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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审批报告(优质21篇)

作者:笔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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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报告

一、项目名称:水利工程建设开工报告审批(施工许可)。

二、审批依据:(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1项“水利工程开工审批”;(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7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法人单位应具备的材料。

(1)、申请报告。

(2)、项目法人的营业执照。

(3)、初歩设计批文。

(4)、取得有效的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5)、需取水的项目已取得取水许可的有效证件;。

(6)、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

(7)、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订立监理合同。

(8)、已向具有管辖权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了质量监督手续。

(9)、通过施工图审查(施工图纸可满足3个月以上主体工程施工的需要;。

(10)、与项目所在地的乡(镇)政府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11)、与项目所在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12)、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发文成立紧急救援组织;编制紧急救援预案(包括防洪预案)。

(13)、发文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14)、项目所在地水行政管理部门的初审意见;。

二、施工单位应具备的材料。

(1)、施工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

(3)、施工人员的意外人身保险单。

(4)、企业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6)、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爆破、电工、起重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证件。

(7)、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审批程序:受理---审查---发证。

五、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承诺时间:3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七、查询方式:窗口电话:0578—2217027。

八、投诉电话:0578—2217087。

集体土地非农建设审批

1、征地审批权限。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征地批准机关为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

一、下列情形中由国务院批准征收。

(一)1、征收基本农田的或者征收的土地中含有基本农田的。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即一般耕地。

(三)其他类型的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即征收土地若超过七十公顷无论是什么类型都必须由国务院来批准征收,包括了耕地之外的所有土地,同时也包括征用耕地35公顷以下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下,两项之和超过70公顷的。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的。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农用地转用应当有国务院批准,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故在征收农用地的若用地项目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则征地审批实际上也应当由国务院批准。

二、省级人民政府的征地审批权限。

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5公顷以下的,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下的,包括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和其他土地之和不足70公顷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省政府批准征地的同时需要报国务院备案。

2、征收土地报批程序(以批次征地为例)。

第一步:征地告知。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就当将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征地告知书》的形式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同时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征地告知书》应当在拟征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张贴。征地按规定告知后,应当填写《征地告知书送达证明》。征地告知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或突击装修的地上附着物,征地时不予补偿。第二步:征地调查确认。在征地告知后,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及时调查核实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据实填写《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应对调查结果予以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作为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依据,不作为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或地上附着物产权人是否同意征地的凭证。知情确认属于征地审查报批的必备材料。

第三步:组织征地听证。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就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提出听证书面申请的,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组织听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听证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听证书面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放弃听证的,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可在《征地告知书送达证明》备注栏内书面记载,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四步组织报批材料。

报批材料主要有:

2、补充耕地证明;。

3、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安置措施的说明材料;。

4、征地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书;。

5、被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要求听证的,听证笔录;。

6、占用林地的,提供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意见;。

8、农用地转用计划通知书;。

9、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审核表及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2.由用地单位提交的、有资格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3.地籍资料或者其他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4.以有偿方式供地的,还应当提供草签的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及说明和有关文件;

5.为实施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的,还应当提供城市规划图和村庄、集镇规划图。

四、征地审核与批复。

基本工作流程。

1.征用土地的审核: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上报的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2.征用土地的审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并将审查所需的文件、资料及时送该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3.征用土地的审定: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并按规定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30日内审查完毕。

4.征用土地的批复: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批件后5日内将批复发出。

申报文件。

1.农用地转用方案;

2.补充耕地方案;

3.征用土地方案;

4.供地方案;

5.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

五、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基本工作流程。

1.征地方案公告: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2.公告的实施: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公告,该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3.征地补偿登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4.补偿内容调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国土房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申报文件。

1.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

2.征用土地方案公告。

六、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基本工作流程。

1.经批准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由土地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2.区、县国土房管局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基本工作流程。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实施: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确定: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审批要求: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6.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管理: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拨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有权要求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一定时限内提供支付清单。人民政府国土房管部门有权督促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予以公布,以便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查询和监督。

申报文件。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补偿安置的实施。

基本工作流程。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用地单位与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2.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依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向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1.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基本工作流程。

用地单位征用集体土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根据以下不同情况由行政主管部门向用地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1.以有偿使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国土房管局与用地单位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向用地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用地单位交纳土地有偿使用费后办理土地登记。

积、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条件等内容。

申报文件。

2.市政府批准征(占)地的批文;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征》附件和附图;

4.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同比例尺的地形图4份;

5.钉桩坐标成果通知单;

6.工程进度计划;

7.计划任务结转单,但当年批准征(占)地的免交。

集体土地非农建设审批

申报材料。

审批程序。

法律依据。

申报条件。

温馨提示。

1、建设用地申请(村委会、用地单位);

2、建设单位有关资质材料(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3、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市、区计委);

4、规划定位通知单、规划建设用地许可证、规划定位图;

5、涉及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林业、环保、铁路、水利等部门);

6、土地规划审核意见单;

7、权属审查确认、地类认定;

1、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受理建设用地预审申请,进行联合踏查,出具用地预审报告。

2、申请人按照预审报告提出的意见,做好测图、确权(涉及其他土地使用权的应达成协议)等前期准备工作。材料齐备后,申请人向本机关正式申请。

3、本机关审查申报材料,根据预审意见,履行内部审核审查手续,集体决策后,报市政府审批。

4、颁发建设用地批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0个工作日内由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上报,经有权批准机关批准并交齐相关费用后,7个工作日内转发农转用及用地批文。

审批报告

关于要求对×××项目予以备案的请示(范本)。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综合表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我公司拟在**×××投资建设×××项目,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现将该项目建议书随文呈报你委,请予以备案。

××××公司。

××年××月××日。

审批报告

受理范围。

由市水务管理局负责审批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所有项目,

由市水务管理局负责审批开工报告。

受理条件。

1.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已批准。

2.项目法人(或责任主体)和法定代表人已按有关规定成立及任命。

3.有关主体工程已按规定确定了监理与施工单位,并已签订经济合同。

建项目年度计划(全部由社会投资的项目除外),广东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含基建管理项。

目)投资承包合同已签订。

5.《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书》已办理。

6.到位资金满足合理工期确定的年度施工需要。

7.已征用建用地。

8.现场施工准备完成。

体工程施工需要。

是否限制性审批事项。

(指具有竞争性或数量限制等限制条件的审批事项)否。

限制性条件。

同一初步设计文件批复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只办理一次开工报告手续;因故由主管部门责令停工的,其复工需重新办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

选择方式。

(如听证会、招标投标、拍卖等)。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开工请示,含项目法人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

2.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复印件)。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明确项目法人(或责任主体)和任命法定代表人的文件(复印件)。

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5.双方已签订的广东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含基建管理项目)投资承包合同书(复印件)。

6.《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书》(复印件)。

7.主体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安排。

拟开工建设项目征地范围内的物权人签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3)征地(或拆迁)范围内的各项补偿款已按征地(或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约定,足额发放给被征收人(或房屋被拆迁人)。

受理机构及地点。

市水务管理局办事窗口。

责任科室。

建设与管理科。

市水务管理局。

申报者持所需资料到市水务管理局办事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窗口转局主管科室组织审批并拟批文;

领导审核签发,由窗口发批文给项目建设单位。

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内。

发文类型。

批复。

是否有年审。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不收费。

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

受理咨询及投诉电话。

2268717。

法律救济办法。

备注。

对应《珠海市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调整目录(第一批)》第1类第10项。

事项编号:

事项名称:

行政审批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大税务系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的力度,持续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改进税务行政审批工作,促进税收现代化,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正视突出问题

20xx年以来,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中央要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纳税人期盼相比,还有差距,主要表现为:个别地方取消审批事项落实不到位,存在变相审批的现象;个别事项的审批不规范、不公开、不透明,有的手续还比较繁琐,耗时长、效率低;一些审批事项取消后,后续管理方式单一,管理措施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等等。这些问题,必须通过进一步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切实加以解决。

(二)澄清模糊认识

一是关于审批事项底数不清的问题。审批事项底数,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10号,以下简称10号公告)发布的审批清单为基础,清单之外不存在其他审批事项(仅由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除外)。

二是关于已经取消审批事项的原有依据,包括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未修改或者废止前,仍然应当进行审批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以国务院或者税务总局取消审批事项的决定为准,自国务院或者税务总局决定取消审批事项之日起,取消的审批事项不得再进行审批。

三是关于备案等后续管理措施没有法律依据的问题。后续管理措施,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行使税收征收管理权的体现,税务总局有权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备案等后续管理措施,依法加强税收管理,规范税收秩序,促进税法遵从。

四是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会增加执法风险或进户执法的问题。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彻底转变管理理念,充分认识到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是依法还权明责于纳税人的重要体现,同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不增加纳税人负担的基础上,积极运用备案、申报、风险和信用管理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范税收流失。

(三)加大改革力度

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10号公告发布的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清理完毕,其中列为其他权力事项的2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结合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继续做好清理和规范工作。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再梳理,进一步加大取消力度,提高取消事项的含金量。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6号),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优化和公开审批流程,明确审查标准,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进一步改进税收管理方式,防止将日常税收管理事项和管理方式审批化,增加即时办结事项,不断提高税收服务和管理效能。

(四)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

按照国务院审改办的统一部署,税务总局全面清理中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布中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指定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原则上取消;对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通过充分论证,对不合理的指定予以取消。地方税务机关实施的地方税种的减税、免税事项,应当按照新修订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不得实行审批。

(五)巩固改革成果

严格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非经法定程序,任何税务机关不得在清单之外增设和变相增设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实行变相审批,不得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等名义对已经取消的事项改头换面继续审批。对已经取消的上级税务机关的审批事项,要同时取消下级税务机关对应的初审、复审、审核等。不得将国务院或税务总局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指定交由行业协会、事业单位或涉税中介组织继续审批,已经指定的应当立即纠正,停止审批。积极引导行业协会采取有别于行政审批的方式,加强对行业行为的规范。对已经取消的中介服务应当切实落实到位,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变相予以恢复。做好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明确下放后的配套措施、承接方法,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六)建立审批清单动态更新机制

国务院发文公布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税务总局更新税务行政审批目录,各省税务局应当在税务总局目录更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审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七)建立配套工作同步落实机制

税务总局原则上在国务院发文公布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个月内,完成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修改、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更新、后续管理措施发布等工作,并在上述工作完成后的45天内完成征管信息系统的调整。各省税务局原则上应在税务总局相关配套工作完成后1个月内做好相应的细化配套工作。

(八)建立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机制

税务总局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纳入执法督察和督查督办事项,实施绩效考评,坚决制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各省税务局应当加强监督检查,以五个“有没有”为标准,即行政审批事项该取消的有没有取消、该下放的有没有下放、该规范的有没有规范、该公开的有没有公开、该简化的有没有简化,全面开展自查,集中组织抽查,认真听取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坚决予以纠正,强化责任追究,对解决问题不力、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应当予以通报,并追究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保证审批改革顺利推进,确保改革红利有效释放。

集体土地非农建设审批

(一)预审事项。

2、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3、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压覆矿藏情况;

4、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初步方案是否可行,资金是否有保障;

5、属于《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修改方案、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6、是否符合用地计划;

7、是否符合有关产业政策;

8、是否符合项目用地控制指标或用地定额;

9、是否符合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目录范畴;

10、环境评估及其他应当审查的内容。

(二)预审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三)预审程序。

1、《申请表》、《申请报告书》、初审意见;

2、接收报件;

3、初步审核(填写不通过意见,退回报件,由局领批准);

4、《预审复函》初稿或初审文件;

5、局领导批准(延长期限通知单);

6、预审意见复函;

7、申请单位、初审单位、发改委;

(四)预审要件。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3、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需审批的建设项目);

4、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审批的建设项目);

5、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土地勘测定界图等;

6、属于《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当出具经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的规划修改方案、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和修改规划听证会纪要。

(四)预审时限。

1、中小型建设项目预审受理后,一般在7个工作日完成项目预审。

2、重大建设项目预审受理后,项目预审时限最多不能超过国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规定的预审时限。

3、市级初审的建设项目,一般在预审材料齐全并受理后3日内终结初审意见。

土地审批心得体会

土地审批是现代城市化建设的基石之一,也是国家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位土地管理工作者,我在多年的从业经历中积累了许多土地审批的心得体会。接下来我将分享其中一些对我有启发和帮助的心得,希望对土地管理工作和城市化建设有所帮助。

第一段:前期准备非常重要。

土地审批工作需要进行大量、复杂和繁琐的准备工作。在土地审批前,一定要深入了解业务知识和审批流程,了解相关法规和政策法规,掌握各种常见情况处理方法,制定详细的计划和指导方案,做到心中有数。同时,也应当了解相关的市场情况和社会风貌,以帮助我们更加有效地做出决策。

第二段:审批过程中应注意公平公正。

在土地审批过程中,我们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审批程序进行审批,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确保公平、公正的土地审批结果。此外,我们应当提高审批效率,避免拖延时间和效率的浪费,因为我们的工作不仅是为了满足申请人的需求,更是为了城市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第三段:注意审批风险控制。

审批前,我们必须全面评估相关项目的风险和影响,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方案,保证在审批过程中能够及时发现和控制任何潜在的风险。此外,在审批过程中,我们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如引导、合作等,尽可能避免风险的发生,确保社会与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第四段:重视信息公开和沟通交流。

土地审批涉及的人员和利益方众多,如申请人、其他有利益者、监管部门等,必须在审批过程中注意有效的信息公开和沟通交流,确保所有利益方都能获得清晰的信息支持。这对于审批事项的快速推进、社会_stakeholder_的理解和支持、最终审批结果的公正公开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第五段:不断创新和改进,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

最后一条心得是不断创新和改进。一个好的审批部门必须时时刻刻提高自身管理和工作能力,深化改革、加强创新,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与业务深度与广度有关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能力也需要在不断学习和实践中提高。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逐步实现对图像结果的重视,以更有效地推动城市化建设的快速发展。

作为一位土地管理工作者,这些心得是其多年经验的借鉴和总结。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会继续秉持这些理念,不断提升自己的审批能力,为城市化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

审批报告【】

自某某年入职以来,我一直很喜欢这份工作,但因某些个人原因,我要重新确定自己未来的方向,最终选择了开始新的工作。

希望公司能早日找到合适人手开接替我的工作并希望能于今年5月底前正式辞职。如能给予我支配更多的时间来找工作我将感激不尽,希望公司理解!在我提交这份辞呈时,在未离开岗位之前,我一定会尽自己的职责,做好应该做的事。

最后,衷心的说:“对不起”与“谢谢”。

祝愿公司开创更美好的未来!

