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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验收申请函格式 广告公司员工离职申请(汇总5篇)

作者:灵魂曲 2023年验收申请函格式 广告公司员工离职申请(汇总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验收申请函格式篇一

尊敬的领导:

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申请。

来到广告设计公司一年有余,在这里我开始踏上了社会,完成了自己从一个学生到社会人的转变。有过欢笑,有过收获。公司一度让我有着找到了依靠的感觉,在这里我能开心的工作,开心的学习。然而工作上的毫无成熟感总让自己感到怀疑。从开始到现在公司在工作岗位或者待遇上的一成不变,让我觉得或许是我能力不够。否定自己让自己很痛苦,然而人总是要面对现实的。

我也很清楚这时候向公司辞职于公司于自己都是一个考验,公司正值用人之际,很多项目缺人,本着对公司负责的态度,为了不让公司因我而造成的决策失误,我郑重向公司提出辞职。

能为公司效力的日子不多了,我一定会把好自己最后一班岗,做好属于自己的所有工作,尽力让项目做到平衡过渡。

离开这个公司,离开这些曾经同甘共苦的同事,很舍不得,舍不得领导们的譐譐教诲,舍不得同事之间的那片真诚和友善。

也愿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挥优势,扬长避短,祝愿公司兴旺发达!

此致

敬礼!

辞职人:

xx年xx月xx日

验收申请函格式篇二

详细流程條萊垍頭

1、你必须取得户外广告登记证。萊垍頭條

申请户外广告登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萊垍頭條

(一)依法取得与申请事项相符的经营资格。垍頭條萊

(二)拥有相应户外广告媒体的所有权。萊垍頭條

2、申请办理《户外广告登记证》应提供的证明文件:萊垍頭條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萊垍頭條

(二)广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條萊垍頭

(三)广告合同一份(原件)。頭條萊垍

(四)广告发布场地使用协议书一份(原件)。萊垍頭條

(五)依法律、法规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应当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萊垍頭條

(六)须填写《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一份。頭條萊垍

3、登记程序和有关要求萊垍頭條

验收申请函格式篇三

户外广告牌制作安装不需要资质,但需要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一、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申请报告

2、申办人须提供经工商部门审核的广告登记证。

3、建(构)筑物所有权人或场所土地使用权人的租赁合同。

4、户外广告设计方案和制作使用材料,并附彩色效果图。

5、相关机关、单位意见(市委宣传部、规划、园林、公安、建设、环保)。

二、申请程度

1、申办人到行政审批大厅窗口领取并填写《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

2、行政审批****大厅窗口接收材料。

3、相关科室(道路上设置由局市政科接收,建(构)筑物上设置由局市容科接收)进行审核。

4、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5、经审核批准的,领取审批件后到行政审批****大厅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证》。

三、审批时限

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承诺在几个工日内审结,不同地区可能略有不同。

验收申请函格式篇四

十堰市2019年的,应该和省厅文件一致: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根据《^v^广告法》《^v^城乡规划法》和^v^《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与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户外广告设置,是指利用下列载体,以文字、图像、声音、电子显示装置、实物实体造型等表达方式,向户外公共空间发布广告的行为:

(一)建筑物及其附着地块、附属设施;

(二)桥梁、广场、隧道等构筑物及其配套设施;

(三)道路、城市绿地、水域等公共开敞空间;

(五)交通工具、水上漂浮物、升空器具、充气物、飞行器、特殊类载体等;

(六)其他载体。

本条例所称招牌设置,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商业服务提供者在经营(办公)地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上,设置用于表示名称、字号、商号的标牌、标志、灯箱、霓虹灯、字体符号等的行为。

招牌设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入户外广告管理:

(一)设置位置不在本单位入口门檐的;

(二)发布本单位名称、字号、商号以外内容的;

(三)其他情形。

第四条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安全规范、文明美观、节能环保原则。

第五条 市、县(市、区)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照职责划分负责所辖区域内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监督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发布内容的监督管理。

发展和改革、公安、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规划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工作。

第六条 广告行业组织应当建立监督机制,加强自律,倡导信用,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鼓励、支持户外广告创新,增强本土特色,提升艺术水平。

第二章规划与设置

第七条 市、县(市、区)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等部门编制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经批准的专项规划,不得擅自更改;确需更改的,应当按照原程序报批。

编制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与区域环境和城市风貌相协调。

第八条 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户外广告种类、总量、布局的控制原则;

(二)明确禁止、限制、适宜设置户外广告的区位;

(三)对各区位内户外广告和招牌位置、形式、规格、色彩的整体要求;

