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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安全监督管理心得体会(汇总17篇)

作者:JQ文豪 公路安全监督管理心得体会(汇总17篇)

写心得体会能够帮助我们形成自己的思考方式和方法论,提高我们的思维能力和判断力。8.以下是一些经典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在写作中带来一些新的思路和触发。

公路安全监督管理心得体会

近年来,全球公路交通事故频发,这不仅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也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构成严重影响。为了安全路网的建设,公路安全监督管理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多年的实践,我深知公路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在此,我将分享我在公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制定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

作为公路安全监督管理者,制定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是非常关键的,这有助于保护行车秩序,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首先,我们应对超速行驶、酒驾、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进行明确界定,并罚款或吊销驾驶证,以示处罚。其次,我们需要设立GPS系统对车辆行驶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危险行为并及时处置。最后,我们还应建立健全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理机制,加大对违规驾驶者的惩罚力度,以此来减少违章行为带来的事故损失。

第二段: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教育。

驾驶员是公路交通安全的重要因素,他们的素质直接关系到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因此,我们应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教育,促使其提高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首先,我们需要严格把关驾校培训质量,确保从源头上提高驾驶员的素质。其次,我们还应定期组织对驾驶员进行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的培训,提醒他们关注交通事故的危害性,并提供实际操作训练,以提高他们的应变能力和事故处理能力。

第三段:加强公路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公路设施是公路安全的基础,它们的完善和维护对于预防交通事故起着重要作用。因此,我们应加大对公路设施的投资力度,保证其安全可靠。首先,我们要确保道路宽度合理,设立合理的车道数,并标明清晰的交通标志和路牌,保证驾驶员能够正确理解并遵守交通规则。其次,要保证路面平坦,及时修补坑洼,以减少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颠簸,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最后,还要加强对桥梁、隧道等特殊路段的监管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四段: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

交通违法行为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只有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才能有效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因此,我们应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首先,要加强对道路的巡逻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给予相应处罚。其次,要利用高科技手段,如交通监控摄像头等,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控和记录,以便于查处和打击。最后,还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为交通安全事业做出贡献。

第五段:持续改进和创新。

公路安全监督管理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为了更好地保障交通安全,我们需要持续改进和创新公路安全监督管理的方式和方法。首先,我们要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强化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其次,要借鉴国际交通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公路安全监督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最后,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共同推动公路安全建设,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共同参与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总结:

公路安全监督管理是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教育、加强公路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持续改进和创新,我们可以提高公路安全管理的效果,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只有不断努力,才能打造出更加安全、便捷的公路路网,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全、舒适的出行环境。

公路安全月心得体会

随着交通方式的多样化,公路交通事故也日益频发,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为了提高公众对交通安全的重视程度,每年的五月都被定为公路安全月。本人参与了今年的公路安全月活动,深刻体会到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和公路安全宣传的必要性。以下是我在公路安全月活动中的心得体会。

首先,公路安全对每个人来说都至关重要。每天都有大量的车辆在公路上行驶,利用公路出行已经成了人们的常态。而每一次公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都会造成无数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社会稳定和秩序带来严重影响。因此,我们每个人都需要时刻牢记交通安全,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公路安全活动中,我看到了各种形式的警示标语和宣传画,提醒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这让我深刻认识到公路安全不仅仅是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大问题。

其次,在公路安全活动中,我了解到了很多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了自己的交通安全意识。例如,我了解到高速公路上的限速和一些基本交通规则,学会了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头盔,了解了安全行车的注意事项。这些知识不仅在日常生活中有用,也可以在紧急情况下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此外,在公路安全月活动中,我还接触了一些安全驾驶技巧,如灵活变道、减速让行等。这些技巧不仅可以提高自身的驾驶技能,还可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再次,公路安全宣传活动的影响力无法估量。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公路安全月成功地唤起了大众对公路安全的重视和关注。在这个月里,我看到了电视台、广播台、报纸和社交媒体上都出现了关于公路安全的报道和讨论。这不仅让更多的人了解了公路安全的重要性,也促使人们重新思考自己的交通行为。同时,一些学校、社区和企事业单位也积极组织了一些公路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公众对交通安全的认识和意识。这种广泛的宣传已经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了人们的交通行为,为公路安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最后,公路安全月活动还体现了社会的共同责任和力量。在这个活动中,不仅有交通警察、教育工作者和媒体人员的付出,还有广大市民的响应和支持。他们用实际行动,如宣传安全知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等,为公路安全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同时,一些企事业单位也积极参与公路安全活动,投入资源和资金,为社会宣传公路安全,助力减少交通事故。这种社会共同参与的力量让我感受到了社会团结和力量的重要性,也让我相信公路安全问题可以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得到改善。

通过参与公路安全月活动,我深刻认识到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和公路安全宣传的必要性。同时,我也从中学到了许多交通安全的知识和技巧,提高了自己的交通安全意识。公路安全宣传活动的影响力和社会的共同责任更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相信随着公路安全宣传的不断深入,交通意识的提升,我们的公路交通将愈加安全,人们的生命和财产也将得到更好的保障。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建文明、安全的公路交通环境。

公路安全监督管理心得体会

公路交通事故频繁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威胁。作为交通管理部门,我们需要加强对公路安全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我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下面就与大家分享。

公路作为人们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公路交通事故频发,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因此,加强对公路安全的监督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只有通过稳定有序的交通环境,才能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第二段: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监督管理。

