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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网络保密管理制度(模板15篇)

作者:紫衣梦

遵守规章制度是每个员工的责任和义务,只有在规则的约束下,组织才能够稳定发展。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可以通过相关数据和案例进行分析和评估。

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计算机管理

第一条 计算机与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局分管安全工作领导为分管领导,办公室文秘为兼职网络安全员。各股室负责人是本部门计算机与网络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内部管理,全面落实本制度的各项要求。

第二条 计算机使用人要负责计算机的日常管理,涉密计算机明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专机专用,专人管理,严格控制,未经许可的人员不得使用或物理接触涉密计算机。

第三条 计算机的名称、ip地址等信息由办公室统一设定,严禁私自修改计算机的名称和ip地址。

第四条 计算机使用人应定期对计算机进行全面杀毒,发现处理不了的病毒或木马时要与专业技术人员联系解决,以保障全局网络安全。

第五条 计算机使用人应对计算机设定具有一定复杂度的密码,杜绝他人未经授权使用随意使用本机。

第六条 禁止使用涉密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或其它非涉密信息系统;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存储、处理涉密信息。

第七条 计算机发生故障时,首先自行排除故障,自己不能排除的再向办公室申报,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打开机箱,更换、添加计算机硬件。计算机维修维护过程中,计算机使用人应将重要信息进行拷贝,否则由此造成的信息丢失自行负责。

第八条 涉密计算机发生硬件故障时,须送有涉密资质的公司维修;涉密计算机硬盘损坏,需要做数据恢复的,必须送交保密部门指定的定点单位进行相关处理;涉密计算机更换硬盘时,须报保密部门审批备案,原硬盘交保密部门集中销毁。

第九条 计算机申请报废工作由办公室根据相关规定按程序进行,报废后的计算机经请示局领导后根据相关要求公开、集中处置。

第二章 软件管理

第十条 计算机软件(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使用正版软件,禁止擅自安装非正版软件使用。

第十一条 计算机在采购时同步采购正版win7操作系统,禁止使用win8。对系统配置低而不能安装win7操作系统的计算机沿用有授权序列号的win xp操作系统。

第十二条 应用软件包括办公系统、公文助手、党政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湘潭电子政务内网系统、财政申报系统、人事工资数据库管理系统等各应用、管理软件,办公系统必须使用wps,在网上下载个人版安装使用。

第十三条 计算机杀毒软件使用已授权的金山杀毒软件,也可网上下载360等他免费杀毒软件。

第十四条 计算机在软件或硬件故障后需重装系统的,必须按原有系统软件情况安装操作系统,办公和杀毒软件,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五条 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将软件进行拷贝、转让、复印以及扩散、版权转让、软件解密等行为,必须经局长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十六条 保持软件介质的良好和文档资料完整。系统软件的介质存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要有专人对系统软件进行管理和保管,定期检查和备份,保证系统软件介质的完好无损和文档资料的齐全。专业软件由股室专人保管。

第十七条 系统软件的借用。系统软件的借用要做好登记,借用人员要及时归还,出借人员要检查还回的介质是否完好,避免造成遗失。

第十八条 软件介质及文档的存放。软件应存放在防火、防潮、防磁、防盗的钢箱内妥善保管。

第三章 网络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 我局计算机网络包括现有电子政务内网、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三个网络。其中,电子政务外网接入政务中心,主要办理网上行政许可工作;电子政务内网接入湘潭电子政务网,主要运行内部办公业务。

第二十条 电子政务内网的保密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

第二十一条 电子政务内网必须与电子政务外网以及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不得直接或间接接入,任何设备不能同时连接内外网。电子政务外网计算机不得连入互联网。

第二十二条 电子政务内网所使用的安全保密设备必须采用国家主管部门认定或认可的产品,网管软件和防病毒产品须具有公安部销售许可证。

第二十三条 电子政务内网中的涉密信息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信息产生部门确定并标明密级,密级标识不得与正文分离。处理多种密级信息时应按最高密级进行防护。

第二十四条 电子政务内网的应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得越权调用电子政务内网的涉密信息。因工作需要接触国家涉密信息的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计算机与网络使用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遵守社会公德,严格自律,文明上网。在计算机网络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计算机与网络使用人员不得利用网络系统制作、复制、查阅、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愚昧迷信的;

