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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经济伦理学读后感(优秀5篇)

作者:纸韵 2023年经济伦理学读后感(优秀5篇)

当品味完一部作品后,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吧,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感想写下来吧。当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读后感的时候却不知道该怎么下笔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经济伦理学读后感篇一

曾经有人对中国的大学与一些世界名校的图书馆借书榜进行了一个对比,发现借阅前几位的书,中国的大学是《平凡的世界》、四大名著等,而国外大学的则是《柏拉图对话录》、《逻辑学》等著作,这体现了中西间的一种阅读差别,那就中国人更加注重感性和形象思维,而西方则更加注重理性和逻辑思维。当然,这里不是探求优劣,而是一种思维方式的差别,当然,我们需要更加注重逻辑思维也是很有必要的。

这就要说到最近在看的一本书,邓晓芒教授的《康德伦理学:解读、研究与启示》,读完这本书,有这样的几个感受:一是启蒙意义。康德是18世纪的著名哲学家,对后来的中国人来说具有巨大的启蒙意义。这种启蒙意义,首先表现在对理性的运用上。

康德对启蒙的定义是:启蒙就是人们走出由他自己所招致的不成熟状态。不成熟状态就是对于不由别人引导而运用自己的知性无能为力。在这里,所谓的“知性”大致相当于理性,通过要加加上超越的勇气。

二是批判意识。康德哲学思想的普遍意义在于,交给每个人一件锋利无比的思想武器,让他们学会开展纯粹理性的批判,对任何哪怕是天经地义的事情都采取批判的眼光,不盲从,而是要问一个为什么,问一个何以可能。

康德的伦理学、道德哲学的基点是建立在人的自由意识上的,不是为了相信上帝的教导或者相信某个圣人的教导而遵守道德,而是出于自己理性的一惯性遵守道德,所以通过他的道德学说唤起了人的理性自觉。要意识到理性才是人的本质,他用这样的一种启蒙的原则反对传统的宗教对人性的束缚,反对用宗教教条束缚人的自由意志。

三是逻辑能力。读康德的著作,没有一定的逻辑能力是不可想象的。有的人把整本《纯粹理性批判》抄下来,有的读过几十遍,但是仍然似懂非懂。他们缺少的就是逻辑理解能力。康德的思维方式就是这种严格逻辑方式发挥到极致的产物。由于心中有坚强的逻辑支撑,他不怕走得更远,这往往使那些缺乏逻辑训练的人跟不上他的节奏,丢失了逻辑线索。但正因为如此,康德的著作在今天就是中国读者最好的思维训练营。

经济伦理学读后感篇二

事为什么而做,人为什么而活?这个问题就是伦理学要回答的根本问题。

遗憾的是,忙碌的时候,有多少人会认真想这个问题。忙不就是生活的一个理由?

或者说在外部世界的挤压中,有多少人愿意想这个问题。改变自己能有多大的决定性?

依愿而行。这是书本给予的答案。对与不对,无从判断。但一个人应该内心强大,应该听从内心的召唤。否则就会纠结。当然,这种召唤不是随意的,需要三思而行。

很多价值判断,越来越模糊。但可以确定的一点是,我们还拥有自由,选择的自由。

没有人可以替我们自由,有些事必须做出选择,去做。

如果想得到一个东西,必须去争取,并愿意承担后果。这或许就是自由在日常生活中的体现

经济伦理学读后感篇三

黑格尔曾说,要成为一个哲学家,必须首先成为一个斯宾诺莎主义者。实际上斯宾诺莎一生中甚至没有建立一个学派,其最艰深的著作《伦理学》也只有二百多页篇幅。但是之后的所有哲学都不同程度地受着他的影响。以至于在为纪念斯宾诺莎逝世二百周年的塑像募集资费时,收到从世界各地寄来的捐款,史无前例的人数之众,范围之广,令这座纪念碑真正地凝合着无比宽广的爱和尊敬。

巴鲁克—德—斯宾诺莎于1632年11月24日出生于阿姆斯特丹的一个犹太商人家庭。在青年时期对《圣经》和犹太教教义的体验和研究中,斯宾诺莎水星冲冥王相位的特质开始初步体现:他精细敏锐的观察总能察觉出疑点并付诸思考。而水星天蝎的旺盛好奇心也驱使他涉足前人屡屡怯步的未知精神领域——他读的经典之作越多,发现的无法回答的问题也越多,于是对宗教的单纯信仰变成理性发出的疑问和迷惑。在这个阶段,早期接触的神学中给斯宾诺莎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摩西的"上帝与宇宙同一"的观点。

