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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治理四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热门16篇)

作者:紫衣梦 四治理四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热门16篇)

在制定工作方案时,要充分考虑到相关利益方的意见和需求,以达到协同合作的效果。以下是一些实用的工作方案范例,希望能够为你的工作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xx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x市交通委,xx省交通运输厅:

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现就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部署,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精心安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统筹推进,持续深化专项整治。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以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继续深入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开展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项整治。强化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加强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等安全管理。指导各地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深入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采取停止使用等措施。加快建设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加强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工作,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三、强化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引导企业主要负责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重点加大对事故责任企业人员的教育力度。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方案的编制及论证等重点内容开展专题培训,着力提高培训质量和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依法履责的能力。加强市政设施运行安全培训,提高设施用户安全使用意识,保障市政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监管人员教育培训力度,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四、注重宣传,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紧紧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等媒体平台,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科普宣传、安全论坛、应急预案演练、现场咨询服务等活动,深入企业项目,普及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认真组织开展6月16日“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及时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年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公司“6·5”火灾、雨花区“7·18”火灾、长春“7·24”火灾事故教训,加强我街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街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雨花区“7。18”火灾事故批示精神及区消安委第三次联席会议精神,压实社区(村)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时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防止发生一般火灾事故,坚决杜绝较大火灾事故,提升全街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整治重点:

(1)居民住宅小区是否按照规范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和集中停放场所;

(2)是否存在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现象;

(3)是否存在飞线充电,私拉乱接电线充电的现象;

(4)严查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蓄电池等行为。(责任单位:公共安全办二、城市管理办二、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社区村)。

2、开展高层建筑电缆井、管道井整治。整治重点:

(1)电缆井、管道井未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进行有效防火封堵或破坏的;

(2)井内违规堆放易燃可燃杂物的;

(4)电缆井内电线电缆老化、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以及不安全接线方式接电的;

(5)弱电井管道井内违规加装强电设备的;

(6)井内火灾自动探测报警和自动灭火设施遮挡或损坏的。(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城市管理办二、各社区村)。

3、开展仓储物流场所整治。整治重点:

(1)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违规用火、动焊、吸烟,私拉乱接电气线路;

(3)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4)违规为电动车、作业车辆充电等突出问题。(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公共服务办二)。

4、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整治。整治重点:

(2)是否存在车辆违法停放在消防车通道上的现象。(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公共安全办一、城市管理办二、各社区村)。

5、开展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整治。整治重点:对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责任部门:城市管理办一、城市管理办二)。

6、开展“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整治重点:

(1)在门店内违规设置居住场所或违规住人的;

(2)住宿部分与其他部分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的;

(3)疏散逃生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的;

(4)场所内未配备必要报警、灭火等消防器材设施的;

(5)场所内不安全用火用电,尤其是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市场监督管理所)。

7、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整治。整治重点:

(3)是否逐楼层、逐区域、逐级、逐岗位明确重点岗位人员和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

(5)是否违规住人、违规设置库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商品货物。(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公共服务办二)。

8、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整治重点:

(1)是否组织师生消防安全培训、演练;

(2)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3)消防设施是否达标。(责任部门:公共安全办二、公共服务办一)。

1、督促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相关办所、社区(村)要对本行业、本辖区内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消防安全管理人、物业经理、工程部经理、保安部经理、微型消防站站长、电工等8类“关键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约谈提醒。督促落实“七个一”工作,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组织一次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一次清理;作出一次消防安全承诺。

2、强化灾害事故处置应对水平。各办所要督促本行业高风险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指导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公共安全办(二)要加大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督促力度,配齐配强人员装备,定期开展实战拉动演练,着力提高应对初期火灾事故的“打小、灭早”能力。

(三)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重点人群培训。公共安全办(二)要分批次、分类别组织辖区社区民警、社区(村)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物业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提高检查巡查能力。

2、开展全民普训。公共安全办(二)要深入推进消防安全进社区活动,开展消防安全上门入户培训,开展“家庭火灾自查自纠”等活动,发动居民学习逃生技能、整改家庭火灾隐患。要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进”为抓手,通过走街串巷、上门入户等方式,深入辖区学校、企业、单位、社区、家庭高频次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日常工作由街道安委办负责。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具体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针对产业结构、火灾形势等辖区实际,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办所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负其责,强化监管,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安全承诺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单位。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失信、久拖不改的,要列入“黑名单”。

(三)加强信息反馈。街道安委办将对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此次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共有七个附件需要各社区(村)和街道办所分别填写(附件上已备注填写的单位),请于每月18日前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街道安委办。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请报送工作总结至街道安委办。

微腐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范文

根据县整治办的安排和部署,围绕“强化干部作风整治,创新旅游服务体系”这一主题,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在转变观念、服务发展、提高能力、转变作风、自身建设等方面进行整改落实,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把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善于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领导集体。

1、明确目标,务求实效。对整改内容进行分解细化,明确整改落实项目、目标、措施、责任主体、时限。

2、创新机制,科学发展。按照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要求,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

3、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考虑解决问题的必要性又考虑可行性,既有近期目标又有长期安排,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效。

针对查找出的问题,结合旅游局“三定”工作和职能实际,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力促进作风转变,不断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一是思想建设不够,理论学习的待加强;

整改目标:通过加强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增强旅游局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整改措施:强化学习意识,增强能力素质。不断加强新知识、新文化、新理论的学习,全面履行旅游管理和项目建设服务职责,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性地做好各项工作。一是班子成员做表率、当标杆,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紧密联系当前旅游工作实际,增强凝聚力和创造力。二要突出实效性,学以致用,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突破思维定势,从过去的思维惯势中解放出来,切实确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从过去习惯于考虑眼前狭隘思想中解放出来,切实确立以长远眼光分析谋划旅游未来发展的宽广视野;从过去习惯于按部就班、被动等待的精神状态中解放出来,切实确立主动研究问题、自觉服务大局的精神风貌。三是要明晰思路。创新工作方式,采取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实现旅游重大项目、重点设施建设管理上和为民办实事上取得新突破。