(六)散布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六条 计算机与网络使用人员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为:

(一)制作或者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

(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

(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七条 计算机与网络使用人员不得进行以下有害操作:

(一)随意修改计算机和网络上的配置参数、程序和信息资源;

(二)未经防病毒检查,随意拷入外来程序;

(三)窃取或冒用他人口令、帐号上机,将自己的口令、帐号告诉他人;

第二十八条 办公室要对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服务器等关键设备加强管理。

第四章 奖 惩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造成重大事故和案件的,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负责人予以行政处分;对违反《保密法》、《治安管理条例》或计算机管理监察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局务会讨论通过之日起执行。

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机房设备是国土资源广域网、局域网和门户网站赖以运行的载体。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心确保机房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2、非信息中心工作人员严禁出入机房。除信息中心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接触和使用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等网络设备。网络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不得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系统。

3、网络设备参数为局内部工作秘密,任何人不得向外泄露。系统管理员须定期更换服务器登陆密码,并做好记录。

4、凡在服务器上开通ftp的,须报信息中心和局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所有工作人员使用的计算机拟接入互联网,须经局领导同意,信息中心人员不得擅自实施。

5、机房所有设备仅为全局工作服务,禁止利用机房设备对外承接业务,严禁将机房设备带出机房使用。

6、加强机房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对机房供电线路及照明器具等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等原因造成火灾。定期检查更换消防用品。

7、保持机房的温湿度,特别防止温度过高对设备造成损害。

8、严禁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9、机房内禁止吸烟、用餐、吃零食、打牌下棋、嬉戏喧哗等行为。

10、进入机房必须换拖鞋或用鞋套。机房设备、桌椅等确保没有积尘和污迹,地面无尘,保持机房整洁。

11、建立机房人员值班制度。值班人要对当日值班期间网络运行情况、温湿度情况等做好详细记录。交接班时须履行相关手续,注明交接时间。

12、建立运转灵活、反应灵敏的网络应急处理协调机制,确保发生突发网络安全紧急事件时,能够准确判断、快速反应,尽可能避免、减少突发事件给广域网和局域网运行带来的影响。

13、建立机房管理责任人制度。责任人要加强管理和监督,落实以上制度,建好网络设备及线路端口分布(变动)、设备故障排除等台账。机房管理责任人必须于周一上午上班后和周五下午下班前,对所有设备运行状况和运行环境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情况及时报告。网络发生故障或隐患时,须对所发生的故障现象、处理过程和结果等做好详细记录。

14、中心机房是局重点防盗、防火部门。大楼值班人员必须重点关注。非正常上班期间,如遇长时间停电,须提前告知信息中心,以便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15、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

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禁止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2、禁止从软驱装入与办公无关的软件,禁止利用计算机技术制作、传播不健康软件。

3、禁止打印外单位材料,非本校教职工不得上机操作。

4、各科、室、馆、组教职工原则上使用本单位电脑,确有需要使用别单位电脑,须征得该单位电脑管理员同意。

5、机房内禁止吸烟,禁止吃零食和闲谈,不干扰他人正常工作。

6、各电脑管理员要安排好清洁卫生值日表,确保工作站清洁整齐。

7、爱护工作站所有设备,依照规程进行操作,用完后用微机罩罩好,并切断电源,关锁好门窗。

8、使用过程中遇到故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以便及时修理。

9、凡违反制度者,学校取消其上机资格。

10、本管理制度适应于全校联网的所有电脑,即学生电脑室、教职工电脑室、多媒体课件制作室、监控中心、双控中心、多媒体电教室以及各科、室、馆、组的所有电脑。

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计算机设备的使用、管理与维护工作,科学合理、充分有效地利用计算机设备开展好医疗、教学和办公等活动,特制定本规定。

1、计算机设备,包括计算机主机(机箱内的各种功能卡、内存、硬盘、软驱、光驱等)、显示器、打印机、键盘鼠标、服务器、网络设备、电源、数据线等等,为医院公共财产,全院职工有义务对其进行监督与爱护。医院对举报者及发现隐患的人员酌情给予奖励。

2、分配到各部门使用的计算机设备必须有专人管理,并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对于暂不使用尤其是计算机无人看管时必须正常关机。如发生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人为损坏或设备丢失,部门负有全部责任。