为了阅读更多的基督思想家们关于命运和上帝这类问题的著作,斯宾诺莎开始学习拉丁文。其中艰辛自不必说,不过斯宾诺莎意志顽强,最终掌握了拉丁文并接触大批欧洲古代和中世纪的文化遗产。

其中对他的思想结构产生最终决定性影响的是笛卡尔,不过斯宾诺莎对这位近代主观唯心主义之父的兴趣并不在于引发大论争的关于"我思,故我在"的认识论漩涡,而就像海王空位的近似遁世的玄妙沉思一样,斯宾诺莎的这个空相位能够让他总是站在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冷静分析一切知性。所以他关注的是笛卡尔体系中当时略微"冷门"的构想,即一切物质形式和一切精神形势之下,皆有均质的"实体",斯宾诺莎从来喜欢迎接来自精神世界的挑战,这次更不例外,实际上,笛卡尔在此停下脚步,而斯宾诺莎从此走得更远。

年轻的斯宾诺莎获取的渊博知识令犹太教会长老认定这个晚辈有着异端思想,1656年7月中,犹太教会对斯宾诺莎残酷的处罚——终身革除教籍。1660年,斯宾诺莎迁到莱茵斯堡,他的第一部著作也在此处降生。

在《知性改进论》这部早期的作品中,斯宾诺莎深刻思考得出的结论是:人们要从物质当中获取长久幸福是不可能的,永恒的幸福只能从对知识的不断渴求和掌握中获得。那么关于如何知道我们追求的知识是正确、可靠的,斯宾诺莎的解答是,在做一切事情之前我们应该先想办法改进和澄清我们的知性。他又将知识的形式按优越程度区分为三种:

1、靠传闻或纯粹经验得来的知识

2、直接演绎,通过推理得到的知识

3、最上乘的,也就是来自推理和感觉两方面共同的知识

下一部著作《伦理学》中,斯宾诺莎将直觉知识称为对事物的"永恒状态和关系"的认识,直白一些讲,就是找出具体事物是否和这个事件本身背后的规律,通晓它们共性的永恒关系。

有关于《伦理学》,这样具有几何学形式的被极端压缩的著作的思想,在短短几百字的篇幅里是不可能被完全阐述的,更不必说分析。以至于不少人将这种自成一体的哲学几何斥为人造的棋局。

不过,斯宾诺莎令这部艰深的著作几乎涉及了所有的形而上学或者伦理学命题,这样包罗万象的学术珍品自然不是可以浏览以作消遣,而是供后世所有热爱哲学的人们仔细研究之用。毕竟,如果想要粗浅地了解一些"装点门面的知识",只消在大百科全书里将有关斯宾诺莎一栏的文字读上两遍便已足够。

1677年2月20日,斯宾诺莎早逝,斯宾诺莎正像他自己在论永生时谈到的"人类的心灵不会随着肉体的消亡而完全消亡,它的某一部分仍将永存",这就是用永恒的形式看待瞬间事物那一部分得出的令人安宁的结论,斯宾诺莎的一生有着犹太民族漂泊的投影,人类智慧纯度极高的结晶。他也无愧是在精神上最接近永恒的人。

经济伦理学读后感篇四

斯宾诺莎是17世纪欧洲理性主义哲学家的代表,和同时期的其他哲学家相比,他更重视伦理学,致力于知识和伦理的结合,并且其一生都在践行自己的伦理学,所以斯宾诺莎是思想自由、品德高尚的哲学家的榜样,同时斯宾诺莎的幸福成为精神幸福,就像柏拉图恋爱成为精神恋爱的代名词,所以斯宾诺莎的思想遗产主要就在其理性伦理学。

斯宾诺莎为了克服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设定了一个实体(自然或者神)来统一身体和心灵,即把可广延的物质和可思想的心灵看作实体的两种属性,属性并且会以“样式”方式出现在具体事物当中;而人则分有物质和心灵两种属性,分别对应着人的身体和思想,思想的内在标志是真观念,主要表现为理性知识和直观知识,真观念没有对象,表现出清晰、真理、确定、必然、永恒等特征,其伦理学的追求就是用理性认识真观念,用真观念驾驭思想的其他样式(个别观念),“心灵一旦认识了这个真观念,则我们就可以明了真观念与其他表象之间的区别”,“若心灵愈能认识到自己的力量,则它就愈易于指导它自身,建立规则来辅助求知。如果心灵对自然法则的知识愈增加,则它就更易于抑制它自身使它不要驰骛于无用的东西”;思想还表现在个别事物的观念上,这观念主要有外在的物质或者身体引起,身体对于思想来说,除了身体的感触而引发的感性外,心灵可以说对身体一无所知,这种感性在知识上表现为意见或者想象,对个别事物的观念或者知识是有对象的,表现出模糊、不确定、意见、片面、偶然等特征,所以是理性要规整的对象,人对外在事物比如财富、荣誉和感官快乐的追求,使它们在人心灵产生的快乐、痛苦和情绪等都属于这类对象,这些由外在事物引其心灵的感性知识就是理性要控制的对象。

