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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优公积金贷款承诺书(汇总12篇)

作者:影墨 最优公积金贷款承诺书(汇总12篇)

范文范本的创作应该注意语言规范、结构合理和内容完整。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一些经典范文范本,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上的启示。

公积金客户贷款承诺书

现本人承诺以下内容:

1、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后,本人自愿授权给泓源公司统一查询征信;

3、本人承诺按公积金中心要求,在该套房屋所在楼栋封顶后再办理公积金贷款,在此期间本人将一直保持良好的征信记录(无银行贷款记录,无违约记录),若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再次查询征信记录出现不良记录(贷款记录或者信用卡透支未及时还的恶性记录等等)导致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本人会在该栋楼封顶时把剩余房款一次性补交给泓源公司,此间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承 诺 人: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日 期:

泓源公司为----贵定泓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

本人于 年 月 日购买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街道建新西路34号d宗4期 房屋;预售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预售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预售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为 元/平方米,房屋总额为 : 元(大写: )。首付款 元,余款 万元整(大写: 万圆整)办理公积金贷款由银行按揭支付。现承诺遵照以下条款执行:

(1)向公积金中心全额缴纳公积金担保费用“贷款金额×0.36‰×贷款年限”用于公积金贷款。

(2)若本人未向公积金中心全额缴纳公积金担保费用贵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无条件配合办理解除合同所需相关手续,承担因此给贵公司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各项按揭贷款损失、利息损失、银行提前还款违约金等费用、因维权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律师费、执行费等费用)。

承诺人:(签章)

身份证号:

时间: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承诺书

本人 系 单位职工,现因购买自住住房在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人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服从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监督和相关委托银行的管理,特作如下承诺:

一、本人郑重承诺,所出具的购房手续是由本人 购买的位于 的住房,购买事实真实存在。

二、严格遵守住房公积金宁夏区内异地贷款管理办法,在贷款后保证按月、及时、足额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三、如本人发生贷款逾期3个月以上情况时,本人自愿同意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扣划本人公积金等用于归还所欠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四、如本人发生贷款逾期,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相关银行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如交通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邮寄费等均由本人承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接受记入贷款黑名单及执

法执纪部门的其他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中心留存两份、本人留存一份。

承诺人(签字及手印):

联系手机:

家庭电话:

单位电话:

年2 日 月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系 市 (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现因在亳州市购买住房向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特作如下承诺:

一、本人(含配偶)所购住房坐落 ,用于自住。

二、严格遵守亳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在贷款后按月、及时、足额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因住房公积金在异地缴存的理由而发生逾期还款。

三、如本人发生贷款逾期,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银行、担保机构为催收逾期贷款、实现债权和抵押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如交通费、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邮寄费等均由本人承担。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中心留存一份、本人留存一份。

工作地亲属姓名: ( 称谓: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

年 月 日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

购房人 (以下简称购房人)向 (以下简称房开公司)购买自住商品房一套(详见附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因购买人购房资金不足,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维护公积金中心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房开公司向公积金中心保证如下:

一、购房人同意按《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购房款总金额,先行付清除贷款金额和5%的购房结清余额以外的'购房金额,并同意委托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以购房人的购房款名义一次性转入房开公司在 银行 账户。

二、房开公司保证购房人购买商品房所在的楼盘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证》,与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

三、房开公司保证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座落位置和幢号、房号等具体部位、建筑面积、质量要求向购房人交付其所购商品房。如交付日期延期,房开公司将重新确定的交付日期及延期理由以书面形式告知公积金中心。未经公积金中心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购房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住房作转换、转让、退购等处理。

四、房开公司保证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在购房款结清后开具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上的购房人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购房人一致。未经公积金中心书面同意,不得变更为他人或增加他人。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上注明“已住房公积金贷款”字样,并不得作废、挂失、补开等处理。

五、如房开公司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以上保证义务而造成公积金中心损失的全部由房开公司赔偿。如房开公司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公积金中心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房开公司追索。

六、本保证承诺书自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之日起生效,购房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重新办理正式抵押登记的《房屋他项权证》原件交公积金中心执行之日终止。

七、本保证承诺书的附件:《商品房买卖合同》。

八、本保证承诺书一式三份,房开公司、购房人、公积金中心各执一份。

购房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房开公司(盖公章):

