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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调解员工作汇报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优秀9篇)

作者:温柔雨 最新调解员工作汇报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优秀9篇)

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什么样的总结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总结书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调解员工作汇报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篇一

在这一年里,经历了纠纷案卷的整理、上报,了解了纠纷的种类,有婚姻家庭纠纷、财产纠纷、邻里纠纷、赔偿纠纷、医患纠纷、施工扰民纠纷等等,在人民调解员这里多数都能得到解决,缓冲了矛盾的激化。

我的表妹夫妻俩因家庭琐事多年不和,争吵不断,经过我长达5个小时的说服教育和好啦,我对二人都进行了批评缺点,表扬优点的方式,当面让他们承认自己的缺点,又当面让对方原谅对方的错误,就这样几个回合5个多小时过去了,晚上请我吃和解大餐。看到他们露出了久违的笑脸,我又一次体会到了家庭的和睦会给家人带来更多的快乐和幸福的感觉。

还有一位朋友因为邻居家里漏水把他家的厨房给淹了,两家为此争执不休,一个不赔钱只管修,一个让赔钱自己修,为此闹得天天见面你瞪我一眼,我吐你一口的。邻里之间像仇人似的。我知道后,先从朋友家入手劝解,然后再单独找邻居谈。我就用很简单很流行的“远亲不如近邻”一句话来做引子,把两家说和了。最后解决的方式为“赔钱自己修”。因为自己家的房子自己修理比较方便。让别人给修总是有点不放心也不方便。邻居同意赔1000元人民币,又撮合一起玩会麻将牌,就这样两家人又和好如初,都承认自己当初的行为有点过。说以后还要向我学习呢。

这两个案例都是我学到的知识发挥的作用,在调节过程中,我以人民调解员的身份来劝说当事人。对当事人不仅要劝说,更重要的是了解她内心的矛盾。亲和力也是很重要的。让她能相信你是公平的。

作为调解员首先就是要公平、公正的解决问题。这很重要,在当今的社会里,谁也不是傻子,都会衡量事物的平衡度,都懂法,做为调解员也要学会相关法律知识才能做好调解工作。

本季度我社区调解办公室对辖区内38宗案件进行了及时有效的调解,其中35宗案件在我们领导及调解员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的耐心调解下,当事人各方相互谅解,化解了矛盾冲突,达成了和解协议。

1、本季度调解委员会调解家庭矛盾纠纷的案件多宗,此类案件主要表现在家庭成员之间吵架、斗殴及赡养老人等问题。20xx年1月27日傍晚,我社区某居民家庭父子吵架引起了我们调解员的高度重视,父亲跳起来说:“我不想活了”,儿子也放出话来:“总有一个要躺在地上。”对于这对父子间激烈的冲突,我们调解员细心的了解事情的缘由,耐心劝慰。两小时后,父子俩终于安静下来了,接受了调解员的劝导,父亲答应以后和儿子好好相处,儿子也答应会孝顺父母,尽到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

2、调解邻里纠纷10多宗,邻里间的纠纷一般发生较多,但一般在我们调解员的调解下都能化干戈为玉帛。20xx年3月10日,一居民在老房拆建的过程中,一碎砖砸坏了隔壁邻居家的窗玻璃,于是双方发生了口角,我们调解员接到情况后,立即赶往现场,一面平息双方的情绪,一面了解情况。最后,在调解员的调庭下,双方握手言和了,拆建房屋的户主当即赔偿了邻居家下班的损失。

3、调解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因口头协议、工资待遇等劳动纠纷问题多宗。对于此类劳动纠纷,调解员在调查核实情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法律的武器,对用人单位和员工的说教和调解充分做到以法律为依据,把相关法律条文展示给用人单位和员工看。最后用人单位和员工在法律事实面前,都能依法履行其双方的职责,使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在此类案件的调解中,调解员不仅成功调解了劳动纠纷,而且强化了 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如:20xx年3月12日,在龙眼恒骏制衣厂发生的用人单位不承认口头协议,而降低员工在淡季期间的工资待遇。

4、调解用人单位因春节期间发生的超时加班、加班工资计算、欠薪、春节期间工资发放及结算等纠纷10多宗。对于此类纠纷调解员在掌握了充分的事实证据的基础上,结合法律通过对用人单位领导及负责人反反复复的讲法,对于不讲法不讲理的负责人,调解员施于一定的压力,促使纠纷尽早得到解决。如:20xx年1月15日,虎门天源印花厂因担心春节过后,员工不来或延后上班造成厂内员工严重不足等问题,采取不结算员工辞职工资或把本应年前发放的工资延后在春节后再发工资。

