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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商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报告(汇总5篇)

作者:翰墨 农商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报告(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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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商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报告篇一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学习借鉴“x金融扶贫模式”,组织实施好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程,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推动金融服务到村到户,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的能力和活力,切实发挥金融政策与扶贫政策的协同效应,共同助力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力争提前实现“两个确保”脱贫目标。

二、帮扶模式

直接帮扶。对有就业创业潜质和一定技能素质,有意愿发展产业的贫困户,自主贷款创业脱贫。

合作帮扶。通过“龙头企业+贫困户”“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贫困户”等模式,带动一定数量贫困户利用贷款资金,依托特色优势产业链发展,实现增收脱贫。

股份帮扶。将参与股份合作的贫困户财政扶持资金或自有资金入股,由适度规模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统一管理和生产经营,结成联股联利的共同体,实现股份到户、利益到户、收益到户。

托管帮扶。通过贷款倾斜、财政贴息、保险补贴等形式,引导经营主体托管帮扶无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不强的贫困户,对贫困户的土地等生产要素统一开发管理、统一经营核算,贫困户享受项目收益分成。

企业帮扶。鼓励企业通过贷款担保、订购农产品等形式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带动贫困人口增收,对于扶贫带贫效果显著的企业,优先给予扶贫贷款,并给予财政贴息。

三、工作措施

一是政府引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金融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科学确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加强监督考核。成立领导小组,压实各级责任,高位推动金融扶贫工作;强化政银合作,明确银行职责分工和业务范围,建立由县、乡、村金融服务组织与银行等多方参与的信用评定与创建工作机制,做好信用评定;组织乡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协助金融机构做好项目申报、审核、公示、贷后管理、贷款回收等工作;组织政府相关部门及银行机构做好小额信贷示范点创建工作;大胆探索贫困户“联保”、驻村工作队“参保”、致富带头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代保”等多种担保方式,扩大扶贫贷款覆盖面;探索将农民“三权”(农民居民住房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大型农机具、农村知识产权、农业设施等纳入贷款抵(质)押范围,提高融资额度;推动支农资金由财政直接补贴向财政与金融信贷相结合、主要依靠信贷支持转变,撬动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村。

二是银行主推。人行x中心支行、x银监分局牵头,各相关银行机构具体负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助推脱贫攻坚。各相关银行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在班子成员中明确1名同志具体分管此项工作,并抽调3—5名工作人员组成工作队,到分包县(区)指导开展金融扶贫小额信贷相关工作。制定专项考核评价办法,对分支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奖惩,对金融扶贫工作探索尽职免责制度,激发工作人员积极性。做好信用评级,突出政府牵头,人民银行推动,相关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原则,比照x县、乡、村三级联动模式,推动全市农户、新型经营主体信用评级工作有效开展。精准发放贷款,坚持将风险补偿基金、贷款担保基金等与信贷资金捆绑放大的做法,将资金放大5至10倍以上为农户贷款,保证贷款总额度。脱贫攻坚期内,分片包干主要责任银行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的贷款,参照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县级财政给予全额贴息,贷款期限3年以内、5万元以下;对带贫企业发放的扶贫小额贷款,原则上按照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10%,县级财政根据带贫企业带动贫困户数相对应的额度按照年利率2%进行贴息。创新贷款模式,推广“公司+基地+农户”“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多种模式,与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加大对产业脱贫的信贷投入。支持发展“订单农业”融资和产业链金融,由新型经营主体担保,贫困户贷款,银行放贷,形成多方联动、协同推进、共同受益机制。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示范点建设,通过树立典型、辐射带动,实现打造一点、建成一批、带动一片的良好效果,有力推动银行业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担保跟进。壮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7个贫困县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额度达到1亿元以上,增强服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其他县(区)以现有政策性担保公司为依托,增加扶贫担保资本金x万元,将扶贫信贷担保业务增加到现有政策性担保公司内,确保扶贫信贷担保额度在5000万元以上。引入担保增信,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免收担保费,对带贫龙头企业按1%/年收取担保费。试点建立村级扶贫互助担保基金,支持贫困村扶贫互助社与金融机构合作建立扶贫互助担保基金,按一定比例放大信贷额度,由金融机构根据入社农户申请提供担保贷款。

四是保险护航。将农业保险作为支持金融扶贫的重要手段,积极发展扶贫贷款保证保险。开发适合贷款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和特色农业互助保险管理模式,发展产业收入保险、产量保险,扩大价格指数政策性保险范围,支持保险机构开展肉牛、肉羊等地方政策性保险和高保障农业保险。坚持赔款到户,通过银行卡发放,提高理赔时效。推广脱贫攻坚专项保险服务项目,支持保险企业构建针对贫困人口特点的扶贫保险产品体系。

(二)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各县(区)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和风险缓释作用,探索建立主要由政府、银行、担保、保险“按比例分担”的风险共担机制,为金融扶贫建立多道“防火墙”。

一是按比例分担风险。对扶贫贷款实际发生的风险,各县区可根据实际建立政、银、保、担、投等“三位一体”“四位一体”“五位一体”的风险分担机制。即政府(财政设立风险补偿金)、银行、保险、担保、投资等机构按比例分担风险。(x县与合作银行、省农信担保公司、省担保集团签订了《金融助推x县脱贫攻坚试验区合作协议》,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贷后风险,由政府设立的风险补偿金与银行、省农信担保、省再担保集团,按照20%、10%、50%、20%的比例分担;对带贫农业经营主体的贷后风险,由政府设立的风险补偿金与银行、省农信担保、省再担保集团,按照20%、20%、40%、20%的比例分担,形成了“四位一体”的风险共担机制。)

二是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市财政设立x万风险担保补偿基金,根据各县(区)风险规模大小,给予奖补。各县(区)统筹相关资金设立风险补偿金,x年贫困县区要分别设立不低于x万元的金融扶贫专项风险补偿金、非贫困县区不低于1000万元的金融扶贫专项风险补偿金,政府要按照放贷规模相应增加风险补偿金额度,确保金融机构的放贷额度和期限满足脱贫攻坚工作要求。

