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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执行s管理制度(通用17篇)

作者:温柔雨

在工作和学习中,规章制度是我们遵守的基本原则和准则。在规章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小编为大家总结了一些常见问题及其解决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启示。

执行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历来是电力企业管理规范中的重中之重,作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人身与设备安全将直接决定着企业发展的成败与效益。在风力发电企业中,吉林中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据上级公司的安全文件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企业主体意识,在构建完善的安全生产环境基础上,坚持不懈地致力于执行力的创新管理,使安全生产工作逐步深入开展,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真正落实到生产一线,下面简单介绍一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两点做法:

为此,公司专门组织生产骨干与风机设备厂家技术人员共同研究磋商,结合国家与企业标准相关安全规定,多方借鉴兄弟风场的丰富经验,本着“专业、权威、切实、正确”的编制原则,进行严格筛选、补充,对尚不明确、未有定论的部分,则认真加以说明与注释,以保证安全制度的严肃性。

在此过程中,他们根据风力发电负荷大小随机性强、升压站倒闸操作相对较少的特点,增补修订了关于即时跟踪风机大负荷时的箱变测温工作制度、35千伏及以上电气操作设立第二监护人的有关规定,还根据风机维护类型多、工作量大的实际情况,制订了标准的风机维护操作票、风机停电检修操作票,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促进了安全保障,同时,针对汛期野外积水量大、风机箱变众多的特点,增加了对箱变电缆井的检查工作,另外,风机维护高空作业频繁,他们除了完善防止高空坠落的具体措施外,还对高空传送工具、维护用品等项目,严格把握危险点控制质量关,以防止绳索搭挂线路等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通过不断地建立与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与各项措施,不仅为防止人身与设备不安全事件的发生提供了具体而充分的制度保障,还及时发现并消除了风机箱变低压侧开关过热、风机箱变底部电缆井积水等一系列设备隐患,保证了系统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其次,安全制度的落实与执行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安全制度执行得好与坏,是衡量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高低的最终标准,吉林中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在安全管理创新方面也做出了一点有益的探索与尝试。

一树立企业良好的诚信力。“安全第一,以人为本”决定了人的因素在安全活动中的主体作用,要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物的不安全状态,企业的诚信力所起的`作用是很容易被忽略的。企业的诚信力不是单纯的硬性摊派任务,也不是被动的应付检查与领导,它依靠的是科学管理,诚信待民,需要的是实事求是,责权明确,有必要向员工交待清楚的,绝不流于表面,敷衍了事,应该由公司及领导承担责任的,绝不推诿搪塞,含糊其词。正是在这样不断地营造良好氛围的过程中,公司既规范了各级安全职责,又严肃了组织纪律,使得公司上下心无旁骛,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让安全意识深入民心。众多的事故与违章行为已经充分表明,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发生,绝大多数是由于主观上的故意所导致,此痼疾不除,安全制度的执行与落实势必成为一句空话。为打好牢固的安全工作基本功,吉林中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通过标语、宣传、比赛、看幻灯片等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与培训活动,努力建造“严是爱,松是害”的企业文化氛围,同时,公司还加强各级监督力度,采取不定期安全检查的方式,做到奖惩分明,扬善罚恶,促进员工实现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根本性转变。

“安全责任、重在落实”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质量要保证,管理必须要创新,也只有全方位、多层次的相互配合及高标准、严要求的共同努力,才能将安全工作做得更好。

制度执行管理制度

为了建设民主、自治、文明、祥和、管理有序、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的新型社区,今年我社区认真落实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推行民主决策,实行民主管理,以居务公开为手段,以民主管理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不断深化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促进我社区民主政治建设,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增强了社区两委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有力地推动了和谐社区建设,依法保证了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取得了预期的效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我机北社区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多次召开党政班子会议,组织学习上级有关社区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文件精神,及时总结社区自治工作,社区班子成员正确看待社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信心,转变观念,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同时,积极组织社区工作人员认真开展了“学习制度促执行”活动,要求每个工作人员必须熟知制度规定的程序,以及运用和操作方法。通过召开党员代表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广泛宣传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居务公开和居务监督制度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程序和要求,同时,利用社区宣传橱窗、板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居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公开工作做到家喻户晓,消除社区居民的疑虑和误解,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增强民主管理意识,为制度的落实、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我社区认真执行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对社区事务,特别是居民最关心、最关注的热点问题,如:捐款捐物、收取垃圾卫生费情况等向居民通报。会议决策均按照制度依照程序进行,居民代表参与决策率达到95%以上,在会议上代表针对决策事项,踊跃发言,提出了切合实际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制度的落实和民主决策程序的规范实施,广大居民关注社区事务,“我爱社区,社区为我”的观念普遍增强,私下议论社区事务、上访咨询的居民少了,理解社区、参与社区、服务社区的居民多了,社区建设与服务得到推进,社区与居民,居民与居民的关系更加融洽,更加和谐。

按照“多样、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把居务公开工作同社区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公开形式:其一,在社区附近设置相对规范的居务公开栏;其二,通过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党员代表会议、等形式来通报社区的各项工作和要求;其三,以楼栋、楼门为单位,各楼门长征求居民对居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记录收集。设立居务公开意见箱,指定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定期开箱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制定严格的操作流程,把公开办事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推动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定期以传单的形式向居民公开社区事务,让广大社区居民了解情况,以此增强社区居民的民主参与意识,民主决策的积极性。监督措施到位:对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和涉及社区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社区居民关心的事项、社区居民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捐款捐物情况、社会救助情况等的公开情况,均通过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审查,监督居务公开按照程序严格实施,确保真正实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

通过社区“三会”制度的落实,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得到全面推进,居民自治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一是通过居民广泛参与社区决策,使广大居民深层了解了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职责、届期规划、社区居委会成员职责分工、办事程序等内容,极大提升了社区服务质量。

三是通过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机制的实施,加强了社区的民主法制建设,维护了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赢得了民心,取得了信任,最大限度地调动社区居民关心社区、支持社区建设的热情,有效提高了社区居民的自治水平。

合同执行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项目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第四条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第五条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第六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七条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第八条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第九条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开头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违约责任等条款。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合同有效期的生效日期不得早于双方的签署日期。

第十条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第十二条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十三条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第十四条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十六条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十七条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第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九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第二十条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第二十一条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第二十二条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第二十三条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第二十四条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第二十五条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第二十六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二十七条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第二十八条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二十九条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第三十条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第三十一条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三十二条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三条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第三十四条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三十五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三十六条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执行设备管理制度

一、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字交工程部。

二、工程部主管或当值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作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三、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员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人员验收签字,并将通知单交回工程部。

四、工程部在记录簿中登记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五、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六、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当值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当值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七、工程部在接单后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当值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若影响营业,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数据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客户,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为有效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工作流程,特制定此管理规定。

公司所有聘用的从业人员。

4.对物品管理的有序性、安全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对物品实行分区存放管理,确保库容库貌;定期或不定期向财务部报告物品存货质量情况及呆滞积压物品的分布,按要求定期填制提交呆滞报废物品的处理申请表。

5.做好仓库各种原始单证的传递、保管、归档工作;

6、负责物品的收发、报检、出入库、退货、储存、防护等工作。

7、售后与营销人员在仓库管理员的指示下负责货物的装卸、搬运、包装、物流提货、发货等工作。

1、公司仓库由指定专人负责。

2、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订购单,收货时要当面点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核查,如发现实物与入库单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收货人员应及时通知仓库管理员处理。

3、库房物品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帐卡。

4、严格管理账单资料,所有账册、账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5、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仓库管理员的发货清单)。

6、库房物资未经允许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外借手续。

7、每月需对库房进行盘点、整理,对帐实不符及时上报,不得隐瞒。

8、严格按照公司管理规定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9、库房管理要做到清洁、整齐码放、安全、防火、防盗。

10、库房内严禁吸烟,禁上明火,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鼠,相关管理制度张贴于明显位置,禁烟、禁火标识应设置于库房大门外。

11、因管理不善造成物品丢失、损坏,物品管理人员应承担不低于物品价值20%的经济损失。

1、物品到公司仓库后仓库管理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使用部门或请购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物资入库后,需按不同型号、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a)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b)三清:配件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c)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3、仓库管理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

1、仓库管理人员依据内勤出具的发货单如实向发放相应物品,并确认核对物品的型号、规格、数量等。

2、仓库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入库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仓库管理制度原则。

3、当所需物品无库存,应及时与仓库管理员沟通及时订购。

4、任何人未办理出货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仓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仓库管理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5、三包件要做好相应的标识与说明,仓库管理员应及时通知内勤与订购单位沟通处理相关问题。

7、仓库管理员在验收物品在入库验收时如有不符由内勤人员联系供货商处理。

8、仓库对已入库的配件、设备进行分区分类摆放,不得随意堆放,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当天内完成。

9、仓库对不合格的物品放在指定的退货区,由仓库管理员和供货商协商沟通确认退货手续相关事项。

10、仓库的物品的出库依据是仓库管理员的“发货清单”进行确认相应的配件。设备。

12、仓库管理员对采购来的不良物品需要及时通知内勤人员,并由内勤与供应商协商解决。

13、对于不良物品不可以办理出入库用续,退货物品的处理,需严格按照“退货通知单”进行操作。

1、货物的品质维护:货物在收货、点数、入库、搬运、摆放、归位、存放、储存、发货过程中遵守安全原则,做到防损、防水、防蛀、防火等安全措施。

2、仓库管理员定时检查货物信息,如发现储位不对、帐物不符、质量问题及时反馈和处理。保持货物的正确标示,对于错误标示及时更正。

3、货物的.单据、物、帐由仓库管理员把电子档和手工单据一同交到财务。每月的单据由其分类保管好,原则上单据保管2年,在此期间不得销毁。做到帐、物一致。

1、由于销售或售后计划更改引起领用的物资剩余时,应及时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2、报废物资退库,仓库管理员人员根据"报废损失报告单"进行查验后,入库并做好记录和标识。

2、盘点过程中需要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需入库和发货统一按内部盘点安排操作。

3、盘点时保证做到盘点数量的准确性、公正性,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数据。盘点过程中严禁更换不同的盘点人员,以免少盘、多盘、漏盘等。

4、盘点分初盘、复盘,但所有的盘点数据都需盘点人员签名确认。

十、物资贮存与防护。

1、仓库应编制平面定置图,将物资合理布局,合理存放,禁止混放、倒塌和包装破损,妥善保管,杜绝积压,反对浪费,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2、仓库做到通风、干燥、清洁、安全,防尘、避光、远离火源、热源防止产品损坏变质。

3、有色金属上货架,保持通风,非金属及电器材料,应分品种、规格、型号存放,摆设合理。

4、做好物资的标识管理,包括产品标识及监视和测量状态标识,严防误用。

5、对于长期库存(既超过质保期限的库存物资)在电脑帐及手工帐中做好标并及时及通知财务部。

6、非工艺损耗或其他原因而产生的物品多余,仓库管理员必须及时配合售后做好退库工作,退货需查清余料原因,核对材料的应余数,及时办理退库手续及入帐。

7、对于残余的物品或不满包装的材料根据实际包装情况,进行封口或封箱处理。

1、仓库每天都对仓库区域进行清洁整理工作,清理掉不要、不用的东西和损坏的东西,并将仓库内的物品整理到指定的区域内,达到整洁、整齐、干净、卫生、合理的摆放要求。对仓库内货物摆放做出合理的摆放和规划。仓库卫生可以在仓库空闲的时间进行。

