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需要具备技术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市场营销能力等多方面的综合实力。下面是一些关于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经验总结和案例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全市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坚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督促和引导矿山企业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进一步提高矿山本质安全水平,确保我市矿山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紧紧把握矿山开采动态变化快、作业环境差、劳动强度大的特点,继续深化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抓好企业自查、镇(街道)检查和市局检查的各项工作。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及记录台帐,及时、自主网上填报隐患排查信息,努力实现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力争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月度录入率达100%,季度统计报表报送率达100%,重大事故隐患按期治理率100%,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质量有明显的提高。举办一期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培训班。
贯彻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全面推进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力争全部取证矿山企业达到四级以上标准化水平,其中一家达到三级标准化。
(一)加大安全标准化教育培训力度。上半年组织创建标准化矿山参加市的矿山安全标准化宣贯会议,向标准化创建企业宣传矿山安全标准化的考评标准和办法,申报程序和要求等。
(二)采用矿山企业自评和中介机构辅导相结合方式,逐步建立和完善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服务支撑体系。
(三)实行达标企业“回头看”,加强对已达标企业的安全管理,开展对达标企业标准化运行情况的检查,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三、加强执法监督,查处违法行为。
(一)按照《市矿山企业证后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制订执法计划,全年监督检查不少于40家次,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提高监督检查质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建立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市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企业开采行为的通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和以探矿名义实施采矿等违法行为。
(三)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各类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四、进一步加大矿山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力度。
(一)组织开展全市矿长(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培训会议。宣传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有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
(二)组织开展有关镇、街道矿山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矿山安全监管干部依法行政及安全管理能力水平。
五、进一步完善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督促企业及时修订完善矿山企业应急预案,认真组织评审,及时备案。
2、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督促矿山企业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和设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1、在矿山企业推广应用视频监控系统,完善相关建设和管理制度,年内力争50%的矿山企业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2、会同国土资源等部门开展工作调研,结合我市实际,提高矿山企业最小开采规模。
鹤壁市石材矿山公司,根据矿山荒料开采及发料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矿山发料。
一、矿山开采出荒料后,调料人员根据调料规定对所有荒料进行统一编码登记造册,一式两份,一份由调料人员保管,一份由矿长保管。
二、调料员接到调料单或发货单后,按单要求发料,并开具调料结算单,将荒料发至倒料点(在矿山的荒料由调料员保管,倒料点的荒料由吊车司机保管)。
三、倒料点工作人员,在接到矿山荒料后,进行认真登记,按单发料、装车,并在单据上填注日期、车号。
四、矿长在接到公司调料单后,及时将调料单复印并传真至矿山调料员及倒料点,监督管理发料工作。
五、矿长定期检查调料员荒料登记册及倒料点荒料登记册,并制定调料员与倒料点的对帐制度。
六、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制度,杜绝荒料丢失及倒卖荒料情况发生,如出现荒料丢失或有倒卖料行为,对矿山相关责任人罚款xx元/次,对知情不报者罚款xx元/次,对情节特别严重者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协议编号: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确保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人身、项目、设备等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与规定,以及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以下简称“主合同”)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中安全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工程范围和内容:
4、承包形式:
二、承包方应具备的资质和条件。
1、提供有关部门核发的符合工程项目要求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证明等。
2、应提供“外协单位准入证明”原件。
3、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的“b类人员”安全上岗证原件。
4、应提供专(兼)职安全员的上岗证原件。
5、应提供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原件。
6、自带的施工机械机具满足安全施工需要,验收报告等资料齐全。
7、工程分包队伍还应提供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管理目标。
分包方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定,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无人身死亡事故、无人员重伤事故、无重大机电设备事故、无重大厂内交通事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无重大生产性火灾事故、无重大建(构)筑物倒塌、无重大职业卫生伤害事故、无重大卫生防疫事故等。
四、双方的安全责任。
1、发包方的安全责任。
1.2负责对承包方的资质进行审查。对承包方项目负责人、专职安监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审查。
1.3对承包自带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安全防护用具,有权禁止承包方使用,并做退场处理。
1.4对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前的安全培训教育和上岗前的体检工作,教育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相关规定和其他要求,介绍施工作业环境、工程现场存在的施工风险和易发生的事故,并组织进行安全考试。
1.5负责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安全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
1.6应建立施工区域责任管理制度,并与责任单位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区域责任书”,明确相关的考核奖惩细则。
1.7责任单位负责编制清包工程项目的“作业指导书”,作业前组织全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安全技术交底和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业务指导。
1.8对分包单位的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情况进行审查,对安全技术交底及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安全设施不满足安全需要不允许开工。
1.9负责完善作业区域的孔洞盖板、防护栏杆、手扶安全绳等安全防护设施,依照相关约定对区域责任管理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与考核奖罚。
1.10监督责任单位落实“工作许可”规定,无技术措施、无安全交底的情况下严禁施工。
1.11不得对承包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约定的合理工期。
1.12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承包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
1.13协调与解决施工生产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监督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复查闭环管理。
1.14传达有关安全施工生产情况,及时通报相关的安全工作信息。
1.15建立和完善现场应急抢援体系,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
1.16对施工生产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三违”现象进行纠查,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奖惩。
1.17对不服从安全管理、野蛮施工、管理混乱的承包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责令停工整顿,或解除工程合同。
1.18在发生人身死亡、重伤事故时,组织进行现场救援,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与上报,并按照制度、合同和本协议的约定扣除安全保证金。
2、承包方的安全责任。
2.1承包方必须服从项目部、分管单位(专业分公司)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并全面遵守在承发包合同中及现场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2.2承包方的项目经理是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现场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和本协议有关条款的执行负全面责任。
2.3对入场所有人员上报项目部、提供身份证件,对施工过程中入场、更换的人员必须及时上报。
2.4提供本单位的施工资质等资料,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资格证书,并对这些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5自带的施工机械机具满足安全规定,相关资料保存齐全,入场前将自带的施工机械和机具清单上报发包方,并接受发包方的现场检验和资料审查。
2.6组织进行作业人员上岗前的身体健康检查,接受发包方的监督检查。严禁录用老弱病残、患有职业禁忌症者及童工。
2.7接受发包方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调整施工人员时必须履行手续征得发包方的同意,新入厂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教育和书面考试合格,不得安排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2.8为施工人员配置合格的劳保防护用品用具,接受发包方的监督检查。
