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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总结(模板14篇)

作者:BW笔侠

通过月工作总结,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在工作中的成果和不足,进而更好地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以下是一些关于月工作总结的实例,通过这些实例,我们可以了解到月工作总结的写作方式和技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村集体资产清查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根据省、市《关于开展全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情况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我们周密组织,认真安排,及时下发文件通知,利用二个月时间对全县的“三资”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现将县自查情况具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10个乡(镇),173个行政村,农业人口35万人,共有60.23万亩耕地,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始终坚持“三权不变、便民高效、民主理财、群众受益”的原则,严格按照“一清三建”的方法步骤来开展工作。高度重视,并下发了《芮城县农村“三资”管理制度》,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一是资金管理情况。各乡(镇)都能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建立了《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村集体收取各项收入时,都使用统一的专用票据;村集体存款各村只有一个帐户,能严格执行帐、款分管,全乡村级财务帐目、资金都是由乡镇会计核算服务中心代管。

二是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清产核资、明晰产权、登记造册,确认其所有权和使用权;村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或变更,资产的购置、变卖、报废等事项,大部分经村民(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一般经村“两委”会议研究。

一是组织实施情况。为保证“三资”清理工作顺利推进,按照省清理工作要求,1、成立了业务指导组,负责对全乡10个乡(镇)的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明确工作职责,切实负起责任。各村也都成立相应的清查小组,各级组织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对一级领导。2、加大宣传力度,我县结合本县实际,注重创新,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切实加大宣传。3、是把握关键,即时间段及清理的内容;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截止目前,各乡(镇)清理工作已经基本到位,并建立“三资”台账。

二是清理核查农村集体“三资”情况。由乡(镇)组成的“三资”清查小组,按照清理核查的范围全面进行核查,如实填报核查结果,并将这些数据通过召开会议、张贴在公开栏上等方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各村的“三资”情况进行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每册台账一式两份,一份由村委会保管,一份由乡“三资”会计核算服务中心保管。到目前,全县173个行政村已全面完成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任务,已全部实现“三资”计算机管理,建立了市、县、乡三级联网信息化监管平台。据统计,村集体债权总额42101.66万元,村集体债务12283.11万元,村集体资金账面余额2964.95万元,村集体资产折价26619.97万元,资源总量95.35万亩(农用地70.07万亩,其中:耕地60.23万亩,建设用地15.36万亩,未利用地9.92万亩)村集体经济合同总件数3413件,经济合同金额2774.69万元,查处案件数量2件,处理人数2人,涉案金额8万元,其中:收回违纪违法案件金额8万元。

三是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各村都建立了《农村集体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农村集体收入管理制度》、《农村集体支出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费用管理制度》、《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等监管制度,制定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的业务流程图。

二、取得成效。

一是规范了财务管理,有效堵塞了管理上的漏洞。使会计基础工作得到加强,村级财务和村级资产、资源管理有序,收支清晰,杜绝了暗箱操作和违规操作,控制了乱报销、乱开支行为,防止了集体资产的流失。

二是摸清了农村集体“三资”现状。通过核实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摸清了村集体家底,进一步理顺了村级财务关系,各乡(镇)根据“三资”清理核实结果建立健全了“三资”台账,为规范管理村级财务,按程序发包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搭建了规范村级“三资”管理的平台。逐步建立健全了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及审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结合各村实际确定了各村的财务审批权限,加强了对村集体资金的管理;对村集体资产、资源实行联合协管和招投标制度,规范操作程序,确保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

四是化解了社会矛盾。由于我们对资金实行了有效监管,减少了集体资金的流失,对资产资源的透明处置阳光操作,广大人民群众非常满意,干群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少,一些历史遗留的问题也逐步得到解决,农村的信访量有所减少,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五是奠定了预防村干部腐败的基础。通过对村集体三资的清理,摸清家底并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加强管理,能够有效杜绝农业承发包和资金体外循环漏洞,减少村干部职务违纪的机会,为预防村干部腐败奠定了基础。

三、存在问题。

二是村领导班子换届账务交接不彻底,还存在断头账现象;。

三是乡镇农经中心人员力量薄弱,主要表现在:1、年龄偏大、知识层次低,对农村财务和计算机知识掌握欠缺;2、工作量大,但工资待遇比较偏低;3、人员配备较少,难以满足日常工作需要。

四、整改意见。

1、完善制度,规范操作。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原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公开等相关制度,充分利用农村“三资”计算机网络监管平台,利用现代信息平台技术提高“三资”管理水平。

2、加强培训,提高业务。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将财会、招投标、公有资产监管等制度、操作规程等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

3、严明纪律,加大查处。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开展案件查处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大查处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坐支、挪用、贪污、买标、串标、处置不当、分配不公平等方面的案件,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村级“三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我们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通过这次清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三资”管理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上级要求为准则,扎实做好“三资”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利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农村集体资产清查自查报告

(12月30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资产权属。

第三章资产运营。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五章股份合作。

第六章产权交易。

第七章审计监督。

第八章保障措施。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巩固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村集体资产,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资产,包括资源性、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产。

本条例所称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是指《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规定的村经济合作社及其社员,以及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造后成立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及其社员股东。

