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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鉴证师课件(专业18篇)

作者:XY字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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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鉴证师《价格鉴证方法》重点解析

价格鉴证是指各类价格鉴证机构对社会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各种财物及服务项目进行价值鉴定、认证和评估活动的总称。接下来小编为大家编辑整理了2017价格鉴证师《价格鉴证方法》重点解析,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7.3.1 运用成本法价格鉴证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搜集有关成本、税费、利润等资料;

(2) 测算重置成本;

(3) 测算各种贬值或确定综合成新率;

(4) 求出鉴证值。

鉴证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鉴证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7.3.2 采用成本法价格鉴证的前提条件是:

(1)被鉴证标的处于持续使用状态或被假定处于持续使用状态;

(2)应当具备较充足的、可利用的历史资料;

(3)形成物品价值的耗费是必须的,且这些耗费应体现社会或行业平均水平。

7.3.3 重置成本的测算,应根据具体的鉴证标的和可以收集到的资料选用重置核算法、价格指数法、功能价值法、规模经济效益指数法、统计分析法等。

重置成本构成内容,应根据具体价格鉴证对象的实际情况确定,成本构成内容应在价格鉴证结论书中予以说明。

实际价格鉴证中,应注意区分使用复原重置成本和更新重置成本。更新重置成本,宜用于一般鉴证标的和因年代久远、已缺少与旧有物品相同的材料,或因技术变迁,使得旧有物品复原有困难的价格鉴证。复原重置成本宜用于有特殊保护价值的物品的鉴证。

7.3.4 实体性贬值即有形损耗引起的贬值,测算遵循的原则应以鉴证标的有关事实和环境条件为依据,特别是标的服役年限和使用状况,有形损耗的程度最终取决于鉴证标的的实体状态条件与同样的新资产状态条件之间的差别。具体方法可选用观测法(成新率法)、使用年限法、修复费用法等。

(1)使用年限法公式:

实体性贬值=

×实际已使用年限

在实际价格鉴证中,总使用年限应为经济耐用年限。鉴证标的`经济耐用年限可参考附录的经济寿命参考年限表,亦可取实际已使用年限与尚可使用年限之和。

实际已使用年限应根据资产的运转使用状态、资产利用率及分期投资情况等各方面因素分析确定;尚可使用年限应根据资产的有形损耗因素等分析确定。

对于国家有强制报废标准的,总使用年限即为强制报废年限,尚可使用年限计算到停用日。

预计残值一般只考虑数额较大的情况,如残值较小可以忽略不计。

(2)修复费用法的测算公式:

实体性贬值率=

物品的损耗分为可修复和不可修复两部分。修复所需的费用小于或等于修复后物品价值的增加额的,为可修复部分,反之为不可修复部分。可修复部分的实体损耗可直接采用修复费用;不可修复部分的实体性损耗可采用成新率法或使用年限法确定。

7.3.5 功能性贬值是指由于技术进步引起的鉴证标的功能相对落后造成的价值损失。包括由于技术进步,使鉴证标的原来的建造成本超过现行(基准日)建造成本的超支额,以及鉴证标的超过目前类似技术进步设备的运营成本的超支额。

7.3.6.经济性贬值是指由于外部经济环境变化而引起的资产闲置、收益下降等而造成的价值损失。包括由于外部因素的影响,使标的生产能力下降或生产成本上升,以及使生产能力闲置等造成的价值损失额。

7.3.7 综合成新率应在全面考虑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及经济性贬值的基础上,通过综合的技术经济分析、调整得到合理的成新率。

7.3.8 采用成本法计算出的价值不应低于该物品预计清理变现的净收益。对于基本能够正常使用的物品,其成新率一般不低于15%。

价格鉴证师理论与实务辅导:价格鉴证程序

导语:价格鉴证是指各类价格鉴证机构对社会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各种财物及服务项目进行价值鉴定、认证和评估活动的总称。那么价格鉴证的程序是什么呢?跟着百分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价格鉴定的委托主体仅限国家机关。在委托价格鉴定时,委托机关应当持《价格鉴定委托书》到县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价格认证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委托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价格鉴定的目的和要求;(2)鉴定物的名称、牌号、规格、种类、数量、来源、以及配置、生产、使用时间等;(3)价格鉴定的基准日期、地点;(4)在基准日期时,鉴定物被使用,损坏状况的记录(鉴定)材料,重要物品应当附照片。被毁坏、灭失物品应当提供与鉴定物品有关的证人证言及犯罪嫌疑人供述材料;(5)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委托书要有委托单位盖章,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应客观、真实,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价格鉴证机构出具的《价格鉴定结论书》是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办理案件的证据材料。

单位或公民在申请价格认证时,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价格鉴定机构送交《价格认证申请书》。

《价格认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价格认证的目的和要求;(2)价格行为人的`有关证件或者证明材料;(3)认证事项的行为和情景描述;(4)对物品的价格认证,应提供物品被使用,损坏程度的记录(鉴定)材料;(5)对各类中介价格评估机构的结论(评估报告)进行认证的,需提供原价格评估报告书;(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申请单位送交的《价格认证申请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公民申请应当签名并留存身份证号码。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应客观、真实,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价格鉴证机构出具的《价格认证结论书》可用于价格纠纷调解、当事人举证,并可作为生产经营者生产或销售的证明材料等。

对价格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向原价格鉴证机构要求补充或重新鉴定,也可以直接委托有复核裁定权的上级价格鉴证机构复核裁定。

公安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和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对价格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由提出异议的机关向原价格鉴证机构要求补充或重新鉴定,也可以直接委托有复核裁定权的上级价格鉴证机构复核裁定或重新鉴定。

案件当事人对价格鉴证机构出具的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应向原司法、行政执法机关提出复核鉴定要求,由司法、行政执法机关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提出补充鉴定、重新鉴定或复核裁定。

单位或公民对价格鉴证机构出具的价格认证结论有异议,可向原价格鉴证机构要求补充或重新认证,也可以申请其上级价格鉴定机构复核裁定或重新认证。

价格鉴证师报考条件

价格鉴证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从事涉案标的'价格鉴定、认证、评估工作的专业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7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价格鉴证师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免一科)条件

对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科目,只参加《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价格鉴证案例分析》4个科目的考试。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价格鉴证师就业前景

大学四年,谁不想摘得一朵鲜艳的红掌花顺利步入职场呢?在这四年里,选择哪一片专业的沃土,才能种出鲜艳的红掌花?在此,我们根据教育部公布的相关信息,精选10个“上榜品牌”加以介绍,以理工类专业为主,也有少数文科专业跻身其中。

润物细无声材料类专业。

总结起来,高就业率专业可以分为四类:

一是专业对口率高,本行业有着巨大的人才吸纳力的专业,比如公安类、医学类;。

三是面向蓬勃发展的朝阳产业的专业,比如信息与电子科学类、材料类;。

四是表面上不引人注目,波澜不惊,但专业根基扎实,应用面很广的“百搭”专业,比如工程力学类。

你是否惊异地发现,公认的“火爆”专业很少,只有信息与电子科学类上榜了,其他的并没有做到招生就业两头旺。看来,还是低调做事的专业更为稳扎稳打啊!

