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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里有个我范文(18篇)

作者:曼珠

优秀的作文需要作者有扎实的文学修养和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接下来是一些优秀作文的范例,大家可以学习其中的写作技巧和表达方式。

书里有个我作文

看完了“绿野仙踪”后,我深有感触,这本书我觉得非常经典。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小女孩,名叫萝拉,她被大风吹到了一个她不知道的地方,她想回家,却不知道回家的路。

一路上,故事的主人公萝拉遇到了很多陌生人,陌生人向萝拉寻求帮助,萝拉没选择冷漠,而是邀请他们共同前往oz国实现愿望。为此,我感觉到了书里有个“我”。

那一天,我和朋友坐在公交车上闲聊,正聊得愉快,我们被一声“咔嚓”给打断了,坐在后面的人们不禁发出一声声感叹,纷纷叽叽喳喳地议论起来。那公交车前面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呢?是什么让那些无关的人发生感叹呢?其实,前面有一位老奶奶,她去给孙子送饭,她可能没把饭盒子的盖子拧紧,饭盒子突然一下脱落了,饭、菜、汤洒了一地,老奶奶的衣服也被打湿了。

我想,老奶奶一定很伤心吧,就像《绿野仙踪》的樵夫失去心一样。我听着后面人们的议论,心里不由得开始打抱不平。人家饭洒了,你们至于这么议论吗?你们在后面坐着,人家在前面站着,又没洒你们身上。唉,语言就像一把无情的刀,可以把别人扎得很痛很痛。过了十几秒,车内都没人说帮助一下这位老奶奶。

既然大家都选择冷漠,那就让我来帮助这位老奶奶吧。但是,老奶奶要是不接受我的帮助,我该怎么办?我犹豫了,但《绿野仙踪》的场景像一支箭直击我的内心,特别是主人公萝拉带上稻草人前往oz国时,稻草人的开心画面。我好似听到了萝拉在叫我,叫我去帮助那位老奶奶。我走到老奶奶面前本站,用左手牵起她的手,右手勾着她的肩膀说:“老奶奶,那有个座位,您去坐坐吧!”说着,我把老奶奶送上了座位,我就像个孩子孝顺奶奶一样,非常亲切。虽然我们是第一次见面,虽然我不认识她,但是,世界上每个人都值得我们尊重。

我的手伸进衣服里,拿出了纸巾,递给那位老奶奶:“老奶奶,您擦擦吧!”老奶奶笑着说:“谢谢你啊,谢谢你的帮助!”听到这番谢意,我仿佛听到了萝拉在表扬我呢:“汤宇睿,你做得真棒,不要管别人接不接受你的善意,只要你有乐于助人的心,你就可以帮助别人。”

公交车到站了,司机阿姨朝老奶奶走过去,这位司机面色凝重,表情严肃,步子快而疾,让人一看就感觉要发大火了一样。我以为她会责怪老奶奶把车厢地板弄脏了,我本想冲上前去保护老奶奶,可司机阿姨却什么也没说,只是拿起扫把将菜扫进了垃圾桶里。司机阿姨扫完地后,我上去帮忙用纸巾把地擦干,这让我又不经意间想到了《绿野仙踪》里的狮子。那狮子朝萝拉一行人走去,萝拉一行人觉得狮子会伤害她们,纷纷往回跑,可狮子却小声说:“我不会伤害你们,我可以帮助你们。”后来,狮子果然成为了他们探险团队中的重要一员。我意识到我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我不应该以貌取人,其实,司机阿姨是好心的。

《绿野仙踪》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善良,让我有了勇气,让我敢于乐于助人。它也让我知道了书就像人生道路上的阶梯,让我一步步一步步迈近成功,我就像是一个游泳冠军,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

书里有个我

书中青铜让葵花站在他的肩膀上看演出,自己却没看到;青铜把上学的机会给了葵花,自己负责天天接送。他们让我想起我的故事:一次我的作业卷不小心弄丢了,一位同学把他的卷子给了我让我完成,他自己却想办法复印去了。回想起这本书,感受到我就是葵花,被同学这个青铜帮助有些惭愧,希望自己能作为一个青铜去帮助身边的一个个葵花。