3、原则上只能使用本部门分配的计算机,不得擅自在其他部门的计算机上进行操作。绝对禁止未经授权的院外人员对医院的计算机进行任何操作。

4、为保障医院计算机系统、网络和数据安全原则上不允许将私有计算机设备连接到医院网络中。如果需要将私有的计算机设备添加到医院网络中必须预先征得级信息中心技术人员同意在确认不影响现有设备、数据、网络安全后才能添加否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5、计算机内数据涉及本院秘密以及不应外传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出售,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给本院造成不良影响的调离岗位或解聘。

6、对各类计算机设备统一进行编号,并登记备案;任何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准擅自对计算机设备进行拆卸、安装、更换机内配件等;装有临床医技系统的总端禁止使用光驱、软驱、u盘等具有安全隐患的外设;如确需对计算机设备进行维护或维修,必须有信息科工作人员进行。否则,予以相应的处罚。

7、计算机使用部门不得私自重装、更改操作系统,不得私自更改ip地址,网关,dns等重要系统参数,不得更换、卸载杀毒、防火墙等安全管理软件。

8、严禁在工作时间使用计算机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

9、我院将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全院计算机设备的运行使用情况、维护保养情况、保密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情况及时在全院进行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或个人)必须及时进行整改。

医院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医院网络管理与计算机设备管理,确保网络与计算机设备能够安全、高效地运。

作,做好医院的信息辅助及技术保密工作,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3.1网页浏览。

3.1.1不得浏览不健康网站和政治敏感度较高的网站,如出现违法行为责任自负。

3.1.2工作时间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3.1.3工作时间不得私自使用聊天工具或进入聊天室聊天。

3.2文件下载与传送。

3.2.1不得从网上下载保存与工作无关的文章、图片、小说、网页以及压缩电影等。

3.2.2如因工作需要下载较大的文件,应通知网络管理员代为下载,禁止私自使用“网络蚂蚁”

等工具下载大量数据及文件。

请,待正式批准后由网络管理员予以开通。

及时通知网管。

作联系,减少纸张文件的传递和人员走动。

3.2.6部门(科室)应谨慎使用文件共享功能,以避免重要数据文件外泄或造成病毒传播。

取资料。

3.3网络安全。

31禁止随意更改ip地址,以免与其他人造成网络冲突。

扩散。

3.3.4禁止在医院内部网络上私自安装和使用盗版光盘。

4

4.1计算机配备。

应及时办理采购入库与领用手续,以便于管理。

(人事行政部)办理入库与领用手续。

4.1.3分配到计算机(设备)的新员工,应核对机器配置,并在《办公用品台帐》上登记。

4.1.4变更设备使用人,需经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批准,由网络管理员协助调换设备。

在调换设备前应备份原有的重要文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1.5员工离职时应向院办(人事行政部)交回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由院办(人事行政部)。

检查计算机(设备)的配置是否与《办公用品台帐》一致,并根据实际情况在离职表。

上签字。

4.2.1计算机是医院为员工提供的办公设备,非属个人所有,严禁在计算机内保存个人资料。

得部门(科室)负责人同意后,通知网络管理员进行相应操作。

院办(人事行政部)。

他人电脑,应征得对方部门(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的同意。

4.2.5下班后除服务器外,所有计算机必须关机。

办(人事行政部)同意。

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机房应具有防火、防水、防潮、防盗、防鼠和应急照明等设施。

二、计算机机房需要专人管理。与机房管理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计算机机房,外单位技术人员进入机房进行设备维护和维修,必须有机房管理工作人员在场。

三、计算机机房内各项设备必须安放稳定,合乎规范。各类连线,电源插头等附属器件必须布局合理,整齐有序,连接牢靠。

三、定期检查电源和空调设备工作是否正常,机房工作温度应保持在25℃左右。下班要切断除服务器、网络设备以外的其他设备电源。

四、实行机房运行情况登记制度。对机关局域网络,系统广域网的运行建立档案。发现计算机系统发生故障,工作人员认真记录故障现象和相关信息,及时报告领导,通知维护人员进行维护。

五、计算机机房应保持安静、整洁、卫生。工作人员每周应定期整理机房,打扫卫生。

六、计算机机房内禁止吸烟,不得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食品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进入机房。不准随便乱扔废纸、杂物。

