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报告>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报告(精选18篇)

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报告(精选18篇)

作者:笔砚 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报告(精选18篇)

在现实生活中,调研报告被广泛用于企业的决策制定、政府的政策研究等方面。以下是一些经典的调研报告范文,它们既包含了一定的理论知识,又结合了实际的调研结果,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xx州顺应全国、全省农业综合执法改革的潮流,xx年经州编委批准在全省率先成立了首家州级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随后,全州10县也先后成立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实施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6年多来,全州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各方面工作稳步推进。

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建设情况。

为确保农业法律法规的有效贯彻实施及农产品质量安全,xx州按照《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xx年经州编委批准成立了xx州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之后,全州10县也经县编委增加编制相继成立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目前,全州有专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11个,专业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人员113名大队91人)。为切实加强乡村集镇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xx州积极探索基层农业执法管理方式,于xx年率先在乡选聘农业执法协管员农技推广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兼任),按照“乡总人口在3万人以内的设1—2名,总人口在3万以上的设2—3名农业执法协管员”的要求,在全州103个乡配备了农业执法协管员177名,确保了全州农业执法体系向基层延伸和扩展,使全州形成了州、县、乡三级完整配套的农业执法体系。

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主要做法和成效。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xx州xx年批准成立州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农业执法工作,州农业局及时派出人员督促指导各县尽快成立农业执法大队,之后,各县农业局积极行动起来,争取当地政府增编成立县农业执法大队,并安排资金购置必要的工作设备,设立固定的办公场所,开展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目前,州级及全州10县均建立了健全的农业执法机构。

加大培训,提高素质。xx州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成立后,及时采取措施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一是先后派出八名执法人员参加农业部举办的“全国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培训班”学习;二是多渠道筹集资金,由州农业局统一组织举办了三期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培训班,培训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人员256人;三是组织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人员定期开展农业执法案件讨论和辩论会,相互学习,共同提高。通过培训学习,使全州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人员综合素质逐步提高,目前,全州113名农业执法人员经考试合格全部取得了省政府或国家农业部核发的行政执法证,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办案。此外,州农业执法支队组织农业执法人员,编写了一套农资经营培训资料,组织10县农业执法大队,举办农资经营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15期,培训农资经营人员2869人,使全州农资经营人员综合素质同时得到提高。

健全考核机制,落实执法责任。为进一步落实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责任,xx州从xx年开始,制定下发了《xx州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考核办法》,每年均由州农业局与全州10县农业局和州农业执法支队签定《xx州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考核责任书》,明确农业执法工作责任,每年年底由州农业局统一进行量化考核,对考核总分名列全州前三名的县农业局给予奖励,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xx元,三等奖1000元。考核结果在全州通报,对考核结果名列最后一名的县农业局实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通过层层落实责任,使全州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有人抓、抓得实、出成效。

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为做到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规范、有序,根据农业部规范执法行为“六条禁令”及xx州农业局《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追究办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等规定,州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先后出台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内务管理制度》、《重大案件集体审查制度》、《农业执法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农业执法案卷评查奖励办法》、《农业执法人员“五不准”制度》等。县大队也随之完善了相应制度。全州农业执法机构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权,分解执法任务,落实执法责任,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使全州农业执法工作做到制度完善,管理规范。

设立举报电话,畅通举报途径。为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农资违法行为,按照国家农业部关于开通全国农业公益性服务电话的要求,xx州于xx年在省农业厅及州、县财政的支持下,统一开通了“12316”农资投诉举报电话,州支队及10县大队均成立了“12316”投诉举报受理办公室,健全了值班制度。

整合执法资源,加大执法力度。xx年,xx州按照国务院关于做好全国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州人民政府下发了楚政发44号《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种子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州、县两级统一撤销国营种子公司成立种子管理站,将种子管理站并入综合执法支队,执法支队与种子管理站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综合管理,统一执法,使农业执法机构的执法范围进一步扩大,执法资源有效整合,综合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

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提升监管手段。从xx年起,州级财政每年设立3万元农资产品质量抽检专项经费。州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认真组织州、县农业执法人员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农药标签和农药、种子质量抽检工作,对抽检不合格的农药、种子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立案查处。三年来,全州共抽查农药标签261个,农药产品43个,种子产品47个。通过开展农药标签和农药、种子农资产品质量专项抽检工作,使农资监管手段进一步提升,监管成效更加明显。

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处罚力度。xx州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成立后,把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管作为执法工作的重点,逐年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就xx州而言,在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成立之前,全州每年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执法案件不足10件,主要以口头警告和责令整改为主,而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成立之后,全州每年执法案件达200多件,每年的农业行政处罚罚没款也由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成立前的1万元左右上升到成立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后的16万元左右。随着全州每年农业执法案件数量的增加,农业执法的覆盖面不断扩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

开展案件评查,提高案件质量。为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从xx年开始,xx州每年都在全州农业系统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在案件评查过程中,邀请法律专家进行现场指导,并组织农业执法人员进行案件辩论。通过案件评查,对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同时,全州每年评出不少于6件的优秀案件,每件给予500元的奖励,使全州农业执法案件质量逐年提高,执法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

通过开展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使xx州农资市场管理日趋规范,农资质量显著提高,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成效显著,农业标准化生产进程稳步推进,农产品质量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饮食消费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三、

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全州农业执法人员身份长期得不到确定。我州从xx年开始先后多次上报省人事厅请求将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人员纳入公务员管理,但至今尚未得到批复。二是农业行政执法经费投入不足,照像机、摄像机等取证设备和执法车辆的配备与执法工作还不相适应。三是没有统一的执法服装,便装执法阻力较大。

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安排,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组织开展了关于我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情况专题调研。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和实地察看的方式,深入区辖网吧、娱乐、出版物等市场,对我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情况进行全面了解。调研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王益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成立于2010年10月,隶属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正科级事业单位,全额预算拨款,核定编制为8名,领导职数2名,实有人员6名。负责全区文化市场的日常监管与服务。

2、文化市场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底,全区注册的各类文化经营单位共84家,其中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25家,ktv歌舞娱乐9家,电玩3家,影院及演出6家,印刷复印行业24家,出版物经营户17家,从业人员约500人。

二、措施和成效。

近年来,区政府及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深入贯彻落实文化市场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严格实施综合治理,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我区文化市场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1、文化市场监管体系逐步建立。

建立了责任机制、监管机制、案件查办机制、执法监督机制、联合执法机制等,监管总体框架逐步形成。通过日常监督、组织培训、签订目标责任书等方式,大力引导行业经营户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经营者行业自律意识逐步提升。在文化经营场所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发挥12318举报电话作用,同时,开展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市场管理的水平,社会监督机制逐步完善。利用全国文化市场监管平台、“扫黄打非”监管平台、陕西文化市场“双随机”监管系统等,落实专人负责,对文化市场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技术监控水平逐步提高。基本形成了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技术监控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

2、文化市场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区各职能部门按照工作职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对文化市场实施综合监管,在管理措施上立足于“实”,在联合执法上立足于“准”,在信息监督上立足于“灵”,在监管范围上立足于“全”,较好地维护了文化市场的经营秩序。

一是定期检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日常监管与明察暗访相结合,针对重点区域、单位、时段重点监管,做到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每月各部门联合执法1次,每月对各经营户检查不少于1次,将检查时间从8小时工作时间内延伸到8小时工作时间外,做到检查时间、地点无死角。通过对文化市场进行延时、错时检查,及时掌握文化市场动态,对查处的问题,采取迅速反馈、就地查办、移交办理等方法,使文化市场存在的一些隐患及时消除,一些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二是按照中、省、市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扫黄打非“秋风、清源、净网、固边、护苗”五大行动,打击侵权盗版、清查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扫黄打非进基层等,每年制定专项行动方案,部署落实,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同安排,同开展,形成了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是严格文化市场营业审批,按照规定,新增的文化市场经营户审批一律登录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申报审批手续,并实行公示程序,广泛听取社会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压缩审批时限,坚决取消无谓的证明和繁琐手续,凡是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助推审批工作提质加速增效。根据依法行政的要求,持续做好制度的除旧布新,继续健全完善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监督反馈制等行政审批制度,用完善的制度堵住审批漏洞,规范净化我区文化市场秩序,从根本上确保全区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

2017年全年共开展联合执法14次,“五大”专项行动和清查涉藏、涉疆非法出版物及反宣品等10次,日常检查100余次,检查经营场所600余家次,清缴各类非法出版物200余件,12318举报、市场信箱举报等受理回复5起,安全、创卫、创文检查警告责令整改20余起,查处各类案件24起。

3、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更加规范。

加强综合执法制度建设,规范综合执法行为。先后制定了《文化综合执法依据》、《综合执法程序制度》、《综合执法岗位职责》、《综合执法行为规范》等,保证了行政审批规范化、行政处罚公开化、行政决策程序化。在行政许可和其它行政事项的审批中,认真执行流程岗位式管理,形成了固化的对外办事流程、对内事务处理岗位流程,使人员岗位固化,职责到岗到人,提高办事透明度和办理效率。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制作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文书;每年安排专人参加省市案卷评查和行政处罚人员培训班,有效提高了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质量。

执法队成立以来,不断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机制,努力保障文化市场在健康有序的轨道上繁荣发展,倡导守法经营、文明娱乐,积极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全面加强文化市场监管,营造了健康向上、规范有序的文化市场环境。2011年被省文化厅授予“全省文化综合执法先进集体”,2013年被评为全省“扫黄打非”先进集体,2014年度被评为“全省文化市场管理先进单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执法人员专业性欠缺。王益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编制共8人,同时承担旅游、文物综合执法任务,涵盖多个门类,随着时代发展,文化市场监管面不断拓展,监管队伍专业人员短缺,面临新型案件时,缺乏相应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支撑,不能满足文化执法办案需要。

二是无办公场地,设备陈旧、配置落后。执法队在煤业宾馆租赁办公,执法人员的办公电脑等相关设备年限长、配置低,关键时刻不能正常使用,不利于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平台、“扫黄打非”管理系统等平台录入,不能满足网上办案的需求。

三是各部门间沟通协调不够,不能构成有效合力。能够通力合作联合执法,但在各自执法过程中不能够第一时间资源共享,取证难、查处难。

1、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要以铁的手腕,采取专项整治的办法,从源头上查处和打击各类违法经营户,严格文化市场经营的各项规章制度,从严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违法售卖非法出版物等案件,加强“扫黄打非”力度,通过设立有奖举报,加强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坚决封堵非法出版物,着力清除淫秽色情文化垃圾,要把对文化市场的监管纳入相关部门和镇(街道)的重要考核内容。要重视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素质。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营造全民支持和关注文化市场管理的氛围,力争达到市场繁荣,切实调动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

2、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加强对文化市场经营业主的教育,增强其依法经营和执行规定的自觉性。努力开展文化市场文明创建工作,积极引导文化市场经营者依法经营、守法经营和安全经营。通过提倡行业自律,反对不正当竞争;提倡守法经营,反对违规违法经营活动;提倡诚信经营,反对消费欺诈行为。找准宣传倡导社会核心价值观与文化市场监管工作的契合点,以“精细管理、热忱服务、人本执法、公正严明、高效廉洁”的服务理念,努力构建文明和谐、积极向上的文化市场。

3、密切协同,形成部门监管合力。

文化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交换互通文化市场行政许可、登记情况、查获的重大案件以及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出台的最新政策、文件、意见和管理措施等。各职能部门要在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的基础上,加强相互间的沟通和协调,形成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要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提高执法的频率和效率,增强执法的威慑力,解决文化市场管理中的难点和突出问题。要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协等群众团体、各行业协会和义务监督员参与开展群防群治,努力促进文化市场健康规范发展。

4、通过培训、调整、招录等形式,配备文化综合执法专业人员;按照省市标准要求,配置文化综合执法设施设备;按照文化体制改革要求,规范体制机制,促使文化综合执法工作更加专业化、科学化、合理化、规范化。

对综合行政执法情况的调研报告

酒类行政执法是开展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也是商务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方面。酒类行政执法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眾的饮酒健康和生命安全,对维护国家利益,社会稳定及保证酒类生產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有著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市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水涨船高,各类宾馆酒店、夜总会、ktv、酒吧和夜市异军突起,xx市一跃成為名符其实的饮料酒消费大市。加强酒类行政执法,显得尤其重要和迫切。為此,xx市商务局酒管办历经几届人的努力,克服机构调整、人员异动、经费短缺,执法环境不佳等因素的影响,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為指引,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產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及商务部第25号令《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xx省酒类流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坚持依法依规,严查快处的原则,有效打击制贩卖假酒和倒酒扰市的违法违规行為,為规范我市区域内的酒类流通秩序,促进酒类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利益,保护酒类生產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酒类流通现状。

目前我市拥有合法酒类生產企业6家,分别分布在我市的xx区和xx县境内,其中年產量在30吨以上200吨以下的生產企业有3家,年產量在200吨以上的生產企业3家。另有已登记备案的酒类批发企业183家,零售企业2680家。根据市酒管办收集的监测数据显示,20我市共消费白酒5620千升,黄酒2870千升,啤酒28468千升,红酒7950千升,累计共消费饮料酒44908千升。进口酒类由于营运成本较高,申请备案登记资料要求严格且市场需求不大,个别经销商虽有兼营行為,但均不愿主动向市酒管办提出许可登记和备案申请,业务往来基本都没有开具酒类随附单,故无法纳入监测统计。由于我市酒类生產企业基本属于中小型传统企业,生產能力低,品牌知名度不高,故我市目前酒类消费仍以外地品牌酒為主导。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市流通的国產白酒品种数量有200余种,啤酒种类达到20余种,红酒品种多达40余种以上,价格高、中、低档齐全,其质量也是优劣参半,鱼龙混杂。虽然自开展酒类执法工作以来,市场较以往更规范,制贩卖假酒的行為得到了有效扼制,但由于我市推行酒类执法工作起步较晚,执法经验不足及执法制度不完善等原因,导致酒类行政执法工作推进速度慢,执法力度不强,执法影响不广,酒类行政执法工作可以说任重而道远。

(一)酒管执法力量薄弱,执法经费短缺是导致执法不到位的直接原因。据统计,目前我市拥有合法酒类生產企业共6家,登记备案的酒类批发企业有183家,酒类零售企业2680户。而事实上,6家生產企业除索卡黄酒办理了生產经营许可证外,其余5家都没有办理酒类生產经营许可证,应登未登的酒类批发企业也远远不止183家,酒类零售企业更是多达3260户以上。而目前我市全部酒管人员(含执法人员)不过73人。个别县(市、区)的酒管部门还属于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经费短缺,酒管从业人员收入低微,相对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来说,商务酒管执法人员是典型的弱势群体。受人员和经费短缺的影响,对偏远乡镇的酒类流通监管执法显得力不从心,鞭长莫及。

