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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调研报告(模板13篇)

作者:笔舞 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调研报告(模板13篇)

调研报告应该注重逻辑性和结构性的安排,以使读者能够轻松理解和把握报告内容。在调研报告的撰写过程中,我们需要参考一些优秀的范例,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和报告质量。

市交通局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1、制订2006年至2010年的法制及普法工作五年规划,抓好《××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市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三个规范性文件和省厅八项行政执法制度的贯彻、落实,完善我局各项行政执法制度。

2、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交通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对公路建设市场实施依法管理,进入法律程序,确保公路建设工程质量。依法整顿道路运输市场,取缔非法营运车辆,取缔非法站场,打击违法经营业主。

3、组织召开法制工作会议,搞好普法培训学习,全面总结“十五”期间法制工作情况,布置“十一五”法制工作任务;聘请司法局法律老师讲课,全面提高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基本素质。

4、加强执法证资格管理,完成《交通行政执法证》和省政府核发的《行政执法证》的换证工作和新增人员发证前的培训考核工作。

5、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为了全面提高执法队伍水平,拟在年内组织一次行政执法培训。

二、主要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确定的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必然要求。交通行政执法是交通工作中一项带全局性的工作,他贯穿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输市场管理、交通规费征收、公路路政管理、水上交通管理等各个方面,交通部门的各项工作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才能去做,离开法律法规的规定都是乱作为,无法制即无行政,依法行政是交通工作的必要条件,有时也是充分必要条件。交通法规是我们做好交通工作的依据,交通行政执法管理交通工作的基本手段。实践证明,依法依规处置各类矛盾是解决问题最有效最直接的途径。因此,各站所要把交通法制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来对待,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面对新形势,一定要健全法制机构,配好法制专干,落实办公场所,解决办公经费,充分发挥法制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

(二)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执法队伍的管理,执法行为的规范只能靠制度,交通执法的门类多、人员多,与社会接触比较广泛,如果管理不好,就会出现索、拿、卡、要现象,就会发生公路“三乱”行为,严重影响交通的社会形象。为保证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健康、有序地开展,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积极推行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制、错案追究制、规范性文件审批制等制度。按照省市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执法工作要层层签订责任状,不仅要定期考核,还要落实到位。今后凡是因工作不力造成错案的执法人员,要按照市政府的错案追究办法处理到位,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凡是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按县政府的规定,首先报法制机构审查,然后才能对社会公布。

2、落实执法检查制度,严肃查处个案。县局要加强对所属单位、部门的执法检查、监督,形式可以多样,方法可以灵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群众举报的案件,要认真查处,对违法违纪的执法人员,该处分的`要处分,决不姑息迁就。

3、建立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县局要聘请行风监督员,运管所、县乡公路管理站也要聘请行风监督员,行风监督员要由人大、纪检、政府、政协、新闻媒体、群众车主等多层面的代表组成,随时欢迎他们举报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还要定时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他们对执法工作的意见,以便促进执法工作。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是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永恒主题,站、所要把提高队伍素质作为法制工作的重点来抓。

1、加强法制培训和教育,站所要结合局计划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按照交通厅的规定,领导干部每年不能少于40小时的法律法规学习,执法人员每年不能少于80小时的法律法规学习。

2、加强执法资格管理。一是要严把新进人员准入关。凡是新进执法队伍的人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并要按照上级要求,经严格考试、筛选和培训后,才能吸纳到执法队伍中来。优化现有执法人员结构。二是要严把执法证的发证关,各单位的法制工作机构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得办理执法证件。三是严把执法证的审验关。对现有执法人员要定期进行考核,凡在执法中出现索、拿、卡、要行为或者人为造成严重错案或经考核不合格的执法人员,执法证一律不予年审,严重的要取消执法资格,始终保持执法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

3、继续抓好案卷规范工作。行政执法案卷是执法水平的综合反映,各执法单位应建立行政处罚、行政认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的案卷,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以及制度规范均应立案归档。

行政执法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抚顺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状况调查和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抚顺市药监所进行了自查和调研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现状。抚顺市兽药饲料监察所为授权执法部门,执法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辽宁省畜禽产品药物残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职责为兽药、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现有执法人员总数19人,持有执法证人数9人。

(二)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及执法文书使用情况。本所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农业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农业部63号令),使用的执法文书格式统一为农业行政执法文书,文书制作严格执行《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农政发[20xx]4号)。

(三)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情况。本所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办公经费财政全额拨款,目前,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经费尚未列入财政预算。

严格执行《申诉和投诉处理程序》(fyjs-cx11-2007),凡涉及本单位检验方法使用或检验报告的质量投诉和涉及对本单位的工作程序、合同的执行、检验时限提出异议的申诉和投诉,由业务部门组织调查,在《客户申诉和投诉及处理》(zljl-18-2007)记录上登记编号,记录调查结果;要重视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注意发现畜产品安全事故和案件线索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严格实行重大畜产品安全事故报告、举报、通报制度,对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畜产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一般工作作风问题,调查属实对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按有关规定处理;重大违纪事实调查属实,向受损失方专函致歉,对责任者进行行政处理。

(一)完善协调合作机制。加强与卫生、公安、工商、质检、食药等部门沟通、配合,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和协调配合制度。

(二)完善检打联动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开展畜产品和畜禽养殖投入品监督抽查,提高抽检工作效率,组织执法机构对抽检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查处。

(三)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加强畜产品风险信息收集、分析、预警和利用,落实好畜产品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和违法行为记录制度。

(二)加强执法和案件查处工作。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即:物品来源、去向不查清不放过;涉及的单位、责任人不查清不放过;案件产生的原因不分析透不放过;对涉案人员未得到应有的惩处不放过;今后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加强监督检查和大要案查处。大力推进区域所执法办案,县区行政管理部门要将依法实施当场处罚的简易程序案件授予区域所办理,增强区域所执法监管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三)建立和实行执法人员考评制度。探索和试行执法人员监管责任单位(区域)量化管理、案件处理时限考核和案件质量评审、监督检查频次和效果评估等,提高监督执法管理规范化水平。

全面推进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调研报告

自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以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即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战略举措提上政府议事日程。20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提出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省政府部署,我厅自19就开始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2005年我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和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浙府办发[2005]117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省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

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一种行政机关内部的行政执法行为层级监督制度,其核心是通过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考评体系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实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目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建设浙江法治交通、和谐交通的必由之路。

我省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来,经过八年的努力,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交通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执法单位、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加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来,各地通过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培训考核,执法人员合法行政、规范执法意识明显加强,交通执法队伍整体执法水平有很大提高,交通执法案件败诉率进一步下降,省级执法单位多年未发生败诉案件,2005年全省各地市交通局无行政败诉案件。二是浙江交通地方法规体系基本形成。随着近年我省一系列公路、水路、运管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相继出台,浙江交通地方法规框架已经形成,浙江交通立法走在了全国前列,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打下了深厚的基础。三是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体系。通过建章立制,全省交通系统进一步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考核、责任追究、执法档案制度,建立了执法岗位责任制。四是交通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经过几年来的实践总结,我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交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制定了全省统一的执法文书格式,开发推广了一系列执法应用软件。五是创新交通执法机制方面取得新进展。根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全省交通系统在推进交通综合执法、探索执法新机制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水路综合执法在全省推广,公路综合执法在舟山和台州温岭进行了试点。

落实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决非一蹴而就。我省交通系统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来,交通行政执法有了很大改善,但我们也应清醒的看到推进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过程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我省交通系统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来,各执法单位都按照省厅要求建立了相应的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执法单位一把手作为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地位已经确立,但真正落实起来却是另一回事。很多领导意识中“重建设、轻管理”的观念还很根深地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交通的目标大多还停留在口头上,很多规章制度也仅停留在文件上,领导真正去关心、去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的时候并不多。

(二)执法监督力度不足,执法责任制考核流于形式。

自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来,各地各单位都建立了执法考核机制,每年都要根据年初确定行政执法目标进行责任制考核,如省厅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每年都要组织对厅管厅属行政执法单位和各地市交通局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年度考评,也确定一个成绩,但考核结果却难以拉开差距,很多时候存在走过场的问题。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执法监督也存在走过场,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没有充分发挥应有作用。

(三)交通执法合理行政意识有待增强。

站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第一条为了加强大队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做到行为规范、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廉洁高效,根据市局《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结合本大队实际,特制定大队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第二条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民道德行为规范,模范履行相关义务。

第二章队容风纪。

第三条工作时间须着制式服装,佩戴统一标志,保持容貌严整。非工作时间,一般不着制服。衣着必须整洁、配套,不得混穿,不得在制服外着便服。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等。应当规范缀钉、佩带帽徽、领花、肩牌与肩徽、胸章、臂章,不得佩带与身份或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戴帽子时骑车、乘车执行任务或队列时可使用松紧带,不使用时,松紧带应置于帽内,室内可脱帽,并放于固定位置。执勤或集体活动时,应着黑色、棕色皮鞋,不得赤脚,穿拖鞋和赤脚穿鞋。季节换装应当按统一要求整体换装,保持着装一致,有明显伤疾及女同志怀孕后体形发生明显变化时,应当着便装。

第四条仪表端庄、姿态良好。头发整洁,不染彩发。男队员不得留长发、大鬓角、烫卷发、剃光头和蓄胡须。着制式服装时,不浓装艳抹,不围围巾,不佩带饰品。不在外露的腰带上系饰物。不纹身、不染指甲、不留长指甲。

第五条着制式服装应精神饱满,举止文明。不背手、袖手、叉腰、插兜、勾肩搭背。不在公共场所或其它禁烟场所吸烟;不边走边吃东西;不嬉笑打闹、高声喧哗;不席地坐卧。在执勤车辆内也应保持良好姿态,精神振作。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执勤时不到被管理者处歇息、聊天、购物、用餐等。严格执行禁酒令。不得参与赌博、打架斗殴,不得参加封建迷信等违法违纪活动。站、坐、行、待人接物都要注意形象。在办公室、值班室、岗亭时,必须姿态端正,不得斜靠、倒卧、翘腿、聊天、打牌、下棋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参加集会或其他集体活动时,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有序入场,在指定的位置就坐。严格遵守会场秩序。有特殊情况要提前退场的,需经大队领导批准。散会时,依次退场,不得喧哗。