二是项目建设不够,发展步伐的待加快;

整改目标:通过整改,拓宽工作思路,开创旅游工作新局面。

整改措施:拓宽工作思路,推动工作创新。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努力解决旅游产业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的发展旅游工作方法和途径,发扬“奉献、敬业、求实、创新”精神,防止和克服因循守旧、不思进取、自我满足、工作懈怠的现象,始终保持开拓创新、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牢固树立项目发展意识,继续强化项目支撑作用,全面推进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加大力度包装和储备一批旅游项目。加强政策研究和信息通报,密切与乡镇、部门和企业的沟通联系,全力做好项目编报指导和旅游项目争资工作。坚持不懈以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同时鼓励和引导消费,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实现县域经济多元化发展。

三是工作作风深入不够,创新意识的待加强;

整改目标:更新观念,创新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加强为企业服务力度。

整改措施:切实履行职能,深入转变工作风。更新思想观念,拓展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探索提高工作效率和能力、水平的新措施、新途径。建立健全定期到基层企业调查研究制度,重点从我县旅游企业的发展目标、建设情况,经营生产、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了解、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及时为他们解决问题,提供指导。

四是服务项目力度不够,机关效能的待提高。

整改目标:通过整改,提升干部服务水平,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

整改措施: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努力开创新形势下旅游工作的新局面。一是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以制度管人、管事。结合工作实际,尽快完善机关出勤、学习、机关管理、文书处理、车辆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密等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机关内部组织体系建设,更好地推进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切实转变职能,务实工作作风,加强服务旅游重大项目、旅游行业管理等综合服务水平。三是加强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努力当好县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四是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促进科学发展,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在机关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五是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权、慎欲、慎微、慎独。

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作风集中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整改方案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科室承担的整改任务予以协调、督促和指导,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方案确定的各项整改任务顺利实施。

微腐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范文

以“端正党风政风,维护群众利益”为目的,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的必要性,并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到县委开展的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中来,以实实在在的效果,树立干部队伍崭新形象,赢得广大群众的信赖。

主要宣传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部署、进展情况和实际成效,及时转载中央、省州县关于正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稿件;适时报道本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要求,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正风肃纪的情况;报道本地解决“9+10”问题、抓实转变作风的情况,通报典型案件等。

1、社会层面宣传。采取召开干部职工会议、led屏、宣传栏的形式广泛宣传正风肃纪专门内容。

2、编发文件通报。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加强正风肃纪工作督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并以文件形式通报典型案例。

3、推进和完善“阳光政务”栏目。通过“经纬—阳光政务”电视访谈栏目、服务热线电话、公示栏目等形式公开单位职能职责、解读法规政策、解读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惠民利民政策措施、认真听取群众诉求、解决群众困难、采纳群众的合理意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4、开设正风肃纪专栏。利用县电视台公开正风肃纪整治的内容、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信箱等,不定期公开正风肃纪工作动态,及时曝光典型案件。

5、杂志(网络)宣传。以编发经纬-廉政季刊杂志、每月定期3次向全县副科级干部发送经纬-廉政手机报以及开设县纪检监察网站专栏等形式宣传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工作。

6、卡片宣传。制作发放正风肃纪监督卡,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7、开展州县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宣传教育暨“大接访”活动。根据州纪委监察局的工作安排,县纪委监察局配合州纪委监察局、州县检察院于6月底至7月初在我县开展一次廉政教育暨“开门大接访”活动。通过开展廉政宣传教育和大接访活动,在干部群众中宣传反腐倡廉,集中解决一批容易引发突出问题和的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尽最大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上访人员的问题解决在当地,确保实现总量继续下降,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和明显减少。

8、经验做法提炼。收集提炼总结各单位正风肃纪工作好的做法、成效,形成动态信息向州正风肃纪办公室报送。

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6.13”湖北省十堰市燃气泄漏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全面加强燃气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按照燃气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彻底整治全区燃气建设、经营、使用、管理等环节存在的问题,从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全面落实燃气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区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各液化气站)。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各液化气站)。

责任单位:镇、镇、镇、镇、街道,各管道燃气企业)。

责任单位:街道、街道、街道、街道、区住建局,各管道燃气企业)。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各管道燃气企业)。

(一)区综合执法局负责牵头开展本次燃气安全整治专项督查,对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督导、调度各镇街、各有关单位开展工作。

(二)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对违反规定运输燃气的企业、车辆进行查处。

(三)区商务局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

督促其与合法燃气经营者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督促其与合法燃气经营者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督促其与合法燃气经营者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六)区应急局会同区工信局负责对工业企业内部违规违法使用cng、lng行为进行查处。

(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无营业执照经营燃气、销售不合格燃气燃烧器具以及充装企业超范围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进行查处,负责对供气价格超出政府定价行为进行监管。

(八)公安分局负责对非法存储、销售、运输、盗用燃气以及破坏燃气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处。

(九)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燃气经营、使用、储存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十)各镇、街道,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负责做好辖区内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十一)各燃气企业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双重预防体系,强化应急管理,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制定整治计划,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区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全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区部署要求,主要领导带队,抽调精干力量,迅速组织开展,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取得实效。区政府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各镇街、各部门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二)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导调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责任制,严肃检查并做好隐患整改记录,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检查情况要及时向被检查单位、个人反馈,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结果上签字。要严格落实“五个一批”要求,从严从实从细开展排查检查。区综合执法局要牵头建立专项整治工作督导调度机制,实行“每月一调度、两月一通报”。各镇街、区商贸园管理服务中心要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整治,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区综合执法局。

(三)强化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教育模式,提高用气单位和群众安全用气技能,提高防范意识。充分借助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引导企业职工和群众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整治,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倒逼企业强化安全管理,推动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强化预案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并做好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人员到岗到位、信息畅通无阻。全区各燃气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值班备勤,做好应急物资、装备和信息保障等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第一时间出动,及时有效处置。