第三条农村集体资产是农业合作化和农民群众劳动积累的成果,承担稳定与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共同富裕等功能。

第四条对农村集体资产按照合作制原则实行民主管理,其经营收益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共同享有,并依照本条例规定和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分配。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保障妇女在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及收益分配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保护农村集体资产不受侵犯、维护农村集体资产正常运行的权利和义务。

农村集体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平调、破坏。

第五条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代表全体成员对农村集体资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承担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分配等职能。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领导、支持和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履行职能。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和社区协商,为农村社区事业发展提供物质支持。

村集体经济组织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分别承担农村集体资产的日常管理和内部监督工作,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负责。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资产与财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实行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保障本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尚未建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暂由村民委员会代表全体成员行使。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监督与指导体系,制定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加大财政投入,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监督责任主体,应当确定专门机构和工作人员负责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监督、指导服务和权益维护等工作,所需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监督。农业主管部门所属的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承担日常具体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监察、民政、财政、审计、国土资源、水利、林业、文化、海洋与渔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监督工作。

第二章资产权属。

(四)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其他有形和无形资产。

村集体经济组织接受社会资助、捐赠和财政直接补助所形成的资产,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进行界定确认。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不动产登记有关规定,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房屋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予以登记。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资产登记制度,定期清查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资产,如实登记资产存量及变动情况,做到资产明晰、账实相符。对报废的资产,应当按照规定程序予以核销。

对实行承包和租赁经营的资产,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登记承包人、承租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以及承包、租赁的期限、收益等情况。

第十条农村集体土地依法被征收为国有土地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偿外,还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面积的一定比例,为被征地村安排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或者以留用地指标折算为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等形式予以补偿。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前款规定的留用地或者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等形式的补偿应当用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不得直接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留用地的使用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十一条因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并、分立需要调整农村集体资产权属,或者因村集体经济组织终止需要处分农村集体资产的,应当尊重有关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意愿,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大会授权的成员代表大会应到成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并、分立、终止的程序依照《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的规定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并、分立或者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调整农村集体资产权属和处分农村集体资产不得损害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资产运营。

第十二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考核和风险控制等制度。

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村集体资产可以直接经营,也可以采取发包、租赁、合资、合作等方式经营。

第十三条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由本集体经济组织选举、任命或者聘任:

(一)有良好的品行和信誉;。

(三)有能够正常履职的时间和身体条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需要配备农村集体资产专管员,负责集体资产的统计、登记和财务报账、财务会计档案保管等事务。

第十四条单位和个人经营或者使用农村集体资产的,应当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书面合同,合理确定合同期限、标的,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每年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听取、审查村集体经济组织执行机构关于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工作报告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监督机构关于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监督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农村集体资产年度经营管理和制度建设等重大事项。

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行使前款规定职能的,应当取得成员大会的授权。

第十六条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不得以本集体资产为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村集体经济组织捐款捐助或者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摊派。

第十七条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活动中的下列事项,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大会授权的成员代表大会应到成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年度财务预决算、收益分配和非生产性支出方案;。

(二)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方式、经营目标及重大经营事项的确定和变更;。

(三)重大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较大数额的举债;。

(四)出借集体资金;。

(五)集体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

(六)留用地和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的使用;。

(七)宅基地的分配;。

(八)依法进行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九)涉及本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前款所列事项的表决过程应当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监督机构全程监督。其中,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事项在提请表决前,还应当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执行机构说明可能造成的风险。

重大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较大数额举债等具体数额标准,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民主决策程序予以确定。

第十八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合理控制债务规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需要和债务偿还能力,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债务规模设置警戒线,并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发布预警信息,提示债务超过警戒线可能造成的风险。

第十九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其出资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和相应的经营管理权利。

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其独资、控股、参股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应当通过制定、参与制定该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章程的方式,建立权责明确的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维护本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权益。

第二十条调整农村集体资产权属、开展股份合作以及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事项的实施方案,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民主决策程序交付表决前,应当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进行公示,征求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十五日。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二十一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和会计制度。

村集体经济组织因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经济业务取得的原始凭证,应当为财政、税务和农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票据。

第二十二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只能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除土地补偿费专门账户外,不得开设其他专用或者临时账户。

村集体经济组织开设一般账户及开设一般账户的数量,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大会授权的成员代表大会应到成员过半数确定。开设的一般账户基本信息及数量,应当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委托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公开招投标,确定存储本集体经济组织大额存款的商业银行。

第二十三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保证财务会计资料的完整和真实。农村集体资产专管员或者其他相关经营管理人员调整的,财务会计资料和财务印章应当及时移交。

第二十四条推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委托乡镇会计代理机构或者其他会计代理机构代理会计业务。

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会计代理机构代理会计业务的,应当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会计代理机构应当配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

第二十五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保障其成员对本集体资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的知情权、监督权。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月或者按季度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开财务明细账目;发生重大财务事项的,应当自重大财务事项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重大财务事项的标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村集体经济组织监督机构应当履行民主理财的监督职能,对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和财务收支进行审查,及时公布审查情况。

第五章股份合作。

第二十六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通过股份合作形式,明确其成员对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占有和收益分配权利。