第三章执勤。

第六条执勤前要列队点名,整理着装,戴好胸章,检查装备,明确任务,提出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带齐有关执法证件、文书和票据。

第七条徒步执勤(外出)时,做好两人成行,三人成列。

第八条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驾驶或乘坐二轮、三轮摩托车值勤时要配戴专用头盔。

第九条遵章守纪,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细致、认真,严格执行城市管理及行政执法的有关法规。

第十条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纠正、处理违章时,一般情况下先敬礼、亮证,后纠违。做到行为文明,态度和蔼,严禁粗言秽语。

第十一条罚没款和暂扣物品按规定及时上交,不延误、挪用和擅自处理。

第十二条爱护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加强维护保养,不用执法车辆办私事,不使用通讯工具聊天。

第十三条执行公务需进入居民住宅或单位时,应主动出示证件,说明来意。

第四章礼节。

第十四条参加庆典、集会等重大活动升国旗时,着制服列队的人员应当自行立正、行注目礼,带队人员应当行举手礼;未列队的人员应当行注目礼。奏(唱)国歌时,应当自行立正。

第十五条晋见或者遇见上级领导时,着制服的人员应当行举手礼。

第十六条进入领导办公室前,应先喊报告,获准后方可进入。

第十七条列队行进间遇见领导时,带队人员应当行举手礼。

第十八条交接岗时,应当互相敬礼;不同单位的执法人员因公接触时,应当主动致意。

第五章接待。

第十九条接待用语应当文明、规范,讲普通话。

第二十条对群众的举报和来访,要耐心倾听,做好记录,及时处理。

第二十一条在上级领导视察、友邻单位来访、参观、调研讨,要热情迎、送,尽可能办好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六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应按级请假。请假一天以内的,队员由中队长批准并报大队部备案;一天以上的,报大队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不得离岗。

因病请假一般情况下凭医院证明,待领导批准后方可休息。请假人因特殊情况需要续假,必须经过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超假。逾假不归作旷工论处。因工作需要,请、休假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归队。休假结束,应及时销假。

第二十三条严格报告制度,坚持一事一报和按级报告的原则,对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工作中未能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向分管领导请示,分管领导对请示的问题应及时研究答复。投送新闻稿件、报送信息须经大队领导阅批,不得越级上报。

第二十四条因工作变动,调离、退休、辞职或被辞退、开除公职时,必须将自己负责的工作情况和掌管的文件、材料、证件、标志等进行移交。移交工作应当在本人离开工作岗位前完成。因事暂时离开岗位时,应当将自己负责的工作向代理人员交代清楚。一般情况下应做好书面交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第二十五条严格执行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八不准四禁止”,即:不准敷衍了事;不准推诿扯皮;不准故意刁难;不准乱批乱罚;不准吃拿卡要;不准徇私舞弊;不准违法执法;不准粗暴执法。禁止执行公务前喝酒;禁止接受被管理单位的宴请和接收、索要钱、物;禁止为被管理单位代办审批和处罚手续;禁止从事与本职工作有关的第二职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范,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并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大队将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本规范与上级规定有违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规范由大队长室负责解释。

1.2016年机关工作人员文明礼貌行为规范。

2.市直机关工作人员文明行为规范。

3.2016年区级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4.2016年《审计局机关工作人员文明礼貌行为规范》。

5.《济源市机关工作人员文明服务行为规范》。

6.2016财政局机关文明行为规范。

7.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最新)。

8.2016年市政协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9.2016年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市交通局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20xx年,我局交通行政执法案卷在市交委法规处领导的指导下,依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四川省行政执法规定》和成都市交委有关交通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填写要求,做到了一案一卷和卷宗整洁、规范。根据市交委《关于年度行政执法案卷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行政执法案卷填写质量的实际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我局领导十分重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责成法规科牵头成立了交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小组,按照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填写装订标准对交通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查。

二、认识到位、科学评查。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规范填写执法文书的重要举措,对提高交通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追究交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促进政府机关职能转变,保障交通行政执法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我局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对我局120个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八查八审”:一查执法主体,审执法资格;二查执法程序,审办案过程;三查调查取证,审案件证据;四查执法依据,审适用法律条款;五查义务履行,审有无尽到告知当事人权利的义务;六查处理决定,审处理决定的适当性和合法性;七查处理的执行情况,审自由裁量权是否依法、依规履行和是否实行罚缴分离;八查归档情况,审案卷是否按规定装订整洁和规范。

三、坚持标准、注重实效。

在开展此次行政执法案卷自我评查中,为全面提高我局交通执法案卷质量,我们始终坚持案卷填写规范标准,逐卷逐项的.进行了自我评查,对案卷填写中的薄弱环节进行了登记和归类,及时组织交通执法大队中队长以上人员和案卷填写的具体执法人员进行了为期一天执法文书业务培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评查结论。

通过此次自我评查,我局行政执法案卷做到了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取证较为充分,证据能够锁定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执法依据和适用法律条款准确,案卷中尽到了执法人员的告知义务,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处理合法、适当,自由裁量权行使规范,罚缴做到了分离,案卷归档及时、装订整洁、规范。

存在问题:一是个别案卷中证据收集相对单一,偏重调查询问,其他种类证据资料收集不够;二是个别案卷中复印件标注不清,也无执法人员或复印件提供者的签名。

自我评查结论:优秀。

特此报告。

站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

为认真开展好市人防办xx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市人防办领导高度重视,结合市人防办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就检查的.组织形式、重点内容、实施方案等事项进行了统一安排,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整改提高。

(二)精心部署,认真评查。

1、对行政审批案卷的评查。对行政许可案卷在执法主体资格是否合法、许可项目是否有法定依据、许可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许可收费是否有合法依据、许可程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自查。xx年1-10月份,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61项,按时限办结率达100%,未发生群众投诉,我办在行政许可方面完全符合法定要求。人防办政务服务窗口,今年被评为“巾帼文明窗口”,并得到一次服务流动红旗。

2、对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xx年市人防(交战)办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共产生行政执法案卷3件,无举行听证的案件,无重大行政许可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无被依法认定为错案的案件。市人防办重点从执法主体和处罚程序的合法性、调查取证的真实性和正确性、适用法律的准确性、实施处罚的公正性和适当性、行政处罚文书的规范性5个方面进行了仔细的检查。通过自查,市人防办行政执法案卷文书格式规范,文字表述清楚,文书种类、印章使用正确,归档符合要求。评出3件优秀案卷。

二、总结经验、长效落实。

(一)机构健全,形成了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力量。我办设立了由秘书处、工程处、综合处为主要处室负责此项工作,成立了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为我办人防行政执法行为和案卷使用的监督提供了保证。

(二)强化责任,落实制度。坚持持证上岗,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年终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在贯彻《国务院全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持有责必问,有错必纠。针对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罚、轻教育的情况,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和掌握文书的使用、具体案卷的制作,必须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xx年以来我办行政执法在调查取证、办案程序、适用法律方面进一步得到规范和提高。

(三)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市政务服务中心人防窗口工作人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得到了服务对象的好评,在服务中心的随机抽查中,满意度100%,多次得到流动红旗。严格按政务服务中心的规定,进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服务对象、政务中心监督。

三、存在问题。

评查与督促整改工作同步进行。对执法人员在案卷档案整理、文书制作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及时整改。

案件综合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案卷中“询问笔录”的格式有待进一步规范。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培训、集中组织学习。

(二)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开展好案卷评查工作,不断完善执法案件办理内部运行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健全执法档案等各项配套制度。

(三)加强对行政执法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总结经验,充分利用省、市网站平台加强信息和经验交流,推动市人防(交战)办行政执法水平的总体提高。

全面推进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调研报告

自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以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即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战略举措提上政府议事日程。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提出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省政府部署,我厅自就开始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我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和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浙府办发[]117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省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

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一种行政机关内部的行政执法行为层级监督制度,其核心是通过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考评体系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实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目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建设浙江法治交通、和谐交通的必由之路。

我省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来,经过八年的努力,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交通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执法单位、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加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来,各地通过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培训考核,执法人员合法行政、规范执法意识明显加强,交通执法队伍整体执法水平有很大提高,交通执法案件败诉率进一步下降,省级执法单位多年未发生败诉案件,20全省各地市交通局无行政败诉案件。二是浙江交通地方法规体系基本形成。随着近年我省一系列公路、水路、运管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相继出台,浙江交通地方法规框架已经形成,浙江交通立法走在了全国前列,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打下了深厚的基础。三是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体系。通过建章立制,全省交通系统进一步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考核、责任追究、执法档案制度,建立了执法岗位责任制。四是交通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经过几年来的实践,我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交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制定了全省统一的执法文书格式,开发推广了一系列执法应用软件。五是创新交通执法机制方面取得新进展。根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全省交通系统在推进交通综合执法、探索执法新机制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水路综合执法在全省推广,公路综合执法在舟山和台州温岭进行了试点。

落实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决非一蹴而就。我省交通系统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来,交通行政执法有了很大改善,但我们也应清醒的看到推进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过程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我省交通系统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来,各执法单位都按照省厅要求建立了相应的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执法单位一把手作为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地位已经确立,但真正落实起来却是另一回事。很多领导意识中“重建设、轻管理”的观念还很根深地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交通的目标大多还停留在口头上,很多规章制度也仅停留在文件上,领导真正去关心、去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的时候并不多。

(二)执法监督力度不足,执法责任制考核流于形式。

自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来,各地各单位都建立了执法考核机制,每年都要根据年初确定行政执法目标进行责任制考核,如省厅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每年都要组织对厅管厅属行政执法单位和各地市交通局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年度考评,也确定一个成绩,但考核结果却难以拉开差距,很多时候存在走过场的问题。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执法监督也存在走过场,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没有充分发挥应有作用。

