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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报名的通知(优质18篇)

作者:琴心月

会计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包括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两个重要领域。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几篇优秀的会计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请大家一起来欣赏和学习吧。

岳阳市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考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考生报名时需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电子彩照(彩色证件照),照片格式必须为jpg,比例为210像素(高)×150像素(宽),小于20kb,照片背景必须为红色、蓝色或白色,并能真实、完整、清晰地表现考生外貌(露额、脸、耳,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明显畸变,神情自然大方。考生考试合格后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所用相片必须与本次上传电子彩色证件照一致,否则不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015年下半年我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登陆湖南会计信息网或岳阳市财政局网站上的`链接网址进行报名、缴费、订购考试辅导资料和打印准考证(考生在缴费前需开通网上银行)。

中央和省直在岳单位以及省、部属在岳各大、中专院校考生应选择岳阳市市直报名点进行报名、缴费等工作。

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并承诺信息真实,因个人信息失真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考生必须在2015年10月26日至11月6日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若遗失准考证,考生可在报考所在市州考试前补充打印。全省考试时间定为2015年11月7日至22日。有关考场设置、考试科目及时间等具体信息见考生本人准考证。考生可关注岳阳市财政局网站,知悉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以方便应考。

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我市201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科目定为以下三科: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2、会计基础;

3、会计电算化。

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1小时,三个科目考试时间总计为3小时;三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各科目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生必须一次性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015年下半年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在考生答完全部3个科目考试并交卷后,考试系统自动依据标准答案判断、计算考生考试得分,即时在考生考试电脑上予以显示,考生也可以在2015年12月15日后访问湖南会计信息网查询成绩。

201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采用财政部2014年度修订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和无纸化考试题库。推荐考生使用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学习丛书编委会编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2015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学习丛书》(宜使用正版教材,盗版教材有错漏)和无纸化考试网上在线模拟练习系统,以便熟悉考试内容和考试环境。

按照省物价局《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机考)考试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14〕9号)执行,核定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5元。

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上编排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考试合格后,应按规定登陆湖南会计信息网,填写好个人资料,并持与报名时上传照片一致的本人相片及相关材料,在2016年1月4日至7月3日期间到所属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湖南衡阳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通知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2、会计基础;。

3、会计电算化。

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1小时,三个科目考试时间总计为3小时;三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各科目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生必须一次性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015年下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在考生答完全部3个科目考试并交卷后,考试系统自动依据标准答案判断、计算考生考试得分,即时在考生考试电脑上予以显示,考生也可以在2015年12月15日后访问湖南会计信息网查询成绩。

重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考试等相关通知

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科。

1、2013年7月1日起,之前未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成绩合格单的考生,必须一次同时报考以上三科并在该次考试中三科成绩均达到合格分数线,才能取得成绩合格单。

2、2013年7月1日前,已通过《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其中部分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成绩合格单的考生,未合格的考试科目在2014年12月31日前仍有一次报名参加未合格科目考试的机会。若这次考试仍未合格,以后必须一次报考三科并三科考试同时合格,才能取得成绩合格单。若未合格科目这次考试成绩合格,之前通过的考试科目报名时间到本次考试报名时间不得超过两年,超出两年则成绩无效。

二、考点设置。

按照“相对集中、服务考生、考培分离、管理严格、独立运行”的原则合理布局。全市共设立9个考点:渝中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永川区、合川区、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重庆财政学校(其中:渝中区、九龙坡区考点正加紧建设中,待建设完成验收后,在网上直接对社会开放,承担考试任务)。

三、报名条件。

按《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3号令)执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报名并考试,否则考试成绩无效。

四、报名方式。

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自行登录《重庆会计之家》(http:///)网站首页,进入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要求完成报名和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缴费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

五、报名时间。

2013年下半度共安排两次报名:第一次7月10至20日、第二次10月10至20日。根据目前各考点考生容纳数量,每次报名均采用额满为止方式。报名时间内,报名人数满额后,报名系统即自行关闭,本次报名即告结束。