微腐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范文

为切实解决当前我市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服务改革发展、服务稳定、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党政机关及驻市单位集中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着力解决干部队伍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全市干部队伍的思想境界大提升,精神风貌大改观,工作作风大转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为“全力做大,奋力开创双核战略新征程”提供过硬的作风保障。

二、目标任务。

结合全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解决作风建设上五个方面的问题:

1、解决党性不强,脱离群众的问题。重点解决党性观念淡薄,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政治觉悟不高,政治敏锐性不强的问题;高高在上、唯我独尊、自我膨胀,对群众耍态度、摆官架、搞特权的问题;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漠视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等问题。

2、解决政令不畅,组织纪律观念淡薄的问题。重点解决缺乏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部门利益至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落实上级政策做表面文章,自行其事,我行我素,搞“体外运行”、“暗箱操作”,工作“两张皮”的问题;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决定打折扣、搞变通、降标准,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不遵守组织制度、不服从组织管理、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汇报,无组织无纪律等问题。

3、解决作风不实,庸懒散浮的问题。重点解决思想保守僵化,缺乏开拓进取精神,工作标准不高,精神萎靡不振,缺乏激情,不求无功,但求无过、得过且过的问题;责任心不强,敷衍塞责,不敢担当,消极懈怠,遇到矛盾绕着走的问题;服务态度差、生冷硬横、办事拖拉,执行不力、效率不高的问题;工作急功近利,调查研究不深入,情况不清、心中无数,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等问题。

4、解决办事不公,行政乱作为的问题。重点解决执法执纪权滥用、执法不公,有法不依、违法行政、越权执法、随意执法,野蛮执法的问题;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用行政处罚裁量权,人情执法,重罚轻教、以罚代管、罚而不管、趋利执法等问题。

5、解决为政不廉,以权谋私的问题。重点解决“吃拿卡要”、中饱私囊,借帮助企业争取资金和优惠政策之机收受“回扣”的问题;不按规定办事,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行政审批等领域,搞权力“寻租”,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的问题;工作推诿扯皮,办事“中梗阻”,服务故意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从2014年2月开始至2014年8月底结束,阶段安排与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三个环节同步:

1、自查自纠阶段。各地各单位要针对需要重点解决的五个方面问题和近期全市通报的几起干部作风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对照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体要求以及本地本单位实际,强化问题意识,把群众的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果的重要指标,从工作实际出发,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企业一线,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全面摸清、找准工作中的差距、作风上的不足。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把自己摆进去,各级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严从实找准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要切实防止以工作问题代替作风问题,以笼统问题代替具体问题。

2、整改落实阶段。各地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加强本地本单位问题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要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总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方向、具体措施、时间表和责任人。每名党员干部都要针对查摆的问题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进度,认真做好整改落实。要采取一定形式对查找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整改的问题要采取销号的办法进行管理,确保查摆出的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各地各单位领导机构要对本地本单位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对群众意见大、不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

3、建章立制阶段。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抓紧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梳理完善已有制度。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要继续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抓紧修改完善或废止。研究制定新制度。围绕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注重总结经验做法,针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研究出台新的具体制度和规定。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坚决纠正无视制度、执行制度有例外的问题,强化制度执行力,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按制度办事意识。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变通、打擦边球的行为。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要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严防“回潮反弹”。

四、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真正意识到作风涣散、纪律松弛、工作懈怠给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带来的危害性,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上来。要把干部作风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具体举措抓好抓实。要通过专项整治活动真正带来干部作风上的明显转变。市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迅速制定活动方案,认真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专项整治活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开设专栏,加大宣传引导。对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工作进展等情况及时进行宣传报道,为专项整治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加大督查力度。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做好整个活动的督促检查工作,组织明查暗访组、督导组采取不定时间、不定路线、不打招呼等形式对重点单位、重点岗位进行抽查督查,及时了解情况提出建议,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解决,确保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要充分发挥民声通道、领导热线、领导信箱等平台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收集线索,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单位要进行重点督导,确保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个体诉求得到有效落实。要对督查中发现的整改不到位或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进行查处。

3、强化问责办案。各地各单位要将问责办案作为推动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手段,并贯穿活动始终。对本地本单位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信访举报、发展环境监测、效能投诉等多渠道收集线索,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快查快办,从严查处。对查处的典型案件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要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做到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教育一片、规范一方。

全市集中隔离场所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集中隔离场所规范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以下简称集中隔离场所)的设置与管理,根据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集中隔离场所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甬防办)要求,制订本工作方案。

—、治理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梳理、排查并整改我市集中隔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离场所设置与管理中存在的不足与漏洞,建立健全集中隔离场所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坚决防止因集中隔离场所设置管理不规范而导致疫情传播扩散。

二、治理对象。

三、治理内容。

(一)查场所设置,强安全感控。重点核查集中隔离场所位置(是否与居民生活区分离,相对独立)、“三区两通道”、化粪池(如无,隔离对象排泄物收集处置是否规范)、医疗废弃物暂存点等设置和管理情况,规范集中隔离场所设置,严防交叉感染,确保守住安全底线。

(二)查隔离对象,强规范管控。重点核查境外、境内隔离对象分类管理、分点(区域)隔离情况,以及隔离对象接收、“点对点”转运、单人单间居住、人员串门和相互接触及脱管、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隔离期间规范管理措施、解除集中隔离的规范性等情况,规范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确保隔离对象不失管、不漏管、管到位。

(三)查工作人员,强闭环管理。重点核查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措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封闭式管理等情况,确保工作人员全部个人防护到位、全程疫苗接种100%到位、全员集中闭环管理到位,坚决避免与集中隔离场所以外人员发生无防护接触。

(四)查卫生防疫,强消杀清理。重点核查隔离房间、楼层的卫生间洗手液和手消毒液等配置,走道、楼梯、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消毒和垃圾清理,隔离对象解除隔离或转出后的终末消毒,转运车辆消毒,集中隔离场所垃圾回收处置等情况,坚决避免因垃圾处置不规范、消杀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疫情传播扩散。

