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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基坑合同要点(精选5篇)

作者:飞雪 最新基坑合同要点(精选5篇)

生活当中,合同是出现频率很高的,那么还是应该要准备好一份劳动合同。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基坑合同要点篇一

九、施工管理及协调:

1、乙方应针对本工程特点制定施工方案交监理人员审核。

2、为加强现场管理,乙方施工负责人应随时在现场并与甲方保持联系。

3、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方案通过及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审核。

4、乙方应维护好和周边住户、商户、街办、政府相关部门(含当地乡、村)的关系,杜绝发生各种纠纷。如果出现纠纷,甲方协助乙方与有关责任方协商解决,确保工程项目正常进行。

5、在施工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整个工程项目产生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其损失按实计算(直接、间接损失),其费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十、质量和安全要求

1、本工程的质量要求为合格。

2、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的统一指挥调度,科学合理有序地组织施工,严格遵守施工操作规程,并制订切实有效的安全施工措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乙方按图施工,降水必须降至基础最高水位以下5米,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砼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4、乙方对工程所需主要材料经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

5、若因乙方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实赔偿。若因乙方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造成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应加强其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自觉遵守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自觉服从甲方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杜绝安全事故、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维护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形象。若发生上述事件,乙方应自行与责任方协商解决,并承担其全部费用。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其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十一、成品及半成品保护:

1、工程成品及半成品保护工作,从进场施工至该项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甲方为止应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应制订出具体的措施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

3、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乙方不再另行计取。

十二、付款方式

甲方依据合同确认的价款,按进度分阶段支付给乙方。

1、降水井及排水沟和护壁柱施工完成: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2、冠梁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

3、护壁及腰梁完成: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

4、±0.00以下回填土完成: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

5、20xx年春节前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

6、降水工作结束后一月内付清全部余款。

十三、工程质量保修与售后服务

本工程保修期从土方开挖到基础回填及降水完成,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偿返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8小时之内到现场返修,超过此时间限制,乙方承担此项返修费用的双倍违约赔偿金。

十四、工程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及说明,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增减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隐蔽工程在验收前一天,由乙方通知甲方到现场检查,甲方不按时到现场检查,乙方可自行检查后隐蔽,并认真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予以确认。若事后发包人提出复查的,复查合格,所有费用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所耽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复查不合格,检查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需无偿返修。

3、竣工日期:本合同确定的竣工日期,是指乙方须在不超过该日期前,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和国家相关规定,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并且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经过竣工验收程序验收合格。

4、当本工程具备以下条件时,乙方可申请竣工验收:

(1) 本工程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实施完毕;

(2) 申请竣工验收的资料齐备、完整、合格;

(3) 符合政府或有关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任何竣工条件。

当乙方认为本工程已具备该竣工验收条件时,应当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给甲方审查。甲方应该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如审查后认为已具备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条件时,应当在出具审查结论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项目当地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5、甲方审查后认为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条件时,应当在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还需进行和完善的工作内容。乙方完成甲方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应当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直至甲方同意为止。

6、如果本工程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则乙方应当根据验收结果对本工程进行整改或修复。整改修复完毕之后,重新办理验收。具体办理流程按照上述第4项、第5项执行。

7、如果本工程通过了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或重新验收,则甲方、乙方共同签署竣工验收文件,竣工验收文件上应当写明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该日期即为本工程实际竣工日期。

8、如果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交了竣工验收申请,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处理该竣工验收申请,或者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组织竣工验收,则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以日期在前者为准。

9、实际竣工日期超过本合同确定的竣工日期,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五、竣工结算

1、竣工结算报告: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当在 7日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 四 份。

2、对乙方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和竣工结算资料,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相关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

3、甲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在合同文件约定的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未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

4、如果乙方未能根据本条款的规定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和竣工结算资料,甲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补充提交;如果乙方在收到此类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仍未提交,甲方可直接按照其认为应当支付的竣工结算金额,向乙方开具竣工结算书。

十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施工,甲方有权暂扣相关部分工程款直至乙方返工符合质量要求,乙方自行承担返工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同时还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费用按实计算)。

