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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野生动物保护活动总结(案例17篇)

作者:雨中梧 2023年野生动物保护活动总结(案例17篇)

活动总结是对活动组织者和参与者共同努力的认可和回馈。活动总结范文9:在活动总结过程中,我们再次强调了社区文化建设对居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简报

为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提升全民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2月9日,石棉县林业局到美罗镇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通过发放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手册以及现场咨询讲解问答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石棉县境内的野生动植物种类情况,并向群众倡议保护野生动植物从我做起,人人行动起来,积极劝说阻止、举报各类破坏、伤害野生动物的行为,做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模范,摒弃“野味滋补”错误观念,不滥食野生动植物,不滥捕、不猎杀野生动物,不乱采挖、采摘野生植物,做文明、守法的好公民。

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100余份,切实提高了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增强了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营造了良好的野生动骨保护工作宣传氛围,得到了群众的一致认可。

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总结

我市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在省林业厅关心指导下,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全市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认真执行“加强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严格执法检查,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有效地保护了我市的野生动物资源,回顾20xx年上半年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从4月10日开始,以“繁荣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的“爱鸟周”活动全面展开。截止4月30日,我市共刊登宣传文章5篇、倡议书8篇,发送短信10000条,发放宣传手册3000份,发布宣传片1部,悬挂标语横幅36条。

特别是在4月16日,德清县下渚湖湿地公园举行了由浙江省林业厅、浙江大学、浙江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主办,德清县人民政府承办的朱易地保护暨浙江种群重建项目启动仪式。朱是我国一级重点保护的“国宝级”鸟类物种,也是典型的湿地鸟类,具有珍贵的观赏价值和极高的科研价值。此次引进的朱,有5雄5雌,共10只。今后我市将深入系统地开展朱人工繁育、野外驯化、野生种群重建,以及提高繁育子代的繁殖潜力和抗病能力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此外,市本级针对吴兴区养殖鳄鱼的势头强劲,存在许多隐患的现状,会同区农林发展局着力加强管理。目前起草了《鳄鱼驯养繁殖与经营利用管理规范》,并正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为了严格实行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利用核准证、野生动物运输证等许可制度。年初我市还制定了《市林业局野生动物管理审批项目说明》,进一步规范了省重点以下野生动物的驯养与利用管理。

据统计,全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单位为32家。驯养繁殖的.品种有梅花鹿、鸵鸟、河麂、蓝孔雀、鳄鱼、龟、蛇等。其中吴兴上跃龟鳖苗种有限公司发展势头较为强劲,该公司年产值已达到了20xx万元左右,去年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已经在开始驯养繁殖湾鳄、暹罗鳄。

我市长兴县扬子鳄保护区及德清县下渚湖湿地公园已被列为国家级重点疫源疫病监测点。如长兴县扬子鳄保护区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专项资金,添置监测设备,进行24小时全天候监测。同时,安排专业人员加强巡查和值班,坚持每天在15时将全天监测情况进行汇总后上报省林业厅。德清县下诸湖湿地公园监测点也已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厅要求,专门聘请三合乡沿河村干部每天两次对该处进行巡查,并登记好巡查发现的各种情况。监测点工作人员,每天进行一次观测,做好观测记录,一旦发生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我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加强与工商、城管等部门的配合,加大对经营野生动物市场、宾馆、酒楼的监督检查力度,上半年,全市收缴青蛙300多斤,蛇类50余条,全部放归野外。除此之外,我局进一步规范了野生动物救助工作,专门制定了《受伤野生动物救助管理办法》,上半年救助受伤野生动物26只,其中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雕、雀鹰、白鹇、猕猴,省重点保护的白鹭、夜鹭、獾等。

1、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取难度较大。1999年12月,省厅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林计[1999]301号),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但在实际操作中,收费额度很难掌握。省厅出台的《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中无蛇类一项,故部分蛇类养殖单位在受到养殖技术和政策的双重影响下,纷纷转产或停产。

2、特别是疫源疫病监测点工作人员,一是受专业知识的限制,技术能力有所欠缺,对鸟类的具体品种、生长特性、疫病传染的主要特征等,不能做到熟练掌握。二是没有专门的检测设备,无法对疫病进行确定,导致监测点的监测功能不能完全发挥。三是由于缺乏资金,导致监控设备在数量和覆盖面上还远远不够。

野生动物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野生动物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构建和谐社会有着积极的作用。虽然我市的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有许多地方有待完善。今后,我们将一如继往,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

1、每年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为载体,面向全社会开展爱护野生动物的宣教活动,提高全民保护意识。

2、加强对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力度;扎实做好陆生野生动物和候鸟疫源疫情疫病监测与防控工作;完善长兴扬子鳄保护区、德清下渚湖湿地保护区及其他自然保护小区的建设。

3、严格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证的审核审批;定期进行执法检查,加强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单位的监督与管理。

文档为doc格式。

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总结

我市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在省林业厅关心指导下,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全市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认真执行“加强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严格执法检查,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有效地保护了我市的野生动物资源,回顾20xx年上半年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从4月10日开始,以“繁荣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的“爱鸟周”活动全面展开。截止4月30日,我市共刊登宣传文章5篇、倡议书8篇,发送短信10000条,发放宣传手册3000份,发布宣传片1部,悬挂标语横幅36条。