(三)交通执法合理行政意识有待增强。

老百姓心中的部门形象。

(四)交通执法队伍素质与依法行政要求还有差距。

好的执法队伍离不开高素质的执法人才。交通行政执法面对瞬息万变的交通行业,面对社会公众,涉及面广、专业性强,需要一支业务精、能力强、廉洁高效的执法队伍来行使行政权力。应该说经过近几年的严把执法人员入门关,加强学习培训,全省执法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但我们必须看到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人员素质亟待提高的现实。目前执法岗位专业培训缺乏系统性,部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执法案件还存在证据收集不充分、法定程序不到位、执法文书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经过近三年的努力,今年我省50岁以下执法人员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虽然达到90以上,但其中仍有一部分是系统内承认的大专专业证书,这与交通部要求的执法人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还有差距。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交通执法体制上的原因,也有组织领导的原因,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领导重视程度不足影响了整体的进展。

行政执法责任制受到普遍重视,各单位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配套制度也相继出台,但从实践层面看,依然存在重建设、轻执法的现象。单位一把手真正关注行政执法的时候并不多,规章制度很多时候还是停留在文件上。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过程中,单位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真重视、真落实,负责领导责任,对于实施过程中面临的许多问题,如人员调配、经费保障、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单位领导要亲自决策、亲自协调。可以说一个单位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好坏,与单位领导重视支持与否直接相关。如果说单位领导真正重视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过程中面临的很多问题就会不成其为问题,执法单位的很多优势、很多资源可以充分发掘出来,从调研情况看,凡是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较好的单位,领导必定高度重视,凡是领导高度重视的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必定成绩斐然。

(2)基层单位编制不足影响了执法队伍素质的提高。

交通行政执法门类众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需要大量执法人员在一线执法,但限于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问题,基层执法单位一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而在有限的人员编制内又缺乏必要的流动性,导致执法队伍老化严重。从我们调研情况看,各基层单位反映最强烈的就是现在各单位人员编制仍然是1987年的编制,与社会经济发展、车船急剧增多的情况极不适应,如象山县运管稽征所由于人员编制无法解决,人员无法得到及时补充,一线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目前职工平均年龄在45岁以上,50岁以上人员还要上路执法,影响了执法队伍的健康发展。基层交通执法力量不足的情况已深刻影响到日常执法,执法单位只能采取在个别时段、个别地点集中整治的做法,容易让违法分子摸准规律、钻空子,使大量的违法事实得不到及时处理,减少了交通执法的威慑力。同时,不容忽视的是在我省正规执法队伍之外,基层执法单位还大量聘用交通协管员辅助一线执法,这批人员素质难以得到保证,也影响了交通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3)交通法制力量不足影响了执法监督力度。

推进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就必须依法界定执法职能、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考评机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而这些又离不开执法监督的主力军―交通法制队伍。在基层执法单位中,交通法制队伍力量严重不足,影响到了整个交通系统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法治交通的后劲。据调查,全省各地市交通局均建有法制机构,其中单独设置10个,合署设置1个,人员编制平均3人。在县级交通局单独设置的有17个,合署办公的29个,未设置的44个,人员编制一般1个,未配备的有44个。有些单位法制机构还同时承担着纪检监察职责、交通战备职责。从厅管厅属单位法制机构设置情况看,情况也不容乐观,省运管局原单设法规处,但在机构升格时把法规处并入了稽查处,其余三局均将法制职能并入办公室,未独立设置法规处。

法制队伍的缺失必然弱化了执法监督力度,降低了执法能力和水平,长此以往就将执法业务的指导就依赖于各业务处室,失去了法制机构独立监督、指导、整合法制资源的优势,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只能是无米之炊、空中楼阁。

(4)时代对交通立法提出了新的要求。

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面貌的不断发展、群众法制意识的不断提高,社会对交通执法提出了新的要求,交通管理面临新的问题,交通立法面临新的挑战。有些交通法律、法规、规章限于当时的条件,制定的比较原则,缺乏可操作性。有些立法在文字上考虑问题不够周全,容易引起歧义。有些立法受上位法的影响,在处罚金额上规定过高,与执法实践存在差距,暴露了一些问题。又如近期媒体上炒作厉害的养路费合法性问题,其根源就是由于我国立法与政策缺乏衔接,《公路法》过早取消养路费条款引起。调研中,也有基层单位放映《浙江省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拖欠养路费产生的滞纳金征收比例过高(日百分之一),累计金额相当可观,且从欠费之日起计算滞纳金,缺乏告知期,老百姓意见很大。同时法规又缺乏必要的减免程序,容易引起随意减免滞纳金现象,甚至在宁波引发了检察院以减免滞纳金涉嫌渎职传唤稽征部门领导的情况。

好的必须有好的方案。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性,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必须按计划、分步骤的实施。为此,各执法单位要贴近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组织领导、目标、具体方法和实施步骤,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顺利推行提供保障。从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运行来看,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起点是分解职责,在分解职责中要求责权一致,要求建章立制保障责权统一的目标的实现,过程是要求强化对分解的职责的监督。在明确行政执法主体和依据的基础上,分解执法目标,制定履职的执法标准。制定规范行政执法责任的行政执法程序,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处罚标准化,执法操作有序化,执法检查经常化,执法监督制度化,用程序保障执法的公开、公正、公平。制定执法公开、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内容的保障制度等。其中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制度由交通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并加以规范。

今年我厅在进一步全面推进和完善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过程中,对省级交通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能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责任分解。经过梳理,交通厅(含厅管厅属执法单位)共有行政执法依据136部,其中交通厅为主实施的法律2部、法规15部、规章56部,配合其他部门实施的法律19部、法规21部、规章23部,交通厅共有执法职能528项,其中行政许可50项、行政监管24项、行政处罚351项、行政强制43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征收28项、其他行政行为72项。行政执法职能的清理为统一全省交通执法职能、规范执法行为打下了基础。

(二)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强化交通执法监督。

交通执法单位法制机构作为推行执法责任制的牵头部门,既是执法责任制的落实部门又是执法监督部门,对交通系统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负有主要责任。交通法制机构负有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的重任,其水平的高低、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到单位行政执法水平的高低、能力的强弱。法制机构强则执法能力强,法制机构弱则执法能力弱。

因此,健全和完善交通执法单位特别是省级交通法制机构建设,增强专业法制队伍力量迫在眉睫。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也要把充实法制力量提上重要议程,尽快改变目前交通法制机构欠缺、力量薄弱、专业人员缺乏的状况。

地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要通过调整现有机构设置,努力为法制机构单独设置、合理定编、增加专业法律人员创造条件;县区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确因编制限制无法单独设置的,可以与办公室合署办公,配备专职人员。各级交通法制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完善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过程中的主导作用。

在大力加强交通法制机构建设的同时,必须加强交通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力度。

一是要切实加强行政复议。面对当前行政争议较多、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增强的新形势,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加强行政复议,积极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行政争议和纠纷,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交通主管部门要坚持依法受案办案,坚持改革交通行政复议办案方法,坚持对行政复议的监督指导,坚持行政复议过错责任追究制。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必须依法受理。交通复议机关要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和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行政复议机构的队伍建设,指定专人负责行政复议,建立复议人员业务培训制度。办案过程中,一定要把事实搞清楚,正确适用法律,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各级交通复议机关要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可以探索网上申请行政复议等便民措施,探索建立行政复议简易程序,尝试复议前的调解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听证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和案卷查询制度,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对于依法应当受理而不受理、应当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而不改变、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和不认真执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做好重大行政行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各级交通执法机构要严格执行交通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审查。各交通执法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机关所作出的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报送备案。

三是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落实层级监督责任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法治交通的保障。要加强对交通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配套制度建设,重点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实施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

(三)加快交通立法进程,合理限制自由裁量权。

一是加快交通立法进程,抓紧出台、修改交通法规、规章。作为全省交通行政首脑机关,交通厅在交通立法方面要有所作为,充分利用现在交通发展的大好时机,针对目前交通管理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抓紧出台一批务实、管用的浙江交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在“十一.五”规划期间,我厅要加大立法投入,加强立法调研,优化立法规划,充实交通立法库,争取在“十一.五”期间建设成完善的浙江交通法规体系。为了达到这一目标,一方面我厅要做好与省人大法工委、省财经委、省法制办的沟通协调,尽可能的争取他们的支持;另一方面我们自己也要多下苦功,在交通立法中,我们要以高度的时代责任感和紧迫感,我们要舍的化大本钱,要想做交通精品工程一样来搞我们的交通精品法规。我厅要高度重视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整合省级交通立法资源,抽调精兵强将,对立法草案要早计划、早准备、早提交。同时,省厅在立法过程中,要关注交通管理热点、难点,尽可能多的倾听基层的呼声、群众的呼声,了解国家立法动态、兄弟省市动态,探索交通管理的新方法、新手段,提高交通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针对一些基层执法单位反映意见较为集中的法规、规章,如《浙江省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和拟定中的《浙江省出租车管理办法》,要抓紧将其列入修订、出台计划。

二是合理限制自由裁量权。限制自由。合法行政、合理行政是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本要求。以前我们讲行政执法往往合法行政讲的比较多,而合理行政讲的少些。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目前交通法规体系还存在许多不完善、不科学的地方。有些法律法规缺乏可操作性,需有配套的操作程序与之相适应,需要合理限制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执法单位在实际操作当中由于对自由裁量权缺乏必要的限制,作出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处罚时还带有较大的随意性,相同情形作出不同处理,既影响了执法形象,也容易滋生腐败。我省还未制定全省统一的行业性的自由裁量指导意见。下一步,作为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点,我们将抓紧出台全省统一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细化处罚金额,明确适用情形,加强监督检查,尽少人为出入因素,减少和防范执法腐败。

