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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问题的分析报告 试论交通肇事逃逸问题的实证分析报告(精选5篇)

作者:笔尘 市场营销问题的分析报告 试论交通肇事逃逸问题的实证分析报告(精选5篇)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市场营销问题的分析报告篇一

一、基本征管情况

该科基本征管情况如下:负责新区旺庄街道、太湖国际科技园内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管理。至12月底共征管纳税户数2553户,其中企业1836户,个体工商户717户,包括非正常户95户。税种认定情况增值税纳税人2458户,其中一般纳税人1261户(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1户,暂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0户),小规模纳税人扣除个体户为617户。纯所得税企业234户。一般纳税人小规模所得税认定企业一般纳税人小规模所得税认定企业。

旺庄428162204476413473518

太科园2682368271919186

该科有正式干部8名,正副科长各1名,平均年龄41.25岁,低于区局平均年龄2岁左右。主副岗各3名,4个工作小组。

二、工作量数据统计

根据总局和省局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的要求,税收管理员的工作主要分为五类:日常管理,如催报催缴、注销清理、漏征漏管户清查、非正常户认定、日常巡查、政策辅导等;调查管理,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调查,暂认定(辅导期)满正式认定,发票扩量、扩版调查,所得税征收方式调整调查,减免税认定调查,受托协查,人民来信等;纳税评估,分复审评估、行业评估、专项评估、重点税源户评估、科内选案评估等类型;上级布置的阶段性、突击性任务,如四项核查,税务登记证换证,ctais升级、增值税抵扣凭证稽核系统上线、一机多票升级;其他税源管理工作和行政性工作。

1、月度工作量统计表(见下表)

征管质量指标:增值税申报率保持在99%以上,所得税申报率保持在98%以上,增值税、所得税准期入库率平均保持在90%左右,保持月月无欠税。

2、工作量结构

根据7-12月份六个月工作量的统计数据、绩效考核记录和税收管理员的工作台账制成下表: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纳税评估和各级交办的工作月份间波动较大,纳税评估占工作总量比重在8%-40%之间,各级交办任务占工作总量比重在12%-40%之间;日常管理和调查管理工作量则相对稳定,两者合计占工作总量45%-50%之间。以五类工作在7-12月的工作量平均值制成下表“税收管理员工作量结构分布图”。

三、工作量统计反映的特征分析及对税源管理的影响

(一)税收管理责任区人少事多的矛盾依然突出,税收管理员处于满负荷运转中。该科人均管户约250户(不含个体工商),其中一般纳税人175户。如果严格按照税务责任区6大类工作内容估算,实际需要的工作日与目前干部可提供的工作日之间,存在相当缺口。从统计的六个月工作值可以看出,仅仅各项日常管理和各类调查工作,就占用责任区两个管理员1/2弱的工作量。其中程序化的事务性工作占用较多精力。如新办商贸企业预认定一般纳税人要调查,6个月辅导期满正式认定时要再次调查,申请发票扩量、扩版还要调查。每个税收管理员每月仅仅与纳税人的工作电话,包括通知、询问、答疑等,就有300个之多。此外,税收管理员还要完成各级布置的突击性工作、区局和科内安排的纳税评估任务和其他各项工作。因此,责任区管理工作处在要求高、压力大、矛盾多的忙、繁、难之中,税收管理员始终处于满负荷运转的紧张状态。而干部年龄结构日趋老化。目前该科除正副2位科长在40岁以下外,40-45岁之间的干部有3人,45—50岁2人,50岁以上1人。可调配的人力资源空间更少(整个区局整体情况亦如此)。按照目前的经济发展速度和管理手段,在岗税务干部的所面临的工作压力将很快达到临界点,很难再承受更繁杂艰巨的任务。