2、若因乙方原因而导致工程工期延误,则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5%计算。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未能完全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或工程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让乙方完成该未能完成的工作,且工期不予顺延,同时还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费用按实计算)。

4、如果乙方未能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和竣工结算资料,乙方须承担工期延误的责任,除承担按竣工结算金额20%的违约金外,并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以上违约金甲方可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6、本合同确定的开工日期,是指甲方发出的开工通知中所载明的开工日期。在开工前,乙方必须根据工程所在地有关规定和惯例申请及办妥一切所须之手续并获得批准文件,如乙方因此而影响工程的开工,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工期不予顺延。

7、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1)乙方实际完成进度滞后于甲方审批的施工计划,经甲方要求整改后仍然存在滞后情况的。

(2)乙方工程施工严重违反施工规范,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安全隐患,经甲方要求整改后仍然未有改善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工程转包他人。

(4)乙方出现不服从不执行甲方的现场管理及指令的情况。

十七、本工程不允许转包和非法分包。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或义务,否则转让无效,并须承担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30%的违约金。乙方的任何转让行为均不改变本合同的司法管辖。

十八、通知:

乙方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通信地址为:“ ”。如有变更,须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按乙方通信地址寄出的文书、函件等,视为已送达乙方。如因乙方通信地址变化或乙方拒收等造成甲方寄送的文书、函件被拒收、退回的,仍然视为已经向乙方送达,由此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九、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当事人一方向本合同履行地(即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 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3)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二十、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织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合同附件

(1)承诺书

(2)工人进场要求

(3)签证程序

(4)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5)工程质量管理协议

二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在交付竣工工程,工完款清,本合同即告终止。

二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 肆 份,乙方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十三、补充协议规定

相关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认,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包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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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合同要点篇二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基坑支护、降水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为了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工程内容:

1.5承包方式:

1.6技术要求:

第2条工程图纸

2.1图纸提供日期:月

2.2图纸提供套数:平面图及基础施工图第3条双方驻工地代表

3.13.2甲方驻工地代表的权力和职责

3.2.1联络甲乙双方单位,协商解决工程有关事宜;

3.2.2代表甲方实施权力和职责;

3.2.3监督现场施工质量;

3.2.4协调工程生产计划,确定施工变更;

3.2.5验收签证乙方工程技术资料;

3.2.6协调工程实施中乙方与有关部门和周邻关系。

3.33.4乙方驻工地代表的权力和职责

3.4.1联络甲方、协调施工现场的各项工作;

3.4.2代表乙方实施权力和职责;

3.4.3协助甲方现场管理工作;

3.4.4负责协调管理部门的管理工作;

3.4.5实施现场管理工作。

第4条工期

4.1开工日期:月

4.2竣工日期:月

4.3其中:打井工期天,降、排水维护日历天数天。

4.4在工程开工日期之后第基础土方开挖。否则,每延误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4.5由于风雨等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等非因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则双方商定的上述工期相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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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合同要点篇三

甲 方 :

乙 方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本着自愿互利、权益平等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奥帆赛场28#、29#地块高层住宅工程;

第二条 合作范围:基坑边坡支护工程,基坑周长约560米;

第四条 工程质量要求

按照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验收规范》、《建筑工程地基处理规范》及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规范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施工过程中基坑边坡稳定和安全。

第五条 合同价款:固定总价包死,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元整。

第六条 甲方驻现场代表为:宋 刚

第七条 乙方驻现场代表为:刘洪华

第八条 甲方工作

8.1 甲方负责提供水、电至现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8.2 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

8.3 负责对乙方结算、付款。

8.4 负责及时安排土石方工程施工进度并协调交叉作业关系,确保施工工作面的及时提供。

第九条 乙方工作

乙方精心组织施工,就本合同合作范围内的工程向甲方负责。

9.1 及时做好各项施工机械、材料及施工人员的准备,确保按规定工期目标完成工作任务。

9.2 接受甲方管理,就工程施工期间基坑边坡的施工质量向甲方负责。

9.3 按照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质量和安全工作,自行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9.4 现场施工按照青岛市现行要求搞好现场文明施工。

