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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用电管理制度(通用16篇)

作者:HT书生

单位是人们工作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人们交流互动的重要平台。在下面的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单位如何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具体做法。

单位管理制度

一、委全体人员应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

二、机关及委属各事业站所应实行考勤签到制度,考勤签到时间为上午8:30以前,下午2:00以前(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通知作相应调整)。机关考勤由委监察室负责组织实施,事业站所考勤由各单位组织实施。

三、原则上要求全体人员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需直接外出,应提前报部门主要负责人备案,说明外出事由和时间,并不得委托代签。

四、外出参加会议、培训或学习当天不能及时返回的,应履行登记手续。外出完毕后,要及时参加考勤,未及时考勤视为缺勤。

五、请假和销假手续办理。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条,说明事由、时间。中层副职以下人员请假1天以内者,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请假2天(含2天)以上者,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报分管主任审批。部门主要负责人请假1天以内者,由分管主任审批;请假2天(含2天)以上者,经分管主任同意,报委主要领导审批。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销假,否则超假按旷工处理。对不请假者,一律作旷工处理。请假条交委人事科汇总备查。

六、实行年休假制度。各部门根据工作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好工作人员的年休。并严格执行扬人社发[20xx]30号《关于落实扬中市机关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

七、各事业站所每月底及时将当月考勤情况报委监察室汇总,监察室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将上月考勤情况予以公布,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内将情况反馈办公室,逾期视为认可。工作人员的全年考勤情况作为绩效考核及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八、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写签到簿、请假条,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填瞒报现象,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单位管理制度

1、重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图应粘贴在安全管理办公室或会议会室(100cm×120cm以上)。

2、在厂区明显的位置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内容以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事故教训等内容为主)。

3、各办公、车间、食堂或室内通道明显位置上有安全生产宣传挂图。

4、在厂区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口号或标语。

5、各车间内应有安全管理岗位职责或责任人的信息,有事故应急处置方法(均用a3纸,过胶)。

6、各车间有重大事故隐患经整改完毕的,应粘贴有整改前后的照片(过胶)。

7、在车间、仓库、重点场所的入口和内部必要位置设置警示标志。

8、有条件的企业可在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定期组织播放dvd安全宣传片。

各项档案要建立档案目录,用文件盒归档,文件盒摆放整齐,名称标识明显,存放在专门的档案柜,并有专人保管。具体应包含以下档案:。

1、安全管理机构、责任制、制度档案(上至董事长下至班组长,所有管理岗位的人员都要签订责任制)。

2、隐患自查自改档案(有隐患自查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前后的照片)。

3、工伤事故档案(发生的工伤事故要有统计表、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的整改记录、教育记录等)。

