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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安全生产调研报告(模板16篇)

作者:紫衣梦

调研报告的内容应当客观、准确、有条理,并且要注重数据的统计和分析。这是一些精心挑选的调研报告案例,希望能为大家的撰写工作提供灵感和指导。

安全生产调研报告

兹受国家安全生产醴陵烟花爆竹检测检验中心、醴陵市烟花鞭炮总商会邀请,中国电子食品行业协会防静电装备分会、信息产业防静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专家组于xx .8.20-21日对醴陵地区五家烟花炮竹生产企业和烟花爆竹专用生产设备企业进行静电安全调研,现将调研情况作如下报告。

调研的企业属于行业中小型规模企业,其中3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家烟花爆竹专用生产设备制造企业。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较强,但静电防护系统构建、静电安全管理、职工静电安全教育还处于起步阶段。静电防护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1)人体静电防护问题

操作人员基本没有穿戴防静电鞋,存在人员接地不良,人体静电泄放不了,无法实现人员接地;大多数企业静电泄放器没有设置静电接地线,只是利用水泥地坪接地,接地不符合aq4115-xx标准要求;少部分人穿用化纤衣物操作,没有穿戴防静电服,不符合静电防护要求,极易发生人体静电放电,引燃烟花药粉。

2)操作器具问题

大部分企业所用周转箱、防静电包装、扎带、托板、引线轴、脚垫等等用品不具有防静电功能,均为绝缘材料制作,极易因摩擦生产静电发生火花放电、搅拌器具、勺等没采用铝,铜或防静电材料制备,而用磁性等黑色金属材料制备,易发生火花放电。

3)接地问题

桌垫、地垫、运转车、很多生产设备没有设置专用保护接地或防静电接地,现场工作区人员、设备、金属结构货架管道等没有实现等电位连接。

4)专用生产设备存在问题

大部分企业生产设备传输带不具有防静电功能,而采用绝缘橡胶带;很多夹具、挡板和清洗涮子采用绝缘材料不具有防静电功能;装药机、封边机等和爆竹、药粉接触部件(如筛网等)使用铁磁性黑色金属材料。在设备工作时,易发生药粉所带静电对不锈钢网等金属体放电发生引燃事故;胶粘带在封装爆竹时,发生剥离起电,易引燃爆竹;火药在传输搅拌产生静电时,没有采用离子静电中和技术,使其因药粉摩擦产生较高静电电位,发和静电放电;很多生产设备没有采取保护接地措施,存在漏电现象,极易因eos问题引燃火药。

5)防雷问题

防雷接地不规范:电源线、通信线路没有采取屏蔽措施和抗浪涌保护措施。落雷时发生电气设备损害。

6)防静电系统质量检验和核查

各企业防静电系统质量检验和核查基本没有开展,出现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改进,成为今后事故隐患。

7)防静电安全培训和管理及监管问题

防静电安全培训和管理尚属空白,使广大职工不知道静电防护基本知识和要求。企业不了解安全标准给企业安全生产带来隐患。

8)静电安全操作工艺缺失

没有建立各工序安全操作工艺(静电安全方面),职工不能正确实施,给安全生产带来隐患。

1)配齐人体静电防护用品

现场操作人员配备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手套(视实际情况定)等。

2)接触爆竹药粉的周转器具和包装等均应采用防静电用品。

3)生产爆竹专用设备采取保护接地措施:在与爆竹或药粉接触的部位,均应使用防静电材料或进行防静电涂敷并按标准aq4115-xx接地(和设备外壳电气连接)。传输带均应使用防静电橡胶带并和设备保护接地相接。对于搅拌药粉容器、如搅拌药粉产生较高静电时、可采取防爆型空气电离器消除防爆型静电消除器消除静电。专用设备加装漏电保护器,防止漏电产生eo引燃爆竹或药粉。

4)现场静电泄放器、地垫、工作台面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00ω。

5)操作器具均应使用防静电器具(铝、铜制、木质,防静电塑料制品)。

6)所有防静电器具、所用周转箱、防静电包装、扎带、托板、托盘、引线轴、勺、装火药桶、编织袋、脚下垫等包装及器具;具有防静电功能,表面电阻、点对点电阻均应在5×104ω至1×101ω0范围内。防静电装备(搅拌火药混合装置、货架、传输带、涂料油漆、托板、齿轮、滚轮、桌垫、脚垫等)表面对地电阻小于1×1010ω。以上不得使用含碳材料的塑料制品。

7)对于防雷方面,电缆、通信等电线使用屏蔽电缆并采取接地或采取通过地下金属管道(管道要接地)引入室内,远离车间防雷并接地线。在通入车间及室内的电缆接口处采取防浪涌措施、并在雷电天气关停电器设备、人员离开工作岗位、避雷针接地点离开其它设备接地点20米以外。如无法做到则应按国家相关标准采取防雷电反击措施等。

8)对职工开展静电安全培训和考核。

9)制定静电安全管理规程并实施。

10)完善监管和检验手段对防静电系统定期检测和检查。

由于时间紧,很多现场半成品封装和包装及周转存储与运输环节而都没有看见并调研;因此以上内容提出的实际调研可能存在片面隆和不全面,请有关单位谅解。同时建议有关单位根据报告内容8点提出的问题,对于已统一看法的问题,采取相应的解决和改进措施,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防护,促进醴陵地区烟花爆竹产业而健康发展、减少事故发生和降低人员财产损失。

安全生产调研报告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大力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大快严”集中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保持了持续稳定向好态势。

(一)加大执法力度,紧抓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根本性工作”。一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我县检查各类企业*家次,排查安全隐患*条,立案处罚*起,罚款*万元。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采取闭环式隐患排查整改,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档案及相关机制,目前全县*家“精细化管理”备案企业正扎实推进“精准治安”工作。

(三)紧抓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一是强化教育培训力度,已培训企业*家次,从业人员*人次。二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采取“集中观摩、交流经验、督促指导”方式,切实督促全县*家规模及限额以上企业扎实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在组织辖区标杆企业开展示范演练基础上,带动其他企业开展演练,截至目前,已指导*家企业进行了应急演练,其他企业确保年底全部完成。在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周”期间,全县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次,投入资金*余万元。三是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今年来,共向各级媒体报送信息*余条。组织各单位设置展览宣传牌*余块,悬挂横幅*条,发放宣传品*万余份,宣传安监工作亮点及创新措施。

当前,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单位和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责任意识不强,麻痹大意,监督管理措施落实还不到位,对工作部署存在滞后现象。特别是在执法车辆、经费上无法做到充分保障。二是还没有形成监管合力。个别单位没有认真按照要求,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还存在各自为战、没有形成监管合力的问题。三是“打非治违”力度不够。因非法违法企业取缔不及时、不彻底,引发舆情,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教训深刻。四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存在安全条件差,安全保障能力低,职工教育培训开展不扎实,应急演练流于形式,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风险管控有漏洞的问题。

突出抓好运输企业和客运车辆管理,坚决杜绝3人以上重大恶性交通事故。危化品领域:加快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开展好“三评级一评价”、分类施策和依法治理,实现对危化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的全程监管。建设工程领域:突出抓好建筑施工工地、燃气供热工程等重点领域,严防坠落、坍塌及燃气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消防领域: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着力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全力做好秋冬火灾防控工作。

(二)抓住重点载体不放松。在全县危险 ……

安全生产调研报告

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无论是政府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还是生产经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保障,都离不开相关的技术、管理服务工作,如对安全条件的评价,对有关设施、设备性能的检验以及安全生产培训、咨询等。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可以提升安全监管效能,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最大限度激发社会组织或技术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内在动力,是辅助政府理顺监管职能,进一步优化政府、企业和社会服务机构在安全监管工作中资源配置的一种新型安全生产治理模式。

自20xx年我区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以来,我区将各类生产经营性单位作为推行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重点对象,社会化服务机构重点协助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报自改、重大危险源监控、培训教育、应急救援、职业卫生防护、安全标准化建设、产业技术升级,通过分类指导、重点推进、执法倒逼等方式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但在推行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一系列问题:

1、监管对象接受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观念差;

2、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起点低、规模小、能力差;

3、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混乱,没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和细则;

4、监管部门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目的不清;

5、监管部门的后续执法保障跟进不力。

针对社会化服务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能否在新形势下形成社会化服务的新常态,这是摆在我们面前需要思考的问题。通过分析,从以下五个方面提出建议:

在社会化服务推进过程中,要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安全生产观念,帮助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算好经济账、名誉账、人身账,使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怀有敬畏心理,推动企业自觉主动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

在社会化服务推进过程中,作为社会化服务的中介机构在服务过程中要充当好安全生产理念的宣传员,成为安全文化的播种机,把安全生产植入企业员工心中,通过制度、规程的完善和执行,提高企业整体风险辨识能力和防范能力。

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中介机构要加强自身业务学习,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积极营造机构内部学习的氛围,提高员工的社会化服务能力。同时,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加强实际操作能力训练,确保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使之能更好地服务于我区生产经营性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化服务机构的监督考核,定期指导、监督和评估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中介机构的服务工作,做到服务前有条件审查、服务过程有跟踪了解、服务完成有绩效评价。要督促中介机构规范从业行为,不得假借政府部门名义强迫企业签约;不得在服务中趁机推销、指定购买产品,不得转包服务合同。要引导中介机构在合理价格区间内收费,共同构建良性竞争市场,以好的质量和声誉实现可持续发展。要建立质量抽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对服务质量差、不守诚信的相关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中介机构,要及时予以通报批评。

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学习了解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目的、意义、要求和典型做法,做好政策解读,将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作为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安全投入,全力推进。

针对未按照社会化服务的要求进行隐患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部门要大日常执法检查频次和行政处罚力度,有效消除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并且倒逼其他企业主动开展隐患治理工作,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安全生产调研报告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下面是爱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8安全生产调研报告,供大家阅读!

一、xx年—2012年全县煤矿事故情况

xx年至2012年全县共发生各类煤矿生产安全事故25起,死亡31人,百万吨死亡率达8.86%,直接经济损失138.45万元。

二、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事故类别分析,3年中共发生顶板事故23起,死亡了24人,分别占3年事故总数的 92%和77.4%;其中瓦斯事故是自1994年我县官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12年后又一起重大的瓦斯爆炸。顶板事故突出,瓦斯事故再次发生,说明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没有抓到位,预防顶板事故和瓦斯事故的措施没有到位。

2、从事故的性质分析,3年25起事故均是责任事故,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企业人员“三违”造成的,说明我县煤矿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滞后,安全素质普遍较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不强。

3、从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顶板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客观上由于全县煤矿基础条件差,井巷布局不合理,安全投入不够。主观上是由于工人在工作中支护不到位、或者是支护不及时造成的;有的是处理危岩时,措施、方法不合理造成的;有的是支护材料不合要求造成的。在瓦斯事故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瓦检员配备不足,责任心不强,检查不及时,没有及时跟班作业,井下电器有失爆现象;煤矿树枝状开采还未根本杜绝,通风状况还不是非常良好,瓦斯很容易产生突然集聚,造成瓦斯事故的发生。从分析来看,事故归根到底均是由于直接操作者不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或者是企业没有制定切合实际的、详细的、科学的操作规程,致使从业人员有章不循或无章不循,企业的管理人员又严重不负责,加之本身基础条件差,致使事故多发。

4、从事故发生的时间分析,25起事故当中,在上午10:30(含10:30)以前发生的仅有3起,而10:30以后发生的占22起,也就是说在企业现场管理人员要下班、或者已经下班、或者现场管理人员没有跟班作业致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说明了企业的现场管理责任不落实,监督不到位,工人乘机违章操作。这也是我们总结、分析事故以前所忽视的。

5、从事故发生的年度分析, 3年中以20

xx年发生的事故最多,也就是在煤矿行业效益明显、抢生产、争利益的时候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说明了企业老板仍然存在着重生产、轻安全的老问题。