七、计算机机房必须配备消防用干粉灭火器。机房工作人员必须掌握干粉灭火器使用技能,定期检查各类防火,温控,防盗设施性能。

八、计算机机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计算机保密安全的有关规定,严守保密纪律,凡在计算机内使用过的废纸废物,必须按规定进行销毁。

工商局信息系统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数据库安装、配置和调试工作,做好各应用系统软件的升级维护和应用推广工作,负责和指导下级系统管理员做好各应用系统和网络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及时解决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系统管理员享有操作权。未经系统管理员授权,其它任何人不得对其进行任何操作。操作人员离开系统时,应退出系统或进行系统封锁。

3.管理员应每月检查二次工作日志,核实操作人员的上机时间、操作内容等,并整理相应的日志文件。

4.管理员每周应检查数据库备份情况,每周应做异机备份。

5.严格网络安全防范制度,切实做好所在局内网和外网的物理隔离工作。做好计算机病毒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升级防病毒软件。对于必须在内网计算机上使用的外来存储介质,必须经系统管理员进行安全确认、并在系统管理员的指导下,才能用于内网计算机。

6.系统管理员变动前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经接管人员或监交人员与系统管理员双方签字确认。具体内容包括:。

(1)管辖范围内的服务器地址分布及相关的详细资料;。

(2)网络服务器口令、数据库超级口令、系统管理员口令;。

(3)信息系统相关设备配置表及明细表;。

(4)系统培训资料;。

(5)系统维护记录本;。

(6)所有版本的信息系统软件;。

(7)所有版本的数据库管理系统软件;。

(8)下级单位系统管理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9)其他应交接的内容。

1.配合系统管理员做好各应用系统软件的升级维护和应用推广工作,负责和指导本部门做好各应用系统和网络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及时解决或向系统管理员反馈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机关业务股室信息员应及时掌握每次软件升级后本业务软件新增的功能,及时提醒、指导和培训相关基层工商所人员。

3.信息员及时升级本单位防病毒软件。

1.各单位应明确规定上机操作人员对系统操作的内容和权限,并整理成文档由系统管理员保管。对作密码要严格管理,每人必须定期更换密码,杜绝未经授权人员操作软件。

2.操作人员必须设置自己唯一知道的口令,并定期更换口令。口令的安全由各操作人员自己负责,操作人员发现自己口令被修改或网络服务器及数据库口令的安全由本地系统管理员负责。

3.对系统软硬件的操作必须按照正确的操作规程进行。电源的开关、软件的启动与关闭都应遵循正确的顺序。

4.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权限操作,不得越权或擅自上机操作。

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维护机关单位计算机网络安全、正常运行,确保服务器及各个终端正常使用。使网络资源充分安全共享,为业务经营活动提供安全的网络环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机关单位内部办公局域网络,业务局域网络、国大药房、国瑞药业、国药物流的网络。

3、职责。

3.1信息部。

3.1.1系统管理岗负责机关单位整体网络安全的规划、管理及其相关的技术支持。

3.1.2系统管理岗负责机关单位网络系统数据的安全备份。

3.2各部门。

3.2.2负责各自部门数据的安全备份。

3.2.3负责及时通知信息部有关各自部门使用的计算机病毒发生情况及其它安全隐患情况。

4、工作程序。

4.2网络安全信息的追踪,黑客、病毒的日常防护工作。

4.2.1每天至少一次上网浏览相关网站,下载最新病毒代码。

4.2.2跟踪最新防病毒信息及其防杀方法,将其及时发布在机关单位内部网络上。

4.2.3及时跟踪防火墙的软硬件升级信息。

4.3负责机关单位本部办公网网络安全防护工作。

4.3.1及时升级本机关单位网络的最新病毒代码。

4.3.2实时对各个工作终端进行病毒监测。

4.3.3及时将染病毒的工作终端逐一脱离网络。

4.3.4对染毒终端逐一进行全面查杀毒。

4.3.5及时对防火墙软硬件进行升级。

4.3.6建立日常病毒记录日志,记录病毒代码。(参见《病毒记录日志》)。

4.4监督、检查、落实机关单位本部业务、国大药房、国瑞药业、国药物流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等工作。