(二)阶段性、突击性工作任务占总工作量比重较高,对日常工作产生“放大效应”和“挤兑效应”。从统计数据来看,各级布置的阶段性、突击性工作平均占用1/5强的工作量,即每月5个工作日,个别月份工作量超过1/3。基层每月要完成的阶段性和突击性工作,在工作性质、内容上不尽相同,月度之间工作量也不均衡,呈现出“阶段工作不间断、突击工作日常化”的特点。而且由于这类工作任务采取逐级转办、批量集中下达的形式,到达基层时减去传达中的时间损耗,留给基层实际处理的时间并不多,对日常工作产生影响,主要表现为“挤兑效应”和“放大效应”。以去年下半年税务登记证换证工作为例,面广量大,工作繁重,工作周期长,从宣传发动、通知领表,到审表签章、清分移交,再到机内审核、证件打印,跨越了8、9、10三个月。根据笔者的测算,完成1450户企业换证工作至少需要100个工作日。单以机内审核一项工作为例,以每户3分钟、人均250户计算,需要12.5个小时,即一个干部不停顿连续工作2个工作日才能完成。由此,一些日常工作只能让位于换证工作,产生了挤兑效应,这种影响在9月份特别明显。正常情况月均纳税评估在35户左右,而9月只完成20户,减少40%,科内自主选案只能移至次月。所谓“放大效应”,是指一项工作的实施,客观上可能会引起其他关联工作的增加,或因任务的逐级下达,时限逐级压缩,实际工作压力往往大于理论计算值,工作量呈“放大”表现。如换证工作与注销清理相结合,带来注销工作增加,9月份完成注销清理24户数,比前两个月之和还多。再如省局布置的“四项核查”工作和假运输发票查处,都要求在比较紧张的时限内集中完成一批调查核实任务,很难查深、查透,干部也感觉很疲劳。为了完成各级布置的阶段性、突击性工作任务,基层干部往往只能顾此失彼,正常的税收工作受到冲击,日常巡查等工作不能按时开展,或流于表面性的应付工作,难以体现精细化管理的初衷。此外,税收管理员自主安排时间不足,处在疲于应付、忙于应急的状态中,无法腾出足够的时间去思考分析、研究解决税收工作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长期来看会对税收征管质量和工作效率提高产生不利影响。

(三)、税收征管工作平台、申报模式的调整所产生的“适应性成本”,需要一段时间逐步消解。下半年我局在税收征管平台、管理模式等方面有进行了几项大的调整,升级ctais系统、启用增值税抵扣凭证稽核系统、推行新“一窗式”申报方式以及“一机多票”升级等,这几个“大动作”涉及征管工作全局,直接影响了税收管理员日常工作和纳税人办税事务的效率,产生了大量的“适应性成本”。在内部,要对税收管理员进行操作培训,有一个从不熟悉到熟悉的过程,起始阶段因为不熟悉、误操作都可能会带来效率损失。同时,涉及到纳税人办税事务的,必须利用各种渠道、手段去宣传、解释;在外部,增加了纳税人的遵从成本,比如ctais系统升级后银税信息不符、不同步等带来电子扣款的困难,申报方式改变给纳税人带来诸多不便等等,可能会增加征纳双方的不和谐因素,导致短期内工作量的增加。如果“适应性成本”持续产生或成本过大,会对基层征管工作产生一定的负面效应。目前,工作负荷加重挤占了干部学习培训时间,导致工学矛盾突出,干部无法静下心来钻研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技能。随着管理的高要求、工作的高标准、执法的高风险,税收管理员普遍感觉基层工作越来越难,压力越来越大,工作中变数越来越多,少数干部产生了“厌战”心理和畏难情绪。

四、思考及建议

1、在现有人力资源供给结构下,需要辩证理解科学化与精细化的关系。在国税基层征管的'资源配置中,人力资源目前是最大的约束供给。包括总量与结构两个方面的约束,使得基层对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的操作需要做辩证的分析。对于基层征管一线而言,落实科学化管理的前提和基础之一是要对所有工作内容和环节进行科学的宏观分析、理性判断其在整个税收管理链条中的地位与作用,进行管理成本与管理效益的分析,进而分清轻急缓重,区分重点一般。特别是要创造条件让基层税收管理员的主要精力放在抓重点工作、抓关键环节上,要谨防管理的精细化异化成事无俱细的管理繁琐化,陷入细节至上的误区。

