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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防火工作方案(优质17篇)

作者:紫衣梦 清明防火工作方案(优质17篇)

工作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到实际情况和目标要求,因此需要提前进行充分调研和分析。接下来,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如何通过一个好的工作方案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人民群众有清明节上坟祭祖、烧香、烧纸的传统,这就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特制订本方案。

从现在起至4月10日,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3月20日—28日,各乡镇、林场自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对所包乡镇、林场督查,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整改。

第二个阶段:3月28日—4月3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督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第三个阶段:4月3日—4月10日,各森林防火重点单位处于临战状态,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督导组巡回督导,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1、防火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特别是村干部尽责情况;

2、森林防火宣传发动情况;

3、扑火专业队伍建设情况、扑火机具配备情况、扑火队员24小时备勤情况;

4、应急预案完善、演练情况;

5、护林员上岗到位情况;

6、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情况。

2、查资料。防火目标责任书签订情况,火灾隐患整改资料等。

3、现场查看。护林员上岗情况,防火宣传标牌、标语、标识等刷写情况。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立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副指挥,林业局局长展长顺任组长,成员,林业局副局长陈大宝任副组长,安监科、林业站、公安科、绿化科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活动的指导。

2、突出重点,全面检查。各防火重点乡镇和林场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和薄弱环节,认真开展好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漏区。

3、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广泛刷写防火标语、标识、固定标牌,形成浓厚的防火氛围,确保不出现问题。

清明森林防火工作方案范文

森林火灾一直都是一种突发性强、扑救难度大的灾害性事故,对森林资源安全、林区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建设都有重大影响。为使森林防火的工作落到实处,尽最大努力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并及时有效地处理森林火灾事故,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椐《森林防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办法》和合浦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村(社区)支书、主任、生态护林员。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拟定镇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2.贯彻落实县应急指挥机构和镇政府的决定;

3.负责组织、指挥、协调重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4.承担镇人民政府和县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负责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2.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开展森林防火培训;

3.与全镇各林场负责人、造林大户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

4.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前线指挥部及其职责。

发生重大火灾时,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根椐扑火需要适时组成前线指挥部,前线指挥长由镇林业站站长担任,负责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指导火场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及时向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汇报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扑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镇林业站要充分利用森林防火组织网络的作用,密切监视火场,掌握火场动态,形成监测网络。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或镇林业站,出现下列火情之一时,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将立即核准情况后报县林业局:一是发生在县、乡界附近的森林火灾;二是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公顷的森林火灾;三是造成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四是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五是3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六是需要县林业局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

(一)预防为主、积极消灭。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组织、专业队伍、设施建设、物资准备,制定预防措施和扑火预备方案,确保森林火灾及早发现,及时消灭。

(二)森林防火实行领导责任制。包括镇领导、包村干部、林业站长、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各村(社区)森林防火责任人。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林业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应的业务保障,各部门应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扑救、预防工作,统一指挥、责任明确。

(三)“专群结合”,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各部门之间、干群之间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贯彻执行森林火灾扑救的“打早、打小、打了”原则。

(一)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各村(社区)应当经常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到各自然村挨家挨户反复宣传,不留死角,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同时,完善村规民约,强化法制腱建设,形成“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风尚。

(二)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野外用火制度,野外用火实行审批制度。各站、村(社区)要组织干部、护林员进行巡山,对野外非法用火依法给予严厉处理,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戒严区和森林防火戒严期的相关规定。各村(社区)要对林区划分防火区、修建防火路,对林区进行巡查,有森林火灾隐患的要登记造册,并及时整治。在森林火险等級较高时期,要增加巡山次数,在森林防火的危险地段、林区路上要派人严看严守,同时认真做好儿童和疯、痴、傻等病残人员的监护工作,切实控制野外火源,杜绝森林火灾的隐患。

(三)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各村(社区)要及时反馈群众野外用火情况。对火警、火灾要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

(四)森林防火实行责任制。镇党委、政府与各村(社区)签订责任状,并检查责任状的落实清况。

(五)完善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加强扑火队伍和设施建设。镇成立巡查队,于火险期对各村(社区)野外用火进行查禁,督促各村(社区)做好森林防火各项预防工作,林业部门要加强对林火扑灭的培训,确保扑火人员的人身安全。

(一)凡发生森林火情、森林火灾,各村(社区)一方面要及时报告,一方面要立即组织干部群众扑救,镇、村(社区)领导必须现场指挥或参加指挥扑救,镇应急灭火队应立即赶到现场扑救。

(二)防火办、林业部门接到火警、火灾报告后,立即向镇主要领导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报告。

(三)镇政府、防火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干部群众扑救,同时做好上报工作,需要时成立扑救火灾前线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

(四)重大火灾,火场跨县、镇行政界限,受害面积超过500亩,或造成人员伤亡等的森林火场,请求县政府帮助协调处理扑救,并在县森防领导指挥下迅速扑灭。

(五)要认真做好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的森林防火值班制,并有领导带班,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一)火灾评估。

应急结東后,有关村(居)委会向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办公室如实上报火场面积和森林资源损失等情况,镇森林防火领导组邀请县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室组成火灾评估小组,科学客观地评价灾害损失。

扑火结束后,有关单位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相应吸取的教训。

(一)信息与通讯保障。

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完善的通信设备,发挥社会基础通信设施的作用,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等有机结合起来,为扑火工作提供通讯与信息保障。

(二)队伍保障。

加强镇村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积极组建后备扑火队伍。进一步加强森林专业消防队的装备和设备,以适应扑救较大火灾的需要。各村(社区)组织扑火队伍不得少于10人,应配备必要的扑火装备,进行扑火技能的培训。

(三)扑火物资保障。

镇政府要做好森林防火有关物资、器具的准备;对扑火需要的食品和油脂燃料,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要求、就近保证供应;交通部门应负责组织本系统有关车辆,为运送扑火人员、救灾物资、灾民、伤员等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部门要组织扑火医疗队、积极做好抢救伤员的各种准备工作。

(四)培训训练。

镇林业站要有计划地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在全社会普及防火安全常识。

参照《森林防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奖励;对火灾肇事者和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者进行责任追究。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清明节将至,当前正值春耕生产、清明扫墓等农事及生活习俗用火高峰期,野外火源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森林火灾隐患增多,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时刻,打好当前森林防火攻坚战,是当务之急。为有效应对当前严峻的森林防灭火形势,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着力从落实森林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抓好森林火灾防范、强化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提升森林防灭火基础保障水平、加强专业队伍扑火能力建设、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灾等方面着手,努力控制一般森林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杜绝人员伤亡,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二、时间安排。

