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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使用协议(通用16篇)

作者:字海 燃气使用协议(通用16篇)

合同协议是商业活动中最常见的法律文书之一,它不仅具有法律约束力,还具有经济效益。掌握一份完整的合同协议范文有助于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处理合同事务,提高工作效率。

用气安全协议燃气

甲方:

乙方:

为了安全使用天然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十堰市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管理办法》、《燃气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并达成如下共识,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天然气报装:

1、入户报装程序:

(1)若乙方需报装天然气,须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甲方客服中心填写《报装申请书》。

(2)甲方根据乙方报装处所处位置和管网建设情况,核实是否可以及时报装后通气使用。若满足通气条件,安排乙方在甲方财务科交清入户报装的建设安装费。若不满足甲方做好登记,待具备条件后通知乙方缴费。

(3)缴费后,甲方在30天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完成现场勘测、设计、安装施工和通气。

2、室内天然气管道和燃气器具安装。

(1)为保证天然气安装使用和准确计量,从室外管引入室内到燃气计量表及表尾阀,必须由甲方负责安装。甲方与乙方共同确定符合燃气安全规范的安装线路走向,以及气表的安装方式后,甲方予以安装施工。

(2)表尾阀以后管道可以由乙方按《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94要求自行安装,但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使用。甲方不承担乙方自行安装管道的免费售后维修服务,可提供有偿服务。乙方也可委托甲方安装,甲方根据工程量大小,与乙方另外签署协议进行安装。

(3)安装燃气计量表及表尾阀后的燃气器具(灶、热水器、壁挂炉等)按以下规定执行:

1)若乙方自愿委托甲方负责安装,乙方所使用的天然气管道和燃气器具(灶、热水器、壁挂炉等)原则上应在经甲方质量审核认可的推荐单位购买,甲方安排具备资质的安装单位提供免费安装服务,并在厂家规定的质保期内免费维修,质保期外甲方提供有偿服务。

2)天然气燃气器具未在经甲方质量审核认可的推荐单位购买,则燃气器具不属于甲方免费安装和维修服务范围。若乙方自愿委托甲方负责安装,将按规定收费。乙方购买的燃气器具必须有国家质监部门认可的生产厂的产品质量合格证,甲方检查认定后方可安装。其安装费收费标准:见《竹溪县阳光天然气有限公司燃气器具安装价格表》。

3)若乙方在经甲方质量审核认可的推荐单位购买天然气燃气器具,且由其它单位安装时,该安装单位必须具备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并按《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要求进行安装。甲方在通气前,将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对乙方所购产品的质量合格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安装人员资质证原件与复印件核对后,甲方将收取复印件存档备案,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通气。若安装不符合燃气安全管理有关规范要求,需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后经甲方认定合格后方可通气使用。

3、建设安装费标准:

(1)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建设安装收费标准是__________元/户。建设安装收费标准所涵盖范围:从进入小区或庭院的中压支管始(含调压箱),至入户表尾阀止的与天然气主网相配套的城市庭院管网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勘察、设计、施工费用(物价部门规定)。

(2)从表尾阀后用户所需安装的金属软管费、天然气专用铝塑复合管费、燃气灶具费、热水器费、单嘴阀、双嘴阀、三通、取暖器费(含壁挂炉等)及墙壁打孔费、各燃气器具的安装费等,均属于乙方自行承担费用。

3、其它费用收取标准:

(1)甲方在乙方室内安装天然气燃气器具时,将表尾阀后气管引至乙方灶具、热水器接气处,必须确保安装质量。连接灶具与接气处的金属软管根据不同长度甲方收取相应的费用。

(2)安装中超出软管部分收取超长费。若乙方报装天然气属小区集中套房,表尾阀后室内按15元/米收取超长费;若乙方报装天然气属单家独院或零散户型,室外自调压箱5米外收取超长费30元/米,室内超长费按15元/米收取。

(3)甲方安装完毕后,若乙方要求改变线路走向及气表位置等,在符合城市燃气安全规范的前提下,甲方同意整改,并收取实际消耗的整改材料费以及人工工资。

二、安全供气与使用:

1、计量及计价:

甲方采用〈ic膜式燃气表〉作为计量器具,并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以物价局批准的气价为计费依据,乙方到甲方指定交费点预交费存入用户ic卡中,其具体操作方法按如下流程进行:

(1)乙方第一次使用天然气时,先在甲方客服中心办理使用天然气充值ic卡,预缴300元的燃气费可免收卡成本费。(特别提示)具体操作方法为:将充值后的ic卡芯片按箭头方向插入,一次插到底,等待气表显示用气量、购气次数、总购气量后才能取出ic卡。这样,所购气量才能一次读入气表,否则,所购气数不能读入气表。操作完毕后请将气卡从表内取出,无需一直将卡插在气表内,取出后乙方自行将气卡保存,以方便下次充值使用。若乙方不会操作,可申请甲方工作人员现场指导ic卡的操作安装。

(2)乙方需及时关注燃气表上的使用数量,及时到甲方指定的缴费点充值,以免影响乙方的正常使用。

2、计量异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应遵守计量管理部门制定的燃气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如对燃气计量器具准确度有异议时,可以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检定。

(2)天然气计量表如不能正确计量时,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否则,两个月内按该用户月平均用气量计算补缴气费,超过两个月按当年最高一个月的用气量计算补缴气费,直至更换正常计量气表为止。

(3)乙方若将房屋出租或转借他人居住,有义务告知租房人正确使用管道天然气的相关注意事项,并在出租或回收房屋时与租房人核对确认燃气表用气量,避免由此产生纠纷,如果产生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气费。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以下情形甲方可拒绝安装或者供气:

(1)乙方强行预埋管线,并经检测漏气的;。

(2)乙方拒交超长费用的;。

(3)乙方提出任何不符合规范安装要求的;。

(4)乙方私拉乱接的;。

(5)请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安装的;。

2、依照有关规定,甲方可对乙方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乙方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3、监督乙方在开户申请表约定的用气数量、性质使用燃气。有权制止乙方超量、超范围使用燃气。

4、若发生突发性的事故,甲方有权临时关闭气源进行抢修,事先可不通知用户。

5、有权要求乙方擅自对室内燃气设施移动后无条件进行整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对于不听劝告或者危及天然气设施使用安全的,甲方有权采取中断供气措施,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十堰市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安装过程中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技术人员,按照双方共同确定的安装路线走向以及气表的安装方式等,确保安装顺利进行。

2、乙方不得在室内私自预埋管线(严格禁止将管线埋入客厅及卧室内),装修前可向甲方申请,由甲方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安装,因不按安全规范使用预埋管线而造成的安全、经济、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4、监督甲方按协议约定的用气数量和质量为乙方提供燃气。