4、安全培训档案(有安全培训计划、培训教材、培训签到表、考试试卷、成绩统计表等)。

5、应急救援演练档案(有预案、演练签到记录及照片,照片应记录日期)。

6、劳动保护用品档案(有采购计划和记录,有发放记录)。

7、安全生产投入经费台帐(各种安全生产投入的开支凭证要整理入档,复印件)。

1、要求厂区布局合理、整齐、干净、通道无堵塞。

2、地面要平整,要有限速限高标志,特殊情况如:坑、工作高台、污水处理池等必须加装护栏、槽、井、盖等保护设施并树立警示标志。

3、合理布局工作车间、设置安全通道、符合消防防火规范要求。

4、要有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和设施,不得圈占消防栓。

5、各楼层车间有足够的安全逃生出口,出口或上下楼梯应划黄色安全警示线,不可堆放货物,出口上方有警示标志与应急灯,楼梯间有应急灯。

1、存在危险部位的设备设施必须具备安全防护装置及警示标志。

2、每台设备的操作规程(a4纸大小,过胶)必须悬挂或粘贴在明显的位置上。

3、设备之间的摆放距离应符合人机工程学原理,每台设备必须有独立的漏电保护器。

4、每台设备必须有检查、维修及交接班记录。

5、每台设备必须定机、定人及编号。

6、设备待机(停机)、维修、报废应挂牌锁机。

7、车间根据工种的不同粘贴相应的安全警示标语。

1、电线线路必须入槽(管)。

2、开关及插座不得缺少保护盖、不得遮挡、下方不得堆放易燃物品。

3、每层车间和每条生产线(组)都设有独立的漏电保护器。

4、低于2.4米以下的照明设备使用安全电压、或转换成低压,特殊情况的(国际标准或客户特殊要求)应加装漏电保护器。

5、临时用拖地电线应用电缆线。

1、仓库布局合理,通道畅通、整洁、设备、货物摆放整齐,地面保持干净。

2、货物堆放应符合“五距”的要求,逃生口不得堵塞,在疏散方向应设置有警示标志和消防应急灯。

3、货物分类摆放,堆放不得超高,货架应与地面固定。

4、消防设施应齐全,消防栓下不得堆放杂物。

5、照明设施应当防爆。

6、地面通道划黄色安全警示线,不得压线或超线堆放货物。

7、配备专人进行日常看管,进行必要的日常检查。

8、进出货物应做好登记表。

(二)危化仓库。

1、应独立设置危化品仓库,不得与其他车间、仓库连为一体。

2、危险化学品做到分类分别摆放,不得超量储存。

3、仓库内必须使用防爆照明设施、排风设备、开关及套管电线。

4、通风效果必须良好。

5、防雷防静电设施齐全,不得使用铁质开罐器(工具)。

6、进入仓库的危险化学品要有登记表和日常安全检查记录。

7、设置防泄露槽。

8、配备足够消防器材。

(一)、涂层烘干室(工业烤箱)。

1、设备操作规程应粘贴在明显位置(a4纸大小,过胶,黑体字,不小于四号字)。

2、设备应设有通风装置、温度自动控制及超温报警仪、泄压装置等安全装置。

3、涂层烘干室(工业烤箱)必须设在人员较少的地方,在场所门口应悬挂醒目的“非操作人员不得入内”等安全警示标志。

(二)净化车间。

1、洁净厂房的通风设施必须良好。

2、洁净厂房的安全逃生出口必须足够并畅通。

3、洁净厂房内的烘干设备必须设置于独立车间。

4、洁净厂房内机器设备必须设置防漏电装置。

5、应有“严禁使用能产生易燃气体的液体清洗路面”等警示标志。

(三)调油(漆)房。

1、调油(漆)间要求独立设置。

2、调油(漆)间的储存量不得超过一天的用量。

3、通风效果必须良好。

4、照明设施应采取防爆措施,不得使用铁质开罐器(工具)。

(四)配电房。

1、配电房顶不得设有水池和冷却塔、周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堆放。

2、配电房内不得有杂物,通风效果良好,配备专用电器灭火器、防鼠板、绝缘垫、鞋、棒、手套等。

3、线路排放整齐、入槽。

4、变压器周围必须有围栏,悬挂警示标志。

5、配电箱(柜)旁不得堆放杂物,并有操作规程。

单位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建设项目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维护校园的整洁和安全,创建文明工地。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及我校各项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二、具体要求。

(一)施工单位需完善技术和操作管理规程,确保道路畅通、安全和水电管线及设施的完好。

(二)在距学生区、家属区较近的地点施工,应尽量避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学生及教职工生活的影响。

(三)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对校园环境、绿化等的不良影响。

(四)严禁在主要干道上搅拌砼和堆放建筑材料,若在短时间内确有需要,须报请建设单位批准,并做到及时清理,不留痕迹。

(五)施工中产生的泥浆和其他浑浊废弃物,未经沉淀,不得排入下水道。

(六)施工中产生各类垃圾,应堆置在规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七)不得随意抛掷建筑材料、残土、旧料和其他杂物。

(八)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车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运输物飞扬、洒落或者流溢,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在校园内车辆要低速行驶,车辆进出校园应避开上、下班人流高峰期。

(九)为统一施工标牌的设置,施工标牌的设置要求如下:

1、工程项目的主要入口应当设置施工标牌;

2、须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工地范围、建筑面积、工程结构、层数及开、竣工日期;

3、须标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名称及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姓名;

4、工地总平面图;

5、安全生产记录等方面的统计;

6、若布置标语,应提前报请建设单位批准。

(十)施工现场应设稳固、整洁的围栏或围墙进行封闭施工,不得在工地围栏或围墙外堆放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等。