三、对策措施

1、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煤矿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基本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克服厌战、麻痹、侥幸心理,从全面贯彻落实“xxxx”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从全面贯彻落实县的党的十一次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全力推进。特别是各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从安全生产的投入、教育培训、现场管理等各个方面入手,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真正做到生产安全,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2、坚决贯彻国家安监局5号令,努力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国家安监局5号令对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做了明确的规定。我县煤矿由于大多开采的是极薄的煤层,井巷布局多数不合理,提升运输、开采、通风设备设施较为落后,虽通过去年停产整顿,但企业改变不大。为此,县煤炭、安监部门和产煤乡镇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促进煤矿企业按照国家安监局5号令要求,进一步加大投入,全面改善企业的软、硬件设施,特别是在提升运输、通风、排水设备设施等方面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同时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关停,从而努力改变企业安全生产的条件。

3、狠抓安全培训,努力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当前从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来看,主要表现为企业的

管理人员安全知识溃乏,在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失误较多,不能够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的、科学的安排部署,而从业人员自身素质较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三违”现象严重,为此做好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显得尤为重要。一是县煤矿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强化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规程的宣传教育,使取得资格和实际管理水平形成统一,真正提高煤矿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二是煤矿企业自身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特别是要针对各自煤矿的实际情况按照操作规程逐条逐款培训到位,真正使工人既熟悉井下开拓布局情况,又真正能够做到遵章守纪,不违规操作,确保生产安全。从而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

4、严格各项制度的落实,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

xx企业再近年在xx项目安装和试生产过程中,特别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安监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切实加强了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和管理,狠抓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着力建设安全生产机制,促进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在企业试生产的情况下,没有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公司是生产化工基础原料的中型股份合作企业,主要生产氯乙酸、三氯乙酰氯、氯乙酸母液、盐酸、异香兰素等系列产品。其中氯乙酸设计10000t/a,于2011年9月1日正式投料试生产。

公司成立于xx年9月,现有员工369人,设安全部,配有3名专职安全员。

二、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

我公司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自项目工程设计、安装、投产和使用,环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初期,我们就根据生产工艺操作等情况,成立了一套班子,专门研究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我们主要落实了以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是建立、完善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级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各岗位员工应负的责任。目前我们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公司总经理安全职责、公司副总经理安全职责、分管生产经理安全职责、安全员的安全职责、车间主任安全职责、职工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各部门安全职责等19 种。近阶段公司又组织相关人员对部分责任制、责任状的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并得到公司自聘专家的认可。同时公司组织专门人员对责任制按季度进行考核打分,作为年终奖惩和评优的主要条件。

二是制定完善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企业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健康和财产安全的最基本规定。安全操作规程是安全生产的依据。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我很重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完善工作。我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几经专业技术人员、员工骨干、专家的讨论修改,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形成安全生产值班、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教育、事故管理、消防管理等五大类23项制度,今年又补充制定了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等。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生产工艺操作规程、生产岗位操作规程等24种规程,在试生产中,不断根据操作实践和工艺改进情况进行了完善,特别完善了主产品《氯乙酸操作规程》和《氨制冷操作规程》现已较成功的改善了产品的品质。同时,这些制度、规程还制成牌匾,公布上墙并要求严格执行。

三是合理调整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为了适应现代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在试生产前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调整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部分成员,把一些有能力、有学历、懂得现代管理的人员充实到管理层。调整后的人员(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员)都经过市、县两级安监部门的培训考核,并取得了安全资格证书。

四是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2011年1-10月份,公司在没有销售收入的情况下,按财政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已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25万元,实际投入使用的约17万元,添置了监控器、气体报警仪、空气呼吸器等设施、设备,为生产安全运行打下了扎实的基础。目前,员工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正在筹备之中,年内缴清。

五是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我每月组织1-2次安全生产自查,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讨论总结公司当月的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始终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我们还实行总值班制度,每天24小时的开展安全巡查,确保公司的生产安全。这些检查、会议等都形成记录,归类存档,做到有据可查。

六是积极完善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预防突发事故。我公司在安全评估、环保送批时就编制了一整套的应急预案,并在市县两级安监部门备案。但由于预案是中介公司编制,在实际操作中,细节方面还存在小的瑕疵。为此,我组织公司的相关人员对有关内容切合实际的进行完善细化,并请专家确认,使预案有真正的可操作性。10月11日,我公司经过精心准备,按照公司制定了《氯气泄漏突发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预案》、《消防应急救援演练方案》,成功进行了氯气泄漏和危化品意外起火事故的消防演练,使员工熟悉了事故发生后迅速疏散的方法和路线,正确掌握了氯气泄漏及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的方法,推进了公司的消防救援工作的应急能力。

三、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贯切落实相关部门的文件精神

1、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全方位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011年是“安全生产年”,国务院同时开展“三项行动”活动。园区于5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月”活动,6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了切实做好这些工作,公司相继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各种活动领导小组,制定细致的活动计划,扎实开展工作。这些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影像资料、有总结,全部归类存档。氯乙酸项目安装初期,公司就制定了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同时制定了隐患定期排查制度、隐患治理制度、重大隐患报告制度等。成立以我为组长的“天天查隐患”领导小组;以副总经####为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实际,定期召开会议,总结部署有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记录在案。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并报安监部门。

2、积极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化工生产企业持证上岗是上级相关部门的要求。为此公司从我做起,分管负责人、安全员、全体一线员工,都参加了盐城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响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培训,相继取得各种有关证件。对新进厂员工的二、三级教育满足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课时,这些教育培训记录在案,归类存档。

3、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文件或会议精神,是企业安全生产的指南。为此,我公司积极参加各级部门组织的会议及其他活动。除特殊情况委托他人参与外,其余我基本上自己参加。每次文件下达或会议后,我定期组织学习会议和文件精神,并形成记录,重要的事情安排专人负责。坚决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部门的文件和会议精神。

4、设施、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关键。我公司在购买安装过程中,对所有的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包括蒸汽流量计、氯气流量计等都进行全面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方可安装。9月30日公司停车,利用了8天的时间对抽滤器、测温表、比重表等进行维修更换,对其他设施、设备进行保养,以保证开工时生产的安全。

5、做好各项工作,接受各级安监部门的检查。日常,我们做好各种安全生产工作,积极配合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主动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方案,报安监部门批准。国庆前夕,上级部门组织了多次检查,共查出隐患10条,全部整改到位。作为总经理,我对安全生产的这根弦一刻也没松过,我知道,安全生产关系着他人生命,关系着公司的财产安全,关系着社会的稳定。今后,我将一如既往的抓好安全生产这项重中之重的工作,加大安全投入,确保安全生产。

6、试生产以来,公司的生产设施、设备都在良好状态下正常运行。除了职能部门的检测外,我还组织定期维护、保养。开、停车制定严密的方案,并报告上级安监部门。但由于有些方面我们还需要进行调试,我们将申请试生产延期,进一步扎实的把工作做实、做好。

安全生产工作是重中之重,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吸取教训,从严要求,使我公司的安全工作步入新的行列。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全社会重视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以十六届五中全会确定的“安全发展”为指导原则,学习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完善应急管理机制体制,加强安全生产”的方针,狠抓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积极开展了安监执法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厉查处事故隐患,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弘扬安全生产文化,依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持了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为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现将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基本情况

(一)安全监管的行业和领域:县辖区共有非煤矿山24家(其中:砖厂13个、沙石料厂8个、碳质泥岩矿厂2个、瓷石矿厂1个)、危险化学品单位74家(其中:石油公司分为15个经销和储存站,液化气充装站1个、农药经销商44个、油漆经销商8个、油脂厂2个、酒厂3个、生产酒精厂1个)、烟花爆竹13家(批发企业1个、长期销售网点12个)。重点监管领域和行业有:火灾易发单位,机械作业单位,危化品储存、使用单位,高空作业单位,危险源登记单位,人员聚集场所等工矿商贸企业单位。

(二)事故统计:2006年1—10月份,我县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94起,同比下降14%;死亡15人,同比下降12 %;受伤157人,同比下降10.3%;经济损失11.735万元,同比下降59.5%。

——道路交通事故192起,同比下降15%;死亡15人,同比下降12%;受伤157人,同比下降10.3%;经济损失11.52万元,同比下降60%。

——消防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2起,经济损失0.215万元。(注:非生产性火灾事故106起,经济损失7.205万元)。

——工业企业、非煤矿山、农机系统没有发生伤亡事故。

(三)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今年地区给我县下达的安全事故控制指标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控制指标23人,农业机械死亡控制指标1人。其他行业和领域实行零死亡。

(四)机构建设。今年调整了额敏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将安委会成员单位充实到34个,下设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成立了额敏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额敏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今年3月正式列为政府直属部门,现有局长1名,副局长实行岗位竞争上岗,未到位,现有待调机关工作人员2名,工勤待调人员1名,拟调人员1名,借调人员1名,共计人员6名。

(五)安全生产体系建设。额敏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全县各行业、各领域实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并负责没有主管部门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的安全生产工作;县质监部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检查;县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职业病检测;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工伤保险管理,公安、农业、林业、教育、建设、交通等部门分别负责本系统、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今年出台的《额敏县安全生产长效监督检查责任分解和分组方案》进行了责任具体分解。

(六)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初步建立。今年对《额敏县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下发。成立了额敏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全县安全生产应急体系框架正在形成。

二、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简要情况

为切实加强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按照“依法整治、综合治理、巩固提高、务求实效”的原则,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坚决遏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

(二)开展“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全县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28家/次,下发整改指令38份,查处事故隐患86项,现场整改25项,停业整顿2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1家。

(三)分别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重点整治。

(四)分别开展建筑行业专项整治、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农机安全专项整治。

(五)开展“三线搭挂”综合治理。由县安监局牵头,电信、电力、广播部门联合对电力线、电信线、电视闭路线“三线搭挂”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治。

(六)开展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七)开展夏收期间农村防火工作督查。

(八)开展评选“青年安全文明岗”活动。

(九)首次将安全生产“四项”控制考核指标纳入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

(十一)加强安全事故统计及安全信息采编工作。每月定期统计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数据。2006年采编信息35期,《事故快报》14期,《事故分析与对策》2期。

(十二)开通“安全事故隐患”举报电话。

(十三)开展多层次、多方位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

(十四)开展秋季农副产品运输高峰期间交通安全相关工作。召开兵地联系会议,首次使用农副产品运输“特别通行证”。

(十五)推进全县各生产经营单位基本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

(十六)加强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安全管理。

(十七)初步完善了安全生产长效责任体系、考核措施和建立了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

三、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

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事故类别分析,我县2006年1—10月份共发生各类事故194起,192起为道路交通事故,2起为消防安全事故,死亡15人,均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造成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原因:一是在未确保畅通的原则下通行造成交通事故的占总量的43%,不按规定让行造成交通事故的占总量的43%,其他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占总量的14%。其他行业和领域无死亡事故。但由于我县已处在经济快速发展期,小型企业生产工艺普遍不高,生产单位安全生产装备不全,企业职工安全意识不强,大量事故隐患仍然存在,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

(二)对安全生产也是政绩的认识不足。部分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领导对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强,存在开展安全工作不主动、宣传教育不到位,监督管理不落实现象。

(三)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出现了大量无行业主管部门的企业,这些企业决大部分是私营、个体中小企业,业主文化水平普遍不高,管理制度不规范,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相对薄弱,存在问题较多。

(四)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目前,县安监部门共有3名机关工作人员(不包括工勤人员1名、拟调1名和借调1名),除大量安全监管日常工作外,还承担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现有人员和工作量不相适应。乡(镇)场和行业主管部门也缺乏负责安全工作的人员,缺乏必要的技术装备。

(五)基层工矿商贸企业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及时、缺乏针对性,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的现象仍然存在。

(六)为追求经济利益,企业对安全方面的投入不足,设备设施老化和陈旧,存在大量事故隐患,安全作业条件得不到合理保障。

(七)农牧区机动车(农用机动车、摩托车)无牌、无证、无照现象较为严重,农牧民安全意识薄弱,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八)农村消防工作亟待加强。2006年1—10月份全县共发生农区火灾事故106起(属非生产性火灾,主要是草垛)同比上升30.3%,直接经济损失7.205万元。

