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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精选8篇)

作者:文锋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精选8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篇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______

结束工作日期:_________

总日历工作天数:_________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9.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6)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_________,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

10.7 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 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6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9 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 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 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 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保护措施费用。

13.3 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处理。

14.2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 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 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4 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必须,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

15.5 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 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_________.

16.4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2)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

17.2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固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 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_________元。

17.4 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17.5 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价单价分别为: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17.6 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事故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 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每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过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_________元;

(2)中间支付:_________.

19.2 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_________.

19.3 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 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 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 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租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发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 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 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_________‰的违约金。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 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 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 当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5)当该

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 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2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 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理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 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 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 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改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应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 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一份;本合同副本_________份,工程承包人执_________份,劳务分包人执_________份。

34.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并送备案后生效。

35.补充条款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工程劳务分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篇二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窝工时应按实际发生情况向承包人赔偿损失。停工、窝工应办理书面洽商,方作为决算依据。发包人任务不足或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双方协商后可提前终止合同。

由于发包人施工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有权书面告知发包人理由,撤走其人员,并依法追索拖欠款及损失赔偿费。

发包人违反财务管理规定,违约支付劳务费的,除纠正违约支付行为外,还应当在违约支付的额度范围内与过错方对承包人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 求时,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在_______日内退出施工现场,承包人应当退出施工现场,但发包人应在要求承包人退出施工现场的时限内,与承包人就结算事宜达成书面协议或由监理公司、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对己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签认。

承包人未按发包人选定的施工队伍进场,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更换、调整,承包人无法调整时,发包人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承包人自负),并书面通知承包人,直至终止合同。

因承包人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工料损失概由承包人承担。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篇三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满足甲方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乙方同意就该标段内的工程向甲方提供劳务。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内容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施工范围:

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被视为一个整体,彼此互为解释和补充,如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按下列组成顺序解释:

1)本合同书及附件;

2)协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3)施工承包的招投标文件;

4)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及相应补充约定;

5)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结)算书;

6)国家现行工程技术规范、标准、规程;

7)图纸;

8)甲乙双方管理人员名单。

第三条工期

3。1工期:日历天

3。2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3。3计划完工日期:年月日

正式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为准

因工期延长或设备停置等原因而造成的费用增加问题,如甲方得到业主的经济补偿,乙方将得到相应部分的经济补偿,否则乙方将放弃追偿权。

第四条工程质量

本合同工程必须达到交通部优良等级,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100%;达不到要求,乙方承担质量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施工图纸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壹套(复印件)。

第六条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暂定:元,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后7天内根据施工图并结合本合同1。3、1。4款内容编制施工图预算上报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编报的施工图预算后应在7天内组织人员完成审核批复工作,以经甲方批复的施工图预算确定合同价款。

第七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以劳务分包、实际施工项目按工程量清单单价结算的方式承担施工。

第八条工程量清单

8。3用于支付已完工程的计量方法,工程量的确认以设计图纸净值为准,具体应符合《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及相应补充约定技术规范中相应章节的“计量支付”条款的规定。

第九条工程变更

因变更新增支付项目的单价双方按以下原则协商暂定并进行进度款计量支付:

1)如该工程内容与合同清单中内容相同的,则以合同清单中的单价用于作价的依据;

2)合同中无该项目的,可参照市场行情作为作价依据。

因变更新增支付项目的单价待乙方承担工程结束后将所有暂定单价项目汇总订立补充协议并以此办理完工结算。

第十条甲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第十一条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所有技术管理人员均应具有与本工程相应的资历和经验;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更换或擅离工地;当工程已进展到收尾阶段或其他原因需要撤离或更换任何管理人员时应在满足工程管理需要的前提下进行,并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认为不合适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如不执行,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每人次擅离工地一天,罚款元,主要管理人员每人次擅离工地一天,罚款元,甲方将直接从乙方当月的工程计量款中扣除。

