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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白人培训记录 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计划完整版(精选5篇)

作者:纸韵 法律明白人培训记录 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计划完整版(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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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白人培训记录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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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一步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在深化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推进村民自治中的作用,根据县司法局《关于印发2020年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法律普及和法律服务进村进社区,积极引导和鼓励法律服务队伍面向农村开展法律帮扶,提供法律服务,打造富有特色的法律服务新农村的模式,结合我镇实际,指定如下培训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增强农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为目标,以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为载体,充分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农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新营造良好的农村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以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工作,助推“脱贫攻坚”、“城乡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落实为目标,确保到2020年底,全镇各行政村至少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占农户总户数50%以上。此后,再用2至3年,实现全镇农村每户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的目标。

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培养目标和主要职责

(一)基本条件

1、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家风和家庭美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家庭中有一定威信,具有一定法治意识和文化水平。

2、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的基本条件:除具备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和声望,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法治素养,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培养目标

心中有法、遇事找法,具体做到:崇尚法律,带动家庭成员认真学法,依法维权。

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具体做到:掌握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參与社会治理。

(三)主要职责

1、农村“法律明白人”的主要职责:

(1)积极学法。认真学习法律等相关知识,了解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熟悉与“三农”有关的法律知识,带动家庭成员学法。

(2)自觉尊法。崇尚法律,敬畏法律,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3)严格守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2、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的主要职责:

(1)当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员。积极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社会新风尚。

(2)当好社情民意的信息员。深入了解当地社情民意,及时掌握、反映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发现重大矛盾纠纷、突发事件苗头,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当好法律服务的联络员。及时为当地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做好协调、联络工作,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4)当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员。积极协助并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劝导、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纠纷升级,确保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5)当好社会事务的监督员。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事务依法、民主管理,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使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四、培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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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农村“法律明白人”,由乡镇集中轮训,每年至少1次、6课时以上,2020年集中轮训统一定在8月份举办,时间每期1天,参加人数50人,以后每年集中轮训统一定在4月。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实行县级集中轮训,每年至少2次、12课时以上,2020年集中轮训统一定在8月和11月各一次,时间每期1天,每期人数不得超过50人(具体培训人员到时另行通知),以后每年集中轮训统一定在4月和8月年集中轮训统一定在8月份,每期一天,以后每年集中轮训统一定在4月,具体时间,根据情况,另行通知。

五、培训地点

50名农村“法律明白人”统一在乡镇四楼会议室参加,3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实行县级集中轮训,具体地点,根据上级安排,另行通知。

六、培训内容和方法

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法律十进”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要求,组织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司法、民政等部门,针对农村多发、易发的交通、医疗、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土地流转、涉军、农民工薪资、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专业性、行业性法律问题,采取以案释法、案例教学等方式,对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开展现场观摩教学。分级分类组建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微信群、qq群,通过不定期推送信息等方式,扩大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培训的覆盖面。

七、培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镇政府专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司法所为该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安排部署,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二)加大宣传力度。培训工作中积极把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以繁荣农村法治文化建设为着力点,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媒体,积极总结、推广各地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工作进展和特色亮点,大力宣传尽职尽责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先进事迹,形成家家户户积极参与、广大村民争当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日常督查指导。司法所将切实督促指导村(社区)做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各村(社区)积极配合,组织相关培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对培训工作过程出现的不足以及问题积极提出意见建议,由司法所总结培训工作经验、亮点,进行推广,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法律明白人培训记录篇二

7月19日,荔波县人民法院女法官支部到帮扶联系村小七孔镇绿林村正式启动“法律明白人”培育计划,绿林村村支两委、人民调解员、党员、群众代表等到场参加。

启动仪式后,由女法官支部资深法官杨世萍为参会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杨世萍从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劳务用工、土地权属、邻里关系等方面,通过简单易懂的方式阐述法律规定,不时穿插群众身边时常发生的典型案例,内容丰富,生动易懂,在场人员认真聆听学习。

培训会后,杨世萍与到会人员进行互动交流,解答法律问题,群众积极提问,并表示今后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希望法院多多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会后,荔波法院驻村干部张毅对参会人员提出三点建议:一、严于律己,自觉规范日常生活言行、社会交往;二、宽以待人,与家人、邻里、朋友等和谐相处,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共建美好家园;三、参会人员要积极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引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对法律心存敬畏。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及省、市、县“七五”普法规划相关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荔波县法院发挥法院职能,结合脱贫攻坚战略,率先开展以法律宣传助力脱贫攻坚的“法律明白人”法治扶贫计划,通过基层党员、群众代表进行法律培育,以“身边人”的身份将法律知识传播到千万家,达到普法宣传与社会综合治理相结合的效果。

荔波法院将不断拓宽法律宣传途径,将法律知识向更宽、更远的基层延伸、普及,不断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法律明白人培训记录篇三

在全区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通过构建培训体系,创新工作机制,完善管理体系,为农村培养一批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家风和家庭美德的“法律明白人”队伍。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示范引领作用,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力争到2025年,做到“两个80%”,即实现80%的行政村有一个以上的法律明白人、80%的行政村有一个以上的法治文化阵地。推进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为助力打造全国基层治理最优区奠定基础。