望领导批准我的申请,并协助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此致

辞职人:

日期:

行政审批述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处行政许可工作实际,现将我办行政许可岗位责任明确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湖北省民政厅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省民政厅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由分管行政审批的厅领导兼任,常务副主任由民管处处长兼任,副主任由民管处、福利慈善处、社会事务处分管行政许可的处级干部兼任。明确负责各项行政审批岗位责任制的人员、权限、标准等。

二、岗位职责和工作权限。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一般要经过受理、审核、复核、审定、办结和投诉等环节,行政许可各工作岗位要在本制度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关工作程序。

设置岗位应遵循内部牵制原则,起着互相监督的.作用。无利害关系的岗位人员可适当合并,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的实际,可以合理简化,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应不得缺少审核环节。

实地踏勘、举行听证时,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一)受理岗位。

1、负责范本性表格文书的发放,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对申请人的咨询进行答复。

2、负责接收、清点、检查申请人的申请资料,对资料不齐但不能现场补足的,填写《补正通知书》。

3、对不需取得行政许可的,即时告之申请人不受理;对不属于本厅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同时出具书面凭证。

4、负责一般性的审查,对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申请人作出的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应填写《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二)审核岗位。

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实地踏勘,结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经营资格提出初步审核意见。

(三)复核岗位。

对初步审核意见进行复核,提出客观、公正的复核意见。

(四)审定岗位。

对复核意见进行审定,做出是否许可的决定。

(五)告知岗位。

行政许可决定的及时告知举办者,并下发文件和证书。

(六)投诉岗位。

接受有关行政许可的各类投诉。

行政审批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机关效能,完善“一站式”服务,根据县政办(2007)21号和县监察局(2007)13号檔精神,我局对现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检查,现将清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落实党精神,不走过场,我局对这次清理检查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高辉为组长的清理检查领导小组。对农机局所有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检查。

农机局作为政府直属机构,其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共有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项。

分别是: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1:农业机械登记,核发号牌及行驶证。

2:核发农业机械驾驶证。

3:农业机械年度检验。

4:农业机械驾驶证年度审验。

5: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

6:农机行业职业资格证书的鉴定核发。

7:跨区作业证核发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8:农机驾校初审。

1--4项由农机监理站负责办理,第6项由职业技能鉴定站负责办理。第5、7、8三项由农机局负责办理。

上述八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4项是依据《道交法》的规定设立,第5项是依据《安徽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设立,第6项是依据农业部《关于做好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设立,第7项依据农业部《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设立,第八项是根据安徽省农机局《安徽省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班)审批管理规定》。

上述八项行政许可项目收费依据:1~4项收费依据、标准是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皖价费〈2005〉172号檔。第5项依据、标准为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费(2001)276号檔。第6项依据、标准为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行费[1998]22号第文件。7,8两项不收费。

通过检查,没有违反规定擅自设立行政许可项目,没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没有擅自收费现象,也没有不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的。

对于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按照农业部及省局文件规定,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并制成流程图,使前来办理的人能够一目了然,有的项目办理流程还发布到我局的网站上,方便了机手和农民,在日常工作中,实行首问负责制,微笑接待制,行政审批岗位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不定期进行督查,督查的主要内容有:法定职责履行情况、审批程序的执行情况、审批行为的规范化程度、违规行为查处改正情况。

行政审批,责任重大,事关政府形象,人民利益,随着依法治国的进程,我局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责任制,依法行政,把我县的农机化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行政审批述职报告

一年来,xxx区水利局水政和行政审批科在局党组的下,在区行政审批中心的支持下,依法办事,认真执行中心各项规定,严格审批管理,积极工作,开拓进取,比较顺利地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相关单位和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如下:

一、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服务意识。

切实以《行政许可法》为依据,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两集中、两到位”为主题,构建“审管分离、权责挂钩”和“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的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科室人员能坚持以正确的思想为先导,不断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为民办事、为企业服务的意识。在全年工作中,我们始终把提供优质服务放在首位,耐心解答电话及现场的各项业务咨询。认真办理各项审批工作事务,真正做到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为标准,努力提高工作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得到了广大服务对象及相关群众的普遍赞誉。

二、强化理论学习,提高业务理论水平。

窗口工作是直接面对群众的前沿岗位,业务的熟练与精通将直接影响到办事的效率乃至窗口单位的形象。为此,我们在工作有侧重和分工的基础上,严格按中心规定实行ab岗工作制度,不因人员的变动而耽搁工作。同时狠抓科室人员的日常学习,始终把业务理论的学习放在工作首位,尤其对政策性及法律性要求强的有关业务,我们始终能保持前后方的学习和交流,切实形成科室内部人员以及与其他科室人员之间的相互学习、虚心请教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修养。全年工作中我们从未发生因业务能力的不足和人员变动而拖延、缓办办件的`事件发生。并遇有重大事务及时向汇报,确保了各项审批和转报工作顺畅有序地进行。

三、强化作风建设,恪守行业规范。

我科室始终把“以服务企业、方便群众、奉献社会”作为自己在窗口工作的职业观念和宗旨。爱岗敬业,积极履行岗位职责。一年来,我们本着“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宗旨,用最大的热情和友情为群众服务。因此,在窗口工作时,我科室始终把“打造诚信窗口,争做文明职工”作为我窗口工作的最高准则。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办事程序办理各项业务,杜绝了各种吃、拿、卡、要的情况发生,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使前来办事的群众有如沐春风之感。此外,我局领导始终致力于行政审批的改革,在水利局和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共同努力下,局领导对行政审批科下放了审批权限、进行了不断的提速。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想群众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如一些村级二三产项目、涉河基础建设项目等,因特殊的原因、时间限制和涉及相关部门的有关业务时,为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前来办事的群众,我们主动提供初步的规划河道岸线以及相应的意见,让群众能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相关部门的手续。全年工作中我们没有发生一起因服务不到位而耽搁企业业务,给企业带来损失的事件发生。

四、规范受理办结,争创一流窗口。

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展示水利服务风貌。

窗口是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不仅代表了自己,代表了单位,更代表了政府的形象。为此,我们始终坚持“提供优质服务、树立部门形象”为窗口工作宗旨,严格要求各位窗口工作人员,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模范遵守行政审批中心和局机关的各项规定,履行好各项职责,并时刻以规章制度来约束和规范自身的行为,大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廉洁自律,勤奋工作。全年没有发生违法违规违纪事件,较好地树立了审批科和水利部门的良好形象。

一年来,我科室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离服务对象和广大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决心在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强化为群众服务理念,推动行政审批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开拓性地搞好行政审批的各项工作。

审批报告的范文

中共奉化市委组织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xx〕21号)、《关于全面实施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的指导意见》(浙组通〔20xx〕63号)和《关于组建镇(街道)党员考评中心进一步加强党员考评管理工作的通知》(奉组【20xx】45号)等文件精神,经村党支部严格考评、街道党工委慎重研究,拟对我街道浦口王村不合格党员王常岳作出党内除名处置。有关情况如下:

一、dddd基本情况。

ddd,男,64岁,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江口街道浦口王村党员,198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身份证号ddd。

二、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

因沉迷赌博导致债务无法偿还,王常岳于20xx年12月外出避债失联,至今未返回,长期不参加村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履行党员义务,在村内造成较为恶劣的影响。

20xx年3月,浦口王村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开展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党员ddd因上述问题考评得分为40分,被村党支部评定为后进党员,并提出对其进行限期一年整改帮扶的处理意见,落实村支部委员王ddd同志为党内联系帮教人员,报请街道党工委审批后,于20xx年4月起开始整改帮扶。但经多方查找,仍未与王ddd取得联系,无法对其落实有效的整改帮扶;期间,街道及村帮扶人员就王常岳的情况走访座谈了村8位党员,一致认为ddd同志不符合党员标准,严重损害了村党员队伍形象,要求对其进行除名处理。