特别是在4月16日,德清县下渚湖湿地公园举行了由浙江省林业厅、浙江大学、浙江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主办,德清县人民政府承办的朱易地保护暨浙江种群重建项目启动仪式。朱是我国一级重点保护的“国宝级”鸟类物种,也是典型的湿地鸟类,具有珍贵的观赏价值和极高的科研价值。此次引进的朱,有5雄5雌,共10只。今后我市将深入系统地开展朱人工繁育、野外驯化、野生种群重建,以及提高繁育子代的繁殖潜力和抗病能力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此外,市本级针对吴兴区养殖鳄鱼的势头强劲,存在许多隐患的现状,会同区农林发展局着力加强管理。目前起草了《鳄鱼驯养繁殖与经营利用管理规范》,并正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为了严格实行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利用核准证、野生动物运输证等许可制度。年初我市还制定了《市林业局野生动物管理审批项目说明》,进一步规范了省重点以下野生动物的驯养与利用管理。

据统计,全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单位为32家。驯养繁殖的.品种有梅花鹿、鸵鸟、河麂、蓝孔雀、鳄鱼、龟、蛇等。其中吴兴上跃龟鳖苗种有限公司发展势头较为强劲,该公司年产值已达到了20xx万元左右,去年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已经在开始驯养繁殖湾鳄、暹罗鳄。

我市长兴县扬子鳄保护区及德清县下渚湖湿地公园已被列为国家级重点疫源疫病监测点。如长兴县扬子鳄保护区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专项资金,添置监测设备,进行24小时全天候监测。同时,安排专业人员加强巡查和值班,坚持每天在15时将全天监测情况进行汇总后上报省林业厅。德清县下诸湖湿地公园监测点也已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厅要求,专门聘请三合乡沿河村干部每天两次对该处进行巡查,并登记好巡查发现的各种情况。监测点工作人员,每天进行一次观测,做好观测记录,一旦发生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我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加强与工商、城管等部门的配合,加大对经营野生动物市场、宾馆、酒楼的监督检查力度,上半年,全市收缴青蛙300多斤,蛇类50余条,全部放归野外。除此之外,我局进一步规范了野生动物救助工作,专门制定了《受伤野生动物救助管理办法》,上半年救助受伤野生动物26只,其中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雕、雀鹰、白鹇、猕猴,省重点保护的白鹭、夜鹭、獾等。

1、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取难度较大。1999年12月,省厅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林计[1999]301号),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但在实际操作中,收费额度很难掌握。省厅出台的《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中无蛇类一项,故部分蛇类养殖单位在受到养殖技术和政策的双重影响下,纷纷转产或停产。

2、特别是疫源疫病监测点工作人员,一是受专业知识的限制,技术能力有所欠缺,对鸟类的具体品种、生长特性、疫病传染的主要特征等,不能做到熟练掌握。二是没有专门的检测设备,无法对疫病进行确定,导致监测点的监测功能不能完全发挥。三是由于缺乏资金,导致监控设备在数量和覆盖面上还远远不够。

野生动物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野生动物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构建和谐社会有着积极的作用。虽然我市的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有许多地方有待完善。今后,我们将一如继往,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

1、每年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为载体,面向全社会开展爱护野生动物的宣教活动,提高全民保护意识。

2、加强对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力度;扎实做好陆生野生动物和候鸟疫源疫情疫病监测与防控工作;完善长兴扬子鳄保护区、德清下渚湖湿地保护区及其他自然保护小区的建设。

3、严格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证的审核审批;定期进行执法检查,加强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单位的监督与管理。

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总结

1.白马鸡资源保护,为保护好我县白马鸡资源,树立我县生态旅游新的品牌,长期与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合作,深入研究并积极探索白马鸡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之路,为今后的白马鸡资源保护工作和创建白马鸡生态旅游品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并积极配合中国野生动物之乡完成中国白马鸡之乡的编撰。

2.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区资源管护责任制,打破多年简单的看山护林传统模式,加大理亚路沿线及兴伊措周边禁止开发区日常巡护监管力度,特别是增加人类活动频繁区域的巡查密度,形成纵向到边、横向到底的巡护监管网络,全县范围内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率达到98%以上。

3.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采取发放资料、张贴宣传单、召开会议等宣传方式,加强环境保护、森林资源、保护区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制观念,努力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社会氛围。

(二)湿地日、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宣传活动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向全社会普及林业、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知识,是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今年根据我县实际,利用“冬季候鸟迁徙期”“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植日”结合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深入各乡镇下乡的机会,紧密结合当前公众关注的鸟类和人类生存健康问题、围绕野生动植物、湿地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了规模不等、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对野生动植物保护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自觉性也进一步得到了提高,群众参与野保的意识明显增强,形成了“保护好野生动植物就是保护自然生态平衡,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已”的良好态势。并与县域内的餐厅、酒店、商铺张贴倡议书和签署不经营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协议书,据统计在开展野生动植物暨湿地资源保护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中共出动宣传车辆37台次,张贴宣传标语8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决定》,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全县继续以各林业站为监测点,855名生态护林(草)员全员在岗在位,履行职责,对全县13个乡(镇)切实开展巡山护林,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按照省州要求及时上报监测情况。

(四)清风行动、网剑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杀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将清风行动、网剑行动工作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市域治理工作有机结合,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农牧农村局、卫健局、公安局对县域内经营市场、商户非法猎捕、食用出售、收购、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开展联合执法,截至目前我县累计出动执法车40次,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监督检查经营市场、商户350余家,协调市场监管局共同处理一起非法网络销售国家保护野生植物案件。

今年我局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救助工作,7月救助国家二级。

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猕猴一只并放归,10月救助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黑鹳一只,由于伤势过重死亡后进行了无害化填埋处理。

