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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第二章读后感(精选13篇)

作者:琴心月

通过写读后感可以与他人分享自己的阅读体验和思考,促进交流和互动。以下是一些现实主义作品的读后感,这些作品真实地反映了当代社会和人物的一些问题和困惑。

童年第二章读后感

《童年》第二章写的是外祖父毒打外孙们的凶残,令人惨不忍睹,毛骨悚然。后来他来病床看“我”的情景,又令人觉得此老头儿的身世值得同情,他的精明令人佩服,虽然他的凶狠不能原谅,但也就多少可以理解,特别是在读了第五章他在病中教阿廖沙“我”识字和讲人生哲理以后。

高尔基的童年除了一些教育和友谊,没有什么再值得回忆!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我们现在丰衣足食,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哪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我们现在的童年来之不易啊!

童年充满着欢乐,童年到处是温暖,童年是值得回忆的相机,童年爱满心窝,老师热心地传授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们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童年》的主人公阿廖沙在7岁父亲去世后,随母亲寄住在外祖父家中度过岁月。其间,他得到外祖母的疼爱、呵护,受到外祖母所讲述的优美童话的熏陶,同时也亲眼目睹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争吵打架以及在生活琐事中所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在他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了深刻地印象。阿廖沙就是在这种“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的景象的狭小天地里”度过了自己的童年。

阿廖沙的生活是多么悲惨啊: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非常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生活多么黑暗啊,就像他的家庭一样——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周围的人贪婪、残忍、愚昧。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她勤劳、坚强、善良,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是幸福的,我们的童年的灿烂的,多彩的: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品尝;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被人欺负,家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人一番……但拥有着这些,我们似乎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从现在开始,我们应该珍惜童年,珍惜如今这美满、幸福的生活!

童年第二章读后感

高尔基幼年丧父,母亲改嫁,他只能投奔外祖母家,过着寄人篱下的屈辱生活。外公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两个舅舅为了分得家产,闹得不可开交,所以外公经常毒打他们。有一次,高尔基被外公打得没有了知觉。在这里,小小的高尔基,目睹了当时那个社会的黑暗与残酷。在这个家里,只有和蔼可亲的外祖母是高尔基苦难生活的唯一太阳,可是没几年,外祖母也患病去世了。

记得有一次在家弹钢琴,因为遇到了一些困难,我就开始变的不耐烦,使劲的敲打钢琴,妈妈过来安慰我,我却对着妈妈发火。现在回想起来,我感到很羞愧。《孟子·告子下》中有这样一句话:“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高尔基的《童年》告诉我们,在逆境中要不怕困难,敢于奋斗,永远要抱着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态去战胜一切困难。仰望历史,我们的祖国曾经在侵略者的炮轰下千疮百孔,伤痕累累,但是千百万的革命烈士英勇奋战,才换来了我们现在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

今天,我们感受着童年的幸福,但我们更要在这美好的时代去努力奋斗,不怕困难,好好学习,砥砺前行,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材。

根鸟第二章读后感

在一次私自上山打猎的过程中,根鸟遇到了一只白色的鹰,得到了一块神秘的布条。就因为这布条上的“大峡谷”“紫烟”,根鸟背井离乡,穿过寂寞的荒漠、恐怖的戈壁,在青塔镇遭遇欺骗的同时也受到了真善美的垂爱,还神话般得到一匹白色的宝马。接着又陷入鬼谷,过着地狱般的生活,经历了死亡的边缘后,根鸟第一次回到现实,强烈地思念起家乡——菊坡的老父。这段经历是根鸟在难以想象的孤独、困苦、艰辛的极端环境中抗争的生命里程,根鸟也因此逐渐成熟、智慧、果敢、坚忍起来。第二次踏上西行的孤旅是在父亲死后,根鸟烧毁了房子,也烧毁了自己的根。这一去似乎意味着更彻底,更义无返顾。这次,根鸟在和美富庶的米溪用自己的智慧、善良、勇敢和诚实博得了爱情之神的怜爱,安逸的生活和美好的秋蔓让根鸟深深的留恋在米溪,而忘了心中那个美丽的梦。又是一次幻觉,让这个少年恍惚起来。根鸟重新踏上寻梦的征途,然而根鸟再也不像上次那么义无返顾,那么纯粹无念。米溪的安逸与富庶滋生了根鸟的惰性。在一个糜烂的小镇——莺店,根鸟学会了赌博、酗酒,甚至变卖白马,所有的理想以及之前磨练的好品质不复存在。当根鸟再次邂逅板金,那个最纯粹的梦,又重新燃起,终于根鸟找到了那个开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寻到了梦中的梦。

曹文轩要通过一个虚构的小说把整个人生的喜怒哀乐、坎坷曲折浓缩在根鸟短短的四五年的成长过程中。每处景每个人每样物都被赋予了象征意义:理想就是那遥远又似在眼前的缭绕的洁白的烟雾、幽香的繁茂的纯洁的百合和忧伤的柔弱的纯真的紫烟。追寻理想的征途艰辛又不乏乐趣,一路付出一路回报,一路播撒一路收获,寻梦不一定成功但一定有收获,或是预定的或是意外的。根鸟和板金就是这样的两个代表。一路上,支撑你前行的除了理想、信念、责任,还有亲情,爱情,友情,恩情,随时涌动的一点感动……父亲的鼓励、板金的教导、驼队的关爱、老奶奶的照料、和尚的馈赠、独眼老人的相救、米店老板的赏识、秋蔓的爱慕、金枝的柔情……都是根鸟寻梦的支持,也是人生会遇到的好心人,好好把握根鸟们吧,感激根鸟们吧!一路上更有磨练你让你成长的的沟沟坎坎,饥饿、寒冷、劳累、疾病、孤独、折磨、诱惑,旅途的寂寞艰辛,时时围困的饥饿,长脚的虚伪、疤子的凶横、金毛的狡诈、班主的冷酷、店家的势力、豪赌的诱惑、挥霍的快感、酗酒的麻醉……也好好感激吧,因为有了根鸟们的磨砺,人生才变得丰富,才发育得成熟,才懂得珍惜!

好好读读此书,在曹问轩纯美的文字里玩味语言文字的精妙;在扣人心弦的情节里品位人生百味;在根鸟的成长经历中感悟人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匆匆第二章读后感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小编为你们精心整理好的,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实质性的帮助。下面是小编为你们精心整理好的匆匆第二章读后感,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很多时候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而时间就从迷茫中逝去。古人云:“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每当读到这句话,我都不禁会想到朱自清的《匆匆》。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了呢?苦苦思索之后,朱自清先生以他生动、形象的语言为我们刻画了时间飞逝的踪迹,让我们深刻地感受到看不见、摸不着的时间真真切切地从我们身边匆匆流逝,一去不回。我已经浪费了四千多天的日子,它们还会回来吗?不会的。日子来去匆匆,稍纵即逝,且无法挽回。作者对时光流逝无比无奈与惋惜,而我们呢,对时间只得珍惜。

正值“五四”低潮期时,作者看到许多青年在日常生活中崇尚着过去,忧虑着未来,将本应现在做的事情都丢到了,徒增烦恼和悔恨,于是有感而发,写下此文,意在阐明韶华易逝,青春难再,我们必须珍惜光阴,万勿使其错过。全文在淡淡的哀愁中流露出作者对时日匆匆的感受。

那年匆匆,我们得倍加珍惜呀!