所选拔的“法律明白人”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爱祖国、爱人民,崇尚宪法和法律,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4.为人正直,处事公道,热衷社会公益事业,愿意为群众服务,在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法律明白人”的主要工作职责:

1.不定期参加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业务培训;

2.带头学习与农村、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3.积极利用农闲和传统节日,采取不同形式学习和宣传法律;

5.及时收集村(居)民的法律需求,做好法律服务信息记录,及时向村(居)委会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反映,由区司法局或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完善实施计划。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关于做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利于工作、便于操作的实施计划,进一步谋划和安排好整体工作,突出做好调查摸底、资料准备、责任分解、工作机制建设等各项工作。

(二)构建培训体系。一是要落实培养对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落实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对象,对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的文化程度、熟悉法律法规情况、职业情况等进行摸底调查,建立起培养对象的初步档案,做到一人一档,一村(社区)一卷。二是要优化培训计划。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结合实际拟定培养对象法律素质提升计划,聘请法律专业人士,组织培养对象分期分批进行法律专题培训,每年要制定计划组织集中学法活动,村“两委”干部每年集中学法应不少于4次,参学率达到90%以上;村民代表集中学法每年应不少于2次,参学率达到80%以上。新任村“两委”干部全员接受法律培训。司法局与农业农村局共同制定法律培训计划,每年组织集中轮训不少于2次,精心培养法律实用人才,推动构建完整的培训流程体系,实现培训计划周全、师资完备、课程实用等目标(见附件3)。三是建立学法平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结合各村(社区)实际,整合资源,充分利用礼堂、祠堂、远程教育室、农家书屋等阵地,在行政村建立“法律明白人”法治讲堂,开展法律培训、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活动,为培养对象学法提供平台。区司法局将建立法律培训讲师团队伍,邀请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和其他行政事业涉法业务部门等人员参与,不断优化培训的师资力量,培训计划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并向社会公开。

(三)创新工作机制。一是创新法治宣传工作机制。组织农村“法律明白人”大力开展宪法和法律宣传,推动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及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普遍宣传,帮助群众提升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二是创新民主参谋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事务依法、民主管理,引导农村“法律明白人”要参与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决议、民主议事,对决策起到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作用。积极参与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根据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积极建言献策,提出有法可依的建设性建议。三是创新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农村“法律明白人”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最大限度把基础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就地化解。在法治精神、法治要求的基础上,将情、法、理有机地融入调解工作,根据不同类型的案例适用不同的调解方式,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四是创新法律服务工作机制。推动农村“法律明白人”协助司法所所长、村级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信息。深入了解当地社情民意,及时掌握、反映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四)健全管理体系。一是严格评选。按照村推荐、乡镇审查、区级审核、市级命名的程序进行操作。评选出农村“法律明白人”要在所在行政村落实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等工作。二是大力扶持。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政府要关心帮助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和发展工作,积极培养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法律进乡村,鼓励开展各种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活动。三是优化激励。积极在农村“法律明白人”队伍中发展和培养党员、村组干部。从“法律明白人”中选取优秀代表,担任网格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等职务工作。四是动态调整。在行政村公布“法律明白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畅通群众沟通联系的渠道,接受群众监督。根据日常工作、群众评议、法律测试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不符合条件的予以调整。

(五)强化督查考核。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培养对象认定考核机制,适时对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进行考核。区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年底将对“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法律明白人考试答案

法律明白人培训网校

本文来源:

法律明白人培训记录篇四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紧扣“平安温泉、法治温泉”建设,提升村民法治意识、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提高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根据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法律进祠堂”成果,围绕培养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的工作目标,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到2018年底,全镇各村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数15%以上;到2019年底,全镇各村村民小组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30%以上;到2020年底,全镇各村每10户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数50%以上;此后再用2至3年,实现全镇各村每户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的目标。

主要是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和”法律明白人“骨干。其中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培养对象为所有农户的户主,对于“五保户”等暂时没有符合条件的农户,由村组指定包村干部、村组干部或近亲属代理。农村“法律明白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拥护党的领导,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家风和家庭美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家庭中有一定威信,具有一定法治意识和文化水平;“法律明白人”骨干的培养对象由村委会从村组干部、村妇联干部、农村党员、致富能手、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农村“五老”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民中遴选。除却具备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和声望,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法治素养,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能够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农村“法律明白人”要认真学习法律等相关知识,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熟悉与“三农”有关的法律知识,并带动家庭成员学法;要自觉崇尚法律,敬畏法律,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要自觉覆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要积极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社会新风尚;要深入了解当地社情民意,及时掌握、反映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发现重大矛盾纠份、突发事件苗头,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要积极协助并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劝导、化解工作,引导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防止矛盾激化、纠纷升级,确保基层社会和谐稳定;要积极推进农村社会事务依法、民主管理,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使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动又和谐有序。

