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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棚改拆迁补偿标准 芙蓉镇征地拆迁工作计划(通用10篇)

作者:薇儿 2023年棚改拆迁补偿标准 芙蓉镇征地拆迁工作计划(通用10篇)

计划是提高工作与学习效率的一个前提。做好一个完整的工作计划,才能使工作与学习更加有效的快速的完成。什么样的计划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计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棚改拆迁补偿标准 芙蓉镇征地拆迁工作计划篇一

现将上半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旗帜鲜明,高标准抓好干部党建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活动,强化能力作风。制定了“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包括1个整体方案、1个研讨方案和8个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1个领导小组办公室和3个专项工作组,统筹协调、牵头推进,确保各项任务保质保量、落实落靠。建立了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分解出32项工作任务、67项具体措施,开通了“能力作风建设”专栏,下设“青年理论学习”“工作动态”等栏目,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提能力、强作风,制定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撰写了题为《关于xx哈尔市自然资源产品价值转换服务x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报告》,组织中心组开展学习7次、19个党支部集中学习各11次,开展“业务大讲堂”“每季一测”等活动,抓实中心组和党支部思想政治教育,以党的最新科学理论坚定理想信念。

— 2 — 批准后办理调转手续。4月19日至20日组织新调入人员进行了岗前培训,市局8个主要业务科室的业务骨干精心备课并准备了专门课件对自然资源局的基本情况、办公室运行规则、土地、规划、矿产、测绘、执法监察等自然资源的主要业务进行了全方位的授课。培训内容展图文并茂、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突出本部门业务重点、特点、案例等,富有可操作性。每节课结束后,由学员对授课人进行现场评价。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做专门讲话,派驻纪检组书记对21名同志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课后还组织择优调入人员交流学习和工作经验有效提高了择优调入人员的自然资源知识水平。

三是抓好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组织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填报了2021年度廉政档案,共填报143份廉政档案,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通过自查与督导检查的方式,督促全体正式干部完成廉政风险点填报,根据三定方案以及科室职能分工确定了各科室(局)、各局属单位的廉政风险环节。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备案程序,上半年向派驻纪检组报备“三重一大”事项47项,完成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党员及监察对象统计表、基本情况统计表、处分情况统计表、党员干部名册等驻局纪检组安排的大量其他紧急工作。在元旦及春节、清明节、五一及端午节等重要节日前,向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发布节日廉政工作提醒6次,组织开展节日廉政工作情况排查4次,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积极协助局党组处理市纪委以及派驻纪检组交办案件1起,共处理党员干部1人,对违纪行为形成震慑。

— 3 — 过组织会议、深入现场、座谈研讨等方式完善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内容,提高规划的实用性和科学性。截止目前,市本级规划已形成阶段性成果,并经市^v^会议审议通过。全面推进乡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截至目前,已形成初步方案38个。督促指导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开展村庄规划编制。截至目前,已完成审批12个,形成规划成果232个,正在编制316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情况。

— 4 — 极大提高了老旧小区立面改造方案规划审查的效率。积极与商务局沟通,将海山胡同打造为具有我市地域文化特色的步行街,为群众提供更加宜居舒适的休闲空间。截止目前,海山胡同城市设计方案初稿已经完成。

— 6 — 复工程》项目,2月20日自然资源厅鄂厅长带队,市政府主管市长、自然资源局主要领导进京到自然资源部进行汇报,3月9日,市政府主管市长带领财政局、环境保护局主要领导到财政部、环保部进行汇报,为我市参加国家竞争性答辩做好了充足的准备。经过17轮的修改完善,4月25日沈宏宇市长代表xx省参加了竞争性答辩,由于两河流域相比较东北地区而言,生态破坏较为严重,因此,站在国家层面考虑优先治理两河流域地区,我市作为全省唯一试点申报项目的结果暂未批复,等待第三轮再进行积极申报。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情况。开展了历史遗留矿山转嫁修复责任执法检查“回头看”,对辖区内历史遗留矿山开展再调查、再核实、再认定,逐一实地核查,建立了矿山清查台账,登记造册,经县区两部门核查,确认历史遗留矿山26座,督促县(市)区局完善历史遗留矿山档案资料,建立“一矿一档”,督导矿山企业依法履行治理义务。执法监督情况。认真做好例行督察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扫x除恶斗争,深入开展自然资源行业领域暨打击“沙霸”“矿霸”专项整治工作,对宏鑫源采石场的鑫源采石场涉嫌越界开采及无采矿证擅自采矿的行为重点打击。全力打击盗采泥炭x土行为,下发了《关于持续打击盗采泥炭x土行为加强x土耕地保护工作的通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工作,完成了对全市2564个图斑,其中已录入国家汇交平台1728个和确定纳入平台图斑836个的信息完善工作。

— 8 — 投公司和建设区政府做好土地测绘等登记准备工作,目前已达到了不动产权证办理条件。为破解涉及军用土地的“办证难”问题,我局积极向上请示汇报,会同xx哈尔军分区赴xx省军分区研究探讨解决对策。经过探讨交流,找到了同时满足不动产登记有关规定和军队关于土地房产管理有关规定的破解路径。经与xx哈尔军分区沟通,选取了建华区军缘小区作为试点进行尝试性突破,目前军缘小区已达到了不动产权证办理条件,实现了军用土地“办证难”问题上零的突破。

棚改拆迁补偿标准 芙蓉镇征地拆迁工作计划篇二

20_年以来,我公司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市政基础建设的需要,紧紧围绕建设好一个城市的目标,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局机关的工作部署,完成了20_年目标的各项工作,现总结为下。

一、拆迁工作

(一)1月份以来,启动并完成了高滩新区“长沙路”片区40户的拆迁工作,拆迁建筑面积,拆迁补偿安置费约292万元,安置建房指标6幢,目前正抓紧进行施工建设,年底前可竣工;并完成了坝尾槽片区新建“职中”的勘丈工作,被拆迁户有8户,需拆迁建筑面积。