第十二条甲方责任

12。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对本工程实行全面管理;

12。6负责审定乙方编制的工程预、结算及各种计划、报表,按合同规定办理拨款;

12。7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现场有关单位的关系。

第十三条乙方责任

13。10交工前保护好工程成品,把现场清理干净;积极配合保修,在保修期内对施工质量缺陷及时进行无偿修复。

第十四条工程验收

14。2竣工验收:工程全部完成,经甲方检验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后填写竣工验收报告,由甲方报请业主指定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检验;经检验合格,评定质量等级,竣工验收证书签字后办理工程交付;如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报告的意见进行返工返修,并在限定的期限内完成,重新报请检验,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第十五条安全施工

15。3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各项罚款);甲方本着有效解决安全事故的原则动用已扣留的安全保证金,在扣留的安全保证金总额以外部分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十六条环境保护

16。1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控制环境污染的规定:

16。1。3节约用水、用电、用纸,减少对能源及资源的浪费;

16。1。5对于废弃物应分门别类处理,对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单独存放并送到指定的回收地点,防止施工中产生的有害物质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16。2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乙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甲方有权监督和提出整改要求,如因乙方未采取必要措施而导致或发生的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紧急补救

无论在工程施工期间或缺陷责任期内,在乙方承担施工范围内工程的任何部分发生事故,甲方认为进行紧急补救或修复是保证工程质量或安全的紧急需要,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进行紧急补救或修复,如乙方无能力或不及时进行补救或修复时,甲方有权另行雇佣其它人员从事该项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材料设备供应

19。1本合同无预付款;

19。2工程进度款计量支付

19。2。7因乙方原因而发生的地方协调费、招待费等由乙方承担;

19。3完工结算

19。3。4单只经甲方项目经理部初审的结算书不作为确定结算额的依据,只有经过甲方项目经理部初审、法务合约部复审、总经理签发的结算书才作为确定结算额的最终依据。

19。5本合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含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甲方向乙方提供已完税证明。

第二十条工程款使用

20。4甲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故意拖欠当地群众房租等费用时,在拖欠金额已经确认的前提下甲方可直接支付,乙方应予认可。

第二十一条民工工资支付特别约定

21。1乙方在首次民工进场后10天内或在施工过程中需增加使用的民工进场后10天内应向甲方提供民工花名册、用工协议、民工身份证复印件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原件需提交甲方核查)。乙方在每月向甲方申请支付工程款时应将民工工资表提供给甲方,以备甲方核查。

21。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项在任何条件下均应视为优先支付乙方民工工资的款项;乙方收到甲方的任何工程款项,均应无条件优先支付相关的全部民工工资。当甲方发现乙方收到款项后7天内仍未支付民工工资时,甲方有权扣留其任意款项并依据其提供的民工工资表直接支付给民工,此款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对此放弃抗辩权。

第二十二条进度计划

23。3乙方未在23。2款中约定的时间内执行指令,甲方有权雇佣其他人从事这些工作并支付报酬,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质量保证金内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二十四条工程保修

本合同工程保修期为年,自业主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对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进行自费修复;若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和责任,则应承担由于违约造成的法律后果。

第二十五条履约担保

25。2在此之前如有投标保证金,乙方可将其转为履约保证金,同时补足差额;

25。5乙方必须加强自身队伍建设,避免信访、投诉、追讨工资等有损甲方信誉的事件发生,如发生类似事件,甲方将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元/次。

第二十六条风险条款

26。5因业主的原因和责任,造成结算争议和付款延误时,甲方不承担任何由此产生的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继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a、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b、协商过程中双方同意停止施工;

c、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二十八条合同生效、失效及终止

28。1合同生效日期:在合同“(公章)”处乙方加盖甲方认可的印章、甲方加盖行政章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逐页签字后生效。