那种滋味啊-----真是无言可喻,欲罢不能!原本学得很苦的姚远,被无情的现实击晕,连自己最努力的数学都只考了70多分。被大自然清新的空气包裹——这是我的幸福?不劳而获。感恩的力量呀,大得出乎意料,壮得令人惊叹。敲击春雷,直破烟波远远回!

所以,同学们,我们从现在开始,珍惜时间,跟时间赛跑。古人说,人的一生黄金时间在13岁以前,因为这个时期是接受事物最快、记忆能力最强的时候,所以我们一定要把握好机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我们熟悉的一句话,“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就是同样的道理。大家一定要珍惜,千万不要让时间悄悄地溜走呀!

我轻轻地打开书本,低声诵起了朱自清的《匆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我感觉到时间正从我身边飞逝。

时间在默默地,没有声响的从我们身边溜走了,我们到底又干了些什么呢?又有什么收获呢?当我们回首这一切时,也不免感概万分。我是一个不珍惜时间的孩子,但直从我读了朱自清的《匆匆》中我体会到只有珍惜分分秒秒的时间,才能成为时间的主人,而不做时间的奴隶。我想,上课时认真听讲,这样我就充分利用了每节40分钟的时间;放学后,我认真完成作业,再把动作加快!我就成了时间的主人。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珍惜时间,做时间的主人!

岁月是不饶人的,再有本事的人也无法把时间留住,所以,要想使自己的人生变得更精彩,那我们只能从现在起抓住分分秒秒,努力学习,不要做时间的奴隶!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才不会后悔自己是在这世上白白走了一遭。

春天走了,有再来的时候;小草枯了,还有在绿的时候;太阳落山了,还会有再升起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能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他们藏起来了罢:那他们为什么藏起来呢?是他们着急地赶路罢:那他们要去哪呢?我不知道上苍给了我多少日子,但是我感觉到我的时间确乎是在一分一秒的减少,再默默里算着,四千多日子已经从我的手中溜去,就像一颗流星消失在黑色的天空里,我的时间不知不觉的溜走了,我不禁悄然泪下。仔细地回想着,在我写字的时候,时间从滑动着的笔尖流过;在我上学的时候,时间从我迈着的脚步旁过去,上课的时候,时间从同学们的朗朗的读书声中溜走,很快一天的时间又溜走了。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几句话,都选自朱自清的《匆匆》。

的确,从我哇哇落地的那一瞬间开始,我的时间钟表就开始转动。似针尖上的一滴水滴入大海,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中。匆匆,日子就是这样匆匆。

诶!每天早上,等我看见太阳时,算是一日的开始。我每次在游戏时,日子从那笑声中过去;思考时,从急速运动的头脑间溜去;说话时,日子又从那朗朗上口的的'语句中过去。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流走了一日。我无奈的苦笑,但是新来的日子又开始在苦笑里闪过了。我一直认为时间是多么不起眼的两个字,反正过了今天还会由明天嘛!但是,自从上个星期,我们学了《匆匆》这篇课文后,我才知道原来我错了,彻底的错了。文章的作者是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课文记述了作者从八千多日日夜夜中产生的感受:时间是怎样流逝的。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人无长盛年,物无不散日;人间只道黄金贵,不问天公买少年;寸阴寸金,寸草寸心……在这许许多多惜时语句中,只有一个真理:珍惜时间。

在匆匆里,时光无声无息地悄然离去。不知道是在什么时间,也不清楚是什么地点,更不明白它为什么要溜走,只是晓得,流过的时间永远不会回来了。

时间流逝的踪迹告诉我:在时间长河里永远都没有昨天和明天,只有过去和未来。过去只是一笑而过,而未来却要靠自己去追逐。

我依然站在长跑的起跑线上,当哨声吹响的那一刻起,我也被唤醒了……。

童年第二章读后感

《童年》是一本经典的名著,这本书让我感受颇深。

首先让我们来认识下作者,作者名叫高尔基,出生在俄国。主人公阿廖沙,早年丧父,寄居在外祖父家,十一岁走向“人间”,饱尝了一生的辛酸。作者的经历与故事的主人公十分相似,他们都非常命苦。

这本书里还有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如外祖母,是她在主人公最困难的时候把他从黑暗拉到光明,在“我”眼里,她温柔,非常善良;还有外祖父,一开始主人公觉得外祖父非常凶狠,还经常打人,但在渐渐相处的日子里,阿廖沙发现他其实并不坏,渐渐对他有了好感。

在故事里,外祖母一直都是以积极、乐观,遇到困难不退缩的形象出现在我们眼前,作者用了大量的笔墨来描写外祖母,这也体现出外祖母对主人公的关心以及外祖母的重要性。

这本书里主要批评当时的小市民习气,也写了俄罗斯新一代人从觉醒到成长的艰苦历程,这本书说是介绍了阿廖沙的一生,但这本书是暗含了作者的自身经历。

作者还运用了大量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地把每一件事情讲的非常详细且生动形象。例如在第一章里,形象地刻画出了父亲死后的外貌以及母亲悲痛的心情,让读者也陷入了这悲痛的场景里。

我很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作者的那个年代,庆幸我有自己的童年,庆幸我有父母的陪伴,父母总是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帮助我,在我们最需要安慰的时候安慰我。

在现实的生活里,有多少孩子被父母宠坏,变得越来越奢侈,一点也不知道节约,遇到自己不喜欢的'食物就扔掉。

现在的我们的童年都是快乐的,可主人公不是,这就告诫着我:我们不要每天只乐在其中,真正的苦,是想不到的,你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主人公家境那么贫穷,但他依然对未来充满了向往。

这本书,能引发所有人深思。

雪国第二章读后感

雪国这本书并不像那些名著一样那么厚,溥溥的一沓纸里散发着芬芳的书香,连着几个晚上,我都像品味一壶珍茶一样式,几张几张的细看。困了要小心易易的把书放好,然后带着浓浓的疲惫入睡。尽管如此,我却感到了困惑,那就感觉就像一个看不懂线谱和乐理的人听到一首好曲子时一样,有心灵的陶醉,也有悦耳的感受,却不知道好到底好在哪里。《雪国》就是首这样的乐曲。虽然我不知道它好在哪里,但我依然愿意贯注我的全心去倾听。