2、人力资源结构的优化需要机关与基层的良性互动。基层税收管理员作为税收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工作任务的最终承担者和直接面对纳税人的管理者,集压力、矛盾于一身。任何前置环节的疏忽、纰漏所隐含的问题和矛盾,都会在税收管理员这一工作环节呈倍数效应放大。因此,机关要加强工作研究和业务指导,各职能部门要紧密配合,协调一致,从“为基层服务,向基层倾斜”的角度出发,整合优化各类资源,切实减轻基层工作压力和负担。要完善机关与基层的情况通告、信息反馈、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的传递、交流,加强各部门、各环节的衔接与配合,为税收管理员的精细化执行提供有力保障。

3、信息和网络技术应用要适应现有人力资源状况。目前,税收管理员每天要采集、审核、分析大量数据,如何在庞杂的数据库中查找到有价值的信息,如何对数据进行有效的加工、处理,是税收管理员面临的难题,也是时间精力损耗较大的工作内容。在数据高度集中的条件之下,要下大力气提高数据的加工、处理能力,在确保信息准确的基础上实现各类数据和指标的自动过滤、清分、计算、审核。待条件成熟,开发直接面向基层一线税收管理员,操作简便、直观的集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预警为一体的税源监控管理平台,实现税收管理员只要通过简单快捷的操作,就可以获取自己所需管理信息的目标。在运用计算机和网络控制涉税事项审批流程中要倡导价值链意识,如无价值提升不应增加审批环节。同时要大力增强税收管理员的信息化素质,熟练掌握电脑操作技能,提高对征管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的能力。

4、对现有人力资源存量实施分类管理,实现结构优化。发挥后备干部和骨干力量的示范效应,加强团队建设,带动周围的一批人;完善主辅岗工作制度,明确主辅岗的职责分工,主岗侧重重点户管理,辅岗侧重事务性工作,加强两者协作配合,既要发挥主岗人员的主导作用,又要兼顾辅岗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实现效率的最大化;加快对35周岁以下年轻同志的培养,通过多压担子、多岗位锻炼,帮助他们早日成长为骨干力量。

市场营销问题的分析报告篇二

一、关于交通肇事逃逸的基本情况分析

20xx—20xx年该院受理的交通肇事案件占案件总数的比率分别是:13%、14%、13%;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占交通肇事案件的比率分别是:18%、17&、8%;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案件数为零。上述数据,结合该院刑事案件审查起诉的实际,表明:第一,在基层检察院每年受理的案件里,交通肇事案件所占的比率较大。我国刑法涉及400多个罪名,但从20xx年—20xx年连续三年所受理的交通肇事案件占所受理案件总数的比率均超过10%。第二,在每年受理的交通肇事案件中,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所占的比率较小。交通肇事案件无非存在逃逸和不逃逸两种情形,但在20xx年—20xx年连续三年肇事逃逸案件占所受理交通肇事案件的比率均不超过20%。第三,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案件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中所占比例极小,从20xx—20xx年连续三年未受理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案件。

二、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之情节

交通肇事罪是指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认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应当从主客观两个方面分析。从主观方面来讲,行为人主观上应具有妄图逃离事故现场而逃避法律责任的直接故意,或者对受害人的死亡后果的发生持无所谓的放任态度。所以,行为人对于出于其他目的而逃离事故现场之行为不能认定为逃逸。如,肇事者为了逃避受害人的家属殴打的心理,主动去司法机关报案、自首等行为,不应该认定为逃逸。从客观方面来讲,行为人离开现场后应及时报案接受司法机关处理。行为人离开肇事现场后能否主动投案自首,一方面反映出行为人是否具有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观意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了行为人的社会危害性大小、案件处理难易程度、社会安定因素等影响。但是,当行为人离开肇事现场后,当时并没有立即投案,而是经过一段时间思想斗争才去投案的,则不能否认其逃逸情节,只是在量刑上有酌情从轻或减轻情节。综上所述,只有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直接故意,客观上未及时报案接受司法机关处理即应认定为肇事后逃逸。

三、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

交通肇事逃逸之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行为人将受害者简单救助,如拨120后旋即逃离肇事现场;二是行为人没有救助受害者,而是出于害怕直接投案自首;三是行为人将受害者救助后逃跑,但经过一段时间后又投案自首的行为。其中存在较大争议的第二种类型的行为,能否认定为逃逸。

