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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管理制度手册(专业16篇)

作者:字海 中小企业管理制度手册(专业16篇)

规章制度是指为了组织的正常运营和成员的行为规范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准则。通过遵守规章制度,我们可以更好地管理和利用资源,推动事业的发展。

中小企业管理制度

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1.明确开会主题。

2.将开会内容以电子档形式提前下发至参会人员,给予参会人员时间进行思考。

3.开会期间参与人员每人需提出自己的想法、建议等信息。

4.会议纪要形成纸质签字。

5.上述开会形式,能够为公司节约成本。

1.新年、新气象,拜访进行中、已验收项目客户。公司应团购u盘(16g),将u盘外壳制作成中科宇图的logo图案,u盘内部只读中科宇图宣传视频。让客户感觉到我司永远存在客户的内脏中。

2.公司员工外出办公笔、本、会议包等均可采用团购方式并赋予我司logo图案。

3.笔记本操作系统桌面背景同上。

1.允许公司员工办公桌放置小玩具,员工烦心、发愁时,可玩弄小玩具。能够对员工起到解压的效果。

2.公司办公空间足大情况下,放置台球案、象棋桌等设施,员工休息期间可放松神经。

3.公司保护员工,员工同样会凝聚在一起,保护自己的家园。员工的心态、心情、精神、身体是公司的支柱藤。支柱藤出现问题,工作效率自然降低,公司可简单配置保护员工的体育设施(跑步机、拉杆等设施)。

1.控制项目成本是企业经济效益的根源,日本管理的体系值得企业学习,是大带小形成交汇串接。项目中标后销售部人员应带领公司项目经理、项目组长同往客户单位进行交接关系并调研。带领项目组长是另外一层意思,为公司源源不断培养人才。

2.项目组长带领项目期间配备副项目组长,为公司培养人才这是必然。另外项目组长因个人原因等情况进行休假,不会对项目产生太大影响。

针对本公司项目制定的管理措施:

3.本公司启动实施项目后,存在无“项目风险分析报告”、“项目计划”、项目计划制定后签字报告等文档。将来我公司施行按照项目计划开展项目后,编制项目计划后,应发往参与本项目成员共享项目计划。项目成员如对本项目分配的任务无异议,随之形成“项目计划制定后签字报告”进行签字(责任化)。

4.目前公司既然出现无人愿意出差、无人愿意带项目等问题,为避免此问题,有效办法是采用带项目责任经费。根据项目利润分配责任经费。分别不等,底额限制为1000元以上。为了能够杜绝无责任心的项目组长,采取“责任经费”扣制法。按照项目组长、项目经理制定的“项目计划”进行扣制。

中小企业管理制度

1、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各项目部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2、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录用。

1、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人事办审核、总(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办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

2、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办办理试用手续。一般员工试用期一个月,主管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4、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办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员工服务承诺书;。

(6)其它必要的证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尚未恢复者;。

(2)被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4)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7)身体条件不适合所从事的岗位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8)其它经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6、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7、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到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三、福利待遇。

1、公司依照企业的发展和兼顾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2、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资、通讯补贴和绩效奖金,按月计发,出勤天数未足月的,按日(实际出勤天数*基本工资/30天)计发。月薪工资在次月底前发放,如遇工程回款未及时到位,工资发放适当顺延。

3、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计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发。

4、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综合保险。转正后,由公司统一办理。

5、在公司上班的外地员工,可申请安排集体宿舍;在项目部的员工统一由项目部办公室主任安排住宿。

6、公司依据有关国家规定,发放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7、在工程项目完工后,新项目未进场前,公司可根据需要安排项目部人员休假,休假期间的员工工资按当月工资的70%发放。

四、休假及请假。

1、按国家规定,员工享有以下带薪假日(有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婚假:3天+晚婚7天;丧假:3天;产假:90天+晚育15天。

2、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公司发送适当补贴或安排调休(调休不另计补贴)。

3、春节期间休假或探亲的,按照公司规定的休假天数休假;放假期间在公司和项目部值班的,发放值班补贴或安排调休。如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还以旷工论处。

五、奖惩。

1、每月奖励:员工的奖励参照《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对于在当月工作突出、表现优异的员工在下月的绩效工资中给予适当奖励。

2、年终奖励:每年年终评定优秀员工奖,由部门主管书面提出备选优先员工名单,经公司相关部门主管评议后,总(副总)经理批准。奖予员工一定的奖金及颁发由公司总(副总)经理签署的表彰证书。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1)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2)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3)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4)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5)对上级指示或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或降级(薪):

(1)擅离职守,致使公司受较大损失者;。

(2)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3)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4)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二日者;。

(5)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者;。

(6)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

(1)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2)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受法院判决的刑事处分者;。

(4)吸食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煽动怠工或工者;。

(5)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赂者;。

(6)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15天的;。

(7)故意泄露公司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9)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10)其它违反法令、制度情节严重者。

六、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人事办,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中小企业管理制度

凡保定市思达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思达普”)的各级从业人员,除人力资源部另行的专案方式处理者外均依本方案实施。

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本制度打破原有行政级别工资,员工档案工资实行封存式管理,并按照市场化运作的要求重新制定公司薪酬体系,使员工的薪酬与岗位和业绩紧密结合。

制定本方案的目的在于充分发挥薪酬的作用,对员工为公司付出的劳动和做出的绩效给予合理补偿和激励。即:

(一)使薪酬与岗位价值紧密结合;

(二)使薪酬与员工业绩紧密结合;

(三)使薪酬与公司发展的短期收益、中期收益与长期收益有效结合起来。

薪酬作为分配价值形式之一,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公平性原则:薪酬以体现工资的外部公平、内部公平和个人公平为导向。

竞争性原则:薪酬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对人才的吸引力为导向。

中小企业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政府部门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保险合同等。

3、合同管理原则。

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踪监督,及时调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