(五)查保障措施,强应急处置。重点核查集中隔离场所房间、工作人员配备及管理协调机制,医务人员配备比例,体温计、防护物资、消杀设施、消毒药品、急救设施和基本药品等物资配备,消防、治安等安全的管理措施,应对突发情况的工作预案等,确保物资保障到位、人员配备到位、能力建设到位、应急处置到位。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评阶段(9月16日?20日)。由市防控办牵头,组织市卫健局、市环保局等部门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对照《浙江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规范(修订版)》,对全市集中隔离场所开展全面自查自评(内容见附件)。

(二)督查整改阶段(9月21日?30日)。市防控办组织集中隔离场所督导专家组,对全市集中隔离场所进行专项督查评估,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对没有落实《浙江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规范(修订版)》的情况进行通报。

(三)总结推广阶段(10月中上旬)。对全市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固化重要工作经验和模式,推广集中隔离场所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认真迎接宁波对我市的集中隔离场所专项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各镇(街道)政府要发挥好主导作用,制定备用集中隔离场所应急启用方案并纳入整体工作。市防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对正在使用的隔离场所进行专项整治,明确协作机制和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统筹推进重点工作。

(二)全面自查,对照规范严格自评。全面开展集中隔离场所自查自评工作,按“不合格、可整改、合格”分类处置,及时向宁波市防控办报送自查自评报告,确保自查自评工作全覆盖。

(三)立即整改,规范隔离场所管理。对自查自评发现的问题,要第一时间落实整改,对不合格的果断调整,对不符合规范设置的立即改造完善,对管理不到位的要举一反三查找问题根源,对保障不到位的要立即予以改善。各项整改工作要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部门和单位,任务细化到人。

(四)巩固成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要巩固对集中隔离场所专项治理的工作成效,建立完善集中隔离场所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对正在启用的集中隔离场所建立巡查制度,每个集中隔离场所确定1名巡查员,对启用的集中隔离场所巡查间隔不超过1周。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落实闭环销号管理。

(五)加强总结,及时推广经验做法。要全面梳理和总结辖区内集中隔离场所及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并汇总专项治理工作措施、取得的成效和出台的制度政策等,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机制,并及时向宁波上报相关材料。

市政部门建筑工程质量专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1.严格履职尽责,督促落实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xxxx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抓好《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人员管理和考核办法》《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管理和考核办法》等工程质量安全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督促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五方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特别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建立自我规范、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推动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

2.严格项目监管,强化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规定,强化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的要求,督促施工企业切实落实好项目经理的质量安全责任。

3.严格教育培训,加大从业人员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落实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等关键岗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逐步建立探索全市建筑工人培训信息公开机制、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和工人技能分级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建筑工人参加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尤其是督促各方强化个人执业能力管理,落实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强化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规范从业行为,推动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

4.严格执法检查,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实行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签订、新竣工项目永久标牌设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等制度。加大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力度,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依法给予处罚。

(二)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1.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活动,推广质量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进施工现场样板引路、质量行为标准化管理、工程实体质量标准化控制。推广应用简洁、适用、易执行的岗位标准化手册,细化质量关键岗位职责,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人。持续推进住宅分户验收,提高住宅工程施工质量水平。加大市政工程质量监管力度,发挥优质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企业积极开展优质工程创建工作。

2.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要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深入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实现安全行为规范化和安全管理标准化,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督促建筑施工企业积极开展施工现场应急演练活动,不断强化施工人员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提高事故应急避险及自救能力。

(三)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1.落实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管责任。xxxx规划建设局要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加强对检测过程和检测行为的监管,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的行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从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入手,规范设计变更后的图纸审查。推进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监理健全信用评价和惩戒机制,强化信用约束。狠抓工程实体质量突出问题治理,严格执行标准规范,积极推进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实体质量管控标准化活动,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制度,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2、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创新和改革现有的监管方式,改变事前通知、打招呼的检查方式,采取随机、飞行检查的方式对工程项目实施有效监督。加大抽查抽测力度,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深入开展以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及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加大对市政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新建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确保工程实体质量,保障生产安全。

3、加强队伍建设。xxxx规划建设局要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人员管理和考核办法》《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管理和考核办法》文件要求,加强监督队伍建设,统筹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合同备案、施工许可、质量安全、行政执法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力量,建立综合执法机制,在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充足保障,保持监管队伍的稳定,强化监管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水平。鼓励争取地方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进行监督检查。

唐山市丰南区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

的通知》(唐政办字〔。

2016。

247。

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查处我区建成区内现有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产生,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营造良好的生态、生活、生产空间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行动为期

5

年,

2016。

年要全面摸清违法建设底数,查处违法建设比例不低于。

10%。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查处违法建设比例分别不低于。

50%。

70%。

90%。

;到。

2020。

建成区内各类违法建设,包括: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建设的;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定进行建设的;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规定进行建设的;未取得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建设或者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工程。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城管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住建局、政府法制办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区城管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住建局、丰南镇、胥各庄街道、丰南经济开发区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唐山市丰南区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目标制定、任务部署、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区城管局,具体负责专项治理日常工作。同时,建立联动工作机制,研究重大违法案件的认定与处理意见,协调解决违法建设治理中的重要问题,通报违法建设信息和查处情况,并针对违法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国土、规划、城管、住建四个工作组,分别由区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城管局、住建局牵头,按工作性质和职责分工,做好治理行动的数据统计、情况汇总上报、信息反馈和督导检查等各项工作。丰南镇、胥各庄街道、丰南经济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类型。

确定治理目标协助相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二)区国土、规划、城管、住建等部门要全力配合和支持丰南镇、胥各庄街道、丰南经济开发区的治理行动,加强对其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并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执法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召开动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限、落实责任,确保治理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丰南镇、胥各庄街道、丰南经济开发区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与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对接,对本辖区内违法建设项目进行调查梳理,摸清底数、分门别类、建立台帐,并逐类别、逐项目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唐山市丰南区建成区违法建设现状统计表