在工业化社会里,没有任何产品离得开材料。许多新产品的开发,都依赖于材料的改进,材料是工业的基础。中国作为一个制造业大国,一方面承接世界各地的贴牌生产,一方面致力于创造属于自己的民族品牌,对于工业技术,不遗余力地钻研攻克,材料专业因此备受重视,地位在不断提高。

在中国各大城市的高新工业园中,材料专业人员都会受到特别的尊敬,他们肩负着对产品推陈出新、升级换代的重任。

材料类专业是专门研究材料的合成、结构、性能和加工应用的,按开发制造对象的类别分为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4个专业。

这里面,冶金工程是一个老牌专业,着重点在于冶炼,就业倾向于大中型国企或是研究所。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由于对象比较单一,就业率虽然差强人意,但薪水不是很高。值得推介的是“小弟弟”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这是一个充满时代感的新贵专业。

它在当今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是研究有机及生物高分子材料的制备、结构、性能和加工应用的高新技术学科。目前所出现的许多化工制品都是高分子材料,因此它是服务于21世纪的朝阳产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生物功能材料、高性能弹性体材料、热塑和热固性树脂材料、复合材料等高分子材料,都是令人惊诧的新型材料。毕业生择业面很宽,石油、化工、轻工、医学、食品、纺织、机械、水利、建筑、电子、交通、航空等……可以说是无孔不入。

价格鉴证师《价格鉴证方法》考点:成本法

导语:成本法是当投资公司对被投资公司经营活动无影响能力时采用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方法,即投资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户,按原始取得成本入账后,始终保持原资金额,不随被投资公司的营业结果发生增减变动的一种会计处理方法。

成本法的概念:

理论依据是:物品或资产的价格主要取决于以价值为基础的生产经营成本,一般说来,原始成本越高,价格越高,反之亦然。

重置成本:在现行市场条件下,重新购建一项全新的物品或资产所制服的全部货币额。

重置成本与原始成本价格水平不同,重置成本范的价格鉴证基准日的市场价格水平,原始成本反映的.是当初购建市的价格水平。

成本法的计算公式:

价格鉴证标的价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或者

重置成本是指重新建造、制造,或在 现行市场上重新购置全新状态下的物品的成本。

重置成本有两种:复原重置成本和更新重置成本

复原成本是以现行价格复原全新资产的支出

更新成本是以现行价格建造与原物品具有同等功能的物品的支出

直接成本是可以直接构成物品成本的支出部分

间接成本是购买资产而发生的管理费。

(2)价格指数调整法

它是在物品原始成本基础上,运用价格指数确定其重置成本的方法。

价格鉴证师知识考点:流动资产价格鉴证

1.确定价格鉴证对象和价格鉴证范围。

进行流动资产价格鉴证前,首先要确定价格鉴证资产的对象和范围,这是节约工作时间、保证价格鉴证质量的重要条件之一。价格鉴证对象和价格鉴证范围应依据经济活动所涉及的资产范围而定。同时,主要应做好下列工作:第一,弄清价格鉴证流动资产范围,必须注意划清流动资产与其他资产的界限,防止将不属于流动资产的机器设备等作为流动资产,也不得把属于流动资产的低值易耗品等作为其他资产,以避免重复和漏项。第二,查核待价格鉴证流动资产的产权。企业中存放的外单位委托加工材料、代保管的材料物资等,尽管存在于该企业中,但不得将其列入流动资产价格鉴证范围。此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质押后的资产不得用于再投资。如该企业的流动资产已作为质押物,则不能将其再转让或投资,这类流动资产也不得列入价格鉴证范围。第三,对被价格鉴证流动资产进行抽查核实,验证基础资料。一份准确的被价格鉴证资产清单是正确进行价格鉴证的基础资料。被价格鉴证资产的清单应以实存数量为依据,而不是以帐面记载情况为标准。

2.对有实物形态的流动资产进行质量检测和技术鉴证。

对企业需要价格鉴证的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等流动资产进行检测和技术鉴证,目的是为了了解这部分资产的质量状态,以便确定其是否有使用价值,并核对其技术情况和等级状态与被价格鉴证资产清单的记录是否一致。对被价格鉴证资产进行技术检测是正确对资产进行价格鉴证的重要基础,特别是对那些有时效要求的各种存货,如有保鲜期要求的'食品和有效期要求的药品、化学试剂等,技术检测尤为重要。存货在存放期内质量发生变化,会直接影响其市场价格。因此,价格鉴证必须考虑各类存货的内在质量因素。对各类存货进行技术质量检测,可由被价格鉴证企业的有关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与价格鉴证人员合作完成。

3.对企业的债权、票据、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基本情况进行分析。

根据对被价格鉴证企业与债务人经济往来活动中的资信情况的调查了解分析每一项债权资产的经济内容、发生时间的长短及未清理的原因等因素,确定这部分债务、票据等回收的可能、回收的时间及回收时可能发生的费用风险。

4.合理选择价格鉴证方法。

价格鉴证方法的选择,一是根据价格鉴证目的选择,二是根据不同种类流动资产的特点选择。对于实物类流动资产,可以采用市场法和成本法。对存货中价格变动较大的要考虑市场价格,对买人较低的要按价格鉴证基准价格调整;对买价较高的除考虑市场价格外,还要分析最终产品价格是否能够相应提高,或存货本身是否具有按价格鉴证基准日价格出售的现实可能性。对于货币类流动资产,其清查核实后的帐面价值本身就是现值,不需采用特殊方法进行价格鉴证,只是应对外币存款按价格鉴证基准日的国家外汇牌价进行折算。对于债权类流动资产,价格鉴证只适于按可变现值进行价格鉴证。对于其他流动资产,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其中有物质实体的流动资产,则应视其价值情形,采用与机器设备等相同的方法进行。