20xx年7月,村召集全体党员开展“党性体检、民主评议”活动,对党员进行上半年度先锋指数考评,同时对ddd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和反向测评,大会应到党员64人,实到党员56人,有5名村民代表参加测评。在反向测评中ddd被评价为差的48票,一般的13票,超过50%比例,认定其为不合格党员,上报街道党工委审核。

三、处置意见。

村党支部委员会根据测评结果,确定王ddd同志为不合格党员。鉴于王常岳的表现,为保持党员队伍纯洁性,维护党组织“肌体健康”,浦口王村党支部委员会于20xx年7月30日研究提出对王ddd作自行脱党除名的组织处置意见,并报请街道党工委预审。20xx年10月22日,经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同意村党支部对王ddd作出自行脱党除名处置意见,拟报市委组织部预审同意后提交村支部大会表决。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中共奉化市江口街道工作委员会。

20xx年11月20日。

审批报告的范文

xx县xx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的《关于调整xx县城东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地点及工期的申请》收悉。因项目选址等情况发生变化,经研究,同意在我局岳发改〔20xx〕510号文件基础上,调整你司xx县城东新区棚户区改造工程立项批复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xx县城东新区棚户区改造工程。

二、项目业主。

xx县xx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建筑面积196396.14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09558.35平方米,地下面积86837.79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42853.05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投资。

五、建设地点。

丝绸路延伸段以南、18米道路以东,30米道路以西。

六、项目工期。

720天。

七、其它事项。

招标投标核准事项见附表。

请接此批复后,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项目实施,确保发挥项目效益。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xx县发展和改革局。

20xx年6月23日。

行政审批述职报告

xx年元月至今,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科室与局有关业务科室的密切配合,始终遵照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中心各项规定,积极工作,顺利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号召下,按照局党组和领导的要求,对我局的行政审批项目和内容进行了重新整理,精简了内容,缩减“三个百分之三十”审批内容。为企业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服务。今年上半年,我科在工作中实现了无错误、无超时、无违纪的工作目标。得到了中心的肯定和企业的赞誉。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加快速度、提高效率的要求,根据我局多年来事件的实际情况,局党组经过充分讨论,制定了减少审查项目30%的决定,加强了行政审查科的建设。大大推进了我局行政审批建设的步伐,加快速度,效果明显。在这一总体要求下,我科严格按照相关责任和审查制度,依法审查,按时结束。窗口建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先进。上半年科室接受了208件。其中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7家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了14家的新加工贸易票,其中供应加工票、供应加工票,进出口金额为万美元。新进出口经营权企业29家,22家变更邀请外商72批,共158人,涉及26家企业15个国家。新开设4家煤炭许可证。年审加油站308座,加油点310座。

一、加强思想风格建设,坚定确立为民服务观念。

行政审查科是商务部门在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部门,她不仅是科室的问题,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我局在政府部门的形象,关系到我市投资环境的问题。这样,我们就把服务企业,方便企业,奉献社会作为我科的职业观念和宗旨。爱岗敬业,积极履行岗位职责。上半年以来,我们为前来办理业务的企业,进行耐心的指导,并且积极与省级部门为企业做好协调工作。让企业切实感受到一站式服务,为企业赢得宝贵的时间,节省资金。许多企业总是对我我的窗口服务周到,服务态度好。

因此我科室始终“把打造诚信窗口、巩固商务形象”作为我们工作的准则,并进一步强化思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为民服务观念。

二、加强自身学习、规范服务理念。

行政服务中心就是“政府服务超市”。我科室作为窗口,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学习尤为重要。我们以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并深入的就如何将“科学发展”意识带到工作与生活中去,为如何提高现阶段商务工作效率和自身工作,我们要对所有的办件项目的审批做到熟练掌握其流程和申报材料内容。在工作中我们始终把“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审批依据、申报材料、期限和收费标准”这六项内容作为公开的工作方式。并且在窗口准备了各项业务宣传材料,对业务办理所需要的材料和其他东西都作了详尽的说明。只有完善自身的学习,提升服务理念才能为前来办理业务的企业提供更好、更快的服务。

三、严于律己,加强效能建设。

窗口是中心的一面旗帜,而中心是政府的一面旗帜。窗口是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不仅代表了自己,代表了单位,更代表了政府的形象。我们继续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全面推行完善岗位责任制、服务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等具体制度,并逐步完善了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要深化和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探索建立政务通报、政务听证会、政务信息网络和新闻发言人制度,不断提高我科室工作水平。以《行政许可法》为依据,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两集中、两到位”为主题,构建“审管分离、权责挂钩”和“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的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让企业积极有效地参与机关效能的监督,促使我科室人员在履行职责的办事过程中,做到办得公、办得快、办得廉、办得好。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及打算。

在下半年的工作当中,我科室仍严格按照局领导和中心领导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全面准确地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我们还将继续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为宗旨。用的热情和友情为企业服务。使我们商务窗口是真正成为企业着想的窗口,企业办实事的窗口!

行政审批述职报告

5月16日上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杰专题调研市行政审批局挂牌准备工作。

经省委、省政府原则同意,5月2日,市政府下发文件,决定成立市行政审批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首先将市场准入、投资建设等领域涉及到的14个部门的91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至市行政审批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经过前期紧张地准备,目前市行政审批局筹建工作已基本就绪,拟于5月18日挂牌并投入运行。

杨杰指出,设立行政审批局,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放管服”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发展环境的具体行动,也是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重大民生工程。要跳出固有思路,打破原有审批思维模式,加大对行政审批制度和“放管服”改革的学习研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推进流程再造,着力提高办事效率;要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将整体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较强的审批业务骨干选配到市行政审批局,加大对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督查考核力度,确保市行政审批局运行顺畅。

要加快推进简政放权,继续减少多层审批,减少多头审批,真正做到“简无可简、放无可放”;要更好地把审批寓于服务之中,切实当好“店小二”,紧盯企业投资不便利、群众办事不方便的突出问题,一个一个加以破解,让企业和群众真正感受到审批改革带来的实效。

行政审批述职报告

今年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强化责任意识、规范意识、服务意识,扎实推进法制建设和行政审批工作,较好的实现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和目标,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组织开展“执法年”活动。

1、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今年,按照年初全市养殖业工作会议“一新、六强”总体部署,决定20__年在全市畜牧兽医水产系统组织开展“执法年”活动。作为“执法年”活动的组织科室,我科起草下发了《郴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关于印发郴州市20__年畜牧兽医水产“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郴牧发[20__]1号)文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并陆续下发了《关于做好20__年畜牧兽医水产“执法年”活动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郴牧法函〔20__〕1号)、《关于开展20__年郴州市畜牧兽医水产“执法年”活动执法人员培训的通知》(郴牧法函〔20__〕2号)、《关于开展“执法年”活动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郴牧法函〔20__〕3号)、《关于印发20__年郴州市畜牧兽医水产“执法年”活动考核方案的通知》(郴牧办发〔20__〕30号)等关于“执法年”活动的通知,这些文件的下发较好的指导了“执法年”活动的开展,3月19日组织县市区局局长召开“执法年”活动动员大会,会后各县市区局积极部署开展“执法年”活动,北湖、宜章、汝城、资兴在4月份分别制定了相应的活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了各阶段的工作,拉开了“执法年”活动的序幕。8月份分成五个督查组,采取查看现场、查阅资料和听取汇报的方式对全市“养殖业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比较满意,各县市区局都按照年初的方案在行动。