三是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各县(区)业务主管部门要承担金融扶贫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建立扶贫贷款熔断机制,对乡镇贷款不良率超过5%的和行政村贷款不良率超过7%的,停止贷款发放。银行部门要加大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贷款管理水平,做好财务管理、风险评估、动态监测等工作,加强贷后管理,防范风险。担保部门要为扶贫贷款提供担保,创新担保业务模式和产品,加强贷款项目监管,不断提高担保服务能力。保险部门要做好补充,发挥好风险阻隔、经济补偿功能,防范和化解金融扶贫风险。

(三)建立三级服务体系

一是县级服务。组建县级金融扶贫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可由县扶贫办、金融办、人行、监管办的负责同志分别担任。县级中心人员由县扶贫办、金融办、人社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农业局、农办、公安局、法院、人行、监管办及各专业金融机构等单位抽调专人组成。

1.负责本地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对农户和中小微企业信用评级进行指导,建立完善共享的信用信息数据库。

2.负责本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带贫作用明显的中小微企业贷款申请的受理、批转和督办。

3.负责本地区扶贫担保基金、风险补偿基金平台建设和业务运转。

4.负责本地区农村产权评估、流转交易平台、融资担保、风险缓释机制建设和业务运转。

5.负责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利息补贴的及时拨付。

6.负责本地区不良资产处置及不良贷款清算、偿付工作。

7.对本地区金融扶贫服务站、金融扶贫服务部进行监督管理,实施业务指导。

8.完成金融扶贫临时性工作。

二是乡级服务。组建乡级金融扶贫服务站。设主任1名,由主管扶贫工作的副书记负责,设副主任若干名,可分别由乡(镇)扶贫办主任和驻该乡(镇)金融机构负责人担任,另抽调3至5名专职人员(驻该乡镇的金融机构至少2人以上参加)负责具体工作。

1.政策宣传:收集、整理党和国家的各项脱贫攻坚政策,定期、不定期开展金融扶贫政策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并熟知相关政策。

2.信息整合:收集、审核、整理村级金融服务部农户信息,建立全乡(镇)农户信用信息电子档案,实现农户信用信息共享。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等工作。

农商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报告篇二

**是**市唯一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辖11个乡镇,261个村,总人口29万,其中贫困人口10.8万。虽然经过多年扶贫,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有了很大改善,但群众发展缺资金,致富无项目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2015年以来,我们在省、市扶贫办的支持下,在财政、金融部门的积极配合,乡、村两级大力协作下,通过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入户工作,加大对贫困村贫困户的产业化扶贫力度,促进了贫困农户脱贫致富。

一、工作进展及取得成效

2015年来,在省、市扶贫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我们抢抓扶贫贷款贴息政策机遇,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狠抓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积极探索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使用的新机制、新办法,提高扶贫贴息贷款的使用效益。截止目前,通过乡镇、村申报,扶贫部门审核,全县已入库小额信贷扶贫项目52个,下达扶贫小额贷款计划1231.91万元,其中县扶贫领导小组下文确认贴息贷款金额340.91万元,实际兑现贴息资金9.735万元,另有104.5万元的贴息贷款已初审通过,近期将行文确认。通过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收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成效。

扶持3342户1.17万人新建和改造各类特色产业基地5.07万亩,发展畜禽养殖10.2万头(只),直接带动农民人均增收300元,其中贫困农民人均增收180元。

(二)壮大了龙头企业经营实力。经过调查,在全县现有农业公司中择优筛选了13家具有市场潜力、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作为我县产业化扶贫的龙头企业,已给13家企业下达了680万元的扶贫小额贴息贷款计划,其中已落实贷款390万元。马良八斗食品有限公司是近年新建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为扶持该公司扩大生产规模,两年内,我们给该公司下达了140万元的贷款贴息计划,其中去年下达贴息贷款计划40万元,已兑付贴息资金2万元,通过扶持,该公司今年将实现销售收入370万元,获利110万元,可带动周边4个贫困村1500户农户脱贫致富,年转化当地劳力200余人。

(三)拓展了农民致富渠道。为进一步解决我县贫困村农民致富发展难的问题,我们在贴息发放面上进一步放宽,适当对劳动力转移培训及旅游发展项目给予扶持贷款贴息扶持。去年,我们对**贫困劳动力培训转移基地发放贷款40万元,贴息2万元,对保康发展旅游业项目发放贷款42.5万元,贴息2.025万元。通过对以上两个项目的扶持,帮助贫困村贫困学生完成学业,走上靠技能就业脱贫的道路,帮助发展旅游业来带动周边农户发展种养业、餐饮、住宿、运输行业的发展,进一步拓展了贫困农户增收渠道。

二、主要做法

(一)规范程序,防范风险,调动银行放贷积极性。由于近几年各金融机构普遍收缩了营业网点,强化了风险防范,原来县农行设在乡镇的营业所已全部撤销,农村的金融服务主要依靠信用社来开展,并且放贷十分谨慎。为此,几年以来,我们在、县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与县财政局和信用联社就如何开展扶贫信贷工作进行了反复研究,以县政府文件出台了《**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使用办法》,并与县财政局和信用联社联合下发了《**扶贫贴息贷款操作实施意见》,对扶贫贷款的资金筹措、发放范围、贴息期限及贴息资金使用管理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范了有关工作的运行规则。同时,充分考虑金融机构的合理关切,支持信用社加强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所有扶贫贷款项目先由我办审查后推荐给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是否放贷。要求乡镇扶贫项目办和财政所协助信用社加强贷款使用情况的监督,规定所有贴息资金必须在还本付息后方可兑付,以督促借款人按时还款。我们还把扶贫贴息贷款的发放单位由过去信用社一家扩大到信用社、农行、农发行和邮政储蓄四家,鼓励适度竞争,较好地调动了各金融机构的积极性。

贴息利率和贴息资金总额,由乡镇扶贫项目办和财政所具体负责审定贴息对象和贷款额度。贴息期限到期后,由乡镇财政所直接将贴息资金发放给借款人。并专门印制了《扶贫贴息贷款申报审批表》、《贴息资金发放登记表》、《贴息资金领取通知书》,以此监控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专门在《今日保康》报上开办专栏,刊登扶贫贷款的有关政策,并印制扶贫政策知识问答小册子5000份,发到重点村的农户,扩大宣传覆盖面,有力促进了我县扶贫贴息贷款业务的开展。

