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心得体会>2023年检察工作报告 阳江检察工作报告心得体会(优秀6篇)

2023年检察工作报告 阳江检察工作报告心得体会(优秀6篇)

作者:字海 2023年检察工作报告 阳江检察工作报告心得体会(优秀6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报告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检察工作报告篇一

近日,阳江市检察院召开了年度工作报告会议,全面总结了一年来阳江市检察工作的亮点和成绩,同时也客观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作为阳江市检察院的一名工作人员,我对这次报告会议有着深刻的感受和体会。以下是我对阳江检察工作报告的心得体会。

首先,阳江检察工作报告充分展示了阳江市检察院对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坚持不懈。报告中,阳江市检察院针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就业权益保护等特殊群体的检察工作作出了详细的介绍。通过实际案例的呈现,我们了解到阳江市检察院在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这不仅展现了阳江检察机关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坚守,更体现了阳江检察机关不断努力为公民提供更牢固的法治保障的决心。

其次,阳江检察工作报告提出了很多具体的改进意见和措施,这让我深感阳江市检察院在积极行动方面的决心。报告中,阳江市检察院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包括推行“审前文件全面微观质量检查制度”,建立健全“诉前快捷决解”机制,以及完善信访投诉工作等。这些举措不仅有利于提高阳江市检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更有助于强化阳江市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我认为,阳江市检察院提出的这些改进措施是符合时代发展潮流的,也是阳江市检察机关改进工作的必然选择。

第三,阳江检察工作报告中对阳江市检察院的成绩进行了全面总结,这体现了阳江市检察机关对于工作结果的高度重视。报告中,阳江市检察院详细介绍了一年来阳江市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从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各个方面阐述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通过全面总结和客观分析,阳江市检察院不仅让我们了解到阳江市检察工作的优势和亮点,更让我们看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这对于阳江市检察院实现自身发展和提高工作质量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第四,阳江检察工作报告不仅对阳江市检察工作进行了详细总结,更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报告中,阳江市检察院提出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和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为阳江市检察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明确的方向。阳江市检察院提出的工作目标,既具备可行性,又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这为阳江市检察机关今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阳江市检察院提出的工作重点,更是为阳江市检察机关在未来的工作中明确了具体的要求和任务,这将为阳江市检察机关的发展和进步提供有力的保障。

最后,阳江检察工作报告充分体现了阳江市检察机关的为民情怀和担当精神。报告中,阳江市检察院不仅总结了自身的工作成绩,更提出了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措施和方式。阳江市检察机关在这份报告中展现了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坚守,在保护弱势群体、为民伸张正义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这充分体现了阳江市检察机关的为民情怀和担当精神,也将进一步巩固阳江市检察机关在社会上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综上所述,阳江检察工作报告体现了阳江市检察机关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坚守、积极行动的决心以及对自身发展和工作质量的高度重视。我相信,阳江市检察机关在阳江市检察工作报告的指引下,一定能够在推进法治阳江建设中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

检察工作报告篇二

我代表xxxx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xxxx年工作回顾

xxxx年,我院在xxxx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促进xxxx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新贡献。

一、创建“幸福xxxx”,服务发展大局有新突破

主动服务“三大会战”。认真贯彻落实省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开展服务“三大会战”专题调研,深入了解基层对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期待与要求,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xxxx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为xxxx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主动服务和保障民生。由我院反贪部门牵头,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以及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的职务犯罪两个专项工作。严肃查处长山镇某村委会干部贪污危房改造扶持金和低保金等案件,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使国家政策真正惠及民生。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派员参加“两委”换届巡查、宣传工作,保障村“两委”换届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继续加大扶贫“双到”工作力度,筹集30万元帮扶上山村建成茶叶加工厂,被评为广东省和xxxx县扶贫开发工作优秀单位。

主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响应县委创建生态文明城镇工作部署,由我院反渎部门牵头,开展惩治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联合公安、水务、国土等部门深入长青水库等地对非法采砂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查办了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长罗某某玩忽职守罪案,引起水务等部门的高度重视,促使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在全县掀起了打击非法采砂活动的高潮。制作播放打击非法采砂公益宣传片,使环境保护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创建“平安xxxx”,维护社会稳定有新成效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的新期待,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全年共批准逮捕554件766人,提起公诉502件686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增强了群众安全感。开展“清枪”专项行动,共批准逮捕涉枪案件20件21人,提起公诉20件22人,有效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坚持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等制度,提高办案质量。

