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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优农民工欠薪工作总结(汇总12篇)

作者:QJ墨客 最优农民工欠薪工作总结(汇总12篇)

月工作总结是一个对自己的交代,也是对上级和同事的一种交流和展示。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写出月工作总结,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些值得借鉴的范文,一起来看看吧。

农民工欠薪工作总结

目前我镇列入日常监管单位的共有91家,租赁企业共计18家,在建工程项目三个,目前已核查的有一个。通过这次的排查,大部分企业都能按照《劳动法》和《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按月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但仍有一家企业未按时支付员工工资。

1、欠薪单位:

八、

九、十,三个月,涉及金额31万元,已纳入政府重点企业监管范围内。

2、在建工程:

(一)已列入在建工程监管台账:

(1)xx市金玉花苑,发包方为xx市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xx华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负责人为邱剑波(13815221100),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

(二)未列入在建工程日常监管台账。

(1)xx市正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嘉隆苑,开发商:xx兴江建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2)xx市粮食局四甲粮管所骨干粮库改扩建工程,开发商:xx竑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针对此次的专项行动,我们通过走访的.方式,向企业发放《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核查表》,并认真检查各企业提供的员工工资表,力求准确有效地排查企业欠薪情况。

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总结

按照《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的通知》(宝民工工资联席办〔20xx〕11号)精神,我镇高度重视,结合我镇实际,立即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清查工作。现将总结汇报如下。

按照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包村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发动各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和村级干部切实抓紧该项工作的开展。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我镇对涉及的企业、在建和已建施工单位进行逐一排查,做到清查工作责任到人责任到头,发动全镇包村干部、劳动保障协理员和村组干部主动参与到清查工作中来,采取企业主动汇报与群众检举的方式对辖区内的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清查。同时,进一步开展维护农民工权益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企业和经营者的培训教育,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同时指导和帮助农民工知法、学法,通过正确的方式和法律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经过周密的部署,对我镇范围内的涉及的在建项目、已建项目逐一排查,经排查我镇实施的项目未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农民工欠薪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县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县打击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的》精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文件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对辖区内各企业和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逐一排查,现将如下:

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专项行动开展。乡综治维稳办、社保办、财政所、信访办,各村党支部密切配合,确保打击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自1月5日活动开展以来,我乡对辖区内茶业公司、颐养中心、果蔬基地、公司、村飞机场建设工程、新村建设等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排查出3家企业共拖欠151名农民工工资共计48万元。其中村园招商引资项目拖欠52名农民工工资11万元;新村建设项目拖欠32名农民工工资21万元;茶业公司拖欠63名农民工工资16万元。由于涉及工人众多、金额巨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立即采取措施,制定方案,要求这三家责任单位在期限内自筹资金,在年前完成拖欠工资支付。并督促各企业务必建立健全“四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

对拖欠工资的企业明确稳控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采集催讨工资的农民工动态并及时上报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积极采取稳控措施,尽量将涉稳人员稳控在村一级。乡信访办、综治维稳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有不稳定因素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我乡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全面做好企业用工及工资支付的管理监管工作,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各用工单位定期自查工资发放情况,对拖欠工资农民工要进行安抚并制定筹资计划,确保农民工能够尽快拿到工资。乡社保办切实起好农民工权益维护的坚强后盾作用,24小时开通投诉电话,受理各类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投诉举报,积极提供法律指导,确保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

农民工欠薪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桐山乡党委、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成立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为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和谐。在全乡开展了拖欠农民工工资大排查及治理工作,现就我乡开展工作总结如下:

1、高度重视,制定方案。结合我乡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将专项检查分为普法宣传和自查阶段、执法检查阶段、分析总结阶段,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取得实效。同时,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确保20xx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春节前欠薪举报投诉案件基本处理,工资类争议案件基本办结,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得到妥善处置。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检查活动的指导、督促,我乡成立了桐山乡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长谭辉辉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刘奇勇担任,社事服务中心、派出所及相关单位具体配合落实,企业、施工单位清理排查、组织调度拖欠资金落实到位。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向用人单位发放《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宣传材料,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政策咨询活动,进一步普及与劳动法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知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帮助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4、积极建立解决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应急预案。为防止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影响大、恶劣的群体性的事件,制定解决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应急预案,从被动反应型向主动预防型转变,与多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及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和解决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快速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的事件和个人极端行为。

5、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引导广大劳动者通过合法渠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劳动合同签订不及时,劳动用工管理不规范。用人单位认为签订劳动合同只是一种形式,而农民工则认为签订了劳动合同就等于把自己拴住了,来去不自由。因此,有部分用人单位愿签而农民工不愿意签,有农民工愿签而用人单位不与其签的情况。双方的权利义务都只是口头约定,一旦发生欠薪案件,双方争议较大,处理难度大,双方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维护。

2、用人单位的不规范运作,给农民工工资支付埋下隐患。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未在工程施工之前及时签订分项承包合同,企业运作不规范,导致部分承包商工程中途逃匿或撤包后,农民工无法找到承包商,只有找项目部要钱。但是,项目部又无法拿出合法的承包合同、考勤管理、加班登记来清算工程款和核对工资数额,恶意讨薪案件时有发生。因此,不规范运作给农民工工资支付带来的隐患,给建筑企业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

3、工资支付制度不完善,支付方式不合法。部分用人单位未能建立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工资支付方式不合法,在周转资金较为困难,只能按照工程进度适当的给承包商给付一定的工程款(材料费、人工费等)后,没有监督的将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手中,更没有正规的工资发放表留存,而是完全任由承包商自行按约定俗成的方式每月借支一部分给农民工作为生活费,剩余的年底一次性结清。这些承包商支付形式不规范、不合法,建筑企业不能按法律法规规定将农民工工资发放到每个人手中,从而造成工资支付方面漏洞重重,投诉案件频发。

4、未给工人购买社会保险。部分用人单位认为工人流动性太大,购买社会保险不现实,实际操作性不强,与职工口头协议或书面协议,将社会保险费以工资的形式发放。

1、建立和完善“有报必接、有案必查、有欠必追”的查处机制。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加大劳动监察和查处力度,进一步健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45市长热线电话、110社会联动、群众团体维权热线的作用,及时受理、及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

2、建立和健全“黑名单”制度。加快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及时将企业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特别是签定劳动合同和工资支付的情况记入企业劳动保障信用档案。对拖欠工资行为较严重的企业列入“黑名单”,不仅要重点监控,而且要向社会公布,采取联合制裁措施,使之处处受到节制。

3、抓紧建立企业欠薪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企业欠薪保障金制度,是应对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之有效的措施。今后,凡是没有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的企业,特别是建筑类的企业要对其采取限制性措施。

4、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首先要立足于防范,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企业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应对工资拖欠导致群体性的事件的应急预案,提早介入,积极应对。一旦发生群体性的事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靠前指挥,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置,特别是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职工思想工作,严防事态扩大。在应急处置中,各级法院要积极配合,及时采取企业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措施,切实提高对欠薪事件的快速处理能力。要加强基层工作力量,建立乡、街道应急反应机制,确保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发生时,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信息,并及时依法妥善解决。各地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安排一批欠薪应急资金,防范重大突发事件。

5、全面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治理欠薪必须从劳动合同这个源头抓起,要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和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并且要切实规范劳动合同的内容,杜绝劳动合同违反《劳动法》的现象。

6、加大对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对劳动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对企业经营者,特别是劳动保障信用不高的经营者,要集中开展培训,组织他们学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农民工欠薪工作总结

xxxx年,我区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区和谐稳定大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我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联席会议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实施“三查两清零”,确保政府工程项目无欠薪,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