(三)瞄准目标,突出重点,培育脱贫主导产业。坚持做到集中资金,重点扶持。一是集中扶持整村推进重点村。几年来,共向一、二、三批重点村投放扶贫小额信贷232.71万元,有力支持了重点村的主导产业建设。后坪镇后坪村是一个高山贫困村,整村推进中,通过发放小额贷款资金20.86万元,全村累计发展柴胡400亩、畜禽养殖700头(只),42户147名贫困人口已顺利实现脱贫。二是着力扶持壮大全县的骨干产业。在贴息资金投向上,尽量与全县的农业产业化规划相衔接,79%的贴息贷款都投向了烟、茶、菜、桑、畜、菌六大产业,累计支持农户发展烟叶1.4万亩、茶叶4600亩、桑叶1300亩、反季菜8300亩、袋料食用菌17.8万袋,壮大了县域主导产业的规模块头。

对这些企业因势利导,拿出一部分贴息贷款支持他们,同时要求他们到贫困村建立原料基地,以此帮助贫困农户发展生产,通过这几年的尝试,已取得了一定效果。例如通过向保康荆山锦有机茶公司投放贴息贷款180万元,支持其扩大生产规模,目前该公司已建成茶叶基地1.5万亩,带动2000多个农户通过种茶实现脱贫。通过给保康大山绿色产品有限公司投放贴息贷款60万元,目前该公司已在十字冲等四个贫困村种植蔬菜基地1000亩,产品远销广州、南昌、福州、武汉等全国十几个大中城市。该公司带动基地4000户16000余菜农增加收入900万元,人平增收可突破1000元。

三、存在问题

一是贷款门槛高。由于贫困户难以取得“信用证”,所以难以贷到款,其它农户虽然有“信用证”,但授信额度都较低,大额的贷款又难以提供有效抵押或担保,所以贷款难的问题仍难以破解。

二是贷款利率高。信用社平均利率月息都在9.3‰以上,虽然我们给予了贴息扶持,但农户的利息负担仍然较重。

乡有关部门为此花费了不少的费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积极探索龙头企业带农户的贷款模式。通过扶持龙头企业,由龙头企业在贫困村、贫困户建立原料基地来帮带贫困户。

二是加大对整村推进村农户的扶持力度。合同乡镇政府、财政所、信用社抓好重点村农户的授信工作,提高授信额度,通过扶贫小额信贷支持重点村发展村级主导产业。

三是加强扶贫贴息贷款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做好农户贷款后的跟踪服务和指导,促使各贷款农户、龙头企业用好贷款,及时还款,促进贷款户与金融机构之间的良性互动。

五、建议

一是建议省、市安排专项扶贫资金,在县一级建立扶贫小额信贷的担保基金,为贫困农户贷款提供担保。

二是建议安排扶贫小额信贷的专项工作经费。

**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5年7月5日

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各种非政府部门多年的实践表明,小额信贷已经逐步发展成了一种较为有效的扶贫手段,得到了人们的普遍认同和接受。爱德基金会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就开始了小额信贷扶贫的实践和探索,相继在云南、广西、宁夏、甘肃、山西、江苏、贵州等省(区)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现有小额信贷客户6354人,还款率为99%。爱德小额信贷扶贫工作重视在村级建立和培育农民的自治组织;根据农户经营活动的需要提供充分的技术培训和支持;根据当地的传统文化和乡土人情,鼓励和帮助农户开展有益的文化活动,培育社区文化;积极引导村级贷款管理组织转变为经济联合体,强化和丰富村级组织的服务功能。小额信贷虽然不是扶贫的万能药,但它却有着与其它扶贫手段不同的独特之处,与正规金融机构所开展的小额信贷服务有着很大的区别,扶贫小额信贷服务具有非营利性,对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社区能力建设都有其不可忽视的作用和影响。政府应该对扶贫小额信贷给予法律和政策上的支持,对从事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机构给予相应的补贴。要重视小额信贷机构的效益与成本、及其持续性问题,但不能过分地强调利息必须覆盖成本,将扶贫小额信贷简单市场化,这容易滋生欺诈,不利于扶贫小额信贷市场的健康发展。

户自愿组成联保小组,所有申请贷款的农户不是同期(轮)拿到贷款,下一轮的农户只有在上一轮的农户生意成功并还款之后才能拿到贷款,所以要求同一个村的所有申请贷款的农户在放贷前必须共同讨论制定出按每3个农户一组拿到贷款的先后次序和时间。贷款主要用于养羊或养牛,本金始终在项目村循环使用,县项目办公室与农户签定贷款协议,贷款周期8个月,不记利息,上一农户将牲口养了一段时间之后负责移交一头相当于贷款金额的牲口给下一个农户。所有农户签订贷款合同后,村里所有贷款农户根据市场价格情况决定购羊或牛的时间,并协调兽医防疫部门的工作人员一起到集市上把牛羊购回,同时完成牲口的防疫接种工作。随后,这种简单的小额贷款形式也逐渐地在其它省的项目区开展。

在总结前面的项目经验基础上,1998年爱德基金会开始实施贵州普定县第二期农村综合发展项目,在此项目中小额信贷活动的预算比以前增加许多,仅贷款本金就达24.6万元。小额信贷活动的目的和对象也作了相应的调整,在向农户提供信贷机会,提高贫困家庭经济收入的同时,还希望籍此推动项目区的机构建设,提高项目区的自我管理和发展能力,贷款对象为妇女。放款前,妇女自愿组成5-7人的小组,并推选出小组长,然后5-7个小组组成村妇女发展基金会,全体妇女选举产生该基金会的主任、会计、出纳兼文书。然后进行必要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小额信贷模式及其基本规定、财务管理、经营管理和家政管理等。贷款额度不变,每轮都为600元。同一小组的成员不能在同一轮获得贷款,而是在上一轮组员还完贷款之后,其余的组员才能获得贷款;小组长和其她基金会领导不能首先拿到贷款。贷款周期12个月,年利息7.2%,其中2%归村妇女发展基金会所有;村妇女发展基金会负责村一级贷款的财务管理;在妇女发展基金会能力提高以及其它条件成熟后,贷款本金交由村妇女发展基金会管理,在村里循环使用。