深入化解社会矛盾。正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深入推进检调对接工作,依法促成16宗移送审查起诉的轻微案件达成刑事和解;对5宗民事案件通过调解实现了息诉。运用公开答复等新举措促进息诉罢访,通过检察长接访、检察官下访、举报宣传周、开通举报电话等措施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受到群众一致好评。被评为xxxx县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参与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着力推动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结合办案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2份,有效督促发案单位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稳步推进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进一步延伸检察职能,服务基层。扎实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开展“珍惜青春、远离犯罪”等送法进校园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牢固树立法制观念。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犯罪的方针,依法对4名初犯轻罪的在校学生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取得较好社会效果。切实做好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推动有关部门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政策,积极协助刑释人员回归社会。

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新期待,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实现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数量、质量的双提升。

依法查办贪污贿赂犯罪,促进廉洁从政。xxxx年,反贪部门共立案侦查5件13人,重点查办危害民生民利的“村官”腐败案件,有力打击了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加大追逃力度,将负案在逃的莫生、莫宇丹抓获归案,法院对两人均予以重判。打击贪污腐败工作成效显著,其中横州坡村委会“村官”腐败案被湛江县纪委列入通报的10宗典型违法违纪案件;莫生等人受贿一案被湛江县检察院评为xxxx年度“优秀案件”。

依法查办渎职侵权犯罪,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xxxx年,反渎部门共立案侦查5件5人。查办水务、计生等部门人员渎职失职案,促进依法行政。查办吴川县公安局副局长李建等人滥用司法职权不移交刑事案件一案,被湛江县纪委列入通报的10宗典型案件。

检察工作报告篇三

航空检察工作是国家司法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旨在维护国家民航安全和防范航空犯罪。近日,我参加了一次航空检察工作报告会,深刻体会到了航空检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下我在这次报告会中所获得的体会和思考。

第二段:深入理解航空检察工作的重要性

在报告会上,我了解到:航空检察工作的特殊性在于其面临的安全风险更高、技术难度更大、人员背景更复杂。航空检察工作涵盖了包括民用航空、军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机场地勤等方面的诸多领域。而其任务也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乘坐飞机的生命安全,维护优良的航空秩序和行业形象。当然,航空检察工作的重要性并不仅仅限于此。在国家的经济、文化、战略等多个方面,都与民航安全紧密相联。这也正是国家司法机关不断加强航空检察工作的原因。

第三段:认识航空犯罪的危害性

所谓航空犯罪,指的是任何在航空领域内犯下的非法行为。它不仅威胁着航空安全,还会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安定等多个方面产生影响。例如:不法分子利用民航机进行恐怖袭击,会严重伤害乘客和机组人员的生命安全,而且还会对民族的形象和民族的经济发展带来很大的影响。航空警务及航空检察工作对于保障民航安全和维护国家利益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还必须深刻认识到航空犯罪的多样性和隐藏性,这也是航空检察工作任务和要求的突出特点。

第四段:深度思考航空检察工作的创新性

报告会中,我收获最大的体会莫过于对航空检察工作的创新性思考。从完善法律法规、改进执法方式、加强技术手段等多个方面来推动工作创新,是航空检察工作需要面临及时解决的问题。对于我个人而言,在以后的工作中,也必须有着处理复杂案件的能力,善于沟通、协商、妥善处理,同时在监管法规和现实情况上寻求平衡,从而适应新形势和挑战。

第五段:结语

“稳中求进”是航空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现代全球化背景下,民航安全关系到国家安危,更关係到市民生命安全和经济发展。航空检察工作在实践中必须相信自己的职责和责任,在追求科技创新和法律创新的同时,注重规范化、系统化的重要性,抓住当前和未来的发展机遇,做好当前航空检察工作的关键要领。我相信,在加强领导的指导下,我们一定会开创新时代的航空检察工作,为国家安全与民众幸福添砖加瓦。

检察工作报告篇四

五中检察工作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全国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工作情况所作的一份具有权威性的报告。2021年3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五中检察工作报告。本篇文章将从个人角度出发,分享个人在阅读报告过程中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整体阐述五中检察工作报告

五中检察工作报告从总体上分析了2020年全国检察工作情况,总体反映出各地检察机关在强化职能、提高监督效能和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报告也指出了目前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队伍建设、案件办理质量和技术手段等方面。此外,五中检察工作报告也提出了未来检察工作的发展方向和重点,如依法严格监督、提高办案质量和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