2、积极开展养殖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3月26日我局结合省农委开展的农业农村法律宣传年活动,在宜章岩泉开展“送法”下乡活动;5月7日局团委组织青年干部以自行车骑行的方式宣传养殖业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以创“四型”机关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为契机,制定了《20__年参加全市创建“四型”机关法律法规知识抢答赛局内选拔赛活动方案》,5月8日组织35岁以下干部参加局内选拔赛的笔试,设立了一、二、三等奖,5月13日组织了局内知识抢答赛,三名选手脱颖而出,代表我局参加市直机关比赛并取得了较好成绩,我局也获得了优秀组织奖。10月27日结合《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颁布和省局开展的“养殖法治在行动”的活动,我局主办的养殖业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在市广电中心演播厅成功举办,各县市区局都积极组队参加,省市县领导及系统200余人观看了比赛,郴州电视台《新闻联播》、《天天播报》栏目、《郴州日报》等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了跟踪报道,比赛规格空前,极大的推动了“执法年”活动的开展。11月18日组队参加在长沙举办的湖南省养殖法律知识抢答赛,郴州代表队以总分第二名的好成绩荣获二等奖,并揽获“最佳微信人气团队”奖,我局被评为竞赛“最佳组织奖”(参赛代表队中唯一的),宜章的周春梅同志个人荣获“最佳表现奖”。各县市区局也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宜章3月份以来,该局共印发宣传资料29000余份,撰写标语85条,悬挂横幅18条,撰写广播讲话7篇,新闻播放2次,通过一系列宣传措施,极大地营造了活动氛围;汝城结合“全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和“普法宣传”活动,设立宣传咨询点5次;安仁利用一年一度的“春分药王节”开展法制宣传工作,现场发放4000余份资料,还特别邀请了广州温氏集团的专家来宣传养猪技术;永兴县在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办墙刊42期,宣传养殖业法律法规;嘉禾县投入8000元安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养殖业法律法规,这些宣传活动的开展为“执法年”活动制造了声势。

3、认真抓好信息上报工作。

活动开展以来,我们认真抓好“执法年”的信息宣传上报工作,在郴州日报和市局政务网、政务双微平台,刊发执法活动和信息80多篇次。以郴牧法函【20__】1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做好20__年畜牧兽医水产“执法年”活动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局明确信息联络员按时上报各类信息,建立了郴州市养殖业执法交流qq群便于信息的上传下达,在局门户网站和简报上设立了“执法年”活动专栏;县市区局共上报信息、小结85篇,安仁、汝城、资兴、宜章、北湖信息报送积极质量较高,其中安仁报了25篇,为及时了解“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奠定了基础。

4、开展执法培训,加强队伍建设。

我局在5月28日组织开展“质量安全执法培训”各县市区局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共44人参加,培训还邀请市法制办周进洪副主任讲授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6月3日组织开展“渔政执法培训”,参训人员包括20__、20__年着装补办执法证、没有参加过执法培训的人员和从事执法工作需办证人员共49人,其中4个局的一把手参加了培训,培训除了邀请市法制办周进洪副主任还特地邀请了省局渔政处的专家授课;11月9日邀请市法制办监督科赵兰玲科长针对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为我局执法科室上了生动的行政执法课,通过这些培训让执法人员学法、懂法,在执法的过程中做到依法。各县市区局也在积极组织各类培训,宜章局4月16日—17日该局机关干部及乡镇专管员40余人,参加了全县行政执法培训班及县局业务培训。并全部通过执法考试,获得执法证书,从而为以后的持证上岗,持证执法打下坚实基础;资兴局以全市养殖业暨综合执法、春季禁渔会议为契机,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各乡镇动物防疫员共106人开展了一次行政执法工作业务培训。

5、采取措施促进执法开展。

局执法科室新添置了执法记录仪、照相机、执法车等执法设备。各县市区局积极加强执法力量,制定激励措施,强化工作保障,促推监管执法开展。资兴市整合力量,从相关股室及乡镇动物防疫站抽调工作人员,成立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建立养殖业执法专职队伍,并投入3万多元配备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打印机等执法装备,制定案件举报奖励制度。举报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按罚款金额分档次给予奖励(罚款金额在5000元以内的每件奖励200元,罚款金额5000元以上的每件奖励200-1000元);北湖区成立城区检疫执法队伍,配备了电动车等交通工具;嘉禾县投入10.5万元购买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执法设备,组建县站执法网络,实现信息共享;汝城县投入4万元配备电脑、打印机、摄像机等执法设备,启动文明、大坪、热水等屠宰场七个站所电子出证执法工作,并在东江湖交界地区与资兴开展联合禁渔执法;宜章县实行股室每办结一个案件,年终奖励该股室500元奖金的激励措施提高办案积极性;临武县将查办案件情况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安仁县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在禁渔执法中,联合公安部门出警8人次。

6、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4月20日,在郴江河道开展了春季增殖放流暨市城区河道集中放鱼活动,5月11日至12日,饲料办联合苏仙区、北湖区饲料监管执法人员,对君鑫物流园饲料批发市场进行了专项执法。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购销台帐登记、产品标签及假冒伪劣产品等。执法人员共检查45家饲料批发商,完成饲料抽样16个,下达整改通知2份。北湖局4月23日,区动监所通过周密布署,组织11名执法人员,分成2组,对城区21家冷库、22个农贸市场,2个畜禽屠宰场进行了突击巡查,在罗家井农贸市场查获400公斤病害猪肉。“执法年”活动开展以来,各县市区局按照“养殖业执法年”活动要求,制定各类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开展兽药、“瘦肉精”、饲料、动物卫生监督、渔政和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等6项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5171人次,查出各类问题407起,立案查处104起,移交司法机关9起,拘留8人,罚没款为130414元。资兴市立案查处案件66件,办结64件,拘留9人,共处罚金83021元;嘉禾县处理从疫区调入未经检疫动物案,处罚款38000元;北湖立案查处未经检疫生猪产品经营销售案件10起,处罚款27500元,严厉打击私屠乱宰行为。开展市城区动物诊疗场所专项整治,关停8家无证照动物诊疗场所;永兴县处理规模养殖场违法使用假兽药案,处罚款10000元;宜章县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3个,回收注销《兽药经营许可证》1个;桂阳县开展《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核,现场核实30个养殖场,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5份。专项整治活动的大力开展,把“执法年”活动推向了小高潮,也大大的震慑了违法分子。

二、扎实开展日常工作。

1、制定涉企检查计划。按照《关于20__年规范涉企检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郴优办发〔20__〕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开展的“执法年”活动,制定上报了我局涉企检查计划,检查次数比去年要增加了30%,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管,突出了“执法年”活动主体,规范了涉企检查工作,9月份按照上报计划,由渔政科牵头,组织市局、苏仙、北湖的渔政执法人员对城区内的超市、宾馆、酒店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野生水生动物经营利用情况的专项检查,督促办证企业6家,处罚3家。

2、完成“法治郴州”建设工作。领导干部普法考试工作开展顺利,11月14日我局处级干部7人全部参加了在市农业委举行的“六五”普法考试,科及科以下干部全部完成了网上学法任务,90%的同志已经参加11月6日组织的全市市直机关无纸化考试。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出现违纪违规现象。