(二)执法主体不明,职能部门协调不畅是导致酒类执法难到位的根本原由。酒类行政执法的主体是商务局酒管办,但打击假冒偽劣却归属于市工商局,质量检测又是技术监督局的职责。商务部门对无证经营和没有开具酒类流通随附单的酒类只能就地扣押,不能没收,这无疑削弱了酒类执法的权威。对于涉嫌假冒或者造假的酒类必须依靠工商和质监局的配合,才能执法到位,遇上暴力抗法,除了报警外没有其他有效的行政手段,而事实上是,目前我市部门之间各自為阵,互不协调,仅凭商务酒管部门单打独斗,面对宠大的酒类流通市场,明显势单力薄,事倍功半。

(三)政府重视程度不够,宣传发动不到位是导致酒类执法不力的重要因素。我市酒管执法正面临著群眾不知晓、经营户不理解、不配合的困惑。从我省其他市州酒类执法现状来看,政府重视是关键。我省、等地市,当地政府在参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和《xx省酒类流通管理条例》的基础上都出台了符合本地区实际的酒类行政执法条例,并且充分利用本地电视电台、报纸刊物等新闻媒介资源,大力宣传酒类执法,广而告之,不仅让全市老百姓知道酒管执法是政府行為,同时也给当地的酒管执法部门找到了执法的依据。在培养酒类经营户增强持证经营、守法经营意识同时也从根本上起到了震慑制贩卖假酒违法犯罪的作用。

(一)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定期开展打击假冒偽劣酒类违法行為的专项行动。结合打击经销假冒偽劣酒类商品违法行為行动,大力宣传酒类执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新颖的形式、丰富的内容,良好的形象对外展示酒管执法队伍,以“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為平台,向酒类消费者和酒类经营者宣传酒类流通领域的法律法规知识,定期举办酒类流通法律法规培训,同时全方位与有关媒体合作,利用平面媒体、网络平台和全市各项专题活动,加大宣传力度,為开展酒类行政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政府支持,建章立制,為酒类执法提供执-。

法依据。参照我省、等地市的做法,在严格遵循《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產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及商务部2019第25号令《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xx省酒类流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按照《xx省行政程序规定》和《xx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参照市直相关行政执法单位的经验和文本,制定《xx市酒类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发文实施,并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布,从而使我市酒管执法做到有据可查,有法可依。

(三)职能部门应相互协调配合,建立行政执法联动机制。酒类管理和行政执法涉及部门多,只有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才能形成战斗力,将案件执法到位。遵循法律法规关于执法职责划分的规定,与公安、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密切配合并建立跨部门的信息通报、联合调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建立联席联审会议制度,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监察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系,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努力提升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地位和社会地位,不断扩大商务综合行政法的影响。

(四)建立酒类行业协会,用行业标准促行业自律。我市是酒类消费和流通的大市,仅凭酒管执法人员的力量是不够的,应该尽快成立酒类行业协会,运用行业标准去促进行业自律,从而杜绝或减少制贩卖假酒及倒酒乱市行為的发生,真正保护酒类生產企业和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提高酒类批发准入门槛。现行酒类批发准入规定对批发企业拥有资金要求不高,一般代理一个品牌或者其中的某个系列就能申办批发许可证,按照现行的酒类流通管理制度,批发许可证有效期為三年,期间不年审。事实上有些企业因為经营不善或资金周转问题而被迫提前中止经营,此时容易出现许可证转让或者租借等情况,由于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变更,导致出现监管盲区。提高酒类批发准入门槛,鼓励企业发展多种经营,既有利于酒管部门加强对酒类流通企业和酒类流通市场的监管力度,又有利于扶持酒类批发企业做大做强,形成產业。

(六)定期举办酒类从业人员的资格培训,做到持证上岗。目前我市酒类从业人员多达18000余人,应定期组织对酒类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发给培训证书。通过培训,增进从业人员知法、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和辨别真偽酒类的能力。规定所有酒类经营企业的从业人员未经培训,不予核发酒类批发许可证或者零售许可证。宾馆酒店,ktv酒吧、夜市等场所的酒类推销人员,未经培训,不予聘用。培训所需经费应由财政列入年初预算并建立专门帐户,做到专款专用。

(七)严格落实酒类随附单和建立进销台帐溯源制度。对所有从事酒类批发、酒类零售店实行酒类随附单及销售台帐制度,加大对超市、宾馆酒店、酒吧及ktv、夜市等终端消费场所的监督和检查。让流向市场的每瓶酒都有独一无二的身份证明,让消费终端的每瓶酒都做到有据可查。同时重点加大对国產名优名酒和进口红酒的监督检查。

年度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调研报告【精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近年来,**市着眼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全区率先探索推行以“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张清单明权责、一个平台管指挥、一套机制保运行”为主要内容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全国推动更大范围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供了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一、基本概况。

为破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2019年3月,**市打破行政执法队伍分别设置在不同部门的原有格局,整合住房建设等8个领域行政执法力量,组建全国首个设区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相关领域执法权。开发建设综合执法指挥管理平台(人民e眼),对行政违法举报事项实行统一受理和反馈,全面提高执法效率。同时,创新建立统筹指挥机制、执法人员选用机制和多部门协调配合机制等一整套保障机制,构建起“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张清单”明权责、“一个平台”管指挥、“一套机制”保运行的综合行政执法新体系,在全国设区市中率先实现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综合行政执法。

二、改革创新举措。

(一)整合执法力量,“一支队伍”管执法。一是推动执法力量“聚指成拳”。整合市、区、乡镇(街道)三级住房建设、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文化旅游、劳动监察、工业能源、商务等8个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能和队伍,组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实现更大范围综合行政执法。二是推行执法队伍“网格作战”。实行“网格+专业”执法模式,以乡镇、街道、旅游区(园区)区划为界,划分为14个执法责任区,分别派驻网格执法大队负责责任区范围内的综合执法,跨领域跨部门案件则由专业执法大队负责,责任区的执法力量由原来的5—8人增加至40人以上。三是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到底”。试点推行“执法进村(社区)”模式,选派执法人员常驻村(社区),加快构建沉底到边的基层行政执法架构。通过大幅度整合执法力量,减少执法层级,实现了由以前的“多头管、都不管”向“一头管、管到底”转变。

(二)整合执法事项,“一张清单”明权责。一方面,全面梳理本市执法事项和行政职能整合事项,形成8个领域的749项行政处罚事项及20项行政强制事项,全部以清单形式赋权执法部门集中行使。另一方面,开发运行全区首个“智慧执法”终端,列出8个领域高频高发的行政违法事项清单,逐项明确适用法律条文、处罚标准等内容,推进标准化执法,既有效杜绝违规执法、选择性执法和自由裁量不当等问题,又有效解决了执法人员业务不均衡的问题。

(三)创新调度模式,“一个平台”管指挥。一是打造执法“最强大脑”。大力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依托综合执法指挥管理平台(人民e眼),统一指挥调度全市所有执法队伍,24小时受理行政违法举报事项、分派行政违法线索及反馈处置结果,并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进行提醒督办,群众通过平台实时了解处理进度,随时随地进行监督,实现举报、分工、处理、监督、反馈等环节全闭环运行。二是实现全事项“一网通办”。有效整合公共服务、行政执法、应急响应等多领域资源,建立集成指挥、智慧办案、云端监管、两违治理、社会信用5大子系统,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三是推动执法巡查“四维发力”。录入全市街道、重要旅游景点等864个地块的三维建模数据,实现从“平面执法”到“低空重点监控、中空定轨巡航、高空立体监测”全域立体覆盖,有力提升综合行政执法科学化、精准化水平。

按需实时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每年把平台案件承办情况纳入绩效考评内容,对相关部门进行考评,并同执法人员待遇相挂钩,有效激发执法队伍活力。二是创新执法人员选用机制,实行执法人员身份挂档、全员竞岗,打破人员身份界限,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积极性。三是建立健全综合执法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及司法机关的信息互通机制和协调配合机制,形成监管与执法的最大合力。

三、改革成效。

(一)极大优化了管理体制机制。执法队伍实行市一级管理保障体制和乡镇(街道、园区)一级指挥运行机制,由乡镇(街道、园区)统筹调度基层一线行政执法力量,有效解决基层“看得见、管不着”和不同执法层级间界限不清、执法不一等问题。市本级执法队伍由27支整合为7支,有效破除执法主体多元分散、部门职能错位缺位越位等制度性障碍,单个领域执法同时调动的执法人员可达上千人。近两年来,全市每年集中超过300名执法人员开展生态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案件查处量和涉案金额超过改革前10年的总和。

(二)大幅提升了行政执法效能。依托综合行政执法指挥管理平台,实现扁平化点对点式直接派发指令,极大减少指挥环节和执法层级,执法队员15分钟内可到达现场处置问题,行政违法案件案卷制作时间从3小时缩短至10分钟,案件审批平均用时从2周缩短至3天,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时间缩短了近四分之三,各个执法领域案件指数式增长。2021年案件同比增长154.5%,行政复议率低于1%。

(三)有效探索出一条城乡社会治理新模式。创新推行“网格化+行政执法”管理模式,把党建网、综治网、城管网等基层各类网格整合成治理“一张网”,将党的建设、政府治理、村级自治以及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等各类公共服务管理事项融入网格管理,并通过人民e眼平台进行统一调度、协调和反馈,形成“一网统筹、全域行动”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构建具有**特色的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2021年,群众对举报投诉处理事项满意率达97.23%。人民e眼平台被人民日报社评选为“中国网络理政十大创新案例”,入选全区第一批数字广西建设标杆引领重点示范项目。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成绩为92.66分,在97个参评城市(地级市)中排名第五,在广西8个提名城市中位列第一。

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报告范文优选

区xxx会:

一、总体评价。

近年来,我区始终重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按照亲民、高效、科技、和谐的城管工作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着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在22个方面做到了全市率先,连续十一年在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排名第一,城市管理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先后有数以百计、遍布全国的考察团来学习取经,优美的城市环境不仅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而且大大提升了新区人民的幸福指数。

(一)、城市卫生更加洁净。区环卫处坚持二十四小时保洁,每天选择车辆相对较少的凌晨对主次干道及人行道进行清洗,确保路现本色,干净整洁;城区26座公厕按照五星级标准进行管理,在武广西站设置了全市第一座移动公厕;率先在亲亲家园和联谊新村两个小区试行垃圾直运,简化清运环节,减少二次污染,城区生活垃圾做到日清日洁,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区域环境更加洁净。

(二)、城管执法更加人性。城管执法不是城管慈善,也非城管xxx;有执法就会有对立面,对立的双方往往会产生矛盾和意见。尽管如此,城管大队在强化监管的同时,既重视方式方法,更注重人文关怀。一是通过评比促进监管,坚持每月开展门前三包示范门店评比,依靠评比培养商家的自律意识,已评选示范店62家;二是疏堵结合畅通秩序,积极倡导讲文明、讲卫生、讲秩序的同时,开展乱扔吐、乱停放等六乱整治;三是换位审视强化整治,对于早夜市卫生、渣土散落,先进行教育,再责令清扫,对屡教不改者严厉处置。

(四)、绿化装点更加美丽。积极打造绿化景观升级版,建成了全省首个绿化垃圾处理站,实现变废为宝;协调市投入近1000万元对长江路、黄河路、天台路等区域主干道进行了增花增色;对主次干道道路绿化进行艺术造型修剪,形成了季季有花色、街街有特色;定期清洗绿化带并做好了抗旱保苗和苗木补栽工作,提高了绿化养护水平;持续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近两年共种植香樟、广玉兰等3000多株,区域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市民护绿意识不断增强,城区绿化覆盖率超过40%。

(五)、物业管理更加贴心。物业办在辖区范围内积极宣传《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加强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协调指导,减少和缓解物业管理与小区居民的矛盾,为和谐社会出力;加大协调的力度,近年来先后完成了区机关小区、西苑小区等1500余户的水、电改造,助其与市场化、规范化接轨。

二、主要问题。

面对专项工作评议,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班人,认为这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的重要形式,不是故意找茬,也不是吹毛求疵,更不是人为制造对立面,真正把这种监督当成了支持,理解为呵护,感同于关心,主动征询意见反馈,认真对待各类建议,做到了边评议边整改。评议中归纳其主要问题是:

(一)、管理水平有待提升。在彰显代表主体作用,走访代表团时,有代表在充分肯定城管执法工作的同时,也反映个别城管队员因为反复接待学习考察,屡次劝说进店经营,对违章经营者有时方法较为简单或出现情绪化现象;在充分尊重民意的随机调查时,部分受访对象对个别路段市政维护的围栏久围不修,对相关设施、设备与新区发展不匹配表示不可理解;在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测评谈话时,有服务对象对环卫处要求小区物业代收卫生费颇有微词;在组织部分基层单位进行座谈时,有单位反映监督指挥中心设置的初衷与实际操作层面出现了一些不协调的情况。

(二)、相关标准希望统一。在天元区,无论是城管队员,还是环卫工人均出现了区聘、街道聘各自为政的现象,其劳动待遇也不尽相同,即便是街道和街道之间也有所差异。这既不利于队伍的相对稳定,也不利于当事人内心和谐的构建。特别是环卫工作,我们不能简单的同河东三区比,因为我们的清扫面积接近河东三区之和,环卫工人的劳动量大大超过河东三区环卫工人的劳动量,我们有必要、也有实力适当调高区域环卫工人的工资水平,让他们和我们一起分享新区发展的成果。

(三)、创建力量亟需整合。走访中,有代表提出强化村镇农贸市场整治的建议,可农贸市场的整治,不是城管一家能做好的事情,关联工商、商务、卫生、疾控等部门的协同,涉及马路市场的还需要公安交警、公路交通等部门参与。我们举这个例子,就是深感区域创文、创卫、创环模等工作,不仅需要市直驻区单位的支持,也需要市中心医院等辖区企事业单位的配合,更需要湖南工业大学这种高等学府的响应,只有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只有各单位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创建工作的合力才能最大程度的彰显,创建工作的实效才能事半功倍、点石成金。

三、整改建议。

对于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评议调查组及时向区政府分管领导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反馈。为做好今后的工作,评议组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宣传可以确立导向,教育可以促进养成。一是要加大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让人们知晓法律的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也让人们懂得法律的威严,劝诫他人守法,形成壹加壹大于贰的效果。二是要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润物细无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思想教育,不仅可以感化当事人,而且可以化干戈为玉帛,更有利于促进人们良好的日常养成,有四两拨千斤之功效。

