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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意见心得(优质6篇)

作者:FS文字使者 2023年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意见心得(优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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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意见心得篇一

为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察工作条例和中央及省*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有关规定要求,结合xx实际,对加强xx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日常监督主体和对象

*纪委监委机关将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列入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组的工作职责。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对象是承担巡察整改任务、属于*纪委监委监督范围内的党组织以及党员领导干部。

二、日常监督内容

(一)党组党委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情况。是否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列入重点任务,专题研究部署;主要负责同志是否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是否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剖析是否深刻,反思、认领责任是否具体到位;是否把党的领导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推进整改的态度是否坚决、行动是否迅速、重点工作推动是否有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是否细化实化整改方案,把整改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具体部门;是否因事制宜,制定具体有效措施,逐项调度推进,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

(三)注重发现整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是否存在履行“两个责任”不力、消极对待、敷衍应付、“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是否存在打折扣、搞变通、做表面文章,甚至弄虚作假、报整改假账等问题。

(四)建立长效机制情况。是否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解决具体问题与标本兼治相结合,针对共性普遍性问题,立足根本和长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监管漏洞,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三、日常监督方式方法

1.参加或者列席向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情况会议、向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会议、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有关会议。

2.按照*委统一安排和工作要求,督促承担巡察整改任务的地区单位在向xx委报告整改任务推进及完成情况时,一并向xx纪委监委报告。

3.根据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调阅整改方案以及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集中整改结束后,调阅党委党组整改情况报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还可根据工作需要,调阅其他有关材料。

或通过受理反映巡察整改方面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举报等,实施信访监督。根据工作需要,xx纪委监委可集中组织开展巡察整改情况专项检查。

指定由其他部门承办的,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督办。

各纪检监察室、xx组应建立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专门台账,优先处置,集中办理,巡察反馈3个月内问题线索应全部处置,并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结。巡察反馈第3个月后的两周内,案件监督管理室应会同纪检监察室、**组将*委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及时反馈*委巡察办。

(四)整改评估。建立整改任务完成销号制度,集中整改结束后,承担整改任务的地区单位党组织,应在自我评估的基础上,逐项形成整改办结认定书,并将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抄报*纪委监委。长期整改阶段集中整改之后销号一项报送一项。各纪检监察室、xx组应在巡察反馈3个月后,根据相关地区单位党组织报送的整改情况报告、整改办结认定书,结合日常了解情况,开展对承担整改任务的地区单位党组织的整改评估。评估结束后,*纪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巡察整改评估情况汇报,并审议评估意见。评估意见应转送*委巡察办并存档备查。

四、日常监督成果运用

*纪委监委将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对相关地区单位党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对*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并根据巡察整改评估情况,评定实绩考核等次。

综合日常监督情况,在集中整改期间,对整改迟缓的地区单位可发函督办或者现场督办,可依照*委党员领导干部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党内谈话工作暂行办法,对相关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在长期整改阶段,对需要重点关注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完善制度规章、建立长效机制、防范监管风险等,可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在集中整改结束后,结合整改评估情况,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巡察整改职责、不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拒不整改、“新官不理旧账”的,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意见心得篇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持续推进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按照《******江西省委关于开展政治谈话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赣发〔2020〕24号)精神和市委关于开展政治谈话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目的意义

开展政治谈话,是加强对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有效手段,是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方法,是落实落细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通过开展政治谈话,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起来,不断增强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定政治忠诚,保持政治定力,增强政治自律,进一步推动我县政治生态持续向上向好。

谈话内容和方式

(一)谈话内容

政治谈话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使命引领、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聚焦政治责任,聚焦为民情怀,聚焦作风纪律,聚焦政治生态。主要围绕以下十个方面的内容进行:

7.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的情况;

9.所在地方或单位政治生态情况;

10.平时了解掌握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监督提醒、批评教育等有关情况。

(二)谈话方式

政治谈话原则上采取“面对面”个别谈话方式进行,确因工作需要也可采取集体谈话方式进行。谈话突出党委主体责任,体现纪委同级监督,做到“两个责任”同向发力。主要议程包括:

1.谈话对象述责,简要汇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3.谈话领导讲话;

4.谈话对象作表态发言。

县委主要领导开展谈话可邀请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参加。

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开展谈话可邀请县纪委副书记参加;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党员副主任、县政府党员副县长、县政协党员副主席开展谈话可邀请县纪委县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参加;各乡镇(社区管委会)党委“一把手”开展谈话应邀请县纪委县监委对口联系该单位的纪检监察室主任参加;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一把手”开展谈话应邀请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该单位的检监察组组长或副组长参加。上述谈话可邀请县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参加。

三、谈话对象及分工

按照紧盯“一把手”,兼顾“全覆盖”,分级负责,全面实施的原则开展。具体谈话分工如下:

1.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分别与本班子成员开展谈话;

5.各乡镇(社区管委会)党委“一把手”与本班子成员开展谈话;

6.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一把手”与本班子成员开展谈话。

县委书记、县长、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长根据工作需要,对各乡镇(社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工委)书记、行政“一把手”开展谈话。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开展政治谈话是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途径。谈话领导要带头学深悟透******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准政治方向、政治要求。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教育引导谈话对象对党忠诚,勇于担当,敬畏党纪国法。要发扬斗争精神,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既谈地方和单位的问题,又谈领导干部个人存在的问题;既谈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又谈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等情况,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走过场,使干部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履行好职责使命。

(二)认真组织。政治谈话工作由各单位负责落实主体责任的部门组织实施。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等要加强协作配合,做好谈话组织实施工作。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等有关部门协助做好谈话工作,将谈话对象及其相关乡镇、单位的有关情况,提供给谈话领导参考。谈话前,各谈话对象要认真总结,形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

(三)跟踪问效。政治谈话情况要及时向县委和县委书记报告,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要了解谈话情况,对谈话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处理、跟踪监督。对谈话领导明确提出需要落实的具体事项,要建立台账、跟踪督办。县委办公室要会同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总结提炼经验,分析查找不足,持续改进政治谈话工作,不断探索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有效方法和工作机制。

(四)限时推进。谈话领导与谈话对象的政治谈话一年开展1至2次,第一轮于2020年底实现全覆盖。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开展的谈话于2020年12月10日结束;其他县级干部开展的谈话于12月15日前结束;其他领导干部开展的谈话于12月25日前结束。

每次政治谈话后填写《政治谈话记录表》,分别报送县纪委县监委(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和县委组织部(径送干部科)。各级党委(党组)要主动扛起开展政治谈话工作的主体责任,既要做到全面推进,又要保证谈话质量,做到统筹安排、有序推进。

各乡镇(社区管委会)党委(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政治谈话。

政治谈话记录表

谈话领导姓名:

职务:

陪同领导姓名:

职务:

谈话对象姓名:

职务:

谈话时间:

谈话地点:

谈话概要(主要记录谈话人提出的具体事项):

谈话对象表态事项:

注:此表一式两份,分送县纪委县监委(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和县委组织部(径送干部科)

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意见心得篇三

简要总结如下:

8月初,我镇根据[2013]101号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了《镇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纪委书记、分管农业的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办公室、民政办、财政所、农经站等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镇党政联席会就这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通过召开镇村干部会议,就《实施方案》进行了全面学习和培训,并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出宣传栏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为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民意基础和群众基础。

根据成员资格的相关要求,镇里印发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资格审查表》,由村(居)支部组织推荐,驻村干部初步审查,计生、综治等部门审核,镇纪委复查,交镇党委审查批准后,产生成员正式候选人,再交村(居)进行公示。

成员候选人的产生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全镇90位成员候选人无一人是村(居)两委成员、组干部及其近亲属、近姻亲。树头、仙水两村各有一位主任候选人因综治、计生部门审查不合格,镇里要求村里就这两位候选人进行重新推荐审查。

