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工作总结>2023年幼儿园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优秀8篇)

2023年幼儿园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优秀8篇)

作者:书香墨 2023年幼儿园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优秀8篇)

计划是提高工作与学习效率的一个前提。做好一个完整的工作计划,才能使工作与学习更加有效的快速的完成。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计划的作用,并在日常生活中加以应用。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计划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幼儿园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篇一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民生决策,这既是一项责任工程,也是一项风险工程,需要多方联动,扎实推进。为了切实开展好我校学生营养餐改善工作,结合乡党委和中心学校制定的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的有关要求,以在校学生为对象,以为学生提供营养餐为基本方式,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二、组织领导

组 长:张清泉

副组长:杨 琼 张春芳

幼儿园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篇二

20xx年3月12日上午学区班生春,罗涛同志到我校督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落实情况安全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后认为我校能认真履行好学校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的工作职责,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制定应急预案,实施方案、管理制度,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学校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好抓实。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一、坚决做到:

1、对配送到学校的营养餐要做到“四查”“三看”,并在留样柜中留样48小时。

2、每天发放早餐后,由班主任陪餐,并认真组织学生登记造册并签字,纳入班主任工作考核。

3、各种登记表每周送往学校营养餐办公室专人保管。

4、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食品验收、储存和发放工作,保证各个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

5、做好数据核实、汇总、及信息反馈上报,建立专项档案管理制度,做好痕迹资料备查管理。

6、认真抓好向学生宣传并掌握简单分辨食品变质的常识,妥善组织和管理好学生就餐,发现有问题的食品及时处理并上报。

二、解决出现的问题。

1、及时建立健康管理制度。

2、购买营养室卫生防护工具如老鼠夹等。

3、留样柜和学生营养餐应同时存放在营养餐发放室。留样品装盒密封并由送餐人和接收人两人签字后从放于留样冰柜保存。

4、继续完善教师食堂和营养餐相关制度并喷会上墙。及时认真填写营养餐发放过程性资料并分类存档。

5、学校储存室保持周围没有污染源、保持通风、整洁、干净。

xx乡唐庄小学 20xx年3月12日

幼儿园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篇三

(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

隆德县杨河乡上岔小学 2018年1月4日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工程”,为我校学生安全食用营养良好的营养餐,改善学生营养缺乏现状,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农村学生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认真学习,加强宣传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营养餐宣传力度,多次召开行政会,教师会,家长会,详细讲解有关政策,组织落实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文件精神,切实让社会知道这一惠民政策。我校经常召开了全校教师大会,认真学习县局会议精神,就学生营养餐工作做了认真部署,对学生发放了致家长一封信,还通过国旗下讲话和板报等形式,切实让学生和家长知道这一惠民工程的重要意义。

三、领导重视,亲自参与

学校成立了学生营养餐工作领导小组,以切实做好学生营养餐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营养餐按时、足额、准确发放。为确保学生营养餐工作开展顺利,各班班主任亲自参与到工作中帮助分发早餐鸡蛋和营养午餐等,尽量让学生吃好吃饱。

四、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 为使我校的营养餐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我校制定了《学生就餐管理制度》、《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学生营养午餐应急预案》,同时还制定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和相关责任人签订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

五、认真组织,及时发放

1、操作间设备老化陈旧,有些设备已经无法使用。

2、因学生年龄小,清洁工作有难度。

3、来年从两方面着手整改:

第一、在营养午餐发放过程中强化学生“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理念,加强教育学生爱惜粮食,坚决制止浪费现象再发生。

第二、筹措资金,改善营养餐设施设备,尽量为学生提供良好的营养餐需求。 总之,通过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切实保障了学生的健康成长,拉近了学校与家庭之间的距离,减轻了家长负担,促进学校良好学风的形成。在以后的工作中,我校要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力争做得更好。

