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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应急方案(实用6篇)

作者:笔砚 交通应急方案(实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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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应急方案篇一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国家有关水上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应对水上交通事件,快速、有效地组织开展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救助遇险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县境内水域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特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锦屏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锦屏县通航水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在该区域以外的水上突发事件,可能威胁、影响到本区域或由上级部门指定或应其他搜救机构请求,需要派力量协助应急处置的,参照本预案实施。

1.4工作原则

1.4.1政府领导、统一指挥、依法规范、快速高效

政府领导:水上搜救工作是政府的重要社会职能,政府对水上搜救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建立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及时、有效地调动社会力量,并形成合力。

统一指挥: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指挥部负责对辖区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协调所组织的各方面应急力量统一行动,保证应急处置工作取得最佳效果。

依法规范: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各相关单位、个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应急反应的组织、协调、指挥。

快速高效:建立应急机制,保证指挥通畅;强化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高应急力量建设,提高应急反应的效能和水平。

1.5相关定义

1.5.1水上突发事件

水上突发事件是指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人为过失造成或可能造成水上人员伤亡的事故(主要包括船舶碰撞、搁浅、沉没、火灾等),以及水上人命、通航环境、通航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等受到威胁的险情。

1.5.2水上应急处置

水上应急处置是指采取应急措施,对水上突发事件实施应急处置,以消除、避免或减少水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的行为。其中人命救助作为水上应急处置的首要工作,是所有船舶和人员应尽的人道主义义务和法律义务。

锦屏县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是锦屏县人民政府负责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机构。

2.1机构组成

成立锦屏县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指挥部总指挥,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宣传、医疗卫生、公安、消防、环保、民政、司法等机关单位和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锦屏县交通运输局,全面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锦屏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机构职责

2.2.1指挥部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上搜寻救助的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锦屏县实际情况,制定、修订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辖区范围内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组织力量积极参与跨区域的重大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做好获救人员的接待遣送工作;负责与邻近水域的搜救部门进行水上搜救业务的联系、协调和交流;组织开展锦屏县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大演练;负责落实应急费用;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2.2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搜救值班,做好水上突发事件的预警工作;组织、指挥、协调各方面力量处置水上突发事件;组织成员单位和人员定期进行专业培训和演练;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职能部门报告有关情况;组织或配合宣传部门对外进行新闻发布;办公室主任担任应急现场总指挥,组织制定现场应急方案,指挥协调现场搜救工作;发布航行通告;负责事故水域的现场警戒,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负责获救人员、应急救援物资等交通保障工作;负责检查妨碍船舶航行安全的沉船、沉物设置的标识是否符合助航标准和技术要求,以及其它日常工作。

2.2.3指挥部成员单位

县委宣传部:应急总指挥或上级领导认为必要时,负责对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宣传报道。

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协调有关安全生产成员单位、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对发生水上突发事件进行救助;负责协调、组织查处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

县公安局:参与救援行动;负责现场水域和相关陆域的治安警戒;协助组织现场及相关人员和设施的疏散、撤离、隔离;负责伤亡人员的身份确认工作;负责陆上交通的疏导工作,保障应急救援,交通畅通,必要时实施道路交通管制。

县民政局:负责对获救人员的善后救助和接济工作;协助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工作;协助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本单位力量和渔船参加搜救行动;参加现场警戒工作;协助组织事故现场周围渔船和渔民的疏散、撤离。

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医疗抢救队伍,对伤病人员实施紧急处置和医疗救护工作;组织医院做好伤病人员的接收和治疗;紧急调用救护所需药品、医疗器材;提供远程医疗服务、医疗咨询、指导;做好事故后医疗卫生处理工作,特别是防疫工作。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参与旅游船舶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负责外地游客安置工作。

县司法局:协助指挥部办公室做好预案制订、修改工作;负责法律支援工作;牵头、组织法律支援组处理涉外的法律问题。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负责水域污染所引起的水、大气等污染程度的监视、监测、评价等;负责组织对水域污染中处于陆地的污染源控制和消除。

县气象局:负责气象预警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气象资料;对重大险情或事故地点附近区域提供特别气象预报。