(一)由于我县地广人稀,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任务重、责任大,工作人员在具体工作中业务能力不足,还不能适应新时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需要。

(二)由于上级部门对野生动植物保护专项资金的投入极少,导致野保工作经费严重缺乏,没有专门的交通工具和执法装备,同时执法机构也不够健全,人员编制偏少,执法力量和执法力度不能充分得以体现。

我们将自觉地承担起建设生态文明的历史使命,力争在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公园建设、湿地资源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中不断开拓奋进、创造新的业绩,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认真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各项工作,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力度;

(二)进一步做好全县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

(五)加大冬季候鸟迁徙的监测和保护工作。

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简报

3月3日是“世界野生动植物日”。记者从市林业局获悉,一直以来,我市不断加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力度,尤其通过常态化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极大提高人民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

在野生动植物宣传进课堂宣传工作中,我市通过“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新时代好少年”“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活动,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各学校不断加强生态教育内容在各学科中的知识渗透,增加禁止非法猎捕、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的教育内容,强调保护食物链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性。组织开展“爱护野生动物我能行”实践活动,引导学生从点滴做起,从自我做起,并通过“小手牵大手”等方式,促进全社会关心爱护野生动植物。

同时,市林业等部门结合野生动物疫病疫源日常监测巡护、生态护林员巡查等时机,将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带入千家万户。通过发放禁食野生动物倡议书、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单,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相关知识,提高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自觉性。倡议从自己和身边人做起,从自家餐桌做起,引领全民建立自觉监督打击非法猎捕、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的意识。

据介绍,我市还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世界环境日”和安徽省“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为契机,广泛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爱护野生动植物、抵制非法交易的'`自觉性。去年,我市推出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报道4000余篇,阅读量超10万人次;印发各类告知书、倡议书、宣传图册等宣传资料70万余份(册);制作悬挂条幅400余条,展板300余块,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册10万余册,推送宣传短信45万余条。

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总结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是自然生态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人类的生存、生产、生活都具无可替代的作用。由于种种原因,野生动物资源急剧下降,很多种类已经灭绝或者处于濒危状态,而且还在继续。物种灭绝后不能复生,所以,我们作为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已充分认识到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性,严格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促进野生动物的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坚决打击各种违法销售野生动物现象,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今年4月,在全省的“陆生野生动物宣传月(4月)”和“爱鸟周(4月10-16日)”期间,我局专门制作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电视专题片,在县电视台和调频广播播放15天;在县城主街道悬挂保护野生动物的横幅标语,2幅;张贴分发“提倡不食野生动物,树立饮食新观念”《倡议书》200份;对有关野生动物救护事件以及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的案件进行电视和报纸报道。

通过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普遍提高,都已认识到野生动物受国家法律保护,并非野生无主,所以,群众凡发现国家保护的或不认识的动物,都能立即报告或救送到林业主管部门,发现非法狩猎或违法经营的,也能主动举报,一种人人保护野生动物的氛围已开始形成。

凡发现病危、受伤、迷途或群众救送野生动物的野生动物,我局都全力救护,对正常的动物,选择合适的生境进行放生,对受伤的或病弱的救送至xx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救护。2008年,我局共拯救受伤或病危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白鹇等4只,夜鹭等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5只。

(一)依法加强狩猎、养殖、经营审批管理。

我局按照国家、省有关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严格野生动物的狩猎、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的审批发证制度,严把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定的、驯养繁殖技术没有成熟的,坚决不予审批;对已审批发放证件的单位进行管理,并按期进行年审,有效地规范我县野生动物养殖经营的合法化环境,促进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事业的发展。

(二)开展了赛加羚羊角、川山甲片和稀有蛇类原材料库存情况调查及使用计划申报工作。

7月,我局对全县主要医院和医药单位的川山甲片、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情况进行了调查,全县川山甲片、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量仅29公斤,同时,对2008-2009年度消耗计划进行了申报,全县2008-2009年的消耗计划共170公斤。

(三)鼓励发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

根据国家林业局规定养殖技术成熟可以养殖的野生动物种类,鼓励发展养殖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养殖业。2008年,新发展杂交野猪、环颈雉、绿头鸭、野兔、石蛙等养殖场6家。

(一)组织开展了“飞鹰行动”。

4月-5月,根据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飞鹰行动”,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场所、狩猎人员、主要宾馆饭店、交通运输等进行了检查,对违法运输、经营野生动物行为进行查处、对违法狩猎(放电猫、铁夹、吊等)进行了多次检查和处理。检查中发现:部分饭店及菜市场仍有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现象,本次行动查获没收少量的蛇类、黄麂、蛙肉等野生动物及铁夹等禁猎工具,对违法养殖经营的予以打击和取缔。

(二)开展了奥运期间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迎接2008北京“绿色奥运”,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于7-8月,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奥运期间xx县野生动物规范管理整顿工作专项行动。

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大检查,确保宾馆饭店的点菜柜、商店、药店等不出现销售敏感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现象;对一些“野味”馆,进行了清理、摘牌;全县猎民停止一切狩猎活动;不开展野生动物表演、展示;暂停野生动物广告等等,净化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环境。

目前,由于各种人为的原因,许多野生动物种类已处于濒临灭绝的状态。近几年,滥食野生动物的现象屡禁不止,使得许多已经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的处境更加艰难。要彻底改变这种不文明的行为,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野生动物是我们人类生存环境中无可替代的一员,地球上不能只剩下人类,野生动物的命运取决于我们人类今天的认识和行动。我们作为野生动物的主管部门,将不遗余力,一如既往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工作,坚决打击销售违禁野生动物的现象,全力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让野生动物永远为人类的`生存环境增姿添彩。