书的内容讲的是一个遥远的岛国小镇,那里有温泉,产丝织品,终年积雪,每年都会有像岛村一样莫名前来的游客。作者通过岛村在火车上一对打扮得很像夫妻然而又给人很怪感觉的人的描写,引出许多其它的话题,如雪国小站的景物,岛村对驹子的想念等等。继而过渡到描写岛村与驹子的情感纠纷。其中写驹子的笔墨是最多的。驹子是一个出身贫寒、举目无亲而沦为歌妓的女子。本来定有未婚夫,但未婚夫患上绝症——几乎是剥夺了她婚姻的权利。只有委身为歌妓。在旅馆与饭局之间应酬。而她与别的歌妓却是不同的,她向往自由的生活,希望自己与岛村的爱情能够修成正果。为此,她小心而细腻的呵护着,呵护着自己也呵护着这份感情。而岛村是个有家有室的游人,只是每年定期来这里渡假的过客而已,他只是想维持现状。而绝非像驹子一样对自己的所爱进行大胆而热烈的追求。

雪国的风景是美的。同样美丽的驹子和叶子却像生来就束缚在了男人身上一样。当自己并不爱着的男人病得不行了的时候为其卖身治病,在自己心爱的男人面前处处约束自己的言行,渴望甚至是乞求她们内心所贫贬的爱抚。我想,这样的情感,这样的故事,也许就像雪国的夕阳,会很快的消失在远山的尽头罢!而做为见证整个事情发展的岛村,只是像一个过路人偶遇了这一切。见证了一个完整故事的开始与结束。我很怀疑岛村是否就是作者本人经历的写照。曾在某个遥远的地方,有个曾经深爱的女子,当自己慢慢变老时,记忆变得日渐清晰,于是面对记忆,写下了这篇文章,当作悼念。

我承认,我看了这么多遍,依旧没有看懂《雪国》,至少是没有完全懂,这与我对日本文化的理解少是相关系的,日本人生活在繁索的礼节和对理想的孜孜不倦里,这大概也是为什么日本社会那么井然有序的一个原因,更也是它们发展的一种民族动力。作者川端康成截取许多往事中的这样一个雪国来表达自己内心的那片神圣领地时,似乎透露了某种积极上进的光芒,遗憾的是我看不清楚这神圣所发出来的光芒,只是朦胧的在眼前有几个穿着和服的女子,踏着木鞋,带着微笑走过。这种距离是最遥远的。

本来这篇读后感想写名为《唯美的雪国》但叶子的死让我耿耿于怀。太荒。唐和突然的结局像这荒。唐的爱情突然的消逝一样,令人难以释怀。叶子被火烧死了,确实点的说她是为了救别人而耽误了自己的生命。驹子疯了,她所有的情感、伤怀也许在倾刻间全部迸发,让头脑正常工作的系统一下崩溃了。安排这样的一个结局不能说作者破坏了这种唯美的气氛,相反,这样的结果让一些痛苦的生灵得到了精神的安息。

世间上本来就少有完美的事情,缺少的东西总是能衬托出这种完美的稀有性。让人懂得去怀念和追求。我想这雪国是最后的雪国,它也许会永远的消失在岛村的生活里,但这雪国同样是永远的雪国,因为它给别人留下的深刻的记忆是无法抹去的。

来年春暖花开的时候,雪国的人们会是怎样的生活呢?没有人能够回答。但是我知道过去了的雪国——它像一幅画卷,呈现在我的脑海里,隔着远远的距离。

看完雪国,马上想到的是著名作家铁凝成名作:《哦,香雪》,这也是一部给人以美美感受的作品,但它的这种美与《雪国》中的美是不同的。它更贴近人心,更能让人感受到真意。而雪国的美却是那样的冷艳,似乎与我们相隔了太长的时间,我们只能远远的观看,带点陌生的距离感。

童年第二章读后感

童年,永远是如此纯洁无暇,隐含着怄气的不愉快,伤心的泪水,喜悦的笑声,可是,无论如何,一切都是那么单纯,没有任何动机,想笑就笑,想哭就哭,不需压抑。

本以为《童年》会有很多单纯,可初次看《童年》,我觉得很不一样,高尔基的童年是可怜的.,还那么小就没了父亲,他的小弟弟刚出生就去世了,母亲因为悲伤过度完全不理会他,幸好外祖母陪伴他,可当他们回到外祖父家时,他亦显得更加孤单了。

我读了不久就把书放下了,名人的童年哪个不是悲惨的呢?所以往往名人总是显得比他们的同龄人更成熟,对未来更有拼劲,因而获得成功,高尔基是名人,他童年的悲惨,也就不令人意外。

不知过了多久,老师说要看名著,于是,我又重新拿起了《童年》,这一回,我发现外祖父太凶了,尤其是看到高尔基被打的那个场景,我感觉心都快跳出来了,但是,后来看到他的舅舅们嚷着要分家时,我又幸灾乐祸起来了,不过,我更好奇高尔基的母亲,那个沉默寡言的女人。

我花了一个星期才将这本书看完,每次总是看一段停一段,看到外祖父欺负“好事情”时,我气愤地把书扔在桌上;看到外祖父分家时,忽然觉得好无聊,又把书搁下了;看到高尔基的母亲再嫁,我闷闷地把书放下了。

好久好久一段时间,我忘却了《童年》,后来,我被一些事情缠得焦头烂额,忽然想到了《童年》,人生真的很奇妙,没有章程,没有提示,就这么遇上了,我想我完全可以理解高尔基,他的童年并不是他之后会成为名人才会如此,没有人会知道结局,他的童年是一种自然,就这么发生了,那么真,又那么戏剧。

一切真的只是顺其自然,没人可以掌握它的发生,只有顺从,并在顺从之中创造!

《女巫》第二章读后感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女巫》第二章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他的名字叫《女巫》,这本书是英国著名作家罗尔德。达尔的幻想童话小说。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因为父母都去死了,他就住到了姥姥家,与姥姥相依为命。姥姥是个女巫研究者,她告诉小男孩许多关于女巫的事。有一天,姥姥和他去度假,他们住到了宾馆。小男孩到了一个即将开会地方的屏风后面训练老鼠,无意之中看到了全国的女巫,听到了一个重大的计划;买下所有的糖果店,在糖果里下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让孩子们都变成老鼠。

开完会,有个女巫发现了小男孩,把他变成了老鼠。小男孩逃到了姥姥那里,并和姥姥一起偷变鼠药,放在女巫的汤里,让他们都变成老鼠。最后,小男孩和姥姥一起回到挪威,并说要自己做变鼠药,把世界上的女巫都变成老鼠。读完这本书,我还回味着。我十分敬佩那个男孩。小男孩很聪明,在他变成了老鼠后,想到了用鼠药让女巫吃,在他想怎么让女巫吃掉它的时候,想出放在饭菜里。小男孩很勇敢,在偷听女巫大会时并没有吃惊,也没有叫出声来,而且听完她们的计划,告诉姥姥。小男孩在偷变鼠药时,要从很高的地方吊下去,对于他这种小老鼠来说是十分不容易的。我最佩服小男孩他那种乐观的精神,他被女巫变成老鼠后,并没有哭,也没有慌,而是用一种乐观的的心态去看待一切,并出主意打败女巫。