(二)4月份完成了_x县电力公司办公楼及职工住宿楼的40户的拆迁工作,拆迁建筑面积。

(三)5月份完成了_x港扩建重点工程项目179户的勘丈工作,需拆迁建筑面积为,经初步测算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总计万元;目前各项拆迁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

(四)7月份完成了_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公楼建4户的拆迁工作,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建筑占地面积约140m2,目前该办公楼正抓紧施工建设。

(五)8月份完成了_x县“雅俊天地商住楼”的勘丈工作42户,有证房屋建筑面积3480m2,其中13户私人商用门面建筑面积460m2,28户私人住房建筑面积20_m2,单位办公用房建筑面积860m2,单位商用门面建筑面积160m2,目前,拆迁双方正在座谈协商,预计12月下旬可完成该宗拆迁工作。

(六)10月份完成了_x金沙明珠商贸城14户的`勘丈工作,有证房屋建筑面积996m2,现已全部完成被拆迁户协议签订工作。

(七)11月份完成了云天化_x煤代气技改工程项目的拆迁工作。该项目片区房屋被拆迁户共计35户,其中有证房被拆迁户30户,无证房被拆迁户5户。房屋总建筑面积,有证房屋建筑面积,无证房屋建筑面积。清场工作将于11月24日开始,25日完成。

(八)_x家声医院扩建项目拆迁的被拆迁户提出的要求,既不合法也不合理,拆迁双方均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县建设局现已按法律程序将相关资料移送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预计11月底可完成该宗强制拆迁工作。

二、拆迁安置工作

重点加强对坝尾槽新区南片区14栋的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同时加强对高滩新区未竣工部分的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完成了高滩片区和云天化x煤代气技改工程项目片区房屋拆迁个案处置工作,拆迁中的矛盾得到有效化解。目前,煤代气技改工程项目拆迁的安置划地建房工作正有序推进。

三、加强拆迁信访接待和调查核实工作,及时化解拆迁纠纷和矛盾

我公司在开展拆迁工作中,严格按照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标准,切实维护拆迁户的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v^面,全面做好因拆迁而引起的各项善后工作。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我公司在开展工作中,由于工作量大,人员少,宣传力度不够,导致一部分被拆迁户对拆迁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理解,引发了一部分群众的误解,影响了拆迁工作的进行,我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的宣传力度,认真做好被拆迁户的思想工作;二是深入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完善和修改相关的措施;三是定期对工作进行总结,找准差距,突出重点,确定今后的工作重心。四是抓紧制定20_年度城市房屋拆迁计划,管理安排拆迁规模,确保旧城改造工作有序推进。五是加强拆迁调研工作,结合县情,协助相关部门加快制定和完善我县拆迁补偿安置的配套政策措施,让被拆迁人充分享受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新成果。

棚改拆迁补偿标准 芙蓉镇征地拆迁工作计划篇三

实施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v^、^v^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要求,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大力改造城区范围老旧小区,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转型,改善居民居住条件,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2021年开工改造3个老旧小区,形成全市改造示范项目;2022年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需要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二、改造范围

(二)未实施综合改造且未纳入规划征迁改造范围的住宅小区;

(三)违章建筑拆除情况较好。

三、改造内容

城镇老旧小区的改造内容分为以下三类:

(一)基础类。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其中,改造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包括改造提升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等。

(二)完善类。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其中,改造建设环境及配套设施包括拆除违法建设,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照明等环境,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老旧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

(三)提升类。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设施,以及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

四、改造任务

(一)摸清城镇老旧小区底数。目前全市待改造城镇老旧小区约161个,约978栋建筑,涉及约16633户居民,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2021年要对照城镇老旧小区的认定标准,进一步摸清既有城镇老旧小区底数,建立项目储备库。因地制宜确定改造内容清单、标准和支持政策。根据轻重缓急和财政承受能力,科学编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

(二)试点改造项目。选取3个城镇老旧小区为我市试点项目,分别为江城区荔枝园公租房小区、江城区神农街公租房小区、阳春市春城街道(龙湾小区),重点探索建立存量资源整合利用机制和建立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及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

(三)2021年改造任务。落实2021年中央和省资金补助支持10个城镇老旧小区建设。各县(市、区)区可选取1个作为试点项目,在2021年底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流程和部门分工,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四)2022-2025年改造任务。健全完善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基础上,结合全市城镇老旧小区底数摸查情况和改造资金计划,按年度常态化推进相关改造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项目前期。按城镇老旧小区底数摸查、项目评估、编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实施方案公示、方案审定、计划申报的实施步骤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切实做好项目前期摸底、居民动员、公众参与等工作,为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二)项目实施。按项目申请立项、项目报批、项目招投标、项目施工和监督监管、项目竣工验收等步骤实施。各项目实施主体应精心组织,确保改造工程精细化设计、精准化施工,落实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要求,确保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按时限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后期管理。结合改造工作同步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社区居民委员会配合,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引导居民协调确定改造生的小区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有条件的小区建议按程序引入物业管理服务公司负责后续维护管理工作;对已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验收后相关设施设备移交业主委员会进行管养。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实现后期管理相结合,确保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一次建成、长效管养”。

六、资金筹措

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通过居民、管线产权单位、房改房原产权单位出资,财政预算安排,社会捐资、投资等方式筹集。

(一)落实居民出资。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居民合理分担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费用,出资来源可包括住宅维修资金、个人住房公积金,小区内公共停车和广告等公共收益以及其他合法资金。住宅维修资金、小区内公共停车和广告等公共收益用作改造费用,依法由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组织业主按程序共同决定。对特殊困难家庭,可依法依规减免出资。

(二)加大各级政府资金补助。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按照“保基本”的原则,第一步支持基础类改造内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区各级政府(管委会)对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主体责任,财政部门应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市财政局根据财政实际情况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给予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及预算内投资,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严格落实资金投向和使用要求,避免增加地方隐性债务。