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总结

10月30日上午,以“关爱水生动物、共建和谐家园”为主题的20xx年光泽县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大楼下举行,县农业农村局全体工作人员、志愿者、群众代表近八十人参加了启动仪式。简单的启动仪式结束后,渔业执法人员、志愿者代表在对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月活动宣传单的同时向群众详细讲解了如何开展“减塑进万家”的环保实践活动,号召大家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多次循环使用塑料袋、塑料垃圾回收分类,努力成为“减塑万家”的一家,活动还向过往群众发放了环保帆布购物袋200余个。

当天下午、县农业农村局还与县实验小学圣农分校联合开展“减塑进万家”环保实践活动进校园活动,在圣农分校专门设置了“关爱水生动物、共建和谐家园”宣传栏,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植耕于小学生幼小的心灵;活动现场宣传图片的详细讲解和将宣传单带回家庭的方式号召小学生们争当“减塑宣传员”、“减塑小大使”,通过学生们将“减塑”行动带到家庭、社会,以带动更多的人参与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行动。

为宣传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成效,传播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引导社会广泛参与,推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活动主办方、协办方的工作人员一起来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鲵的驯养繁殖场所福建省天马山大鲵发展有限公司,饶有兴趣地实地观看了大鲵这种濒危水生动物在人工驯养方式下的生活状态,并听取了企业业主对濒危动物如何进行人工增殖放流、恢复自然水域生物种群的介绍。

活动当日,共发放“减塑进万家”活动宣传单650份,其它宣传单500余张。下阶段,县农业农村局还将与鸾凤、止马、李坊等乡镇在西溪中华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水域共同开展宣传活动“进渔区”等一系列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活动。

据了解,从开始,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活动已连续组织开展了十届,我县也在-在杭川、李坊、止马连续三年举办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活动。今年是特殊的一年,新冠疫情给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带来了新形势,全国人大常委会及相关部委推出一系列关于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相关政策、规定,给疫情下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注入了新动力。

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总结

监督检查全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和野生动物或其制品经营单位;保护巡查全区野生动植物和湿地(884.65公顷)不受破坏;办理全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报发证和转报工作;野生动物或其制品经营许可的申报发证;开展野生动物救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经营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监督管理执法;宣传野生动物和湿地保护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及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加强野保业务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二、开展的工作。

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总结

我市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在省林业厅关心指导下,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全市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认真执行“加强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严格执法检查,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有效地保护了我市的野生动物资源,回顾20xx年上半年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从4月10日开始,以“繁荣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的“爱鸟周”活动全面展开。截止4月30日,我市共刊登宣传文章5篇、倡议书8篇,发送短信10000条,发放宣传手册3000份,发布宣传片1部,悬挂标语横幅36条。

特别是在4月16日,德清县下渚湖湿地公园举行了由浙江省林业厅、浙江大学、浙江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主办,德清县人民政府承办的朱易地保护暨浙江种群重建项目启动仪式。朱是我国一级重点保护的“国宝级”鸟类物种,也是典型的湿地鸟类,具有珍贵的观赏价值和极高的科研价值。此次引进的朱,有5雄5雌,共10只。今后我市将深入系统地开展朱人工繁育、野外驯化、野生种群重建,以及提高繁育子代的繁殖潜力和抗病能力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此外,市本级针对吴兴区养殖鳄鱼的势头强劲,存在许多隐患的现状,会同区农林发展局着力加强管理。目前起草了《鳄鱼驯养繁殖与经营利用管理规范》,并正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为了严格实行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利用核准证、野生动物运输证等许可制度。年初我市还制定了《市林业局野生动物管理审批项目说明》,进一步规范了省重点以下野生动物的驯养与利用管理。

据统计,全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单位为32家。驯养繁殖的品种有梅花鹿、鸵鸟、河麂、蓝孔雀、鳄鱼、龟、蛇等。其中吴兴上跃龟鳖苗种有限公司发展势头较为强劲,该公司年产值已达到了20xx万元左右,去年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已经在开始驯养繁殖湾鳄、暹罗鳄。

我市长兴县扬子鳄保护区及德清县下渚湖湿地公园已被列为国家级重点疫源疫病监测点。如长兴县扬子鳄保护区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专项资金,添置监测设备,进行24小时全天候监测。同时,安排专业人员加强巡查和值班,坚持每天在15时将全天监测情况进行汇总后上报省林业厅。德清县下诸湖湿地公园监测点也已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厅要求,专门聘请三合乡沿河村干部每天两次对该处进行巡查,并登记好巡查发现的各种情况。监测点工作人员,每天进行一次观测,做好观测记录,一旦发生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我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加强与工商、城管等部门的配合,加大对经营野生动物市场、宾馆、酒楼的监督检查力度,上半年,全市收缴青蛙300多斤,蛇类50余条,全部放归野外。除此之外,我局进一步规范了野生动物救助工作,专门制定了《受伤野生动物救助管理办法》,上半年救助受伤野生动物26只,其中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雕、雀鹰、白鹇、猕猴,省重点保护的白鹭、夜鹭、獾等。

1、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取难度较大。19xx年12月,省厅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林计[19xx]301号),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但在实际操作中,收费额度很难掌握。省厅出台的《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中无蛇类一项,故部分蛇类养殖单位在受到养殖技术和政策的双重影响下,纷纷转产或停产。