四、对策和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1、加强安监人员的自身建设。以深化机构改革为契机,充实安全监管力量。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工作程序;继续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安监人员的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积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组织协调、安全执法和事故隐患的查处能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

2、加强兼职安全员队伍建设。扩大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覆盖面,在各行业、企业主管部门及大型企业中培养一批素质较高的兼职安全员,加强兼职安全员队伍的业务培训,壮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量。

(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设

1、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建立执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安委办的职能作用,根据工作阶段和重点,定期组织有各关执法部门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通报、研究、安排、协调相关工作。

2、强化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结合工作情况和需要,安委会定期将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进行内部通报和社会曝光,强化社会监督效果。

3、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争取财政支持,每年专门拿出部分资金,奖励安全事故隐患举报人员。

4、落实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制度。每年对乡(镇)场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实行综合量化考核,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规定,将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考核体系和单位年终评先评优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具体工作

1、继续加强各执法部门和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的协调和配合,提高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能力。

2、加强安全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提高企业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各族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农牧民消防安全意识。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文化,充分发挥县普法机构在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常识的作用,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3、认真做好安全培训工作。继续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组织好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技术培训,保障经济快速发展对特种作业人员的需要。

4、开展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建筑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制度,加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资金投入力度,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5、加强安全生产经常性监督检查和管理。对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和企业主管、行业主管部门实施综合性监督,督促相关执法部门、企业主管和行业管理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6、深入开展联合检查和定期抽查。加强各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结合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组织联合检查活动,使安全生产工作在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局面。

安全生产调研报告

20xx年11月12日我站赴山东省xx市,对我国惟一一个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的机关事业单位---xx市建管局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xx市安监站”)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编制只有28人的xx市安监站,近年来取得了一个又一个佳绩,连续3次被评为“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先进集体”。

为彻底改变建筑工地尘土飞扬、秩序凌乱的状况,20xx年底,xx市建委建管局提出了“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这一在全国尚无先例的课题,xx市安监站成为这一标准的主要实践者。

xx市安监站组织骨干力量参加了《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试行本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内容的编制工作。“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是创建标准化工地的重点,xx市安监站以此为主线,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在建筑工地安装使用了视频监控系统,建立市建管局监控中心,与建筑工地实现了网上互联,提高了安全监管科技含量。加强施工现场封闭管理,设立了电动大门,使用彩钢板围挡墙代替砖砌围挡墙,并对围挡墙进行美化和亮化。对施工现场的临边、洞口、操作区域等实体的防护采用工具化、定型化的产品,以进一步使防护设施达到统一样式、统一标准,并对所有防护用品和设施实行市场的准入、清退制度(必须经xx市建委批准)。现场的安全员实行全市统一着装,以便警示和识别。

xx市安监站还结合工作实际,形成了《xx市实施〈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办法》,于20xx年7月18日发布实施。《办法》要求,工程开工前应进行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评估,建设、监理、施工企业三方必须按要求在施工现场配备安全监管人员,并确保安全监管人员到位和责任到位。同时,重视加强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于20xx年2月1日出台了《xx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若干规定》。

xx市安监站还有针对性地对深基坑、塔吊、脚手架、围挡墙及临建设施等易发群死群伤的事故隐患源进行重点治理,并形成了规定。出台《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要求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要建立起严格的验收、检查制度;加强对毗临建筑物、结构物和街道、管线、山体等深基坑的检查、检测;深基坑的检查、监测记录,要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

出台《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管理规定》,强化塔吊等起重建筑机械的管理,不断完善塔吊的登记、检查和实行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报告制度,严肃查处无资质拆卸和出卖资质的违法、违规行为等各项管理制度。制定了《xx市处置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每年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开展实地演练,提高实战应急抢险能力;安排专人每天收听天气预报,凡是有大风、降雨的恶劣天气,立即通过建管信息网发布紧急通知,并提出具体要求;及时开展汛前检查,检查现场防汛的人员、物资、措施等准备情况。

安全工作具有高度的动态性和不稳定性的特点,xx市安监站注重强化全体职工“如履薄冰、战战兢兢、一丝不苟”的高度事业心和“一日不放松、一时不放松、一刻不放松”的高度责任感,采取五项措施,通过精细化工作,确保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按照“不漏掉一个环节、不疏忽一个隐患、不轻视一个苗头、不放过一个工地”的“四不”原则,不断加大和规范检查监管力度。强化责任制,坚持把对工程安全的监督责任落实到科室,落实到每个监督员的身上。同时,每年都要组织三次以上全市建筑安全生产拉网大检查和两次专项治理检查,对违法、违纪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与严肃处罚。

二是全面推行安全报告制度。施工企业除实施公司月检、项目部周检、班组日检外,应按规定会同建设、监理单位根据工程的不同施工阶段对工程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综合安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及时报当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

三是严格实行告知告诫制度。在企业办理安全报监、进行现场安全条件检查时,及时向施工、建设、监理单位下达《工程安全管理告知书》,提出管理要求、管理重点。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较多,企业管理措施不落实的,坚持以书面形式向施工、监理单位下达《工程安全管理告诫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其进行告诫式谈话。

四是推行黄牌警告制度。始终坚持严管重罚的原则。实行了项目经理计分考核制度和黄牌警告制度,规定年度内项目经理被扣除相应分数的,将分别给与通报批评、参加强化培训班、暂停承接工程任务等处罚。对在安全检查中被评定为不合格和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一律予以黄牌警告,黄牌悬挂于施工现场的显要位置,安全监督机构予以重点监控。

安全生产调研报告

为了更好地了解当前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有效监管,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安排,10月12日至18日,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组织调研组,在常委会副主任xxx的带领下,深入到县安监局和部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等形式进行了相关调研。现将调研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2家(其中生产爆竹27家,生产烟花4家,生产引火线1家),具体分布6个乡镇,即:xxx乡18家、xxx乡5家、xx镇3家、xx镇4家、xx镇1家、xx镇1家。全县共有从业人员约5000人,年均产值超过2亿元。每个企业都制作了安全生产警示牌,全县共安装宣传牌32块,进厂须知32块,九严禁六杜绝32块,厂区平面图32块,操作警示牌320块,标语警示420块,工库房标识牌2730块。

(二)安全事故情况

我县烟花爆竹行业安全事故20xx年以来共死亡4人,轻伤10人。具体情况为:20xx年零伤亡;20xx年死亡1人,轻伤4人;20xx年死亡1人,轻伤2人;20xx年轻伤1人;20xx年零伤亡;20xx年发生一起意外事故,死亡1人,轻伤1人;20xx年1―10月死亡1人,伤2人。

调研组通过实地视察xx花爆公司、xx花爆公司、xx烟花公司等企业的厂区建设、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和成品仓库的安全管理并听取相关汇报后,确实体会到近几年我县烟花爆竹行业取得的规范发展与进步,特别是在安全生产上,县安监部门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在安全条件提升和生产技术改造上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逐步改变了我县烟花爆竹的传统手工作坊式生产方式和落后的生产工艺,较大地提高了我县烟花爆竹生产的机械化水平与科技含量,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得到逐步好转。具体表现如下:

(一)现有生产企业的规模档次有所提高。烟花爆竹过去在我县主产区乡镇是千家万户,绝大部分企业的规模小、安全条件差,安全生产得不到保障。通过20xx年、20xx年、20xx年三次专项整顿的开展和两轮行政许可的严格把关,整合、淘汰、关闭了一大批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的企业,企业数量大幅减少,由20xx年的105家减少到现在的32家。虽然企业数量明显减少了,但企业实现了工厂化、机械化、集约化生产,产能却得到了大幅度提升。现有的32家企业中,生产能力在20xx万元以上的企业有5家,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27家。产能比20xx年翻了近两翻。

(二) 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一方面,通过县安监局的专项整治和专门打击,各企业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花爆的行为得到杜绝,目前全部改用高氯酸钾生产花爆。另一方面,在行政许可整顿提升工作中,企业花了大力气不断完善企业的各项硬件设施,贯彻实施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几年来,企业不断投入资金进行厂区整改,全县累计增建工房1257间、值班室20间、职工教育室1467平方米、防护屏障1148座、围墙20990米、路面硬化100540平方米。绝大部分企业作业都提高了科技含量,上硝、封口、结编、插引等工房都是自动化或半自动化操作,各个工房采用“四级分离”制度,工房都是按照甚至超过国家标准建设,比如我们视察的“可越烟花”企业建设的工房相互间距达到16米,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12米。各家企业的防雷防静电设施和消防用水全部到位。通过以上两方面的努力,企业整体安全条件明显提升。

(三)“打非”工作成效显著。非法生产是造成重大事故的罪魁祸首与主要根源。通过安监部门、公安部门和产区乡镇几年来联合实施连续的严厉打击,我县现已完全杜绝了家庭作坊和合法企业下发半成品到农户家中编押的现象,从根本上杜绝了非法生产这一重大隐患。

(四)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在安监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共同努力下,通过不断强化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较少发生,在20xx年和20xx年实现两年零伤亡。

虽然我县的安全生产条件得到很大改善,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定。但是,烟花爆竹生产领域依然存有一些安全事故隐患,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具体表现为:

(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投入仍然不足。安全生产设施较为陈旧落后,一部分落后的不符合烟花爆竹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和作业工房还在生产使用。目前大部分企业投入生产使用的制引机都没有经过国家安全质量论证。

(二)企业管理人员现代安全管理意识较为淡漠,外依性强,抓安全生产的主动性不够。

(三)烟花爆竹企业从业人员成份较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劳动安全意识淡薄;第二,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有些新来的人员安全培训尚未到位就上岗生产,安全培训教育缺乏有力保障。

(四)作业现场监管有时不到位,“三超一改”(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改变工房用途)行为时有发生。

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县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与发展,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丰收,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现建议如下:

(一)要进一步加大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各生产企业要在每年的成本费用中安排必要的 “安全投入专项基金”,专门用于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技术、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和人员培训。企业应尽快淘汰无国家安全质量论证的生产设备,今后必须购买使用正规的,经过国家安全质量论证的生产设备。企业在招收职工时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强化安全生产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和待遇,认真执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工伤保险等各项制度,真正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要着力完善乡镇和企业的安全监管保障机制,强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第一,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乡镇安全监管人员数量,并保证人员的稳定。第二,县安监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第三,乡镇及安监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安全监管人员的领导,切实落实乡镇安全监管员的昼夜巡查制度和驻厂监管责任。第四,企业要按照安全规范要求配备配齐合格称职的安全管理员,强化企业自身的安全管理队伍建设,使他们成为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

(三)要着手解决好现有企业用地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目前现有的花爆企业的土地都没有经过正规的招拍挂形式取得,而是以前直接从村民或村委会手中购买,企业一直无法取得土地、林地的相关证件。相关部门应对花爆企业土地的土地价格核定问题及土地所有权问题予以关注与研究,制定相应解决方案,并给予落实,尽可能解决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

(四)要狠抓作业现场监管,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一方面,各花爆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我县今年5月颁发的《安全生产指导手册―烟花爆竹类》进行规范管理和生产,要严禁“三超一改”情况发生。要贯彻落实好企业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制度,要充分发挥企业安全管理员在危险工序(比如引火线的生产)生产环节的监管作用,实行不间断的“流动巡查”的作业现场监管制度。另一方面,安监部门要进一步整合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和效能;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及管理制度,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

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报告

——工业企业、非煤矿山、农机系统没有发生伤亡事故。

(三)分别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重点整治。

(八)开展评选“青年安全文明岗”活动。

(十二)开通“安全事故隐患”举报电话。

(十三)开展多层次、多方位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

(十五)推进全县各生产经营单位基本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

(十七)初步完善了安全生产长效责任体系、考核措施和建立了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

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四)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目前,县安监部门共有3名机关工作人员(不包括工勤人员1名、拟调1名和借调1名),除大量安全监管日常工作外,还承担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现有人员和工作量不相适应。乡(镇)场和行业主管部门也缺乏负责安全工作的人员,缺乏必要的技术装备。

四、对策和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设。

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报告

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以及近期一些地方接二连三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再次暴露出我国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突出问题、面临形势严峻。为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防患于未然。我旗安委会针对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形势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旗人民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保稳定、促发展的坚强保障。近年来,安全生产形势一直较为平稳。