2、仓库内保持安全通道畅通,不可有堆积物,保证人员安全。仓库内严禁烟火,严禁非仓库人员非工作需要进入仓库。

3、仓库内的规划区域要有明确标识(如:配件摆放区、安全通道、储气罐摆放区、空压机摆放区、除垢机摆放区、维修区、机油存放区、消防设施摆放区等),其中物品摆放区内要分类存放,且有清楚的标识。

4、上下班锁上仓库门。做好及时检查物货,如有异常或者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仓库内需要高空作业时做好安全防范。

(一)遇到紧急情况如失火及突发性天灾时应及时联络值班领导,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灭火使用泡沫及干粉灭火器(易燃物品需使用泡沫灭火器)。

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为保证食品安全,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特制定以下制度和措施:

写清楚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以及配备的经营设备或设施。

确保配备的经营设备或设施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鼠、防虫、洗涤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2、设备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合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运输、装卸、陈列和贮存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安全、无害,并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食品应与有害物品分开运输、存放。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同时设置标牌,标明食品的名称、配料、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销售人员应当穿着隔离衣,并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经营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或隔断,并保持卫生整洁;

我单位从事xx经营,整个经营过程分x个环节。分别是:(例子)食品采购、食品储存、食品运输、食品销售、不合格食品退市。

(一)食品采购(责任人:)。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生产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按照政府食品监管要求,将相应资料录入“食品进销货台帐”系统并将资料上传政府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

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7、按照政府食品监管要求,将每一批次的进货资料录入“食品进销货台帐”系统并将资料上传政府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

(二)食品储存(责任人:)。

1、设立食品储存仓库。专门用于存放查验合格的食品。

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批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6、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8、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运输(责任人:)。

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3、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要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责任人:)。

1、每天对上架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食用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要集中摆放,并作出明确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批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相应资料应当及时录入“食品进销货台帐”系统并将资料上传政府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责任人:)。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

2、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3、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4、被召回的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5、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及政府监管部门。

6、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7、政府部门明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8、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我单位由张xx、李xx、赵xx等?个人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张xx负责食品采购环节和食品储存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李xx负责食品运输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赵xx负责食品销售、不合格食品退市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如何制定班级管理制度

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一个好的班集体,班干部所起的作用不容忽视。一个成功的优秀班集体,除了要有一名优秀的班主任外,还必须有一支能干的班干部队伍。我们的班主任之所以感到“累”和“烦”,主要是因为我们在班级管理中做到事事关心,事事过问,一切事务独揽一身,没有一支强有力的“特种部队”。由此可见,建设一支强有力的“特种部队”是管理好班级的前提和关键。

可由学生自荐或民主推荐产生。班干部的选拔条件首先应具备热爱班集体,有愿意为班级建设出谋划策的良好愿望。并且学习主动认真,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号召力。

班主任应对每个班干部的职责做好明确的分工,做到赏罚分明。对班干部的评价方式应客观、公正、有效。做好班干部同学的思想工作,使他们乐于为班级工作服务。

班委队伍设立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卫生委员、纪律委员、体育委员、一日班长以及各小组组长等职务。然后明确分工,班长主要负责班级全面工作,召开班委会。副班长协助班长处理好班级事务。学习委员管理全班学习方面的事务,下辖各科科代表,各组组长以及与各科科任教师有关学习方面的问题和衔接等。生活委员管理学生的早、中餐纪律,安排人拿豆奶、学生奶等。卫生委员负责班级及卫生区清洁卫生工作。纪律委员负责全班纪律,包括所有集合、集会、课间等。体育委员负责体育工作,主要负责课间操和体育课等事务。一日班长负责记录好本天的所有情况。如:校服情况、系红领巾情况、课堂纪律以及当天的好人好事等。各组的小组长管理好本组内的'纪律、卫生和学习等情况。这样整个班级就做到了“班级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干”。

相信学生,大胆放手。班长根据本班实际情况,每周星期三下午召开班会和班委会,总结上周工作得失,按照班规处理好上周的违纪情况和奖惩情况,安排下周工作。这样班主任就可以从繁琐的班级事务中摆脱出来,用更多的精力去钻研教学和指导学生的学习。

“法”,即班级管理的制度化,当然制度化管理实质上应该以尊重学生为本,它的最大前提就是把每位学生看成是一个具有自身价值的,与教师同等地位的个体。所以要想使制度化取得好的效果,本班的“法”可以让全体学生和班主任一起制定,然后作为班规。所谓的以“法”治班就是对学生行为习惯进行强化管理,这样做有以下好处:第一,制度明确,奖惩分明,做到对违纪学生的处理有章可寻,从而让学生被处理得心服口服。第二,时间长了可以自然的使这种自主性延伸到学生的学习领域,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

“情”,即在制度化管理的同时对学生进行说理教育、感情教育,让学生认识其错误并改正。在这么大的一个集体中很有可能存在几个“特殊”的学生,他们根本不把班级制度放在眼里,属于那种称霸型的。所以,我们在对班级进行“法”的管理的同时,“情”也是极其重要的。“法”与“情”这两者在班级管理中并不矛盾。首先,在纪律面前处理这类学生时要灵活一点,可以不断在“做人”方面教育他们,只要他们明白了做人的一些道理,他们就减少去违反纪律了。其次,我们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要认识到虽然自己把班级的管理事务交给了学生们,但自己首先还是这个班级的管理者,所以班主任在学生面前一要有威信,二要乐意和学生交朋友,同时更要注意自己始终是老师,对学生宽严要合适。

一个好的班集体,应当有一股“气”,即团结进取的班风和勤奋钻研的学风。当这股“气”充满这个集体的时候,这个集体将所向披靡。那么,怎样才能培养这股“气”呢?做法是:把竞争机制引入到班级管理中。

当今时代是充满竞争的时代,在竞争中求发展,在竞争中求生存。所以,我把竞争机制引到班级管理中,同时,我们的学生正处于青少年时期,年轻气盛,不服输,是他们的性格特征,而竞争正与他们的性格相适应。让学生在班级管理中参与竞争,可以使学生在竞争中既培养了竞争意识,又提高了竞争能力,同时养成了学生自强自立,自信向上,坚韧顽强的品格。通过不断地表彰先进批评落后等方法,使每个参与管理的学生有一种危机感,使他们知难而上,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如何制定员工管理制度

任何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效力都是以合法为前提的,美甲店在制定员工管理制度的前必须要对国家相关的劳动法规、人事法规进行了解和学习,避免一不小心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利,也让自己蒙受损失。

原则二、科学合理

在劳动法或其部门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制定其内部规章制度时要坚持公平、合理、科学的原则,既要考虑员工的利益,又要考虑单位的利益;既要考虑对员工劳动行为的规范和制约,又要考虑对员工劳动积极性的激励。

原则三、人性化

没有最好的,只有最合适的。美甲店员工管理制度制定应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上,再广泛征求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只有员工认可的管理制度才会得到他们的支持和遵守。

员工管理制度基本内容:

1、员工的道德规范。

2、员工的考勤制度。

3、薪资福利制度。

4、员工的加班值班制度。

5、休假请假制度。

6、培训教育制度。

员工要协助经理负责前厅的日常运转和管理工作,保证舒适的就餐环境和优质的食品,和良好里服务,来吸引顾客来源,通过向客人提供规范的优质服务,来获得最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确保服务质量要不断提升。

经理要制定服务标准和工作程序,确保这些服务程序和标准的实施。

根据情况,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工作安排和调配,作好交接-班工作,安排员工倒替休息日,负责对员工的考勤工作。 在营业期间,负责对整个餐厅的督导、巡查以及对客沟通工作。

负责实施前厅员工的业务培训计划,负责下属员工的考核和评估工作。

员工要妥善处理对客人发生的各类问题和客人的'投诉,主动征求客人意见,及时向经理反馈相关信息。

检查结账过程,指导员工为客人结账。

服务员正确使用前厅的各项设施设备和用品,做好清洁卫生保养工作,及时报上坏了的设备,控制餐具的损耗,并切要及时补充所缺的东西。

员工遵守饭店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条例,确保就餐环境清洁、美观舒适。

完成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1、了解当天各宾客的订餐情况,了解宾客的生活习惯和要求。

2、根据当天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分配部属的工作。

3、开餐前集合全体部属,交代当天的订餐情况,客人要求及特别注意事项。

(4)、检查工作人员的餐前准备工作是否完整;调味品、配料是否备齐;餐厅布局是否整齐划一,门窗灯光是否光洁明亮,餐台布置是否整齐美观;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尽快做好。

开餐期间的工作:

(1)、客人进餐期间,领班要站在一定的位置,细心观察,指挥值台员为客人服务。

(2)、对重要的宴会和客人,网络营销领班要亲自接待和服务。

(3)、对客人之间,客人与值台员之间发生的矛盾要注意调解,妥善处理,但不准介入客人之间的矛盾与争吵,自己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报告经理处理。

(4)、客人就餐完毕需要督促值台员将帐单汇总交给客人结帐,防止漏单。

(5)、开餐过程中,网络营销注意对部属进行考核,对服务好的或者差的,效率高或低等均要记录,在餐后进行奖励或批评。

收市后的工作:

(1)、收餐具:收餐后,督促值台员按收市工作程序及标准迅速收拾台面餐具,集中到备餐间送洗碗间清洁消毒。

(2)、布台:收好餐具,换上干净的台布,按摆台规格摆台,恢复餐厅完好状态。

(3)、清洁餐厅:做好上述工作后,搞好餐厅卫生,保持餐厅的洁净美观。

(4)、部属做完上述工作后,要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合格后通知员工下班。

(5)、将当天的工作情况及客人反映、开餐中出现的问题,重要宴会和客人进餐情况,客人投诉等等做好记录并向经理报告当天工作。

权力

有调配所属员工工作的权力。

对所辖范围员工,有奖惩、晋升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建议权

如何制定卫生管理制度

如何做好卫生管理工作?想必这是许多管理者的困惑。以下是一则,仅供各位参考,希望大家从中了解卫生管理制度如何制订。

一、岗位卫生责任制度

一、总则

1、酒店场所内、外环境整洁,经常开窗换气。不乱放、挂或晾晒衣物等。从业人员的日常生活和用具不与顾客用品混用、混放。工作间的摆放要合理、整洁,每层客房应设专用消毒及顾客用品保洁柜。使用的抹布一定要清洁卫生,专布专用,定期消毒。窗台式空调器滤网或风扇清洁无积尘。

2、卧具要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卫生洁具及餐具应一客一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3、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的措施,彻底消减室内的蚊、蝇、蟑螂和老鼠。

4、认真遵守公司员工规章制度,执行“法定传染病报”及“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报告”制度。

二、客用口杯、茶杯消毒制度

1、消毒剂:“一片净消毒片,”优氯净“消毒粉

2、清洁剂:去污粉、洗衣粉

3、消毒工具:消毒柜、消毒桶、百洁布

4、存放工具:茶杯储存柜

5、程序

1)从客房撤出的茶杯、口杯放到消毒间倒尽茶水;

2)把茶杯放到清洗池内,用清洁剂洗净,然后放到冲洗池内用清水冲净;

4)将洗过的茶杯、口杯浸泡在消毒水内,时间至少10分钟以上(化学消毒法);