4.5协助本部相关部门进行重要数据的定期备份。

4.6业务、办公网数据的交换和相关数据输入输出的管理。

5、相关文件。

6、记录。

《病毒记录日志》。

文档为doc格式。

计算机网络教室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网络教室必须设专人管理,负责本教室的安全、卫生、计算机的保管和维护,安排计算机的使用。

二、所有上机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的说明使用计算机,管理人员做好使用情况登记。

三、上机人员按编号就座,在室内应保持肃静,禁止喧哗、走动、打闹,讨论问题要小声,下课要有秩序离室。

四、爱护微机室内设备,不准随意改变设备的位置,按教师要求进行操作,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设备异常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的需照价赔偿。

五、不允许随意对计算机的软件系统进行增、删、改,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征得管理人员同意。

六、严禁在计算机上浏览不健康网站和发布不良信息,一旦发现将严格按照校纪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公安机关。

七、注意室内卫生,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桌椅、墙壁上乱刻乱画,不准在室内吃东西。

计算机网络教室管理制度

计算机网络教室(以下简称为计算机教室)是学习理论知识、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的重要场所,为了保证计算机教室安全运转、教学能够正常进行,特规定以下:

一、学生必须提前2-3分钟穿好鞋套(脚套要定期清洗干净)进入计算机教室。

二、课代表向老师报告应到、实到人数,未到的说明原因并出示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

三、进入计算机教室后必须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对号入座,未经老师同意不得擅自调位。

四、操作前必须检查机器及本座位卫生。认真如实填写《大浪淀中学上机记录》,如发现损坏或卫生差立即报告老师。

五、开机至出现桌面过程中不要动键盘与鼠标。在使用过程中如计算机出现问题及时向老师报告并申请解决。自己不得擅自重新启动计算机,因违规操作造成计算机器件损坏的维修费用由肇事者承担。

六、学生必须认真听取老师讲解,积极动脑认真操作,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努力完成老师布置的学习任务。

七、学生必须遵守课堂纪律,不得在计算机教室内高声喧哗,讨论问题应尽量降低音量。不得做与上课无关的事,严禁玩游戏,观看、传播不健康文件。严禁在计算机教室内追、玩、打、闹等。

八、严禁乱删、乱改电脑上一切重要文件或向学校计算机上拷贝文件。不准随意拉动键盘、扭动显示器方向和用手触摸显示屏等,要爱护室内一切设施和用品,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

九、上机操作要特别注意安全,发现异常现象和不安全因素时,要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向老师报告,不得自行处理,以免发生事故。

十、爱护计算机教室的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或将各类食物带入教室,不得在计算机教室内乱扔纸屑及各种杂物等。

十一、下课时必须按操作规程安全关机,应清理桌面,归整好鼠标、键盘、耳麦、凳子、课本等后方可离开计算机教室。

十二、计算机课代表、卫生监督员必须主动协助老师做好设备、卫生检查及机房整理工作。

十三、上、下楼梯靠右走,脚步轻轻慢慢走,不冲、不挤、不推,安全常识记心头。

医院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

1、在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计算机中心(室)负责全院计算机的管理、开发、维修、提请报废、增加等工作。

2、科室的'计算机均归医院所有,由计算机中心(室)统筹管理、安排,充分使,发挥作用。

3、科室计算机专职扣作人员行政管理归科室,业务管理由计算机中心领导,实行双层领导,计算机中心(室)有权根据全院情况,进行统一调配。

4、计算机软件的开发,由计算机中心负责。研制出软件属医院所有,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向院外转让或拷贝。

5、爱护机器,按操作常规上机,未经过正规培训人员不得随意上机。经常保养、检查,定期维修保证机器正常运行。

医院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

2、保证网络中心的服务器、网络及周边设备的完好,对重要的设备做到冗余,确保网络畅通。不定期对服务器进行停机维护,定期对网络设备间及周边设备进行巡检,特别是施工现场,必要时可实行现场监督,保障信息网络的安全。对switch、ups要定期进行性能测试,保证设备完好并详细记录。

为防止非法用户的侵入和病毒对网络的破坏,对网络中的系统用户进行分级管理,并在服务器上装实时病毒防护软件,及时升级病毒代码库,做好病毒预警防范与发布。

his系统的'pc机均要进行严格管理,并对用户做好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医院内网和信息网络中心严禁外来存储介质直接安装、试用,如有需要,须经专门机器检测后方能使用。