1、进一步完善社区组织制度建设,这是正确处理人民群众矛盾的重要保证。

2、充分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创造安居乐业氛围。调解委员会建立每周调解员汇报工作情况制度,要求调解员平时多关心居民,找居民谈心、聊天,从中了解情况,及时化解矛盾,把纠纷扼杀在萌芽状态。

3、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我区将以法律进社区为契机,加强法制宣传,做好辖区内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思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法律知识宣传进户,法律服务进家庭。

4、加强学习,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自身素质。下季度我们将集中组织调解员学习法律法规,学习调解方法、技巧和原则等业务知识,以提高自身素质和法律素质。

5、尝试开展诉前调解。我们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为了防止出现矛盾纠纷激发而引起的民转刑案件,我们调解委员会在下季度将尝试开展诉前调解,调解委员会根据案件性质,认真分析双方的心理,在当事人诉讼前介入调解。

调解员工作汇报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篇二

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看我这份工作总结,深感荣幸。

不知不觉,20__年度即将过去。经过这一年度的工作实践,使我深刻地认识到把工作做好的`艰辛与不易。其间,我有过困惑、有过疑问、有过自我否定、有过茫然,但在责任的推动及同事们的帮助下,一步一步的走了过来。问题与感慨同在。

20__年度我主要从事了四部分工作。这四部分工作分布在两个时间段,分别是20__年1月至20__年5月、20__年5月至20__年18月。

第一部分工作主要是从事湖北华夏劳动争议预防调剂中心管理制度的制订、调解员聘用流程、调解员培训资料的修订等,期间为20__年1月至20__年5月。在白总、张主任的指导、邓律师、金律师及各位同事的帮助下完成。

第二部分工作是协助邓律师、金律师进行日常工作中问题的解答、资料的收集整理。包括武烟虹之彩汤大辉工亡事件的后续处理。期间是20__年1月至20__年5月。

第三部分工作____区劳动争议预防调解中心调解员。主要从事调解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技能的学习、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调解案件案卷的制作。期间为20__年4月至20__年18月。截止20__年18月共计调解劳动争议案件20件,其中调解结案案件或撤回结案案件13件、转仲裁结案案件7件。在戴律师、付华等各位同事的帮助下,我完成对调解工作的一无所知到日渐娴熟的蜕变。同时,也逐步接手湖北华夏劳动争议预防调解中心电子杂志劳动争议案件案例的编写及劳动争议问题解答的选编。

第四部分工作为接受公司指派到____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从事调解工作。只要从事劳动争议案件咨询、接待当事人、工会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工作期间为20__年5月至20__年18月。

本年度还参加了劳动关系管理师的培训、____区国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电子商务创业项目暨人才选拔大赛的开幕工作、华夏才艺宝宝选拔的接待工作。

调解员工作汇报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篇三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法委的具体指导下,xx镇党委、政府紧紧围绕以以服务经济社会赶超发展为中心,以和谐平安创建为重点,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生命线,深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措施,努力探索推行“三调联动”新机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突出重点,平安创建促和谐

1.是以和谐平安宣传为动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首先,认真开展了综治宣传月活动。在此次活动中,制定了《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了全镇政法综治工作会议,表彰了2018年全镇综治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其次,积极制作各种宣传标语。在本镇政府大门口制作了一块大型约2㎡的宣传标语牌,书写了10多条永久宣传标语和两条长横幅宣传标语。制作了6期《政法园地》宣传专栏,散发了各类综治、法律、科普等宣传单2000多份。此外,还把和谐平安村、平安家庭、和谐平安单位创建标准张贴到各村、组、单位。

2.是以群防群治为基础,筑就治安人防网络。近年来,该镇就如何发挥人防网络的作用进行探讨和尝试,加强了各级治安防范力量。全镇现有治安巡防队员8名,治安信息员29名,综治特派员3名,以退休干部、党员、教师、为主的治安志愿者20名,以村营长为主的一批村级信息联络员6名,以中心治安户、民间纠纷调解员为重要力量的信息人员80名。以上组织的建立使全镇在人防方面形成了一种全天候的三级防范网络。

3.是以电子监控为关键,筑就治安技防网络。近年来,镇政府不断加大技防投入,花钱买平安。今年上半年,该镇又在xx停车处、镇政府大门口等处增加和维修7个电子监控探头,探头全部联网到综治维稳中心的监控室。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时发现和打击治安违法和刑事犯罪行为。为保证电子监控探头的实际效果,在探头附近安装了街道路灯56盏,方便值班人员夜晚进行实时监控。按照县综治办提出的“一万人以下5个,一万人以上三万以下6个,三万人以上8个”的安装标准”,镇政府决定在明年再增加2个探头,分别安装在政府大院和xx农贸市场,这些新安装的探头将与派出所进行联网。