第十条 质量与验收

乙方应认真按照现行相关标准、规范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检查检验,并对施工质量存在的问题按设计要求返工、修改,否则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严格的按照青岛市现行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如果乙方对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不落实、不整改时,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与结算

12.1 工程款支付:乙方完成总工程量的50%(即完成基坑支护长度280米,工程造价61.5万元)时,甲方支付乙方已完成工作量的80%;全部基坑支护工程施工结束7日内,甲方支付至乙方合同价款的80%;余款在基坑回填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

12.2 结 算:

a、结算方式:固定总价。

b、结算价款:人民币壹佰贰拾叁万元包干。

c、相关事宜: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凭乙方有效收据办理付款手续;支付尾款时,乙方提供有效发票。

第十三条 材料、设备、机具供应:全部由乙方供应,费用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 工期:提前完工不奖;由于乙方原因,每拖后一天按照乙方结算

值的万分之三惩罚乙方。

14.2 质量:工程施工期间由于乙方原因不能保证基坑边坡的稳定和安全,无偿返工且工期不予顺延,承担工期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争议

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依法提请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第十七条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合同订立时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坑合同要点篇四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就某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承包内容及方式

承包内容:

详见甲方提供基坑支护图纸(由于施工图纸造成塌方等损失甲方负责)。 承包方式:

包材料包设备包人工(甲方负责管理,所有材料费乙方负责,乙方免费配合甲方加盖印章及提供决算所需材料)

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单价合同270元/平方不含税金,按照甲方提供图纸约工程量 5000 平方(结算时按照实际喷射混凝土面积结算,预算造价 135 万元。(水电、白天钩机工作面由甲方提供并承担费用)

付款方式:

1、机械设备进场2日内付总价20%小计 10 万。

2、工程进度完成到喷射混凝土20xx平方付总价40%小计 20 万。

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甲方允许乙方机械设备退场付到决算总价97%。

4、余款3%基坑支护回填或乙方退场后3月内付清(时间以先到为准)

5、乙方委派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对质量、进度、安全、工程进度款支付。

四、合同工期。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施工规范执行。

六、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服从甲方指派的人员和监理的管理,文明施工。

2、乙方负责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安全、进度。

3、乙方确保按基坑方案施工,保证质量,如出现安全、质量问题乙方全权负责(除外部因素造成的如外部荷载基坑边线2米内堆放超过10吨构件、基坑四周管道及不明水源侵泡及雨水冲刷等)

4、乙方在签订合同后5天内组织完成人力、物力、机械设备进场等工作,保证甲方工作顺利开展、工期顺利进行。

5、乙方应对现场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文明管理,施工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医疗费用全部归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做好材料机具堆放等现场管理。

7、乙方只负责原材料(钢筋、水泥)复检、不负责锚杆抗拉拔实验费用。

9、施工结束后,乙方退场,如果属乙方基坑支护方案和施工问题造成的质量安全问题,造成塌方,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提供精准的地质勘查报告,现场实际施工地质情况跟地勘报告有不符,在保证安全情况下,乙方有权提出方案变更。

2、甲方以书面形式提供给乙方现场施工所需的控制桩位和支护边线并负责其准确性、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

3、甲方负责协调当地关系,确保乙方机械设备等顺利进场。

4、提供乙方施工临时场地。

5、基坑支护施工方案不得擅自更改,更改后造价另议。

6、甲方负责挖掘机基坑支护工作面10公分以外土方修坡及地面平整。

9、基坑四周安全围挡由施工单位完成,乙方不负责。

八、工程质量验收及退场

1、须按施工设计方案施工(详见施工图纸)乙方基坑支护喷射混凝土厚度满足设计要求、锚杆长度、注浆量等施工工序,严把质量关,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扣款,施工结束后无权提出扣款。

2、基坑支护结束,甲方及时组织相关人员验收,5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法组织相关人员验收,视作基坑支护验收合格.

