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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病虫害防治检查记录填写范例 农作物病虫害监测方案(优质5篇)

作者:ZS文王 2023年病虫害防治检查记录填写范例 农作物病虫害监测方案(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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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虫害防治检查记录填写范例篇一

为巩固绿化造林成果,促进杨树产业健康发展,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xx年8月15日至9月15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杨树病虫害防治突击月”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继续以“杨树产业年”活动为契机,树立森林健康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治、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

确保全镇范围内杨树病虫害监测覆盖率达到100%,防治率98%,成灾率小于2%,保证镇村主干道沿线、河塘、渠防护林、农田林网及重点工程杨树不受病虫危害,做到上下联动,镇包到村,村包到组,组包到农户,农户包到田块,不论集体还是个体,普通进行一次防治,对重点工程去年发生病虫害轻重的要进行2-3次防治。

(一)宣传阶段(8月10日至8月12日)

一是大力宣传做好杨树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宣传“谁经营、谁防治”责任制度;三是宣传防治技术和有关法规,增强全社会做好杨树病虫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二)准备阶段(8月13日至8月15日)

备好农药、器械和突发灾害的应急控制等物资工作。

(三)防治阶段(8月16日至9月10日)

突出“三个坚持”,坚持群众自发防治和集中统一防治相结合,坚持“防治并重,以防为主”的原则,对目标已形成危害的地要防治,尚未形成危害的地段也要进行预防,坚持抓住重点区域对县、乡、村主要道路和重工程要重点防治。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11日至9月15日)

镇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村(居)杨树病虫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防治措施和方法、防治效果,有无发生严重灾害等情况。

(五)保障措施

杨树病虫害防治工作面广量大,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书记为杨树病虫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人,要亲自部署安排,认真抓好落实。

病虫害防治检查记录填写范例篇二

为全面贯彻实施《省动物防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效提升我县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防控水平,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农民稳定增收,根据省农业厅的总体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实施《条例》为主线,以开展“动物疫病科学防控推进年”活动为载体,着力构建科学防控体系,着力完善科学防控制度,着力夯实防控产业基础,着力提升防控技术水平,着力完善长效防控机制,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高我县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防控水平,推进动物防疫事业科学发展,有效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1、科学防控理念全面确立。各级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兽医主管部门及动物防疫机构守土有责的理念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主体履行法定义务的自觉性显著提高。

2、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动物产品安全监测体系基本建成,基层动物防疫队伍明显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费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3、防控基础有效夯实。畜禽养殖主体防疫能力明显提高,执业兽医制度和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体系有效推进。

4、防控机制科学完善。《条例》各项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动物防疫工作效率和执行力明显提高,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情监测、检疫监督、应急管理、人畜共患病防控等措施全面落实,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不发生重大畜产品安全事件。

我县开展动物疫病科学防控推进年活动,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经费保障,健全机构队伍

1、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深化完善我县农业“三位一体”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各镇(街、开发区)农业公共服务中心配备1名畜牧兽医监管人员和3-6名动物防疫检疫工作人员,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探索镇街动物诊疗所或诊疗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示范点建设,使我县的日常免疫工作由镇街畜牧兽医站负责向社会服务组织过渡和发展。同时,为进一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和监管,县畜牧兽医局要全力争取单位机构升格和参公管理。

2、加强动物防疫经费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依法将动物防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强制免疫经费、应急处置和扑杀补助经费、疫情监测和检疫监督经费、动物防疫培训和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到位。将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县级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在今年年初县动物疫病监控实验室通过省级考核的基础上,6月底前全面完成县动物疫病监控中心建设,年底前全面启动实施我县第二批乡镇兽医站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切实加强动物疫病和畜产品安全监测、动物检疫监督、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动物疫病追溯和信息化管理体系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科学防控手段和能力。