(三)鼓励产权单位出资。鼓励原产权单位(含行政企事业单位)和公房产权单位合理落实出资资金,借助“三供一业”移交等方式共同参与改造工作。

棚改拆迁补偿标准 芙蓉镇征地拆迁工作计划篇四

和阶段工作安排

1、高度重视,全员投入,责任到人。

明确责任主体,做到分管领导具体抓,分管人员认真抓,使我团的创卫工作能够责任到人,形成领导重视,干部职工积极配合参与的良好局面。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创卫氛围。

创卫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系统工程,仅靠领导重视是远远不够的,只有把全团干部职工动员起来,形成全员、全民动手的态势,营造良好的氛围,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创卫工作的落实。为此,我团拟采取了以下做法来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干部职工了解创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积极参与到创卫活动中来。

(1)利用创卫宣传栏和健康教育专栏进行创卫宣传。定期更换创卫宣传栏和健康教育专栏。内容要丰富,知识面要广,让职工们喜爱。例如:创卫知识、健康知识、控烟、禁毒、艾滋病、道德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等。

(2)强化舆论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借助全团干部职工大会、每周二职工理论学习、各个部室的小会等时机,采取“人人讲话”、“人人倡议”、主题会议、演讲辩论等形式,利用我团创卫专栏、健康教育专栏、团部公示栏等宣传阵地,向广大干部职工宣传创卫知识、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卫生常识及相关卫生法律等,帮助全团职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开展环保、节约活动,使干部职工自觉树立环保、节约意识。

帮助干部职工转变生活方式、行为方式和消费方式,让更多的职工家庭积极行动起来,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做起,实现更加科学、理性、文明的健康生活。

(4)给干部职工发放卫生知识宣传材料,提高他们对创卫知识、健康知识的知晓率。

3、完善制度,开展特色活动,创建文明剧团

(1)在剧团设置“值日小组”、“自管小组”。全团职工积极参与其中,通过集中和分散、有组织和自发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在上班和下班期间,利用执勤人员监督职工日常行为,例如:不随地扔垃圾、检查仪容仪表等,帮助大家自觉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行为方式和良好的公共环境卫生意识,培养良好的道德风尚。

(2)制定“一天一清扫,一周一次卫生大扫除,全天候保洁”的长效机制。全团干部职工人人动手将自己的工作、排练和办公环境打扫干净,“值日小组”负责每天的例行检查和突击抽查。在卫生保洁方面制定整改措施,将剧团划分条块,分别由各队室管理,行政办将责任落实到队室,队室再落实到人。

(3)组织开展“知荣辱、除陋习、树新风、创和谐剧团”演讲赛、辩论赛、创卫征文、法制报告会等各项活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在各项活动中宣传创卫知识,使广大干部职工知荣明耻,提高自身素质,做文明市民。

(4)在职工中开展利用假日共同开展环境治理,搞卫生、清理家庭卫生死角、进行卫生防疫、消灭“四害”等。通过这项活动,用职工们的创卫知识和行动带动和影响他人,使全社会人人宣传创卫、人人参与创卫,形成良好的创卫氛围。

(5)开展“创卫知识队室”活动。在平时的理论学习日中,结合各队室实际,有意识地渗透“创卫知识”,将“创卫知识”有机地融入平时的理论学习和工作之中。

(6)结合5月31“世界无烟日”、6月26“国际禁毒日”进行相关的主题活动,例如讲座、主题会议、出板报等,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提高了干部职工的自身防范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健康、清洁、良好的剧团环境和社会环境。

(7)开展经常性剧团环境卫生大扫除,彻底清除垃圾堆,垃圾箱、卫生死角等蚊蝇孳生栖息场所。坚持不懈地开展除“四害”工作,向职工宣传蟑螂、老鼠、臭虫、蚊蝇的危害,及消灭防治办法。清除污水,垃圾不仅袋装化、桶装化,而且还做到了日产日清,定期开展药物杀灭工作,降低四害密度,保持室内外整齐清洁,除“四害”工作做到常规化、制度化。

棚改拆迁补偿标准 芙蓉镇征地拆迁工作计划篇五

xxxx年共拆迁x个项目,拆迁xx户、xxx人。分别是水涝项目共拆迁x户、xx人;xx社区活动中心项目共拆迁x户,xx人;工业大道延伸段项目共拆迁x户,x人;通用航空基地项目截止xx月xx日共拆迁xx户、xxx人,待拆迁xx户。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我们工作组共x名同志,其中两名新同志从部门抽调,对拆迁工作陌生,其余三名同志虽具有一定拆迁工作经验,但xx区xxxx年执行的是新拆迁安置政策xx号文件、。如对新政策不了解吃透,就谈不上做拆迁户的工作。拆迁补偿工作是一个政策性很强,标准要求很高的工作,一丁点的不求甚解,就会失之毫里、差之千里。因此,学习相关政策成了头等大事。首先,每个项目召开专题讨论会,共xx余次。组织工作组成员、社区干部集中学习,系统地学习了上级拆迁补偿办法和安置文件,并学习借鉴其他乡镇的成功经验,从而快速掌握了拆迁政策。其次,把学习贯穿于整个拆迁工作的始终。对于工作中随时出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及时与大家商量,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并积极向上级部门咨询请教。做到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严格依法拆迁,并制定《xx镇拆迁安置方案》。没有出现因工作失误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现象,保障了拆迁工作的依法顺利进行。

2、加强宣传,合理分工。我们工作组与社区加强沟通,合理分工。工作组人员同社区干部深入拆迁户家中,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向群众宣传拆迁意义,宣传拆迁政策,使大多数被拆迁户对拆迁工作有了比较深入的理解,达到共识,能够很好地配合拆迁工作。通过明确分工任务,将责任落实到人,使每个工作人员增强了责任意识,如:通航项目拆迁涉及户数多,情况复杂,小组成员与社区干部针对每户人的情况进行逐一分析、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讨论,并采用每位社区干部承办具体哪一户或哪几户,针对性开展拆迁工作。