价格鉴证师理论与实务辅导:在产品价格鉴证

导语:在产品价格鉴证这部分流动资产包括制作过程中的在制品、已加工完入库但不能单独对外销售的半成品(可直接对外销售的自制半成品视同产品价格鉴证,在此不做介绍)。在对这部分资产进行价格鉴证时,应结合其特点,按照重置时的合理费用进行估价。

即根据技术鉴定和质量检测的结果,按价格鉴证时的相关市场价格及费用水平重置同等级在制品及自制半成品所需投入合理的工料费计算价格鉴证值。这种价格鉴证方法只适用于生产周期在半年以上或一年以上仍需继续生产、销售并且有盈利的在制品等的价格鉴证。对生产周期短的在制品主要以其发生成本为计价依据,在没有变现风险的情况下,可根据其帐面值进行调整。具体方法有以下几种:

1.按价格变动系数调整原成本。对生产经营正常、会计核算水平较高的.企业在制品的价格鉴证,可参照实际发生的原始成本资料和到价格鉴证日止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调整成重置成本。价格鉴证的方法是: (1)对在制品进行技术鉴证,将其中超出正常范围的不合格在制品成本从总成本中剔除; (2)分析原成本,将非正常的不合理费用从总成本中剔除; (3)分析原成本中材料从其生产准备开始到价格鉴证日止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并测算出价格变动系数; (4)分析原成本中的工资、燃料、动力等制造费用从开始生产到价格鉴证日有无大的变动,是否作了调整,并测算出调整系数; (5)根据技术鉴证、原始成本的分析及价格变动系数的测算,调整成本,确定价格鉴证值,必要时还要从变现的角度修正价格鉴证值。基本计算公式为:某项或某类在制品、自制半成品价格鉴证值=原合理材料成本×(1一价格变动系数)+原合理制造费用×(1+合理制造费用变动系数)

2.按社会平均工艺定额和价格鉴证基准市场价格估算价格鉴证值。即按重置同类资产的社会平均成本确定价格鉴证标的的价格。用这样的方法对在制品进行价格鉴证需要掌握以下资料: (1)在制品的完工程度; (2)在制品有关工序的工艺定额; (3)在制品耗用物料的近期市场购买价格; (4)在制品的合理工时费率(这个数据只能采用生产经营正常情况下的工时费率)。计算价格鉴证值的基本公式:某在制品价格鉴证值=(该工序单件材料工艺定额×在制品实有数量×单位材料价格鉴证基准日市场价格+该工序单件工时定额×在制品实有数量x正常小时工资费用)×(1一调整系数) 对公式的说明:工艺定额:如果有行业的平均物料消耗标准的,可按行业的标准计算,没有行业统一标准的,可按企业现行的工艺定额计算。调整系数:是指市场前景透明度差,预计市场供求情况在未来会发生变化,而被价格鉴证在制品又不能在短时期内投入市场,因而被价格鉴证在制品有潜在的变现风险,为此需要设置调整系数。没有变现风险的可不用此系数。调整系数的大小依据产品生产周期、供求关系等与变现风险有关的因素确定。

3.按在制品的完工程度计算价格鉴证值。因为在制品的最高形式为产成品,所以计算确定在制品价格鉴证值时,可以在计算产成品重置成本的基础上,按在制品完工程度计算确定在制品价格鉴证值。其计算公式为:在制品价格鉴证值=产成品重置成本×在制品约当量在制品价格鉴证值=产成品重置成本×在制品完工率在制品约当量、完工率可以根据其完成工序与全部工序比例或生产完成时间与生产周期比例确定。当然,确定时应分析完成工序、完成时间与其成本耗费的关系。

即按同类在制品和半成品的市价,扣除销售过程中预计发生的费用后计算价格鉴证值。这种方法适用于因产品下马. 在制品和自制半成品只能按价格鉴证时的状态向市场出售情况下的价格鉴证。一般来说,这种方法更适用于价格鉴证标的通用性好,尚能用于产品配件更换或用于维修的价值比较高的在制品的价格鉴证。对不继续生产,又无法通过市场调剂出去的专用配件,只能按废料回收价格进行价格鉴证。计算价格鉴证值的基本公式为:某在制品价格鉴证值=该种在制品实有数量×可接受的不含税的单位市场价格一预计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某报废在制品价格鉴证值=可回收废料的重量×价格鉴证基准日单位重量的回收价格如果在调剂过程中有一定的变现风险,还要考虑设立一个风险调整系数,计算可变现的价格鉴证值。

价格鉴证师理论与实务辅导:产品价格鉴证

导语:在产品价格鉴证包括制作过程中的在制品、已加工完入库但不能单独对外销售的半成品(可直接对外销售的自制半成品视同产品价格鉴证,在此不做介绍)。在对这部分资产进行价格鉴证时,应结合其特点,按照重置时的合理费用进行估价。

即根据技术鉴定和质量检测的结果,按价格鉴证时的相关市场价格及费用水平重置同等级在制品及自制半成品所需投入合理的工料费计算价格鉴证值。这种价格鉴证方法只适用于生产周期在半年以上或一年以上仍需继续生产、销售并且有盈利的在制品等的价格鉴证。对生产周期短的在制品主要以其发生成本为计价依据,在没有变现风险的情况下,可根据其帐面值进行调整。具体方法有以下几种:

1.按价格变动系数调整原成本。对生产经营正常、会计核算水平较高的企业在制品的价格鉴证,可参照实际发生的原始成本资料和到价格鉴证日止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调整成重置成本。价格鉴证的方法是: (1)对在制品进行技术鉴证,将其中超出正常范围的不合格在制品成本从总成本中剔除; (2)分析原成本,将非正常的不合理费用从总成本中剔除; (3)分析原成本中材料从其生产准备开始到价格鉴证日止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并测算出价格变动系数; (4)分析原成本中的工资、燃料、动力等制造费用从开始生产到价格鉴证日有无大的变动,是否作了调整,并测算出调整系数; (5)根据技术鉴证、原始成本的分析及价格变动系数的测算,调整成本,确定价格鉴证值,必要时还要从变现的角度修正价格鉴证值。基本计算公式为:某项或某类在制品、自制半成品价格鉴证值=原合理材料成本×(1一价格变动系数)+原合理制造费用×(1+合理制造费用变动系数)