(一)工作概况。

1、监管对象:旗人民政府按照上级要求,将多种行业和领域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包括工商贸企业、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校园、旅游、民爆器材等,涵盖广泛。

2、队伍建设:目前,我旗建立了旗、部门、乡镇三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成立了由旗长为主任,副旗长为副主任,旗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时,20个乡镇(场)全部成立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并配备齐全了安全执法人员。

(二)指标完成情况。

我旗近年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均控制在市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今年1—10月份,我旗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0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28.81万元,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指标的16.7%。

(三)重点工作。

1、组织领导有力,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旗人民政府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属地政府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责任体系,督促各苏木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于今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苏木镇(场)街道办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后政办字[]9号)和《关于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制度的通知》,全面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

2、安全标准化创建,全面提升安全质量。旗安监局开展了露天采石企业、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以及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并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管理。截止到目前,我旗已有3家露天采石企业、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51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2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8家冶金等八大行业企业通过了三级标准化评审工作。已完成了63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修订、备案工作。

3、加强宣传教育,普及安全发展理念。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抓住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这一中心,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二是举办“甘旗卡油库防恐灭火实战演练”活动,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在突发事故中的防范和救援意识;三是加强重点人群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今年,共举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2期、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2期、非煤矿山企业从业人员全员培训班1期、新《安全生产法》培训班1期。

4、开展“打非治违”行动,查处非法违规行为。根据上级要求和部署,结合我旗实际,旗安委会在全旗范围内有序开展了“打非治违”及“十打十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非法违法行为,纠正违规违章现象。

5、开展日常检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一是积极开展“春季”、“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实现了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隐患整改到位、措施部署到位;二是在元旦、春节、“五一”及“九三阅兵”期间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为确保公路建设工程、粉尘防爆、建筑施工、有限空间作业、大型游乐设施、养老院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运营,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积极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强化了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近年来,我旗在确保各行业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安全生产意识淡薄。

政府层面:少数单位和部门仍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畏难心理,害怕承担责任。部分基层监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危机感不强,工作前瞻性不够;企业层面:部分企业经营者仍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落后思想,对安全问题重视不足,对事故隐患存有侥幸心理,忽视安全生产的投入;社会层面:人民群众虽然清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但往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没有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与监督安全生产的氛围。

(二)社会安全基础薄弱。

企业层面:我旗的部分中小企业安全基础薄弱,技术工艺落后,从业人员总体素质不高,缺乏科学有效的管理办法,安全责任不明确。同时,由于经济下行,大部分企业经营困难,更无力拿出资金进行后期的安全投入;社会层面:通辽地区目前仅有一家安评机构--安顺安全技术咨询公司,安全评价市场呈现垄断趋势,侧面加大了企业安全生产负担。

(三)监管队伍建设滞后。

随着县域经济的发展,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安全监管人员不足、专业监管人员缺乏、监管手段落后、装备不足的矛盾日益显现。编制相对滞后,与监管任务和经济发展形势不相适应。乡镇安全监管人员不固定,力量不足,经费不足,监管能力和效果不尽人意。

(四)重点行业隐患突出。

道路交通的安全隐患较为突出,仍然存在车辆带“病”上路,超载、超速、无证驾驶和农用车非法载客等现象时有发生。部分高危企业安全隐患不同程度存在,往往刚刚整改了一些安全隐患,新的隐患又已产生。

(一)加强宣传与培训,全面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整合力量、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安全理念、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基层、进社区、进学校,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的培训,真正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和安全发展的理念,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加大对乡镇安监干部、安全管理人员、一线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切实增强安全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基层安监干部的监管能力和企业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积极营造“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二)引导企业安全投入,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水平。政府应充分调动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意识,积极引导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依法强制淘汰一批严重危及安全的落后设备、工艺和技术,促进企业提高安全装备水平,提高企业生产自动化、安全可控化、管理科学化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快安监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安全执法能力。进一步壮大安全监管队伍,保证经费投入,完善人员配置。向发达地区学习,积极推动职能部门采用科技手段,不断改进和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同时加强社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和设施装备的建设,加强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配合协作,提高安全生产应急反应能力,健全应急反应机制。

(四)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建议对高危行业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排除隐患,遏制事故发生。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或不具备条件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隐患排除督促不力或不能处理又不及时上报的,将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安全生产调研报告

今年以来,我市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围绕国务院、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严格按照“八个必须”要求深推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实现了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1-7月份,我市共发生各类事故84起(不包括七煤公司煤矿事故),同比减少1起、同比降低1.2%;死亡人数20人,同比减少22人、同比降低52.4%;其中,地方煤矿方面发生事故7起,同比减少3起、同比降低30%;交通运输方面发生事故54起,同比减少2起、同比降低3.6%;城乡火灾方面发生事故23起,同比增加4起、同比上升21.1%。下面就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做以下汇报。

一是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亲自抓部署、抓重大问题的解决。春节后,市委市政府召开的第一次工作会议均是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截至目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做出安全生产工作批示9次,出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5次,深入厂矿工地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11次,促使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力度不断加大。二是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市八次党代会和市委八届二次全会将深化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列为全市十二项重点领域改革之一,目前,改革方案已经市委扩大会议讨论两次,确定了十六项改革内容,基本涵盖了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环节,从实际出发理顺了全市安全监管工作的脉络,对重点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和意见,为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安全生产投入进一步加大。目前已到位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537万元(其中,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资金468万元、煤矿水患物探雷达800万元、煤矿透水事故抢排水设备269万元),拟继续投入资金630万用于采购煤化工企业燃泄爆事故抢险救援装备。四是市政府与各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了各部门的安全生产任务和指标,并要求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必须有力的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上。

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力度进一步提高。

一是按照重要安排部署传达贯彻不过夜的原则,将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以及全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进会议、省政府安委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进会等精神第一时间进行了传达贯彻和跟踪督办,实现了部署、传达和执行的零延迟。市政府共组织开展“两会”、“两节”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行动7次,并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了持续的跟踪报道。神华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在全国推广后,我们召开全市神华经验宣讲会,组织全市各有关部门展开学习讨论。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邀请省级煤矿和煤化工安全生产专家到七台河现场传授安全生产经验,并组织地方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到中煤龙化公司参观,学习央企先进的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帮助煤矿企业深刻领会神华精神,促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二是《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xx〕44号)下发后,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全市各部门和重点企业广泛征求了意见,将于近期由市政府审议发布。三是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任务执行进行了全面督查督办,对督查中发现的2个安全生产工作滞后部门的一把手进行了约谈,用实际行动警示全市各部门必须全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必须执行的要求,切实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力。

一是通过安全社区试点建设,完善市、区县、乡镇(街道)、村屯(社区)四级安全监管体制,以突出明确区县乡镇街道一把手的领导责任和社区村屯负责人的包片责任为手段,促进各级政府属地监管责任深入落实。二是对以龙煤集团七煤分子公司为代表的中省直驻市企业开展安全监管工作,针对其特点制定了全面的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并严格执行,促进中省直驻市企业属地监管责任深入落实。三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和落实《七台河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并进行上半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促进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责任落实。四是严格执行《关于设立加强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十二条“高压线”的规定》和《七台河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五是通过执法检查督促企业组织员工参加安全培训和开展日常安全培训教育活动,促进职工岗位安全责任落实。通过五个方面的促进工作,不断践行责任必须落实的要求,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到岗。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突破性进展。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公安、安监、煤管、国土、工商、交通、住建、质监、工信、监察、司法、林业和电力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切实执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厉行问责的惩治措施,不断落实打击必须坚决的要求,严厉打击一批以盗采矿产资源为代表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煤矿方面:各部门联动开展煤矿安全执法71次,检查煤矿企业589户(次),下达整改指令597份,责令停产整改xx户,收缴罚款xxx万元,炸毁填平矿井35处,查获非法案件15起,抓获盗采人员81人,其中刑事拘留8人(已移送起诉5人,劳动教养3人),行政拘留73人;非煤矿山方面:强制停产采石场1户,切断证照过期非煤矿山企业动力电22户;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查封非法柴油储罐2处,取缔无证经营化学助剂公司1家,打掉废机油提炼锅炉燃料油作坊和甲醇流动贩售摊点各1个。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62家,集中销毁非法渠道流入市场的劣质烟花爆竹567件;交通运输方面:持续开展打击“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和“洒驾”违法行为行动,共录入和查处各类违法行为45308例,其中,无证驾驶247例、饮酒驾车35例、醉酒驾车8例、超速行驶23534例、货运超载163例、客运超员51例,行政拘留92人;消防方面:共排查单位25522家,查出各类火灾隐患60583处,打击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1183处;建筑施工方面:重点对棚户区改造工程—北岸新城近500栋楼盘在安全技措、塔式起重机基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安全排查,整治隐患突出问题40余项;特种设备方面:对电梯、燃气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违法违规使用行为实施打击,查封违法充装站点1个,发现各类隐患500余项,落实整改率100%;食品和药品方面:开展餐饮和医疗器械领域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共立案435起,经济处罚56.78万元;教育方面:取缔非法办学机构153所,责令26所安全工作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不规范、安全设施不符合要求的民办学校停业整顿。

针对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突出问题,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不断落实整治必须彻底的要求;道路交通方面:清查长途运输车辆、旅游包车、个体运输车辆和危险品运输车辆的运输资质和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的上岗资质,全部纳入户籍化管理。对煤矿职工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争道抢行、超速、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专项整治。对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实施“六统一”:即统一校车标识、统一清除车膜、统一校车颜色、统一校车运输许可证、统一贴反光标志、统一纳入户籍化档案管理。对308省道茄子河大桥、大个岭与依七高速平交路口等交通隐患点段,进行了事故隐患排查分析,并提出了整改措施,正在落实整改措施。对全市危桥继续实施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明确养护包保责任,确保危险桥梁时刻有人管、有人修。在强降雨天气在地势低洼路段安排专人测量积水水位,严防机动车辆熄火造成损失;消防方面:对商场、学校、高层建筑、建设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人员密集型场所消防设施进行了专项排查,对挤占消防通道、遮挡消防设施等行为进行重点整治;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接近尾声,全市243家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已全部达标。通过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划分消防安全“大网格”43个、“中网格”307个、“小网格”20xx个,全面明确了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了“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工作机制。全面开展林区单位消防安全生产大排查,加大巡护和了望频率,共入山清出闲散人员2540余人次;建筑施工方面:对市容市貌改造工程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整治高空作业防护设施不到位等违规施工行为。加强对建筑深基坑、模板工程的安全管控力度,严防坠落事故。全面检查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坚决杜绝无资质或资质不足承揽工程行为;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开展一次性餐具、烧烤店、火锅底料专项整治工作,以及学校食堂及周边“小餐饮”、托幼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社会福利机构食堂、托老所食堂等专项整治。全面排查了医药和化妆品批发企业,对含有禁限用物质的药品、保健品和化妆品进行收缴;特种设备方面:开展燃气充装站和电梯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气瓶超期使用以及电梯不按时检查和带病运行行为;卫生方面:对幼儿园、看护站等儿童集中场所进行了全面的强制消毒,并对消毒效果进行了监控。对全市228家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和336家公共场所开展拉网式检查,排除安全隐患63处;教育方面: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饮食、饮水、交通、消防、用电、危房、治安全方位安全排查,排查出隐患50处已经全部整改完毕。将学生自救自护纳入教学内容,结合“礼让班马线”和校园安全“四个一”教育活动,全面提升在校师生自救自护能力以及应急处置能力。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全面启动。

以全省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程为依托,不断落实隐患排查必须全面和监管必须到位的要求。我市被省安委办确定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地市,并率先启动体系建设工作。制定了《七台河市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参与体系建设的25个单位的责任分工,以安全管理基础相对较好的危险化学品行业和水泥制造行业为试点率先推进,已形成比较科学、全面的直管行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标准》和《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目前,集隐患排查自查自报标准、行政执法检查标准于一体的移动终端正进行现场测试和改进更新,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信息系统已经投入试运行。截至目前,2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2家水泥制造企业已经通过体系信息系统上报隐患自查信息9次,上报各类安全隐患756条。下月初,全省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现场会将在我市召开,我市将作为典型向各兄弟地市汇报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经验。