5、乙方不得盗用燃气,不得擅自安装、拆除、改装、迁移燃气管道设施以及其它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6、若乙方在市场购买劣质燃气器具和不按规定使用天然气造成事故发生应自行承担经济责任,给甲方供气设施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和法律责任。

7、乙方必须自觉遵守燃气管理法律法规,按用户安全使用规则使用天然气,不私搭乱接燃气管道,不封闭气表及管道,不随意损坏管道及设施;不做有可能危及燃气管网安全的事,否则,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均与甲方无关,必要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8、乙方不得私自扩大用气范围和改变供气类别、转供其他用户及私自接管或一户多用。

9、乙方外出或长期不使用天然气,请到甲方客服中心处办理报停手续,若需再使用可申请办理开通手续,经甲方检查确无安全隐患后再使用,否则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后果一切自行承担。

10、乙方在使用天然气过程中若发现有异常情况,请及时与甲方联系,以便甲方及时维修。咨询电话:_______________;维修抢险电话:_______________。

11、乙方有义务接受并配合甲方的不定期入户安全检查,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必须限期落实。

四、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同意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燃气使用承诺书

为了维持正常生产作业秩序,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我单位根据开发区安监部门要求,针对使用燃气的各用户(单位),需做出以下承诺。

1、用户不得使用不合格燃气器具。

2、管线、阀门、灶具等设施做到无破损、无漏气、无损坏安全可靠灵活好用。灶具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定期对灶具周围油脂污垢进行清理。

3、灶具软管不得超过2米。灶前不得隔墙安装,软管使用年限不得超过2年。

4、我单位检查必须积极配合,如有安全隐患,因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按照相关部门规定进行隐患整改,整改完毕后方可使用。

5、如因不规范使用燃气导致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其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诺人员(单位)自行承担。

承诺人或单位(盖章):

燃气使用管理制度

为确保食堂燃气使用安全,根据管理条例要求和使用规范,特别制定食堂燃气使用管理制度:。

1.加强食堂燃气管理的领导,成立燃气安全检查小组,随时不定期检查,并作登记。

2.食堂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安全使用燃气的重要性,强化责任意识。

3.非食堂人员不得开关燃气阀门。

4.食堂燃气由专人负责开关阀门,开燃气前必须检查燃气管道再开燃气阀门,不用时、下班前必须关闭燃气阀门,做到责任到人。

5.负责开关燃气责任人一定要严格把关并做好登记记录工作。

6.严格按照要求,做到通风良好,并有灭火设备装置。

燃气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

第三条燃气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并将燃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

第八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能源规划,结合全国燃气资源总量平衡情况,组织编制全国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能源规划以及上一级燃气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条燃气发展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燃气气源、燃气种类、燃气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燃气设施建设用地、燃气设施保护范围、燃气供应保障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等。

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燃气发展规划的要求,加大对燃气设施建设的投入,并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燃气设施。

第十一条进行新区建设、旧区改造,应当按照城乡规划和燃气发展规划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

对燃气发展规划范围内的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选址意见书时,应当就燃气设施建设是否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征求燃气管理部门的意见;不需要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就燃气设施建设是否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征求燃气管理部门的意见。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情况报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组织编制燃气应急预案,采取综合措施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

燃气应急预案应当明确燃气应急气源和种类、应急供应方式、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燃气供求状况实施监测、预测和预警。

第十三条燃气供应严重短缺、供应中断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动用储备、紧急调度等应急措施,燃气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承担相关应急任务。

第十四条政府投资建设的燃气设施,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择燃气经营者。

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的燃气设施,投资方可以自行经营,也可以另行选择燃气经营者。

第十五条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凭燃气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禁止个人从事管道燃气经营活动。

个人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的,应当遵守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燃气经营者应当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节约用气,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燃气经营者应当公示业务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服务热线等信息,并按照国家燃气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第十八条燃气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

(二)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

(三)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或者未经审批擅自停业或者歇业;

(四)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

(六)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务;

(七)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

(九)冒用其他企业名称或者标识从事燃气经营、服务活动。

第十九条管道燃气经营者对其供气范围内的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

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供气、用气合同的约定,对单位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二十条管道燃气经营者因施工、检修等原因需要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的,应当将作业时间和影响区域提前48小时予以公告或者书面通知燃气用户,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恢复正常供气;因突发事件影响供气的,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通知燃气用户。

燃气经营者停业、歇业的,应当事先对其供气范围内的燃气用户的正常用气作出妥善安排,并在90个工作日前向所在地燃气管理部门报告,经批准方可停业、歇业。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燃气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燃气用户的正常用气:

(一)管道燃气经营者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未及时恢复正常供气的;

(二)管道燃气经营者因突发事件影响供气未采取紧急措施的;

(三)燃气经营者擅自停业、歇业的;

(四)燃气管理部门依法撤回、撤销、注销、吊销燃气经营许可的。

第二十二条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燃气质量检测制度,确保所供应的燃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燃气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对燃气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燃气销售价格,应当根据购气成本、经营成本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和调整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应当征求管道燃气用户、管道燃气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通过道路、水路、铁路运输燃气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规定以及国务院交通运输部门、国务院铁路部门的有关规定;通过道路或者水路运输燃气的`,还应当分别依照有关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或者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

第二十五条燃气经营者应当对其从事瓶装燃气送气服务的人员和车辆加强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从事瓶装燃气充装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有关气瓶充装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燃气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燃气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促进燃气经营者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

第二十七条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并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燃气费用。

单位燃气用户还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第二十八条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

(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

(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六)盗用燃气;

(七)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

第二十九条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燃气经营者进行查询,燃气经营者应当自收到查询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第三十条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实施作业。

第三十一条燃气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种类和气质成分等信息。

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单位应当在燃气燃烧器具上明确标识所适应的燃气种类。

第三十二条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单位、销售单位应当设立或者委托设立售后服务站点,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负责售后的安装、维修服务。

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划定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一)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二)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

(三)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

(四)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

(五)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燃气使用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食堂的安全用电管理,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各食堂负责人对安全用电负有直接管理的责任。

3、各食堂的电气设备、电路的拆装、检查、维修必须由电工进行。严禁食堂、个人私拉乱接和超负荷运行。

4、各食堂的所有电气设备都必须装有漏电保护装置。防止由漏电引起的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

5、凡对原有电路、设施改造或新增电器、电路等设施,实行申报、审批手续,须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实施。

6、在日常工作中要按各类电器、机械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在清洗机械设备前(如肉丝、肉片、肉浆机等)应先切断电源,再进行清洗;在搞卫生、冲洗环境时要注意避让电线、插座、电动机及其他电器设备、设施,防止漏电或损坏。

7、食堂电气工作人员,在带电操作时要注意自身安全,要认真查验所使用的工具,人体与周围物件及地面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带电作业时间不宜过长。日常工作要按电工操作规程进行。

9、对违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的食堂或个人,学校签发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限期按要求整改。