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本单位消防力量对船舶火灾、危险品泄漏等事故进行应急救援;担任现场消防指挥,组织现场有关消防力量实施灭火行动,营救遇险人员,控制危害源,清理火场,参与火灾原因的调查工作;组织力量参加其他水上救援工作;若船舶可能发生火灾、爆炸或危险品泄露危险时,参加现场警戒工作。

县武警中队:组织武警、官兵参加紧急救援行动;协助疏散人员、设施;协助相关区域的'警戒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提供搜救资金保障;负责应急费用的财务保障。

县水务局:负责水情监测,提供相关水域的重大水情信息。

县通讯运营商(移动、联通、电信等):为水上应急行动提供通信保障;并根据应急抢险需要,按指挥部要求,提供临时通信设施,保障救援和指挥通信畅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人员搜救、安置或转移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应急演练等工作。

2.2.4相关单位

当事方所属船公司:迅速展开救援工作,配合指挥部实施水上搜救行动;协助做好获救人员的安置、治疗、家属接待和遇难人员的相关善后工作;协助做好有关沉船、沉物的打捞、保管工作,并及时接收。

当事方船舶:迅速利用一切有效手段向有关部门报警;尽量采取有效措施自救;听从应急救援部门的指挥、协调。

2.3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应急总指挥: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总体指挥,决定预案的启动、实施、中止和终止,下达应急指令。

根据事故、险情的级别,应急总指挥由指挥部相关负责人担任:

(1)一般应急由指挥部副总指挥(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担任应急总指挥;

(2)较大、重大和特大应急由指挥部总指挥担任应急总指挥;

(3)以上相关领导因故不能担任应急总指挥时,应由其工作替代人员担任;

(4)上级部门认为必要时,由上级部门指定人员担任应急总指挥。

应急副总指挥:由应急总指挥根据需要确定,可临时增加参加救援行动的主要单位负责人担任应急副总指挥。应急副总指挥协助应急总指挥开展工作。

应急协调人: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无法到岗,应由其指定代替其工作的负责人担任,或由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指定人员担任。应急协调人负责应急处理工作的总体协调,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报告相关情况,执行并传达应急总指挥指令。

现场总指挥:由应急总指挥指定,一般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负责人担任。现场总指挥负责现场应急行动的总体指挥,指定下一层次的指挥、负责人,及时向应急协调人和指挥部值班室报告现场的相关信息和工作进展,确保通信畅通,执行指令,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

应急行动组:由县交通、公安、农业、武警等相关单位组成。在现场总指挥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救援行动。

警戒监测组:由县交通、公安、农业等相关单位组成。负责在现场总指挥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实施现场警戒和监测,及时向现场总指挥报告相关情况。

专家咨询组:专家咨询组人员由应急协调人具体召集,负责对险情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意见,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对预案的实施、终止提出意见。专家组由交通、消防、医疗卫生、环保、安全管理等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法律支援组:由县司法局负责牵头,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对应急处理工作所涉及法律的问题进行研究,提供法律支援,处理涉及应急工作的诉讼问题。

信息处理组: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相关单位人员参加。

(1)负责收集、整理相关信息、资料,掌握现场的进展情况和各方动态;

(4)负责向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通报相关情况;

(5)上级领导指定由其他部门负责统一宣传报道的,由指定部门负责。

医疗保障组:由县卫生健康局指派人员、力量组成,负责遇险人员、参加救援人员的医疗保障和卫生防疫工作。

应急保障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民政、通信、交通、卫生医疗等责任单位具体实施。负责提供应急后勤物资、通信、交通和医疗等保障。

善后处理组: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县民政部门等有关责任单位具体实施。负责协调处理有关遇险人员的救济、遇险人员及家属的接待和安置、遇难者尸体处理、有关费用补偿或赔偿等事项。

事故调查组:由县交通部门牵头负责(渔船事故由农业部门牵头负责),必要时邀请其他相关单位、行业的专家参加。调查组负责查明险情事故发生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并为险情、事故的应急处置提供决策依据。

3.1应急等级划分

根据水上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事态发展趋势,结合国家有关规定,本预案将水上突发事件应急行动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大四个等级。