(二)加强《条例》配套规章建设,着力完善科学防控制度

加强调研和座谈,按照省、市农业部门的要求,确保在7月份前依法制订出台《条例》县级配套制度。

(三)加快产业升级,着力提升科学防控基础

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实施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养殖,全面提高养殖主体防控水平和能力。深入推进生态畜牧业建设,改善养殖环境,降低动物疫病发生风险。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场防疫规范化建设,把养殖场防疫规范化建设与实施畜牧业生产扶持项目紧密结合起来,以养殖场(户)、合作社、新型产业主体为主导,推进畜禽养殖场防疫规范化建设,确保近三年已实施国家和省级标准化养殖项目的饲养场在年底前全部达到防疫规范化要求。

(四)强化防疫技术支撑,着力提升科学防控技术水平

1、扎实开展动物疫病监测,提高实验室监测诊断能力。按照省、市的要求,制定2011年县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将任务逐月落实到各镇(街、开发区),重点加强对自免场的监测。县农业部门将加大免疫抗体的飞行监测力度,对各镇(街、开发区)及饲养场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免疫抗体飞行监测。及时分析研究监测调查结果,全面评估主要动物疫病免疫质量、病原分布和流行趋势,科学指导开展防控工作。对免疫不达标单位、空白场(户)通报所在镇(街、开发区),责令整改,并上报省、市有关部门。加大高风险场所跟踪检测力度,对不合格的区域和场所,实施连续飞行检测。抓好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严格奶牛场防疫监管,全面执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管场、健康证管奶、户口簿管牛”的奶牛“二证一簿”管理制度。以兽医实验室考核为契机,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规范实验室检测行为,拓展监测项目,提高检测准确性,为科学防控提供技术支持。

2、加强防疫技术培训。对动物防疫检疫人员、养殖场人员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开展动物防检疫人员的技能大比武活动,选拔并组织优秀选手参加上级比武,组织实施好我县的职业兽医的考试工作。

(五)加大专项防控行动力度,着力完善长效防控机制

1.认真组织开展春季和秋季防控行动。坚持和完善规模养殖场程序化免疫和散养畜禽集中免疫为主、月月补针的工作机制,确保畜禽应免尽免,不留空白。全面实施畜禽饲养场免疫程序、免疫密度和质量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免疫进展动态,认真总结防控工作成功经验,及时研判疫情态势。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的基础上,适时组织开展高温季节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冬季禽流感、口蹄疫集中补免行动。

2.加强防控工作督查。进一步完善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评估制度、工作考核和监督检查制度,加强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强化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通报和督促整改力度。切实加强强制免疫疫苗管理,强化饲养场、养殖密集区等重点场所监管。全面实施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评估制度,制定完善强制免疫疫苗管理办法。

3.完善应急处理体系。6月底前,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预备队,建立应急值班制度,明确镇街应急处理人员,加强应急预备队培训,按照要求储备应急处理所需的物资,督促饲养场、屠宰场和动物交易市场制定应急工作方案。

(六)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规范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加强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实现检疫申报布点全覆盖,全面实施申报检疫制度,规范检疫申报单格式和填报,做到每次检疫出证有申报单且档案完整。加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规范证章标志领购、发放、使用台账。严把畜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关,选拔参加上级屠宰检疫大比武参赛选手,规范蜜蜂检疫,理顺水生动物种苗检疫机制。实施城市或县内分销动物及产品凭证制度,实施跨城市、县分销调运动物重新申报检疫制度和动物产品换证制度,推进动物及其产品可追溯管理。

2.严格动物防疫许可管理。按规定条件严格审查新办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分步推进老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逐一书面告知管理相对人整改,加强已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场所的后续监管。加强种用乳用动物检疫管理,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到位率100%。依法做好职业兽医注册登记,加强动物诊疗许可管理,年底前全县动物诊疗机构实现持证诊疗。

3.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突出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屠宰加工场、动物专业交易市场防疫监管,建立风险信息告知整改制度。突出强化养殖环节病死动物以及染病或疑似染病动物的无害化处理监管,健全违法弃置在河道、水库等公共场所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责任制,协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源头监管,落实巡查打捞措施,严防河道发生漂浮死猪事件。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案件查处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加大对出售、屠宰、加工、运输病死动物和病死动物产品等严重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违法行为查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年度办理一般程序案件不少于5件。

县农业局成立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县畜牧兽医局局长为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动物疫病科学防控推进年”活动的组织发动和督查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兽医局,具体组织活动的实施。