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造后,仍为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成员的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第二十七条推行将农村集体资产中的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村集体资产中的非经营性资产应当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供公益性服务,可以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鼓励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采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方式,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实行适度规模经营。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依法入市的,其入市收益作为集体资产可以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不得直接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第二十八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股份合作,应当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男女平等、群众认可的原则,进行清产核资、界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并设置和量化股权。

股份合作实施方案依照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征求意见后,应当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合法性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方案,应当告知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修改。

经审查认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方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应到成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通过后的实施方案应当报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第二十九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造后,由县(市、区)人民政府颁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证明书。

已经办理工商登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证明书向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尚未办理工商登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证明书向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

第三十条折股量化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村集体资产股权,为农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的依据,可以依法继承。

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限于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村集体经济组织每个成员通过折股量化和转让持有的农村集体资产股权不得超过本组织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三。本条例施行前已经通过折股量化和转让持有的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纳入本条规定的比例核算;超过规定比例的部分可以继续持有,但不得再通过折股量化或者转让增加持有的比例。

第三十一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展股份合作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姓名及其股权等信息,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上予以记载。农村集体资产股权依法继承、转让的,记载的相关信息应当及时予以变更。

第三十二条农村集体资产当年的净收益应当在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后实行按股分红。公积金、公益金合计提取的比例不得低于净收益的百分之三十。公积金主要用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生产、转增资本、弥补亏损等,公益金主要用于村级公共开支。

第三十三条已撤村建居且符合下列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照《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规定的程序予以终止: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全部被征收;。

(二)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部纳入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

(三)农村社区全部划入城镇建成区;。

(四)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城乡一体化和均等化。

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本条例规定终止的,可以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章产权交易。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制定交易规则和管理办法,支持和监督资产评估、担保、公证等中介机构参与农村产权交易服务。

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应当建立健全业务受理、信息发布、交易签约、交易中(终)止、交易(合同)鉴证、档案管理等制度,保障农村集体资产公开、公平、公正交易。

第三十五条达到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标的额的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应当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公开进行。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农村集体资产评估:

(一)以入股、合资、合作等方式经营农村集体资产的;。

(三)因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并、分立需要调整农村集体资产权属的;。

(四)因村集体经济组织终止需要处分农村集体资产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进行农村集体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农村集体资产评估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

评估机构的确定应当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大会授权的成员代表大会应到成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农村集体资产评估结果应当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十五日。

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大会授权的成员代表大会应到成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对农村集体资产设定保留价,并可以确定评估结果低于保留价的,暂停本条例第三十六条所列事项的实施。

第七章审计监督。

第三十八条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审计业务指导。

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审计。

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建立内部审计机构,组织开展审计工作。

第三十九条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一)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

(二)资产、负债、损益和收益分配;。

(三)承包、租赁、转让等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四)集体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

(五)公积金、公益金等农村集体专项资金的提取和使用;。

(六)重大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及非生产性支出;。

(七)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目标和离任经济责任;。

(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审计机关指定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四十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责任制,及时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审计整改情况向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

除依法不应公开的外,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开。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公共资金情况的审计监督。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可以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八章保障措施。

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加大对村级组织运转、村级公共事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维护的转移支付力度。以政府投入推动的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项目,不得强制村集体经济组织安排配套资金。

第四十三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乡镇会计代理机构的办公条件、人员工资等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有条件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确定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的会计代理机构。

乡镇会计代理机构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确定的会计代理机构,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会计代理服务,不得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取费用。

第四十四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名称变更或者合并、分立等原因办理非交易性质的产权变更手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免收产权变更登记的相关费用。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民主决策程序,以本集体资产为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由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未经民主决策程序,以本集体资产为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由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对相关经营管理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强制村集体经济组织捐款捐助或者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摊派的,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未建立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或者不移交财务会计资料、财务印章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限期改正;经责令移交仍拒不移交有关财务会计资料、财务印章的,由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未按时公开财务明细账目或者未按时公布重大财务事项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第三十七条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行使相关经营管理职能时未履行民主决策程序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限期改正,由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对相关经营管理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五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的,由有权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村集体经济组织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是指《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规定的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以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和监事会。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和成员代表大会应到成员,是指有表决权的全体成员或者全体成员代表。

(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依法、自愿、公平、公正以及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权同价的原则,以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方式发生转移的行为。

第五十二条本条例第四十六条至第四十九条及相应行为规范的规定,适用于乡镇(街道)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内集体经济组织;本条例的其他条款,乡镇(街道)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内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参照执行。

第五十三条本条例自5月1日起施行。

农村集体资产清查自查报告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村集体资产,是指属于乡(镇)、村集体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的资产。

本条例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乡(镇)、村农民以生产资料及其它资产集体所有制形式建立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资产管理。

第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其所有的集体资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保护集体资产的权利和义务。

未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的村,可以由村民委员会行使集体资产的管理职能。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经)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统一指导和监督。

各级人民政府乡镇企业、土地、水利、林业、畜牧、水产和农机等部门,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协调下,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有关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所属的农村经济管理机构是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的具体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集体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活动进行指导、检查、审计和监督;。

(四)负责集体资产的统计和产权登记工作;。

(六)依法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考核和任职资格审查;。

(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其他职责。

(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水面和滩涂等自然资源;。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现金、存款、有价证券;。