现在社会上,有多少人跟这位小男孩一样乐观。有些人因为痛苦而放弃。无论做什么事,只要你保持一颗乐观的心,就一定能挺过去。我们应该像小男孩一样,有着勇敢乐观的精神,好好学习,做一个好少年。

假期里,我看了一本很不错的书,书的名字叫《香草女巫》,我看的都入迷了,就连吃饭的时候,我也抱着书看,这本书我非常喜欢。

在大森林里,有一栋古里古怪的小房子,这个小房子的主人是一个小女巫,因为她太喜欢吃香草烘烤的蛋糕,人们都叫她香草女巫。她是女巫学校的学生,可是学校离她的住处实在太远了,凌晨三点她就得起床去学校,就算这样,还免不了迟到。看到这里大家一定会说,她是个女巫啊,她可以骑着魔扫帚飞到学校去的。你以为她很厉害吗?错错错,她只是个小女巫,还在女巫学校学习呢,到目前为止连一把魔扫帚都没有。所以她就想:我一定要得到一把属于我自己的魔扫帚。魔扫帚必须是火红小树枝做成的才行,只有一个名叫奥德霍夫的农民家里有,可是这个农民家养了一只凶恶的大狗,怎样才能拿到这个扫帚呢?于是,香草女巫就变出了一只蝌蚪龙去帮她拿红扫帚。蝌蚪龙长着一个巨大的脑袋,()它半夜里来到农民家,把脑袋伸到窗户里,把农妇给吓坏了,乖乖地把红扫帚给了蝌蚪龙。这样香草就得到了红扫帚,只见她对着扫帚念了一段咒语,红扫帚就成为了会飞的魔扫帚。从此,香草就可以骑着扫帚飞去学校了。

香草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遇到问题就想出各种办法去解决,坚持到底,最终得到了她想要的东西。

“假如你变成了一只老鼠,你还有活下去的信心吗?”这是《女巫》这本书的作者罗尔德。达尔问的一句话。如果让我回答你,我一定坚定地告诉你:“我一定会坚强地活下去!因为有信心就会有希望!”

读完这本书后,我很佩服这个小男孩儿。他并没有因为自己变成老鼠而难过,而伤心,而悲伤,而是心里充满了信心,决定打败女巫们。他并不知难而退,而是知难而进。

生活中,我也会像小男孩一样,遇到种种困难。我初学钢琴时,因为手指粘连性太强,高抬指怎么也抬不高,可我不灰心,天天练,“一遍,两遍,三遍……”经过了两年的努力,我终于克服了这个困难,钢琴也弹得非常棒了。因为我相信: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有付出就有回报,有信心就会取得胜利。

2012年伦敦奥运会上,我国的运动健儿勇夺38枚金牌,居金牌榜第二名。其中游泳冠军叶诗文,还破了奥运会纪录,很了不起,她才十六岁!体操男团夺冠就更不容易了,他们经历了临时换人,预赛出现失误,排名小组第六,陈一冰还带伤等困难,最终夺得了金牌。他们的精神是很伟大的,值得我们学习,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放弃,勇敢地向前,相信自己,实现梦想。

“假如你变成了一只老鼠,你还有活下去的信心吗?”让我们再次勇敢地说:“有!”因为只要有勇气和信心,不管是变得有多么弱小,也能够消灭全世界最强大的敌人,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与和谐。

“女巫”这个词对你来说应该不陌生吧,童话里,女巫带着傻里傻气的黑帽子,披着黑斗篷,骑着扫帚飞来飞去;而这本书里的女巫就像一个正常人,她们穿平平常常的衣服,根本不像女巫。

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一个伟大而不幸的男孩,(.)他在八岁前遇到过女巫。

主人公的姥姥是一个挪威人,一年暑假,他们在度假时,主人公无意中跑进女巫开会的舞厅里,偷偷听到了神秘配方,叫做86号慢性変鼠药,这个神秘药水可以在26秒内把人变成老鼠。主人公的朋友,布鲁诺就被女巫大王变成了老鼠。快散会时,一个女巫发现了主人公,把他变成了一只老鼠。但变成老鼠后,她和姥姥想尽办法溜进女巫大王的房间里,偷了一瓶变鼠药,但女巫大王把主人公逃走的通道---阳台门关上了。但这时老女巫进了来,门打开了,主人公跳了出来;随后,他又跑去老鼠们又爱又怕的厨房,用自己微小的力量把鼠药放入汤锅中,但被厨师发现了,主人公不得不与厨师心惊肉跳地作斗争,它的尾巴断了。女巫喝了汤后,几秒钟之内,女巫大王和英国女巫都变成了小老鼠,英国孩子安全了。

这本书虽然“恐怖”但引人入胜;我心里直打颤,但仍然忍不住要读下去,想要知道主人公之后惊心动魄的经历。

我要学习主人公的勇敢、谨慎、坚强面对困难、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对于学习中遇到的困难,要像主人公一样一个个地去克服,取得学习上的胜利和成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香草女巫》。这本书非常有意思,你一定会喜欢的。故事开始了。

从前,有一个女巫,因为爱吃香草蛋糕,所以被称为“香草女巫”。每个女巫都有自己的扫帚,可香草女巫呢?她没有。没有扫把倒没什么关系,可是学校离家太远了,凌晨三点就得起床,但还是会迟到。所以老师就送给了她一个闹钟,但是香草女巫实在太爱睡觉了。有了闹钟还是会迟到。过了一段时间,她神奇地拥有了一把扫帚,飞起来很快,再也不用那么早起来了。现在我给大家讲的是香草女巫师怎么得到扫把的。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情节。

香草女巫念完咒语以后,一条龙窜了出来。女巫觉得龙长得太丑了,所以说:“你给我回去!”龙说:“从哪来,就回哪里去!”香草女巫说:“我要一把红树枝做的扫把,你太瘦弱了无法把扫把偷回来。我需要的是一只条能干的猛龙。可是你会喷火,还挺不逊的嘛!好吧,你就先住在我家吧。”

第二天,女巫吩咐蝌蚪龙去农夫家,偷走了那把红树枝做的扫把。回到家,交给了香草女巫。女巫挺欣赏他的,于是就一直把他留在身边。

一听到《女巫》这两个字我心里就发颤,但是当我看完罗尔德。达尔写的《女巫》后,我才知道女巫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可怕。

当我看到作者是罗尔德。达尔的时候,听着这名字我还以为这位作者是位女士,但我又仔细看了看,也不像个女士的名字,我认为,也许我是个女生,所以我以为作者是位女士。

本书主人公是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和他的姥姥。本书主要讲了小男孩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去世了,他的姥姥负责照顾他,他的姥姥在他小时候就教他怎样识别女巫。在小男孩八岁前遇见过两次女巫,第一次安然脱险,第二次就没那么幸运了,第二次他被女巫抓到,并且被女巫变成了一只小老鼠。小男孩并没有为变成一只小老鼠而伤心,最终他打败了女巫大王和其它83个女巫们,而小男孩和他的姥姥不仅仅想消灭这84个女巫们,他们还想消灭全世界的女巫们。

文中的小男孩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他一直有个梦想:就是消灭全世界的女巫。小男孩就算被女巫变成一只不起眼的小老鼠也要坚持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小男孩为了实现梦想尾巴也被砍断了。我认为人最好的性格应该是开朗、乐观、乐于助人、活泼,而文中的小男孩的性格也是这样的。大人们常说性格决定命运,我认为这话很有道理,因为小男孩性格好最后的命运也好,小男孩消灭女巫为自己想一想,也为别人想一想,做事出以公心,真是难得呀!