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有关政策。

4、保守商业秘密。

管理、参与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

二、合同管理职责。

1、企业合同管理部门(法务部)的主要合同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4)、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5)、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6)、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7)、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采购人员。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2、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法务部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协助法务部对合同纠纷的处理。

3、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法务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审签管理。

1、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3、除及时清结者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法务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法务部审核。

4、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法务部统一编号。

5、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6、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7、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各分公司经理、各部门经理或主管负责保管。

8、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对方当事人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9、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管辖地,并力求选择本公司所在地法院。

10、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亲自在合同文本上签名盖章。

11、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四、合同审签程序。

1、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

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公司或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公司或组织注册地。

2、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3、签订合同,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4、签订合同,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5、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名片;。

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

各类广告、宣传资料;。

各类电话、bp机等通讯工具号码;。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6、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五、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

1、合同履约管理。

1)、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和合同约定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4)、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通过邮递方式传送的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应当连同信封一并收存。通过邮递方式传送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必须使用挂号信函,并保存邮局收据、回执备案。

2、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

2)、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3)、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法务部报告。

4)、我方当事人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六、合同纠纷处理。

1、合同纠纷管理。

1)、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

2)、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3)、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公司法务部参加仲裁或诉讼。

4)、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5)、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

6)、解决合同纠纷的申请书、起诉书、证据、答辩书、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裁定书、判决书等,在结案后十日内,由承办人送交法务部备案。

2、合同纠纷处理程序。

1)、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法务部、公司领导,法务部、供销部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应当及时提供解决纠纷所需的相关材料。

2)、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3)、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4)、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时,必须先行复制,并请求法院的承办人员出具证据收执。

七、合同资料管理。

1、档案资料内容。

下列资料可以作为合同档案:

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

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

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标的验收记录;。

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2、合同资料归档、统计与管理。

1)、公司所有合同都必须统一编号,由法务部妥善保管。

2)、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十日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法务部。

八、附则。

1、凡因未按规定处理合同事宜、未及时汇报情况和遗失合同有关资料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经济和行政责任。

2、法务部应定期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关资料按合同编号整理,由法务主管确认后交行政部档案管理人员存档,不得随意处置、销毁、遗失。

3、本制度自年月日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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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

第四条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二)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三)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四)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审查;。

(五)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

(六)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

(七)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五条合同的主体。

(一)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其他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擅自签订合同。

(二)订立合同前,应当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三)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第六条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业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第三章合同的内容规定。

第七条当事人的名称、住所:

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第八条合同标的:

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九条数量条款:

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子邮件、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第十条质量条款:

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第十一条价款或报酬条款:

(一)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

(二)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

(三)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第十二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一)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三)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第十三条合同的担保条款。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经总经理批准、法律顾问室审核后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释条款。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第十五条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联系制度。

履行期限1年以上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第十八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签订经济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公司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合同纠纷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章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第十九条签订合同前,业务人员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谈判人员应按照本制度第五条对对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复印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其他行政许可证明留存。

第二十条销售、采购合同,由主办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法律顾问室编写合同编号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必要时,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二十一条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的合同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会同相关部门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商谈,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法律顾问室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二十二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法律顾问室依法及时办理。

第二十三条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除经办人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会审表交存公司法律顾问室一份备案。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二十四条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第二十五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变更或解除经济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

第六章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八条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

第二十九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本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履行销售合同交付货物时应由对方当事人签署一式二份的收货单,一份留存对方,一份交销售部门备查。向对方当事人交付增值税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履行采购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款收据或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第三十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公司法律顾问室处理,并报总经理。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

(二)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帐,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第七章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第三十二条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

第三十三条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思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并拟定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决定。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告公司法律顾问室和总经理。

第三十四条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对方当事人起诉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公司法律顾问室。

第八章合同的日常管理。

第三十五条本公司实行二级合同管理,公司法律顾问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销售、采购部门的业务人员负责所在部门的合同管理。

第三十六条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专人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保管。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也由专人管理,业务人员不得随带合同专用章或已盖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出差,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已签订的合同等遗失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

第三十七条已签订的合同及送货回单,增值税发票收据以及业务往来传真、信函、对帐单等资料,销售、采购部门的业务人员应自行保管好;重要资料应将原件交公司法律顾问室随合同保管。

第三十八条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前应把有关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书移交完毕,经公司法律顾问室和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公司法律顾问室应在情况发生后一周内书面告知各有关单位。

第九章合同审批管理。

第三十九条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除按规定须上报公司审查批准者外,由公司、企业领导审批。

第四十条下列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一)标的超过100万元的;。

(二)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10万元的;。

(三)联营、合资、合作合同;。

(四)重大涉外合同。

第四十一条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一)标的超过500万元的;。

(二)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第四十二条合同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第四十三条法律顾问室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

(一)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

(二)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

第四十四条法律顾问室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经济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一)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三)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见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四十五条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申报。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经济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企业的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二)审核。对送审的经济合同,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三)主管人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

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2天。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

第十章经济合同纠份的处理。

第四十六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份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四十七条合同纠纷由签约企业负责处理。涉及内部几个企业的,可以协商或由公司确定一个企业为主负责修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到底。

第四十八条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一)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二)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三)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四)各企业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第四十九条法律顾问室处理合同纠纷的范围是:

(一)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

(二)经各企业协商处理解决不了的;。

(三)其他应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

第五十条提请处理合同纠纷的程序是:

(一)承办人填写“对外经济合同纠纷申报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的规定报批。

(二)审批单位可依据情况,在1天内作出;由上报单位负责处理;由法律顾问室负责处理。

(三)法律顾问室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或认为有必要的合同纠纷,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提交上级主管机关、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五十一条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一般为2年)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诉讼的足够时间。

第五十二条凡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经济合同纠纷,有关企业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二)关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三)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财目;。

(四)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五)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