(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

第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集体资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挪用、私分、损坏、挥霍浪费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平调农村集体资产,以及非法用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担保。

第九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变更或者终止集体资产所有权,其集体资产数额较大的,须经其成员会议或者其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并在集体资产所有权取得、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乡(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机构备案。

前款规定集体资产数额较大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条对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的认定产生纠纷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协调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农村集体资产清查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发[]51号)精神,确保全区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一、清查目的。

(一)全面摸清底数。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本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编制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准日。此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从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各单位应以统一时间点实行倒轧帐的办法进行资产盘存和清查。

(二)清查范围。

1、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有关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但行政事业单位须根据有关规定填报相关数据。

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财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

四、组织实施。

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从3月开始,205月底基本完成。具体步骤如下:

(一)单位自查阶段(年3月1日至2007年3月30日)。各单位成立资产清查机构,抽调人员,制订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并报财政部门备案。各单位组织自查。

(二)复查审计阶段(2007年3月31日至2007年4月20日)。主管部门组织复查或抽查,财政部门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部分单位进行专项审计。

(三)汇总报告阶段(2007年4月21日至2007年5月1日)。单位向主管部门报送资产清查结果报告。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工作报告、汇总报表及所属单位基础表数据报表等,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介质数据。各单位和主管部门将资产清查结果统计表汇总报财政部门。

(四)资产核实阶段(2007年5月2日至2007年5月31日)。各清查单位、主管部门将根据资产核实有关规定,在财政部门确定的权限范围内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各单位根据核实批复文件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并办理相关的资产管理手续。

五、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此次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经区政府同意成立“市埇桥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本级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内,联系电话:3025303。

区直各行政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主管部门应将组织机构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六、工作要求。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按照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各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首先由部门(单位)进行自查,各部门(单位)向财政部门上报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应当包括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参与此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由财政部门统一确定。

(一)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建立过做联系和工作报告制度,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行政事业单位要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做到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表相符、帐实相符,不重不漏,清查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经过清查的固定资产,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帐卡。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奠定基础。要建立完善的'资产公示制度,通过单位内部网站、公示栏等方式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公示。要结合资产管理的现状,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要积极配合社会中介机构工作,提供专项核查审计必须的资料和线索,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

(三)各主管部门要组织所属单位做好资产清查工作,要及时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动员、培训工作,组织力量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自查结果进行认真复核,切实做好资产清查结果的审核、汇总和分析工作。要建立咨询举报电话,接受单位、个人反映资产清查情况和问题,跟踪资产清查进展和质量情况。

(四)严肃纪律。各单位主管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在这次国有资产清查过程中,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资产清查期间,区政府将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通报,并组织开展资产清查结果的监督检查,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农村集体资产清查自查报告

__区农村农业局经管站: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的函》(_农函〔20__〕_号)文件精神,根据仓农〔20__〕_号文件要求,以福建海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查报告及各村上报的清产资料为依据,自20__年5月起,__镇全面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检查验收工作。

一、检查验收范围。

二、检查内容。

此次检查围绕摸清集体家底、理清产权权属、管好集体资产的目标要求,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情况,主要对以下五方面内容进行验收评分。

1.检查对象及内容。本辖区范围内所有村、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全部纳入清查对象。以福建海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查报告及会计账簿为依据,对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全面进行清查核实。检查各村是否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进行填报;是否做到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审核严格,账务处理是否规范;填报的资产负债汇总表是否与农经统计年报数据相衔接;资源性资产清査登记汇总表是否与国土调查等数据相衔接。

2.明确产权归属情况。主要包括:自查各村是否将集体资产中央有关政策,将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确权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各村是否建立健全集体资产权属界定集体资产价值评估制度。

3.纳入平台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各村集体产清查数据是否于20__年5月15日前准确完整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__会计中心、__经管站是否按时完成清产核资数据审核、校验、上报等工作。

4.规范操作程序情况。主要包括:各村于20__年3月底均已成立村集体经济专门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并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公示,同时向全体经济组织成员授权的村民代表大会确认;对盘盈、盘亏、报废或毁损的资产按程序申报处置;对清查出的账外资产按程序纳入账内核算;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或无法支付的债务按程序核销。集体资产按照资产类别登记入账,实行资产账管理;由会计中心和经管人员认真指导、审核、报区、镇经管部门备案。

5.工作保障情况及成效。主要包括:我镇20__年3月6日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赵旭宇同志为组长的__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以镇长翁强同志为组长的__镇清产核资工作小组,抽调了班子成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精干的干部组成。为此项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制定了__镇《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_仓城〔20__〕_号)、《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工作方案》(_仓城〔20__〕_号)等相关方案。加强动员培训,我镇相继用以会代训形式、专题培训形式,于3月15日及4月12日组织各村书记、主任、经办人员、代理会计等有关人员,并邀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离任审计和清产核资专题培训班、请律师事务所开展法律政策专题培训会2场专题培训。充分宣传发动,我镇各村制作了25面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专项宣传栏安装在各村的显要位置,并将有关政策、相关机构人员、需要开展的工作等在宣传栏中进行公示宣传。__镇经管站印制了25700份公开信及54张vcd发放到农户,提高了群众对这项工作的知晓面和支持率。在资金保障方面,在上级配套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我镇前期宣传、培训等经费我镇均先行垫付,确保工作能按进度开展。__镇每个村安排8万元清产核资和产权改革工作经费,__镇会计中心和经管站每周两天下村督导、指导清产工作,同时每个村安排4000元经费聘请福建海峡会计师事务所对各村填报清查表及各项程序进行核对指导,及时对清产核资工作中发现的问題进行妥善处理,对清查结果进行公示,并进行民主程序。