相关政策文件治理工作方案,按照违法建设的性质节点,于。

11。

6

日前分别报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各工作组梳理汇总后于。

11。

7

日前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1

.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建设的,报国土工作组;

2

3

4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建设的,报住建工作组。

各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比例完成违法建设查处整改工作,于每月

3

2016。

年底前率先拆除。

2016。

年专项督查重点内容,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于。

2016。

11。

12。

月对我省进行督察,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将持续跟踪各单位违法建设治理情况,及时总结治理工作经验和问题,适时予以通报。

2020。

年底前,通过治理工作建立完善一系列防控违法建设长效机制,实现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治理任务。

“坚决遏制新增,逐步消化存量”为目标,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做到不开后门、不留死角,确保公平、公正。对在建违法项目,要立即责令建设单位和施工停工;拒不停工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和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逾期不报或瞒报、伪造数据的,予以约谈、警告或通报批评;对违法项目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惩、执法必严。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违法项目认定标准、规范分类查处程序。对台帐中每个违建项目,必须做到

“一案一卷”,案卷要求程序规范、合法合理,并将案卷和影像资料等留存备查。将违法建设治理与消除城市安全隐患相结合、与治理环境相结合、与规划实施管理相结合,推动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做到联防共治,有效提升城市综合治理水平。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和完善违法建设行为日常巡查、举报受理、立案调查、依法查处等长效机制,对违法建设早防范、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真正做到防范有力、发现及时、处置迅速,坚决杜绝新的违法建设产生。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宣传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对违法建设形成舆论攻势;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件要集中在媒体曝光;设立并公布治理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畅通举报渠道,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监督治理行动的良好氛围。

年度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范文

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领域隐患治理,扎实做好全镇安全生产、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紧紧围绕杭州2022亚运会、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等全年工作主线,聚焦合用场所、来料加工厂、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清仓见底、除险保安,有效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火灾总量和死亡人数,确保我镇在重大活动安保期间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火灾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火灾事故,坚决防范一般亡人和较大社会影响安全生产、火灾事故。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2月31日,行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首战阶段(1-2月)。

召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清仓见底”行动;

镇应急办要分行业、分领域做好指导、培训及督查工作。各村要完成合用场所、来料加工厂、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回头看”,推进电动自行车治理,全面摸排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2月22日至2月28日,每日安排3个专班小组对辖区内全领域安全隐患进行联动巡查,具体安排如下:

(二)迎战阶段(3-6月)。

对标对表“清仓见底”、“除险保安”等行动,发动开展拉网式、起底式排查,建立隐患风险库和“三张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实施清单化管理、节点化推进,确保“清仓见底”。深化消防领域数字化管控,紧盯基层基础建设,将消防工作融入“微网格”,提升基层隐患治理、应急处置能力。

(三)临战阶段(7-9月)。

对于“三不放心”单位、行业、区域,落实死看死守措施,全面发动各级力量开展“入户式”宣传提示,督促居民开展“三清三关”自查。健全村级消防工作考评机制,压实“最后一公里”的消防工作责任。

对照任务清单、隐患清单,落实“逐项销号”,打好三年行动收官战。延续亚运安保机制,落实重大安保各项严管严控措施,全力做好全国“二十大”消防安保工作。

三、行动内容。

结合本地产业结构和火灾易发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项产业领域专项整治;

用好“挂牌督办”手段,2月底前分类分级摸排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

6月底前,原则上全部整改完毕;

对日常工作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第一时间“应挂尽挂”。

(二)深化消防领域数字化改革。严格落实新修订的《浙江省消防条例》关于消防安全数字化治理工作要求,深化消防领域数字化管控场景应用。6月底前,完成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数字化管控全覆盖。积极引导辖区内各单位依托线上平台开展自主管理,11月底前对属于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接入“浙里办——消防自主管理系统”,健全消防管理组织,落实日常管理制度,开展员工宣传培训,推广“隐患随手拍”模块。

探索开展“防消联勤”工作。

(四)加大消防宣传力度。持续开展消防“五进”活动(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建强消防宣传线上、线下阵地,培育一批优秀消防安全宣传品牌。发动基层力量深入合用场所、“通天房”式民房集中区域开展消防安全“敲门入户”,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广泛分发“疫情+消防”宣传资料。以看苍南、“xx记忆”等为载体,做好火灾防控重点时期社会面宣传提示。

四、行动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各科室、各站所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突出问题。各有关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担当,积极配合,协同推进落实。要健全工作专班机制,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进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工作协作。各村、各科室、各站所要靠前站位、主动担当,积极配合推进攻坚整治,形成监管合力。要建立科室、站所间沟通协调、联动执法、成果共享的协作机制,及时跟踪每项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落实针对性措施,形成实现闭环管理长效机制。

(三)强化督导问效。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根据整治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细化本地区遏重风险、问题、责任“三张清单”,制定具体的整治措施和整治标准,加强动态监管,落实清单交办、跟踪督查、销号督办等措施,推动攻坚整治落地见效。

(四)强化信息报送。为方便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清仓见底”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对接及信息报送,请各科室、各村、各有关站所明确专项行动联络人,并于2月22日前,报送至镇应急办,同时将每日排查数据(出动人次、排查家次,发现问题梳理,整改情况等清单)于下午3:00前报应急办。

【商务方案】金山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精选文档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规范管理,尤其是美容美发、沐浴(含足浴)等投诉率较高行业预付卡规范管理,根据《上海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

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障、规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市场秩序为目标,通过市区联动、部门联合,集中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排摸美容美发、沐浴(含足浴)行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情况,督促发卡企业依法依规履行备案手续;排查企业经营隐患,倡导诚信经营;加大消费警示宣传,进一步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成立金山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联席会议,区经委、区综治办、区市场监管局、区法制办、区财政局、区新闻办、各街镇(金山工业区)为成员单位,由分管区长任召集人。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经委(区商务委),区经委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负责做好组织部署、协调推进、督促指导、情况汇总等工作。区消保委共同参与专项治理行动。