(四)夯实基础,扎实推进基层执法单位建设,切实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交通行政执法的重点和难点在基层,重中之重又在一线执法站、所、队,基层执法水平和能力上去了,整个交通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和能力就上去了。基层执法单位、执法人员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纷繁复杂的执法环境,执法非常辛苦、执法任务非常艰巨,他们执法水平的高低、执法能力的强弱和执法队伍的形象,就代表了老百姓心目中我们交通执法队伍的水平、能力和形象。老百性对我们交通执法队伍信不信任、满不满意,关键就在于对基层一线执法单位信不信任、满不满意,基层执法单位是我们交通执法队伍的信誉所系、形象所系,加强交通基层执法单位建设非常重要。作为省级机关,省厅应当怀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来关心基层执法单位建设,切实把基层抓好,把基础打牢,把基本功练扎实,切切实实为基层执法单位办实事、办好事。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主动与地方政府沟通,着力帮助解决制约交通基层执法单位基础建设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约束和保障性困扰。在人员配备、管理经费、装备投入、站房建设方面要主动向基层执法单位倾斜,做到了人往基层走,物往基层流,重心下移,保障下倾,调动了基层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基层执法单位也要创新执法方式,整合、充实一线执法巡查力量,改进执法作风,把有限的执法力量部署在违法行为高发、管理薄弱的重点地区和重点时段,提高执法效率,把有限的执法资源用好、发挥好。

在基层执法单位建设上,我们也可以学习公安机关的“三基”建设(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按照“充实基层、完善保障、加强班子、提高素质、规范管理、创新机制”的总要求,把加强执法单位基础和当前的打黑、治超等紧密结合起来。要大力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充实一线执法队伍,对执法单位机关进行“瘦身”,把有限的人员配置到执法第一线,直接从事定点检查、执法巡查、咨询接待等。基层执法单位也要,提高了执法人员与老百姓接触机率,增强了对交通违法行为的震慑力。要不断改善基层执法单位执法环境和执法待遇,真正做到组织上关心执法人员,精神上鼓励执法人员,上爱护执法人员,生活上体恤执法人员,努力解决基层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不断增强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同时,交通主管部门和行业指导部门也要加强对基层执法单位的指导,多下基层,多听听基层的呼声,多了解基层执法人员的所思所想,提高指导的针对性。省厅及厅管厅属执法单位可以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开展实地调研和面对面的指导。从省级业务单位抽调干部组成督导组,深入全省各地检查指导。我们的交通法制部门可以组织开展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交通法制人员深入基层所队,以普通执法人员身份,在固定岗位上直接参与执法办案,帮助基层执法单位切实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

在加强基层交通执法单位建设的同时,还必须注意提高交通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为此必须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建立和完善执法单位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法制培训。积极探索对领导干部任职前实行法律知识考试的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执法单位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和懂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建立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强化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加强在岗执法人员的岗位培训,要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方式,组织执法人员学习通用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

二是严格执法人员准入制度,做好新增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实行严格的执法人员准入制度是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建设的重要手段,我厅规定新增执法人员必须达到正规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对持证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培训,省厅将把业务考试成绩作为年审通过与否的重要条件,通过建立交通行政执法题库,建立抽考制度,提高执法人员后续教育学习的自觉性。

三是加强岗位培训,提高执法技能。要通过加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岗位业务培训,通过完善的体系和严格的制度来保证苦练基本功来增强基层交通执法单位基础建设的后劲,切实取得实效,为此,省厅有必要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交通执法人员岗位业务训练的指导意见和全省苦练基本功活动实施方案,由省厅牵头、各业务局具体负责,整合全省培训资源,制定培训计划,构建省、市、县三级,全覆盖的岗位业务培训体系,努力提高岗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既要避免重复培训,又要避免轻描淡写,走过场。争取每年对基层一线执法人员至少脱岗培训一次,并将培训成绩作为其参加交通行政执法证年审的重要内容。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水平是一项系统工程,在目前交通执法单位编制短期内难以解决、人员流动性差的情况下,通过岗位培训来提高现有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就成为当前最有效和最实际的办法了。在提高执法水平的过程中,好的制度、好的设备需要好的执法人员来保障。否则,即使一线执法力量充实了,经费保障了,执法装备改善了,相应的业务素质却没有跟上,也会新瓶装旧酒,执法水平仍然难以提高,达不到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交通执法业务水平的目的。抓好岗位培训,提高执法业务技能,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岗位培训的过程中,省厅可以建立了分系统、分层次培训制度,分类组班施训。培训上突出专业性,由省公路局、省港航局、厅运管局、厅质监局按照职能分工,分别对公路路政、运政、稽征、港航、海事、航道、船检、质监八大类编班授课,对重要一线人员,又可细分至调查取证、处罚处理、许可审批等具体岗位。层次上突出针对性,对站、所、队长单独组班培训,重点加强行政执法管理能力的训练;对基层执法人员,重点加强执法业务规范、执法软件操作以及最新法律法规、政策等课程,以适应一线执法基础的需要。

四是加强与外单位、外行业、外地区的交流学习。要真正提高浙江交通的行政执法水平,实行浙江交通执法水平的跨越式发展,就必须跳出交通看交通、跳出浙江看浙江、跳出执法看执法,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学习交流,向外单位学习、向外系统学习、向外省市学习,学习他们优秀的执法经验,掌握执法动态、沟通执法信息、交流执法体会,博采众长、海纳百川,切实提高浙江交通整体执法水平。省厅也要充分发挥全省交通首脑机关的优势,积极外引内联、整合资源,为各市、县交通执法部门学习交流构建平台。此次我们到江苏省和江苏省交通厅、南京市交通局就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问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学习了他们好的经验和举措,感觉受益匪浅。现在“长三角”地区经济的飞速发展,随着“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口号的提出,江、浙、沪交通一体化已成为交通人考虑的重要问题,我们浙江交通不仅要让高速公路与江、沪接轨,更要让我们的执法理念、执法水平与江、沪接轨,让浙江交通执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五)加快交通执法现代化建设,创新执法方式,打造交通“阳光执法”。

一是加快交通执法现代化建设。交通行政执法现代化作为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手段日益受到各级交通执法机构的重视。随着现代科技的日新月异,执法装备不断更新,交通行政执法也应当与时俱进,积极采用新装备、使用新手段,加快交通行政执法现代化建设。经过这几年的执法现代化建设,各执法单位执法装备有了很大改善,各基层执法站、队、所开始配备数码相机、录音笔、手提电脑等先进执法装备,执法车辆也安装了gps系统,科技让交通行政执法如虎添翼。同时省厅非常重视交通执法信息化,陆续开发了一些执法应用软件,并已开始推广应用,如养路费稽征系统、公路路政治超系统、水路行政处罚系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省厅要进一步加快全省交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应用系统整合,实行省、市、县三级联网、加快信息共享,统一监督平台。厅法规处与厅信息中心联手开发的行政执法管理系统项目正在积极筹备当中,该系统拟通过构建全省联网的网上执法人员、执法案件监督管理平台,提高我省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水平。省厅在积极开发执法应用软件的同时,也要注意发挥各地市交通局的积极性,注意收集来自执法一线的意见和信息,争取其参与支持,提高软件的适用性,减少推广应用的难度。

二是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新方式。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新方式的要求,交通执法也要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新方式,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探索科学的执法考评机制,力争在执法考核办法上更加科学合理。交通主管部门要鼓励和支持执法单位在具体执法实践中的创新,要善于发现执法的闪光点,积极推广应用在执法实践中产生的好的做法、好的经验。

三是推进交通执法公开,打造浙江交通“阳光执法”。为了最大限度减少暗箱操作和权钱交易,交通行政执法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行交通执法的公开透明,各级执法机构要做到行政执法的职权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要把交通执法全过程向社会公开,增强全社会对行政执法的了解,动员社会各界加强对实行执法责任制的支持和监督。对人民群众通过投诉箱、监督电话等反映的情况要认真调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努力做到政务公开不流于形式,为公众查阅执法信息提供便利,让社会监督的阳光照射到执法的每个环节、每个角落,打造交通“阳光执法”。

老百姓心中的部门形象。

(四)交通执法队伍素质与依法行政要求还有差距。

好的执法队伍离不开高素质的执法人才。交通行政执法面对瞬息万变的交通行业,面对社会公众,涉及面广、专业性强,需要一支业务精、能力强、廉洁高效的执法队伍来行使行政权力。应该说经过近几年的严把执法人员入门关,加强学习培训,全省执法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但我们必须看到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人员素质亟待提高的现实。目前执法岗位专业培训缺乏系统性,部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执法案件还存在证据收集不充分、法定程序不到位、执法文书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经过近三年的努力,今年我省50岁以下执法人员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虽然达到90以上,但其中仍有一部分是系统内承认的大专专业证书,这与交通部要求的执法人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还有差距。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交通执法体制上的原因,也有组织领导的原因,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领导重视程度不足影响了整体的进展。

行政执法责任制受到普遍重视,各单位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配套制度也相继出台,但从实践层面看,依然存在重建设、轻执法的现象。单位一把手真正关注行政执法的时候并不多,规章制度很多时候还是停留在文件上。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过程中,单位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真重视、真落实,负责领导责任,对于实施过程中面临的许多问题,如人员调配、经费保障、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单位领导要亲自决策、亲自协调。可以说一个单位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好坏,与单位领导重视支持与否直接相关。如果说单位领导真正重视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过程中面临的很多问题就会不成其为问题,执法单位的很多优势、很多资源可以充分发掘出来,从调研情况看,凡是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较好的单位,领导必定高度重视,凡是领导高度重视的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必定成绩斐然。

(2)基层单位编制不足影响了执法队伍素质的提高。

交通行政执法门类众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需要大量执法人员在一线执法,但限于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问题,基层执法单位一线执法力量严重不足,而在有限的人员编制内又缺乏必要的流动性,导致执法队伍老化严重。从我们调研情况看,各基层单位反映最强烈的就是现在各单位人员编制仍然是1987年的编制,与社会经济发展、车船急剧增多的情况极不适应,如象山县运管稽征所由于人员编制无法解决,人员无法得到及时补充,一线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目前职工平均年龄在45岁以上,50岁以上人员还要上路执法,影响了执法队伍的健康发展。基层交通执法力量不足的情况已深刻影响到日常执法,执法单位只能采取在个别时段、个别地点集中整治的做法,容易让违法分子摸准规律、钻空子,使大量的违法事实得不到及时处理,减少了交通执法的威慑力。同时,不容忽视的是在我省正规执法队伍之外,基层执法单位还大量聘用交通协管员辅助一线执法,这批人员素质难以得到保证,也影响了交通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3)交通法制力量不足影响了执法监督力度。