(十一)施工现场材料应按类别、型号堆放整齐,并有明显的标记,砂石堆应有围护,不得随意堆放。

(十二)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场地平整,无大面积积水。

(十三)职工生活区应整洁、干净,职工宿舍应有良好的通风、照明和卫生条件。职工食堂卫生要有专人负责,生活垃圾要定期消除,不得随意乱倒,不准随意大、小便。

(十四)在山林附近施工的人员,严禁在周围吸烟和制造明火。

(十五)施工单位应对工人进行文明素质教育,使工人注意自己的语言、行为和服饰,尤其在学生区施工的人员,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冲突,不得对学生起哄,不得裸露身体,对待学生要求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

(十六)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晚上十点以后非工程需要不得离开宿舍,不准在学校闲逛等。

(十七)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的,建设单位将责令其限期整改。

(十八)建设单位将把文明施工搞得好的企业作为下一次工程招标优选队伍的条件之一。

单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及处理措施 公司各处室:

盛夏来临,为加强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特通知如下:

一、办公区域内安全防护:

1、不超负荷用电,在没有弄清楚线路的负载之前,不要在办公室等场所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用电器。

2、不得在用电设备旁堆放杂物,影响设备散热,杜绝安全隐患。

3、遇到打雷、暴雨天气,及时关好窗户关闭用电设备,切断电源,以免造成设备损坏或造成安全事故。

4、使用电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开、关机有序,使用完设备后要及时断开电源,避免电器长期通电引发事故,要养成良好习惯,做到人走电关。

5、发现异常情况时不要惊慌,在使用中,如有异常的响声、气味、冒烟、火光等,不要试图去扑灭或徒手移开、调试设备,禁止带故障运行,首先要立即断开电源再根据情况处理、报修。

障或事故。

7、所有用电设备都要保持良好接地和相对固定的位置,不得随意拆卸,不得随意拉接电线和增加用电设备,如有必要,请专业电气人员或物业公司管理人员上门安装。

二、职责范围:

1、公共区域的日光灯、储藏间微波炉、饮水机、窗户由当日值班人员负责。

2、各处室日光灯、打印设备、空调、窗户等由各处室负责人负责。

3、员工电脑由个人负责。

4、值班人员负责办公区域内所有电源设备的关闭及安全问题。

5、加班人员负责办公区域内所有电源设备的关闭及安全问题。

三、执行措施:

1、个人电脑在下班后没有关掉和拔出电源,一次罚款100元。

2、当日值班人员在日光灯、窗户、微波炉(拔掉电源),未关的罚款100元。

3、各处室的打印设备、空调、日光灯未关的罚款500元。

4、行政处负责每日下班后的监督检查。

四、执行时间:xxx年xx月xx日。

xxxxxxx公司

2015年6月17日

一、目的

为统一管理用电,进一步节能降耗、消除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范围内所有用电人员

三、内容

1.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1.1 公司用电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原则;

1.7 严禁使用不合格用电设备和材料;

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1.13 电工维修规定:

1.13.1 电气设备定期、不定期维修时应切断电源,严禁带电维修。

1.13.2 不准私自维修不了解内部原理的设备及装置。不准私自维修厂家禁修的安全保护装置,不准私自超越指定范围进行维修作业。不准从事超越自身技术水平且无指导人员在场的电气维修作业。

1.13.3 不准在本单位不能控制的线路及设备上作业。

1.13.4 不准随意变更维修方案从而使隐患扩大。

1.13.5 不准酒后或有过激行为之后进行维修作业。

1.13.6 在特殊环境、特殊线路设备进行电气维修时,必须实行监护工作制度,必须设专人监护。

1.13.7 电气设备重复接地和避雷接地的电阻值必须每年测试一次,每一年的雨季前应检测一次。更换和大修设备或每移动一次设备应检测一次。测试接地电阻值工作前必须切断电源,断开设备接地端。操作时不得少于两个人,禁止在雷雨时及降雨后测试。

1.13.8每月对配电箱柜内漏电开关试验按钮检查一次。

1.15 故意损坏电路设备按价赔偿工料费,并处以200--500元罚款;

2.办公区用电管理规定

2.1 公司办公区域应根据配电容量配置设施设备,并留有余地;

2.3 合理用电、计划用电、节约用电;

2.4 各办公室必须做到“人离四关” :关空调、关灯、关电脑,关闭所有用电设施;