二、读《水浒传》。

梁山一百零八好汉的兄弟情谊让我动心,鲁智深野猪林救林冲,宋江为救时迁三打祝家庄……他们让我想起体现着我兄弟情感的事:小学六年级时,看到一个一年级小弟弟被一个高年级的“坏蛋”欺负,我一口气冲上去与那个高年级的“坏蛋”智斗,告诉小弟弟快点回家,并记住我这位兄弟。回想起那一百零八好汉的兄弟情感,我不禁为体现着我兄弟情感的事感到了一丝欣慰,希望自己能继续像那一百零八好汉一样把兄弟情感发扬下去。

三、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保尔坚持不懈的品质,特别是在修铁路时战胜伤寒的事令我难忘。尤其是他在墓前说的那句他对人生的思考,也引发了我的思考:我们的一生也要像保尔那样坚持不懈,自强不息,在困难面前不低头,不丧气,磨砺坚强意志,要多奉献,不能因虚度年华而碌碌无为。我的这些思考都是由保尔的思考引发的啊!

书里有个我

书有很多种类型,如休闲,恐怖,教育等。很多人在读书的时候恍惚间就把自己带入了书的世界,将自己想象成故事内的主角,随着故事的发展喜怒哀乐。

六年级那时看了《鲁滨逊漂流记》,精彩的故事情节让我深陷其中,一面同情着鲁滨逊悲惨的遭遇一面又感叹着他的机智和应变能力。读者它带有一些刺激的故事时我又忍不住幻想了起来:如果被冲上小岛的是我那怎么办呢?我会找一个离海滩近但隐蔽的地方搭一个帐篷,光线一定要充足,最好周围都是树,半沉的船上我会找到什么呢?衣服食物是肯定的,杀虫剂也一定得找到!虫子什么的太可怕了……胡思乱想一通后才发现自己想的一点都不现实。

上了初中以后我喜欢上了推理小说,最喜欢的一本叫《十三宗命案》,里面是十三宗杀人案件,故事离奇线索混乱但读到最后时又发现发生的事全都符合常理。我习惯会把故事的最后一页空过去不看,尽量根据前文的线索自己推理出嫌疑人。推理对了,自己了一会儿再接着看下一篇;推理不对,默默佩服一下作者的智商然后根据结果再推一遍。过程虽然麻烦,但我乐在其中。用一段古文:虽累,但乐亦无穷也。

书里有个我小学作文

书有很多种类型,如休闲,恐怖,教育等。很多人在读书的时候恍惚间就把自己带入了书的世界,将自己想象成故事内的主角,随着故事的发展喜怒哀乐。

六年级那时看了《鲁滨逊漂流记》,精彩的故事情节让我深陷其中,一面同情着鲁滨逊悲惨的遭遇一面又感叹着他的机智和应变能力。读者它带有一些刺激的故事时我又忍不住幻想了起来:如果被冲上小岛的是我那怎么办呢?我会找一个离海滩近但隐蔽的地方搭一个帐篷,光线一定要充足,最好周围都是树,半沉的船上我会找到什么呢?衣服食物是肯定的,杀虫剂也一定得找到!虫子什么的太可怕了……胡思乱想一通后才发现自己想的一点都不现实。

上了初中以后我喜欢上了推理小说,最喜欢的一本叫《十三宗命案》,里面是十三宗杀人案件,故事离奇线索混乱但读到最后时又发现发生的事全都符合常理。我习惯会把故事的最后一页空过去不看,尽量根据前文的线索自己推理出嫌疑人。推理对了,自己了一会儿再接着看下一篇;推理不对,默默佩服一下作者的智商然后根据结果再推一遍。过程虽然麻烦,但我乐在其中。用一段古文:虽累,但乐亦无穷也。

多看书可以长知识,学经验,练思路,跟着书中的主人公一起思考未尝不是件好事。走进书本,你会发现其中的乐趣。

书里有个我小学作文

黄昏的窗外,细雨叮咚,窗前是幽灯一盏,木桌一张,桌边是我,手中是书。

这与我手中董桥的《青玉案》中的情景一模一样!