24846600元,还款率为99%。

2. 爱德小额信贷扶贫工作的一些基本特点

从贷款额度、周期、利率、还款方式、贷款对象等因素看,爱德小额信贷扶贫模式多种多样。由于各项目区及其农民生产经营条件的不同,因此,小额信贷扶贫模式也必须根据项目区的具体情况,结合农户的实际需要进行设计。总的来看,爱德小额信贷扶贫模式是下表中几个主要因素的不同组合(见爱德小额信贷模式参数表),名称也各不相同,有村妇女发展基金会、村中心、村大组、村农民技术协会等。

表:爱德小额信贷模式参数表 贷款对象 最底贷款额 最高贷款额

妇女 无 600元

2000元

12

20

尽管模式各不相同,但是基本目标一致,从而避免了过分迷失于小额信贷扶贫工作的细节中。爱德小额信贷项目的基本目标是:通过小额信贷扶贫活动的开展,为贫困农户提供方便的信贷服务,增加贫困家庭的经济收入,通过目标群体积极参与项目管理过程,加强贫困社区的机构建设,培育贫困社区的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其自我管理和发展能力。因此爱德小额信贷扶贫工作又有如下一些共同的特点。

管委会成员往往只是小额信贷工作人员进村工作的向导而已。

在项目管理过程中,除为农户提供小额信贷模式操作规程培训外,为了保证贷款农户生意的成功,还根据农户经营活动的需要提供充分的技术培训和支持,如果缺乏对农户的技术帮助,很容易导致生意失败,不但不利于贷款回收,还给增加了农户额外的经济负担。在中国很多类似的项目中都没有或很少为农户提供技术培训,大多只是给农户讲解一些小额信贷的基本操作规定和要求,这样的事例在基层单位或部门对村帮扶活动中出现较多,如某某部门为了帮助某某村的农户脱贫,想方设法拿出资金为每一个农户买了一头猪,但由于中途缺乏必要的技术支持,一年下来,大部分农户的猪不是死了,就是没有长多少,算账后还赔了本。

再就是在小额信贷扶贫工作中,除了协助农户正常开展必要的贷款管理活动,如每半月或每月的例会外,还积极鼓励和帮助贷款的客户,特别是妇女开展各种有益的文化活动,比如根据当地的乡土人情和风俗习惯,组织妇女唱歌、跳舞、说迷糊、唱花儿、玩扑克、象棋、扭秧歌、打歌等,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

此外,借助小额信贷活动的开展,为妇女发展基金会或村中心培训技术骨干人员、市场信息员等,积极引导农民将妇女发展基金会或村中心等贷款管理转变成一定形式的经济联合体,进一步强化和丰富村级组织的服务功能,使妇女发展基金会或村中心不仅仅为农户简单地提供信贷服务,还提供信息、产品销售以及其它的简单地技术服务。目前,项目区共有6个小额信贷村中心转变成了村农民协会。

3. 扶贫小额信贷对社区经济与能力建设的影响

多年的实践表明,小额信贷扶贫为世界消除贫困产生了很多积极的影响。在爱德基金会最近九年的扶贫工作中,笔者认为扶贫小额信贷活动对减少贫困有以下几个方面作用。

首先,提高了当地贫困农户的经济收入、改善了农民的生活条件。这一点是小额信贷活动赖以存在的前提。根据农户经营活动利润调查,结果表明95%以上的农户贷款之后都不同程度地获得一定的利润,每轮利润率大多在20-30%之间,少数从事小商业买卖的客户每轮利润可达50%以上(假定劳动力的机会成本为零)。农户经济收入增加后,相当一部份农户除了相应地增加肉禽类食品消费,大部分积累用在了扩大经营活动规模上,如对牲口圈舍进行改造、增加牲口的数量、增加对经营活动的科技投入。有些农户用获得的利润将家庭的房屋进行修缮、增加对子女教育、衣物等的投入。妇女由于有了自己可以支配的钱,能比以前多买一些自用的衣物和日用品。

由于扶贫小额信贷要求在村里建立农民的贷款管理组织,这为加强农村的机构建设,培育农村社区自我管理和民主决策机制提供了机会,为增强其发展能力提供了条件。农户通过接受各种管理和技术培训,参与村级组织的决策管理和信息分享过程,既增加了管理决策和信息的透明度,又提高了村级组织的管理效率和效益。使个体农户的想法和行为逐渐转变成了一种有组织的集体行动,农户以集体形式有组织地走入市场,不但增强了他们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还能降低生产成本。

小额信贷活动的开展,促进了贫困地区的信息交流,贫困农民的自信心增强了。从信息的内容方面看,以前农户聚在一起,交流的东西大多是张家长李家短的家庭琐事,而小额信贷活动的开展促使她们不断去交流和获取与自己经营活动有关的生产和市场信息。从交流和获取信息的方式和渠道上看也较以前有所不同,以前交流的形式大多是邻里之间拉家常,现在除技术培训和例会外,还有外出参观考察学习。同时,农民由于要经营自己的生意,必须购买必要的生产资料,销售自己的产品,这促使他们必须走入市场了解市场上的有关信息。

积极支持他们开展各种文化活动,使传统的文化习俗得到保留和发扬,减少了农村社区一些颓废落后的恶习,如赌博、酗酒等。由于小额信贷活动的开展,社区的邻里关系比以前融洽,吵架的现象少了。在某些项目区,由贷款妇女组成的秧歌队和其他形式的文艺演出队不但从边远的农村到县城参加比赛,甚至还义务为某些敬老院的孤寡老人们演出,这些在当地还是历史上的第一次。

由于扶贫小额信贷的对象大部份是贫困妇女,这使妇女在提高家庭经济收入和推动社区经济发展方面贡献率不断增加,妇女在家庭和社区内的角色也产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大部分妇女由以前灶台前后转,听从丈夫或公婆使唤的普通家庭妇女,变成了家里不可忽视的家庭收入的创造者,由不起眼的普通妇女变成了为社区带来商机创造财富的重要力量,一些妇女也因此当上了某些社区农民组织的领导。这为推动农村妇女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

随着农户生产技能的不断提高和生意规模的扩大,有些农户开始进行联户经营,有的甚至整个村的贷款农户自愿组成各种农民协会,形成经济联合体,如养鸡的农户组成养鸡协会,养猪的农户组成养猪协会,这为今后村级组织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有利于推动农村贫困社区农民的产业化经营,培育贫困农村的支柱产业和经济增长点,促进当地农村市场的发育,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