2.5 夏、冬两季办公区启用空调时间由总径办统一通知;

2.6 总经办负责对各办公室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凡有违反公司用电管理制度者,每次处以50—300元的罚款。

3.车间用电管理规定

3.6 用电操作人员每天上班前必须对所用设备确认无故障后,才能通电进行操作;

3.8车间所有用电设备及每个配电箱由生产中心负责指定责任人或责任班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每天对用电设备、配电箱进行巡检维护,并做好巡视检查记录,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处理,重大或特大用电事件,迅速应急处理并及时上报用电管理部门,巡查主要检查项目如下:

3.8.1设备及其内部电器元件、电线、电缆、接头是否变形、发热、破损、裸露等。 3.8.2 接线是否规范、有无地线、接零、跨接。

3.8.3 配电箱内外部清洁卫生。

3.8.4 配电箱、开关周边严禁堆放杂物,保证操作通道畅通。

3.8.5 配电箱箱体、门锁是否正常,有无型号标示。

3.8.6 下雨时,必须及时检查地沟里的电缆、电线是否泡在水中;

3.11 打扫卫生、擦拭电气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抹布擦拭,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3.12 使用电钻、砂轮机等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检查电缆有无破损,烧蚀以及绝缘情况。注意如下事项:

3.12.1 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同时金属外壳应进行防护性零或接地;

3.12.2 使用单相手持电动工具,其导线、插头、插座必须符合单相三眼的要求;

于防护性接零;

3.12.4 严禁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3.12.5不能将工件等重物压在导线上,防止轧断导线发生触电;

3.14 在易燃易爆的场所,严禁进行带电作业,以防止电弧引发爆炸;

3.15在带电设备周围严禁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夹有金属丝者)进行测量工作;

4.2 公司各员工宿舍用电装表计量,每间宿舍公司付费用电额度为:

4.4公司对个人自付电费按电力局当月电价收费。

5.工程施工用电是否收费需要在合同中注明,对收费项目公司应安装电度表,总经办按电力局当月电价收取费用。

附《临时用电申请表》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企业安全生产用电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望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

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凡电气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第一章、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

第三条: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1、根据规定,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漏电电流〈100毫安,动作时间〈0.1秒;第二级漏电电流〈动作时间〈0.1秒〉。

3、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要多处重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第二章 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

第四条 电气工作人员用安全防护用品有:工作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第五条 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专用柜中。

第六条 设备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

第三章、高空作业的一般规定

第七条:高空作业时不许无关人员在工作地点下面停留或通过。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上下层交叉作业时工作应错开,或设不影响下层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八条:在屋顶、杆塔架设、导线或无防护栏的脚手架上等高处作业是必须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

第九条:高空作业应使用工具袋或绳索传递工具,传递材料或设备时不得用上下抛掷方法。

第四章、低压带电作业

第五章、现场配电安装及检查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和生活设施以及加工厂地的供、用电工程,凡设立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的,均应按正式工程安装。

第十二条:箱式变电站应在明显位置悬挂“高压危险”警告牌,箱变基台外廊4米之内不得码放材料、堆积杂物等。

第十三条:各种绝缘导线均得架空敷设,无条件做架空线路的工程地段,应采取护套缆线,缆线易受伤的线段应采取保护措施。

第十四条:遇大风、大雪及雷雨天气时,应立即进行配电线路的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件必须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应采用多股铜线,禁止使用独股铝线。

第十七条:接地线或接零线不得有接头,与设备及端子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触良好,压接点一般设在明显处,并绝缘保护,导线不应承受拉力。

第十八条:凡未经检查合格的电气设备均不得安装使用,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绝对禁止带故障运行。

第十九条:凡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

凡被雨淋、水淹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必要的干燥处理,经摇测绝缘合格后,方可再行使用。 第二十条:落地式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就平整,防止碰撞、物体打击、水淹及土埋,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第二十一条:非专业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

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执照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检修等工作。

第二十三条:各级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强令电工进行违章作业。

单位管理制度

第七条单位财务预算是指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单位财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八条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

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单位特点、发展计划、单位收支状况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县财力可能确定。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第九条单位参考以前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根据财务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根据单位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编制预算内、外资金和经营服务性捆绑使用的综合财政零基预算。单位财务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条单位根据年度单位计划,提出财务预算建议数,报县财政局审批。