医院外网(oa系统)使用,为保证本地数据的安全,应做好异地数据备份工作,重要数据不能放在桌面和c:盘上。

4、中心机房内,除特别允许外,一般不允许进入。

5、数据安全管理。

为做好数据的安全管理,要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工作,对保存备份数据的磁带,要采取确切的保存方案,分多级保存模式,确保数据安全,从而使数据可以及时恢复,降低由于系统崩溃造成的损失。为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严禁随意修改、删除系统数据,对系统数据的正常维护,应做好详细记录。信息中心的工作人员,要做好信息的保密工作,系统内各项数据均要保密,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医院内的有关保密制度。

6、应用软件维护管理。

医院各系统应用软件的维护工作是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工作,用户对软件的需求或者软件的修改,须定期汇总,经论证后,提交程序员,并严格按要求规范执行,修改后的系统软件,使用前应认真测试,无误后投入使用,并做好文字记录。

用户权限部分:。

系统用户增加和权限设置由专人负责管理,。

医生权限设置由医务处提出申请增设相关功能权限,。

护士权限设置由护士长提出申请增设相关功能权限,。

其它科室权限设置由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增设相关功能权限,。

特殊权限设置按信息处的相规定,由各分管领导审批后确定。

医院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医院网络管理与计算机设备管理,确保网络与计算机设备能够安全、高效地运作,做好医院的信息辅助及技术保密工作,制定本制度。

3.1网页浏览。

3.1.1不得浏览不健康网站和政治敏感度较高的网站,如出现违法行为责任自负。

3.1.2工作时间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3.1.3工作时间不得私自使用聊天工具或进入聊天室聊天。

3.2文件下载与传送。

3.2.1不得从网上下载保存与工作无关的文章、图片、小说、网页以及压缩电影等。

3.2.2如因工作需要下载较大的文件,应通知网络管理员代为下载,禁止私自使用“网络蚂蚁”等工具下载大量数据及文件。

3.2.3如需开通收发邮件权限、oicq、上网服务、ftp服务等,应向部门(科室)负责人申请,待正式批准后由网络管理员予以开通。

3.2.4如需传输大容量的电子文本,需把文件进行拆分或压缩,网络传输中如出现其他问题应及时通知网管。

3.2.5部门(科室)已配备计算机及局域网络的,应尽量使用邮件和内部沟通工具进行日常工作联系,减少纸张文件的传递和人员走动。

3.2.6部门(科室)应谨慎使用文件共享功能,以避免重要数据文件外泄或造成病毒传播。

3.2.7不得携带医院以外的便携式电脑或数据存储设备进入医院,严禁联网或接入计算机拷取资料。

3.3网络安全。

3.3.1禁止随意更改ip地址,以免与其他人造成网络冲突。

3.3.2为便于网络的安全维护,个人电脑的.用户名和开机密码要及时设置且定期更改,并应及时通知网络管理员。

3.3.3每台计算机必须安装有效的杀毒软件,并应定期执行杀毒程序,以免造成病毒在网络中扩散。

3.3.4禁止在医院内部网络上私自安装和使用盗版光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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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计算机配备。

4.1.1医院各部门(科室)需要使用计算机时,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采购与配备,并应及时办理采购入库与领用手续,以便于管理。

4.1.2部门(科室)如因特殊原因购买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需在设备采购后三日内到院办(人事行政部)办理入库与领用手续。

4.1.3分配到计算机(设备)的新员工,应核对机器配置,并在《办公用品台帐》上登记。

4.1.4变更设备使用人,需经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批准,由网络管理员协助调换设备。

在调换设备前应备份原有的重要文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1.5员工离职时应向院办(人事行政部)交回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由院办(人事行政部)检查计算机(设备)的配置是否与《办公用品台帐》一致,并根据实际情况在离职表上签字。

4.2.1计算机是医院为员工提供的办公设备,非属个人所有,严禁在计算机内保存个人资料。

4.2.2禁止在计算机上擅自安装、卸载应用软件或更改系统配置软件,如需安装或卸载需在征得部门(科室)负责人同意后,通知网络管理员进行相应操作。

4.2.3禁止私自拆装、损坏计算机设备,如需更换或添加硬件应通知本部门(科室)负责人及院办(人事行政部)。

4.2.4除公用电脑外,电脑只供专人保管使用,不得跨部门(科室)使用。如因工作需要使用他人电脑,应征得对方部门(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的同意。