积极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为更好地开展煤矿“打非治违”工作,我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打击盗采矿产资源工作责任的意见(试行)》,将巡查发现、牵头打击、善后处理、交叉职责划分等责任进行了细化明确,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煤矿“打非治违”责任体系。以打击通过“人背井”和“简单机械”方式盗采煤炭资源活动为重点,坚决治理纠正煤矿企业19类违规违章行为,对22处存在未经验收私自生产、证照过期、私开工作面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矿井进行了处罚。

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工作。

组织开展了地方煤矿“一通三防”和“六大系统”专项检查和高瓦斯、高管矿井、瓦斯异常涌出矿井专家会诊工作;不断加大瓦斯治理示范区县和示范矿井建设工作力度,督促和指导74处矿井和2处示范区到20xx年底达到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基本要求;开展了全市地方煤矿生产矿井年度瓦斯鉴定工作,目前已鉴定生产矿井135处;通过“一通三防”、瓦斯隐患排查治理和瓦斯防控现场管理等手段严格落实了“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坚决执行《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建立健全了重大瓦斯隐患分级管理和监控机制;今年1-8月份地方煤矿实际抽放瓦斯264.82万m3,完成年度计划的88.27%,全年预计可抽采瓦斯390万m3,超额完成省下达指标。

强化煤矿水害防治工作。

按照煤矿水害防治“十个一律”的要求,积极开展煤矿防治水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开展了全市地方煤矿雨季“三防”及水害防治工作专项检查;严格执行探放水制度,严格落实逢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措施;开展煤矿水患摸底普查工作,进一步摸清矿井井田范围内和周边老窑分布情况,为煤矿防治水提供可靠的基础资料和科学依据;开展煤矿水患物探工作。今年市政府投资800万元购置了煤矿探水雷达设备,成立了煤矿水患专业物探队伍,拟对全市地方煤矿实施免费的水患探测,目前已经完成19处生产矿井的探测工作。

推进煤矿“六大系统”工作。

按照我市制定的煤矿“六大系统”建设三年规划,20xx年建设完成除紧急避险系统外的“五大系统”;20xx年6月底前全市所有地方煤矿全部完成“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目前,除紧急避险系统外,我市生产矿井全部完成了其余“五大系统”的建设工作。

推进淘汰3万吨/年矿井工作。

开展淘汰矿井摸底分类工作,按照“十二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全力推进3万吨矿井通过机械化改造、资源整合、技术改造等合理途径提档升级。目前我市已有8处矿井基本完成了提档升级工作;召开3万吨矿井淘汰计划专题会议,与企业法人进行面对面座谈交流,宣传落实国家、省政府关于“十二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解决矛盾,通过提早布局、妥善安排,确保解决3万吨矿井淘汰问题。

开展矿井安全状况评估工作。

下发了《关于开展地方煤矿矿井安全程度评估工作的通知》,从市安全生产费用解决资金,聘请省级以上煤矿安全生产专家对已通过复产验收的各类矿井进行逐一安全程度评估,分级分类打出分数,确定矿井安全程度等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依据矿井安全程度等级实行差异化监管。目前第一阶段煤矿企业自评已经结束,此项工作争取年末前完成。

“六项建设”得到不断加强。

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当天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了大规模的宣传教育活动,共设立安全咨询台31处、彩虹门49处、各类展版120余幅,并向群众发放了17种宣传材料和宣传品累计9500多份;在全省率先开通了《安全频道》,丰富了安全文化建设的内容和形式。开展安全社区试点建设以及“4·17”、“5·12”两次全市大型专题宣传活动;培(复)训非煤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3020名,培(复)训副矿长281人、矿长136人、四级培(复)训9000人。另外,我市组织了地方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培训轮训班学习,采取聘请专家和市煤管局领导亲自授课方式,作为常态化工作,每星期日免费培训,每期培训160名,共计开设六期培训班,现已开班两期。同时组织煤矿班组长、瓦检员进行培训,已培训1500人。

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煤矿方面:将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与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矿区环境整治相结合,已有73处矿井达到3级以上标准化,124处矿井完成封闭式煤仓或防尘网建设;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28户生产、储存和批发企业已全部开展了自评,并有13家企业上报评审申请材料。预计年底前能够完成全部标准化任务;非煤矿山方面:10户企业正在与标准化评价机构进行沟通,预计年底前9家企业能够达到3级标准化(1户企业因采矿证过期已被责令停产办理延续手续);工商贸方面:今年按要求我市需完成12户规模以上企业的标准化创建工作,目前已经完成2户,其他10户企业正在进行自评;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的标准化建设工作进度均超过70%。

加强安全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通过使用煤矿探水雷达对全市煤矿进行水患探测,依托便携式检测设备和仪器进行现场安全监管执法,邀请行业领域专家全程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隐患整治活动,不断推动人防和技防相结合,强化专家和先进适用装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支撑作用。

制定了《七台河市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行为规范》,对安全监管人员的行为做了进一步的约束和规范;市政府安委办和法制办牵头聘请知名律师对全市安全监管人员进行依法行政培训,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在高危行业着手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机制的预防和保障作用,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市被确定为首批试点地市,经过对北京、大连等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的典型地市的多次考察,综合各地平台特点制定了我市平台建设方案。平台投资总额573万元(其中省专项资金105万元,市级匹配资金468)已全部到位。目前平台建设正进行现场装修和设备安装,预计九月底前投入使用;投入254万元购置的煤矿透水事故抢排水设备已经到位并验收合格,市矿山救护中队正在熟悉装备,争取尽快形成实战能力。1-8月份,市区县政府共组织开展7次应急联合演练,其中煤矿2家、油库1家、煤化工企业4家,基本涵盖了我市存在较大事故风险的主要企业类型。

重新组建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成立了“两队一办”,即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支队、安全执法稽查支队,考核办公室。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安全生产巡视稽查组,建立了企业、区县、市级煤炭安全监管、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巡视稽查四级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并建立了区县安全监管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煤矿日常监管队伍建设,新启用19个编制充实市级煤矿隐患排查支队和执法稽查支队,目前,正在准备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录。通过引进高端人才活动,聘用了两名煤矿专业博士研究生和两名煤化工专业硕士研究生;各区县煤管局增加科级职数21名,并将长期在监管一线的63人核入编制;市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均增设了职业健康科,并完成了职业健康监管职能由卫生部门向安监部门的划转。全行业职业健康情况摸底普查工作全面展开;各区县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启动,均已纳入各区县委、区县政府的议事日程。

全面部署十八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7月13日,我市召开各部门监管人员及重点企业法人代表共计400人参加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确定以“打非治违”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为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务求以高压严打态势确保十八大召开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二是召开煤矿打非专题工作会议,对全市打击煤炭资源盗采行为工作进行了安排,细分了各部门责任,对坚决遏制因盗采煤炭资源引发的事故进行了周密部署。三是市安委办会同安全生产巡视稽查组对全市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情况进行了督查,明确要求各部门要将百日攻坚战行动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上,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推进力度。

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还有待于加强,“三违”行为时有发生,具有共性的违规违章行为还比较突出;二是受经济大环境影响,煤矿、煤化工企业开工不足,安全管理人员及经验丰富的工人流失严重,将给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带来较大风险。三是我市地方煤矿目前还存在77处三万吨淘汰矿井,在“十二五”期间80%将通过资源整合、机械化改造途径淘汰,由于资源整合矿井进度缓慢,造成了我市“十二五”期间后三年淘汰落实产能工作难度加大,社会矛盾和压力加大。

一是贯彻落实好省安委会第十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进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开展以“打非治违”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定期组织全市范围内的联合执法,将多部门联动作为解决安全生产中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的重要手段,保持安全生产监管持续高压态势。

二是突出抓好煤矿安全。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煤炭资源、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私设工作面或隐蔽工程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五化一加强”、“六防”、“四个零”工作方针,继续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推进煤矿通风安全质量升级,加快推进煤矿瓦斯抽采系统建设,进一步强化地方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继续落实“逢掘必探”、“先探后掘”措施,加快水患探测进度,争取年末前完成对全市已开工矿井免费探测;继续开展矿井安全状况评估工作,推动煤矿差异化管理;加大培训工作力度,推动煤矿从业人员的轮训工作常态化。

三是推进3万吨矿井淘汰工作。进行分类处理、一矿一策,通过机械化改造、资源整合、兼并重组等途径将3万吨矿井淘汰问题积极稳妥的解决。加快煤炭资源整合步伐,提升煤炭产业集中度和产业化水平。

四是在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方面加大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实解决一批舆论关注、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加快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和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为全省两个建设的推进摸索经验,全面发挥试点示范作用;继续深化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将安全生产工作体制和机制调整到状态,以应对日益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

安全生产调研报告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或者一定数量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其他社会影响恶劣的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规定。

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规定。

火灾、道路交通、铁路交通、水上交通、民用航空、特种设备等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事故伤害程度的分类、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和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事故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划分。

其他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是指:

(四)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条例》规定时限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条例》规定,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其中,造成3人以上(含3人)重伤的一般事故,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接到事故报告2小时内,向市有关部门分别报告;造成1~2人重伤的一般事故,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每月上报。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事故情况及时通报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四、市、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其中,各区县可以将事故报告值班制度纳入区县政府总值班制度。

五、重大事故、较大事故,由市政府授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直接监察安全生产工作的单位发生的一般事故,由市政府授权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派员担任。

其他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由事故发生地的区县政府负责。事故发生地的区县政府可以授权或者委托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担任;也可以按照分工授权或者委托其他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其他有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担任。

未造成人员伤亡且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一般事故,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必要时,市、区县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

六、一般情况下,有关部门按照下列分工组织调查:

(一)建设工程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建设主管部门组织调查。

(二)电力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其他电力生产安全事故,由电力监管机构组织调查。

(三)燃气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未造成从业人员伤亡的事故,由燃气主管部门组织调查。

(四)道路管线施工单位发生管线外损事故,造成从业人员伤亡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未造成从业人员伤亡的,由市政主管部门组织调查。

(五)轨道交通线路运营单位在固定场所发生的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轨道交通事故和其他未造成从业人员伤亡的事故,由城市交通管理部门组织调查。

(六)社会机动车辆在生产经营单位区域内道路行驶过程中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调查。

(七)农业机械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农业主管部门组织调查。

(八)气球施放过程中发生的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

(九)铁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在固定场所发生的从业人员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

安全生产调研报告

党的报告指出“发展是根本,安全是关键”。坚持安全发展,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前提。可见安全工作地位之重要,但现实生活中,“天字一号”的安全生产工作却遭遇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真抓、真管四处碰壁等诸多难堪。笔者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多年,感到当前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基层安全监管工作困难多多、困惑多多、矛盾多多,有着太多的尴尬。

1、四海皆管的尴尬。

安全生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除直接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外,对其它行业和领域还要综合监管,担负着安委会办公室的职能,“综合协调”让安监部门受累非浅。

一是领导思想认识有偏差。

二是专业监管部门有偏见。

一些部门认为政府设有安委会,安委会办公室又设在安监局,我配合你牵头单位开展监管工作即可,缺乏本职意识和工作主观能动性。

2、天字一号四海波静的尴尬。

“以人为本,安全为天”的观念正在形成共识,人们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也在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天字一号”已是不争的事实,但实际“待遇”却与“天字一号”不相称。

一是口头强调的多。

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都十分重视,逢会必讲安全,必强调安全,但事实上,“领导重视”只是出于对责任追究的担心和预防,认为话讲到了,要求提到了,如果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自己似乎就无责可追了,并非出于对“安全发展”重要性的深刻认识,并非出于执政的责任感和危机感。

二是投入的少。

重视安全,职能不断增加,但专业人员、编制、装备投入严重不够,烟花爆竹、职业健康等从公安、卫生部门划转以来,不是强化,而是弱化,尤其是乡镇级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没保障,喊着重要,说着天字一号的事,投入工作基本没有实际行动,安全监管仍处于原始的看、摸、听、闻、问阶段,没有领导重视和政策上的支持以及资金上的投入,安全监管工作任重道远,“天字一号”的事,仍处于四海波静的尴尬状态。