刑法之所以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主要目的是最大限度的保护受害者的.权益(主要是人身权),维护交通、社会管理秩序。因为对于发生的交通事故来说,具有很大的偶然性,每个人都有可能是潜在的受害者,逃逸对于保护人权、安定社会的目的都是具有很大负面影响的。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肇事者的诸多义务,但并不是每一项义务的不履行都会导致刑法所要求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可罚性。而对受害者予以施救、接受事后处分义务等是这些法定义务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二者中任一项义务的不履行都会产生严重的问题。如果将“不救助但投案”的行为界定在逃逸以外,即无论救助与否只要及时投案都将构成逃逸,肇事后积极救助伤者的行为人将得不到比漠视伤者生命和财产安全而直接投案的行为人更多的奖励,救助伤者的行为得不到鼓励。部分肇事者可能从成本计算的方面考虑肇事后选择离开现场直接投案,这样不但可能造成伤者的生命和财产得不到救助,甚至会危及整个社会的伦理道德体系。因此,事故发生后,只要肇事者本人具有救助条件和能力,就应留在事故现场救助伤者,否则即使离开现场立即去投案也应认定为逃逸,除非肇事者本人有证据证实当时实施救助是不可能的。

市场营销问题的分析报告篇三

 呼和浩特新闻网9月26日讯据《呼和浩特日报》报道(通讯员杨鹏杰黄智海)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依托先后投入启用的不同功能的信访举报系统,充分发挥“智慧信访”优势,组织开展领导接访、“上访变下访”等活动,积极化解信访难题,精准服务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助力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信息化”“数据化”转型升级,站好监督执纪“第一哨”。

  截至8月底,市纪委监委共接受信访举报9216件,其中市本级受理1106件,办理上级交转办1946件,业务范围外疏导6164件。

以“领导接访”为切入点,上下联动全面发力

  今年3月份,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委领导轮流接访制度,采取领导带头接访、处级干部与信访干部联合接访的模式,每周工作日内各有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处级干部到信访接待室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听取来访者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积极主动与来访者进行交谈和沟通,对群众来访所反映的问题实行全面登记、全面处置,并对领导接访情况建立独立台账,以便后期催办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维护来访者的合法权益。

  截至8月底,委领导班子成员参与接访累计52人次372批次,接待群众542人;机关处级干部参与接访累计20人次219批次,接待群众399人。

以“上访变下访”为落脚点,主动作为纵深发力

  为了零距离查找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线索,打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市纪委监委着力推进旗县区纪委监委开展“上访变下访”活动,任务上再部署,举措上再聚力,落实上再跟进,通过面对面接触群众,倾力为民排忧解难,努力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

  截至8月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累计参加“上访变下访”活动396批次564人次,接待群众617人,发现问题300个,解决193个,正在解决107个。

以“平台建设”为支撑点,夯实基础高效发力

  2018年以来,市纪委监委积极参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全力推动市本级和旗县区纪委监委部署应用来访接待信息系统,完善信访举报子系统与处置子系统的软件对接与数据融合,为多部门共享信息奠定数据基础。

  在进一步提升信访接待质量的同时,市纪委监委创新分析思路,完善分析手段,积极探索专项分析,做到数字准确、内容丰富、分析客观,所提问题和对策建议切实有效,促进分析结果应用于解决实际问题,并积极推动下级纪委监委开展信访举报分析工作。截至目前,已形成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情况分析、综合分析、情况通报等专业报告10余份,有效提升了综合分析水平。

市场营销问题的分析报告篇四

今年,县纪委信访工作在上级纪委的指导及县纪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检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及时排查不安定因素,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社会稳定。

我们认真做好日常接待工作,耐心做好上访人的思想工作,稳定上访人情绪,尽可能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尽量不发生越级上访。及时将每天受理的信访件转给领导,让领导批示。今年全县共受理业务内群众信访举报*件,其中来信*件,来访*件,电话举报*件,县纪委信访室受理信访举报*件,其中来信*件,来访*件,电话举报*件。其余为乡镇受理。除此之外,我们还接待了大量业务外信访件,我们都及时与主管部门及所管辖部门联系,督促他们予以办理,最后反馈办理结果,这些业务外的信访件通过我们的督促,大部分问题都能得到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对此很满意,我们也为领导分了忧,解了难。

