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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工作制度版(优秀15篇)

作者:BW笔侠 村卫生室工作制度版(优秀15篇)

规章制度是一种管理组织内部行为的重要手段,它能够规范员工的行为准则和工作流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规章制度的编写指南,希望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帮助。

卫生工作制度

1.搞好学校卫生工作,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2.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学生学习时间不超过八小时。

3.重视健康教育和劳动安全教育。各年级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者讲座,利用宣传橱窗和黑板报,宣传卫生知识,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4.严格执行卫生制度。健全卫生包干制,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检查和评比。

5.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检,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6.积极做好近视眼、弱眼、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7.食堂工作人员切实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五·四”制度,确保饮食和饮水卫生。

8.总务部门要逐步解决和改善卫生设施,办公室、会议室、教室设纸篓、痰盂,要求纸屑倒入垃圾堆,痰盂倒入厕所,吸烟者需自设烟缸,不乱丢烟蒂。

9.学校卫生工作由校长室直接领导,政教处、医务室贯彻实施,充分发挥导护教师、工会和红十字会的监督检查和宣传作用。

10.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常规管理检查,作为部门、班级和个人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学校每月公布教室、宿舍、包干区卫生的检查结果,凡被评为卫生工作先进集体的,除在全校师生中表扬外,发给卫生流动红旗,总评为先进集体时,可获得适当的物质奖励。凡经学校领导或上级检查不合要求,除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变面貌外,并可视具体情况,扣发有关人员的奖金。

城管卫生工作制度

(1992年6月28日国务院令第101号发布自1992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主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工作、生活环境,促进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内,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区负责、专业人员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市容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行环境卫生用工制度的改革,并采取措施,逐步提高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六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履行职务。

第七条国家鼓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水平。

第八条对在城市市容的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 城市市容管理

第九条城市中的建筑物和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对外开放城市、风景旅游城市和有条件的其他城市,可以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制定严于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建制镇可以参照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执行。

第十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的整洁、美观。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和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搭建或者封闭阳台必须符合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

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城市中的市政公用设施,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维护和保持设施完好、整洁。

第十三条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前,应当根据需要与可能,选用透景、半透景的围墙、栅栏或者绿篱、花坛(池)、草坪等作为分界。

临街树木、绿篱、花坛(池)、草坪等,应当保持整洁、美观。栽培、整修或者其他作业留下的渣土、枝叶等,管理单位,个人或者作业者应当及时清除。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在市区运行的交通运输工具,应当保持外型完好、整洁,货运车辆运输的液体、散装货物,应当密封、包扎、覆盖,避免泄漏、遗撒。

第十六条城市的工程施工现场的材料、机具应当堆放整齐、渣土应当及时清运;临街工地应当设置护栏或者围布遮挡;停工场地应当及时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第十七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

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八条城市中的环境卫生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第十九条城市人民政府在进行城市新区开发或者旧区改造时,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生活废弃物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等环境卫生设施,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工程概算。

第二十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居住人口密度和流动人口数量以及公共场所等特定地区的需要,制定公共厕所建设规划,并按照规定的标准,建设、改造或者支持有关单位建设、改造公共厕所。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配备专业人员或者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负责公共厕所的保洁和管理;有关单位和个人也可以承包公共厕所的保洁和管理。公共厕所的管理者可以适当收费,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对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公共厕所,城市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造。

公共厕所的粪便应当排入贮(化)粪池或者城市污水系统。

第二十一条多层和高层的建筑应当设置封闭式垃圾通道或者垃圾贮存设施,并修建清运车辆通道。

城市街道两侧、居住区或者人流密集地区,应当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果皮箱等设施。

第二十二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的,建设单位必须事先提出拆迁方案,报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三条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主要街道、广场和公共水域的环境卫生,由环境卫生专业单位负责。

居住区、街巷等地方,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专人清扫保洁。

第二十四条飞机场、火车站、公共汽车始未站、港口、影剧院、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体育馆(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由本单位负责清扫保洁。

第二十五条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保洁。

第二十六条城市集贸市场,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人清扫保洁。

各种摊点,由从业者负责清扫保洁。

第二十七条城市港口客货码头作业范围内的水面,由港口客货码头经营单位责成作业者清理保洁。

在市区水域行驶或者停泊的各类船舶上的垃圾、粪便,由船上负责人依照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生活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监督管理。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

对垃圾、粪便应当及时清运,并逐步做到垃圾、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

对城市生活废弃物应当逐步做到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二十九条环境卫生管理应当逐步实行社会化服务。有条件的城市,可以成立环境卫生服务公司。

凡委托环境卫生专业单位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废弃物的,应当交纳服务费。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发展城市煤气、天然气、液化气,改变燃料结构;鼓励和支持有关部门组织净菜进城和回收利用废旧物资,减少城市垃圾。

第三十一条医院、疗养院、屠宰场、生物制品厂产生的废弃物,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公民应当爱护公共卫生环境,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