三、自查验收。

在附件海峡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后,__镇再次组成以翁强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郑孔发同志为副组长、由经管站、会计中心为成员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组,对各村(社)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进行自查验收,全镇25村全部合格通过自查验收,形成__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自查报告,并经镇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

农村集体资产清查自查报告

根据陈仓区资产清查工作的相关制度、政策和要求,我单位已全面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报告如下:

1、积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校领导要求涉及资产管理的人员尽快熟悉资产清查文件及相关资料,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

切实摸清本单位固定资产的总量与结构,比较全面地掌握了本单位资产分布与结构,为提高资产的有效使用率提供了基础数据。清查前资产868602元,清查后本单位资产875802元。

通过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我们发现本单位在资产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我单位会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从而改正问题。

农村集体资产清查通知范文优选

为了全面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促进资产合理配置,进一步摸清市卫生*“家底”,夯实财政财务管理基础,实现资产动态管理、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合财资[20xx]264号)和《20xx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市卫生*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市卫生*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市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查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完善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三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与国库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准日。以20x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20xx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分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

(一)市卫生*组织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20xx年已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的,可在20xx年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统一要求上报。

(二)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的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市卫生*,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市卫生*、市财政局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四)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五)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市卫计委机关、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应当依据《层转*关于印发的通知》(合财资[20xx]262号)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批复。

根据《转发*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时间要求。本次资产清查于20xx年3月至20xx年6月底在委机关和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范围内开展。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应于20xx年6月15日之前,将本单位正式文件、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和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材料纸质和电子版报至委财务审计处,委财务审计处对所属单位资产清查情况进行全面审核汇总后并于6月31日前报市财政局。

(二)具体步骤。

1、制定方案。根据《转发*关于印发的通知》和资产清查的要求,市卫生*组织所属单位具体实施清查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制定资产清查实施方案,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各单位法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2、单位自查。根据《转发*关于印发的通知》和资产清查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3、主管审核。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自查工作完成后,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资产清查自查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并对本部门资产清查结果负责。

4、汇总报送。市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应于20xx年6月15日之前,将相关材料报至委财务审计处,委财务审计处对所属单位资产清查情况进行全面审核汇总后并于6月31日前报市财政局。

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除统一配发的资产清查软件、资料等外,各级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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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霍邱县财政局(*)转发*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单位已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白莲乡*拥有独立编制机构数3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行政编制人员26人,事业编制18人,退休人员17人。

本次资产清查以20xx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清查范围为乡*及“三权”在下的乡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我乡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我乡组织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杨忠敏乡长任组长,副乡长范寿红任副组长,办公室、财政所、农经、计生、民政等负责同志为成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公务活动的物质基础,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乡*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实,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全面开展了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摸清了各类国有资产状况、财务状况,摸清国有资产存量、结构及分布。我乡虽然在国有资产管理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体制、规章制度等不完善,仍存在较多薄弱环节和问题,这阻碍了国有资产管理朝着良性循环的轨道健康发展。

通过资产清查,全乡共核实固定资产2930752元;无形资产4860000元(为乡*及事业单位用地);流动资产元,其中其他应收款元;资产总额元;流动负债元,全部为其他应付款;资产基金元,无资产盘盈、资产损失。

在清查过程中也存在着国有资产管理认识理念淡薄,资产管理意识淡薄,职责不清。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薄弱。主要体现在闲置浪费、使用效率低下、配置不均,使用不公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乡在以后的资产管理工作中将从三个方面来进行改进,一是从思想认识着手,加强领导责任。二是从规范管理着手,加强制度建设。三是确保健康运行,加强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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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资产清查以20xx年xx月xx日为清查基准日,清查范围为乡*及“三权”在下的乡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我乡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我乡组织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杨忠敏乡长任组长,副乡长范寿红任副组长,办公室、财政所、农经、计生、民政等负责同志为成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公务活动的物质基础,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乡*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实,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全面开展了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摸清了各类国有资产状况、财务状况,摸清国有资产存量、结构及分布。我乡虽然在国有资产管理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体制、规章制度等不完善,仍存在较多薄弱环节和问题,这阻碍了国有资产管理朝着良性循环的轨道健康发展。

通过资产清查,全乡共核实固定资产xxxxxx元;无形资产xxxxxx元(为乡*及事业单位用地);流动资产xxxxxx元,其中其他应收款xxxxxx元;资产总额xxxxxx元;流动负债xxxxxx元,全部为其他应付款;资产基金xxxxxx元,无资产盘盈、资产损失。

在清查过程中也存在着国有资产管理认识理念淡薄,资产管理意识淡薄,职责不清。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薄弱。主要体现在闲置浪费、使用效率低下、配置不均,使用不公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乡在以后的资产管理工作中将从三个方面来进行改进:

一是从思想认识着手,加强领导责任。

二是从规范管理着手,加强制度建设。

三是确保健康运行,加强风险控制。

农村集体资产清查通知范文优选

为进一步规范香山街道镇村两级集体资产的发包、租赁等管理和交易行为,确保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公*、公正、公开,增加农村集体资产收益,提高村民收入,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交易服务*台建设试点方案。

一、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交易服务*台组建意义和工作目标。

(一)组建意义。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做到群众明白、干部清白,确保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公*、公开、公正、透明,实现资产保值增值,有效减少因集体资产交易不够公*、公开而造成群众*事件发生,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加大资产管理力度,引导集体资产逐步走向市场化管理;增加集体资产收益,实现收益最大化,不断提高群众收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二、纳入集体资产管理交易服务中心管理和交易的资产范围。

街道、村(社区)两级集体资产在资产所有权不变,信息、招租主体不变,签订合同主体不变,追收投包款、租赁款责任不变,收益分配制度不变的前提下,所有资产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服务中心管理和交易。包括:街道、村(社区)两级所有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

三、集体资产管理交易服务中心功能。

(一)台帐动态管理;

(二)交易信息;

(三)资格审查与组织交易;

(四)组织合同鉴证;

(五)审核监督;

(六)档案管理。

四、集体资产管理交易服务中心组建工作任务。

(一)建立和完善集体资产动态管理台帐。指导督促各集体经济*资产信息录入电脑系统与资产变动情况及时进行变更登记,建立镇村两级资产登记台帐,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实时反映资产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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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xx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的紧急通知》(琼国税发〔20xx〕235号)文件要求,我局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经过全面清理检查,截至20xx年9月30日,我局拥有固定资产共计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土地、房屋及构筑物类资产总建筑面积*方米,价款总额元。

(二)通用设备类资产总额元,其中:台式计算机74台,金额363560元;便携式计算机26台,金额182542元;汽车类8辆,金额1254411元;打印机56台,金额213076元;空调设备41台,金额为220656元;扫描仪38部(包括手持扫描枪),金额104044元;摩托车34辆,金额202020元;电动自行车1辆,金额4550元。

(三)专用设备类资产总额元,其中:体育设备6台,金额元;其他专用设备1台,金额6360元。

(四)办公家具、用具类资产总额元,其中:文件柜3组,金额2150元;保险柜2个,金额11600元;厨房用具5套,金额7520元;沙发31套,金额69503元;台、桌类98张,金额205160元;椅凳类56张,金额31230元;其他固定资产3件,金额元。

(一)成立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为扎实开展此次固定资产清理检查工作,我局迅速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财务的局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信息中心、监察室等部门有关人员为成员的资产清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联合清理工作方案,确保清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

(二)仔细核对相关账证。清理过程中,工作小组成员认真检查各类固定资产登记卡、登记台账等账证资料,核对资产管理卡片与会计账簿,收集与资产清理有关的数据,按卡片、会计凭证、原始凭证有序规整,核实账、卡是否一致。

(三)扎实开展实地核查。为重点做好实物清点工作,我局工作组的成员深入各部门,逐一对照固定资产台账进行实物清点,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台账、卡片登记有出入的地方进行修改,对未做登记的固定资产进行补登记,确保帐实相符。

(四)核查资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在清理过程中,我局重点对固定资产的采购、领用、移交和报废等工作进行自查,检查固定资产卡片是否及时制作,各部门、人员领用固定资产的手续是否完备,报废是否按照规定手续进行处理。

通过此次清理检查工作,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固定资产的管理,同时也发现了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信息更新不及时。主要是人员岗位变动时,有的部门未能履行移交手续或及时告知资产管理部门,导致资产卡片信息更新不及时。

(二)资产调拨手续不完备。主要为省局与我局之间调拨资产的口子多,调拨手续不完备,导致部分资产部无法登记入账,容易造成资产管理上的漏洞。

(三)资产报废处置不及时。由于固定资产管理员更换较频,前后工作脱节,导致许多达到报废年限标准或严重损害且无修复价值的固定资产,没有及时处置,致使我局资产账面价值大,但资产实际使用率不高。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针对目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使用台账,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管理职责;加大对闲置房产的管理力度,定期开展巡查与清扫工作,谨防出现安全隐患。

(二)加强固定资产的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存量、增量以及入账情况,认真做好资产登记管理工作,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核对账、卡、物,确保账账、账卡、账物相符。

(三)及时处置报废资产。根据清理检查结果,对达到使用年限标准且损毁无用的资产,严格履行资产报废审批手续,依法依规进行处置,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农村集体资产清查通知范文优选

根据*、省、市财政管理部门和市科技局资产清查的相关制度、政策,我单位已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并经主审所经纬会计师事务所的资产清查的专项审计,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产清查基准日:根据*《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51号)要求,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基准日统一确定为12月31日。

(二)资产清查范围:对市建材所12月31日单位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

(三)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在清查前,认真执行有关资产清查的制度规定,学习相关文件,首先,我所成立了由李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具体负责资产清查日常工作的办公室(以下简称“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和“资产清查办公室”)。并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资产清查政策、制度及相关文件,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其次,组织人员按照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了资产清查自查工作。主要对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1)基本情况清理主要包括: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预算代码、单位户数、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等;(2)账务清理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对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核对和清理,以及对各项内部资金往来情况的全面核对和清理,达到了账账相符、账证相符,确保了单位账务的完整、准确和真实;(3)财产清查是对各项资产和收入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财产清查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主要对单位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负债以及单位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查。