5)或将清洗好的.茶杯、口杯擦干连同铁框一并放到消毒柜内消毒(物理消毒法);

6)打开消毒电源(自动消毒),消毒至少45分钟后将茶杯取出;

7)取出已消毒茶杯、口杯储存到封闭的保洁柜里以便备用;

8)在消毒记录上做到登记,记录消毒的时间和姓名。

三、餐饮部卫生管理制度

卫生工作关系到企业的信誉和经营,又关系到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更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习惯,不但是每个服务人员工作的优良表现,也是一个人良好修养与习惯的表现。

一、个人卫生

1、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和被褥;勤换工作服。

2、上班前和大小便后要洗手。

3、要有健康意识,定期作体格检查,预防疾病,当发现有感冒、咽喉炎、肝炎、皮肤病时应主报上司,休假疗养好再上班。

4、管理人员应十分重视服务人员的个人卫生与健康,要为他们创造一些必要的条件,并经常进行检查督促,使个人卫生形成制度。

二、工作卫生

1、当班时避免触摸头发或面孔,不能对着食品顾客咳嗽、打喷嚏;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吸烟。

2、手指不可接触到食物,亦不可碰触杯口、刀尖、筷子前端及汤匙盛汤部分。

3、服务员使用的抹布、垫布等天天要清洗干净,用开水浸烫,以减少或消灭细菌。托盘等工具必须保持清洁。

4、凡腐烂变质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果断不出售。

5、从碟上掉落下来的食物不可给客人食用。

6、不可使用掉落地上的餐具及席巾。

7、对不干净的餐具和台布要及时送回洗洁处清洗,不可摆用。

8、严禁随地丢弃废纸、倒水、乱放茶水杯。

9、不同的食物不要随便混淆,以免有损味道。

10、在服务过程中要留心就餐者,发现病态者及带菌者,对其所用餐具要单独收拾,重点消毒。

11、收市时注意卫生,牙签、纸巾等杂料当尽力避免掉在地上,以免不雅和增加清洁困难(正确的方法是:先拿开碗碟等餐具,用台布包住倒杂料或用扫把清扫)。

12、在适当情况下,要经常使用托盘,训练自己成为一名出色的服务员。

三、环境卫生

餐厅里的环境卫生主要包括餐厅、通道、厕所、休息室、工作间(厨房)、绿化带、停车场等场所的卫生。要搞好环境卫生,必须做到“四定”,即:定人、定时间、定物、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做好处处有人清洁,勤检查、保证时时清洁。要做到市前整理,市后清理,平日小扫,每周大扫,以保证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如何规范薪酬管理制度

为加强保险公司治理监管,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规范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行为, 发挥薪酬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促进保险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保险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参照有关国际准则,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所称薪酬,是指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因向公司提供服务而从公司获得的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经济性报酬。

本指引所称的工作人员是指与保险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包括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独立监事及工作顾问等。

本指引所称董事是指在保险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不包括职工监事,高管人员仅限于总公司高管人员。

本指引所称关键岗位人员是指对保险公司经营风险有直接或重大影响的人员。关键岗位人员范围由公司确定,至少包括但不限于总公司直接从事销售业务或投资业务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省级分公司主要负责人。

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保险公司、保险集团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国有保险公司薪酬管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保险公司薪酬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科学合理。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制定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和合理的薪酬基准。

(二)规范严谨。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治理的要求,制定规范的薪酬管理程序,确保薪酬管理过程合规、严谨。

(三)稳健有效。保险公司薪酬体系应当既能有效激励工作人员,又与合规和风险管理相衔接,有利于防范风险和提高合规水平。

(四)公平适当。保险公司薪酬政策应当平衡股东、管理层、员工、被保险人及其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符合我国国情和保险业发展实际。

本指引所指的保险公司薪酬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一)基本薪酬;

(二)绩效薪酬;

(三)福利性收入和津补贴;

(四)中长期激励。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公司实际和市场水平,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合理确定和适时调整不同岗位的基本薪酬标准。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绩效薪酬应当根据当年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绩效薪酬应当控制在基本薪酬的3 倍以内,目标绩效薪酬应当不低于基本薪酬。

保险公司设立保底奖金的,应当只适用于入职第一年的员工或者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

保险公司支付给工作人员的福利和津补贴,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标准执行。

保险公司每年支付给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现金福利和津补贴不得超过其基本薪酬的10% 。

由外资保险公司股东另行支付的现金福利和津补贴不受前两款限制。

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性质的激励措施和现金激励等。保险公司实行中长期激励的,应当报经中国保监会备案。

保险公司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由中国保监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结果、风险控制等多种因素,合理确定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水平。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的,中国保监会按照有关偿付能力的监管规定限制其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

保险公司不得脱离国情、行业发展阶段和公司实际发放过高薪酬。

保险公司基本薪酬按月支付。保险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风险分期考核情况,合理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随基本薪酬一起支付,其余部分在财务年度结束后,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支付。

保险公司应当在薪酬管理制度中规定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促使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期限、各年支付额度与相应业务的风险情况保持一致。保险公司应当定期根据业绩实现和风险变化情况对延期支付制度进行调整。

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应当包括适用人员范围、条件、期限、比例、风险及损失情形、程序、停发等内容。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绩效薪酬应当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比例不低于40% 。其中,董事长和总经理不低于50% 。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风险的持续时间确定绩效薪酬支付期限,原则上不少于三年。支付期限为三年的,不延期部分在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当年支付,延期部分于考核结果确定的下两个年度同期平均支付。支付期限超过三年的,延期支付部分遵循等分原则。

发生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规定情形的风险及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停发相关责任人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指标科学完备、流程清晰规范、结果与实际薪酬密切关联的绩效考核机制。

保险公司应当制定公司总体绩效考核指标和每一工作岗位的考核指标。总体业绩指标应当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业务单位、管理部门和岗位。

岗位考核指标应当明确、清晰,充分体现该岗位的业绩贡献和风险合规要求,并尽可能量化,便于比对和评价,同时与业务单位和公司总体绩效相挂钩。

绩效考核指标应当符合岗位特点,不与岗位职责相冲突。绩效考核过程中,风险合规指标既可以作为构成性指标,也可以作为调节性指标,但应当保证与绩效考核结果显著相关。

保险公司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应当包括经济效益指标和风险合规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的选取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战略。风险合规指标应当重点反映以下风险:

(一)偿付能力充足率;

(二)公司治理风险指标;

(三)内控风险指标;

(四)合规风险指标;

(五)资金运用风险指标;

(六)业务经营风险指标;

(七)财务风险指标。

每类风险指标的构成参照中国保监会有关分类监管的规定确定。保险集团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再保险公司风险合规指标由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和有关监管规定确定。

保险公司应当制定规范的考核流程,按照“层层负责、逐级考评”的原则明确考核人、考核对象及考核程序,合理确定考核方式。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应当根据保监会分类监管确定的风险类别进行调整。

分类监管确定为c 类的公司,其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当年平均基本薪酬加绩效薪酬不得高于上年度水平。

分类监管确定为d 类的公司,其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当年平均基本薪酬加绩效薪酬在上一年度基础上下浮,下浮幅度不得低于5% 。其中,董事长和总经理的下浮幅度应高于平均值。连续被确定为d 类的公司,其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应逐年下浮,直至与公司部门负责人平均薪酬水平相当。但该公司新聘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前两个年度的薪酬不受本条款限制。

分类监管被确定为a 、b 类的公司,可以自行根据分类监管部分指标评价结果对相应岗位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进行调整。

保险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应当区分以下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

(一)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二)关键岗位人员;

(三)其他岗位人员;

(四)不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常任顾问的工作报酬或费用等。

保险公司董事会对薪酬管理负最终责任。董事履行薪酬管理职责时,应当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独立发表意见,避免受管理层不当影响。

董事会应当对保险公司薪酬管理中的如下内容进行审核:

(一)薪酬管理的基本制度;

(二)年度薪酬激励方案和年度薪酬预算总额;

(三)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及权重、考核结果和薪酬发放情况;

(四)按照监管规定提交的薪酬报告。

保险公司董事会应当设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保险公司董事会应当充分发挥薪酬委员会的辅助决策作用。薪酬委员会应当对董事会议案进行充分研究和讨论,向董事会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可以就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对风险、合规管理的影响及关联性征求其他相关专业委员会意见。

保险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董事会相关决议。

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等部门负责薪酬管理的日常工作,并为董事会及其薪酬委员会工作提供支持。

保险公司风险、合规管理和审计部门应当对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相关的绩效考核指标和绩效目标提出意见,促进保险公司薪酬与风险相挂钩。

前款所列部门工作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其所监控业务领域的合规和风险状况关联,但相对独立于该领域的财务绩效。其薪酬水平应当得到适当保证,以确保能够吸引与其职责相匹配的专业人员。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违反薪酬管理程序擅自发放薪酬、擅自增加薪酬激励项目或者在绩效考核中弄虚作假的,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对违规发放的薪酬应当予以扣回。

中国保监会对保险公司薪酬管理依法实施监管,不直接干预薪酬水平。监管内容重点包括:

(一)薪酬管理程序的完备性、规范性及其执行情况;

(二)绩效考核指标设计和绩效目标设定对公司风险、合规管理的影响。

保险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年对薪酬管理工作进行自我评价,撰写薪酬管理报告, 按照规定的审核程序和时限提交中国保监会。薪酬管理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薪酬管理制度和流程是否完备、规范;

(五)是否存在管理失当或不符合监管规定的行为;

(六)其他对公司战略或风险有重要影响的薪酬管理情形。

保险公司薪酬管理中存在以下情形的,中国保监会可以采取要求提交书面说明、监管谈话、风险提示、向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反馈监管意见、要求公司作为重大事项公开披露等措施进行处理:

(二)薪酬水平与公司风险状况严重不匹配或显著高于市场同等规模和业绩水平公司的;

(三)薪酬管理行为不符合监管规定的;

(四)薪酬管理自评与公司实际情形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存在或导致风险,需要进行风险提示的情形。

中国保监会可以根据监管需要,对保险公司薪酬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现场检查或组织进行监管评价。

监管评价可以委托独立的中介机构协助进行,保险公司应当配合并承担相应费用。

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按监管规定作出说明或提交相关报告资料的;

(二)绩效考核以及报送的报告资料弄虚作假的。

保险公司及相关人员发生上述行为之一的,由中国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依照《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百七十三条及其它监管规定予以处罚。

中介机构在为保险公司服务过程中故意提供明显不实信息,致使保险公司做出错误决策的,中国保监会可以在行业内公布该中介机构名称,其他保险公司不得接受该机构的中介服务。

保险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薪酬由救助机构和保险监管部门确定:

(一)已由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其他法定机构实施救助或参与风险处置的;

(二)被中国保监会依法接管的;

(三)申请破产或被关停的 。

本指引自2015 年1 月1 日起开始实施。

it业是对高技能人才需求最迫切的行业之一,然而,纵观目前我国的it企业,却存在着员工离职率高、满意度低的现象,降低员工敬业度的主要原因在于薪酬,因此设计科学的薪酬模式便成了需要重视的问题。

中国it企业依托技术优势和市场机遇日渐强大,对人力资本的依赖程度也与日俱增。全球最大的综合性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公司之一———翰威特咨询公司大中华区总裁ericfiedler指出:“更多的企业进入中国市场,人才供给成为最大的危机。”据翰威特在“2015年年度亚洲雇主评选活动”中的调查表明,驱动员工敬业和公司业绩的最重要因素是薪酬(58%)。纵观国内it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的诸多不完善很可能成为它们未来规模扩大的瓶颈。