幼儿园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篇四

青少年是花朵民族的未来和希望。青少年的营养健康状况,与他们个人的成长发育以及整个民族素质的养成和提升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对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各个地区人民生活水平不同,儿童健康况状也有着很大的差异。因此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如果只是盲目将各地区各学校都进行统一是不可取的,它需要建立在各级农村儿童健康和营养状况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各个地区实际情况和和各校学生营养状况,饮食习惯等,实施不同的营养方案。要做到每天不重复;每天的餐配比例以及营养搭配要合理可口,以保障学生的均衡营养。但据了解,我所在小学以及所在乡镇内的其他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小学平时供餐并没有所谓的营养方案,更做不到每天菜样不重复,甚至每周不重复都没办法做到。每餐搭配只是根据食堂师傅或是主管人员的主观意愿,有什么菜就煮什么菜;菜品单一,基本上一个星期内提供的菜每天都一样。餐配严重不合理,它只能勉强保证学生饱腹,餐配的不合理,导致有些学生每天的饭几乎是没吃几口就会倒掉,浪费现象极为严重,至于要求的合理可口、均衡营养也未达标。

1. 主食类:馒头、稀饭、米饭,每天重复如此。

2. 鸡蛋:每次中餐两个,每两天一次。

3. 鸡腿(鸡翅):每次中餐两个,每两天一次。

4. 汤类:鸡蛋番茄瘦肉汤、海带排骨汤、土豆排骨汤、冬瓜排骨汤、萝卜排骨汤等,每天一种。

5. 牛奶类:学生奶,每两个星期一次,一次一瓶。

用餐形式:学生在班主任的带领下在食堂打好午餐,由学校领导以及班主任负责监督检查,学生自主用餐。保证学生能够吃饱吃好,杜绝浪费。通过一两年时间的运行,学生、家长普遍都表示满意。

但学校食堂规模小、人员不足,为图方便省事,每天的早餐就只供应馒头稀饭,学生们有时馒头吃了一半后就到处乱扔,造成了很多浪费;中餐的菜品里荤素搭配不合理,青菜里都是肥肉,让学生难以下咽,低年级的学生基本上都把菜里的肉挑出来丢了或是直接不吃就倒掉;每次午餐的鸡蛋、鸡腿一配发就是两个,学生们吃了这些后基本上就吃不下米饭了。每次午饭后学校各处的卫生状况就特别令人担忧。这种配餐供应形式明显违背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初衷,使营养改善计划的效果大打折扣。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管理者还要提高认识,克服困难,作长远考虑,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到实处。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对于提高和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特别是贫困山区学生的营养水平和健康状况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1. 物价水平持续上涨,导致营养餐补助资金缩水严重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也随着经济的增长而持续上涨,仅20xx年就比去年上涨了2.0%左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于经费来源单一,除财政拨款之外基本上没有其他的收入来源,下拨的每天3元(20xx年3月将其调整为每天4元)的营养餐补助也随着物价的持续上涨,导致以前很便宜就能买到的粮食蔬菜,现在却需要花“大价钱”购买,财政下拨的营养餐补助并不能完全保证学生营养供给食物的稳定性。

2. 学校缺少后勤保障

由于贫困地区教育经费短缺,没有足够的资金来修建符合条件的厨房,只能用其他公房来临时充当,设备较为简陋,卫生条件差。我校在红安县乡镇学校里硬件设施相对来说还算不错,但也同样存在着类似的问题。学校食堂不宽敞,食堂内没有能供学生坐着吃饭的桌椅,天晴还没有问题,一旦遇上下雨,孩子们就各种不方便。再者食堂工作人员往往是附近工作的农民,没有读过书,缺乏营养搭配知识,做出的饭菜口味单一,营养价值不高,另外,尽管有营养改善计划的配套文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操作不规范的情况,例如有的食堂工作人员会将蔬菜和肉类放在一起,有的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不穿工作服,不注意个人卫生等等。如果不注意这些细节,可能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因此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注意和重视。

3. 营养餐补助款发放不及时和使用的不规范

在营养改善计划中,存在着拨款不到位的问题。这种情况发生后,会导致学校因资金不到位,学生的营养改善计划无法落实。20xx年秋,我校就因为营养补助资金不及时导致学生的营养改善计划面临“无米下锅”的困难局面,使学校一系列后勤工作一度难以开展,也给学校其他相关工作带来了极大不便。

4. 补助款发放范围不是特别合理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使我国农村义务教育改善计划得到更好的落实,特提出以下几点改进建议。