20_年3月19日-5月5日。

三、工作安排。

(一)统一领导,加强组织。

全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领导,各村(居)委会成立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小组,提前做好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

(二)落实责任,细化分工。

1.镇应急管理办公室(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领导:

负责清明节期间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指导、组织协调工作,根据扑火前线指挥部请求和需要,协调组织森林消防急需的队伍人员、物资和装备,协助事发村(居)委会做好火灾扑救工作,并负责督促指导各部门、各村(居)委会在清明期间的布防及措施的落实工作。

2.镇农业农村办公室(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领导:

负责指导落实各村(居)委会、林场在清明期间的防火巡查、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强化预警监测点的作用,确保火情监测系统正常运转,及时提供全镇森林资源分布及重点数据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提升全镇森林防火总体防控能力。

指导各村(居)规范农业农村生产性用火。协助各村(居)委会做好督促村民落实生产性用火安全措施,警示、教育村民注意生产性用火安全。

3.镇派出所。

负责领导:

做好清明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各拜祭区域人流分流处置工作。在突发应急事件情况发生时,组织公安力量协助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做好林区的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工作。

4.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领导:。

通过政府网站等多种媒介渠道发出禁火令、文明祭祀公开信、倡议书等,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

5.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负责领导:

负责指导各景区制定清明节防灭火安全布防工作,重点做好各旅游景区、景点的森林防火工作。

做好“文明祭扫,预防山火”的宣传工作,组织督查各村(居)委会清明拜祭点的布防工作。

负责组织全镇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五个一”森林防灭火进课堂活动(一条森林防灭火标语、一期黑板报、一堂宣传课、一封给家长的信、一幅宣传图画或一篇文明祭祀作文)。

6.其他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按照本单位在森林防灭火中的职责要求,切实认真履行责任,抓好各项准备工作。

7.各村(居)委会、林场。

负责辖区森林防火布控工作,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对重要山口、路段设卡巡查,对进山、上坟扫墓者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发动群众文明扫墓,引导群众通过鲜花祭祀、无烟祭祀、网络祭祀等方式表达对先人的缅怀、追思,开展“鲜花换鞭炮”的活动,改变烧纸钱、放鞭炮的习惯,严格控制火种进山,注意巡查本责任区内上坟扫墓后的情况,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并组织扑救,确保辖区森林防火安全,做好督促村民落实生产性安全用火措施。

(三)强化措施,努力预防。

1.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实行包片工作责任机制,加强野外火源管理,防止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一要排查火灾隐患。各村(居)委会、林场在清明节前要开展森林防火隐患大排查,建立台账制度,落实责任单位,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及时开展“六清”行动(清坟边、清林边、清田边、清村边、清路边、清隔离带);交通和公路部门要对公路两旁山缘地带火源隐患清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二要包山头地块。由镇组织驻村干部、村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护林员或志愿者,划定责任区,网格化管理,深入到山头地块巡查,必要时采取“人盯人”方法,确保火源管控与火情巡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区域、每一个山头、每一处林地,积极劝导祭祀聚集活动,确保辖区人员不聚集、疫情不反弹、防火有保障。专职护林员除了要管护好自己负责的林地外,还要协助村委会、森林经营单位、个人做好包山头的工作,切实做到每个有坟墓的林区、山头都要有人看守。要将管护人员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不定期检查护林员护林情况,保证清明节期间每个护林员在岗在位。三要设卡布点检查。各村(居)委会要在林区、风景区、森林公园等门口路口设临时防火检查岗立检查牌,禁止易燃易爆物品、火种进山林,做好外来人员测温工作,引导进入林区的车辆有序行使和停放。四要加强执法处罚。公安部门要开展进山执法行动,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加强巡逻取证和强化执法,依法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依法惩处火灾肇事者,并公开曝光,达到教育群众,震慑犯罪的目的。五要紧盯重点人群。各单位要加强对老弱病残、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监护人等重点人群的看护和监管,落实监护责任,严防特殊人群引发森林火灾,下大力气筑牢野外火源管理防线。

2.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一要加强林内可燃物管理。统一规划,统一组织,以林缘、林区道路和墓地三大危险区域为重点,采取人工割除等手段,切实做好防火隔离带开辟工作,构筑起有效的林火阻隔屏障。二要规划、维护防火路界。加强对森林防火通道合理规划,对现有的道路进行维护,要做到路面平整,并且设置合理的调头和错车区,确保消防车辆、器材能够快速到达火灾现场,同时要打通断头路,实现防火通道与田间路、镇村主要道路连通。三要合理设置取水点。依托现有大中型水库、塘坝等水源地,对辖区内的水源地、取水点进行摸排,登记造册;对现有取水点不足或没有取水点的区域,科学设置取水点。四要加强森林火灾的预警监测。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指导各村(居)委会、林场加强每日森林火险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充分利用视频监测和护林员地面巡护等手段,对森林火灾进行全天候和立体式监测,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的预警监测体系,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

3.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镇党政办、农办、应急办等部门和各村(居)委会要采取广播、手机信息、宣传车、横幅、海报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做好清明节森林防火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倡导文明、简约祭祀新风尚,疫情时期减少返乡祭祖活动,切实强化全民的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意识。各进出林区路口、林区道路两侧和县、镇驻地,要增设防火宣传标牌,各林区内墓地进出沿途要刷写森林防火标语,教育和警示入林区扫墓人员禁止用火,宣传车辆要深入林区村组、田间地头以及墓地集中区和涉林景区(点)往返巡查广播。要开展森林防火知识进入机关、企业、学校、林区、社区的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4.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一是扑火预案准备。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确保火灾发生后能立即分级启动应急预案,依法科学有序开展工作。二是扑火队伍准备。镇专职消防队和镇森林防火应急(救援)队专业半专业队伍要处于待命状态,靠前驻防,严阵以待,一旦接到山火报告,快速出击,科学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发生森林火灾时,镇领导要亲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三是应用技术准备,确保及时监控林火热点和及时反馈森林火灾情况。四是物资保障准备。由镇应急办在清明节前对本单位的应急物资进行维护保养,物资储备不足的要及时补充,配备必须的物资、器材,并要提前为护林员制作“护林员”袖章和采购二号工具(打火把)。护林员巡查时要配戴“护林员”袖章和带上二号工具,及时对扫墓违规用火进行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做好我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和安全工作作为保障和谐、维护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落实“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工作措施,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实行镇领导包村委会、镇干部、村干部包自然村或包山头地块,签订责任书,与林地承包者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投入到位。