这便是我爱它的原因,它不漫漫谈国事,也不偷偷发牢骚,它写的是生活。每个人都可以有的生活。

我觉得我也在那书中,跟着作者在那小巷中徘徊,去蓿园会见友人,或是在寂静无人的夜里,挑灯看那悠悠岁月。

整本书的基调是怀旧,而我刚好也是个恋旧的人。

作者爱古玩,几乎每篇文章都要多少提到与友人鉴赏哪些珍品,我也喜爱古旧的事物,可惜我没有古玩,只好留下自己身边的事物,总也舍不得扔掉。

为什么我们会恋旧?

这是作者的问题,也是我的问题。

在我家衣柜的一个小角落里,藏着我小时候的衣服,那些衣服早已不能穿了,可妈妈依然坚持留着。

妈妈说,每当看到这些衣服时,就会想起我幼时,把我抱在怀里的时光。妈妈说完一脸的幸福,开心地笑着。

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作者在怀旧,为什么他爱古玩,为什么我总是舍不得扔掉伴我多年的那个布娃娃。

那是因为,这些事物身上,存留着我们最不想忘却的`记忆和美好的向往。

作者历经苦难,最爱的还是和朋友在一起的纯真时光。同此,我受到生活的洗礼,最爱的还是童年那无忧无虑的岁月。

这是作者的思考,也是我的思考。

我在这本书中,看见了作者,也看见了我。

别人说,书是一个纽带,它贯穿了不同的时间和空间。

我要说,书是一面镜子,它照出了我的生活,也照出了自己。

书里有个我小学作文

从前有一只小蚂蚁,一天小蚂蚁在外面玩儿。玩了好久后,他玩累了,他看见一朵花,想:我要是在那里休息一下,那该有多舒服啊!于是,他就跑到了那朵花上休息了,休息了一会儿后,小蚂蚁他突然觉得很困,他便睡着了。

一个小姑娘走过来,她看见了那朵花,她觉得那朵花真美,她想把这朵花做成标本,留在家里。于是她就把花连同小蚂蚁一起给带走了。

小姑娘回家后就把花朵夹到了一本很久没有人看的厚书里面做标本了。小蚂蚁终于醒了,他被夹得扁扁的,就像这本厚书里的一个字。他好奇地张望着四周,说:“咦?这是哪儿呢?”“这是世界百科全书的第754页和第755页。”一个声音回答他。“你是谁?”小蚂蚁睁大了眼,想看看是哪一个字回答了他。“我是‘世’字。”世字回答道。

小蚂蚁对这本书十分好奇,中喜欢到处跑跑,到处看看。小蚂蚁他总是今天在这一页住一下,另一天就到另一页住一下,到处跑跑闹闹,快乐极了。书里的字看到小蚂蚁如此快乐,心里都想:我们真是笨呀,为什么这么久都不活动活动呢?于是字们都开始学小蚂蚁做游戏、跳舞、串门啦!

从此之后,字和小蚂蚁就天天过着快乐的生活,之后小姑娘又来找她的花标本了,她看见了一个会动的字,她说“这里怎么会有一个会动的字呢?”“我不是字,我是小蚂蚁!我是跟着那朵花来到这本书里来的!来到这后,我发现这是一本很久都没人看的书,所以书一直都很安静。我想你该让它活动活动了!”小蚂蚁说。“啊?”小姑娘奇怪的问,“怎么让书活动啊?”“其实很简单,只要你经常看这本书就行了呀!”小蚂蚁回答。“好呀好呀!真本书我觉得也挺好看的,我就看看吧!”

于是小姑娘就天天看书,天天让这本书活动。大家也要像她一样多让书本活动哦!

书里有个我小学作文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题记。

初秋时节,风渐渐萧索起来,不似夏季轻抚在脸上那般温柔,而是有些生硬地扫过脸颊,留下些许寒意。风儿漾着与枝干还有一些牵连的残叶,飒飒作响。那枝好似不愿叶就如此离去,拼命拽着叶抵抗着风的侵袭。即使感到这样的秋景,也不禁使我心生凉意。何况正在此时,我读到了如此平静却又哀切的句子。

离别之际,他忍受着她照例的拥抱,他渴望着他回头那一瞥,他却闪入一扇门,倏忽不见。同路之时,他不愿与她同行。即使同车,他也会戴上耳机---那是一个她无法涉足的世界。细雨飘零时,她忍受着寒意等待着他的到来,他却拒绝了她递来的伞,任凭丝丝细雨濡湿他的头发。日常交流中,她总是被他“调侃:“小孩!”“大惊小怪。”“你不知道吗?”“妈,不要指,不要指,跟你出来实在太尴尬了,你简直就像个没见过世面的五岁小孩!”