10、违反本规定引发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食堂或个人将担负应有的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

1、为了加强食堂、餐厅燃气管理,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燃气,是指煤气、液化气、气化柴油、天燃气等燃料。

3、食堂使用燃气设备,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燃气安全工作。炊事人员必须经培训后方能上岗操作,其他人员严禁使用燃气设备。

4、食堂使用燃气设备必须用专人管理(一般为安全员),做到主任把关、专人负责、人人重视、严加防范,防止事故的发生。

5、凡使用燃气的场所,必须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并做到勤于保养器材,定时更换药剂。

6、用气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点火做到火等气,使用时做到人不离,停用时做到随手关阀;平时注意对灶具设备和管道的检查和保养,发现故障要及时上报,严禁自行拆卸。

7、安全员上班开总阀前应检查设备是否完好,管道有无气体泄漏,下班前应检查阀门是否关闭,平时应检查场所是否通风。

8、发生火灾事故,食堂主任应果断采取措施。首先切断电源,关闭气源,组织抢救,同时打电话向119报警,并及时报告各中心,保护好现场。

9、各食堂应节约用气,对用气统计要积累资料,分析用气情况,采取措施,减少损耗。

燃气使用承诺书

为了维持正常生产作业秩序,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我单位根据开发区安监部门要求,针对使用燃气的.各用户(单位),需做出以下承诺。

1、用户不得使用不合格燃气器具。

2、管线、阀门、灶具等设施做到无破损、无漏气、无损坏安全可靠灵活好用。灶具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定期对灶具周围油脂污垢进行清理。

3、灶具软管不得超过2米。灶前不得隔墙安装,软管使用年限不得超过2年。

4、我单位检查必须积极配合,如有安全隐患,因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按照相关部门规定进行隐患整改,整改完毕后方可使用。

5、如因不规范使用燃气导致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其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诺人员(单位)自行承担。

承诺人或单位(盖章):xx。

xx年xx月xx日。

安全使用燃气心得体会

燃气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能源之一,无论是煮饭、取暖还是洗澡,燃气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然而,由于燃气的特殊性质,不当使用或操作可能会引发灾难性的后果。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加强对燃气的安全使用意识,掌握正确使用方法,确保自己和家人的安全。在此,我将分享一些我在使用燃气过程中的心得和体会。

第一段:了解燃气的基本知识。

在使用燃气之前,我们首先要了解燃气的基本知识。燃气是一种可燃气体,主要由甲烷组成,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了解这一点,我们就明白了燃气的一些风险,并能正确应对。此外,我们还要知道燃气的具体使用方法和操作细节,比如燃气阀门的开启和关闭、燃气灶具和燃气热水器的操作方法等,这样才能更加安全地使用燃气。

安装和使用燃气设备是燃气使用过程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在安装过程中,我们需要将燃气设备安装在通风良好的区域,确保有充足的空气流通。同时,要确保燃气管道安装牢固、严密,杜绝燃气泄漏的可能。在使用过程中,我们要定期检查燃气设备的安全性能,如燃气灶具的点火器、阀门是否正常等,如果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

第三段:正确处理燃气故障和泄漏。

燃气故障和泄漏是燃气使用中较为常见的问题,若处理不当可能导致严重后果。一旦出现燃气泄漏,我们首先要保持冷静,并立即采取应对措施。首先,关闭室内明火和燃气设备,阻断火源。然后,迅速打开门窗通风,排除室内燃气。最后,及时报警或联系燃气公司,寻求专业人员的帮助。此外,当我们发现燃气设备出现故障时,也应及时通知燃气公司进行维修,切勿擅自拆卸或修理。

第四段:安全用气的生活习惯。

安全用气不仅仅是一个临时的行为,它应该成为我们的生活习惯。首先,我们要养成定期检查燃气设备的习惯,如燃气灶具的清洁和维护,防止堵塞和泄漏;其次,要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及时打开门窗通风,排除室内的燃气;此外,煮饭、取暖和洗澡时,要时刻保持警惕,不留意就离开使用的燃气设备,以免发生意外。

安全使用燃气不仅仅是我们个人的责任,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倡导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呼吁更多人关注和重视燃气的安全问题。可以通过社区宣传活动、家庭讲座等方式向大家普及燃气的基本知识和安全使用方法,提高整个社会的燃气安全意识。同时,政府和相关单位也应当加强对燃气的监管和管理,确保燃气供应的安全可靠。

总结:

燃气的安全使用关乎每个人的生命安全,我们不能掉以轻心。通过了解燃气的基本知识、注意安装和使用燃气设备的注意事项、正确处理燃气故障和泄漏、养成安全用气的生活习惯,并倡导安全使用燃气的意识,我们可以最大程度地预防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自己和家人的安全。

燃气使用安全的承诺书

一、天然气的基本特性。

1、天然气是以甲烷为主的混合气体,低热值为35.6兆焦/标立方米,具有高效、清洁的特点,天然气和其它燃气一样,燃烧后会产生废气,如果排放不畅,积聚在室内,容易引起窒息或中毒事故。

2、天然气的火灾危险性。

a)易扩散性:指燃气扩散能力强,火势蔓延快;

b)易燃烧性:指最小点火能力低,火焰传播速度快;

c)易爆炸性:天然气与空气混合后,当混合气中天然气占有5%-15%体积。

时,就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到火种(包括明火,静电火花)将发生爆炸。

二、燃烧1立方米天然气、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需要空气量的比较。

燃烧1m3天然气需要的理论空气量是9.64m3,产生烟气量为10.52m3。正常燃烧时烟气中含有水蒸气和二氧化碳,但当因缺氧而处于不完全燃烧状态时,烟气中将含有使人致命的一氧化碳气体。

三、一氧化碳气体的危害性。

室内空气中含有0.1%的一氧化碳,人吸入1小时左右就会出现中毒症状,空气中若含有0.2%的一氧化碳,人呼吸2-3分钟后便会失去知觉,含量达0.4%时,会使人迅速死亡。

第二部分:安全使用燃气常识一、为什么不准在有天然气设备的室内睡觉?

在装有燃气设备的室内和厨房,不应当作卧室使用,因为燃气设备有可能发生泄气现象,当空气中燃气含量达到一定浓度时,能够使人窒息。

二、为什么不准私拆、私迁、私改燃气设备?

燃气设备严禁私拆、私迁、私改、因为私拆、私迁、私改容易造成燃气管道和设施泄漏,从而引发爆燃等事故,需要拆、迁、改的用户,请到燃气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三、为什么不准在燃气管线上建造房屋和搭建临时建筑?

在燃气管道上建造房屋或乱搭棚屋,会增加燃气管道上方的负荷,管道在外加压力作用下容易发生变形和泄漏,泄漏后的燃气会窜入下水道、地下密闭的空间,遇明火极易发生爆炸事故。

四、为什么不能在燃气管道上拉绳子,挂物品?