年 月 日

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

本人于 年 月 日购买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街道建新西路34号d宗4期 房屋;预售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预售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预售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为 元/平方米,房屋总额为 : 元(大写: )。首付款 元,余款 万元整(大写: 万圆整)办理公积金贷款由银行按揭支付。现承诺遵照以下条款执行:

(1)向公积金中心全额缴纳公积金担保费用“贷款金额×0.36‰×贷款年限”用于公积金贷款。

(2)若本人未向公积金中心全额缴纳公积金担保费用贵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无条件配合办理解除合同所需相关手续,承担因此给贵公司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各项按揭贷款损失、利息损失、银行提前还款违约金等费用、因维权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律师费、执行费等费用)。

承诺人:(签章)

身份证号:

时间:

公积金贷款承诺书

本人系单位职工,现因购买自住住房在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人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服从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监督和相关委托银行的管理,特作如下承诺:

一、本人郑重承诺,所出具的购房手续是由本人购买的位于的住房,购买事实真实存在。

二、严格遵守住房公积金宁夏区内异地贷款管理办法,在贷款后保证按月、及时、足额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三、如本人发生贷款逾期3个月以上情况时,本人自愿同意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扣划本人公积金等用于归还所欠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四、如本人发生贷款逾期,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相关银行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如交通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邮寄费等均由本人承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接受记入贷款黑名单及执。

法执纪部门的其他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中心留存两份、本人留存一份。

承诺人(签字及手印):

联系手机:

家庭电话:

单位电话:

文档为doc格式。

公积金贷款承诺书

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同志购买本公司投资建造的位于。

县(区)。

(街),名为。

小区的号楼。

单元。

室的房产,房价总金额。

元,面积。

m2,现购房人向你单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本公司愿为该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即按照借款人签署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和《房地产抵押担保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在购房人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颁发并且转入抵押档案之前,本公司为购房人签署的《借款合同》与《房地产抵押担保合同》项下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责任的范围为: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与《房地产抵押担保合同》约定的应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所需费用。保证期限自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人持《房屋所有权证》办妥正式抵押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证》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执之日止。

本承诺书作为借款人签署的《借款合同》与《房地产抵押担保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售房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月**日。

公积金贷款承诺书

日认购*****国际城项目。

号楼。

单元。

号房,本人选择以公积金贷款方式付清本房源约定总房款。

2、签订认购协议后,本人7天内提供本人(及配偶)纸质征信证明;

4、签订认购协议后,本人7天内缴纳不少于本房源总房款30%的首付金额;

6、本人承诺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期间将一直保持良好的征信记录(无银行贷款记录,无违约记录),若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因本人征信记录出现不良记录(贷款记录或者信用卡透支未及时还的恶性记录等等)或因本人隐瞒最高贷款额度及年限导致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本人自愿转为商业贷款或者一次性付清总房款,此间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承诺人:

2018年。

商品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承诺书

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购房人 ,在我公司(单位)开发的 购买第 幢(座) 单元(层) 号房产,因其购房资金不足,现向贵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万元整,期限 年。

我公司(单位)愿意为其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限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人持房屋所有权证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为止。实际贷款金额和期限以贵中心审批结果为准。

保证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田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

购房人 (以下简称购房人)向 (以下简称房开公司)购买自住商品房一套(详见附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因购买人购房资金不足,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维护公积金中心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房开公司向公积金中心保证如下:

一、购房人同意按《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购房款总金额,先行付清除贷款金额和5%的购房结清余额以外的购房金额,并同意委托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以购房人的购房款名义一次性转入房开公司在 银行 账户。

二、房开公司保证购房人购买商品房所在的楼盘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证》,与购房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

三、房开公司保证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座落位置和幢号、房号等具体部位、建筑面积、质量要求向购房人交付其所购商品房。如交付日期延期,房开公司将重新确定的交付日期及延期理由以书面形式告知公积金中心。未经公积金中心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购房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住房作转换、转让、退购等处理。

四、房开公司保证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在购房款结清后开具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上的购房人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购房人一致。未经公积金中心书面同意,不得变更为他人或增加他人。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上注明“已住房公积金贷款”字样,并不得作废、挂失、补开等处理。

五、如房开公司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以上保证义务而造成公积金中心损失的全部由房开公司赔偿。如房开公司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公积金中心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房开公司追索。