(二)、进一步加大人文关怀的力度。为什么当今社会的戾气很重,极端行为层出不穷,仇富仇官现象越演越烈?这是因为社会公平正义的缺失,官商道德水准的沦丧,人们心里的承受底线一再被突破,普通民众的人格和尊严随意被践踏等多种因素的集合。真所谓:人间正道是沧桑,旁门左道成捷径。环卫工人也好,城管队员也罢,市政维护人员也好,园林绿化工人也罢,他们不是被很多人看不起,就是被舆论左右的人们看歪了,他们需要心灵最温柔的关怀,需要建立在良知之上的关爱。

(三)、进一步加大协调配合的力度。城管大格局在目前准确地讲,应该是创建大格局,这种大格局的形成应该是市委、市政府主导的创建大格局,而非城管一家主导的大格局。首先是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加大对所属六个二级机构的协调力度,真正实现无缝对接,做到地上(城管大队)地下(市政维护)一条心,路上(环卫)道边(绿化)一根筋,全域(监督指挥)小区(物管)一条绳;其次是区政府要加大对区属各部门、各单位的协调力度,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做到到位不缺位,补台不拆台,分工不分家;再是区政府要加大与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协调力度,为区属部门工作对接打开绿灯,为区属单位工作联系清理障碍,切实做到借力发力,实现既政令畅通,又心情舒畅,既支持工作,又加深友谊的良好局面。

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丽水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将于10月下旬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报告。为配合这次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成立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调研组。调研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永平带领下,先后到市本级、莲都和市经济开发区开展调研,分别听取了市、区政府和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城管执法、建设、国土、水利、工商、公安交警、环保等部门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汇报,广泛听取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法院、编办等有关部门以及部分市、区人大代表、街道(乡镇)、社区和居民代表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还实地暗访了现场执法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丽水撤地设市以来,城市发展速度加快,城市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为适应城市发展和城市管理需要,市政府顺应时势,自2004年探索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并于2004年12月设立市城管执法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国土资源、城市园林绿化、市政、城市河道、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等部分或全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近年来,市政府及市城管执法局等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探索执法管理体制机制,依法履行城管执法职能,努力推进城市管理工作,为改善丽水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作出了积极努力。2006年至2010年6月,市城管执法局共接受96310热线群众投诉举报96558件(次),处置率达100%。办理各类执法案件21972件,收缴罚款2379.1万元。2008年5月至2010年6月,接受市数字城管指挥中心指派案件21576件,结案率为99.74%,今年1-6月及时结案率达87.89%。

(一)不断探索执法机制,调整城管执法组织架构。为破解城市管理难题,加强城管执法工作,市政府及市城管执法部门先后开展了三次执法体制调整,努力适应城市发展和管理需要。2007年3月,进行第一次执法体制调整,设立了莲都区执法分局,负责中心城区和市经济开发区以外莲都区行政区域的城管执法工作,市城管执法局主要管辖市区主城区和开发区区域,使管理范围和人员力量更加集中。2009年,进行第二次执法体制调整,重点对市区城市管理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保留市经济开发区执法分局,撤销原城南、城北两个执法分局,设立了市容、规划和综合三个专业执法支队,并在城区的4个街道办事处和建设局下属的环卫处分别设立了基层城管执法大队,执法大队长由所在单位的副职领导担任,执法大队由所在单位和市城管执法局双重管理领导,体现了城管执法工作重心向基层转移,一定程度发挥了基层街道主体作用,实现专业支队管理职能的转变。2010年6月,市城管执法局开发区分局划归开发区管委会管理,拉开了第三次体制调整的序幕。

(二)认真履行执法职能,城管执法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一是疏堵结合,加强市容执法工作。开展流动摊贩疏导管理模式试点,并积极引入城市管理服务公司进行长效管理,一定程度改变执法者与摊贩“猫鼠运动”的局面。实行街道负责牵头、社区自治管理、城管提供执法保障的办法,由街道和社区负责马路市场的定点疏导工作,引导马路市场入室经营。在府前菜场区域开展市容市场化管理试点,由市城管执法局制定管理标准、进行监督考核,提供执法保障,由城市服务公司负责日常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二是治旧控新,开展规划执法工作。在治旧方面,研究提出了规划历史遗留案件处理的五点意见,专门组建办案中心,集中开展遗留案件梳理与处罚工作,并开展白云花苑违章建设区域整治处理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控新方面,加强与莲都区政府的沟通协调,建立了街道违章监管责任考核体系,加强了违法建设的前期监管;加强与村(社区)的共建共管,开展“无违章村(社区)”创建工作,努力遏制新违章的发生。三是集中整治,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积极配合市区各项重大时事活动安排,及时开展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和重点巩固活动,确保了创卫、创园、创森等工作检查的顺利通过。同时,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开展文明和卫生街道创建工作,推进“六城联创工作”。

(三)改革行政执法方式,努力提高执法效果。一是创立“三部曲”执法模式。即在执法过程中,首先进行温馨提示或批评教育,若当事人不听从劝告或虽听从劝告但第二次仍违章的,即对其予以严肃警告,如果当事人还不听从劝告继续对抗或虽听从劝告但第三次又违章的,则依法严格处罚。执法过程中对教育、警告、处罚的过程均详细记录在案,做到实施处罚有理有据,提升执法形象。二是全面开展城市共建共管活动。积极发动广大商家、单位和市民主动参与城市管理工作,通过签订《丽水市城市共建共管协议书》,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三是努力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执法。市城管执法部门主动出击,开展公建项目绿化情况调查,改变绿化率执法工作难以开展的被动局面;积极创新载体,启动符合环保、绿化、安全管理标准的“三符合社区”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噪声预防整治、内河污染情况排查、餐饮业油烟污染等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改善市民生活环境质量。

(四)实施考核问责制度,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一是强化考核问责,增强队伍执法效能。积极探索建立工作考核制度,并建立了共涉及10条48项内容的问责体系。问责制实行半年多来,已组织暗访和督查51次,行政问责22人,问责单位2个。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执法水平。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思想政治、廉洁自律教育和法律业务学习,并开展规划违章模拟办案实战测试,不断提升执法人员办案实战水平。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案件主办人制度和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制度,增强执法人员办案责任,充分发挥法制人员案件审核把关作用;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不断改进行政决策;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照标准(试行)》,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促进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年度执法专项检查,提高执法质量;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2006年来,市城管执法局共行政处分7人,清退9人。

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城市管理立法和制度建设滞后,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当前,城市管理普遍缺乏一部高效、规范的法律法规,现有的法律法规不能给综合行政执法以强有力的支撑,法源上的局限性导致了制度建设的缺失。丽水由于撤地设市时间晚、起步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尚处于初始阶段,相关制度建设更是薄弱,远远滞后于城市发展,有的制度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交通综合管理、洗车、修理等领域甚至还无相关制度规范。从近年来的综合行政执法实践看,一些机关和领导对城市管理重视还不够,重建设轻管理的思想较大程度存在,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片面认识。有的认为行政处罚相对集中后行政执法可以代替城市管理;有的认为集中行政处罚权仅仅是行政处罚的手续,使行政执法变成了单纯的违法案件处理;有的甚至对行政执法抱有过高的期望,忽视城市管理的主导因素,致使有的管理部门将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都推给行政执法部门。同时,由于宣传教育等多方面原因,一些群众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认知、理解、支持和参与程度不高,市民文明素质亟待提高。

(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还不顺畅,职责界定不够清晰。市和区两级政府、区政府与街道、市城管执法局和莲都区政府、市城管执法局和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城市管理和执法职责亟需进行系统界定,科学、规范、高效且符合丽水实际的城市管理体系还未能有效形成。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综合行政执法与基层脱节。我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一级执法,即目前莲都区政府及其下辖的街道和社区作为城市管理的主体和基础均无相应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权,从而使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浮于半空,出现了“条条有权难办事,块块管事没有权”的现实尴尬。虽然自2009年来,市城管执法局在街道派驻执法大队,一定程度体现了城市管理工作重心向基层转移。但由于仍然缺少中间衔接的莲都区政府,市城管执法局与街道之间又无管辖和领导关系,不能直接对街道进行考核,加之一些配套措施和工作磨合还不到位等因素,虽然执法大队名义上是实行双重领导,但街道多少有一种“帮忙干活”的心态,实际工作中街道执法大队工作的好坏往往取决于兼任执法大队长的街道办副主任的个人政治品质,以及其与市城管执法局派驻的副大队长之间的个人关系如何,街道和社区城市管理的职责仍不明确,其积极性没有真正得到充分发挥。二是综合行政执法与管理脱节。综合执法是解决审批许可权、监管权和处罚权合而为一、权权不分的一项举措,但执法是管理的形式之一,行政处罚与审批许可和监管等权力依然密不可分,在实际工作中管理和执法很难截然分开。然而,一些城市管理事项实行管罚分离后,由于缺乏城市管理议事协调的牵头机构,城管执法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又缺乏必要的沟通衔接和监督机制,部门各自为政,导致产生了一些诸如职责不清、关系不顺、联系不够、监督不力等机制不顺的问题,管理和执法难以形成合力。如由于缺乏有效的专业指导,城管执法局面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执法领域,颇有无从下手之感;有的部门前期管理不到位、不科学,使执法部门成为“救火队”,疲于应付“事后执法”,后期管理跟不上,执法效果又难以保持;有的甚至因审批权与处罚权分离后,原主管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出现管理灰色地带,造成有利的争着管,无利的谁都不管的尴尬局面。三是行政执法还存在一定的多头管理和职能交叉。如户外广告管理,涉及工商、建设、宣传部、文明办和城管执法等多个部门;交通管理一方面是多头管理,存在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建设、城管执法以及残联等部门均有权管理,另一方面执法职责却又明确,公安交警负责道路违章停车处理,城管执法负责人行道违章停车处理,从而导致某一区域出现交通拥堵情况时,需要交警和城管执法等部门均到场合力处置才有效果;又如装修问题,目前室内和室外装修分别由莲都区建设局和市建设局管理,一旦装修不慎将洞从室内打到室外,则容易发生市、区建设部门互相推诿扯皮情况。

(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违法违章处理压力不断增大。当前,城市规划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导致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各种难点问题也日益突出,影响了城管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如由于菜市场、小商品市场、餐饮以及小金属加工、仓储、洗车、汽车修理等相关专业市场布局不合理和数量不足,城市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有限,生活污水处理率仅为39%,导致马路菜场、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噪声、油烟和水污染等现象普遍存在;由于城市道路狭窄、马路破损、停车场所欠缺,导致道路交通日益拥堵,市民停车难、行车难等。城市管理硬件设施的欠缺,给后续的违法违章的处理带来越来越大的压力,违章摊贩,乱停车、城市“两违”现象以及噪音、油烟污染等问题成为城管执法的难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尤其是对于不同时期的违法占地和违章建筑缺乏明确的处罚政策,导致城市“两违”整治工作受阻,成效不够明显,其中市经济开发区情况尤为突出。

(四)行政执法还不够规范,执法不严、不公现象仍时有发生。在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程序违法、徇私枉法、剥夺当事人权利等现象。如有的执法人员不亮证执法;扣押物品不开具清单;有的违章拆迁未及时告知当事人,没有固定证据;极个别单位适用简易程序超过范围;不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就扣证扣照;先裁决后询问,先处罚后取证;不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听证会举行不规范,没有达到听证会的目的等;有的执法随意性大,存有一定程度的执法不作为和处罚畸重等不合理情形,极少数行政执法人员收受当事人好处后不处罚或处罚大打折扣;有的执法时对于同样违法情形不同对待,没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尤其是在违章建筑处理上,群众对执法不严、不公反映比较强烈。

(五)行政执法保障还不够有力,内部管理有待加强。一是经费保障和装备建设还比较薄弱。市城管执法局由于编外人员占一半以上且无办公经费,导致办公经费比较紧张。此外,执法车辆不足、车况较差,办公电脑、照相、摄像等取证设备以及一些必要的执法装备也比较缺乏。二是基层一线执法队伍力量严重不足。市城管执法局派驻四个街道执法大队共40人,其中在编人员16人,派驻市环卫处执法大队6人,其中在编人员2人;5个执法大队在编人数仅占总在编数的15%。莲都区城管执法分局在编人员仅19人,其中派驻乡镇6个中队仅5人,平均每个中队不足1人。三是街道执法大队的管理还不够规范有序。由于街道执法大队除大队长之外的其他执法队员的人、财、物以及考核均由市城管执法局管理,街道办事处的日常管理职能难以真正到位。市城管执法局在调整执法大队管理区域和管理职能等事项时,与莲都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沟通协商还不够。四是执法人员人身保障有待加强。当前城管执法环境复杂,暴力抗法屡见不鲜,有时在执法人员受到侵害时,对暴力抗法行为处罚不够严格,有的甚至不了了之,以致影响执法队伍士气。目前市公安局在城管执法局派驻城管警察支队,但中编办要求对派驻警察进行清理整顿,城管警察支队又将面临合法性挑战。五是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自身素质不高,执法不规范、不文明,有的甚至态度粗暴,容易引起群众反感;有的不注意工作方法,不善于化解矛盾,往往以硬碰硬,习惯于“以罚代管”,容易导致矛盾激化。少数执法人员和协管员不同程度存在吃拿卡要行为,影响了队伍形象。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不同于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是因为发生了某件事(如案件、事故、灾情)才去作调查,然后写出报告。调研报告的写作者必须自觉以研究为目的,根据社会或工作的需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调研计划,即将被动的适应变为有计划的、积极主动的写作实践,从明确的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报告【六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最近,我会抽调专门力量组成调查组,对全市7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的工会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1、机构状况。

目前,全市7个乡镇4个街道全部建立了工会联合会。基层工会组织312个,形成了乡镇(街道)工会联合会、工会委员会,10人以下企业工会分会挂靠村居联合工会的三级管理网络。

2、队伍状况。

全市11个乡镇(街道)工会,按同级党政副职配备了工会主席。共有专、兼职工会工作人员24人。全市范围内以各乡镇(街道)为依托,聘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79人。