第十一条单位财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对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但是,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不可控因素、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减少支出,对财务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的,单位通过报请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局调整财务预算。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二条收入是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三条单位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单位从财政局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财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五条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等。

(二)经营支出,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的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定额或者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上级补助资金支出,即事业单位用上级补助资金发生的支出。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从上级主管部门和县级财政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按照国家、省市、县的有关规定使用,并按照要求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县级相关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相关报表;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县级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的实际需要,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开发区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五章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一条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经营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的结余(不含实行预算外资金结。

余上缴办法的预算外资金结余),除专项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财务监督。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加强内部财务监督工作:

(一)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和监督工作;。

(二)加强对财务收支的监督工作;。

(三)加强对单位财务预算、收支计划、业务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

第二十四条县财政局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好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的重点是:事业单位依法设帐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情况;预算编制、执行情况;收支管理的规范、合法情况;国有资产的使用情况等。定期对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事业单位应根据加强财务监督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整改。

第七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二十六条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二十七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

单位管理制度

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

一、分管档案工作的局领导职责。

1、组织全局性的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上级关于档案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活动。

2、加强对局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局的整体发展计划,列入局议事日程,督促分管部门按上级和局档案部门要求做好应做的工作。

3、关心档案工作和档案室的建设与发展,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改善工作条件,使档案工作与局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二、局档案员职责。

1、贯彻实施《档案法》、《山东省档案条例》等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2、对各有关处室形成的各种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进行监督和指导。

3、负责收集出国考察人员应当归档的有关材料和照片,收集领导同志外出开会的发言材料和带回的带有密级的材料。

4、负责管理全局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与安全,并为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需要提供服务。

5、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档案工作统计材料。

6、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

三、分管档案工作的各处(室)领导职责。

1、配备具有较好政治业务素质的专(兼)职档案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2、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每半年研究一次档案工作),帮助专(兼)职档案人员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3、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档案法规,执行局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4、疏通渠道,严格制度,督促有关人员注意平时各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积极配合专(兼)职档案人员的归档工作。

5、协同档案室监督、检查本单位文件材料预立卷、整理组卷、归档验收及档案鉴定工作。

6、负责检查本单位专(兼)职档案人员履行档案岗位职责情况。

四、各处、室专(兼)职档案人员职责。

1、坚持平时整理。根据本单位不同种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特征,制定案卷类目,合理分类存放,便于利用和归档。

2、负责本单位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归档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3、归档案卷做到组卷合理,页号编写准确,案卷目录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

4、保管好本部门应归档的案卷,注意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

5、主动接收局档案员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按规定时间向档案室移交。

6、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7、按档案室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目,并编制检索工具。

8、按归档时间向档案室提供档案目录和统计年报表。

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制度。

一、收集归档范围。

本机关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上级和下级送来的与本机关关系很密切的文件材料(包括公文、电报簿册、书信、会议、电话记录、图纸、登记表、报表、名册、奖品、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等,下同)都属收集归档范围,应按规定的范围、时间和要求交本部门资料员或综合档案室归档。

(一)本级文件。

1、各种代表会议、工作会议、专业会议、各级干部会议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

2、工作计划、规定、方案、安排、总结、小结、汇报、简报、通报、通知。

3、各种综合的或专题的调查、检查、考察等报告。

4、向上级请示,与其他单位的来往文书,对下级的指示、批复、通知。

5、各项决定、决议、规定、标准、规范、条例、办法、制度、守则、要求。

6、各级领导的报告、讲话、发言稿或提纲、记录。

7、反映生产、基建、科研设备、工艺情况底图、蓝图及文字材料。

8、各种报表、名册、登记表、簿册、数据、凭证。

9、反映本机关、本地区重要活动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

10、电报、重要电话记录、机关工作日记。

11、年鉴、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基本情况综合。

12、本机关制发的奖状、奖证、奖章、奖旗、奖品。

13、有关房产、财产、物资、档案、债权、捐赠等的凭证,发放各种证明、证件存根。

14、已故人员资料。

15、重要的人民来信及处理材料。

16、本机关编辑、出版的书刊、资料样板。

17、本机关(包括上报和下批)干部任免、呈批表、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党、团干部名册、年终统计、报表、干部的录用、转正、定级、调资、离休、抚恤等审批表及干部奖惩等文件材料。