3、认真抓好依法行政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20__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20__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郴政办函[20__]69号)文件精神,我们认真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制定了《郴州市畜牧兽医局依法行政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了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二是完成了责任清单的编制。按照《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有关问题的通知》(郴政办函〔20__〕3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多次与市农业局、市法制办衔接,参照省农委责任清单,对本部门的责任进行认真梳理,制定了我局责任清单,目前,责任清单已经放到市政府门户网站;三是完成了规范性文件清理。5月26日参加了市委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按照会议精神,在局务会上对涉及我局的有两个规范性文件,《中共郴州地委关于大力发展以养猪为主的养殖业生产的决定》(郴地发[1979]048号)文件和《关于加速养殖业产业化进程的决定》(郴发[]6号)文件,该如何处理进行了讨论,最后决定对《中共郴州地委关于大力发展以养猪为主的养殖业生产的决定》(郴地发[1979]048号)文件宣布废止,对《关于加速养殖业产业化进程的决定》(郴发[1997]6号)文件予以修改,清理意见已经报市委办公室;四是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我局制定的《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汇编》和3月编制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要求,明确本部门的职责、权限、责任,将执法职责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的业务科室,各科室根据职责制定了专项检查、整治、执法方案,比如质量安全科制定了《关于开展养殖环节“瘦肉精”集中排查监测的通知》,饲料办制定了《关于开展20__年郴州市饲料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等。确定执法人员的岗位和责任,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五是用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行政处罚案例指导制度》、《行政处罚说明理由制度》、《行政处罚合法性审核制度》、《重大复杂案件集体审批制度》、《重大行政处罚监督检查制度》等制度,规范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行为,同时,对执法人员严格实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对调离、退休的执法人员及时收回执法证,案件的办理除纸质文书外,还全部通过郴州市行政处罚系统进行处理,做到纸质和电子系统同步;六是制定下发本系统自由裁量权基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制定出台了《郴州市养殖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和《郴州市饲料行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自由裁量权基准共91条,涵盖了对畜牧、渔政、质量安全、饲料、卫监等领域。在办理案件时,一律按照自由裁量权基准处罚,今年是我市机构改革的一年,我局在改革之列,所以我局对自由裁量权基准的修改将推迟到明年,已经向市法制办说明了情况;七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逐步形成。目前,我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按照省农业厅《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湘农业联〔20__〕148号)文件执行,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已经制定,待市法制办审核;八是根据系统特色制定监管事权划分方案,经过与法制办和相关科室多轮讨论,10月份已经通过局务会,待市法制办审核;九是参加了市法制办组织的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工作,上报了行政执法指导案例1份,报送2份案卷参加案卷评查,上报了案卷评查自查报告和整改措施;十是完成了执法文书网上公布工作,公布的文书先由法规科把关再由分管领导审阅后,由专人发布在局门户网站,上报了执法文书网上公布年度工作报告。

4、做好了行政审批和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关于印发20__年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和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郴政服发[20__]11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了行政审批和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稳步推进。20__年已经按要求集中到市政务中心窗口办理,所有事项纳入了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内办理;单位与审批科签订了《授权书》,授权的范围和方式全部落实到位,成立联合窗口以来我局已把行政审批清理后的事项全部授权给联合窗口;在政务中心设立窗口以来,我局一直安排素质高、专业技能过硬的干部进驻窗口,进驻窗口的工作人员都能很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遵守中心的管理;按照规定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编制审批标准,对所有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编制出唯一对应的权力要素、审批流程、裁量准则和服务方式,政务中心已经录入了审批系统。确实做到了事项、授权、人员到位;二是加强政务中心窗口管理工作。按照政务中心管理处的要求,我局于9月份进驻窗口,负责联合审批窗口6个单位的审批接待业务,经过挑选我局9月、10月分别安排两名业务骨干,能遵守窗口纪律,及时与其他单位衔接处理审批事项,领导对窗口工作也是十分重视,局长、分管领导都到窗口现场办公,局长1次,分管领导2次到窗口现场办公;三是政务公开制度不断强化。严格按照市政府的要求,通过市政府门户网,对畜牧兽医水产部门的机构、职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其他应该公开的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公示,对各项目审批事项的事项类型、许可对象、许可依据、许可数量、承诺期限、许可条件、许可程序等各项审批内容和审批环节,实行及时更新并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同时,按照市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对我局的审批事项一步一步完善,现已经上报了项目的子项目和许可依据,表格等材料。9月份开始我们在门户网站开辟了执法公开专栏,对外公开行政处罚执法文书。

回顾今年的工作,我们立足日常工作规范化,基础工作扎实化,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法制学习的实效性有待加强。虽然我们每年都会组织大家进行法制学习,法制学习已经实现制度化、常态化,但部分同志认为学法太累、太难、太空洞,主动学习、深入学习意识不强,学习存在走形式、走过场的问题。二是处罚系统的规范使用有待加强。虽然我们积极争取局里的支持,配置了相关硬件设备,也组织了大家进行使用学习,但我局的行政处罚系统离实际使用、规范使用还有很大差距,部分科室的使用存在适用程序不对、证据资料不全、内务整理不清等严重的常识性问题,且事后补录情况严重。三是执法系统的相互协调有待加强。存在着各执法科室各自为战,横向沟通少、纵向请示少的突出问题,一些科室办案,既不及时与法规科联系,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也不请示分管领导,存在处罚事后通报的现象。在上半年法制办、纪委对我局进行的行政处罚系统使用情况检查中暴露出的办案档案不全、程序不对等突出问题,在检查之前,法规科就已经多次要求相关科室进行改进完善,但效果不佳。此外,我局行政审批权限不少,但审批受理办件却不多,与我局有关科室在查处案件上的力度不够有一定关系。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多请示,多沟通。多与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请示汇报,及时反应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寻求领导的大力支持,强力推进工作开展。多与相关科室同志沟通交流,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多学习,多指导。不断提高本科室的业务水平和指导能力,采取请专家领导开讲座、以案说法、结合相关科室业务开展指导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提高全局的法制意识。三是严要求,严监督。对相关执法科室和办案人员加强监督,对办案质量提高要求,优质高效办铁案,力争不办错案,不错办案,多出精品案例。

行政审批自查报告

20xx年,蕉岭县国家税务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税总发[20xx]107号),切实转变税务机关职能,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推进简政放权,优化税收化服务,有力促进我县经济健康发展。

税务行政审批是税务机关行驶税收职权的主要方式,也是税务行政许可的主要形式,对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税收秩序、发挥税收宏观调控职能具有重要的意义。对此,我县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学习教育,深刻领会在新形势下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并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作为转变税务机关职能、创新管理方式、促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

为切实有效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我局建立了健全多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明确政策法规股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日常工作,征收管理股负责调整和清理涉及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流程设置和表证单书,纳税服务股负责涉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优化服务,监察室负责牵头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后续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逐步形成多部门共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良好格局。

20xx年我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设定不再10号公告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税务部门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立即进行修改或者废止;对已经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税务部门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激情清理、修改或者废止。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要求,20xx年2月,我局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及税务总局、省国税局、市国税局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工作,并向市局报送相关材料和工作落实情况。通过认真排查,截至目前,我局坚持税收法定原则,除依据专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税政管理权限外,未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

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后不能一放了之,我局创新行政审批管理方式,加强后续监管,优化税收服务。本着高效便民的原则,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在金三系统推行的基础上,把审批事项前移,能在办税服务厅办结的审批事项尽量当场办结,并加强事后监管,为纳税人提供更多的便利。