3、会员状况。全市乡镇(街道)共有职工6.3万人,其中农民工2.03万人。

近几年来,乡镇(街道)工会主要抓了以下工作:一是抓工会组建。全面推进党建带工建工作,仅去年,共组建基层工会86个(涵盖法人单位及10人以下),发展会员5000多人,发展农民工会员1716人。二是抓规范建设。以创“六好乡镇(街道)工会”为契机,实行边建会、边规范,对各乡镇(街道)基层工会的标牌、制度等内容,全部统一规范,上墙公示,广泛开展了工会的规范化建设。三是抓职工维权。一方面,狠抓劳动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的签订工作。接受问卷调查的9个乡镇街道工会,有5.1万名职工与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涵盖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签订率达85%。另一方面,积极进行侵权个案的职工权益维护工作,20xx—20xx年,12个乡镇街道工会共进行个案维权162起。四是抓项目帮扶。近年来,共向1612名困难职工送慰问金43.7万元,大米20多万斤,油2万多桶,被服3万多件。五是抓就业创业。各个乡镇根据职工需要,结合本区域实际,大力整合资源,开展了灵活多样的就业创业活动。几年来,共举办招聘会47场次,招聘就业人员16000多人,开办培训班278场次,培训就业职工7000多人,职工素质大大提升。并且大部分乡镇(街道)都建立了培训中心和招聘中心(站、点)。

从调查数据显示:4个街道工会平均每年经费2万多元,7个乡镇工会平均每年经费8000—1万元。乡镇(街道)工会经费的来源主要上级工会下拨经费,同级行政拨款,经费自筹等三部分。工会经费的使用主要有四个部分:

一是宣传教育活动开支;

二是各种文艺活动开支;

三是困难职工帮扶救助;

四是正常办公开支。

创新意识不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工会工作的地位逐步提高,作用也越来越大,尤其是企业产业工人中80、90后成为主体,他们思想活跃,但目前乡镇(街道)工会主席兼职多,有些工会主席能力不能适应社会多元化的工会工作要求,在工作中举措不多,创新工作能力不够。

工会经费不足。目前,乡镇街道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上级工会下拨经费,同级行政投入较少,经费来源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开展各种活动很困难,影响了工会工作的正常开展。

进一步健全素质培训机制。继续深化素质培训教育制度,一方面为乡镇(街道)工会干部和工会社会化工作者提供提升素质能力的平台,有计划的进行培训;另一方面,形成职工就业能力的岗位培训机制,让更多的职工参与进来。

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经费是制约乡镇(街道)工会工作重要的瓶颈问题,希望上级工会采取以奖代投等形式,加大对乡镇(街道)工会的扶持力度。

我镇人大主席团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深入各村各代表组,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交流分析探讨乡镇人大工作情况,分析讨论了乡镇人大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通过讨论分析,现将对乡镇人大工作情况调查研究的情况汇报如下:

我镇现有11个建制村,乡镇人大代表54名,其中党员代表33名,占代表总数的61%;非党代表21名,占代表总数的39%;妇女代表15人,占代表总数的28%。

每年都能按时召开一次代表大会,会议准备充分,程序合理,代表参政议政积极踊跃。在闭会期间,坚持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研究人大工作,开展三察、一评议活动,都能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3到4次,每年开展1次代表评议七站八所工作。通过代表小组活动,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分片联系走访代表沟通联系多,能够及时将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反映给党委、政府,以引起重视。代表视察、建议能够在规定的人代会召开后三个月内答复代表。

经过调研,我们认为当前乡镇人大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1、代表素质不能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

2、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发挥作用的主动性还不高;。

3、人大自身建设不够,党委对人大工作有待进一步重视,各级各方面的人大意识,民主政治和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要改变这种情况:

一是各级各方面要重视和支持人大工作。要不断树立人大意识,民主政治法制意识,充分认识人大所起的作用,支持人大开展好工作。

二是逐步建立代表竞选机制,不断提高代表素质。代表竞选是代表发挥代表作用,积极参加代表活动,履行代表职责,提高代表素质的重要基础手段和重要支柱。

三是完善人大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人大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对代表培训,代表述职活动的考核制度,促进代表积极开展活动,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总之,通过调查研究,我们认为,人大工作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逐年都有提高,尤其是随着全国人大以及上级人大工作的逐步深入而发展较快。但是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仍需国家立法加以解决。人大在目前状况下要进一步采取多种措施,调动代表参政议政积极性,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履行人大的职权,把人大工作搞好。

xxx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站交通行政执法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促进依法行政能力,根据xxx局关于开展规范基层执法工作调研的通知精神要求,xxx站于日前进行了全面性调研,形成本调研报告。

xxx站直属于xxx局,其职责是担负全市xxx公里县、乡、村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的保护工作,站内下设五股一室,其中路政股与路政大队分别担负路政行政许可与路政治超执法两项职责,属交通行政执法职能部门。路政股与路政大队组建于xx年xx月,现有九个治超执法中队,一个路政外业巡查中队,路政执法人员xx人。

(一)路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成立之初,为使我站的路政执法工作有个良好开端,站里多次派执法人员到省公路局、地区公路处及兄弟单位进行培训、学习、观摩,每名执法工作人员都是经过严格筛选,并经培训合格,取得交通行政执法资格证后编入执法队伍。

且为了不断提高路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我站建立了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和执法岗位相联系的机制,每月组织一次执法人员政治业务培训,每半年进行一次业务考试,年底再综合全面素质进行考核,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一律待岗学习,直到考核合格后方可再次上岗。通过规范和系统的培训,使路政执法人员管理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了路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按照行政程序进行,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事,随意执法等人治因素大为减少,依法行政的责任心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从而促进了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2011年以来,我站共形成处罚卷宗xxx余份,收入罚没款xxx余万元,未出现一例申诉、复议、诉讼案件。

(一)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由于路政执法人员对自己业务知识了解的多,对外延法规知道的少,执法中遇到问题缺乏正确解决的方法,另外执法人员的文化程度和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的不同,直接影响着执法文书制作,致使文书良莠不齐,给以后在行政复议等法律行为中埋下了隐患。

(二)经费、装备投入不足,制约着路政执法力度。经费是执法工作的前提,装备是执法工作的工具,由于经费和装备的投入不到位,直接影响着法律法规在现实中的贯彻的落实。

法制机构。法制工作队伍的缺失必然弱化了执法监督力度,降低了执法工作能力和水平,长此以往执法业务的指导工作就逐渐依赖于业务处室,失去了法制工作机构独立监督、指导、整合法制资源的优势。

(一)应重点解决经费和装备。

(二)一是严把执法人员准入关。对准备到执法岗位的人员进行文化程度、学习专业、执法经验几方面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从事执法工作。二是多渠道为执法人员“充电”。执法人员的素质,关系到法治的实施程度,所以要有计划地进行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教育,逐步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三是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制定的制度和机制进行考核评议,用制度来管理,用机制来调动积极性。

的状况。

(四)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标准细化,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目前交通法规体系还存在许多不完善、不科学的地方。作出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处罚时还带有较大的随意性,相同情形作出不同处理,既影响了执法形象,也容易滋生腐败。我站将严格落实xxx部门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方面的指导意见,加强监督检查,减少人为因素,减少和防范执法腐败。

xxx站。

二〇一二年九月一日。

乡镇是我国政府管理“五级结构”的最末端机构承担着贯彻上级政策、管理乡镇农村、沟通城乡的重要责。有道是“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足见乡镇管理的复杂性和重要性。乡镇管理是以乡镇政府为核心的乡镇组织依法管理乡镇范围内社会公共事务的活动,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全面小康社会,难点在农村,重点在乡镇,工作着力点也在乡镇。乡镇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水平,直接关系着一个县区、一个市的整体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

统的七所八站。站所一般3—5人。

乡镇管理属于基层管理的范畴,其特点主要表现为:

乡镇管理的综合性特点主要表现在:

第一,管理对象和内容十分庞杂。每一个乡镇都设有党、政、武、企、群众团体等机构,领导政治、经济、文化、人口、等工作。

第二,从管理方法的运用上看,乡镇各项管理工作的开展,各项事业的发展,必须把各项工作加以综合,采取综合性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才能把各项工作推动起来,从而收到明显的效果。

第三,从管理职能上看,由于乡镇工作的直接性和综合性的特点,综合协调和合作是非常必要的。乡镇党、政、经各部门只有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和帮助,才能使乡镇管理朝着预期的目标发展。

乡镇处于我国政权系统的最基础一级,乡镇管理处于广大农村第一线。承担着贯彻上级政策、管理乡镇农村、沟通城乡的重要职责,具体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使之具体化,把方针、政策、法律、规和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因此,乡镇管理必须直接面对乡镇各个部门或行业,必须从实际出发,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要求。

综上所述,在现行体制下,乡镇政权的运作和管理特征集中体现为: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政机关的指令和要求都要通过乡镇来贯彻执行,并具体落实到农民群众中去。

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除村民自治组织外,它没有下属行政组织,基本上是直接同农民群众打交道。

不象县以上领导机关那样功能完备、机构齐全。

乡镇管理体制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管理职能越位。管了许多本应由市场、企业和中介组织管的事。二是服务功能错位。上级将名目繁多的指标分解下达给乡镇,并签订目标考核责任状,有些指标采取“一票否决制”,与乡镇主要负责人政绩“挂钩”。乡镇领导不得不将主要精力投放在落实各项指标上,没有足够精力为农民服务。三是社会职能缺位。尤其是免征农业税后,由于财力制约,大部分乡镇只能维持工作运转,无力承担公共设施建设,影响了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整体水平。《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乡镇政府的职权为七项。但在实际工作中,前乡镇承担的工作内容十分庞杂,可概括为八大类近50项,乡镇工作事无巨细,包罗万象,面广、量大、事杂,将有些应由社会承担的职能纳入乡镇管理范围,将有些应由农民做的事情由干部来做,成为“全能政府”、“无限责任政府”。越位、缺位、不到位的情况较严重,有些应该做的工作没有精力去做,而有些不该做的工作却疲于奔命。

站所的设置大而全,而且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的色彩。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要求。乡镇不论人口多少,规模大小,站所设置千篇一律,这种状况增加了财政开支,降低了工作效率。有的站所上划由上级主管部门垂管,又受乡镇属地管理,乡镇和部门之间缺乏有机配合与协作,形不成人才、资金、设施、技术的优势互补。同时还普遍存在“三多三少”的现象,即管理型的干部多,服务型的干部少;“万精油”式的干部多,掌握专业技能的干部少;生产型的干部多,经营型的干部少,制约着乡镇功能的有效发挥。

得着的看不见”。由于乡镇和站所主管部门权责重叠交叉,乡镇责大权小或有责无权,县直部门权大责小或有权无责。《宪法》规定,乡镇政府是我国最基层一级政权,但《行政处罚法》等法规没有赋予乡镇政府执法资格疑似乡镇在法律规定方面职权残缺,存在着“责任大、权力小”和“任务多、要素少”的现象。如禁止农用车载客、安全生产、农村环保等,乡镇没有执法管理权,但工作还得干,只有“违法行政”。由于职能的弱化,工作手段和方式只能靠单一的教育和说服,而现在利益多元化的状况下这种手段是越来越不被认可,很多情况下是无效管理。

在对经济发展的协调中,最常见的是作为为企业发展征地的主体嵌入,让群众理解为的负面行动,阻力前所未有,《物权法》出台更加剧了企业征地发展与群众利益的对立,单有的说服已经完全丧失了功能并且容易让乡镇政府卷入具体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的质疑,甚至卷入法律纠纷旋涡,难于在对经济的发展支持与老百姓的利益维护中有所作为,陷入干部无能、政府无用的信誉危机。

财权、物权为在县区业务部门,事权留在乡镇,存在着“见到人的管不到人,管到人的见不到人”和“有责任的没法管,有权管的没责任”的现象,造成乡镇职能虚化,责任增大,自主权缩小。一些站所上划后,大都承担着本行业的行政管理职能,肢解了乡镇政府的行政职权,难以发挥应有的行政效能。同时,乡镇政府往往包办了企业、事业单位的事;党委政府也很难把党务和政务分开。条块分割,权责分离,乡镇政府很难统筹、协调,不能有效地配置管理要素,进而充分履行职能。另外,有法律地位但没有执法权。

乡镇财政实际上是转移支付财政,自身没有财政能力,收钱无门,挣钱无路,要钱无缘,要想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实在苦恼。由于债务较多,负担较沉重,偿还难度大,不同程度地影响到乡镇的正常管理工作。同时,乡镇偿还能力有限,主要依靠县区财政加大转移支付额度。并且为了发展和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旧债尚未还清,又累欠新债,有的乡镇不得已向社会集资,向农村信用合作社借贷。花钱去路多,收钱来路少,乡镇领导穷于应对,甚至无可奈何,不能全身心地投入管理工作、服务活动和事业发展。

上述问题的存在,不能归咎于哪级组织、哪个领导,其成因是复杂的。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五大,经过20年的农村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农村管理体制、管理对象、管理任务、管理方式等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既有现实的原因,又有历史的原因;既有社会条件的原因,又有自然条件的原因;既有体制机制的原因又有资金等管理要素匮乏的原因;既有乡镇自身工作的原因,又有上级组织的原因。这也是目前需要认真思考并逐步进行解决的问题。当前,我国正处在发展的关键时期,新情况、新问题大量涌现,乡镇管理必须创造性地回答和解决农村现代化建设所面临的现实矛盾和问题。

目前执法中队的主要职责是控违打违、整治占道经营、乱倒建筑垃圾和解决群众投诉问题。根据相关调研要求,执法中队组成了以**人为一组的调研小组,通过多种方式,开展为期一周的调研,实地调查了解某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执法工作的现状,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执法管理范围。某镇位于**地区,辖区总面积**平方公里,海岸线长**公里。下辖**个村委会(其中,**个社区、**个村委会),**个自然村,人口**万人。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某镇综合执法大队为预算管理事业编制**人,实有人员**人,协管人**人,暂无内设机构。

二、在控违打违方面存在许多问题。

(一)村民建房法律意识淡薄,不了解建房的相关法律手续。许多当地百姓在建的自建房和建筑没有报建手续。在某镇的中心大道两侧100米内,甚至有些村民在规划红线内违法建房。

(二)**村内可能存在非法转让土地。

(三)村村民占用海岸线建房。

(四)**村沿道路两旁违法搭棚问题。

(五)执法中队的执法人员不了解某镇的规划红线图,对某镇的红线范围只有大概的了解。没有清晰的明确过某镇的规划红线范围。

(一)**小区门口小摊贩乱占用人行道摆摊卖菜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是由于**小区离正规菜市场有2.5公里,去菜市场的公交车时间不定,车辆很少,该小区的居民大多是从内陆过来过冬的老人,难以步行远路买菜,再加上某镇的老市场被拆除,有些原来的菜农没有获得新菜市场的摊位,就在**小区的人行道上占用人行道摆摊经营,维持生计,该小区的有些居民为图方便也很喜欢在门口的小摊上买菜。但是乱占道经营,造成了该地区垃圾乱扔、道路拥堵、气味难闻、环境污染、菜品质量难于把控、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在执法的过程中**小区居民情绪激烈,阻碍执法人员扣押小摊贩的物品,甚至赖在执法车辆上不肯下来,严重阻碍执法工作的进行,使得**小区小摊贩占道经营问题一直无法解决。