推进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就必须依法界定执法职能、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考评机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而这些又离不开执法监督的主力军―交通法制队伍。在基层执法单位中,交通法制队伍力量严重不足,影响到了整个交通系统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法治交通的后劲。据调查,20全省各地市交通局均建有法制机构,其中单独设置10个,合署设置1个,人员编制平均3人。在县级交通局单独设置的有17个,合署办公的29个,未设置的44个,人员编制一般1个,未配备的.有44个。有些单位法制机构还同时承担着纪检监察职责、交通战备职责。从厅管厅属单位法制机构设置情况看,情况也不容乐观,省运管局原单设法规处,但在机构升格时把法规处并入了稽查处,其余三局均将法制职能并入办公室,未独立设置法规处。

法制队伍的缺失必然弱化了执法监督力度,降低了执法能力和水平,长此以往就将执法业务的指导就依赖于各业务处室,失去了法制机构独立监督、指导、整合法制资源的优势,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只能是无米之炊、空中楼阁。

(4)时代对交通立法提出了新的要求。

好的必须有好的方案。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性,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必须按计划、分步骤的实施。为此,各执法单位要贴近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组织领导、目标、具体方法和实施步骤,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顺利推行提供保障。从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运行来看,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起点是分解职责,在分解职责中要求责权一致,要求建章立制保障责权统一的目标的实现,过程是要求强化对分解的职责的监督。在明确行政执法主体和依据的基础上,分解执法目标,制定履职的执法标准。制定规范行政执法责任的行政执法程序,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处罚标准化,执法操作有序化,执法检查经常化,执法监督制度化,用程序保障执法的公开、公正、公平。制定执法公开、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内容的保障制度等。其中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制度由交通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并加以规范。

今年我厅在进一步全面推进和完善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过程中,对省级交通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能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责任分解。经过梳理,交通厅(含厅管厅属执法单位)共有行政执法依据136部,其中交通厅为主实施的法律2部、法规15部、规章56部,配合其他部门实施的法律19部、法规21部、规章23部,交通厅共有执法职能528项,其中行政许可50项、行政监管24项、行政处罚351项、行政强制43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征收28项、其他行政行为72项。行政执法职能的清理为统一全省交通执法职能、规范执法行为打下了基础。

(二)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强化交通执法监督。

交通执法单位法制机构作为推行执法责任制的牵头部门,既是执法责任制的落实部门又是执法监督部门,对交通系统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负有主要责任。交通法制机构负有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的重任,其水平的高低、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到单位行政执法水平的高低、能力的强弱。法制机构强则执法能力强,法制机构弱则执法能力弱。

因此,健全和完善交通执法单位特别是省级交通法制机构建设,增强专业法制队伍力量迫在眉睫。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也要把充实法制力量提上重要议程,尽快改变目前交通法制机构欠缺、力量薄弱、专业人员缺乏的状况。

地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要通过调整现有机构设置,努力为法制机构单独设置、合理定编、增加专业法律人员创造条件;县区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确因编制限制无法单独设置的,可以与办公室合署办公,配备专职人员。各级交通法制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完善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过程中的主导作用。

在大力加强交通法制机构建设的同时,必须加强交通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力度。

一是要切实加强行政复议。面对当前行政争议较多、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增强的新形势,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加强行政复议,积极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行政争议和纠纷,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交通主管部门要坚持依法受案办案,坚持改革交通行政复议办案方法,坚持对行政复议的监督指导,坚持行政复议过错责任追究制。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必须依法受理。交通复议机关要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和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行政复议机构的队伍建设,指定专人负责行政复议,建立复议人员业务培训制度。办案过程中,一定要把事实搞清楚,正确适用法律,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各级交通复议机关要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可以探索网上申请行政复议等便民措施,探索建立行政复议简易程序,尝试复议前的调解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听证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和案卷查询制度,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对于依法应当受理而不受理、应当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而不改变、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和不认真执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做好重大行政行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各级交通执法机构要严格执行交通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审查。各交通执法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机关所作出的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报送备案。

三是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落实层级监督责任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法治交通的保障。要加强对交通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配套制度建设,重点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实施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

(三)加快交通立法进程,合理限制自由裁量权。

一是加快交通立法进程,抓紧出台、修改交通法规、规章。作为全省交通行政首脑机关,交通厅在交通立法方面要有所作为,充分利用现在交通发展的大好时机,针对目前交通管理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抓紧出台一批务实、管用的浙江交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在“十一.五”规划期间,我厅要加大立法投入,加强立法调研,优化立法规划,充实交通立法库,争取在“十一.五”期间建设成完善的浙江交通法规体系。为了达到这一目标,一方面我厅要做好与省人大法工委、省财经委、省法制办的沟通协调,尽可能的争取他们的支持;另一方面我们自己也要多下苦功,在交通立法中,我们要以高度的时代责任感和紧迫感,我们要舍的化大本钱,要想做交通精品工程一样来搞我们的交通精品法规。我厅要高度重视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整合省级交通立法资源,抽调精兵强将,对立法草案要早计划、早准备、早提交。同时,省厅在立法过程中,要关注交通管理热点、难点,尽可能多的倾听基层的呼声、群众的呼声,了解国家立法动态、兄弟省市动态,探索交通管理的新方法、新手段,提高交通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针对一些基层执法单位反映意见较为集中的法规、规章,如《浙江省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和拟定中的《浙江省出租车管理办法》,要抓紧将其列入修订、出台计划。

二是合理限制自由裁量权。限制自由。合法行政、合理行政是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本要求。以前我们讲行政执法往往合法行政讲的比较多,而合理行政讲的少些。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目前交通法规体系还存在许多不完善、不科学的地方。有些法律法规缺乏可操作性,需有配套的操作程序与之相适应,需要合理限制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执法单位在实际操作当中由于对自由裁量权缺乏必要的限制,作出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处罚时还带有较大的随意性,相同情形作出不同处理,既影响了执法形象,也容易滋生腐败。我省还未制定全省统一的行业性的自由裁量指导意见。下一步,作为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点,我们将抓紧出台全省统一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细化处罚金额,明确适用情形,加强监督检查,尽少人为出入因素,减少和防范执法腐败。

(四)夯实基础,扎实推进基层执法单位建设,切实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交通行政执法的重点和难点在基层,重中之重又在一线执法站、所、队,基层执法水平和能力上去了,整个交通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和能力就上去了。基层执法单位、执法人员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纷繁复杂的执法环境,执法非常辛苦、执法任务非常艰巨,他们执法水平的高低、执法能力的强弱和执法队伍的形象,就代表了老百姓心目中我们交通执法队伍的水平、能力和形象。老百性对我们交通执法队伍信不信任、满不满意,关键就在于对基层一线执法单位信不信任、满不满意,基层执法单位是我们交通执法队伍的信誉所系、形象所系,加强交通基层执法单位建设非常重要。作为省级机关,省厅应当怀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来关心基层执法单位建设,切实把基层抓好,把基础打牢,把基本功练扎实,切切实实为基层执法单位办实事、办好事。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主动与地方政府沟通,着力帮助解决制约交通基层执法单位基础建设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约束和保障性困扰。在人员配备、管理经费、装备投入、站房建设方面要主动向基层执法单位倾斜,做到了人往基层走,物往基层流,重心下移,保障下倾,调动了基层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基层执法单位也要创新执法方式,整合、充实一线执法巡查力量,改进执法作风,把有限的执法力量部署在违法行为高发、管理薄弱的重点地区和重点时段,提高执法效率,把有限的执法资源用好、发挥好。

在基层执法单位建设上,我们也可以学习公安机关的“三基”建设(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按照“充实基层、完善保障、加强班子、提高素质、规范管理、创新机制”的总要求,把加强执法单位基础和当前的打黑、治超等紧密结合起来。要大力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充实一线执法队伍,对执法单位机关进行“瘦身”,把有限的人员配置到执法第一线,直接从事定点检查、执法巡查、咨询接待等。基层执法单位也要,提高了执法人员与老百姓接触机率,增强了对交通违法行为的震慑力。要不断改善基层执法单位执法环境和执法待遇,真正做到组织上关心执法人员,精神上鼓励执法人员,上爱护执法人员,生活上体恤执法人员,努力解决基层执法人员的后顾之忧,不断增强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同时,交通主管部门和行业指导部门也要加强对基层执法单位的指导,多下基层,多听听基层的呼声,多了解基层执法人员的所思所想,提高指导的针对性。省厅及厅管厅属执法单位可以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开展实地调研和面对面的指导。从省级业务单位抽调干部组成督导组,深入全省各地检查指导。我们的交通法制部门可以组织开展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交通法制人员深入基层所队,以普通执法人员身份,在固定岗位上直接参与执法办案,帮助基层执法单位切实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

在加强基层交通执法单位建设的同时,还必须注意提高交通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为此必须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建立和完善执法单位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法制培训。积极探索对领导干部任职前实行法律知识考试的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执法单位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和懂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建立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强化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加强在岗执法人员的岗位培训,要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方式,组织执法人员学习通用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

二是严格执法人员准入制度,做好新增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实行严格的执法人员准入制度是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建设的重要手段,我厅规定新增执法人员必须达到正规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对持证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培训,省厅将把业务考试成绩作为年审通过与否的重要条件,通过建立交通行政执法题库,建立抽考制度,提高执法人员后续教育学习的自觉性。