区经委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履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行业管理职责。

区综治办负责将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各街镇(金山工业区)落实专项治理行动评估情况纳入年度综治考核依据。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配合做好重点领域发卡排摸信息比对工作。

区新闻办负责做好专项治理期间的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

各街镇(金山工业区)是专项治理行动的责任主体,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重点领域发卡排摸、执法检查等各项治理行动有序有力开展。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工商行政管理信息进行比对,填写《上海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重点领域发卡情况排摸表》。区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区新闻办、区消保委等部门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公益宣传和消费风险警示。

各街镇(金山工业区)应将对排摸的重点领域发卡情况汇总报送至区联席会议办公室,主动加强与应备案未备案发卡企业沟通,宣传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有关管理规定,引导发卡主体合规诚信经营。

将属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备案范围中的规模、集团和品牌发卡企业,确定为重点治理对象。对具有未按规定办理备案、不按章程协议履约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卡企业,由区市场监管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实施行政处罚。

把握舆论导向,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发卡主体的教育,倡导诚信经营;加强对市民的风险提示,提高市民的自我保护意识。

召开工作例会,沟通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定期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动态,反馈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

加强部门联动,注重发挥区各个部门、街镇(金山工业区)的协同作用。同时,落实专项行动的经费保障,确保机制到位、资金到位、人员到位。

将各街镇(金山工业区)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综治考核范围,由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各街镇(金山工业区)专项治理行动落实情况进行动态评估,评估结果报区综治办,作为年度综治考核的重要依据。

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我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目标节点,切实推进此项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联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全面推进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实现全方位整治同步推进、宣传发动贯穿始终,力求全面彻底,争取在较短时间内有效扭转市场秩序面貌。

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责任人,严格工作纪律,维护执法形象和执法尊严,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促进我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办法》,整治全区计划生育药械生产、流通、使用和广告环节中存在的违法违规和成人“性用品”市场混乱无序等突出问题,规范全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切实维护群众身心健康,结合我区实际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生产企业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组织生产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的行为,监督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开展计划生育药械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专项检查。

(二)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药品经营企业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的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经营销售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经营销售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允许他人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

(三)查处违法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严肃查处未经审查批准发布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的行为,查处篡改或超出批准内容对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进行虚假违法宣传的行为。

(四)查处违法使用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促排卵药品的行为。

(五)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使用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打击无证生产、经营成人“性用品”的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擅自生产计划生育药械的违法行为,打击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擅自经营、销售计划生育药械的违法行为;打击无照生产、销售成人“性用品”的违法行为;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及无相应行医资质的人员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药品的行为;重点查处擅自出厂、销售和进口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强制性认证证书产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伪造或冒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

(六)查处成人“性用品”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生产和销售有质量问题并对消费者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害的成人“性用品”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成人“性用品”广告。

(七)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监管机制。调查研究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市场准入、生产、经营、广告宣传、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建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的政策建议,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奠定基础。

专项整治行动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牵头组织,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分局、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公安分局参加,成立矿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成员单位的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办公室设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全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于20xx年5月份集中开展,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部署阶段。制定印发《矿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各部门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区和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自查整治阶段(20xx年5月---20xx年9月)。自20xx年6月起,各部门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整治工作,并将当月系统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汇总,填写专项整治行动月报表(见附件3),于当月20日上报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级对口单位各一份。20xx年9月30日前,各相关部门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报送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查总结阶段(20xx年6月中旬-9月中旬)。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安分局、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六个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全区开展四次检查,时间是6、7、8、9月份的中旬对城区和三个乡镇的各医疗门诊及药品、成人性用品的零售点进行专项检查,并对全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办法》中所要求的职责内容,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围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部门职责,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将专项整治工作逐级分解,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严肃执法。各相关单位,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突出重点,抓好关键环节。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查出重大案件做到案件调查清楚,依法处理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并及时上报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标本兼治,健全机制。要按照整顿和规范结合、专项行动和日常查结合的原则,建立建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对经营企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机构监管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四)加强宣传,共同监管。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暴光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成人“性用品“的行为。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监督。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要求和《依法治市20__年“双十活动”工作方案》,现就安全领域开展“防燃、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五防”专项治理(下称“五防”),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依法规范全市安全生产秩序。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实现“两少一好”目标(全市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进一步减少,事故死亡人数进一步减少,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突出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煤矿、非煤矿山、工贸企业等领域开展“五防”专项整治。

(一)开展餐饮场所防燃爆专项治理。

对使用天然气、煤气等燃气的城镇居民住宅、学校、宾馆、饭店、食堂等餐饮场所安全隐患进行整治。解决消防器材不配备,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燃气线路与电路交叉,燃气钢瓶无充装标识、未检测、过期或者报废仍使用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公安消防支队、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监局、市安全监管局(二科)。

(二)开展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专项整治。解决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快运寄递、无许可证购买、无通行证运输、废弃物随意处置及其他非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全市中小学校实验室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解决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解决烟花爆竹企业无证非法生产或一证多厂、分包转包生产、“三库四防”(中转库、药物总库、成品总库,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不达标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问题。

牵头单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整治牵头单位为市安全监管局(危化科);油气输送管道专项整治牵头单位为市发改委(能源局)。

责任单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整治责任单位为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邮政局;油气输送管道专项整治责任单位为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安全监管局(危化科)、市质监局。

(三)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

整治全市涉及粉尘爆炸的危险企业、单位和场所。重点整治煤炭生产、粮食加工、饲料生产、木材及木制品加工、纺织加工等企业。解决企业粉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不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粉尘防爆安全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不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粉尘防爆实施细则,不编制粉尘爆炸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建筑结构不符合《粉尘防爆安全规程》要求,多层建筑不设置符合要求的泄爆口,未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所有产尘点未装设吸尘罩,未按工艺分片(区域)设置相对独立的收尘系统,电气设备设施选择不符合防爆要求,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未采用专用接地线可靠接地,防水防潮设施防范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安监一科)。