第三十三条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须经其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章 罚 则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

(二)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

(四)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

(五)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

(六)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封闭、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

(七)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

第三十五条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

(三)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

第三十七条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强制拆除,并可处以罚款。

第三十八条损坏各类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恢复原状外,可以并处罚款;盗窃、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侮辱、殴打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或者阻挠其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自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一条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未设置镇建制的城市型居民区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由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条例自1992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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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工作制度

2015年我院将继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继续深入学习和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现将2015年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继续完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认真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122号)和《天长市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天政[2015]128号)文件精神,完善和执行基层综合医改的各项工作任务。

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以病人为中心、以绩效为导向的公立卫生院监管制度,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质量是效益的根本,我院将狠抓医疗服务质量,建立医疗服务质量考核小组,在院内开展质量考评,并定期将考评结果公布,接受全院的监督。严格执行十二项医疗基本制度;加强“三基”、“三严”培训,加强《职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学习,树立医务人员的责任感,不断地提高医疗技术,完善自我;加强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病历书写质量,处方的规范化,临床合理用药,不滥用抗生素;落实“三级”查房制度,医生、护士的'交接-班不能照本宣读;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废弃物处理专人负责,并按相关的制度执行;继续推进“规范药房”工程。继续推进医院管理年活动,改进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就医。

三、做好10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1、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各项措施。严格执行一类疫苗免费接种政策,加强免疫接种管理,确保安全接种。推进二类疫苗的开展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完善预防接种规范门诊的管理要求。

2、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治。继续做好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完善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机制,广泛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和健康教育,进一步提高防治知识普及率。推进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确保新涂阳肺结核病发现率在70%以上,新涂阳肺结核病治愈率在85%以上,初治涂阳病人完成治疗率达90%。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新发传染病防控工作。

3、继续做好妇幼保健工作。抓好“降消”工作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产前诊断,孕产妇系统管理,儿童系统管理。巩固和完善爱婴卫生院的创建工作。

4、进一步免费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保证服务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四、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卫生人才招聘、培养工作。在市卫生局的统一安排下,做好招募和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

2、进一步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建立继续医学教育各类档案;积极申报开展我院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工作,提高职工的业务水平,激发全体职工的学习能力。

3、加强与市医院、中医院的技术协作关系,提高我院的社会影响力。

五、加强财务管理

1、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严禁白条入帐,票据审批报销一枝笔,增收节支。

2、为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根据市卫生局绩效考核方案,以服务数量、质量、劳动纪律和居民满意度每月对职工进行考核,并发放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

六、坚持两手抓,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2015年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进我院的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积极参与申报2015年市级精神文明单位。为此我们将加强我院班子建设,加强医疗卫生人员思想道德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卫生纠风工作,加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严格b超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制度。完善医院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切实做好安全和稳定工作,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努力维持团结稳定的良好局面。

七、其它

1、加快发展中医药事业,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

2、强化对行政村卫生室人员、药品、财务、业务的管理,完善乡村卫生管理一体化工作。做好社会卫生管理及卫生普法教育工作。

3、继续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提高经办服务能力,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农保中心把医院管理系统接入全省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即时结算。

4、积极配合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公共卫生、职业卫生、集中供水监管。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做好公共卫生突发应急事件处理的预案。

5、加强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设备档案。

6、为落实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能形成长效机制,督查考核工作行之有效,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绩效考核领导组。

7、履行对本院、以及村卫生室的监管,加大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监督检查。

单位卫生工作制度

一个单位,好的卫生环境,会给员工和客户带来愉悦的心情。一个单位为创建更优美,整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都会制定一些卫生管理制度,以下是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行政部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的基建、绿化、生产、后勤等有关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行政部提出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监督使用。

第六条行政部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七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八条室内(公司统一使用的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九条公司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员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行政部负责安排人员进行。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应当按照行政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责任制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统一使用的建筑物、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行政部负责安排清扫与保洁。各部门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第十二条

公司内部的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行政部在与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或协议时,就要把有关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等事项写进合同或协议。

第十三条临时占用道路或场地的部门,负责占用区域和占用期间的清扫与保洁。

第十四条公司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行政部负责清扫和保洁。但其他部门使用后应负责清扫整洁。

第十五条

禁止在公司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在厂区内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六条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第十七条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第十八条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九条禁止在树干、电线杆、建筑物上张贴各种海报、标语及广告宣传品(公司统一安排的除外)。

第二十条必须按行政部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厂区内严禁乱停放自行车和汽车。

第二十一条公司内(含员工宿舍)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和动物。

第二十二条行政部要安排定期对公共厕所、垃圾场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二十三条厂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

第三章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部室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第二十五条

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第二十六条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第二十七条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二十八条室内禁止停放自行车。

第四章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分布在厂区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三十条