“动物疫病科学防控推进年”活动是今年农业部门的一项贯穿全年的重要工作,各镇(街、开发区)要把宣贯《条例》和开展“动物疫病科学防控推进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理清法律法规赋予政府的工作职责,对“动物疫病科学防控推进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和落实检查。“动物疫病科学防控推进年”活动的重点工作将纳入农业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并作为评定先进的重要依据。

病虫害防治检查记录填写范例篇三

香榧栽培历史悠久,是省主要产区之一,目前全县香榧种植面积已有800余公顷,产果期的香榧约533。33公顷,其中约100公顷已进入盛果期。防控香榧病虫危害,促进香榧产量稳产增效,是林业部门的.重要职责。为加强香榧病虫害绿色防控,确保我县香榧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提升香榧产品质量,根据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省经济林病虫害绿色防控试点方案〉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原则,针对香榧病虫害发生规律,在全面监测的基础上,筛选应用绿色防控关键技术,为我县香榧生产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提供绿色防控技术支撑。

针对我县香榧主要病虫害,通过试点总结出一套实用性强、科学高效、易于复制的绿色防控实用技术和先进经验做法,由点到面逐步向全县辐射。

20xx至20xx年,试点期3年。

根据前期调查摸底及造林单位意愿,计划开展香榧病虫害绿色防控试点面积580亩,主要分布宏村镇宏村村和泗溪村。

香榧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主要包括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科学用药四个方面,根据香榧的生长特性、主要病虫害发生规律和现有技术基础、综合防治经验等,针对性采取适宜的防控技术措施。

(一)生态调控技术

1、品种选择:香榧品种繁多,在选择香榧品种时,必须遵循“适地适树、适品种”原则,尽量选择本县的“花生榧”“和尚榧”“小米榧”等通过省级良种审定的香榧品种。如果需要引进外地的优良品种,要事先对引种地的生态环境进行考察,只有引种地和引进地的生态环境相同或相似,引种才有可能获得成功。

2、土肥水管理:幼龄榧树施肥,除冬施基肥用枯饼加复合肥,另在3—10月施尿素,量少多次,促其快速成长。结果榧树施肥,每年主要有三次,具体施肥数量视树龄树冠而定。每年7—8月进行一次全面抚育,抚育方法为穴抚结合砍抚,将砍抚的杂草盖于根部,减少夏季水量蒸发。

3、整形修剪:香榧幼树偏冠现象严重,要注意通过修剪配合拉枝,抹除不定芽萌发的丛生枝,疏除过密枝、病虫枝,多选留散生或单生的粗壮枝梢;生长势旺的直立枝摘心促发侧枝;枝密处多疏除、有空处多短截促发枝。

通过上述措施,改造病虫害发生源头及孳生环境,人为增强自然控害能力和林木抗病虫能力。

(二)理化诱控技术

1、香榧细小卷蛾是危害香榧的主要害虫之一,利用香榧细小卷蛾成虫等其它害虫具有趋光、趋波、趋色的特性原理,在香榧种植区域采用安装频振式杀虫灯无公害物理防治,达到杀灭害虫的目的。

2、香榧茎腐病:一是做保护圈遮荫;二是加强肥水管理;三是根际覆草。

3、香榧根腐病:一是挖定植穴时用生石灰进行士壤消毒;二是挖除病株,并喷浇5%—10%硫酸钢溶液防止蔓延。

(三)生物防治技术

保护香榧细小卷蛾的天敌——血色悦茧蜂,它将卵产入香榧细小卷蛾的卵囊中,孵化后幼虫以香榧细小卷蛾为食物,达到消灭香榧细小卷蛾的目的。

(四)科学用药技术

当香榧病害流行,虫害爆发时,优先选择高效、低毒、低残留、环境友好型农药;优化农药的轮换使用、交替使用、精准使用;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通过合理用农药、安全用药,确保林产品无农药污染。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林业局成立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森防站、营林股、试点乡镇林业站等人员参加的绿色防控试点小组,编制实施方案,督促、指导造林单位开展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各项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二)开展技术宣传培训工作。邀请省市林检部门和大专院校专家开展现场培训指导,增强绿色防控技术力量;加强造林单位技术咨询和培训工作,提高绿色防控意识和绿色防控技术水平,使农民掌握并自觉使用绿色防控技术。