还有我认为小男孩的姥姥真了不起,他的姥姥用火柴杆和用来刷头的刷子上的刷毛给变成小老鼠的他做了一把牙刷,用糖盒给他做浴缸,还在地上装上了小按钮,一按灯就亮了……姥姥即心灵手巧,又开朗,真好。小男孩和她的姥姥都充满了智慧,我也想做个有智慧的女孩。

神秘岛第二章读后感

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关在南方俘虏营里的五名北方人士想法乘热气球逃生,落在荒岛,千方百计求生的故事。

伟大音乐家贝多芬,年轻时就向往自己未来成为一名音乐家。于是去学习知识,访问名师,争取自己早日登上音乐殿堂。可是,他渐渐发觉自己的听力不断下降,最后,这个世界对于他来说已是无声的了。这个消息对他这种渴望音乐的青年无疑是心灵上一种沉重的打击。从此,他开始变得沉默寡言,脸上苍老了许多。

但有一天,他的一位老师告诉他:如果你向往音乐,就应改变自己。记住,通向音乐殿堂的路不止一条。那一天,他似乎感悟许多。往后他不断克服困难,利用自己掌握的知识,创作一首首经典名曲。但不知曲子正确与否,于是,他请人合作,不但记录了世界名曲的诞生,也培养了一批批优秀人才。《欢乐颂》让我心里愉悦无比;《月光曲》让我感动不已。这一首首曲子浓缩了一位音乐名家的人生,这是何等高尚的思想,多么坚韧的信念啊!

所以,坚强不息才能有所收获,辛劳的付出,不变的追求才可能有奇迹的诞生!

《草房子第二章》读后感

一个叫作油麻地的乡村小学校给男孩桑桑留下了快乐又难忘的童年记忆——天生秃顶的秃鹤出于对尊严的执著坚守,而演出的令人发笑又令人心酸的悲喜剧;在孩子眼中显得扑朔迷离的少女纸月的身世之谜;令桑桑自疚不已而实际上注定难成正果的蒋老师与白雀姐的短暂爱情;从精神与物质的顶峰,猝然跌落到最底层的不幸少年杜小康与厄运抗争的艰难历程;当校长的严父终于流露出来的舐犊之情和初涉人生的桑桑对生与死的最初体验……本剧把主人公桑桑童年亲历的几个平常又动人的小故事有机地联系起来,真诚又富于诗意地歌颂了至真、至善、至美的人间情感,展示了富有独特风情的人生画卷。

秃鹤,因为天生没有头发而受到人们的嘲笑、戏弄,他以执着坚韧的抗争终于得到了大家的尊重。杜小康,因为家里遭到变故,由富裕跌入贫穷,但他没消沉,借债摆摊,坚强地要重振家业,再入校内。细马,到了叔叔家,大水冲毁了住房,养父病死,养母发疯,都没有压垮他,他历尽艰苦找回了养母,发誓一定要给养母造一幢大房子。桑桑,年仅十四岁却得了重病,大小医院回头,偏方土方无效,等死的他并没有绝望,而决心在有限的时间里为人多做点好事,他又牢记着温老师的“不怕”两字,哼着温老师的歌,忍着喝了一碗碗苦药,终于战胜了病魔。这些都是坚韧。

坚韧就是抗争,是一种积极的挑战。大家都瞧不起秃鹤,他就曾采用许多同大家对着干的办法去抗争,甚至在校际广播操比赛中故意亮出光头惹笑大家,不惜破坏学校的荣誉。然而这种消极“抗争”得到的只是大家对他的厌恶。后来他想通了,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在校际文艺比赛前,挺身而出,亮出光头扮演匪军连长,比赛获得最高奖,他也终于得到了大家的喜爱和尊重。坚韧就是一种平静心态。桑桑知道自己得了不治之症,但他的心态始终是平静的。他没有过多的考虑自己,而是决心在有限的时间里为人多做些好事。他为了实现诺言,带着重病,带妹妹去城里玩,艰难地背着妹妹登上了城楼,为的是让妹妹高兴。就是这种平静的心态,才能使他有信心有毅力去向病魔作斗争。

狼王梦第二章读后感

沈石溪是一位著名的动物小说作家,同学们都说他写的动物小说可好看啦。我这心里痒痒的,在软磨硬泡下,妈妈终于给我买了一套他的书《狼王梦》。我真是爱不释手呀,最近都读了好几遍啦!

故事中的紫岚是一头母狼,主要写了她执着地培养她的孩子,想把孩子培养成一代狼王。经历了一次次挫折和失败,但她没有放弃,直至牺牲自己的生命。

作为一个母亲,她一路都为自己的梦想坚持努力着,当我读到“紫岚温柔地舔着蓝魂儿的脖颈,蓝魂儿享受地闭上眼睛,突然咔嚓一声,紫岚咬断了蓝魂儿的脖子,温热的狼血流了下来。”我惊讶得瞪大了眼睛,天哪,这是一个母亲能做出来的吗?我的心揪成了一团,继续看下去才明白了原来是紫岚不想让自己的孩子没有自由,没有尊严地活着,他选择了让孩子有尊严地死去。这是多么痛的抉择,为了狼族的尊严,为了孩子不长时间的痛苦,作为母亲把痛苦留给了自己,选择这样的方式结束孩子的生命。我虽然很不理解她这样的做法,但我却很佩服她做出这样的选择。

狼王梦中的紫岚一次次的选择都让我肃然起敬,公狼遭到不幸的时候,她不是选择嚎啕大哭,而是把坚定的信念和理想装进了心中,继而一生都在坚持。当我读到故事的尾声时,我读到“紫岚想,我反正是要死的,与其两三个月后老死在荒原,还不如用残剩的有限的生命来完成最后的夙愿,替惨死的黑仔报仇,为即将出世的狼孙们扫清生存的障碍。”读到这儿,我的内心再一次被震撼了,紫岚又做出了一次不可思议的抉择。她要用牺牲自己的方式来成全她未完成的梦想。这一次次的取舍中,让我看到了作为一个母亲的艰辛与无奈。读着读着,我不禁泪流满面。

突然看到了正在厨房忙碌着的母亲,我的鼻子竟然酸起来,我的妈妈又何尝不是紫岚呢。多少次,妈妈为了我,舍弃了她自己的爱好,自己的闲暇时间,她的世界里满满的只剩下我。叮铃铃,电话铃打断了我的沉思,“哦,不去了,今天我还要陪女儿去学作文呢!”妈妈估计又一次拒绝了她好友的邀约。

母亲的抉择里孩子永远是第一位!