2.9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审批规定,组织做好安全技术措施书面交底工作,做好作业环境条件的检查与确认,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2.10严格落实发包方的“工作许可”规定,做到无技术措施、无安排交底不得安排施工。
2.11负责本单位安全施工责任区域内的安全设施的设置与维护,按照相关约定接受发包方的考核与奖惩。
2.12协调与解决施工生产中出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认真履行本单位负有的安全管理职责。
2.13加强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本单位责任区域的作业环境满足相关规定,安全设施投入及时,安全警示标识明显。
2.14参加发包方组织进行的应急抢险培训活动,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应急救援体系。
2.15有权拒绝发包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和检举。
2.16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报告发包方的相关人员,紧急情况时可以组织施工人员撤离作业区域。
2.17加强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严禁将工程非法转包或违规分包。
2.18服从发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五、事故管理。
1、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承包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承包方责任造成发包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承包方应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并按国务院及地方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小时内及时报告发包方、承包方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
2、承包方的车辆在现场发生意外,造成发包方或其它单位的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等,应依法承担相关的赔偿、治疗等责任。
3、如因承包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而造成发包方人员伤害或其它损失时,承包方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4、如因承包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或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事故的,除依法由发包方或第三方承担责任的,均应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5、因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施工中,因承包方责任或承包方施工人员违章行为造成的人身和设备事故,承包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承包方必须配合发包方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分析,相关的事故报告由承包方填报。如因承包方责任造成发包方人员伤害、设备损坏等,发包方有权进行索赔。
7、工程最终结算前必须确认双方无遗留劳动安全纠纷。
六、检查考核。
1、为保证本协议的贯彻执行,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5万--20万元,或管理费的30%作为安全保证金。此保证金作为对违反本协议的违约金和赔偿用款,不足时由乙方补齐,节余款退给乙方。
2、事故考核标准。
2.1发生轻伤事故时,扣除安全保证金的10%。
2.2发生重大职业安全健康伤害事故或重大卫生防疫事故时(非自身管理责任的意外情况除外),扣除安全保证金的30%。
2.3发生重伤事故一人或一次轻伤三人及以上时,扣除安全保证金的50%。
2.4发生死亡事故一人或一次重伤二人以上(含二人)时,扣除安全保证金的100%。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为主合同的附件,本协议构成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方、发包方的经营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分别保存一份。
八、协议生效与终止。
协议订立时间:年月日。
本协议从开工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监督执行,竣工验收后自行终止。如承包方在施工中不履行本协议的约定,违反安全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对发包方提出的警告、停工整顿拒不执行的,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单位名称)(乙方单位名称)。
发包方(签章):承包方(签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今年以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特别是国庆节期间,全省煤矿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以实际行动确保了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稳定。截至9月30日,全省煤矿共发生事故173起,死亡221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47起,死亡人数减少47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1.36%和17.54%,但是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较大事故比去年同期增加6起,多死亡24人。四季度历来是事故易发期和高发期,尤其是我省大多数煤矿为了确保国庆安全,在9月中下旬就全面停产,煤矿复产工作压力增大。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对煤矿安全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当前及四季度的煤矿安全工作,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现将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国庆节后的煤矿复产验收,严防节后煤矿事故反弹。
(一)煤矿企业必须制定具体的停产复工方案。各煤矿企业要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认真抓好复产复工前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特别是送电、供电和专业队伍排放瓦斯等安全技术措施。只有在各类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全面落实的条件下,再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申请复产复工验收。
(二)地方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抓好对停产停工煤矿的复产验收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制定验收方案、程序和标准,抓好节后煤矿复产验收工作是确保四季度和全年煤矿安全工作的关键。复产验收要坚持“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验收不合格的煤矿、坚决不予复产,做到验收合格一处、恢复生产一处。对证照到期矿井、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未消除的矿井、有安全生产条件缺陷的矿井以及已经公告关闭的矿井,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三)各煤监分局要督促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好复产片区的安全生产会议,要把停工后复产的矿井作为监察重点。切实加强对井下作业现场的检查,尤其是通风系统和瓦斯管理的督查,对未经验收或验收把关不严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要立即责令停工停产,经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重新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
(四)组织开展对节后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督查。各产煤市(州)要组织对所辖区域产煤县(市、区)复产工作进行督查,省安监局(xx煤监局)组织督查组对重点产煤市(州)煤矿节后复产情况进行督查(附督查安排)。
二、认真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切实加强“一通三防”工作。
(一)各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河南平顶山市新华四矿“9.8”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和我省今年发生的多起较大瓦斯事故教训,认真按照《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446号)和《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规定,开展一次“一通三防”隐患大排查,重点检查采掘部署是否合理,通风系统是否完善,通风瓦斯管理是否到位。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落实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同时制定应急预案。整改隐患时,要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强煤矿现场管理。矿井通风系统不可靠,局部通风管理不到位,瓦斯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开采突出煤层的矿井未建立固定瓦斯抽采系统和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一律不得组织生产。对高瓦斯矿井无专用回风井的,各地还应立即逐一清理并责令煤矿企业限期整改达到要求,所有高瓦斯矿井在底前,必须具备专用回风井系统。
(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今年9月份在江西南昌召开的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凡开采突出煤层的矿井,必须按规定在20底之前开展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或申请戴帽,逾期未完成的,要责令煤矿停产整顿。高瓦斯矿井应上未上瓦斯抽采系统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四)各煤监分局要结合全年的“三项监察”计划和6月份我省开展的异地集中交叉监察、7月份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9月份开展的“迎国庆、保安全”煤矿安全大检查活动查出的“一通三防”带倾向性的问题,会同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开展一次“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然生产的矿井要予以重处。
(五)切实抓好煤矿瓦斯治理示范体系“双百工程”示范建设。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安委办[]2号)精神,按照《xx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瓦斯治理示范工作体系示范建设的意见》(川安办[2015]32号)的具体安排,落实专职机构和人员抓好示范建设工程。特别是古蔺县、筠连县、江安县、荥经县、宣汉县5个瓦斯治理示范县和鲁班山北矿等示范矿井必须加快进度,确保完成建设任务。各有关产煤市县要在12月初组织对今年达标的示范县和示范矿井的初步验收,并将情况报省安办,省安监局(xx煤监局)将于12月下旬组织验收,明年1月迎接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的验收。
三、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力度,加快资源整合的进度。