3、安全执法四处碰壁的尴尬。

一是受地方干扰。

少数领导安全生产意识淡薄,重经济、轻安全,对于盲目引进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淘汰生产工艺的企业,很明显有着地方保护主义色彩,形成了引进容易、规范难,上车容易补票难、关停更难的安全监管困难局面。一味讲政绩,追求经济指标,不考虑安全生产,对于安全监察人员查处非法、违法行为,从骨子里反感,不但不支持,甚至出现权大于法的干预执法现象。

二是利益纷争所致。

少数职能部门见到有利可图,纷至踏来,无利可争,理都不理,发生事故你牵头处理,他还牢骚满腹甚至口头答应挺好,实际推都不动,“四不放过”难到位。一些隐患改了又改,有些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查处过,又恢复,电切不断、水切不断,相关部门不配合,利益斗争导致联合执法机制形同虚设。

三是技术规范和相关条文不健全。

依法行政讲究的是科学执法、规范执法。然而,当前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对某些行为施行行政方式无明文规定。如: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高危行业有法规,一般企业如何进行“三同时”,不进行“三同时”如何处罚,如何前置指导关;各行各业的安全审批实施细则,均无明确的定义及标准,致使工作无法正常开展。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在于缺乏明确的技术规范,由此无端造成工作的被动四处碰壁。

4、综合协调四面楚歌的尴尬。

一是法律规定不具体。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没有对综合监管的内容作出明确的规定,抓得太多,管得太散,结果是出力不讨好,部门有意见,领导有看法。

二是职责范围不明确。

从机构定位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中的“综合”,主要对辖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谋划、部署、组织与实施;对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与监督。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划定综合监管工作的职能范围,一些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工作与责任总是想方设法往外推,虽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作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最后总是成为此类工作及其责任的“兜底”者。

三是“综合监管”惹的祸。

一些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理职责的部门千方百计通过各种办法和途径,将一些不好管、危险程度高、发生事故概率大、监管责任大的职能交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承担,这很可能使“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变为“安全生产,一家有责”,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逐步成为“危险”部门及“责任”部门,这对于整个本来就十分薄弱的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的稳定与发展是非常不利的,长此以往也必将使安全生产工作难以为继。

5、监察执法四马系蹄的尴尬。地方保护、优化环境、低限处罚、重点企业不罚等等是影响安全生产执法的主要因素。在体制方面,一是受地方“制肘”。安监部门是地方政府部门,不是一条边管理体制,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这是一个共性的问题。加之县(区)一级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逐级弱化,办事无权威、干事无地位,再受“位子”、“票子”影响,监察执法工作往往造成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二是部门没有形成联动机制。联合执法的确在对下发动和增强行动效果方面有着一定的实效,但在具体执法中,还没有完全形成联动,各个部门虽坐在一张桌上,但却打着各自的算盘。三是缺乏强制手段。对于拒不履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安监部门缺乏查封、冻结、扣押、强制划拨等行政强制手段,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往往申请难受理,执行难到位,无限期的超越执法期限,最后不了了之,造成许多事故处理无法落实,丧失安全监察执法权威。

6、安监人员四脚朝天的尴尬。湖南娄底48名安监员集体辞职,出现集体撂挑子不干的如此尴尬现象,我想与安监人员辛勤、辛苦、辛劳、辛酸以及工作缺少安全感有关外,笔者认为造成这种尴尬现状的根本原因:一是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不对称,导致无法履职。现有的安全监管队伍人员、数量结构不合理不能适应执法任务的需要。目前,从国家到省、市、县(区)安全监管机构人员编制是从上到下呈倒“金字塔”型,特别是乡镇级虽设有安监办,但监管人员大部分属兼职且没有执法权,责权不统一,一线监管责任难以到位;职责不明、多头管理、行政力量分散;装备配套不足,执法经费、车辆不足,监管手段落后,缺乏相应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二是监管责任与权利不对称,导致无法胜任。从目前的安全监管体制看,横向上实行的是综合监管与行业管理相结合,但条块分割,职能交叉,职责界定不清,行业监管力度不够。加之,安监系统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是高危行业,工作责任大、权力小、风险大,监察人员几乎没有节假日,那有危险、有重大安全隐患就去那里,工作不分昼夜,既辛苦又危险,且安监人员相应的福利待遇无体现。再者,面临的问责风险不断加大,前面要冲、后面还要随时被执行战场纪律,责任与权利严重不对等,导致工作出现无法完成、没法干现象。三是安全监管机制与经济体制之间的矛盾,导致两头受气。由于经济转型过程中,我国没有及时将安全风险成本强制纳入企业生产成本,有效利用市场经济的手段调节安全与利益的关系,导致利益与安全间的关系失衡,当安全生产与企业的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企业更多地选择追逐利润,地方政府选择追求利税,而安全基本是放在后面,下达的指令执行不了,企业不买帐,政府不支持,灰头土脸两头受气。

1、安全意识强化必须以科学政绩考核为前提。

将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与安全挂钩。通过考核,强化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意识。

第三,要建立完善的领导干部离任安全生产工作审计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把领导干部提升使用与在任期间安全生产实绩挂钩,实行“一票否决”,才能真正转变口头上强调重视安全、经济发展上不要安全这一现状。

2、安全投入必须以改善安全条件为根本。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是安监部门一家子的事,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特别是人员、装备、技术、政策等等各方面的支撑。因此,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急需树立安全投入必须以安全为本的思想。

一是避免做表面文章。

在人员配备上为了迎接考核达到有人员、有资金的目的,人员挂名兼职、专项资金年初列个帐户,实则空头支票一张。人员表面化,工作表面化,没有从解决本部门、本地区安全监管工作为出发点,配备相应的人员、装备。

二是避免搞形式主义。

三是避免搞文字游戏,玩行政干预。

安全投入是以改善安全条件为根本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安全监管过程中对一些企业安全投入不到位,进行的一些行政处罚是对企业投入不足导致出现生产安全事故的惩罚和告诫,警醒企业加大投入,改善安全环境,但相关部门不是引导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却在处罚上偷换概念,玩文字游戏,把安全生产处罚款变为主管部门应急装备捐款,严重损伤了安全监管的权威性,最终只能助长企业违法之风。

3、安全执法必须以法律法规为准绳。

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严格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得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废法。安全监管,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是关键。法律制定得再好,如果不执行,就会成为一纸空文。

一是要严格履行法律赋予安监的职责。

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依法予以维护,不使守法人吃亏;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敢抓、敢管,不使违法人得利。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搞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法律制度的贯彻实施。二是争取领导和相关部门支持。建立健全规范性的监督制度,监察执法部门要争取地方主要领导支持的同时,加强和上级业务部门沟通,减少同级政府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保证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强制性,保证执法的公正、严明。

三是加大法规宣传培训力度。

安全执法以法律法规为准绳,首要的是执法人懂法,被执法人知道违反了哪条法律,等违法再处罚、再知法不是安全生产执法的宗旨,因此,在做好执法的同时要做好普法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载体,积极向领导、向企业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强化法律、法规意识,避免出现权大于法、权代替法的违法现象。

4、综合协调必须以政府明确控权为依据。

严格的'中央政策对遏制多发的安全生产事故效果甚微,法律效力及政府整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决心和力度的层层衰减,表明当前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是一个松散的系统。因此,必须对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准确地进行定位。一方面,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综合监管具体内容。制定一些配套的、操作性、可行性强的实施细则,细化与专业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合作,增强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各部门安全生产主动监管意愿,有效避免安全难题面前“安委会综合协调”等同于政府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综合监管各部门责任,并以法律条文形式出台,谁该做什么、谁不该做什么,主管部门干什么、监察部门干什么,明确之后,谁的责任田,谁去负责,避免出现安全协调什么都管,什么都管不好,相关部门坐看笑话、闲着没事等不正常现象。

5、安监人员必须以履行职责为己任。

破除安全监管中诸多尴尬,在新的法律、法规未能出台之前,首要的是地方政府要理顺综合监管和部门监管的关系,进一步明确综合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方式、手段,提高综合监管部门的地位和权威,赋予综合监管部门对其它监管部门的督查权、问责权、追究权,避免“踢皮球”现象。

其次,要建立监管人员考评与奖励制度,提升监管人员福利待遇。出台地方财政保障制度与法规,确保监管机构正常监管和执法费用,省、市也应出台执法监管人员交通、通讯、办案补贴,减轻安全监管人员负担,提高其工作积极性,消除其后顾之忧。

第三、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在解决了安监人员责、权、利不对等现实问题后,相关部门要在法律、法规和政策上为安全监管人员排除后顾之忧,全力提升安全监管人员福利待遇的同时,加大监察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力度,在系统内树立投身安监、无怨无悔,营造一种人人敬业、人人主动、人人想干事、能干事的良好氛围,真正建立一支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为经济发展和群众利益安全奋斗终生的安监队伍。

安全生产调研报告

摘要:在新时期,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日益受到中国化工行业与生产业的重视。针对现代石油化工生产特点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把安全质量关,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关键词:石油化工;安全生产;管理企业。

石化行业是中国的支柱产业。石化行业生产线长、涉及面广,仅中国石化集团就有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等输油、输气管道近6000km,加油站2.4万个,石化企业的油田、采油厂、炼油厂、化工厂、油库、加油站、输油(气)管线遍及全国城市、乡镇、车站、码头、宾馆、千家万户。生产过程包括油气勘探、油气田开发、钻井、采油、油气输送、原油储运、石油炼制、化工生产、油品销售等,生产社会需要的汽油、煤油、柴油、润滑油、化工原料、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化肥等3000多种石油、化工产品,与人民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中国的三大石油石化集团公司中国石化、中国石油和中国海洋石油集团公司固定资产已达到6000多亿元,从业人员达到200多万人,石化行业在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石油化工生产是一种高危险性的过程,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往往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加强石化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对维持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以及整个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随着中国化工生产装置大型化发展和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和环保压力越来越大,责任也越来越重。化工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具有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等特点,易发生安全事故,易造成群死伤、中毒、污染等次生灾害。据统计,中国每年发生各种化学事故400起以上。

所谓化工事故,一般是指有毒有害气体(或液体)的大量流失,对周围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的意外事件。由于化学物品大都具有毒性大、易扩散和易燃烧爆炸等特点,因而极易造成事故地域大面积污染和大量人员伤亡,在人员稠密的大中城市尤为严重。化工事故,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除自然灾害外,主要有以下几种因素:。

1.违章操作。如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错误,不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等。化工生产和储运有很严格的操作程序,一旦违章,就有可能发生事故,由于操作人员违章作业而引起的化学事故约占整个化学事故的27.8%。

2.设备故障。设计上的不足。例如厂址选择不好,平面布置不合理,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生产工艺不成熟等,从而给生产带来难以克服的先天性的隐患。设备上的缺陷。如设计上考虑不周,材质选择不当,制造安装质量低劣,缺乏维护及更新等。许多化工产品生产需要高温高压(低压),加上许多原料和产品具有很强的腐蚀性,容易造成各种管、阀、塔、缸的腐损而产生有毒物质跑、冒、滴、漏,这类事故约占整个化学事故的50%。

3.管理上的漏洞。如规章制度不健全,隐患不及时消除、治理,人事管理上不严,工人缺乏培训和教育,作业环境不良,领导指挥不当等。以及不遵守劳动纪律,对工作不负贵任,缺乏主人翁责任感等。

4.意外因素。这类事故是化工生产过程中因突然断电、停水而使化学反应失去控制造成事故,以及有毒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撞翻、爆炸而发生泄漏事故。综上所述,造成化工事故的根本原因主要在于人的过错。上述列举的四条事故起因,无不与人相关。事故既然主要是由人造成的,那么人就必须想方设法去控制事故的发生。