(二)上级文件材料。

1、上级(包括各部门及派驻本机关的调查组、检查组、工作组,下同)有关本机关、本地区工作或问题的决定、决议、指示、批复及调查、检查、经验材料。

2、各级领导同志、国际友人、人民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本机关、本地区时的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录音、录像。

3、上级发给本机关的奖状、奖册、奖章、奖旗、奖品。

4、上级报刊刊载有关本机关、本地区情况的文章。

(三)同级文件材料。

1、有关单位与本机关联合召开会议,共同进行工作,协作查处案件或问题共同署名的文件材料。

2、有关单位与本机关签订的合同、合约、协议。

3、有关单位与本机关涉及比较重要的工作或问题的来往文书。

4、有关单位发来的重要的、需要执行的方针、政策性文件。

(四)下级文件材料。

1、年季度工作总结、重要的专题工作总结。

2、重要的调查报告、检查报告、典型材料,比较重要的工作经验、重要的请示、法规性的备案文件。

3、重要的名册、登记表。

4、大事记、基本情况汇编、基础数字汇编。

二、归档份数。

文书档案一式两份,其中正文和签发稿各一份作存档用,一份作文件汇编用。

三、归档时间和方法。

(一)凡经过打字室打印的文件,打印好后由打字员收集,交文书档案员归档。

(二)凡各部门发出的文件,由各部门办公室的有关人员收集,交由综合档案室归档。

(三)一项工作已完成时(包括一项已完成或一个会议已结束,一个问题已解决,一件案件已处理等),由各部门办公室的有关人员,将进行该项工作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系统整理后送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四)外出开会、考察、学习、参观形成或带回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在该项活动结束时交由文书档案员归档。

(五)年度工作总结、各种年报、党员、干部名册,应于翌年一月底前交文书档案归档。

(六)每年的二月底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归档,各部门要把上一年应归档而未归档的全部文件材料移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四、归档要求。

(一)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由各办线资料员收集全齐。

(二)正文与底稿(签发稿)主件或附件、请示与批复、来文与复文一起归档。

(三)归档文件材料注意:检查应盖公章是否盖了,文件没有标题应加上标题,内容、摘要、文件没有标明日期的要标上日期。

(四)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是原稿原件,不得用复制件。

(五)归档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要一一写上文字说明。

(六)凡是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经过初步整理,把同一具体问题的文件材料集中在一起,按文件的先后形成排列好。

档案鉴定制度。

1、档案鉴定工作,是甄别和判定档案的价值,并据以确定档案“存毁”的工作。

2、档案鉴定工作,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坚持全面观点、坚持历史观点、坚持发展观点。

3、档案鉴定,必须按照党和国家制定的鉴定工作原则和鉴定标准进行。

4、档案鉴定工作,必须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一般应有领导、专业人员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的鉴定小组负责进行。

5、凡是经过认真的鉴定,判定为保存或销毁的档案,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办好鉴定手续。

6、档案鉴定工作,是一项决定档案命运的工作,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肃、慎重地对待鉴定工作,严格遵守档案鉴定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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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管理制度

1、参与施工的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现场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报监理单位备案。

2、现场采用双路供电系统,确保电源供应。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3、参与施工的各施工单位的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4、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须统一式样、统一配制,箱体统一刷涂桔黄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拦和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联接,采用外插联接方式。

5、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6、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7、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8、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9、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一般采用220v电源照明,结构施工时,应在顶板施工中预埋线管,临时照明和动力电源应穿管布线,必须按规定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10、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用电管理制度

一、宿舍住宿人员及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改、加装、拆卸室内供电设施。

二、寝室内或寝室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和宽带网线,禁止在灯具上栓蚊帐、晾晒衣物、节日装饰物等。

三、宿舍内除允许使用的电脑、电视、收录机、手机充电器、台灯外,禁止其它一切使用电器的行为,如用电取暖、烧水、做饭及使用应急灯,违者如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物品(不返还)并处以人民币2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给予严肃处理。

四、住宿人员禁止动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工作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样负重要责任。