交通违法行为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对违法行为的监督管理非常重要。首先,要健全监督管理体系,督促公路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减少违法行为。其次,要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和处罚力度,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让交通违法者知法、守法。同时,要加强对酒驾、超速等高发行为的打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公路道路设施的完善与安全直接关系到交通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道路设施的监督管理,提高道路的设计和建设水平。首先,要依法规范施工方和设计方的行为,确保道路工程质量,防止施工不合理导致的事故发生。其次,要及时维修和更新老化路面,特别是在道路损坏较为严重的地区,要加大维修力度。同时,要提高对道路设计标准的要求,合理规划和设计交通设施,为交通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第四段:加强对驾驶员的监督管理。

驾驶员是公路交通的重要参与者,其素质直接影响交通安全。因此,要加强对驾驶员的监督管理,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首先,要加大对新驾驶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基本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意识。其次,要加强对驾驶员的日常考核和监督,严禁驾驶员酒驾、超速等违法行为。同时,要建立完善的驾驶员信息管理系统,方便及时了解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和事故记录,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五段:加强对公路安全的宣传教育。

公路交通安全是整个社会共同关心的问题,需要广大公民共同参与。因此,要加强对公路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可以通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加强对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提高公众的法律观念和安全意识。同时,要加强对特殊人群(如老年人、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结尾:公路安全监督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要认清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道路设施和驾驶员的监督管理,同时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共同为保障公路交通安全而努力。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一定能够建设更加安全有序的公路交通环境,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公路安全的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驾驶员或乘客,在公路上行驶的过程中,我们时刻要保持对自己和他人安全的意识。公路安全是一个关系到每个人生命安全的重要问题。在我长时间驾驶的过程中,我积累了一些关于公路安全的心得体会,希望能与大家分享。

在我驾驶的早期,我对公路安全的重要性并没有深刻的认识。我经常超速行驶,忽略交通信号灯,甚至通过电话或发短信等危险行为。但是,一次交通事故的发生改变了我的一切。我不得不面对疯狂驾驶背后的危险和后果。自那以后,我开始意识到公路安全对于每个驾驶员和乘客来说有多么重要。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警觉,遵守交通法规,以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第二段:遵守交通规则的必要性。

在公路上,交通规则是保证公路安全的基石。无论是驾驶员还是乘客,我们都应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首先,要遵守交通信号灯,遵循红绿灯的指示。同时,我在行车过程中要注意车距,保持安全的行驶速度。另外,我也不再随意变道或违反禁止标志。通过遵守交通规则,我们能够预防事故的发生,提高行车安全。

第三段:主动防御驾驶的重要性。

作为驾驶者,我们不能只顾着自己的行车安全,还要时刻留意他人的驾驶行为。主动防御驾驶意味着要提前预测可能发生的危险,并采取措施来应对。比如,我会在行车过程中保持足够的车距,以便有足够的反应时间来应对突发情况。同时,我也会时刻观察周围的交通状况,避免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主动防御驾驶可以大大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概率,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第四段:不酒驾,远离毒品。

酒驾和毒驾是导致许多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我深知酒驾和毒驾的危险性,因此我坚决杜绝这些行为。在参加社交聚会时,我要时刻保持清醒,并严格控制自己的饮酒量。如果实在无法确保自己能够安全驾驶,我会选择寻求他人的帮助或坐出租车回家。不酒驾,远离毒品,是我对公路安全的庄严承诺。

第五段:积极传播公路安全知识。

公路安全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作为一名驾驶员或乘客,我不仅仅要关注自己的安全,还应该积极传播公路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对公路安全的重视程度。我会参与公益活动,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希望能够唤起更多人对公路安全的关注。只有全社会共同合作,才能改善公路安全状况,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总结:

公路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通过遵守交通规则、采取主动防御驾驶、远离酒驾和毒驾,并积极传播公路安全知识,我们可以为提高公路安全作出贡献。让我们共同努力,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的行车环境。

公路安全月心得体会

公路安全月是我国每年的5月,以宣传和普及公路安全知识为主题的活动。今年,我所在的学校也组织了一系列的公路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参与其中,我不仅了解了一些常见的交通安全知识,还加深了对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在这个公路安全月结束之际,我想借此机会,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公路安全是每个人都应该重视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即使是一些看起来很简单的细节,也是至关重要的。例如,在过马路时,要遵守信号灯规定,确保安全过马路。当驾驶车辆时,要按照交通法规进行操作,不超速、不闯红灯。公路安全不仅是道路交通参与者的责任,更是社会公民的义务。只有每个人都能时刻关注公路安全,做到文明出行,才能从根本上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其次,宣传教育是提高公路安全意识的重要途径。在我所在的学校,组织了一次关于公路安全的主题演讲比赛。我参与其中,并获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通过准备和参与这次比赛,我深刻体会到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在准备过程中,我仔细研究了公路交通安全的相关知识,并通过演讲的方式向同学们传递。通过宣传教育,我发现同学们对于公路安全的认知度有所提高,他们开始重视交通安全,并在日常行为中遵守交通规则。因此,宣传教育不仅能够增加人们对公路安全的认知,也能够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整体的交通安全水平。

再次,通过参与公路安全活动,我学会了如何正确处置交通事故。在一次模拟交通事故演练中,我扮演了交通事故的目击者。在这个过程中,我学会了如何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协助伤者并保护现场,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这次经历让我深刻理解了交通事故的危害和处理的重要性。我认识到,当遇到交通事故时,我们不能慌乱,更不能置之不理,而是应该及时采取正确的应急措施,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同时,我还学到了如何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在学校举办的交通设施使用培训课程中,我学到了许多实用的知识。比如,如何正确使用交通标志和交通信号灯,如何进入和驶出交叉路口,如何使用斑马线等。这些知识不仅帮助我提高了自己的交通安全意识,也让我能够正确引导他人,一起维护公路交通秩序。