沈石溪是一位著名的动物小说作家,同学们都说他写的动物小说可好看啦。我这心里痒痒的,在软磨硬泡下,妈妈终于给我买了一套他的书《狼王梦》。我真是爱不释手呀,最近都读了好几遍啦!

故事中的紫岚是一头母狼,主要写了她执着地培养她的孩子,想把孩子培养成一代狼王。经历了一次次挫折和失败,但她没有放弃,直至牺牲自己的生命。

作为一个母亲,她一路都为自己的梦想坚持努力着,当我读到“紫岚温柔地舔着蓝魂儿的脖颈,蓝魂儿享受地闭上眼睛,突然咔嚓一声,紫岚咬断了蓝魂儿的脖子,温热的狼血流了下来。”我惊讶得瞪大了眼睛,天哪,这是一个母亲能做出来的吗?我的心揪成了一团,继续看下去才明白了原来是紫岚不想让自己的孩子没有自由,没有尊严地活着,他选择了让孩子有尊严地死去。这是多么痛的抉择,为了狼族的尊严,为了孩子不长时间的痛苦,作为母亲把痛苦留给了自己,选择这样的方式结束孩子的生命。我虽然很不理解她这样的做法,但我却很佩服她做出这样的选择。

狼王梦中的紫岚一次次的选择都让我肃然起敬,公狼遭到不幸的时候,她不是选择嚎啕大哭,而是把坚定的信念和理想装进了心中,继而一生都在坚持。当我读到故事的尾声时,我读到“紫岚想,我反正是要死的,与其两三个月后老死在荒原,还不如用残剩的有限的生命来完成最后的夙愿,替惨死的黑仔报仇,为即将出世的狼孙们扫清生存的障碍。”读到这儿,我的内心再一次被震撼了,紫岚又做出了一次不可思议的抉择。她要用牺牲自己的方式来成全她未完成的梦想。这一次次的取舍中,让我看到了作为一个母亲的艰辛与无奈。读着读着,我不禁泪流满面。

突然看到了正在厨房忙碌着的母亲,我的鼻子竟然酸起来,我的妈妈又何尝不是紫岚呢。多少次,妈妈为了我,舍弃了她自己的爱好,自己的闲暇时间,她的世界里满满的只剩下我。叮铃铃,电话铃打断了我的沉思,“哦,不去了,今天我还要陪女儿去学作文呢!”妈妈估计又一次拒绝了她好友的邀约。

母亲的抉择里孩子永远是第一位!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狼王梦》,我一口气看完了它,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不,狼王梦是不会破灭的!真正优秀的狼的精神和血统是不会随着死亡而离去的!紫岚的亲生女儿媚媚的孩子中,有两只公狼仔,一只毛色漆黑,一只毛色发紫,我相信,它们不但继承了黑桑、紫岚的美丽毛色,也一定继承了它们聪明的头脑,强健的体魄,还有那颗炙热的狼心。血管里流淌着的血混合着坚毅、勇敢、自信等属于优秀的狼的特有品质!我相信,他们之中一定会有一只成为顶天立地驰骋风云的狼王!

诚然,紫岚是只狼,只是只狼,可我觉得,比起那些吸毒赌博酗酒伤人殃国殃民醉生梦死的家伙,紫岚似乎更对得起“人”这个称号。狼王梦,是永远的梦。它失败了,它没有能扶持任何一只公狼上位;可它真的输给了命运了吗?不,不会的,优秀的狼是永远不会败给命运的!

恍惚间,那匹母狼紫岚,就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仰天长啸……。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非常感动。这本书是《狼王梦》,作者沈石溪。

《狼王梦》讲述了一只名字叫紫岚的母狼,生下了四个小狼崽,一心想把它们培养成狼族中的狼王,但是没有成功。紫岚又把希望寄托在女儿媚媚身上,想让它通过生育,培养出狼王。媚媚把紫岚驱逐出洞,可紫岚毫无怨言,反而最后为了媚媚和它的孩子,和老鹰同归于尽。

在人们的眼中,狼是凶狠的、恶毒的,但并不全是这样,狼也有温柔的一面。就像书中写的那样,狼非常爱护自己的孩子,担心它们吃不饱,担心它们穿不暖,狼为了自己的孩子,甚至愿意为它们付出宝贵的生命,这种无私的母爱是多么伟大啊!

我从这本书里也懂得了很多道理。比如从黑仔和蓝魂儿竞争的地方,我明白了自己的东西就要拿回来,不能让别人抢走;从双毛和狼王洛戛的斗争中,我明白了有胜利的希望就不要自卑,要勇往直前,夺取最终的胜利;从紫岚和老雕的较量中,我明白了:遇事要多动脑思考,用智慧去解决问题,同时面对困难要充满信心,相信自己一定能成功……这一个个细致动人的故事情节,讲述了一个个让人感受深刻的道理,使我终身受益。

沈石溪笔下的动物栩栩如生,让我终身难忘。通过这本书,我感悟到动物生存的艰难,领悟到竞争的无情,更体会到爸爸妈妈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爱、希望和坚持。同时我也理解了爸爸妈妈为我所做的付出,他们也一直在努力为我创造更好的环境,为我的未来去坚持和拼搏。爸爸妈妈爱我,我也爱他们,我会和他们一起努力,实现我们各自的梦想。加油!

这是一本让我着迷的书,买来之后的一天里,我就把它读完了,吸引我的,正是它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母狼紫岚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它一次次失败,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金雕同归于尽。那种对梦想执着追求的精神令人震撼,那种博大无私的母爱催人落泪。

为了把黑仔培养成“超狼”,紫岚对黑仔跑出洞的做法非但没有阻止,反而认为这是一种勇敢的表现,并鼓励黑仔继续做下去,最终导致黑仔被金雕叼走,成了金雕的一顿美餐。紫岚不知道,要想成为狼王,不仅要有胆魄,更要学会生活。紫岚应该把黑仔劝回洞去,告诉他不要随便出洞,洞外很危险。当然,黑仔长大后,就可以让它出洞了。

在培养蓝魂儿的方面,紫岚犯了同样的一个错误:没让蓝魂儿学会生活。尽管在它的培养下,蓝魂儿身体健壮智勇双全,有很高的捕猎技巧,但是它没有教蓝魂儿认清生活上的陷阱,导致蓝魂儿魂断捕兽夹。紫岚应该从小告诉子女:生活中有很多陷阱,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以免中了圈套。