今年县纪委常委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基础来抓,亲自安排,具体过问。一是按照领导要求,信访室年初制定了**年信访举报工作计划和下访工作队工作计划,确立了抓信访,保稳定,促经济发展的工作思路。下发了汝纪发[**]*号《关于转发省委〈关于切实做好省两会期间信访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和汝纪发[**]*号《关于转发中纪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意见〉的通知》。二是每月定期召开一次信访工作会,研究布置信访工作,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对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三是坚持领导接访日制度,做到随接访随办理,使信访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四是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根据上级信访会议精神,每天下午*点及时与市纪委信访室联系,了解当日上访情况,并将有倾向性、苗头性的上访人员情况汇报给市纪委,做到有问题早知道,早预防,早处理。截止年底,除以往几个老上访户,像刘保志、周明臣等外,没有发生新的越级上访人员。五是实行目标责任制。今年年初县纪委与各乡镇签定了目标责任书,把信访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内容,年终与党风廉政建设一并检查考核。对群众反映问题解决不力造成越级访、集体访的,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一是继续巩固完善县、乡、村、组信访信息员网络,健全乡、局级苗头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处理,把矛盾消灭在基层。全年各乡镇、局委通过苗头排查发现问题*起,都已得到妥善处理。二是进一步做好信访信息工作。今年我们及时准确地向市纪委上报各种统计报表、信访举报季度分析和半年分析。并向党委、政府提供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信访情况反映三期,上报信访信息*条,被市纪委《信访简报》采用*条,编发《信访简报》*期,《下访工作队简报》*期。

一是实行分管领导包案制度,从信访案件的初核、立案到处理,一包到底,并参与其中,随时听取案件调查的情况汇报,亲自指挥和协调。二是加强纵向和横向协作办案。今年县纪委除加强与市纪委、乡镇纪委的联系,对一些重要的、疑难的信访案件,及时进行沟通,争取案件调查的主动外,还注意加强与县公安经侦队、县计生委、人事局等部门联系,协作办案。今年市纪委要结果、要回音案件*起,全部按期结案,查实率为*%。三是充分发挥信访职能作用,直查快办信访案件。今年以来直查快办信访案件*起,结案*起,查实率为*%。

根据省纪委《谈话制度》和《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使用〈纪检监察信访通知书〉暂行办法》中的具体要求,今年我们对群众反映违纪情节轻微的*名党员干部下发了《信访通知书》,让其说明情况,限期改正,并对*名乡科级干部下发了《廉政谈话通知书》,起到了警示和教育的作用。

今年,为进一步做好乡镇纪检信访工作,*月份,金书记带着留盆、舍屯、张岗等五个乡的乡镇长和信访室人员冒着大雪到遂平常庄乡学习经验,回来后,我们以留盆、老君庙为试点,对全县*个乡镇进行统一制度、统一模式,统一软件建设的三统一工作,不断加强乡镇纪检信访工作。并经常下乡对各乡镇进行督促指导,协调解决问题。由于县纪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各乡镇纪检信访工作都比往年有很大提高,特别在阵地建设、硬件建设上都有很大改善,得到市纪委领导的肯定。今年*月*日全市乡镇纪检信访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我县召开,留盆镇、舍屯乡和县纪委先后作了典型发言,除此之外,我们还利用单月例会时间,对《乡镇纪检信访目标》及平时信访工作中容易出现问题的内容进行了学习培训,并根据单位下发的各室责任区,下乡到责任区进行指导,对在软件及硬件方面存在问题及不完善的地方,提出改进意见。

总之,今年我们的信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基层深层次、高质量的信访信息少。二是基层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不足,查案力度不够。三是基层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鉴于上述情况,明年我们将从以下工作着手,重点加强乡镇纪检信访工作。一是对照乡镇纪检信访目标逐乡镇进行督促指导,贯彻落实,以便更好地发挥基层信访作用。二是进一步发挥基层信访网络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对排查不力造成越级到市、省上访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三是及时向乡镇反馈到县上访人员情况,加强联系,做好解释稳定工作。四是增加向下要结果、要回音、要情况案件,加强县、乡联合办案,增强基层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加大办案力度。五是进一步做好信访接待工作,突出直查快办职能。六是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及本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场营销问题的分析报告篇五