在燃气管道上拉绳,挂物品很容易造成燃气管道及设施移位、断裂漏气,从而引发燃气爆炸事故。

五、为什么不能在厨房内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不准在厨房内存放汽油、煤油、易燃易爆等物品,不准在使用燃气的厨房内同时使用其它燃料源,如:煤炉、液化气设施等,因为在燃气使用过程中很容易引燃易燃易爆物品,引起火灾事故。

六、为什么不准将燃气管道和燃气设施敷设在墙体和密闭的橱柜内?

如将燃气管道和设施敷设在墙体和密闭的橱柜内,会给今后的修理和维护带来困难;如果发生漏气,很容易在橱柜内聚集,遇明火而发生爆炸事故。

七、为什么要定期对燃气器具连接软管进安全检查?

因为橡胶软管长时间使用后会发生老化,并出现龟裂,不定期检查很容易发生燃气泄漏事故,通常胶管应每年更换一次(建议使用不锈钢波纹管或镀锌管)。

八、为什么使用燃气时要有人看管?

在使用燃气时,应该有人照看,随时注意燃烧的情况,避免汤水沸溢出来,浇灭火焰,或者火小被风吹灭,造成燃气泄漏,发生爆炸事故。

九、为什么不准用明火查漏?

用户发现燃气泄漏,只能用肥皂水查漏,严禁使用明火查漏,因为明火查漏,会点燃泄漏的燃气,发生人员烧伤或爆炸事故。

第三部分:发生漏气和事故应采取的措施一、室内发现漏气怎么办?1、打开门窗,保持室内通风。

2、关闭总阀,疏散室内人员。3、杜绝火种,禁止启闭室内电器开关和使用手机等通信工具。

4、到户外安全的地方拔打报修电话(室内打电话或手机会产生静电火花),以防发生意外。

二、室外燃气管道发生泄漏如何处理?

置。

燃气使用不当,造成中毒的症状及处理:

1、轻微中毒:像重感冒一样,流鼻涕、眼泪,头昏,太阳穴发胀。此时患者应立即离开室内,到室外呼吸新鲜空气,即能恢复。

2、中度中毒:四肢麻木,无力,呕吐,眼球胀痛,恶心,坐卧不安。此时应立即将患者送医院抢救。

3、严重中毒:昏迷,呼吸困难,休克。此时应立即对患者进行人工呼吸,马上送医院抢救,否则时间一长可能因缺氧而窒息死亡。

第四部分:燃气灶具的安装使用及维护一、燃气器具的选购。

1、由于不同种类的燃气其燃烧特性各不相同,选购燃气器具除了要有严格的气密性和较高的热效率外,还应注意所选购的燃气器具必须与当地气源相适配,天然气、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需选用不同的燃气器具。

二、灶具的安装。

1、灶具必须委托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应资质的从业人员进行安装。

2、气表、灶具都具有固定位置,为了安全用气,严禁随意移动,更不能将灶具移在气表下方,两者水平距离必须大于300mm,以免气表受热而损坏。连接燃气灶具的胶皮管长度过长,经常移动,容易破损漏气,发生事故,同时压力损失也大,因此不能过长。

3、安装燃气灶具要考虑使用方便,两侧均有通道,灶具应水平放在非可燃性材料制作的灶台上。灶台不宜太高,一般以600-700mm为宜。同时灶具应放在避风的地方,不要让穿堂风直吹灶具。当灶具同软管连接时,软管接头处应切实牢固。

三、灶具的使用1、点火。

点火前应首先检查厨房内有无燃气异味,同时打开门窗,使厨房通风良好,检查灶前开关是否关闭。对于具有自动点火装置的灶具,按厂家规定进行操作。如一次点火不成功,应关闭灶具的开关,待气味扩散后,再进行第二次点火。

对于无自动点火装置的灶具,应按下述方法进行操作:

a)先点火后开气原则。即先打开点火棒,待点火棒出现火星后,再按开启的方向打开灶具的开关,如先开气再点火,容易产生燃气聚集,引起爆炸事故,如一次点火未能成功,应立即关闭灶具的开关,待灶前聚集的.燃气消去后重新点火。

b)根据火焰状况调节风门,防止回火和脱火现象的发生。当空气量不足时,火焰长而发黄;空气过量时,火焰短并发生跳跃;空气适量时,火焰分两层,内焰呈蓝色,轮廓清楚,外焰呈淡蓝色,尖端略呈圆形,火头短而有力为最佳。

c)使用燃气不能离人,必须做到人走火灭。

2、熄火:a)短时熄火时,只要关闭灶前开关即可,

b)较长时间不用火(如三餐之间和夜晚),应将灶前开关和户内总阀关闭,注意将厨房的窗子打开,保持通风。

四、灶具的维护。

灶面要保持清洁,经常清洗。灶的火孔容易被饭汁、汤汁等杂物堵塞,要定期清理火盖,并用细铁丝疏通火眼,使燃气通畅,若出现漏气或零件损坏,应及时和灶具生产厂商或燃气公司联系维修。

第五部分:热水器的安装使用及维护〈一〉热水器的安装。

1、热水器必须委托有资格的专业单位和人员安装(用户不得自己随意安装,因为如果安装不当,很容易造成燃气事故)。

2、热水器必须装在浴室外,严禁安装在浴室内,避免使用过程中发生缺氧中毒事故。

3、严禁安装使用国家禁止生产和销售的直排式热水器。

a)使用热水器时应打开门窗,确保室内通风,当有多人在连续使用时,特别要注意室内的通风,因为热水器燃烧需消耗大量的氧气,如室内通风不畅,很容易发主窒息和中毒事故。

b)绝对不可以在热水器未熄灭的情况下离家外出或就寝。

c)禁止在热水器集烟罩附近放置易燃物品。

〈三〉热水器的维护。

1、热水器使用一段时间后应定期(一般半年左右)进行检查清扫,以保证热水器正常工作,经常观察火焰情况,火焰由蓝色变成黄色或冒黑烟,应通知具有维修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维护、清扫。

2、定期检查热水器排烟通道是否通畅,防止烟道脱落和被异物堵塞,使燃烧后的废气不能排出,而造成人员中毒事故。

第六部分:厨房装修注意事项。

不得将燃气管道及阀门砌入墙内和地面,若将燃气表设置在橱柜内,应在橱柜上做百页门或通气孔,保持柜内空气流通。

第七部分:燃气器具的判废标准。

根据国家家用燃气器具安全管理规定,燃具从售出当日起,人工煤气热水器的判废年限应为6年,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热水器判废年限应为8年。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应为8年。

天然气有关安全知识问答问:天然气的成分?