4. 建议

扶贫小额信贷与正规金融机构所开展的小额信贷服务有着很大的区别,扶贫小额信贷有其固有的使命,即扶助穷人、减少贫困,扶贫小额信贷服务具有非营利性,政府应该从加快国家脱贫进程,消除贫困、推动社会进步的角度考虑,对扶贫小额信贷给予法律和政策上的支持,积极鼓励和支持非营利民间团体参与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对从事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机构给予一定的补贴。这不仅能更好地帮助贫困人群脱贫致富,同时也有利于提高政府的扶贫效率,降低扶贫成本。

农商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报告篇三

根据国家扶贫办、财政部、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x〕78号)和全省金融扶贫x现场工作会议精神,为推进全市金融扶贫工作,切实解决当前工作中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共建共享难、依靠诚信贷款难、免抵押免担保贷款难等问题,确保金融扶贫政策尽快落地落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学习借鉴“x金融扶贫模式”,组织实施好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程,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推动金融服务到村到户,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的能力和活力,切实发挥金融政策与扶贫政策的协同效应,共同助力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力争提前实现“两个确保”脱贫目标。

二、帮扶模式

直接帮扶。对有就业创业潜质和一定技能素质,有意愿发展产业的贫困户,自主贷款创业脱贫。

合作帮扶。通过“龙头企业+贫困户”“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贫困户”等模式,带动一定数量贫困户利用贷款资金,依托特色优势产业链发展,实现增收脱贫。

股份帮扶。将参与股份合作的贫困户财政扶持资金或自有资金入股,由适度规模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统一管理和生产经营,结成联股联利的共同体,实现股份到户、利益到户、收益到户。

托管帮扶。通过贷款倾斜、财政贴息、保险补贴等形式,引导经营主体托管帮扶无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不强的贫困户,对贫困户的土地等生产要素统一开发管理、统一经营核算,贫困户享受项目收益分成。

企业帮扶。鼓励企业通过贷款担保、订购农产品等形式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带动贫困人口增收,对于扶贫带贫效果显著的企业,优先给予扶贫贷款,并给予财政贴息。

三、工作措施

(一)合力推进。各县(区)要整合县乡村和金融机构的力量,采取政银融合、三级联动的模式,建立县级金融扶贫服务中心、乡级金融扶贫服务站、村级金融扶贫服务部三级服务网络,制定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形成“牵头推进有机构、办理服务有人员、贷款发放有流程”的工作格局。

一是政府引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金融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科学确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加强监督考核。成立领导小组,压实各级责任,高位推动金融扶贫工作;强化政银合作,明确银行职责分工和业务范围,建立由县、乡、村金融服务组织与银行等多方参与的信用评定与创建工作机制,做好信用评定;组织乡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协助金融机构做好项目申报、审核、公示、贷后管理、贷款回收等工作;组织政府相关部门及银行机构做好小额信贷示范点创建工作;大胆探索贫困户“联保”、驻村工作队“参保”、致富带头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代保”等多种担保方式,扩大扶贫贷款覆盖面;探索将农民“三权”(农民居民住房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大型农机具、农村知识产权、农业设施等纳入贷款抵(质)押范围,提高融资额度;推动支农资金由财政直接补贴向财政与金融信贷相结合、主要依靠信贷支持转变,撬动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村。

二是银行主推。人行x中心支行、x银监分局牵头,各相关银行机构具体负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助推脱贫攻坚。各相关银行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在班子成员中明确1名同志具体分管此项工作,并抽调3—5名工作人员组成工作队,到分包县(区)指导开展金融扶贫小额信贷相关工作。制定专项考核评价办法,对分支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奖惩,对金融扶贫工作探索尽职免责制度,激发工作人员积极性。做好信用评级,突出政府牵头,人民银行推动,相关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原则,比照x县、乡、村三级联动模式,推动全市农户、新型经营主体信用评级工作有效开展。精准发放贷款,坚持将风险补偿基金、贷款担保基金等与信贷资金捆绑放大的做法,将资金放大5至10倍以上为农户贷款,保证贷款总额度。脱贫攻坚期内,分片包干主要责任银行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的贷款,参照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县级财政给予全额贴息,贷款期限3年以内、5万元以下;对带贫企业发放的扶贫小额贷款,原则上按照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10%,县级财政根据带贫企业带动贫困户数相对应的额度按照年利率2%进行贴息。创新贷款模式,推广“公司+基地+农户”“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多种模式,与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加大对产业脱贫的信贷投入。支持发展“订单农业”融资和产业链金融,由新型经营主体担保,贫困户贷款,银行放贷,形成多方联动、协同推进、共同受益机制。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示范点建设,通过树立典型、辐射带动,实现打造一点、建成一批、带动一片的良好效果,有力推动银行业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担保跟进。壮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7个贫困县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额度达到1亿元以上,增强服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其他县(区)以现有政策性担保公司为依托,增加扶贫担保资本金x万元,将扶贫信贷担保业务增加到现有政策性担保公司内,确保扶贫信贷担保额度在5000万元以上。引入担保增信,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免收担保费,对带贫龙头企业按1%/年收取担保费。试点建立村级扶贫互助担保基金,支持贫困村扶贫互助社与金融机构合作建立扶贫互助担保基金,按一定比例放大信贷额度,由金融机构根据入社农户申请提供担保贷款。

四是保险护航。将农业保险作为支持金融扶贫的重要手段,积极发展扶贫贷款保证保险。开发适合贷款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和特色农业互助保险管理模式,发展产业收入保险、产量保险,扩大价格指数政策性保险范围,支持保险机构开展肉牛、肉羊等地方政策性保险和高保障农业保险。坚持赔款到户,通过银行卡发放,提高理赔时效。推广脱贫攻坚专项保险服务项目,支持保险企业构建针对贫困人口特点的扶贫保险产品体系。

(二)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各县(区)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和风险缓释作用,探索建立主要由政府、银行、担保、保险“按比例分担”的风险共担机制,为金融扶贫建立多道“防火墙”。