最后,我认识到公路安全工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公路安全活动只是一个开始,真正的公路安全需要每个人时时刻刻的关注和呵护。我们应该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出行。同时,我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大力度,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路交通设施和管理水平,真正改善交通环境,保障每个人的生命安全。

综上所述,参与公路安全月活动是一次难得的机会,让我深入了解了公路安全的重要性。通过参与各种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我学到了不少实用的交通安全知识,并且学会了正确处理交通事故,正确使用交通设施。而且,我也认识到公路安全工作需要每个人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只有每个人都能时刻关注公路安全,文明出行,才能共同创造一个更安全、更有序的交通环境。通过这次的公路安全月活动,我相信我能够成为一个更懂得遵守交通规则的好公民。

公路

公路是人类灵活便捷的交通方式之一,同时也是存在着危险的。为了自身安全,以及那些与驾驶员们擦肩而过的行人、车辆,我们需要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培养道路文明习惯。在长期的教育学习和驾驶的过程中,我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在这里与大家分享,以期更好地强调安全意识,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一、安全驾驶是基础。

作为驾驶员,安全驾驶的基础是遵守规定,减速慢行。在日常行驶中,要严格遵守红灯停车、左转弯、超车、掉头等行车规定,避免闯红灯、随意超车、毫无准备地掉头等违反交通规定的行为。要做到慢行和减速,近年来,高速公路、城市道路等的车流量不断增加,我们需要关注减速带、限速标志、车辆安全监管等,减慢车速,保障自身安全和其他驾驶员的安全。

二、规范驾驶行为更为重要。

除了遵守规定,规范驾驶行为也是提高公路安全等级的关键。要有规范、合理的思路,合理规划自身行车路线,并且避免在道路上停车,确保自己的行为不影响被其他车辆追尾或刮擦。同时,我们应该注意路面状况,避免跟车行驶距离过近,制定安全的行驶协议。

三、道路交通标志是灵魂。

路面标志是公路上的指示标志,对于驾驶员们来说,它更是一道“行车路线图”。因为道路交通标志的符合性和适当性,是否放在明显易懂的位置,直接影响着驾驶员们观察、遵守标志,进而判断和采取相应的驾驶方式。所以我们需要理解道路交通标志的固定位置、形状和规范使用,为出行提供更加便捷、准确和安全的路线。

四、驾驶员们应该有紧急处理能力。

作为驾驶员,我们不希望发生交通事故,但是事故还是可能发生的,为了减少损失,我们需要掌握紧急处理能力。例如经过了便道,车子突然坏了,停中车道内,该如何做?这时候我们不应该惊慌失措,要迅速开启车子警示灯,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设好三角警示牌,防止其它车辆经过刮擦您的车辆及造成交通拥堵。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了解如何进行紧急维修,掌握基本的救援技能,这样才能避免出现交通事故或者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遵守交通规则,与他人文明互动。

最后,我们需要遵守交通规则,与他人文明互动,这样才会有更加安全有序的道路。在道路上遇到行人、车辆避让时,我会先提前减速并让行,特别是行人过马路的时候,更要慢行一点,看起来更加安全。化解过街矛盾,我们不能大喊大叫,不要与车友激烈讨论,一般用让步来化解争议。尊重和理解参与道路交通的所有人员,做一个谨慎谦和,有道德可言的驾驶人员,将减少道路上的摩擦,提高公路交通的安全性和文明程度。

总之,做一个安全合规驾驶人员,遵守交通规则、了解道路交通标志、掌握基本紧急处理技能,最为关键的是心态的调整,建立爱护生命、尊重他人的安全文化,实践安全交通新理念,才能够更好地保障公路、保障我们的生命安全。

公路

公路安全生产是建立在理性预防,综合治理基础之上的,突出安全防控,强化措施保障,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建立健全实施层层落实的安全管理体制。如何有效加强公路安全生产工作,成为全社会热议的话题。下文将围绕个人所感所想,探讨关于公路安全生产的心得体会。

公路运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它以行车安全为基础,要求各个环节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坚持以安全为底线,保障安全生产是企业、从业者、政府及社会的共同责任。公路安全管理需要对公路交通安全进行全流程规划、全方位组织、全过程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运营系统的设计合理、管理有效、运营安全整治。只有从根本上了解和控制事故的成因,提出有效对策,才能够更好地确保公路安全生产。

第三段:加强安全管理。

提高公路运输安全,必须以科学的管理制度、过硬的安全措施为基础,在此基础上采用一系列措施,强化安全防范意识;设立完善的安全责任体系,实行安全分级管理,明确各级管理层职责、地位和分工;制定科学的安全保障标准和具体的安全保障措施,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质量技术检查;与卫星定位、电子档案、广播、紧急求助等技术相结合,开展智能化安全管理,有效地加强公路运输的安全风险管理,为保障公路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第四段:从个人出发,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公路安全生产除了需要国家和企业的重视,我们每个人也要保持一个警醒的心态,对于自己的交通安全负起责任。我们要养成安全文明的习惯,文明驾驶,遵守交通规则,严格控制风险。当行车出现问题时,要根据情况采取安全预防措施,遇到突发情况也要稳心应对,切勿恐慌。公路安全生产关乎千家万户,每个人都有责任来为安全保驾护航。