六、考试时间。

2013年下半年度共安排两期考试:第一期8月20至9月10日、第二期11月1至3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考试(特殊情况除外)。每科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需连续考完当次所有报考科目后,方可离开考场。

七、考场安排。

按照考生自行填报的具体考点,由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软件系统随机自动生成具体考场和考试时间。考生应在本期考试开始前5日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具体考场、考试时间和打印准考证。

八、考试要求。

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凭居民身份证;外籍人士,凭护照)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无第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前20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进行30分钟后方可离开。

考生进入考场,首先进行身份验证,对号入座,将身份证和准考证放置在座位计算机桌右上角待监考人员随时检查,并将随身携带的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在指定处,考试系统将在规定的时间打开、关闭。考生应认真作答,不得违纪违规,爱护考场内设备,如果故意损坏,照价赔偿。

九、违纪违规处理。

全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点、考场,都配备多台高清摄像头,进行不间断摄像。若有替考、作弊、夹带、交头接耳等违纪违规行为,一律按《重庆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十、考试合格。

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确定。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次月10日在《重庆会计之家》网站上公布合格分数线,考生自行在网上查询成绩,成绩合格者自行上网打印合格成绩单。

十一、考试收费。

十二、办理证书。

考试合格者持成绩合格单、第二代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凭居民身份证;外籍人士,凭护照)、学历证到单位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证书;在校学生,到学校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证书。

年抚顺第一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原则,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人员登陆本系统向所在地市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出考试申请。

三、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者,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取消其考试成绩,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撤销其会计从业资格。

四、因违反《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因存在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a类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

b类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珠算。

注:由于考试系统现阶段为试运行阶段,考生只能选择a类考试,暂时无法选择b类考试,考生何时可以选择b类考试,待省财政厅通知。

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执行省物价部门有关规定,现行标准:每科50元。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实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6号令)和《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浙财会字〔2005〕30号),进一步规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根据省财政厅浙财会字〔2005〕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证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对象。

2.持有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启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临时证)的通知》(浙财会字〔2004〕89号)文件规定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临时证)的人员。

二、换证时间。

于2005年9月起至2006年6月底止。集中换证时间为2005年9月至2005年12月底止。2006年7月1日起,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一律作废。

三、换证程序。

1.已注册工作单位的持证人员,按规定如实填写《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申请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本人签名,由单位统一到同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办理换证手续(小型单位的会计人员也可以由会计人员自行办理换证手续),兼职财会人员将兼职情况如实填写。

2.未注册工作单位的持证人员,按规定如实填写《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申请表》,并经本人签名,直接到同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办理换证手续。

3.换证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3)近期同底片1寸免冠证件照2张;

(4)所填写的各项内容如与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同,请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变更后的原件及复印件)。

4、在会计岗位的持证人员,已调换工作单位,但还未办理调转登记的,属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的,需提供新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不属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范围的'还需提供原发证机关开具的转移证明。

我市的换证工作将与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同步进行。在继续教育培训报名时,发放《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换证申请表》,培训结束后由继续教育培训点收齐《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换证申请表》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因学历、职称等变更的相关复印件,经培训点审核后,统一上交到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复审,办理制(换)证手续。

四、换证工作有关政策衔接问题。

1.对未按规定完成每年24课时继续教育培训的持证人员,要求先补继续教育后换证,需到指定地点补足相应课时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换证。

2.对已在会计岗位,没有按规定办理注册和变更手续的持证人员,要求在换证时给予补办。

五、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5〕186号)文件规定,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每本收取工本费20元。

六、换证要求。

东莞市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一)个人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

从2013年下半年起,报考采用“网上报名缴费,考后资格审核”的方式。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三个环节均由考生个人在网上自助完成,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考试通过一个月后到属地会计服务大厅进行资格审核和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