(一)对排查发现和投诉举报的欠薪案件,发现一起,登记一起,解决一起;

(四)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

(五)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差异化缴存,推行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

(六)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查明违法事实,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条件的,特别是移送公安机关的欠薪案件,一个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按时推送,实施联合惩戒,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一)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支付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xxx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我区对x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x个,其他项目x个。经检查,未发现欠薪情况,也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二)施工企业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到x年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覆盖了x%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三)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巡查机制。为规范巡查工作,突出专项行动效果,此次行动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机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现场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机制。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规定,采取现场询问、资料核实、台账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花名册更新不及时,台账内容不完善、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立即要求各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检查人员认真填写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各项目存在的问题,由联席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效,优化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效果发现有涉嫌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工资的办法,到x年底,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的工程项目达到了x%。

(五)推动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健全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到x年底,实名制管理覆盖了x%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六)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维权渠道。以根治欠薪行动为契机,广泛宣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场处理了欠薪案件x余起,解答咨询群众x余人次,增强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提高了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了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劳动监察安排专人负责接待举报投诉事宜,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健全农民工维权公示牌制度,切实发挥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

(一)建筑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不够规范,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部分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资料不够完善、用工不规范。部分农民工维权意识差,平时不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发生欠薪投诉甚至不能提供相关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名称。

(二)工资结算问题。部分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结算方式为计量计价,工资发放时,因工程质量验收等问题无法及时核定工作量和实际工资金额。

(三)垫资修建问题。部分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未达到要求进度,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工程达到工程款拨付时间节点,但建设单位久拖不结,此期间的所有费用均由施工单位垫付,有不能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风险。

(一)健全制度,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机制。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工程项目审批、资金拨付、施工过程结算等监管,抓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工资、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工资、政府工程项目零欠薪、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等核心措施的落地落实。运用行业监管手段,促进工程款和工资及时结算发放。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农民工思想和法制教育,引导和规范农民工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完善工程项目宏观治理基础环境;加大项目管理人员业务指导力度,提升项目劳资管理整体水平。

(三)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按月排查掌握项目和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强化分析研判,发现欠薪隐患线索要及时预警并做好案件、事件防范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区应急联动办案机制建设,核实涉及人数,查明真实诉求对确属欠薪的,要依法从速妥善处理;对不属于欠薪的,要依法做好引导、温控工作,确保相关问题早发现、早通气、早核实、早处置。

涉及欠薪事件信息的上报或通过信息化手段登录、传送、报送等,要按照人社部门核实口径,据实上报或登录、传送、报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持续推进信用惩戒体系建设,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总结

为做好本公司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根据国省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既定目标,增添措施、明确任务、细化方案、强化落实,目前各项工作稳中推进,现将工作开展情况自查如下:

加强领导,完善组织,我司各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合同比例按时支付建设工程款给各中小企业。

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与分包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按时足额支付进度款,不存在拖欠分包单位款项的情况。

集体学习相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所建项目逐一排查,特别是对中小企业款项支付的到位情况进行广泛沟通。建立了关于支付情况的动态反馈机制,各级责任均落实到位,做好了信访及舆情预案。

为确保项目的安全稳定和文明施工,我司将对在建项目进行持续监管,杜绝出现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现象发生,从源头上防止在建和新建项目发生拖欠款项的现象,切实保障广大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有效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项目的.顺利建设。

农民工欠薪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枣治欠发【20xx】3号文件精神。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进一步做好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我们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现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枣强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健全了县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枣强县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攻坚行动的工作重点、主要内容、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维权渠道。以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为契机,我们利用宪法宣传日,深入企业和街道广泛宣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解答咨询群众200余人次,增强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广泛宣传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接受咨询,努力帮助农民工掌握维权知识。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劳动监察维权窗口安排专人负责接待举报投诉事宜,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及时受理、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2、扎实推进自查和排查。我县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积极预防和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的事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通知了各乡镇、小组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开展排查工作,共排查工程项目22个,涉及工人3400余人,经各部门及项目单位反馈目前我县用人单位和工程建设领域内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