2、特别是疫源疫病监测点工作人员,一是受专业知识的限制,技术能力有所欠缺,对鸟类的具体品种、生长特性、疫病传染的主要特征等,不能做到熟练掌握。二是没有专门的'检测设备,无法对疫病进行确定,导致监测点的监测功能不能完全发挥。三是由于缺乏资金,导致监控设备在数量和覆盖面上还远远不够。

野生动物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野生动物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构建和谐社会有着积极的作用。虽然我市的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有许多地方有待完善。今后,我们将一如继往,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

1、每年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为载体,面向全社会开展爱护野生动物的宣教活动,提高全民保护意识。

2、加强对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力度;扎实做好陆生野生动物和候鸟疫源疫情疫病监测与防控工作;完善长兴扬子鳄保护区、德清下渚湖湿地保护区及其他自然保护小区的建设。

3、严格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证的.审核审批;定期进行执法检查,加强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单位的监督与管理。

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总结

(一)组织开展了“飞鹰行动”。

4月-5月,根据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飞鹰行动”,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场所、狩猎人员、主要宾馆饭店、交通运输等进行了检查,对违法运输、经营野生动物行为进行查处、对违法狩猎(放电猫、铁夹、吊等)进行了多次检查和处理。检查中发现:部分饭店及菜市场仍有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现象,本次行动查获没收少量的蛇类、黄麂、蛙肉等野生动物及铁夹等禁猎工具,对违法养殖经营的予以打击和取缔。

(二)开展了奥运期间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迎接2008北京“绿色奥运”,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于7-8月,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奥运期间县野生动物规范管理整顿工作专项行动。

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大检查,确保宾馆饭店的点菜柜、商店、药店等不出现销售敏感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现象;对一些“野味”馆,进行了清理、摘牌;全县猎民停止一切狩猎活动;不开展野生动物表演、展示;暂停野生动物广告等等,净化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环境。

目前,由于各种人为的原因,许多野生动物种类已处于濒临灭绝的状态。近几年,滥食野生动物的现象屡禁不止,使得许多已经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的处境更加艰难。要彻底改变这种不文明的行为,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野生动物是我们人类生存环境中无可替代的一员,地球上不能只剩下人类,野生动物的命运取决于我们人类今天的认识和行动。我们作为野生动物的主管部门,将不遗余力,一如既往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工作,坚决打击销售违禁野生动物的现象,全力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让野生动物永远为人类的生存环境增姿添彩。

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总结

(一)创新举措,森林防火工作取得新成效。一年来,全市发生一般森林火灾8起,受害面积8.6亩,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01‰,远低于省里1‰的控制指标,没有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加强监管责任,落实辖区责任。筑牢森林防火的第一道防线,防范于未然。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辖区责任制,同时深入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和《广东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督促各区及时落实辖区责任制,加大投入,及时组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通过加大对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使各区各单位森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并对森林火灾发生频繁、扑救不力的辖区和单位按照《办法》进行通报和约谈。

3.开展督促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一是重要节假日期间,市、区森林防火部门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及时排除火灾隐患。增派人手,加大对各类公园、森林旅游景区和重要设施如油库、气站周围林区以及墓园周围的火险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留死角和盲区。二是元旦和春节前,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分四组对各区开展了森林防火工作督查。4月1日至4月5日期间,市森林消防专业大队开展了为期5天的防火巡查工作,分组深入到各区墓园、林间等火灾易发地开展巡查。中秋国庆节期间,市森林防火办组织开展全市森林防火督查工作。三是发挥市森林消防专业大队扑火员、督查员、巡查员和宣传员等“四员”作用,每月2次以上下到各区、街道办和各森林郊野公园开展巡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

4.创新宣传模式,增强森林防火意识。一是利用城管网站、美丽深圳平台等加强与市民的沟通,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二是举办宣传开放日和森林消防宣传进校园活动,5月21日在市森林消防基地举办宣传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志愿人士和学生、家长等100对人参与互动,10月31日开展了森林消防宣传进校园活动。三是与登山救援协会合作,聘请登山人士作为森林防火志愿宣传者,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参与制止、劝阻游客野外用火。四是利用微信、微博、短信等新媒体和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在重要节假日重点开展宣传,发布温馨提示。

5.强化培训演练,提高队伍综合能力。一是有计划开展培训。分期分批对全市森林消防队员、治安巡防员、护林员开展森林防火安全知识和扑救技能的全面轮训,共16期,培训人数900多人。举办了一期全市森林防火一线指挥员培训,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市、区开展现场应急演练。9月27日,市政府召开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现场会,开展了全市森林火灾处置应急演习,此次演习启用了无人机及直升机巡查火场,结合森林消防高压水车、水泵等,多种战术联合处置,全方位展示了深圳现有的森林防火队伍及装备实力。同时市森林消防专业大队多次指导、配合各区(新区)开展森林消防演习和培训。三是开展全市森林消防业务大比武技能竞赛,专业队伍苦练内功,随时准备承担局系统应急抢险任务。四是加强协调联动。加强市、区森林消防联动协作,指导、联合各区开展开放式演习,让市民参与观摩;建立与城市消防、公安警航大队及公益救援队的联动联系机制;积极协助兄弟城市加强专业队伍和装备建设,提供成功经验,推荐、培养骨干人员。