1.报名对象:不参加考前培训的考生。

2.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9月16日至29日。

3.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流程及方法:

(1)网上提交报名资料。考生登录东莞市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59.36.14.50:8080/dgcms/),选择“考试服务”进行报名。考生必须提交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上传相片,姓名、身份证号码、相片等重要信息确认提交后不得修改,由此造成的影响由考生个人负责。

(2)网上缴费。报名缴费统一采用“网上支付”形式,考生务必在报名期间完成网上缴费手续。未在指定日期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无效报名。

(3)网上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东莞市会计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打印。打印时间预计安排在2013年12月份开始,具体以东莞市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的公告通知时间为准。

(4)网上打印报名表。考生报名成功应自行打印报名表并妥善保存,以备考后资格审查所用。报名表还需经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否则不得通过考后资格审核。

(5)现场参加考试。考生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参加考试。如遇身份证失效或遗失的情况,请及时办理有效的临时身份证件代替,其他类型的证件和证明一律无效。

2013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试时间计划安排在2013年12月份开始。具体考试时间请以准考证为准,届时请留意东莞市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公告通知。

(6)查询成绩。考生考试结束交卷时可立即获知考试成绩,考生也可在考试一个月后上网查询分数。鉴于考试系统自动改卷评分,考试后将不提供核查试卷的服务。

(7)资格审核和发放证书。对《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成绩同时合格的考生,须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审核通过方可发放成绩合格证书和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如果考生提供任何失实、无效或对应资格不符等报名资料,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即使考试成绩合格,也以成绩无效处理,不发放合格证书,也不退回考试费用。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报名的通知

下半年江苏南通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时间为8月25日至208月29日,考生可于2014年10月15日起,登陆报名时网站,自行打印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不需盖章。珠算考试时间为10月26日。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及考生应该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下半年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4〕4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访问方式。

所有考生网上报名须访问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统一入口,包括考生报名后期的所有操作。访问方式有三种:

(一)访问江苏省财政厅网站(),点击首页飘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或首页右侧【在线申报】栏目中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即可进入报名网站。

(二)访问报名网址:/cityaccount/。

考生在以上三个网址中任选其一登录报名,登录报名网址首页后,请在首页中选择具体考区,并按照网上报考流程及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自行完成选定考点和考试日期等工作,考生应在网上报名信息填报结束后1小时内完成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方为成功有效,否则网上报名信息自行失效。

报名成功后考生可自行打印报名信息,并请认真核对报名信息表上的相关内容,准考证生成以后考生信息不予修改。

二、考生注册。

2014年8月20日开始,考生可进行网上注册。

三、报名日期

2014年8月25日至2014年8月29日。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2014年10月15日起,登陆报名时网站,自行打印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不需盖章。珠算考试时间为10月26日。

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及考生应该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五、考试收费标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考试费为每科50元,《珠算》考试费为30元。

六、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当认真阅读报名系统中相关文件,报名后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规定。

南通市财政局。

2014年8月12日。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报名的通知

凡根据《关于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专自学考试会计类专业毕业生核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办理过申请手续的考生,请于7月10日到崇文区自学考试办公室领取会计证书。

地址:崇文区广渠门外北三巷甲1号;

联系电话:87774361。

领取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会计。

宁波市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报名缴费成功后应当在3天内再次登录报名系统自行选择考点及考试时间(报考人员允许在同一个考点内选择不同考试时间完成2个科目考试,但2个科目必须一次性选择完毕),逾期不选考点和考试时间的,将由报名系统根据应考人员选定的所在县(市)、区按照就近原则在有空余考位的考点中自动分配。

为了避免应考人员信息输入错误或考试时间考点选择发生错误,在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时,要求应考人员自行操作。

报考人员在办理网上报名时,同一应考人员禁止同时打开2个及以上窗口(或2台及以上电脑)同时办理报名手续。为了确保网上缴费成功率,建议应考人员使用ie浏览器办理报名及网上缴费手续。