为了让双毛摆脱自卑心理,紫岚选择了一个十分巧妙的办法:先让双毛体验弱者的悲哀,再让它体验强者的优越感,用了春、夏、秋三个季节的时间,激发了双毛的狼性。在冬天时,双毛向狼王洛戛发起了挑战,但双毛的狼性并没有完全激发,死在了洛戛手上。我认为,紫岚有些太急功近利了,要知道改变一个人的天性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紫岚可以教双毛更多的捕猎技巧,让双毛在捕猎成功的喜悦感中,慢慢地体会强者的快乐,等完全摆脱了自卑心理之后,再向洛戛挑战也不迟。

在女儿媚媚的婚事上,紫岚一意孤行地阻止,甚至杀死了媚媚的未婚夫,导致母女关系破裂、紫岚也流落荒野。在我看来,紫岚应该答应这门婚事。尽管未来的女婿长得不好看,尽管这样可能导致狼王梦的破灭,但它们毕竟是真心相爱,他们一定会给紫岚一个幸福的晚年生活。

虽然紫岚无疑是一匹好狼,但是它的一些做法有些不对头。你认为呢?

草房子第二章读后感

《草房子》里一直回荡着“悲悯”的情怀,《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草房子第二章精选读后感”,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使我其乐无穷的书,它的名字叫《草房子》。书中有几位性格鲜明的人使我印象深刻。调皮可爱的桑桑,清纯柔和的纸月,坚强的杜小康,执着的秦大奶奶……深处困境的杜小康,也不忘学习的重要;年纪轻轻的纸月,就背负起全家人的担子;勇敢的秦大奶奶,为救孩子而落入水中。他们的人与事都在涤荡着我的灵魂,让我为之动容!

其中最让我感动要数杜小康。杜小康原本是村子里家境最富有的小孩,一直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但因他父亲生意投资的失败,一夜间负债累累,一下子从原来童真快乐的孩子变成了忧心忡忡的“思想者”。他的肩膀上,承载了太多太多不应该承受的压力。每当他看着别人有学上,过着快乐的生活。心就隐隐作痛。他渴望读书,渴望获得知识,渴望获得以前的所有。他愁眉苦脸过,他垂头丧气过,他忧愁不安过。可他从未停下步伐,而是像勇士一样,披荆斩棘,勇敢的向前迈进。他用稚嫩的双手毅然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用柔嫩的心灵去感受种种磨难。挫折、困难使他迅速地成长,使他渐渐的领悟了人生,也让他变得更加勇敢了。他的经历让我们看到了他受挫以后的坚强。说起最爱麻油地小学的人,那无非要数秦大奶奶。

秦大奶奶是一个孤单、固执、善良的老人。她曾两次落水:第一次是为了救护一个小女孩,在床上躺了半个月;第二次是去救护学校的一个大南瓜,不幸离开了人世。她一听到小女孩的叫喊,就不假思索地跑了过去,救起小女孩。这个品质是大多数人都无法拥有的。

《草房子》就像一个磁石一样在吸引着我,它不停在敲打着我的心灵。更使我明白了里面人物的个性美。坚强面对现实的杜小康,教会我人生需要挫折与困难才能长大。慈祥的秦大奶奶,教会我要舍己为人。他们一直在指引着我未来前进的方向,使我越走越远。

我看过许多书,有杨红樱的《笑猫日记》、亚米契斯的《爱的教育》、曹文轩的《草房子》、沈石溪的《狼王梦》……在这些经典作品里要说我最喜欢的,莫过于是曹文轩写的长篇纯美小说——《草房子》了。

《草房子》,讲述了在乡下的一个油麻地村里一个叫桑桑的主人公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中的故事。这些故事有既催人泪下又感动人心、有的令人捧腹大笑、有的还表现了大人的纠结的情感、还有儿童的天真活泼……比如:在桑桑得了一种怪病时,故事体现出了父亲的柔情;在指月被首板仓男孩欺负时,桑桑挺身而出保护了她;秦大奶奶很爱这里的花草树木,因为一个南瓜块掉进水里了,秦大奶奶想要拿上来,但不幸坠落而亡了……这些故事在作者曹文轩那细腻的笔下栩栩如生地体现出来,让人读起来津津有味,这是我喜欢的原因。

她魔力般吸引着我——那充满欢声笑语的油麻地小学。油麻地的老师蒋一轮、温幼菊、乔桑、白雀对孩子们好像是与朋友相处,无话不说,几乎没有什么秘密藏在心中。油麻地的学生桑桑、纸月、细马、杜小康,这些乡村孩子开朗、温柔、可爱、活泼,没有人不被他们所感动。秦大奶奶、邱二爷、邱二妈、他们农民的朴实善良,震撼人心。

我不仅被他们的魅力吸引住了,还被故事的情节感动了。我与文中的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当看到桑桑得了怪病时,我怕桑桑会死掉,便在心里默默祈祷,保佑桑桑能够度过难关。我印象最深的是:秦大奶奶奋不顾身地去“救油麻地小学的一个南瓜”只是一个渺小的南瓜,可秦大奶奶却把它当成人似的,跳下去拿,可惜,这么好的一个人为了一个南瓜不醒人世。我是有多么钦佩秦大奶奶的精神。

读完这本书,桑桑的调皮让我难忘,桑桑面对病魔不屈服的精神更是让我铭记于心。

读完《草房子》,我被油麻地的孩子们深深地感动了,他们单纯善良,不怕困难,勇往直前,在一次次的变故中成长为勇敢的少年。

陆鹤是一个有生理残缺的孩子,因为他是个秃子,当大家看到了他总是捂嘴在那里偷偷地嘲笑他,同学们给他起了一个外号:“禿鹤”。

陆鹤本应该是一个活泼开朗的男孩,但因为他有一颗与众不同的脑袋,而被别人嘲笑,所以他很自卑,好强,自尊心也很强。在一次表演上,陆鹤不害怕别人的嘲笑,挺身而出,扮演了一个坏蛋角色,为油麻地小学争得了英誉,他热爱集体的思想,和不怕困难的精神,值得我去学习。

《草房子》中,我还喜欢的角色是桑桑。桑桑是桑乔校长的儿子,他调皮可爱,善良勇敢,乐于助人,所以大家都很喜欢他。当纸月被别人欺负的时候,桑桑勇敢地站出来保护纸月,他的勇气,令我钦佩;当秦大奶奶一个人孤单的时候,也是桑桑陪在秦大奶奶身边,使奶奶有了欢乐,不再孤单;当杜小康家境败落的时候,桑桑陪着杜小康摆地摊,给他鼓励与陪伴,帮助杜小康度过难关;当细马被大家冷落的时候,桑桑主动和细马聊天,玩,帮助细马脱离困境。桑桑帮助的人数不胜数,看来桑桑是一个活泼可爱,乐于助人的男孩。

在学习,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很多困难。这样的时候,我们就应该像《草房子》里面的少年一样,克服各种困难,勇往直前。

暑假里,我曾多次捧起《草房子》这本书来阅读,可谓是对它爱不释手。这本书是由著名儿童作家曹文轩创作的一篇长篇小说,讲述的是20世纪60年代一个感人的故事。他将书中的每个人物都描写的淋漓尽致,如:秃顶的陆鹤,美丽的纸月,喜爱演出的白雀,坚强的杜小康,孝顺的细马,以及顽皮但最后却领悟到生命是深切而唯美的主人公桑桑……故事以油麻地的生活为主线,情节跌宕起伏,趣味盎然,洋溢着一种淳朴的美感,荡漾着一种悲悯的情怀。

妈妈曾问过我,这本书里你最喜欢哪个人物?