六、本保证承诺书自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之日起生效,购房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重新办理正式抵押登记的《房屋他项权证》原件交公积金中心执行之日终止。

七、本保证承诺书的附件:《商品房买卖合同》。

八、本保证承诺书一式三份,房开公司、购房人、公积金中心各执一份。

购房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房开公司(盖公章):

年 月 日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已与我公司就 小区签订了《xx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为了明确开发商、分中心、借款人三者之间责权关系,以保证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我公司自愿就合作事宜做如下承诺:

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借款人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及分中心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处分抵押物费用),并随着借款人逐期还款而相应递减,如在抵押房屋“他项权利证”未正式办理完毕之前,即在我公司保证期间,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未偿还银行的贷款本息,我公司自愿接受强制执行,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代为借款人偿还所欠银行贷款本息,并对房产进行回购。保证期限从建行铁路支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人《房屋他项权利证》办妥并交由建行铁路支行止。届时,我公司阶段性担保责任自然解除。同时,我公司承诺在《房屋他项权利证》办妥并交由建行铁路支行期限内,同意按贷款金额10%向分中心缴存保证金。

承诺单位(公章):

法人(名章 签字):

年 月 日

《商品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承诺书》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公积金贷款承诺书

本人______在______购买住房______一套,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

1、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后,本人自愿授权给_________公司统一查询征信;。

3、本人承诺按公积金中心要求,在该套房屋所在楼栋封顶后再办理公积金贷款,在此期间本人将一直保持良好的征信记录(无银行贷款记录,无违约记录),若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再次查询征信记录出现不良记录(贷款记录或者信用卡透支未及时还的恶性记录等等)导致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本人会在该栋楼封顶时把剩余房款一次性补交给______公司,此间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承诺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________置业有限公司:

本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购买_____市_____街_____路_____号_____房屋;预售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预售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预售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为_____元/平方米,房屋总额为: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首付款_____元,余款__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____万圆整)办理公积金贷款由银行按揭支付。

(1)向公积金中心全额缴纳公积金担保费用“贷款金额×0.36‰×贷款年限”用于公积金贷款。

(2)若本人未向公积金中心全额缴纳公积金担保费用贵公司有权解除。

合同。

同时无条件配合办理解除合同所需相关手续承担因此给贵公司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各项按揭贷款损失、利息损失、银行提前还款违约金等费用、因维权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律师费、执行费等费用)。

承诺人:___________(签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

_____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职务_____。因该同志在贵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我单位郑重承诺:

1、督促该职工按期足额归还公积金贷款;。

2、如该职工贷款逾期时,代扣其工资及其他收入归还公积金贷款;。

3、该同志调出本单位工作时,及时书面通知贵中心,并配合贵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满足以上条件,贷款职工可享受联保比例下降10%的优惠政策。

借款申请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单位(公章)。

公积金贷款证明

______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______为我单位在职正式员工,月工资收入______元。

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现已缴存至______年______月,其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为______元。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____________。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积金贷款

1、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5、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6、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二、需提供的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如有)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需要复印背面页,户口簿应复印扉页、户主页、借款人及配偶页)。

2、婚姻证明:未婚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单身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明及未再婚证明(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未再婚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3、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

4、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已婚的)共同填写的借款申请表、单位开具的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借款人银行卡最近一年的流水。

5、借款人先行交付给售房单位的不低于协议规定的首付款收据。

办理:

1、受理:借款人填写《贷款申请表》授权查询征信系统,经中心审核征信无不良贷款或不良信用记录后,提交借款人及抵押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婚姻状况证明(抵押人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如果户口簿上注明已婚、事实单身,需提供离婚证及单身声明;抵押人单身的,提供单身声明,房屋所在区域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如有特殊要求,按照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经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交房款收据原件等材料及复印件,审核后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所需材料,按照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要求提供(必要时留存原件)。

2、审批:中心审查借款人提交的贷款申请材料齐全后,确定贷款额度。借款人交纳抵押物保险费或担保费、代理公司代办费(委托中心招标选定的代理公司代办抵押登记等手续的需交纳,下同)、预抵押登记费、抵押登记费、户籍图复制费、契税、房屋所有权证及他项权证工本费、印花税后,中心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3、抵押登记:代理公司持相关抵押登记书面文件到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办理预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返回材料转中心。

4、放款:中心收到抵押登记材料后,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划至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银行账户。