二、抓住基本,排查矛盾除隐患

一是建立“三心合一”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以乡镇综治维稳中心为依托,将群众诉求表达中心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纳入其中,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机制,统一调度”,落实好“六个有”,即有领导、有专人、有制度、有职责、有牌子、有经费,充分发挥综治维稳中心集中人力物力的优势,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二是不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对本镇内的突出的矛盾纠纷,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坚持做到一周一排查,一月一大查,做到排查矛盾与排查治安隐患相结合,与调处相结合,与打击相结合。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特别是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的排查,坚持排查不留死角,调处不留隐患。各级调处组织定期将辖区纠纷的种类、特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以及涉及到稳定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反馈到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指挥中心。各级调处组织都按户建立矛盾纠纷档案,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详细记入档案。

三是认真开展专项排查行动。自省市县布署“双排查”活动以来,镇综治委高度重视,把它作为综治工作的重头戏来抓。每月召开一次“双排查”工作形势分析会,听取各单位负责人和综治维稳信息联络员的工作汇报。针对排查出来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物集中加以调处。

三、探索新路,“三调联动”化纠纷

xx镇积极探索推行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结合的“三调联动”工作新机制。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完善组织网络。今年8月,成立了“三调联动”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纪检书记担任副组长,派出所所长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以及各村调解委员会等21人组成。司法所所长为镇矛盾纠纷调解中的首席调解员,聘请2到3名老同志、老干部、老党员为义务调解员。在全镇各村建立调解委员会,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室,挑选文化程度高、具有法律知识的村干部担任人民调解员,聘请了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三老”人员担任村、组义务调解员。

二是试行“三调联动”,化解矛盾纠纷。对一般性矛盾纠纷,先由乡村两级调委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由两级调委会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进行联合调解。对重大疑难性矛盾纠纷,则由乡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联合派出所等相关行政部门以及xx法庭实行“三调联动”。目前,通过“三调联动”机制调处纠纷10起,调处率达100%,没有发生一起反弹现象,真正做到了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村,重大纠纷不出镇,有效化解并避免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xx镇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

动机制实施意见

为有效整合我镇各方面调解资源,强化调解职能,形成工作合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更好地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现就建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和依托,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以下简称“三调联动”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的重要性

有利于减少群众诉累,节约司法成本。各部门要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协调、夯实基础,着力建立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结合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机制。

二、建立“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结合,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实现民转刑案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下降,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基本原则

另一方面,充分尊重

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方式和调解结果。

三、组织机构

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工作平台,在xx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矛盾纠纷联合调处工作室,以联调工作机制为载体,组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法庭、信访办等职能部门及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联防联调。联合调处工作室设调解员,由xx镇司法所直接管理使用。

村(居)委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村民组建立人民调解小组。

四、工作职责

组织好较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督办有关职能部门承办分流的案件;

组织有关成员单位通报、研究案件;

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调解领导机构报告工作情况;

提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奖惩建议。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公安派出所调解联络员工作室职责:接受公安派出所委托,调解公安派出所和110报警服务台受理的治安纠纷。

(三)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人民法庭调解联络员工作室职责:做好简单的可调案件的调处工作,协助法庭进行诉前、诉中调解和诉后执行和解。

对一些较大的矛盾纠纷,及时上报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五、工作机制

2、联合调处制度。对较大的矛盾纠纷实行公安派出所和人民调解组织联合调处,相关单位参与。

公安派出所或人民法庭人民调解联络员通过政府法制办移交的;

镇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室交办的。

2、分流与行政调解移交制度。根据行政部门的职能和矛盾纠纷的性质,先行归口调处。对归口办理单位调解确有困难或分工不明确的矛盾纠纷,逐级交镇矛盾纠纷联合调处工作室协调有关部门调处。

3、限期调处制度。根据矛盾纠纷的大小,明确不同的调处期限。对于切实难以达成调解协议的,引导当事人进入法律程序。

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将案件移至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2、诉前告知调解制度。对于可调解的民事纠纷,由法院(庭)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暂缓立案,移至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经调解,双方达不成协议,由人民法院审查立案。

3、诉中委托调解制度。民事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对部门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移至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经调解,双方达不成协议,由人民法院依法审判。

对当事人不主动履行协议的,人民法院要依法执行。

1、受理纠纷制度。各行政职能部门统一受理涉及本部门的矛盾纠纷。信访部门可受理其他行政职能部门的纠纷。

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引导当事人进入司法程序。

3、案前调解制度。人民法院对可以行政调解的案件,在立案前,应主动告知当事人,可以先行行政调解。

4、优先审执制度。对经行政调解已达成协议的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应优先审执。

5、息诉罢访制度。对不服司法部门处理结果而引发的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各相关部门应及时主动采取联动行动,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六、考核奖惩