3、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使拆迁工作有计划、按步骤实施,扎实推进,工作人员首先深入到每个被拆迁户家中,进行摸底调查。现场测量、人口数量摸排,掌握第一手材料。对每个项目中的每户的基本情况、家庭成员构成及社会关系及思想动态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了解,做到基础资料齐备,基本情况明了,使拆迁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拆迁工作的全面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以人为本,以情促拆,做到公平拆迁、阳光拆迁。

我们工作组根据前期摸底调查所把握的基础材料,将每户拆迁户的地面附着物及附属设施的等情况进行张榜公示。对拆迁户进行逐户走访,并告知相关情况,对有漏项、错项及时增加、更正。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及时把握新动态、新情况、新问题。在走访过程中,讲清当前的拆迁形势和重大意义,就拆迁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进行解释说明。工作中,始终坚持以换位思考的方式开展工作,以“假如我是被拆迁户”的思维方式开展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群众由不认识到认识,由不理解到理解,进而积极配合支持我们的工作。在实际拆迁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一碗水端平,不掺杂任何私心,坚持原则,不偏不倚,公平公正;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带着感情去做工作,对拆迁户存在的实际困难给予适当帮助,如:通用航空基地项目中蒋某某因老公重病住院,且家庭经济困难,对住院期间的费用无法支付,希望能提前将拆迁款进行结算。拆迁工作组知晓实际情况后,及时给领导反映,并解决了蒋某某的燃眉之急。

1、通用基地航空项目中涉及三家厂房,与厂房之间沟通困难;

3、通航基地航空项目中部分拆迁户还心存侥幸,仍然抱有“添点”的幻想。

1、完成通航基地项目拆迁扫尾工作;

2、尚石路沿线跨桥户拆迁工作;

3、xxxkv线路项目拆迁工作;

4、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棚改拆迁补偿标准 芙蓉镇征地拆迁工作计划篇六

3.企业愿景:“做青岛最好吃的猪肉”,“做中国最好吃的猪肉”,“做中国最放心的猪肉”,“猪源长生态冷鲜肉,您身边的猪肉专家”(讨论决定)

4.宣传语:(好玩,易记,上口)“我想这可能是全青岛最好吃的猪肉了”,“专注生猪养殖,品质值得信赖”,“买的放心,吃的健康”,“您买的不是猪肉,是安全,是健康,是品质”。(讨论)

5.团购价格策略:现在销售定价买1斤送1斤,售价5折销售(讨论)

7.市内四区7*24小时上门送货服务?(讨论)

8.邮寄猪肉产品资料到效益好的企事业单位,之后拜访,看能不能成为企业福利物品。

棚改拆迁补偿标准 芙蓉镇征地拆迁工作计划篇七

(工作要求2021年7月25日前完成)

1.对属于搬迁户已拆除旧房自建独立房的,不得象征性拆除或拆一部分留一部分或者只拆院落围墙、棚圈设施等。要求对已拆的独立自建房再次核查,是否存在在村里是否有二处住房,如在核实过程中发现已拆除旧房的搬迁户有二处旧房,立即上报到镇扶贫站。并建立台账(详见附件1)。

2.对属于与亲属(邻居)共居(共建)连体房的,再次对连体房户进行排查,并做好台账,已拆除连体房户台账(详见附件2)。未拆除连体房户台账户(详见附件3)。

3.对无房户排查并建立台账,重点核查搬迁户在本村无房,在其他村有房或在城市有房的情况,如核查出该搬迁户有自建独立房需尽快拆除,如该搬迁户在村内有与亲戚(邻居)有连体房/共有房则按照上一点要求开展核实工作。如确认该搬迁户无房后则做好台账。(详见附件4)。

以上台账均需包点乡镇领导干部、包点村干部、搬迁户户主签名。

4.工作组安排

(一)新隆村委工作组(18户)

组长:石诚

副组长:覃詹怡(材料员)

(二)富尧村委工作组(17户)

组长:韦新巩

副组长:何 鹏(材料员)

(三)黄塘村委工作组(2户)

组长:张李顺

副组长:张 莹(材料员)

成员:廖明夫、彭殷固、覃恩思、何桂雄、陈发容、韦家兴

(四)龙头村委工作组(9户)

组长:张李顺

副组长:卢丽宁(材料员)

成员:张 鑫、叶雄慧、叶显龙、叶显端、叶雪荣、韦庆豪、叶显快

(五)龙岩村委工作组(5户)

组长:黄宇轩

副组长:凌 静(材料员)

成员:何显照、雷天送、张春柳、江应录、何秀英、樊伶俐、何斌、李金玲

(六)北五村委工作组(5户)

组长:张荣花

副组长:李艳红(材料员)

成员:谭翠萍、胡乃的、黄欢新、江祖飞、韦开花、覃尚列、韦金道

(七)那马村委工作组(6户)

组长:卢喜科

副组长:肖永鑫(材料员)

成员:罗家伟、彭礼福、周文祐、江玉英、李省、韦龙、朱陆光

(八)大许村委工作组(7户)

组长:覃 锋

副组长:黄 岚(材料员)

成员:霍佳丽、莫仁二、韦志乃、韦志好、兰林勇

(九)武宜村委工作组(2户)

组长:玉金宇

副组长:霍正益(材料员)

成员:徐广生、黄云飞、韦美线、韦广志、卢国庆、张玉君、陈春鲜

(十)白山村委工作组(33户)

组 长:韦新巩

副组长:韦泽佳(材料员)

(十一)新安村委工作组(5户)

组 长:张荣花

副组长:张梦媛(材料员)

成 员:霍定文、吴佳新、韦春剿、何正记、黄 钢

(十二)三里村委工作组(17户)