对今年我省下达的已经公告关闭的矿井,地方政府及煤矿安全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必须在年底前按照关闭标准关实、关死、不留后患,坚决防止矿井拖延关闭和逃避关闭行为,坚决打击关闭前的违法突击生产。要按照“先关闭、后整合”的原则,规范进入整合程序,严禁借整合之名行生产之实,严禁边技改边生产。对纳入资源整合和改扩建矿井,地方政府要派驻矿安监员务必要盯死、盯牢,防止违规组织生产。要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和共同执法机制,落实责任和措施,组织开展打击煤矿非法开采、违法生产的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假整合真生产、私挖乱采、超层越界、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等违法行为。
四、各地应切实抓好高全高效矿井的建设工作。
按去年8月内江现场会确定的首批36个示范矿井及今年省安办《关于进一步抓好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15]43号)确定的201处建设矿井名单,逐矿落实建设方案,强力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工作。省安办将于12月对此项工作组织专项检查,并将建设情况进行通报。
五、加大监管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事故,从严查处煤矿违法行为。
要严格执行《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煤矿事故查处。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从严查处,要严格煤矿事故责任追究。对四季度内发生一般死亡事故的矿井,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并责令停产整顿1个月,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矿井,除按经济顶格处罚外,还要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经过专项评价,并责令煤矿停产整顿3个月以上,情况严重的,要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对煤矿存在超通风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生产和瓦斯超限作业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的;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不稳定、不可靠的;矿井未建立安全监控系统或者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者抽采系统运行不正常的;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超层越界开采的;新建、改建、扩改以及资源整合矿井安全设施未经过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验收擅自生产的,以及违反建设程序、未经核准(审批)的;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到期未按规定延续的;高瓦斯及煤层有自燃发火倾向性的矿井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开采的;未配齐特种作业人员或未经培训合格上岗等重大违法行为,要按照《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446号)规定,从严下达行政指令、从严实施行政处罚、从严责令停产整顿、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甲方: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特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采用“包清工(部分包工包料)”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二、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2.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工作。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5.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三、甲方的具体责任。
1.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项目。组织指导乙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4.对乙方现场员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发放胸卡,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确保安全生产的劳动作业环境,所提供的电气设备、机械、工器具、架设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办理书面交接验收手续,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存查,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
6.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7.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的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应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合同终止工程结算时,甲方安全技术部门应出具《安全评价书》。无安全评价书者不能结算。
9.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10.提供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的员工生活环境,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11.一旦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12.其他。
四、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的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1.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定。
2.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责任和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3.根据甲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分包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报甲方审批执行。
4.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发生人员调整时,要迅速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童工。
5.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50名施工人员以上的应设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足50人的应指定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6.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交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安全着装;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并进行监护。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7.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检验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
8.设置必要的员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员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9.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后,才可施工。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0.教育本单位员工遵章守纪,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11.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否则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负。
五、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两份。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明确发、承包双方安全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
协议期限:同本工程《施工合同》。
一、发包人的安全责任:
1、发包人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2、发包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承包人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3、工程项目开工前,发包人必须对承包人安全资格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对承包人的安全资格和安全保证条件审查,应包含下列内容: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
(4)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上岗情况。
(5)配备的机械、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4、开工前发包人必须对承包人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
5、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现场代表和安全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
6、不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对承包人在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必要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重违章的行为可令其停工整改。
二、承包人的安全责任:
1、承包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承包人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一拖公司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使用未成年人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4、承包人应当设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施工人员超过30人的,需设置专职安全员;施工人员在30人以内的,需设置兼职安全员。
5、承包人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组织设计》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现场代表和发包人安全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特殊作业、危险作业施工时安全员须现场监督。
6、承包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7、建设工程施工前,承包人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8、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承包人应当做好现场防护。
9、承包人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承包人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10、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1、承包人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2、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13、承包人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并配专人管理。