20xx年2月起,对本局在权限范围内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以及开展监督管理的情况,进行自查。本单位现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66项,其中行政许可审批事项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60项,没有未纳入《广东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事项。通过自查,我局在依法实施方面、公开公示方面和监督管理方面都比较到位。能够按照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等文件要求的审批权限、程序、环节、条件严格执行;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的文件要求,清理、完善行政许可配套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并明确审批标准。同时,在办税服务大厅和蕉岭县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公示相关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纳税人凭公示信息要求可以到前台办理在公示期限内办结,没有出现刁难纳税人或者要求提供与公示信息不一致的资料、条件等情况。而且单位内部也定期对行政许可事项工作的流程、标准、档案保存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有关违法违规情况;在办税大厅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并公开举报投诉电话,方便纳税人监督。

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审批与管理规定。

资产评估审批程序。

山东省青岛市教育局行政审批管理办法。

行政审批述职报告

窗口审批服务工作,始终是审批办主要工作之一。去年6月初,东昌登记窗口并入审批办同属办公以来,登记工作有条不紊进行。今年初,由于外单位对派驻窗口人员进行了更换,由原来1人换作3人轮流工作,业务不熟、环境生疏,咨询办理过程中语气较为生硬,个体户很难理解和接受,一度造成对立情绪,出现几次投诉情况。针对这一现象,我们深入了解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并非当事人主观故意造成,而是以前的习惯性所致。所以,除了说服教育外,更重要的必须用制度加以规范。因此,我们重新完善了“窗口审批服务工作规范”等共19项工作制度。同时调整了班子成员分工,指派较年轻的班子成员分管原东昌登记窗口,重点负责窗口作风建设及各项制度的落实、考核工作。通过一年的运行,窗口服务工作有了很大提高,得到政务大厅和软环境办的认可,也得到个体户和有关部门的表扬。

为落实好省政府办(xx)49号文件和省局(xx)134号文件等各项优惠政策,结合登记工作人员业务状况,我们提出全年的法律法规和登记业务培训计划。除了需要请示市局帮助解决的培训难题外,我们主要依靠自学,工作之余学习方式进行。主要针对企业登记和个体户登记,所涉及到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共9部。结合实际反复操作,认真专研,业务水平大大提高,各项优惠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我们于6月中旬进行了闭卷考试,平均成绩达80分以上;全体干部在10月份参加全国企业登记业务考试中获得平均96分的优异成绩,登记工作水平得到了普遍提升,登记窗口在遇到疑难问题时都能独立咨询、指导到位。

对我市重点招商、国企改革和重点建设项目,从咨询到受理,再到登记发照全过程纳入“直通车快速通道”,指定专人优先受理登记,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由承诺的'5个工作日完成降为当日或立即发照。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增强服务针对性和高效性,提高审批效率。继续强化“一帮助、二简化、三放宽、四优惠”四项措施。全面实施“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跟踪服务、联络员服务、提前介入服务”六项措施,为企业解决难题。如:主流粮食、玉金药业等,共为118户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实施了直通车服务,为企业节省了累计563个工作日。

一是全面落实“49号文件和134号文件”等各项优惠政策,引用e线通免验资平台,取消验资报告,免去企业验资环节,优化了企业登记工作流程,今年为企业减免验资费约330万元,减轻了企业负担;二是落实国家有关减免收费政策,从今年1月1日起,免除企业登记各种费用,发放营业执照不收取任何费用,今年约免收240余万元注册登记费;三是主动为融资困难企业咨询指导,帮助企业利用股权出质登记解决融资难问题。今年共出资登记5。3亿多元,被担保债权12亿多元,较往年同期提高5倍多;四是走出去,助企解困,服务企业壮大发展。吉林大峻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引进海外集团1亿多资金壮大发展,但由于股东之间矛盾与投资方未达成一致,企业多方联系协调,时间长达一年之久未能解决,无计可施,正在一筹莫展之际,市局领导得知了此事,高度重视,主动与企业沟通,了解情况后,制定解决方案,立即指派审批办2名业务骨干,配合大峻药业再度去往北京,帮助协调、连续磋商,矛盾股东被我们的诚意所打动,仅用几个小时的时间,化解了股东矛盾,促成协议。目前,海外集团一亿多资金已全部到位,为壮大企业、发展地方经济带来了新的活力。

审批窗口是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工作人员不仅代表了自己,代表了单位,更代表了工商形象和政府形象。因此我们以正确的思想建设为先导,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以提高全体干部的政治觉悟。今年,审批办班子成员团结协作,狠抓队伍政治思想建设不放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一顽症”;积极组织开展“工商干部四不准、工商执法五严禁”活动,认真解决在组织纪律、思想作风上存在的思想认识偏差及工作中出现的“冷、硬、推”现象。有效的促进了有关政策和工作制度的落实,同时,我们把各个岗位工作职责制成桌牌,置于工作岗位醒目处,供申请人、群众及社会各界随时了解我们的工作权限及工作流程,接受监督。树立窗口服务无小事理念,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规范自己的言行,廉洁自律,勤奋工作,较好的树立服务性工商的良好形象。

今年,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和市局领导的信任和政务大厅各级领导及同志们支持分不开的。尽管如此,自己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些工作细节考虑不够细致周密,有些工作疲于应付,有些工作急于求成等,离上级要求和同志们的期望还有距离。这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学习,深入了解,及时沟通,加以改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充分发挥审批办整体能量,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地做好审批办工作,为工商事业和通化经济发展多做贡献。

行政审批述职报告

为了更好服务我县中心工作,树立环保部门良好形象,2017年行政审批股在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局年度工作目标,着力推进软环境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建立“职责明确、协作有序、上下联动、程序规范”的工作机制,为环保部门树立了良好的外部形象,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各项工作汇报如下:

学习能提高我们的综合素质,增强我们的服务意识,树立环保窗口良好形象。今年我们不定期的组织股室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业务知识,使我们每个工作人员真正提高为民服务的技能和本领。

近年来,国家对涉及环保的很多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了重大修订调整,出台了大量新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同时又清理废止了400多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毫无疑问的说,针对环保行政许可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适应新形势下的审批工作必须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为此,我们针对性的组织学习,切实保证在业务工作中不出现任何的差错和疏漏。

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步伐的加大加快,我们按照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持续不断地更新调整我县环保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审批流程。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取消了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做到与上级要求无缝对接。

同时,我们牵头组织局各兄弟单位重新制定上报了我县环保部门各项权责清单。在开展这项工作中,我们多次去县审改办取经求教,对于吃不准、拿不定的事项一一得到核实,甚至将审改办主任请到我局实地教我们操作,在核实中,我们对上级下发的指导性意见中存在的个别问题进行了反映并得到了审改办领导的肯定和采纳。

(1)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和环节。对我局集中办理事项的程序和环节进行再梳理、再优化。

(2)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在市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和我局办公室、宣教中心的统筹下,落实了网上审批和公示等各项要求。

(3)切实加强与局其他各个部门的沟通联系,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登记表备案等各项工作中促进形成各部门有序衔接、分工合作的协作机制。

(4)为服务我县中心工作勇于创新,敢挑重担。今年以来我们对县重大项目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全程跟踪服务。在高铁建设、中医院迁建、宜然塑胶、玉子春秋、龙源石膏、全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太白小镇、五祖景区、黄梅港区、垃圾发电等一系列重点项目的建设中全程提供优质服务,得到建设单位和县各牵头服务单位的一致好评。

截止到12月底,我们共办理环评报告表项目审批31个,服务各类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项目138个,组织项目验收10个,现状评价备案项目6个,全年项目审批用时比法定时间压缩50%以上,审批件按时办结率100%,差错率为0。