(六)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五十三条对于经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五十四条各企业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对于对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法律顾问汇报。

第五十五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由法律顾问室配合各单位向人民法律申请执行。

第五十六条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单位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

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第五十七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查考。

第十一章考核与奖惩。

第五十八条公司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第五十九条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第六十条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

(一)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二)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三)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第六十一条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一)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

(二)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

(三)遗失重要证据;。

(四)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

(五)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

(六)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第六十二条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均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补充细则规定办理;本制度的解释、修订和发放由本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

第六十四条本制度从年月日开始执行。

中小企业管理制度

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团结互助,忠诚和蔼,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虚心学习,不断进取,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技能,富有积极的上进心和职业自豪感及奉献精神。

(二)禁止电话请假或代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四)员工若因病及特殊情况未来得及请假,需在二天内通知厂方并填写请假单,如超过3天未通知者则按自动离厂及无薪处理。

(六)员工若对工资发放额有疑问的,应在工资发放后二天内向财务部查询,逾期者厂方可以不予受理。

(一)若需提出辞职申请的员工,经组长、主管签名,厂长审批方可生效;

(四)所有管理人员、生手员工进入公司后需做满2年方可提出辞职申请,未满2年时间提出辞职公司一律不予受理,若需离职,则视无薪离职。

(一)甲类过失(属于重大过失,每次至少处50元以上罚款)。

1、未经允许在厂区车间内拍照;

2、饮酒或酗酒后回工厂上班,有粗暴语言及侮辱其他员工;

3、威胁或散布谣言损害他人或公司声誉的;

4、消极怠工,不服从管理及领导安排;

5、辱骂管理人员及威胁管理人员的;

6、有意破坏公司财物,机械设备,消防设备的(除罚款外还需照价赔偿);

7、管理人员滥用职权或私泄报复者;

8、除正常休息在厂内聚众赌博;

9、在厂区禁烟区吸烟,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工厂的;

10、公司组织统一加班,私自下班者;

11、公司在赶货期间无故旷工者(除罚款外还需按旷一扣六处罚)。

(二)乙类过失(属于轻微过失,每次至少处10元以上罚款)。

1、不注意节约水电,不爱护机械设备、工具器材等公物;

2、上班时间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办其他事情的;

3、工作时间吃零食的;

4、工作时间大声说话者;

5、工作效益欠佳,达不到工作基本要求的;

6、上班时间聊天,看书刊杂志,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随地吐痰,乱丢食物;

8、未经批准打听私人电话的;

9、工作疏忽大意,造成轻微损失的;

10、挑拨是非,乱传闲话,影响团结,扰乱秩序的。

注:本处罚条例,如一旦有人被处罚,所有处罚金将在上月发工资时一并扣除,包括旷工处罚及触犯厂规条例的各项处罚,任何人不得人任何异议。

1、对改进企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工作态度好,为企业创造良好声誉者(可定月或不定月评选);

3、如有重大事故发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者;

4、有合理化建议提出,经采纳实施有成效者;

5、成本控制,注重节约,有明显成绩者;

6、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中小企业管理制度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小企业的规模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展,并成为了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力量。在现代社会中,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小企业要想得到更加稳定的发展,就一定要重视起企业的管理制度建设。本文主要对现代中小企业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改革建议,希望为我国的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益的建议。

中小企业管理制度

1、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主管行政、人事、后勤、财务、文秘、档案、保卫并负责公司办公财产的调用、管理等工作。

2、主持综合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领导公司本部员工做好本职工作。

3、负责对公司领导的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的督办、落实、协调、完成。

4、代表总经理负责与各部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并监督、检查、落实目标管理完成情况。

5、协助总经理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全面管理。

6、负责组织开展对新员工的招聘工作,对公司员工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定。

7、负责公司的来访接待工作,并将接待情况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8、制定并实施行政管理费用计划,力求节约开支,讲究实效。对各部门申报办公用品购置计划进行审核。

9、认真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办公室干事岗位职责。

1、建立健全人事档案,按照人事档案管理的范围,实行一人一档制,随时向主管提供人事档案资料。

2、协助部门主管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

3、协助部门主管做好新聘员工的招聘工作。

4、认真做好公司内员工的技术等级评定等有关人事的具体事务。

5、配合相关人员做好公司员工的年度考核及奖惩工作。

6、做好各类物品材料的交接、建档、保管工作。

7、做好公司的文秘、打印等工作。

8、完成部门主管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中小企业管理制度

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团结互助,忠诚和蔼,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虚心学习,不断进取wwww,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技能,富有积极的上进心和职业自豪感及奉献精神。

二、考勤制度。

(二)禁止电话请假或代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四)员工若因病及特殊情况未来得及请假,需在二天内通知厂方并填写请假单,如超过3天未通知者则按自动离厂及无薪处理。

三、工资待遇。

(六)员工若对工资发放额有疑问的,应在工资发放后二天内向财务部查询,逾期者厂方可以不予受理。

四、辞职规定。

(一)若需提出辞职申请的员工,经组长、主管签名,厂长审批方可生效;

(四)所有管理人员、生手员工进入公司后需做满2年方可提出辞职申请,未满2年时间提出辞职公司一律不予受理,若需离职,则视无薪离职。

五、处罚条例。

(一)甲类过失(属于重大过失,每次至少处50元以上罚款)。

防设备的(除罚款外还需照价赔偿);7、管理人员滥用职权或私泄报复者;8、除正常休息在厂内聚众赌博;9、在厂区禁烟区吸烟,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工厂的;10、公司组织统一加班,私自下班者;11、公司在赶货期间无故旷工者(除罚款外还需按旷一扣六处罚)。