1. 国家财政拨款和地方财政支持双管齐下

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仅仅依靠国家财政拨款是远远不够的,作为国家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具体的实施者,各级政府应当高度重视营养改善计划,并为该计划的实施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让国家财政拨款和地方财政支持双管齐下。对于物价上涨、学校后勤人员短缺等问题,地方政府出面组织学校统一采购质优价廉的食材,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可适当提高补助的标准,保证学生吃得到实实在在的营养全面的食物。

2. 提高工作人员的素养

尽管各试点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但各试点地区的政府应该从长远出发,看到发展教育事业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为试点学校招聘一些合格的后勤人员,使营养改善计划有效有序实施。聘请的食堂后勤工作人员应该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并对他们组织相关的培训,让他们懂得营养搭配的有关知识。针对有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隐患,请有关专家传授一些食品采购、加工、保存方面的相关知识,严把安全关,消除安全隐患。

3. 规范财政的拨款流程

针对营养改善计划拨款延长的时间长,资金发放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各试点地区要积极寻找解决办法,而不是一味让学校坐等、自己先想办法垫付。市、县财政要高度重视国家对教育部门的财政拨款,在第一时间把有关资金拨付到位。为减少财政拨款中的发放和使用不规范现象,县财政和教育部门应该安排专人负责,把资金的发放速度以及使用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中,并以此制定相关的惩奖制度,以确保营养餐补助款准按时发放,不延时、不拖欠。

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惠民政策,这项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仅靠政府力量肯定还远远不够,应该寻求多方帮助。要积极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以及推广国内的先进模式。例如国内的“九阳希望厨房”“春苗厨房”“幸福厨房”等公益项目在促进和落实国家营养改善计划方面也发挥着很大的作用。各试点地区可以积极探索和借鉴,学习其相关经验,为学生营养状况的改善提供更大更多的助力。

总之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的改善提供了资金支持,为缩小贫富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做出了很大贡献。但由于此项计划涉及范围广、投入资金多,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地都没有开办营养餐的经验,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但我们相信,随着营养改善计划各项制度的完善,先进经验的积累,这项利国利民的政策必将会造福更多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幼儿园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篇五

一、开学初认真拟定营养餐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认真贯彻执行。

二、认真做好学生实名制信息的采集、录入、报送工作。

1.做好营养餐实名制学生的异动记录,按时向中心校上报月报表,不弄虚作假、漏报、谎报、瞒报。

2.认真及时填好学生营养计划的相关表册,按时收齐各种表册并整理、归档。

三、切实抓好营养餐各环节管理。

1.我校严格按照教育局营养办要求及合同做好各项工作。

2.做到接收数量、出库数量、库存数量必须与账面相符。

3.严格按要求做好食品的储藏。尽力配备各种储藏设备及安全措施,食品按批次存放,并依次出库。每天出库加工的食品先检查质量,确认食品无质量问题,方可出库,记录好出库食品的数量、入库时间、生产日期等信息。认真做好加工与留样。领取食品时履行签字领取手续,加工时必须有两人在场,鸡蛋加工前要进行清洁,务必轻拿轻放,以防损坏。健全留样制度,按照“留样48小时,无异去样”的要求进行存样,并建立留样和留样处理台账。

四、学校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应急预案。

五、实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做好陪餐记录,严把质量和安全关口,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六、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安全是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重中之重,我校严格做到卫生达标,有关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实现持证上岗。

七、大力宣传中央的惠民政策,将好事办好,广泛深入宣传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意义。

八、加强监管,膳食委员会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参与对学校营养餐的管理及监督。

九、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校在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和规定,强化工作管理,成立了由校长负责的营养餐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由副校长负责的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小组,组建了由家长、学生、教师代表共同组成的营养餐改善计划监督小组。制定了《党固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加强组织领导。

业人员体检及培训,食品进货采购等相关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了食堂、食品、卫生制度。明确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职责、管理人员职责、加工人员职责、督查人员职责。三是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等。由于建立完善了各项工作管理制度,保障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

(三)强化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为规范管理,确保供餐质量,一是学校注重强化过程管理,落实营养食物供应。在食堂外公示“每周营养食谱”;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公示资金支付情况及学生消费信息;二是学校自检自查,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通过行政监督、群众监督、专业机构监督等对“计划”实施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公示检查结果,确保“计划”实施透明、公开。