(二)密切配合,协调作战。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各村(居)委会要按照有关工作安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信联络和后勤保障备战工作。要树立全局观念,服从统一调度,增强协同作战能力。

(三)加强值班,确保安全。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清明节期间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处理各种火情信息。发生山火时,镇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确保安全,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

(四)加强督促检查。

清明节期间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抽调成员单位人员组成检查工作组,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督查。

(五)工作信息报送。各村(居)委会、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一旦发生火情,及时上报,并将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报送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镇森防指办值班电话:5455720     森林火警电话:12119。

消防报警电话:119              公安报警电话:110。

年清明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各村(居)委:

清明节即将来临,全镇春耕生产、清明扫墓等野外用火明显增多,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依据《森林防火条例》、《__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政委:____。

总指挥:____。

常务总指挥:____。

成员:各片片长、驻村干部和各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

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五包责任制”,实行片长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各村委要高度重视,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事关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来抓,要进一步明确村干部包山头,包组责任制,对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应专门召开会议,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二、广泛宣传,不留死角。各村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如刷新固定标语、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等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村干部一定要挨家挨户宣传,移风易俗,文明扫墓,严禁他人在林内林缘用火,不得带火种进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清明期间,各村要组织野外用火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野外违规用火,对随意野外违规用火者要移送森林公安局或镇派出所处罚。各村要对重点人口实行“一对一”管理,登记造册。清明节期间,各村要在主要进出山口和易发生森林火灾等重点地段,要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加强对进出人员和车辆检查、宣传,坚决杜绝火源进山。

四、强化护林员巡山制度。清明期间,各村要督查护林员巡山在岗情况,对于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任的护林员应及时予以上报调整,重点地段如生态林区域及集中连片森林地段,村干部要分片重点巡逻,死看硬守,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清除。

五、要认真制定森林火灾扑救预案。

1、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扑灭”及“打早、打小、打了”的基本原则,强化预防各项措施。各村配置必要的灭火器具,设专人专库保管。组建20-30人的扑火专业队伍,做到有备无患。

2、村辖区发生火情,该村主要领导要立即组织带领本村灭火队员赶赴火场扑救,同时报告镇政府并随时保持联络,如需增缓,镇政府应立即调动本镇灭火队员及所辖各村灭火队员前去扑救,如火势仍有蔓延,应尽快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请求增缓。村与村交界处发生火情,所涉村委应立即组织各自灭火队伍前去扑救,并报镇政府,由镇政府酌情协调派遣火场邻村灭火队员参加扑救。火情发生在镇交界处时,将与兄弟乡镇协同作战,并立即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六、加强应急值守,保证信息畅通。各村都要制定森林防火值班制度,有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七、严格依法执法,落实责任追究。在清明期间,凡违规、违纪、违法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引发森林火灾的依法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对发现火灾隐患不整改、发生火情不作为、防火责任不落实、组织扑灭不得力的,依法依纪追究村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根据青岛市政府的规定:每年12月1日至5月10日,为青岛市的森林高火险期。全市所有一、二级森林火险区及其周边500米范围内(大村镇所有山林均是一级森林火险区),为森林高火险区。森林高火险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森林高火险期内,所有一级森林火险区的山林、森林公园、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的林地实行封闭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经批准进入的人员,必须服从森林防火管理,严禁携带火种进入。

以下行为均是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一是各种故意纵火烧毁森林的行为;二是在林内以及林缘地带吸烟、上坟烧纸、放鞭炮礼炮、烧香、燃放悬挂孔明灯、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三是未经批准烧荒、烧田埂、烧垃圾等违规用火行为。《刑法》、《治安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均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各村要将相关文件在显著位置张贴并宣传。

二、把握重点严密防控,坚决管住火源,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把握好重点林区、重点时段和重点人员三个重点。重点林区为全镇所有一级火险区,各村要实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监控;重点时段是所有三级以上(风力2-3级,气温0-15度)森林火险等级天气时段,特别是清明、五一前后等野外用火和游人进山的高峰时段,要重兵布防,严防死守,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认真盘查询问并收缴火种;重点人员是自控能力差的青少年和防范意识差的老年人,痴、呆、傻精神病人、流浪人员等,要加强教育,严加防范。

各管区指导协调好辖区村森林防火工作,包村干部督促检查好所包村的工作落实情况。各村两委干部必须及时到岗到位,并积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小组长、村民等加强值守。各村要成立专门巡查队伍,对重点林区、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监控管控情况进行实时录像照相检查,对所有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平日零散上坟者要登记造册,并安排专人看护陪同。

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村主要负责人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要将火源管理作为防火工作的核心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坚决管住火源,严禁火种进山,对重点区域要设置警戒带,实行封山管理。各村要在林区路口、重点部位安排人员,24小时严防死守,坚决堵住入山火源。对重点防范的区域要组织人员巡山护林,看牢山头、坟地,严密防范违规用火,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林区野外违规用火、在林缘农田农事用火。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和儿童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对智障人员要逐一落实监护人,对流浪人员进行看管,严防无行为能力人失火。对易发生火灾的重点林区封山管理,劝阻游客进山。坚决制止在林缘500米范围内烧地堰,在林内吸烟、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烧烤等违法行为,全面落实上坟祭奠物品集中焚烧制度。

三、巩固林区散坟搬迁成果,充分发挥林区防火围墙的作用。

(一)平除已迁坟头。对已迁出坟墓要平除坟头,对坟场进行整理。防止出现到原坟墓迁出地燃烧纸钱、焚香点烛、燃放鞭炮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二)再次组织排查。要对林区内零散坟头再次进行认真细致地排查,要做到应查尽查,应迁尽迁,坚决不留死角。对确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迁出的散坟,要认真登记备案,与墓主签订不违规用火的协议,讲明森林防火的要求、违反森林防火规定必须承担的责任,确保不出现燃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鞭炮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同时,建立重点林区未迁出散坟的包保责任制。对因工作不细、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设施保护。林区坟墓防火围墙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各镇街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防火墙管护责任。各级护林员要加大看护力度,防止人为随意破坏。