14、承包人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5、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6、承包人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7、承包人应自觉接受发包人安全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发包人安全部门提出的安全整改要求必须及时整改。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发包人安全部门。
18、承包人应对工作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班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如因承包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承包人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三、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承包人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施工中发生事故时,承包人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二份,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时签署、同时有效。
发包人:________(签章)承包人:________(签章)。
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今年以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特别是国庆节期间,全省煤矿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以实际行动确保了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稳定。截至9月30日,全省煤矿共发生事故173起,死亡221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47起,减少47人,事故起数和分别下降21.36%和17.54%,但是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较大事故比去年同期增加6起,多死亡24人。四季度历来是事故易发期和高发期,尤其是我省大多数煤矿为了确保国庆安全,在9月中下旬就全面停产,煤矿复产工作压力增大。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对煤矿安全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当前及四季度的煤矿安全工作,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现将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国庆节后的煤矿复产验收,严防节后煤矿事故反弹。
(一)煤矿企业必须制定具体的停产复工方案。各煤矿企业要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认真抓好复产复工前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特别是送电、供电和专业队伍排放瓦斯等安全技术措施。只有在各类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全面落实的条件下,再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申请复产复工验收。
(二)地方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抓好对停产停工煤矿的复产验收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制定验收方案、程序和标准,抓好节后煤矿复产验收工作是确保四季度和全年煤矿安全工作的关键。复产验收要坚持“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验收不合格的煤矿、坚决不予复产,做到验收合格一处、恢复生产一处。对证照到期矿井、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未消除的矿井、有安全生产条件缺陷的矿井以及已经公告关闭的矿井,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三)各煤监分局要督促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好复产片区的安全生产会议,要把停工后复产的矿井作为监察重点。切实加强对井下作业现场的检查,尤其是通风系统和瓦斯管理的督查,对未经验收或验收把关不严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要立即责令停工停产,经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重新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
(四)组织开展对节后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督查。各产煤市(州)要组织对所辖区域产煤县(市、区)复产工作进行督查,省安监局(煤监局)组织督查组对重点产煤市(州)煤矿节后复产情况进行督查(附督查安排)。
二、认真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切实加强“一通三防”工作。
(一)各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河南平顶山市新华四矿“9.8”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和我省今年发生的多起较大瓦斯事故教训,认真按照《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446号)和《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规定,开展一次“一通三防”隐患大排查,重点检查采掘部署是否合理,通风系统是否完善,通风瓦斯管理是否到位。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落实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同时制定应急预案。整改隐患时,要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强煤矿现场管理。矿井通风系统不可靠,局部通风管理不到位,瓦斯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开采突出煤层的矿井未建立固定瓦斯抽采系统和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一律不得组织生产。对高瓦斯矿井无专用回风井的,各地还应立即逐一清理并责令煤矿企业限期整改达到要求,所有高瓦斯矿井在底前,必须具备专用回风井系统。
(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今年9月份在江西南昌召开的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凡开采突出煤层的矿井,必须按规定在20年底之前开展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或申请戴帽,逾期未完成的,要责令煤矿停产整顿。高瓦斯矿井应上未上瓦斯抽采系统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四)各煤监分局要结合全年的“三项监察”计划和6月份我省开展的异地集中交叉监察、7月份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9月份开展的“迎国庆、保安全”煤矿安全大检查活动查出的“一通三防”带倾向性的问题,会同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开展一次“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然生产的矿井要予以重处。
(五)切实抓好煤矿瓦斯治理示范体系“双百工程”示范建设。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安委办[20]2号)精神,按照《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瓦斯治理示范工作体系示范建设的意见》(川安办[20]32号)的具体安排,落实专职机构和人员抓好示范建设工程。特别是古蔺县、筠连县、江安县、荥经县、宣汉县5个瓦斯治理示范县和鲁班山北矿等示范矿井必须加快进度,确保20年完成建设任务。各有关产煤市县要在12月初组织对今年达标的示范县和示范矿井的初步验收,并将情况报省安办,省安监局(煤监局)将于12月下旬组织验收,明年1月迎接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的验收。
三、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力度,加快资源整合的进度。
对今年我省下达的已经公告关闭的矿井,地方政府及煤矿安全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必须在年底前按照关闭标准关实、关死、不留后患,坚决防止矿井拖延关闭和逃避关闭行为,坚决打击关闭前的违法突击生产。要按照“先关闭、后整合”的原则,规范进入整合程序,严禁借整合之名行生产之实,严禁边技改边生产。对纳入资源整合和改扩建矿井,地方政府要派驻矿安监员务必要盯死、盯牢,防止违规组织生产。要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和共同执法机制,落实责任和措施,组织开展打击煤矿非法开采、违法生产的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假整合真生产、私挖乱采、超层越界、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等违法行为。
四、各地应切实抓好高全高效矿井的建设工作。
按去年8月内江现场会确定的首批36个示范矿井及今年省安办《关于进一步抓好煤矿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43号)确定的201处建设矿井名单,逐矿落实建设方案,强力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工作。省安办将于12月对此项工作组织专项检查,并将建设情况进行通报。
五、加大监管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事故,从严查处煤矿违法行为。
要严格执行《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煤矿事故查处。对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从严查处,要严格煤矿事故责任追究。对四季度内发生一般死亡事故的矿井,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并责令停产整顿1个月,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矿井,除按经济顶格处罚外,还要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经过专项评价,并责令煤矿停产整顿3个月以上,情况严重的,要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对煤矿存在超通风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生产和瓦斯超限作业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的;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不稳定、不可靠的;矿井未建立安全监控系统或者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者抽采系统运行不正常的;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超层越界开采的;新建、改建、扩改以及资源整合矿井安全设施未经过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验收擅自生产的,以及违反建设程序、未经核准(审批)的;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到期未按规定延续的;高瓦斯及煤层有自燃发火倾向性的矿井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开采的;未配齐特种作业人员或未经培训合格上岗等重大违法行为,要按照《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446号)规定,从严下达行政指令、从严实施行政处罚、从严责令停产整顿、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燃气安全工作计划(三)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加快建立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燃气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消除事故隐患,杜绝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制订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村居供气、用气安全。