十、取得的工作成效。

1.自实施学生营养餐以来,我校师生工作和学习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良好的学风、班风、校风正在逐步形成。

2.减轻了家长负担,对控辍保学取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使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吃得饱、吃得营养;学得乐、学得好。

3.有效调动了学生读书的积极性,教育教学秩序良好,学生成绩呈明显上升趋势。

4.改善了学生的生活质量,优化了营养结构,增强了学生的体质,促进了教育教学的全面发展。

十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供餐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2.食堂为活动板房,且面积及其狭小,导致我校学生847人正常就餐受到严重制约。

3.因条件限制,我校食堂离厕所较近,存在较大的污染隐患。

十二、下步工作打算

1.充实管理力量,强化工作监管,规范供餐工作流程。

2.健全完善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规范管理。

3.加强人员培训,强化管理,更好的落实营养餐改善计划。

幼儿园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篇六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改善计划的意见》及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科学有效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营养餐的供餐方式

本学期我校从2月17日开始供餐,学校统一进货,再由食堂向学生提供鸡蛋、牛奶、花卷、饼干,价格为县教育局确定的价格。

(二)学校成立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层层签订五级责任书,明确职责,靠实责任。

1.开学初,我校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制定《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为了履行好监管职责,我校按照教育局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强化责任意识,并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了相关人员的绩效考核。

2.在日常工作中,分别从食品采购质量监督、财务管理、供应加工监督、宣传和档案管理四个环节负责对营养餐改善计划各环节进行监督。加大检查力度,主要从食品卫生和安全入手,确保学生能吃上安全、卫生的营养餐,确保把党的温暖落到实处。

(三)加强各环节监管,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规范运行。

1. 严把进、收货关,确保从源头杜绝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学校。为了把好这第一道关,由学校、食堂与营养餐各供货商签订供货协议,建立进货台账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审查供货单位的资质,杜绝从小商小贩,无证无照商贩处购买原料,特别是防止地沟油、劣质添加剂、过期食品流入我校。另外,学校还在各灶分别安排了一名食品卫生监督员,对各灶的食品卫生和供餐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

2.严格监管,按照学校加工制作环节的要求,向学生提供合格食品。为了保证食品安全,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身穿工作服,卫生帽,各食堂购买了消毒柜、冰柜、食品留样柜,确保设施设备齐全,发挥功效。为了消毒达标,学校要求各灶从各自的实际情况出发,用84消毒液对所用餐具按“一洗二消三冲四保洁”程序进行消毒。学校监管方面,每天由各灶监督员和专职管理人员进行检查,项目涉及卫生、质量、数量、留样等。

3.加强统计记录环节的监管,为学校管理提供重要依据。每天营养餐就餐结束后,由班主任负责如实填写实名制发放登记表,填写学生就餐观察登记表,作为学生营养餐具体落实结果的重要依据,也作为会计入账的重要依据。

4. 按照县上要求,我校设立营养餐资金专账,专款专用,结余资金滚动使用。

5. 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强化食堂管理人员职责意识,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向家中心小学

20xx年2月17日

幼儿园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篇七

为深入推进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充分发辉学生营养改善作用,切实保障我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安全,我校成立了自查组,现把自查组的自查情况说明如下。

我校共有六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30人;教职工8人

一、制度落实及资料建设情况。

我校否严格履行校长负责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安全专抓工作机构,负责学区内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管;组织机构较完善,已经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项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规范、健全,做到规范装帧、上墙公示;认真推行营养餐公示制度,定期公布营养餐有关信息;认真开展学生营养监测评估工作;各项工作留有纸质痕迹;各种资料装订整齐,专盒专柜存放;开学初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我校营养餐库房储存做到专房专用;库房面积大小基本符合标准;储存库房前后有双开窗户,通风性能较好;库房屋顶已经用板材吊顶,四壁用白水泥粉刷,地面已经铺上地板革;库房内部设施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配备一台壁挂式空调、并已经投入使用;库房内安装干湿温度计,确保室温在25℃以下;我校营养餐库房由于条件有限没有食品储存架,食品分储物桶分装、营养餐食品能做到离地规范存放,学校要求营养餐从业人员按照食品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分发;我校营养餐库房能够做到:防鼠、防蝇、防火、防盗、防破坏等“五防”设施;库房各种设施设备能够正常运转和使用。