2.按社会平均工艺定额和价格鉴证基准市场价格估算价格鉴证值。即按重置同类资产的社会平均成本确定价格鉴证标的的价格。用这样的方法对在制品进行价格鉴证需要掌握以下资料: (1)在制品的'完工程度; (2)在制品有关工序的工艺定额; (3)在制品耗用物料的近期市场购买价格; (4)在制品的合理工时费率(这个数据只能采用生产经营正常情况下的工时费率)。计算价格鉴证值的基本公式:某在制品价格鉴证值=(该工序单件材料工艺定额×在制品实有数量×单位材料价格鉴证基准日市场价格+该工序单件工时定额×在制品实有数量x正常小时工资费用)×(1一调整系数) 对公式的说明:工艺定额:如果有行业的平均物料消耗标准的,可按行业的标准计算,没有行业统一标准的,可按企业现行的工艺定额计算。调整系数:是指市场前景透明度差,预计市场供求情况在未来会发生变化,而被价格鉴证在制品又不能在短时期内投入市场,因而被价格鉴证在制品有潜在的变现风险,为此需要设置调整系数。没有变现风险的可不用此系数。调整系数的大小依据产品生产周期、供求关系等与变现风险有关的因素确定。

3.按在制品的完工程度计算价格鉴证值。因为在制品的最高形式为产成品,所以计算确定在制品价格鉴证值时,可以在计算产成品重置成本的基础上,按在制品完工程度计算确定在制品价格鉴证值。其计算公式为:在制品价格鉴证值=产成品重置成本×在制品约当量在制品价格鉴证值=产成品重置成本×在制品完工率在制品约当量、完工率可以根据其完成工序与全部工序比例或生产完成时间与生产周期比例确定。当然,确定时应分析完成工序、完成时间与其成本耗费的关系。

即按同类在制品和半成品的市价,扣除销售过程中预计发生的费用后计算价格鉴证值。这种方法适用于因产品下马. 在制品和自制半成品只能按价格鉴证时的状态向市场出售情况下的价格鉴证。一般来说,这种方法更适用于价格鉴证标的通用性好,尚能用于产品配件更换或用于维修的价值比较高的在制品的价格鉴证。对不继续生产,又无法通过市场调剂出去的专用配件,只能按废料回收价格进行价格鉴证。计算价格鉴证值的基本公式为:某在制品价格鉴证值=该种在制品实有数量×可接受的不含税的单位市场价格一预计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某报废在制品价格鉴证值=可回收废料的重量×价格鉴证基准日单位重量的回收价格如果在调剂过程中有一定的变现风险,还要考虑设立一个风险调整系数,计算可变现的价格鉴证值。

价格鉴证师《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练习题

价格鉴证师主要从事涉案物品的价格评估、鉴定、公证等,其业务活动直接关系到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的办案质量,对市场价格的形成也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接下来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了2017价格鉴证师《价格鉴证案例分析》练习题,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密切留意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案例一:李某的司机驾驶奔驰s600型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公安交管部门认定对方司机华某应对此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事发后奔驰车经维修花去5万余元。李某认为,奔驰车被撞严重受损,虽然车已修好,但该车会因此而贬值。随即将肇事司机、车主起诉到法院,将保险公司列为第三人,要求两被告及保险公司赔偿汽车修理费等费用,并要求二被告赔偿车辆贬值费20万元及评估鉴定费8000元。法院受理了此案。法院认为,民事侵权赔偿以赔偿全部损失为原则。原告的车辆由于交通事故受到损害,虽然已得到修理,但车辆的安全性、驾驶性能降低,车辆自身的价值在事故后也发生了实际意义上的贬值,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且,在汽车交易时,相同条件下,发生过交通事故的车辆,显然价值比无事故车辆要低。这一价值的差额应是车辆的直接损失,应该属于民法的损失范畴,受害人的权益应该得到保护,受害人要求过错车主赔偿“车辆贬值费”的请求在法律上应被支持。法院一审认定,被撞车辆虽经修理,但车辆贬值损失客观存在,判决被告赔偿原告评估车辆贬值、鉴定费等共计19.91万元,第三人保险公司赔偿汽车维修费等5万余元。

案例二:上海陈女士的车辆,在三车追尾事故中受损。修复还原后,陈女士聘请了上海二手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其车辆进行了有关评估,发现维修后,车辆贬值竟达4万余元,陈女士要求肇事车辆单位赔偿车辆“贬损费”,并提起诉讼,一审中,法院并没有支持陈女士提出的车辆贬值费和评估鉴定费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法律上之恢复原状,其内涵为恢复应有状况,而非绝对的原有状况。陈女士的polo车经修理恢复原来的形状、颜色与性能,已是恢复了应有状况。polo车已经恢复了原形(修理厂应该保证达到规定技术标准)并能正常驾驶;贬损费这类商业价值差额只在出卖汽车的情况下才会发生,故该差额之赔偿必以汽车出卖为条件,车辆若不出卖仍保留自用,则无贬值损失可言。陈女士就贬值主张赔偿,缺乏事实依据,因此被告方无需承担这笔费用。陈女士对一审的判决表示不服,提出了上诉。近日,上海市一中院对本市首例车辆贬值费案作出终审判决,车主陈女士的诉讼请求未获支持。

在这两起官司中,法院为什么采取截然不同的判断方式呢?笔者认为,究其原因,主要是对贬损价值概念缺少了解,加之评估鉴定人员本身,对贬值内涵、形成过程的模糊不清,导致法官作出上述判断。

事故修复车辆的贬值,究竟是个什么概念?是否只有交易时才会发生? 本文力图从经济学、物理学、法学角度来分析贬值概念。

首先,什么样的.修复车辆需要考虑贬值。是否车辆被撞后修复,都会发生贬值?我们从三个方面分析这个问题:

二是物理学机械原理。汽车许多机件之间属于往复运动紧配合,即便采用全新配件更换方式修理,经修复还原重新组合后的车辆新老配件之间,有时会因磨损程度的不一致,导致安装瑕疵,机件加速损耗等。也就是说以更新全新配件的修理方式还原车辆,机件贬值也可以客观存在。但上述磨损导致的贬值,考虑机动车强制报废特点,一般而言在车辆使用周期内,可以被忽略不计。