我告诉她,故事里最打动我的就是桑桑!

桑桑——淘气可爱的男孩,他是油麻地小学桑校长的儿子。六年的小学生活里,他一路结识了纸月等与他共度六年校园生活的好朋友,他们一起经历了困难、挫折,甚至是痛苦,但他们却迎刃而上,战胜了这些困难。桑桑所经历的这一连串看似平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是他人生的启蒙教育,也让我深受启发。

然而,生活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一个从天而降的厄运,不幸地落在了桑桑的头上——他得了一种怪病,被诊断出得了绝症后,桑桑的爸爸带着桑桑走遍了全国各地,寻访名医,但都一无所获,大家一定都像我一样担心这个调皮的男孩会从此消失在这个世界上吧。一次又一次令人失望的结果,我为桑桑而叹息,但桑桑却很坚强,他变得懂事了,不哭不闹,静静地等待着那一天的到来。就在大家几乎快要绝望的时候,故事有了一个大的转折,爸爸找来了一位“再世华佗”,他的出现,使桑桑得救了!这是一个完美的结局。

故事中,温幼菊老师的那句话:“桑桑,别怕!”,这个坚强有力的词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看到这儿,我的眼角也不禁湿润了。“别怕”为何意?我知道那是一种很温馨,很亲切,很安全的情绪和情怀……犹记我妈妈也曾对我说过好多次“别怕!”当我第一次上台表演的时候,妈妈就会鼓励我说:“宝贝,别怕!你是最棒的!”;当我打针害怕的时候,妈妈会安慰我说:“宝贝,别怕!你是最勇敢的!”;当我第一次进考场紧张的时候,妈妈会肯定第对我说:“宝贝,别怕!你要相信你自己!”;当我因为夜里打雷害怕的时候,妈妈会抱着我,温柔地说:“宝贝,别怕!我会陪在你身边的!”……每一次的“别怕”其实都在告诉我应该勇敢地去面对,不要想着退缩、放弃!如果你经常选择放弃,那你的人生将注定平凡。

读了《草房子》使我懂得了,人的一生都是会遇到困难的,不经历风雨,又怎能见彩虹?梦想与现实的差距总是遥远,没有哪一个人不付出努力就能够成功的。我希望能像桑桑一样,对生活充满信心与希望,相信美的东西无处不在,过一个既充实又快乐的美好童年。

合上这本书,我不禁思绪万千。人们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我心目中的好书就是《草房子》,是著名作家曹文轩的代表作。

本书讲述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的小学生活。在这六年间,桑桑认识了很多人:秃顶的陆鹤,文静的纸月,坚强的杜小康,孝顺的细马……并且,桑桑经历的,或亲眼目睹的故事催人泪下、撼动人心:桑桑与纸月的一段干净透明的感情;不幸少年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壮与坚强;秦大奶奶在生命的最后一刻闪耀的人性光辉;大人们之间充满真情的情感纠葛……这些人和事在当今世界中,显得弥足珍贵、格外感人。

令我印象最深的故事是本书的最后一章《药寮》。其中,讲到桑桑得了鼠疮,他的爸爸桑乔便带着桑桑四处寻医,但都失败了。可桑桑和桑乔并不灰心,依旧坚持寻医,终于找到了一位年老的高手,把桑桑的病治好了。看到这里,我体会到桑乔对桑桑浓浓的父爱,也体会到了他们坚忍不拔的毅力。而现实生活中,人们一遇到困难,就开始回避、退缩,这样往往一事无成。我们要向桑桑和桑乔学习,做一个坚持不懈的人。

我最敬佩的人物是秦大奶奶。她在丈夫秦大去世后,依然坚守着这片土地,与桑乔和政府作斗争。可在她救了学生乔乔之后,她开始与油麻地小学和平共处,接着自愿搬家。最后为了油麻地小学的一只南瓜而付出了生命。就像这次突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无数的医护人员放弃自己的休假、放弃与家人团圆的时间,主动请缨,火速支援湖北地区。一时间,源源不断的物资从各地运往湖北,国人无不为之动容,就连国外的人们也啧啧称赞,这就是大爱。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人家充满温暖。我们应该要用乐观向上的态度去面对生活,这样才会找到更多的温暖与快乐。

《草房子》给我带来了快乐和感动,让我更加珍惜快乐的童年。这真是一部值得我们反复去读的好书!

论语第二章的读后感

孔夫子的《论语》语言艰深,作为一名小学生,我只知道《论语》是一本孔夫子和他的学生们的语录,其它的一概不知。即使人们常说:“半部《论语》,行天下。”但是以前我对它一点也不感兴趣。

我偶然在中央十套科教频道“百家讲坛”栏目看到于丹老师讲《论语》。由于于丹老师讲的太精彩了,从此我每天中午准时收看“百家讲坛”,慢慢地喜欢上了《论语》。

于丹老师告诉我们《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么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生活。每个人的一生中都难免有缺憾和不如意,也许我们无力改变这个事实,而我们可以改变的是看待这些事情的态度。

于丹老师说孔夫子是圣人,圣人就是在他生活的这片土地上最有行动能力、最有人格魅力的人。神圣神圣,神基本上是接近天空的,是像李白那样的人;而圣是接近土地的,是像杜甫那样的人。

孔夫子带给我们的是一种大地上生长的信念,他这样的人一定是从我们的生活里面脱胎生长出来,而不是从天而降的。

听了于丹老师的讲座,我发现《论语》没有很严密的逻辑性,很多是就事论事,里面也很少有长篇大论的文字,几乎每一则语录都很简短。让人一看就明白。其实,无言也是一种教育。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万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阳贷》)这则语录意思是:孔子对他的学生说:“你看,苍天在上,静穆无言,而四季轮转,万物滋生。苍天还需要说话吗?”

是啊,《论语》是一种态度,是一种朴素的、温暖的生活态度。孔夫子正是以此来影响他的弟子。

《论语》的思想精髓就在于把天之大、地之厚的精华融入人的内心,使天、地、人成为一个完美的整体、人的力量因而无比强大。

我们今天也会说,天时、地利、人和就是国家兴旺、事业成功的基础,这是《论语》对我们现代人的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