28。2合同失效日期:工程完工办清财务手续后,除工程缺陷修复及保修事项外其余条款失效;完结工程缺陷修复事项,缺陷责任期满,付清质量保证金后,缺陷修复条款失效;工程保修期满,全部合同失效。

28。3在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特别约定;

a、施工进度或质量不能满足合同或规范的要求,对甲方三次要求整改落实不力;

b、违反第13。1款约定,将工程的全部或部分进行转包或分包;

c、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约定及时处理;

d、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不服从甲方对现场的管理和指挥,

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合同价款的违约处罚,因此致使民工闹事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致业主不满时,甲方有权加大倍进行处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的继续履行并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无条件在天内撤场,其剩余工程尾款作为违约处理,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第二十九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篇四

甲方(承包人):

乙方(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分包范围:

1。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价款

2。1工程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____元。

2。2合同价款的计价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3结算方式: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总日历天数为: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甲方代表:

6、乙方代表:

7、工程承包人义务

7。2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7。3负责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7。4负责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7。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7。6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8、劳务分包人义务

8。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8。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8。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9、质量检查与验收

9。1分包人应随时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监理单位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0、合同价款与支付

结算资料。承包人与建设单位办理完成全部工程结算手续后,待承包人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结算款后10日内,承包人将扣除分包工程保修金和其他应扣款项外的分包工程结算款支付给分包人。

11、质量保修

11。1分包人按国家规定对分包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甲方按结算总价的____%预留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的,退还预留的质量保修金。

12、分包合同解除与撤场

量明显不能满足分包合同和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采取整改措施和加快施工进度。分包人应无条件的采取各种措施满足承包人要求。如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5日内仍不能满足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权解除分包合同并要求分包人撤场。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撤场的通知后应在5日内无条件撤出分包工程施工场地,并妥善保护施工现场的所有承包人财产和已完工程。分包人应承担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求拆除,并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直至令承包人满意。

13、违约责任

13。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13。1。2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的;

13。1。3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的;

13。1。4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14、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分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分包工程竣工交付、双方签订分包工程保修合同、承包人付清分包工程结算尾款后终止。

15、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副本___份,由承包人、分包人各执__份。

工程承包单位(盖章):劳务分包单位(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合同签定时间:年月日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篇五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阆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修建办公楼(工程)劳务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1.包人工土方清基回填夯实土方。

2.包本工程主体、地坪、钢性防水、附属设施混凝土浇灌。

3.包本工程主体和附属设施模板制安和拆除。

4.包本工程主体和附属设施各种砌块的砌筑、抹灰、贴面。

5.包本工程主体和附属设施的钢筋制安。

6.包本工程主体和附属设施内外架搭拆,安全防护设施铺设。

7.包本工程临时设施搭拆和文明施工现场清洁。

8. 包交工验收时的建筑物室内外和附属设施的清洁卫生。

第三条 工程工期

1、从基础土方开挖至土建全部完成工期为6个月,总日历天数

180天;

2、乙方必须组织一批思想素质好、技术过硬的工人,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内的工期完成各分项工程(包括法定的节假日在内)。

3、在农忙期间,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确保甲方要求的节点工期;若节点工期不能保证,则每延迟一天罚款1000元,在每月结算时直接扣除。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乙方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交底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范验收标准。

第五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现场施工员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乙方进场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应对乙方做作业人员进行施工质量要求、安全操作规范、现场文明生产等工作进指导、检查和督促、并做好记录。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底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第六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范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安全事故、的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工期拖延一天罚款1000到晚元)。

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8.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第七条 安全生产

1.甲方对乙方应做好进场后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形成记录。

2.乙方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组织施工生产,做好施工范围的安全防护措施(搭拆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栏杆、张设安全网),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向甲方报告,经整改后方可继续施工。

3.乙方人员施工,必须佩戴自身的安全防护(安全帽、安全带等),确保安全生产。

4.乙方人员高空作业,在做好安全防护的同时,必须采取相关的防护措施,并派专人值勤,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督。

