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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食堂工作总结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合集(模板5篇)

作者:翰墨 最新食堂工作总结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合集(模板5篇)

总结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它有助于我们寻找工作和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掌握并运用这些规律,是时候写一份总结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总结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食堂工作总结篇一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安排。本次对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的检查工作,由乡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牵头,乡属各单位全力配合,分组开展了工作。

乡学校配合乡食安办开展了学校食堂安全检查工作;乡派出所、司法所配合乡食安办对食品安全问题和涉法问题进行侦查、鉴定工作,维护好社会治安;乡畜牧站、农经站、卫生院、民政办、安监站等单位为一组,由乡食安办领导,对学校外周边300米以内范围的其他各类食品小卖部、食品超市、餐饮店、饮食摊点等进行了检查。

本次检查,前后用了近半个月时间,各工作组以为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细致地开展的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了学校食堂、平雁煤矿食堂和太平街上餐馆的食品安全问题。在检查的同时,工作组还积极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了人民群众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经查,太平中学、小学食堂及校内、校外周边300米以内范围的其他各类食品小卖部、食品超市、餐饮店、饮食摊点等无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全乡食品安全状况良好。

检查工作结束后,乡食安办对本次检查工作情况进行了系统总结,并将检查结果在全乡范围内进行了公布。在总结工作的同时,乡食安办加强了食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并对今后全乡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使全乡食品安全工作进然有序地开展。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总结2

1、辖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的总体情况。

本辖区共有学校食堂31家、托幼机构食堂40家,其中农村学校食堂24家、托幼机构食堂10家。有2家学校食堂、2家托幼机构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大部分学校食堂已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辖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较好。

2、检查工作的实施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我局于3月5日通知全旗各学校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检工作,自查时间为7天。结合年初工作计划和局里工作部署,我局于3月12日组织相关科室开展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本次检查按着“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对辖区内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重点突出、不留死角,检查共出动检查车1台,专项检查人员4人,共检查9天。

3、本次检查的具体情况及结果

本次共检查学校食堂31家,其中2家未取得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有1家农村学校、1家城镇学校食堂场所设施、设备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有9家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索证不符合要求,索取的食品检验报告非当批次报告,各学校餐具消毒执行情况较好,绝大部分学校不使用食品添加剂,学校食堂每餐食物留样率100%。

本次检查托幼机构食堂40家,其中2家未取得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工作,有9家托幼机构食堂场所设施、设备不全,主要为餐具清洗,消毒池不健全或无粗加工用洗肉池、洗菜池,有9家托幼机构食堂餐具清洗、消毒不符合要求。

在检查中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使用亚硝酸盐及是否制售冷荤凉菜情况进行了检查,无违规操作现象。

4、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农村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不健全,不能满足加工操作要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农村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索证不全及托幼机构餐饮具清洗消毒不符合要求现象较为突出。另外,加工程序不合理,工用具没有明显标识现象也较多。

本次检查采取拉网式检查方式,以农村学校为重点,以采购食品原料索证、餐饮具消毒、设施设备是否健全为主要检查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意见书,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各学校按要求建立并落实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人食品安全责任制,有效的排查了食品安全隐患,全面提升了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了学生的饮食安全。

食堂工作总结篇二

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根据兰政教发[2013]53号文件精神,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开展学校周边饮食摊点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整治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我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乡实际,研究制定了开展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成立了由韩彦生为组长,付军、王敬友、刘文术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此次活动高效有序开展。专门召开周边食品安全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明确和落实了工作任务、范围、重点、要求和检查时间次数,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重要性和责任感。