多人在同一台电脑办理报名手续时,每次进入报名系统前都必须刷新电脑系统,消除电脑缓存记录,以避免显示错误报名信息。同时每位应考人员报名结束并选择考点考场成功后,必须打印或下载考试通知单,以免因记错考试时间或考试地点而影响考试。

由于报名系统需要按规定要求设置登录密码,提请各位应考人员必须牢记自己设定的登录密码,以确保以后能够顺利重新登陆考试系统。

2013年下半年考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于本期考试全部结束10个工作日后(预计10月下旬左右)通过宁波财税会计之窗网站(http://)公布。2个考试科目同时合格人员,应当于2014年4月30日前按照《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证手续,逾期不办理领证手续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再保留。

报名考务费按宁波市物价局《关于核定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甬价费[2011]57号)核定的标准收取,其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60元/人次,《会计基础与会计电算化》100元/人次。需要考试考务费票据的应考人员,可以在本人考试结束后向所在考点考务办公室申请开具,最迟在全部考试结束一周内申请开具,逾期不再提供考务费票据。

报名时通过网上订购的教材及交付的快递费,不提供收费票据。

宁波市财政局。

2013年5月23日。

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鄂尔多斯考区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从2010月24日起开始发放。

请成绩合格的考生到报名所属地区领取。

一、领取时间:

每周二、三正常上班时间领取。

二、领取地址:

3、报考地区属于旗区考生请到各旗区财政局会计股领取。

1、身份证原件。

2、不属于鄂尔多斯地区户籍的考生须提供报名时填写的鄂尔多斯居住证明或工作单位工作证明原件(在校学生出具学生证原件,以上提供原件必须与报名时所填信息一致,否则不予发证)。

3、考试成绩自公布之日起的6个月内不领取证书的考生,其考试成绩不能再作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依据,视同考生自动放弃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拓展阅读:

一、考生应该在考试开始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证件进入考场,按准考证上的机器号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有效证件放在桌子右上角。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需将所携带的背包、书籍、纸张、笔记、手机(将手机置于关闭状态)等设备存放于指定位置。

三、除必要的演算用笔外,严禁将任何资料、计算器(系统内置)及各类无线通讯工具等带入考场。

四、开考前十分钟,经监考人员提示,考生在登录界面正确输入有效证号、准考证号登录考试系统,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现场拍照后,进入待考状态。因输入信息错误,造成考试无法正常进行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为三科连续顺次考试,科目顺序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每科目答题时长为60分钟(每科目考试时间结束系统将自动收卷),考试总时长为3个小时,各科目考试之间不休息。迟到考生将从第一科目答题时长中扣除迟到时长。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吉林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一)考生违规行为处理政策。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根据《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情节严重者,由省财政厅取消其考试成绩,且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由省财政厅撤销其会计从业资格。同时在吉林省会计网予以公示”。

(二)考试政策。根据《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考生必须同时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三科的考试。其中50周岁以上人员可以选择参加珠算考试,不再参加会计电算化考试,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

(三)考试成绩管理。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一次性通过全部报考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抚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市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通知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三、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者,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取消其考试成绩,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撤销其会计从业资格。

四、因违反《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五、因存在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a类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

b类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珠算。

注:由于考试系统现阶段为试运行阶段,考生只能选择a类考试,暂时无法选择b类考试,考生何时可以选择b类考试,待省财政厅通知。

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执行省物价部门有关规定,现行标准:每科50元。

河南省洛阳市会计证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河南省洛阳市会计报名时间

一、领证时间:自每批次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于每周的周二、周四领取证书,六个月之内不领取证书将视同自动放弃,逾期不再办理。

二、领证地点:“会计资格无纸化考场”(青山区九星电子大楼往南200米――七天酒店底店)领取。

三、领证要求: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一张与报名信息同版的一寸白底彩色照片。(委托他人代领应提供代领人身份证)。