组 长:梁保龙

副组长:苏 长(材料员)

(十三)麦村村委工作组(2户)

组 长:石 诚

副组长:韦启建(材料员)

成 员:韦 丰、潘春花、李江鸿、罗 静

(十四)牛角村委工作组(2户)

组 长:袁海斌

副组长:谢碧琪(材料员)

成 员:巫家线、谢留珍、曾祥平、叶明星、张澍星

(十五)三凌村委工作组(8户)

组 长:覃 锋

副组长:卢毅顶(材料员)

成 员:袁全芳、曾庆厢、何丹伍、韦美左、谢宗利、谢仟仟

(十六)佳田村委工作组(4户)

组 长:梁保龙

副组长:韦玉华(材料员)

成 员:覃玉明、韦华宏、韦雅萍、覃志锦、李 想、黄柳菱

(十七)维都村委工作组(3户)

组 长:卢喜科

副组长:张轩铭(材料员)

成 员:江 玲、彭耀晓、张国学、谢福连、李庆永、谭相彬

(十八)古楼村委工作组(40户)

组 长:梁保龙

副组长:覃 颂(材料员)

(2021年9月25日前完成)

1.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后的宅基地,按照“宜耕则耕、宜园则园、宜林则林、宜恢复生态则恢复生态”的原则开展复垦复绿工作。复垦复绿后的土地经营权,应由村委开会议讨论决定,即可以承包给原搬迁户或本村其他村民经营使用,也可留给村集体作为机动用地或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使用。

2.保留下来的旧房房屋产权及宅基地使用权应收归村集体,由村集体研究处置。在满足规划和用途管制等前提下,可通过自营、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开发利用。取得的收益,由村集体统一分配,除村集体(集体经济组织)留成外,其余所得收入,应主要用于支持扶贫开发或优先分配给本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对闲置的保留旧房,经村民会议决议,可优先交由符合政策的本村其他村民使用,也可交由搬迁户管理使用。

(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

1.要切实抓好旧房拆除及复垦复绿奖励兑现工作,对弄虚作假、违规领取旧房拆除及复垦复绿奖励资金的,要坚决做好整改工作,力争旧房拆除复垦复绿奖励资金兑现不少一户,做到100%完成整改。

2.对拆旧户、无房户和连体房户再次进行核查处置,并建立台账清单,切实加以整改;对认定为连体房的,要收归集体,并完善好移交手续;对重新认定为独立自建房的,要拆除到位,并及时兑现奖励资金。

附件:

附件1.凤凰镇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独立自建房)核查统计表

附件5.凤凰镇易地扶贫搬迁户汇总表

 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人民政府

棚改拆迁补偿标准 芙蓉镇征地拆迁工作计划篇八

1、公示目的

维护征地拆迁对象的合法权益,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杜绝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不正之风,确保园区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

2、公示范围及方式

3、镇(乡)、村(社区)公示内容

(二)拆迁房屋的户主姓名、面积、类别、位置、权属、补偿资金等情况;

(三)地上附着物的种类、数量、规格、补偿资金等情况;

(四)其他应当公示的内容。

4、公示时间要求:

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5、公示咨询电话: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县国土局:

6、公式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

7、工作要求

(一)公示内容由征地拆迁人张贴在被征地拆迁镇、村组人中集中地和政务公开栏内,并把公示情况拍摄后存栏备查。

(二)公示期间群众有异议的,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调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进行再次公示,直至群众无意见。

(三)公示期满后群众无异议的,被征地拆迁村(社区)、镇(乡)应在公示内容上注明:“已在本村公示,村民无异议”或“公示期满,无异议”等字样,然后盖章,并将公示内容与补偿登记材料一并装订,作为报批材料备查。

(四)公示应当包含公示内容、举报电话、公示时间、张贴人员签名、落款时间等,如未按规定张贴公示,将按规定追究征地拆迁人的相关责任。

棚改拆迁补偿标准 芙蓉镇征地拆迁工作计划篇九

以来,在市^v^门的精心指导和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区紧密围绕市就业和社会保障统筹工作领导小组及区政府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以《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三部法律的相继实施为契机,以职业培训学校为抓手,努力创新思维、攻坚克难,全力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实现新突破,有效促进了我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一)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城镇累计净增就业1963人,已完成全年任务的82%,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00人,完成全年任务的200%,其中就业困难对象31人,完成全年任务的310%,免费职业介绍1679人,完成全年任务的210%,小额担保贷款推荐成功4户,金额8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33%,劳务输出总量17595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47%,当年新增4517人,完成全年任务的266%,城乡职业技能培训2118人,完成全年任务的83%。

(二)加强日常工作管理

1、及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将全区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2、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作用,一是根据“四有六到位”的要求和我区的特点,积极开展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以及劳务输出工作,规范了各所站工作方法、工作流程,二是为进一步提高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我局于开办全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班,重点讲解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三部新法律,《城镇居民医保实施细则》、《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细则》两个文件,以及有关就业、培训、退休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业务知识。

3、积极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一是积极实行社会保险援助,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今年全区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24人。二是扎实做好《再就业优惠证》和《安徽省就业服务卡》的发放管理工作。今年以来发放《再就业优惠证》28人,《就业服务卡》1460人。

4、认真做好劳务代理工作。今年以来,共签订劳务代理合同50份,代办退休53人,开具医保工龄等各类证明62份,接待政策咨询、档案查询等260人次。

(三)逐步规范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1、今年我区加强了退管服务费的规范管理,实行区级统管,各乡镇以报帐的形式使用退管服务费。

2、为实现辖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后“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我区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围绕社会化管理服务“六个到位”的工作要求,认真地开展服务工作,组织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丰富退休人员的生活,并积极为其进行健康体检,今年参加体检的退休人员达676人。