(三)加强病虫监测预报。为准确掌握香榧病虫发生动态,县森防部门和基层林业工作站要做好病虫监测,及时掌握示范区病虫的发生动态,准确发布病虫趋势预报,为病虫绿色防控技术的应用提供科学依据。

(四)积极争取资金支持。试点经费以试点单位自筹为主,并积极争取省市专项支持。县林业局将从年度防治经费中,安排试点经费补助。

病虫害防治检查记录填写范例篇四

近年来,随着种植制度和耕作方式变化,小麦茎基腐病呈逐年快速加重趋势,已成为我国小麦生产中主要病害之一,对粮食生产安全构成重大威胁。小麦茎基腐病防治,重点要落实预防措施,抓好保健栽培防病、药剂“一拌一喷”等关键环节,控制病菌前期侵染,降低后期发病程度。具体防治技术方案如下。

(1)选用抗耐病品种。种植抗病品种是防治小麦茎基腐病的有效措施,各地要根据近年田间观测和抗性鉴定情况,选择种植适合当地条件的小麦茎基腐病抗耐病品种,或抗逆性强的品种。

(2)合理轮作。常年发病较重的小麦-玉米连作区,每隔2~3年,玉米与大豆、棉花、花生、蔬菜等作物进行轮作,切断菌源连续积累的途径,降低小麦茎基腐病发生危害。重病田改种大豆等经济作物。

(3)适当深翻。小麦—玉米连作秸秆还田地块,秸秆尽量打碎腐熟还田,播前土壤深翻,深度约30厘米左右,将表层秸秆或残留物翻至土层下,压低病原菌基数,降低病害发生危害。每隔3年深翻一次。

(4)适期晚播。各地应根据当地小麦茎基腐病发生和天气情况,适当推迟小麦播种时间5~10天,晚播地块需要适当加大播种量并控制播种深度,适宜的播种深度为3~4厘米。

(5)精耕细管。土地深翻后,耙细整平。合理施肥,忌偏施氮肥。天气干旱有利于发病或加重病情,田间管理中需注意及时浇水。盐碱地区采用深层地下水浇地易导致发病加重,宜采用地表水灌溉。

秋季小麦播种后至越冬前是小麦茎基腐病菌侵染的关键时期,采取种子包衣或拌种处理是有效预防发病的关键。可结合小麦其他病害的预防,选用含有咯菌腈、戊唑醇、种菌唑、苯醚甲环唑、吡唑醚菌酯、氰烯菌酯、丙硫菌唑、氟唑菌酰胺等成分的药剂进行种子处理,对小麦茎基腐病的发生具有良好的兼治效果。如采用苯醚·咯·噻虫悬浮种衣剂、戊唑醇·吡虫啉悬浮种衣剂、或吡唑醚·灭菌唑种子处理悬浮剂包衣或拌种处理小麦种子,在防治小麦散黑穗病或纹枯病的同时,对小麦茎基腐病也有较好的兼治效果。另据田间部分省试验结果,如三氟吡啶胺等一些新型药剂防效较好,各地可在进一步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示范应用面积。

在小麦返青早期施药可进一步控制茎基腐病的危害。可结合小麦纹枯病等苗期其他病害的防治,可选用含有戊唑醇、氟唑菌酰羟胺、丙环唑、嘧菌酯等成分的药剂喷施小麦茎基部。如采用戊唑醇、氟唑菌酰羟胺、丙环·嘧菌酯、甲基硫菌灵、氰烯·己唑醇、氰烯·戊唑醇等喷雾预防返青期纹枯病、白粉病等的同时,可起到兼防茎基腐病的效果。同时,施药时注意调低喷头高度和方向,适当加大用水量,重点喷小麦茎基部,防治效果更为明显。