各部门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行政部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配置给各部门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部门使用并协助行政部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第三十一条生产部、化验室、食堂等部门产生的有机物、无机物垃圾不得任意遗弃,应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第三十二条生产部门产生的垃圾和排放物必须按照公司《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置。

第三十三条在厂区内运输生产垃圾、散装产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废弃物时,不得洒落和抛撒,如有洒落和抛撒,必须清扫干净。

第五章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与管理

第三十四条环境卫生设施(垃圾箱、公共厕所等)的设置与管理,应当符合公司《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旁或门前放置各类垃圾容器。

第三十六条行政部负责厂区内垃圾堆放容器、垃圾箱、等卫生设施的保洁、维护统一由行政部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更改。

第三十七条设置在各部门、办公室的垃圾箱等,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做好保洁工作,不丢失、不人为损坏。

第六章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十八条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第三十九条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行政部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责任。

第四十条

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第四十一条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第四十二条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保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第四十三条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保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第四十四条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第四十五条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第四十六条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第四十七条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第四十八条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第四十九条待出售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第五十条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

第五十一条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第五十二条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第五十三条

食堂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须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客人使用的餐具最好采用一次性餐具。

第五十四条

出售后剩余的饭菜应尽可能放置在冷藏柜里,但放置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剩饭、剩菜出售时,必须先经行政部工作人员鉴别确保无变质、变味后,加温热透才可出售。

第五十五条食堂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新鲜,存放的环境应通风、干燥,避免霉变。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原材料和食品。

第五十六条

第五十七条

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第七章奖罚

第五十八条

行政部要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部门和员工要表扬、奖励。尤其是食堂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炊事员的工资挂钩,以促进食堂的食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第五十九条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行政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五.在厂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动物的;

六.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

七.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一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中学卫生工作制度

校园卫生是学校文明、文化建设的重要标志,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学校校园卫生管理实行“三定”管理办法,定责任区、定任务、定责任人。分片包干,层层落实。

一、领导小组负责制

组长: 

组员:

二、建立卫生工作制度

(一)、卫生清扫制度.

要求各班级建立每日清扫,周二大扫除,节假日及重大活动前进行卫生突击的制度,保持生活、学习、环境清洁卫生.

(二)、卫生岗位责任制度.

2.食堂等区域的环境卫生保洁任务归属于学校总务处。

(三)、定时清扫制度.

教室每日放学后清扫主要区域(教学楼,主要走廊)的卫生,早餐后、第三节课后和课外活动时间值日生要清扫,每周星期二第八节为全校卫生大扫除时间(清扫教室、环境公共区)。

三、卫生工作职责:

(一)、卫生工作总的要求是:垃圾箱要定位、布点要合理,垃圾要集中;卫生要日日清扫,垃圾要天天拉走。做到:地面无积水,室内无灰尘、无异味,墙角无蛛网,院落内无废弃物,便厕、水池内无污垢、保持干净。

(二)、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各处室都要按照各自分管的`区域,认真组织实施日常的卫生整治工作。

(三)、各食堂对自己每天所产生的垃圾,应根据垃圾的种类分别存放,同时要控干水分,防止垃圾内的污水随垃圾清运车到处流泻地面,造成新的污染。

(五)、政教处的同志要经常深入卫生工作现场,认真听取有关各方面对卫生工作的建议,及时分析、检查和了解全校的卫生工作状况,积极支持和指导卫管老师开展工作,严肃认真地进行卫生工作总结、讲评和奖惩。

(六)、全校师生员工都要关心、关注卫生工作;特别是老师,要身先垂范,都要积极地为搞好卫生工作献计献策、出力流汗;要树立以讲卫生为荣,以不讲卫生为耻的观念。通过大家的共同参与,把我校建成文明、洁净的花园式校园。

四、学校卫生工作要求:

(一)、环境卫生:

1、每天早饭后各班进行卫生清扫工作,班主任应到责任区督促学生的卫生工作,发现问题立即督促完善。

2、各班负责的责任区内要做到:无纸屑、落叶、杂物、杂草。清理的垃圾倒在垃圾箱内并及时运走。

3、全校师生要养成不乱扔乱倒的好习惯(尤其是饭后),同时要做到见纸弯腰,随时捡起地上的果皮纸屑。教师要以身作则,积极引导和教育学生和子女。

(二)、教学楼卫生:六光(四面墙和天花板,地面)三亮(门玻璃,窗玻璃,灯具清洁明亮)

1、教学楼卫生由班主任负责,值日生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对教室及负责的公共区进行卫生清扫。

2 、学生做到门窗轻开轻关,保持门窗干净明亮。

3、学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纸、果皮。更不允许学生在教室打闹,乱扔东西。

4、要保持地面清洁卫生,桌椅摆放整齐,书籍摆放有序,无杂物。

5、课后清擦黑板及讲桌,保持黑板及讲桌干净,槽内无粉尘,粉笔、教具摆放整齐。

6、定时开关门窗,保持教室内通风。

7、保持教室电视机,计算机、投影仪、灯管的清洁

8、要求摆放好清洁工具,及时清理垃圾桶。水房干净、无异味。

9、保持室内及走廊、楼梯、桌面、墙壁的清洁,禁止乱涂、乱写、乱画。

10、爱护教室财产,窗帘、投影仪、网线槽干净,无损坏。

(三)、宿舍卫生:

1、室内空气清新,没有异味。

2、床上用品要整洁干净,被子叠放整齐,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并且干净无尘土。室内的装饰不得对墙体和公共设施造成破坏。

4、地面干净、无痰迹、无积水、无纸屑污物等。

5、门和玻璃干净,窗台上无杂物,室内无蜘蛛网,下水管道上无尘土杂物。

6、不乱拉电线,不在宿舍内使用电器。

7、室内整体布置健康、高雅、和-谐、美观。

(四)、厕所:

1、不准随地大小便。地面无积水,保持干净、干燥。

2、不准将其它物品扔进便池(女生将杂物放在垃圾桶内),以免堵塞水管。

3、不准在洗漱间及厕所的墙上、门上、隔板上、乱写乱画,乱张贴。

4、不准在洗漱间,卫生间内焚烧废弃物。

5、不要随地泼水,水龙头要及时拧紧,要节约用水。

(五)、教师办公室:

1、明确责任划分,各教研组负责组内及对应的走廊、楼梯、洗刷间卫生清理工作。

2、值日教师每天提前20分钟到办公楼进行卫生清理工作。

3、保持办公楼内及教研组、洗刷间、整洁干净,无杂物。办公室所有物品摆放有序。

4、不向洗漱间内倒杂物。

四、考核制度

1、科室、年级组、实验室等卫生由学校办公室和工会负责;

2、教室、环境卫生、寝室卫生由政教处负责;

3、食堂等后勤服务中心的卫生由总务处负责。

卫生工作制度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3.本公司卫生事宜,除总务及生产单位(安全卫生委员会)负责外,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8.饮水必须清洁。

9.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10.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11.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

12.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的气体、尘灰、粉末之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采用适当方法减少此项有害物的产生。

(2)使用密闭器具以防止此项有害物的散发。

(3)于发生此项有害物的最近处,按其性质分别作凝结、沉淀、吸引或排除等处置。

13.凡处理有毒物或高热物体的工作或从事于有尘埃、粉末或有毒气体散布场所的工作,或暴露于有害光线中的工作等,须着用防护服装或器具者,应按其性质制备。

从事于前项工作人员,对于本公司设备的'防护服装或器具,必须善用。

14.各工作场所的采光,应依下列的规定:

(1)各工作部门须有充分的光线。

(2)光线须有适宜的分布。

(3)须防止光线的眩耀及闪动。

15.各工作场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勿使有所掩蔽。

16.凡阶梯、升降机上下处及机械危险部分,均须有适度的光线。

17.各工作场所应保持适当的温度,温度之调整以暖气冷气或通风等方法行之。

18.各工作场所应充分使空气流通。

19.食堂及厨房之一切用具及环境,均须保持清洁卫生。

20.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意乱倒堆积。

21.公司应设置甲种急救药品设备并存放于小箱或小橱内,置于明显之处以防污染而便利取用http://。每月必须检查一次,其内容物有缺时应随时补充。

22.本准则经呈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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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工作制度

1、根据《学校卫生工作的条例》及精神、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学生常见病和多发病的防治工作,不断改善学校卫生和学生的健康状况。

2、每学年根据教育和卫生部门及学校的要求,制定出学生卫生保健工作计划,做到有计划、有整理、有总结。

3、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每年对新生进行健康检查。对体检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马上向学校领导汇报,并配合做好转诊工作,把每次的体检状况统计数据后制成曲线表制表上墙。

4、做好传染病的预防管理和预防接种,预防服药工作。遇到有突发传染病事件,马上向市、区疾控中心上报。

5、做好学校、教学卫生监督,饮食卫生监督、体育卫生监督和环境卫生监督以防止和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6、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如青春期教育、卫生保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

卫生院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医疗、护理质量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医疗护理质量,提高职工的自身素质。构建和-谐的医疗环境。坚持走“人性化”服务的道路。就如何能提高和发挥职工积极性、主观能动性。根据党中央“十七大三中全会”精神和主管局的指示。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职工会多次充分讨论并通过,特修订《重庆市南川区兴隆镇卫生院内部管理制度》。请各科室人员遵照执行。

一、学习制度:

_、根据我院具体情况和时间安排,每月的_、__、__日为学习业务和民-主生活会时间(特殊情况另行通知)。每月__日为业务培训学习,每月_日、__日为民-主生活会(开会时间为晚上_到_点)。业务学习半年考核一次,考分作年终考核依据,并做为年终评奖的重要依据。每年每人根据所学专业和爱好需订书刊_到_种。