三是金属结构力学原理看,若采用修复还原方式恢复机配件,金属件机配件自身的结构有可能会有一定损伤,如应力分配、晶体排列结构、材质等等会发生改变。但以覆盖、保持外形功能为主的机配件,在车辆使用周期内,其主要功能不会产生较大影响。最可能的贬值是材质局部变化导致的配件加速折旧。

其次,车辆贬值具体由哪几方面构成。

二手车评估理论中,评定交易二手车,市场收购几乎都采用快速折旧方式。事故还原车辆,鉴定师则在快速折旧基础上采取扣分减值的折价方式。即根据不同修理部位,扣减不同分值,加和后作为整车区别非事故车减值依据。同一款车、同样使用条件,是否事故车辆其价值不同。久而久之人们形成思维定式,车辆只要发生过交通事故,二手车交易时,必然会产生价值贬值。毫无例外,这个贬值也包含了正常交易贬值。案例二中两级法院未支持陈女士的诉讼请求,主要原因:是对交易时的车辆贬值等同于车辆物理性贬值的不认同。

事故车辆的贬值一般包含了以下内容:

一是金属机件本身的物理性改变,引发的车辆贬值。机动车辆为保持一定强度,结构上大部分采用了金属件。当发生事故,车辆变形后,修复时,若机配件未作更换,而是通过加温、焊接,加压、拉伸、敲击等外力加工方式恢复机配件原貌,金属机件通常会改变原有金属结构、预应力分配方向、原有设计意图等。表现出机配件物理性能上的损失,如原设计功能的部分缺陷,机配件原有正常使用寿命的减少或加速老化折旧等等。

二是修复后的机配件在整体配合上的缺陷,可能带来的车辆贬值。如轿车的承载式车身,采用切割、焊接方式修理车身局部,车身原有应力分配,原有设计意图都会改变。行驶系的固定点相关联部位的修复,也有可能导致车辆加剧振动破坏、轮胎磨损等。

三是交易时保值率不高的车辆卖方市场变现风险、收购方利润差价的转移,导致车辆加速贬值。事故车辆的贬值,应该说主要来自于车辆物理性的贬值,在进行二手车交易时,是否事故车辆,也主要是考虑车辆物理性能上的差异。但由于国内二手车市场还不是很完善,二手车公司的盈利模式较为单一,要转嫁经营风险,对一些未发生事故的保值率不高车辆,交易时,也必须对车辆加速贬值。对于事故车来说,通常我们理解的车辆贬值,用交易作为条件就无形中包含了静态物理性贬值和非事故车辆动态交易贬值。

四是缺乏鉴定评估规范,人为操作带来的评估差价。同一台车,不同的鉴定师,鉴定时价格可能不同;同一鉴定师,用不同的方法评估鉴定,车辆价格差异也会很大。如一台10万元的车,10年报废期算,已使用2年,同一基准日或时点鉴定评估,直线折旧成本法计算,车辆价值8万。市场法或加速折旧成本法计算,车价6.4万左右。

在鉴定事故车辆贬值时,若先采用直线折旧方式推算事故前车辆价值,用收购时双倍余额折旧评估事故后车辆价值,再用上述的贬值加和,要求肇事方或责任方赔偿,显然是扩大了贬值概念,转嫁了车辆交易风险。形成不公。

根据给出的价格鉴证资料,简要回答下面的问题。

2008年4月20日,××市公安局抓获了一名案发后在逃一年的犯罪嫌疑人,起获了部分赃物。2008年4月25日,该市公安局出具价格鉴证委托书,要求该市价格认证中心对部分赃物进行价格鉴证。该市价格认证中心受理后,派两位注册价格鉴证师进行了现场勘验和市场凋查,并按照规定出具了价格鉴证结论书。

五日后,该市公安局带着复核裁定委托书,要求该市价格认证中心的上一级××省价格认证中心对初次价格鉴证结论书进行复核裁定。省价格认证中心受理后,按照回避制度的规定,直接到该市进行市场调查,并经集体审议后出具了价格鉴证复核裁定书,送达了委托机关。

请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以下问题:

1.本案中的价格鉴证基准日应是哪一天?

2.该省价格认证中心在工作程序上存在哪些不当之处?

3.价格鉴证程序中的回避规定包括哪几个方面?

4.价格鉴证的最终复核裁定机构是哪个机构?

5.价格鉴证的复核裁定书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案:

1.对于价格鉴证的基准日期,应当由委托方确定,对涉案物品应由委托机构根据

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在本案例中,因为物品被盗的时间未知,故应选择抓获犯罪嫌疑人的2008年4月20日为价格鉴证基准日。

2.(1)省价格认证中心应该派两名以上的持证人员进行复核裁定;

(2)应将复核裁定书送往原作出价格鉴证结论的价格鉴证机构,而不是委托方。

3.价格鉴证程序的回避规定包括:

(1)价格鉴证人员与鉴证事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的应该回避;

(2)价格鉴证人员与鉴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该回避;

(3)价格鉴证人员与鉴证事项的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扣押、追缴、没收财物公正估价的,应该回避。

4.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直属的价格鉴证复核裁定机构行使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的最终复核裁定职能。

5.价格鉴证复核裁定书包括的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接受复核裁定的理由;

(2)复核裁定使用的方法及使用该方法的理由;

(3)复核裁定主要过程要述;

(4)复核裁定结论。


价格鉴证师就业前景

1、树立自傲:

临近考试,考生一般都很严重,心理学剖明,适度严重有利于大脑连结最佳状况,可是没紧要张过度,以免造覆按场阐扬反常。您可以适度的深呼吸或到室外进行行为等等。在这段时刻里,复习不充实的考生,可能会有抛却考试的念头。

自傲是一切事业成功的先决前提。自抉择信念不足,临场就会慌乱,不能阐扬出最佳水平。而一小我一旦布满自傲,就会有坚贞不拔的意志,就能最大限度地阐扬主果能动性。

有句话说的好:“全力不必然成功,抛却则必定失踪败”。所以,无论若何,必然要坚持考完。

2、成就的口角与情感不变的关系很大,优化情感的辅助法子有:

(1)深呼吸。复习完功课后,做深呼吸。要迟缓、放松,吸完一口吻后,略停1秒钟再吐气。

(2)坐着或者站立,身体放松,想象着自己淋雨,自我想象下雨将所有的委靡和焦炙冲刷失踪。

3、进入备考状况:

备考资料。

所以这1个小时中,要充实操作。

(2)天天做一套卷子。天天做一份试卷可以使考生在几河汉真正拿到试卷时不感应手生,能找到感受。最好用历年试题练手。

(3)自考起头的前一晚上,日常平常什么时辰睡觉就什么时辰睡觉,万万不要打破自己日常平常的习惯,这是成功的一个主要保证。

4、熟悉科场:考生要提前往熟悉考点的具体位置、搭车路线、搭称瘫d等,对科场情形这些都做到冷暖自知,才不会在考试当天造成慌乱。

价格鉴证师《价格政策法规》考点:房地产价格

导语:房价有三种存在形式:要约价格、成交价格、申报价格。要约价格随市场行情随时波动,成交价格是供需双方博弈后的结果,申报价格是向政府管理部门登记的结果。

土地价格是指土地使用者为取得土地所支付的费用。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制度。

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除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外,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例题9-1(单选)除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外,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其中,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 )。

a 40年 b 50年

c 60年 d 70年

答案:b

例题9-2(多选)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用途将土地分为( )。

a农用地 b熟地

c建设用地 d未利用地

e生地

答案:acd

例题9-3(单选)我国对列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土地实行严格保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 )以上。

a 50% b 60%

c 70% d 80%

答案:d

按土地开发程度,土地价格可分为生地价格和熟地价格;按土地出让方式不同,土地价格可分为拍卖出让土地价格、招标或挂牌出让土地价格和协议出让土地价格;按土地用途不同,土地价格可分为住宅用地价格、工业用地价格、商业用地价格、旅游娱乐用地价格和综合用地价格;按照市场交易时序,土地价格可分为土地一级市场价格、土地二级市场价格和土地三级市场价格。

例题9-4(多选)按土地出让方式不同,土地价格可分为( )。

a拍卖出让价格 b招标出让价格

c挂牌出让价格 d协议出让价格

e熟地价格

答案:abcd

例题9-5(单选)《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征收集体土地,按照征收土地的( )给予补偿。

a市场价格 b折旧剩余

c标定地价 d原用途

答案:d

例题9-6(单选)经批准利用原有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的,应当按照土地的( )补缴土地出让金。

a政府定价 b政府指导价

c市场价 d基准地价

答案:c

1.物业管理的主要内容

2.物业服务收费管理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例题9-13(多选)制定物业服务收费的原则主要包括( )。

a合理补偿 b公开

c适时调整 d非盈利

e与业主及使用人承受能力相适应

答案:abce

a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

b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c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d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

答案:c

例题9-15(多选)构成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的项目有( )。

a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b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c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d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e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答案:abde

例题9-16(单选)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水、电、通讯等费用,可向( )收取手续费。

a委托单位 b业主

c业主委员会 d房地产开发公司

答案:a

价格鉴证师《价格政策法规》知识点:粮食价格

导语:粮食指烹饪食品中作为主食的各种植物种子总称,也可概括称为“谷物”。那么在价格鉴证师的考试中关于粮食价格的`内容是什么你知道吗?跟着百分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004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决定在总结经验、完善政策的基础上,加快改革步伐,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2)放开粮食收购和价格,健全粮食市场体系

(3)建立直接补贴机制,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例题5-1(多选)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决定,全面实行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直接补贴的对象是主产区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办法有( )。

a按农业计税面积补贴 b按计税常产补贴

c按粮食种植面积补贴 d按农户家庭人口数量补贴

e同种粮农民出售的商品粮数量挂钩

答案:abce

目前粮食价格管理的主要工作:一是制定和组织实施粮食最低收购价格;二是控制粮食市场价格。

例题5-2(单选)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是指( )。

a 批发市场粮食价格

b 大中城市集贸市场成品粮零售价格

c 粮食期货市场交易价格

d 短缺的重点粮食品种在主产区实行的粮食收购价格

价格鉴证师考点:价格价值与生产价格

导语:在价格鉴证师的考试中,关于价格、价值与生产价格的考试内容你知道分别是什么吗?下面是百分网小编整理的相关考试内容,需要了解的朋友们一起来看看吧。

价格是商品同货币交换比例的指数,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

例题1-1.(单选)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认为,价格的本质是( )。

a交换价值 b价值 c个别价值 d市场价值

答案:b

为了适应习惯性做法,将价格分为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要素价格。

在马克思经济学中,商品不包括不可再生的“稀缺物品”(如古玩、名人字画),而是限定于可以再生产的劳动产品中的一部分,即用于交换而生产的那部分劳动产品。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种属性。物的有用性使物具有使用价值,作为使用价值,商品有质的差别,作为价值,商品只有量的差别。商品必须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价值是商品交换价值或价格的基础。

例题1-2.(单选)下列说法中有误的一项是( )。

a.在马克思经济学中,商品包括不可再生的稀缺物品(如古玩、名人字画)。

b.商品只限于可以再生产的劳动产品中的`一部分,即用于交换而生产的那部分劳动产品。

c.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种属性,物的有用性使物具有使用价值,作为使用价值,商品有质的差别,作为价值,商品只有量的差别。

d.商品必须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价值是商品交换价值或价格的基础。

答案:a

我国目前将第三产业或服务也划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流通部门;第二层次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第三层次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第四层次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服务价格分为五类。

例题1-3.(多选)实行政府定价的中介服务收费包括( )。

a.检验收费 b.鉴定收费

c.认证收费 d.评估收费

e.仲裁收费

答案:abe

(3)要素价格。生产要素是指物质生产经营过程所必须具备的基本因素。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土地、资本、企业家才能和技术商品。

例题1-4.(多选)生产要素价格包括( )

a.土地价格 b.资金价格 c.汇价或汇率

d.技术商品价格 e.劳动成果价格

答案: abcd

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

商品的价值量是物化在商品内的社会必要劳动量。决定商品价值量的,并不取决于个别生产者所耗费的个别劳动时间,而取决于生产中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指,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价值范畴有质和量两个方面的规定。

价值规律的内容有两点:(1)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2)商品按照价值量进行交换,即等价交换。

市场价值与价值相比,更接近具体,价值比市场价值更加抽象。市场价值是由部门内部的竞争而形成的商品的社会价值,它取决于生产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