第五段:总结。

从个人到社会,从前期规划到后期实施,公路安全生产的责任不仅在于管理部门,也在于我们每一个人。从规范执法到制定安全保障标准,从安全技术检查到智能化安全管理,都需要我们一起努力。做好公路安全生产,不仅是国家和企业的责任,更是每个人的责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加大公路安全生产工作的力度,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把公路交通安全做到最好,为全国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公路安全工作心得体会

随着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公路安全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提高道路安全,各级政府和交通部门开展了一系列公路安全工作。作为一名交通警察,多年来,我也深刻体会到了公路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难度。在这里,我将分享我在公路安全工作中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一段:了解交通法规的重要性。

公路安全工作的第一步是要了解并遵守交通法规。作为一名交通警察,我每年都要参加相关培训和考试,以了解最新的交通法规。只有熟悉法规,我们才能够正确地执法和引导交通。我们还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以适应交通环境的变化。在工作中,我遇到过许多因为不了解交通法规而发生的交通事故,这更加坚定了我对交通法规重要性的认识。

第二段:强化交通安全意识。

交通安全是全社会共同责任,而强化交通安全意识是预防交通事故的关键。在公路安全工作中,我发现很多交通事故是由于司机驾驶不文明或不规范造成的。因此,我们需要通过各种途径,如宣传教育和执法监管等,加强对驾驶员和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例如,我们可以在路口设置交通指示牌,提醒司机和行人注意交通规则,还可以组织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交通安全知识。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可以提高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三段:严厉执法,维护交通秩序。

作为一名交通警察,我们的职责是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公路畅通无阻。在工作中,我遇到了很多违法驾驶和交通混乱的情况,这时我们需要果断地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我们会对违法驾驶者进行罚款、扣留驾照或强制执行其他处罚措施。同时,我们还会对交通违法记录进行统计和分析,为道路交通规划和安全管理提供参考。通过严厉执法,我们可以减少违法驾驶行为,提高交通秩序,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第四段:加强道路监管和维护工作。

维护公路安全还需要加强道路监管和维护工作。在我所工作的城市,我们每天都会进行道路巡查和设备检修,确保道路设施的完好和交通设备的正常使用。我们还会对道路上的交通标志和标线进行检查和更新,确保驾驶员和行人能够清晰地识别交通规则。此外,我们还会积极与其他部门合作,共同推动道路维护和改进工作,提高整体的道路安全水平。

第五段:积极开展公众教育活动。

除了执法和监管工作,积极开展公众教育活动也是提高公路安全的重要手段。我们组织了许多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如开展交通安全讲座,编写交通安全手册,并将其发放给驾驶员和行人。这些教育活动旨在提高公众对交通安全的认识和行为习惯,从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此外,我们还会在学校和企业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年轻一代的交通安全意识,为未来的交通安全奠定基础。

总结:

公路安全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各方的努力共同推动。通过了解交通法规、强化交通安全意识、严厉执法、加强道路监管和维护以及积极开展公众教育活动等多种手段,我们可以提高公路安全水平,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作为一名交通警察,我将继续努力,为公路安全工作做出我的贡献。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道路将会更加安全,交通将会更加顺畅。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全文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时,应当确定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由建设单位根据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签字确认进行支付。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信用情况、安全生产的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

建设单位不得对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租赁、材料供应、检测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随意压缩合同规定的工期。

第十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重视地质环境对安全的影响,提交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单位应当对有可能引发公路水运工程安全隐患的地质灾害提出防治建议。

勘察单位及勘察人员对勘察结论负责。

第十七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安全生产隐患或者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应当编制安全生产监理计划,明确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监理内容和方法等。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应当加强巡视检查。

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必要时,可下达施工暂停指令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监理单位应当填报安全监理日志和监理月报。

第十九条为公路水运工程提供施工机械设备、设施和产品的单位,应确保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装置,提供有关安全操作的说明,保证其提供的机械设备和设施等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达到国家有关标准。所提供的机械设备、设施和产品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或者法定检验检测合格证明。对于尚无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备和设施,应当保障其质量和安全性能。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安全生产承担责任。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及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公路水运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依法对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本条所称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是指公路水运工程每项工程实施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的制度。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一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一名。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应当立即制止。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在工程报价中应当包含安全生产费用,一般不得低于投标价的1%,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

(二)滑坡和高边坡处理;

(三)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四)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

(五)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水底海底隧道等;

(六)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外海孤岛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等;

(七)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注、爆破工程等;

(八)爆破工程;

(九)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

(十)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必要时,施工单位对前款所列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或者沿线各交叉口、施工起重机械、拌和场、临时用电设施、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以及孔洞口、隧道口、基坑边沿、脚手架、码头边沿、桥梁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因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其他原因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医疗救助设施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并确保其熟悉和掌握有关内容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在施工中发生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第二十八条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新进人员和作业人员进入新的施工现场或者转入新的岗位前,施工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安全生产培训考核。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应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

第三十二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三十三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事故发生地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地方安全监督部门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力量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心得体会

xxxx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由于领导重视,农药残毒检测工作从20xx年开展至今已有5年多了,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政府和广大市民十分关注的一个问题。部分农产品尤其是生长期短的蔬菜类,由于使用农药不当或在药效期内提前采摘上市,造成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超标时有发生。农药残留监测事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一项持之以恒的工作,为了把好蔬菜的安全关,我们将蔬菜检测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作。现将本年度的农残检测工作总结如下:

为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需要,提高我公司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公司市场竞争力,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增强我公司农业整体素质,在市领导的关怀和支持下,在农业开发区管委会领导的帮助下,公司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顺利开展。