3.1.1一般应急

一般应急是指对以下一种或几种水上突发事件采取的应急行动:

(1)死亡(含失踪)3人以下的水上突发事件;

(2)危及3人以下人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4)船舶溢油0.5吨以下;

(5)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一般危害后果,对通航环境、港口生产有一定影响,对内河流域生态环境、岸基人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一定威胁,造成一般社会影响的水上突发事件。

3.1.2较大应急

较大应急是指对以下一种或几种水上突发事件采取的应急行动:

(1)死亡(含失踪)3人及以上、6人以下的水上突发事件;

(2)危及3人及以上、6人以下人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3)船舶溢油0.5吨及以上、1吨以下;

(4)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危害后果,对通航环境、港口生产有重大影响,对内河流域生态环境、岸基人命财产安全构成了较大威胁,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水上突发事件。

3.1.3重大应急

重大应急是指对以下一种或几种水上突发事件采取的应急行动:

(1)死亡(含失踪)6人及以上、10人以下的水上突发事件;

(2)危及6人及以上、10人以下人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3)船舶溢油1吨及以上、3吨以下;

(4)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对通航环境、港口生产有严重影响,对水域生态环境、人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水上突发事件。

3.1.4特大应急

特大应急是指以下一种或几种水上突发事件采取的应急行动:

(1)死亡(含失踪)10人及以上;

(2)危及10人及以上人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3)客船、化学品船发生严重危及船舶或人员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4)船舶溢油3吨及以上;

(5)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别严重危害后果,对通航环境、港口生产有极其严重影响,对水域生态环境、人命财产安全构成了特别严重威胁,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水上突发事件。

3.2应急等级确定

(3)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根据险情情况无法确定应急等级的,报指挥部领导决定;

(4)应急等级确定后,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应急等级发生变更的,应及时提升或降低应急等级。

预警、预防是通过预警信息分析,做出相应判断,并采取预防措施,防止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事故发生或做好相应应急准备。指挥部办公室应积极建立并拓宽信息来源渠道,保持与船舶、航运机构、渔业单位、港口、码头等信息渠道畅通,以保证及早获得水上预警信息。

4.1预警原则

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2预警信息来源与监测

4.2.1预警信息来源

(1)当事船舶、设施、其他交通工具或其所有人、经营人、代理人报告;

(2)过往船舶、港航单位、目击者的报告;

(3)公安110报警台、有关部门转报;

(4)气象部门的通报;

(5)水上求救电话:

(6)其他信息来源。

4.2.2预警监测

4.2.2.1监测值班

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收和处理水上报警信息。值班通讯如下:

(1)水上遇险求救专用报警电话:公安110报警台或xxxxxxxxxxx;

(2)传真电话:

4.2.2.2通航水域巡航

锦屏交通运输局组织的水上巡航工作,可以及早获得水上报警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置;渔政等水上执法部门在执行相应水上执法任务时,发现或接到水上报警信息,也应及时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4.3预警措施

(1)指挥部通过发布航行通告、电台、新闻媒体等措施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2)相关单位、船舶和人员应注意接收预警信息,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或减少突发事件对人命、财产和环境造成的危害。

5.1应急响应

5.1.1报警信息接收

指挥部办公室值班员接到水上险情报警信息,应尽可能详细地了解并记录相关信息。

5.1.2信息核实与处理

5.1.2.1指挥部办公室值班员应立即对所获取的信息进行核实,判断报警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并根据核实的信息评估险情相应的等级。核实的途径包括:

(1)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代理人;

(2)港航单位、码头、渡口等;

(3)附近渔船和船舶;

(4)派出船舶进行搜寻核实;

(5)其它有效手段。

5.1.2.2搜集有关气象、水文资料并进行分析。

5.1.2.3与报警人、当事船舶、船舶代理人等保持联系,进一步跟踪、收集有关信息和了解最新情况。

5.1.3险情信息上报

(1)发生一般险情,应及时报告县应急管理局,并视情况通报相关单位;

(2)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的险情,应在接到报警后20分钟内报告县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县应急管理局,并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在接报后2小时内将基本情况书面报告上述有关部门。