根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我就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信访举报工作面临的形势,开展了调研,对如何做好新形势下信访举报工作,促进全市社会和谐稳定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和研究。

总的来看,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我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信访举报工作积累了经验,提供了有利条件。但也要清醒看到,当前信访举报工作面临不少新情况和新问题,形势还比较严峻。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影响进一步加深,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宏观形势依然严峻,经济增长的基础还不牢,制约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因素还比较多,发展中面临的矛盾更加复杂,使信访举报问题易发多发,信访举报工作的任务更加艰巨,更加繁重。当前,全市信访举报总量稳中有降,但流向呈现上行态势,“倒金字塔”结构特征更加明显,表现出鲜明的“唯上”性;信访举报渠道不断拓宽,但“中梗阻”现象仍时有发生,信访举报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秩序逐步好转,但信访行为组织化、专业化倾向不容忽视,依纪依法处理信访举报的要求更加迫切;重信重访治理力度不断加大,但仍有不少不确定因素和潜在突出问题难以预见,妥善应对某些突发信访事件的准备还不充分;信访群众利益得到维护,但政策层面诱发的信访突出问题解决难度依然很大;司法、行政信访刚性措施相继出台,但纪检监察机关停诉息访、定纷止争的手段有限,如何实现案结事了仍是摆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普遍性难题。

从今年一季度的情况看,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721件(次),其中来信621件,来访65次,来电28次,网上举报7件。市纪委本级接受314件(次)。总体上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信访总量有所上升。第一季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的信访量比去年同期的593件(次)增加128件(次),上升21.6%。二是涉及县处级以上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大幅上升。第一季度共受理反映县处级以上干部问题的信访57件(次),比去年同期18件(次)增加39件(次),上升216%。三是检举控告领导干部经济上违法违规问题的举报占较大比重。一季度,共受理反映领导干部经济类问题的信访举报332件(次),占检举控告类的51.5%。四是到中、省纪委越级上访量仍居高不下。一季度,我市到省纪委上访11批次24人次,比去年同期上升1批7人次。二月份,我市到中纪委上访9批9人次。五是异常访时有发生。有少数人多次来访。有的还扬言自杀、制造暴力事件,有的直接冲到领导办公场所,对信访举报秩序和机关办公秩序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1.坚持走群众路线,践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等三个文件。要求,市级领导一般每季度安排一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县级领导一般每月安排一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市县两级的部门领导干部都要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乡镇(街道)领导干部要随时接待群众来访。信访问题突出的地方要适当增加接访次数。各县(市、区)纪委领导干部可参照上述三个文件,建立定期下访接待群众制度。领导定期主动接访,一是为决策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领导干部接访可以与群众面对面、心贴心地交流,直接、真实地感受到百姓所思、所想、所盼,这样有利于接访领导准确地找到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根源所在。二是有利于及时化解矛盾,降低群众信访成本。作为领导干部,他能直接处理业务范围内的信访问题,不需要经过繁琐的环节,就可以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就地、及时、妥善解决,从而降低了群众的信访成本,减少越级、重复、集体访。三是拉近了领导与群众的距离。增进与百姓的感情,赢得群众的信任,有利于把全社会的积极性进一步引导到经济发展上来,切实凝聚社会发展合力。今年,我们将继续实行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周二信访接待日制度,重点抓好县(市、区)纪委书记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积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带案下访、随机暗访和信访室跟踪回访制度,不断前移信访受理窗口,拓宽信访信息来源渠道,为服务“三保”吸纳民意资源。