答:、天然气以甲烷(ch4)为主要成分的气体混合物。甲烷含量占95%以上,另外含有少量的乙烷、丁烷等烷烃以及二氧化碳、氧、氮、硫化氢、水份等。天然气一般无色,比较轻。

3、有毒――天然气中含有微量的硫化氢,对人体健康有一定的危害;

问:使用天然气的厨房应注意哪些问题?答:1、使用天然气的厨房高度不低于2.2米;建筑材料应耐火,并且严禁使用可燃烧材料装饰;厨房应有门与其他房间隔开,还应设有通室外的门窗,保持良好通风。

2、使用天然气的厨房内,严禁堆放木柴、纸屑、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3、使用天然气的厨房,严禁当成卧室使用,不准住人,也就是说,住人的房间,严禁使用天然气,以防泄露窒息或中毒。

4、使用天然气的厨房,严禁使用第二火源(如蜂窝煤、煤油气化炉等)。以防漏气发生火灾。

5、每天三餐饭做完后应立即关闭灶具阀门。在睡觉前,外出前或用完后,应对燃气灶具开关、表截断阀进行仔细检查,并关闭计量表后阀。如长期外出,应将天然气计量表前后阀关闭。

问:天然气燃烧不好怎么办?答:天然气完全燃烧时,火焰呈清晰的蓝紫色。如果燃烧时呈黄火焰,可能是进风量小,应将风门调大;如果燃烧时出现脱火,可能是进风量太大,应将风门调小,如果出现回火,应关闭灶具,再重新点火。

应注意:挡您按上述方法调节仍达不到理想状态,这可能是你的灶具出现了问题,请及时与您所在区域的煤气公司服务站联系,派人进行检查问: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有哪几种?怎么使用?应注意什么?答:1、家用快速热水器的种类可分为:人工煤气热水器、天然气热水器、液化石油气热水器、沼气热水器和通用型热水器(适用与两种以上燃气),按排气方式可分为:直接排气、烟道式和平衡式热水器;按控制方式分为:前制式和后制式热水器。

2、需要安装热水器的用户,必须到煤气公司办理手续,不得自行安装。

3、选用的热水器,必须符合国家gb6932-------86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标准。热水器铭牌规定使用得燃气,必须与之相符。

4、热水器必须安装在通风良好得厨房或单独房间内,当不具备条件也可以安装在通风良好得过道内,严禁安装在卧室、浴室或厕所内使用。当浴室或厕所得副窗与安装热水器得房间相通时,请将副窗封死,最好安装换气扇,在使用时,启动换气扇,保持浴室或厕所空气流通,让水蒸气等废气排出;同时请注意:一定要打开厨房通往室外得窗户。以免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5、安装热水器得房间,高度要大于2.5米,其房间容积不少于18立方米,但可根据房间得通风状况,酌情处理。

6、安装直排式热水器得房间,必须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房间上部应有直通室外的排风扇或百叶窗,下部应设有面积不小于0.02平方米百叶窗或在门上与地面之间留有高度不小于30毫米的间隙。

7、烟道式热水器必须安装烟道和防倒风装置,烟道抽力不小于3000帕。(无仪器可用纸条和发烟物检查);安装烟道式热水器的房间,必须有良好的自然通风,门下部应设有面积部小于0.02平方米百叶窗或在门上与地面之间留有高度不小于30毫米的间隙。

8、首先将小火燃烧器(长明火)点燃后,才能开启进水阀,点燃主燃烧器,如果在点燃长明火之前,将进水阀打开,就会发生燃气泄露,所以,在点火时,会产生爆炸声响,如果时间过长,就容易引起爆炸事故。

9、在间断使用时,关闭进水阀时,人部要站在喷淋下,以免烫伤。

10、使用热水器时,必须严格按热水器使用说明和有关安全用气规定进行操作,洗浴时间不宜超过20分钟,并保持浴室良好通风,严禁同时使用耗氧燃具取暖。

11、使用后制式热器,其热水出口与热水阀之间宜采用硬接,在部使用时,请关闭阀门。

12、当关闭热水器的热水阀门后,如主燃烧器仍有火焰燃烧时,应迅速关闭燃气阀门,停止使用及时修理、漏水时,应停止使用,上述异常情况,都应及时通知所在煤气服务站修理,严禁私自拆卸修理。13、每年对热水器进行维护保养,严格按热水器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问:哪些地方容易漏气?

答:1、阀门、气表、灶具与天然气管道的接头处;连接灶具胶管的两端接头等;

3、管道或气表本身生锈穿孔;胶管因年久老化,出现裂纹等。

问:发现漏气怎么办?

答:当你在厨房闻到有臭鸡蛋味(天然气中硫化氢的特殊气味)时,就应该意识到可能时系统漏气了!此时千万不要点火,而且要禁止一切可能的产生火花的行动,如开关电灯,抽烟等。你应迅速打开门窗,让空气流通,降低天然气浓度。然后,再仔细检查漏气处,安全而且可靠的方法是用肥皂水检查漏气,即在容易漏气的地方,逐一涂抹肥皂水,发现冒泡即味漏气点。

请切记,切不可用明火直接检漏。如果漏气严重,应立即关闭燃气总阀门,立即报告煤气公司服务站,派人进行维修。

问:为什么不能私自拆、装和修理天然气设施?

答:因为燃气具有易燃、易爆的性质,安全技术要求很高,如私自盲目修理、拆卸,很容易造成燃烧、爆炸事故。

问:发生天然气中毒怎么办?答:所谓天然气中毒,一般都是由于室内空气不流通,燃气燃烧不好时产生的一氧化碳吸入体内而发生中毒事件(其症状时:头昏、头痛、恶心、呕吐、神志昏迷等),应立即关闭燃气用具,打开门窗通风换气,同时将中毒者抬到空气新鲜的地方,进行人工呼吸,严重者立即送医院。

问:万一发生火灾怎么办?答:如万一发生火灾,首先必须设法关闭气源阀门,切断阀门,然后,在组织人员灭火,抢救。

(一)三先三后:

先点火后开气;先灭火后出去;先检查后休息。

(二)八不准:

1、没有炉子不能点火;房体暴漏有易燃材料不准点火;没有专人负责不准点火;管道、阀门、炉具有漏气不准点火;燃气管道支干线阀门不随意开关;睡觉时不点火;不准私自更换或加大火嘴;不准烤易燃品。

(三)两紧一通:胶管两端接头要扎紧,阀门要关紧,烟道要通。

燃气使用安全的承诺书

因为燃气和空气混合后,会产生爆炸性混合气体。当气体浓度达到爆炸下限时,遇到火源(点火能量通常都非常小)就发生爆炸,后果非常严重(一公斤液化气汽化后的爆炸力相当于四到十公斤tnt炸药的爆炸力)。在平时使用时,如果闻到燃气的味道(城市管道燃气一般都加气味剂),要先打开门窗,检查阀门、管线接头软管、灶具等处有无松动、渗漏、脱落等情况。检查管线阀门漏气时严禁用明火试漏,可以在检查处涂肥皂水看有无气泡。如果在夜里你突然闻到了很浓的燃气的味道,这时,不能开关电灯,也不能打电话、打手电、划火柴、打手机、开打火机等,这是很危险的,有可能引起爆炸。要迅速打开门窗,找到泄漏点并采取措施关闭阀门,如果阀门坏了无法关闭,应通知邻居迅速离开并关闭总阀门。