不知多少次的失落,多少次的渴望,多少次的难堪。这些都渐渐使她意识到,他已然默默长大了,以她不期望的极快的速度。灿然清澈的双眸不经意间变得深邃宁静。时间源头的纯真与美好仿佛已不复存在。他不再是愿意自在安宁地待在她臂弯里的那个小孩子了。她必须要重新认识,一个十八岁的青年人。

随着时光的潜移,母子间的牵绊渐渐像是隔着一道似有似无的屏障。两人间的联系仿佛只留下一个字:“爱”。只是,爱不代表喜欢,爱不代表熟悉。

落寞的感觉细微地渗透地包围过来,占据着我内心最稚嫩柔软的部分。我瞧见他的影子里映出了自己。物走星移。时光,确是能改变太多太多,甚至是一切事物。我们不由得被它支配,似是无助。每个人,终会长大。可时间,终究斩不断我们与父母丝丝缕缕的联系。他们赐予我们生命,给予我们最柔情的炙热心灵。也许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对他们表达爱意的方式终会有所改变,但我们要真真切切地记住,无论何时,我们必要报以与他们给予我们的等价的爱意。今生,他们值得我们去陪伴,去赞美,去歌颂。如此,便不悔。

无论时光如何变迁,我都万般渴望一切,是开始时最美好的样子。

书里有个我

黄昏的窗外,细雨叮咚,窗前是幽灯一盏,木桌一张,桌边是我,手中是书。

这与我手中董桥的《青玉案》中的情景一模一样!

这便是我爱它的原因,它不漫漫谈国事,也不偷偷发牢骚,它写的是生活。每个人都可以有的生活。

我觉得我也在那书中,跟着作者在那小巷中徘徊,去蓿园会见友人,或是在寂静无人的夜里,挑灯看那悠悠岁月。

整本书的基调是怀旧,而我刚好也是个恋旧的人。

作者爱古玩,几乎每篇文章都要多少提到与友人鉴赏哪些珍品,我也喜爱古旧的事物,可惜我没有古玩,只好留下自己身边的事物,总也舍不得扔掉。

为什么我们会恋旧?

这是作者的问题,也是我的问题。

在我家衣柜的一个小角落里,藏着我小时候的衣服,那些衣服早已不能穿了,可妈妈依然坚持留着。

妈妈说,每当看到这些衣服时,就会想起我幼时,把我抱在怀里的时光。妈妈说完一脸的幸福,开心地笑着。

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作者在怀旧,为什么他爱古玩,为什么我总是舍不得扔掉伴我多年的那个布娃娃。

那是因为,这些事物身上,存留着我们最不想忘却的`记忆和美好的向往。

作者历经苦难,最爱的还是和朋友在一起的纯真时光。同此,我受到生活的洗礼,最爱的还是童年那无忧无虑的岁月。

这是作者的思考,也是我的思考。

我在这本书中,看见了作者,也看见了我。

别人说,书是一个纽带,它贯穿了不同的时间和空间。

我要说,书是一面镜子,它照出了我的生活,也照出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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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里有个我小学作文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看似只是一本本不起眼的小册子,当你翻开它,并用心去读时,才体会到,书,像一节节华丽而又朴实的台阶,指导我们走进智慧的殿堂。

我爱书,书和我,那是“青梅竹马”啊。记得幼儿园的我还大字不识几个,看爸爸捧着一本厚厚的书在埋头钻研,我总是蹭过去,用胖胖的小手使劲抢那本书,再往地上这么一坐,嘿呀,一个小知识分子横空出世,让人哭笑不得的是,我手里的书是倒的。小小的我特别喜欢这种感觉,因为小时候的我喜欢老师,老师可以天天捧着书。