5.2险情评估

5.2.1应急协调人应组织险情评估,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对事故或险情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进行初步评估。

5.2.2险情评估考虑以下因素:

(1)遇险人数和危险程度;

(2)对通航环境、通航安全的影响程度;

(3)造成内河环境污染的可能性及程度;

(4)对救援船舶、人员可能造成的危害性;

(5)事故或险情进一步扩大的可能性及程度等。

5.2.3根据初步评估,应急协调人拟定应急等级和相应应急措施,提出所需应急救助力量及设施的规模、后勤保障需求、人员保护需求、法律支援需求、专家支援需求等,并报相应领导。

5.3应急处置

5.3.1应急总指挥的行动

(1)按照险情的级别通知有关人员进入相应位置;

(3)根据事态发展组织进一步的险情评估,包括咨询专家意见或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

(5)指定现场总指挥;

(6)组织研究制定应急救援方案;

(7)负责应急总体工作的指挥、决策,必要时组织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5.3.2应急协调人的行动

5.3.2.1在确定应急总指挥之前,应自动承担应急总指挥的职责,直到应急总指挥确定并接管指挥职责为止。确定应急总指挥后,负责应急行动具体协调。

5.3.2.2根据险情初步评估情况和应急总指挥的指示进行应急部署,下达应急指令,组织协调有关救助力量展开应急行动。

5.3.2.3应急部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动:

(1)要求遇险船舶积极组织自救,并作好配合应急救援的准备;

(2)通知海事部门发布航行通告,必要时实施水上交通管制;

(3)组织附近船舶实施救援;

(5)确定应急通信联络方式。

5.3.2.4应急指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执行应急行动的单位、船舶或人员、行动时间;

(2)搜救对象:遇险船舶的名称、种类、吨位、主要尺度、特征、联络方式等;

(4)指定现场总指挥,确定应急通信联络方式;

(5)初步确定搜救区域、范围及工作任务等。通知救助力量采取行动时,如时间允许应尽可能将有关情况和行动要求交待清楚,并可随情况变化进行补充修正。

5.3.2.5协调岸上救助力量采取相应行动,配合水上的应急救援行动。

5.3.2.6及时掌握应急行动情况,并向应急总指挥汇报。

5.3.3现场总指挥的行动

5.3.3.1在未指定现场总指挥前,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的救助单位或船舶应自动承担起现场总指挥的职责。

5.3.3.2执行应急总指挥发布的或应急协调人下达的指令和要求,并及时报告执行情况。

5.3.3.3组织现场救助力量实施救援:

(1)确定搜救目标的具体位置或可能位置,确定搜救区域;

(2)全面了解和掌握现场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4)组织应急行动组和警戒监测组进行应急救援及监测;

(5)协调现场搜救通信。

5.3.3.4保持与应急协调人的联系,及时反馈现场信息。

5.3.3.5做好现场搜救行动的详细记录,包括现场救助力量和设备情况、事故或险情情况、搜救情况等。

5.3.3.6根据现场情况及其变化,提出增加或减少救助力量的建议,对应急总指挥组织制定应急救援方案提出参考意见,以及时对结束、中止或继续搜救行动提出建议。

5.3.4成员单位的行动

按照指挥部的应急部署派出救助力量,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展开应急行动。

5.3.5现场救助力量的行动

(2)抵达现场后,向现场总指挥报告,并接受现场总指挥的统一协调,执行搜救任务;

(3)保持与现场总指挥的联系,及时反馈现场有关信息,对救助方案提出意见或建议。

5.3.6应急支援力量的行动

被确定为应急支援的救助力量应做好应急准备,确保应急设备、装备、人员就位,处于应急待命状态。

5.3.7专家咨询组的行动

由应急总指挥或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召集,对救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咨询服务,为搜救决策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5.3.8事故调查组的行动

按照职责分工,查清事故原因,并为应急行动提供相关决策支持。

5.3.9法律支援组的行动

研究、分析应急行动涉及的法律问题,及时为应急行动提供法律支持,为事后索赔工作做好准备。

5.3.10事故方及其所在单位、代理、保险人等的行动

(1)启动内部应急程序,积极组织自救;