华信惠悦(2004年)和前程无忧(2015年)调查报告显示,国内it企业不仅一度领先的薪酬差距与其他行业日趋缩小,平均薪酬也落后于整个行业。以上海为例,国内企业的软件工程师的薪资,仅仅是在欧美企业同行的一半。这造成了国内it企业员工离职率极高的现状。

目前,我国it企业的老板和ceo们能够真正将薪酬管理作为一门科学来严肃对待的尚不多,他们更多的是一方面承袭传统的按职位等级,另一方面按经验和估计来定员工的基本工资。整个薪酬管理过程中,随意性和人为因素过高,理性规划的成分过少。

1、只注重成本,不注重成本、收益的转化

部分企业高层对于员工工资到底属于企业成本还是长期投资认识不清,通常未经科学分析而盲目追求低成本(是会计成本,而非经济成本,即未曾考虑员工离职带来的机会成本),往往表现为:企业初创时期,老板在工资方面较为慷慨,乐于激励一同“并肩作战”的员工;随着规模扩大便日渐“精明”,不仅未随着规模经济带来的收益增加调高员工薪资,反而多方苛扣。过于简单化的管理不能为员工创造一个可以获得更大收益和更高发展目标的舞台。

2、对hr部门的定位不准

首先,不少企业高层没有认识到hr部门的服务性。该部门本应作为一种“管理建议者”和“内部咨询顾问”,在战略层面、系统制订层面和系统执行层面发挥积极作用。然而it民企对hr部门做如此转型的很少,hr部门更多的是机械贯彻老板的意思,未曾发挥hr管理科学的主观能动性。

3、薪酬改革浅尝辄止

理论转化为实践并非易事。将种类繁多的薪酬设计模式应用于纷繁复杂的企业之中,这让很多企业老板深感棘手,加之薪酬模式会有“边际效用”递减,而薪资调整所需考虑的因素太多,因此许多it民企老板即使知道薪酬管理的科学之处,也不愿意轻易作出改革。正如业内人士所说:“多年来规范薪酬管理制度的缺位,成了民营企业的一个通病,现在一说提升薪酬管理,员工就‘地震’。”

不能提供科学的薪资管理方案,也是限制企业扩张的一个重要因素。现在,it企业中少有能够提供一套完整科学的薪资管理方案的hr部门,即使是华为这样的民企领头羊,也请了中国人民大学彭剑锋等教授为其做相关的咨询。

1、缺乏职位评价及绩效评价体系

保证薪资内外部公平的两大步骤是职位评价和市场薪资调查。但很多企业由于缺少这两个环节,造成员工薪酬级别和间距没有科学合理的依据。而许多it企业热衷的绩效分析与薪资挂钩存在着很多误区:首先是绩效评价过于简单片面,企业使用的往往不是kpi等更为综合的方法,而是简单地观察员工行为和结果,据此实行薪资惩处;另外,没有监控薪资对绩效的影响反馈的系统,因此薪资的设计以及通过绩效评价来调整薪酬的作用到底多大,企业无法掌握,更无法利用上述资料进行调整。

2、忽视内在薪酬

内在薪酬表现为员工从工作中获得的满意度,这方面更是少有企业进行正确对待。it研发和管理人才往往人际关系网很广,企业不闻不问的态度加速了他们的离职率。

3、欠缺福利设计

it员工较大的工作压力和高强度脑力劳动使得他们更关注保健因素,诸如诺基亚(2003年资料)提供的出国旅游(约rmb10,000/5年)、补充医疗等诸多对员工生理心理的关怀性福利。据笔者所知的国内it企业中,特别是民企,无一家能够提供。同时由于长期激励和保障的不足,it业员工年轻化的情况让很多员工担忧年老后的生活,加剧了员工的不稳定。

4、薪资调整遥遥无期

企业缺乏周期性的薪资调整体系,使很多员工从进入公司就拿生手薪资,经验和能力积累了也得不到调薪,最终只得以跳槽来谋取更高的薪酬。薪资调整要有利于促进企业战略,战略反过来影响薪资的调整,it民企的企业发展战略往往与薪资调整战略并无联系;无多元化调整,缺乏国外诸如随通货膨胀而调整的工资等。

5、 沟通不足

目前我国的人力资源部门(或人事部)仍然定位在职能部门,其与业务部门之间的平级关系导致员工对人事管理活动参与度很小,管理过程的不透明和沟通的严重不足,直接影响了员工的士气。william m. mercer公司的负责人louise r. fitzgerald便认为:“薪酬计划不管设计得多么出色,如果没有同样出色的沟通战略,也同样达不到目标。”而allstate insurance company的michael snipes 认为,雇员必须知道,随着公司的成长,他们的薪资会随之发生怎样的变化,从而解开心中的谜团——我从中会怎样受益?跨国公司通常在员工手册中解释薪资的设计方式及其与公司战略间的关系,在这方面我国it企业做得非常不够。

解决it企业规模扩大的问题,首先要关注薪酬管理。这其中需要关注两点:企业内部要有一个核心的.薪酬理念,据此来建立一套科学的薪酬设计体系;同时要建立薪酬诊断制度,随时掌握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变动,并据此调整薪酬战略。

1、建立良好的薪酬理念

薪酬实际上是企业向员工传递的一种战略规划信息,因为它鼓励了与公司长远发展相适应的行为、态度及业绩,从而引导员工共同实现企业战略规划。因此企业高层在规划发展战略和目标时,要根据企业所处的行业特点、企业生命周期、企业文化、企业所在地的人才环境等,全面规划薪酬制度。

企业战略要点是成本削减、财务业绩还是创新;企业处于初创、快速成长还是成熟阶段,都决定了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等工资结构。以企业处于的成长阶段不同为例,我国大部分it企业都处于初创和快速发展阶段,激发员工的创业和开拓热情是首要任务。因此,在注重内部公平的基础上设计富于竞争力的薪酬,在初创阶段该过程可以有一定的灵活随意性,但企业迈入发展成熟阶段则必须科学理性,这是目前大部分it企业薪酬未来发展的方向。

目前用友、联想、华为等知名集团都已实行双轨晋升制,不同线对应等级者的工资福利基本相同。此外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长期激励和福利上可以根据职别的特点有所多元化。

此外,现今hr管理的新趋势是从权利部门向服务型部门转型,更多充当的是内部咨询顾问的角色,为企业的长期战略提供必要的辅助决策;在it企业并购和再造等过程中,从薪酬的角度来分析决策是否可行,从而影响企业最终的战略规划。目前在中国市场上有着10年以上经历的大型跨国公司正在经历这种转变,它们“配合公司发展的重点,提出当前的薪酬系统,使它适应公司的发展……这些专业意见和要求将会改变某些业务决策”。it民企还要对hr部门及时作出上述战略调整。

2、实施企业诊断机制

企业诊断是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对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提出改善方案的过程。将其应用于薪酬管理的诊断,相当于对企业所设计的薪酬模式结果的反馈和调整。该调整过程能够使企业及时发现并解决薪酬设计方面的问题,从而及时纠错并结合企业战略目标作调整。

薪酬体系是否切合经营战略;薪酬模式是否适合企业类型;薪酬模式是否依据内外部平衡而设计;标准是否明确而规范化。比如华为设计的薪酬体系中,将薪酬结构需要考虑的要素归结为:基本薪酬政策,决定具有竞争性的标准工资;薪酬构成是否合理(基本薪资、绩效薪资、保险福利、加班薪资等各成分所占比重是否合理),是否与企业发展阶段相适应;是否有科学的薪酬成本控制和薪酬调整措施;薪酬体系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客户满意度、赢利、外部形象等)。

设计科学合理的薪酬模式要涉及到诸多理论和操作细节,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积极性,从而为企业带来更多业绩。

规范并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职务消费及薪酬管理等制度浅谈#e#

近日,中央领导同志就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作出重要批示。无论是党员干部还是企业领导人员都应以此为鉴,从当下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把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贯彻到实际工作和日常生活中,落实到具体行动上,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光荣传统。在此同时,如何规范并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职务消费及薪酬管理等制度更是诠释节约行动的关键。

职务消费是指企业领导人员为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消费性支出及享有的待遇。规范职务消费是深化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激励约束机制的重要环节,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建设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规范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是要紧密结合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考虑企业的实力、职工的收入水平、生产经营状况和所处地区整体收入及消费水平等因素,认真做好规范本企业职务消费工作。

各企业要结合本单位的情况,抓紧制定和完善职务消费管理的规章制度。要对本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现状和已制定的有关规定进行认真清理和分析,根据企业领导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履职特点,研究、制定规范职务消费的制度规则和管理办法,明确各类职务消费的具体项目、享有该类消费的人员范围、费用标准或限额、管理措施、企业内部审核与监督程序、违规处罚及其它要求等。

企业应加强领导人职务消费管理制度,拟定的职务消费管理制度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前,必须以必要的形式进行公开,听取职工意见。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应作为企务公开的内容,必须在下一年第一季度向职工代表大会公布,接受职工的民-主监督,增强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的透明度。

加大各企业领导人员政治理论学习,应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各种职务消费的标准或额度应在满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消费水平,防止职务消费的过快增长。

其次应加强对职务消费的监督检查,企业领导人员应将规范职务消费作为廉洁从业的重要要求,把职务消费情况确定为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述职述廉、企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应对本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预算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企业党委、纪检监察机构应将职务消费作为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和监督。

建立合理的企业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依旧迫在眉睫。

首先,要针对不同的国企量身订做切实可行的薪资和职务消费制度,薪资与企业绩效挂钩,但是要控制上限,防止过高,如中石化、移动、烟草等国有企业,确实存在其利润巨大,因此高得出奇、让普通老百姓望尘莫及的报酬让公众难以接受。

薪酬管理等制度的实施,要求国有企业负责人要有强化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正确对待、积极支持制度改革,即要求领导要带好头,以身作则。国有企业负责人不仅具有担当、责任、奉献意识,而且还要有在改进作风上下功夫,把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到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要对经营者建立适当的激励机制。既要防止激励不足,使经营者报酬偏低,且考核标准和经营者的努力没有很好的结合,不能激发经营者积极性、创造性。又要防止激励不当,如有一些企业明明亏损严重,但是经营者得到的报酬却比盈利企业的经营者高,甚至高的离谱。

需建立有效的监管制约机制,确保制度执行到位。企业要通过监事会甚至设立社会监管机构如中介组织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监管,防止国企领导人员利用不合理的程序变相提高自己薪酬。

规范并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职务消费及薪酬管理等制度,事关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事关国有企业的前途与命运。要克服各种困难与阻力,要真刀真枪地干,要务必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而不是走形式,图虚名。要让国有企业领导人职务消费及薪酬管理等制度,更加合理规范,结构更完善,这样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国有企业的改革就会增添勃勃生机,充满活力。

执行设备管理制度

一、设备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再无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工程部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二、工程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三、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工程部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四、申请批准后,交付采购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

五、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工程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如何写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教师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煤气设施,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华阳高中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楼、实验楼、电教楼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三、华阳综合高中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为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确保学生安全信息畅通,每学年各班以书面材料形式将以下情况通报给学生家长,家长要签署反馈意见。