(四)统一外观标识。各镇街可将森林防火墙作为森林防火固定宣传阵地。统一外观标识、尺寸,喷涂森林防火宣传口号,统一标识"森防设施,注意保护"字样,使森林防火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五)建立长效机制。林区坟墓搬迁工作完成后,要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严格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所有新葬坟墓一律在集中坟场安葬。各镇街要建立界线标识和通告牌,禁止在规定范围以外乱葬滥埋,防止"反弹"。

四、时刻高度戒备,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

森林高火险期内,各村要高度戒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镇村两级森防队员要加强值守、加大巡查密度,重点火险区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一旦发生火情,立即出动扑救。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把损失降到最低,要牢固树立扑火安全意识。发生火灾后,各村主要责任人要第一时间要赶到火场一线,组织人员扑救,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上山扑火,坚决杜绝人员重伤和死亡事故发生。要全面推行火场清守责任制,做到余火有人清、火区有人守,坚决避免复燃火发生,确保首次扑救成功。

五、认真逐项落实预案,加强火情监测和调度值班。

镇政府按照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节日期间防火值班调度工作,做到24小时都有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值班车辆在岗在位,确保信息联络畅通,不再发生脱岗、漏岗现象。镇森防中队要全面掌握本地区火险等级、火情动态、扑救队伍和物资储备等状况,森防队员随时进入临战状态,对延误扑火时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村要提前安排,按照网格化要求落实预案、人员、物资,责任具体到每个人、每片山头林区,查找火灾隐患,立即彻底整改。

六、切实搞好森林防火宣传,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

各村要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民参与森林防火的氛围。通过喇叭广播、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通告、设置警示牌、印发宣传册、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广泛营造舆论,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森林防扑火知识,加大典型案件的剖析、宣传力度,教育林区群众注意用火安全,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和法律意识,坚决杜绝因思想麻痹、用火不当造成森林火灾。积极倡导利用鲜花代替香烛等文明祭祀方式,逐步摒弃上坟烧纸等传统祭祀方式。

村级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清明期间是我市森林火灾高发期,是森林防火的紧要期,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尤为重要。__年清明将至,森林防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时刻,为强化清明期间我街道森林防火工作,持续监控火灾隐患,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减少森林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森林防火事关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事业发展,事关生态平衡,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此,全街道、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以“文明祭祀、预防为主、全力消灭”方针为宗旨,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力争今年清明节期间无森林火灾发生,有力地保护好我街道的森林资源安全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实施时间。

3月24日-4月15日(清明节前后10天)。

三、工作措施。

1.街道全体工作人员在清明节放假期间,必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工作制度,每天均由1名主职领导及1名班子成员带班,2名街道干部值班,要求全天候值班、驻勤。发生火警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组织当地干群力量,及时扑灭,并及时向街道主职领导报告。发生严重火灾时,应立即通知街道森林防火灭火队赶赴火灾地点扑救。

2.各点负责。各村(社区)挂点班子及驻队干部在清明节期间要组织所驻村委会做好森林防火工作。4月5日-7日重点时段,全体街村干部根据需要统一安排下乡协助督促防火工作。街道将组织派出所、治安联防队伍、护林员、“一村一组织”巡逻队对重点__、墓区、旅游景点、进山路口等重点地段进行不定期大密度巡查,实施网格化管理,划片巡查。对安全区域集中烧香、烧纸和燃放爆竹的,要加派人员重点把守,实施责任人负责制。要将工作重心放在山体巡查,及时劝导和制止,确保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

3.做好防火宣传工作。在清明节期间出动宣传车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并配合市有关部门,印制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在各村(社区)主要进山入口设卡点,对部分顽固人员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依法处理。同时利用村村通广播、村微信群等新媒体,广泛开展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科学灭火知识宣传。

4.街道森林防火队伍要集中待命,整装待发。清明节前,街道森林防火队要全面检修和补充森林消防装备,保持扑火物资齐备和完好。清明节期间,街道森林防火队要在主要卡口集中待命,保持高度戒备,确保一有火情,能快速反应,就地扑救。一旦发生火情,街道领导要亲临一线,科学调度指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二)村(社区)森林防火工作要求。

1.组织隐患排查。在清明节前,各村(社区)要加强对辖区的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工作,努力减少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要提前有组织、有计划地对__、坟地集中区、登山通道、林缘周边等重点部位的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

2.明确森林防火责任人,实施网格化管理。各村(社区)要制定清明节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切实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每一个__、地块。实施网格化区域管理,分片包干,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各个重点网格有专人把守。

3.落实设卡巡逻队伍。从3月30日至4月7日,全体重点山脉所在村(社区)对重点地段和主要进山路口,要指派专人设卡检查,严禁将火种带入山林。各设卡路口务必落实“六个一”的要求:一是落实一个应急处置办法;二是落实一个明显检查标志,各卡口都要有明显提醒标志;三是落实一份禁火通告,在各卡口的明显位置上一定要张贴一份禁火通告;四落实一个集中焚烧点,让上山祭扫的群众可以在山下焚烧纸钱的地方;五是落实一份宣传材料,对上山祭扫的群众分发一份《石仔岭街道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告知书》,并提醒违反有关规定将可能受到处罚;六是落实一支检查队伍,各卡口务必落实一组检查人员。5-7日的设卡时间统一为9:00-18:30,设卡期间特别是10:00-16:00高峰时段要确保人员全员在岗在位。届时街道将对重点村的防火巡逻队伍给予一定经费补贴。

4.各村(社区)森林防火扑火队在清明节应严阵以待,保证人员、工具等到位,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特别是茂岭、塘背两个村要做好笔架山、挂榜岭重点山脉的防火工作。

四、督查落实。

(一)街道要成立森林防火工作督导组,深入到各村(社区)、村民小组、__地块进行督查,检察宣传发动情况、防火措施落实情况、护林员巡山护林是否到位,进一步压实村级防火责任。

(二)加大打击力度,一旦发现野外违规用火或发生森林火灾,街道将组织派出所及时锁定证据,并积极支持配合森林公安侦破、查处森林火灾和违规野外用火案件。

文档为doc格式。

村级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1、镇、村层层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在责任区内进行巡回宣传。

2、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纪委、区监察局《关于禁止党员干部职工森林防火期内在xx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黄护字〔xx〕36号),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更新观念,移风易俗,大力倡导用献鲜花、花圈、花篮、植树等文明安全方式祭奠故人。