二、正确选择灶具。

不同的燃气适用不同的灶具,液化气、沼气、城市煤气、天然气的对应的灶具炉盘的气孔直径的区别是很大的,液化气的压力比城市煤气、天然气管道的.压力大,为了能充分燃烧,液化气炉盘气孔的直径就小,沼气管的压力最小,所以气孔直径就越粗。如果选择错误,就会出现不能充分燃烧冒黑烟无法调节、火苗小供气不足,甚至呼呼响无法点燃的不匹配情况。容易出现事故异常。不允许使用超期的、未经检验的、变形的、翻新的液化气罐。经常检查减压阀是否正常好用。

(1)使用燃器具前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按要求正确操作。

(2)注意保持空气流通:管道燃气完全燃烧时,需消耗大量的空气,应保持厨房、浴室、燃具周围良好的通风状态。

(3)燃具开启后要注意:拧开燃具开关后,要确定燃具已经打着火方可离开。因为如果燃具失灵,没点着火,而燃具开关一直开着,会造成煤气泄漏。打不着火时要注意,如果连续三次都没能打着火,应停顿一会儿,确定煤气消散后,再重新打火。因为燃具虽然未点着火,但煤气已多次释放,遇到明火极易爆炸。使用热水器尤其要注意这个问题。

(4)使用过程中要注意:切勿在无人照看的情况下使用燃具。汤、粥、牛奶、面条等烹煮时容易溢出的食物,一定要多加照看,以免溢出的汤水淋熄炉火,造成煤气泄漏。

(5)用气结束时要注意:应养成“人走火熄”的好习惯。使用完毕、睡觉前、外出时,应检查是否关好煤气开关。关煤气是指:关闭燃具开关、旋塞阀、球阀。平时应关闭旋塞阀、燃具开关。如果离家外出时间较长,应关闭煤气表前的球阀,彻底切断煤气。

(6)使用煤气胶管应注意:经常检查和清洁胶管,发现老化、龟裂、烤焦、鼠虫啮咬痕迹,应立即更换。建议正常情况下,2年更换一次胶管;煤气胶管的长度,不能超过2米;胶管不要靠近炉面,以免被火焰烧烤;胶管不要穿越墙体、门窗;不要压、折胶管,以免造成堵赛,影响连续供气;胶管与燃具、管道的接口处,请用管卡扎紧,防止脱落漏气;燃气热水器禁止安装在浴室内。

(7)简单查漏方法:容易漏气的地方有胶管、接口、煤气表、阀门。

当怀疑有煤气泄漏时,可用以下方法简单查漏:

1)肥皂液查漏。

任选肥皂、洗衣粉、洗涤精三者之一,加水制成肥皂液,涂抹在燃具、胶管、旋塞阀、煤气表、球阀,尤其是接口处,有气泡鼓气的部位就是漏点。

2)眼看、耳听、手摸、鼻闻配合查漏,严禁用明火查漏。

四、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1)燃气泄漏应急措施。

保持冷静,采取以下措施:

1)切断气源。

立即关闭燃具开关,灶前用气管旋塞阀、及燃气表前球阀。

2)勿动电器。

严禁触动任何的电器开关,因为打开和关闭任何电器(如电灯、电扇、排风扇,抽油烟机、空调、电闸、有线与无线电话、门铃、冰箱等),都可能产生微小电火花,导致爆炸。

3)疏散人员。

迅速疏散家人、邻居,阻止无关人员靠近。

4)打开门窗。

让空气流通,以便煤气散发。

5)电话报警。

在没有煤气泄漏的地方,向燃气公司报修中心报险,或打电话110报警。

(2)燃气着火应急措施。

请保持冷静,采取以下措施:

1)切断气源。

切记“断气即断火”,应立即关闭阀门。如果旋塞阀、球阀附近有火焰,可用湿毛巾、湿衣物包手,尽量关闭阀门。

2)尽量灭火。

用灭火器、湿棉被等扑打火焰根部灭火。

3)疏散人员。

迅速疏散家人、邻居、阻止无关人员靠近。

4)电话报警。

在没有煤气泄漏的地方,拨打119报警,并向燃气公司报修中心报险,

(3)燃气中毒应急措施。

保持冷静,采取以下措施:

1)迅速转移到空气流通处。

2)现场抢救:

轻微中毒:感到头晕、恶心,可让其先饮用糖水、牛奶解毒。

中毒较深者:昏迷、脸色变粉红,立即输氧(如人工呼吸),同时注意保温,不要让中毒者感到寒冷,保持体内热量。中毒者丧失知觉,往往会出现呕吐,要将其头部侧放,以免吐出的东西吸入肺内,引起窒息。

3)拨打120电话报警,或迅速送往医院。无论中毒较轻或严重,都应送医院(最好送具有高压氧舱的医院)。

燃气供应使用合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用气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方与用气方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风险告知:关于合同主体是个很关键的部分。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来签合同的话是最好的,省了很多步骤,而如果是代理人来签合同的话,那就要看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行为能力、是否是表见代理。其他问题一般只要注意是否合法就行,主要的营业执照是否通过年审。

第一条 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方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为_________;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为_________;燃气供应站的地址为_________。

(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

(三)用气性质为_________。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_________立方米/年(吨/年);_________立方米/月(吨/月);_________立方米/日(吨/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_________。

第二条 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

1。供气方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_________设施,向用气方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时止;或者_________。

(二)供气质量。

1。供气方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然气sy7514;人工煤气gb13612;液化气gblll74标准。

2。根据用气方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_________。

3。供气方保证在_________前气压大于等于_________千(兆)帕。

第三条 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一)供气方根据用气方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_________政府_________(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然气_____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气_____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_________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_________燃气计量表;_________ic卡燃气计量;_________衡;或者_________。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供用燃气的计量:供需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方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_________为依据结算。

3。结算方式:用气方于每月_________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方供应站交费;采取_________方式交费;供气方到用气场所收费。

第四条 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_________。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方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方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方维护管理。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供气方权利义务。

1。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方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方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2。监督用气方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方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3。用气方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方收取滞纳金。

4。用气方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供气方有权中断供气。

5。供气方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方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气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方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方。

6。所供燃气达到国家和_________市规定的气体质量和压力标准。

7。按照国家和_________市规定的计量和气价标准计量收费。

8。正常情况下要按照有关规定保证钢瓶每四年检修一次,再后一次检验是三年,若遇特殊情况钢瓶在检验期未到或烂得厉害进行强制报废或检验。

9。及时做好压力表及管道保养与维修。

10。供气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重要的燃气设施所在地设置统一、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专职人员进行巡回检查。