参照本届村委换届的有关规程,镇里统一印发了选票和选举报告单,明确选举办法,规定了选举大会的应到人数、实到比例以及当选选票的有关要求,全镇统一要求在8月29日—8月30日两天,各村(居)召开党员、组长及部分村民代表大会,实行无记名投票选举,按要求共选举产生村(居)监督委员会成54人,其中主任委员18人,委员36人,8月31日各村(居)按照选举报告单的有关内容进行了公示。

这一届村(居)监督委员会成员绝大部门政治素质过硬,文化程度较高,都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监督能力,群众反应良好,通过他们的认真严格履职,必将对我镇村、组、党员干部增加村务透明度,为加快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起着较大的促进作用。

纪检干部监督工作情况报告

监督工作情况汇报

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意见心得篇四

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持续推进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按照《******江西省委关于开展政治谈话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赣发〔2020〕24号)精神和市委关于开展政治谈话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目的意义

开展政治谈话,是加强对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有效手段,是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方法,是落实落细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通过开展政治谈话,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起来,不断增强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定政治忠诚,保持政治定力,增强政治自律,进一步推动我县政治生态持续向上向好。

谈话内容和方式

(一)谈话内容

政治谈话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使命引领、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聚焦政治责任,聚焦为民情怀,聚焦作风纪律,聚焦政治生态。主要围绕以下十个方面的内容进行:

7.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的情况;

9.所在地方或单位政治生态情况;

10.平时了解掌握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监督提醒、批评教育等有关情况。

(二)谈话方式

政治谈话原则上采取“面对面”个别谈话方式进行,确因工作需要也可采取集体谈话方式进行。谈话突出党委主体责任,体现纪委同级监督,做到“两个责任”同向发力。主要议程包括:

1.谈话对象述责,简要汇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3.谈话领导讲话;

4.谈话对象作表态发言。

县委主要领导开展谈话可邀请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参加。

、县政府党员副县长、县政协党员副主席开展谈话可邀请县纪委县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参加;各

乡镇

(社区管委会)党委“一把手”开展谈话应邀请县纪委县监委对口联系该单位的纪检监察室主任参加;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一把手”开展谈话应邀请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该单位的检监察组组长或副组长参加。上述谈话可邀请县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参加。

三、谈话对象及分工

按照紧盯“一把手”,兼顾“全覆盖”,分级负责,全面实施的原则开展。具体谈话分工如下:

1.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分别与本班子成员开展谈话;

、行政“一把手”开展谈话;常务副县长还要与非党员副县长分管的县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行政“一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把手”开展谈话;

5.各乡镇(社区管委会)党委“一把手”与本班子成员开展谈话;

6.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一把手”与本班子成员开展谈话。

县委书记、县长、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长根据工作需要,对各乡镇(社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工委)书记、行政“一把手”开展谈话。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开展政治谈话是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途径。谈话领导要带头学深悟透******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准政治方向、政治要求。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教育引导谈话对象对党忠诚,勇于担当,敬畏党纪国法。要发扬斗争精神,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既谈地方和单位的问题,又谈领导干部个人存在的问题;既谈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又谈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等情况,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走过场,使干部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履行好职责使命。

,形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书面

报告

(三)跟踪问效。政治

谈话

情况要及时向县委和县委书记报告,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要了解谈话情况,对谈话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处理、跟踪监督。对谈话

领导

明确提出需要落实的具体事项,要建立台账、跟踪督办。县委办公室要会同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总结提炼经验,分析查找不足,持续改进政治谈话

工作

,不断探索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有效方法和工作机制。

(四)限时推进。谈话领导与谈话对象的政治谈话一年开展1至2次,第一轮于2020年底实现全覆盖。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开展的谈话于2020年12月10日结束;其他县级干部开展的谈话于12月15日前结束;其他领导干部开展的谈话于12月25日前结束。

每次政治谈话后填写《政治谈话记录表》,分别报送县纪委县监委(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和县委组织部(径送干部科)。各级党委(党组)要主动扛起开展政治谈话工作的主体责任,既要做到全面推进,又要保证谈话质量,做到统筹安排、有序推进。