1、学生在校的学习情况、现实表现及具体考试成绩。

2、在校期间有无重大违纪事件,受到学校的严重处分,给学校带来较坏影响。

3、学生学杂费交纳情况。

4、有无和社会上不良人员接触造成严重后果。

5、有无聚众闹-事,打架斗殴。

6、有无男女交往不当,且给班级、学校造成较坏影响。

7、有无心理上出现异常,已影响到学习。

8、请病事假半天以上(含半天),无故缺课一节以上。

9、学校作息时间调整情况。

10、学生在校期间的健康状况。

对于以上条款,情况严重者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四、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为了保证校园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学校安全检查由政教处和总务处负责,每月第一个星期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2、校值周要在值周期间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做出处理决定,值日主任每日巡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解决。

3、主管教学的校长,要每日巡视教师授课情况。

4、主管学生纪律、交通、饮食、活动、治安的校长,要每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主管校舍、用电、消防安全的校长要每日检查安全情况,对存在的隐患必须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

6、节假日期间要安排好值班和带班。

五、校舍检测维护和危房报告制度

1、加强教育,增强师生对管好、用好校舍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2、分工负责。学校各班组、处、室的负责人要经常检查,做好维护工作,要保证屋面无杂物、地面平整,门窗、墙面无破损,无乱画乱抹的痕迹。

3、有计划地搞好校舍的维修和改造工作。总务人员要经常检查,发现危房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做好修理改造工作。

4、有计划地搞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要栽好树木种好花草,修好操场和甬道,要责任到人,搞好管理。

5、加强领导,凡是狂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学校领导都要亲自检查危房、残墙等每一处不安全的地方,各班、组、处、室的负责人要随时注意本办公室的情况,发现险情,要采取应急措施,让学生或教职工及时撤离险区,将物资立即搬出来;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及时修理改造。对发现险情不能及时报告者或因失职引起后果者都要追究其责任。

6、要认真组织好检查评比工作,各校每学期要组织检查,并把检查评比的成绩列入教职工考核之中,并作为教师评模、晋级的重要依据之一。

7、要实行奖惩制度,无论是教职工或学生对在维护校舍的过程中做出突出成绩的要给予大力表扬或以资鼓励,对破坏校舍者或对破坏校舍的行为不制止者除批评教育外,还要做适当的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实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坏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2、教师是学校的主任,应义不容辞地担当起维护校舍、设备设施安全的责任,做到每天上课前检查本辖区的校舍、设施设备是否安全,无隐患才让学生进去,若有隐患立即报告,并协助排除。

3、教师要教育学生爱护学校的财产、花草树木,不损坏公物,不攀摘、践踏花草,损坏者要照价赔偿。

4、微机、投影仪、录音机、电视机等电教办公器材,维护管理要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在做好防火、防盗的同时,使用维护要做好记录。

5、电工必须参加安监部门的培训,并持有电工证,方可上岗。

七、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堂设备和环境卫生:

1、执行《食品卫生法》和贯彻食品卫生“五四”制度。

2、生熟分开,库房分类分层保管,堆放整齐。

3、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4、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5、炊具容器设备专人负责,经常清洗消毒,摆放整齐。

6、卫生分区包干,有专人负责。

7、室内门窗清洁,无尘、无蜘蛛网。

8、掉在地上或桌上的食物不得混入干净食物中继续出售。

9、饭菜餐台一日三扫,地面无油垢,每周一大扫。

10、工作人员穿整洁工作服帽、挂工作牌上岗。

11、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不吸烟,不嚼口香糖。

12、工作人员不留长指甲。

13、工作人员上岗必须有健康证,不用手直接接触食物。

14、下班关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防中毒工作。

二、食堂工作人员服务标准:

1、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文明服务,礼貌待人,积极主动,热情周到,不说脏话。

2、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按时开饭,满足用餐要求,保证师生吃到可口的热饭菜。

3、工作人员上班穿工作服,每年体检一次(包括肝功能)并做到四勤:即一勤洗手、二勤剪指甲、三勤洗澡理发、四勤换工作服。

4、搞好饮食卫生,防止“病从口入”,餐具要消毒,做到刀、板生熟分开,工作场地每日三打扫,每周大扫几次,努力做到无蚊、蝇、蟑螂、老鼠。

5、主动听取意见,提高伙食质量和服务质量。

6、工作人员不多吃多占,给师生分饭菜不要厚此薄彼,要一视同仁。

二、食品卫生“五四”制度

1、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采购员不够腐烂变质的原料;

保管员不验收腐烂变质的原料;

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

营业员(服务生)不卖腐烂变质的原料;

2、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

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食品与杂物、药品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3、用具(食具)实行“四过关”。

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汽或开水)。

4、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

一定人、二定物、三定时间、四定质量、划片包干。

5、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一勤洗手、二勤剪指甲、三勤洗澡理发、四勤换工作服。

八、华阳综合高中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全体实验人员自身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实验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实验室主任应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每学期两次)检查实验室的安全情况,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组织实验室人员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法规,制定有关安全防范措施。

三、实验室技术人员要兼任所管实验室的安全员,具体负责本室的安全工作,并应经常检查本室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四、实验室使用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要严格按有关制度办理领用手续,并应制定相应安全措施,有关人员应认真执行。

五、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将本室的消防器材放在干燥、通风、明显和便于使用的位置,周围不许堆放杂物,严禁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六、各实验室的钥匙应有专人保管,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双休日、节假日及夜间进行实验,应经实验室主任同意方可进行。

七、保证实验室环境整洁,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严禁占用走廊堆放杂物。

八、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许随意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凡使用贵重、大型精密仪器及压力容器或电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要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因不听指导或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仪器设备损坏,要追究当事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以必要的处罚。

九、下班后和节假日,要切断电源、水源,关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清理实验用品和场地。寒暑假做好实验室的通风和防护,以防仪器设备锈蚀和霉变。

十、在重大事故和被盗案件发生时,要保护现场,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九、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实验室、库房等场所设置相应的通风、防晒、调温、防火、防腐、防渗漏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规定。

二、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

三、危险化学品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出室(库)时必须由单位、室(库)负责人签字的专用单,专人发放和专人领取。

四、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五、危险化学品存放室应当设置明显,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六、储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十、华阳高中学生寝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寝室的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生生命及财产安全,

特制定本制度。

1.学生寝室管-理-员是学生寝室内安全管理的责任人。

2.为确保安全和寝室管理无空档,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值班时间,严禁离岗。

3.班主任应加强住宿生各方面的管理工作,学生就寝后要认真检查各学生的就寝情况,随时掌握未就寝学生的去向,发现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学校。

4.严禁学生熄灯后在寝室内点蜡烛,注意防火安全。

5.严禁学生将有害、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及刀具、棍棒等带入学生寝室。

6.严禁非住宿生及闲杂人员进入学生寝室。

7.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注意防火、防盗、防病、防伤以及出现这些情况后怎样采取应急措施。

8.学校应在寝室内安装防火消防设备,做到有备无患。

十一、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

2、门窗发现损坏,要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教室钥匙应指定专人保管,值日生要随时关好门窗。

4、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物品。

5、学生不准在教室打闹。

6、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教室内不准私接电源、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檫洗户外窗户。

十二、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图书、资料编目、登记制度,接触收回账册齐全。

2、图书馆环境干燥,无鼠害、虫害现象。

3、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整齐,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

4、门窗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盗。

5、严禁将明火种带入图书馆、资料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使用。

6、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管理。

十三、网络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2、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学校网及本地局域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3、机房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电源防护、防盗、防火、防尘、防震、防静电等工作,防范措施应有效得力。

4、严禁任何人在学校网上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或有毒软件。

6、网管中心的服务器、工作站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不得借用到校外。

7、严禁带火种进入室内,人离关窗锁门。

十四、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多媒体教室列入学校安全重点部门,门窗要坚固防盗。

2、专人管理,计划安排使用,未经领导批准,闲人不得入内。

3、实行微机使用登记和购入硬软件严格审批制度,专人负责审查、登记、保管,账册齐全,不得将黄色、有害、国家查禁等不健康的信息输入教学多媒体内。

4、使用人员必须严格规程,学生应服从老师或辅导人员的指挥。

5、人离教室要随手关窗锁门,并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禁止火种带入室内,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十五、体育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2、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3、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防护工作。

4、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由危险的活动。、

5、活动中要充分发挥学生相互帮组的作用,保护措施y要切实有效。

6、学生不听指挥,擅自活动造成的身体伤害事故,自负全部责任。

7、体育活动器材、设备、场所,应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损坏的要及时修复更新,确保学生体育活动安全。

8、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十六、新生报到及学生个人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1、新生报到往返途中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现金,防止丢失、被盗。

2、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手携带,加强看管,不能随处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3、进入宿舍,箱包要加锁存放。

4、学生带来的现金,应当日交学费,余款立即存入饭卡,学生个人身上存放现金不得超过30元。

5、个人洗晒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强看管,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面过夜。

6、不提倡学生戴首饰、手机,已带来的最好让家长带回去,不要放在身边,防止丢失。

7、妥善保存饭卡,一旦丢失应及时到食堂卡机房挂失,防止卡上钱被他人盗用。

8、在校内外都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要违章横穿公路,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十七、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任何人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故意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不准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押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新建、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陷或后进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8、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9、学校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于只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十八、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工作要接受公安、交通、安全监督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并指派专人负责。

2、凡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符合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条件,按照定时、定范围、定载人员的原则,取得道路运营证后,方可接送学生。

3、接送车驾驶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驾龄,必须持有与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和旅客运输从业资格。学校要和驾驶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职责。接送车必须有随车监护人员。

4、建立车辆档案,做到“一车一档”。车辆要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5、学生接送车除由公安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外,还须按交通部门要求进行一年一次的综合性检测。

6、不得使用报废车、拼装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7、学生接送车必须强制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车辆必须安装行车记录仪。

8、接送学生的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由公安、交通和教育部门制定。

十九、学生卫生保健制度

1、学校成立保健室,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且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2、学校专门抽调一名体育教师作为保健教师。

3、新生入学当年进行体检,学校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并每年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加强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  凡是本公司的员工均要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3条  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职业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

第二章  安全职责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4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本公司所有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

第二节 公 司 安 全 生 产职 责

第6条、从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协助经理组织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整改,对违章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

第7条、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实施。

第8条、监督检查安全防护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

第9条、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第10条、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对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第三节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第11条安全负责人:经理

1、经理对企业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3、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审定并签发安全规章制度,不断改善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和员工的作业条件。

5、发生重大事故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11、检查并考核安全主任,安全管理人员和所属单位正职的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第12条  安全主任

1、在经理的领导下,对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3、协助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安全技术、安全管理上的疑难或重大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措施。

4、组织制定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干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第13条  安全管理人员

1、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在业务上受安全主任领导。

2、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参与拟订、修订公司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3、协助安全主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

4、对公司员工进行业务上的安全指导,协助安全主任搞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5、深入业务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符合安全操作规范的作业,必须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6、负责公司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

7.对发生安全事故,除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外,要及时保护事故现场做好事故记录,尽快查明原因、参加调查分析、提出确定事故性质的意见,报上级处理,按规定填写事故分析和报表等。

第14条  员工

1、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纪律,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操作法,并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3、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异常应妥善处理,及时上报,并认真做好记录。