二、目标任务深化专项治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由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我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整治重点(一)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的建立。落实各相关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二)依法查处燃气企业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充装不合格钢瓶、缺斤少两、掺杂二甲醚等违规行为;查处为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的行为;查处销售不合格钢瓶等违法行为。(三)依法查取小液化气供应网点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取缔不符合规划、无证照小液化气供应网点;查处价格欺诈、强买强卖、违章倒灌、倒残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规行为;查处超范围经营、擅自在未经核准场所经营、非法改装液化石油气钢瓶、超量存放实瓶等违法行为。(四)规范宾馆、饭店、小餐饮、企事业单位等用户的燃气采购、储存和使用安全管理。查处使用不合格燃气和不合格燃烧器具、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瓶库使用行为;查处不规范瓶组、擅自改装燃烧器具、液相直烧、管道瓶装气混用等违法使用燃气行为。四、职责分工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组织、有效开展燃气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对各村居,机关各办、服务区、镇属各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如下:新河派出所、新河交警中队:负责依法查处禁行区域内未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进入禁行区域时间、路线规定”的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查处液化气运输超载行为;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擅自从事液化气运输的行为;负责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清理整治工作;规范“三车”(三轮车、电瓶三轮车、三轮摩托车)运送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协助质监、行政执法中队做好对运输途中的气瓶检查工作。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村居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做好日常检查管理工作,确保站内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加强应急救援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安监中队: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镇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将燃气安全纳入全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内容。行政执法中队: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或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经营单位和个人、燃气用户(重点宾馆、饭店、小餐饮、企事业单位)及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消防中队:负责对宾馆、饭店、小餐饮、企事业单位等场所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提出整改意见,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单位和经营者,报发证机关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工商分局: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营业执照或不按照营业执照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被依法吊销、撤销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各办、服务区:将燃气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负责本服务区的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配备专兼职燃气安全管理员;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每月配合执法中队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宾馆、饭店、小餐饮、小液化气供应站等经营场所;负责重点单位隐患整改跟踪和督查,对治理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通知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机关各办、服务区,镇属各单位要认真分析燃气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充分认识燃气经营违规、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为加强对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各办、服务区、镇属有关单位要抽调精干人员成立监管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会议和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强化安全措施,继续提升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巩固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通过开展大检查活动,全面摸清辖区各非煤矿山、等行业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全面落实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对辖区所有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集中教训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指示精神,以及专家会诊查出的隐患是否进行整改。
2、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规程是否完善、安全检查、隐患治理、领导带班制度、教育培训等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隐患排查整改是否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人员时限、预案是否到位。
3、矿山是否按设计采取自上而下分层开采,是否严格控制采场作业人数,小型露天矿作业人员不得超过9人,严禁无关人员通过,页岩矿山是否实行无爆破作业方式的机械挖掘、铲装作业,排土场等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4、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事故、严格责任追究,举一反三,落实整改措施等情况。
5、作业规程不完善,缺少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6、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8、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方法步骤。
(一)自查整改阶段。非煤矿山行业企业要立即对照重点整治内容及要求逐条进行检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企业的自查整改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
(二)集中整治阶段。在企业自查和整改的基础上,按照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乡安办组织力量对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企业进行集中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采取责令整改、挂牌督办、停产整顿等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重点抽查阶段。乡安委会对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和有关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过程的督查、抽查和专项检查。
五、工作要求。
各企业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此次大检查活动的重要性,坚持“企业自查是基础、部门督查是关键、消除隐患是核心、遏制事故是目标”的工作原则,各企业迅速制定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专业力量全面自查,及时治理安全隐患。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乡安委会对检查走过场、要求不严格、管理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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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承发包工程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确保 期间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工程和临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并作为工程外包合同的必要补充条件: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二) 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三) 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权利;
(四) 乙方在工程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全工程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工程现场。
第四条:乙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一) 高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 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
(三) 现场内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业不得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六) 不得在工程现场烧火;
(七) 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扔任何物资、材料,堆放时不得超过支撑限重的70%;
(八) 不得在高处临边一米范围内堆放活动材料;
(九) 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处临边竖立放置工具和线材;
(十) 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说明书要求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十一)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条:安全责任
(二) 本协议约定期间如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将相关损失赔偿款进行抵扣。
第六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___公司办公楼工程施工承包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基础部分至四层泥水、钢筋、木工的所有工程量。
2、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_优良_、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各分项工程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材料。