2016年5月份“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雷霆行动”开始,到当年下半年,共计123家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完成销号117家,占比95.12%。当时因为时间紧、任务重,存在着一些瑕疵,今年我们继续推进、完善这项工作。一是协调市局组织对去年没有销的中石油码头和xx污水处理厂进行了验收;二是今年3月份,我们会同港航局、局监察小队一起对沿江38家码头组织回头看。5月份组织局监察小队、监测站一起对xx园区、xx、xx、xx等企业进行回头看,对基本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予以批复,切实保证这项工作有始有终,今年上报销号率100%。

审批股每月按时向市局报送当月审批股工作情况是惯例,但是今年以来临时交办的紧急事项非常多。比如,今年上半年湖北省统一使用湖北省投资项目网上联合审批平台,停用了省环保厅的环保网上审批系统,到了下半年被环保部通报,又来整改,要求全年所有审批事项全部补录,时间非常紧,我们加班加点在要求时间节点之前全部完成,无漏报、无错报,一次性通过。

今年我们配合市局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议5次,配合市局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3次,出具预审意见6份,9月份我们受市局委托组织召开了黄梅港规划环评报告书技术审查会,全面的完成了市局对口业务科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严格杜绝干涉建设单位自主选择环评单位,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不增加审批前置条件,杜绝擅自提高或降低环评等级的问题。

(2)进一步理顺部门与环评机构的关系,加强对环评机构市场准入和违规行为上报等方面的监管。引导行业自律,发挥行业自律监督作用,使各环评机构做到依法经营、公平竞争、廉洁自律。

在今年的精准扶贫、招商引资、技术服务、党建工作及领导交办其他各项临时性工作中,我们克服了日常工作任务繁重,股室人员较少的困难,毫不推诿甚至主动出击,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股室人员,包括我自己,业务水平有待提高。随着国家一系列环保新法、新规的出台以及上级部门的'各项要求和我县经济建设的日益加快以及雷霆行动的深入开展,我们深感工作压力增大,肩上担子更重。以至于有些工作的完成,不是我们一路小跑的完成,而是被动的被推着走,工作推进乏力。

2、个人工作协调能力仍有待加强。尽管在今年的工作中我局出现上下联动,手足相顾的可喜局面,但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同兄弟单位协调配合仍需加强,切实避免工作中出现首尾没有兼顾,工作任务完成效果大打折扣。

3、按照县行政服务中心要求,我局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必须整体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我们因各种客观原因一直没有如期进驻,导致就此事经常被中心领导批评,疲于应付。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我们将通过加大业务学习强度和频次、严肃整治工作作风、加强协调能力等举措来加以克服和改正,另外,按照政府部署2018年5月份县行政服务中心搬新楼办公,全部应进必进,届时将彻底解决行政审批两张皮的问题。

建议,一是今后在上级部门举办各种业务培训班时,安排审批股同志们多参与学习,帮助我们提高业务素质。二是今年以来行政审批股工作量激增,提请局领导考虑增配一名工作人员。

2018年我们审批股将在局领导班子正确领导下,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制度,达到“授权到位、进驻到位”,加强横向和纵向学习,依法、依规、依程序审批,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具体有以下三项措施:

1、加强业务学习,加强与省市部门衔接以及兄弟县市的沟通联系。学习市局和兄弟县市好的工作方法和经验,胜任当前环评审批形势的需要,更好地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建设工作。

2、继续按照我局制定的一系列制度优质高效审批。审批工作的效率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结合近几年国家审批制度改革,针对“放管服”要求向投资企业加强服务的倾向性,在审批工作中,我们要以更好地服务企业为目的,在坚持法律法规、程序的基础上灵活掌握、勇于担当,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3、切实加强对环评机构的监管,促进环评报告质量的提高。环评报告的质量是影响环评审批的重要因素,我们只有加强对环评公司的监管,提高环评报告质量,才能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同时我们在审批中一定严于律己,按章办事。

新年新希望,新年新跨越。展望2018,我们一定通过真抓实干,达到行政服务的“服务更优、作风更硬、效率更高”,向组织再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我们坚信有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有市审批科的业务指导,有我局各位兄弟姐们的支持,有我们搞好各项工作的真心,就一定能做好2018年的各项工作!

行政审批述职报告

本人与行政审批服务科的同志们一道在市局党组、分管领导及市政务服务中心的领导下,在各县(市、区)局、各科(室、所)的支持和配合下,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亲切服务、对标创新和行政审批项目第七轮流程再造活动,加强学习和研究,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完成日常办件工作。

截止12月底,共办理各类办件2073件(其中:药品89件,医疗器械116件,食品437件,健康证明1431件),办结2048件。

(二)做好新增项目的衔接办理。

4月份,食品生产和食品流通监管职能调整至我局,相应的行政许可事项随即进入窗口办理,为保障新增项目顺利衔接,一是及时印制了相关空白证表近4000份,二是制定上报了新增办件项目的“六公开”材料,三是申办了食品生产许可项目收费许可证,开通了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联网专线,四是及时协调相关科室和人员展开食品生产、流通许可的办件受理、审查、发证等工作。

(三)开展对标提升活动,开展行政审批第七轮流程再造。

一是进一步提速增效。将食品生产许可项目的承诺时限由45个工作日缩减为30个工作日;将食品委托生产备案由承诺件调整为即办件;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注册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由承诺件调整为即办件。二是开通“绿色通道”.对中新苏滁产业园内申报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对缺少非必要要件的实行容缺审批,先受理后补充,给予相对人最大的便利。三是完成了所有办件项目服务标准化制定。四是继续开展亲切服务活动。

(四)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根据中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和支部安排,本人严格落实各项计划内容,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认真记录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和对照检查材料,开展谈心和回访活动,针对谈心和回访活动所征求的意见建议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从严从快进行整改落实。

(五)加强对县市区局审批服务工作的指导。

市局7月份对监管事权重新进行了划分,将药品零售(含零售连锁门店)经营许可、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零售)下放各县市区办理,将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经营项目下放给市辖区,开发区因无对应机构,其辖区内的监管事权仍市局承担。为了新下放项目能够顺利衔接办理,本人与窗口其他同志一起对各县市区承办人员进行了业务指导,为各单位提供了部分许可证,()并随时解答相关业务咨询。

(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

一是加强新增办件项目相关业务的'学习。食品生产和食品流通项目进入窗口办理后,在窗口人员没有增加和调整的情况下,现有人员加强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向专业技术精湛的人员进行虚心请教。二是组织了新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学习。通过学习,提高了业务能力,确保了项目的及时调整和办理。三是积极参加各类相关学习培训和会议。本人先后参加了中心组织的赴苏州、杭州政务服务中心的考察活动,参加省局5月份和11月份召开的行政审批工作会议。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了省局行政审批业务培训和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培训。

(七)高标准完成许可卷宗检查抽查。

5月份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对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7月份市政府法制办对我局依法行政案卷进行检查,11月底市效能办与中心联合对窗口许可卷宗进行抽查,为高标准做好每次检查和省局将要组织的20工作考核准备工作,窗口人员对许可资料认真进行整理和自查,部分制作成卷宗,分类存放,有时还利用周末时间进行。

二、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尤其是对新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依法审批的能力。

2、落实省局行政审批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我市药监系统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审、批、查”改革的方法和路子。

3、继续开展亲切服务和对标创新提升活动,以争创“红旗窗口”为目标,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