4、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和防护、消防器材。

5、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销售的安全管理

影响危险化学品储运安全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温度、明火和电火、机械力、空气、水和杂质等。

第一节 包装安全

第15条危险货物包装应结构合理,具有一定强度,防护性能好。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应与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并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

第16条包装应质量良好,其构造和封闭形式应能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的各种作业风险,不应因温度、湿度或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撒)漏,包装表面应清洁,不允许粘附有害的危险物质。

第17条包装与内装物直接接触部分,必要时应有内涂层或进行防护处理,包装材质不得与内装物发生化学反应而形成危险产物或导致削弱包装强度。内容器应予固定。如属易碎性的应使用与内装物性质相适应的衬垫材料或吸附材料衬垫妥实。

第18条盛装液体的容器,应能经受在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灌装时必须留有足够的膨胀余量(预留容积),除另有规定外,并应保证在温度55℃时内装液体不致完全充满容器。

第19条包装封口应根据内装物性质采用严密封口、液密封口或气密封口。盛装需浸湿或加有稳定剂的物质时,其容器封闭形式应能有效地保证内装液体(水、溶剂和稳定剂)的百分比,在贮运期问保持在规定的范围以内。

第20条有降压装置的包装,其排气孔设计和安装应能防止内装物泄漏和外界杂质进入,排出的气体量不得造成危险和污染环境。

第21条复合包装的内容器和外包装应紧密贴合,外包装不得有擦伤内容器的凸出物。

第22条无论是新型包装、重复使用的包装、还是修理过的包装均应符合危险化学品运输包装性能试验的要求。

第23条 盛装爆炸品包装的附加要求:

1.盛装液体爆炸品容器的封闭形式,应具有防止渗漏的双重保护;

5.盛装有对外部电磁辐射敏感的电引发装置的爆炸物品,包装应具备防止所装物品受外部电磁辐射源影响的功能。

第二节 储存安全

第24条  安全储存是危险化学品流通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储存的管理,规范化学品的储存,须根据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状和储存量的大小分为整装储存和散装储存。

1.整装储存是将物品装于小型容器或包件中储存。如各种袋装、桶装、箱装或钢瓶装的物品。

2.散装储存是物品不带外包装的净货储存。量比较大,设备、技术条件比较复杂,如有机液体危险化学品汽油、甲苯、二甲苯、丙酮、甲醇等。

第25条  物资储存场所应严格遵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及执行制度的监督机制,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盗、防破坏等工作。

第26条  物资储存场所必须建立以下基本管理制度:

岗位防火责任制度、库房(区)禁烟制度、火源和电源管理制度、门卫管理及出入库登记制度、值班巡回检查制度、清点帐物制度、安全保管制度、安全操作制度。

第27条  物资储存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要具备下列条件。

1、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适应的消防器材,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警报设备。

2、在仓库、堆垛和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3、物资储存场所应制订有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责任到人。

第28条  制订物品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名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危险化学品必须挂贴《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第29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和设立安全警示牌和警句。

第30条  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手续,认真核实。危险化学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主管部门应经常检查核准。库存物资要建立明细台帐,日清日结。

第31条  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1、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不能与其他危险物品同存一库。

2、炸药不能与起爆器材同存一库。

3、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4、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

5、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不准同存一库。

6、存放各种爆炸物品时,要求做到稳固整齐,便于搬运,不致由于稍受外力即跌落或因搬运不便而造成事故。

第32条  剧毒品、炸药、放射性物品应单独存放,必须实行两人、两把锁、两本账的管理办法。使用单位必须凭保卫部门批准的“危险物品领(退)单”由两人领取。

第33条  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堆垛场)负责人上报,企业有关领导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结束后,要彻底清除残余火种。

第34条  根据所保管的危险物品的性质,为保管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保管人员对防护用品和器具会使用、会保养。保管危险物品的人员要经过消防知识培训,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的技能,了解储存物品的性能和安全储存知识,并取得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第35条  自燃物品、易燃物品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设通风降温装置。

第36条  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裂、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第37条  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然后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第38条  各种承压储罐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其液面计、压力计、温度计、呼吸阀、阻火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应完好。

第39条  易燃、可燃液体和液化石油气的储罐和管线的绝缘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造。

第40条  液化石油气及闪点低于 28℃、沸点低于 85℃的易燃液体储罐,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却水喷淋设施,达到降温的目的。罐体外部宜涂刷防止热辐射材料。设施的电器开关设置在远离防火(护)堤外,不准将电器开关设在防火(护)堤内。

第41条  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有关的管道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第42条  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

第43条  对于储存沸点低于25℃的液体危险品的空储罐,应制订先充满液体蒸气至饱和蒸气压后,再充该液体的操作工艺规定,避免空罐进液体闪蒸而使钢材产生低温脆变破坏。

第44条  储罐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按照《石油库设计规范》设置。

第45条  同种液体危险化学品应设置二个以上互通的等储存能力的储罐,以备突发异常情况时互输。

第46条  对于气瓶的储存必须遵循下述原则:

1、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2、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气瓶进库一律不得用电磁起动机械搬运,进库气瓶应旋紧瓶帽,气瓶应套上两个防震圈,气瓶搬运、进库及堆放时不得敲击、碰撞、抛掷。

4、盛装易发生聚合反应、分解反应或有腐蚀性气体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应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

5、空瓶与重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重瓶不得在阳光下暴晒,也不宜雨淋。

6、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现场设置防毒用具和灭火器材。

7、 气瓶与其他危险化学品,应遵照气 瓶 分 类 储 存规 定

8、气瓶放置应整齐,并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留有通道。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垛高不宜超过5层,特殊物质的气瓶应遵守该物质的具体要求(如液氯钢瓶最高两层)。

9、退库的空瓶瓶内的气体,应留有余压。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 兆帕;液化气体气瓶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对于退库空瓶应逐个检查瓶阀,旋紧后再旋上瓶帽,方可入库。

第三节运输安全

第47条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48条用于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第49条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需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应当事先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由公安部门指定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车辆必须遵守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

第50条运输危险化学品途中需要停车住宿或者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当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第51条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应专车专用,并有明显标志,要符合交通管理部门对车辆和设备的规定:

a.车厢、底板必须平坦完好,周围栏板必须牢固。

b.机动车辆排气管必须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应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火花的装置。

c.车辆左前方必须悬挂黄底黑字“危险品”字样的信号旗。

d.根据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捆扎、防水、防散失等用具。

第52条应定期对装运放射性同位素的专用运输车辆、设备、搬动工具、防护用品进行放射性污染程度的检查,当污染量超过规定的允许水平时,不得继续使用。

第53条装运集装箱、大型气瓶、可移动罐(槽)等的车辆,必须设置有效的紧固装置。

第54条各种装卸机械、工属具要有足够的安全系数,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机械和工属具,必须有消除产生火花的措施。

第55条性质或消防方法相互抵触,以及配装号或类项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能装在同一车、船内运输。

第56条易燃、易爆品不能装在铁帮、铁底车、船内运输。

第57条易燃品闪点在28℃以下,气温高于28℃时应在夜间运输。

第58条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船和其它运输工具。

第三章 消防安全

第59条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实行目标管理,消除人为事故。

第61条 火灾扑救注意事项:

1.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

2.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

3.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

4.正确选择最适应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5.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撤退信号应格外醒目,能使现场所有人员都看到或听到,并应经常预先演练)。

6.火灾扑灭后,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未经公安监督部门和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四章 剧毒化学品销售的安全管理

第62条: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应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记录应当至少保存1年。

第63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每天核对剧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发现被盗、丢失、误售等情况时,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第64条:剧毒品的发运按《条例》规定:委托有资质认定的运输企业。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目的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并向公安部门提交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运输始发地和目的地、运输路线、运输单位、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经营单位和购买单位资质情况的材料。

第66条: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船卸货后必须清刷干净。

第五章 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第67条:危险品库房等要害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第48条:木刨花、实验剩余物应及时清出,放在指定地点。 

第六章安全装置和防护用品(器具)管理 

第一节  范围

第54条  配置在公司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装置(消防栓,应急灯,灭火器,)。必须加强管理并定期检验和校验,保证完好。

第55条  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穿(佩)戴的安全防护用品(如防毒、静电等),均属加强管理的范围。

第二节  装置的维护管理

第56条  各种安全装置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按规定经常检查和维护保养。

第57条  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临时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

第三节防护器具选用与保管

第58条  必须根据作业性质和现场条件(如空气中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正确选择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第59条  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并铅封。

第60条实行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

第十七章  事故管理

第一节 抢险与救护

第61条发生事故,必须积极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第62条  发生重大事故时,安全负责人要直接指挥,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

第63条:对有害物质大量外泄或火灾的事故现场,必须设置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好相应的防护器具,对中毒、烧伤、烫伤等人员应及时进行急救处理。

第四节 事故报告程序

第64条  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还应以最快捷的方法向领导报告,而后逐级上报。对各类重大事故,要立即将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初步原因、伤亡、经济损失等)向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65条  对重大事故,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后二十天内报上级有关部门。

第 66条  对于重大责任事故,除按有关规定上报外,还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执行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烟草行业各卷烟(雪茄烟)厂、复烤厂以及各类仓库。

第二章组 织 管 理

第七条 各企业必须建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应占职工总数的20%以上,百人以下的企业不少于职工总数的50%;卷烟年生产量在二十万箱以上,复烤烟叶在二万吨以上,贮存物资价值在一亿元以上的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站)较远的企业应按照《企业   事业单位专职消防组织条例》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队员不少于18人。

第八条 各单位应当制定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工作会议制度;?  

(二)防火宣传教育制度;

(三)火源管理制度;

(四)电源管理制度;

(五)消防设施、器材装备维修管理制度;

(六)车间、库房、班组防火管理制度;?

(七)易燃、易爆和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八)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九)火灾隐患整改和立、销案制度;?  

(十)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进行火灾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制度;?  

(十一)检查评比和奖惩制度;?  

(十二)外来施工单位防火管理制度。?  

第九条 各单位应当制定下列人员消防职责:

(一)单位主管领导防火管理职责;

(二)单位分管领导防火管理职责;

(三)保卫处、科、股长管理职责;

(四)专(兼)职防火管理人员职责;

(五)专职消-防-队长、指导员职责;

(六)专职消-防-队员职责;

(七)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八)车间、库房、科(室)负责人防火管理职责;

(九)班、组长防火安全职责;

(十)特殊岗位工作人员防火安全职责。?