对因排查调解不力而导致矛盾激化,诱发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民的责任。

司法调解工作总结

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年司法调解工作总结

行政调解工作汇报

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制度

调解员工作汇报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篇四

不知不觉,_年度即将过去。经过这一年度的工作实践,使我深刻地认识到把工作做好的艰辛与不易。其间,我有过困惑、有过疑问、有过自我否定、有过茫然,但在责任的推动及同事们的帮助下,一步一步的走了过来。问题与感慨同在。

_年度我主要从事了四部分工作。这四部分工作分布在两个时间段,分别是_年1月至_年5月、_年5月至_年12月。

第一部分工作主要是从事湖北华夏劳动争议预防调剂中心管理制度的制订、调解员聘用流程、调解员培训资料的修订等,期间为_年1月至_年5月。在白总、张主任的指导、邓律师、金律师及各位同事的帮助下完成。

第三部分工作_区劳动争议预防调解中心调解员。主要从事调解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技能的学习、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调解案件案卷的制作。期间为_年4月至_年12月。截止_年12月共计调解劳动争议案件20件,其中调解结案案件或撤回结案案件13件、转仲裁结案案件7件。在戴律师、付华等各位同事的帮助下,我完成对调解工作的一无所知到日渐娴熟的蜕变。同时,也逐步接手湖北华夏劳动争议预防调解中心电子杂志劳动争议案件案例的编写及劳动争议问题解答的选编。

第四部分工作为接受公司指派到_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从事调解工作。只要从事劳动争议案件咨询、接待当事人、工会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工作期间为_年5月至_年12月。

本年度还参加了劳动关系管理师的培训、_区xxx国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电子商务创业项目暨人才选拔大赛的开幕工作、华夏才艺宝宝选拔的接待工作。

以上的种种经历都是在湖北华夏创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这个大家庭的帮助下度过的。可以说没有大家的帮助,就没有我本年度一点一滴的进步。感谢华夏这个平台,感谢各位同事。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也一定会更加努力,为公司,也为自己。

调解员工作汇报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篇五

从x月xx日开始,由县司法局局长率分管基层工作的副局长、政工科、法治办、基层工作管理股负责人赴全县xx个乡镇与当地党委政府协商认真贯彻落实本乡镇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事宜。

通过协调各乡镇党委、政府对切实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县司法局:一是调整、充实、明确本乡镇、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员,全县共调整人民调解员xx名,新增加人民调解员xx名;二是积极组织本乡镇两级人民调解员参加由县法院、县司法局举办的专题业务培训;三是落实培训经费;四是各乡镇统一按县司法局拟定的标准制作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牌子、印章和人民调解员的证书。培训内容为《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和人民调解协议规书的制作。

经与各乡镇协商后,决定于x月xx日至xx日对全县xx个乡镇开展完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

为了做好全县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xxx委出台了xx号文件,调整了县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对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工作要求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由县财政划拔x万元的人民调解专项经费,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提供保障;县人民法院和县司法局共同组建了一支由院领导和局领导组成的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授课组。他们中有精通法律业务的资深法官,又有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岗位多年、对人民调解工作有过一定研究的人员。通过他们的培训讲授,使人民调解员在有限的时间内,学到了工作中的基本知识。

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系关社会稳定的大局,搞好上下齐抓共管,部门之间协作配合是新时期人民人民调解建设的客观要求。为使人民调解员能在培训会上真正地学到业务知识,所有乡镇的培训会都进行专题培训,不搞以会代训或部分乡镇人民调解员代表集中培训的方式。在全县xx个乡镇中都安排了每一个乡镇的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员进行专题培训。在开展这次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中,整个工作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了以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为主、各乡镇党委、政府配合,从而使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任务既有分工,又有协作,职责分明,整体互动的工作新格局。保障了此次涉及上千人大规模的全县范围内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的人力、物力的有效投入到位,确保了培训工作的质量与效果。培训的内容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案件的若干规定》、《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和《农村四五普法法律知识读本》。

在对人民调解员进行授课过程中,授课人员注重把生硬的法律法律条款同当地发生的xx余件典型案例有机结合起来讲授,提高了对人民调解员的授课效果。引用县人民法院判决支持xxx茂兰镇和佳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法律效力的案例,极大地增强了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责任感和工作信心。