一是按比例分担风险。对扶贫贷款实际发生的风险,各县区可根据实际建立政、银、保、担、投等“三位一体”“四位一体”“五位一体”的风险分担机制。即政府(财政设立风险补偿金)、银行、保险、担保、投资等机构按比例分担风险。(x县与合作银行、省农信担保公司、省担保集团签订了《金融助推x县脱贫攻坚试验区合作协议》,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贷后风险,由政府设立的风险补偿金与银行、省农信担保、省再担保集团,按照20%、10%、50%、20%的比例分担;对带贫农业经营主体的贷后风险,由政府设立的风险补偿金与银行、省农信担保、省再担保集团,按照20%、20%、40%、20%的比例分担,形成了“四位一体”的风险共担机制。)

二是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市财政设立x万风险担保补偿基金,根据各县(区)风险规模大小,给予奖补。各县(区)统筹相关资金设立风险补偿金,x年贫困县区要分别设立不低于x万元的金融扶贫专项风险补偿金、非贫困县区不低于1000万元的金融扶贫专项风险补偿金,政府要按照放贷规模相应增加风险补偿金额度,确保金融机构的放贷额度和期限满足脱贫攻坚工作要求。

三是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各县(区)业务主管部门要承担金融扶贫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建立扶贫贷款熔断机制,对乡镇贷款不良率超过5%的和行政村贷款不良率超过7%的,停止贷款发放。银行部门要加大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贷款管理水平,做好财务管理、风险评估、动态监测等工作,加强贷后管理,防范风险。担保部门要为扶贫贷款提供担保,创新担保业务模式和产品,加强贷款项目监管,不断提高担保服务能力。保险部门要做好补充,发挥好风险阻隔、经济补偿功能,防范和化解金融扶贫风险。

(三)建立三级服务体系

一是县级服务。组建县级金融扶贫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可由县扶贫办、金融办、人行、监管办的负责同志分别担任。县级中心人员由县扶贫办、金融办、人社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农业局、农办、公安局、法院、人行、监管办及各专业金融机构等单位抽调专人组成。

1.负责本地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对农户和中小微企业信用评级进行指导,建立完善共享的信用信息数据库。

2.负责本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带贫作用明显的中小微企业贷款申请的受理、批转和督办。

3.负责本地区扶贫担保基金、风险补偿基金平台建设和业务运转。

4.负责本地区农村产权评估、流转交易平台、融资担保、风险缓释机制建设和业务运转。

5.负责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利息补贴的及时拨付。

6.负责本地区不良资产处置及不良贷款清算、偿付工作。

7.对本地区金融扶贫服务站、金融扶贫服务部进行监督管理,实施业务指导。

8.完成金融扶贫临时性工作。

二是乡级服务。组建乡级金融扶贫服务站。设主任1名,由主管扶贫工作的副书记负责,设副主任若干名,可分别由乡(镇)扶贫办主任和驻该乡(镇)金融机构负责人担任,另抽调3至5名专职人员(驻该乡镇的金融机构至少2人以上参加)负责具体工作。

1.政策宣传:收集、整理党和国家的各项脱贫攻坚政策,定期、不定期开展金融扶贫政策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并熟知相关政策。

2.信息整合:收集、审核、整理村级金融服务部农户信息,建立全乡(镇)农户信用信息电子档案,实现农户信用信息共享。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等工作。

3.申贷受理:收集整理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申请及其他金融服务需求,及时报送县级金融扶贫服务中心。

4.监督管理:对区域内村级金融扶贫服务部进行监督管理,对县级金融扶贫服务中心安排到村级金融扶贫服务部的工作进行督办。

5.组织落实:配合县级金融扶贫服务中心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良资产清收等工作。

6.完成县级金融扶贫服务中心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三是村级服务。组建村级金融扶贫服务部。设主任1名,由村级脱贫攻坚包村责任小组组长或村支书担任,成员由村级脱贫攻坚包村责任小组组员或村组干部、党员能人组成,每村至少5人以上。

1.政策宣传:收集、整理党和国家的各项脱贫攻坚政策,定期、不定期开展金融扶贫政策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并熟知相关政策。

2.信息整合:采集、整理本村农户基础信息,建立农户信用信息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

3.申贷受理:收集整理农户贷款申请及其他金融服务需求,及时报送乡级金融扶贫服务站。

4.配合工作:配合县级金融扶贫服务中心、乡(镇)级金融扶贫服务站做好信用体系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良资产清收等工作。

5.完成乡级金融扶贫服务站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四)大力推广“信贷+信用”精准扶贫模式

大力推广普惠金融,创新小额信贷工作方式方法,按照“宽授信、严管理、守信激励、失信严惩”原则,研发推广“普惠授信”金融产品,实现扶贫小额信贷的“应贷尽贷”,专项支持贫困户生产经营。

1.适用范围:全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包括已脱贫户)。

2.贫困户申请:有贷款意向的贫困户根据信用评级条件,填写信用评定申请书,向村级金融扶贫服务部提出申请。

3.村级评定:村级金融扶贫服务部组织相关人员对提交申请的贫困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贫困户信用信息采集评级系统评定办法》的指标要求进行信息采集,并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

4.信用评级:村级金融扶贫服务部将采集的贫困户信息输入全省《农户信用信息采集评级系统》,乡金融扶贫服务站、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综合公安、司法、社会服务等部门的信息,形成贫困户信用评分及信用等级,并张榜公示。贫困户信用共设四个等级:a、aa、aaa、aaa+。信用评级结果实行动态管理,根据贫困户家庭条件变化,按照评分情况及时提高或降低等级。

5.授信额度:根据信用评级确定授信额度,a信用户最高提供纯信用贷款5万元;aa信用户最高提供纯信用贷款10万元;aaa信用户最高提供纯信用贷款15万元,aaa+信用户最高提供纯信用贷款20万元,无信用不予授信。一次授信、三年有效、随借随还、周转使用。

6.信用运用:不同信用等级享受同等级的免抵押、免担保纯信用贷款。

7.扶持政策:对信用评级中的贫困户,享受“两优惠、一贴息、一加分”的政策。“两优惠”即优惠贷款利率、优惠贷款周期,“一贴息”即财政贴息,“一加分”即信用评级加3分。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一)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市级建立金融扶贫专项工作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政府金融办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国开行x分行驻x扶贫专员,市扶贫办、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人行x中心支行、x银监分局、x保监分局及市属农发行、农行、农信办、中国人寿、人保财险、x农险、中华联合保险、人保健康保险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县(区)政府常务副县(区)长为成员。金融扶贫专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同时设立工作专班,定期召集会议,研究解决金融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注重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金融扶贫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实现农村基层党建与金融扶贫有机结合。