3、按照《关于组织开展企业退休人员“中秋、国庆、重阳”节日活动的通知》(蚌劳社秘[]42号)文件要求,根据我区区域广泛、企业退休人员居住分散的特点,我区分乡镇(街道)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慰问活动、参观游览等,充分展现我区企业退休人员生活充实、豁达开朗、文明向上的精神风貌。

4、认真开展“银发帮扶”工程。使得原“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原公益性岗位落聘有就业愿望的人员通过考核和上岗培训,成为我区“银发帮扶”助老员。我区现已安排4名助老员与有帮扶需求的退休人员进行了对接。

(四)消除零就业家庭行动计划全面完成

我区今年消除了零就业家庭,并实现动态为零的目标。

(五)开展帮扶农村零转移就业家户调查摸底工作。

我区按照省市^v^门的统一部署,从6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消除零转移农户”活动,各乡镇正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区暂无零转移农户,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区将努力实现动态为零的目标。

六)加强劳动监察力度,维护企业和员工双方利益

一是通过劳动年审和劳动用工检查,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现已发放年审资料53户(年审工作尚在进行中),已审查16户,审查合格15户,限期整改1户,劳动合同鉴证326份,办理社会保险156人。

二是认真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今年以来共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28件,已结案17件。

(七)加强对区劳动保障系统计生与流动就业人口管理,对计划生育实行目标考核。

障民生工程

(一)开展城镇居民医保宣传和参保登记工作

我局采用各种有效方式,积极做好工作。第一,我局把各乡镇失地转城人员列为此次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重点人群,以各劳动保障事务所站为平台,在人员密集地区进行经常性、普遍性的宣传;第二,积极与区教育局协调,做好在校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宣传工作,提高参保积极性;第三,我局会同淮滨街道,调查了解因家庭生活困难,有意向参保而无钱缴费的城镇低保户73人,需要参保资金14454元,正向区政府积极争取补助资金,使他们能够顺利参保。截止至9月底,我区已参保登记4175人,完成今年任务的139%,其中社区居民参保登记1127人,在校生参保登记3048人。

(二)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费发放及时

我局自元月份,按月对享受生活费人员的生存状况和参加社保情况进行审核,并通过银行,对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费实行了按月社会化发放,1—10月份共发放生活费738人次139942元。

(一)全面加强再就业园区建设和管理

目前,再就业园区一期工程已建成四幢厂房,建筑面积约__00平方米;水、电、路、电信等基础设施也陆续建成,完成投资1500万元。目前1、2、7、8厂房已分别租赁给“蚌埠市利特尔装饰有限责任公司”,“蚌埠市江淮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天林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和“格锐叉车属具有限公司”。这几家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已达1500万元,预计销售收入均超过1000万元,可安置下岗工人、退伍军人和失地农民60余人。此外,新招商入驻的“蚌埠市永平丝印材料器材设备厂”和“易斯贝能生物科技公司”正在办理注册手续,预计两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可达500万元,可安置下岗工人、退伍军人和失地农民40余人。

(二)成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失地农民(万人)和农村富余劳动力(9万余人)日益增多,他们由于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缺乏非农业生产的专业技能,就业竞争力较差,迫切需要技能培训;而我区境内的蚌埠市工业园区和商贸物流园区入驻的近百家企业,也迫切需要招收大量的熟练技工,这一劳动力素质与岗位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在我区日显突出,鉴于此,为进一步提高失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生产技能和就业能力,有效促进其转移就业,我局年初即积极筹建区技能培训学校,并于今年3月经市局验收批准成立,开设了维修电工、焊工、机械加工、种植养殖、缝纫、玻璃制造、印刷、礼仪等十个专业,面向我区广大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免费培训,目前已培训学员2118人,其中种(养)植培训178人、餐饮培训150人、计算机操作培训503人、缝纫培训450人,焊工培训50人、粮油食品加工培训50人、劳动预备制培训707人。

(三)做好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摸底调查工作

为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切实推进我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我局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多措并举,并积极配合区建委、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做好征地前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调查及审批工作。自7月1日至今,我区已经审批的被征土地有亩,其中耕地亩;涉及小蚌埠、吴小街两乡镇所辖的9个行政村、3288户11545人,符合参保条件有5266人,其中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1283人(以上数据不包括7月1日之前被征土地的农民)。涉及被征地农民参保资金共计万元,其中我区应预留土地补偿金的70%为万元和提高的征地补偿费为万元,两项资金共计万元,不足部分由区政府兜底。截至目前,应领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的有1283人,每年需要支出万元。

(一)街居平台建设及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尽管各乡镇(街道)根据区政府《关于建立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就业和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通知》(淮政办[]24号)文件建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和工作站,事务所平台建设现已较规范,工作进展正常有序,但各乡镇领导对事务所和工作站的工作指导和重视程度不够,社区平台建设仍显滞后,尤其乡镇的社区平台仍未达到“四有六到位”的要求,社区工作也未正常开展。二是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尚需进一步提高。

(二)职业技能培训软硬件设施仍显滞后

对于繁重的培训任务(除众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失地农民外,全区每年新成长劳动力近人)而言,我区职业技能培训软硬件设施日显滞后,急需区政府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以确保培训任务顺利完成。

(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任重道远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这样一件造福农民的民心工程,推行起来远非想象之中那么容易,其中群众的思想顾虑、有关政策的缺陷及资金的筹措等问题恐将影响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行,并为日后的上访和社会稳定埋下隐患。

1、此次出台的《被征地养老保险暂行办法》针对同为被征地的农民却实行区别对待,7月1日征地前后缴费和待遇均有所不同(7月1号之前的被征地农民参保,与之后的参保农民不同,他们必须按年龄补缴4800、6400、8000、9600元四个标准的费用,才能领取每月80元的基本养老金),我区失地农民的土地大都为7月1日以前被征用,这部分失地农民对《被征地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意见很大,可能将会形成一些不稳定因素。2、此次实行的“低标准缴费、低标准享受”政策,其发放的养老金难以对失地农民今后的生活、养老提供充实的保障,因而其吸引力不足。3、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尚未设立,财政资金缺口较大且未到位。如果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将带来极大的不稳定隐患,也将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1、加强劳动保障平台,尤其是乡镇、社区平台建设力度,主要领导亲自抓,真正做到“四有六到位”,即: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场地做事、有制度理事;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落实到位。在下半年,依托劳动保障各级平台,继续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确保全年市区级目标顺利完成。