(二)**大道每天早上5:30就有菜农开始违法占用人行道和机动车道批发各种蔬菜和水果,垃圾随便乱扔,造成交通拥堵,**大道的店家乱占用电动车位洗菜,乱倒脏水,街道的环境卫生变得十分脏乱差。

(三)新菜市场附近流动商贩存在严重的占道经营问题(占道经营者多为菜农和果农),严重阻碍交通,人车难行,使得环境卫生变得十分脏、乱、差,每次市里的“一创两建”检查都没有过关。

(四)临时菜市场入驻菜农很少,原因是一是有些菜农跑到**大道上违法占道经营,二是存在一人霸占多个摊位,三是临时菜市场前面有一面墙挡住,黄金摊位少,四是没有划定停车位。

(五)**街的许多店家占用人行道违规搭棚占道经营,商业街和小吃街的街道本来就窄,三轮车乱停乱放,使得交通拥堵,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六)某镇的各个街道都存在车辆乱停乱放的问题。

(一)**小区路段,有环卫工人为图方便,将垃圾扫进下水道,有堵住下水道的隐患。

(二)从**小区到镇政府的路上,下水道的井盖经常被偷,存在安全隐患。

(三)菜市场附近经常有人乱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臭味熏天,严重污染环境。

(四)建筑工地没有挡尘处理,某镇公路上运沙运石车辆不采取密封措施防止物料泄漏、遗撒,使得道路上尘土飞扬,影响市容。

五、执法设备不足。

目前执法中队共有**人,只有两个执法仪、两部执法皮卡车、执法电动车3辆,执法设备严重不足,执法服装协管人员目前只有冬装。

执法中队的协管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执法语言不规范,驾驶执法车辆乱闯红灯,在违法占道经营的小摊上买东西,影响执法人员的形象,难以树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的执法人员形象,执法行为难以令人信服。

七、城市管理制度建设滞后,思想认识还不到位。某镇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尚处于初始阶段,相关制度建设更是薄弱,远远滞后于城市发展。目前执法中队没有相关部门管理制度,协管人员的管理还无相关制度规范。从近年来的综合行政执法实践看,一些机关和领导对城市管理重视还不够,重建设轻管理的思想较大程度存在,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片面认识。有的认为行政执法可以代替城市管理;有的甚至对行政执法抱有过高的期望,忽视城市管理的主导因素,致使有的管理部门将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都推给行政执法部门。还有存在部门权责不清,互相推诿的问题。同时,由于宣传教育等多方面原因,一些群众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认知、理解、支持和参与程度不高,民众文明素质亟待提高。

(一)针对控违打违民众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一是可以印制相关的法律法规制成小册子,分发给居委会和村委会,进行相关的法律宣传。二是利用村委会的广播进行法律宣传。三是执法人员在当地开展相关的法律解读,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从源头上预防违建事件的发生。四是与国土、规划所协调明确红线,能更加清晰的了解整个某镇的规划红线范围,推动打违控违工作的开展。五是针对**村可能存在非法出租土地的事情,建议执法人员加强对该地区的巡查与村委会沟通交流,了解具体的情况,联动联控违法建筑。

(二)针对违法搭棚、海岸线200米内违法建筑、红线范围内的违章建筑等问题。一是加强机动车队进行巡查,争取早发现早制止。二是建议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执法,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拆除。三是在执法的过程中,首先进行温馨提示或批评教育,若当事人不听从劝告或虽听从劝告但第二次仍违章的,即对其予以严肃警告,如果当事人还不听从劝告继续对抗或虽听从劝告但第三次又违章的,则依法严格处罚。执法过程中对教育、警告、处罚的过程均详细记录在案,做到实施处罚有理有据,提升执法形象。

(三)针对**小区附近占道经营问题,可以与公交车管理部门协商适当的增加公交车辆和班次,解决小区居民出行问题,对于小摊贩首先进行劝告,责令改正,如有拒不改正的,执意违法占道经营,按照(**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城市容貌管理第十九条)相关的法律程序采取强制措施,扣押违法行为人的物品,并进行相应的罚款。

(四)关于**大道、新菜市场占道经营和临时菜市场入驻菜农少的问题,一是建议将临时菜市场前面的墙进行拆除,增加黄金摊位,在摊位上画上分割线,按位经营,引导**大道和新菜市场占道经营的菜农入室经营并要求摊主处理好摊位垃圾,解决交通拥堵环境脏乱差问题。二是在临时菜市场的入口处设置告示牌,方便百姓进出买菜,并划设停车区域,方便菜农运送物品。如若再进行劝告引导入室经营后,还有流动商贩执意违法占道经营,按照相关的法律程序采取强制措施,扣押违法行为人的物品,并进行相应的罚款。三是全面开展城市共建共管活动,积极发动广大商家、单位和市民主动参与城市管理工作,通过签订《某镇城市共建共管协议书》,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解决店铺门前环境卫生问题。

(五)关于**街的店家违规搭棚占道经营的问题。首先对商户进行劝告和相应的法律法规宣传,如若执意违法占用人行道违规搭棚占道经营,建议联合有关部门,按照相关的法律程序采取措施进行强制拆除。建议在商业街及小吃街划设停车位,引导三轮车辆整齐停放,解决交通问题。

(六)关于民众投诉的问题,一是建议加强对**路**小区路段的巡查,如若发现环卫工人有将垃圾扫进下水道的情况,立即制止,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者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罚款。二是加强从**路**小区到镇政府的路段的巡查,如发现有人非法偷取下水道的井盖,立即制止,并将其移送相关部门。三是建议与建筑工地的负责人进行协商,在建筑工地上设置硬质围挡有效防尘,洒水车分时洒水有效降尘。某镇公路上运沙运石车辆不采取密封措施防止物料泄漏、遗撒,一经发现,责令改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七)关于执法设备不足的问题。建议按照现有的人员情况,再增加执法设备,订制夏装,方便执法工作,便于保存执法证据,规范执法工作程序。

(八)关于建立队员奖惩制度。建议建立科学严明的奖惩机制,研究制定一套行之有效激励奖惩评价机制,形成“有岗、有责、有流程、有监督、有奖惩”的机制,将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以激励队员积极性。同时要设立监察督查考核机制,严格落实规定程序,不能流于形式,做到奖罚分明。

某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将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贯彻“内强素质,外强形象”的从严治队方针,建立一支素质高、作风硬、业务精、纪律强和廉洁高效的执法队伍,群策群力,开拓进取,为开创和谐、美丽、宜居和幸福城市新面貌而奋斗。

(一)扩大基层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结合乡镇承接能力实际,省委赋予乡镇行政权力事项56条(见附件),乡镇要承接好赋权事项,承接赋权事项一般不低于70%.乡镇要明确赋权后的权力运行程序、规则,并分别制定权责清单。乡镇确因工作需要承担清单以外权力事项的,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委托办理。乡镇为行政权力实施主体,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县级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乡镇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明确工作标准和流程,健全权力监督机制,确保赋权接得住、用得好。

(二)统筹使用编制。县委、政府可根据不同乡镇特点,综合考虑乡镇地区生产总值、人口总量、区域面积、承担重点工作任务等因素,在所辖各乡镇间统筹调剂使用人员编制,盘活编制资源。原则上可以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推动编制资源向乡镇倾斜。原派驻机构实行属地管理后,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整建制下放至乡镇。创新乡镇编制管理,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根据基层对人才的需求,按编制员额及时补充人员。制定乡镇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购买服务,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

(三)工作职能职责。1.农村牧区综合执法局职能职责。农村牧区综合执法局依据县政府的委托授权,负责农村牧区的综合执法管理,并行使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权。主要工作包括禁垦禁牧、林木管护、“十个全覆盖”各项工程后续管护、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和土地、规划、建设管理等,重点打击滥垦滥牧、偷猎盗采、损毁树木、乱倒垃圾等行为。(1)宣传农村牧区综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境内草原监测、森林草原防火等工作;对擅自圈占、开垦、破坏草原以及违反禁牧规定,随意放牧、偷牧等行为进行管理和查处。(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各乡镇场规划区内城乡建设工作的巡查;对农牧民擅自圈占土地、未批先建、私搭乱建、批小建大等违法行为进行管理和查处。(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无合法土地用地审批手续擅自建设,无采矿用地审批手续擅自开采的行为进行查处。(5)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县内发生的乱砍盗伐、毁林放牧、捕杀野生动物等行为进行管理和查处。负责对县内发生的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刑事、治安、林业行政案件的侦破。(6)依据相关律法规,对全县范围内水资源管理、水域及水利工程管理、河道堤防管理、水文和防汛设施保护进行检查监督。查处违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行政案件。(7)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乱倒垃圾,影响村容村貌,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管理查处。(8)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公路路政管理的行为进行查处,对道路运输市场进行监管,监督检查道路客运运输、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质量和行为,查处违章行为。(9)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农用车辆证照不全、不按规定年检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农用机械乱停乱放,影响交通秩序和道路安全行为进行查处。(10)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无照经营、商标侵犯、摆摊占道、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11)负责农村综合执法管理中产生的争议、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等方面的工作。(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乡镇场综合执法大队职能职责。在本辖区内对草原管理、森林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行使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权。负责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协助农村牧区综合执法局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完成乡镇(场)党委、政府和县农村牧区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农村牧区综合执法巡查信息员职能职责。开展日常巡查,发现、制止、上报本嘎查村内涉及草原管理、森林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协助乡镇(场)综合执法大队做好违法行为的调查等关工作。完成嘎查村(分场)党支部、村委会和乡镇(场)综合执法大队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城市综合执法局职能职责。城市综合执法局依据县政府的委托授权,负责xxx镇区的综合执法管理,并行使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权。主要工作包括市政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镇规划实施管理等,重点打击私搭乱建、摆摊占道、乱贴广告、乱倒垃圾、乱遛宠物狗等行为。

(六)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管护工作,保障安全高效运行;加强城镇道路管理,严格控制道路开挖或占用道路行为;加强城镇地下综合管廊、给排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管理和管护。

(七)提高城镇园林绿化、环卫保洁水平,加强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河湖水系等环境管理,改善城镇人居环境;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严控噪声扰民、施工扬尘和渣土运输抛洒;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严厉打击摆摊占道、乱贴广告、乱倒垃圾、乱遛宠物狗行为,提高城区卫生水平。

整顿机动车交通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城镇出租客运市场管理,加强静态交通秩序管理,综合治理非法占道停车及非法挪用、占用停车设施,规范城区停车秩序。

提高城镇防灾减灾能力,协助有关部门保持水、电、气、热、交通、网络等城镇生命线系统畅通;协助有关部门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制度;完善城镇管理应急响应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应急预案动态调整管理制度,经常性开展疏散转移、自救互救综合演练。

严格监督城镇建设规划实施,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先导性,确保规划落准落细落实,实现城镇有序建设,对违法、违章建设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八)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管辖范围。农村牧区综合执法局的管辖范围:县域内各建制镇(苏木、场)和各嘎查村(分场)、自然屯,各自然保护区及国有林场。城市综合执法局的管辖范围:xxx镇主城区,东至304国道(含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杜绝粗暴执法和选择性执法,确保执法公信力。

改进执法方式。城乡综合执法人员要严格履行执法程序,依法规范行使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处罚权。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灵活运用不同执法方式,对情节较轻或危害后果能够及时消除的,应当多做说服沟通工作,加强教育、告诫、引导。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外部监督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行政复议渠道,城乡管理部门和执法人员要主动接受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强化内部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城乡管理部门内部流程控制,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纠错问责机制。强化执法监督工作,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违规人为干预,防止和克服各种保护主义。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把综合执法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按照有利于服务群众的原则,切实履行领导责任,研究重大问题,抓好工作落实。乡镇场要落实主体责任,街道要主动配合,各执法部门要全力支持两个综合执法局工作,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强化综合保障。将城乡综合执法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经费、装备、技术等方面保障,强化执法执勤用车和执法装备配备。

(三)健全考核制度。将城乡综合执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体系,推广绩效管理制度。

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报告范文优选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检察机关如果执法不严格,工作不规范,执法公信力就会大打折扣。必须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基础性工作,积极探索和构建科学的检务运作模式,以规范促公正,以规范树形象。下面,我就县院在加强执法规范化、提升执法公信力建设中的思考和实践向大家作汇报交流:

一、主要做法。

1、强化教育引导。按照上级检察院的部署要求,先后开展了“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一系列教育活动,将这些教育活动与“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相结合,教育引导干警强化宗旨意识,统一执法思想,进一步确立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打击与保护并重、公正与效率并重、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等正确执法观。

2、开展检务督察和执法效能监察。纪检xxx门采用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法,强化对遵守“禁酒令”和警车使用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督察。为每一名检察人员建立执法档案,客观记录执法办案情况,作为考核、奖励、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3、主动接受上级机关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批准制度;检察委员会决定的重大案件和事项及时上报市院备案;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后,按要求将相关的审查报告、起诉书、出庭意见书及判决书上报上级院同步审查。

4、积极推进管理机制创新,探索加强执法办案管理和队伍1。

管理的新机制。按上级院要求成立案件管理中心,对全院案件统一受理、登记、分流案件,统一接收、保管、移送涉案款物。在公诉科内设刑事审判监督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对刑事审判进行监督、法律监督调查及抗诉等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及评公细则基本完成,年底将初见成效。

二、存在问题。

1、规章制度还不完善。在某种程度上而言,法律体系不健全,相关制度不完善是导致执法问题出现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现为:一是法律法规滞后性。相对于丰富多彩、千变万化的社会生活,法律规定总是具有一定的滞后性。特别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不断加快,各类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不断涌现,执法工作面临社会形势日趋复杂,一些法律法规的滞后性更加凸显。二是规章制度不明晰。一些法律法规规定过于原则,可操作性不强。三是相关规定相冲突。由于不同规章制度出台的时间不同、背景不同,一些规定内容之间出现了不一致甚至相互冲突问题,致使干警在执法时无所适从。

2、执法思想有偏差。有的检察干警对规范执法的意义、目的认识不深,把握不透,存在抵触思想、厌烦情绪;有的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有的“有罪推定”观念根深蒂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往往疑罪从有,只注意收集嫌疑人有罪、罪重的证据,而忽略无罪、罪轻的证据;有的不能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配合与监督”,“数量与质量”,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关系,只顾埋头办案,不考虑大局稳定和社会影响。

4.追究责任不严格。一些检察机关的领导干部,疏于对执法办案干警的管理,对执法办案中出现的问题责任追究不严,该调查的不调查,该处分的不处分;有的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有的避重就轻,迁就照顾;有的用组织处理代替纪律处分,以批评教育代替组织处理等,纵容和袒护违规办案,使得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不能得到有效查处,培育了执法不规范现象的滋生土壤。