(2)提供应急救援所需资料,如船舶结构图、货物资料、旅客资料等;

(3)及时派出人员协助、配合应急救援行动;

(4)及时派出单位代表、保险人代表负责事故善后处理;

(5)提供必要的应急资金。

5.4应急行动中止或终止

5.4.1有下列情况之一,应急总指挥应宣布中止行动:

(1)险情解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已控制;

(2)受客观因素影响如恶劣天气等原因,无法进行搜救。

5.4.2有下列情况之一,应急总指挥应宣布终止行动:

(1)所有可能区域均已搜寻,进一步搜寻不再有效;

(2)险情解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已消除。

5.4.3接到应急总指挥中止或终止通知后,应急协调人、现场总指挥应通知所有参与行动的救助力量中止或终止行动,并核实人员伤亡情况、船舶损失情况、水域污染情况等。

5.5重新启动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指挥部应重新启动应急程序:

(1)新的证据表明可能有幸存者;

(2)收到报告并经核实,表明重新开始行动可能有效;

(3)宣布“中止行动”后,事件意外发生变化,须对其重新采取应急行动的。

5.6后期处置

5.6.1善后处理

(1)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医疗机构救治获救伤病人员及防疫工作;

(2)县民政局负责获救人员的安置和社会援助工作,以及伤、亡人员的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

5.6.2总结评估

(2)现场总指挥应对现场搜救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向指挥部办公室提交报告;

(5)所有反映应急行动的资料都应整理归档,妥善保管。这些资料包括搜救值班记录、值班电话录音、现场工作记录、应急行动情况报告、总结评估报告等。

6.1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新闻发布工作,具体由信息处理组处理,未经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信息。

6.2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由指挥部授权的人员担任,确保搜救信息准确发布。

6.3搜救信息应经应急总指挥核准后对外发布,或经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召开新闻发布会。

当所发布信息具有较大社会影响时,指挥部总指挥或上级领导认为须由县委宣传部负责发布的,由县委宣传部统一对外发布。

6.4新闻发布应注重社会效果,以正面报道为主,加强舆论引导,消除社会恐慌心理,维持社会稳定,宣传自救、互救知识和救援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

7.1对积极参加水上应急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指挥部报县人民政府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7.2对推诿、故意拖延、不服从、干扰指挥部协调、指挥,未按照本预案规定履行职责的单位、责任人,由指挥部报县人民政府、相关上级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追究行政责任或给予党纪处分。

7.3有关人员因参加水上应急行动导致伤亡的,按相关规定和政策给予抚恤优待。

8.1应急力量和装备保障

应急指挥部应定期收集各成员单位以及相关单位可以参与水上应急行动的设备、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分布情况等信息,登记造册,建立水上应急设备、装备信息库。并根据需要向县人民政府提出需求,增添和更新必要的应急设备、装备、器材,提高应急手段的科技含量,全面提高指挥部的应急反应能力。

8.2应急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运输局应与相关的水、陆运输部门建立水上应急运输保障机制,在应急反应时,为遇险人员的医疗移送、疏散、转移以及应急人员、器材、物资的运送等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8.3应急医疗保障

县卫生健康局应组织本县有关医疗机构建立水上应急医疗联动机制,明确水上医疗咨询、医疗援助、医疗移送、收治伤员等任务,确保救护所需药品、医疗器材能够紧急调用。

8.4应急治安保障

县公安局应建立水上应急现场治安秩序保障机制,在应急反应时,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安排警力维持秩序,负责陆上交通管制以及参与水上治安警戒等,保障水上应急行动的顺利进行。

8.5应急物资保障

在处置重特大应急事件时由县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协调落实所需的应急物资保障。

8.6应急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应建立应急资金保障机制,将应急保障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有关规定合理承担应由政府承担的应急保障资金。

8.7应急后勤保障

展开大规模联合行动或必要时,由指挥部办公室安排应急行动的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行动不断不乱、顺利进行。

8.8应急社会动员保障

需要动员其他社会力量协助处置水上突发事件时,由县人民政府或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动员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志愿者和广大群众等力量协助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9.1预案制定实施