为确保这此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9月27日,我校联合派出所、卫生院,对学校周边饮食摊点和副食品店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食品及原料卫生质量的检查,主要检查索证资料、标签标识及感官质量;餐饮单位加工食品使用添加剂情况的监督检查;餐具消毒设施设备及消毒工作的落实情况等作了重点检查。共检查了学校周边餐饮摊店2家、学校周边副食品店1家。检查情况表明,我校周边摊点总体秩序良好。但对周边小吃铺、小摊点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餐具不消毒、无有效卫生许可证等。对发现的这些问题,我们作出了相应的措施,发出限期整改意见书,坚决要求这些被检查单位予以整改;无有效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进行了取缔。此外,我们还对学校周边的流动摊点进行了坚决取缔,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监督到位。

由于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为了使这此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果能够长效,我们借这次活动,建立了多部门联动,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卫生安全隐患,同时加大了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此次整治成果,使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深入人心,努力营造一个学校周边饮食摊点卫生安全的良好局面。总之,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在领导的重视下,取得了良好的实效。

食堂工作总结篇三

xx市工商局按照上级局的工作要求,专门召开会议部署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充分认识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食品安全工作大事来抓,作为当前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成立了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林志斌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各工商所、直属机构负责人为组员,形成各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的食品安全。

我局针对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的特点,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有针对性地强化监管工作。

一是集中开展儿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我局突出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消费特点,以校园周边、幼儿园周边、批发市场为重点,加强对流通环节儿童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检查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实际经营情况与许可范围和经营范围是否一致,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特别是票证通系统的应用,凡没有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限期整改,到期未改的,依法进行处罚,严把儿童食品市场准入关。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样检验,加大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次。依法查处销售过度包装和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儿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儿童食品和强制搭售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二是加大对重点商品的执法检查力度。各工商所以奶制品、膨化食品、饮料、膨化食品、袋装豆制品以及油炸小食品等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消费量大,以及消费者申诉举报次数多的食品为本次专项执法检查的重点品种,严厉打击销售无“qs”标识的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等违法食品经营行为,坚决消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加大对小食品店、小商贩、小摊点、小作坊的检查力度,对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者开展集中清理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儿童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秩序。

为加大行动执法和市场监管力度,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树立良好的工商执法形象,保证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利用市电视台的“红盾之窗”和市广播电台的“红盾之声”栏目,积极宣传工商部门对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的意义、措施和所取得的成果,并充员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积极举报、投诉、提供案件线索,及时对所查的大要案进行曝光,震慑违法分子,提高经营者守法经营和消费者依法自我保护意识,形成社会监督氛围。

我局针对儿童食品市场监管工作量大、时效性强、影响面广的特点,坚持预防为主,超前防范,层层落实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制度,及时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儿童食品市场突发问题。及时了解各种儿童食品安全信息,掌握儿童食品市场动态情况,综合分析利用各类信息,及时发现可能引发的儿童食品安全事故苗头。明确各相关职能机构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实行信息逐级报告、统计报表、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加强信息管理,严格信息发布,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问题,领导干部靠前指挥,及时果断妥善处置。

我局及各工商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各内设机构和各工商所按职责分工协作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强化领导监管责任制、属地监管责任制以及各职能机构的监督检查指导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采取重点督查、交叉检查以及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履行职责不力、监管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确保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等落实到位。

在此次专项执法检查中中,我局共出动检查人员156人次,检查车辆53台次,检查辖区校园周边内生产销售各类食品的单位和个人433户,取缔无照经营7户,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7份,规范了儿童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

食堂工作总结篇四

为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校园周边及学生”小饭桌“畜产品安全意识,促进学校食堂及”小饭桌“规范化管理,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我所通过健全制度、督促指导、强化执法等综合有效措施,加大了对学校食堂、校园周边及学生”小饭桌“饮食摊点采购经营的畜产品、生鲜活肉制品和生鲜乳的监督检查力度,消除了畜产品安全隐患,确保了广大师生食肉安全。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所深刻认识到学校食堂及学生”小饭桌“畜产品安全工作是全区校园综合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划片包干,以对广大师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大了对学校食堂及学生”小饭桌“的监督检查力度。