(四)公益广告设置的总量、区位。

第九条 户外广告设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一)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

(二)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

(三)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

(四)环保和节能要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二)妨碍交通设施、交通标志正常使用的;

(三)妨碍无障碍设施使用的;

(四)利用行道树或者侵占城市公共绿地、河道的;

(五)利用消防安全设施,妨碍消防车通行以及影响逃生、应急救援和登高扑救的;

(六)利用危房、违法建筑或者危及建(构)筑物及其设施安全的;

(七)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优秀历史建筑、风景名胜区等建筑控制地带内的;

(八)法律、法规禁止设置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设置户外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遵守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利用人行天桥、隧道、涵洞、铁(公)路桥等市政公共设施的;

(二)利用沿街建筑橱窗面向户外书写、悬挂、张贴的;

(三)建筑物楼顶以单体字块形式设置表明本单位或者楼宇名称、字号、标志的;

(四)以举牌、摆牌、散发等形式或者使用无人机、滑翔伞、动力伞、飞艇、气球等低空飞行物的。

第十二条 招牌设置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九条和下列规定:

(一)不得影响规划审批的建筑物正常间距;

(二)不得影响建(构)筑物采光、通风和消防等功能的正常使用;

(三)与相邻招牌的高度、形式、色彩等和谐统一;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三章规范与维护

第十三条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设置其他户外广告和招牌,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大型户外广告的范围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确定。

第十四条 在张湾区、茅箭区申请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由市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受理;在其他县(市、区)申请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由设置地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受理。

第十五条 申请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置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证明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的材料;

(三)设置载体使用权证明;

(四)安全评估报告;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六条 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应当载明设置位置、形式、规格、数量、材质、照明亮度、音量分贝、期限等内容。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应当在广告位的右下角公示行政许可文号(霓虹灯广告除外)。

第十七条 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期限不超过三年,电子显示装置的设置期限不超过六年。

期限届满后需要继续设置的,设置人应当于期限届满30日前向行政审批主管部门申请延期,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期满后不再设置或者申请延期未获得批准的,设置人应当于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自行拆除。

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设置的围墙(档)广告,设置期限不得超过项目建设期。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许可。

设置人应当按照行政许可的具体要求设置大型户外广告,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设置人应当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九条 因城乡规划调整、重大项目建设或者公共利益需要拆除设置期限未满的大型户外广告,给设置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

第二十条 大型以外的其他户外广告和招牌应当按照专项规划和技术规范等要求设置,并在设置完成后15日内,报设置地县(市、区)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第二十一条 公共场地、公共设施等户外广告载体的使用权,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出让,所得收益纳入公共财政管理,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二条 设置人应当加强户外广告和招牌的日常管理、安全维护。画面污损、字体残缺、灯光显示不完整等影响市容环境或者年久失修、破损松动等有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大风、暴雨、暴雪等气象灾害预警期间,设置人应当根据情况及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十三条 招牌设置人发生搬迁、变更、歇业、解散、注销等情形的,应当在15日内自行拆除原设置招牌。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

验收申请函格式篇五

户外广告审批流程: 申请人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一份,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对户外广告内容审查、审批的文件及复印件一份(设置 除门店招牌外的大型户外广告提供) ,场地或建筑物、市政 公用设施等使用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设置除门店招牌外 的大型户外广告) ,全彩户外广告效果图一份到广告科审核、 并填写户外广告设置审批表或临时宣传促销审批表、依次报 市容大队(审核经营场地是否符合标准、环卫费是否已交) 、 广告科(审核广告材质、规格、户外广告资源是否缴纳等) 、 袁局、庄局审批。

广告收费:统计表格需要录入广告牌编号、广告内容、 路段名称、广告牌长、高、面及面积、收费标准、缴费金额、 缴费时间、实际缴费金额、票据编号、收费人员、备注。系 统要求:在录入广告牌编号、广告内容、广告类型、路段名 称、长、高、面后,根据录入的广告类型确定收费标准,能 自动计算出广告牌面积(长*高*面)和缴费金额(面积*收 费标准) 。能统计各路段及全县的广告牌数量、面积、缴费 金额和实际缴费金额,能统计汇总各路段及全县的已收费、 未收费情况,通过输入关键词(如广告内容、票据单号) , 查询相关的广告牌及广告收费情况。

户外广告牌审批

服务对象 个人、企业

服务对象分类 无

申办条件 本镇商业自制广告

要交付给申请人的材料名称 户外广告牌审批表

需下载表格 需要下载表格

办理时限 (工作日) 31

处理单位

办理地点 马驹桥镇政府窗口办理

办理形式 全程代办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