6.推进队伍和装备建设,提升作战能力。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现场会上市、局领导的讲话精神,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和装备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并要求在年底前完善全市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同时制定了《光明新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创新试点工作方案》,将光明新区专业队伍建设工作纳入了局创新试点1+7项目之一并加快推进。

目前,我市十个区(新区)均组建了森林消防专业或半专业队伍,总人数达1500多人。已组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的有9个区,暂未组建专业队伍的罗湖区,也正向区编办报批组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

装备方面,通过市应急口立项,市森林防火办购置三台大型水车,进一步提高专业队伍快速反应和扑救山火能力,目前正在开展招标工作。推进无人机包括配备红外探头、喊话器等在森林火灾巡护、监测和扑救指挥方面的应用。

7.重视值班调度,及时上传下达。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坚持24小时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处理各种火情信息,严格执行林火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火情,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和指挥协调工作。

8.开展科学研究,提高研判能力。一是细致调研,认真分析,出台《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和风险评估研究》;二是探索、研究了一套《森林火灾扑救仿真模拟系统》。为我市森林火灾的预防、队伍培训、演练和火灾扑救提供理论依据和实际指导。

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策划方案精选

今年10月是我省第xx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为进一步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特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如下:

保护野生动植物,筑牢生物安全屏障。

10月x日—11月x日。

(一)深入农村基层和社区大力宣传《生物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提高全社会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法律意识和防范生物安全的风险意识。

(二)倡导文明、绿色的饮食生活和消费理念,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动物疫病防控科学知识,引导全民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倡导文明卫生饮食习惯和绿色消费理念,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不买卖象牙、虎骨、红豆杉等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不笼养野生鸟类,不采挖兰花、金毛狗等野生植物;严密防控外来物种入侵,守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保护野生蚯蚓,改善土壤生态环境。

(三)压实各级林长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责任,强化巡护巡查,组织护林员等基层林业干部、职工开展“拆除鸟网、电网”、“清理猎夹”等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各类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行为发生。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积极举报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行为,促进政府管理与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协同联动。

(四)强化执法监管,会同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深入开展2022年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网络市场管理,全面排查农(集)贸市场、花鸟市场、餐馆饭店、电商等重点场所和领域,严厉打击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和非法采集、出售、收购野生植物行为,净化市场和网络空间。

(五)组织自然保护地等单位开展宣传活动,展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地建设取得成效,传播生态保护正能量,引导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生态文明理念,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自然生态保护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要紧扣活动主题,把宣传月活动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精心策划,因地制宜举办知识竞答、科普讲座、签名等活动,在讲求实效的基础上,力求做到有特色、有创新。

(二)统筹疫情防控。各乡镇、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在开展有关活动时,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采取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的方式,重在取得实效。

(三)发挥媒体作用。组织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参与宣传报道,推送宣传短信、微信等,借助媒体宣传、舆论造势,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扩大宣传效果。

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乡镇林业站、各自然保护地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县林业局,请各乡镇林业站、各自然保护地于11月x日前将各地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

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总结

野⽣动物是⼈类的宝贵资源,是⾃然⽣态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类的⽣存、⽣产、⽣活都具⽆可替代的作⽤。由于种种原因,野⽣动物资源急剧下降,很多种类已经灭绝或者处于濒危状态,⽽且还在继续。物种灭绝后不能复⽣,所以,我们作为野⽣动物主管部门已充分认识到野⽣动物保护管理⼯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性,严格依照野⽣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促进野⽣动物的保护、发展和合理利⽤,坚决打击各种违法销售野⽣动物现象,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今年4⽉,在全省的“陆⽣野⽣动物宣传⽉(4⽉)”和“爱鸟周(4⽉10-16⽇)”期间,我局专门制作了野⽣动物保护宣传电视专题⽚,在县电视台和调频⼴播播放15天;在县城主街道悬挂保护野⽣动物的横幅标语,2幅;张贴分发“提倡不⾷野⽣动物,树⽴饮⾷新观念”《倡议书》200份;对有关野⽣动物救护事件以及打击破坏野⽣动物的案件进⾏电视和报纸报道。

通过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群众保护野⽣动物的意识普遍提⾼,都已认识到野⽣动物受国家法律保护,并⾮野⽣⽆主,所以,群众凡发现国家保护的或不认识的动物,都能⽴即报告或救送到林业主管部门,发现⾮法狩猎或违法经营的,也能主动举报,⼀种⼈⼈保护野⽣动物的氛围已开始形成。

⼆、全⼒拯救病危受伤的野⽣动物。

凡发现病危、受伤、迷途或群众救送野⽣动物的野⽣动物,我局都全⼒救护,对正常的动物,选择合适的⽣境进⾏放⽣,对受伤的或病弱的救送⾄xx市野⽣动物救护中⼼,进⾏救护。2008年,我局共拯救受伤或病危的国家⼆级重点保护野⽣动物猫头鹰、⽩鹇等4只,夜鹭等省⼀般保护野⽣动物5只。

(⼀)依法加强狩猎、养殖、经营审批管理。

我局按照国家、省有关野⽣动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严格野⽣动物的狩猎、驯养繁殖、经营利⽤的审批发证制度,严把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定的、驯养繁殖技术没有成熟的,坚决不予审批;对已审批发放证件的单位进⾏管理,并按期进⾏年审,有效地规范我县野⽣动物养殖经营的合法化环境,促进了野⽣动物保护管理事业的发展。