小学时代到了,我身上便多了一样东西——书包。每天早上,矮矮的我背着一个黑色的酷酷的小书包,我无比疼爱这只书包,并不仅仅只是因为它的外表,我更在乎它的“内涵”。每天回家,我总要小心翼翼的打开书包,仔仔细细的翻阅书籍,把那些简单易懂的知识都装进脑子里。那时流行《老鼠爱大米》,爸妈不在家时,笨笨的我竟然也情不自禁的对着书唱。到那时才发现,书是我的好朋友,我根本离不开它。

时间飞逝,一晃眼就飞到了初中,功课多了,自然书本也多了。许多人到了初中就觉得书本如同干枯的稻草,再没有那份清香了。而我却不这么觉得,我们要学习的,不正是文中的道理吗?书,从来都没变过,以前我喜欢看童话书,现在我喜欢看美文。书以它独有的笔墨之美深深的吸引了我,让我沉醉其中。一有空闲,我就坐下来看书,这让我有一种如鱼得水般的轻松自在。

书是一杯茶,拥有淡淡清甜,却又带来淡淡的苦涩,那是历史的沧桑,是作者的内心独白。美文,何谓“美”?即是好词佳句,当然,少不了的,是作者发自内心的美。作者的灵魂依附在这美文中,文与人混为一体,锻造出流芳百世之作,令人赞叹。瞧!书中那方方正正的中国字不就象征着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化吗?虽是这么简单的一个一个的字,串联在一起却成了一篇人陶醉的美文,中国字,方块字,好一个“神奇”了得!我爱中国,我爱书。在书中,有黄土高原的雄伟,有江南水乡的柔情。书中记叙了我们中华民族历史的源远流长,我爱中国,我爱书。

书啊书,你怎么这般让我痴迷?拉拉勾,许下约定,我们下辈子还要在一起!

书里有个我小学作文

“去,还是不去呢?去了,怕看见那些熟悉的同学,不去呢,又怕……”一大早,我就坐在床上犹豫了起来。昨天下午,我在去操场的路上,被人拽了一下,回头一看,原来是我小学时最好的朋友――晓敏,她神秘地对我说,今天是她生日,晚上有几个朋友在一起聚聚,希望我能去。

如此丑陋的他会和我一样吗?我带着“同病相怜”的心情继续往下读了起来:他勇敢,他从封建教会的“虎口”中救出了爱斯梅拉达。他智慧,他用“圣殿避难”的方法保住了姑娘的性命。他纯洁,他以纯真得不掺一丝杂质的爱,如同守护珍宝一样守护着爱斯梅拉达,试图使她远离一切伤害……卡西莫多,你比我强多了,你虽然外表丑陋,但你内心却是勇敢、高尚的。我不由得对卡西莫多有了深深的钦佩。

下课了,合上书本,卡西莫多这个人物却在我眼前不断闪现。他的爱,他的善良、勇敢让我陷入了深思:是呀,我们每个人都是被上帝咬过的苹果,身上都各有缺陷,如果因此把自己的心囚禁了起来,就会陷入无边的黑暗之中。相反,如果能开阔自己的胸襟,像卡西莫多那样去对待他人和生活,那么心田上一定会氤氲着芬芳的花香。

晚上,我穿着校服参加了晓敏的生日聚会。

书里有个我初中作文

书是我忠实的朋友,我永远在它的心里。徜徉在书中,我一路欢歌,快乐成长。

从孩提时起,各种带拼音插图的童话书成了我的精神食粮,年龄稍长,自然就开始了“殖民扩张”,什么《十万个为什么》、《格林童话》、《伊索寓言》、《鲁西西传》等等都成了我“征服”的对象。父母怕我太沉迷,不能自拔,从而影响学习,于是颁布“禁令”:吃饭时不准看书,晚上睡觉不准看书……我表面答应,可暗地里还是背着他们偷偷的看,墙角处,河边小树下,屋后花坛里,到处都留下了我“窃读”的踪迹,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还是被父母发现了,尽管被照单没收,尽管被下死命令,但我依旧我行我素,直至“衣衫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书里有个我小学作文

翱翔于天空之上,透过彩虹般五彩的云朵,我对噪杂的世界没有留恋。但霎那间,我发现,那个安详的老奶奶与我是如此的的相像。仿佛,那本书里的人便是年迈时的我。

书里的那人肯定是我——她不惧生,不怕死,就好像如宿命般回归原先的她。

书里的'那人肯定是我——她是家中的顶梁柱,即使到了临死的边缘,依然大方得从容不迫。

书里的那人肯定是我——看似不在乎一切,实则真的在乎自己的家人、朋友……不在乎的只有死罢了。

书里的那人肯定是我——无论何时都那么乐观,都在安慰他人,好像永远看不见自己的伤口。实则,那些流着鲜血的、不为人知的伤,都是自己在舔。

书里的那人肯定是我——哪怕不久后就要升上天堂,永陪寂寞,却依然对别人说:“没事儿啊,别在意,我好着呢!”