2、加强实施劳动保障民生工程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确保我局“完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障机制”和“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两项保障民生的政策落到实处,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3、继续做好再就业园区建设和管理工作

4、督促区政府抓紧设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现在正在对涉及征地拆迁的乡镇进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登记工作,符合条件人员(男60岁女55岁)将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

5、继续进行零转移农户摸底调查及登记工作,按照“出现一户、帮扶一户、消灭一户”的原则,实现我区零转移农户动态为零的目标。

6、继续加强统计与流动就业人口计划生育目标考核,实行定期通报制度

棚改拆迁补偿标准 芙蓉镇征地拆迁工作计划篇十

县(市、区)政府: 制定实施细则,搞好前期摸底调查和宣传动员,组织实施项目管理;负责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资金监管和社会稳定工作,制止棚户区内乱搭乱建行为。

发展和改革部门: 协助制定棚户区改造规划、计划,负责安置住宅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工作。

住房和城乡^v^门: 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牵头组织国土、规划、环境、卫生、住房保障等部门落实棚户区认定工作;负责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组织新建小区的综合验收;编制拟改造片区和异地安置地块的详细规划及规划设计条件,规划相应的回迁安置和商业开发用地,审批棚户区改造中新建小区规划方案,对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财政部门: 协助业主争取国家、自治区的支持资金,落实本级财政建设资金和其他补贴资金。

^v^门:协助制定棚户区改造规划、计划,根据规划预留棚户区改造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提供异地安置住宅建设地块,确保土地供给;做好土地出让金收缴工作;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手续。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协助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开展工作;负责棚户区改造中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确认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各县(市、区)落实住房保障工作。

审计部门:负责棚户区改造政府投入资金使用的监督审计工作。

^v^门: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全程监督、问责。

林业部门:负责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的调查摸底、汇总上报、项目实施的督导、检查工作。

西江农场:负责本垦区棚户区改造的调查摸底、规划、汇总上报,以及项目的实施、督导、检查工作。

市建投办:负责市本级棚户区改造项目投资平台建设工作。

为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20xx年棚户区改造目标顺利完成,根据《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集团公司20xx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和《大兴安岭地区20xx年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工作目标

于20xx年底完成塔河镇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6万平方米、1200户的目标。

(三)主要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2、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与房地产开发、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相结合。

3、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使用、资金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4、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依据塔河城镇总体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功能完善。依据园林化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的原则。

5、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6、坚持促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兼顾的原则。要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棚户区改造既要逐步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在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妥善解决好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在政策上给予合理的照顾。

二、建设标准

1、棚户区改造的详细规划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容积率不超过1,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各项规划指标不能降低,必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完成改造区域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2、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要设施齐全,达到节能型住宅要求。楼房立面造型要突出林区特色,层数为6层,层高不低于米,住宅室内墙面刮大白、卫生间和厨房铺地砖、安装室内门、简易灯具、卫生间安装坐便器和洗手盆、厨房安装水池、水龙头,满足居民入住和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小区环境要进行硬化、绿化和建设必要的服务中心,做到道路畅通,环境整洁,办事快捷。

3、棚户区回迁居民的楼房户型面积控制标准以40、48、58、68平方米四种户型为主,其中40平方米户型占25%,48平方米户型占45%,58平方米户型占20%,68平方米(含少量75平方米)户型占10%。具体户型面积的选择,在结合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居民的收入水平以及通过入户详细调查了解棚户区居民意愿的基础上确定。

4、改造后的住宅小区实行标准化物业管理,保证居民生活环境有明显改善,安居乐业,社区和谐健康发展。

5、工程所用材料、施工工艺、节能标准、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较高的资质、资信和良好的业绩。

三、资金筹措与使用

(一)改造建设资金筹措

1、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补贴以及行署、集团公司配套资金。

2、县(局)财政、财务匹配。

3、积极争取各商业银行贷款。

4、政府对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扶持。

5、个人出资。

(二)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棚户区改造资金要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四、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

1、土地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经济适用住房计划,所需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提供,其中开发为商品住宅或者其他商服项目的建设用地,应依法实行有偿使用。所得土地收益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2、税费减免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税务部门同意后不征土地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免征契税;与棚户区建设有关的经营性收费项目减半收取,其他按地区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执行。

3、拆迁安置政策。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原则上实行“就地”或“就近”安置回迁楼房,对不愿回迁的住户,实行货币拆迁,不做产权调换安置。被拆迁人选择就地或就近回迁安置的,实行结构差价及按“部分面积”结算。

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行拆一补一,原有私产房屋面积回迁部分交纳每平方米300元结构差价,超出原面积部分并在合理享受面积内按1000元/平方米结算差价;超出上靠户型面积部分按1200元/平方米结算,交足购房款享受全部产权。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人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成新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合理享受面积部分系安置标准与原房屋面积差额部分;超出合理扩大面积部分为按照居民意愿要求安置的户型面积超出正常安置标准部分。

4、回迁的低保户家庭,私有产权的原面积部分拆一还一,不收结构差,合理扩大面积部分每平方米减收200元房款,如仍无能力出资购买合理扩大面积部分,则允许欠款入住,缓交房款时间定为2年,第一年交房款的60%,第二年交40%。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够欠款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到期后仍无能力交纳欠款的,则按廉租房管理。