(二)乙类过失(属于轻微过失,每次至少处10元以上罚款)。

时间大声说话者;5、工作效益欠佳,达不到工作基本要求的;5、上班时间聊天,看书刊杂志,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6、随地吐痰,乱丢食物;7、未经批准打听私人电话的;8、工作疏忽大意,造成轻微损失的;9、挑拨是非,乱传闲话,影响团结,扰乱秩序的。

注:本处罚条例,如一旦有人被处罚,所有处罚金将在上月发工资时一并扣除,包括旷工处罚及触犯厂规条例的各项处罚,任何人不得人任何异议。

六、奖励条件(凡符合以下条件,可获得50—1000元奖金)。

1、对改进企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工作态度好,为企业创造良好声誉者(可定月或不定月评选);

3、如有重大事故发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者;

4、有合理化建议提出,经采纳实施有成效者;

5、成本控制,注重节约,有明显成绩者;

6、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中小企业管理制度

一、本场推行岗位责任制,有事向主管领导请假,不要随便不到岗,如果随便不到扣除当天工资。

二、提倡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三、服从领导团结互助,齐心协力吧工作干好。

四、不得随便动用车辆,如确实需要要向领导请示,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

五、办任何事情要以本场利益为重心,不要只顾自己的利益,齐心协力共同把本场搞好。

为规范本场制度提高本场效益,制定如下制度:

一、不得擅自动用公款。

二、需要买用品时要向主管领导请示,领导同意后执行。

三、因公差借款需要向领导批准,见批条后支款,回单位后,三十天内交情,不得拖欠。

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

五、车辆如需要修理须事前报主管领导批准。

中小企业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和经营管理以及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2.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缴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6〉及时报送各种报表,主动配合财政、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7〉办理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3.公司财务部由经理兼总会计师,下设主管会计、会计、出纳、记帐员。

(二)岗位职责制度:

1.财务经理兼总会计师负责公司的下列工作:

4〉审核公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5〉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2.主管会计的工作职责:

1〉编制和报送各种报表;

2〉办理信贷手续;

3〉办理工商、税务、信贷的年检工作;

4〉负责往来帐款的核对,及时收取应收帐款;

5〉负责公司的发票管理工作和档案保管工作;

6〉当好财务部经理的助手,完成财务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3.财务处出纳的工作职责:

4〉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及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5〉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6〉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4.财务处记帐员的工作职责:

1〉认真审核记帐凭证的科目运用是否恰当;

3〉及时完成帐簿的登记工作;

4〉打印、装订凭证和帐簿,完成会计资料的归档工作;

5〉负责有关帐务的查询工作;

6〉完成财务经理交办的其他事务。

1.事业部(分公司)承揽工程必须经公司承揽,一切收入款项必须拨入公司帐户,经总经理批准按公司统一规定分包给事业部(公司)。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税金由公司代扣。

2.各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应实行抵押或协议的方式对项目部的经济活动负责,抵押物及协议由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以个人不动产抵押的必须经有关部门登记、公证。

3.公司实行合并报表及年度审计,每月27日是公司的结帐日期,一年一度的审计工作由公司统一安排。

财务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记帐员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所购材料物资必须经保管员办理出入库手续。

4.财务人员应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5.财务人员应会同有关人员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发现问题应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做出处理。

6.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并有专人监交。

7.公司必须按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提取福利费、教育经费、折旧等,发生的医药费、赞助费、罚款等按规定列支,不得列支成本,超支的招待费由本单位自有资金列支。

8.公司的工资、奖金按不超过产值25%的工资含量(在税务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列支成本,超出部分按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

9.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滥发奖金,对发放的工资、奖金按税务规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由本公司代扣,个人负担。

10.各部室(事业部、分公司)不得私自设立帐户,不得坐支任何收入款项,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11.公司根据利润总额,先弥补前年度亏损,再按规定计提企业所得税,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后,再进行分配,其分配方案由各公司总经理进行拟定,报公司总裁审议决定。

12.公司对各分公司、事业部的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分公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调配,需长期使用时,经公司经理同意,办理借款手续,实行有偿使用,使用单位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并支付利息。

(四)支票、汇票、发票管理制度:

1.公司支票由出纳员保管,支票使用时必须有“支票领用单”,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然后按批准金额封头,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2.支票使用后凭支票存根,原始凭证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负责人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原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3.支票使用后未交回存根,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工资中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直至领用人完成报帐手续。

l.现金使用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差旅费;,

4〉职工生活费;

5〉1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

2.支付1000元以上款项,应以支票或汇票支付,确需用现金支付的,应经负责人批准、主管会计审核后支付现金。

3.公司业务人员需支用现金时,必须填制“现金使用审批单”由总经理审批、财务经理签字后支取;使用后由经手人签字,总经理核批,财务经理审查后入帐。

4.各项目提取现金时,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填制凭证并签字后,由分公司(事业部)出纳到财务部办理取款手续。

5.一切开支的单据,必须在三日内到财务部办理结算,否则一律不给予报销。特殊单据的费用超过三百元,须经当事人两人证明方可报销。

6出纳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收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清点,帐款相符。

1.凡是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它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暂由公司财务部保管一年,期满后,由财务部编制移交清册,移交公司档案室统一保管。

2.财务部和档案室的财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如有特殊需要,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印,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印财务档案的人员不得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翻阅。

(七)福利报销制度:

中小学安全岗位职责手册

1.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校长是安委会主任,其他成员分工负责。安委会下设安全保卫机构(保卫处),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分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保卫人员,建立高效规范的学校安全工作网络体系。

2.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下设指挥组、保卫组、现场处置组、现场救护组、通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等应急小组。各组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启动工作。

3.切实保证学校安全工作所需人、财、物并合理配置。

4.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防范措施,检查督导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安全事故做出处理,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5.定期召开安委全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安全工作指导文件,制定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拟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结合学校特点研究部署学校常规性安全工作。

6.代表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由校车服务提供者提供校车服务的,学校应当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7.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手段,抓好校舍设备维护、消防、治安、交通、食品、传染病预防控制、自然灾害防范等基础性安全工作。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重点做好校门秩序、教育。