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报告范文优选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进交通运输依法行政,根据《xx县人民政府xxx公室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围绕检查的主要内容和范围,开展了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并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

交通运输局是xx县人民政府主管交通运输工作的行政部门,是法定的行政执法主体,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站、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管理站、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站是法律法规授权的执法机构,(《xxx道路运输条例第七条xxx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xxx公路法》第八条xxx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管理、监督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决定由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职责。

在法律层面上均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并按照法定权限范围内履行职责,不存在重复执法、多头执法情况。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主要为运政执法、路政执法、港航执法三大类,法定的行政职权分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交通运输行业行政监督检查。目前,我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培训考核均取得xxx和河北省省行政执法证,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在从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中,严格按照行业执法规范,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活动,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并按照法定职能,强化道路运输、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依法打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依法履行职责,认真落实责任。此外,根据县xxx《关于印发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落实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阳光透明。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监督制》、《行政执法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制度,并将制度执行情况列入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内容,发挥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制度的保障作用,有效地维护了行业稳定,促进了行业发展。

在实施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和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中,局属执法单位严格按照《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履行职权职责,落实告知义务。同时,按照《河北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规定,结合政府法制部门的要求,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进行清理规范,确保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的规范化与合法化。

为有效控制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据《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依法进行交通行政处罚,保证了交通行政处罚幅度合理合法。在办理交通行政处罚案件工作中,坚持层层把关、责任到人的原则,一般案件由承办部门上报分管领导审查,再上报至主要领导审批后作出处罚决定。重大案件均须上报局主要领导审核,在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后作出处罚决定。

对有关行政执法人员,根据年度考核情况或过错形式、危害大小、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对在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中损坏交通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近几年来,我局没有出现任何违反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单位和执法人员。

虽然,在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和政府法制部门精心指导下,我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与建设法制社会、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也存在一些问题:

1、办理交通行政处罚案件时收集证据的能力和取证种类仍有不足。案件调查阶段执法人员在取证时往往只是给案件当事人做一些简单的询问笔录和拍摄现场照片,以置于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很难形成一个强而有力的证据链,降低了所取得证据的说服力、证明力。

2、询问笔录过于简单、询问当事人时缺乏技巧。在制作询问笔录的过程中一些同志制作的询问笔录虽然已经能够反应出案件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但是有些地方还不够细致,另外在遇到被询问人不配合我们的查处工作时,我们询问的技巧仍然缺乏,询问笔录存在漏洞。

3、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在推行三项制度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现场移动执法系统使用频率偏低;现场执法过程影像记录不规范,执法记录仪操作知识欠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时法制人员自身法律知识有所欠缺等问题。这些问题都将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实践中认真予以解决。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基层检察院存在以提请、建议提请抗诉案件、再审检察建议被采纳数作为衡量民行工作成绩好坏的唯一标准的“唯办理抗诉案件论英雄”的传统执法观念。

(五)以“以监督者自居”的执法理念

基层民行检察在执法监督中相对缺乏一些合作理念,与法院之间缺乏协商、沟通和交流,民行检察监督权在当事人之间没有保持客观、中立、公正的立场,更有甚者以监督者自居,居高临下,对法院审判工作动辄指手画脚。

影响民行检察执法理念的主要原因,既有思想观念上的偏差,也有自身认识上的不足;既有主观的因素,也有客观的因素。

(一)思想观念偏差和自身认识不足

检察院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认识不到位,部份基层检察院把民行工作视为软任务,因而推动这项工作发展的举措不到位;部份基层院对民行检察监督职能认识不足,定位不准,缺乏拓展监督空间和监督方式的新思考,把办理提请抗诉视为唯一工作,不能全面履行职责。而民行部门的人员自身也因为工作中的各种困难而普遍存在消极情绪。

(二)法律规定的不完善和缺失

1.法定的民事检察监督方式仅为抗诉,而简便灵活的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违法审判检察建议等,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有的法院拒绝受理,影响监督的权威性。

2.检察机关就环境污染、国有资产流失等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案件提起公益诉讼,缺乏法律根据。

(三)队伍建设相对滞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对民行干警的素质要求是“广博”和“精专”并存,即要求民事检察工作人员业务多样化、领域跨度大、知识丰富化,同时又要求民事检察工作人员专业化。但是基层检察机关民行检察人员的现状是人员相对匮乏,优秀办案人才往往通过轮岗、竞聘等形式安排到其它业务部门去了,队伍专业化和稳定性与工作任务不相适应,已经成为影响民行检察执法理念和制约民行检察工作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

树立正确的民行监督理念,直接关系到开展民行检察工作的方向、思路和实效,直接影响着民行检察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因此基层检察机关基层院必须转变和更新监督理念,以适应民诉法修改的新要求。

(一)牢固强化七个监督理念

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强化七个正确的监督理念;一要强化敢于监督的理念;二要强化依法监督的理念;三要强化规范监督的理念;四要强化善于监督的理念;五要强化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和平等的理念;六要强化司法效率的理念;七要强化监督与支持并重的理念。

(二)牢固树立多元化监督的理念

构建“以抗诉为中心,坚决慎重调查渎职行为,积极稳妥开展执行监督,依法有序探索督促、支持起诉的多元化监督格局”,是全国检察机关第二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提出的明确任务。多元化监督,既包含了监督范围、监督内容的多元化,也包括了监督方式、监督手段的多元化。因此基层检察机关必须适应工作格局和办案结构发生的变化,开阔工作思路,摒弃单一抗诉的监督理念,牢固树立多元化监督的理念,保证民行检察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牢固树立制约与合作并重的监督理念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及依法行政的贯彻执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对行政执法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整体状况明显改观,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作风进一步转变,执法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扩大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影响,提高了人们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认识,进一步赢得了民心,树立了系统的威信。但是在日常的行政执法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我国正在社会主义法制社会建设进程中,有些法律法规不尽完善,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又属于新兴部门,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的制定上有一些不完备的情况或者漏洞也在所难免了。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问题处理上我们的执法人员常常会无所适从,比如有些不法分子利用邮局邮购假药的问题。在法律的规定和可操作性上都不是很明确。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这些漏洞打“擦边球”。类似这样的行为我们明知是不合法的但也也很难处理,这就要求我们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要积极向上级机关请示汇报,同时要灵活运用法律法规,不能生搬硬套法条。在保证依法行政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证执法质量。不能以没有相关法律或法规的规定为借口对违法犯罪行为姑息。

现阶段在食品药品的管理上不是由我们单独管理,同时还有卫生、工商、质监、公安等多个部门的交叉管理。这就容易造成许多问题大家都管,都管不到位。比如有些不法分子在未取得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以食品、保健品冒充药品进行宣传,而执法人员往往很难取证。也很难处理。这就要求卫生、工商部门配合工作。还有些食杂店或居民家无《药品经营许可证》出售药品,但是我们不能入室进行搜查。这就需要与公安部门配合工作。因此在处理这些权力交叉问题的时候,要明确关系,执法过程遇到自己管辖范围以外的又关乎到执法结果和质量的情况要做好协调工作,明确权力范围,处理好和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大家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把工作做好。

(一)是执法人员的个人素质和执法能力参差不齐。有些执法人员相关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对于法律法规的理解程度也各有不同,解决这种情况要从三方面入手。首先,录用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标准、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切实把好用人关。其次,要实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制度,对执法人员在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上多下工夫,增强执法的能力和素质。在行政人员的年度考核中,将法制观念的强弱、掌握法制观念的程度、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等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与他们的任职、晋升结合起来。要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强化监督、从严治政 。

(二)是重实体、轻程序。行使行政执法权,不仅要严格遵守实体法,还要严格遵守程序法。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往往容易重实体、轻程序。这是一种错误的做法。在执法过程中,程序合法是实体合法的保障,在实体合法的基础上重视程序,才能保证行政执法行为本身的公正、合理。

在监督执法过程中大多数的相对人能够积极配合执法人员的工作,但是有些相对人对法律法规和我们执法人员的工作性质一知半解甚至根本不了解,因此对我们的执法工作极不配合。这就要求我们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耐心细致。执法过程中要坚持事前警示、事中引导、事后回访的原则。事前警示,通过法律法规培训、媒体宣传、现场检查指导等形式加大普法宣传,增强行政相对人的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事中引导,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一方面要正确把握自由裁量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行政合法性与合理性关系;另一方面又要对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给予解答、遇到的困难及时给与帮助,引导企业合法经营、规范发展。事后回访,定期或不定期的回访,或发放书面征求意见函,对存在的问题和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及时进行跟踪回访,听取其对行政处罚的意见,对药品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让行政相对人有渠道反映“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那些做法不对,应该怎么改进”,以不断提升监管水平。

不少人民群众能够对我们的工作性质不了解,不支持我们的工作甚至阻挠我们工作的情况时有出现,特别是在一些非法的药品宣传会上,他们打着“送药”“义诊”等旗号蒙骗群众当执法人员依法进行取缔的时候,有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就会误解我们,认为我们是无事生非,延误他们治病的时机。在执法人员了解情况的时候不配合我们工作,有时甚至辱骂执法人员。遇到这种情况,我们一方面要尽快取证,防止不法经营者趁乱转移假劣药品,一方面要维护秩序,安抚群众的情绪,向他们解释我们的工作职责和目的,得到他们的理解的同时也是对我们工作的宣传。另外,有利于我们在以后工作的开展。我们还需要在大众媒体上多做宣传,加大“普法”力度,一方面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自觉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食品药品监督深入理念人心,这有利于提高执法人员在人民群众中的认知度,有利于我们顺利的开展工作。也有利于防止执法事故发生。

我县方圆6176平方公里,下辖11个乡镇,12个农林牧渔场,79个行政村。全县共计24.9万人口。全县药品批发企业3家、药品零售企业48家、医疗机构292家。部分乡镇的公路设施很差,作为基层执法队伍,条件不是很好,经常性下乡检查难度很大。这就要求我们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克服困难,尽可能把工作想好作细,能一次解决尽量一次解决,提高执法效率,以质取胜。同时充分发挥“两网”协管站、信息站的作用,向村民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向村民提供最新的医药方面信息,向我们提供假劣药信息,帮助我们规范农村药品市场。

作为食品药品监督执法人员,我们还有很长很艰辛的路要走,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要增强自身素质,搞好舆论宣传,加强人员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普法能力,在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社会环境的同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是气象部门依据《气象法》开展的一项行政管理工作。这项工作的开展不仅提高气象部门在社会中的影响,同时也促进了我们气象科技服务的提高。现在,气象执法工作正越来越受到各级气象部门的重视和关注。__市气象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区局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成立组织和执法队伍,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收获,达到了执法的目的和要求,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现就我本人对__市气象局行政执法工作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__市气象局现有气象执法人员13人,4支独立执法主题,这些执法人员都是气象各专业人员兼职,没有一名学过法律或法律相关专业,都是经过执法培训,取得执法证的人员。人员的业务水平相对来说是比较低的,这几个执法单位中,市局负责利通区、红寺堡、太阳山三区以及对各县局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各县局主要负责本辖区内的工作。执法工作主要是围绕气象业务和气象科技服务创收,尤其是围绕气象科技服务创收方面开展得较多,也是市局和县局开展气象执法的目的所在。

1、业务方面的执法

主要围绕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和气象天气预报的发布渠道开展执法,而气候资源开发和利用方面的执法工作基本上未开展。近几年造成影响气象探测环境的往往是各级政府,虽然通过气象执法,起到了保护气象环境的作用,但执法工作难度大,任务重,有的单位基本上把一段时间的精力、人力全部投入到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执法中,最后往往只是暂时得到了保护,政府仍然是要求气象观测站搬迁。气象信息发布的执法,只要我们的执法程序正确,证据可靠,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都能起到执法的效果,制止非法发布气象信息的行为。

2、气象科技服务方面的执法

3、执法宣传方面

各单位不仅印制了宣传手册和宣传材料通过邮寄、赶集和当地组织的宣传活动进行宣传,还通过电视台和天气预报窗口进行宣传,通过宣传起到了较好的效果,使社会认识气象执法,了解气象执法,认可气象执法。

1、联合执法工作开展的较少,本单位单独执法的多。

2、联合执法的单位未有利益的驱动,往往靠人情关系。

3、无目的,盲目执法的多。

4、是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不高。

针对我们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着力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气象执法不易单独执法,应联合相关单位多开展联合执法。

气象部门虽说近几年的社会地位和影响比以前有很大的提高,但是比起政府的一些部门还是影响力弱,加之我们的执法工作才开始几年,与公安、工商、税务、安监和消防等部门是不可比的,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应多开展联合执法,少些单独执法,借他们的影响力来提高我们的影响力,用他们的权力为我们办事,用他们的工作方法来为我们办事。

2、与联合单位建立利益机制,让他们有利益可得

与人家联合就要让人家有利可得,不能只联合执法,无利益分享,我认为我们的联合执法必须是牢固可行的,要让人家感到不是在为你气象局工作,而是为了他们自己工作,这样才能调动他们在联合工作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达到联合双方共赢的目的。

3、建立信息举报员制度,减少执法的盲目性

建立信息举报员通过建立信息举报员,可以是我们的执法更具体,更有针对性,减少我们工作的盲目性和不必要的支出,更重要的是我们的执法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信息举报员我们可以聘请,或者是我们的气象信息员,也可以公布我们的举报电话,如果他们举报的消息准确、及时,我们又及时进行执法,对他们一次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调动他们工作的热情,达到为我们工作的目的。

4、加强执法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宣传是做好各项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对我们执法工作就更重要了,因为我们所开展的气象执法工作,社会、群众知之甚少,有的可能根本就不知道,他们总认为,他们从事的工作怎么跟气象沾上了边呢?因此我认为,在气象执法宣传上要加大力度和投入。该长期宣传的就要长期宣传,如墙体、街道櫉窗、预报窗口等,该分时间分段集中宣传的就要集中力量宣传,如电视字幕、宣传材料、手册等,通过广泛的宣传让社会、群众知道气象为什么执法,为谁执法,知道我们执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5、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要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学习,在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的同时,尤其要抓好执法人员的自学,单位应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过程、执法记录、执法程序和执法案例分析等学习活动,来进一步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另外单位有条件的时候,积极鼓励执法人员参加法律专业的学习,获取法律专业的学历,从学历上来充实我们的执法队伍。

6、规范执法工作中的记录表薄

我们的执法工作已开展了几年,但是我们在执法的记录和表薄上还比较零乱,没有一个能在执法中起到执法威慑的记录表薄。工商、消防、公安等部门,他们都有一整套,且很规范的执法记录表薄,给人一看,就很有威摄力。我们很有必要规范一下我们的执法的记录表薄,提高我们执法的严谨和正规。