五、当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维修人员及时修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六、发现寝室长时间超负荷用电时,项目部有权停止供电;住宿人员要做到人走断电,以免超负荷用电或长时间供电散热受阻而导致火灾等以外事故。

七、住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用电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责任,并酌情进行处罚。

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酒店用电行为,保障酒店员工与客人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酒店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高压。低压。发电。配电室是酒店的要害部位,禁止非专业人员入内。

2、室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会客。打闹。

3、室内严禁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及无关物品,对消防器材要随时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4、值班人员在接班前和工作中禁止饮酒,要严守岗位,做到勤看。勤听。勤巡视,确保供电安全。

5、值班人员进行倒闸操作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前必须建立工作票和记录。

6、送电时,必须得到电器检查。维修负责人的送电申请。电器负责人要询问是否解除有关肇事事宜,认为符合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

7、严禁约时送电。停电,严禁非电管人员人下达停关电指令。

8、值班电话要随时保持畅通。

9、对线路设备每季度检测一次,查出问题及时检修。雨季前必须检测一次避雷针,“五一”。“十一”。“新年”。“春节”等重大节假日要对电器设备全面检查。

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用电管理,特制定了我校办公室办公室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希望各位老师切实增强安全用电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1、严禁在灯具、电扇、空调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品等易燃物。

2、灯具、电扇、空调、烧水壶等电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以免长时间开机过热引起火灾。

3、严禁私自改动室内线路,绝不在办公室私拉电线。

4、办公室内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热杯、热得快、等用电设备。

5、为了延长计算机的使用寿命,教师下班离开办公室时要关闭计算机并关闭电源开关。

6、为了减少使用电器时的危险,办公室摆放计算机时,尽量靠近电源,避免四处布线、盘绕电源、跨接电源,同时不要在电线上或插座旁堆放物品,尤其是易燃物和水壶水盆等。

7、室内各电器设施若发现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校总务处,严禁自行处置。

8、办公室由所在负责人指派专人负责用电管理。(如下班、放学后、节假日关闭电源等)。

由于空调用电量较大,使用频繁,另单独规定空调的使用制度。

南昌二中昌北校区。

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办公室电源的管理,做到节约用电,减少办公室能源开支,现就办公室各用电设备作如下规定:

第一、注意节约用电,不用时随手关灯,人少时关闭部分照明灯。公司所有办公场所要根据光照度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开关照明灯。白天一般不准开灯办公,杜绝“长明灯”现象(特殊批准的除外);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电灯,关好门窗。

第二、下班后,要自觉关闭办公室空调、电灯以及办公电脑(包括显示器)等所有用电设备,以杜绝浪费。尤其是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场所的,有义务对该办公室的电器设备是否关闭进行检查,若电器设备开启,应立即关闭。做到人走关灯、关空调及其他用电设备。

第三、空调开启后不可开门开窗办公,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空调、关上门。夏季室温不高于25℃时(室内温度),冬季气温不低于12℃时(室内温度),均不可开启空调设备。

第四、办公室严禁乱拉、乱接照明灯具,严禁更换和乱接电源、插座等违章用电行为。

第五、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供电设备等违章用电行为。禁止私拉、私接电源线、宽带线和照明工具,需要时应向公司申请办理。

第六、严禁在办公场所内使用任何个人大功率耗电设备,不准有明火。

第七、禁止任何损坏空调、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的违规行为,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

第八、公司员工发现用电隐患应立即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至相关部门。第九、本制度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

用电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学校办公用电教器材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希望各处室、教研组办公室严格执行。

3.每次使用时必须如实填好办公用电教设备使用登记表;

10.一旦发现办公用电教器材被盗或部分器材遗失,请及时向学校保卫科或信息中心报告。

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医院的用电安全,并做到节约用电、减少浪费,针对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用电设施和用电设备管理原则是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各部门、科室的照明灯、空调等用电设施和医疗设备等由具体使用部门、科室负责管理;科室负责人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

2、对室内照明、插座、插头定期巡视,有无松动、腐蚀或导线是否残旧和老化、外漏,如若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总务科报修。