4.2.5下班后除服务器外,所有计算机必须关机。

4.3.1禁止使用单位打印机打印私人文件。部门(科室)因工作需要打印大量文件时,需经院办(人事行政部)同意。

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守国家秘密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企业秘密,维护国家利益和集团公司利益,保障集团公司投资、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遵照法定程序确定在必须时间内只限必须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企业秘密是关系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安全和利益,依照必须程序确定,在必须时间内只限必须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和信息。

第三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都有维护国家秘密和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职责,集团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集团公司保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省委、省政府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加强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安全,维护集团公司的利益。

第五条:集团公司保密工作贯彻突出重点、用心防范、内外有别,既确保国家秘密、企业秘密,又便于各项工作开展的方针。

第六条:集团公司综合事务部在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集团公司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的工作,并指导所属企业的保密工作。

第二章: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七条:根据集团公司的企业性质和日常工作的特点,集团公司企业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一)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重大战略部署和投资决策、经营中的秘密事项;。

(二)集团公司年度计划、未下达的考核及评价指标,未公开的财务数据;。

(三)集团公司未公开的重大经营决策以及为决策所带给的资料、数据及其他秘密事项;。

(四)有关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重组、兼并、破产、关掉中涉及的秘密事项;。

(五)集团公司重要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财务分析及涉及投资项目的其他秘密事项;。

(七)集团公司重要会议记录、会议专题报告和重要会议召开之前涉及的秘密事项;。

(八)人事档案、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工资分配、人员奖罚方案等事项;。

(九)查处重大违纪、审计等案件所涉及的秘密事项;。

(十)日常工作中构成的,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应当保守的秘密事项。

第八条:在日常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

第九条: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按其性质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第十条:属于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按规定标明密级。秘密文件、资料密级和保密期限的确定,由经办部门或承办人提出,报集团公司有关领导审批。在办文结束后,交集团公司综合事务部保密室存档。

第十一条:已归档保存的文件、资料的密级,由保密员根据其资料和保密期限,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定期进行调整:。

(一)凡已批准对外公开或已超过保密期限,不再需要保密的文件、资料,予以解密;。

(二)凡秘密程度已经降低,但仍要在必须范围或时间内保密的文件、资料,予以降密;。

(三)凡随时间推移,资料需加以保密或限制使用范围、领域的文件、资料,予以重定密级。

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十二条: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和销毁,应严格按国家保密工作的规定和程序处理:。

(一)未经原确定密级的单位确认或者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摘转;。

(三)务必在保密措施完善的设备或场地中保存。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在对外经济往来与合作中需带给的文件、资料,资料如涉及国家秘密的,应按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属于集团公司企业秘密范围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和销毁,应按国家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要求处理:。

(一)未经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批准,不得复制、摘转;。

(三)务必在保密措施完善的设备或场地中保存。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在对外经济往来与合作中需带给的文件、资料,资料如涉及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应按本办法规定程序报请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或所属企业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举行涉及国家秘密或集团公司企业秘密的会议和进行其它具有保密要求的活动,应采取保密措施,并对参加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出具体要求,其正式会议记录由集团公司保密室保存。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根据需要设专职保密员(机要秘书),负责保密的具体工作。所属企业也务必按规定配置专职或兼职保密员。

第十六条:专、兼职保密人员务必具备较强的政治职责感、思想水平和专业素质,热爱本职工作,有事业心和进取心。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的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四)结合典型事例,定期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体员工的保密观念;。

(五)定期召开集团公司保密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制定工作计划;。

(六)严肃处理失、泄密事件,并根据情节轻重,提来源理意见;。

(七)定期组织保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保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十)用心开展调查、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十一)用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保密事项。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八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奖励:。

(一)长期从事保密工作,维护国家和集团公司的利益,作出较大贡献的;。

(二)在改善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

(三)在紧急状况下,保护、抢救国家秘密或集团公司的秘密文件、资料的;。

(四)同抢劫、盗窃、毁坏、出卖国家秘密或企业秘密文件、资料及其物品的行为进行斗争,以及对检举、揭发,破案有功的。

第十九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一)违反保密纪律、玩忽职守、泄露或遗失国家秘密或企业秘密文件、资料的;。