培训授课人员根据xxx行管辖区民间纠纷的状况,总结了常见的x种类型xx余个方面纠纷种类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使人民调解员对民间纠纷的受理范围、种类、以及不得受理的案件情形有了全面的了解,在实际的工作中更能有效把了握民间纠纷性质,在受理和调解工作中做到主动、准确、及时、合法。

使接受培训的人民调解员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性质、任务、工作原则、工作纪律、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方面知识有了较为全面的掌握。

在县人民法院县与司法局共指导下,法庭和乡镇司法所的积极参与配合下,有效的组织了现场人民调解模拟观摩会,使广大人民调解员加深了对调解工作程序上的直观认识,掌握到了实际调解工作操作的基本方法,把所学理论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广大人民调解员普遍反映良好。

为抓好培训工作,县级财政、县司法局、县法院和各乡镇在本次培训中国共产党计投入xxxxxxxx元,主要用于培训资料印制、人民调解员参加培训的吃住行及其他培训费用。培训村级人民调解员xxx人,乡级人民调解员xx人,乡镇领导xxx人,乡镇包村干部xxx人,共计培训xxxx人。在这次全县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中,共印制了xxxx份内容为中央两办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案件的若干规定》、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的资料,司法部统一制定的人民调解协议文书格式xxxx份。发放xxxx册的《农村四五普法法律知识读本》到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中。

历时xx天的专题培训授课,使全县xx个乡镇xxx多名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得到了普遍的提高,为适应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调解员工作汇报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篇六

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看我这份年终总结,深感荣幸。

不知不觉,xx年度即将过去。经过这一年度的工作实践,使我深刻地认识到把工作做好的艰辛与不易。其间,我有过困惑、有过疑问、有过自我否定、有过茫然,但在责任的推动及同事们的帮助下,一步一步的走了过来。问题与感慨同在。

xx年度我主要从事了四部分工作。这四部分工作分布在两个时间段,分别是xx年1月至xx年5月、xx年5月至xx年12月。

第一部分工作主要是从事湖北华夏劳动争议预防调剂中心管理制度的制订、调解员聘用流程、调解员培训资料的修订等,期间为xx年1月至xx年5月。在白总、张主任的指导、邓律师、金律师及各位同事的帮助下完成。

第二部分工作是协助邓律师、金律师进行日常工作中问题的解答、资料的收集整理。包括武烟"虹之彩"汤大辉工亡事件的后续处理。期间是xx年1月至xx年5月。

第三部分工作xx区劳动争议预防调解中心调解员。主要从事调解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技能的学习、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调解案件案卷的制作。期间为xx年4月至xx年12月。截止xx年12月共计调解劳动争议案件20件,其中调解结案案件或撤回结案案件13件、转仲裁结案案件7件。在戴律师、付华等各位同事的帮助下,我完成对调解工作的一无所知到日渐娴熟的蜕变。同时,也逐步接手湖北华夏劳动争议预防调解中心电子杂志劳动争议案件案例的编写及劳动争议问题解答的选编。

第四部分工作为接受公司指派到xx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从事调解工作。只要从事劳动争议案件咨询、接待当事人、工会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工作期间为xx年5月至xx年12月。

本年度还参加了劳动关系管理师的培训、xx区"国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电子商务创业项目暨人才选拔大赛的开幕工作、华夏才艺宝宝选拔的接待工作。

以上的种种经历都是在湖北华夏创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这个大家庭的帮助下度过的。可以说没有大家的帮助,就没有我本年度一点一滴的进步。感谢华夏这个平台,感谢各位同事。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也一定会更加努力,为公司,也为自己。

调解员工作汇报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篇七

随着“构建和谐社会”重大举措的提出,无论是各行各业还是各个行政机关都在以人为本地工作。司法行业也不列外,调解结案也成为法院青睐的结案方式,而调解也就成了“司法和谐”的代名词。这就要求各级法院应把“和谐司法”的理念贯穿于审判和执行的全过程,加强法院调解,将调解从民事案件向刑事附带民事、行政案件以及执行案件延伸,大力推行民事调解、刑事附带民事调解、行政协调以及执行和解等和谐的办案方式,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从而不仅在法律程序上解决纠纷,而且让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从产生它的环境中彻底消除,让社会关系恢复到或者达到一种真正的和谐状态。本文就司法调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了探讨。

关键词:司法调解;问题;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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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ii 浅析司法调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随着“构建和谐社会”重大举措的提出,无论是各行各业还是各个行政机关都在以人为本地工作。司法行业也不列外,调解结案也成为法院青睐的结案方式,而调解也就成了“司法和谐”的代名词。这就要求各级法院应把“和谐司法”的理念贯穿于审判和执行的全过程,加强法院调解,将调解从民事案件向刑事附带民事、行政案件以及执行案件延伸,大力推行民事调解、刑事附带民事调解、行政协调以及执行和解等和谐的办案方式,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从而不仅在法律程序上解决纠纷,而且让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从产生它的环境中彻底消除,让社会关系恢复到或者达到一种真正的和谐状态。本文拟就司法调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一探讨。