三是加强岗位培训,提高执法技能。要通过加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岗位业务培训,通过完善的体系和严格的制度来保证苦练基本功来增强基层交通执法单位基础建设的后劲,切实取得实效,为此,省厅有必要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交通执法人员岗位业务训练的指导意见和全省苦练基本功活动实施方案,由省厅牵头、各业务局具体负责,整合全省培训资源,制定培训计划,构建省、市、县三级,全覆盖的岗位业务培训体系,努力提高岗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既要避免重复培训,又要避免轻描淡写,走过场。争取每年对基层一线执法人员至少脱岗培训一次,并将培训成绩作为其参加交通行政执法证年审的重要内容。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水平是一项系统工程,在目前交通执法单位编制短期内难以解决、人员流动性差的情况下,通过岗位培训来提高现有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就成为当前最有效和最实际的办法了。在提高执法水平的过程中,好的制度、好的设备需要好的执法人员来保障。否则,即使一线执法力量充实了,经费保障了,执法装备改善了,相应的业务素质却没有跟上,也会新瓶装旧酒,执法水平仍然难以提高,达不到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交通执法业务水平的目的。抓好岗位培训,提高执法业务技能,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岗位培训的过程中,省厅可以建立了分系统、分层次培训制度,分类组班施训。培训上突出专业性,由省公路局、省港航局、厅运管局、厅质监局按照职能分工,分别对公路路政、运政、稽征、港航、海事、航道、船检、质监八大类编班授课,对重要一线人员,又可细分至调查取证、处罚处理、许可审批等具体岗位。层次上突出针对性,对站、所、队长单独组班培训,重点加强行政执法管理能力的训练;对基层执法人员,重点加强执法业务规范、执法软件操作以及最新法律法规、政策等课程,以适应一线执法基础的需要。

四是加强与外单位、外行业、外地区的交流学习。要真正提高浙江交通的行政执法水平,实行浙江交通执法水平的跨越式发展,就必须跳出交通看交通、跳出浙江看浙江、跳出执法看执法,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学习交流,向外单位学习、向外系统学习、向外省市学习,学习他们优秀的执法经验,掌握执法动态、沟通执法信息、交流执法体会,博采众长、海纳百川,切实提高浙江交通整体执法水平。省厅也要充分发挥全省交通首脑机关的优势,积极外引内联、整合资源,为各市、县交通执法部门学习交流构建平台。此次我们到江苏省和江苏省交通厅、南京市交通局就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问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学习了他们好的经验和举措,感觉受益匪浅。现在“长三角”地区经济的飞速发展,随着“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口号的提出,江、浙、沪交通一体化已成为交通人考虑的重要问题,我们浙江交通不仅要让高速公路与江、沪接轨,更要让我们的执法理念、执法水平与江、沪接轨,让浙江交通执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五)加快交通执法现代化建设,创新执法方式,打造交通“阳光执法”。

一是加快交通执法现代化建设。交通行政执法现代化作为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手段日益受到各级交通执法机构的重视。随着现代科技的日新月异,执法装备不断更新,交通行政执法也应当与时俱进,积极采用新装备、使用新手段,加快交通行政执法现代化建设。经过这几年的执法现代化建设,各执法单位执法装备有了很大改善,各基层执法站、队、所开始配备数码相机、录音笔、手提电脑等先进执法装备,执法车辆也安装了gps系统,科技让交通行政执法如虎添翼。同时省厅非常重视交通执法信息化,陆续开发了一些执法应用软件,并已开始推广应用,如养路费稽征系统、公路路政治超系统、水路行政处罚系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省厅要进一步加快全省交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应用系统整合,实行省、市、县三级联网、加快信息共享,统一监督平台。厅法规处与厅信息中心联手开发的行政执法管理系统项目正在积极筹备当中,该系统拟通过构建全省联网的网上执法人员、执法案件监督管理平台,提高我省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水平。省厅在积极开发执法应用软件的同时,也要注意发挥各地市交通局的积极性,注意收集来自执法一线的意见和信息,争取其参与支持,提高软件的适用性,减少推广应用的难度。

二是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新方式。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新方式的要求,交通执法也要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新方式,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探索科学的执法考评机制,力争在执法考核办法上更加科学合理。交通主管部门要鼓励和支持执法单位在具体执法实践中的创新,要善于发现执法的闪光点,积极推广应用在执法实践中产生的好的做法、好的经验。

三是推进交通执法公开,打造浙江交通“阳光执法”。为了最大限度减少暗箱操作和权钱交易,交通行政执法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行交通执法的公开透明,各级执法机构要做到行政执法的职权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要把交通执法全过程向社会公开,增强全社会对行政执法的了解,动员社会各界加强对实行执法责任制的支持和监督。对人民群众通过投诉箱、监督电话等反映的情况要认真调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努力做到政务公开不流于形式,为公众查阅执法信息提供便利,让社会监督的阳光照射到执法的每个环节、每个角落,打造交通“阳光执法”。

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年度工作报告制度

近年来,我局以构建和谐、高效、便民的交通执法环境为主线,以“奉献人民,服务社会”的工作总宗旨为出发点,围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安全工作,在全局范围内大力开展了交通运输执法行为大检查,强化全体职工规范执法意识,并就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内容及要求进行了逐条对照检查,加强全体人员的安全法制教育,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执法行为规范、合法,确保无公路“三乱”出现,确保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安全稳定,现将我所安全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充分领会交通运输执法自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执法自查工作。

近年来,我局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十分重视,自始至终把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和预防公路“三乱”现象的出现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风气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认真执行交通行政执法的有关规定,对上路稽查等执法活动进行不定期自我检查,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做到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积极履行职责,做到不越权、不滥用、不失职。把行政执法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认识和思想意识,做好日常的交通行政执法自查自检工作。

二,逐条对照,认真查找,切实将交通执法自查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一是执法程序方面。在执行检查任务时,做到完全符合程序要求处理执法事务。详细遵守了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所必须遵循的步骤、方式、时限、顺序,严肃了一系列执法程序,无违规违程情况出现。

二是执法文书方面。我们积极学习执法文书填写的有关规定和填写执法文书的'准确性,确保完全依照规范填写的。

三是执法用语方面。我们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遵纪守法,礼貌待人,文明服务,严格依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风气建设的标准执行执法工作。做到了无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的违法违纪行为和公路“三乱”的出现。

四是仪容风纪反面。能够坚决做到按规定着装,坚决执行着标志服的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自觉维护交通运输工作人员的形象。能够严格遵守有关仪容风纪的相关规定,自觉塑造良好的工作形象。

三,建立长效学习机制,强化岗位培训,切实加强全体职工的执法素质培养。

我局切实加强全体职工的执法素质培养,强化岗位培训,积极完善有关的奖惩廉政制度,建立长期有效的学习机制,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确保干部职工能准确、高效、及时的完成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力度,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对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自我督查力度,积极开展执法人员岗位培训,有效预防违规执法和“三乱”现象的发生,为构建规范、有序、高效的交通执法工作而做出我们新的贡献。

全面推进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调研报告

(一)执法机构及人员。

县地方公路管理站行政执法人员编制8人,实际在岗8人,平均年龄43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5人,占62.5﹪。

(二)执法权限和依据。

1、行政执法权限。

(1)行政许可。主要是: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行为;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审批;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审批;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的审批;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的审批;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审批;在公路两侧控制区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的审批;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的行为;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其他标志的行为;铁轮车、履带车或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需要在公路上行驶的行为审批;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确需在公路上行驶行为的.审批;在中型以上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以及修建其他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设施的审批。

(2)、行政处罚。主要是:占用公路、损坏公路、污染公路或者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行为。

(3)、行政强制。主要是: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拒不接受现场调查处理的;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未按照指定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且拒不改正,或者未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采取故意堵塞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超限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或者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行政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省公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三)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路政管理工作中超限治理受到的压力与日俱增,在我县农村公路没有设置国定的检测站点,由于农村公路线多面广,无法同时满足不同路线、不同路段的治超需要。对策:对解决大型车辆绕行逃避检测现象,可采取以流动检查检测的方式,既可以扩大路面治超范围,灵活控制治超时机,也可以很大程度减少目前治超人员的安全隐患,超限比率降低,使运输经营者的行为归于理性,逐步形成超限治理长效机制。

2、路政管理直接涉及行政相对人的切身利益,对路政管理带来一定难度,管理盲点也相应增多,造成执法难、处理更难,在调查处理时,往往遇到许多干扰和阻力,一是说情风严重;二是无理取闹,纠缠执法人员;三是威胁、恐吓执法人员,这些都不同范围的影响了规范执法,并造成不良影响。对策:

(1)认真宣传贯彻《公路法》、《路政管理规定》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公路法律法规,为路政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向公路沿线乡镇、村群众宣传公路法规,宣传形式要丰富多样,讲究实效,取得沿线乡村领导和群众的支持与配合。

(2)强化沿路环境管理。有关乡镇要把路政管理纳入政府管理责任范围,明确乡镇管理职责,自上而下建立路政管理组织网络,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县镇两级协调市容、国土、工商等部门,以建设文明路活动为载体,结合乡镇文明创建,着力整治沿路逢集和“脏乱差”现象,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3、涉路行政许可或有关手续时,水电等有关部门未考虑或不按公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将公路管理部门置于尴尬境地;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项目规划、实施或基础设施建设中无视公路管理法律法规,在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堵塞边沟,在公路上乱开挖埋、架设管线,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的行为较为普遍和严重,不但不衔接沟通,违法强行施工,公路管理部门依法查处时,对方反而到上级去先叫委屈先告状,而公路管理机构对行政干预问题又束手无策。因涉及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部分案子无法处理,群众相互效仿和抵触,导致普遍存在执法难的现象。对策:加强管理,控制农村沿路建房。沿线各乡镇在新农村规划时,须垂直于公路建设,要坚决避开沿路封沟建房,防止造成公路街道化影响公路的通行安全与畅通。严格对沿路建房有关手续的审批,由政府出台相应的管理办理,由城建、国土、公路管理等部门联合审实施源头政策控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实施源头政策控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4、部分群众爱路护路意识淡薄,占道堆物、堵塞边沟、蚕食公路、乱搭乱接的行为普遍;公路用地权属不清。在公路建设时,由于征用土地涉及巨额的赔偿费用问题,许多承担征地任务的地方政府,往往变通处理,并不办理正式的土地征用手续,这就造成我们众多公路部门路产路权的“虚名”。从法律上讲,我们对公路的管理权几乎要大打问号。至于路边的开挖填土、搭建,由于我们常常连最基本的土地使用证书都拿不出来,在法律上,本身就处在不利的位臵,要进行阻止,谈何容易。对策:(1)加大对公路红线控制区管理。对在公路红线控制区的违法建设,进行加大宣传和巡查的力度,消除公路红线控制区内新增违法建设,相关部门互相协作,有重点的进行联合执法,清除沿路违法建筑。(2)要完善公路绿化。乡镇政府要把公路用地按照公路部门的部署统一规划、绿化,使公路两侧呈现绿色长廊,可以美化公路净化环境,还能提升蒙城整体形象,给司乘人员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更重要的是可以为蒙城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并给沿线群众带来很高的经济效益。