指挥部负责县水上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经指挥部领导审核通过,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9.2预案更新和修改

9.2.1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本预案的更新和修改工作。

9.2.2出现下列情况,本预案应适时进行更新或修改:

(1)水上应急反应政策、法规调整或修改;

(2)在实施过程中发现预案存在缺陷;

(3)经组织评审,发现预案存在缺陷;

(4)预案涉及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5)经修改的预案应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并发给相关单位和部门。

9.2.3分预案的修改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修改后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实施。

9.2.4经修改的预案应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

9.3预案的解释

本预案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9.4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交通应急方案篇二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乘车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道交通安全法)的`相关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组员: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学生科长、班主任、校医

校医:配合医院抢救受伤人员、维持现场秩序。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办公室主任:负责通信联络,提供交通工具。

工会主席:负责伤亡人家属及有关人员接待工作。

1、加强对驾驶员交通法规、安全行车的教育。

2、加强对乘车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3、选择经验丰实、驾驶技术熟练、自觉守法的同志担任校车驾驶员。

4、选择认真负责的老师随车,做好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

5、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出车前要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检查。

6、不准超载、超速。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事故,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警。

2、报教育局相关部门(先口头后书面)。

3、安置乘车人员。

(1)发生受伤者,要及时送医院救治。

(2)另外调动车辆接送学生,换乘车辆时,随车教师要看清周围交通、车辆行驶情况,避免发生新的交通事故。

4、通知家长。

5、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查,并参与调解。

6、及时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7、介入。

1、学生在校内发生严重伤害事故,学校立即送学生救护,并通知其监护人,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保护现场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2、学校一旦获悉本校学生非正常死亡,将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详细情况,并备案存档,协助学生家长处理善后事宜。

交通应急方案篇三

为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本公司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制定本办法.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发生的交通事故.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4.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担任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长.主管安全副经理担任交通事故应急小组副组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其他成员为通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成员,所有职能部门为成员部门.

4.2应急救援小组长负责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指挥.

4.3应急小组副组长负责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及善后处理指挥工作.

4.4生产部人员接到交通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应急救援小组领导,安全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协调交通事故处理,及时向领导汇报抢险救援进展情况.

交通应急方案篇四

妥善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防止处置过程中再次发生意外,最大限度的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xx市《20xx年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紧急救助预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指导思想是:以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以快速、有序、科学处置原则,以协调联动为保障,以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为载体,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现场及周边道路安全畅通。

二、组织领导

组长:

三、处置范围

1、因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急需救治的。

2、事故发生后仍存在安全隐患,有可能再次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3、因交通事故导致道路严重堵塞、中断交通的。

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事故,有可能造成泄露,危及周边地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处置原则

1、快速反应原则。各交警中队接到报案后要迅速调集警力赶赴现场,做到接警快、出警快,处置现场快。

2、先期处置原则。事故发生地交警中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临时封闭现场道路、实行区域交通管制、有条件的及时分流堵塞车辆,疏散现场周边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高速公路交警部门要在事故现场尾随车辆300米以外安排警力、警车、设置告示、警示标志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3、确保重点原则。事故发生地中队根据事故的地点、性质及可能出现的连锁反应,重点加强事故现场及周围的安全防范,确保万无一失。同时,为其他联动应急部门预留救护通道,提供通行保障。

4、统一指挥原则。由县处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保证处置救助工作高效运转。同时,处置小组成员单位应当听取处置领导小组统一调度,治安、消防、救护、医疗卫生等部门协调配合,提高现场处置效率和快速救助能力。

5、建立救治绿色通道,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医疗机构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故意拒绝或拖延救治,把伤亡降低到最低限度。

五、处置方法

1、各交警中队接警后,应当迅速报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县交警大队根据事故等及上报要求逐级上报,并立即调集警力,先期赶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置。

2、县交警大队要统一协调指挥,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和受伤人数较多的事故应当立即报告上级交通管理机关和同级政府,并通知安监、交通、公安、卫生、交警、医疗急救中心的主管领导。以最短的时间赶赴现场开展紧急救助,把伤亡降低到最低限度。