3、向广大手机用户发布森林防火短信。

5、各村委会要向农户发放文明祭祀倡议书,并逐户送达签收。

6、各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每个村民组至少张贴3条森林防火标语。

7、镇直有关单位及各村委会要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口号。

1、清明节期间,严禁一切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禁止携带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物品及火种进入森林防火区。

2、各村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组织一切力量,开展不间断地防火巡护。要特别注意做好对散落在林内、林地边缘的零星坟头、以及中午前后(11:00—15:00)和傍晚(16:30—18:00)等野外火源的监管。

3、强化对森林防火“重点人群”的管理,重点突出对上坟祭祀的老年人和妇女的监控,同时要加强对老年勤劳作业人员野外作业行为的管理,还要加强对弱智及精神病人的管控。

4、各村要督促生态护林员到岗到位巡查,采取现场督查和抽查等方式,强化监管,确保不出现脱岗、断岗行为。同时要督促辖区内的非公有制林场增派临时护林人员,加大巡山护林力度,确保非公有制林场森林资源安全。

5、各村及非公有制林场等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排查森林火灾隐患,全面掌握散落在xx和林地边缘的坟头,以及有可能单独上坟祭祀的老年人和妇女的分布情况。

6、镇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履行帮扶单位职责,安排干部职工深入帮扶村的xx地块,协助做好严防死守工作,继续发挥小小笔本实名制登记制度。

7、全镇专职护林员要坚持全天候巡山护林,统一着迷彩服、佩戴防火袖标,gps定位设备要保持良好上线状态,确保上线率100%,车载喇叭保持流动防火宣传。

1、镇、村以及非公有制林场要增加值班力量,主要领导亲自带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镇、村、组三级森林防火信息的畅通。

2、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日报告和森林火情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必须在第一次知道火情15分钟内报告镇防火办,不得越级上报、瞒报。

1、镇防火办成立若干个防火工作巡查组,对全镇四个村及非公有制林场等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2、镇防火办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森林防火职责。

3、镇防火督查组要加大对各村以及非公有制林场森林防火值班情况督查力度,防止脱岗、漏岗情况发生。

镇、村扑火应急小分队要处于临战状态,准备好风力灭火机等扑火机具和通讯设备,落实运输车辆,一旦出现火情,快速反应,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1、发现违规用火的,有关单位或组织要及时进行严肃处理。

2、如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启动镇、村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组织扑救。

3、对发生的森林火灾,镇森林公安机关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4、镇防火办要对森林火灾肇事者给予通报,必要时予以曝光。

年清明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重点时段发生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按市森防第9号文件《市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开展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行动方案,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4月3日中午12时至4日晚18时止为全乡统一行动时间,各村可以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相应调整行动时间。

1、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检查行动由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

2、各包村干部对所包保的村屯协助村干部对森林防火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做好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3、各村委会及包村干部要按照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组织做好辖区森林防火各项具体工作。

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各村要充分利用大喇叭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等法律法规,教育广大村民破除迷信,移风易俗,充分认清上坟烧纸严重性和危害性,以送鲜花、植树、网络祭祀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扫。

2、加强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清明节期间,各村和林业站要针对实际情况,加强野外火源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对重点部位和墓地要专门布防、对外来入村祭祀人员一律劝返、重点防范。要加强火情监测,发现野外用火及上坟烧纸者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乡森林防火指挥部。

3、加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通畅。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在第一时间掌握防火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和火情动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清明森林防火工作方案范文

清明节期间是森林火灾的易发多发期,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时段。20xx年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强化工作督导,推动全镇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把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及森林资源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全面强化森林火险隐患排査整治,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全力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准备,确保清明节期间全镇不发生森林火灾及人员伤亡事故,营造安全祥和节日氛围。

(一)宣传动员阶段(3月25日前)。制订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全面启动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3月25日至3月31日)。对照任务要求,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组织专职护林员等开展巡山护林和森林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重点防范阶段(4月1日至4月8日)。加强值班工作,专职护林员开展全天候巡山护林,森林扑火队员全部靠前驻防,镇、村干部在主要进山路口设卡检查,收缴香烛纸钱、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杜绝火源火种进山入林。镇将派出工作组加强督促检查。

(四)分析总结阶段(4月12日前)。根据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发生情况,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更好推进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

(一)宣传发动。

(4)在全镇各学校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责任单位:镇社会事务办、镇教育组);

2.各村(社区):

(1)组织人员进村到户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2)建立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组织村干部、党员包户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3)落实专人对外出返乡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4)制定森林防火村规民约。

(二)防范措施。

7.严格执法,依法依规对违规野外用火和森林火灾(火警)进行管制和查处(责任单位:镇边防派出所)。

8.加强森林防火瞭望观察。各村(社区)要每天安排瞭望观察员加强值班和瞭望观察,尚未设立瞭望台的地方,也要结合实际在辖区内制高点安排专人开展瞭望观察,确保森林火情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制止。

加大监督检査力度,加强对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督导(责任单位: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清明节期间值班调度指挥工作任务重,根据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清明节期间镇机关同志、村干部职工一律不放假。特别是森林防火部门,要切实加强每天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调度和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及时处置各种火情信息,做到火情应急处置及时、有序、安全、高效。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林业站站长、专职护林员和各村(社区)负责人要保持手机全天24小时开机,及时准确报告火情,不得瞒报、迟报、漏报火情信息。节日期间,严禁值守人员擅自脱岗、漏岗、逃岗,镇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带头做好值守工作。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一旦发生火灾,党政一把手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火场科学决策,靠前指挥,在确保人民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安全、有效扑救森林火灾,把森林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严禁动员老弱、病、残人员,孕妇以及中小学生和未经扑火培训的人员参加扑火,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坚持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森林火灾肇事者。对包庇袒护肇事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失职、渎职或森林防火责任制不落实,防火措施不力,导致重大森林火灾或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将依照《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惠来县森林防火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村级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清明节历来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清明节现在是国家法定节日,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户外踏青等人群将成倍增加,物候季节较迟,草木干枯,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峻。为确保清明节期间(4月1日——4月7日)不发生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警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刻木山乡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乡政府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在全乡范围内巡回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

(二)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印发致全乡广大人民群众一封信。

(三)全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各村广大人民群众要大力倡导和推行植常青树,献鲜花等文明安全祭祀方式。