教学。

学生宿舍食堂及饮用水设施大型集体活动集体外出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8.组织开展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逃生自救技能。

9.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和学校周边单位建立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注重学校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加大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力度,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

10.发生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指挥、协调等工作,及时组织抢险抢救。在有关部门领导下及时、妥善、依法处置事故。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11.严格履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做到30分钟内电话口头报告,2小时内简要书面报告。密切配合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对事故的处理,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指示。

12.可设对外新闻发言人负责接待各界媒体,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冷静面对媒体采访,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教育师生员工共同做好稳定工作,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接受采访、擅自发布信息。

13.建立违反师德行为处罚机制,及时严肃处理教师侮辱、体罚学生等行为。

1.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

3.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防范体系,落实责任制,依法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4.建立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把安全工作纳入各部门、个人履职考核,与评优推先和绩效考核挂钩,调动全体教职工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5.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会议,分析研究学校安全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6.及时制止和处理教职工侵犯学生权益和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7.加强与所属乡镇、街道、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城管等部门的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

8.遇到突发事件立即组织安全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可代校长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安全。

3.根据上级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把学校安全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处室、部门和岗位,并负责检查、督导落实。

5.指导学校安全专职干部和各部门负责人开展工作,定期不定期检查各处室、部门、岗位的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工作,并建立相关台账,在相关记录表上签字。

6.定期组织培训学校安全保卫干部和员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杜绝因思想麻痹或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

7.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

8.定期组织检查学校各部门的安全设施及器材,保证完好有效。9.协助校长加强与所属乡镇、街道、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城管等部门的联系,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10.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各类台账和档案制度,检查指导学校各类安全资料的归档备案。

11.督促检查放学前一分钟、每周一节课、每月一次专题讲座的安全教育。

13.组织对学校建筑物、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加强学校宿舍设施安全管理和其它安全设施建设,确保校园安全。

14.负责学校食品安全与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制定学校食品、饮用水及传染病防控规章制度;负责食堂、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学校食品及饮用水安全;负责督促职能部门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与疾病防控措施。

15.督促有关人员做好防盗工作,维护学校财产安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安全责任人,主要职责有:1.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劳动课、实验(训)课等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对必须在校外进行的教学活动要认真审批,要有严密的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安全进行。3.督促全校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4.督促指导教师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事,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规定,依法办事,依法执教。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1.协助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2.协助学校加强安全工作,结合中小学学生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消防、治安等安全宣传及法制教育。

3.协助学校做好对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落实具体帮教措施。

4.协调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进行整治,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案件,建立长效机制,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5.配合政法部门妥善处理在校师生违法案件,督促学校妥善处理校园内发生的严重违规违纪问题。

6.协助学校与社会、家庭等方面建立联系,完善“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落实各项治理措施。

7.完成安委会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1.发挥工会组织对校园安全工作的参与和监督作用。2.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检查各部门安全工作。

3.协助学校摸查内部人员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矛盾。

4.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动态和文化生活,帮助教职工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发生重大事情的家庭应及时慰问并家访。5.完成安委会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1.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制定部门实施细则,定期向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汇报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2.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安全会议并按相关要求,上报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总结。

报表材料信息等。

1.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校长是领导小组组长,其他成员分工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安全保卫机构(保卫处),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分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保卫人员,建立高效规范的学校安全工作网络体系。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指挥组、保卫组、现场处置组、现场救护组、通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等应急小组。各组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启动工作。

3.切实保证学校安全工作所需人、财、物并合理配置。

4.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防范措施,检查督导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安全事故做出处理,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5.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安全工作指导文件,制定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拟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结合学校特点研究部署学校常规性安全工作。

6.代表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由校车服务提供者提供校车服务的,学校应当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7.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手段,抓好校舍设备维护、消防、治安、交通、食品、疾病预防、自然灾害防范等基础性安全工作。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重点做好校门秩序、教育教学、学生宿舍、食堂卫生、大型集体活动、集体外出等方面的安全工作。8.组织开展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逃生自救技能。

9.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和学校周边单位建立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注重学校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加大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力度,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

10.发生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指挥、协调等工作,及时组织抢险抢救。在有关部门领导下及时、妥善、依法处置事故。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11.严格履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做到30分钟内电话口头报告,2小时内简要书面报告。密切配合医疗、防疫、公安、消防等部门对事故的处理,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指示。12.可设对外新闻发言人负责接待各界媒体,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冷静面对媒体采访,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教育师生员工共同做好稳定工作,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接受采访、擅自发布信息。13.加强对教师侮辱、体罚学生现象的监管。

(二)校长。

1.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

3.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防范体系,落实责任制,依法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4.建立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把安全工作纳入各部门、个人履职考核,与评优推先和绩效考核挂钩,调动全体教职工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5.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学校安全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6.及时制止和处理教职工侵犯学生权益和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7.加强与所属乡镇、街道、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城管等部门的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8.遇到突发事件立即组织安全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

(三)党(总支、支部)书记。

1.校园安全的共同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协助校长管好学校安全工作,校长不在校期间,履行校长岗位安全职责。

3.通过党建工作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安全责任意识,指导落实岗位安全职责。

4.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和思想动态,及时掌握校内不稳定因素,积极化解矛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5.督查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整改建议。

6.积极组织开展反邪教工作。

(四)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2.可代校长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安全。

3.根据上级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把学校安全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处室、部门和岗位,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

5.指导学校安全专职干部和各部门负责人开展工作,定期不定期检查各处室、部门、岗位的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工作,并建立相关台账,在相关记录表上签字。

6.定期组织培训学校安全保卫干部和员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杜绝因思想麻痹或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

7.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

8.定期组织检查学校各部门的安全设施及器材,保证完好有效。9.协助校长加强与所属乡镇、街道、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城管等部门的联系,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10.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各类台账和档案制度,检查指导学校各类安全资料的归档备案。