3、管辖地交警中队到达现场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初步勘察,对有可能灭失或不能保存的重要证据痕迹进行证据保全,并对因抢救伤员而移动的痕迹要标明位置,待县交警大队到达后对事故现场再次进行复核。

4、卫生、医疗急救中心接到事故报警后,医护人员要及时赶赴现场对伤员进行紧急救助,卫生部门根据受伤人数合理安排救助医院,并组织相关医院做好抢救工作。

六、职责分工

遇有重特大事故发生,县处置领导小组组长为总指挥,处置分为三个小组同时进行。

1、伤员救治组。由县卫生局牵头,县“120”急救中心、县医院及管辖区人民医院参加其他相关部门配合。主要职责是:对事故中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救治。

2、现场勘察组。县交警大队牵头事故发生地交警中队参加,管辖中队事故处理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维持秩序,设置警戒线、隔离桩,要在不破坏现场的基础上,尽可能维护道路上车辆通行状态,然后会同业务上级部门对现场进行仔细勘察。主要职责是:对事故现场勘察、相关痕迹、证据提取、道路技术鉴定、对现场周围目击者及事故当事人进行调查取证。

3、交通疏导组。由交警大队牵头事故发生地交警中队参加对事故现场进行分流疏导,必要时可以交通管制、封闭现场,事故现场勘察人员应当快速勘察,尽快恢复交通。在实施临时封闭管制措施期间,交警和交通部门应当加强事故路段巡查,及时反馈信息,同时,要引导过往车辆和行人绕行现场,确保事故现场路段的安全。

七、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重特大事故现场处置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严密部署、逐级负责,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警力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绝不能因工作失误和麻痹大意造成事故危害后果扩大。

2、加强协调联系和工作配合。要树立全局观念,与各协作单位、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建立联动保障机制。

3、严格纪律。现场执勤民警和全体工作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统一行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禁擅自行事,影响现场处置工作正常进行。

4、全体参加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现场处置的民警和工作人员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全力以赴、尽最大努力把事故伤亡人员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交通应急方案篇五

1、积极参与用塑料圈变交通工具的游戏,体验一物多玩的乐趣。

2、尝试用塑料圈变交通工具的多种玩法,发展想象力。

3、学会和同伴协商合作,体验合作游戏的快乐。

每人一个大塑料圈、音乐、录音机。

一、热身活动。

幼儿手拿塑料圈,随音乐跟教师一起做热身运动。

二、学习游戏。

1、探索单人游戏。

用圈来玩百变交通工具的游戏,请试试一个人用圈玩,可以变成什么交通工具?

幼儿自由尝试,教师鼓励幼儿想出不同的玩法。

教师带领幼儿玩几种幼儿想的玩法:如用圈当方向盘开汽车跑、用圈当螺旋桨举起旋转身体、将圈当小船放地上幼儿站圈里做划桨动作等。

2、尝试两人合作游戏。

如果要两个小朋友合作变交通工具,可以怎么做呢?

幼儿两人一组进行尝试,教师巡回指导。

教师带领幼儿玩几种幼儿想的玩法:如两人将圈叠放在中间,一人握圈的一边,并张开另外一只手臂变机翼;一人握圈在前做司机,另一人将圈套其身上做出租车乘客等。

3、尝试多人合作游戏。

加大难度,请3个或3个以上的小朋友一起合作变火车。看大家能想出多少种不同的变法。

幼儿自由结伴尝试,教师巡回指导,要求同伴之间相互配合,并注意安全。

教师带领幼儿玩几种幼儿想的玩法,如每个幼儿用圈套身体,然后握住自己和前一个幼儿的圈一个接一个连成火车;或是将圈立起放身体旁边做车轮,幼儿一个接一个连成火车;或是将圈举头顶,幼儿一个接一个连成火车等等。