(四)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问题:

在清查中,做到清查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了“家底”;对清查核实的固定资产,已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了固定资产明细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损失和资金挂账等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问题,提出了处理建议,已专项上报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经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第二次讨论通过,最终确认资产损失共696423。36元,其中流动资产损失536825。55元,固定资产损失159597。81元;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据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分类整理并收集了合法证据,以备中介机构进行鉴证;填制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编制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等清查报表资料,撰写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并将清查结果在本单位进行了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资产清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未认真清理产成品,未整顿实物管理现场。

(一)单位清查出的资产损失情况:经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第二次讨论通过,最终确认资产损失共696423。36元,其中流动资产损失536825。55元,固定资产损失159597。81元。

(二)经经纬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确认资产损失共696423。36元,其中流动资产损失536825。55元,固定资产损失159597。81元。(详见专项审计报告)。

(一)存在的实际问题:

1、未建立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

2、未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维护资产;

3、实物资产堆放杂乱,未认真清理资产,未整顿实物管理现场;

4、帐务处理不及时。

(二)原因分析:

1、单位科技产品停产多年,因资金困难,未及时对资产进行维修和维护;

2、未建立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

(三)改进措施:

1、建立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

2、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维护资产;

3、认真清理资产并整顿实物管理现场;

4、及时按规定程序处理帐务。

农村集体资产清查自查报告

20xx年10月16日,由大庆油田教育中心资产科科长亲自带队,铁人小学资深资产员等4人。来到我校进行20xx年度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检查。20xx年资产检查时,我们正搬迁中。上级领导没有看到,所以今年头一个就来我们家。

对于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低值易耗品管理,校领导一直非常重视。自20xx年5月上级宣布两校合并后。校长多次召开专项会议,布置搬迁工作外,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调对于公共财物要严格管理。

我自今年5月中与大张交接后。即开始按中心下发资产清查细则挨项落实。

(1)按校长要求“地毯式”的。对各处各组各室公共物品,按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分别进行了逐一登记。6至7月一次,9月开学后,又对重点部室再次核对梳理。

(2)核对中油资产管理6.0、7.0系统及黑龙江省固定资产管理系统里固定资产数据。学习管理软件操作。

(3)粘贴管理标签。

(4)按中心细则要求一项一项形成文字材料,分类装订。准备迎检。

中心下发检查时间表上,10月16日检查开始,咱们是第一天第二家。第一家是27中学。谁知16号早上学区通知第四检查组直接奔咱这儿来了,而且带队是科长。

检查材料,心有点底儿。按中心要求的都有,实物,有各别的的我没有看到在哪存放着,谁负责保管着。

头一家检查吃亏,按细则只要查50件资产,30个低值易耗品。由岩龙,老马,宝哥带着三位的老师,实地查看的怕不下300件。

材料上领导们提出不少问题。好在大家都熟,打分上都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下面检查同志们给出的是92.8分,满分是98分,不是百分。科长审查时,又加扣一分。于是16号上晚上中心网络公文公示咱们是91.8分。粗看在第一天检查中咱们居中,细研究,第四组其它两个都比咱们分高。经与其它学校资产员交流学习。我校固定资产管理上需要改进的地方真的很多。

首先管理理念上,从前检查,只要资产员自己忙活一阵子就行。现在呢,个人能力再大也不行。此项工作需要多方配合。

(1)信息办:迎接检查,需要有信息办的政府采购计划,耗材合同书,微机、打印机及其它资产分配保管记录。微机教师提供的微机上机记录,实验教师提供的实验记录。没有的话扣分。

(2)后勤处:提供楼房维修记录,车辆维修记录,车辆运转记录。没有的话扣分。

(3)采购组:提供3-9月物资采购计划,如果有购低值易耗品的话,就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没有纳入管理的扣分。

(4)库房提供出入库凭证。

(5)重点部、室,固定资产摆放有要求。要整齐要清洁。咱们学校微机室网络室因上级微机桌到的晚,五位同志加班加点工作,才把三个微机室建立运行起来。目前微机二室还差10台电脑。因为要维修。所以有些就直接摆在地中间了。其它还个别办公室东西乱。另检查组提出咱们老师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拿到办公室用不合适。如果是市里检查的话,不好解释。这些领导们只是提了一句,倒是没有扣分。

其次,管理材料上。虽然自以为很充分,但按杨科长说“工作是没少作,有些没干到点上。”

(1)固定资产标签,我是按上半年要求做的双编码标签。结果清查前通知要加上学校自编码,形成三编码标签。并要求在资产分布图上标出来。这个时间确实来不及。只好20xx年改正。

(2)低值易耗品没有找到台帐,这个我打印出来了。检查时翻乱了没找到。其实就是找到了也是不准确的。个别的房间因老师们都忙着,我没认真清点。这项工作我做的不细。

(3)标签卡片个别的没帖到。我自己知道还有不少个实物和标签不符的。

(4)资产分布图不美观。

(5)清查记录上责任人签字有代签的。如果以后有不认帐的就麻烦了。

(6)老旧资产应该申请报废。我校现有的同禧933、p4-1.6,p4-2.0等微机。还有老打印机老录放机等都到了报废期。另外还有电视机、dvd等闲置中。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为确保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制定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意义。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国家财政部、河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国有资产是学校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是全面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必要举措,对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工作目标。