第十条 各单位应当把防火安全教育纳入到职工教育计划,做到内容、人员、时间三落实。对新上岗的各类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防火教育和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第三章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 各省级公司每年至少对本系统进行一次全面防火安全检查;各企业每月进行一次全面防火安全检查;车间、部门、仓库对防火责任区每周应不少于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班、组每天班前和班后应当对所属机台、库房和防火责任区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第十三条 检查发现的火险隐患,应逐条登记存档,并填写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被检单位(集体)应当认真整改。

第十四条 一般火险隐患和重大火险隐患整改率应分别达到90%和100%。火险隐患整改要落实计划、落实资金、落实负责人,并规定整改时限。

第四章建筑防火

第十六条 工厂、仓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如因生产、储存确需搭建时,应当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

第十七条 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厂房和库房,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或阻燃材料,厂房、库房内的吊顶、隔墙不准采用可燃材料。

第十八条 消防通道、疏散楼梯、电梯间内禁止堆放物品,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  

第二十条 库房内成品、半成品、原辅材料堆放要整齐,并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米?2,垛与垛间距不小于   1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   垛与用于商品养护的电器设备间距不小于1米,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每个卷烟堆垛垛高不得超过八件,烤烟原烟堆垛不得超过六包,复烤把烟不得超过六包。

第二十一条 露天、半露天烟叶堆场的最大储量不得超过   20000吨,超过的应分场堆放。分场堆物,堆场与堆场之间不应小于 40米,每垛占地面积一般不应超过100米2,堆高不宜超过5米,堆垛与堆垛之间不应小于15米,五垛为一组,组与组之间不应小于15米。半露天库房支架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第二十二条 厂区、库房、车间、仓库的重点防火部位,防火标志要醒目。占地面积超过500米2或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米2的库房应设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各厂及大型卷烟和烟叶仓库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应当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或其他通讯工具,并保障通讯畅通。

第五章电源管理

第二十三条 车间、仓库内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高、低压线不得架设在同一根电线杆上。

第二十五条 车间、库房的照明设备悬挂应当牢固。发酵房照明灯具应安装在墙壁四周。香精、油料库必须安装防爆灯。贮丝、烘支房和各库房内不得使用60瓦以上的白炽灯,线路应采用暗管敷   设,开关应安装在室外,做到人走灯灭,并有断电指示灯。库内不准使用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

第二十九条 厂区、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三十条 配、发、变电房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物和堆放其他物品。?

第三十二条 配、发、变电房内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电炉。室内通风要保护良好。?

第六章火源管理

第三十三条 厂区、库区禁止流动吸烟。吸烟室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室内要通风良好。吸烟室周围30米内不得存放易燃和可燃物品。吸烟室应有专人管理。

第三十四条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生产区、库房外、车间内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临时动火必须向保卫处、科(股)申请办理临时动火证,方可动火。并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二)固定动火须经保卫处、科(股)防火安全审核同意,报经企业分管领导批准后,办理固定动火证。应明确动火人防火职责,采取安全措施和配备相应灭火器具,主管安全部门应当经常检查和加强管理。

第三十五条 厂区和车间内的蒸汽管道应当定期清扫,保持清洁,并用难燃材料保温,其保温厚度以表面不超过50℃为宜。车间 内的暖气包、管、片等0.5米内不得堆放易燃可燃物品。车间、库  房内的送气、通风、送料、除尘、空调管道应当分开安装并安装阻火阀,管道应采用非燃烧材料。

第七章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四十三条 消防装备、器材应指定专人管理、维护保养和更换并挂牌管理,任何人不准挪作他用,确保完好能用。地处寒区的企业,寒冷季节应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采取防冻措施。

第四十四条 消防器材维修、更换、添置经费,应优先给予保证。各单位每年应根据消防设施、装置、器材使用情况和火灾隐患整改需要,进行一次消防经费预结算。消防经费不得擅自挪用。

第八章奖惩

第四十五条 对认真执行本规定,在消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集体)和个人,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六条 单位(集体)表彰、奖励条件:

(一)单位领导和全体职工重视消防工作,全年未发生火灾事故的;

(二)防火组织机构健全,防火措施落实,做出显著成绩的;

(四)消防设施、装备和器材完善,保证扑救火灾的需要。凡发生火灾事故的县级以下企业(含县级)不得评为烟草总公司和省级公司的先进单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省级公司不得评为总公司先进单位。

个人表彰、奖励条件:

(一)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异,工作表现突出的;

(二)模范执行防火制度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在预防火灾工作中作出贡献的;?  

(三)发现和消除隐患,表现突出的;

(四)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避免了重大损失的。

第四十七条 凡违反本规定的单位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条 本规定由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安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电力系统投入运行的大、中型水电站大坝。

第二章 安全管理责任

第四条 水电站大坝在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由项目法人负责。 

水电站运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水电站大坝的安全运行负责。

第七条 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的技术规程、规范; 

(三)负责水电站大坝日常安全运行的观测、检查和维护; 

(八)负责水电站大坝险情、事故的报告、抢险和救护工作; 

(九)负责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业绩考核。 

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防洪标准和水库调度原则,编制年度水库调洪调度方案,报防汛指挥机构批准。水库在汛期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库调洪调度方案运行,其汛限水位以上的防洪库容及其洪水调度运用,必须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第九条 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按照防汛要求,做好防汛工作,确保水电站大坝安全度汛。 

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配置水电站大坝应急处理需要的报警设施和通讯系统。 

第十五条 水电站运行单位在排除水电站大坝险情后,应当及时组织修复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对排除的水电站大坝重大事故隐患,应当申请大坝中心检查。经大坝中心检查,并报电监会同意后,水电站大坝方可恢复生产和使用。

第三章 安全检查与评级

第十六条 水电站大坝安全检查分为日常巡查、年度详查、定期检查和特种检查。 

年度详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对监测资料进行年度整编分析; 

(二)对运行、检查、维护记录等资料进行审阅; 

(三)对与水电站大坝安全有关的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或者专项检查。

大坝中心委托水电站大坝主管单位组织实施的定期检查,由水电站大坝主管单位提出专家组名单。大坝中心审查专家组的组成,审查专家组确定的专项检查项目和内容,并派人参加定期检查。专家组向水电站大坝主管单位提出定期检查报告。大坝中心审查专家组提出的定期检查报告,必要时对有关的专题报告复审,评定水电站大坝安全等级,形成定期检查审查意见报电监会备案。

第二十条 特种检查由水电站运行单位提出,大坝中心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大坝中心应当定期将水电站大坝定期检查和特种检查的结果,向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第二十三条 从事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和特种检查的相关技术服务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良好业绩。大坝中心定期公布符合条件的技术服务单位。

第二十四条 水电站大坝安全等级分为正常坝、病坝和险坝三级。 

符合下列条件的水电站大坝,评定为正常坝: 

(一)设计标准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二)坝基良好,或者虽然存在局部缺陷但不构成对水电站大坝整体安全的威胁; 

(三) 坝体稳定性和结构安全度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四) 水电站大坝运行性态总体正常; 

(五) 近坝库区、库岸和边坡稳定或者基本稳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水电站大坝,评定为病坝: 

(一)设计标准不符合现行规范要求,并已限制水电站大坝运行条件; 

(二)坝基存在局部隐患,但不构成对水电站大坝的失事威胁; 

(四)水电站大坝运行性态异常,但经分析不构成失事危险; 

(五)近坝库区塌方或者滑坡,但经分析对水电站大坝挡水结构安全不构成威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水电站大坝,评定为险坝: 

(一)设计标准低于现行规范要求,明显影响水电站大坝安全; 

(二)坝基存在隐患并已危及水电站大坝安全; 

(三)坝体稳定性或者结构安全度不符合现行规范要求,危及水电站大坝安全; 

(四)水电站大坝存在事故迹象; 

(五)近坝库区发现有危及水电站大坝安全的严重塌方或者滑坡迹象。 

水电站大坝安全等级变更的,大坝中心应当报电监会备案。

第四章 安全注册

第二十五条 水电站大坝运行实行安全注册制度。 

电监会主管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工作,大坝中心负责办理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具体事务。 

第二十七条 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二)有完整的水电站大坝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资料和运行监测资料; 

(二) 符合安全注册条件和管理实绩考核要求的病坝,颁发丙级登记证; 

(三) 水电站大坝定期检查被评定为险坝的,不予注册。 

水电站运行单位对未能注册的大坝应当限期进行整治。 

第二十九条 大坝中心负责对水电站运行单位的管理实绩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情况; 

(二)水电站大坝安全规章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三)水电站大坝安全工作人员培训情况; 

(四)水电站大坝安全资料及档案管理情况; 

(五)水电站大坝安全经费落实情况。 

水电站运行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内申请换发登记证。 

大坝中心应当分年度将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情况向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第五章 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电监会负责水电站大坝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三)参加水电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三条 大坝中心负责水电站大坝安全技术监督服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办理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 

(二)指导水电站运行单位对水电站大坝进行安全检查; 

(三)指导水电站运行单位对病坝、险坝进行除险加固,及时消除水电站大坝事故隐患; 

(五)负责水电站运行单位大坝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 

(六)建立并管理水电站大坝安全监察数据库和档案库; 

(七)参加水电站大坝补强加固的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参加水电站大坝附属设施更新改造的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参加水电工程蓄水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第六章 罚  则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防汛工作职责的; 

(三)未按照规定编制水电站大坝险情预测和应急处理预案的; 

(四)未及时报告水电站大坝险情或者提供虚假报告的; 

(五)未按照规定进行日常巡查、年度详查和有关专项检查的; 

(六)未按照规定开展定期检查有关工作的; 

(七)未按照规定申请特种检查的; 

(八)未按照规定办理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的; 

(九)发现险情未采取措施的。 

(一)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审核水电站大坝险情预测和应急处理预案的; 

(三)未按照规定组织定期检查、特种检查和其他专项检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向电监会报告、向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 

(五)未按照规定评定水电站大坝安全等级的; 

(六)未按照规定办理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的; 

(七)未按照规定对水电站运行单位进行管理实绩考核的。

第三十八条 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第四十条 对水电站大坝进行安全评价等技术服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有偿服务。 

第四十一条 电力系统投入运行的小型水电站大坝,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安全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属生产单位。

3、安全生产教育。

3.1每年由生产单位自行组织对员工专门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

3.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3.3新进公司的员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3.4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等。

3.5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在生产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活动。

3.6公司办公室对生产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没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4.1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单位负责人任小组组长。

4.2.1对各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评价。

4.2.4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采取处理措施。

5、安全生产检查。

5.1按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进行。

5.2定期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安全管理小组组长主持,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参加。

5.3经常性检查。

5.3.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5.3.2安全员及各班组兼职安全人员进行巡回检查。

5.3.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

5.4自检、互检、交接检。

5.4.1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的作业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5.4.2互检:交叉作业时,班组之间相互检查监督,共同遵章守纪。

5.4.3交接检:上道工序完成的设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组进行自检明确人无误时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组;下道工序班组在使用前,应同上道工序班组共同进行安全检查验收,确认无误后,下道工序班组方可使用。

5.5发现隐患的部位,可视问题的严重程度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5.6定期检查及专项检查要有检查记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证。

6.1下列能够引起人身及火灾、爆炸事故的直接因素,都必须列入管理对象:

6.1.1各类机械设备,手动、电动工具,电路、电力设施,堆置物、建筑物,油库、仓库等。

6.1.2易爆炸物,如锅炉、压力容器、火药、炸药等。

6.1.3强酸、强碱及亚硝酸钠等有腐蚀、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

6.1.4与地面位置相差较大的作业如登高、高温、热蒸汽、超低温物体等。

6.2重点部位的管理。

6.2.1要求对存有危险作业部位(工段)、不安全状态(因素)和国家、行业有规定的防范对象进行挂牌警示、作安全标志、划重点防护区或安全警戒区,并建立重点部位档案。

6.2.2重点防护区、警戒区内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a)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存放杂物、施工、携带火种。

b)在警戒区域附近实施明火作业或爆破作业前,必须通知安全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后才能进行。

c)机动车辆在警戒区域不得超速行驶与停留,人员不得在警戒线内逗留;

d)警戒区域内,未经分管领导允许并由专门人员陪同不得到现场参观。

6.2.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移动、摘除警示和安全标记。

6.3个人及设备的管理。

6.3.1生产个人有接受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的义务。

6.3.2生产个人应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遵守有关设备及工艺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毒、有害物等的管理规定。