11.督促检查放学前一分钟、每周一节课、每月一次专题讲座的安全教育。

(五)分管教学副校长。

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安全责任人,主要职责有:1.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劳动课、实验(训)课等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对必须在校外进行的教学活动要认真审批,要有严密的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安全进行。

3.督促全校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4.督促指导教师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事,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规定,依法办事,依法执教。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六)分管后勤副校长。

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是学校设施设备安全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有:1.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做好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对学校建筑物、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3.加强对食堂、校内超市、自备水源的管理,确保学校食品及饮用水安全;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

4.加强学校宿舍设施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宿舍安全。5.督促有关人员做好防盗工作,维护学校财产安全。6.加强学校的安全设施建设,确保校园安全。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七)法制副校长。

1.协助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2.协助学校加强安全工作,结合中小学学生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消防、治安等安全宣传及法制教育。

3.协助学校做好对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落实具体帮教措施。

4.协调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进行整治,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案件,建立长效机制,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5.配合政法部门妥善处理在校师生违法案件,督促学校妥善处理校园内发生的严重违规违纪问题。

6.协助学校与社会、家庭等方面建立联系,完善“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落实各项治理措施。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八)工会主席。

1.发挥工会组织对校园安全工作的参与和监督作用。2.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检查各部门安全工作。

3.协助学校摸查内部人员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矛盾。

4.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动态和文化生活,帮助教职工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发生重大事情的家庭应及时慰问并家访。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九)保卫主任1.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制定部门实施细则,定期向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汇报学校安全工作情况。

2.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安全会议并按相关要求,上报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总结、报表、材料、信息等。

学校法人或行政主要人为学校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本校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担任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对本校安全工作应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校安全领导小组,并领导开展学校安全防范工作。2、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3、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应设置相应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人员,开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本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组织制定本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5、组织制订本校年度安全计划,和年度安全工作小结,安排安全工作所需资金。

6、定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消除各类事故。

1、学校安全工作分管领导担任学校安全工作小组组长,协助校长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履行工作小组组长职责,定期召开会议,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检查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岗位职责的执行情况,检查和排除各种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

3、加强师德建设,对校内不稳定因素、人员情况及时掌握动态,做好政治稳定工作。

4、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有关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规、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做好教师安全文明教育宣传及培训等工作。5、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校园的设施设备及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提出改进活落实检查后的工作,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6、组织安排好校园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7、督促学校档案室做好安全工作材料归档工作。

l、发挥工会组织在校园安全文明工作中的监督作用。2、协助党组织摸清校内人民的不稳定因素,做好访谈工作,并做好记录及时上报工作。

3、积极关爱教职工及其家属,对家庭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及时进行上门安慰、家访等,以大局为重,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

l、贯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知道纲要》的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教育工作,积极参与安全文明宣传活动,结合特殊日子、时间节点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2、落实各学科教材中安全教育内容的渗透与教学。

3、抓好学科任课老师教学中的安全教育,督促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事故的发生。

4、负责学生体检、体育加试、劳动技术测试的安全教育工作。5、负责教学日常安全巡视制度、信息传递制度和教学事故预案的制定。6、对学校各类集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外出活动的安全工作做好统筹安排。

7、制定班主任等老师的日常值班巡视制度。

8、协助学校领导完成应急预案演练的方案、实施和总结工作。

1、协助校领导完成应急预案演练的方案制定、实施及总结。2、协调并联系好公安部门等与学校安全有关的周边单位的安全工作,协调好学校各部门的安全工作。

3、参加校内外的有关安全会议,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4、联系校外法制辅导员,以及校外治安辅导员等到校作各类专题报告,并做好网络安全知识、家庭水电煤使用等的专题讲座。

5、制定安全保卫组的职责、制度,做好工作记录。6、完成学校定期检查的安全方面的书面记录。

中小型企业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二)档案管理。

第三条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第五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原因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第六条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第七条公司印鉴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第八条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鉴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第九条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十条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第十一条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四)公文打印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第十三条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资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电脑部打印,按价计费。

第十四条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须一式三份,交总经理办公室留底存档。

(五)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第十五条办公用品的购发:。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负责人将该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制定计划提交总经理办公室;。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的须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领用;。

中小型企业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第三条 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 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第五条 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原因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第六条 档案的销毁:

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第七条 公司印鉴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第八条 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鉴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第九条 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十条 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第十一条 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第十二条 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第十三条 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资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电脑部打印,按价计费。

第十四条 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须一式三份,交总经理办公室留底存档。

第十五条 办公用品的购发:

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负责人将该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制定计划提交总经理办公室;

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的须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领用;

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帐本,办好入库、出库手续。出库一定要由领取人员签字;

办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第十六条 劳保用品的购发:

劳保用品的配给,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各部、室的实际工作需要统一购买、统一发放。

第十七条 库房物资的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帐卡。

第十八条 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票时要当面点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清点数目,如发现实物与入库单数量、规格不符时,库房保管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第十九条 物资入库后,应当日填写帐卡。

第二十条 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出库。

第二十一条 库房物资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办理外借手续。

第二十二条 严格管理帐单资料,所有帐册、帐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第二十三条 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第二十四条 报刊管理人员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订阅报刊计划及预算,负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

第二十五条 报刊管理人员每日负责将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登记,并分别送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处理后,一周内交回办公室由报刊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存档备查。

第二十六条 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挪作他用,若需处理,需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二十七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为各部室邮发信件、邮件。

一)私人信件,一律实行自费,贴足邮票,交办公室或自己送往邮局。

二)所有公发信件、邮件一律不封口,由收发员登记,统一封口,负责寄发;

三)控制各类挂号信凡因公需挂号者,须经各部室主任批准,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后方可邮发。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经理批复。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第三十条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中小学安全岗位职责手册