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深入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精神,自20xx年开始,公司把检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20xx年又投入资金建成标准化质检室,配备了相关的仪器设备,配置了空调、冰箱,定制了专用的实验台。对公司农户进行了大量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以上工作的开展为了让广大员工了解该法的具体内容和农残检测的重要意义。形成了全公司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氛围。

我国目前农药残留较为突出的是蔬菜中的农药残留问题。蔬菜是一种生长期短,茬口多的作物。在蔬菜生长旺季,也是病虫害发生的旺季。为提高蔬菜的产量和质量,需要用农药防治病虫害。如果不按规定的用药量、用药次数、用药方法和安全间隔期施药。由此产生了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开展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加强蔬菜种植管理和蔬菜现场的监管非常有必要。

1、生产。

按照20xx年初计划,在已有的蔬菜大棚中进行两茬种植。春季种植的有:辣椒,产量125吨;毛芹,产量40吨;韭菜,产量160吨;西红柿,产量270吨;黄瓜,产量200吨;野菜,产量50吨。秋季种植的有:辣椒,产量100吨;毛芹,产量200吨;韭菜,产量160吨;西红柿,产量90吨;黄瓜,产量100吨;野菜,产量50吨;叶菜,产量180吨。全年种植的品种为13个,产量约为20xx吨。

在品质上,公司领导严格要求全体员工按照无公害和有机蔬菜的要求种植,全年生产20xx吨的无公害产品,并在管委会的大力支持下于今年7月取得了260亩的自治区有机蔬菜认证资格。公司全心全意为市民提供安全放心的绿色蔬菜。

2、取样。

根据公司整体安排,公司抽检两个蔬菜基地:7号地和9号地。

蔬菜基地的菜农对我们的工作很支持,其实菜农也非常需要农药方面的新知识、新信息。在采样的同时,我们向菜农们介绍宣传了安全用药的一此注意事项,鼓励菜农们使用低毒无公害的农药。

3、检测。

检测所用仪器为农残速测仪。依据国家现行标准方法酶抑制率法,检测蔬菜农药残留是否合格。

4、结果。

20xx年,我们共进行蔬菜生产基地农残检测180批,抽取蔬菜500个样品,黄瓜、西红柿、辣椒、茄子、毛芹等13种品种,不合格样本0个,合格率为100%。

20xx年工作展望。

1、巩固现有工作,保持今年工作上取得好成绩;

2、加大抽检力度,确保每批蔬菜都能放心的上餐桌;

3、加大宣传广度,让公司每一位员工都知道蔬菜安全知识;

4、加大培训深度,对蔬菜种植员工进行系统的种植安全培训。

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跟上级领导部门的关心和帮助分不开,公司领导的重视给予我们极大的`鼓舞,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20xx年将把检测工作做得更好。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心得体会

20xx年上半年,我施工单位在徐州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丰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东监理丰沛监理站、地方政府等单位领导下,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法》,贯彻上海铁路局标准化管理、标准化施工,保证了工程施工安全。

1、加强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落实。

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认真落实全面负责制和逐级负责制,同时推进安全包保责任制的落实。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考核制度、大型设备设施装拆及检测、验收登记制度、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书面告知制度、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三同时”制度、“五同时”制度、应急救援制度等,从而及时消灭了安全隐患,做到了施工安全有序可控,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3、认真落实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强化责任制度的落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配置合格人员,加强能力建设,强化基础,提高素质,提升综合管理水平。

4、按照标准化项目部建设的要求,设置了项目部安全专职管理人员,架子队安全管理人员。

20xx年上半年安全费用投入合计为186万元,使用范围包括安全管理人员工资、奖金等、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大力开展平推检查整治,做到平推检查整治制度化、日常化,项目部组织的安全质量平推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架子队组织的安全质量平推检查每周不少于2次,做到了常抓不懈,平推检查引进了安全质量评估制度并建立了安全质量问题库。截止到6月22日项目部共组织检查27次,发出检查问题整改通知单27份,现场检查通报6份,共检查出各类问题122个。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落实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回复时间,验证整改结果。有针对性的制定预防措施,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出现。

项目部召开安全例会6次,安全专题会议3次。利用巡展牌、幻灯片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员工的安全警示教育,制作安全巡展牌10幅,收集整理幻灯片266张。抓好了安全管理学习和培训工作,落实了培训教育制度。所有参建人员均参加了安全的学习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上岗,管理人员共培训考试468人次,操作工人共培训1254人次,考试1254人次,特种工种培训78人次。根据标准化作业的要求,坚持检查监督,确保了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大型设备、防机械伤害、水中深基坑施工、高墩施工、钢梁架设防坠落、防吊车倾覆、防车辆伤害、防触电、防火防爆、防坍塌伤害,确保关键部位、关键环节施工安全。根据施工生产现场情况编制了各类安全应急预案,适时组织了消防应急演练、触电伤害应急演练、高空坠落应急演练、土方坍塌应急演练。

开展了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了汛期防洪检查计划并遵照执行,确保汛期安全渡过等活动,积极有效地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思想意识和行为举措。

项目部加强对参建员工交通肇事、交通运输安全责任的教育,同时抓好工地现场交通、运输设备的指挥管理和安全防护,杜绝了交通、运输意外伤害的发生。抓好了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抓好了防止食物中毒工作。项目部及时发放安全帽、草帽、饮用水,强化食品餐饮卫生管理,确保参建员工职业健康。