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局。

(四)开展水泥厂、非煤矿山企业防尘专项整治。

整治全市水泥制造企业和煤矿、页岩砖厂、采石场等矿山企业。解决企业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要求,落实粉尘危害防治责任,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等问题。解决企业未建立健全粉尘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未对劳动者(含劳务派遣工)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合格防尘口罩,并监督其正确佩戴与定期更换的问题。解决企业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对作业场所的粉尘日常监测,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问题。解决企业未对劳动者开展职业卫生培训,依法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和设置警示标识的'问题。解决企业不依法组织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安全监管局(职业安全监管科)。

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和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经信委、市国土局。

(五)开展液氨制冷企业管道防泄漏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全市冷库、食品加工等涉氨企业。解决企业相关证照不全,停产整顿未验收达标擅自恢复生产,冷库及制冷系统设计不合理,液氨管线直接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氨制冷机房贮氨器等重要部位未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仪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未定期检验,水喷淋系统、风向标、安全标识等未按照要求设置,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未按照要求配备,从业人员未经过液氨使用管理及应急处置等有关安全知识培训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安全监管局(危化科)。

四、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

1.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责任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宣传动员,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

2.县(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市级有关责任部门组织对本行业领域相关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对存在问题且属整治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向社会公告。

(二)集中整治阶段。

1.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

2.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整治企业加强督促检查,开展暗查暗访,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升阶段。

1.对重点地区和所涉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市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对各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级责任部门工作情况开展综合督查。

2.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责任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进行总结。各牵头单位将专项整治阶段工作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责任单位将专项整治情况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要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全面落实整改,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要依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牵头单位的工作方案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将此次专项活动所涉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级责任部门工作情况纳入目标考核。

(一)落实跨县(区)、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专项行动期间,市安委会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级责任部门每月至少开展1次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找隐患、搞整改。

(二)落实举报奖励、警示约谈制度。通过市内主流媒体适时报道专题活动开展情况,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落实举报奖励。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或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级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逐级开展警示约谈。

(三)严格实施“黑名单”、“一案双查”制度。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列入巴中市安全生产“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专项行动期间,同一企业1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在依法处罚企业的同时,依法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年**县学校卫生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大学校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教学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促进学校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卫生监督所关于转发《**省卫生监督局关于开展**年学校卫生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卫监发〔**〕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通过开展全县学校卫生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构建学校卫生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督促学校树立第一责任人的意识,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保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推进全县学校卫生工作健康发展。

(一)以乡镇为单位,各学校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达100%。

(二)各乡镇卫生监督站对学校卫生监督档案建档率达100%。

(三)以乡镇为单位,学校监督覆盖率达95%以上。

(四)全县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等工作显著提高。

(一)要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网络组织,形成三级联动的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机制。我所公共卫生监督科应有专(兼职)卫生监督员、乡镇有协管员、村级有信息员负责学校卫生工作,明确规定各自职能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

(二)摸清底数,健全档案。各乡镇卫生监督工作站应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学校底数,建立健全学校卫生监督档案,实行一校一档动态管理,认真填写《学校卫生被监督监督单位信息卡》,并及时汇总上报县卫生监督所。

(三)帮助指导学校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相关卫生管理制度,明确组织机构层级关系和人员职责分工。每所学校应制定学校卫生管理组织职责结构图并在校内显著位置上墙公示(见附件4)。

(四)指导学校按要求设置医务室。寄宿制学校应设立医务室,非寄宿制学校根据规模大小设立医务室,并配备专(兼)职卫技人员。不能按要求设置医务室或没有配备卫技人员的学校,指定乡镇卫生监督工作站协管员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负责指导学校卫生工作,或聘用其卫技人员为兼职校医,定期或不定期的到学校指导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五)建立健全学校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机制。

1、各乡镇卫生监督工作站应以普通中小学校为重点,规范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并结合当地实际,逐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学校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机制。

2、根据各级各类学校卫生特点,按照《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要求规范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主要对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教学及生活环境卫生等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督促学校按整改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3.针对学校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中发现的一般问题,下达卫生监督(协管)意见书,督促帮助学校进行整改。对学校漠视相关法规,可整改而拒不整改的,及时上报,我所将进行处罚。

4.针对学校存在的突出问题,学校自身整改困难,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形成书面意见,主动向县级卫生计生、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进行报告,促进问题解决。我所要建立整改情况反馈机制,及时沟通有关信息,对整改意见要进行追踪督促落实。

5.发现校内重大传染病疫情、饮用水污染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将及时处置,对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重大案件要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

6.加大学校卫生监测工作力度。我所公共卫生监督科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快检设备,开展学校卫生监测工作,增加学校卫生监督技术含量,提高学校卫生监督监测能力和水平。

7.对在开展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有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学校卫生专项治理工作已列为**年卫生监督重点工作之一,我所将对各乡镇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一)安排部署(**年5月)。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学习贯彻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治理目标任务。

(二)组织实施(**年5—12月)。按照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学校卫生专项治理工作。

(三)督导检查(**年6月,11月)。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乡镇卫生监督工作站要高度重视本次学校卫生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乡镇卫生监督工作站要以本次专项治理为契机,认真梳理,摸清学校底数,掌握每所学校的基本情况,规范开展学校经常性卫生监督。

(三)各乡镇卫生监督工作站要及时对辖区内学校进行摸底调查,并于**年5月31日前将《学校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表》(附表1)电子版上报**县卫生监督所公共卫生监督科,由公共卫生监督监督科及时登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信息平台,填报和更新卫生监督信息档案,确保信息报告系统真实反映日常监督工作,不断提高学校卫生监督覆盖率。

(四)各乡镇卫生监督站负责填报本辖区**年学校卫生专项治理工作信息汇总表(附表3—4),于**年11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信息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县卫生监督所公共卫生监督科,同时上报电子版。工作总结要全面详实,汇总数据要真实准确、符合逻辑性。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__市教育局办公室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__省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__教办函〔__〕212号)要求,为防治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特点、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及强化知识技能等“小学化”倾向的问题。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推进幼儿园科学保教。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如下。