3、基坑支护施工结束,虽未经验收甲方施工队伍对基坑底(清基槽、做垫层等)进行施工,视作基坑支护验收合格。

4、基坑开挖之前,主体施工单位及甲方严格复核基坑开挖基槽上边线准确性,乙方按照基坑设计坡度施工,满足设计要求,否则乙方负责。

5、甲方允许乙方机械设备及工人退场视作基坑支护验收合格。

6、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5个工作日组织人员、设备安全退场。

九、其他

1、基坑支护回填时甲方通知乙方对周转性材料(钢梁、锚头、锚具,脚手架等)在乙方保证安全前提下拆除,拆除周转性材料(钢梁、锚头、锚具,脚手架等)归乙方所有。

2、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工程结算依据。

3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五份,乙方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款结清后失效。(签订合同负责人不是法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

日 期

基坑合同要点篇五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传真):;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翡翠华庭项目基坑支护及降水施工工程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责任、协作配合,确保主体工程质量及安全正常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翡翠华庭项目全部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

2、承包范围:翡翠华庭项目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不含主要材料、施工水电费、税金等费用。

第二条发包方义务

1、向乙方提供建筑物平面图、基础图、建筑物高程。

2、向乙方提供满足正常施工、运行所需要的场地、水电,并保证降水期间的正常供电,并承担水电费,负责协调降水主管道接入市政管网。

3、协调乙方与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4、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5、提供材料和材料堆放所需场所或场地。

第三条承包方义务

1、乙方应根据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与水文工程地质情况,依据甲方提供的总平图及建筑剖面等图纸,制定安全可靠、切实可行的基坑支护及降水施工方案,对方案的可靠性负责,基坑设计图纸以及经专家评审论证并在开封市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后的基坑支护方案(和基坑支护图纸)执行。

2、应严格按批准的方案施工,确保施工及降水期间的安全。

3、施工及降水期间,确保周围建筑物安全及市政设施的安全、卫生,因降水引起的周围建筑物出现的一切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

4、满足基础施工的要求,保证基础安全及正常施工。

5、负责施工资料的收集、归纳整理(有关检测费乙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材料及施工砂石比、混凝土试块、土钉抗拔实验等报告,由乙方提供。

6、服从甲方管理及监理单位的监督,对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做到文明施工,施工中若因乙方原因(乙方施工不当操作或施工质量)发生工伤事故或对甲方、第三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乙方必须严格按相关的施工规范要求施工,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和甲方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未经甲方和监理验收私自施工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处理,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单位,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损失责任。

8、施工完成后,按时拆除降水设备。

9、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10.乙方负责配合、协调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及检查。

第四条基坑支护及降水方案工程量

1、场区内全部的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达到施工条件,满足土建施工要求。

2、降水时间预计为60天,自年月日开始,年月日结束,降水10日达到基础开挖条件。

第五条费用

承包方式:工程价款总包干,一次性包死,基坑支护及降水总价款大写:壹佰零陆万元整,(1060000.00元)。无变更、无签证。

第六条付款方式

1、降水费用付款节点:

1.1工程基础开挖后,付已完工程量的70%,地下车库封顶后累计支付已完工程量70%,余款在工程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基坑降水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进场作业时间为准。其中基坑支护工程工期为60日历天;降水10日达到开挖条件。

1、降水管井运行开始时间以甲方和监理单位现场通知为准,管井的降水停止时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甲方、监理及施工方共同商定。

第八条违约责任:

2、因甲方原因而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期顺延的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顺延工期,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停工超过一周时,每延误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开始降水10天后达不到开挖条件,乙方向甲方赔偿损失元,超出15天达不到开挖条件,乙方无条件退场,甲方不予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3、由于乙方原因受到甲方、监理方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停工、返工处罚,工期不予顺延;

4、若施工质量不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施工单位应无条件返工至合格,并经甲方、监理方联合验收认可;因降水引起的周围建筑物出现的裂缝等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5、甲方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逾期不支付的,每延误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施工费的5‰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当地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双方同意选择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两份。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人(盖章):委托人(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