_、开会不到者,扣除当月工资__元。迟到者扣除当月工资__元。连续_次以上者停发当月奖金。

_、业务学习授课由院长安排和指定人员。

_、每年凡晋升人员合格者给予___元奖励。

二、工作日和值班制度:各科室人员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紧持以病人为中心,保证绿色通道的畅通,树立主人翁思想,爱院如家。待病人如亲人,热爱集体、爱护公物、精打细算、励行节约。严守工作岗位,不擅离职守。

_、上班人员有上班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上班时间为_:__到__:__;下午夏季_:__到_:__,冬季_:__到_:__。(夏季时间为_月_日到_月__日)。规范个人行为,杜绝“几找人”现象(即找人看病、收费、取药、输液打针等)。上班期间不准干私活、不准打牌、喝酒和外出办私事。更不内外要做到阴(阳)沟通畅,不积污水,厕所无明显异味,无卫生死角。

(_)不乱丢果皮、纸屑、烟头,不乱倒饭菜,垃圾入箱,定期焚烧处理,垃圾箱摆放地点应无碍交通和雅观。

(_)各科室人员应积极的搞好各自科室及个人的清洁卫生工作。每月定期对各科室及寝室进行卫生检查。对清洁卫生不合格的科室及个人给予__到___元的处罚。

七、物资管理制度:各科室自行管理好医疗仪器和医用器材。各种仪器、器材落实到人,登记上卡上册归档。并严加管理和常年维护、保养、检修等。必须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属于人为造成的经济损失,违反常规管理的.,均按损失金额的__%到___%赔付。情节严重的按实际情况给予从重处罚,并扣除当月奖金。绝不姑息迁就,并调离科室,另做工作安排。

八、各科室人员职责:认真落实和完善科室到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一切按常规操作进行。违反常规的和引起医患纠纷的,根据情节和职工评义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必须从重的经济处罚和停职学习,停职学习期间停发一切费用,并书面向院办公室写出检查,并向主管局呈报。科室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假公济私,有意损坏公物的一经核实,均按实物价格的_到__倍的赔偿。并扣除当月和全年奖金。并调换其科室。上报主管局备按严肃处理。年终不得评优和外出参观考察学习。

九、进修学习人员制度:今后进修人员有进修、培训学习结业,必须在进修、培训单位开具进修证明。不合格者,扣除学习期间的一切费用。并取消学习资格。扣除年终奖金。进修人员回单位工作满_年方可外调。

十、防保科管理制度:防疫、妇幼、新农合人员必须在医院的领导和指挥下工作。年初定出本职工作计划。落实本科室的岗位责任制,年终写出总结。各办公室人员认真完成年初目标责任的任务和指令性工作。加强对村卫生室及乡村卫生员的督导和培训、规范、检查和辅导。每月至少_到_天下乡进行督导检查工作。按月按时管理和收集好各种资料,并及时归档备查、及时上报。每月汇总相关的数据交院办公室。

防保、新农合人员每年按上级的检查和评分与本人的工资挂钩。如年终检查不合格者。扣除当事人全年__%的工资和年终奖金。并停职检查和调换工作以待处理。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费用。年终不得评优。

防保科、新农合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上级会议和业务培训。回院应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和展开工作。加强自身的业务技术学习,提高政治思想素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提高认识,明确思路。为把我镇防保工作、新农合工作及农村公共卫生工作上一个新台阶,做出新的贡献。

十一、院长职责及岗位责任制

_、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在当地党委、政府部门的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全镇的卫生工作。包括:医疗、教育、科研、预防、妇幼、初级卫生保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事、财务、管理及公共卫生、乡村卫生站、后勤保障工作等。

_、制定本镇的卫生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按期布置、检查和总结全院的卫生工作。并按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_、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全镇卫生工作,医疗服务质量和防保、妇幼、新农合工作。负责医院的医疗技术,督促检查业务学习。以岗位责任制、技术操作规范为重点,杜绝医疗安全差错事故的发生。

_、加强后勤保障工作,随时了解财务收支情况,职工的思想,生活情况,村卫生站(室)的发展情况。做到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争做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健康卫士。

_、认真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带头遵守一切规章制度,不折不扣的完成和执行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虚心学习,随时接受职工、社会的监督和检查。

医院卫生工作制度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级有关科室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系统。

2、各有关部门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医务处在院长的领导下要组织相关科室,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4、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应立即用电话通知疫情管理人员,疫情管理人员要立即报告院长,同时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5、医院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有权要求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采取医学措施时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并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入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6、对传染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的法律法律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7、医院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并定期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

8、发现人畜共患传染病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农、林部门应当互相通报疫情。

9、发现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对其主要领导、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态恶化等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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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卫生工作制度

为了净化、美化校园,增强师生身心健康,创造良好育人环境,创建绿色学校,使学校卫生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卫生工作由专人负责管理,班级卫生由班主任负责并组织学生打扫。