商品的生产价格,就是由部门平均生产成本和社会平均利润构成的价格。生产价格是价值的转化形态,价值是生产价格的基础,二者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

生产价格的形成。

例题1-5.(单选)社会平均利润率形成以后,商品价格不再以价值为基础,而以( )为基础。

a.生产成本价格 b.最高生产成本价格

c.成本价格加平均利润即生产价格 d.部门平均生产成本加平均利润

答案:c

价格鉴证师《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考点:收益法

收益法,将标的在未来的预期收益,按设定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标的价格的一种方法。

收益法基于预期原理,是建立在货币具有时间价值的基础上的。

1、收益货币化——标的必须是具有获利能力的资产,未来的预期收益能够用货币来衡量。

2、风险货币化——资产所有者承担的风险必须能够用货币来衡量。

(1)未来收益年限无限且收益不变、

(2)未来收益年限有限且收益不变

(3)未来收益年限有限且年收益不等额

社会对企业价值的理解或观念不同,影响评估人员对收益法的应用

在欧美发达国家中,对于资产交易中的企业价值评估、单项无形资产评估均广泛采用收益法,并且容易被交易双方所接受。但就目前国内情况看,则很少有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采用收益法,对于企业价值评估几乎千篇一律用成本法,即使有少数机构或评估师采用了收益法,其结果也大都受到有关部门或社会人士的质疑而不被接受,这反过来又进一步影响了收益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应用。

由于西方发达国家市场经济发展历史很长,市场发育比较成熟和完善,人们对于市场经济中企业价值的理解和观念明显区别于计划经济体制影响下的中国大多数人。在市场资产交易中,任何投资者的目的非常明确,即投资是为了收益,某项资产交易能否成功以及成交价格的高低就取决于该项资产在未来能否为投资者带来收益及收益能力的高低,而不是取决于购建被交易资产的成本。对于一个企业来讲,虽然一个企业是由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及负债构成的,但相互之间绝不是孤立的、静止的,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各种因素之间存在着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的极其复杂的关系。一个运营中的企业,由于各种资产的交互作用及社会等外部环境的影响,其价值并不遵循1+1=2的数学规律。投资者在投资时虽然也注意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及负债状况,但是更为重视企业对整体资产的运营能力和运营潜力,例如企业的技术力量、产品的种类及技术水平、品牌的社会影响及市场占有份额、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行业内技术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等等,即除了关注有形资产外,更加关注能否通过无形资产效能的发挥而使有形资产高效运营,从而获得期望的收益,对于任何一项不能获得最低预期收益的资产,投资者是不会进行投资的。因此,一个企业在未来能否具有获利能力及获力能力的大小就成为其交易及交易价格的最基础条件。收益法正是以被评估资产未来收益能力作为价值评估的基础,因而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容易被社会所接受。

在中国国内,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社会上大多数人对资产价值的认识还停留在企业账面上,认为会计账面真实记录了企业资产的数量及价值,是企业资产价值的真实反映,因而成本法才易于为社会所接受。由于社会对收益法的'怀疑和排斥,影响了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对收益法的应用。

价格鉴证师理论与实务辅导:建筑物价格鉴证

建筑物不同一般商品的特特征:

1、不可移动性

2、限制性强

3、功能变异性

1、按承重结构分类

(1)钢结构(2)钢筋混凝土结构(3)混合结构(4)其他结构

2、按照功能分类

两大类:

(1)工业用建筑物

(2)民用建筑。可分为两类:民用住宅和公共建筑

3、根据建筑程度和使用状况分为:已完工工程和在建工程

1、建筑物与土地分别鉴证

2、建筑物产权受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制约

3、需要把握建筑物的物理特性

价格鉴证师价格政策法规辅导:价格鉴证的概念

价格鉴证是一般是指各类价格鉴证机构对社会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各种财物及服务项目进行价值鉴定、认证和评估活动的总称。接下来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了价格鉴证师价格政策法规辅导:价格鉴证的概念,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密切留意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价格鉴证是一般是指各类价格鉴证机构对社会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各种财物及服务项目进行价值鉴定、认证和评估活动的总称。价格鉴定、价格认证、价格评估是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的三种不同形式的价格鉴证活动。

1.价格鉴定

价格鉴定就是指国家机关委托的司法行政案件中涉及财物的价值认定,简称“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或者“价格鉴定”

2.价格认证

3.价格评估

价格评估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和专业机构基于各类市场民事主体的聘请(或者委托)关系,根据特定目的,对约定财产(资产)在特定时点的价值(价格)进行分析、测算和判断并提供专业意见的市场服务行为。

价格评估实际上也有两重性质,一是交易价格咨询,二是财产纠纷中辩护或者提供证据

(一)价格评估的基本性质

属于中介服务范畴,遵循自愿委托、有偿服务的原则,并对结论承担责任

(二)价格鉴定的性质

具有行政裁定的性质。

(1)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的机构是指定的具有涉案物品价格鉴证资质的`机构

(2)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是司法、行政执法等活动的组成部分

特点:

例题1:按现行规定,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的指定机构是()(2006)

a由物价部门成立的价格评估机构

b由人民法院成立的鉴定机构

c具有资产评估机构资质的机构

d具有涉案物品价格鉴证资质的机构

答案:d

2.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机构是国家司法机关依法()的具有涉案物品价格鉴证资质的机构,

a 管理

b 指定

c 认定

d 设立

答案:b

(三)价格鉴证与政府定价、司法公证的区别(掌握)

价格鉴证与政府定价的区别:

(1)法律效力的区别:政府定价具有强制性,价格鉴证本身没有强制性;

(2)范围的区别:政府定价具有一般性、稳定性、长期性;价格鉴证具有时点性、个别性

价格鉴证与司法公证的区别:

(1)司法公证只涉及民事纠纷,价格鉴证涉及民事、刑事、行政、经济案件;

(3)司法公证不直接解决纠纷,价格鉴证协助当事人解决价格争议。

价格鉴证师《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重点试题

价格鉴证是指各类价格鉴证机构对社会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各种财物及服务项目进行价值鉴定、认证和评估活动的总称。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2017价格鉴证师《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重点试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以下关于价格鉴证与政府定价的说法正确的是()

a.政府定价是一种行政行为,具有强制性和法律效力

b.价格鉴证结论只有得到司法、行政执法部门的确认,才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力

c.价格鉴证具有明显的时点价格特点,一般只协调人别的经济利益

答案:.