公积金贷款

我们行公积金贷款方面好像也没有什么培训,所以这些做法都是到处问和摸索的记录,没有整理一下,反正不规范的,有些可能不对,大部分都是可行的。做柜员了,这些资料留着没有用,今天整理在家整理资料,正好看见这些,送给大家,或许有人能用到。

公积金贷款操作除了抵押物录入,一定记得要当天复核!公积金系统中身份证尾数为x的,要小写.公积金贷款录入步骤:

1、收集资料前,查询可贷金额、可贷年限,查询是否在最近6个月内连续缴存。

2、收集资料完善贷款文本后,用录入号在贷前管理里的贷款申请菜单中录入信息,提交两次后(如果是非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第一次提交后要选择住房是否首套房等,否则直接提交第二次)交由复核号录入,复核号在待办任务中输入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码。(非担保公司担保的,担保公司处选择无)录入到抵押物信息前截止。

3、信息录入后,送交管理部审批、盖章。

4、到公积金中心二审,二审结束完毕后,携带资料到房产交易处抵押登记。

5、抵押登记后,扫描贷款文本第四页(第四页须有公积金中心审核章),经由复核号的“阳光政务”板块进行扫描,将第四页图像的文件名改为“811803„„jpg”即81加上贷款申请号,上传的唯一识别名为同样数字。

6、上传之后,在录入号待办任务中,输入姓名或者身份证查找需要抵押物录入的任务,进行录入。预售房录入售房合同号与抵押日期,非预售房需要输入抵押合同编号和日期、他项权证号及日期(中心二审时会录入产权证和土地证,若无,须录入)。(若姓名或身份证都查不到有任务要录入,且中心未曾拒绝的,十分可能中心录入后未作提交,联系公积金中心)

7、抵押物录入后,携带一系列资料到总行营业部联系放款。(年末会有公积金无钱可放的情况,要事先确认)。

8、确认放款之后,携客户还款协议,在录入号中“贷中管理”签约项下录入还款信息,若有住房补贴的,须事先确认是否住房补贴加入还款,若加入,在归集查询中,查询住房补贴账号,后录入还款签约。

特殊情况:有配偶信息且需要参加还款的,配偶已有身份证号在签约项目下的,可以剪切身份证最末一位数字或x,光标点击页面空白处,再粘贴到最末位,再点击页面空白处就可以显示出来了。

做此笔业务前需要柜员签到,需要在下午4:30之前做完,记得当天要复核。

9、流程结束。

一些常见难题:

自管产与二手房需要录入抵押合同编号,他项权证编号,与抵押登记日期,他项权证受理日期,银行取得日期。

公积金贷款按月还款,每年可以支取一次,提前还款,以缩短年限或者减少月供。对于组合贷款,应该按照公积金优先偿还政策,必须将公积金与住房补贴首先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之后可以提取偿还商业贷款。

3.自管产与非首次使用公积金。

自管产在公积金录入的时候,在首次录入,第一次提交之后,购房种类选择“自管产”。非首次使用公积金,分为首套房与二套房,二套房需要满足南京市住房人均面积制约,非首次使用公积金首付都需要达到60%,利率上浮1.1倍。

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需要查询目前明细房产,为首套房的,购房种类选择“首套房”,但是首付比例需要达到60%,利率上浮1.1倍。

5.客户丢失银行卡。

客户丢失银行卡,补办过后不能够扣款成功,需要客户携带本人身份证、新办理的银行卡、(并或者公积金贷款借据),到公积金归集行的柜台(柜台有这项权限,贷款操作好号没有)申请更改,在贷中管理“特殊业务”内菜单更改还款银行卡更改,更改之后,打印申请单,客户签字确认。

以下是建设银行做法,非常值得学习:

6.查询首套房问题。

查询首套房应该在客户契约鉴证之后,明确显示有无房产。但是目前建设银行(我们紫金银行)都默许查询首套房查询在鉴证之前,名下无房产的情况。上纲上线不行。

7.关于自管产与二套房的抵押录入(与1对比)。

自管产公积金部分,等到中心二审之后,应该录入抵押合同编号与抵押日期,抵押合同编号问题,建设银行是自己编制,因为住建局不给编号,我们银行目前使用契约号(中心也确认放款了,证明可行)。另外还需要录入他项权证信息(为“宁。”开头的一串文字数字)。二套房公积金部分,房产的产权证、土地证,中心二审的时候会录入好。我们需要录入的就是抵押合同编号、日期与他项权证编号与日期。目前我行与中心系统会偶尔报错(时常发生),第二遍录入时,系统会自动抹去产权证信息,后被退回,重新补录房产证后提交,多次提示失败可以多次提交,但是最终是可以提交走的,后续成功放款。