书里的那人肯定是我——她用自己的双手,为身边的人创造出甜蜜与温馨。

“当你看到同样的西部英雄在同样的高山顶上跟同样的印第安人打仗的时候,那就是离开座位往剧院大门走的时候了,你必须毫不留恋,不要回头。”因为你不能,也根本没有资格,继续待在这里。所以,到了时候,就必须遵守规则,走吧。

“现在,是的,她看见它在她心里静静地形成,平静得像沿着蜿蜒无尽的岸滩流淌的海洋。”“死”就是这般,这般平静得寂寞。

“她让那久远的梦碰了碰她,把她从雪堆里举起,让她从那几乎被遗忘的床上飘了起来。”好了,上帝来了,来送我去往天堂了。看吧,你必须遵守规则。

别想念我,因为我一直都在。

这便是《老奶奶》中的老奶奶,也是现实中年迈的我。

当她的灵魂跟随上帝来到天堂,我看到了她。

“啊,你好,年轻时的我。”

“啊,你好,年迈时的我。”

书里有个我南京中考作文

南京之行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从一景点到另一景点的徒步行走,这也许是我记忆中走路最长的一次了。

我们下了地铁后就乘坐风景区里的小火车直接达到了中山陵的入口处。刚开始,我迈着轻快的步伐,蹦蹦跳跳地拉着妈妈往前走。看到美景,我情不自禁地哼起小曲,愉悦的心情不言而喻。妈妈还偷偷地想给我拍照,却被我巧妙地躲开了,气得妈妈吹胡子瞪眼睛。就这样一路嘻嘻哈哈地来到了墓道。由下向上看,我心里可打退堂鼓了,因为面前的台阶可不是一般的多。它共有392个台阶,来回就784个台阶了。但是在妈妈的诱惑和鼓励之下,我顺利地行走完这使我筋疲力尽的墓道。下山路上,我的脚开始不听我的使唤,于是我走走停停,每看到石凳,我的眼睛就直发光,就像沙漠中看到了绿洲一般。殊不知,越逗留,脚就越酸痛,一屁股坐下时,好像被粘住了一样,怎么也不肯起来。但是另外景点的美景及美食的诱惑促使我继续前行。

下一站我们要去的地方是明孝陵。因为路途不算遥远,又是在返回途中,所以妈妈建议不乘小火车,改为步行。带着对明孝陵的好奇,我从一路小跑变成一路慢走。看着我有些疲惫的步伐,妈妈知道我需要补充能量了。你猜如何才能让我补充能量呢?一般人都想不到。我不是通过休息来补充能量的,而是需要冰激凌或美食才能满足我的体力,因为妈妈经常说我就是个吃货。充电完成后,我又像下山的猴子一样活蹦乱跳。可惜好景不长,在通往明孝陵的道上,我几次三番的扭脚,所幸都不碍事,妈妈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定要让爸爸背背我。

终于我们要结束陵园这里的行程去往地铁站了。我一蹦三尺高,嘴里不时地发出胜利的欢呼。但是令我失望的一个消息就是我们步行前往。当时听到这消息时,我像泄了气的皮球,一点都没精神。妈妈一再哄骗我,说路途不远,很快就能到达。渐渐地我发现妈妈口中的不远的行程却让我的脚像灌铅似的沉重。我终于熬不住了,时不时地想挨着妈妈,想把身子挂在她身上。这样的我让妈妈疲惫不堪,于是妈妈就用肯德基来犒劳我。实际上我们离地铁站已不远了,因为肯德基就在地铁口不远处。吃完肯德基,我就像打了兴奋剂一样,跑向地铁口。