第三段:对于五中检察工作报告的认可

我认为五中检察工作报告充分体现了中国检察机关在近年来发展中的优势和潜力。同时,我也认为报告中指出的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是检察机关在发展中不断遭遇的,是必须重视并解决的。检察机关在解决问题方面需要更加深入地挖掘问题本质,完善制度、强化队伍建设,做到优化服务、提高效率和规范权力行使,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质量。

第四段:谈谈中国检察机关的历史使命

中国检察机关在新时代下承担着更加复杂的历史使命。在建设人民共和国新时代的过程中,检察机关应该更加注重法治、公正和效率,倡导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独立行使职权,推进司法精细化和人性化,合理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和信息化手段,创新工作方式,强化法律意识和职业操守,以依法严格治理和完善制度的方式,保护人民权益和社会稳定。

第五段:总结体会,展望未来挑战

总之,在五中检察工作报告中,我们看到了中国检察机关在工作发展中取得的成果,同时也看到了在未来发展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挑战。中国检察机关应该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秉持对人民的责任和使命,从内到外提高工作水平,为人民群众服务,为法律的生命焕发新的光彩!

检察工作报告篇五

近日,祁门县检察院发布了一份详细的工作报告,旨在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成绩并提出下一步的发展方向。通过阅读报告,我深受鼓舞和启发。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祁门检察工作报告的心得体会。

首先,祁门检察工作报告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报告中明确提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报告表示,祁门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首要任务。这体现了祁门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的态度和决心。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的重要方针,只有坚持不懈地推进,才能够建设廉洁的政府,保证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其次,报告中提到了加强司法公正和人权保障的重要性。祁门检察工作报告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一点对我来说非常重要。作为检察机关,我们的首要任务是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司法公正的意识和道德约束,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再次,报告中提到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队伍作风建设的措施。报告指出,祁门检察院将继续加强对干部的管理,以提高干部的能力和作风。这表明祁门检察机关意识到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干部是整个工作的中坚力量,只有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我们才能更好地履行好职责,服务好人民群众。

最后,报告中提到了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与合作。报告指出,祁门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合作,形成工作合力。这非常重要,因为只有加强协作与合作,才能够实现工作的高效和顺利进行。现代社会各个部门之间相互依存,只有加强协作与合作,才能够共同解决问题、促进发展。

综上所述,祁门检察工作报告给予了我很多的启示和思考。作为一名检察人员,我深感责任重大,必须时刻保持学习和进取的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和素质。同时,我也愿意与祁门检察院一起,共同努力,为构建美好祁门贡献自己的力量。

检察工作报告篇六

有关犯罪研究表明:初次犯罪的年龄越小,再次犯罪的可能性越大;再次犯罪的次数越多,终止犯罪的可能性越小。因此,在一个孩子因为伤害他人进入司法程序之后,司法机关给予他怎样的对待,能否使他感受到关怀、理解和尊重,能否使他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并消除他对未来的担忧、防止出现破罐破摔心理,对这个孩子今后的人生,影响重大。

早在1986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在起诉科内设立了一个特殊的小组——“少年刑事案件起诉组”,这是我国检察机关第一个专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办案小组。2009年1月17日,上海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正式成立,成为全国第一家省级检察机关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机构。目前,上海市三级检察机关已全部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科),全市共有110人专门从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经过20多年的探索,上海市检察机关创设了一整套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检察工作机制。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严明华认为,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检察官,必须具备三个条件:要有爱心、有必备的法律专业素养、有一定的社会阅历,比如,只有那些做了妈妈的检察官,才有足够的宽厚和慈爱,才能理解那些犯了错的孩子,并用真心去关爱、教育他们。记者注意到,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未检科长顾晓琼,卢湾区检察院未检科长赵丛萍,黄浦区检察院未检科长黄卓懿,闵行区检察院未检科长董利,杨浦区检察院未检科长夏芳„„这些未检科长都已身为人母。

姚建龙说,如果仅仅是完成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惩罚,检察机关通过机械地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基本职能就可以实现,但这只是看病,不是看人。而我们正在做的不仅是人的工作,更是心的工作。

一是未检机构职能一体化。打破检察机关内设机构职能壁垒,将批捕、起诉、预防、执行(监所检察),以及民事行政检察、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案件办理等职能,统归未检机构。

二是未检办案模式一体化。打破捕诉交叉的办案方式,由同一检察官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进行个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较为简单,绝大部分涉罪未成年人都会认罪,捕诉交叉制约的意义不大,而由同一检察官承担批捕、起诉、预防职能有利于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