二、学校卫生分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两部分,个人卫生由专人负责,责任到班、组、人的方法,专人督查落实,记载评比,通报公布。

三、学校表彰奖励卫生工作先进班、并将卫生成绩作为考核班级、学生的内容之一。

四、学校卫生工作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2.学校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3.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

4.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室内卫生、教学卫生的管理。

5.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6.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7.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8.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9.学校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1.学校成立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主管校长熟悉学校卫生工作的政策法规,领导全校的卫生工作和健康教育。

2.全校划分卫生区,落实到班级和责任人,各班级要坚持每日清扫,每周二大扫除。

3.卫生检查由专人负责,采用每日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

4.每日公布卫生检查情况,查出的问题由负责卫生检查的教师及时反馈给有关班级和责任人,督促整改。

5.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教师办公室、各功能室的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评比。

6.对模范遵守和执行卫生制度的学生给予表扬,对违反卫生制度的学生应予批评、教育。

六、学校环境工作要求。

1.教室和卫生区卫生工作要求:

(1)室内(包括走廊、功能室):地面无纸屑、果壳、痰迹和杂物;课桌、凳按统一要求排放整齐,桌内无杂物垃圾;门窗和玻璃干净无污迹;墙壁无蛛网、积尘等污迹;日光灯管和吊扇干净无灰尘;清洁用具安放整齐;室内总体印象整洁有序。

(2)室外卫生区:地面整洁无纸屑、垃圾和枯枝烂叶,有垃圾应及时清扫;不得随地乱扔乱倒垃圾;楼梯保持清洁,栏杆定期擦洗;地面无积水,拖地时拖把应绞干,不得到处滴水。

2.个人卫生要求:

(1)、全校师生养成讲究个人卫生的良好习惯,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被褥。

(2)、讲究饮食卫生,不喝生水,不吃生冷和不清洁的食物,不暴饮暴食,不吸烟、不喝酒,饭后半小时内不做剧烈运动,不使用他人碗筷、茶杯、毛巾和牙刷。

(3)、注意保护眼睛,坚持用眼卫生,做到看书写字脊椎不弯曲,不躺着看书,不在强烈的阳光下或光线暗淡的地方学习,不在行驶的车船上或行走时看书,用眼时间不能过长,要保持眼保健操,看书时眼睛与书本要保持三十公分的距离,要定期检查视力,要及时娇治眼病。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坚持按时作息,注意劳逸结合。

卫生所工作制度

第一条、根据1989年国家教委、卫生部联合颁布《学校卫生所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卫生所是附属于学校的医疗、防疫、保健性机构。

第三条、卫生所必须以医疗为中心,努力完成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任务。

第四条、卫生所全体医护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认真学习政治、业务知识、努力把卫生所办成领导满意,师生放心的服务育人场所。

第二章    领导体制

第一条、卫生所实行所长负责制。

第二条、成立保健室,负责全校师生的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工作。

第三章    业务及科室设立

第一条、卫生所主要任务是负责全体师生的医疗保健工作,其次是参与学校其它与卫生有关的事务性的并在其中起主导作用的工作。

第二条、卫生所内设立诊断室、药剂室、注射室、观察室、换药室。

第四章    卫生所工作制度

第一条  会议制度

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工作会议,讨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进行业务交流。

第二条  医疗登记、统计制度

做好传染病、精神病的登记工作,每月统计一次药品进出情况,教职工用药情况,门诊人次等数据。

第三条  医疗收费制度

对学生、教职工收取药品成本费,挂号按0.30/人元收费,对参保大学生按药品成本费60%收取。

第四条  预防保健工作制度

一、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包括计划免疫,传染病及寄生虫病和地方病的防治。在上级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实施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二、积极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做好传染病的监测、上报、管理和建档工作,对传染病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三、组织新生入学和毕业生体格检查,对在校大学生按有关规定进行身体形态和身体机能测定,建立学生体检档案。

四、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人群自我保护能力和整体健康水平。

第五条  卫生工作制度

一、把爱国卫生动动列入卫生所的工作范围。

二、宣传“除四害、讲卫生”知识,教育师生养成卫生习惯,树立以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社会风尚,卫生所应成为“除四害”、“讲卫生”的模范单位。

三、有计划地做好室内外环境的定期消杀工作。

第六条  药房工作制度

一、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管理毒、麻、限、剧及贵重药品,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二、药房工作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遇有用量、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等错误时,应与医师联系更改后再行调配。

三、药品必须经常检查,加强管理,防止虫蛀、鼠咬:霉烂及积压失效等现象。

四、调剂台及储药瓶应保持清洁整齐,并按固定地点放置,处方应严格保管。

五、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第七条  换药室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无菌管理制度,非换药人员不得入内。