2、价格鉴证的特点包括()

a.时限性

b.市场性

c.独立性

d.真实性

e.咨询性

答案:.e

3、以下关于价格鉴证独立性主要表现在()

a.价格鉴证机构必须是独立的经济鉴证类服务机构

b.鉴证人员与标的和利益涉及都没有利害关系

答案:a.b

4、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的范围主要包括()以及经济合同仲裁案件中需要对相关价格不确定的物品进行的价格鉴证。

a.刑事案件

b.民事案件

c.经济案件

d.经济纠纷

e.行政案件

答案:.d.e

a.优质优价

b.自愿委托

c.有偿服务

答案:bc.

6、以下关于涉案物品分类正确的是()

a.按是否可移动分动产和不动产

b.按存在的形态分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

c.按是否存在充分流通的市场分易耗品、奢侈品

答案:a.b

a.价格不明

b.产权不清

c.价格争议

d.质价不符

答案:a.c.

8、抵押物的价格鉴证特点()

a.市场性

b.预见性

c.可变现性

d.技术性

答案:.

9、以下关于海关物品价格鉴证说法正确的是()

b.是为关税政策服务的

c.鉴证时只需考虑某一交易的买卖双方即可

答案:a.b

1、价格鉴证程序一般是指规范的价格鉴证()

a.作业流程

b.调查

c.次序

d.勘查

e.估算

参考答案:ac

2、广义的价格鉴证程序应包括()等环节。

a.价格鉴证的委托

b.价格鉴证审核与回复

c.价格鉴证的'调查、估算、认定价值和出具结论书

d.价格鉴证的复核裁定

e.价格鉴证文书档案管理

参考答案:acde

3、价格鉴证事项承办单是记录价格鉴证机构内各个工作环节的承办人和工作进度的一种专用表格,主要适用于()的大型价格鉴证机构。

a.价格鉴证业务量大

b.价格鉴证人员多

c.内部分工细

d.实行流水作业

e.规模较小

参考答案:abcd

4、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结论书的特点有()

a.特定的书面形式

b.就价值问题从科学技术的角度提出的分析判断意见

c.客观性较强

d.就法律问题提出意见

e.用途广泛

参考答案:abc

价格鉴证师《价格鉴证方法》考点解析

价格鉴证是一种价格行为,价格鉴证机构和人员实行机构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国务院及各级地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价格鉴证的管理部门,负责对价格鉴证的管理和监督。接下来小编为大家编辑整理了最新价格鉴证师《价格鉴证方法》考点解析,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7.1.1 运用市场比较法价格鉴证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搜集交易实例;

(2)选取可比实例;

(3)建立价格可比基础;

(4)进行交易情况修正;

(5)进行交易日期修正;

(6)进行区域因素修正;

(7)进行个别因素修正;

(8)求出鉴证价格。

7.1.2 运用市场比较法价格鉴证,应准确搜集大量交易实例,掌握正常市场价格行情,根据价格鉴证标的状况和价格鉴证目的,从搜集的交易实例中选取三个以上的可比实例。

选取的可比实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与价格鉴证标的相同或类似物品;

(2) 成交日期与价格鉴证基准日期相近,不宜超过一年;

(3) 成交价格为正常价格或可修正为正常价格。

7.1.3 选取可比实例后,应对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进行换算处理,建立价格可比基础,统一其表达方式和内涵。换算处理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统一付款方式;

(2) 统一采用单价;

(3) 统一币种和货币单位;

(4) 统一计量单位。

注:1、统一付款方式应统一为在成交日期时一次总付清;

2、不同币种之间的换算,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成交日时的市场汇率中间价计算。

7.1.4 进行交易情况修正,应排除交易行为中的特殊因素所造成的可比实例成交价格偏差,将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调整为正常价格。

7.1.5 进行交易日期修正,应将可比实例在其成交日期时的价格调整为价格鉴证时点的价格。

交易日期修正宜采用鉴证标的的专项价格指数或类价格指数进行调整。在无专项价格指数或类价格指数的情况下,可根据当地市场价格的变动情况和趋势作出判断,给予调整。

7.1.6 进行区域因素修正,应将可比实例在其外部环境状况下的价格调整为价格鉴证对象外部环境状况下的价格。

7.1.7 进行个别因素修正,应将可比实例在其个体状况下的价格调整为价格鉴证对象个体状况下的价格。

7.1.8 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的修正,视具体情况可采用百分率法、差额法或回归分析法。

每项修正对可比实例成交价格的调整不得超过20%,综合调整不得超过30%。

7.1.9 选取的多个可比实例的价格经过上述各种修正之后,应根据具体情况计算求出一个综合结果,作为鉴证价格。

7.1.10 市场比较法的原理和技术,也可用于其他价格鉴证方法中有关参数的求取。

7.2.1 运用收益法价格鉴证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搜集有关收入和费用的资料;

(2) 确定年客观收益额;

(3) 选用适当的资本化率;

(4) 选用适宜的计算公式求出收益价格。

7.2.2 收益额,是指价格鉴证标的使用带来的未来或潜在净收益的期望值,一般应采用正常客观的数据。若利用价格鉴证对象本身的资料直接测算出的收益额与类似资产的正常客观的情况不符,应进行适当的调整修正,使其成为正常客观的。收益额可以是税后利润、现金流量或利润总额,具体选择要根据鉴证标的类型和鉴证目的确定,并与资本化率保持一致。

7.2.3 资本化率,是指将未来有限期或无限期的.预期收益折算成现值的比率,一般包括无风险利率、风险报酬率和通货膨胀率。应以鉴证标的行业的收益水平为基础,结合其社会收益水平以及企业、鉴证标的的收益水平及其未来变化情况综合确定,常采用下列方法分析确定:

(1)市场提取法:应搜集市场上三例以上类似资产的价格、净收益等资料,选用相应的收益法计算公式,求出资本化率。

(2)安全利率加风险调整值法:安全利率(无风险利率)可选用同一时期的一年期国债年利率或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定期存款年利率;风险调整值应根据鉴定标的所在地区的经济现状及未来预测,鉴证标的用途及新旧程度等确定。

除有可靠凭据表明确实具有高收益水平或高风险以及特殊情况外,资本化率一般不超过15%。

7.2.4 计算收益价格时应根据未来净收益流量的类型,选用对应的收益法计算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