5施工过程中,若乙方人员违反施工安全的有关规定,甲方按照《施工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违规处罚规定》进行罚款,罚款的金额在乙方的工资中扣除。

6.乙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杜绝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若乙方违规操作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其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周边的一切安全防护,乙方不得随意拆除和移动,如施工确实需变动的部位,必须报告甲方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且变动后立即整改;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对产生后果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 文明施工:

1.乙方应按照《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的标准,每天做好施工生产现场的保洁文明工作,并达到甲方的要求,由此发生的人工费用已包含在双方确认的本合同单价中。

2.按文明施工的要求,乙方施工的范围每天必须达到文明工地施工的标准,经整改后仍不能满足甲方验收要求的,甲方可直接另请他人代工,发生的人工费以每工日50元计算,且在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3.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应保护甲方用于工程施工现场的一切设施和设备,如乙方对设施和设备有人为的损坏,乙方对损坏的机械和配件等应修复或赔偿,直至甲方满意为止。

第九条 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1.承包方式及单价:按施设计工图的建筑面积为依据,每平方米单价 元。承包总金额: 元。

3.本合同单价为一次包死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其它因素变化而调整变动。

第十条 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每月25日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或按工程进度节点)结算劳务承包费,5日内按合同价款结算完毕,交甲方财务部门作为支付劳务承包费用的依据。

2.甲方不预付乙方生活费用,劳务承包费用按月支付(或按工程进度节点),付款时间为业主付款后,支付上月结算款的 80%。余款_______%待所承包承包工程全部完工,并交工验收后达到合同要求付清。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费用另外协商)

第十二条 工程保修

1.保修范围、期限为:6个月。

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元。

2.合同履约保证金所含内容应包括本合同内所约定的各项条款,如: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施工高峰期所到位人员数,农忙季节的人员数量,遵纪守法等。若达不到以上内容所规定的要求,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的金额;若发生严重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后果。

3.本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双方所签订合同的内容完成,经有关部门验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则甲方在一月内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四条 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五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 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后生效。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盖章):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篇六

承包人: (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 (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分包工程概况

1.1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内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1.2 开竣工日期:

1.3 质量标准:(按照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第2条 承包方式与合同价格

2.1 本工程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承包:

a、 固定总价(含管理费及其它税费);

b、 单价(含管理费及其它税费)承包,列工程量清单,按确认的工程量结算。

2.2 本合同价格(单价或总价),无论何种原因均不作调整。

2.3 合同价款:元(大写:人民币元)。

2.4 元(合同价格的 %)的履约保证金,甲方在保修责任终止后14天内把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第3条 转让和分包

3.1 本合同工程不允许转让和再分包。

第4条 农民工权益保障

4.1 乙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其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拖欠、克扣,必须依法为其购买必要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

第5条 材料和设备

5.1 除按约定由甲方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外,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均由乙方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同时乙方须按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出厂证明、质量合格证。

5.2 乙方须提交一份满足合同进度的材料和设备计划予甲方审批。

5.3 按合同规定由甲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由业主供应的材料如低于市场价格的须核定消耗量),均应规定在合同条款中。

5.4乙方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或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乙方应予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6条 工程进度

6.1 乙方应按甲方的进度计划和指示实施本合同工程。

6.2 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乙方均应按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进度计划。

6.3 工程暂停施工后,乙方应积极与甲方协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乙方应在指定的期限内复工,若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7条 工程技术与质量

7.1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编制详细的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方案。

7.2 乙方应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

7.3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相关规定和指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工程设备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检查。

7.4 甲方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乙方应为甲方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甲方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7.5 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时应同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乙方还应按规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甲方,其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7.6 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须经甲方及监理人员检查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才能进行覆盖。

第8条 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8.1 甲方统一监管本工程的文明施工,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

8.2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其安全生产职责。

8.2.1乙方应设置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的安全人员,加强对施工作业安全的管理。