3、检查全覆盖,不留死角。12月10日—12月18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人社、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对本部门本行业、重点区域、重点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进行了联合检查,检查了各在建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工资保证金及维权信息公示等各项工资支付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进行整改。一旦发现有涉嫌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截至目前为止,根治欠薪行动共排查8家用人单位,涉及劳动者1078余人。目前没有发现拖欠工资情况。

1、导致欠薪的源头性问题还未得到彻底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仍不规范,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的问题依然存在,施工过程中因管理不规范引发的工程量、工程质量及工程款纠纷,在施工企业、包工头抽取个人利益后,最终将纠纷矛盾转嫁到农民工工资问题上,这是建筑领域欠薪案件多发的根本原因。

2、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建筑领域工资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等制度措施未按要求完全落实;施工现场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存在隐患,一些工程项目施工周期短、工人流动性大,用工管理仍存在以班组长手工记账等问题;发放工资应当实现银行代发,仍有部分项目现金发放为主。

3、受外部经济影响较大的加工制造业欠薪问题突显。部分加工制造业,特别是租赁厂房设备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经营者,自身生产能力依赖外部经济环境,抗风险能力差,生产经营链条中哪个环节发生问题,都可能导致工人工资的拖欠。

4、近几年,通过政策宣传和普法宣传工作的开展,农民工维权意识提高,投诉意识显著增强,维权手段呈多样化发展趋势,农民工被欠薪后,并不选择按照程序办理,而是绕过投诉,直接通过上访或拨打市长公开电话或拨打12333服务电话投诉。今年下半年,通过衡水市961890群众服务热线或12333服务电话转办的案件数为20余件,而20xx年全年转办数为7件。

下一步,我们将在坚持既有工作安排的基础上,重点围绕20xx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进一步靠前布防、靠前指挥,持续发力,打好根治欠薪攻坚战。

一是推动制度落实,加强源头预防。狠抓“两金”、“三机制”、“一入罪”措施落实见效,下大气力推动将“两金”、“三机制”落实到每个建筑项目,从源头上加强治理和监管,实现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切实发挥制度源头预防作用。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进行再梳理,切实保证“两金”、“三机制”在政府投资工程中的落实。同时,通过微信平台、智慧枣强等新媒体,加强政策宣传,浓厚氛围,形成对欠薪的高压态势,努力营造用人单位不敢欠薪、不能欠薪、不想欠薪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畅通投诉渠道。完善联动机制,公布举报电话,加快对欠薪案件的应急反应,简化群体性讨薪案件的办理程序,进一步提高办理欠薪案件的效率,及时高效的为欠薪农民工讨加工资。加强对企业的现场和非现场劳动监察执法检查力度,有针对性的对我县产业较为密集的玻璃钢制造、输送机械加工、皮毛加工业进行专项检查,主动将隐患纳入视野、将问题解决在萌芽。

三是依法依规打击,实现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依法依规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刑事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用法律的威严震慑欠薪行为,让农民工付出有回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障社会稳定。

四是完善企业失信惩戒机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认定、推送工作,加大“黑名单”的列入力度,使违法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激励企业守法诚信。

五是加强执法监察,坚决打赢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这场硬仗。组织人社、住建、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执法人员,集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全县辖区内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等行业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加强预警监测,及时发现和化解欠薪隐患;进一步聚焦欠薪行为,集中力量清理化解历史存量欠薪问题,争取做到欠薪案件在20xx年春节前及时动态清零,坚决防止发生新欠。