一、充分认识幼儿园“小学化”的危害。

自__年第一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我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坚持一手抓办园规模,一手抓办园质量,促进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但一些幼儿园为迎合部分家长心理,不顾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提前教授小学内容、强化知识训练,“小学化”倾向比较严重。这些不良行为与问题,偏离了幼儿园科学实施保育和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的目标,忽略了幼儿学习与品质的养成,削减了幼儿的好奇心、学习兴趣和探索欲望,引发了幼儿对学习的恐惧和厌学情绪,不仅剥夺了幼儿快乐的童年,更引起了社会和家长对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的盲目竞争,对幼儿成长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一)教育内容。

1.是否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

2.是否布置幼儿完成小学内容的家庭作业。

3.是否组织与小学内容有关考试测验。

4.是否使用与小学内容同步的课外辅导教材。

(二)保教方式。

1.是否落实以游戏为活动的基本要求。

2.是否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一日活动。

3.是否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

(三)教学环境。

1.是否按规定创设多种活动区域(区角),每个班至少要有4个区(注:山村幼儿园至少两个)。

2.是否把教室布置成小学课堂形式。

3.是否提供充足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图书材料。

4.是否利用本地生活和自然资源开发设计适宜幼儿的游戏活动。

(四)教师能力。

1.专业教师是否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是否对教学方式不适合幼儿园教育的专任教师开展教师职业能力培训。

(五)育儿宣传。

是否利用学前教育宣传月、家园活动开展科学幼儿宣传。

三、检查对象。

全区范围内各级各类公办园及取得办园许可的民办幼儿园。

四、整治措施。

(一)8月25日以前区教育局下发整治方案,各教育管理中心根据方案要求,对照检查内容对辖区公民办幼儿园开展自查自纠,结合教育局开学工作检查组检查提出的整改指导意见,将自查合并整改报告纸质档签字盖章于9月21前交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站赵书萍老师处,联系电话:0857-8016176。

(二)区教育局于9月25日起组织检查组进行专项检查,对以下情况采取不同措施予以治理:

1.严肃查处有“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从严查处,规范纠正。对限时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止办学直到整改到位。在各级类幼儿园评估中,有“小学化”倾向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2.对不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教师,敦促参加专业技能培新训,按照相关程序取得教师资格证,仍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限期进行调整。

(三)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站根据划定的教研责任区组织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一是要引导幼儿园园长、教师及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坚持以幼儿为本,尊重幼儿学习兴趣和需求,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灵活运用集体,小组和个别活动等多种形式,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促进幼儿在活动中通过亲身体验,直接感知,实践操作进行自主游戏和学习探究。二是要调整幼儿园活动区域设置,合理利用室内外环境,创设开放的、多样的区域活动空间,并配备必要的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图画书;要充分利用本地资源,遴选、开发、设计一批适宜幼儿的游戏活动,丰富游戏资源,满足幼儿园开展游戏活动的基本需要。三是要对不适应科学保教需要,习惯于“小学化”教学,不善于按照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组织开展游戏活动的教师,要通过开展岗位适应性规范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科学保教能力。

五、治理步骤(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治理方案,明确工作要求,于8月25日前向__市教育局上报治理方案,同步将治理方案下发到各镇乡(办事处)教育管理中心、幼儿园。

第二阶段:自查与摸排。各镇、乡(街道办)教管中心于9月21日前对辖区各级各类幼儿园进行自查,建立整改台账,形成自查报告交教育局学前教育站。教育局开学工作检查组对检查镇乡所辖幼儿园进行排查,将检查情况反馈教管中心由教管中心敦促整改落实,并于检查结束后将检查表送学前教育站。

第三阶段:督导检查。9月25日--11月23日,区教育局专项检查组根据各教管中心和教育局开学检查组检查情况和整改意见,结合学前教育管理站平时跟踪了解的情况,再次对各乡镇部分幼儿园进行抽查,对有问题的幼儿园进行指导和引领。

第四阶段:全面整改。各教管中心根据区教育局专项检查组提出的相关整改问题,督促幼儿园积极整改。坚决纠正各种“小学化”错误倾向,__年2月20日前完成全面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报告(内容含整改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交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站。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

各教育管理中心及幼儿园必须高度重视“小学化”倾向专项治理工作,结合实际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强化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如期完成治理任务。

(二)强化园长教师培训。

各教管中心根据“小学化”自查和摸排治理情况,梳理教师及园长培训要求上报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站,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由教育局统一制定《__区教育局__年—__年幼儿园教师培训方案》,安排教师入职培训、民办幼儿园园长专项培训、幼儿园转岗教师岗位培训、师德师风和安全意识培训等。

(三)发挥集团化办园与强化教研指导责任区教研引领作用。

以集团化办园为依托,规范集团内幼儿园办园行为,落实科学保教要求,彻底杜绝“小学化”行为。以教研指导责任区为载体,完善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组织责任区内幼儿园深入学习《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开展防止“小学化”问题的教研,确保幼儿园园长和和教师能够熟悉保教要求且得到教研指导,切实提高园长和教师科学保教的能力。

(四)健全长效机制。

1.落实各幼儿园挂牌责任督学制度,把纠正“小学化”问题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建立定期督导与报告制度。

2.对办园行为不规范,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频繁,社会反映强烈的,实行年检一票否决。

3.区教育局设置专门的举报监督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并于__年9月3日前由各级各类幼儿园公布。

年度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工作调度会讲话完整文档

各级各部门要学深学透中央、省委“四个文件”精神,与学习全省动员暨培训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一体学习、一体领会,逐字逐句精研细读,做到政策清、思路清、任务清。同时,要在认真学习领会的基础上,进行任务分类,明确“干哪些事”、列出“任务清单”,明确“定哪些制度”、列出“制度清单”,明确“在什么时候完成”、列出“进度计划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