一是“双签”。县乡党委、村级基层党组织与金融部门双方签订精准扶贫工作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和义务,并相互监督履行职责,共同为贷款户办实事。

二是“双办”。基层党组织与基层金融机构共同建立精准扶贫办公室,实现固定地点、固定时间、固定人员为贫困户服务。同时向基层金融机构介绍辖内经济发展情况、贷款需求及资质优、信用好的贷款户。金融机构结合基层党组织提供的信息资料,建立贷款需求档案,筛选出符合条件的贷款户并及时提供金融服务。

三是“双评”。基层党组织要协助金融机构推进贫困地区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信用评定,有效拓宽信用覆盖范围。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建档、授信和评级工作,深化“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不断增强贫困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的诚信意识。

四是“双控”。各金融机构要做好贷款管理工作,基层党组织要大力协助金融机构认真开展贷前调查。贷款发放后,要积极协助银行深入所辖贷款户,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为鼓励贷款户诚实守信行为,将贷款偿还情况与信用评级绑定,对能够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提高其信用评级,在下次整体贷款利率执行下浮,降低贷款户融资成本,对违约率较高的降低其信用评级,在下次整体贷款利率执行上浮,加大其违约成本。

(三)强化考核督导。将此项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大督查工作范围,适时对该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开展情况行不定期进通报。对因推诿扯皮,导致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效果打折扣的额,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农商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报告篇四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安徽省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扶办[__]xxx号)、《关于印发安徽省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信联发[__]xxx号),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机制,加快建档立卡贫困户(以下简称贫困户)脱贫致富步伐,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确脱贫的决策部署,坚持突出重点、扶持到户,政府引强、市场运作,规范程序、防范风险的工作原则,以促进贫困户发展产业、增加收入、脱贫致富为根本目的,充分发挥__镇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镇农商银行”)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的金融杠杆作用,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积极开展扶贫小额信贷,确保有发展意愿、有发展潜质、有资金需求、有还款来源的贫困户获得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有效解决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短缺的瓶颈问题。

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其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生产发展意愿、就业创业潜质、一定技能素质和还款能力并选择了适合的发展项目,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通过农商银行评级授信的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贫困户。

(一)开展评级授信。根据贫困户的家庭劳动力、家庭收入、社会信用度三项指标,按照村级评议、镇审查、县级审核的程序,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进行评级授信,制定 “贫困户评级授信表”(附件1,一式三份,贫困户、镇农商银行和区扶贫办各执一份)。所有贫困户必须开展评级。同时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制定贫困户评级授信方案,并在__年9月底以前完成对贫困户的评级授信工作。

镇、村成立评级授信工作组,负责评级授信具体事务。镇工作组由镇农商银行和镇人民政府抽调人员组成;村工作组由村两委、镇包村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和村民代表组成,其中村民代表人数确保占2/5以上。

镇向区农商银行及其支行提供村贫困户花名册,由区农商银行各支行根据评级结果确定授信贷款额度。建立增信、减信机制,鼓励贫困户诚实守信,按期还款。

农商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报告篇五

扶贫小额信贷是专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获得发展资金而量身定制的扶贫贷款产品。以下是小编搜集并整理的扶贫小额信贷有关内容,希望在阅读之余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3月份以来,定远县围绕产业扶贫积极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充分发挥金融支持脱贫攻坚的支撑作用,有效解决了贫困户发展资金短缺的难题,探索出一条精准帮扶贫困户的有效途径。据统计,从3月8日至5月30日,全县完成评级万户,占贫困户总数的82%,其中授信8947户,授信金额达31460万元,对1193户贫困户发放了信用贷款,贷款总量万元。

1 / 12 新家庭经营、带动发展、入股分红等多种贷款使用模式,建立贷款风险防控、财政资金贴息、扶贫资金补助、强化为民服务等保障机制,创新评级授信用信同步推进、简化办理贷款手续、落实贷前调查和贷后回访责任等方式方法。为切实解决好“如何做”的问题,该县强化手段,加大推进力度,成立定远县扶贫小额信贷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部门和乡(镇)一把手负责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宣传培训,统一组织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所在地农商银行支行联合选派专人,分组包保贫困村和贫困户,实行“1+1”工作绩效捆绑,明确工作任务和进度。同时强化督查调度,实行每天短信通报、定期会议调度和约谈推进,切实加快扶贫小额信贷进展。

定远县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开展以来,推动了精准帮扶措施的落实,为下一步精准脱贫奠定了坚实基础;促进了产业发展,融洽了干部关系,激发了贫困户发展生产、增收脱贫的内生动力,推动了县域诚信体系建设,培育了地方信用环境,逐步实现贷款贫困户从“要我还款”到“我要还款”的转变。

镇位于东南部,东临湖,辖17个行政村,耕地面积万

2 / 12 亩,承包人口万人,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2571户,8523人。涉及到17个行政村,经排查,有劳动能力的户数2090户,无劳动能力的户数855户,县扶贫办下达我镇小额扶贫贷款任务为797万元。

二、目前完成情况

目前我镇共发放扶贫小额贷款48万元,完成总任务的%,原因是信用社正在清理不良贷款和系统升级延缓了贷款的发放。目前,我镇已有80多户正在申报当中,力争11月底前发放200万元。

三、主要做法及存在问题

(一)主要做法

3 / 12 人员能够认真负责,耐心细致为贫困户做好申请、调查及放贷工作,目前我镇信用社工作人员正按照各村贫困农户申请名单进行种植、养殖项目贷前调查,对符合贷款的农户实行绿色通道,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到贫困户手中。

(二)存在问题

由于信用社信贷员少,实行包片负责制,又要开展其他信贷业务,小额贷款手续比较繁琐,各村贫困户申请农户较多,目前我镇信用社工作人员正按照各村贫困农户申请名单进行种植、养殖项目贷前调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贷款的进度。

四、下步推进措施

下步我镇将进一步加大扶贫小额贷款的工作力度,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加强服务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党在农村的又一重大支农惠农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户实行绿色通道,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到贫困户手中,加快全镇贫困农户脱贫进程。实现农民脱贫增收,保持农村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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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汇报不妥之处,请领导批评指正。