(四)全乡中小学校要开展一次以“注意森林防火,呵护绿色家园”为主要内容的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五)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一)4月1日至4月7日乡政府对全乡各村重点地段的野外火源监管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二)清明节前,各村要全面开展一次森林火灾隐患排查,主动消除火险隐患。

(三)4月2日前,乡政府将重点解决督查存在的问题。4月7日前,如出现较高火险天气,乡政府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带队进村督促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安排和落实情况。

(一)清明节期间,严禁一切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

(二)各村组织一切力量开展防火巡护。坟场、墓地比较集中,针叶林面积较大以及易发森林火灾的地段要增加人员,定人、定责、定岗,实行不间断地严防死守。

(三)清明节期间,如出现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或者风力较大的天气,各村要增加人员,强化严防死守力度和密度,确保不出问题。

(四)要特别注意做好对散落在林内和林缘地段的零星坟头,中午前后及傍晚等时段的火源监管,防止出现漏岗,脱岗现象。要突出对老年人、妇女、未成年、痴呆等重点人群上坟祭祀活动的监管。

(五)禁止火种进入林中,林地边缘地带的劝阻工作,上坟确需烧纸,应清理坟地周围可燃物。

(六)清明节期间,如出现较高森林火险天气,乡政府联村干部深入各村,积极协助村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一)各村要加强值班力量,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村森林防火信息畅通有序。

(二)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发生森林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报告乡政府,不得越级上报、瞒报、大火小报。

(一)一旦出现火情,快速组织村组人员进行“安全、高效、科学”的扑救。

(二)村森林扑火队伍应根据本地实际,做好各项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火情,确保在第一时间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一)发现违规用火的,各村(护林员)应及时制止。

(二)如发生森林火警,火灾,迅速组织扑救。

(三)对发生的森林火警、火灾,报森林公安机关从严从快查处。

清明节期间防火工作方案

以省、市、县去冬今春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贯彻上级精神,全力做好我乡护林防火工作,确保全乡森林资源安全。

坚持预防为主和全面控制相结合、依法管制和合理疏导相结合、专人监管和依靠群众相结合、综合治理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

各村应该按照本区域森林资源分布、森林火险区划和森林火险形势等情况,因地制宜制定火源管理工作目标,实现林区森林防火宣传警示设施全面完善,群众防火减灾素质和依法用火意识明显提高,违规用火行为逐步减少,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护。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行政村以及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必须认真学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规政策,强化防火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责任心和管理水平,全力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一要落实行政责任。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政府主要领导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有林单位领导或个人是直接责任人,特别要落实好乡、村行政管理责任,加大对乡村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坚决克服夏季草青不用防,冬季有雪不用管,春季严管没几天的侥幸心理,严格按照市防火办督查要求,逐项逐条狠抓落实。层层签订责任书,划定责任区,特别是村干部包片包段、护林员包地块包山头、林区作业单位包施工区、林地承包户负全责,要在本责任区内显眼地方设立责任牌,明确各自的责任区和职责任务。乡村两级防火办事机构必须严格值班带班制度,严格请销假制度,在春节、清明节、春耕生产时期确保全员上岗,万无一失。二要落实包村包片责任。我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乡领导包片监督;乡包村干部要住村全程监管各项防火措施落实到位;村干部要严格监管护林员、重点人口监护人、林地承包户、耕地户、墓主、牧工、林区作业单位等责任人;家长要监管儿童老人;学校要监管中小学生;机关单位要监管职工,确保各阶层人员尽心尽职,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规制度。三要落实监督责任。各行政村要对本村的地堰、山沟林边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消除一切火灾隐患。乡防火办要深入村和防火一线进行督查,确保各项措施、制度、责任落到实处。

(二)加强防范,严管火源。

野外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的重中之重,防火就是防人,在这一环节上,各村要下功夫、出实招,在全面封山禁火的同时,要疏堵结合,把预防的重点放在火源管理上,把火源管理的重点放在管人上,把防火的责任落实到人头上,严把林区人员流动关,严把林区隐患排查关,严把村口、路口巡逻关,通过管好人,实现管好火。

一要健全防火机构,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向一级交账的工作机制,在全乡形成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齐抓共管的局面。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四包保”负责制:乡领导干部包片、包林区作业单位,要确保管理措施严密,处置火情快速,区域联防到位;乡干部包村,要全程指导防火工作,落实包村负责制;两委干部包区域、包重点人员监护人,要确保重点人员外出不带火,野外农事活动不用火;护林员包责任区,要确保责任区内不用火、不冒烟、无火灾。严格执行县政府“八不准”防火规定:不准携带火种进入禁火区域(森林、林木、林地、耕地、荒坡);不准在禁火区域内吸烟、烧根茬、烧地岸、烧灰积肥、用火烤食做饭、上坟烧纸、坟头掛灯点灯、燃放鞭炮、烧山驱兽;不准在禁火区域放牧;不准聋、哑、痴、呆、傻、精神病人、儿童、年迈老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进入禁火区域;不准在禁火区域内开山采石、私自架设电线等野外作业;不准夜间在林区使用火把照明引路;不准毁坏防火设施设备;不准发现火情不报、瞒报、乱报。

二要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宣传方案,召开乡、村会议面对面教育,强化防火管理人员防火意识,树立高度责任心,乡宣传车不低于两辆,每日出动及登记,必须逐村进沟坡边宣传,每村必须有高音喇叭,每村必须有5条新标语,切实做好封山禁火公告、入户告知、中小学生告家长书和火情报警电话(本乡、县防火办)的宣传工作。