农民工欠薪工作总结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文件精神,我局超前部署,协同配合,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主要做b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动员部署。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各股、室、所、中心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下发《民乐县司法局关于20xx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要点》。局机关召开专门会议,统一部署,多措并举,全力以赴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行动,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权益。在此基础上,局领导多次研判清欠形势,梳理“两节”拖欠工资重点隐患,落实重点欠薪隐患的清欠责任,为做好“两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加大排查力度,化解重点隐患。为摸清底数,实时掌握清欠形势,自10月份开始,各司法所根据各自职能在本辖区内开展了欠薪线索专项摸排,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民工在春节前按时足额领到工资。

农民工工资拖欠原因是多方面的,尤其是近年来经济下行、企业经营不善等因素,导致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年终集中结算支付”方式导致拖欠。这种结算支付方式较为普遍,农民工当月领取生活费,除几个传统节日结算部分工资外,年底结清。据我们多年来了解,年终结算的工资总额要占农民工工资总额的60%以上。尽管平日拖欠工资时有发生,但大多数农民工不愿投诉举报,导致日常监管困难,甚至出现“盲区”。

二是工程项目因质量和合同纠纷导致拖欠。合同、价格、质量、决算等各种纠纷以及承包人工程亏损,都将直接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我们在清欠工作中,协调处理各类纠纷约占70%。

四是部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导致拖欠。施工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违规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现象较多,有的层层转包,导致资金层层克扣,导致农民工工资不能按时发放。

(一)加强法治宣传,全面提升农民工维权意识。依法加大典型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经营者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现代传媒手段,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效果,营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社会和媒体的监督作用。

(二)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农民工维权工作长效机制,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由“突击性工作”变为“常年性工作”,把农民工维权工作常态化,做到相关责任部门时时讲,施工企业天天抓,各相关部门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加强源头防控,做到防微杜渐,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尽职尽责。

(三)建立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县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农民工欠薪工作总结

根据四川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川人社明电〔20xx〕4号)精神,我市从20xx年10月15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加强组织,制定方案。

市联席会议制度办按照专项行动要求,制定了工作方案并下发通知部署全市专项检查工作,落实工作任务和职责,广泛宣传,加大排查力度,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监察处理和源头性案件移交查办工作,强化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责任明确,确保成效。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xx〕1号)文件精神,结合《攀枝花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县(区)考核办法》和《攀枝花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部门考核办法》,根据职责分工加大对各自分管领域内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检查工作。加强住建、交通、水利等建设施工领域、工矿加工企业等重点领域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检查,对建设施工领域总承包企业直接或受委托发放工资、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设立、劳动合同签订、工伤保险参加等进行重点检查。确保20xx年元旦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确保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的欠薪问题在20xx年底前全部清偿。

(三)广泛宣传,加强引导,营造氛围。

我市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宣传活动,引导企业合法诚信经营、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增强了用人单位的守法自觉性和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在劳动力市场开展维权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督促用人单位和建筑工地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专项检查行动期间,共印发各类宣传资料和卡通画册6800份,接受咨询972人次。

(四)集中力量,拉网检查,高压威慑。

专项检查活动以来,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协调配合,积极作为,抽调力量组成检查组,按照边宣传、边检查、边发现、边清理、边处理的原则,对建筑施工、加工制造、交通运输、餐饮服务等行业进行了拉网式的检查,形成“不想欠、不敢欠、不能欠”的高压威慑态势。参加检查398人次;共检查各类涉及使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232户,其中建筑企业163个,加工企业24个,住宿和餐饮企业19个,其他用人单位26个;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单位1户。

(五)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和专项检查工作中,我市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之间信息畅通、工作协调、齐抓共管,形成了合力。一是各县(区)、各部门各司其职、联防联控,加强源头治理,堵塞欠薪漏洞,及时预防和解决新的拖欠工程款和拖欠民工工资现象发生。二是联合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督查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查阅凭证等方式,强调转变观念,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执法,落实部门责任;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切实解决工资拖欠问题。