粗粗估算了下,爸爸说我们这次大约走了30里路,这令我大吃一惊,没想到我能坚持走那么久。这让我知道,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书里有个我作文

执着是一种磨练,一种境界,一种力量,一种催化剂。生活因执着而精彩,我因执着而美丽。

——题记。

执着是一种磨练。

执着可以磨练我的意志更加的顽强。就像王羲之在练字时,池塘里的那塘黑水;詹天佑在修铁路时,穿越八达岭的隧道;毛泽东在红军长征时,手中的那根木棍;爱迪生在发明电灯时,桌上的那根钨丝;林肯在练习说话时,口中的石子;我在诗词朗诵比赛中,看手中的话筒。这些都是一种磨练,它更是一种是执着。

执着是一种境界。

想要得到很高的境界,必须学会执着。登山队员在登珠穆朗玛峰时,登到顶峰时,当时“一览众山小”的.感觉是一种境界;当叶诗文在游泳比赛中打破世界纪录登上领奖台时的自豪也是一种境界。

执着是一种力量。

“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要不执着,哪有这种一泻千里的浩浩荡荡;“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要不执着,哪有这种傲气和骨气;“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要不执着,哪有这铁汉般的铮铮铁骨;要不执着,哪有我这种忘我的写作。

执着是一种催化剂。

因为执着,才有司马迁的《史记》;因为执着,才有罗贯中《三国演义》中的神算诸葛亮;因为执着,才有施耐庵《水浒传》的梁山好汉;因为执着,才有吴承恩神话般的《西游记》。因为执着,才有我写的包含泪珠的《妈妈的眼光》。

执着能让我更加美丽,执着能让生活更加精彩。愿执着永驻我心。

书里有个我作文

大多数人都会说,我们读书是为了增长学问,提高修养,为自己的将来做好准备。但是多少人在读书过程中意识到读书的根本目的是要认识自己,完善自己。我们往往能从书中看得到存在于自己身上的东西,但似乎在平时并没有发现。人总是更擅长对别人评头论足。这时书便充当一面镜子,把你自己和别人都完完全全地反射出来,让你在评价别人的时候也扪心自问一下自己是不是也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书山客观,但也来源于生活,书中的内容再怎么离奇,再怎么变化,它都脱离不了我们所生活的这个世界,因此与其说书里有个“他”,倒不如说书里有个“我”;我们在读别人,其实是在读我们自己的影子。

读书不应该仅仅是为了将来取得什么学位,找份什么好工作而去读,而是要为了自己的人生而读。我想人生不应该只包括学位和工作这两样东西吧!人的一生是一个不断认识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而在我们身边已经有了最好的工具——书。当然,要从书中认识自己并不是那么容易,真正的读书应该是一个思考、探索、得道的过程。光是一目十行地读是一点收获也不会有的。会读书的人就能与智者为伍,会读书的人便能对自己的人生深层次的认识与诠释,会读书的人一定能把自己完善得更好。只有为一种崇高目标而读书才是最有意义的读书,最有价值的读书,最有效的读书,这样读书的人才可能最大限度地了解自己,挖掘自己,修正自己。

读书是为了充实人生,丰富人生,使人生变得有意义;有意义的人生是在不断认识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中实现的,因此我们可以说,读书就是为了了解自己,修正自己,读书就是读自己,读出书里有个“我”。

书里有个我作文

境明,千里皆明。

林清玄先生的文字一如他的名字,像幽静山寺中静静流淌的清泉,掬一捧喝下,清澈肺腑。

喜爱偷懒的人大抵是这样的,在某个假日的午后,随意翻动珍爱的书,抚摸它泛黄褶皱的封面,嗅着油墨的香气,摘录一段钟爱的文字,直到心灵与书本契合,才停下这一次愉悦的旅程。

他的文字意境悠远,折射着禅理。得意时,我读它,能带给我兴奋后的冷静,让思想沉淀,变得更加厚重;失意时,我读它,能向我展示另一番广阔天地,抚慰我受伤的心灵。

偶然,读到他写的一个小故事,讲日本的“神鼓童”表演与山寺中的佛鼓的不同。“神鼓童”表演即一名灵秀的少年在一面大鼓前用尽全身的力量和技巧完成的一项体力表演,场面壮观。而山寺中的佛鼓则是一名比丘尼静静地站在一面大鼓前,时间一到,就挥动手中的鼓槌,一下又一下地敲击鼓面的情景。这名比丘尼神情安详,泰然自若,好像与那幽静的山寺合为一体,而手中的动作像是下意识、最自然的动作。“咚——咚——”,要敲整整一百二十下瘦小的比丘尼才能放回鼓槌,悠然自得地离去。