三是司法一体化。公检法司均形成未成年人案件专办机制,提高专业化素能,实现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无缝衔接。

四是社会支持一体化。聚集国家力量(民政、教育、文化、工商、妇联、共青团等)和社会力量(专业社工、志愿者、非政府组织、社区等),建立健全少年司法的社会支持体系。

严明华检察长告诉记者,从上海未检的发展现状来看,“未检一体化”尚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未检改革基本上还停留在自下而上的阶段。除上海市外,在大部分省市未成年人检察总体上还只是被视为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一项“活动”,而不是检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未检机构建设、未检办案程序、未检特殊办案制度等均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发展。此外,由于未成年人检察改革易于引起社会关注,也因此容易出现“形式”重于“实质”的风险。今后未检改革应进一步坚持依法、理性、“儿童中心主义”的原则,避免未检改革的异化,尽快推动独立未检制度的建立,让未成年人真正成为改革的受益者。

一、创新法庭设置,u型法台更加符合少年审判的需要

常言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少年法庭的工作,首先离不开法庭这一空间物质环境。我院少年法庭率先对法庭的内部布局进行了突破,以便更加符合少年审判的要求。

开庭审判既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心,又是决定未成年被告人命运的关键时刻。在这种特殊的法庭环境中,未成年人不可避免地感到紧张、恐惧。未成年人刑事审判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法庭的设置形式也要体现这一原则。我院党组要求少年法庭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若干规定”的有关条款,对少年法庭的内部布局进行大胆探索。按照院党组的意见,在主管院长的具体指导下,我们根据未成年被告人多为在校学生,课堂、老师是他们最熟悉的环境这一特点,大胆尝试将法庭变为“课堂”,将1米多高“黑笼子”、“冷板凳”的被告席变为只有70公分高的式样精巧的“课桌”、“课椅”。法台设置以未成年人为中心,形成英文大写“u”字型。色彩是天然木质的暖色,营造出温暖明亮的法庭气氛。合议庭位居圆弧中部,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和帮教席分别在同一弧线上,体现了审、控、辩、帮四方既各司其职,又在教育挽救未成年被告人上形成合力。20余年的审判实践证明,这样的法庭设置大大缓解了未成年被告人在法庭上的紧张心理,他们的恐惧感消失了;公诉人、辩护人亦觉得恰到好处,便于执行职务;未成年被告人的家长也很感激能在这样的审判环境中跟孩子沟通;出席法庭的帮教人也感到自己是法庭的一员,增强了责任感。我院这样的法庭设置被最高人民法院肯定,也为全国许多法院所效仿。

二、寓教于审,通过法律和爱心让罪错少年迷途知返

每当我看到那些站在刑事被告席上的花季少年,我的心情总是无比沉重。他们的行为危害了社会,毁了自身的前程,也给自己的家庭带来了不幸和痛苦,更影响到了社会的和谐与发展。我作为一名少年法庭的法官,一名共产党员,也作为一位母亲,从哪个角度而言,我都有责任在公正司法的同时,教育、挽救这些失足的孩子。

我认为,少年审判与普通刑事审判的一个重要区别,就在于侧重庭审的教育作用。少年法庭的庭审不仅是一个查明事实,辨法析理的过程,还是一个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教育,使其深刻认识罪行和错误,痛改前非的特殊课堂。因此我院少年法庭一贯非常重视寓教于审的工作,在庭审中特意设置了法庭教育程序,并为此做了大量庭前准备工作。

我曾审理过这样一件未成年人刑事案:5名未成年人将一名女孩诱骗至家中,对其实施了3个多小时的殴打猥亵,致其轻伤。事发后,被害人母亲情绪异常激动,不断地写信给各级领导和各大媒体。一时间,案件的审理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我在冷静分析思考之后,认为首先要安抚好被害人一方的情绪。为此我在双方家长之间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沟通,最后,被告人的家长主动表示愿意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足额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被害人家长也为被告人父母真诚忏悔的言行所感动,一改当初要求严惩被告人的态度,出具了对被告人表示谅解并要求从轻处罚的书面意见。