一、目前司法调解制度存在的问题

笔者认为,目前司法调解制度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一)立法层面及制度设计上的缺陷

1、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对具体适用调解的阶段并没有作任何规定,实践中往往是在法庭辩论终结后才认为案件事实已清楚而进行调解,但在这一阶段中,双方当事人对抗性最大,调解成功的可能性最小,同时也失去了更多的调解成功的机会。

2、《民事诉讼法》对哪些案件必须经过调解并未作任何规定,而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只有离婚案件必须经过调解。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应拓宽必须经过司法调解案件的范围。笔者建议对家庭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及有可能导致矛盾激化导致涉诉上访影响稳定的案件必须先经过调解,调解不成判决时仍需要向向当事人阐明判决的依据及理由以减少涉诉上访、维护社会稳定。

3、调解方案提出制度法律未作规定。由法官提出还是由纠纷双方提出,没有具体的法律界定,导致实践中司法不统一,即强制调解和消极调解的产生,不能体现私法上当事人的自主权和法官的诉讼指挥权。

4、《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赋予当事人的无限反悔权不尽合理。当事人对于诉讼中达成合意的调解协议,其实质是一份协议,但因赋予当事人无条件的反悔权而致使协议对双方毫无约束力。从表面看,好像是赋予当事人更多的诉讼权利,实际上是对当事人处分权的一种放纵,也是当事人滥用处分权的一种表现。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就双方的1 实体权利义务关系达成调解协议,说明当事人行使了处分权,建立了新的契约,应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调解书送达时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则,不仅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的草率行为起鼓励作用,有悖于诉讼效率和效益原则,而且使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长期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客观上损害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同时,也严重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与法院裁判文书的既判力。

5、行政诉讼未建立调解制度的缺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及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奠定了行政诉讼中除赔偿诉讼外不适用调解的基本制度格局。但是庭外和解却大行其道,行政撤诉案件大量存在。在原告撤诉的案件中,有大量案件是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而原告撤诉。在撤诉案件中,法院的随意性是很大的,一方面由于缺乏实体法上的依据,诉讼中的调解游离于制度之外不受法律的规制;实践中“和稀泥”、“以压促调”、“以判压调”、“案外调解”、“审判协调”等调解的异化现象层出不穷。另一方面法院在行政案件中往往在各项利益的权衡下倾向于不表明自身态度乐于接受被告作出妥协使原告撤诉的结果。这种实际上采取了逃避司法审查,进行庭外和解的方法,这是与法律精神相悖的。当然,调解制度的引入并不必然使撤诉案件率下降,但是我们希望能为大多数的案件提供一个有法可依的平台。这如一位西方哲人说的,看得见的罪恶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看不见的罪恶。

(二)司法层面

存在着体制上司法资源的有限性与司法人员的局限性。司法资源的有限性与司法人员的局限性,一方面,在当前社会转型期,社会关系纷繁复杂,大量纠纷涌入法院,但国家对司法领域的投入却十分有限,同时加上法官的流失,凸现了司法资源的有限性。另一方面,中国法官法律素养的不足,凸现了司法人员的局限性。这与法官做调解工作须有耗时的不厌其烦的劝导素养和扎实的法学功底相矛盾。

二、完善司法调解制度的对策

笔者认为,完善司法调解制度应采取如下对策:

(一)针对立法之不足,完善相关立法

2 进行调解。江伟教授、孙邦清博士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建议稿(第三稿)第104条规定:“在判决作出之前的任何时间,人民法院都可以调解。”上述规定及建议稿虽然比现行法律前进了一步,但本文认为,为保障纠纷双方在法定期限内充分行使私法上的处分权,应进一步规定为:在判决送达之前的任何时间,人民法院都可以调解。因为“判决做出之前”在词义上与实践中容易产生歧义,判决的成稿或已签发打印、盖章与判决的送达还有一定的时间差,在一些特定案件和偏远落后地区甚至有数周的时间差。这样就有可能剥夺了当事人私法上的处分权,同时也有违现行法律赋予当事人和解权之嫌。但对这种全程调解,有人认为调解应止于一审判决做出之前,案件进入二审后就不应当进行调解。再审案件更应禁止调解,以维护裁判的正义和法的安定性。笔者认为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但在二审及再审程序中完全不适用调解也不可取,只不过应该以判决为原则、以调解为例外,最好在立法上应该对二审及再审的调解作出相对严格的限定。