我校能够严格执行营养餐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由于我们学校是一所村小,人员紧缺、没有专职从业人员;只有兼职从业人员;所以,没有健康检查档案及业务培训档案;从业人员没有有效健康检查证明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明;从业人员能够熟练掌握营养餐基本知识;从业人员工作时间没有穿特定的工作服及戴工作帽;从业人员能够做到讲究卫生,不留长指甲确保营养餐食品能够安全卫生发放。

我校学生营养餐配送是由中心校统一安排车辆,并有专人跟车负责到校,所以能保证学生营养课间餐的安全配送,配送次数是每周的一、三、五间周的二、四每次配送两天货,学生营养餐的配送工作比较科学;营养餐安全配送到校后,我校从业人员亲自验收签字入库,严格履行验收手续,并索取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对包装异常及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食品我们拒绝签收;我校能够做到专人管理、专库存放、设备专用,标识明确;营养课间餐储存条件基本符合卫生标准;营养课间餐发放我们做到现场履行签字领取手续;并且有专职管理人员,指导学生科学用餐;我校每天在发放营养餐前、餐后要求学生洗手做好保洁工作;教育学生不留餐、不弃餐、确保无安全隐患。

我校是农村小学,学校没有学生用餐食堂,无安全隐患。

我校能确保专款专用;实行实名制签领,每天发放营养餐前由班主任现场监督学生做好签领手续。严防套取冒领资金行为;补助资金能够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我校营养餐是由县教育局集中招标采购、我校做到与农户签订食品原料供应协议办法,降低了食品原料采购成本;学校定期将营养餐发放及学生签领情况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幼儿园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总结篇八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预防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校食堂,是指为学生(含教职工)提供就餐服务,按要求具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出售及就餐空间的场所。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为学校供餐的用餐配送单位(以下简称供餐单位)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校长及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设施设备,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相互通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包括学校食堂建设、量化分级评定结果、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相关情况。

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学校食堂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推进食堂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采用安装透明玻璃隔断或通过视23频传输等形式,大力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学校食堂建设(改造)方案应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避免建成后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对学校食堂建设进行餐饮安全指导。有清真需求的学校应设立清真灶,灶具、炊具使用,原材料采购、贮存、加工等应符合清真饮食的规定。

第六条鼓励和支持学校食堂设立食品安全检验室,采用经济而有效的食品安全控制管理体系等先进技术和管理规范,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第七条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学校食堂应以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申请办理许可证,并依法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第八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要责任人,分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具体责任人。学校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情况应在食堂餐厅内公示。

第九条学校统一为学生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应当从具有集体配餐资质的合法企业订购,并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供餐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当餐加工,确保食品安全。学校应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分餐和就餐场所。学校和供餐单位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学校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供餐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条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食品留样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信息反馈、投诉受理等制度。

第十一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应由学校自主管理,不得对外承包。对已经承包、出让、租赁的学校食堂要尽快收回。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还应建立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学校负责人应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第十二条鼓励学生家长委员会对学校食堂进行监督。学校食堂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其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承诺书、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监管部门监督检查信息等。提倡举办“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家长代表及新闻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实地考察、评议学校食堂。

第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应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疏于管理、玩忽职守,导致学生发生食品中毒事故,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学校食堂加工场所的布局和设施条件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

第十五条学校食堂选址应防止各种污染源的影响,必须远离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应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同时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等有关要求。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加工场所原则上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并设置。食堂应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第十七条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在室内,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面积应满足食品处理需要,配备足够的冷藏、冷冻设施。库房应设置货架,符合主、副食分开存放并隔墙离地的要求。粗加工场所内应分别设置动物性食品和植物性食品的清洗水池,水产品的清洗水池应独立设置,水池数量或容量应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

第十八条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使用面积与供餐学生规模相适应;

二、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五、配备《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其他设施设备。

第十九条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水池应使用不透水材料制成,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各类水池应明显标识其用途。食品处理区内应设置洗手设施,有明确的洗手、消毒及检查等规定。用餐场所应设置足够的自来水装置,供就餐学生洗手、清洗餐具。