前期工作铺垫好之后,我开始认真布置庭审,以求利用庭审对被告人开展教育。开庭时,在确认被告人有罪后,我请被害人的母亲当庭陈述了女儿遭遇不幸的痛苦。理性的倾诉比严厉的指责更能发人深省,5名被告人当场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们此时此刻已经深切地体会到,自己的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危害和创伤。我进一步发挥检察官、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和被告人学校老师的作用,在法庭这样一个特殊的“课堂”里,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亲情教育和人生观教育。庭审从上午9点一直持续到12点多。此案最后经合议庭评议,判处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经过两年不懈的判后帮教,现在该案的5名失足少年,有的考上了大学,有的在读大专。两年前那个让他们难以忘怀的审判,真正成为了引导他们寻找正确人生方向的航标。

三、准确认定年龄,不枉不纵切实保障案件质量

虽然未成年犯大多属于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大,案情也较为简单清楚,但是要切实保证案件质量,把每一件案子都办成铁案,却需要我们更加认真细致地工作,时刻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中,年龄是关系到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罪轻与罪重的重要问题,因此,确认被告人年龄这个看似轻而易举的环节,在审判中就显得至关重要,有时需要法官善于从案件的细节中发掘重要信息。我曾经办理过这样一个案子:被告人是未成年女学生,因涉嫌犯盗窃罪被起诉至我院。在庭审中,她本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然而却说不清作案的具体日期,被盗事主因出差在外也无法说清。考虑到16周岁是未成年人的行为是否应负刑事责任的重要年龄界限,关系到罪与非罪,我想无论多麻烦,花再大的精力也要查个水落石出。为此我和检察官多次去侦查机关、失主单位、居委会和被告人家里走访。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被告人家中的一张照片引起了我的注意。那是一张被告人十六岁生日当天与全家人的合影,照片中,她身上所穿的紫色上衣正是失主家中被盗的那件外套。最终,由于这名少女实施盗窃行为时未满十六周岁,其行为不构成盗窃罪,检察机关撤回了起诉,避免了一件错案。

实践中也有少数被告人谎报年龄,企图逃避法律的惩罚。2000年11月,我承办的一件盗窃案的起诉书中写到“被告人李某,17岁,1983年5月5日出生,家住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图宝山镇”。但我发现,案卷材料中既无户籍证明,也无被告人身份证件,只有一张手写的办案说明,提到了他的出生日期是1983年5月5日。为了核实这一情况,我与被告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取得了联系。然而,派出所的同志却给了我一个出乎意料的回复:“我们这里只有元宝山镇,而且元宝山镇也不属于红山区。”这一情况引起了我的警觉。再进一步核实其它情况时,被告人的供述也得不到印证。12月10日,为了查清李某的年龄,我和书记员在严寒中冒雪驱车12小时赶到了数百公里外的赤峰。几经周折,走访了当地多个派出所后,我们查到了“李某”的真实姓名和信息。“李某,男,1980年6月17日出生,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大庙乡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盗窃,目前在逃。”最终,我们查明李某作案时已满19周岁。李某试图隐瞒姓名、年龄,假冒未成年人逃避刑事处罚的企图没有得逞,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处罚。为此,我的同事们都说,你这个法官妈妈慈心也有铁面时。

四、宽严相济,细致调解全力化解社会矛盾

五、限制前科公开,真诚帮教失足少年

在多年的审判工作中,我深刻地认识到,犯罪未成年人往往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容易受到不良环境影响,人格特征不稳定、可塑性强是他们的突出特点。这就决定了未成年犯罪人具有较大的矫正可能性。为了帮助他们彻底改正错误,重回人生正道,还需在宣判之后,配合执行机关对失足少年进行持续有效的帮教,时刻警醒他们不要重蹈覆辙,并为他们顺利归复社会提供便利条件。我们认为,在跟踪帮教时,如果对失足少年的前科限制公开,将更有利于促进对他们的教育和感化,有利于他们更好地复学、升学、就业,维护这些孩子的最大利益。正是考虑到这一点,我院少年法庭从10多年前就开始探索未成年人前科限制公开制度。

未成年被告人张某是个十分聪明的孩子,他的父亲在国外做科研,母亲是医生,张某本人也品学兼优。可是在张某16周岁那一年的暑假,他竟然带领三名同学,盗窃10余起,赃款赃物价值人民币1万余元,属于情节严重的犯罪。好好的一个孩子怎么忽然成了盗窃犯呢?张某说:“我崇拜英雄,但我不能像董存瑞那样炸碉堡,也不能像欧阳海那样拦惊马,所以我就模仿小说里的侠客劫富济贫。”那些偷来的东西,他一样也没留下,全都分给家庭困难的同学了。