6.3.3生产个人应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6.3.4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设备技术操作规程,并确保这些操作规程得到有效实施和执行。

6.3.5设备管理及使用部门应制定对机械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检修应包括影响设备及安全的所有部位、部件、各种仪器仪表等。

6.3.6对设备的检修情况应形成记录,存档备查。

6.4消防安全。

6.4.1对存有火灾隐患的地点、部位、场所,必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设置防火标志或标语,并配备消防器材、器具。

6.4.2应建立明火作业及安全用电制度。电器线路除专业人员外其他人严禁乱搭乱接。从事电气焊、烘烤作业时,应做好周围的防护措施。

6.4.3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按其性能安全使用、贮存,并严格管理。

6.4.4所有仓库内贮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分堆存放并留出间隔和通道,库内必须保持清洁,仓库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

6.4.5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要责任到人,经常检查、维修和保养,保证完整、性能良好。

6.4.6水防器材应每一年、干粉灭火器每半年进行一次质量标准检查,并做好记录。

6.4.7消防器材应按规定放置,除检验救灾用于灭火外,严禁乱动、挪作他用。

6.4.8生产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所有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检查、保养。

7.1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令、遵守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加强组织纪律性,服从管理。

7.2班前班组长要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教育,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和对他人人身安全的防护意识。

7.3各班组长根据员工身体状况分配生产任务。特种作业人员生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7.4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命令。

7.5严禁不了解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和未持证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作业。

7.6进入现场作业必须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8.1生产单位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按责任中安全管理目标,细化分解,并于各部门及生产车间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8.2安全目标责任书必须明确事故指标、安全指标和安全生产达到的标准,及奖罚硬指标。

9.1为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生产现场达到安全文明卫生标准,按安全管理目标对生产单位管理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

9.2考核成绩纳入个人工作业绩并与个人工资挂钩。

网格化管理制度执行

第一条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业务部门管理责任、安监部门监管责任,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延伸到最基层,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是指将生产经营、服务单位划分成若干网格,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的原则,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所有安全生产、服务活动全覆盖、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__实业公司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第四条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结合”的网格化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以上级业务管理为横线,落实业务管理部门责任;以单位为纵线,落实对各厂网点、车间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五条公司网格以生产经营单位划分1个网格;生产经营单位网格以车间、班组划分1个网格。每个监管网格应落实网格安全管理责任人、直接监管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网格管理员等责任人,并分别界定人员、职责。

第六条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及运行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及各部门按照职责,负责网格的业务管理。

第七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领导小组,组长:董事长;副组长:副总经理;成员:__、企管科、保卫科等部室负责人。领导小组在安全生产__下设网格化监管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组织领导,并与公司网格化监管办公室沟通对接。网格化监管办公室要监督静态网格(各生产经营单位、车间、班组等)逐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动态网格(新上的投资、施工、外包项目等)的安全监管,建立并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第九条各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置网格联络员,处置本单位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信息,及时向网格化监管办公室送达最新的安全生产信息,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等。

第十条各级网格应建立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形成风险、隐患清单,风险和隐患信息纳入山东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监管巡察信息平台管理。定期对风险管控措施落实进行检查,实现检查区域全覆盖。应改变检查方式,通过网上信息平台、厂区视频监控、关键岗点巡查记录的对照检查,重点分析人员到位履职、制度执行落实等问题背后的问题。坚决杜绝假检查、假记录以及平台信息与现场实际不相符等现象。

第十一条各级网格应建立网格动态更新制度,根据网格内责任人员变更、生产活动变化、责任分工变化等及时更新网格信息。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通报所属网格安全生产工作绩效,部署下步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定期督导考核制度,网格化监管办公室应定期对网格内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各自管辖范围内通报。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网格信息备案制度,网格内风险、隐患清单,上级检查问题整改闭合记录,安全办公会纪要,考核通报,动态更新信息等资料应及时在网格化监管办公室备案,鼓励使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网格安全信息的上传下达。

第四章工作考核。

第十五条公司将网格化管理建设及运行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评和日常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备案监督处理不及时、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按照公司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处罚。

第十六条对网格化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且全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优先作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__产__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__年x月x日起实施。

严格执行采购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的材料采购制度更加完善合理,有章可依。特此规章制度:

一、《采购流程料询价单》请部门主管及总经理审核确认。

2、购置物料前根据《采购计划单》和《材料询价单》填写《材料请购单》。

3、《材料请购单》上应注明物料名称、规格、编号、数量、价格等事项。先交到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如有小额或急件材料需由采购员直接付款的',还应填定购买材料的《借支单》,连同《材料请购单》一起由总经理批核后到财务领取借支材料款。

4、《材料请购单》一式两份,一份由采购员自己保存,一份交于财务部。

5、采购回材料后,应先交由仓管员验收填写《入库单》。并持《入库单》和货品发票到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再由总经理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采购款项。

6、采购员应详细填写《借支单》的每一项内容,退单一般应在三天内,最长不超过一周。材料收据和发票应及时与财务部门结算。借支款项过期未结算的,按私用借款在工资里扣除,情节严重的由公司另行处理。

1、采购员询价、议价完成后于《请购单》上填写议价价格,必要时附上书面说明。

2、《请购单》上议价价格呈送部门主管审核确认。认为需再进一步议价时,退回采购员重新议价,或由主管(经理)亲自与供应商议价。

3、已核定之材料采购员必须经常分析或收集资料,作为降低成本之依据。

4、核定材料采购单价如需上涨或降低,应以《单价审核单》形式重新报批,且附上书面说明。

1、采购员应根据所需物料标准要求、图纸、适用规格订购商品。

2、采购物料时应由供应商承担品质保证之责任。并在订购前明确产品在使用中发生的因供应商导致不良责任承担与赔付。

3、供应商提供之物料必须经过本公司仓管、品管、采购等部门人员之相关验收工作。(原则上以本公司要求为依据)。

4、采购员对检验不合格之物料,退供应商进行必要处理,由此造成之损失向供应商进行索赔。

四、采购交期管理的需要时间予以事先规划确定,作为各部门的参照依据。

2、采购员应尽量多联系其他物料提供来源,以确保应急。

3、如果出现技术变更,应立即联络供应商停止原规格生产,度妥善处理遗留问题。

4、加强交货前的稽催工作,提醒供应商及时交货。

五、采购付款方式。

1、签字后,向财务部请款。

2、财务部依据合同规定给付方式,与供应商结款。

3、采购一般采用一次性付款或月结款方式,即供应商之物料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订。

4、采购员根据《材料请购单》、《采购合同》、《进料验收单》等经部门主管、总经理核准单货款,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核准。

安全管理制度如何分类

为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搞好安全隐患的整治,实现六枝工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根据《关于印发〈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矿字〔2015〕133号)和《关于印发〈加强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把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当作事故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黔安办〔2015〕30号),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生产隐患分类

安全隐患分重大隐患(a、b级)和一般隐患(c级)两大类,

重大隐患:a级是指危害严重,治理难度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整顿的,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煤矿自身难以排除,需要集团公司解决才能排除的隐患;b级是指危害比较严重,或有一定的工程量,需由矿限期解决的隐患;一般隐患(c级):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对矿安全有一定影响,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二、安全隐患分级

按照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处理难易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难度大,矿解决不了,须集团公司解决的重大隐患。b级:难度较大,须由本单位解决的重大隐患。c级:由本单位业务部门、各级施工单位或区队能够且必须解决的隐患。

三、重大隐患类型

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2.瓦斯涌出异常区域、瓦斯超限作业的;

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的;

5.矿井通风能力不足,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不合理的;

6.采面形不成全风压通风进行采煤的;

8.局扇安设位置不当喝循环风的

9.不按规定配齐瓦斯检查员、各类通防仪器未按规定配齐的;

11.不按规定建立井上、井下消防材料库或消防器材不按规定配备的;

12.自燃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未建水闸墙隔离的;

15.开采受高承压水严重威胁的煤层未采取综合防治水措施的;

16.提高开采上限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17.在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采掘隔水煤岩柱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20.受含水层、陷落柱、表土松散层等水体威胁的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打探水钻的;

21.在水体下开采未按论证方案执行的;

22.未经批准开采各类防水隔离煤、岩柱的;

23.采区以上水仓清挖不及时或水仓容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24.超层越界开采的;

25.开采边界三角煤柱的;

26.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27.斜井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不按规定设置的;

28.斜巷摘挂车场无躲避洞,摘挂车安全间隙不符合规定的;

29.矿井主要泵房排水能力、排水系统设施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

30.主扇风机备用风机起不到备用作用的;

32.主井提升:提升装置存有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严重缺陷的;

33.主、副井绞车及提人绞车不按规程设置各种保险装置或设置不全的;

34.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

35.没有双回路供电的;

39.放炮员无证操作的;

40.井下火药库及发放硐室炸药、雷管超量储存的;

41.开采的煤层无矿压观测资料,设计的支护强度和密度无科学依据的;

42.无批准的设计方案或不按设计施工的;

43.特种作业人员不培训,数量不足的;

44.新购进且涉及煤安标志的设备和材料无煤安标志的;

45.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和规范,是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延伸。企业应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

一、制度的作用

1 、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本单位各岗位的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使全体从业人员都知道“谁应干什么”或“什么事应该由谁干”,避免为实现安全生产应干的`事没有人干,有利于避免互相推诿,有利于各在其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2 、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明确了全体从业人员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生产操作时应“怎样干”,有利于规范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提高管理的质量;有利于规范生产操作人员的操作行为,避免因不安全行为而导致发生事故。

3 、建立和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企业明确规定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的具体方法、生产的工艺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企业能建立起安全生产的秩序。

二、制度的分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组成

不同企业所建立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也不尽相同。应该根据企业的特点,制定出具体且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可概括划分为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两大类,前者是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章程、规定的总称,后者是各类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规范的总称。

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个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根据管理面向的对象不同来划分,例如面向一般管理,应建立各种综合安全管理制度;面向安全技术,应建立安全技术管理制度;面向职业危害,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通常可把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划分为以下四类:

(1 )综合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总则、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安全检修管理、事故隐患管理与监控、事故管理、安全用火管理、承包合同安全管理、安全值班等规章制度。

(2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包括特种作业管理、危险设备管理、危

测、职业并及防治、职业中毒、职业卫生设备等管理。(4 )其它有关管理制度。如女工保护制度、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员工身体检查等。

例如,钢材深加工行业的主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管理制度、安全作业证制度、安全装置管理制度、安全检修制度、防火、防爆制度、要害岗位安全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具(品)和保健发放管理制度、场所交通管理制度、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等。

2 、安全操作规程

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同时,企业还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规程:

(1 )种产品生产的工艺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

(2 )各生产岗位的安全操作法,包括开停车、出抖、包装、倒换、

专门作业的安全规程,如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程,气瓶、液化气体气瓶、使用和储运的安全技术规程,易燃液体装卸罐安全操作规程。

三、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原则

企业在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 )与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保持协调一致,应该有利于国-家-安-全

生产法规的贯彻落实;

(3 ) 要包括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形成体系,不出现死角和漏洞;

随着国家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企事业单位的经济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等会不断出现新的情况,产生新的变化,要据此及时地修改、补充直至制定新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保持其健全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