如果丰沛公司能解决资金问题,下半年将主要进行路基土石方施工、架梁作业、道碴施工、线路铺架作业及路基桥涵附属工程作业。

1、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加强现场管理;

3、重点落实防车辆肇事、防机械设备伤人、防吊车倾覆、防触电、防洪涝灾害、防火灾等工作、营业线施工安全防护等工作,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公路安全心得体会

公路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交通方式,但同时也存在着许多安全隐患。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公路安全的重要性,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通过我的亲身经历和学习,我对公路安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了解。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在公路上行驶时,遵守交通规则是最基本和最重要的。作为一个司机,我深知交通规则对于保障行车安全的重要性。不论是行驶速度还是变道超车,都有具体的规定。只有遵守这些规定,才能保证道路上的车辆井然有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因此,每次上路之前,我都会仔细检查交通规则以及变化,时刻提醒自己保持安全行车的意识。

其次,定期维护车辆也是确保公路安全的重要环节。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故障,例如刹车失灵、爆胎等情况。为了避免这些意外事故的发生,我每三个月就会将我的车辆送到维修店进行全面检查。定期更换雨刮器、刹车片等易损件,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此外,我还要注意及时补充机油和冷却液,以确保引擎的正常运转。这些维护措施的严谨执行,为我在公路上行驶提供了更多的安全保障。

除了车辆的维护和管理,提升个人驾驶能力也是必不可少的。了解并掌握良好的驾驶技巧,能够有效地应对突发状况和避免事故的发生。为此,我积极参加各类驾驶培训,通过学习和练习不断提升自己的驾驶技能。我发现,在处理紧急情况时,冷静和果断的反应非常重要。另外,我也非常注重观察并预测他人行驶的意图,以便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碰撞。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我对驾驶技巧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也更加自信地行驶在公路上。

此外,公路安全不仅仅是司机的责任,也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政府应积极加强对交通规则的宣传,增设交通标识和警示牌,提醒司机注意安全驾驶。此外,加强交通管理和监督力度,严惩危险驾驶和违法行为,对于维护公路安全具有重要作用。除此之外,媒体、学校和社会组织也应当加入到公路安全教育中来,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只有全社会形成共识,齐心协力,才能够在公路上创造更加安全和宜居的环境。

综上所述,公路安全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关注的问题,而不仅仅是司机的责任。通过遵守交通规则、维护车辆、提升个人驾驶技术以及全社会共同努力,我们可以创造更加安全的行车环境。我相信只要我们每个人都积极参与,公路安全事业一定会取得更大的进步。让我们共同努力,使每一条公路都成为安全的通道,为我们的生活带来更多便利和安宁。

甘肃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现行的《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于9月29日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次修正,下面是修正后的条例详细内容。

(1995年1月21日甘肃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7月30日甘肃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次修正3月30日甘肃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6月4日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三次修正209月29日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次修正年9月29日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储运、维修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条例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条例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省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全省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质量法律、法规,加强质量宣传教育和执法监督检查,督促、支持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查处质量违法行为。

第五条对产品质量管理先进和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举报、协助查处质量违法行为的有功者,由各级人民政府和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生产者必须具备生产合格产品的条件,加强质量管理,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发生质量问题,应承担其责任。

第七条销售者应当建立和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的质量、标识、合格证明文件和质量标志。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发生质量问题,应承担其责任。

第八条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执行下列规定:。

(一)生产、销售关系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有强制性标准的,必须符合该标准。

(二)不得生产和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生产的产品。

(三)不得销售过期、失效、变质的产品。

(四)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以合格品出厂和销售。

(五)不得生产和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产品。

(六)不得生产和销售伪造产地的产品;不得生产和销售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产品;不得生产和销售伪造或冒用产品标识、质量证明文件和质量标志的产品。

(七)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和销售;国家规定实施安全认证并进行强制性监督管理的产品,未经安全认证或认证不合格的,不得出厂、销售。

(八)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用进口散件组装的产品应当用中文标明组装厂的厂名、厂址;关系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附中文说明书;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应当标明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实行安全认证的产品应当标明安全认证标志。

第九条产品实行监制的,监制者应当履行监制职责,并对所监制的产品质量负责。

第十条产品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或受轻度损伤尚有使用价值并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应当标明“次品”或者“处理品”字样,方可出厂和销售。

第十一条产品不符合所明示的产品标准、质量状况以及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出说明的,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在保修期内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当予以更换或者退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修理、更换、退货和赔偿责任,由销售者承担和履行,属于生产者或者供货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其追偿,该生产者或者供货者应当补偿。

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第十二条储运者应当严格执行产品储运的有关规定,按产品包装标明的要求作业,保持储运产品的质量,履行验货交接制度。因储运不当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的,储运者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维修者应当严格执行维修技术规范。维修后的产品在保证使用期限内发生维修项目的质量问题,维修者应无偿修理;因维修过错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维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监督和管理。

第十四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包括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统一监督检查、定期监督检查以及日常监督检查。

产品质量统一监督检查由省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规划和组织实施;县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组织实施的本行政区域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和省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全省性的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其计划应报经省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协调、审批;各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对于在质量监督工作中发现的以及用户、消费者举报和投诉的产品质量问题,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应当告知被检查者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销售的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和对工农业生产及消费者利益有重大影响产品的.监督,督促生产者、销售者严格守法,维护消费者的消费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促进产品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十六条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在查处质量违法行为时,可以行使以下职权:。