我们提交的时候,有时候系统会自动抹去产权证信息,如果有多本证,要一起录入。

8。关于南京市认房又认贷的问题。

认房问题很好解决,在南京市区域内查询仅有一套就可以。

纯公积金贷款很好解决,在公积金系统中都有迹可循。

因为目前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在征信系统中体现,其他省份未知。

完全商贷:完全商贷需要查询征信记录有按揭贷款的,建设银行做法:不管他住房按揭贷款。

是否在本行政区域内,只要有住房按揭贷款记录,都算二套房。

否则,为首套房。

组合贷款:在征信记录中有按揭贷款的,建设银行做法:不管他住房按揭贷款是否在本行政。

区域内,名下是否有房产,只要有住房按揭贷款记录,都算二套房。首付需要。

60%,上浮1.1倍。公积金贷款为首次使用仍为基准,非首次使用的需要1.1倍。

在征信中无按揭贷款的,建设银行做法,在该行的公积金系统中查询有过贷款记。

录的,是二套房。商贷与公积金都需要收入60%,上浮1.1倍。

否则,为首套房。

我行目前规定:

9.按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对首套住房严格执行“认房又认贷”的认定标准;对第二套住房严格执行首付款不低于60%及利率上浮不低于10%的政策标准;不得受理个人及家庭第三套住房的借款申请。

10.对异地借款人的购房资质真实性加强审查,确保借款人在本地工作及居住的真实性。严格办理借款人家庭房产记录查询程序,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关于离婚客户的案例:

11.加强对单身借款人婚姻状况的认定与核查,综合面谈情况、户籍资料、个人征信及单身证明等材料对借款人婚姻状况真实性进行判断与认定。对已离婚的借款人,其离婚时间据贷款申请日必须为六个月以上。

12.对以别墅、商住为主要户型的楼盘及个人控股的小型开发企业开发的楼盘谨慎介入。

13.自建房住房按揭贷款需要两证齐全,土地为划拨的,交易人需要向有权部门支付一定费用将土地类型转化为出让(能否转化需要看政府的意见),才能做交易抵押。

14.关于配偶征信记录不良的解决办法,目前还不知道授信能否进行。

15.关于纯公积金贷款是否必要查询首套房的问题(其他见第8条)。

纯公积金贷款录入时候,显示为首次使用公积金的,不要查询。公积金显示不是首次使用的,一定要查询,是首套房的,录入号录入第一次提交选择首套房;非首套房的,第一次提交时,选择第几套,且人均住房面积要符合南京市要求。第二次使用公积金可贷金额目前最多二十万。

16.申请人工作变动,出现不连续缴存怎么办?

建房[201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首府)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五、各地要把城市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作为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数据不完备的城市,要进一步完善系统;尚未建立房屋登记系统的城市,要加快建设。2010年年底前各设区城市要基本建立房屋登记信息系统。

要加强住房信息查询管理工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建住房〔2006〕244号)及《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建住房〔2008〕84号)进行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对提供虚假查询信息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公积金贷款证明

开具条件:。

1、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开具所需资料:。

1、身份证;。

2、受托人身份证、关系证明(委托配偶或直系血亲办理);。

3、公证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

开具流程:。

1、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公积金核心业务网点提出开具申请;。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且对资料进行审核;。

3、经审核,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开具未贷证明。

职工持《xx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个人资金明细查询》到个贷科贷款业务受理柜台,由个贷科在《xx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个人资金明细查询》上出具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未贷款证明,并且加盖贷款审批专用章。

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失去劳动能力,并和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买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应该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是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没有继承人也没有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将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时候,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批准贷款的,由受委托的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公积金贷款范文

兹全权委托本人配偶/单位专管员(身份证号)办理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本人保证向贵中心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如资料失实或虚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由此引发住房公积金提取经济纠纷,由委托人承担全部责任。

本委托有效期到20xx年xx月xx日止。

委托人。

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