8.2.2乙方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和爆破作业的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8.2.3乙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经常对其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

8.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人员伤害和财产等损失负责。

8.4 乙方应在其施工中,落实环境保护的处理措施。

第9条 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9.1 甲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9.1.1 交底。

9.1.2

9.1.3 ,完成应由甲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主要为水、电、通讯等施工管线,主要交通干道及公共道路),并提供给乙方使用。

9.1.4 在(约定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现场测量控制点。

9.1.5 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乙方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间

9.1.6 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监管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负责审查乙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9.1.7 按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

9.1.8 承担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他一般义务和责任。

9.2 乙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9.2.1 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9.2.2 认真执行甲方发出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

9.2.3 按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安全及管辖的人员、材料、设备的安全。

9.2.4 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甲方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9.2.5 按甲方的指示,为其他人实施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9.2.6 工程未移交甲方前,乙方应负责照管和维护,移交后乙方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责任。

9.2.7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其人员、施工设备和剩余材料。

9.2.8 应允许甲方、业主、监理人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乙方应提供方便。

第10条 结算与支付

10.1 单价承包的项目,乙方按月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计量, 并在每月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的工程量进行复核,但甲方审核的工程量不能超过监理人审核的量。

10.2 总价承包项目的结算,甲方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分解其

10.3 甲方有权通过对以往历次已签证的月进度付款证书的汇总和复核中发现的错、漏或重复进行修正或更改;乙方亦有权提出此类修正或更改,经双方复核同意的此类修正或更改,应列入月进度付款证书中予以支付或扣除。

10.4 甲方应从第一个月工程结算开始,在给乙方的月进度结算中扣留%的金额作为保留金。

10.5 在本合同工程保质完成并由监理人向甲方出具保留金付款证书后,甲方将保留金总额的一半支付给乙方。在全部工程的保修期满时,甲方将其余的保留金支付给乙方。若保修期满时尚需乙方完成剩余工作,则甲方有权在付款证书中扣留与剩余工作所需金额相应的保留金余额。

第11条 完工与验收

11.1 当已完成了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工程以及有关的工作项目,乙方即可向甲方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附完工资料)。

11.2 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验收。根据主合同无需由业主验收的部分,甲方按照验收程序自行验收。

11.3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乙方原因的,乙方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承担缺陷修复的全部费用。

11.4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后,双方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11.5 乙方已将合同工程全部移交给甲方,且保修期满,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

第12条 违约和索赔

12.1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发生重大安全和质量责任事故等均属乙方违约,甲方可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须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12.3 甲方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监理人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他资料,要求乙方协助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若因乙方未予积极配合,使得甲方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甲方可在应支付给乙方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第13条 争议的解决

13.1 甲方和乙方或其中任一方对某项决定持有异议,又未能协调取得一致意见而形成争议。在争议尚未获得解决之前,乙方仍应继续按甲方的指示认真施工。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3.2 甲方和乙方应共同作出努力直接进行友好磋商解决争议,若不能协商一致,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 风险和保险

14.1 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a、人员的伤亡;

b、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14.2 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发生以下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均应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

c、其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14.3 乙方必须为其雇用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的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4.4 乙方应为其执行本合同所雇用的全部人员承担工伤事故责任,由于乙方过失造成在乙方责任区内工作的甲方或第三者的人员伤亡,应由乙方承担其工伤事故责任。

14.5 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14.6 合同签订后发生不可抗力的风险造成工程的巨大损失和严重损坏,使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后可解除合同。

第15条 其他

15.1 和权利履行其职责,如须短期离开工地,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15.2 乙方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乙方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名。

15.3 乙方应在开工前向甲方提交乙方在工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

15.4 严禁对本合同有关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贿赂和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非法利益,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15.5 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业主或监理人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乙方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监理人。

15.6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并盖单位公章后,合同生效。

15.7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并形成补充协议。

15.8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本合同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篇七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xxx合同法》,甲方将承建的 工程劳务分包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三、工程总金额: 元