二、整治措施

1、强化肉品市场日常监管,确保上市肉品安全。一是对市场经营的肉品持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我所执法人员按照工作分工,对校园周边农贸市场、肉品门店、超市等肉品经营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查验肉品经营户的检疫证明和购销台账,并与肉品经营户签订《肉品经营人员肉品卫生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切实提高了经营人员守法经营意识;二是加大了对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我所展开了索票索证、购销台账的可追溯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的检查,切实加强了对各个畜产品市场、销售摊点及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出售白条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

3、强化奶站监管,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为确保全区生鲜乳质量安全,保障广大师生和全区群众喝到”放心奶“,我所对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始终高度重视,无丝毫放松,并将工作落到实处,对收奶点和挤奶站,到场、到站,逐一检查,全面监控、不留死角,对运输鲜奶的车辆逐一进行备案登记,强化车辆管理制度,依法规范生鲜乳生产和运输行为,并严格生鲜乳收购站市场准入制,对无两证的奶牛散养户进行督促办证。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我所充分发挥新闻、网络、报刊等媒体的优势,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及张贴公告等多种形式开展了预防畜产品安全事故知识的宣传,提高了师生预防食源性疾病的能力,加大了对广大师生畜产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增强了广大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

5、规范监督执法,不断强化监管力度。我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执法程序,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准确执法。同时,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案件的查处,做到有案必接、有报必查,通过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保障了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存在的问题

1、执法难度较大。主要表现在行政执法手段匮乏、执法面大、情况复杂,执法对象法制意识淡薄和文化知识差,对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不全面等情况。

2、综合执法队伍不健全。目前,全区没有建成一支专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多层次执法、多头执法,执法分散,执法力量薄弱,执法人员缺乏,仍然是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今后的工作思路及安排

1、继续加大对畜产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全区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保障”放心肉"工程顺利实施。一是加大对肉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二是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管;三是严把畜产品安全质量关,实施执法人员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不合格肉食品上市。

2、加强部门联系,增加执法合力。一是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的联系,加大执法力度;二是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充分利用群众的监督职能,建立畅通便捷的举报投诉渠道,将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提高群众监督执法的积极性,形成社会执法的强大合力。

食堂工作总结篇五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食药监办食﹝20xx﹞16号文件《关于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按规定及时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本辖区共有学校食堂31家、托幼机构食堂40家,其中农村学校食堂24家、托幼机构食堂10家。有2家学校食堂、2家托幼机构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大部分学校食堂已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辖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较好。

根据工作要求我局于3月5日通知全旗各学校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检工作,自查时间为7天。结合年初工作计划和局里工作部署,我局于3月12日组织相关科室开展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本次检查按着“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对辖区内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重点突出、不留死角,检查共出动检查车1台,专项检查人员4人,共检查9天。

本次共检查学校食堂31家,其中2家未取得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有1家农村学校、1家城镇学校食堂场所设施、设备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有9家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索证不符合要求,索取的食品检验报告非当批次报告,各学校餐具消毒执行情况较好,绝大部分学校不使用食品添加剂,学校食堂每餐食物留样率100%.

本次检查托幼机构食堂40家,其中2家未取得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工作,有9家托幼机构食堂场所设施、设备不全,主要为餐具清洗,消毒池不健全或无粗加工用洗肉池、洗菜池,有9家托幼机构食堂餐具清洗、消毒不符合要求。

在检查中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使用亚硝酸盐及是否制售冷荤凉菜情况进行了检查,无违规操作现象。

本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农村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不健全,不能满足加工操作要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农村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索证不全及托幼机构餐饮具清洗消毒不符合要求现象较为突出。另外,加工程序不合理,工用具没有明显标识现象也较多。

本次检查采取拉网式检查方式,以农村学校为重点,以采购食品原料索证、餐饮具消毒、设施设备是否健全为主要检查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意见书,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各学校按要求建立并落实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人食品安全责任制,有效的排查了食品安全隐患,全面提升了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了学生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