(二)对窃密或重大泄密行为不制止、不斗争、不报告的;。

(三)对揭发检举窃密、失密、泄密的人进行报复的;。

(四)利用国家秘密或企业秘密进行非法活动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应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和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企业的保密工作管理办法,报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医院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计算机设备包括计算机的硬件和软件。

二、办公室对本局的信息系统所用硬件设备进行统一管理,并建立设备卡片,对硬件设备的配置状况、使用单位、使用状况、起用时间、型号品牌等信息进行记录。信息技术管理股对计算机机房内设备建立专门的机房设备管理档案。

三、信息技术管理股、办公室、财务装备股互相配合,对已采购的计算机设备应进行合理的调配。

四、信息技术管理股负责本局范围内计算机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管好各类计算机设备驱动程序、保修卡、说明书等重要随机资料。

五、硬件设备的操作使用要严格执行设备操作管理规定,要经常对有关设备进行保养保持机房和设备的整洁,严禁违规违章操作、确保机房、硬件设备的安全。

六、在组织软件的升级工作时,一般应在同一个时间内一次性更换所有在用软件,升级前应通知各基层单位、各用户。

七、未经信息技术管理股同意,各单位不得随意改变计算机的名称、ip地址等参数,不得改变指定的内、外网计算机设备的用途。

八、要严格保护所有在用软件的来历不明的媒体介质在使用前必须经过病毒检测,使用网络的单位要严防病毒通过网络传播,办公用计算机不能装入各种游戏软件。

工商局数据备份和恢复制度。

一、为了确保我局计算机系统的数据安全,使得在计算机系统失效或数据丢失时,能依靠备份尽快地恢复系统和数据,保护关键应用数据的安全,保证数据不丢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拥有重要系统或重要数据的股室应该及对数据进行备份,防止系统、数据的丢失;涉及数据备份和恢复的科室要由专人负责数据备份工作,并认真填写备份日志。

三、网络服务器数据备份工作,由信息技术管理股负责,增量备份每日做,系统备份每周做一次。系统管理员在每周最后一个工作日,将集成化信息平台数据库、oa数据库、oa系统(含案管系统,工商所工作平台)程序文件做一次异机备份,数据保存一个季度。

四、备份数据应该严格管理,妥善保存;备份数据资料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设施。

五、数据的备份、恢复、转出、转入的权限都应严格控制。严禁未经授权将数据备份出系统,转给无关的人员或单位;严禁未经授权进行数据恢复或转入操作。

六、一旦发生数据丢失或数据破坏等情况,要由系统管理员进行备份数据的恢复,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或更大的损失。

2.个别文件恢复一般用于恢复受损的个别文件,或者在全盘恢复之后追加增量备份的恢复,以得到最新的备份。

计算机网络设备管理制度

保护公司财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涉及产品的界定:

计算机是指为公司内部员工使用的pc机(包括cpu、硬盘、内存、机箱、显示()器、网卡、键盘和鼠标。主机板和显示卡由本公司提供,如非特殊需要不配备光驱和软驱。)。

网络设备是指公司内部使用的服务器、网络交换机、路由器、集线器、以及网络接入设备等。

计算机其他配件是指公司备用的光驱、软驱等。

附带软件包括计算机驱动盘、系统安装盘、程序安装盘等。

第三条常规事项。

除部门测试外,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使用公司样品搭建平台。

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将私人的光驱或软驱安装在公司的计算机上使用。

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将工作电脑配件或公司样品带出公司。

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将公司软件刻录或带出公司。

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将自己的电脑配件安装在工作电脑上。

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机房。

未经机主本人允许,不得擅自使用,移动或拆装他人的计算机。

公司每位员工对自己的工作电脑既有使用的权利又有保护的义务。任何的硬件损坏必须给出损坏报告,说明损坏原因,不得擅自更换。公司会视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第四条公共打印机的管理。

公共打印使得所有员工更便于访问集中控制的打印资源。

在公司内部由mis管理公共打印机环境。mis负责采购和维护公共打印机,行政部门负责采购和供应公共打印机的`墨盒。其它人员如遇到公共打印机故障不得擅自打开公共打印机的外壳,请速与mis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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