1.澄清家底。对学校固定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状况,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2.规范管理。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及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3.完善制度。针对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查找问题原因、理清工作思路、提出整改意见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使国有资产配置合理、使用高效、安全完整。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

各院(部)和校直各单位要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组。

四、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本次固定资产清查以20xx年12月31日为清查基准日。

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是应列入及已列入学校管理的资产。道路、管网、树木等不在此次清查范围。

五、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实施,按照“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

(一)准备阶段。考察兄弟院校、购买管理软件、制定实施方案。

(二)动员阶段。20xx年5月2日—5月5日,召开动员大会,动员布置全校资产清查工作。

(三)自查阶段。20xx年5月6日—5月25日,各部门、各单位自查。各部门、各单位从校园网下载清查表格,按照要求清查本部门、单位资产并如实填写各种表格。在清查工作中,要做到以账查物、以物对账。各学院(部)公费购置的图书,由学院(部)统计后报图书馆统一汇总。各部门将固定资产清查的结果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国有资产办公室(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四)核查阶段。20xx年5月26日—6月30日。

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组,根据学校财务处报账发票和总务处及实验室建设与实验设备管理处登记的单据对各部门上报的统计结果进行逐一清查核对。

(五)整改总结阶段:20xx年9月—10月。

汇总各种数据并输入计算机,对学校国有资产实行网络信息化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写出清查报告,在全校处级干部会议上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有关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固定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

2.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动员,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3.严肃纪律。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相关法纪政纪处理。

农村集体资产清查通知范文优选

我院的资产管理工作在各位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正确指导下得到了顺利的开展,在各位资产管理员的大力配合下,资产管理工作又迈上了新的台阶,这与在座的各位是密不可分的。根据学院黄科职办[20xx]04号文件的要求,每学年期末对全院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现将我院本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总结情况汇报如下:

学院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从20xx年x月中旬至12月x日止,各单位的资产管理员以学校的固定资产账目为基础,对本单位在用、停用、调拨、报废、借出固定资产进行核对,同时对账外资产进行登记入账。资产管理科再会同财务处人员对各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真正使检查工作做到“见物就查、以物对账、以账查物、以物查签、是账就清、查数量、查状态、查责任人、查地点、查账外物”,对于错贴、重贴、漏贴资产,及时纠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资产条码签检查结果的真实完整、准确无误。做到检查全面彻底,一账一物、一物一签、不重不漏、达到账实相符。通过这次检查,发现极个别部门对资产的去向不明确,责任意识不强,导致资产管理不善。20xx年我院新增教学仪器设备2994466元,行政办公设备276528元,后勤生活设备296836元。今年资产管理科办理内部调拨单48份,报废处理单24份,日常安全卫生检查20余次。

1、通过清查,及时掌握固定资产变动情况,特别是加强资产的处臵和闲臵管理。

2、通过清查,掌握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力度,健全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责任。

3、通过清查,建立健全学校和各部门资产明细账,并且了解各部门资产管理员人员变动情况,以便资产管理科在日常的管理中作出及时的调整,确保资产的长期管理工作。

我院资产管理员共有26名,加上资产管理科1名,共有27名负责我院资产管理。由于资产管理员都是身兼数职,再加上资产管理员流动性非常大,各部门都会因人事的变动作出调整,导致大部分资产管理员责任意识不强,缺乏资产管理工作经验。在本次的核对清查中仍发现个别不规范现象:

1、个别部门或资产管理员对资产管理意识不高,执行力不强,在*时的资产检查和资产管理工作中,我们都反复督促多次,但依然不见成效。希望保别部门和个人能增强大局意识,提高自身的责任感,做好资产管理工作。

2、在日常的安全卫生检查中,极个别单位对安全用电的防范意识不强,特别是实验实训室、多媒体教室,在无人上课时,应及时关掉电源,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

3、不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的变更手续。个别单位固定资产早已不能使用,有的处于闲臵,但一直未履行手续。强调客观理由,先斩后奏,自行调换资产。绝大多数单位都能认真履行固定资产的程序,进行固定资产的报废、调拨等工作。但还有少数单位仍然不能很好的履行固定资产的相关手续,自行处臵或调换完了等要核对清查资产时才想起要办理固定产变更手续。

4、资产管理科和资产管理员都要加强学习,*时我们要加强沟通和交流,也可以利用各次的检查,每次手续办理和*时的qq群进行交流。同时,我们要针对我们的漏洞,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我们资产管理科每年都要进行一次资产清查工作,每次都得到了学院各位领导的.支持。每位资产管理员都能在紧张的工作时间里抽出一定的时间配合资产管理科完成固定资产的清查工作。为此,所有后勤人员对每位资产管理员老师的支持表示感谢!资产管理科的工作离不开院领导的正确指导,也离不开各位资产管理员的顶力相助。我们是一个团队,只要我们团结起来,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就一定能使我们学院资产管理工作再上一个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