11。制订、执行燃气设施和器具的安全使用、报修、报检制度,对用气方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12。用气方应当按时交纳气费。逾期不交的,供气方可以从逾期之日向不交纳气费的用气方收取应交燃气费的3‰-1%的滞纳金;情节严重的,可以中止对其供气。

(二)用气方权利义务。

1。监督供气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方提供燃气。

2。有权要求供气方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3。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方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4。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5。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6。未经供气方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方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

7。不得在户内放气,不得自己维修灶具及气瓶。

8。严禁将液化气残液倒在群众密集的地方,以确保人身安全。

9。用气方未经供气方批准,不得擅自接通管道使用燃气或者改变燃气使用性质、变更地址和名称。

10。用气方应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使用燃气。

11。用气方不得盗用或者转供燃气。

12。用气方不得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加热。

13。用气方不得倒灌瓶装气和倾倒残液。

14。用气方不得擅自改换钢瓶检验标记。

15。用气方以管道燃气为燃料的热水器、空调等设备,必须报经供气方同意,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安装。

16。用气方有权就燃气经营的收费和服务向供气方查询,对不符合收费和服务标准的,可以向其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17。用气方不得在卧室内安装燃气管道设施和使用燃气。

18。用气方不得在安装燃气器具的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者使用明火取暖。

19。用气方不得在安装燃气计量仪表、阀门及燃气蒸发器等燃气设施的专用房内堆物、堆料、住人及使用明火。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供气方的违约责任。

1。供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方供气,应当向用气方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费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气方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方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方,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方受到损失的,供气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方的违约责任。

1。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方支付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用气方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3。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方造成损失的,用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风险告知:明确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出现的所有违约情形,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措施,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的履行应当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第七条 声明及保证。

(一)供气方:

1。供气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供气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供气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供气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供气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用气方:

1。用气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用气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用气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用气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用气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八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供需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一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气方(盖章):_________ 用气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签字):______。

燃气使用安全的承诺书

4、制定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预案;

5、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落实事故处理决定和安全防范措施;

6、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落实整改实施;

9、如实公布企业安全生产信息,接收社会监督。

燃气安全使用制度

1、加强施工的标准化、程序化、制度化,符合公司管理要求,以适应公司工程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工程部所有员工。

3、此规定由工程部与公司共同制定。

1、本部门员工要严格遵守劳动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

2、本部门负责工程部办公场所的清洁卫生。所有的文件、资料要摆放整齐,桌面、地面要保持清洁。每个工作日结束时应将个人桌面收拾干净。

3、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帮助,要用自身言行树立公司形象。

1、工程部在公司领导班子领导下做好施工管理、施工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2、严格按照国家的施工规范、规程、标准、规定,对工程实行质量监督和工程技术管理。

燃气安全使用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我院食堂用气安全管理,排除各种用气隐患,提高食堂生产效率和服务水平,预防火险火灾事故及气体爆炸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燃气管道由供气单位专业人员进行安装,各食堂不得私自改装、新装、拆装天然气管道。如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向供气单位报修。新安装的燃气管道,应经试压、试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条若发现天然气泄漏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关闭气源,通知燃气公司进行处理,不得自行拆修。

第四条用户不可自行改动燃气供气设施,若需对管道及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拆除的,应提出申请,报燃气公司处理。

第五条燃具发生故障后,应请具有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不得自行更换维修。

第六条连接灶具的胶管要使用燃气专用胶管,经常检查,定期调换。燃气专用胶管应每两年更换一次,胶管连接处应使用喉码锁紧,长度不应超过2米,严禁穿墙越室。发现胶管老化龟裂应及时更换。

第七条学院在食堂安装自动熄火保护装置或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产权归属学院,用户(各食堂)应定期安排专人进行检查,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餐饮中心管理人员汇报,委托厂家或燃气公司等专业单位维护、检测。

第八条使用天然气必须保持室内通风良好,燃气管线、燃气表等定期除尘清理。

第九条燃气管道不得作为负重支架或者电器设备的接地导线,以防管道连接处泄漏。

第十条不得在燃气计量仪表、阀门及燃气蒸发器等燃气设施周围堆物、堆料及使用明火。

第十一条用气场所应按照消防法规的要求,配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十二条建立食堂燃气使用及燃气管道巡查制度。各食堂设专人负责定期组织对燃气主管道及各支管道、阀门、燃具灶等设施设备完好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并做好巡视、使用记录,留存台账。

第十三条每周至少两次用肥皂水检查全套天然气管道、阀门接口,发现泄漏立即关好天然气总阀,及时修复或向餐饮中心管理人员汇报,委托天然气公司维修好后才能使用。作好安全检查记录备查。严禁使用明火检查天然气泄漏情况。

第十四条厨房燃气灶具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气灶的基本知识。

第十五条无关人员不得动用灶具,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食堂管理人员,并及时关闭供气总阀门。

第十六条食堂从业人员,特别是燃气炉灶操作人员应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扑灭初期火灾。

第十七条各食堂应健全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指定专人接受供气单位的安全用气知识培训,操作维护人员应熟悉管道燃气基本知识、操作方法和步骤,掌握燃气泄漏的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八条每次操作前操作人员应检查灶具的完好情况,有无漏气情况。发现漏气严禁进行操作,严禁开启电器开关,开启风机和锅灶风机排除残气,应及时报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检修。

第十九条点火前操作人员应开启抽气风机和锅灶风机,检查是否正常运转。员工进入厨房前应打开排风扇,以便清除积沉于室内的天然气。

第二十条点火时,必须执行“火等气”的原则,不可“气等火”,防止因爆燃产生危险,即先点燃引火源,再打开点火器具供气开关,点燃点火器具后,将点器具靠近灶具燃烧器,最后打开燃烧器供气开关,点燃燃烧器。

第二十一条使用后应及时关闭流量表前总阀、用气设施(含燃具)阀门,并确保泄漏报警器等工作正常。每天工作结束后责任人员要检查厨房总供气阀门是否关闭,各灶具阀门是否关闭,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二条当遇意外停气时,必须及时关闭燃器具自身阀门和燃器具前阀门,待供气恢复正常时方可使用。

第二十三条各食堂管理人员经常督促相关责任人员做好灶具的清洁保养工作,及时清除烟罩内的油污,以便确保安全使用灶具。

燃气安全使用制度

一、严禁在无工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等相关证照的情况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燃气作业、使用、检查、隐患整改等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设备、操作、岗位安全技术要求等操作规程、设备使用台帐(包括设备数、设备产权单位、使用起始年限、定期检查记录、用气方式等内容)并严格落实。加强对使用燃气场所的现场检查,及时消除“三违”行为。