三、放松活动。

随音乐做全身放松活动,提醒幼儿擦汗换衣服。

1、尝试多人合作游戏的环节可以改为变别的交通工具如大飞机、大轮船等。

2、如果没塑料圈,可以用绳圈、报纸做成的纸圈等代替。

尝试用纸箱、垫子等物品进行一物多玩的游戏。

音乐区:提供有关交通工具的音乐和塑料圈,让幼儿随乐模仿交通工具。

语言区:将交通工具总动员幼儿用书图片及幼儿用圈变交通工具的相片做成小图书,供幼儿看看、说说、模仿不同交通工具的声音等。

将幼儿模仿交通工具的照片洗出来,贴在主题墙上。

请家长跟幼儿一起玩模仿交通工具的游戏,或者利用废旧纸箱制作汽车、船的交通工具,增进亲子互动。

幼儿园阶段的幼儿要学会同伴间相互合作的能力,教师可以通过多种合作游戏活动提高幼儿的合作能力。

交通应急方案篇六

瓜州至星星峡高速公路是连云港至霍尔果斯国道主干线在甘肃境内的重要路段,也是国家高速公路网g30连霍高速的组成路段,是甘肃省干线公路网“四纵四横四重”主要骨架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联系甘、新两省的主要通道之一。由于原有公路g312技术标准较低,防护工程较少,交通工程设施不完善,大多数原有路面的桥涵构造物出现了不同的病害,桥面板有不同程度的裂纹,敦身,台身也裂纹较多,跳车严重,有少数的桥涵局部冲刷十分严重,因而本项目设计将既有的g312旧路按照路基宽度13米进行加宽改建,既有桥涵及旧路路面沥青铲除,按照高速公路标准重建。因改建路段车流量大、车速快、扬尘大、且视线不清,很容易造成事故。

为检验我项目《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总结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确保我项目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工作制度完善、反应灵敏、准备充分、协调高效运行。

洒水车1辆、微型车1辆、救护车1辆、对讲机10个、应急车标志5个、现场指挥及工作人员标志20个。

受伤人员3人

(一)演练时间:20xx年5月x日x时

(二)演练地点:瓜星九标项目建设段内

(三)参加演练单位:本次演练由瓜星九标项目部主办,参加单位为县交警大队、县医院、交通局、瓜星gxj5项目监理部。

(四)演练组织机构

演练总指挥:刘涛(项目经理)

副总指挥:陈仲明(项目总工)

xxx(县消防大队指导员)

张亚伟(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xxx(县医院)

xxx(县交通局人员)

参演成员:驾驶员2人、演员5人、救援人员10人。

(五)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假设现场,由谢世峰同志负责对事故现场的设置。

一辆车牌为甘fxxx的洒水车(瓜州至柳园,车上座有2人,含驾驶员)与另一辆车牌为甘fxxx微型车(柳园至瓜州,车上座有5人)相撞。造成车上人员受伤事故。假设事故发生后,需要多个部门参加救援处置,即启动《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六)现场分组及任务

1、现场指挥部

指挥长:刘涛(项目经理)负责指挥协调该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2、综合协调组:谢世峰

任务:负责审查各组工作实施方案,检查督促各组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合成演练的时间及要求,并报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审定,组织开展合成演练,传达指挥长和副指挥长的指令。

3、宣传资料组:王友

任务:拟制定宣传报道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宣传活动,新闻报道和演练专题片制作,演练场景设计布置和音响安装,解说词编撰,现场解说员的确定。

4、救护伤员控制组

成 员:消防队专业队伍组成

任务:现场救护伤员抢险作业,负责现场灭火、事故伤员的搜救及抢救等工作。同时,落实3名受伤人员及化妆。

5、医疗治组:县医院

成 员:专业医务人员

任 务: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治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县医院进行治疗。

6、安全警戒组:县交警队

成 员:交警人员

任 务:负责演练范围内交通管制,救援道路交通的通畅,确保救援设备、物资和器材顺利到达救援地,负责演练区域的应急车辆停放及该事故勘查处理工作。

7、通讯保障组:张凤

任 务:负责演练现场通讯畅通。

(七)对演练进行总结评估

演练总指挥对这次演练活动进行评估。通过演练,锻炼了我项目部应急救援处置能力,达到反应灵敏、组织严密、指挥高效的要求。

(八)演练要求

1、参加演练的各部门领导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认真组织好演练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所需要的人力和装备准确及时到位。

2、项目部做好演练的`协调工作。

5月x日在瓜星九标施工段组织演练,各参加演练的单位按要求参加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