应急办要求启动应急程序的指令后,启动本地应急方案。

(二)信息共享和处理。

1、信息收集。

县市区人民政府启动应急程序后,应及时向市商务局通报。

2、信息报送。

市级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和报告有关信息,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并抄告有关部门。

3、信息处理。

启动应急程序后,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汇总分析所有信息,向协调小组报告,并确定向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社会公众等通报或公布。

(一)信息引导。

宣传部门及时组织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应急物资供应状况,消除人们心理恐慌。

(二)企业供应链采购。

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督促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动用企业库存,保障物资供应。

(三)组织进出口。

当国内应急物资不足时,报告省商务厅迅速组织进口或控制出口。

(四)依法征用。

国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一)经费保障。

由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绵阳市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二)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应急储备物资铁路、公路、航空运输“快速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各部门按其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应急储备物资事件处置完毕,由协调小组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并由办公室通知有关单位。

事件处置完毕后,由市商务局商其他部门写出总结报告,上报市政府和省商务厅,并通报有关单位。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部门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应急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