目录。

第一章安全生产综述。

第二章。

附件安全生产专篇编制依据。

xxx城管局安全生产综述。

为全面落实我局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保障各项工作的正常有续开展,现制订xxx年安全生产工作指南。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线,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倡导先进的安全文化,按照“安全责任严落实,安全隐患严治理,安全责任严追究,安全目标严考核,安全监管严覆盖,安全服务全方位”的工作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高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城管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建立安全隐患管理台帐,抓实隐患排查治理,坚持安全例会和每月7日的“安全检查日”活动,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全力遏制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努力防止一般安全生产事故。一是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良好格局;二是按照“不伤一人、不损一物”的安全管理目标抓好安全措施的落实;三是推进工作创新,找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检查、排查活动,加大对重点领域整治、整改力度;四是加强日常安全监管,狠抓内部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健全以防为主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保持我局安全生产形势良好势头,确保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稳步和谐地推进。

三、组织领导。

根据局负责人的分工,调整xxx城管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组长:xxx,副组长:xxx、xxx、xxx。领导组下设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法制办主任、环卫处处长、路灯办主任、各中队负责人。形成安全通报,并对各单位每月检查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xxx城管局安全生产专篇。

四、工作重点。

(一)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例会和行政正职安全生产年度报告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及时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安全生产警示通报和约谈制度。对发生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由局分管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

(二)逐步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力度。根据区政府下达给我局的安全生产考核目标,按照《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xxx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理办法》的内容,重点考核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的治理情况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凡年度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该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不得评先、评优。

(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事故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干部职工得不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实行责任倒查,层层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对局机关、中队、环卫处、路灯办、指挥中心内务管理中产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将层层倒查并追究责任当事人、科室部门负责人、局分管负责人的各自责任。

(四)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水平。一是坚持“安全为上、文化为先、职工为本、素质为根、机制为重”的指导思想,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提升全员安全素质;二是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培训。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同时要加大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提升各岗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能力;三是积极组织各项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形成“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要安全、人人保安全”的良好工作局面,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四是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认真按规定和要求及时上报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信息,不得迟报、漏报和不报,确保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上级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统筹和把握安全生产动态。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冀字[2014]37号)。

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明安全生产责任的通知》(冀政办[2010]2号)。

4、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冀安委[2015]2号)。

5、中共承德市委办公室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理办〉的通知》(承办发[2014]6号)。

6、其他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

xxx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中小企业管理制度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所面临的竞争日益激烈,想要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必须要重视企业的绩效管理。通过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机制,对员工进行管理,约束激励他们提高个人的工作成绩,从而带动整个企业的发展。本文从中小企业绩效管理制度的现状出发,分析探讨了如何对绩效管理制度进行创新。

我国的中小企业管理中,绩效考核一直都是比较重要的管理制度,但是绩效管理是否就等同于绩效考核呢?诚然,没有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很难激励起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但是,传统的绩效考核制度已经无法适应当前市场经济背景下中小企业的发展趋势,只有对绩效管理制度进行创新,才能更好的促进企业的发展。

1、对绩效管理制度认识不到位,绩效管理无法发挥其作用。很多企业管理者和员工都认为绩效管理制度等同于绩效考核。管理者将绩效考核作为考核、约束员工的一种手段,并没有在企业的战略发展层面对绩效管理有深刻的认识。管理者将其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方法途径之一,在绩效管理的过程中,没有对考核结果进行有效的处理。员工也没有将自身的绩效考核结果与企业的发展目标结合在一起,只是当成公司管理员工的手段。对绩效管理制度认识不到位,使得绩效管理得到的重视程度不够,无法全面发挥其作用。2、绩效管理制度设置不合理,不利于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绝大多数中小企业都有自己的一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但是有的企业所设置的管理制度存在漏洞,使得制度的推行遭到一定的阻碍,更甚者,使得很多员工苦不堪言。绩效管理制度应根据自己企业的发展情况、员工的素质等各方面综合制定,实际工作中,很多中小企业都一味地照搬大型企业的管理制度方法,这样的管理制度没有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很多条例规定无法推行,不仅使得管理工作难度加大,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员工无法适应。3、绩效管理考核结果运用不合理。多数中小企业的绩效管理考核结果的应用只是单纯的与员工的薪资挂钩。这样的应用方式显然不够科学。考核结果没有与部门企业的发展相结合,不利于企业的发展。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与普通员工实行一套考核标准,但是对于高层管理者而言,更应该将考核结果与企业的发展、竞争力的提高相连,从战略性的角度分析考核结果。简单的只将考核结果与员工工资挂钩,不利于企业的发展,也无法全面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