我们的气象执法工作,才刚刚开始,今后的路还很长,需要我们不断的总结和不断的探讨。这是我对__市气象局气象执法工作的一些粗浅认识和建议,不对之处还敬请谅解。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加强财政法制建设,促进部门依法理财这个中心,在财政行政执法方面不断加强和完善财政监督职能,健全财政监督机构,拓展监督范围,积极探索具有财政管理特色的财政监督思路,将财政支出监督放到监督工作的突出位置,针对支出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加大了对支农、社会保障、卫生、教育、科技、国债资金等公共支出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事前、事中监控的方式方法,促进了相关管理制度的规范和完善,扩大了财政监督的综合成效,强化了财政行政执法力度。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的看到,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财政改革和发展对财政法制建设和财政部门执法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财政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迫切需要得到解决。现结合近年来我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就如何强化财政行政执法,加强财政监督职能调研分析如下:

作与财政业务工作相结合。将《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库管理条例》、《会计准则》等作为法治宣传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

1、制定措施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了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我市财政部门成立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目标、实施范围。梳理了行政执法依据32条,执法职权176项,全部分解落实到了执法具体部门和执法的每个岗位,并明确了各自的执法责任。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体系,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效率,防止了违法行政和不当行政行为的发生。同时在行政许可方面,专门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业务规程》,简便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的审批手续,提高了工作效率。为了接受社会监督,还将政务公开与行政执法考评相结合,实行了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和执法结果的公开,并通过设立行政执法举报投诉电话、举报箱、局长信箱以及发放调查问卷、聘请服务对象担任监督员等形式进行监督,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2、注重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我市财政部门还把行政执法信息管理也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执法人员的档案、实行资格管理,持证上岗,示证上岗,岗位轮换到行政执法岗位的,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目前在岗的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有行政执法证,无临时工、合同工执法现象。

根据国家财政法律、法规、规章和机构编制“三定”方案的规定,除法律、法规明确授权以外,我市财政部门只有财政局具有法定的执法主体资格,财政局直属单位、内设科室只是行政处罚的承办单位,在实施财政行政处罚的过程中均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必须统一以财政局的名义对财政违法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财政部门办理的各类行政处罚案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实行“办案、审查、决定”三分离制度和罚、缴分离制度。在对违反财政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必须依法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由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听证,要按时安排办案人员参加听证会的答辩质证。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之前,严禁办案单位提前向当事人收取罚款或没收非法财物或非法所得。严禁办案单位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工作人员参与财政执法活动。

在财政行政执法的整个体系中,财政监督工作是财政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体现。在社会主义市场条件下,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决策的分散化、竞争的自发化已成为必然。为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市场经济良性运转,创造宽松的市场环境,必须进一步强化财政行政执法工作,加强财政监督,深化财政改革,完善财政管理。只有从源头上抓好、抓实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才能做到依法治税,依法理财,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促进国家财力壮大。谢旭人部长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各级财政部门在财政行政执法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为更好更快地保障中央重大决策落实到位发挥了积极作用。不论是在扩内需、保增长的政策落实和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小金库”专项治理等方面,还是在教育、医疗、社保等重点领域展开的监督检查方面,财政监督工作始终服务于大局,准确把握,积极筹划,全程参与,更加密切关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更加凸显民生特色,更加强调财政监督工作在保障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的作用,为建立健全财政监督保障重大决策落实的长效机制积累了经验。

多年来,我市财政部门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法律学习宣传工作体系,为财政机关依法管理财政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同时也不可否认,我们在财政执法活动中还面临着一些问题,突出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目前财政部门的执法人员全日制教育的水平普遍不高,接受财政法律法规以及与财政执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专业法律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更少。受传统管理理念的影响,财政执法人员重业务知识学习、轻法律知识学习的现象比较普遍,自觉钻研法律法规、熟练掌握法律知识的更为鲜见。作为财政执法人员,不全面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就不可能提高自身法律素质,也就不可能高质量的开展财政执法工作。

财政行政执法行为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制执行等。由于行政执法行为种类较多,故在具体执法活动中反映出的问题也较复杂,执法冲突时有发生。财政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不论在纵向间,还是在横向间都应当为实现财政管理的目标而共同努力、相互配合与支持。而在现实中执法不协调和冲突已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主要反映在部门间的执法协调问题,即“多头执法”问题。这在财政行政执法中也时有发生,如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监督检查,就存在重复检查的现象,给被检查单位也带来了负担。

财政监督管理有空白和盲点。就内部而言,一方面,财政部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传统的重收支、轻管理的积弊,财政监督管理贯穿于财政收入分配全过程,进而实现财政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源配置、收入分配、调控经济和监督管理等项职能,仍然有很大的拓展空间;另一方面,囿于工作职责,财政部门有关执法机构存在各自为阵、力量分散的情况。这就造成财政行政相对人既要接受财政部门的财政资金收支使用情况的财务检查,又要接受会计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还要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多头检查使财政执法监督难以形成合力,财政监督的职能作用没有得到最大发挥。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xx运河管理局水利执法工作开始于*运河管理局水政监察总队成立,是海河水利委员会直属的第一支水政监察总队。

目前,我局水政监察总队下设9个水政监察支队,1个采砂管理支队,35个水政大队,2个采砂管理大队,现有水政监察人员218人(含采砂管理执法人员)。

自从开展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以来。我局按照水利部、海委统一部署和要求,本着“边建设,边执法”的原则,狠抓了队伍建设。

我局各级水政机构通过加强水政监察队伍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各级水政监察人员依法治水,依法行政的能力。各级水政监察队伍在法律、法规、水利政策的宣传,水事案件的查处,省际水事纠纷的调处,水资源调查评价水量调度、取水许可,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水利部的规章,按照建管并举的治水方针,积极有效地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1、加强了水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建设

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必须造就一支与之相适的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为提高一线执法骨干在执法办案中的实际操作能力,我局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一是组织水政监察人员参加水利部、海委组织的培训班;二是规定各级水政队伍每周抽出一定时间组织执法人员结合实际案例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和研究;三是支持和鼓励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水政水资源等专业大专函授学习。平时还注重水政监察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在整个水政监察队伍中开展以提高人的素质为中心的“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活动。目前,我局大部分专(兼职)职人员,持有所在地方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同时持有水利部的水政监察证。全部水政监察员达到中专(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加大水行政执法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水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我局制定了《水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水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水行政执法行政巡查制度》等一系列办法和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调动了水政监察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使我局水行政执法工作迈进文明、规范、高效的新阶段。同时执法工作也得到广大群众、地方有关部门和各级领导的肯定和好评。

3、执法装备逐步改善

配备执法必要的交通、通讯、勘查等工具对调动执法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执法水平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几年来,在水利部、海委的大力支持下,安排专项资金900多万元为基层执法单位配备了部分水政执法专用车,电脑、数码照相机、录像机、望远镜等一大批执法、听证工具和设备,使我局基层各级水政监察队伍日常巡查和执法交通装备不足的问题得到改善,水政执法反应能力得到提高。

4、水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得到加强

近几年,我局基层水政监察队伍坚持集中性执法和联合执法的工作思路,通过周密的部署,在管辖范围内开展了水行政执法大联动活动,具体是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采取各单位上下、左右,以及与其他部门内外联合的形式,利用法律、行政、宣传等手段相结合的方法,集中查处破坏河道、堤防违章建筑案件,拆除了大量的涉河违章建筑物,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我局各级水行政执法单位充分发挥《防洪法》赋予职权,查处了一大批水事违法案件,据统计,*年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952起,有效地维护了河道的正常管理秩序。

1、水行政执法依据欠缺,影响执法力

在现行的水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中,存在着缺陷,给执法工作带来严重阻碍,降低了水行政执法的威慑力。以漳河采砂为例,新《水法》对河道采砂的许可制度、禁采区和禁采区均作了明确规定,但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没有明确,仅提出“由国务院规定”,至今国务院没有出相应配套的规定,可谓一片空白;《河道管理条例》由于出台较早,处罚规定相对较弱,主要是“警告”、“责令停止”、“责令改正”、“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没收不当收入”等,可操作性较差。比较管用的“罚款”,对有的违章采砂户来说也只是“罚我一千,我一天能赚回来,罚我一万,我一星期也能赚回来”。过小的罚款额度对暴利的采砂行业已威慑不大。导致不少业主宁可受罚,不惜铤而走险。因此,对于一些违法采砂,更是难以采取强硬措施。在实际执法管理过程中,只好打“擦边球”,应用《防洪法》去“清障”,一旦提起诉讼,没有胜算的把握。

2、执法水平还有待提高

近年来,我局各级水政队伍通过素质教育,执法水平虽然有了大幅提高,但离水政监察队伍规范化要求还有差距。目前队伍结构中,大专生、本科153人,占我局全体水政监察人员的70%,这些人员大部分工作在总队、支队,基层大队占的比例相对较少;队伍中懂业务的少,半路出家的多;执法水平总体不高,各单位之间存在差距;一部分水政监察员既无法律知识,也无水利专业知识的实际情况存在,即便有专业知识的水政人员有的也不具有独立办案能力、综合处理问题的能力,导致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一些案件不能彻底查处。

3、水行政执法的外部环境还不尽人意

(1)我局基层执法工作存在执法战线长,执法环境差,暴力抗法时有发生,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如在去年邯郸河务局执法人员就曾经多次遭到暴力抗法,水政监察支队副支队长被打断一根肋骨。

(2)地方政府干预现象还是比较突出,地方保护主义严重。

(3)违法案件执行困难。目前基层单位有一部分案件在调查处理终结移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法院或者拒绝受理或者久拖不办,使案件得不到及时处理。如我局的卫河河务局查处的案件中就有3起案件因为上述原因未能及时执行。究其原因,主要是执行难度大,执行成本高。

4、执法主体地位残缺执法费用不足

我局各级水行政执法机构只能依据《防洪法》进行处罚,严重影响了水行政执法的权威和力度;机构设置、职责分工交叉等影响了水行政执法的正常进行和执法的严肃性;执法经费不足,多年来每年只有30万元的执法经费,对于全局45个执法单位来说是杯水车薪,使更多的水事案件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水政监察人员便装执法,严重影响到执法的严肃性和威慑力;执法装备同一标准配置,没有考虑执法任务的区别,执法难度大、案件多的单位应适当增加装备。

1、加强对水政监察工作的领导

随着水利建设和水利改革的深入,水事活动中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不断出现,面对水事活动中复杂的社会问题,必须加强对水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好,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配备到水政监察队伍中来。要根据国家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和水利执法工作的特点,切实解决好队伍的编制和经费等突出问题。要转变思想观念,转变工作方法,把水政监察机构作为各级水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办公设备落实和执法装备落实,强化队伍建设。

2、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水政监察肩负着水行政主管部门贯彻依法治水,维护正常水事秩序,建设现代化水利,营造良好水环境的重担。水政监察队伍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当前主要抓好水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执法巡查制度、执法办案制度、培训与考核制度以及水政监察员行为规范等制度的规范与落实,做到管理有序,执法有章可循。

3、敢于执法,勇于办案

近几年来,我局水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水事违法活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受人口、资源、环境因素影响,非法占用河道现象依然比较严重,违法势头依然比较凶猛,安全隐患依然存在,而我们的一些执法队伍却执法不到位,遇到困难不敢碰硬。因此,必须强调要大胆执法、敢于执法、善于执法。坚持运动性执法和联合执法的工作思路,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积聚执法力量,在水利部门之间、水利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开展水行政执法大联动,增强执法力度,扩大执法影响,提高执法效果。强化执法同时要积极争取地方相关部门的支持。要主动与法制、公安、法院等部门加强沟通。通过沟通一方面可以防止水政执法在复议、诉讼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的被动,另一方面也使各相关部门对水政执法案件进行快速有效的处理和执行。

4、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按照水利部水政监察工作章程水政监察队伍规范化建设“八化”的要求,各级水政队伍一定要有专职的队伍、专职的人员、专用的装备,否则办案规范化、执法现代化就是一句空话。要积极开展水政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和政治思想素质教育。一支执法队伍能力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接受再教育和培训情况。对水政监察员要开展经常性的系统培训,使他们在工作的同时充实相关理论知识,并督促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所以建立起系统的业务培训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需要注意的是培训要从实际工作出发,从水政监察员的实际需要去组织,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打牢执法能力培养的基石。在加强培训工作的同时,也要严把队伍进人关,吸纳高素质人才进入执法队伍;对不适合在执法岗位工作的人员要调离执法岗位,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战斗力和执法水平。

加强基层水政队伍的建设。目前大部分基层河务局水政监察人员不足,有的只有2名或3名执法人员情况,加上执法战线点多面广,所以监督的效率较差、漏洞较多,往往出现水事违法行为已发生多时,而水政执法单位却迟迟未发现的现象。正是因为对违法发现较迟,不能及时予以制止及查处,也从一定程度造成了执法成本的增大。因此必须要加强基层水政队伍的建设,在水事违法行为多发、易发河段,逐步形成完善的水政执法网络体系、增加信息量,从而达到管理方式从事后管理向事前管理的转变。

5、建立必要的监督机制

执法中,任何环节的失误,都会导致执法的无效。要真正解决这一问题,除了要在执法中严格程序,公正处理每一起案件之外,还要建立起必要的监督制度,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虚心听取各方意见。有效的监督机制,不仅能促进水政执法工作和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防止执法过错,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执法人员的必要措施。今后,上级水政机构应加强对下级水政机构的监督和指导,建立起必要的备案审查制度,对下级执法单位的重大处罚案件和重大的水事活动,要及时报告、备案、审查。在年度考核中,有关的责任目标要进一步细化,切合工作实际,不使考核工作流于形式。

6、强化水法宣传力度,改善执法软环境

在宣传中加强对重点对象的宣传。包括:各级领导机关和涉水部门的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水政管理相对人的广大社会群众。对不同的对象,宣传教育的内容与要求也要有所区别。在宣传方法上,除了采用一般的宣传教育方法外,还根据水行政管理工作特点与宣传教育对象的不同,进行系统部署。采用符合实际的、行之有效的方法,根据对象的不同,分步骤实施。并应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即突出性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向广大群众宣传和向各级领导宣传相结合、重点宣传水法规和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以期从根本上由水行政执法队伍被动执法向水行政管理相对人自动学法、守法的局面转变。