(一)查阅、复制和录制有关的票据、账册、协议、函电及其他资料。

(二)进入产品存放地和仓库检查产品。

(三)对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和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施行封存或扣押。封存或扣押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四)对事实清楚、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依照规定的程序和限额施行现场处罚。

第十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揭发、举报产品质量问题,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

各新闻单位应配合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对产品质量进行舆论监督。

消费者协会和质量管理协会有权查询产品质量问题,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对质量违法行为建议有关行政部门查处。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设置的和省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授权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为法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经省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审查认可和计量认证,并发给《验收合格证书》、《授权证书》和《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方可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任务,向社会提供公证检验数据。

第十九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检验的依据是:。

(一)产品所采用的有效标准;。

(二)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合同约定及其他方式明示的质量指标和质量状况;。

(三)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制定或批准的质量判定规则和规定。

第二十条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依据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检验任务书或监督检查计划安排,实施产品抽样和检验。抽样数量和方法严格按产品标准或者抽样方案执行,样品由受检者免费提供,检后样品留样期满后,除已损耗部分外,均退还受检者。

第二十一条经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安排实施质量监督检验的产品,除国家安排的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对用户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产品安排的监督检查外,在同一检验周期内不得重复检验。

第二十二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得收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安排的监督抽查,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拨付;行业主管部门安排的监督抽查,费用从自有资金中列支。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以外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以及委托检验、仲裁检验、不合格产品的复查、质量评价性检验,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标准,收取检验费。委托检验由委托方交费,仲裁检验由责任方按责任程度交费。

第二十三条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检验技术规范,并对检验结论负责,对受检者提供的保密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四条受检者对监督抽查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检验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上级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复检。对其他监督检查检验数据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下达检验任务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复检,复检结果为终局结论。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产品质量经监督检查不合格的,由实施监督检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其生产者、销售者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予以公告;公告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责令停业,限期整顿;整顿期满后经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一)违反(一)、(二)、(三)、(四)、(五)、(六)、(七)项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生产和销售伪造或者冒用产品标识、质量证明文件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等值以下罚款。

(二)违反(八)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以违法所得15%至20%的罚款,属于有包装的产品、限期使用的产品和因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货值金额30%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实行监制产品发生质量问题的,没收监制者监制所得,并处以监制所得1倍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责令停止出厂、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至3倍罚款,对单位负责人或直接责任者处以500元至3000元罚款。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应当履行而未履行修理、更换、退货和赔偿责任的,责令其在限期内履行,可以处以1000元至5000元罚款。

第三十条擅自启封、隐匿、转移、销毁、销售被封存产品的,处以封存产品货值1倍至3倍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没收其检验收入,可以处以1000元至5000元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责令更正,可以处以所收检验费1倍至3倍罚款,直接责任者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可以吊销有关资格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三条对在天然形成的产品、初级农产品中掺杂掺假,降低、破坏其有效成分和质量性能,并用于销售的行为,比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四条妨碍产品质量监督人员执行公务,或者对举报、揭发产品质量问题者进行辱骂、殴打、威胁和打击报复的,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产品质量监督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包庇违法行为的,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规定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决定。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条例实施中的具体应用问题由省产品质量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试行)》同时废止。

公路

公路安全生产心得体会,其中蕴含着对公路行业的理解和对生产安全的重视。在日常工作中,我个人深刻认识到了公路安全生产对于我们每一位从业者而言都是无比重要的事情。以下是我的心得体会的五段式文章。

第一段:公路行业的重要性。

公路作为国家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了便利。同时也有着重要的经济意义,它关系到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快速推进。公路事业对于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加强地区之间的交流合作,提高全民的出行质量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第二段:公路生产安全的重要性。

在公路事业的推进和建设中,公路的生产安全至关重要。每年都有许多交通事故,其中不乏公路安全事故。公路安全事故不仅危及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也会给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许多不良的影响和隐患。公路从业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公路生产安全的重要性,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公路建设和维护的安全。

第三段:公路从业者的责任。

作为公路行业的从业者,我们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必须时刻关注公路生产安全,并且在工作中要高度负责,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制度,做好岗前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同时,在公路事故中要紧急救援,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给事故人员带来最大限度的救助。我们的每一分努力,就是为了保障公路安全生产的大局。

公路事故往往是由于人的疏忽和机械设备的损坏而引起的。因此,公路安全的防范措施非常重要。我们要加强设备安装和机械保养,时常检查维修,及时处理不良状况。同时,避免路况不良的路段通行,保证车辆和行人的安全。而且,进行规范施工并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也是防范措施的重点之一。

公路事故引起了大家的关注,也鼓励着我们更加强调公路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只有普遍加强安全意识,规范行业行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从而保证公路安全,才能有效地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我们应当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自觉发扬公共利益观念,时刻关注公路事故,做好公路安全的知识普及宣传,使公路交通安全逐步得到提高。

总之,公路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无需赘言,每一位公路从业者都应当时刻关注、加强思考,在工作中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重要性,并采取切实的措施,使公路从业行为更加规范、安全,为公路建设事业的快速推进和国民经济的繁荣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公路安全心得体会

公路安全是一个关乎每个人生命安全的重要话题。无论是作为司机还是行人,我们都应该时刻关注公路安全,以确保交通安全和社会和谐。在我个人的日常生活中,我也积累了一些关于公路安全的心得体会,下面将从规范行为、安全意识、道路设计、交通宣传和紧急救援五个方面展开分析和讨论。