5、协助乙方管理现场施工人员。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协议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3、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
4、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及其他设施。
8、为其施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
9、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0、有权拒绝甲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指令,并提出自己的见解,供甲方参考。
11、管理好自己的施工队伍,若有不服从甲方合理安排和要求,按照1000元/次的标准罚款;不得在工地进行违反犯罪活动,一旦造成犯罪的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协议期内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
3、乙方就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材料应及时、保质保量,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2、甲方提供的材料负责到各楼层交乙方保管,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3、材料按预算分折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乙方应合理用料、注重节约。如材料使用超出预算用量,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承包方式及单价:本工程以固定单位面积清工造价计价的形式发包,承包价格按照建筑面积每平米_________元计算。
2、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2、1甲方负责以下材料:
土建主材:钢筋、砼、水泥、砂石、砌体材料、外墙面砖、保温材料、防水材料等材料;
2、2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外,其它本专业工种承包范围内需用的全部材料、机具、辅材及用品均由乙方自备。
1、工程结算方式:工程竣工结算时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按建筑面积390、00元/每平方米(不包含任何税金)进行结算。综合单价不再调整。
2、甲方不预付乙方生活费用。
3、付款方式(以人民币现金或现汇支付)。
3、1过程付款:甲方根据实际工程进度按下列形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进度达到并提交完整付款资料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
1、施工设备进驻施工现场,并着手挖基,支付:_________元;
1)当主体框架结构施工完成基础时,支付工程款_________;
2)当主体结构验收完成第一层时,支付工程款_________;
3)当主体结构验收完成第二层时,支付工程款_________;
4)当主体结构验收完成第三层时,支付工程款_________;
5)全部竣工验收通过,支付工程款。
6)总工程款的_________,作为工程保证金。
1、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竣工验收时,甲方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费用另外协商)。
3、乙方提出书面验收报告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不及时验收,即视为工程合格。
1、保修范围、期限:_________。
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协议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2、1单方违约导致协议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协议;
2、2调解要求停止协议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2、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协议工作;
2、4法院要求停止协议工作。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协议。
2、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造成协议解除,乙方就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协议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双方履行协议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协议承包工程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本协议即告终止。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保证薰衣草加工期间工房的整常运转,加快炼油进度,更快地完成炼油任务,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特签订以下协议:
1、甲方提供炼油场所给乙方炼油。
2、甲方工房负责人员要妥善安排工作,维护好整常的生产秩序,作好工作日记,作则有据可查,如发生故障,积极主动地排除故障,保证薰衣草加工期间工房的整常运转。
3、薰衣草加工期间,严禁闲杂人等进入工房,甲方工房负责人员有权力让其离开工房。
4、本着对每一位职工负责的精神,坚持从出油开始到结束90分钟的原则,甲方工房负责人员有权力制止随意缩短或者延长炼油时间的现象。
5、严格遵守规定,注意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甲方工房负责人员有权利制止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1、乙方炼油人员在上岗之前,必须认真学习“香料加工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的规章,自觉遵守工房的各项制度,否则违章操作,给工房公共设施或职工他人造成损失或伤害,要负经济赔偿责任,给本人造成损失,由本人负责。
2、准备装锅的原料,要保持清洁,不能被任何东西污染,锅装好后,要把锅边密封槽内的花渣捞起,及时盖好锅盖,扣好锅盖上的扣子,加足密封水,并做好接油工作,如果发生未加底锅水或未加够底锅和漏底锅水而出现烧“干锅”现象、因加火不当等造成损失、操作不当造成扑锅、吸锅、油浪费等现象,损失由乙方炼油人员承担。
3、为了保证薰衣草油的质量,每三锅必须换一次锅底水。从出油开始到结束90分钟不得随意缩短或者延长炼油时间,乙方炼油人员不得接尾油,否则一旦发现没收全部尾油。
4、乙方炼油人员在工作期间,无论有理无理,不能与其他人打架,因打架给他人造成身体伤害,谁打人,谁付全部医疗费和误工费。
5、乙方炼油人员工作时间内,严禁乙方炼油人员喝酒、打牌、下棋等违章行为。在薰衣草加工期间,工房所有工作人员要人人讲安全,人人注意安全,人人负责安全,否则出现意外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1、甲方按照约定给乙方提供炼油场所,如有违约通过连队协商解决。
2、乙方服从连队管理,认真按照“香料加工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的规章和工房的各项制度操作,如不按要求或违章操作,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工程总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确保施工安全,现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在工程项目中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施工。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应有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网络,包括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活动制度,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乙方分管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规章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应急处理能力,督促职工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
4、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要对职工讲解安全施工注意事项,班组安全管理的`职责要求,及设备机具,安全防护设施的标准要求。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存在的危险源及事故案例剖析,发生事故的紧急救灾措施等,同时应对每位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书面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并保存资料。
5、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工程特点,对乙方进行一次施工前总的书面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乙方应对作业班组进行每道工序的施工安全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都应签字,保持记录,乙方负责对施工班组的检查督促,班组应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6、施工期间,乙方分项目安全员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安全工作,甲方指派专职安全员同志负责该工程的安全工作,双方应互动关注,配合协调,及时消除现场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对于甲方查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按期限完成整改。对于人员违章作业现象,必须接受甲方的教育与处罚。凡下达整改内容经复查未到位或未实施,则按甲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规定》进行处罚。
8、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全劳动防护用品,并要求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如发现施工当中未戴安全帽,每次罚款50元。应注重形象,言语文明,行为规矩。同时建立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9、为确保安全施工,乙方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三违”现象,严禁酒后作业,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使用。发现隐患应立即停台,及时治理排除。
10、乙方不得用工年龄过大(55周岁及以上)、过小(18周岁以下)或体弱多病和患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传染病等人员从事施工作业,不得携带家属、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11、乙方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机具、电缆、分配电箱、开关箱及防护装置等,应服从甲方管理、监督、检查。
12、乙方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对机械设备、中小型机具、索具及临时施工用电等设施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严禁在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13、乙方必须对施工危险区域和重要部位设置相关的警示和提示标志牌,如通行要道口、桩洞口。对邻近建筑物、高压输电线路、地下管线应及时派人员指挥监护。同时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14、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机构的教育培训中心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方能上岗作业。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相关部门教育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方能从事操作各自的机械设备。
15、按规程正确使用风电焊割设备,并落实防火措施,派专人监护,防止易燃易爆事故。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能、燃能器具。
16、乙方人员在施工作业中应做到“三不伤害”,如发生人员或设备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事故责任、经济费用均乙方自行承担。