第二十条烹饪场所加工食品如使用固体燃料,炉灶应为隔墙烧火的外扒灰式,避免粉尘污染食品。

第二十一条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在加工经营场所外设立圈养、宰杀场所的,应距离加工经营场所25m以上。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管理制度。基本要求:

一、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培训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患有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四、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污染后应及时清洗消毒。

五、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建立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堂管理人员应在每天早晨各项饭菜加工活动开始之前,对每名从业人员的健康、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二十四条学校食堂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累计不少于40学时的食品安全培训。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后勤负责人、食堂负责人都应积极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第二十五条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盖有公章(或签字)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查验其《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索取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食品购销凭证,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第二十六条规范大宗食品采购行为。建立米、面、油、肉、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制度。偏远地区学校或教学点可通过比选质量、价格的办法确定供货对象。

第二十七条建立食品查验及台账记录制度。采购包装食品时应严格查验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并如实记录购进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确保食品安全;不得采购质量不合格、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采购有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采购需冷藏或冷冻的食品时,应冷链运输。

第二十八条实施农村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应建立双人采购和定期轮换制度。每次采购应做详细的采购记录备查。原则上采购人员每学期应轮换一次。应建立供货商评议制度。学校应定期对食品及原辅材料供应商进行综合评议,对评议不合格、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供应商应列入黑名单,终止供货合同,取消其供货资格。

第二十九条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餐饮加工过程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第三十条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食品原料分开存放。烹饪后的食品应在备餐间存放。烹饪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分餐应当在备餐间或符合要求的加工经营场所内进行。保存温度低于60℃或高于10℃、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熟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充分加热。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第三十一条学校食堂用水应符合国家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第三十二条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备案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盛放容器上应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食品添加剂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第三十三条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学校食堂制售冷荤凉菜;严禁外购即时冷食;严禁违规加工制作四季豆、发芽土豆、鲜黄花菜、豆浆等高风险食品;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第三十四条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餐厨废弃物应由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应与处置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并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五条应建立出入库管理制度。食堂物品的入库、出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签字确认。严格入库、出库检查验收,核对数量,检验质量,杜绝变质、过期食品的入库与出库。出库食品做到先进先出。

第三十六条建立库存盘点制度。食堂物品入库、验收、保管、出库应手续齐全,物、据、账、表相符,日清月结。盘点后相关人员均需在盘存单上签字。食堂应根据日常消耗确定合理库存。发现变质和过期的食品应及时清理销毁。

第三十七条食品贮存场所应根据贮存条件分别设置。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应分设,并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安全存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盛装食品的容器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一、烧熟后2小时的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热藏)的,其保质期为烧熟后4小时。

二、烧熟后2小时的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10℃以下(冷藏)的,保质期为烧熟后24小时。供餐前应加热,加热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不符合加热标准的食品不得食用。

第三十九条运输集体用餐的车辆应配备符合条件的冷藏或加热保温设备或装置,使运输过程中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10℃以下或60℃以上。运输车辆及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每次运输食品前应清洗消毒,在运输装卸过程中注意保持清洁,运输后进行清洗,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第四十条学校食堂加工制作的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留样食品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专柜专锁。

第四十一条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的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并有明显标识。餐用具提倡采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采用化学方法消毒的必须冲洗干净。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用具。

第四十二条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及时清洗各种设备、容器和用具,做到定期消毒,归位摆放。

第四十三条学校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发生学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后,学校应立即采取各项应急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卫生、教育、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不得擅自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第四十四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响应的原则,各级教育部门应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上级党委、政府。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核实情况,迅速开展工作,妥善应对,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

第四十五条学校食堂实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量化分级年度等级达到a级的学校食堂,应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四十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根据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记录,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第四十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把学校食堂纳入食品安全重点监督检查的对象,建立学校食堂季度监督检查制度。依法重点查处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十八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把学校食堂食品列入监督抽检计划重点内容,结合日常监督情况,针对问题较多和严重的学校食堂以及高风险食品进行监督抽检。

第四十九条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加强监管,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责令改正;情况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应责任。

第五十条本办法的第十一条、第二十八条适用于实施农村营养改善计划试点的学校食堂;其他学校食堂可参照执行。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