如果报考信息填写是在校生的,请开具在校证明(写明所在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到市财政局会计科1101房间审核后,再到指定领证地点领取证书。

请广大考生,在查询成绩时系统上显示“您的证书已领取”后,再按规定的时间领取证书。

包头市财政局会计科。

2010月13日。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证报名条件

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学位(在校大学生亦可报考)。

中级。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一项条件的.人员:

取得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科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取得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科门类专业双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取得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科门类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学科门类专业博士学历(或学位);

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报考中级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时,还需要提供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省级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3号令)、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财会〔20xx〕3号)和《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浙财会〔20xx〕2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换证)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我省自20xx年1月1日起开始换证。

二、为确保换证工作有序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证日期在20xx年1月1日前的,均应在20xx年12月31日前换证;发证日期在20xx年1月1日之后(含)的',应当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换证。换发的新证有效期自换证之日起计算,6年内有效。

三、换证时,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填写《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登记表》,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

四、换证时,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照片、学历或学位、工作单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等基础信息,以及《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五)、第(六)项内容发生变化的,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相关有效证明办理变更。

五、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生变化,并已到换证期限的,必须先办理换证手续后再办理调转手续。外地调入的已到换证期限而未在调出地办理换证手续的,在办理调入时一并办理换证手续。

六、根据《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持证人员换证时,必须完成以前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凡换证前6年内有未完成年度继续教育的,必须通过浙江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平台补齐后方可换证。

七、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采用二维码防伪技术,各地制证窗口必须配备具备识别和提取二维码信息的扫描枪(仪)。

八、换证时不收取任何费用,各市所需会计从业资格证免费到浙江省财政厅领取;各县(市、区)所需会计从业资格证免费到所属市财政局领取。

九、委托他人代办换证手续的,除需携带相关换证资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各地应通过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宣传本次换证的意义和要求,并通过门户网站、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到期应换证人员及时换证。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换证工作顺利进行。

十二、各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加强对持证人员换证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换证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省财政厅报告。

浙江省财政厅。

20xx年xx月27日。

会计从业资格证换证通知

20xx版新版会计证换证工作即将启动,现将关于新版会计证换证工作的重点事项说明如下:。

1、资料不全者一律不办;。

2、职称考试报名期间以及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结束第15日-30日,暂停办理换证、调转、年检业务。

3、20xx-20均可办理换证,新会计证用激光打印机打印,每本换证时间约为3-5分钟,请各单位、各会计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时间,以免造成长时间等候。

4、换证第一天也是新系统运行第一天,可能存在换证系统网络拥堵、电话占线等情况,请大家仔细阅读文件,以免重复上门、长时间等候。

5、新版会计证为蓝色本,比旧会计证稍薄,首页无工作单位及学历等信息,不受理工作单位变更及学历变更申请。

补充一下,为落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6年定期换证制度,确保换证工作有序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证日期在20xx年12月31日前的,均应在20xx年12月31日前换证;发证日期在1月1日之后的,应当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换证。换发的新证有效期自换证之日起计算,6年内有效。换证工作从20xx年3月1日起实施。自年7月1日起,旧版证书失效,不再办理换证事宜。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证报名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截至报名日,年满18周岁;。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什么是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可完全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包括哪些?

高中文化程度,并不单指普通高中,而是包括中等职业技术类教育(中专、职高、技校)。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侧重实际应用,主要考核基金从业人员必备的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内容涵盖基金行业概览、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投资管理、运作管理、销售管理、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国际化等七部分基本知识。

吉林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省财政厅根据国家题库大纲,编印了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为方便考生购买,教材征订采取三种方式:一是直接到当地财政部门现场购买;二是在吉林省会计网上进行网上报考时,根据各市县确定的购买方式,选择网上订购或现场购买;三是通过“吉林省会计网”购书通道直接网上订购。网上订购教材由图书发行公司直接通过快递邮寄到考生,考生需承担部分快递费。

五、报考条件。

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