二、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无菌溶液(生理盐晟二醛)定期更换。

三、器械浸泡液定期更换。

四、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五、特殊感染不得在换药室处理(如绿脓杆菌感染)。

六、负责做好换药室的清洁,消毒和物品保管工作。

第八条  注射室工作制度

一、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病员热情、体贴。

三、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四、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并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五、室内每天要用紫外光照射半小时。

六、准备抢救药品、器械,应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七、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第五章    健康监测与卫生监督

一、每年对新生入学健康检查。

二、对各类健康检查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三、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规,做好学校社区内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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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卫生工作制度

一、学校卫生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和有关部门组建校卫生领导小组,将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二、建立学校卫生岗位职责制,分工负责,落实学校卫生工作。

三、制定环境卫生制度,建立每周卫生日,使校园环境持续整洁优美;搞好绿化美化和地面硬化。厕所要清洁卫生。按卫生区划分每日清扫并持续清洁卫生。

四、教室每一天要打扫,并持续整洁,室内布置规范化,要经常洒水、开窗、持续室内空气新鲜。

五、仪器室、器材室、图书室、试验室等,要持续整洁,定期清扫,设备放置有条有理,化学实验室要有通气设置。

六、学生宿舍、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持续整洁,东西放置有条理,被褥要整洁。

七、要培养学生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早晚要刷牙,饭后要漱口,不喝生水,不乱仍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

八、注意保护学生视力,落实中小学生近视眼防治工作方案。

九、建立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对学生体检。

十、建立卫生评比制度,每周一小评每月大评一次,期终总评一次发卫生流动红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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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卫生工作制度

一.学校卫生工作岗位责任制度从分管校长到专职的卫生保健教师,都有明确的职责要求,对卫生工作各负起责,定期研究并检查工作效果。

二.健康检查和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阳性体征与疾病及时通知家长。建立一人一卡的健康档案,做好学生的生长发育情况、六病检查等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里状况异常的学生,做好安全信息记录。

三.卫生员定期培训制度卫生员每周开一次例会,一方面接受卫生知识的培训,一方面处理班级同学的健康档案的有关工作。培训内容包括传染病预防、常见病预防、现场急救四大技术及心肺复苏等。

四.教学卫生、体育卫生、学校建筑设备及公共卫生监督制度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不拖堂,不加课;定期进行体育课运动量的测定及运动场地和器械的安全基础;保证教室采光、照明、通风、课桌椅等条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有关规定。

五.学生常见病定期上报制度定期进行学生“六病”监测,充分发挥“六病”领导小组的作用,严格执行“六病”防治的各项措施。按规定对学生常见病定期上报。

六.环境卫生评比奖惩制度环境卫生由总务处负责,保证除害保洁经费到位。具体清扫工作由钱幼麟负责。楼道、厕所、垃圾桶、绿化等处专人定时定点打扫。教室保洁、卫生包干区、眼保健操、个人卫生等评比每周一次,纳入德育室的班级流动红旗评比范围。组室卫生每月检查一次,评比结果与创建文明组室结合。把班级流动红旗评比结果作为班级评先进、教师年终考评的内容之一;办公室卫生评比每月一次,评比结果列入文明组室评比范围。

七.传染病管理及上报制度经常向学生传授针对性较强的传。

染病预防知识,强调经常开窗通风和晨检。一旦发生流行病例应立即上报,上报人陈蕙。并对病人所在的教室或办公室、厕所及病人接触过的物品进行消毒。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生预防接种卡的凭证入学工作。

八.食品卫生管理与上报制度加强饮水饮食工作的管理,做好食品验收验发工作,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班主任应及时向校领导或卫生室报告,学校则安排卫生室蒉翊红老师向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和区教育局报告。

九.卫生突发事件上报制度对学生发生的急病、重病及伤害事故必须及时护送到医院,做到班主任到场并及时通知家长。意外伤害事故及时上报青保办,报告人陈蕙。

上海市蓬莱路第二小学。

学校卫生工作制度

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坚持每一天三扫,平时与突击相结合,卫生检查天天进行,及时公布,学期末评比,落实“表扬奖励先进,批评督促落后”的奖罚制度,利用各种宣传工作向师生进行建立卫生城市的宣传活动教育,向学生进行健康教育,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卫生意识,杜绝“不卫生、不礼貌”行为。

具体要求如下:

一、环境卫生:

1、每一天早读后各班进行卫生清扫工作,班主任、科任教师、值班教师应到职责区督促学生的卫生工作,发现问题立即督促完善。

2、各班负责的职责区内要做到:无纸屑、落叶、杂物、杂草。清理的垃圾倒在垃圾箱内。

3、课间操,各班要安排卫生值日生对职责区的卫生进行维护,针对卫生检查小组通报的状况及时清理。

4、全校师生要养成不乱扔乱倒的好习惯(尤其是饭后),同时要做到见纸弯腰,随时捡起地上的果皮纸屑。教师要以身作则,用心引导和教育学生和子女。

1、教学楼卫生由班主任负责,值日生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对教室及负责的防区进行卫生清扫。