17、乙方人员应做好现场环境卫生工作,保持周围整洁,不乱好扔垃圾。严禁扬尘废料污染场地影响环境。
18、施工作业邻近学校、居民区、公共场所等地段,乙方应合理按排作息时间,尽量降低噪声。做到不扰民、不影响他人工作、休息、生活。有投诉事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
19、其他未尽事宜。
20、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安全设备科、项目部及乙方各一份,项目结束后,自行失效,甲乙双方必须共同严格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
安全设备科(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分管安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___(手机)电话_________________(手机)。
甲方:
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甲、乙两方签订的xx劳务作业分包合同,进一步明确在泥浆供应及砼浇注劳务作业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保护劳务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劳务作业分包内容: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2、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第二条甲方的具体责任
1、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进行企业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交底,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2、甲方有监督、纠正乙方人员违章、违规、违纪行为的权力,对不服管理的人员有权命令其停止作业。
3、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确保生产安全的劳务作业环境,提供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电气设备、机械、架设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
4、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进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5、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第三条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统一指挥监督下对劳务人员施工安全直接负责。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1、服从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的统一领导,参加甲方定期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并按照甲方分配职责抓好落实。
2、必须接受甲方的管理和监督,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
3、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
3、必须按甲方规定将甲方配发的劳保用品发放给劳务作业人员,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的童工。
4、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第四条违约
1、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甲方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立即进行改正和补充完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改正和补充完善,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2、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第五条争议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节,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第六条生效
此协议作为劳务作业分包合同附件,具同等效力,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安全、文明生产方面工作的责任划分,确保工作现场内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保证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民法典》、《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有关安全要求。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对违规、违章行为有权制止,限期整改,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若不按期改正,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停工时的.费用及其他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作业有关管理规定,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不得对当地的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四、乙方应在作业过程中保证配置完善所有安全设施,并给乙方的作业人员购买安全防护用品,购买相应保险。
五、甲方已经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要求告知乙方,若乙方违反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应接受相关单位和甲方的经济处罚及追责。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监督,乙方不服从监督并不及时改正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若乙方自己原因造成自身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及工人自行负责,对甲方及第三人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积极解决并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本协议,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终止双方签订的合同。
4.乙方作业完成时,应对现场进行清理,不得乱堆乱放。若因乙方原因未及时清理,甲方有权指派他人对现场进行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拒绝支付的,甲方有权追偿。
七、其他。
1.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乙方: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建筑施工行业相关管理规定及管理规范等,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宗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为了确保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并落实企业、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单,督促乙方及时进行整改。监督乙方对施工工序、施工操作的安全进行日常的检查,及时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3、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会议,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安全会议。参会人员签到,会议内容形成纪要。
4、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组织乙方对进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5、组织安全技术交底。由甲方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工程师)向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交底工作做好文字记录。
6、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7、对乙方施工现场的违章、违纪人员,有制止权、下达整改通知权、罚款权,直至清退出场权。
8、有权利对乙方所使用的临时设施、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拆除、更换。
1、完成甲方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1)杜绝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减少一般事故,轻伤事故率不超过1.5‰;
(2)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3)安全教育培训、三级安全教育达到100%;
(4)特种作业人员持合格上岗证上岗率达到100%。
2、施工队伍进场前,向甲方提供全体参加施工人员的花名册以及身份证的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队伍进场后,有人员更换须事先向甲方通报并办理上述相关手续。
3、配合甲方对进场的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将甲方的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到作业面的施工人员。班组所进行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的工作必须有记录且交甲方一份。
4、按照甲方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要求落实到班组,责任落实到人。
5、建立本项目的安全检查制度。每个班组设定安全生产监督人员。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并消除。参加甲方的安全检查,负责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直到隐患得到消除或控制。并按要求的时间及时反馈整改结果。
6、建立本项目的安全教育制度。负责对工人进行班组的安全教育。包括: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项目管理规章制度、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等。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未经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负责配合甲方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应急预案进行组织演练。
8、按照项目现场的具体情况和要求,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9、安全使用机具设备。自备的施工机械须按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使用、保养和维修。对甲方提供的设备有按要求进行维护和保养的义务,有权拒绝使用甲方提供的不完好设备。
10、发生交叉施工作业时,要按照甲方签订的交叉作业安全生产协议组织施工,明确施工的顺序,指定监护人员。
11、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施行动火作业时,配备有监护人员和配置灭火器材。
12、加强仓库的安全管理。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材料领用制度,防止盗窃,严禁烟火。
13、加强用电安全管理。电器设备有专人管理,每日施工结束后及时切断电源。宿舍内的.电线和插座须由专职电工安装。严禁在宿舍内私自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
14、严格履行项目制定的施工现场班组负责人(班组长)带班制度:
(1)班组负责人(班组长)必须按照规定执行跟班作业。任务繁忙时,不得委托,不得由无安全生产经验的人代管。班组负责人(班组长)带班制度的考勤和记录由项目部负责管理。
(2)涉及主体结构安全、重大危险点源等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包括。
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分项隐蔽验收、过程及阶段验收。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质量、安全生产会议;施工现场班组负责人(班组长)必须准时参加。