首先,斯宾诺莎肯定了这些情感的意义,他用了数学的例子,数学中的负数和复数都是虚构的,相对于实数来说就是不存在的,但是如果没有负数和复数,数学推理将无法进行,所以情感对于理性来说必不可少。

其次,人生不可能一步就认识到真观念,需要一步步走向真观念,应该把对感官快乐、资财和荣誉得追求看作手段而不是目的,看作达到人生至善目的过程中必须超越的阶段,超越感官快乐就是第一步,超越资财又是一步,超越荣誉又是一步,经过这逐级超越人才会认识到真正的善;“特别是当我确切认识到,如果把追求财富、荣誉、肉体享乐当作自身目的,而不把他们当作达到其他目的手段,实在有百害而无一利时,则我的心灵便愈觉得沉静不为所动。但是,反之,如果只认对于财富、荣誉及快乐的追求为手段而非目的,则它们就会受到一定的节制,这不但没有什么妨害,而且对于我们所以要把它们作为手段去追求的那个目的的实现,也有很大的帮助,这一点我得便将加以适当的说明”。

最后,将获得财富、荣誉和感官快乐看作起点而不是终点,对其追求必须要做到节制和超越,即当你真正拥有财富的时候,而不把人生目的停留在此,而是超越它,经过这个阶段才能把求真当作人生最终目标;毕竟一个穷人说自己多么看不起财富,总让人有伪善的感觉,只有得到然后能放下这才算进步。

经济伦理学读后感篇五

本来是带着挑刺的心理去分析的,最后还是被它折服了。这本书写得真是好。

最好的地方在于,它用最贴近我们最困惑之处的问题去开展论述。

如果说我还有什么真切的收获,那就是尊重他人的自由。联合scanlon关于desire和reason的区分,可以这样考虑:假定我们真的需要一种伦理学去指导我们的行为――即做个好人,你需要的行为应当服从reason而不是desire,你是有自由去选择这两者的。

确实我可以去选择对什么人付出,并且往往,让我们决定选择“这一个”的,并不是reason,而可能是desire或者cause。但是即便如此,我们也没有办法把恋爱行为和其他行为在模式上彻底区分开来:一切的行为都包含着desire和reason的选择,尽管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天性使得desire的比重变得很大,但是如果我们还是坚持做一个好人,那么至少要在reason和desire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

尊重对方的自由,也就是规定自己的言行。在当前的情况下,这当然是一种非常吃力且痛苦的工作,但是我明白我自己选择做一个好人。请我的良心原谅我难以自控的时刻。

正因为我们可以选择,也就是可以寻求自己需要的、更好的事物,所以我们才会面临选错的可能性。选择是获得幸福的`权利,而尊重是保障他人可以自由选择的义务。这两者是在选择的先天性质中被规定的。也是“应当”所存之处。我多想可以不遵守这么强势的理智主义立场,但是问题是我很难反驳自己。虽然我知道自己在自己地盘自说自话不算什么,但我无法回避它的可能读者会有谁,因此我还必须遵守规则。

《伦理学的邀请》没有说过做好人很累。但是实际上,按它的立场,人都得对自己有很高的要求才行。它通过我们队事物的经验和博弈来处理“对”“错”的判断,所以人必须积极进取地与世界进行交流,但是没有告诉我们假如我们发现做好人真的很痛苦的时候该怎么办。我想这可能是这本书无法避免的一个严重的弊端。

好人是否幸福的问题,真的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即使承认去做一个道德正确的人有一种内在的公正感,但是又有谁说这里的全部decisions比一个大情大性的人来得更有满足感?怎么证明好人的幸福感比起一切都值得追求?一个好人意味着放下武器,被自己的错误选择伤害之后,他还必须把自己放在理智的火炉上反复思考。他的困惑真的得到了解决?oh看来这里面还有很多问题要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