5、对达标的节能住宅,实行取暖费减免政策,按非节能住宅取暖费标准的70%比例收取。

五、组织实施

1、入户调查摸底。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入户调查,摸清棚户区居民住户的房屋产权归属,建筑结构、面积及附属情况,住户身份、户籍、人口组成、就业情况、经济收入、改造安置意愿等,一户一档,汇编成册,为棚户区改造提供详实资料。

2、宣传发动。利用广播、电视、听证会、入户调查、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宣传棚户区改造的政策和意义。通过宣传使广大棚户区居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达到推动和促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目的。

3、依法拆迁。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统一标准,严格执行。要做到补偿安置标准公开、回迁安置方案公开、拆迁和回迁房屋面积公开、评估标准公开、搬迁顺序号公开,逐户签订书面拆迁安置协议。

4、建设监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依法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确保棚户区改造工程规范、优质、按期进行建设。施工图及设计文件要经过审查;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5、为保障工程质量,降低建设成本,要选用符合国家与省技术标准要求或推荐的建筑材料与设备,大宗建筑材料实行政府统一采购。

6、物业管理。棚户区改造新建回迁住宅小区实行“政府引导、属地管理、业主自助、多方筹资、逐步走向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模式。

当业主入户率达到50%以上时,要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在社区组织下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成立小区管委会。可选聘专业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也可实行业主自助式管理,或由林业局房产科进行物业管理。

实施业主自助管理的小区工勤服务人员原则上以本小区家庭困难、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低保人员作为首选。

棚户区改造要为小区管委会或物业服务企业无偿提供不低于60平方米的物业服务用房。

棚户区改造新建楼房的专项维修资金在居民入住前按每平方米18元向住户一次性收取。

六、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委和县政府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责任分工

成立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主要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组织房屋拆迁补偿,工程建设。设材料综合组、调查确权组、拆迁补偿组、建设安置组、现场督办组和宣传报道组。

建设局负责棚户区改造的规划、推进、综合和协调工作;经济发展和改革局、计划科负责项目的可研报批,向省和国家林业局争取棚户区改造政策和资金的支持;财政局、财务科协助筹集建设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供应工作,协调落实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归集工作;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棚户区内低保户核查认定工作;监察局、审计局负责棚户区改造资金使用的监督;宣传部、广播电视局负责棚户区改造的宣传工作;^v^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棚户区改造居民的信访接待工作;法院、公安局负责棚户区改造拆迁过程中的强制执行工作;塔河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入户调查登记、拆迁有关事宜;其他有关部门负责行业指导及本系统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是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为加快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和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根据财综〔20xx〕46号《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全省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青政办〔20xx〕194号)文件精神,依据棚户区改造相关规定,结合我区20xx年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及旧城区改造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着力改善城市低收人家庭的居住条件,同时把城市棚户区改造与推动城市发展、土地资源整合、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使乐都城市建设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推动经济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区政府将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纳入房地产重点工程,统筹组织安排,强化检查指导。城市棚户区改造实行市场化运作,将城市棚户区改造与房地产综合开发、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多渠道筹措资金,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市棚户区改造。

(二)多方结合,综合开发。棚户区改造要与城市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建设用地挖潜结合起来,注重改善城市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品位,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鼓励综合开发。

(三)整体推进,配套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置先行,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暖、供气、通讯、消防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要同步规划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规范与标准,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将城市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城市新型住宅小区。要严格执行拆迁法规,依法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禁违法拆迁、野蛮拆迁,对被拆迁人进行妥善补偿与安置。

三、工作目标及建设标准

(一)工作目标及改造范围。

工作目标:根据上级下达任务,我区20xx年需完成585户城市棚户区改造,今年全部开工建设。

改造范围:西门口旧城区改造100户、后花园旧城区改造xx0户、东关旧城区改造130户、农中路旧城区改造130户、乐都工业园区85户。如上述区域未按要求及时开工建设,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二)建设标准。

棚户区改造按照国家建筑节能的有关规定,建设节能型住宅。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购买能力和意愿,原则上棚户区改造户型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

(三)建设实施单位。

西门口旧城区改造由乐都祥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后花园旧城区改造由乐都国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东关旧城区改造由乐都区凯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农中路旧城区改造由青海世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乐都工业园区85户由乐都装备制造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四、政策措施

列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城市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只限定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的面积部分。

(一)资金筹措政策。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原则,积极争取国家、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开辟政府、开发企业和个人多元化筹资渠道,解决改造资金不足问题。

(二)土地政策。区政府将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优先列入土地供应计划和房地产开发建设计划。

(三)优惠政策。依据青政办〔20xx〕48号文精神,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安置房建设项目,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免除供电、供排水、供气、供暖等工程增容费和开口费;依据财税〔20xx〕42号文精神并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四)拆迁安置政策。坚持货币安置与实物安置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实行就地、就近自愿选择,多元安置,充分考虑并妥善解决城市棚户区低收入住房困难被拆迁家庭的住房问题,在拆迁政策上给予积极合理的倾斜和照顾。城市棚户区改造上级补助资金用于拆迁、安置、建设以及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乐都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全权负责,全面落实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工作部署和相关政策。区发改、财政、国土、住建、规划、审计、房产等有关部门和有关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加快棚户区改造进度。

(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片区规划,棚户区改造统一进行规划,严格规划设计,分步实施,设计既有地方特色又有现代气息。

(三)规范资金管理。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在房产局设立专户,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财政监督,实行封闭运行。住户自筹资金在监管账户中监管使用。

(四)完善档案管理。改造工程建设档案和住户档案按规范要求建档。住户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建设档案从项目计划编制到竣工验收备案要全面完整,做到专人负责、资料齐全、管理规范,确保信息全部归档,数据准确无误。

(五)强化监督,提高效能。区监察、审计部门要对拆迁安置、土地出让、项目建设全过程实施跟踪监督,确保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要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城市棚户区改造的规划、拆迁、建设、货币补偿等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情况,督促项目高效、有序推进。

按照《安徽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和蚌埠市老旧小区改造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四年老旧小区整治改造经验,经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