(四)行政执法查办案件情况。

x至x年路政执法查办案件611宗。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许可案件18宗,行政处罚案件578宗,罚款28.77万元,公路赔偿案件15宗,赔偿款19.82万元。

二、运政行政执法。

(一)执法机构及人员。

县交通管理总站行政执法人员编制22人,实际在岗21人,平均年龄44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5人,占71﹪。

(二)执法权限和依据。

1、行政执法权限。

(1)行政许可。主要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许可和道路客运站经营许可。

(2)、行政处罚。主要是各类道路运输经营违法行为。

2、行政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运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三)存在问题及对策。

1、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存在不足。县级交通运输运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执法证件管理一直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实施和监管,应多进行经常性和针对性的执法培训与学习,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2、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条件跟不上形势发展要求。我县交通执法的办公条件、执法装备建设等较差、建议省、县两级大力支持,逐年解决我县运政大楼建设和购置现代办公设备,配备必要的执法工具。

3、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急需优化。交通运政执法队伍由省一级交通主管部门进行系统化管理,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在系统化监管方面由于人力、设施不足,管理力度不够,应建立省、县级联体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优化管理。

(四)行政执法查办案件情况。

x至x年运政执法查办案件216宗。具体情况如下:

行政许可案件153宗,行政处罚案件216宗,罚款213000万元。

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3月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规范全县驾培行业经营行为,提高培训质量,保障驾驶培训学员合法权益。从3月1日起,佛冈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交通管理总站在全县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驾驶员培训行业专项整治活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非法报名点、场外教学等违法行为。截至3月30日,共出动执法人员179人次,执法车辆58辆次,依法查扣违法违规车辆14辆。其中,在注册地以外开展驾驶员培训业务车辆1辆,使用不具有统一标识的教学车辆3辆,使用未取得教练车牌证的教学车辆2辆,在未申报备案的教练场地开展培训业务车辆8辆,依法取缔非法驾培报名黑点2处。此次专项行动,有效规范了全县驾培行业经营行为,保障了驾驶培训学员合法权益。

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春运工作总结

20xx年春运工作已圆满结束,在州委、州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地方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通过全州交通系统广大职工的协同努力,顽强拼搏,紧紧围绕“安全优质、平稳有序、客货兼顾”的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抓好了“人、车、路”三个方面的安全保障工作,实现了春运期间“运输安全、疏通及时、市场有序、优质服务”的总体目标。春运期间未发生1起道路运输一般以上责任事故,未发生因源头管理造成的道路运输责任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投诉,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全州道路旅客运输实现了“优质、安全、便捷、有序”的旅客运输目标,春运安全形势平稳有序。今年春运期间,全州道路运输共开行班车总车次18685辆次,其中旅游车5477辆次,加班1079辆次,完成旅客运输量62.98万人,其中旅游28.66万人、运送农民工1.22万人;全州共投入公交车2909辆次,运送旅客48.17万人次;共投入出租车8707辆次,运送旅客21.8万人次。在保证我州运力充足的情况下,我州精心组织车况良好、技术过硬的184辆客车到省内各地执行外调支援运输任务,并派出专人在成都统一负责外调支援运力的调度、各类包车加班牌签发等工作,缓解了成都、泸州、南充、遂宁等地春运高峰期旅客输运紧张的局面。抽调应急储备运力60辆,随时按照省运管局的统一部署在指定时间、地点集结,完成了省运管局安排的应急运输任务。现将我州20xx年春运工作总结如下:

(一)为确保今年春运工作安全、有序、便捷开展,按照全省春运工作会议精神及上级主管部门对今年春运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针对20xx年春运面对的新情况,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分析春运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判断,缜密部署,提前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州交通运输局在全州春运工作会议上作了专题部署和安排,传达贯彻了省、州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预测分析了我州春运工作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和给我州春运交通安全生产所面临的严峻安全形势。各相关单位在春运期间相应成立了春运领导组织机构,落实了专职人员,加大了监督管理力度,建立健全了春运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了信息共享、措施联动、预案对接的沟通机制,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建立了上下衔接、横向协作、政令畅通、反应灵敏的春运指挥体系。运政人员深入企业、春运一线,准确了解、及时解决春运中的各种问题;各运输企业、车站全体动员,精心安排,将春运各项工作全部落实到位。坚持以人为本,重视对一线职工的人文关怀,关心职工的节日生活,为其排忧解难,营造了相互关心、共同奋斗的工作氛围,激发了员工做好春运工作的热情。

(二)在春运的组织上,针对可能出现的以下三个客运高峰:一是民工返乡返岗客流高峰,二是节后建材和物资运输高峰,三是春节期间因探亲访友增多而形成的区间客运高峰,全州各级运管部门积极与劳动、民政、教育、重点工程项目办等部门衔接,开展春运客、货源调查,根据客流流量、流向、流时等情况,周密制订运输组织方案和应急预案,本着“先重点、后一般,先干线、后支线”的原则,科学组织调度运力,旅客运输节前重点保障各县至成都的干线班车客运,以及在其他省、市农民工返乡长途运输包车客运,节后重点在其他省、市农民工返岗包车客运。货物运输重点保障节日物资、生产物资运输。确保了旅客“走得了,走得及时,走得舒心,走得安全”。

(一)强化安全源头管理工作。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管理职责。各级运管部门严把道路运输企业、运输车辆、从业人员的准入管理,狠抓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对企业不具备相应的经营资格,车辆技术等级和类型等级与开行线路不符的,驾驶员无从业资格或数量配备不齐的、未通过安全警示教育和专项安全驾驶培训的,一律不准参加春运。运输企业对参加春运的车辆进行了全面检查,对车辆技术状况不符合要求的立即进行了检修,并配置齐防火、防滑、防冻等安全附属设施,要求超长客车、运行山区线路的客车以及应急客车还准备一定数量的食品、药品和防寒物品,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灾害性天气等突发情况。各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把好运输安全源头关,防止危险品进站上车,杜绝了超载和带“病”车辆出站上路。对参营车辆加强了管理,严格执行客运班车报停管理制度,杜绝擅自停班现象的发生。

(二)严把驾驶员资格关。加强了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共培训参营春运驾驶员2100余人次,进行了安全警示和百日安全活动教育工作,做到了驾驶员资格、数量符合规定,杜绝了疲劳驾驶、“三超”现象的发生。严格执行单日行程400公里和40座以上的客运车辆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和在晚10点以后至次日早6点以前时间不准行驶山区三级以下路的规定,确保了春运安全。

(三)运输企业加强了车辆的动态监控,落实了车辆gps管理制度。春运前州运管处对各县运管所和运输企业的三级gps监控平台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进一步加强了gps监控平台的动态监管,落实gps管理制度,充分发挥gps系统的实时监控作用,严格监控流程和24小时值班监控制度,加强车辆的动态监管,对有故障不能正常使用的责令立即修复或更换,及时纠正、处理各种违章行为。

(四)各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把好运输安全源头关,防止危险品进站上车,杜绝了超载和带“病”车辆出站上路。对参营车辆加强了管理,严格执行客运班车报停管理制度,杜绝擅自停班现象的发生。

(五)旅游客运严格执行趟次签单和运输合同管理制度,生产调度由企业统一负责。各运输企业对旅游客车加强了监管,报停车辆按规定在相对集中地停放,并派专人负责日常管理,杜绝了私拉乱跑、车辆脱管现象发生。

(六)做好农村客运的安全管理工作。春运前和春运期间,运输企业对从事农村客运的经营者和驾驶员进行了安全教育,警示驾驶员在客运高峰期不得超载运输。并派有经验的运政管理人员到乡、村去检查监督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有效利用乡镇客运站,确保了乡镇发车的源头安全。

(七)加强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春运前,各县组织相关人员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源头防止了企业管理松懈、安全责任不落实等问题的发生。对检查中发现的押运员配备不足、车辆脱管等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消除了安全隐患。组织企业对车辆设施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开展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监督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趟次检查制度,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与驾驶员全部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将安全责任真正落到了实处。

(八)严把企业资质关。对春运期间开行的包车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运管部门对加班和包车进行登记造册,对企业资质,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对驾驶员进行一次春运安全警示教育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

(九)客运企业和客运站按照统一要求,合理调配车辆。在组织支援运力和应急运力加班时,首先安排组织符合车辆车况良好、技术过硬的冬季闲置运力,到省内各地执行外调支援运输任务,并在成都设立临时办公点,进行靠前指挥,并指派专人负责车辆调配及各类包车、加班牌的发放。期间,共向各客运企业发放客运包车、加班牌2540张,其中:春运加班牌2111张,免除过路费22余万元,应急通行证44张,市际包车牌(旅游)80张,市际包车牌105张,市际加班牌125张,省际旅游包车牌75张。缓解了成都、泸州、南充、遂宁等地春运高峰期旅客输运紧张的局面,并对各县运管所调派的车辆安排加班,春运期间未出现私拉乱跑、乱收费的现象,未出现重大旅客服务质量投诉案件,顺利完成了春运期间外调支援运力任务和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给旅客也提供了优质、高效的运输服务。

(十)州县运管部门对参加春运的企业、车辆和驾驶员的资格进行了全面核查,运输企业对参加春运的车辆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日常维护,特别是对旅游客运车辆和运行冰雪路段的车辆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停运或gps不在线旅游客车实行收回营运单、证、牌、卡,实行了趟次领用制度,对旅游车违规超范围经营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及时纠正,各县运管所对车站和进站车辆进行了严格监督检查。对客运站周边秩序进行了清理整治。

(十一)水上交通安全监控仍不松动,针对我州冬季水上旅游船舶、漂流艇停营的特征,各县海事机构对进入冬季已停漂流船舶、游艇仍然进行了全方位监控,有效防止了禁漂期间擅自营运行为地发生,加大了现场管理和监控力度,水上交通安全形势依然平稳。