2、实行先行调解和全程调解机制。将调解置于诉讼过程中每一阶段和环节之首,作为办案人员开展工作的必经程序,同时将调解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和不同的诉讼阶段,根据案件特点,选择合适的时机进行调解,不放过任何一个调解机会,以使案件尽可能得到调解。如在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时进行“送达调”;询问被告答辩时进行“答辩调”;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后进行“即时调”;庭前准备阶段在交换证据时进行“听证调”;庭审阶段进行“庭审调”;同时法院发挥双方委托代理律师作用,促使当事人庭外和解,进行“庭外调”;以及在定期宣判送达前,应一方当事人请求进行“庭后调”。通过全程调解,实现立案阶段分流一批、准备阶段终结一批、庭审阶段化解一批、宣判之后平息一批的效果。

3、取消无限反悔权。最高法院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并经法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而民事诉讼法规定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法院应当及时判决。在司法实践中,时常出现当事人在调解时达成了协议,但在调解书签收时却提出其它条件或彻底反悔的情形。而在立法上,现行《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三款、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纵容了这种反悔的情形。笔者认为,对于调解书效力的问题不能实行双重标准,应当将这一规定扩大适用于普通程序,取消无限反悔权。有条件的法院还可以采用当场制作并送达的方式解决调解书的效力问题。

(二)全面落实调解的自愿原则

3 案应当由当事人首先提出等。再次,调解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则。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充分利用现有司法资源、提高法官的调解能力

首先要通过学习教育转变法官的办案观念,使广大法官认识到调解结案是实现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相结合的最佳方式从而找准角色定位,提高调解意识和调解自觉性。其次要注重实践积累,不断总结调解经验,逐步提高自己的调解技巧及能力。可将法官的调解能力作为一个考评法官能力的一个重要要素以鞭策法官提高调解能力。增强法官调解能力。调解工作既是司法工作,又是综合性的社会工作,也是群众性工作,因此,调解对法官的素质和能力有很高的要求。民事法官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强学习和锻炼,不断提高做好调解工作的能力和本领。一是要增强理解和适用法律的能力。加强法律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善于从法律上准确把握和分析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理清调解思路,提出最佳的调解方案,确保调解工作依法进行。二是要增强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通过更多地深入群众、深入社会、深入基层,丰富自己的社会知识,真正做到把握社情、洞察民情,善于辨法析理,使调解工作更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增强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和说服力。三是要增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在提高调解技能上下功夫,善于选准调解的切入点、感化点和时间点,丰富调解方法,提高调解艺术,不断提高调解成功率。

(四)建立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理由及界限

调解制度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处分权力(利)基础上的,但是行政权力并非都是不可处分。“在我们的时代,只有很少的规则非常确定,不至于某一天会要它们出来证明自身作为顺应某个目的之手段而存在的正当性。”立法者无法穷尽所有情况而将法律制定得极其完备,因此我们面对的大多数是原则性的条款。在行政行为过程中,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具有很大空间余地,如对“公共利益”、“必要”、“重要”、“适当”等的理解,因此对于涉及此类自由裁量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该说是可以适用调解的。但并非所有的行政案件都是用调解。调解制度像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的引进和使用将大大改变我国行政诉讼现状,将其导入一个良性运行的状态;另一方面一旦滥用调解,将危及到我国行政制度和民主精神的基本价值。因此明确调解适用的界限是构建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起点问题也是终点问题,必须认真对待。虽然现行法律排斥调解制度,但是基于现实的需要,调解制度的适用只是时间问题。

4 的信息,从而帮助当事人达成合意的场面”。而我国法院调解中扮演调解者的法官,虽说是具有中立性的第三者,但它与一般调解者不同之处是他的身份具有潜在的强制力量。因为调解不成,判决是最终解决纠纷的方式。实质上,法官在调解过程中,其强制力量已突破其自身的领域进入所谓中立性的第三者的领域,这时调 解者已不是原始意义上的调解者,而是与审判者具有实质的联系——判决权与主持调解权融为一体。此时,法官在同一诉讼结构中的双重身份,决定了法官在调审结合的模式中要想真正把握自己的身份是相当困难的,为了使固执于自己主张的当事人作出妥协,往往会有意无意地从调解人滑向裁判者……或明或暗的强制在调解中占主导地位“。在具有潜在强制力量的调解中,当事人总是权衡调解与即将判决这两种结果,若不选择调解,可能会得到比调解更不利的判决结果,妥协与让步是明智的选择,这时决定调解本质的”合意“就变成了强制性的”合意“,甚至沦为”恣意“,调解的自愿原则就会扭曲和虚化。