三、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要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建立自查记录台帐,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保证从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内容。

四、强化员工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燃气安全知识。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企业对从业人员,特别是操作燃气设备设施的人员要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对新员工进行安全“三级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建立安全培训考核台帐。

五、用气单位应当与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一、作业环境的安全基本要求。

(一)严禁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

(二)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应当建立独立的瓶组气化站,站点防火间距应当不小于18米。

(三)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存瓶总重量在100千克和420千克之间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存瓶总重量大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应当为与其他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的独立建筑。

2、气瓶间高度应当不低于2.2米,内部须加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且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外部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当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置在室外。

3、放置钢瓶、燃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明火。

(五)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进行定期测试并记录,确保处于灵敏有效状态,并按标准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二、使用管道燃气的安全基本要求。

(一)室内明设燃气管道与墙面的净距,当管径小于dn25时,不宜小于30mm;管径在dn25~dn40时,不宜小于50mm;管径等于dn50时,不宜小于60mm;管径大于dn50时,不宜小于90mm。

(二)燃气管道与配电盘、配电箱的水平净距不小于300mm;与接线盒、开关、插座的水平净距不小于150mm。

(三)燃气管道的支承不得设在管件、焊口、螺纹连接口处;立管宜以管卡固定,水平管道转弯处2m以内设固定托架不应少于一处;沿墙、柱、楼板明设的燃气管道应采用支架、管卡或吊卡固定。

(四)商业用气设备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专用房间内,不得安装在易燃易爆物品的堆存处,也不应设置在兼做卧室的警卫室、值班室、人防工程等处。

(五)商业用气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地上密闭房间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2、用气设备应有熄火保护装置;。

3、用气房间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并集中监控;。

4、应设置独立的机械送排放系统,通风量应满足正常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事故通风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不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3次/h。

(六)高层建筑内使用燃气作为燃料时,应采用管道供气。

三、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基本要求。

(一)严禁使用五十公斤以上的压力罐装燃料(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作为烹饪热源。

(二)要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合格的燃气钢瓶,严禁从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充装燃气。不得使用自有、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无使用登记证、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凡在用的一律立即停止使用。

(三)钢瓶与散热器的净距不应小于1m,当散热器设置隔热板时,可减少到0.5m。

(四)灶具与钢瓶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0.5m。

(五)不得将钢瓶内的气体向其他钢瓶倒装或直接由罐车对钢瓶进行充装。

(六)钢瓶必须角阀向上直立放置,严禁卧放和倒立使用。

(七)钢瓶使用环境最高温度不得超过45℃,不要用火烧烤、浇热水等办法加热钢瓶,也不能在阳光下曝晒钢瓶。

(八)不得自行处理钢瓶内的残液。

(九)气相瓶和气液两相瓶必须专瓶专用,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当分开放置或者用防火墙隔开。

(十)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为3年,使用单位应建立使用、更换记录,到期应当立即更换。

(十一)严禁使用掺混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气气瓶。

四、燃气燃烧器具使用的安全基本要求。

(一)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到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并建立使用、更换记录;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二)所使用的燃气燃烧器具应在本市进行品牌备案,使用天然气燃烧器具的应进行气源适配性检测合格。

(三)严禁用明火试漏。

安全使用燃气心得体会

燃气在现代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为我们提供了便利和舒适。然而,我们必须意识到,燃气也存在潜在的危险。为了确保我们的安全,我们需要学会正确、安全地使用燃气。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和经验总结,我从中体会到了一些宝贵的经验,下面我将在这篇文章中与大家分享。

首先,正确的安装和维护是使用燃气的前提。安装燃气设备时,需要选择专业的安装人员进行操作。他们了解相关的安装要求和操作步骤,并能正确地将燃气管道和设备连接。此外,在使用设备的过程中,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如果发现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应及时请专业人士进行修理。

其次,合理使用燃气是关键。首先,我们应该养成随手关燃气的好习惯。当我们不再使用燃气时,应该及时关闭燃气阀门。其次,我们要合理调节和控制燃气的使用量。尽量不要长时间使用大火力和高温度,特别是在没有人看管的情况下。在煮饭和加热的时候,要保持警惕并遵循使用说明,以免煤气超负荷运行。另外,不要忽视燃气的泄漏问题。一旦闻到燃气味道,我们要立即采取措施,打开门窗通风,并尽快关闭燃气和电源,避免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

第三,注意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首先,我们要加强安全意识,不可掉以轻心。安装烟雾报警器和燃气报警器是非常重要的。这些设备能够及时发现有毒气体的泄漏和燃气的积聚,并及时发出警报。同时,我们还要学会使用灭火器和灭火器等灭火设备,以便在火灾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控制与扑灭火源。此外,遇到紧急情况时,要保持冷静,迅速撤离危险区域,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

第四,加强安全培训,提升自我保护能力。我们可以参加燃气安全教育培训,了解燃气的基本知识和应对事故的方法。通过学习和实践,我们可以更好地掌握燃气安全知识和技能,提升自己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此外,我们还可以定期参加应急演练,模拟火灾事故和燃气泄漏等紧急情况,以此来训练和提升我们的应对能力。

最后,加强社会宣传,提高公众的燃气安全意识。政府、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可以通过举办燃气安全宣传活动和讲座,提高公众对燃气安全的重视程度。媒体也可以开展相关专题报道,提供燃气安全方面的知识和信息,引导公众正确的使用燃气。此外,我们还可以利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和普及燃气安全知识,让更多的人知道和掌握相关的使用技巧和应对策略。

综上所述,安全使用燃气是我们每个人都必须要学会的技能。我们要正确安装和维护燃气设备,合理使用燃气,注意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公众的燃气安全意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享受燃气带来的便利和舒适,同时保障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安全。

燃气安全使用制度

1、厨房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气灶的基本知识。

2、每次操作前应检查灶具的完好情况。检查灶具是否有漏气情况,如发现漏气严禁进行操作,严禁开启电器开关,应及时报检修。

3、员工进入厨房前应打开防爆排风扇,以便清除积沉于室内的天然气。

4、点火时,必须执行“火等气”的原则,千万不可“气等火”,即先点燃隐火源,再打开点火器具供气开关,点燃点火器具后,将点器具靠近灶具燃烧器,最后打开燃烧器供气开关,点燃燃烧器。

5、各种灶具开关,必须用手开闭,不准用其他器具敲击开闭。

6、灶具每次用气完毕后,要立即将供气开关关闭,每餐结束后,后厨负责人员要认真检查各供气开关是否关闭好,每天工作结束后要先关闭厨房总供气阀门,再关闭各灶具阀门。

7、经常做好灶具的清洁保养工作及时清除烟罩内的油污,以便确保安全使用灶具。

8、无关人员不得动用灶具,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并及时关闭供气总阀门。

9、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