坚持执法与宣传相结合。在每一次专项执法活动开展时,均应注意加大宣传力度,大造舆论声势,让宣传为执法铺路。通过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在报纸和网站上刊登信息、刊登新法规等方式,增强宣传效果。通过宣传,减少违法行为,同时也减少执法成本。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目前,我国已相继颁布了一系列的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初步形成了消防法律体系。特别是《消防法》的颂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的消防工作步上了依法治火的轨道,为消防行政执法和消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职能和企业经营模式的不断转化以及中国加入wto,作为直接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消防监督工作,正面临着新的考验与挑战。消防行政执法中暴露出的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重视。本文笔者结合自身近十年来消防执法经验,就当前消防执法中一些常见问题进行了详细地剖析,有了些粗浅的看法,供大家共同探讨。

1、消防行政执法不规范,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一是法律法规运用不准确,执法随意性大,消防法律文书中指出的违法行为与引用的法律条款不相符,甚至不引用法律条款。二是以罚代拘,以罚代停,以罚代改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不严的现象较为突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对消防执法的严肃性认识不够,行政执法治标不治本。三是消防行政执法行为个人化,存在以言代法的现象。部分消防监督人员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只是采用口头方式,督促整改,并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填写相关法律文书。四是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比较普遍。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有些消防机构和消防监督员搪塞推诿,故意拖延,对于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施工、使用、开业以及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等违法行为,该罚的不罚,该执行的不执行。

2、执法程序不完善。一是内部行政审批制度不完善,不落实。没有建立严格的行政审批制度,有的虽已建立,但审批把关不严,形同虚设。二是执法程序错误。主要表现在:有的处理后取证,先处罚后裁决,先裁决后审批;有的对不应当场处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当场处罚。三是不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在进行行政处罚时,不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不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又不按照听证程序组织听证。四是执法程序中断。对消防违法行为,该整改的不责令整改,整改到期又不进行复查,整改不彻底或是不整改的,不要求整改并依法实施处罚,没有按照法律法规程序的要求一追到底,直至结束。

3、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低,不能适应当前消防管理的需要,对消防工作不能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消防监督业务涉及面广,标准多,要求严,由于消防监督人员少、业务多,致使执法干警进行业务理论和法律学习,充实提高自己的时间大为减少,熟练掌握本职业务知识的能力降低,在实施监督管理时不敢坚持自己的意见或意见不恰当,表现不出消防执法的严肃性。这种业务上的不熟练,长此以往就会降低行政执法效率和执法力度。

4、消防内部的监督管理制度形同虚设,不能真正落实到实处。在消防行政执法过程中,法制岗位的作用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法制人员难以在消防执法中发挥有效的监督制约作用,执法责任落实不够。特别是对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虽然设置了专门的监察机构,但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对执法过错行为不能及时发现;有的虽然发现了但打不破情面,硬不下心肠追究责任,对监督人员起不到规范、惩戒和教育的作用。

5、社会消防意识淡薄,消防执法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改善。目前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已有很大程度的提高,但不容乐观,消防执法环境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一是有些单位领导对消防工作不够重视,缺乏防火责任人的意识和观念,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不少群众甚至是防火重点单位有关人员消防法制观念淡薄,对消防执法的认识不够到位,对消防行政处罚不认同,对职工没有进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消防安全常识和法制观念未能在群众心目中留下深刻的烙印。

1、要积极适应加入wto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加快法规立、改、废进程,改革消防监督管理机制。首先要抓入世后的过渡期,对现行的消防法规,包括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以及消防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认真的清理。在此基础上,切实做好立、改、废的工作。特别是与世贸组织规则相衔接的消防法规,涉及的消防法规要抓紧制订完善;对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一些法律条文和技术规范、标准要及时废止。

2、切实抓好消防法律和消防业务培训及业务考核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消防法律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能够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关键是要看执法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律知识水平如何。为此,消防机构要建立业务培训,考核制度,进一步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应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使消防监督人员能熟练掌握常用的现行消防法律和法规;熟练地制作和使用各种法律文书;同时,及时组织考核。各岗位监督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从而提高整个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

3、强化消防执法监督,规范监督机制。首先要做好内部监督,一是要搞好纵向监督,即不但上级对下级有监督权,下级对上级的执法活动,违法行为也有权提出建议;二是搞好横向监督,即同一业务部门之间,不同业务部门之间要相互监督,保证消防执法活动准确合法。在做好内部监督的同时,要做好外部监督工作,要大力推行警务公开制,加大消防监督执法的透明度,公开执法程序;要聘请社会消防监督员,采取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定期向社会征求对消防监督工作的意见,从而提高消防执法水平。

4、加强消防宣传和消防教育,进一步优化消防行政执法环境。要以公安部61号令为契机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始终把消防宣传教育当作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要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全民消防素质;要进一步落实防火责任制,增强全社会消防法制观念;要逐级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把责任层层分解,把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形成良好的消防执法环境。

5、积极探索消防监督专业化,有偿化的新路子。消防监督工作具有广泛性、多样性、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特点,要大力发展和充分发挥各类代理和服务性质的中质组织作用,发展社会上诸如法律、会计、建审、特种设备检测等与消防监督工作有关的中介组织;由他们来承担部分消防安全咨询,科技指导等有偿服务项目,建立一套科学的监督仲裁机制,社会保障机制等,改变消防监督员包办代替,政企不分的工作方法。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市统计局:

根据万源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万统〔〕65号)通知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事故报告、统计和执法统计工作,结合我局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统计行政执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以来,我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来执行和完成好统计工作,不存在有关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的行为。

2、在统计工作方面,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不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或变更统计调查制度内容,伪造、篡改统计资料,违法公布统计资料,违法泄露统计对象资料等问题。

3、作为我局的统计工作人员,在统计工作上,严格遵守纪律,以统计法为准绳,认真做好我局统计工作,20以来不存在提供不真实或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积极提供政府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对于统计执法大检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对这次执法检查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并将提供检查所需资料。使之能够顺利完成此次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我局自年以来,建立健全了统计工作制度,建立了统计机构,设置统计工作岗位、并指定戴韦、黄晓晴二位熟悉统计业务人员开展此项工作,同时由苟育礼副局长来领导、监督此项工作,建立统一规法的基础资料台账,坚决做到“四统一”,即统一统计范围,统一统计口径,统一归口部门,统一基础台账格式。对待事故的报告和统计,坚决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慌报。对接到的事故及时、准确、详实地上报,并做好定报的统计,做到实际、台账和报表“三一致”,使之能够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好我局的统计工作。

统计执法检查自查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安全生产统计工作任务繁重,未配备专职统计人员,统计力量明显不足,统计人员未经专业培训,未持证上岗;部分企业统计报送人员统计相关专业知识欠缺,上报数据存在一些问题致使数据上报过程中需要反复修正,加大了统计工作量。

在今后的统计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做好统计基础工。

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国家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深入开展,一大批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了有效查处,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正得以逐步建立和发展,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因此而得到了有效保障。但整规工作的形势仍不容乐观,究其原因,都与法制不健全和执法不严有直接关系,特别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问题比较突出,需要着力加以解决。为此,近期总理对全国整规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关键在建立健全法制,严格执法。只有这样,才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笔者结合长期从事基层质监行政执法工作实践,就整规工作中质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现状及对策作以初浅的分析,以期对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能有所借鉴和帮助。

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质量技监部门主要承担依法查处生产、经销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任务。具体来讲,主要是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食品、农资、建材、棉花、计量执法和特种设备等重点产品和重点领域的执法打假工作。在这些执法打假工作中,需要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的主要案件,也就是需要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犯罪案件主要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诈骗案件、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件、假冒注册商标案件(该案件实际主要由工商部门予以移交,但有时会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相竟合)及非法经营案件等。从近几年笔者所在质量技监部门的执法打假工作实践来看,符合上述移送标准,需要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基本没有,主要原因是案件不符合刑事犯罪的立案标准和条件。

就笔者近年来的质监行政执法工作实践来看,当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需明确和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需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的行政执法案件的标准和条件(即何种行政执法案件需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还不够完善和明确。

当前,涉及质监行政执法需要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的主要案件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诈骗案件、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件、假冒注册商标案件及非法经营案件等。根据现行《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诈骗罪、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刑事立案标准和条件基本上还比较清楚,或者说质监部门对此还有所了解。但非法经营罪的刑事立案标准和条件则极为复杂,目前质监部门对此的了解和掌握还远有差距。而长期以来由于打假的呼声持续高涨、打假的力度不断加强,涉及犯罪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诈骗、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假冒注册商标等行为因易于辨别、判断且公愤极大而被违法犯罪分子所摒弃或转入更为隐蔽的状态,所以此类行为在当前质监行政执法实践中的查处比例渐趋下降。而由于国家“从源头抓质量”指导思想的确立和相应措施的实施,尤其是《行政许可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认证认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食品、农资、建材等产品的经营活动必须首先获得相关资质认可(生产许可、强制性认证等)方能从事,所以对这些领域的质监行政执法重点就是审验生产、销售者的相关资质或其经营的产品的相关资质,即审验其是否获取了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等证照,而并不需要对相关产品的内在质量情况作进一步的判定,实际上大多产品的内在质量并非存在问题,关键是未获得国家的生产许可、强制性认证等相关手续。正是上述原因的存在,质监行政执法所查处的无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等案件在确定是否属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范围时就产生了标准和条件较为复杂而无法明确的问题。因为,与之相连的可能是非法经营罪,但非法经营罪的刑事立案标准和条件极为复杂,就目前质监部门的判断能力来讲对此还无法予以明确。所以,亟需对需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的行政执法案件的标准和条件予以完善和明确。

(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还不能适应及时准确判断所办案件是否需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的形势要求。

刑事责任是最为严厉的一种法律责任,是否给予某种行为以刑事处罚是极为严肃、极为专业的法律工作,需要包含法律素质在内的.较高的综合素质才能胜任。而目前,质监行政执法人员大多非法律专业出身,且素质参差不齐,加之长期从事质监某一类型的单一的执法工作致使知识面窄、思维模式定型,要求其及时准确地判断所办案件是否需移送公安司法机关显然是力不能及的。具体办案的执法人员如此,作为是否移送的审批人,有关负责人也存在这方面的不足和缺陷。当然,由于缺乏对刑事司法工作的了解和相应的实践经历,具体办案的质监行政执法人员也无法全面、准确落实符合刑事司法要求的有关调查取证工作,从而可能使在真正面临移送案件时因能力问题而丧失追诉最佳时机的顾虑无法消除。所以,移送诸多环节存在的不足和缺陷显然制约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有效开展,而这当中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是最为关键的制约因素。

(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还缺乏明确有效的的工作机制。

从先前的质监与司法机关的工作联系实践看,大多情况下,质监部门在行政执法工作遇到极大阻力时应请求公安部门予以协助配合,或遇到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时,双方各司其职、协同配合。而检察机关则往往是以查办贪污贿赂案为目标主动突击检察,指导帮助行政执法机关提高移送案件的判断鉴别能力和水平的服务性工作则极为薄弱,甚至缺失。至于法院,在发生行政诉讼案件时才可能与行政执法机关发生联系,平时基本上没有太多的业务往来。总之,可以说,目前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在有关业务工作的往来上是少量的、即时性的,相互间的工作联系机制是松散的、不稳定的、模糊的。就具体细节而言,行政执法机关在发现有涉嫌移送案件时,向刑事司法机关的哪一具体部门予以移送,移送案件最终审核结果又如何予以反馈等问题不一定行政执法机关就十分清楚明白,刑事司法机关也未必就此类问题向行政执法机关予以告之。所以,工作联系机制方面的缺陷也是制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因素。

针对上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解决:

(一)行政执法机关应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刑事法律知识的培训教育。在这方面,主要是加强《刑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有关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培训教育,使其强化在行政执法过程当中会发生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情况和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执法有效性、维护法制统一和法制权威必然要求的认识。同时,也进一步明确移送的基本标准和基本程序等涉及具体操作的有关知识,从而促进行政执法机关的移送工作。

(二)刑事司法机关应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有关移送业务工作的培训指导。在这方面,主要是对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和条件以及移送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等有关内容予以培训指导。因为,不论是从业务工作范围、业务知识和技能,还是从实践经验等诸多方面来讲,对犯罪案件的侦查、审核、认定等工作,行政执法机关都远远无法与刑事司法机关相媲美。所以,这是做好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工作的前提和保障。

(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应尽快完善和明确。在这方面,主要是由有关机构作为牵头或负责单位,商行政执法机关、刑事司法机关讨论、论证,制定行之有效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和形成长期、稳定、明确的衔接工作模式,克服先前即时、松散、模糊的衔接工作缺陷,以有利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这是做好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工作的关键,也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所要解决问题中的当务之急。

总之,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对于严格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司法,有效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法制统一和法制权威,促进依法治国具有重大意义。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调研和探讨理应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政府和司法部门的重视和关注。

行政执法调研报告

市人口计生委按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协助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课题研究函的要求,结合本市工作特点,针对全市计划生育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

法律专业毕业24人,占14.4%;

大专以上学历139人,占83%;

五年以上工龄98人,占59%;

年龄40岁以下的77人,占46%。

(一)建立执法人员档案,完善目标责任。

各县区建立了执法人员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我们重新修订下发了《伊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对责任制的内容及目标进行分解,建立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制定考核方法和相应的制度。细化了对本系统行政执法专用考核目标,形成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模式。

(二)加强实绩考核。

制定了人口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考核指标评分表,对全市21个县(市)区局进行考评,先后对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规定落实情况、行政审批和各种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情况、行政收费和处罚情况、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责其及时进行整改,我们年终根据责任状的完成情况将分出一、二、三个档次进行奖励兑现。

(三)强化机制建设,与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限期把当地退休职工符合条件的而没有兑现的人数调查清楚。有条件的地方应全部兑现,暂时无法全部兑现的,应兑现当年的,把以往的历史欠帐做好兑现计划和期限,坚决杜绝新的欠帐发生。

今年借换证时机,我们要求全市个县(市)、区、局及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人员在当地政府进行办证、换证,加大了持证上岗的人数。

(五)加大了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

我们把每周五定为法律学习日,每人都当老师讲法、学法。重点学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后,我们立即组织动员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和相关单位以及广大群众,掀起学习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热潮。利用广播、电视和报纸和计生专栏大力宣传《条例》的意义和内容。分层次组织广大计生干部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并利用网络组织千名计生干部开展答题活动,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1、基层计生行政队伍不稳定。各区局计生工作人员变动较大,对做好计生工作特别是计生行政执法工作十分不利。

2、一些地方的同志行政执法意识不强,由于没有行政案件或案件少而忽视法律知识的掌握。

二是流动人口迁移频率快,很难见到本人;

三是强制力不够,各级法院协调力度也不够。致使结案率偏低。

1、建议各区配一名专职执法人员,并要求是法律专业毕业。

2、从上到下层层系统培训,严格考试,不走过场,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