依照法律,张某应当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考虑到张某作案动机和一贯表现,合议庭对他判处了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宣判后,我没有中断对他的教育,在家长、老师和法官的帮助下,张某的思想取得了很大进步,他更加刻苦学习,成绩在班里名列前茅。他还拾金不昧,受到了学校的表彰。鉴于他学习成绩优异,又有突出的悔改表现,为了让失足后愿意悔过自新的孩子同样能以自己的努力创造美好的未来,使他不因曾受到刑事处罚而影响到大学的高考,我对张某的前科能否限制公开的问题进行了探索和尝试。

经向院领导请示后,我主动找到张某所在中学的校长,提出能不能将这名少年犯的前科材料转由我院少年法庭保存。开始,校长明确地说:“不行,出了问题谁负责?”为了打消校长的顾虑,我又到区教委查找有关文件,并由我院出具保存档案的备查函,经过我们主动找校长做说服工作,说明张某的悔罪情况及一贯表现,校长终于被感动,答应了我的请求,并说:“尚法官,我真服了你了,现在我才明白,你审判的少年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考上大学。”后来,张某在全国统一高考中以591分的优异成绩考取了某全国重点大学,一家人欢天喜地拿着大学录取通知书到我院向少年法庭的法官们报喜,并送来了一面锦旗,上面写着:“琢璞为玉育新苗,铁面慈心法官情。”张某大学毕业后,顺利地申请到了赴国外留学深造的机会,他通过贺卡告诉了我这一好消息,这是我那一年收到的最好的新年礼物。

六、宣传法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少年法庭的法官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还应当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将少年审判的工作向前延伸,参与青少年法制宣传,帮助提高青少年的遵纪守法意识和法律维权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当今社会的价值标准更加多样化,各种利益诉求也更加多元化,这给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带来了新的挑战。因此,我要求自己不断的学习,逐步完成从经验型法官向专家型法官的转变,努力借鉴他人的经验成果和先进方法,进一步了解新时期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从而更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我先后担任了多所学校的法制校长,并和多个街道的社区建立了“少年与家庭法制教育基地”,以《让法律成为我们的信仰——我以守法为荣》、《走进孩子们的心灵——争做教子有方的合格父母》等为题,在本市和全国各地做了数十场法制教育巡回报告,受到师生和家长的肯定和好评。工作之余,我还全面分析总结了现实案例中反映出的家庭教育问题、学校管理问题以及未成年人心理疏导问题等,撰写了《法官妈妈给父母的90个建议》等书籍,积极向社会宣传推广科学的教育方法。

近年来,我还先后应邀参加了在美国、日本、韩国和澳大利亚所举办的关于预防青少年犯罪和探索人格教育的国际学术研讨会,并分别以《犯罪的孩子为什么称呼我妈妈?》、《用精心的审判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家长携手挽救失足的孩子》、《女法官与少年犯——中国未成年人审判的理论与实践》等为题做了主题发言。与会的国际同行、专家学者们,在听了我的演讲之后,无不对我国的少年司法制度、少年法庭的工作和中国的法官大为赞赏。与此同时,我也通过这些国际性的研讨会拓宽了视野,虚心地吸收国外同行们在青少年犯罪预防方面的先进做法,运用到我所从事的少年审判工作中去。

一直以来,我始终坚持将少年审判的原则和宗旨具体贯彻到每一个案件当中,做到忠于事实和法律,对每一个未成年被告人负责,对每一个被害人负责。22年来,我共审结未成年人刑事案件826件,无一件被发回重审;共判处少年犯1000余人,其中适用非监禁刑256人。在被判处非监禁刑的少年中,有100余人考入了各类专业学校,22人考上了包括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央戏剧学院等在内的大专院校,3人考取了研究生,2人出国留学深造,其它人也都自立自强,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重新犯罪率低于1%。

党和国家一贯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胡锦涛总书记于2005年6月语重心长地指出:“要从国家和民族未来的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要明确责任,大力协同,综合防治。通过教育和法制相结合,使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得到明显好转。”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也强调:“少年法庭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必须贯彻好‘坚持、完善、改革、发展’八字方针,做到切实加强对少年法庭工作的领导等‘六个加强’。”少年审判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少年的崇高事业,是重塑少年健全人格和优良品行的“希望工程”,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对于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的少年司法经过多年的探索,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规模,也积累了不少的经验,取得了显着的社会效果。我愿与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共同携手,为进一步做好少年法庭的工作、健全和完善我国的少年司法制度,为成长在同一片蓝天下的每个孩子都拥有美好的人生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