(六)工作成效。

根据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我市集中力量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使用农民工较多的用人单位为重点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3个多月以来,经过宣传动员、调查摸底、个别约谈、重点督查、联合执法、专项检查,对全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全方位的拉网式排查。专项检查行动期间,共清理出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1户,涉及农民工119人,涉及金额260万元;为119名农民工追回工资260万元。全市未发生重大群体性的.讨薪事件,总体形势稳定可控。

(三)日常监管存在缺失。主动巡查力量不足,处理处罚不到位,没有完全将欠薪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

(一)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督促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承担起政府项目清欠和重大案件事件处置处理的主体责任,确保问题处理定人、定责、定时、定性。市解决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协调作用,推动部门密切配合。发挥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办的指挥棒作用,继续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督办、目标管理和考核,推动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及市级相关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源头治理,监管到位。一是加强排查、预防拖欠,从源头上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协同行业主管部门推动工程建设项目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按月足额实名实人银行代发工资支付模式,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制度,从制度上防止新的拖欠产生。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机制,在工程立项审批、施工企业开工、工程竣工验收上实行全程监控,对施工人数、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台账,在保证全市全覆盖的基础上,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逐户进行检查,做到用工企业和项目一个不漏。三是做好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处置预案,分析研判重点行业和难度大的案件,既要排查隐患,着力化解,也要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快速反应和处置合力,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执法刚柔并济,惩戒毫不留情。一是对欠薪企业实行一企一策,专人督办,督促企业整改,确保措施、责任、资金落实到位,做到问题不解决不销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为农民工专设投诉受理窗口,设立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切实消除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带来的社会稳定隐患。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严肃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严格办案程序,速立速查、依法处理处罚。健全快速打击机制,与住建、公安等部门加强合力,对符合条件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批,震慑一片。三是落实“黑名单”和“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对拒不配合相关部门协调处理,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行业(项目)主管部门和刑事司法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人社部门和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有效打击和震慑恶意欠薪和欠薪逃匿违法行为。

农民工欠薪工作总结

根据《汉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汉源县20xx年度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汉人社发〔20xx〕25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xx年度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总结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成立了由局长黄康任组长,副局长李成军、李鸥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的局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协调工作机制,各项目股室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对所实施的项目工程及时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举报投诉渠道畅通,避免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

一是安排相关股室工作人员,采用送法律法规上企业、现场讲解宣传、举办咨询宣传活动等方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在广大农民工中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

二是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按照雅府发〔20xx〕39号文件规定,建设企业在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前,应当在项目实施地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将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工程款中不低于15%的资金预存入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向银行书面承诺该账户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挪作他用。我局要求各施工单位按工程项目合同价的5%向指定的银行专户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方可进场施工。

三是推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按川人社办发〔20xx〕180号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使用农民工工资卡等8项工作内容。督促各施工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建立健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台账、工资支付台账,编制实名制工资支付表,切实实行两款分离实、“一户两牌三表”等规定,对企业劳动用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日常动态监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四是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为了不因工程款不能及时支付而影响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我局强化工程管理、确保工程款支付及时准确,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工程验收和计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结算支付进度,加强对施工单位财务监管力度,督促及时清算支付材料款、设备租赁费、农民工工资等费用。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我局对其招投标资格、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加石漠化治理项目建设的资格。

在实际工作中,我局主要采取以下方式检查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

一是在每次项目检查过程中深入工地通过向项目实施地乡(镇)人民政府、村两委会、及农民工调查了解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二是在每期计量款支付前,施工单位提供民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并在当地乡(镇)政府公示栏公示,我单位对花名册上面每个人进行电话核实并向他们公示举报电话。

20xx年度我局严格按要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按要求参加县联席会议,按时报送各类总结报表,本部门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无重大群体性的事件,自查无扣分。

农民工欠薪工作总结

我局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领导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管理单位,进一步规范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科学性和按月足额支付的可控性,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所有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顺利完成,无拖欠农民工事件发生。