(⼆)开展了赛加羚⽺⾓、川⼭甲⽚和稀有蛇类原材料库存情况调查及使⽤计划申报⼯作。

7⽉,我局对全县主要医院和医药单位的川⼭甲⽚、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情况进⾏了调查,全县川⼭甲⽚、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量仅29公⽄,同时,对2008-2009年度消耗计划进⾏了申报,全县2008-2009年的消耗计划共170公⽄。

(三)⿎励发展野⽣动物驯养繁殖业。

殖业。20xx年,新发展杂交野猪、环颈雉、绿头鸭、野兔、⽯蛙等养殖场6家。

四、坚决打击破坏野⽣动物资源活动。

(⼀)组织开展了“飞鹰⾏动”。

4⽉-5⽉,根据省林业厅的统⼀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飞鹰⾏动”,集中打击破坏野⽣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场所、狩猎⼈员、主要宾馆饭店、交通运输等进⾏了检查,对违法运输、经营野⽣动物⾏为进⾏查处、对违法狩猎(放电猫、铁夹、吊等)进⾏了多次检查和处理。检查中发现:部分饭店及菜市场仍有违法经营野⽣动物的现象,本次⾏动查获没收少量的蛇类、黄麂、蛙⾁等野⽣动物及铁夹等禁猎⼯具,对违法养殖经营的予以打击和取缔。

(⼆)开展了奥运期间专项整治⼯作。

为了深⼊贯彻党的⼗x⼤精神,全⾯加强⽣态⽂明建设,有效遏制破坏野⽣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迎接20xx北京“xxxx”,根据省、市的统⼀部署,于7-8⽉,我局组织执法⼈员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奥运期间xx县野⽣动物规范管理整顿⼯作专项⾏动。

⾏动期间,执法⼈员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单位进⾏了⼀次⼤检查,确保宾馆饭店的点菜柜、商店、药店等不出现销售敏感的野⽣动物及其产品现象;对⼀些“野味”馆,进⾏了清理、摘牌;全县猎民停⽌⼀切狩猎活动;不开展野⽣动物表演、展⽰;暂停野⽣动物⼴告等等,净化了野⽣动物保护管理环境。⽬前,由于各种⼈为的原因,许多野⽣动物种类已处于濒临灭绝的状态。近⼏年,滥⾷野⽣动物的现象屡禁不⽌,使得许多已经濒临灭绝的野⽣动物的处境更加艰难。要彻底改变这种不⽂明的⾏为,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

野⽣动物是我们⼈类⽣存环境中⽆可替代的⼀员,地球上不能只剩下⼈类,野⽣动物的命运取决于我们⼈类今天的认识和⾏动。我们作为野⽣动物的主管部门,将不遗余⼒,⼀如既往地开展野⽣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作,坚决打击销售违禁野⽣动物的现象,全⼒保护野⽣动物资源,让野⽣动物永远为⼈类的⽣存环境增姿添彩。

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安全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自治区监督管理厅、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联合下发《全区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局自2019年6月初至10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统一安排部署下,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现就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为认真组织好这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及时制定了行动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工作方法、行动步骤等做了周密部署,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达到预期目的。

一是严查滥捕滥猎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二是严查野生动物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等野生动物资源易受破坏地区,野生动物集贸市场、驯养繁殖场、花鸟市场等场所,非法加工、经营、销售、利用野生动物的宾馆、饭店等餐饮场所和野生动物制品生产厂家,车站、窝点等重要部位。

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起到了震慑犯罪,教育群众,树立执法权威的社会效应,规范了行政审批及执法行为,达到了标本兼治的目的,从源头上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本次行动中,我辖区共办理三起涉嫌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案件。

(一)加强协作、细致摸排。我局森林派出所强化统筹协调,与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一是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检查集贸市场、花鸟鱼虫市场是否存在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情况;检查宾馆、饭店、农家乐是否存在非法收购、加工、经营野生动物产品情况,宣传引导餐饮业不出现食用“野生动物”的招牌及“野生动物”菜谱;二是与县公安局网安部门联合,发挥侦查优势,用无人机低空巡视洪广镇洪广村七队一百亩鱼池、欢乐谷四千亩湿地;三是关注网络舆情,注意收集掌握涉及野生动物的情报线索,实现网上网下同步打击。专项行动中共出动人员60余人次、出动车辆20台次,检查清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11家,加大对三丁湖、黄河湿地、清水湖、典农河、沙枣林、滨河大道的巡查,收集、排查相关线索。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加强普法宣传和舆论引导,为专项行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发布《贺兰自然资源局关于征集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征集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有奖征集违法犯罪线索;二是精准宣传,结合“爱鸟周”等重要节点,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全社会提高守法意识和保护野生动物,自觉摒弃滥食、捕猎、买卖野生动物等歪风邪气;三是制作以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横幅15条,在各乡镇及县城重点区域悬挂,呼吁广大群众保护身边的野生保护动物,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取得的经验和不足,逐步建立起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和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能力,使全县野生动物资源得到长期、有效地保护。

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市工商局下发的《钦州市工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工商系统开展20xx年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钦工商办发〔20xx〕10号)的文件要求,我局结合实际,认真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根据文件要求,把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的工作来抓,根据钦北区实际,制定了相应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部署了这项工作的重点及步骤,通过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突出重点开展检查工作,确保工作有部署,检查有成效。同时结合创城工作的开展,加强对集贸市场内的禽畜类海产品类摊点进行重点检查。