2、学生做到门窗轻开轻关,持续门窗干净明亮,桌椅轻拿轻放。

3、学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纸、果皮。更不允许学生在教室打闹,乱扔东西。

4、要持续地面清洁卫生,桌椅摆放整齐,书籍摆放有序,无杂物。

5、课后清擦黑板及讲桌,持续黑板及讲桌干净,槽内无粉尘,粉笔、教具摆放整齐。

6、定时开关门窗,持续教室内通风。

7、持续教室电视机,计算机、投影仪、灯管的清洁。

8、要求摆放好清洁工具,及时清理垃圾桶。

9、持续室内及走廊、楼梯墙壁的清洁,禁止乱涂、乱写、乱画。

10、爱护教室财产,窗帘、电视套、网线槽干净,无损坏。

三、食堂卫生:

搞好食堂、商店、学生饮水的卫生管理。不进腐败变质食品,不进过期食品,不进三无(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无保质期)食品,杜绝食物中毒,改善学生饮食、饮水条件,经常督促检查从食人员的个人卫生,把住病从口入关。

四、宿舍卫生:

1、室内空气清新,没有异味。

2、床上用品要整洁干净,被子叠放整齐,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并且干净无尘土。

3、地面干净、无痰迹、无积水、无纸屑污物等。

4、门和玻璃干净,窗台上无杂物,室内无蜘蛛网,暖气上无尘土杂物。

5、不乱拉电线,不在宿舍内使用电器。

五、厕所:

1、不准随地大小便。

2、不准将其它物品扔进便池(女生将杂物放在垃圾桶内),以免堵塞。

3、不准在厕所的墙上、门上、隔板上、乱写乱画,乱张贴。

4、不要随地泼水,水龙头要及时拧紧,要节约用水。

5、有冲洗设备,定期消毒,督促清卫员做好厕所卫生。

六、个人卫生要求:

(1)做到四勤:勤洗手(饭前便后用流动水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换衣服。

(2)做到六不:不吸烟喝酒、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纸垃圾,不乱涂乱刻墙壁课桌、不攀折花草树木和践踏草坪、不吃零食。

(3)做到五不:不留(染)指甲、不染(烫)发、不化妆、不带饰物、男生不留长发;

七、培养学生讲卫生、讲礼貌的良好习惯,利用黑板报、宣传窗等途径,经常进行预防常见病、多发病的宣传活动,师生禁止吸烟。

八、每年对学生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对体格检查是发现学生有传染性疾病的,及时通知家长做好治疗工作,对残疾、体弱学生,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用心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龄齿、寄生虫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自顾不矫治工作。认真开展季节性流病的宣传、预防工作,并做好各种传染病的登记工作。做好突发性公共卫生的预案和上报工作。

学校卫生工作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增强师生的体质,减少疾病的发生,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特制定本卫生工作制度。

1.教室墙壁每年粉刷一次,经常保持清洁;

2.教室照明配备适当,定期检查维修;

3.课桌椅逐年更新或维修,以符合学生身体发育的要求;

4.教师上课板书大小要适当,要规范化,位置要适宜;

6.注意减轻学生过重负担,不拖堂,每天课外作业高中不超过1.5小时,初中不超过1小时。

3.公共区和教学楼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每天由专人负责清扫倒洗;

4.每次卫生清扫后由学生干部进行检查评比,公布检查结果;

5.禁止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乱刻乱画,违者要扣该班卫生分数。

1.体育课要向学生进行体育知识教育,体育课教学和课外活动对病残学生要作出安排;

2.每天坚持做广播操,组织安排好学生的课外活动;

3.体育场馆和器材要定期检查和维修,做到符合卫生要求和安全要求;

5.教育学生饭前饭后不参加激烈的体育活动,女学生在月经期不要参加剧烈的体育运动;

6.设置体育课和课外活动后洗手的设备。

每个人必须做到“五要六不”:

要定时作息,要睡前刷牙,要勤换衣服、勤洗澡,要勤洗手、勤剪指甲,要勤理发。

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不吸烟,不用公共毛巾、茶杯,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

2.严禁在公寓内外乱扔杂物,保持公寓内外的环境卫生;

3.不随意坐、躺他人床铺,不随意穿戴他人衣帽,防止疾病相互传染;

4.为防止传染病在公寓流行,所有寄宿生要接受预防接种;

5.发生疾病,应及时向老师和保健室报告。

2.根据季节,及时举行流行性疾病的防治知识讲座;

4.有计划、有组织地培训卫生干部,每月召开一次卫生委员会议;

5.定期向女学生讲授青春期的卫生知识课;

6.每期总结评比优秀卫生班集体和优秀个人。

3.学生就诊小伤病随到随看,急重患者及时转送医院;

4.学生在其他医院看病需要在保健室打针时,一律凭医院的注射单,否则不予打针;

5.年级以上的学生集体活动,保健所要派人带医药箱跟随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