春运期间,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对公路安全隐患进行了及时的排查和整治,加大了道路巡查力度,坚持早、中、晚巡查制度,在冰雪危险路段备足防滑材料,将机具停放在易于塌方和冰雪严重路段进行守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在严重的冰雪路段及时进行铲雪、打冰、铺草垫、铺树枝、铺石料等防范措施。春运期间共使用草垫20000余张,砂石1200立方米,工业盐1000余公斤。将装载机等抢险机具停放在易于塌方和冰雪严重的`路段值守,共出动装载机110个台班,路政执法人员共上路巡查2500余人次,查出安全隐患106处,整改106处,对辖区公路和重要旅游线路组织进行重点检查,做到道路施工现场材料堆放规范,不妨碍行车安全,进一步完善冰雪路段、危桥险路的标志、标牌,共增加安装和修复警示标志、标牌215副。为确保春运期间鲜活农产品和其他重要物资的运输,在汶川、九寨沟和若尔盖限运输检测站开通了“绿色通道”,实行不收费、不罚款、不卸载的“三不”政策,确保春运物资运输便捷、通畅,同时在各超限运输检测站开辟便民咨询服务窗口,免费向过往驾乘人员提供开水、修车工具和药品等。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召开的交通系统春运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确保我州道路交通“安全、便利、快捷、有序”,保证春运交通安全工作的正常运行。结合“百安”活动的开展,春运期间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州局有关科室、州公路局、州运管处相关人员为成员,分四个督查小组对全州13个县的交通部门、公路、运管所机构、车站、运输企业、国省县道公路等春运安全工作安排部署、落实情况进行了拉网式的安全督查,共检查出各类问题58条,检查工作做到了严格、实效、隐患排查做到认真、整治坚决、成果巩固。

春运期间,各运输企业把提高服务质量作为树立行业形象的重点来抓,大力宣传安全服务知识,从旅客需求出发,转变服务意识,在汶川、茂县等县对学生、民工开展了上门售票等惠民、便民服务活动,为群众提供了更便捷、优质的服务,树立了全新的服务理念,将优质服务、便民服务贯穿于整个春运工作。各县运管所还积极出台便民、惠民措施,对所属公交车、出租车结合各地运输实际,合理调配运力,延长收发班时间等,满足广大旅客出行需求,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运输企业、旅行社大力推行规范化服务,客运站继续开展了“三优、三化”活动,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增设便民措施,为老、弱、病、残以及军人、农民工提供专项服务。出租车做到了车况良好和车容车貌整洁,不拒载、不宰客、不说脏话,文明服务。

(一)认真组织开展了“百日安全活动”,并以此为契机,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强化监管、落实责任、突出预防、保障平安”,加大了对社会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了全民的安全防范意识,从旅客需求出发,转变服务意识,树立了全新的服务理念。

(二)春运期间,各县交通部门、运管机构、运输企业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优质文明服务活动,以“安全优质文明服务明星驾驶员”评选活动为契机,树立全新的服务理念,加强了车站内外环境整治清理工作,客运站继续开展了“三优、三化”活动。客运站按规定票价售票,并在显著位置公布“12358”价格举报电话。增设了售票窗口、延长了售票时间,增设了便民措施,还提供了专项服务,进一步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为确保春运交通安全,各客运企业、车站按照统一要求,合理调配车辆。在组织支援运力和应急运力加班时,首先安排符合要求的旅游客车,对运管所调派的车辆安排加班,各客运企业、客运站和各类运输协会组织积极配合,未出现乱收费现象。

(四)各县交通部门、运管、公路机构和运输企业都建立了春运值班报告制度,落实了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设立了值班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春运安全动态及信息上报工作及时、准确,为领导和上级部门掌握春运动态信息提供了有力依据。

(五)州运管处向社会公布了运政监督投诉电话号码,各客运站在春运前在售票厅、侯车厅显著位置公布了投诉电话号码,实行有奖举报。坚持有报必查,查实必纠,有问必答的原则,对接到的11起投诉和100余次咨询,在规定的时间内给旅客以满意的答复。

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局4月工作总结

1.县交通执法局以自主检查、明察暗访和联合执法相结合的形式,深入检查我县17家货运源头企业履行治超义务的情况,监督企业切实建立货运装载工作制度,明确货物装载、开票、计重工作人员职责,建立货物装载台帐。4月,货运源头治超联合巡查小组对本县辖区内17家源头治超企业进行了执法督查2次,暗访执勤督查1次,进入企业检查1次。

2.4月24日晚,我局执法人员通过治超监控室平台监测到亨地水泥厂有涉嫌超限超载车辆进入厂区。当日晚21时,县交通执法局联合公安交警部门连夜对亨地水泥厂进行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当场查扣两辆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车辆。执法人员当场将车辆引导至惠爱亭超限检测点进行过磅检测。经检测,所查获的车辆均为6轴车,限量总重为49吨,车货总重分别为91.2吨、89.95吨,分别超限42.2吨、36.95吨,限率为86.12%、75.41%。此外,查实其中一辆货车还存在非法改装行为。交警和交通部门分别对该两辆车的超限超载及非法改装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理。

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春运工作总结

xxxx年春运于x月xx日结束。今年的交通春运工作,针对出现的新情况和新特点,在省交通运输厅、市委、市政府及部门党组的领导下,我部门运输系统干部职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上下配合、同力协作、贯彻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要求,圆满完成了各项春运工作任务。截至目前,全市共投入春运客车xxx辆,累计投放运力x。x万余辆,安排加班、包车班次xxx个,运送旅客xx。xx万人次,客运周转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xx。x%。春运期间未发生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责任事故和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未发生一起旅客滞留事件,实现了春运目标,现总结如下:

为切实抓好今年春运工作,我部门成立了以李应席部门长为组长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机构、人员,明确了分工职责,制定了完善的工作预案。部门下属各单位、运输企业也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的春运工作组织机构。全系统建立起上下衔接、左右协调、运转灵活的春运工作机制,为确保全市交通春运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我部门于xxxx年x月x日召开了全系统交通春运工作会议,会上传达了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对今年的交通春运工作做了全面动员和安排布置,并下发《关于认真做好xxxx年春运工作的通知》,部门下属各单位、运输企业也分别层层组织职工和从业人员召开了春运工作会议,结合实际做了相应的安排部署,制定了工作目标和具体方案。

(一)提前进入春运工作状态。针对今年春运前客流高峰启动早、增长快、来势猛的新情况,全系统在市交通运输部门的统一部署下,于x月xx日全面启动春运方案,提前进入春运工作状态,有序地开展春运组织工作,保证了节前旅客及时、有序、安全运输。

(二)大力开展交通送温暖活动。各客运站增设了售票窗口,开设了民工、学生专用购票窗口,延长了售票时间,方便旅客购票;为旅客免费提供热开水、感冒类等急救药品等;安排服务人员专门负责为老、弱、病、残等特殊旅客服务,帮助他们购票上车;给有困难的旅客免费提供食宿和车票;严格执行春运运价规定,不乱收费、乱涨价;加强站内客流组织和秩序维护,保证旅客进出站安全有序。运管部门设立了春运服务质量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旅客投诉,查处违规违章行为。

(三)严格执法,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通过xxxxx交通热线,对客车超载、出租车组合拉客以及自用车(船)非法从运、非法组客等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路政大队加大了公路巡查,严格治超治限。春运期间,共查扣非法营运“黑车”xx辆,运输违法违规行为xx辆次,维护了运输秩序。

(四)强化宣传,营造春运和谐良好氛围。一是在单位办公区、车站等地悬挂了宣传标语、横幅。二是利用车站屏幕、车载电视等,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片,向社会公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在所有营运客车上张贴了安全宣传条幅。三是通过报纸对春运工作进行了大张旗鼓的宣传。四是通过电视媒体进行宣传。五是制发了交通春运工作信息、简报等。春运期间,全系统共悬挂宣传标语xx幅,编制信息、简报xx篇。

(一)层层落实春运安全责任制。春运前,我部门与下属各单位签订了春运安全目标责任书,下属各单位内部、运管部门与各客运企业、运输企业与单车业主、驾驶员签订了春运安全责任书,全系统共签订春运安全责任书xxx份,层层落实了安全责任。

(二)狠抓春运安全源头管理。一是严格车辆技术准入。春运前,运管部门对拟参加春运的客车进行了技术性能检测,经检验合格后发放春运资格证方可投入春运,保证了投入春运的客车参检率和合格率均达到xxx%。二是严格驾驶人员资格准入。运管部门和各运输企业在春运前分别对所有的车辆驾驶员的`从业资质进行了一次严格的排查,对所有驾驶员进行了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凡证照不齐、资质不符、未参加春运安全教育的驾驶人员一律不准参加春运。三是严格车站源头管理。运管部门严格执行三级以上客运站运政驻站监督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督促车站认真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例检”、签单发车等规定。

(三)开展了春运前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春运前,组织对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桥梁等进行了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了整治。

(四)加强了对重点路段、区域监控。运管部门在主要路口处设置了道路春运安全临时检查点,加强了对重点线路的客车安全检查;运输企业安排管理人员对在建公路等危险路段蹲点监管,确保了重点路段行车安全。

(五)加强安全督查、检查。我部门成立了春运安全督查、检查小组,由部门领导亲自带队,分头到运输企业、车站督查、检查春运安全。期间,共开展督查、检查x次,及时纠正、处理安全违章和隐患问题x起。运管、养护等部门结合行业安全特点,组织开展了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查处纠正了违章行为。

全系统各单位、运输企业均落实了由领导亲自带班的xx小时值班制度,明确了值班职责和要求,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到位,认真履职尽责,抓好了交通春运工作统计,及时报送春运工作动态、情况,保证了信息及时畅通。经全系统干部职工奋力拼搏、扎实苦干,今年的交通春运工作圆满实现了目标任务,取得了好的成绩,在以后的工作中,我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交通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突出重点,狠抓关键,增添措施,强力整治,扎实抓好xxxx年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为我市实现“汝和万事兴、汝升万事兴、汝美万事兴”的科学发展之路作出了交通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