(一)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定期组织各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通过相关的宣传工作,提高了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法律意识,确保各个项目的农民工工资都能够按月足额支付;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认真排查、划分重点

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组织施工企业开展自查,对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要求立即整改并制定具体的支付计划,对未履行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每一次都记录存档,年底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时扣分处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且有上访未处理的企业,及时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队联系企业法人来施工场地现场支付欠款。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

定期组织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现场负责人核实是否有固定的劳资专管员和合同签订情况,农民工合同签订、考勤表、工资支付流水、日志的规范记录和用工登记表,现场随机询问农民工代表关于工资的支付情况和居住安全情况,确保了农民工工资的按月足额发放做到所有建设项目无拖欠,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实现了所有项目未发生上访等事件的目标。

用人单位疏于管理,农民工维权意识薄弱,劳动合同签订率较底,用人单位未与农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当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多为口头举证,给维权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一)加强法制宣传,增强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法律意识。

(二)要求施工企业按要求备案农民工管理的相关资料,积极购买意外伤害险等社会保险。

(三)加强联合执法的力度,让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能够及时足额的发放,建立长效的联动机制,更好的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农民工欠薪工作总结

20xx年,我区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区和谐稳定大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我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联席会议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实施“三查两清零”,确保政府工程项目无欠薪,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

(一)对排查发现和投诉举报的欠薪案件,发现一起,登记一起,解决一起;

(四)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差异化缴存,推行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

(五)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

(六)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查明违法事实,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条件的,特别是移送公安机关的欠薪案件,一个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按时推送,实施联合惩戒,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一)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支付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2月3日,我区对33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21个,其他项目12个。经检查,未发现欠薪情况,也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二)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巡查机制。为规范巡查工作,突出专项行动效果,此次行动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机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现场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机制。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规定,采取现场询问、资料核实、台账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花名册更新不及时,台账内容不完善、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立即要求各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检查人员认真填写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各项目存在的问题,由联席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效,优化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效果发现有涉嫌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施工企业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到20xx年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覆盖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四)推动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健全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到20xx年底,实名制管理覆盖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五)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工资的办法,到20xx年底,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的工程项目达到了100%。

(六)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维权渠道。以根治欠薪行动为契机,广泛宣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场处理了欠薪案件20余起,解答咨询群众200余人次,增强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提高了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了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劳动监察安排专人负责接待举报投诉事宜,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健全农民工维权公示牌制度,切实发挥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

(一)建筑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不够规范,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部分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资料不够完善、用工不规范。部分农民工维权意识差,平时不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发生欠薪投诉甚至不能提供相关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名称。

(二)垫资修建问题。部分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未达到要求进度,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工程达到工程款拨付时间节点,但建设单位久拖不结,此期间的所有费用均由施工单位垫付,有不能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风险。

(三)工资结算问题。部分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结算方式为计量计价,工资发放时,因工程质量验收等问题无法及时核定工作量和实际工资金额。

(一)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农民工思想和法制教育,引导和规范农民工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完善工程项目宏观治理基础环境;加大项目管理人员业务指导力度,提升项目劳资管理整体水平。

(二)健全制度,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机制。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工程项目审批、资金拨付、施工过程结算等监管,抓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工资、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工资、政府工程项目零欠薪、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等核心措施的落地落实。运用行业监管手段,促进工程款和工资及时结算发放。

(三)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按月排查掌握项目和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强化分析研判,发现欠薪隐患线索要及时预警并做好案件、事件防范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区应急联动办案机制建设,核实涉及人数,查明真实诉求对确属欠薪的,要依法从速妥善处理;对不属于欠薪的,要依法做好引导、温控工作,确保相关问题早发现、早通气、早核实、早处置。涉及欠薪事件信息的上报或通过信息化手段登录、传送、报送等,要按照人社部门核实口径,据实上报或登录、传送、报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持续推进信用惩戒体系建设,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