2.健全体制,夯实基础,努力构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

当前社会新老矛盾叠加,政治因素和利益诉示相互交织使信访举报形势更加复杂,做好信访工作难度增大,为此,要进一步要加大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健全市、县、乡(镇)、村四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对容易引发非正常上访、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隐患进行反复摸排,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解决时限和具体措施,逐人见面,逐案落实,逐一化解,做到“小事不出乡、大事不出县”。同时,与当地政府部门协调,通过落实政策、扶持救助、教育疏导等措施,集中更多的财才物力帮助上访群众克服困难,着力化解多年积累的信访难题。对重信重访案件,要逐一建立台账,逐一落实包案领导,逐一核查分析,逐一化解结案,完善信访听证会,必要时实行信访听证制度。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协调督查信访稳定工作的职能,加大联席会办“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问题力度,对其中相关地区单位相互推诿、群众久诉无门、久拖不决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主动与相关地区部门联系沟通,及时通报情况,定期会商研究,形成工作合力,防止“三跨”信访发展成为串联群体性事件。

3.以“和谐信访温情行动”为抓手,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

2009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深入推进“和谐信访温情行动”活动为抓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以人为本,持之以恒地把信访举报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一要改善信访举报环境。规范接待来访言行,做到文明接访、依纪依法接访,畅通渠道。积极创建热情周到、文明向上的接待环境,保持接待场所卫生整洁,严格执行省纪委、省监察厅下发的《关于办理12388举报电话的暂行办法》,确保电话24小时畅通并有专人负责。二要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要主动深入基层,到集体访、越级访较多,热点、难点问题突出的地方去,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建立纪检监察信访干部挂钩帮扶困难群众制度,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每年都要结对帮扶3-5个困难户,每年都要办不少于3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三要全面开展创建“和谐信访进村(居),问题解决在基层”活动。围绕“无越级访、无重复访、无集体访、无异常访”的总体目标,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信访问题为重点,通过开展“和谐信访进村(居),问题解决在基层”这一活动载体,建立完善适合农村群众诉求表达、权益保障、问题解决的信访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市纪委将针对各地实施的和谐信访温情行动的内容,从不同角度选择好的做法,总结推广经验,从而推动面上工作的深入开展。

4.加大初信初访办理力度,把信访问题及时解决在初始萌芽状态

一要通过加大初信初访的办理力度,把信访举报问题解决在萌芽和初始状态,从根本上解决重信、重访问题。对凡是署名的初信初访、多人联名反映及群众集体访反映的问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反馈。对因调查不及时或工作不到位,导致群众越级集体上访或异常访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证据充分、情节简单的信访件,由信访举报部门采取直接调查取证的方式直查快办,迅速解决信访反映的有关问题,提高初信初访的办结率。二要加大信访案件的交办督办和管理力度。对性质严重、可查性强的典型信访案件,及时交办,跟踪督办,直至查清事实、息诉息访。对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立即登记,统一管理,优先办理,跟踪督查,定期通报,提高信访案件的查实率和按期办结率。同时,建立交办信访件办理质量过堂复核制度,提高交办件的查处质量。每季度对省、市交办信访件的办理情况进行通报。

信访举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艰巨。我们将进一步重视和支持各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部门的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确保信访举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要健全工作机制。要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信访举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经常分析信访举报形势。主要领导要带头接访、带头包案,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分管领导要把主要精力放到信访举报工作上,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任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下业务指导,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

二要严格落实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执行中央纪委《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带头执行监察部、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联合的《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提出处理意见,逐一落实责任单位。要建立考核制度,定期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进行考核,促进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要加大创新力度。当前,信访举报工作情况复杂,工作难度不断加大。要引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大力弘扬开拓创新精神,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提高信访举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鼓励基层探索创新,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努力营造不懈探索、大胆实践的工作氛围。要学习借鉴其他系统信访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丰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理论和实践。要加强理论思考,认真探索新形势下信访举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努力在更高层次上推进信访举报工作。

四要加强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信访干部队伍,是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重要保证。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队伍建设的首位,扎实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夯实思想政治基础。要切实加强培训工作,努力使广大信访干部熟悉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掌握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的规章制度,了解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要求和工作部署。要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教育广大信访干部增强纪律观念,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办事,建立和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同时,要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更多地关爱信访干部,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加强信访干部的交流使用,既要把责任心强、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充实到信访举报部门来,也要把优秀的信访干部交流到其他重要岗位上去,不断增强信访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