首先,规范行为是保障公路安全的基础。作为司机,我们应该严守交通法规,不超速、不疲劳驾驶,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和合法运输;作为行人,我们应该走人行道,遵守交通信号灯,不擅自穿越马路。此外,使用手机、饮酒驾驶、闯红灯等行为都是公路安全的杀手,我们应该立即改掉这些危险的习惯,并对他人进行宣传教育。

其次,安全意识是公路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该时刻关注交通状况,提高对风险的认识。在驾车过程中,我们要时刻保持警觉,不要因为一点小事而转移注意力,专注于驾驶;作为行人,我们要提前对车辆情况进行观察,并在过马路时保持警惕。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我们才能更好地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再次,道路设计是保障公路安全的重要一环。对于车辆而言,道路宽度、标线、交通设施等都直接影响行车的安全性和顺畅度;对于行人而言,人行道、过街设施和隔离带等都是保护我们安全的屏障。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重视公路建设和维护,规范道路设计,减少隐患,提高行车和行人的安全等级。

此外,交通宣传是提高公路安全意识的有效手段。政府和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媒体、广告、教育讲座等途径,向公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举办交通安全日、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册等都能起到很好的教育和引导作用。此外,由于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我们还可以运用网络科技手段,如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普及交通安全常识。

最后,紧急救援是确保公路安全的最后保障。在不可避免发生交通事故时,我们应该立即拨打紧急救援电话,尽快向交警或急救人员报告。同时,我们也要学习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例如止血、心肺复苏等,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能进行适当的施救,保护受伤人员的生命安全。

综上所述,公路安全关乎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我们不能仅仅依赖于交通管理部门和法规的制定和执行,自身的素质提高和安全意识的加强也是至关重要的。通过规范行为、加强宣传教育、重视道路设计、提醒安全意识和掌握紧急救援等措施,我们可以共同努力,为实现公路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切实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更安全、更和谐的公路环境。

公路

公路安全生产是指在公路运输和公路建设过程中,为了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而执行的一系列措施。公路安全生产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和经济发展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在公路安全生产的实践中,我们应该时刻注意安全意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本文主题是关于我在公路安全生产方面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重视安全教育和培训。

作为公路安全生产的从业人员,我们必须时刻重视安全教育和培训。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才能有更好的应对意外事故的能力和防范事故的措施。在我的实践工作中,我参加了多次安全培训和演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技能和应对能力,保证了我在工作中的安全。

第三段: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我们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这些规程是制定出来的防范措施,要求我们在操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例如,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该遵守路面交通规则,确保车辆和行人的安全;道路施工人员要穿戴防护用品,避免受到伤害。只有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才能够从源头上避免事故发生。

第四段:加强建筑工地管理。

建筑工地是公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工地管理的质量和水平直接影响到公路安全生产的质量。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管理。从人员的进出、设备的管理和工作环境的管理等方面妥善处理,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我的工作中,我经常参与建筑工地管理,提醒工人注意安全,在管理上取得了不错的成效。

在公路安全生产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至关重要的。各部门和工程单位之间应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形成责任落实的工作方式,特别是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只有通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才能够保障公路的安全生产。

结论:

在公路安全生产工作中,我们应该时刻提高安全意识、重视安全培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保障公路的安全生产提供坚实的保障和支持。作为一名公路安全生产从业者,我们需要时刻记住:安全第一!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心得体会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社会稳定、提高经济效益的大事,自中央到地方对此工作都十分重视,根据上级指示和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别是近期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确立安全第一和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达到领导重视、责任划分、制度健全、措施得力、安全有序的工作标准。根据《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的要求,针对当前城乡客运车辆存在的超速、超员、乱停车拉客等问题,紧紧抓住“切实加强客运车辆道路交通管理,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这一主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多措并举,全面加强客运车辆监管力度。

为切实加强客运车辆的交通管理工作,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客运整治专题会议,主要分析查找客运车辆在交通安全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整改实施方案,由安全部具体安排部署实施。同时,要求全体公司安全工作人员和司乘人员充分认识加强对客运车辆管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1、公司安全部每天到车站对公司所有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主要检查内容有:司乘人员是否持有驾驶证、乘务员证、从业资格证、公司上岗证,车容车貌是否良好,安全锤、灭火器等安全设施是否配备齐全。

2、路检路查工作是一项日常性工作,安全部定期组织安管人员上路检查。

路检路查主要是查违章行为,查事故隐患,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发现问题要下达整改通知单,并要求及时处理或整改。

3、落实安全检查制度,一定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各项检查均要有原始检查记录。

健全安全检查监督档案,进一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一律做到见车、见人、见证。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一律不上路,不符合准驾要求的驾驶员一律不上车,从而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发生事故后,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当事人和全体?职工进行教育。“四不放过”的内容是: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大力查纠客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有效预防客车事故的发生。

安管部门要定期对司乘人员进行安全嘱咐,或进行个别。

谈话,尤其是在春运期间或“五一"、“十一”等节假日、庙会等社会活动期间,更要特别加强安全嘱咐和谈话。嘱咐和谈话的内容可以灵活多样,对于事故多发的或存在事故隐患的驾驶员,可以进行重点谈话,同时做好嘱咐和谈话记录。。

定期组织安管人员对驾驶员进行家访,帮助解决驾驶员家庭的实际困难,以保证驾驶员无后顾之忧。要争取家属的积极配合,使驾驶员情绪稳定,心情舒畅,从而保证行车的安全。

充分利用gps监控平台,时时对公司车辆进行动态监管。如发现超速的车辆,立即发短信或电话进行通知,对不按核定区域行驶的车辆,要立即查明原因。对于屡次超速的车辆,给予500元或停运停班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