各乡镇(社区管委会)党委(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政治谈话。

政治谈话记录表

谈话领导姓名:

职务:

陪同领导姓名:

职务:

谈话对象姓名:

职务:

谈话时间:

谈话地点:

谈话概要(主要记录谈话人提出的具体事项):

谈话对象表态事项:

注:此表一式两份,分送县纪委县监委(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和县委组织部(径送干部科)

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意见心得篇五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制定,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又一力作,释放了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强烈信号,必将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现将学习心得汇报如下:

一是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监督工作的“牛鼻子”。“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一个领域的政治生态和党风政风、干部精神状态有着重要的直接的示范引领作用,如果“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出现廉政问题,必然会给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带来巨大的伤害。因此,必须始终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来开展监督,抓住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这个关键环节,就抓住了监督工作的“牛鼻子”。

二是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要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分管范围内的“一岗双责”。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掌握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要坚持好党内谈话、述责述廉、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等,坚决有效地堵住权力任性的空间。

三是纪委要切实发挥好专责监督作用。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纪委必须贯通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职责。要在上级纪委领导下发挥好对同级党委班子的监督作用,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提出监督意见。要监督推动同级党委“一把手”加强对下级党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监督,推动形成上下贯通的监督合力。要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既履行好专责监督,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推动地方政治生态进一步清朗。

四是监督要通过落实相关制度来实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必须依靠落实相关制度来保障和推动。要用好党内监督条例,通过派驻监督、信访举报受理、严把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依规依纪进行执纪审查等,让监督带电长牙,切实发挥作用。要严格执行规范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尤其要聚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和末位表态、任职回避、定期轮岗、离任审计等制度执行情况,确保制度执行到位。要深入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健全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合力。

 


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意见心得篇六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指出,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监督,是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须要求。目前,有的领导干部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害怕监督、拒绝监督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没有深刻认识加强监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监督观念淡薄,把监督看成同自己“过不去”“找茬子”,感到“丢面子”,觉得“失威信”。笔者感到,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执行《意见》,就要把监督当成关心爱护,正确对待监督,虚心接受监督,带头抓好监督。

领导干部要以海纳百川的博大胸怀,正确对待监督,确保行稳致远不迷向。***总书记指出:“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行之有效的监督可以帮助领导干部少犯甚至不犯错误,是对领导干部政治上的最大关心,对其家庭的最好保护。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勇于改正错误,切实改进工作,把接受政治监督摆在首位,自觉践行“两个维护”,认真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监督的压力化作用好权力、砥砺奋进的动力,更好地运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服务,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钱为民所花,物向民所发,保证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不忘初心、行稳致远。

领导干部要以闻过则改的崇高境界,虚心接受监督,养成甘愿监督好习惯。领导干部不论官职大小、身处什么岗位,都要增强虚心接受监督的意识,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学习工作生活,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决不能拒绝监督,更不可逃避监管,自觉把自己的一言一行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能否虚心接受党内外监督,是衡量领导干部政治觉悟和思想境界高低的重要标尺。善待党各种监督,才是各级领导干部真正的胸襟、真正的自信、真正的智慧。领导干部要增强虚心接受监督意识,就要以闻过则喜、闻过则改的态度,主动接受监督,视监督是爱、是福,善于从人民群众监督中,汲取大智慧、获得正能量、掌握真本领,主动履职尽责、攻坚克难、担当作为,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推动高质量发展。

领导干部要以率先垂范的高度自觉,带头抓好监督,实现监督工作全覆盖。领导干部在监督这方面要当标杆、作表率,既要为下级做好样子,自觉接受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同级相互监督,又要做到监督下级不怕丢“选票”,监督同级不怕伤“和气”,监督上级不怕穿“小鞋”。要主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要自觉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改变对主要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了、下级不敢监督的现象,努力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实行到哪里,实现监督全覆盖。

总之,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抓好《意见》落实,不折不扣地执行各项监督制度,深刻认识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越要加强监督。自觉做到“政治上跟党走、经济上不伸手、生活上不出丑”,对党忠诚,让党放心,为党增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