病虫害防治检查记录填写范例篇五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保障主要农作物生产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植保方针和“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现代植保”理念;根据“公开、公正、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按照“提质扩面、整体推进、规范管理、加快发展”工作思路;推广应用以“统一监测病虫发生趋势、统一防治时间、统一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新农药、生物农药、植物源农药,统一采用新型高效机动喷雾器防治药械”为主要内容的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技术;以提高防效、减少用药、降低成本、保护环境、保障丰收为目标;大力发展和规范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含植保专业合作社和开展该服务的农机、粮食合作社等,以下简称服务组织),积极推进农作物病虫统防统治全程服务,切实提高重大病虫防控能力,保障农作物稳产高产。

20xx年全县农作物病虫统防统治面积1.8万亩,每个乡镇至少完成500亩以上,粮食生产功能区要求全覆盖。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的领导,组建一个有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的专业合作组织,负责本辖区内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实施工作。

2、明确目标责任。每个乡镇、街道要完成500亩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任务,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

(一)、政策支持

1、补贴对象

本县接受具有一定规模(全季服务面积500亩及以上)的植保合作社或注册开展植保服务的农机、粮食合作社统防统治服务的农户每亩补贴40元,据实结算。

2、乡镇、街道可另加配套支持政策。

(二)操作程序

1、签订协议。服务组织与农户或村委签订农作物病虫统防统治服务协议(见附件1),并盖所在村村委会公章;与村委会签订农作物病虫统防统治服务协议须附“参加农作物病虫统防统治农户清单”(见附件2)。

2、各乡镇、街道对服务协议及农户清单进行审核,无误后,于6月5日前上报县农业局。县农业局对上报的服务协议及农户进行审查或抽查,核实作业面积。

3、当季统防统治作业完成后,种粮农民或村委会统一凭服务协议与提供植保作业服务组织结算服务费。

4、服务组织凭服务协议按季向乡镇政府申请补贴资金。在申请统防统治补贴资金时,凭“农作物病虫统防统治协议和农户清单”(见附件1、附表2),以及田间作业档案(附件3),填写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4),乡镇、街道审核后,确定无误,将汇总表(见附件5)及农户清单在所在地行政村公示7天,无异议后,将材料(附件4、附件5、公示照片)上报县农业局、财政局。

5、县农业局会同县财政局核实当季统防统治作业面积,并在农业信息网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农业、财政两局以文件形式将资金通过“一折通”直接发放到各服务组织。

1、如实申报。服务组织如实签订统防统治服务协议,参与统防统治的面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虚报、谎报。

2、认真审核,规范操作,完善档案。与村委会签订的“农作物病虫统防统治服务协议”,驻村干部、村委会要仔细核对本村参加统防统治农户面积的真实性,并签字确认;服务组织要确定农药供应渠道,制订推广计划,建立统防统治田间作业档案,按协议要求开展防治工作;每次作业完成后,详细记录作业时间、作业面积、所用药剂、用量和防治效果等备查;责任农技员要对协议中的农户在进行逐户核实统防统治面积的基础上,登记造册,建立电子文档,当季防治结束后上报县农业局。

3、实行公示。农作物病虫统防统治补贴实行公示制度,所有补贴对象接受服务的面积和补贴金额等在统防统治作业完成后,将清册在所在村公示7天,拍照存档,附当地乡镇举报电话;无异议后,各乡镇汇总后于9月20日前上报县农业局,上报的资料附1份原件与电子文档。

4、农作物病虫统防统治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各乡镇应加强对病虫统防统治服务组织的检查指导,落实专业合作社的各项要求和制度,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检查,积极配合审计等部门做好资金的审计、检查、稽查工作。

5、加强对统防统治和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管督查。农作物病虫统防统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方面的工作,县有关部门将随时对各地的作业面积、病虫防治和资金落实等的真实性和到位情况进行抽查和暗访,对于虚假申报、虚报作业面积以及套用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对违规农户和服务组织,取消该农户和服务组织当年统防统治补贴资金,3年内不得享受政府性扶持政策,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服务组织要按照国家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管理规定,完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制度健全,运作规范。统防统治合作社必须有固定的办公和为农民提供技术咨询、交流的场所,并具备与统防统治服务面积相适应的农药、施药器械仓库,药械仓库内要有植保机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有可从事植保或统防统治服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