三要警钟长鸣,严防死守。各村各部门要做好干部职工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认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时刻提高警惕,把火灾预防工作放在首位,继续创新办法,加强防范,严看死守。一是确定专人(护林员、村干部、党员)常年防;二是重点人员(智障人员、儿童、年迈老人)监护管;三是坟头田埂建档管;四是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乡包村人员、村专职护林员统一服装和佩戴袖章;五是严格火源管理“三到位”:设卡到位。在村界、主要通道出入口、入山口、村口设立防火检查站,严格登记、严格检查,严禁火种入山;巡逻到位。乡政府组建10人以上的巡逻队,轮流值班巡逻,严密监测火情。村村配备1—3名专职护林员,24小时巡护于田间、坡间、林间,保证责任区的安全;处罚到位。乡政府、派出所要严格执行“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的`方针,严厉打击一切野外违章用火行为。六是严防死守春节、清明节、春耕生产“三个时期”;七是严格管理包村干部、村干部、重点人员监护人、专职护林员“四种管理人员”;八是严看严管智障、儿童老人、在外居住返乡、禁火区生产作业、上坟祭祖“五种人员”;九是死看硬守村口、路口、沟口、坡边、林边、坟头“六个重点部位”;十是加大排查力度。各村对本辖区内的农耕生产区、野外施工区、林区电线路进行严格检查,对存在问题和隐患要限时整改、跟踪整改、整改彻底,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四要扎实开展“六清”活动,切实减轻春防压力。在秋冬季防火期,各村要根据省市县森防指要求,组织开展以清秸秆、清坟头、清地梗、清林边、清路旁、清厂矿区周边为主要内容的“六清”活动。按照省防火办《关于加强林区农作物秸秆焚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争取农业、农机、畜牧等部门的配合,大力推广秸秆还田、青贮、呕肥、气化、发电等技术,科学清理、不留火患。对于难以利用、确需焚烧的农作物秸秆,要以村为单位,统一组织,集中焚烧、要逐地块落实焚烧时间、地点、责任人、应急扑火人员,坚决杜绝无组织、无看护、无扑救措施的自主焚烧,切实做到“六不烧”:即村干部和责任人不在不烧、三级风以上天气不烧、下午两点不烧、未开设防火线不烧、未安排好应急扑火人员不烧、林缘100米以内不烧。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搞好秸秆还田和秸秆焚烧、清除工作,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

五要建立健全联防机制。各村要积极推进村与村交界地区的火源管理联防工作,切实做好交界地区在火源封堵、隐患排查、用火审批、责任区划定等方面的无缝对接。要建立常态化的联防会议制度和信息沟通机制,真正实现联防、联扑、联责、联心。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应急能力。

我乡地理位置特殊,村民防火意识差,林区道路较少,一旦发生火灾,发现迟、运兵慢、处置难、损失大。今后应急措施要重点放在:逐步提高群众义务扑救森林火灾意识。乡、村必须加强半专业和群众扑火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专业灭火水平。要成立不低于20人的扑火队伍,加强队伍培训,使队员掌握灭火机具的使用和维修技术,懂得火场避险常识和火灾扑救知识,确保拉得出用得上。各村在春防时期要保证20人应急待命;要提高火场指挥能力。完善扑火方案,一旦发生火情能够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打火头、灭火线、清余火、守火场必须力量分配科学高效,坚决杜绝多头指挥,盲目指挥,确保人身安全,资源安全。

(四)加强值班带班,严格归口报告。

各村要严格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专人值守、专人处置,对卫星监测到的热点,要认真地进行核查反馈;对乡防火办的各种工作要求按规定落实,落实情况要和年终考核及防火奖励挂钩;要教育群众发现火情立即报告乡政府防火电话xx或拨打火警电话12119、县防火值班电话xxx;对群众报告火情要及时核实后向乡防火办报告,不得越级上报;对瞒报、乱报、不报造成的工作被动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为保证各项森林防火预防措施落实到位,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按年度对各村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兑现。乡防火办对全乡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要把事前问职和事后追职结合起来,对预防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处置火情火灾不及时的要进行责任倒查;对发生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xx省森林防火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防火清明节方案

我县山高谷深,坡陡林密,加之林农交错,林牧汇融,野外生产用火频繁,极易引发较大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从保护森林资源、维持生态平衡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把森林防火工作列为今冬明春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监督管理到位,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努力使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形成“政府负总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积极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

一是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发挥职能作用。财政部门要将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经费落实到位;教育部门要在全县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五个一”宣教活动;交通部门要免征、免收森林消防专用车辆购置税和养路费、通行费;广电部门要及时发布和播出森林防火公益广告;气象部门要提供森林火险天气预报;武装、公安、武警、消防部门要积极参加扑火救灾。

二是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执行分片挂钩负责制,经常深入挂钩片区检查指导工作,全力以赴协助挂钩片区抓好森林防火。挂钩片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赶赴火场,协助指挥扑救,严禁挂名不挂钩,挂钩不到位。

三是乡镇要进一步充实完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落实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分片挂钩负责制,安排林业站集中精力抓好森林防火;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责任区检查、督促工作,组织力量查找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四是要全面落实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一条线、林业局——林业站——林场一条线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所)——指挥部(所)成员单位一条线的“三线森林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将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责任落实到个人。并把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考核和奖惩。

五是要把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和林区,充分发挥村民小组长、林场护林员、学校班主任和教师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问题,紧紧围绕“搞好森林防火,维护生态安全”这一主题,充分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等媒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

一是要广泛深入地向群众宣传森林的多种效益和功能;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宣传《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森林防火措施、森林火灾扑救技术和火场避险自救常识;宣传森林防火先进典型和火灾肇事者典型案例。

二是在抓好大面宣传的同时,要加强对农村、林区、中小学校的宣传力度;在抓好长期宣传的同时,要强化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时段的宣传工作。

三是各乡镇要成立森林防火宣传领导组,由分管领导负责,根据辖区内林区分布情况和野外用火特点,制定宣传方案,并落实专人负责宣传方案的实施。

四是教育部门要组织全县中小学校重点实施好“五个一”工程。即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出一期有关森林防火的黑板报,写一篇以森林保护、森林防火为题材的作文,写一封致家长和青少年的公开信,写一条有关森林防火的标语。

五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林区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标牌,并把林区周围农户和全县中小学各个班级作为《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的发放重点,切实消除宣传死角和盲区,使森林防火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野外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工作的核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云南省野外生产用火管理规定》,严格执行野外生产用火申报、审批、监督制度,规范野外生产用火行为。

一是各乡镇对在林区或林缘铲草烧灰等野外生产用火行为要全面排查,彻底清理,坚决予以制止。同时,要加强省界、县界、乡界沿线火源监控,搞好联防联治。

二是对重点林区实行重点防范。集中力量抓好马厂林场各大林区、林业局局属国营林区和重点集体林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要在高火险林区开挖防火隔离带,清理林地卫生,减少火灾隐患。

清明节防火执勤方案

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重点时段发生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按市森防指(20xx)第9号文件《市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开展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行动方案,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4月3日中午12时至4日晚18时止为全乡统一行动时间,各村可以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相应调整行动时间。

1、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检查行动由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