3、床头医用综合治疗带,禁止医疗抢救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属专用)。

4、在使用电器设备时杜绝带负荷插插座和带负荷拔电器插头,否则严重时易产生火花,引起漏电保护器断开或引起电器火灾。

5、下班前,用电设备应处于断开状况。

6、对配电盘、箱,前和下方禁止摆放物品,便于紧急情况下使用。

7、试验仪器、医疗设备等减少待机状态,不工作时,随即关机,避免出现火灾事故。

8、禁止科室和个人私接、乱拉导线或安装用电设备。

9、严禁私自随意拆卸电器,若电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修。

10、各科室要将电源插板远离地面和水源。

11、改变原房屋使用设计的应向总务科申请使用安全用电。(如:加床等)。

12、未经医院书面批准,各科室严禁使用电水壶、电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违者按医院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因违规用电,造成停电、仪器设备损坏,影响病人救治,将按照安全生产处罚相关规严肃处理。

13、具体负责监管、检查单位和人员为:总务科、保卫科,每月不定时对各部门节约用电情况进行检查。

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办公室电源的管理,实行责任到人,做到节约用电,减少办公室能源开支,现就办公室各用电设备作如下规定:

1、办公室的灯管、空调、排风扇、净水机等用电设备均由各办公室责任人负责。电脑由使用者负责,上班前要检查设备的使用性能,下班前应检查设备的关闭状况。

2、各办公室的空调、风扇将采用系彩绸(彩绸的飘动与否)的方法来判定开、关情况。气温在250c以下不得开空调,开空调时应调节为220c。

3、电脑、电灯下班后一定要关闭,上班时才能开启。做到人走关灯、关空调及关掉其它用电用具的电源开关。

4、不允许有下班后办公室无人,电灯、电脑、空调、风扇等用电设备之一却打开的情况出现。一经发现,罚该责任人5元/次和该办公室负责人5元/次。半个月累计一次,张贴公布。

5、夏天不允许任何人员在办公室内留宿过夜,违者罚款二十元。

6、各办公室及公共场所责任人安排:会议室(刘海堂)、样品室(江浪)、销售部(黄芳洁)、厂长室(袁毅)、工程部(李钦荣)、行政部(黄霞)、财务部(钟丽霞)、供调部(阳璐)、男卫生间及走廊(刘海堂)、女卫生间(黄霞),上述责任人的姓名必须贴在用电器或开关上,4月10日前完成。

7、总检查人:刘海堂。负责监督、检查各办公室的电源开、关情况,记录,每半个月累计总结,公布于公告栏上。

用电管理制度

一、照明灯具和器材必须绝缘良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照明线路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室内安装的固定或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5m。

三、现场办公室、宿舍、工作棚内的照明线,除套软电缆和塑料护套线外,均应固定在绝缘子上,并应分开敷设,穿过墙壁时应套绝缘管。

四、照明开关应控制相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

五、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具不宜小于300mm。

六、职工宿舍照明必须采用36v低压照明,不许使用220v的电压用来照明,低压照明由项目部统一安装,统一管理。

七、职工宿舍内不许安装插座,如手机、对讲机充电到办公室进行充电。

八、宿舍内不许私拉乱接。

九、宿舍内的照明灯具必须达到2.4m的高度。

北京韩建集团第二分公司。

丹阳公寓项目部。

20xx年1月1日。

用电管理制度

为充分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并尽可能节省电力资源,特对学校安全用电作出如下支配:

一、各班教室及功能室均指定专人开关灯和其它电器,电脑、电视、投影、视频展现台等珍贵电器必需由使用老师开关,同学不准任凭开关;空调等大功率电器在用电高峰期尽量不开,如必需使用时由老师开关。

二、电工必需每月两次定期对学校电路、设施设备等进行专项常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觉安全隐患要准时排解。

三、老师在教学过程中使用录音机、电脑等常用电器时如消失短路、发出异味等故障时必需马上切断电源并报告电工进行修理,坚决禁止自己动手随便处理。

四、每天放学前必需由专人负责关闭教室及功能室的全部用电设备,老师下班前必需关闭全部办公用电设备;星期天电工要关闭教学区总电源;放假前电工要关闭学校全部电源,只为值班区供电;五、要对消防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指示等照明设施,配电箱、接线盒等电源设施定期检修,确保发生紧急意外状况时能够准时处理。

以上各条望各相关责任人仔细落实,严格执行,对不负责任的.人员一经发觉要严厉处理,引发责任事故的要严峻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