农村“法律明白人”由镇集中轮训,每年至少1次,6个课时以上。以村为单位,利用村小学校或村部办公场所等由镇“法律明白人”培训讲师团对该村“法律明白人”进行全面系统地培训。培训教材以新修订的宪法、江西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释法读本(全省“七五”普法统编教材)以及其他涉农法律法规为主,内容简单实用。由镇牵头建立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微信群或qq群、由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牵头建立该村“法律明白人”微信群或qq群,并邀请镇法律顾问、司法所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等法律工作人员加入微信群或qq群,不定期推送以案释法的鲜活案例。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由实行县级轮训,每年至少2次,12课时。依托即将搭建的省市县乡四级互联互通的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培养工程网络平台,不定期开展专题远程视频培训。

、履行上岗宣誓后正式上岗。建立“法律明白人”科学考核机制,将“法律明白人”守法、学习、参与矛盾纠纷调处等情况纳入考核。每年度按照一定比例,评选优秀“法律明白人”并实施激励。实施“法律明白人”动态管理,对违法犯罪的“法律明白人”及时予以清退,并注销其“法律明白人”证书。对条件成熟、利于培育成村民及时吸纳进“法律明白人”队伍予以培育使用。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8年7月-8月)。做好动员部署工作,提升全镇各村村民的知晓度,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摸清各村村民户数和户主学历、就业等情况;按照工作目标,完成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培养人选的选拔、建档等工作;做好培训教材、培训师资、创建微信群qq群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9月-2020年9月)。按照年度培养计划的部署,分期、分批、分层次做好“法律明白人”的集中培训,利用互联网、送法下乡、执法中普法等多种形式做好日常普法,全面提升培养对象的法律意识。分别于2018年、2019年、2020年底,对法律明白人及骨干进行法律知识考核,为考核合格的培养对象颁发证书和微章。

(三)总结考核阶段(2020年10月-12月)。总结推广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过程中出现的典型经验,表彰先进,宣传典型,提升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整体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由镇司法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业务及日常工作。落实镇领导班子成员挂点村,负责指导各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二)明确职责分工。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牵头落实,其他相关人员各司其职;司法所负责日常业务,指导各村制定相应工作培养计划,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三)夯实保障基础。要把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作为夯实基层法治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新农村的重要渠道,把法律人才资源开发与日常组织管理结合起来,把选拔培育与实际使用结合起来,解决法治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镇上将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充分保障。

(四)强化成果运用。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舆论导向作用,组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中出现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全镇上下关心、理解、支持、参与“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良好社会氛围。

法律明白人培训记录篇五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创新方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不断提升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为农村改革发展、和谐稳定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二、目标要求

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工作是集选拔、培养、教育、应用于一体的系统工程,具体是指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在农村中选拔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宣讲能力的村民,依托社区(村)法律顾问对其进行系统的法制培训,使其具有一定的法律素养,成为农村百姓中的“法律明白人”,并影响身边农民学法用法,参与村委会、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纠纷,从而提升农村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维护农村地区的和谐稳定。

三、工作步骤

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总体安排,分“三步走”,力争到20xx年底,为全县各行政村培育2—3名“法律明白人”,实现全县培育1000名农村“法律明白人”的目标任务。

(一)启动选拔阶段(20xx年5月10日——6月30日)

6月底前,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完成农村“法律明白人”选拔、培训计划等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7月1日——11月30日)

7月中旬至11月底前,完成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培训工作,力争实现每村2—3名农村“法律明白人”,全县实现1000名农村“法律明白人”的目标任务。

(三)检查总结阶段(20xx年12月份)

县司法局、县委法治办组织人员对“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提升农村“法律明白人”工作整体水平。

四、选拔条件

农村“法律明白人”一般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爱祖国、爱人民,崇尚宪法和法律,具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接受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具备运用常用法律知识处理事务的法律思维。

4.为人正直,处事公道,热衷社会公益事业,愿意为农民群众服务,在农民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五、工作职责

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工作职责:

1.不定期参加镇(乡)、社区或村业务培训。

2.带头学习与农村、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3.要积极利用农闲和传统节日,采取不同形式学习和宣传法律。

4.积极协助镇(乡)、社区、村中心工作,调解本区域内的简单民事纠纷。

5.及时收集村民的法律需求,做好法律服务信息记录,及时向村委会和镇(乡)司法所反映,由县司法局或镇(乡)司法所组织人员,有针对性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六、组织领导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乡)司法所、普法办是该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支持,把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提早组织部署,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要抓好培育工作。各镇(乡)司法所、普法办要深入农村调查摸底,按照条件选好农村“法律明白人”,积极协调社区管委会、农村基层组织和社区(村)法律顾问,制定并实施法制培训计划,并于8月10日前将调查情况和培训计划报送县委法治办。

(三)要加强督促指导。各镇(乡)司法所、普法办要切实督促指导社区(村)法律顾问做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将督查结果纳入社区(村)法律顾问年终考核,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过程出现的问题。县司法局、县委法治办将该项工作作为本年度基层司法所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