(3)班组负责人(班组长)必须做好班组的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做好隐患排查。对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班组负责人(班组长)带班时要坚决杜绝和制止‘三违’作业。
(4)班组负责人(班组长)监督并负责班组成员施工作业面的卫生清扫工作,做到落手清,工完场清。
(5)班组负责人(班组长)如遇到事故发生的苗头和发生事故时,要及时疏散人员,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在第一时间向项目部报告。
(6)班组负责人(班组长)带班作业制度的相关未尽事宜,按照项目部制定的项目综合管理制度执行。自本协议签订起开始执行。
四、事故处理: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号)和《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号)的规定办理。
后小组。事故调查小组,要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制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现场整改小组,及时对现场进行细致全面的检查,组织人员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直至消除隐患,然后上报当地安全主管部门来检查验收。善后小组负责对伤亡职工家属的接待,商谈有关赔偿事宜。
3、双方对事故责任意见不一致时,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按地方安全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办理:属于那一方的责任就由那一方负责,双方都有责任时,双方各负其应负的责任。
五、其他事项:
1、乙方在本项目的施工过程中,若发生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现象,甲方将给予处罚。
2、如出现以下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发生,由造成事故的直接人和班组负责;如出现以下违章作业没有发生安全事故的,每人次处以元的罚款,以示警示:
(1)不戴安全帽,穿高跟鞋上、下班,打闹玩笑者。
(2)酒后上班作业者。
(5)在工地上吵闹打架者;
(6)未经申请同意擅自拆除防护措施脚手架者;
(7)高空作业不系安全绳者;
(8)在现场禁火区(油漆库房、木工制作房等)吸烟引起火灾者;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公司(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安全施工无事故。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相关政策法规,为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合同书。
(一)甲方的责任。
1、施工过程期间,甲方监控乙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积极协助乙方,防止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
2、甲方现场安全施工管理代表,本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原则精神,积极主动协助乙方抓、管安全工作,对出现的安全隐患,采取“三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整改和制订安全措施,做好本职工作。
3、甲方管理代表,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积极主动配合乙方有组织、有计划,合理有序的施工。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必须按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及总承包单位的要求配备安全设施,并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施工措施,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制度及责任落实到班组和每个员工,同时与每个员工签订安全责任书。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积极参加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和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活动,严格遵守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准则,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代表指挥,不得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2、本工程由乙方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及安全事故处理费用。
3、乙方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班子,并设专职安全员一人,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对施工现场、建筑材料、供电设施、设备安全及运行状况、井下操作等安全工作进行重点管理,并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协调沟通安全管理工作事务。
4、若乙方不按有关规定和总承包方的要求配备安全设备;未制订安全施工措施;不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工序(尤其是钢筋砼护壁)施工;不服从甲方的整常管理,盲目抢工程进度、违章操作、乱搭电源、无控制配电箱、冒险蛮干;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配电设施,生产运输工具行驶不规范,所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5、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对员工不断进行治安条例、劳动纪律、操作规程、作业制度的管理教育与培训。员工不得打架、斗殴、饮酒取闹、违纪违法,造成恶劣影响有损公司信誉,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6、乙方应加强对机台班组、员工宿舍、食堂生活重点管理,严禁使用电炉,乱搭接电线照明等不规范行为;乙方员工施工期间不请假、不报告擅自外出,上班不穿工作服、防护鞋、不戴安全帽的,一律处以______元一次罚款。员工发生任何意外和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处理费用。
7、乙方必须给下井员工购买保险(即人身意外险)。
1、本责任合同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验收后三月内失效。本责任合同书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原件______份。
2、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为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确保机械设备及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机械租赁方与工程总承包单位双方就柴油发电机安全使用管理,订立本协议。
1、责任范围:
机械租赁方应承担机械进场后的安装、使用、日常检修保养、以及维修、等过程中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机械设备及环境的安全。
2、责任期:
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机械租赁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经总承包单位同意拆除,人员撤离现场为止。
3、双方义务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3)严禁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安全劳动生产纪律的行为。
(4)对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要求持证上岗,证件和人员应相符,严禁无证上岗。
4、机械租赁方的义务:
(1)遵守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并随时接受行业、监理单位等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机械租赁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责任事故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机械租赁方自行承担。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必须服从工程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对因机械故障或人为因素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由机械租赁方承担全部责任,承包单位有权就事故造成的损失向机械租赁方索赔。
(2)人员进场,必须及时如实向总承包单位填报进场人员的姓名、年龄、工种、本工种工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和相应的特殊工种操作上岗证等情况;严禁雇佣童工、未成年工、年龄超过55岁以上者以及身体有智障和没用特殊工种操作上岗证的人员和身份不明的人员(如违法犯罪人员)等。
(3)负责本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应急避险措施,并督促操作人员自觉填写交接班记录和日常保养维修记录、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为本机械操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绝缘手套、工作服、安全帽、绝缘鞋等)督促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制止违章行为。
(5)接受总承包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落实人力资源及时整改,不得以任何的理由拒绝整改或设置障碍。
(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5、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两份,工程总承包方、机械租赁方双方各持一份。
总承包方:(公章) 机械租赁单位:(公章)
代表人_____: 代表人: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
签订时间:_____
为了加强对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落实好安全责任,增强安全意识,现根据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班组(甲方)特与班组成员(乙方)签订以下协议:
1、甲方负责对班组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要求班组成员必须服从安全管理,对班组成员负有安全管理责任。
2、甲方要带头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施工现场要制止工人违章或冒险作业行为。
3、甲方负责并检查班组工人上班前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特别是安全帽及安全帽带检查工作。
4、乙方必须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参加各种安全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5、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操作规程,不冒险作业,如果乙方发现不安全意因素,也不向甲方提出,盲目施工,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6、乙方必须落实本岗位各种要求,熟悉自己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自觉做好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佩戴和使用。
7、乙方必须服从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自己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8、乙方必须根据自己的工种要求经常检查机械设备和工具是否完好,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班组长或项目部领导汇报。
9、乙方必须做到中午不喝酒,严禁喝酒争吵闹事,违者罚款200元。
10、乙方必须学习守法,不参与工地内外的违法犯罪活动。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