一、村级资金互助组织情况

1、互助组织基本情况。20年我县新增英川镇英川村、毛垟乡毛垟村和秋炉乡半山村三个省级资金互助组织。加上08-12年的梧桐乡梧桐坑村、澄照乡三石村、景南乡忠溪村、鹤溪镇三枝树村、郑坑乡郑坑村、沙湾镇叶桥村、东坑镇马坑村、大漈乡茶林村、葛山乡葛山村,鹤溪街道惠明寺村和大均乡伏叶村,共计成立14个省级资金互助会组织。14个村共有农户2833户,其中低收入农户719户;加入资金发展互助会的农户527户,其中入社低收入农户131户,累计收取会费万元。

2、资金互助组织资金运行情况。我县20年底前启动的省级资金互助会共有14个,其中有个互助会已通过民政部门审核并正式登记注册,3个正在向民政部门申请注册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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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室关于推进扶贫改革试验的实施意见》(景委办〔20〕10号)和《关于创新金融扶贫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在一定区域内组建农村资金互助联合社,并在此基础上在全县范围推进组建农村资金互助联合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支持效果。二是部门协作,确保互助社健康发展。为确保村级互助社健康发展,首先由扶贫、财政部门对各村的章程、实施意见、财务管理办法等进行了完善和备案。其次由各村统一制定了互助社操作流程图,以方便试点村按科学流程运作,避免走弯路。再次进行民政注册,确立村级互助社的法人地位,确保其独立承担民事和法律责任。最后建立资金专帐。由乡农经站到信用社建立专用集体帐户。三是狠抓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试点村不定期组织管理人员集中培训、学习、交流。主要培训工作方法,业务技能。同时交流经验,安排部署工作。通过培训逐步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6 / 12 为互助会的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四是控制互助风险,实现持续发展。互助会一方面严把会员入口关、严格限定互助金使用方向、及时掌握会员交纳的互助金不同情况及信用、资产情况;另一方面制定了互助会办公室内部管理制度、资金互助运行制度、部门监控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实行互助金审批权限,明确各级审批权限,设定单笔互助最高限额,对受理、调查、审查、发放等各环节作了明确规定,把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7 / 12 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撑,有效促进了农户的自我发展。

5、存在问题。一是低收入农户入会率低。宣传发动工作不深入是导致低收入农户入会率低的主要原因。各别乡镇及试点村工作人员对互助会的开展目的、意义、原则理解和认识不够到位,入会宣传发动不够深入,特别是低收入农户知晓较少。二是工作人员知识不全、业务不精、运作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由于互助会管理人员对政策法律、经营管理、资金营运、业务操作、财务知识等业务能力不强,导致管理混乱,程序不到位,潜伏风险较大。如,账务处理不规范,做帐不及时,资金管理不严,业务操作缺乏约束行为,发放借款随心所欲。三是互助组织在农村金融改革中发挥的作用还十分有限,管理运行的体制机制还不够成熟。四是金融部门对互助组织的认同度还不够到位。

8 / 12 金规范、安全、有序开展,通过多种形式,切实抓好互助资金组织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业务素质和能力、政策法律、资金营运、业务操作、财务知识等,使全县互助资金管理能力及业务技能上一个新水平。三是创新机制,强化监管力度。探索建立和完善科学、简便、易操作的资金管理新办法,进一步简化借贷程序,方便群众发展生产致富项目。对互助会资金运行质量、效益、扶持发展产业项目、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完善村级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审查评估。

1、扶贫小额贷款执行情况。截至20年底,我县共计对1970户低收入农户发放扶贫小额贷款万元。农户借用资金主要用于茶叶、笋竹、食用菌、蔬菜、水干果、畜禽、中药材、花卉苗木、水产养殖等优势农业产业的发展上面,有效帮助低收入农户致富增收。

9 / 12 县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农户开展产业发展贴息贷款,确保有发展能力和愿望的低收入农户能够得到基本的资金保障发展。二是认真做好扶贫小额贷款备选户的筛选工作。通过认真细致把关、筛选,把符合贷款条件贫困户全部提供给信用社,并对低收入农户每家每户制定发展规划,采取金融机构贴息贷款、保险公司参保的方式,扶持低收入农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营销等短平快项目,帮助低收入农户发展生产,自主创业,增加收入。三是严格审查把关。为了使扶贫资金真正用到刀刃上,确保贷款“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我县严格审查把关,首先是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控制发放范围、对象。其次是确定放贷的对象必须是项目已经启动,或者在做项目前期准备,在发放的额度上,充分考虑项目资金总投入,提倡小额、多户、短期放贷。再次是充分考虑还贷能力,一般贷款资金主要用于见效快、周期短、增收明显的项目,把贷款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

3、主要成效。一是拓宽了农户产业发展的融资渠道。长期以来,农户用于发展生产的贷款一直比较困难,扶贫小额贷款政策的出台,开辟了筹资发展的新途径。20年,我县通过县信用社和县邮政储畜银行为全县484户低收入农户发放小额信贷资金1669万元。二是扩大了农户的产业规模。

10 / 12 通过发放扶贫小额贷款,促进了全县农业特色产业的发展壮大。农户借用资金主要用于茶叶、笋竹、食用菌、蔬菜、水干果、畜禽、中药材、花卉苗木、水产养殖等优势农业产业的发展上面,有效帮助低收入农户致富增收。三是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及社会和谐。新农村建设首先要求生产发展。小额扶贫贷款的发放,不仅为农户发展生产提供了资金保障,而且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农业生产结构得到了有效调整,特色产业得到快速发展,直接经济收入比以前有了明显增加。经济收入的增加为当地开展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为新农村建设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11 / 12 人手不足,难以及时进行贷款跟踪管理,只能依靠村委及时反馈信息,存在信息滞后或缺失现象。

5、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继续以农村信用联社和邮政储蓄银行向低收入农户发放贷款的形式,结合林权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帮助低收入农户发展增收。二是严格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促进扶贫小额贷款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明晰扶持资金的责任边界,抓好贷前摸底调查、贷中严格审查、贷后反复核查三个重要环节,明确贷款对象、贷款条件、操作程序等。在严格规范操作行为,确保专款专用的同时切实加强对贷款扶持项目的指导帮助,简化贷款手续,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加强扶贫小额贷款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做好农户贷款后的跟踪服务和指导,促使各贷款农户用好贷款,及时还款,促进贷款户与金融机构之间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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