1、绩效评估内容的创新。传统的绩效评估关注与员工最终的绩效,将最终结果与员工奖励相连,随着管理水平的提高,管理者也认识到了这种方法的'局限性。且中小企业的文化组织、人员素质等方面有所欠缺,这样的评估方式,不利于企业的整体评估与发展。因此,绩效评估的重点应转移到人员发展这方面来,关注员工个人的发展,使得他们感受到努力所带来的成果,给予他们安全感与自信心。2、管理者角色的创新。通常员工看来,管理者是管理他们工作,对他们工作进行评价的人。很多员工不敢在管理者面前表露自己的想法,有的员工将管理者看做高高在上的企业领导人,很少与管理者进行交流。公司也缺乏相应的沟通机制,管理人员往往会脱离员工工作实际,不了解企业内部员工的工作情况。在绩效管理中,应转变管理者的角色,让他们作为员工实现绩效评估目标的评价者和指导者,由他们指导、引导员工完成绩效评估目标。3、绩效管理评估标准的创新。工作的绩效考核标准是否与企业的发展目标一致,是否与员工工作本身有关,是否合理明确都是绩效考核能否达到预期效果的关键。绩效评估标准应与企业的发展组织目标一致,只有满足企业发展需求的目标的绩效考核才有实际意义,才能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助力。其次,绩效考核的标准应符合员工工作的实际情况,企业有很多部门,每个部门应有自己的绩效考核标准,不能统一设定。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内容,设定考核目标,将其作为督促员工工作的手段之一,激励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最后,绩效考核中每一个项目都应有单一的标准、原则,用其规范考核行为,如果每个考核项目有不同的标准、原则,会降低评估的效果。4、考核形式的创新。传统的绩效考核都是管理人员对基层员工的工作进行评定,这有一定的限制性,考核形式可以采取多样性,多种方式相结合,从而达到全面考核评定的效果。首先,员工进行自我评定,让员工对照考核标准,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评定,认识到自己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其次,员工之间进行互评,由同一部门的员工进行相互评定,评价员工在部门之中的表现、工作情况。最后,由主管部门人员对员工进行评估,管理人员根据员工平时的表现,了解其工作成绩,对其表现进行评定。这样多方面的评定,有利于管理人员对员工情况的掌握,也有利于员工进行自我反省,从而促进员工个人的发展。5、对评估效果应用的创新。评估结果不应只单纯的与员工的绩效相关联,这是在“大材小用”,绩效评估的结果应与企业的发展决策、人事调动、人力资源培训等多方面内容相连。将评估结果作为对管理人员、普通员工工作效果的评定,作为人员职位调动的一项依据,奖励先进,激励落后,从而使得更多的员工努力奋进,不断完善自我。总而言之,中小企业的绩效管理制度关系着企业的整体发展,有效的绩效管理制度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规范管理层人员的工作,为企业选拔优秀人才,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总结经验,创新绩效管理制度,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参考文献:

[1]王奇.绩效管理系统提升我国中小企业竞争力研究.《中国市场》.2016。

[2]胡伟.基于平衡记分卡的创新型中小企业绩效管理研究.《安徽农业大学学报》.

中小民企管理中艰难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如果说确立现代企业管理思想、现代管理模式、现代管理制度是我们变革的光明大道,首先就是要从思想上解决问题的根结,不解决思想问题,其他一切都无从谈起。

从思想延伸到实际操作,那是一个全面而且复杂的工程,并非也没有一撮而就得可能。在各种各样的具体方法的探讨中,存在各式各样的理论和争议。我见过众多的企业家们非常乐于也善于学习,先进的理论及案例也是常常挂在嘴边,办公室里也陈列也不会少了精美的管理学书籍及光盘,诸如此类,无不彰显做为一个企业家的豪情和自信。而实际情况却是大多数企业将这些理论和方法只是或者只能作为一种自我愚弄的手段罢了。

说到只是,那是因为这些企业包括管理者们的发展历程和管理经验已经形成固有模式,我们有的营销专家把把先进的营销理念用华丽的形式推到企业,这些理论有不少是立足于有强有力的管理团队、投入相当管理成本的管理规范性很强的大型企业而来的,对于我们中小企业根本没有嫁接的办法和能力,最终只能作罢。说到只能,是因为那还是因为我们不少中小企业的管理家族模式造成的,你不能让一个老公当老板、老婆当财务、妻舅管生产、妹夫管采购、邻居当销售的企业主要求自己的老婆、妻舅、妹夫等天天一起生活的人来学习这些mba课程,充其量是跳过这些人向那些心存不满的基层员工念叨几句,换来的却是私下不满或者不屑的牢骚。

前几日拜读了著名营销专家、策划人宗翔先生的一篇文章,他说到一个企业家和他谈起的苦恼,这家企业的老板有很强的销售能力,但是非常想找一个善于企业管理的总经理来帮助他打点江山,遗憾的的是前后三人都未能如愿,问其原因,原来还是企业管理的模式和职业经理人的定位出现问题。

实际上就是现在有一部分企业家们虽然很想找点人才来自己的公司,可能还是天天说在嘴上,写在墙上的招贤若渴的模样,而实质却是这个人不是按照他在电脑程序里订做出来的话就是还没出生呢。为啥呢?这个人要有很强很先进的技术、善于处理应急情况及现场管理能力(这还是次要的),要左右逢源、上下讨好、思想和老板及老板娘保持100%的一致,不能得罪老板的舅舅,妻舅......要严格管理好基层员工,不能罢工也不能跳楼,员工最好不生病家里也没父母兄弟、老婆孩子生病遭灾,要是不要工资、保险的更好。销售人员最好都是兼职的,闲来最好还能当地搬运工、司机最好。

中国人才济济,煤矿、建筑工人以命博钱,有时候真能体现那句人为财死的箴言,但是我们不少企业管理人才还是选择外企、国企等大型公司,不愿接受一起中小企业的所谓高薪的承诺,这就是还有一句话叫人还是要与尊严的活着。我这里不是贬低我们中小企业的管理及发展水平,而是有些企业的确如此。

所以作为企业在确立企业管理模式及管理制度时候,企业所有者要突破原有观念,赶上目前经济高速度发展的潮流,要屏弃家庭或者家族式管理模式,可以考虑和学习董事会制度、经理责任制度的有效执行,用制度的执行来代替人情、亲情的管理,用合适的人来做合适的事。

如果能真正确立了这个发展思想,那么具体到工作的就可以逐步来推动。应建立简单实用、有效的管理体系和制度,节约管理成本。要确立人才就是最大核心竞争力的意识,储备、培养自己的人才体系,从本企业锻炼出来的,长期服务本企业的人才或许是企业发展的最大动力。

具体的管理方法很多,最重要的方式适合本企业的,当然上面所说的那样的家族管理要不得。当一个企业能接受现代管理模式,走出家族管理的魔咒,人才自然而安就会涌现。

所以,我们说的艰难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还是要靠企业家自己认识到并要战胜困难和阵痛,但是路还是要走,现在就让我们出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