5.当前,在中国石化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不少隐患,事故造成的后果严重,安全生产管理形势十分严峻。一些企业在生产经营、施工作业环节中没有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比较突出。部分企业放松现场管理,要求不严,设备管理、生产安全管理滑坡,工艺纪律、劳动纪律松弛。安全检查没有坚持“铁面无私、六亲不认、严之又严”的原则,安全隐患治理不及时,整改不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不重视,力度不大,针对性不强,有的甚至流于形式,从而导致员工缺乏安全生产的意识,在遇到紧急事故时的现场管理能力和应变能力比较差。

1.把好设备质量关。随着化工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工艺上不断的改进以及产量的提高,常年运行的设备和仪器,难免会出现运行不正常,异响、振动、仪表指示不准,新投用的设备仪器由于工作尚未稳定,操作人员对其不熟悉,也会导致操作人员误操作,从而引发各种生产事故,所以化工企业应该高度重视设备安管理。比如要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生产设备设施台账制度。重点要加强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大型生产设备、储罐、仓库存储设备以及安全装置的管理与维护,专人负责,定期检测维修,对检查中发现的安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员。

2.建立健全安全制度体系。企业安全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建立和保持适用的安全管理体系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所在。安全生产直接关系着每一位员工的身心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着企业存亡和发展,一个企业如果没有安全保障,就根本不可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企业要走向市场争取理想的经济效益,生产经营就必须以安全为前提。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经营理念,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建立健全安全自我约束、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改进的管理体系,实现科学、规范管理,做到“防微杜渐”,有效预防和遏制事故的发生。

3.建立安全事故问责制。20xx年4月21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这一规定的基本精神,中国石油石化企业先后实行了重大事故问责制。《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重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试行)》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并造成重大事故的,应对领导者进行责任追究:一是违反《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二是违反集团公司有关新建及改扩建工程项目管理规定;三是违反国家、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等,四是事故应急处置不力,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或造成次生事故的;五是未按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落实安全教育及岗位技术培训。《规定》明确:领导干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特大及特别重大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应引咎辞职或撤职。

4.全员参与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企业要搞好安全,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必须达成“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共识,使员工能够把安全理论知识与生产实践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企业在充分发挥专业安全管理人员作用的同时,要想方设法让全体员工都参与到安全管理中来,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员工的安全工作积极性。只有这样,才能对现场的作业人员、设备状况给予静态的控制和动态的预防,切断和制止有可能发生事故的根源,明确和约束作业者的责任和行为,实现作业人员之间的自保、互保和联保,极大地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

安全管理其实就是对人的作业行为进行有效的管理,制定出企业职工作业行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等。建立切实可行的新型管理模式,不断学习安全理论知识,加强岗位安全技能培训,改正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不规范、不正确的操作方法。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就是要把有效的工作方法贯穿到企业生产的全过程。同时安全管理不仅仅是安全环保部门的事情,必须党、政、工、团等各个部门齐抓共管,一丝不苟,严格要求,将安全管理辐射到企业生产的各个方位,从上到下,纵横结合,形成厂、车间到班组的三级安全网络,从而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安全规章制度的真正落实。

现代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必须巧妙运用管理学的原理,做到以人为本,重视对员工的激励,将情感融入安全管理,全员、全方位管理,实现企业安全目标管理,才能有效地做好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

[1]张志檩.国外石油化工安全管理系统进展[j].数字石油和工,20xx,(5):2-4.

[2]孟祥林.浅议化工安全生产与管理[j].化工管理,20xx:1-2.[3]彭庆.中国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经验[j].生产运营管理,20xx,(4).

安全生产调研报告

为了更好地了解当前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有效监管,根据县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安排,10月12日至18日,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组织调研组,在常委会副主任带领下,深入到县安监局和部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

一、我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2家(其中生产爆竹27家,生产烟花4家,生产引火线1家),具体分布6个乡镇,即:x乡18家、x乡5家、xx镇3家、xx镇4家、xx镇1家、xx镇1家。全县共有从业人员约5000人,年均产值超过2亿元。每个企业都制作了安全生产警示牌,全县共安装宣传牌32块,进厂须知32块,九严禁六杜绝32块,厂区平面图32块,操作警示牌320块,标语警示420块,工库房标识牌2730块。

我县烟花爆竹行业安全事故xx年以来共死亡4人,轻伤10人。具体情况为:xx年零伤亡;xx年死亡1人,轻伤4人;xx年死亡1人,轻伤2人;xx年轻伤1人;xx年零伤亡;xx年发生一起意外事故,死亡1人,轻伤1人;xx年1-10月死亡1人,伤2人。

二、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成效。

调研组通过实地视察花爆公司、花爆公司、烟花公司等企业的厂区建设、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和成品仓库的安全管理并听取相关汇报后,确实体会到近几年我县烟花爆竹行业取得的规范发展与进步,特别是在安全生产上,县安监部门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在安全条件提升和生产技术改造上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逐步改变了我县烟花爆竹的传统手工作坊式生产方式和落后的生产工艺,较大地提高了我县烟花爆竹生产的机械化水平与科技含量,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得到逐步好转。具体表现如下:

1、现有生产企业的规模档次有所提高。烟花爆竹过去在我县主产区乡镇是千家万户,绝大部分企业的规模小、安全条件差,安全生产得不到保障。通过xx年、xx年、xx年三次专项整顿的开展和两轮行政许可的严格把关,整合、淘汰、关闭了一大批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的企业,企业数量大幅减少,由xx年的105家减少到现在的32家。虽然企业数量明显减少了,但企业实现了工厂化、机械化、集约化生产,产能却得到了大幅度提升。现有的32家企业中,生产能力在xx万元以上的企业有5家,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27家。产能比xx年翻了近两翻。

2、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一方面,通过县安监局的专项整治和专门打击,各企业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花爆的行为得到杜绝,目前全部改用高氯酸钾生产花爆。另一方面,在行政许可整顿提升工作中,企业花了大力气不断完善企业的各项硬件设施,贯彻实施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几年来,企业不断投入资金进行厂区整改,全县累计增建工房1257间、值班室20间、职工教育室1467平方米、防护屏障1148座、围墙20990米、路面硬化100540平方米。绝大部分企业作业都提高了科技含量,上硝、封口、结编、插引等工房都是自动化或半自动化操作,各个工房采用“四级分离”制度,工房都是按照甚至超过国家标准建设,比如我们视察的“可越烟花”企业建设的工房相互间距达到16米,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12米。各家企业的防雷防静电设施和消防用水全部到位。通过以上两方面的努力,企业整体安全条件明显提升。

3、“打非”工作成效显著。非法生产是造成重大事故的罪魁祸首与主要根源。通过安监部门、公安部门和产区乡镇几年来联合实施连续的严厉打击,我县现已完全杜绝了家庭作坊和合法企业下发半成品到农户家中编押的现象,从根本上杜绝了非法生产这一重大隐患。

4、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在安监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共同努力下,通过不断强化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较少发生,在xx年和xx年实现两年零伤亡。

三、虽然我县的安全生产条件得到很大改善,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定。但是,烟花爆竹生产领域依然存有一些安全事故隐患,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具体表现为:

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投入仍然不足。安全生产设施较为陈旧落后,一部分落后的不符合烟花爆竹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和作业工房还在生产使用。目前大部分企业投入生产使用的制引机都没有经过国家安全质量论证。

2、企业管理人员现代安全管理意识较为淡漠,外依性强,抓安全生产的主动性不够。

3、烟花爆竹企业从业人员成份较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劳动安全意识淡薄;第二,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有些新来的人员安全培训尚未到位就上岗生产,安全培训教育缺乏有力保障。

4、作业现场监管有时不到位,“三超一改”(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改变工房用途)行为时有发生。

四、几点建议。

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县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与发展,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丰收,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现建议如下:

1、要进一步加大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各生产企业要在每年的成本费用中安排必要的“安全投入专项基金”,专门用于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技术、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和人员培训。企业应尽快淘汰无国家安全质量论证的生产设备,今后必须购买使用正规的,经过国家安全质量论证的生产设备。企业在招收职工时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强化安全生产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和待遇,认真执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工伤保险等各项制度,真正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要着力完善乡镇和企业的安全监管保障机制,强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第一,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乡镇安全监管人员数量,并保证人员的稳定。第二,县安监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第三,乡镇及安监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安全监管人员的领导,切实落实乡镇安全监管员的昼夜巡查制度和驻厂监管责任。第四,企业要按照安全规范要求配备配齐合格称职的安全管理员,强化企业自身的安全管理队伍建设,使他们成为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

3、要着手解决好现有企业用地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目前现有的花爆企业的土地都没有经过正规的招拍挂形式取得,而是以前直接从村民或村委会手中购买,企业一直无法取得土地、林地的相关证件。相关部门应对花爆企业土地的土地价格核定问题及土地所有权问题予以关注与研究,制定相应解决方案,并给予落实,尽可能解决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

4、要狠抓作业现场监管,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一方面,各花爆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我县今年5月颁发的《安全生产指导手册—烟花爆竹类》进行规范管理和生产,要严禁“三超一改”情况发生。要贯彻落实好企业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制度,要充分发挥企业安全管理员在危险工序(比如引火线的生产)生产环节的监管作用,实行不间断的“流动巡查”的作业现场监管制度。另一方面,安监部门要进一步整合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和效能;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及管理制度,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

安全生产调研报告

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多样的电气机械设施,多工种交叉作业,高空作业以及复杂的现场条件,形成了建筑业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发生率较高的行业特点。虽然国家各级主管部门对该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作出了明确细致的规定,企业也制定了各种各样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责任制,但是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仍屡禁不止。公司安全管理部经过对今年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认为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是建筑施工行业搞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

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是建筑施工行业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每一项工作,都要人去完成,随着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各种先进机械设备的利用,使人们的劳动强度逐渐降低,但对从业人员的责任心的要求却越来越高,尤其是建筑施工行业,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如果一个人的责任心不强,就有可能导致一连串严重的后果,甚至酿成大祸。所以说,高度的责任心是建筑施工行业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良好的个人素质,是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建筑施工行业的特点是施工场所多变、人员的流动性强、作业条件复杂。每次项目中标后,都要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组建项目部,选择项目部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伍。调查发现,本公司在建项目的管理人员大部分都经过专业培训和施工现场的锻炼,具备了一定的管理经验和相应的上岗资格,熟悉施工工作的程序和各种规范、安全措施,是项目安全管理的中坚力量;但是选择的施工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相当一部分人员为农村青年,文化程度不高,安全意识淡薄,未经过专业培训,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如何提高这一部分人员的综合素质,是保证项目安全生产的关键。

做好施工协调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建筑行业,各工种既要明确分工,又必须相互合作,这样才能保证各项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实,形成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各工种、各工序之间必须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互为创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做到不伤害别人的同时,也得到了不被别人伤害的回报,这样就使得各项安全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彻底的落实,各种安全措施能够持久有效地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

积极参与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是安全管理工作逐步提高的重要方法。在建筑施工中,由于多工种配合,交叉作业,难免要产生一些安全隐患,如不及时进行处理,就有可能酿成事故。但仅凭几个安全管理人员,要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这些随时随地都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无疑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如果每一个从业人员都能及时识别安全隐患,并立即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如通知安全员、采取整改措施等,将能使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乃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所以说,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是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如何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哪?经过对今年几个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的调查总结,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明确职责和奖罚制度,明白利害关系,提高从业人员的责任心;二是要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和班前会制度,特别是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专项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识别安全隐患的能力,保证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三是要做好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各级管理人员的协调作用,制定安全有效的施工方案,落实各种防护措施,对安全防护用品要互相提醒,互相检查,维护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安全生产调研报告

近年来,我乡经济迅猛发展,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在这个新形势下,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生产要抓,安全更需要加大重视,安监办要认真履行好安全监管责任,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思路,从源头和基础抓起,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水平。完善安检工作首先必须对我乡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一个总体的了解,做好一个实际的调研。

1、我乡共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9家(烟花爆竹经营店8家,油漆经营店1家)。9家店面规模都不大,库存较少,安全管理相对容易。

2、我乡安全生产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安全意识有待提高。单位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不能摆正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倾向,对安全生产工作往往喊在口头上,不抓落实。特别是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我乡就那几家小店没啥大的隐患。