因此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履行释明义务,告知当事人有调审选择的权利,通过书面或口头等有效形式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以防止将许多本不必进入庭审程序的案件逼进了庭审程序,不仅造成了程序的极大浪费,也直接降低了审前程序解决纠纷的功能。各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或有调解意向的,立即将案件转入民事审前调解庭,及时促成调解。在调解中调解法官应坚持中立、公正、文明、高效的原则。调解未成功的,应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民事审判庭进行审理。对于民事审前调解机构设在立案庭比较适宜,这样可以保持法院内设机构的设置体系及职权划分的完整,简化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同时规定参与审前调解的人员不得进入后面的审判程序以实现调审分离。

一个健康、有序、发展的和谐社会,需要法院大力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因此,我们应当进一步明确法院调解在纠纷解决机制中的独特地位,加强法院调解这种简便易行、通融灵活、成本低廉、对抗性弱的纠纷解决方式,全面强化民事调解、刑事附带民事调解、行政协调以及执行和解工作,创造性地争取和协调各种和谐力量,减少不和谐因素,增加有利于和谐的因素,使人民法院真正成为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推进器和防火墙。

参考文献

调解员工作汇报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篇八

一、领导重视、责任到位

针对新时期、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新问题、新特点,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建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牵头协调,调处中心具体负责,司法部门业务指导,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各方整体联动的工作体系。授予调处中心矛盾纠纷调处调度、调处督办、责任追究三大职权,对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统一受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确保了调处中心有责有权,大调解的参与主体更为广泛,人员组成更加科学。

二、网络健全、机制完善一是在组织网络上,全镇构建了镇调处中心、村(社区)调处委员会、村民调解小组和调解信息员的大调解工作网络。目前全镇11个村(社区)、15个企事业单位都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有专职调解员14名,义务调解员28名,信息员26名。二是在工作制度上,进一步明确了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职责,先后制定了接访受理登记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社会矛盾纠纷移送和归口管理制度、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等多项制度。三是在对接机制上,强化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方面的密切合作,实现了调处中心与派出所、法院等职能部门的优势互补。

三、整合力量、分工合作。

在纵向上,由镇、村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尤其是在重点时期,调解组织对辖区的重点人员和重要地段,做到逐级负责,层层摸排,达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总要求。调处中心通过每月的工作例会对排查结果进行分类汇总、梳理分类,对有倾向性的矛盾纠纷隐患做好处置预案,指派专人超前主动介入,避免了矛盾纠纷激化。

横向上,通过实行统一受理、分工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工作原则,做到有访必接、有案必受,以群众满意为服务宗旨,充分整合各种调解资源,改进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基本实现了由一人打锣向众人敲鼓的转变,大大提高了对复杂矛盾纠纷的快速反应和化解能力。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大调解工作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目前,镇成立了大调解协调中心,落实了一名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大调解工作,配备了工作人员,但多数工作人员往往身兼数职,时间、精力难以保障。

二是调解员队伍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调解队伍不够稳定,结构不够理想,素质参差不齐。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大调解组织调解工作台帐制度,督促各村(社区)、单位部门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结合大接访实行包案制度,限时限地限人调解。建立大调解信息管理平台和台帐,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二是抓好稳定风险评估、集中排查化解、衔接联动配合,从源头上减少稳定隐患和矛盾纠纷。

调解员工作汇报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篇九

一、健全组织,以居委会为领导核心,健全治保和调解领导小组,建立调解小组长和妇女信息联络员,在组织上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分明,工作上做到分工不分家,在具体的工作中碰到疑难问题共同商量解决。

二、做好宣传,每月召开一次调解小组长、妇女信息员会议,集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反邪教、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宣传尊老爱幼,男女平等、邻里团结的优良传统,全年无民事纠纷转为刑事纠纷,无违法犯罪事件,无群众性上访事件。

三、在寒假期间我们为社区内的青少年举办寒假课外兴趣班,还上了一堂防止青少年犯罪和如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心里教育课,加强对青少年民主法制宣传教育,既丰富了学生的假期生活,又增强了法制观念的意识,防止了青少年的犯罪。

四、做好平安家庭的创建评选工作,首先成立了xx社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平安家庭宣传面达98%,创建面达70%。平安家庭的创建有效地增强了家庭人员的法制观念,提高家庭共同推进社会稳定的责任感,建设文明和谐的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力,以家庭的平安促进社会的稳定。

五、做好纠纷的调解和回访工作,碰到一般纠纷我们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化解,如有遇难纠纷,及时深入群众了解掌握情况,防止矛盾激化,并及时同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对调解的纠纷,做好回访工作,及时掌握情况,防止矛盾再次激化。

xx街道xx社区

200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