四、工程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质量等级:

六、工程款支付:开工一月后付 万元,其余待工程完工后 付清。

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达到特殊工种持证率100%,技工持证率85%,平工持证率60%。

八、分包工程质量必须全部合格,质量要求须由甲方现场项目部质监负责人按国家所规定的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验收和签发。

九、分包工期:乙方进场后按项目下达的生产工期施工,每延长一天,罚款 元,以此类推。

十、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等有关税费由甲方代扣代缴纳,并向乙方出具纳税证明。

十一、临时设施水、电费由 方承担。

十二、乙方必须与农民工签定劳动用工合同。

十三、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和xxx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工资,工资发放应编制工资表,并将签字发放后的工资表报甲方项目部备案。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若在此前提下仍不能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分包工程完工交验后自然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现场代表: 分包商: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篇八

依照《xxx合同法》、《xxx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总包单位: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核桃园小区住宅楼工程项目部分包单位: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分包内容:

分包性质:包工(详见后附项目清单定价表说明)

2、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20xx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20xx年月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

3、质量安全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本工作必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安全按国家现行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质量保修: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保修时间壹年。

4、分包合同

总包合同同样适用于劳务分包。

分包应全面了解总包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5、图纸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7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一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一套。

6、项目经理

分包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日经理为职务:。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每周由监理或总包主持的例会,未按时参加会议的处以1000元/每次罚款。

7、总包义务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日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

(1)向分包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分包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向分包提供各层水、电。

(3)向分包责任人进行技术交底。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分包的生产、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所供材料、设备,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按本合同约定,向分包支付工程款;

、负责与甲方、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8、分包义务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总包提供的租赁设备及其他设施;

分包自行提供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应按时运入现场,保证工期需要。

分包有义务配合在分包施工区域内施工的其他专业施工。

分包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5‰元的违约金。

分包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分包自行承担。

9、材料、设备供应

分包应在接到图纸后7天内,向总包提交阶段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见附表1物资需用计划表);经确认后,总包按供应计划要求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分包负责由材料堆放场地至施工作业面的装卸、搬运,分包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包含在合同造价内。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分包应在验收时提出,总包负责处理。

分包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总包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分包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未经总包确认,分包擅自采购的材料,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或由总包管理人员发现,将根据情节处以罚款,由此产生一切后果和经济责任均由分包承担。

10、分包价格

本工程的分包价格采用下列方式计算:

(1)固定分包单价(含管理费)+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2)如遇特殊原因确实需要确认的必须经所管标段工程师和现场经理签字认可,并加盖项目专用章。

11、分包工程款的支付

(1)合同生效即开始按15天为一个阶段支付生活费,每人每15天按300元执行;

(2)进度款支付:每月23日前上报完成量,经总包审核确认计算价值双方认可后,15日内按确认工程量支付上月申报工程量对应工程款的85%,当工程款累计付至总价款的90%时暂停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总包同分包进行结算,结算金额确定后支付至结算款的95%,余款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壹年质量保修期满后支付给分包。

12、施工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总包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签发)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分包发出变更通知(或工作联系单),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及时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三日内提交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相应需增加的工期;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分包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分包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总包的直接损失,由分包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因分包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分包无权要求迫加劳务报酬。

13、施工验收

分包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施工完毕,应向总包提交完工报告。验收不合格的分包应及时整改直至整改合格,因整改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分包承担。总包与分包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分包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分包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全部工程竣工经总包验收合格,及进入质量保修期,分包施工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由分包承担。

14、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所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己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15、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分包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分包将依法承担责任。

16、不可抗力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17、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后,分包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总包要求撤出施工场地。总包应为分包撤出提供必要条件。

18、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分包工程款支付完毕,分包向总包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总包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19、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副本2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总包和分包各执正副本一份。

20、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当日后生效。

总包:(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

分包:(公章)

法人代表: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