2、各包村干部对所包保的村屯协助村干部对森林防火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做好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3、各村委会及包村干部要按照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组织做好辖区森林防火各项具体工作。

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各村要充分利用大喇叭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等法律法规,教育广大村民破除迷信,移风易俗,充分认清上坟烧纸严重性和危害性,以送鲜花、植树、网络祭祀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扫。

2、加强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清明节期间,各村和林业站要针对实际情况,加强野外火源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对重点部位和墓地要专门布防、对外来入村祭祀人员一律劝返、重点防范。要加强火情监测,发现野外用火及上坟烧纸者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乡森林防火指挥部。

3、加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通畅。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在第一时间掌握防火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和火情动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重点时段发生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开展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行动方案,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4月3日中午12时至4日晚18时止为全乡统一行动时间,各村可以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相应调整行动时间。

2、各包村干部对所包保的村屯协助村干部对森林防火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做好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3、各村委会及包村干部要按照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组织做好辖区森林防火各项具体工作。

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各村要充分利用大喇叭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等法律法规,教育广大村民破除迷信,移风易俗,充分认清上坟烧纸严重性和危害性,以送鲜花、植树、网络祭祀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扫。

2、加强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清明节期间,各村和林业站要针对实际情况,加强野外火源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对重点部位和墓地要专门布防、对外来入村祭祀人员一律劝返、重点防范。要加强火情监测,发现野外用火及上坟烧纸者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乡森林防火指挥部。

3、加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通畅。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在第一时间掌握防火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和火情动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清明节防火方案范文

4月4日就是我国的传统节日“清明节”,根据上级通知精神,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4月4日,放假三天。为了加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清明节节日,希望同学们在假期间注意安全并做好以下几点:

1、请广大学生尽可能同家长一道参加清明节祭祀祖先活动。清明节祭祀不是一种迷信活动,而是家人对已经逝去祖先的怀念,缅怀他们对后人、家庭及社会所做的贡献,激励后辈向他们学习,努力去做好更多有意义的事。它是中国的传统文化活动,值得我们提倡、参与、弘扬!

2、同学们可利用这次清明节祭祀活动,走进广阔大自然,亲切拥抱大自然,去仔细观察、一定会学到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同时去用心感受阳光的温暖、清风拂面、溪水的歌唱、花草的芬芳,陶冶自己的情操,激发热爱大自然、热爱家乡的情感。

3、请同学们参加野外活动时不要擅自带火种(打火机、火柴等),同家长一道祭祀用火时千万要把周围的易燃物清理干净,如果不小心引燃了周围的易燃物就很容易失火烧山,酿成大错。

4、燃烧祭祀物品应尽量慢慢用小火,注意防止因风大刮走燃烧的物品引起火灾。

5、祭祀仪式结束后,不要立即离开,要仔细察看刚刚烧过的地方还有没有火星,一定要让火星完全熄灭后才能放心离开。

6、请所有同学回家告知家长,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如果有谁不小心引燃了森林,谁将会负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7、如果有森林失火,请同学们不要盲目参加救火行动,因为你们自救能力不强,很容易出现伤亡事故,这样就造成了更大的损失,所以不能盲目参与救火。发现失火要尽快在大人指引下远离火场,并及时报警。

清明节防火宣传方案

清明节将至,我市气温开始回升,上坟扫墓人员骤增,为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我市森林资源的安全。

防火责任要落实。确保将护林防火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确保对野外用火用火实施全天候不间断巡查,确保发生火情后能及时组织扑救。

各森林防火相关单位应根据各地的民俗特点,立即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宣传工作要全方位展开,不留死角。要利用村民聚会表演等形式,使森林防火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各相关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在清明节前后几天要安排专人对重点地段、风景名胜区、公墓区进行守护,严防火源进入林区。在人口密集区、交通要道发放森林防火传单,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乡林业部门及乡森林防火值班队要实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动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火情火灾报告制度的各项规定,及时上报火警火灾情况,不得迟报、瞒报。

清明节期间,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动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值班,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动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报告制度的各项规定,及时上报火警火灾情况,不得迟报、瞒报。各村委会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严禁脱岗、漏岗等情况发生。

学校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本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师生森林防火意识,做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转发《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秦开教[xxx]23号)要求,特制定本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对国家森林资源和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搞好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努力将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

(1)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及相关实施办法等森林防火法、法规,及时、准确地宣传省、市、区政府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时、准确地传达上级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和意见。

(2)开展以严防森林火灾,创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以将多教育少火的理念普及到教师、学生及其家庭为目标。

(三)以法律意识强、语言短、易懂的语言制作永久性、半永久性、临时宣传标语,切实把握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森林火灾危险较大时期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向各学生发行《对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发行《森林防火知识问答》,组织师生观看森林防火知识光盘,达到警告教育宣传的目的。

(5)完善学校突发火灾应急处理方案,搞好学生自救避难演习,进行各种森林防火知识训练、兼职火灾队伍训练。

(1)结合实际,建立专业的领导机构,制定完善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学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度,层层拆解人。做好森林防火隔离带的设置和危险性的大调查等。

(二)全力抓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以加强火源管理为重点,严禁学生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进入林区、森林公园等地。严禁学生野煮、烧烤、火焰等野外火灾活动。每年清明节前夕,积极引导学生写《森林防火致家长信》,提倡文明祭祖,不要随意在野外用火。

(3)充分发挥学校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等宣传阵地的作用,调动学校师生的积极性,每学期组织防火技能训练和自助避难训练,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竞赛,观看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电影,成为森林防火义务宣传员和手拉手的孩子教大人等形式的活动,扩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面。

(1)认清形势,加强领导力。校长自己指挥,把森林防火作为重要任务抓住,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分解责任,监督管理到位,确保学生行为不发生森林火灾。

(二)实行调查,加强管理。贯彻各级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定期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安全危险大调查,及时整顿调查中发现的安全危险,暂时无法解决的,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采取预防措施,确保消防安全事故不发生。

(3)加强配合,确保效果。与林业部门合作,共同做好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让学生充分认识到森林火灾的危害性,预防森林火灾的重要性,提高保护绿色,爱自然的意识,自觉不在林区和野外玩火,不违反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四)加强值班,严格问责。加强校园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值班人员加强学习,熟悉具体工作业务,不脱岗,不漏岗,严防校园火灾事故发生。发生火灾时,应按规定如实报告,不得隐瞒不报告、不报告、不报告的迟报、不报告造成严重损失的,应坚决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