合上书本,我不禁苦笑,自己不就是那名神鼓童吗,笨拙地用尽所有的力气去攀越心中的那个高峰,却不知那会使自己永远困在那里,寻不到出路。倒不如将心放宽一些,像那个比丘尼,心态平和,笑着面对一切,不去埋怨,悠然自得,随心随性。

岁月流转,我依然站在桥上看风景,携着那本书,然而书里那个小小的“我”已在敲着山寺中的佛鼓。

书里有个我小学作文

有人说,读书就像照镜子。如果说镜子可以映射出我们的外表,那书便真实地反映了我们的内在,包括我们的思想、精神等等所有的一切。在书的面前,我们似乎变得透明,变得一清二楚。在书中,我们可以找到自己的影子,因此,书里有个“我”,会读书的人就比别人更能认清自己,了解自己。

大多数人都会说,我们读书是为了增长学问,提高修养,为自己的将来做好准备。但是多少人在读书过程中意识到读书的根本目的是要认识自己,完善自己。我们往往能从书中看得到存在于自己身上的东西,但似乎在平时并没有发现。人总是更擅长对别人评头论足。这时书便充当一面镜子,把你自己和别人都完完全全地反射出来,让你在评价别人的时候也扪心自问一下自己是不是也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书山客观,但也来源于生活,书中的内容再怎么离奇,再怎么变化,它都脱离不了我们所生活的这个世界,因此与其说书里有个“他”,倒不如说书里有个“我”;我们在读别人,其实是在读我们自己的影子。

读书不应该仅仅是为了将来取得什么学位,找份什么好工作而去读,而是要为了自己的人生而读。我想人生不应该只包括学位和工作这两样东西吧!人的一生是一个不断认识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而在我们身边已经有了最好的工具——书。当然,要从书中认识自己并不是那么容易,真正的读书应该是一个思考、探索、得道的过程。光是一目十行地读是一点收获也不会有的。会读书的人就能与智者为伍,会读书的人便能对自己的人生深层次的认识与诠释,会读书的人一定能把自己完善得更好。只有为一种崇高目标而读书才是最有意义的读书,最有价值的读书,最有效的读书,这样读书的人才可能最大限度地了解自己,挖掘自己,修正自己。

读书是为了充实人生,丰富人生,使人生变得有意义;有意义的人生是在不断认识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中实现的,因此我们可以说,读书就是为了了解自己,修正自己,读书就是读自己,读出书里有个“我”。

书里有个我作文

我是一个比较懒的人,除非是必须得做的,似乎都没有耐心去完成一件事。就拿阅读来说,我讨厌很厚的书,那让我感到厌烦,若是你见到我在读书,那一定是在捧着薄薄的一本,投入其中。说起来,这个喜好还是在小时候养成的。在很小的时候,妈妈总是给我订阅那种幼儿画报,精美的图画,有趣的文字,好玩的科学知识,对于小小的我来说,像是发现一块新大陆上一颗耀眼的宝石在闪闪发光,等我长大后,这种幼儿画报变成了一本本薄薄的文学杂志,那是另一片未知的海洋,待我去发掘新的宝藏。

书中有一股神奇的力量,它引领我走向远方的寂静。

书,于我而言,就像一位多年未见的老友即使彼此有些生疏,却也一见如故,谈天下大事,也能与我对坐饮茶。与他相处我学会了从容。

《爱丽丝梦游仙境》或许是我最早读过的`一本书。这充满着荒诞不经的奇异幻想的童话故事,仿佛一个深不可测的黑洞将我吸入,与现实分离,当周围的小伙伴都在玩耍时,我却沉浸在书中那个处处拘于礼仪,古板迂腐的社会中,笑看一心想买弄自己知识的老鼠自欺欺人,和爱丽丝一同在荒诞,奇幻的世界中冒险......书,让我的世界从此静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