我局根据辖区特点,一是以城区范围内花鸟市场、集贸市场以及各乡镇集贸市场等地点为重点检查区域,以查处和取缔违法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行为为检查重点内容,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拉网式专项检查。二是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我局加大力度对市场内各禽类经营点以及流动摊点进行检查,杜绝违法经营行为的发生。今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我局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检查集贸市场20个次,检查市场内经营禽畜类海产品类等摊点70户次,在检查中未发现有销售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我局在专项执法检查中,结合日常监管加大新修订的20xx年1月1日实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对禽畜类、水产类经营者进行宣传,引导和督促市场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不进、不运、不销来源不明、非法捕获的候鸟等野生动物,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同时,鼓励经营者发现有上述违法经营行为的积极举报,共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共同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

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总结

我市的野⽣动物保护管理⼯作在省林业厅关⼼指导下,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全市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下,认真贯彻执⾏《野⽣动物保护法》、《野⽣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认真执⾏“加强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的⽅针,严格执法检查,打击破坏野⽣动物资源的各类违法⾏为,有效地保护了我市的野⽣动物资源,回顾20xx年上半年⼯作主要做了以下⼏⽅⾯的⼯作:

⼀、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提⾼全民野⽣动物保护意识。

从4⽉10⽇开始,以“繁荣⽣态⽂化,建设⽣态⽂明”为主题的“爱鸟周”活动全⾯展开。截⽌4⽉30⽇,我市共刊登宣传⽂章5篇、倡议书8篇,发送短信10000条,发放宣传⼿册3000份,发布宣传⽚1部,悬挂标语横幅36条。

特别是在4⽉16⽇,德清县下渚湖湿地公园举⾏了由浙江省林业厅、浙江⼤学、浙江省野⽣动植物保护协会主办,德清县⼈民政府承办的朱易地保护暨浙江种群重建项⽬启动仪式。朱是我国⼀级重点保护的“国宝级”鸟类物种,也是典型的湿地鸟类,具有珍贵的观赏价值和极⾼的科研价值。此次引进的朱,有5雄5雌,共10只。今后我市将深⼊系统地开展朱⼈⼯繁育、野外驯化、野⽣种群重建,以及提⾼繁育⼦代的繁殖潜⼒和抗病能⼒等⽅⾯的研究⼯作。

此外,市本级针对吴兴区养殖鳄鱼的势头强劲,存在许多隐患的现状,会同区农林发展局着⼒加强管理。⽬前起草了《鳄鱼驯养繁殖与经营利⽤管理规范》,并正在征求有关⽅⾯的意见。

⼆、规范各类野⽣动物许可制度,在保护中求发展。

为了严格实⾏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利⽤核准证、野⽣动物运输证等许可制度。年初我市还制定了《市林业局野⽣动物管理审批项⽬说明》,进⼀步规范了省重点以下野⽣动物的驯养与利⽤管理。

据统计,全市野⽣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单位为32家。驯养繁殖的品种有梅花⿅、鸵鸟、河麂、蓝孔雀、鳄鱼、龟、蛇等。其中吴兴上跃龟鳖苗种有限公司发展势头较为强劲,该公司年产值已达到了20xx万元左右,去年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已经在开始驯养繁殖湾鳄、暹罗鳄。

三、加强疫源监测,积极防控动物疫病。

我市长兴县扬⼦鳄保护区及德清县下渚湖湿地公园已被列为国家级重点疫源疫病监测点。如长兴县扬⼦鳄保护区根据实际情况,落实专项资⾦,添置监测设备,进⾏24⼩时全天候监测。同时,安排专业⼈员加强巡查和值班,坚持每天在15时将全天监测情况进⾏汇总后上报省林业厅。德清县下诸湖湿地公园监测点也已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厅要求,专门聘请三合乡沿河村⼲部每天两次对该处进⾏巡查,并登记好巡查发现的各种情况。监测点⼯作⼈员,每天进⾏⼀次观测,做好观测记录,⼀旦发⽣异常情况⽴即上报。

四、加⼤执法检查⼒度,查处违法经营活动。

我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加强与⼯商、城管等部门的配合,加⼤对经营野⽣动物市场、宾馆、酒楼的监督检查⼒度,上半年,全市收缴青蛙300多⽄,蛇类50余条,全部放归野外。除此之外,我局进⼀步规范了野⽣动物救助⼯作,专门制定了《受伤野⽣动物救助管理办法》,上半年救助受伤野⽣动物26只,其中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雕、雀鹰、⽩鹇、猕猴,省重点保护的⽩鹭、夜鹭、獾等。

五、主要存在的问题。

1、野⽣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取难度较⼤。1999年12⽉,省厅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林计[1999]301号),对收费标准进⾏调整,但在实际操作中,收费额度很难掌握。省厅出台的《商业性经营利⽤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野⽣动物名单》中⽆蛇类⼀项,故部分蛇类养殖单位在受到养殖技术和政策的双重影响下,纷纷转产或停产。

2、特别是疫源疫病监测点⼯作⼈员,⼀是受专业知识的限制,技术能⼒有所⽋缺,对鸟类的具体品种、⽣长特性、疫病传染的主要特征等,不能做到熟练掌握。⼆是没有专门的检测设备,⽆法对疫病进⾏确定,导致监测点的监测功能不能完全发挥。三是由于缺乏资⾦,导致监控设备在数量和覆盖⾯上还远远不够。

六、下⼀步⼯作打算。

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总结

为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8月15日,密山市林业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密山市连珠山林场在西山开展了保护野生动物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单、宣传品、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倡导全民积极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行列,不捕食野生动物,不购买、不使用野生动物制品,争当学法、知法、守法公民,做生态文明的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