(二)是安全投入有待增加。部分经营者由于经济薄弱等原因消减了安全投入,放松了安全工作。消防设施,警示标志投入不足。

1、针对各经营户特点分类管理,帮助他们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烟花爆竹店、油漆店,必须根据其行业特点,落实安全操作规程,签订责任书,注意消防安全。

2、创新思路,预防第一。

安监办必须创新思路,改变以往管理的滞后性,坚持预防第一的准则,从源头上消灭安全隐患。

(一)强化宣传,重视教育。

(1)、创新方法,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开动脑筋,使安全宣传形式多样化,安全生产知识家喻户晓,使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从而全面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2)、全面推进各类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一是继续抓好安全培训工作。重点做好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的新培训和再培训,落实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二是大力加强安全监管人员素质建设。认真抓好业务培训,尤其是着力提高村级安全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职责清楚,台帐明白。

(1).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完善目标考核体系。

认真做好责任书的签订,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做好企业的责任签订,落实企业二级责任制,为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打好基础。同时考核要到位,要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考核,并严格兑现安全生产考核奖惩。

(2).做好台帐管理,做到有据可依。

进一步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台帐制度,及时更新企业资料,特别是特种设备和人员的信息状况,做到台帐清楚。

(三)落实检查,整改隐患。

1.安监办要认真开展日常检查工作,了解安全生产近况,要清楚本乡、本行业、本企业有多少隐患,怎样来进行整改,做到心中有数;发现隐患及时劝其整改。同时做好各大专项检查工作,保证企业生产安全。

1、贯彻落实“委办发[20xx]22号”“遂府办函[20xx]4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到职责明确,层层监管,互相监督。

2、加强网络队伍建设,建立安监办数据库。

继续深化管理体制,加强乡、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的交流,互相取经,全面提升我乡的安全生产水平。同时,完善乡安监办的数据库管理工作,将台帐做好,做清。特别要做好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数据管理工作,明确检测状况,做到实时监管。

3、积极做好示范村的创建工作,思考规下企业管理的新模式。

今年要突出规下企业的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示范村,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不断的提高监督管理水平。

5、营造安全环境。

根据乡党委政府的发展策略,做好安全生产的服务工作,从安全层面献计献策,加快我乡的新一轮发展。

安全生产调研报告

党中央和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别是近几年来,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出台了《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了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了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严格了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等等。但是,目前粮食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形势与小康社会的目标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粮食部门的安全工作,除了安全目标管理的粮油保管、生产经营、机器设备、化学药品管理、防火防盗等安全责任事故管理外,最重要、最核心的是要加强xx部门粮食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粮食安全。

粮食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无粮不稳是历史经验证明了的客观事实。粮食经营、粮食流通、在保障粮食安全中起着决定性作用。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大对农业生产的支持力度和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民的种粮积极性有较大幅度的提高。随着农业生产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和生产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县的粮食产量平稳丰产。

目前,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购销加工企业发挥着xx县粮食安全的主渠道作用,但近十多年来国家有关方面在地方粮食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没有资金投入,省、市、县也没有相应的建设资金,导致粮油仓储设施建设落后,粮油加工逐年萎缩,批发市场散乱,现代物流发展缓慢。从现状看,粮食产量的逐年增加与粮食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矛盾十分突出;这一问题若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将影响国家以最低保护价收购粮食这一政策的落实,势必造成农民卖粮难问题的再现,挫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影响我县的粮食安全。

从全县的粮食产量、商品粮数量和统计储备量总体看似乎是能保障粮食安全,但实际并非如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甚至包括各级政府更多注重的是粮食流通产生的经济效益,忽视了其应急功能,导致市、县级的粮油储备静态规模小,粮油库分布格局不合理,不能适应应急需求。以我县近两年的稻谷产量看,每年产量9000万公斤左右,可加工大米6000多万公斤。以全县63万人计算,人均每年可用的主要口粮大米只有100公斤左右。如果省外大米一但不能进入我县,就会使我县的主要口粮大米需求造成紧张。在自然灾害增多和国际、国内粮油价格波动频繁的背景下,各级政府应该从满足应急需求的角度出发对粮食储备基础设施进行重新规划、修建。此项工作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一)粮食仓储设施的问题或隐患

1.由于现在的粮油库主要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规划布局的,与现在的粮食生产及市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导致出现两类现象:一类是仓储条件较好的储备库基本能按照储备要求承担储备任务;另一类是位于乡镇的粮库,承担着收购、中转的储备任务,但多年来一直没有修缮,破旧不堪,仓容严重不足,直接影响了国家以最低保护价收购粮食,需要尽快修缮或建设,增加仓容,以保障粮食流通。

2、粮库在基础设施、保管条件、机械装备、信息系统、自动化程度和管理水平上其储备条件很差。这些仓房大都处于墙体开裂、屋面漏水、门窗简陋、地面起沙,年久失修,部分瓦屋面仓库倒塌严重,已需大修不能使用。

3. 粮食仓储的散装、散卸、散储、散运的“四散”作业和机械化、自动化水平较底,信息化程度不高。

4、 保粮设施配备不足。微机检测、环流熏蒸、机械通风仅占有效仓容的六分之一,影响了粮食的安全储存。

5. 多年粮食仓储设施建设主要集中在原粮储备,成品粮油储备库是粮食仓储设施建设中的空白。

6. 粮库内的烘干设备一直是我县粮食储蓄中的空白。

(二)粮油加工的问题或隐患

1.尽管我县的菜油加工业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总体水平还停留在“小、散、差”的层面上,建设布局、企业规模、设施装备、科技含量、技术创新、产品档次、精深加工、综合利用等各个方面与先进地区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总体竞争实力仍然较低,全行业形不成整体优势,造成有效资源浪费,并存在设备老化的缺陷。

2.由于历史的原因,加工企业按行政区域重复建设,粮油加工企业集团为数不多。当年引进设备新建和进行技术改造的国有粮油加工企业转制后经营困难,效益低下,全行业加工能力严重过剩,开工率较低。

3.粮油加工主食品的工业化、产业化滞后,不能满足城镇居民对粮油加工产品的营养、快速、精细的增长需求。

4.粮油产品的深度加工和资源利用停留在浅层次、初加工阶段,产品结构单一,自主创新能力不足。

5.杂粮产量在粮食产量中占有一定的比重,但对杂粮的开发利用重视不够,没有成为粮食经济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

(三)粮油批发市场的问题或隐患

1.尽管粮油批发市场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与我县粮食主产区的地位、与全国粮食主产区的其它省在粮油批发交易量、手段、设施、信息等各方面存在较大的差距。

2.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要承担中央和省、市、县地方储备粮管理,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自行采购粮食、加工转化和市场销售,企业之间集约化的资产整合和规模化的经济合作还未形成。

3.各乡镇或县城对本辖区内的粮食交易数量没有科学的估测,且在批发市场的建设方面缺乏统一的规划和布局,没有统一的粮食批发市场,导致各地粮食市场有场无市或者是有市无场的现象为数不少,市场交易、服务、信息等设施不完善。

4.政府对粮食批发市场的投资和社会资本比重较小,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

(四)现代粮食物流的问题或隐患

1.运输方式落后。粮食运输采用传统的包装运输方式。粮食收购、储存到中

转运输环节,包、散转换,资材耗费大、抛洒损失多、掺混杂质情况严重。

2.装卸装备水平不高。粮食装卸以传统方式为主,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不高,散粮装卸和运输设施(备)不足,整体技术装备水平落后,各种运输方式及其衔接配套有待优化,物流网络有待完善,电子商务体系几乎为空白。

3.组织化程度低。粮食物流资源分散,无序流动,经营企业数量多、规模小、产销脱节,缺乏统一协调的宏观力度,难以形成规模效益。

4.建设资金不足。粮食属于微利经营行业,企业很难筹集资金投入,影响企业积极性,现代粮食物流发展缓慢。

(一)政府应做出科学、合理的粮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1.各级政府应该综合考虑自然环境特点、人口分布特点、粮食主产区和销区分布格局等状况进行县乡级粮油收储库规划布局,设立重点收储仓库。整体布局须科学、合理,形成一个能满足应急需求和市场流通的收储布局系统。

2.粮食加工企业应该置于全县整体发展的格局下作规划,加工企业必须进一步整合、提升,向集团化方向发展。

3.粮油物流中心的布局也必须置于全县整体发展格局下作规划,避免重复建设或有场无市现象的发生。建议每一个乡镇在所辖范围内至少建立一个集粮油收购、批发、质量检测等复合功能为一体的、且规模适当的粮油物流中心。

(二)建议政府每年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粮食基础设施建设

1、修缮储备设施,增加粮食储备,提高储备质量。开展仓房维修改造工程,对全县不同程度存在维修改造的粮食仓储企业进行一次规划、分期实施、逐步完善,以确保粮食仓储基础设施的基本完好;加强粮食收购必须的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建设和完善库区的地坪和粮食烘干设施;加强粮食仓储企业散装、散卸、散储、散运的“四散”作业程度,提升机械、自动和信息化水平;完善保粮设施,提高微机检测、环流熏蒸、机械通风、检化验设备等保粮设施比例,实现绿色、安全、高效、实用的生态储粮保管技术的全面应用,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2.支持现有粮油加工业进行结构和布局调整,同时通过资源整合、优化重组,实现粮油加工业由小型、分散和低水平向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转变,形成企业集团,创建龙头企业和优质品牌,提升粮油加工业的综合竞争实力;支持发展绿色和无公害的粮油加工主食品以及集约化生产、配送、连锁营销配套工程;支持我县特色农业优势,进一步开发杂粮加工的方便食品,全面推进粮油主食品工业化进程,满足消费趋向膳食方便化、健康营养化、品种多样化的需要;支持开发一批粮油精深加工新产品,使粮食加工向食品加工产品和相关工业产品延伸,实现粮食精深加工和综合开发后的增值目标。

3.支持粮食批发交易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市场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大力推进粮食市场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4.支持散装、散卸、散运和散储“四散”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整体技术装备水平,优化设施的衔接配套,重点给予资金扶持。

(三)理顺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管理模式

由于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管理理念陈旧导致国有粮油企业资产闲置,经营效益低,浪费了粮食基础设施。理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与粮油购销企业之间的关系,保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国有粮油购销企业有一定的调控权,以发挥国有粮油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可以通过国有资产入股于粮油企业,通过控股来实现调控权。建立现代股份制企业,可以盘活部分粮油企业的资产,提高粮食基础设施的利用效率。实践中要杜绝政企不分和放手不管的两种极端现象。

(四)探索科学、有效的投融资机制

从我县的粮食基础设施现状看,达到满足各级政府的应急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的资金缺口还很大。目前粮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比较单一,粮库或粮油购销公司还期望政府的投入, 但政府的财政收入规模还比较小,没有大包大揽的能力。因此,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应因地制宜地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导向,综合应用招商引资、企业自筹、职工参股、资产重组、资产置换等形式的投融资机制。通过资产和土地置换,盘活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资源。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所属资产,大多是以前的粮站、粮库。这些站、库、点分布在各个乡镇、甚至村落。对那些较边远、不具备批量收购粮食的库点,或是地处中心城镇、具备房地产开发等商业价值的库点,可以通过拍卖或资产置换的方式进行盘活,拍卖所得款项或置换得到的收益,用于重新选址,建设现代化粮食仓库,适应新时期粮食收购和保管需要。

建议政府设立粮食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基金,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预算资金的管理程序进行,资金使用的审批权归属于粮食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为了调动粮油企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建议各级政府的资金发放方式采取以奖代补。此外,为了加强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规模效益,须加强各级、各类资金的整合使用工作。

(五)探索粮库与加工厂、粮油市场联合经营的共赢机制

粮库与加工厂、粮油市场的联合经营可以盘活一些固定资产,提高粮油企业的经营效益,进而减少一些粮食基础设施的建设量;原粮库与加工厂的联合,一方面能为加工厂提供原料,另一方面也便于储备粮的轮换;成品粮库与粮油市场联合经营既可以加快成品粮的轮换更新,也有利于粮油市场的粮源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